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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集锦9篇

时间:2024-02-05 11:36:06

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范文1

关键词:生物膜 生态修复 水环境

1、净化河流的基本原理

生物膜法对于河流进行的净化作用,其实质就是水体自净能力的一种人工强化,把一个普通的自然过程变化为天然+人工过程的组合形式。模拟天然河床上附着的生物膜及其产生的过滤与净化作用,由人工提供滤料或载体,增加相应的比表面积,以供超量微生物附着絮凝生长,形成净化水体所需的生物膜。当污染的河水流经人工增殖的生物膜时,污染物和载体或者滤料上面附着生长的菌胶团开始碰撞接触,菌胶团表面由于细菌和胞外聚合物的作用,对污水中的有机物起到了絮凝或吸附,这种状态与介质中的有机物会形成一种动态的平衡,从而导致的结果就是菌胶团表面不但附有大量的活性细菌,还有较高浓度的有机物,这些都成为了细菌繁殖的有利条件。细菌的大量繁殖,会吸收消耗污水中的有机物,这样污水中的有机物浓度就会大幅度的降低,水质也就得到了明显的改善[1]。

生物膜技术发挥作用主要有以下4个阶段:

外部扩散阶段:污染物向生物膜表面移动;

内部扩散阶段:污染物在生物膜内移动;

化学反应阶段:微生物分泌的酵素与催化剂;

外排阶段:代谢生成物排出体外。

由于生物膜是依附固定在载体或者滤料上的,因此有着较长的生长周期,可以产生长周期细菌与高级微生物,例如硝化细菌的出现,因为硝化细菌的繁殖速度是一般单胞细菌的1/40左右。这就使得生物膜法在正常吸收有机物的同时,还能兼具脱氮除磷的能力,有利于处理同时受到有机物和氨氮双重污染的河流。另外,在生物膜上繁殖出的后生动物,例如缀体虫、线虫、轮虫等,从而极大增强了生物膜的降解净化能力。

2、生物膜在河流污染治理中的技术模式

目前,国内外用于河流生态净化的生物膜技术有以下5类:

2.1 砾间接触氧化法

砾间接触氧化法的设计依据是河床生物膜净化河水的原理,通过人工干预填充砾石作为载体,水与生物膜的接触面积会增加数10倍至上百倍不等。污水在[石间流动的过程中,会与砾石上附着的生物膜相接触,进而被生物膜截留吸收、氧化分解,从而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例如,以φ50mm的砾石作为填充物,填充河床面积为1m2,高度为1m的河流时,这时河床的生物膜面积就可以达到原来的100倍,河流的净化能力也就相应的增强了100倍。砾间接触氧化法采用的载体为天然材料,具有来源广、费用低、工程难度小、净化效果较好等特点,因此得到了最广泛的应用。青海省沿湟实施的西宁第1污水处理厂和湟源、乐都、民和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潜流处理单元就对该技术做了很好的技术移植和应用。潜流由底至上分别为防渗层、倒淤层、填料层及种植层,砾间接触的水力负荷大,对BOD、COD、SS、TN、TP等污染物的去除效果明显,并且很少会有恶臭和孳生蚊蝇等现象的发生,特别是能有效解决北方寒冷地区的冬季防冻问题,出水水质效果好,对于COD的去除效率在40%~80%,据监测验证污水处理厂尾水经潜流处理单元后COD、BOD、NH3-N、SS、TN、TP等污染物浓度削减明显。

2.2 排水沟(渠)接触氧化法

排水沟(渠)接触氧化法基于排水沟(渠),在其内部或外部设置含有滤料的净化设施,填充的滤料为砾石和塑料,可填充颗粒状、细线状、波板状或垫子状等,因为这些滤料具有比表面积大,间隙率高等特点,所以适于大量微生物的生长附着,产生大面积生物膜。当污水流经此人工净化装置时,污染物质与生长的生物膜相接触,大量污染物质被截留、吸收,进而被微生物分解掉,充分有效地净化了污水[2]。排水沟(渠)接触氧化法具有净化效果好,有利于人工干预管理的特点,因其是在沟渠中进行反应的,往往不需要曝气系统,可以有效降低能耗。近年来,由于其具有的特点,在河流的直接净化中有着较多的应用。

2.3 生物活性炭填料法

生物活性炭填料法以活性炭为填料,利用了活性炭其特有的超强吸附能力,同时由于其具有巨大的比表面积,可以为微生物的生长提供良好的环境,特别是利用“生物膜效应”、“生物再生效应”和“吸着效应”,可以充分发挥细菌和微生物等的分解作用,活性炭的微孔吸附作用,以达到去除水中污染物、净化水质的目的。生物活性炭填料法充分利用了活性炭比表面积大、吸附能力强等特性,使附着在其表面的微生物种类更多、活性更强、数量更大,形成的生物膜能力更强。

2.4 浅层层流法

生物膜法在河流净化中起主要作用的方式,就是河水流过河床上附着的生物膜,通过与生物膜的接触而达到净化的目的。生物膜法采用增加附着的生物膜膜面积,从而减少单位生物膜的处理量,进而提高河床的自净能力。具体方式是增加河面的宽度,降低河流水深,增加河水和河床的接触面积。工程建设可以拓宽河床,以达到目的。此方法缺点也比较明显,需要进行大量的土方施工,涉及到征地问题,同时还要确保水体流量和周围生态环境。

3、结语

生物膜技术作为一种自然生物处理方法,在水生态修复与自然水体水环境治理中,越来越得到普遍关注和广泛应用。其工程建设具有投资少、运行管理简单、维护和运行费用低、处理后出水水质稳定的特点。对于水体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污水净化处理和资源化以及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具有广阔的推广应用前景。

参考文献

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范文2

关键词:城市水环境;水质污染;生态修复;绿色环保

Abstract: in the comprehensive improvement of the urban water environment and ecosystem restoration project, the construction of green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ity home, is the current city relieve contradiction between supply and demand of water, improve the urban residents daily life work quality level, realizing urban social economy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sustainable and stable development the important action.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water environment problems after city, with many years experience, to the city water comprehensive environment and ecological system repair technology measures on detailed analysis research.

Keywords: urban water environment; Water pollution; Ecological restoration; Gre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X3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城市面临着地下水环境性能变差和内河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等问题。如何加快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系统修复重建工作,改善城市水环境和生态环境性能水平,是关系到城市社会经济可持续高效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因此,对城市水环境现存问题及其变化趋势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综合整治措施方案,不仅有利于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高效利用,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同时也能促进城市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1]。

1 城市水环境现状分析

城市人口急剧增长和城市工业化、商业化、经济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推动城市向现代化方法快速建设发展。水资源短缺、水土流失严重、以及水环境恶化等是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重建的三大技术难题,同时也是制约绿色环保、生态城市家园建设的重要因素。生态环境急剧恶化、水体水质严重污染、以及城市内河洪涝灾害逐年增加等一系列问题,也成为城市规划建设发展必须面临的重要问题。

1.1 供水水量不足,水环境人为破坏严重

城市工业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加上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对用水量需求急剧增加,这在很大程度了加剧了城市供水供需矛盾问题。另外,在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没有结合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年供水能力预测、规划年需水量预测等数据信息进行综合考虑。只是简单根据城市供水现存问题,采取在河流上游侧大量修建蓄水工程、引水工程等水利设施,这样导致枯水期由于人为修建水工建筑物的隔阻、拦截等影响,城市河流原有的水循环被认为破坏,导致有限水资源在河流上游侧就被拦截储蓄,造成河流下游城市河道中正常生态环境用水得不到有效保障,河流水环境被严重破坏,进而出现臭水沟等不利问题,直接影响到城市内河生态环境的正常良性循环,不仅影响到城市美观,同时还严重破坏城市河道中的水生环境,河道生态环境修复难度大大增加。城市河道中“三化”(即:河流平面形态直线化、河道断面几何规则化、以及河流加固护岸材料硬质化)等不利现象在城市河道中普遍存在,这样导致城市河道中生物群落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遭受大大破坏,河道调蓄自净能力大大虚弱。城市有些区域因经济发展而大肆破坏河道生态系统,甚至采取填河等措施,直接影响到河道正常蓄洪以及灌溉供水等功能。

1.2 与水争地,水体面积不断萎缩

城市建筑行业发展和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与水争地现象已成为城市水环境保护必须面临的严重问题。过度无序的开发抢占有限城市水环境用地,造成水体面积不断萎缩,给城市安全可靠用水埋下巨大水患。

1.3 城市污水乱排问题突出,水质污染相当严重

由于城市排污系统规划设计不太科学合理,加上城市居民水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城市河道不仅成为城市防洪排涝的主要河道,同时也成为城市居民进行日常生产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处理场所,导致城市内河水水质污染十分严重,甚至出现发黑变臭、生态环境恶变等恶性循环,不仅直接影响到城市居民用水安全水平,同时还大大增加了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系统修复保护工程的难度。城市水环境的严重污染和逐步恶变,导致城市内河中的水质普遍达不到城市景观绿化用水水质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这样大大降低了城市景观绿化美观水平,增大城市生态环境修复和绿色家园建设难度和成本。

2 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措施

2.1 加快城市供水水利设施的建设步伐,为城市提供充足可靠水源

根据城市河流和周期区域河系情况,建设一批重点的骨干水利工程项目,减少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程度。同时对现有城市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结合完善的除险加固和配套改造工程,尤其要积极发展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巩固和提高城市现有水利工程的综合和运行效益,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2.2 充分调动居民水环境修复保护积极性,全面开展街村河道整治工作

要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培训,充分调动城市居民水环境修复保护积极性,全面开展村庄河塘疏浚整治工作,以城市内部村庄河塘疏浚工作为首,全面掀起城市城中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按照“沟通水系、调活水体、营造水景、改善环境”等整治工作开展思路,有效推动城市水环境整治工作中在城市居民中自发开展。

2.3 建立完善系统城市污水收集系统,逐步回复城市水环境修复能力

建设污水处理厂、重新规划城市污水排放和雨水收集系统、加强城市防洪水利工程功能巩固工程建设等。科学合理地利用雨水、洪水等来涵养城市地下水源,这样不仅有效环境城市水资源供需不足问题,同时还可以增加土壤中的含水量,为水环境生态调节修复提供重要水源,并可以起到调节城市气候环境作用。

3 城市河流生态系统修复重建措施

3.1 缓冲区生态系统修复

缓冲区是指城市河流与陆地间的交界区域。缓冲区河流具有分蓄、削减洪水等功能;同时缓冲区城市河流与河漫滩间的水文连通性能是影响城市河流物种多样性和生态性能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城市河流缓冲区应结合当地地质、气象等条件,规划种植适应的植物带来有效控制城市河流缓冲区的水土流失,防止或降低洪水等对河道河岸冲刷,同时通过河流水生环境的自净能力对河流中的部分污染物起到一定过滤和净化作用,进而为鸟类、水生生物等提供栖息场所,改善城市河流缓冲区的水生环境,为城市河流的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奠定强大的基础。

3.2 植被恢复

植被恢复是城市河流生态系统修复工程中广泛采用的技术之一,它是利用植被来影响城市河流中河水的流动性能,提高河岸抗冲刷强度,降低城市河道泥沙沉积程度等。同时合理规划布置植被带,有助于构建城市河流生态廊道,进而改善河流中的水生环境和城市局部环境性能,保护城市河流中的生物种群的多样性,减轻洪涝灾害。另外,植被修复措施可以有效改善城市河流的水体水质,进而为城市景观绿化提供丰富的水资源供应,提供城市绿化景观休闲场所和多种生态服务功能,而城市建设绿色环保家园提供丰富的水资源。对于城市河流生态修复的植被搭配,应遵循植物进化法,即城市河道生态修复植被应包括草类、灌木、以及乔木等多类型多样性的植物种群,这样即可以为城市营造出丰富的绿色环境景观空间,同时也可以为其它生物种群提供栖息、繁殖等场所。通过植被修复,长期保障城市河道的生态水质,确保城市河流生态系统安全健康的生长发展[2]。

3.3 生物-生态修复

生物-生态修复技术是将生物自净能力与修复重建工程有机结合起来的城市河道生态系统修复技术,其具有工程总投资较少、管理费用低、能源利用率较高、以及可持续稳定发挥治污和生态修复等功能优势,在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领域具有较高的应用前景。生物-生态修复技术利用城市河流自然生态系统中拥有的自净能力来净化水体水质,主要包括:人工曝气复氧、生物强化人工河道、生态沟渠、以及生态护岸等多种生态修复措施。

3.4 河流水生环境生态修复耦合系统

生态修复耦合系统是综合人工湿地、微生物、以及水生生物协同净化等性能,而通过合理的规划设计和搭配形成的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系统修复重建系统,可以有效去除城市河道中的营养盐和有机物,进而达到修复城市河流水生环境的目的[3]。

4 结束语

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系统修复重建规划工程,所涉及的部门和领域众多,亟待社会各界通力合作,确保工程高质、优质、稳定的建设发展。在城市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可持续稳定发展”理念的支撑下,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系统修复工作,已成为相关政府必须面临的核心问题。在完善相应的城市污水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重建技术措施和法规政策文件保障体系的基础上,要形成“技术支撑-机制保障-系统管理”为一体的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系统修复制度措施和管理模式,促进城市水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性能持续改善,创建“人水和谐”的绿色环境城市空间氛围。

参考文献

[1] 廖文根,杜强,谭红武,等.水生态修复技术应用现状及发展趋势[J].中国水利,2006(17):61-63.

[2] 刘文高,刘岳洲,张为民,等.浅议太湖流域水环境问题与水生态系统的修复[J].西南给排水,2009(3):6-8.

[3] 孙东亚,董哲仁,许明华,等.河流生态修复技术和实践[J].水利水电技术,2006,,3(12):4.

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范文3

关键词:矿山 生态修复 环境影响评价 监管

中图分类号:TQ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a)-0136-01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粗放型的矿山开采方式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改进矿山开采模式,对矿山环境进行必要的生态修复迫在眉睫。生态修复主要指致力于那些在自然突变和人类活动影响下受到破坏的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1 矿山环境影响评价

1.1 遥感图像数据在矿山环境调查中的应用

杨敏等[1]将SPOT5遥感图像数据用于小秦岭金矿区地质环境调查,结果显示SPOT5遥感数据在经济性、分辨率、可获得性等方面均较适合于1∶50000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可快速、准确地圈定采矿、选矿的矿点分布,以及采矿废石、尾矿渣堆及堆排位置、数量、面积及体积,为野外有针对性的部署调查路线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工作效率和调查水平。

1.2 模糊综合评判在矿山环境调查中的应用

唐建新等[2]针对丘陵地区的地质情况,构建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的模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矿山环境地质条件,把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编制成模糊综合评判表,以此来确定各种影响因子的级别;采用模糊综合评判方法,创建二级模糊综合评判模型。在实际应用中,该模型评估地质灾害影响结果与实际结果相似率较高。

1.3 基于GIS和RS的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在矿山环境调查中的应用

王海庆[3]分别应用矢量多边形法、缓冲区法、网格法等方法来评价辽宁省葫芦岛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经分析,矢量多边形法的评价结果和实际地物边界相似度较高,但对发展趋势的预测没有网格法效果好。缓冲区法可以较好地预测发展趋势,但信息量体现较少;网格法可以较好地预测发展趋势,也可以体现出较多的信息量,但是评价结果不易理解。根据以上叙述,在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采用矢量多边形法效果较好。

通过不同的技术手段获得众多的技术资料,收集矿区需治理的面积、重点治理区域、地形地貌改变所需的工作量、防治的地质灾害类型、等级等信息资料,以确定治理工程措施、工程布置、结构设计、施工要求等,综合各种影响因子的影响权重,有利于进行经济核算。

2 不同场地条件的矿山生态修复

2.1 露天采场生态修复

露天采场生态修复的制约因素主要是阶梯状地形,基岩。露天矿的台阶坡度较大,最大可达到70°以上,在保证生产安全情况下,采用陡帮开采,可以减少剥离量,但在坡面上种植植被非常困难,即使全面覆土或穴状整地客土,其生态修复率也较低,一般在50%左右,因此种植植被不是首选,可优先考虑作为固体废物处置场、恢复为水面、矿山工业旅游场地开发等二次开发用地[4]。

2.2 废石场生态修复

矿山废石场采用“挡渣墙+截排水+植草”综合治理工程方案。即首先在堆渣体的坡脚位置设置一道挡渣墙用以拦截、支挡堆渣体,然后对堆渣体的坡面进行清坡、削方与夯实,为保证坡体自然稳定,平整后的坡面坡度一般不大于35°。在拦渣墙前布置排水沟,将废水导a流至矿山污水处理系统,以防止矿山废水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再在其表层覆盖耕植土,种植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植被,以恢复地表植被等[5]。

2.3 塌陷区生态修复

塌陷区的生态修复首先要做到防治结合,综合治理。若矿山仍在开采阶段,地表出现地裂缝、地面沉陷等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针对地裂缝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类型,采取密闭、回填、灌浆、夯实、监测等治理措施;对应的地下坑道采取必要的支护、防塌措施;若矿山已闭坑,地表存在地面塌陷但规模不大时,应采取充填的方式进行治理。将废渣自外向内的由地面填入地下采空区、坑道,用细粒尾矿充填其中上部,为地面绿化做好准备;地面塌陷规模大且难以治理的特殊位置,应采取设置警示牌、连续监测等措施,划分为矿山地质灾害研究特区。监测过程要确保安全,划定出监测区、禁人区,修建防灾栅栏和修建监测道路[6]。

2.4 修复后系统的监测

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测网是矿山治理不可或缺的方法,在完成布置监测网的同时,联系当地群众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对矿山开采造成的各种不良情况,如地裂缝与地面塌陷、不稳定边坡、矿渣堆积占地、采空区及巷道变形等,矿山应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巡视检查。一般可采用直观(眼看、耳听等)和简易测量的监测方法,录像、摄影等也可用来为监测矿山服务。监测变形的位置、方向、变形量、变形速率、发生时间及变化规律等。

3 建议

我国矿山生态修复的发展起步较晚,国外已经形成一套相对较为完整的体系,有许多我们可以借鉴学习的地方。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资源开发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道路,需要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制定、完善矿山环境保护法规;理顺矿山环境管理体系;建立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矿山环境许可证制度;执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计划;实行矿山环境监督检查与强制执行制度等。

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有一支专业队伍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工程规划、设计技术指导,以确保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矿山环境的生态修复技术的进步和管理理念的不断发展,可有效的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消除各种地质灾害带给人们的危害。

参考文献

[1]杨敏,徐东寅,乔彦军,等.SPOT5遥感图像数据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中的应用研究[J].环保与分析,2010,31(1):51-55.

[2]唐建新,徐宁霞,康钦容.模糊综合评判在矿山地质环境中的应用[J].重庆大学学报,2010,33(5):145-150.

[3]王海庆.基于GIS和RS的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方法必选[J].国土资源遥感,2010,85(3):92-96.

[4]祝怡斌,周连碧,林海.矿山生态修复及考核指标[J].金属矿山,2008,386(8):109-112.

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范文4

关键词:生态环境;生态修复;环境指数

1 引言

随着地球人口数量的增加和经济的持续增长,生态环境所承受的压力与日俱增。受到传统工业发展方式的制约以及城市化进程、人口膨胀带来的生存压力,当前的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无论是水源、土地还是大气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在某些地区甚至出现了生态环境恶化带来的反噬现象。基于这一现状,人类要想继续在地球上生存和发展,就必须采取必要的生态修复措施,对现有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对于我国而言,为了发展经济而对资源进行的掠夺性开采,对生态环境已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伤害。要想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就要对目前的生态环境进行积极修复。

2 生态修复的概念和种类分析

广义上讲,环境是人以外的一切事物的总和,如现代人居环境即为广义的环境概念;狭义上讲,环境是影响有机体生长、发展和生存的外界物理条件的总和。生态系统简称生态,是有生命的主体(包括人类)与无生命的客体的总和。研究有机生命体与无机环境关系的科学称为生态学,研究生命体以外的无机环境的科学称为环境学。生态修复的研究与实践离不开环境学和生态学,而后者尤为重要。

对于当前的生态环境而言,所谓生态修复就是采取相应的干预手段,对已经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适度修复,尽可能地恢复生态环境本来的面貌和功能,使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以缓解。目前生态修复主要集中在三个生态领域,首先,生态修复集中在水源生态领域,水资源是人类生产生活的最关键资源,因而水资源的修复是生态环境修复的头等大事。其次,生态修复集中在土地生态领域,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资料和劳动对象,由于矿产开采和滥砍滥伐导致的土地污染必须得到整治。再次,生态修复集中在大气生态领域,大气环境的状态和变化,时时处处影响到人类的活动与生存,当前我国多地频繁爆发的雾霾天气就是大气污染的最鲜明的例子,这部分污染是关系城市居民身体健康的,因此生态修复的迫切性更加强烈。所以,我们应对生态修复有正确的认识,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积极推动生态修复工程的进行,努力提高生态修复的质量,保证生态环境维持在稳定状态。

3 生态环境恶化造成的严重影响

通过长期的生态环境监测可以发现,在当前环境形势下开展生态修复已经刻不容缓,原因在于我国长期的经济发展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生态环境恶化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3.1 水资源受到了严重污染

水资源的污染是目前我国环境污染的首要问题,目前不管是长江、黄河等主要流域,还是其他细小支流,都受到了污染的威胁。由于水域周边许多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水得不到有效处理就直接排入水体,从而使我国多地的水域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污染,严重的已经影响到了居民饮水安全,甚至对城市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制约。

3.2 土地污染长期得不到解决

我国土地污染具体表现在矿产资源在长期开采中对地表植被破坏较大,滥砍滥伐使森林面积和数量锐减,许多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由此造成了山体滑坡、泥石流和地震等地质灾害频发,对当地的生产和经济造成较大影响。同时,矿产资源的开采多属于粗放式掠夺性开采,不但浪费了矿产资源,还对矿藏所在地的环境造成了永久性的伤害。

3.3 大气污染对城市造成致命的伤害

目前我国由于城市供暖、工矿企业生产、能源消耗、汽车尾气排放、城市道路扬尘等多种原因,使城市大气环境不断恶化,从而使臭氧层遭到破坏、酸雨频次增加,遇到冷热空气交汇时极易在城市上空产生雾霾天气,对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和危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大气污染对城市造成的伤害必须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

4 当前环境下生态修复的必要性

基于上述分析可知,目前环境下生态环境已经遭到了严重破坏,要想维持我国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发展,并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共生的局面,就必须利用生态修复手段对当前环境进行积极修复,以保证生态环境得以好转。因此在当前环境下进行生态修复是十分必要的。

4.1 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需要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开始积极转型,已经从过去单纯追求效益向多方面利益兼顾的方向发展,不但要实现经济效益,同时还重视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和谐发展,在这种和谐发展的现实要求下,生态修复已经成为了必要选择,刻不容缓。

4.2 人与自然的严峻关系,需要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从目前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远远未达到和谐共生的程度,人类粗放式生产经营活动、对自然不计后果的掠夺和破坏已经使人类尝尽了自然带来的报复苦果。因此,基于人与自然严峻的关系,我们必须立即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使人与自然的关系相对和谐,保证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4.3 我国绿色发展战略的推进,需要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为了实现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并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利用,我国已制定了绿色发展战略,在这一战略政策的影响下,我们应该对生态环境进行积极修复,使生态环境成为经济发展的持续动力,使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实现和谐共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5 生态修复开展以来取得的积极效果

考虑到生态修复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生态修复工作在我国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目前对水源、土地和大气的生态修复已经取得积极的进展和效果,保证了我国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的修复。具体的修复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水源生态修复使得水源得到净化,保障了居民饮水安全。目前我国水源生态修复的开展,如近年来积极推进的太湖、滇池、淮河等流域的水污染治理工程,卓有成效,使得我国江河湖泊的污染程度明显减轻,许多城市下大力气合理建设工业园区,将流域周边的严重污染企业迁走,对轻度污染企业实施限制排放,对城市中的河流、水域进行重点治理,保障了居民饮水安全的同时也提升了城市的形象。

(2)土地生态修复使得土地资源得到了有效利用,减少了次生灾害的发生。为了减少土地资源污染带来的次生灾害,我国对土地污染也进行了综合治理。不但规范了矿产开采和森林采伐业务,同时也优化了相关产业结构,从而使土地资源的重视程度得到了加强。从目前来看,土地生态修复有效减少了土地污染的发生,对减少水土流失、山体滑坡、泥石流和地震等次生灾害有重要作用。

(3)大气生态修复使得空气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减少了大气污染的危害。在大气生态修复方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了措施,首先是合理建设工业园区,将重污染企业迁出城区,同时积极推进传统产业尽快转型升级;其次是北方地区实现集中供暖,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节约能源消耗,同时扩大清洁能源使用范围,减少污染排放;再次是优化城市交通,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合理限行;以及推进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建设,扩大城市生态景观带、绿化带,减少城区地面,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等。这几方面措施的采用,使得城市大气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减少了大气污染的危害。

6 结语

在目前的环境下我们要想保证生态环境维持现有局面,不再恶化,以免对经济和社会造成较大影响,就要明确进行生态修复的必要性,就要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努力推进生态修复工作,使得我国的生态环境能够成为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从根本上保证生态环境质量,为打造绿色生态新型城市和绿色生态发展战略的推进提供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1] 袁 雯,杨 凯,徐启新.城市化对上海河网结构和功能的发育影响[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5(2).

[2] 刘晓涛.城市河流治理规划若干问题的探讨[J].水利规划与设计,2001(3).

[3] 钟春欣,张 玮.基于河道治理的河流生态修复[J].水利水电科技进展,2004(3).

[4] 何 冰,高辉巧,夏旭东.城市河流及其生态治理规划研究[J].中国水土保持,2006(12).

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范文5

关键词:生态消淤、水生生态、综合治理、修复

一、前言

随着珠三角地区人口不断增长,大量富含有机物的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排入河涌,导致水体含氧量大幅下降,造成了河涌普遍呈现有机污染严重的特征。且由于长期不加治理,大量的污染物沉积在河涌底部,导致河涌底泥淤积,珠三角地区河涌的淤泥厚度可达0.5~2m,平均为0.36m。底泥中的还原性物质产生大量的化学耗氧使河涌底泥形成厌氧环境,在厌氧微生物作用下逐步腐化,变黑、发臭。

目前的城市河涌整治中,注重清淤,堤岸,绿化和截污等工程,而不重视底泥和水体生物原位修复,更不重视河涌生态体系建立,这样导致城市河涌整治中边治边黑,边黑边治,不能从根本上改善河涌水质和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现正积极探索城镇河涌污染治理新路子,提高河涌整治的效果和水平。原位生态修复技术曾经在国内外许多工业污水处理厂、湖泊、池塘、湖塘、海滩等多个污染控制工程项目中得到应用,都是对水体及其淤泥进行污染物的消减处理,效果皆良好,从事实上说明了该技术运用的可行性与成熟性。

二、常规河道清淤和水生生态技术修复存在的问题

传统整治河道的手段是截污与污水处理,清淤,水生态修复,补水,堤岸景观建设等。其中,常规清淤和水生生态技术修复存在很多问题:淤泥清挖工艺落后,工程投资大,操作麻烦,清淤效率低;清淤挖上来的淤泥含水率高,数量巨大,黑臭,运输和处置难;传统的清淤方法,最重要清除的上层不稳定淤泥残留多,加上发黑的河水,污染负荷仍然很大,黑臭难解决;生态修复未找到快速修复水生食物链并且易于维护的简单方法;需要使用曝气等其它设施,管理麻烦,维持费用大;普通的投放微生物治河技术,投放液态的微生物易被河水冲走,要长期不断投放,维持费用大,一年只能消化淤泥少于10cm,不能替代清淤。

综上所述,黑臭的河道,清淤后不稳定淤泥的残留量多,就算做到完全截污,河道内的污染负荷仍然很大,单纯依靠调水、补水难以彻底消除这些污染,难以短期内消除河道黑臭。不少投入了很多资金治理过的河道,虽然有一些效果,但不能令人满意,尤其是退潮时、枯水时仍然黑臭。

河道治理重在水环境生态修复与重建,重建生态系统有很多方法,最重要的是能使水体的自净能力保持稳定,且易于控制和管理,维护费用低。所以,寻求高效而且符合上述要求的技术方法,是河道水体生态修复最大的难点,是水体修复难易的关键,也是各种治理方法和治理效果的差异所在。施放底泥净化剂消解淤泥,同时能够快速修复水生生态,真正消除黑臭,是一种更有效的河道快速治理方法,生态修复不需要15年,几个月至1年就可以做到。

三、原位生态修复治理关键技术

1、关键技术简介

水环境生物修复是在可控条件下,利用微生物和水生生物生命代谢活动,修复被污染的环境或消除环境中的污染物的过程。而原位生态修复技术的核心为生态修复剂技术,即在无固定设备且完全自然的状态下,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天然水体的自净功能,采用直接向污染河道投入高效的本源微生物菌群和微生物促进剂,激活水体中原本存在的利于水体自净的微生物,并通过它们的迅速繁殖,从而消除水体中的有机污染,同时对河道有机底泥起到一定的消化作用。具体的流程主要为:微生物驯化,微生物菌剂在河涌底泥中接种繁殖,根植河床,微生物对河道污水和底泥中的污染物进行分解去除,净化水质和减少污泥量,再通过人工培育河道生态链最终恢复水体的原生态,实现水体稳定的自净功能。生态修复剂是一种充分利用自然界生物降解原理,提高水体的生命力和自净能力,并重建其生态平衡、迅速地改善水质的技术与产品。

2、底泥净化生物修复治理黑臭河涌

针对底泥富含大量有机物和营养物质,好氧速率高,处于强还原状态的厌氧环境,投放生态修复剂的方法,进行生物修复,以控制和消除底泥污染。底泥净化剂,由增氧剂、有效微生物菌剂和生物载体组成。增氧剂在水中逐渐释放出氧,改变河道底层厌氧生态环境为好氧生态环境,激活微生物菌群,同时为有机污染物的降解提供电子受体;有效微生物菌剂是采用本土化的好氧型和兼性微生物组成的复合微生物菌剂。作为载体的多孔矿物,可为微生物菌落提供巨大的附着表面,减少微生物的流失和更好发挥微生物降解有机污染物的作用。

在底泥净化剂的作用下,能有效地对污泥和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细菌等进行生物降解,污泥有较大幅度的减少,河水不黑不臭,没有黑色底泥上浮,淤泥层减薄,矿化度增加,从而最终净化水质。

3、治理效果

河道第一次施放底泥净化剂,10天~20天臭味消失,河道从厌氧状态转变为好氧状态,出现许多微型动物;约一个月,河道水质变清,水里的微型动物继续增多;30天~50天,水底有很多水丝蚓(俗称“红虫”,是栖息在水底污泥中的底栖动物,以污水和污泥中的有机物为食物),大量的红虫对水生食物链的修复很有好处,继而水里可看到一些小鱼,表明水质好转,水生食物链初步修复,已适宜鱼类生长;两个半月,小鱼群增多,淤泥泥面从原来的黑色开始呈现灰白色;3个月~4个月,河底淤泥削减15~20厘米,当河底淤泥中的有机物被吸收分解之后,底泥表面就是一层不被吸收分解的沙、石,底泥泥面呈现灰白色,红虫逐渐减少;4个月~6个月,河底淤泥削减25~30厘米,河道已不黑不臭,水质明显变好。

4、淤泥消解和水生生态快速修复技术的优势

4.1 这种生态修复剂具有沉淀的功能,其本身及其固着的微生物不易流失,不易被水力冲跨,即使在水流动的河或者很深的水域里,都能沉入到底部,把淤泥里的有机物吸收分解掉,并达到净水、增氧、消除恶臭等效果。只要在被污染的水体投放了生态修复剂,就可以分解去除底质的淤泥和净化水质。

4.2 施放这种生态修复剂,不用机械清淤,不必解决淤泥出路,没有散发臭气的清淤场面。由于污染情况和淤泥情况不同,根据应用实例,施放一次生态修复剂,河道的淤泥4--6个月可以减少20--30厘米。

4.3 施放生态修复剂后,不需要曝气充氧设备,不需后期管理费,同时消除臭味,促进了水生生物的食物链修复,很适合净化底质污染和水体生态修复。

4.4 用生态修复剂消解淤泥,替代了清淤,同时快速修复水生生态,是一种可以与原有河道综合治理任务对接,大大降低治理难度,提高治理效果,而且无二次污染的先进技术。

四、结论

原位生态修复技术与截污补水相结合,对河涌段进行治污处理,有效地控制河道有机污染,减少河道底部淤泥量,从根本上起到净化河涌水质,达到消除黑臭、消除河道底泥的目的。生物修复剂应用性能优异的微生物增效技术,通过提高水体的生命力和自净能力,可以替代清淤,快速消除底泥,同时快速修复水生食物链,重建水体生态系统,提高河道自净能力,改善河道感观和水质,成为治水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底泥生物修复剂具有沉淀的功能,其本身及其固着的微生物不易流失,有效的把淤泥里的有机物分解掉,达到净水、增氧、消除恶臭等效果,生态修复后不需任何管理费,是一种最经济净化,无二次污染的先进技术。

在我国还不能做到完全控制河道面源污染和完全截污治污的情况下,实践证明,应用生态消淤、快速修复水生态、分段截污与水生态污水处理等生物增效技术的集成,是一种疏浚、消除河道累积污染、从根本上解决河道发黑发臭的问题,是恢复河道良好生态环境的简单、实用的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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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罗刚;刘军;胡和平;生物修复技术在白海面黑臭河涌治理中的应用[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9年02期

[3]金腊华,梁志宏,万雨龙,袁杰,兰云飞;城市河涌水污染特征及治理措施[J];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2005年05期

[4]周新民,林少礼,侯玉,郑国栋;广州城市河道水环境治理对策研究[J];广东水利水电;2004年04期

[5]饶胜;生物及生态修复技术在河道整治工程中的应用[J];节水灌溉;2007年04期

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范文6

摘要 根据2014年全国土壤污染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土壤环境不容乐观,对于污染土壤进行治理修复是现实的迫切要求。土壤修复制度是土壤环境保护立法的重要内容,法律应该将土壤修复作为一项法律义务、管理制度和制裁措施加以规定。土壤修复制度的内容包括修复的义务、规划、目标、标准、公众参与机制、商业模式、法律责任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关键词 土壤污染;土壤修复;制度;立法

2014年国家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土壤污染已经相当严重。目前,我国各大城市的更新改造和产业的升级换代仍在进行中,更多的污染地块还会暴露显现,土壤污染问题已经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对于污染土壤进行治理修复是时代的要求。土壤属于难以再生或者不可再生的战略资源,由于污染而闲置土地或者无法有效利用土地会造成极大的浪费,还会增加对清洁土壤的开发强度。所以,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是各国土壤环境保护立法的重要内容。

土壤修复制度立法的总体考虑

土壤修复的法律定位

土壤修复是指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方法,使受到污染和破坏的土壤恢复正常功能。土壤修复制度是法律对土壤修复活动所做的制度安排。修复污染土壤主要是基于两大基本考虑,一是消除土地上的污染及其不良影响,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二是进行污染土壤的再开发利用。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土壤污染的加剧,土壤修复成为一项法律要求。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土壤修复具有三个法律性质:第一,是一项法律义务。由于土壤污染侵害了公众的健康、财产以及环境的安全,基于污染者负担原则,土壤修复成为法律规定的一项义务,造成土壤污染的责任主体必须负起相应的责任,消除土壤上的污染危害,恢复土壤的功能和价值。第二,是一项法律制度。土壤修复工作技术复杂、耗时长、涉及面广,必须将其制度化,以保障其长远、普遍、规范地实施。作为一项制度,必须有可反复适用的普遍性要求、规范性的内容、强制性的法律后果。第三,是一项法律制裁措施。造成土壤污染后,土壤修复是法律救济措施之一,受害者可请求法院判决责任人承担土壤修复责任。

土壤修复制度与其他土壤环境保护制度的关系

土壤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相关的制度有很多,如土壤调查制度、土壤档案制度、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环境风险评估制度、风险管制制度和修复制度等,土壤修复制度是其中一项,该制度与其他制度紧密相连,甚至需要以其他制度为前提。由于中国受到污染的土壤很多,不可能也没有必要都进行修复,一般情况下只有经过对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评估,确认有修复的必要和可能时,才进行修复。土壤修复制度只是管制污染土壤环境风险的措施之一,所以,土壤修复制度的设计必须放在土壤环境管理的总体框架下考虑,与其他制度和措施相协调。

尽管土壤修复属于末端应对方法,但是修复活动尽量前移仍有助于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因此有必要构建边开发、边修复,边建设、边修复的经济、生态建设一体化模式,将土壤修复行为融入开发建设全过程。这就需要将土壤修复的责任与现行环境管理制度相结合,如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要求建设项目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估的内容包括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土壤修复措施的内容;在颁发环境许可证时可以在许可证中要求持证人承担恢复环境损害的内容;在污染治理制度中增加土壤修复的内容。在企业停业、关闭,资源开发活动结束,建设活动完成等阶段,要求活动主体清除其行为对土壤的不良影响,修复土壤。此外,由于土壤的修复周期长,等待修复完全结束再进行开发可能会影响各相关利益方的利益,所以修复也可以与开发同时进行,在严格的管理之下进行有限地开发和利用。这样建立污染土壤修复过程的监督管理和治理设施的维护运营管理也十分重要。

农业用地修复与工业场地修复的关系

国外土壤环境立法很少有农业用地修复这种提法,因为修复往往指将污染清除,农业用地受到污染后,一般受影响面积大,由于成本太高无法进行快速的污染清除,此外,为了保护及恢复用地生产力,一般不适宜采取物理、化学等修复方法,更多地采用种植结构调整、农艺结合、生物萃取等方法进行污染清除,这些方法被认为是一种环境整治,而不是环境修复。在我国,实践中所进行的土壤修复包括农业用地修复,在一些地区(如湖南省)农业用地修复甚至是土壤修复的重点。但是,农业用地(特别是耕地)和工矿业场地在遭受污染方式、污染特征、对人体危害的暴露方式和危害机理等方面有所不同,土地的所有制形式、治理修复的方式、开发利用的模式、基金来源等也有极大差异,因此,对土壤立法时,有必要针对农业土壤保护和工业场地环境风险管制适当分开立法,根据两者的特征分别规定修复方式和目标、责任主体、资金来源、监督管理等,以增强土壤立法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土壤修复法律制度的设计

土壤修复作为土壤环境保护及管理的一项新的制度,在土壤环境保护立法中占有重要位置,其具体内容应该包括如下方面。

土壤修复的法律义务及义务主体

土壤修复旨在控制土壤污染风险。立法应规定土壤修复是政府及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的责任者的一项法律义务。当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活动造成土壤污染或损害时,根据污染者负担原则,排污者有义务承担清除污染和危害、恢复环境状况的责任;当特定区域的环境质量恶化,对人体健康和财产造成危害或者威胁时,当地政府有义务组织环境区域土壤修复,改善环境质量。当然,排污者和政府责任有所不同,排污者主要对其个体行为产生的后果负责,政府在无法区别个体责任或责任主体灭失、或者责任主体丧失责任能力的情况下承担责任。国外经验显示,确定一个更广的责任主体范围有利于解决土壤修复责任主体确定困难、资金需求量大等难题。污染责任者的范围包括污染排放设施的所有者和经营者、污染处理设施的所有者和经营者、污染场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污染物的运输单位等。当然,修复并不一定由政府和司法机构强制启动,也可以由企业或者业主基于商业目的自愿进行。无论是强制修复还是自愿修复都需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及要求。

土壤修复规划

目前,我国受到经济、技术条件限制,不可能对所有受污染的环境区域和场地进行修复,需要通过制定修复规划或计划来确定修复对象、目标和具体要求。土壤修复规划或计划属于宏观法律规制,是在事前对土壤修复进行总体和长期安排,要求首先要对各个区域或地区受污染地块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根据污染状况和人体健康、环境安全需要,列出治理、修复对象的优先名目清单,并设定修复行为的宏观目标,部署总体行动。根据土壤修复的不同类别,修复规划应制定短期、中长期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修复规划,并对不同阶段的修复设定不同目标和行动纲领。对此,法律应明确土壤修复规划制定主体、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保证规划的有序进行和有效实施。土壤修复计划是对具体地块的修复工作而制定的方案,包括采用的标准、达到的要求、时间安排、技术手段等。

土壤修复的目标及标准

土壤修复的原则性目标是消除污染土壤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的危害和威胁,恢复土壤的特定用途。具体目标是由土壤环境标准确定。但在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适用的修复标准有两种不同的模式。一是适用统一标准;二是基于风险控制的标准。前一模式要求所有的修复工程都达到统一标准,这一标准可满足各种土壤用途的要求,不管场地处于什么位置,将来的用途是什么。后一模式在适用标准时往往根据地块环境评估的结果、人体暴露值、地块将来的用途等做出不同的调整。欧洲国家多采用前一模式。美国和加拿大等国采取的是后一模式,两种模式各有利弊,统一标准模式对污染者一视同仁,不必支付太多的谈判和沟通成本。不利之处是不加区别地适用统一标准不能针对土地开发利用的具体要求,可能造成过度修复,成本过大,不利于鼓励污染土壤的再开发。后一模式灵活性强,有针对性,有助于鼓励污染土壤的再开发利用,但是沟通成本大,决策过程复杂,在确定修复方案过程中投入专业技术力量大。中国历来有适用统一环境标准的传统,但是中国的国情复杂,区域差异大,统一标准缺乏针对性。此外,中国污染土壤修复刚起步,政策的制订也需要考虑到修复成本对于社会的影响,建议我国在完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逐步从统一标准模式向基于风险控制的标准模式转变。

土壤修复社会参与机制

公众参与是土壤修复中的重要一环,有效的公众参与可以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缓解污染场地周边的紧张关系,帮助寻求合适的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补充政府执法力量的不足。应该在制订污染土壤管理政策、风险控制措施直至具体修复治理、资金筹措工作等不同决策层面上,全面开展利益相关方的对话与磋商,促进形成共识的互动过程。我国土壤修复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严重不足,主要原因是缺少相关法律依据、缺乏公众参与意识及相关渠道。建议在“土壤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公众参与制度,要求政府及污染土壤相关管理部门在土壤修复方案制定、修复验收等环节组织公众参与,设立专门的公众交流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加强对公众的风险教育及参与能力建设。当公众参与权受到侵犯时提供法律救济。

污染土壤修复及其他受损害环境的修复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属于公益事业,需要号召全社会各个层面力量的广泛参与,引导鼓励公众参与修复计划的制定、实施,对政府和企业行为进行有效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土壤修复机制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并为此贡献智力、物力和财力等。

土壤修复的商业模式

目前从事环境修复的企业有上百家,但是对于修复企业而言,土壤污染修复领域的资金壁垒和技术壁垒都很高,行业及市场发展缓慢。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中期目标是:“到2020年,法规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土壤污染修复基本实现市场化,农业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工业污染场地开发依法有序,大部分地区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部分地区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全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稳中向好。”要实现这个目标,当前亟需在明确责任主体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按照“谁污染,谁付费” “谁投资,谁受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基本导向,尽快建立起新型的商业模式,鼓励与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到土壤环境保护事业中,改变当前土壤污染防治主要由中央财政投入的单一局面。

土壤修复的基金保障机制

土壤修复需要耗费巨额资金,仅靠责任人单一的资金来源难以解决,各国趋于建立社会化的多元资金途径。生态问题的根源是外部不经济性,需从设置环境资源开发行为的经济成本人手,由开发利用生态资源、造成生态问题、获得经济利益的主体承担主要生态修复资金义务。此外,生态环境改善属于公共利益范畴,政府理应投入部分资金。通过政府财政投入和转移支付、政府通过各种财源建立的修复基金、企业缴纳生态环境补偿费和生态修复保证金、社会捐助、银行贷款等方式建立生态修复资金来源渠道,形成有力的资金支撑机制。合理的资金机制可以保证开发利用主体对土地资源的谨慎开发,同时避免生态事故后“一走了之”局面的发生。建议在“土壤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环境基金制度支持土壤修复,还可以通过要求高危行业企业交纳土壤修复保证金的方式保证对受损环境修复的资金需要。

不履行土壤修复责任的追究机制

土壤修复既是一项管理制度,也是一项法律责任。为了顺应土壤修复的要求,我国的法律责任体系应进行如下革新。一是明确规定不履行修复责任的法律制裁措施。二是扩大损害赔偿范围。将法律救济的范围从传统损失扩大到生态损害,将环境恢复期间环境资源和环境服务价值暂时丧失的损失纳入损害赔偿之列,并对其做出具体的规定。三是明确修复成本追偿机制。当政府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代替责任人履行了修复环境的责任后,有权向责任者追偿修复成本。四是延长诉讼时效。将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时效延长,在特定情况下可溯及既往。五是在潜在责任主体之间建立连带责任。六是建立土壤修复责任社会化机制,如通过建立环境保险制度、环境基金制度等来分化和分担土壤修复责任。

土壤修复的监管机制

中国目前土壤修复的管理体制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环保部门主导,其他部门参与;另一种是城市土壤修复由国土部门主导,农村耕地修复由农业部门主导,环保部门对污染治理实施监管。目前,土壤修复处于起步及试点阶段,管理形式尚未固定,无论治理修复由什么部门主导,环保部门对于环境污染治理修复相关活动的监管都不能缺位。

土壤修复工程技术复杂、隐蔽性强、时间跨度长、监管难度大。针对以上特点,政府对修复工程的监管应该体现如下特点:一是进行全过程监管。修复过程很长,包括污染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修复计划和方案的制定,修复工程的开展,修复完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紧密相联,一个环节现出问题,修复的效果可能大受影响。政府必须进行全过程监管,明确若干控制点进行重点审查。二是设立工程监理。土壤修复工程多为隐蔽工程,覆盖后难以观测,工程监理是质量的重要保障。三是技术审查和守法监督适当分离。政府对于工程和技术、评估检测等问题并不在行,应该让懂行的人做懂行的事。技术性和专业程度高的工作由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把关,政府审查程序的完整性及结果的合规性。四是根据新出现的情况及时调整修复方案。修复过程长,随着调查的深入、技术的进步,可能会发现一些前期调查中未发现的污染和破坏,为此.应该要求修复责任单位适时调整修复方案,使新发现的问题一并得到解决。五是进行工程验收。工程验收是对于各责任方履行义务情况所进行的核查及核证。修复不是一项无止境的工作,责任也要有一个终结。国家立法应该建立统一的治理验收和管理程序,加强修复过程监管和结果监管。

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范文7

考察徐州采煤塌陷地整治工作时,强调塌陷区要坚持走符合国情的转型发展之路,打造绿水青山,并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6月26日,省委娄勤俭书记在徐州调研时提出把XX县作为全省“采煤沉陷区搬迁扶贫带脱贫”试点,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县委、县政府提出了“改善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为推进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助推乡村振兴,县政协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加快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推进地矿融合发展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联合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我县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情况,召开了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涉矿各镇区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并到唐山、永城、麟游、铜陵、辉县等地进行了学习调研,通过调研,联合调研组一致认为,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不仅是生态环境的修复与改善,还应包括促进经济社会的共同繁荣,只有地矿充分融合发展,才能更有力的助推我县乡村振兴。为此,提出如下研究报告。

一、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唐山:变劣势为优势,以采煤塌陷区治理推动城市建设

(一)基本情况

唐山南湖城市中央生态公园改造前是开滦煤矿130多年开采形成的采煤沉降区,垃圾成山,污水横流,杂草丛生,如城市疮疤一样,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环境和整体形象,制约了城市的发展,影响了市民的工作和生活,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

(二)主要做法

1996年底唐山市委、市政府本着“变劣势为优势、化腐朽为神奇”的方针,开始了大面积生态绿化,重点实施了整治脏乱差环境、大面积绿化、水体还清、美化、市政道路建设等5项工程。2008年,又把南湖城市中央生态公园的建设作为唐山城市建设的一项重点工程,以生态建设促城市建设,开始了大规模的植树工程、垃圾山的封场绿化工程、景观道路的建设工程、公园的景观亮化工程以及为保证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连续性的扩湖、引水工程。

(三)取得成效

2009年5月1日,南湖城市中央生态公园正式对游人开放,经过14个月的建设,建成了一座水域面积11.5平方公里,绿地面积16平方公里的南湖城市中央生态公园,建成桃花潭、龙泉湾等九湖,云凤岛、香茗岛等五岛以及樱花大道、凤凰台、音乐喷泉等120多个景点。同时,带动了周边开发建设,解决土地和资金瓶颈,有力的推动了城市建设。

永城:创新治理与保护机制,以采煤塌陷区治理推动城市生态旅游发展

(一)基本情况

永城矿区目前共有8座在产煤矿,原煤年产量近2000万吨。因采煤共形成沉陷面积9万余亩,其中积水面积1万亩。

(二)主要做法

永城市积极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模式,初步建立了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与治理新机制,累计完成采煤塌陷区治理面积63280亩,新增建设用地5600亩,境内采煤塌陷稳沉治理率达95%以上。

(三)取得成效

日月湖项目区原为永煤集团城郊煤矿塌陷区,2012年申报了部级采煤塌陷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示范工程,规划面积24平方公里,相继建成了生态游园、艺术运动公园、水上娱乐、婚纱摄影基地等,累计完成投资9.5亿元,其中中央示范项目资金3.86亿元。该项目相继被评为国家水利风景区、省级湿地公园、省级矿山公园等称号。

麟游:提高科技含量,以绿色矿山建设推动采煤区生态环境保护

 (一)基本情况

郭家河煤矿由徐矿集团、陕西省煤田地质局、宝鸡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同出资,2008年正式破土动工。在矿井建设初期和建设过程中,徐矿集团按照大型化、现代化、生态化和装备技术一流、综合利用一流、环境保护一流的要求,将郭家河煤矿建设成为“产煤不见煤、是矿不像矿”的中国煤炭工业的品牌矿井。

(二) 主要做法

郭家河煤矿强化“在治理中开采,在开采中治理”的生态环保建设理念,矿井和职工生活用水全部由水源热泵供热系统提供,煤仓、车间厂房等地表工业建筑应用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进行设计和施工,使建筑既美观环保,又实现了节能减排。同时,选煤厂分选出来的低热值煤和煤矸石用于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排出的粉煤灰和煤矸石作再作为原料生产新型建材,减少废弃物的排放,降低环境污染。

(三)取得成效

煤矿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突出“绿色矿井、科技矿井、人文矿井”主题,以园林式和工业旅游矿井为环境目标,将矿井开发建设与生态人文景观设计理念融为一体,开辟矿井井上井下旅游线路,使人们既可领略到现代化采煤的先进技术,又能体验到工业生产同自然环境的有机和谐。

铜陵:积极申报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以项目实施带动生态治理全面落实

(一)基本情况

铜陵矿产资源丰富,被誉为“中国古铜都”,随着长期大规模、粗放型的开采利用,铜陵矿区资源逐渐趋于枯竭,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日趋严重。

(二)主要做法

2009年铜陵市被国务院确定为第二批资源型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2010年,铜陵申报了资源枯竭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大铜官山森林地质环境治理。利用三年时间对铜官山矿区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总治理面积588公顷,目前已经治理470公顷。三年共争取国家财政治理资金2.7亿元。

(三)取得成效

大铜官山森林公园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通过治理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同时推动了大铜官山公园的建设,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通过恢复治理增加建设用地1205亩,使环境与经济发展走上良性循环。

辉县: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治理模式,以政府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废弃矿山环境治理

(一)基本情况

辉县市常村镇属浅山丘陵区,原为辉县市建材资源重镇。2009年以前,采石业是常村镇的支柱产业,长期的无序开采使当地生态环境满目疮痍,生态环境不断恶化。

(二)主要做法

2010年,辉县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确定了“金山银山服从于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抓住南水北条移民安置需配建蓄水池项目机遇,积极引导、强力推进企业转型,将位于项目区内的全部小采石场企业关停并转,实行政策优惠扶持和坚持堵疏相结合,以财政资金为撬动杠杆,运用市场化机制,引进河南春之谷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参股融资,通过对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区灌溉调蓄工程的综合利用,投资1亿元改造响水河,启动了3700余亩的百间寺尾废弃矿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2012年建成6座小型灌溉水库。受到国土资源部门高度重视,全国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会议在辉县召开。

(三)取得成效

开发建设后的常村镇五龙山响水河乡村旅游区,占地3700亩,总投资10亿元,集水上乐园、欢乐世界、野生动物园、滑雪场、植物园、实景演艺、民俗表演、科普拓展于一体,是中原地区规模最大、项目最全、最具价值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

二、我县采煤塌陷基本情况及引发的社会问题

我县涉矿地区主要集中在XX县北部,包括XX、XXX、XXX、XXX、XXX等9个镇、街道,总面积806.9平方公里。从上世纪70年代初期先后建设了8对矿井,。经过各煤矿近50年的开采,采煤塌陷区范围不断扩大,东起XX湖湖西大堤,西到XX边界,南到XX路,北至XX省交界,已塌陷面积约262.5平方公里,其中重点塌陷区面积54.5平方公里,待8对矿井闭坑时,将形成约24多万亩也就是160平方公里采煤塌陷区。

目前,8对矿井中,XX煤矿已于2015年年底关停,XX煤矿处于停产改造。涉矿区域在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随着采煤塌陷面积的不断扩大,矿区经济在失去煤炭产业的支撑和依托的同时,也给涉塌陷区域居民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影响。

(一)塌陷区居民居住环境的恶化。地面塌陷、地表的移动变形导致地面构筑物发生变形、破坏,威胁着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采煤塌陷使地下管线破坏,使城市积水无法排出,甚至出现逆行、倒灌现象,使饮用水、污水与塌陷造成的地表积水混在一起,严重污染和破坏水体环境,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二)塌陷区居民失去生活保障。随着塌陷地的不断增加,涉矿地区居民土地也逐年减少,失地农民不断增加,没有了农业生产收入,又无其他劳动力转移渠道,失地农民生产生活难以保障。

(三)非塌陷区居民因塌陷区连锁反应被迫搬迁。随着采煤塌陷区域的不断扩大,涉及人口不断增多,个别区域虽然不是塌陷区,但随着周边区域的不断塌陷,周边居民的不断减少,这些区域逐渐失去了基本的社会服务保障设施,不具备基本生活条件也将被迫搬迁。

(四)矿区职工生产生活受到影响。随着矿井的逐渐停产关闭,矿方职工的工资待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煤矿企业转型发展不快,其他产业可提供的再就业岗位不多。矿区职工受年龄、技术的限制,通过再就业增加收入也很困难。

(五)地方政府社会负担不断增加。随着矿方学校、“三供一业”等社会事业的移交,各种社会问题逐渐转移到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社会负担愈来愈重。

(六)地矿矛盾日益突出。个别煤矿企业仍存在牺牲环境利益换取经济增长的情况,生态保护意识有待增强。又由于塌陷区土地征收和房屋搬迁补偿标准低,搬迁安置难以实施,地方政府涉矿维稳压力加大。

三、我县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2014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XX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支持XX(该区域基本和采煤塌陷区域相吻合)建成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鼓励XX在城乡统筹上先行先试,并初步编制完成了《XX一体化规划》和《矿地融合示范区发展战略规划》。在此基础上,县国土部门和各镇(街道)进一步加大了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力度,近年来XX地区已复垦各类整治项目2.57万亩,新增耕地2.21万亩。XX湖生态修复被省国土资源厅列为2013年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中央补助资金项目;XX镇XX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被国家发改委列为采煤沉降区生态修复示范区;XX镇已完成了《XX镇XX湿地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已成功纳入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全县已有5家煤矿企业获批部级绿色矿山。

虽然我县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我县作为全省最大涉矿区域和苏北省际边界地区,随着煤炭资源逐渐枯竭和采煤塌陷地大量增加,在治理资金来源、耕地保护、发展空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不断凸显。

一是治理资金缺口巨大。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面广量大,塌陷地的修复、城乡建设、产业布局的调整、社会保障的落实、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开展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仅靠目前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出让收入的部分资金,难以开展大面积的综合治理,资金缺口巨大。

二是征收搬迁补偿标准低。现执行的《关于调整采煤塌陷地征迁补偿标准的意见》(苏国土资规〔2009〕2号)压煤村庄搬迁补偿标准,与周边山东、安徽等地塌陷地征迁标准相比明显偏低。同时,省定采煤塌陷地征收补偿标准和复垦补偿标准也均低于我县目前实际支付标准。

三是耕地保护压力持续加大。早期形成的采煤塌陷地未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仍被认定为农用地,甚至是耕地,相当一部分土地由于塌陷积水较深无法恢复为耕地。同时,每年又有新增塌陷土地,给耕地保护带来巨大压力。

四是发展规划空间严重不足。地矿融合发展涉及五镇四街道,为我县经济发达地区,涉及区内有XX县经济开发区、四个工业集中区、主城区、XXX新镇区、XXX新镇区,下步实施地矿融合发展规划,需要大量的用地空间。

四、我县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建议

(一)以高标准规划,引领地矿融合发展。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制定地矿融合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完成区域总体规划和各镇区规划修编工作。把城镇规划、村庄规划一体化纳入总体规划,对塌陷地治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实行“一张图”多规融合。突出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加强铁路、公路、水路的衔接沟通,完善联运体系,提高交通转换畅达能力;构建省际间路网体系,加强区域内道路的联网贯通,打造功能配套、安全高效、联通内外、覆盖城乡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区域共建共享项目的规划管理,对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进行一体规划。突出对住宅小区、公共交通、商业、宾馆、医疗、学校、文化体育、休闲娱乐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提高城镇化的承载能力和区域性公共服务水平。坚持集聚集约原则,对采煤塌陷区工业园区按照一二三产实施分类规划,充分整合技术、资金、信息、基础设施等要素,建立健全产业协调发展新机制,促进产业合理布局、三次产业有机融合、城乡经济要素有序流动和城乡产业有效对接,实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二)树立“生态修复+”发展理念,因地制宜推动修复治理与综合利用融合发展。采煤塌陷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需要不断创新理念,应按照宜绿则绿、宜耕则耕、宜景则景、宜建则建的原则,走生态恢复、景观再造、综合开发、循环利用的生态恢复治理与综合利用之路,实现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的“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发展。一是发展“生态修复+观光农业”。通过对塌陷区现状及其区位条件的分析,综合考虑生态、经济效益,按照“生态农业与观光休闲相结合的复垦模式”,进行综合治理。要利用塌陷区特有的自然优势和特色农业优势,结合农业的产业化发展与旅游景点、旅游方式的开发,建设具有生产、观光、休闲、度假、娱乐等综合功能的农业观光园,农游互补,让农业发展成为旅游的一部分,打造既有经济价值又有观赏价值的观光农业。二是发展“生态修复+光伏产业”。在这方面我县XX镇光伏产业园就有非常成功经验,值得推广。针对塌陷区特点,探索灵活的土地利用方式,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产业发展模式,将项目开发与农业、渔业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变荒为宝,实现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打造湿地生态旅游、工业光伏参观、农业采摘垂钓于一体的休闲娱乐观光区。三是发展“生态修复+旅游业”。 在外出学习调研的几个点中,基本均是将塌陷区或废弃矿山打造成了“生态修复+旅游”的典范,借鉴永城、辉县等地生态修复治理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县现有旅游资源,进一步整合湿地省级旅游度假区和塌陷区资源打造国家5A级滨湖湿地公园;突出生态湿地开发,建设部级湿地景区,加快XX湿地开发建设,加快XX、XX湿地开发项目建设。同时,深度挖掘XX县汉文化、大运河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与旅游、宜居与宜业深度融合。

(三)突出煤炭企业主体责任,构建煤炭资源开发的动态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开采、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煤炭企业的主体责任,由开采企业负担煤炭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费,将生态补偿费用标准和额度明确化,建议县政府向省政府积极争取建立健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参照山西省的做法(2011年调整为:分煤种16—23元/吨煤),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专项用于煤炭城市环境修复和生态补偿,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和解决采煤引起的社会问题。在开采前、开采中、开采后各阶段分别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着力构建煤炭资源开发的动态生态补偿机制。一是在开采前,将煤炭开采外部性不经济性成本内部化,算好生态环境账。煤炭企业应该把采煤引起的生态修复和污染恢复费用核算进吨煤开采成本,通过计算开采的外部不经济性成本,倒逼企业采用先进的开采技术和工艺减少生态修复和污染防治的外部成本。二是在开采中,煤炭企业要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及时对煤炭资源开发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进行恢复治理。对于企业有具有修复能力的,采用企业自行组织恢复治理模式;对于企业不具有修复能力的,采用企业出资、县政府组织复垦模式和国家政策激励引导下县政府、企业、居民合作治理模式。三是在开采后,煤炭企业要针对闭坑后的矿山进行生态重建、产业转型或异地补偿。完成后,县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进行评估、验收和后续管理。

(四)争取上级政策扶持,以项目落实带动采煤塌陷区周边生态环境改善。借鉴铜陵市“积极申报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以项目实施带动生态治理全面落实”的经验,结合我县煤炭资源开采逐渐趋向枯竭的实际,认真研究国家资源枯竭城市申报条件,积极主动衔接国家有关部门,争取尽早列入国家资源枯竭城市;争取省建立采煤塌陷地及村庄搬迁补偿增长调整机制,提高采煤塌陷地相关补偿标准。在积极争取各级政策扶持的同时,借助我县XXX湖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中央补助资金项目、XXXX镇湿地国家采煤沉降区生态修复示范区等项目的实施,以生态修复治理推动周边生态环境的改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五)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采煤塌陷区治理,推动塌陷区生态良性循环。借鉴永城、辉县等地的经验,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与治理新机制”,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治理,破解资金瓶颈。健全完善XX县兴田公司、XX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XX县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XX县国资公司、XX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融资载体,搭建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融资平台,综合运用土地、信贷、资金、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开发企业和其它社会资金的积极性,通过“生态修复+农业”、“生态修复+光伏产业”、“生态修复+旅游”等形式,利用社会资金的可持续性来保障生态环境改善的可持续性。

(六)借鉴“开采”即“治理”经验,推动采煤区生态持续改善。借鉴麟游郭家河煤矿“产煤不见煤、是矿不像矿”绿色煤矿发展理念和 “在治理中开采,在开采中治理”的采煤塌陷区治理新模式,结合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强化对企业开采计划的沟通与监督,将矿井煤炭开采与生态人文景观改造融为一体,探索煤矿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通过开采过程中的景观改造,生态修复,打造独特旅游产品,推动生态持续改善。同时,进一步加快采煤沉陷区维持农田质量与功能的动态预复垦技术研究,提出一套保持农地功能的采煤沉陷动态预复垦技术流程,揭示采煤沉陷动态预复垦过程中农地功能变化规律,降低土地稳沉后复垦成本,最大限度的保护耕作层,保持土地的生产功能,在全县待采煤区推广,减少因采煤塌陷带来的危害及各类社会问题。

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范文8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乌兰察布市一直坚持“进一、退二、还三”的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水土流失现象显著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逐步迈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从过去单项的分散治理发展到集中、成片的、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在治理体制上由过去的行业治理转变为租赁、股份合作、整体承包、大户治理、产权制度改革及专业团队治理等,这样可以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改善水土流失。乌兰察布市共有中小河流33条,是全市地下水及季节性泄洪的主要通道,也承担着蓄集地表水的重要任务。由于多年来受到水流的侵蚀和冲刷,部分河道淤积、河岸坍塌严重,部分村庄农田存在洪水威胁,河岸两侧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河道却一直没有进行过严格的综合治理,河道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直接影响了河道旁居住村民的经济发展和安居乐业。

对于此类问题,较为合理的治理措施有:①进一步加强坡改梯、淤地坝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加大河湖综合生态修复力度。②山、水、田、林、路、村、固体废弃物和污水排放统一布局、规划,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在坡面建设梯田,并配套水系工程和水土保持措施,降低土壤侵蚀度;在河湖沟道建设淤地坝、拦沙坝等工程,蓄洪拦沙,排清淤地,大量减少进入江河湖库的泥沙。③搞好水土保持工作,促进江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是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的有机结合。

2存在问题

(1)洪涝灾害出现的频次加大,受灾程度严重。水土流失严重致使依赖河流生存的生态系统遭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加剧恶化,生态修复功能日益衰退。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基岩,植被稀疏,地貌破碎,沟壑纵横,地表植被破坏后不能拦截暴雨倾泻,洪水泛滥之后形成灾害。

(2)河道淤积,河床抬高,水利水电工程效益降低。由于植被覆盖较差,表层土壤,在水力的不断侵蚀下,地表径流携带大量泥土、砂石,沿程淤积于水库与河流河道之中,使河道萎缩,河床抬高,水利水电工程效益降低。

(3)水资源减少,水环境质量下降。水土流失地区在失去植被后,会丧失调剂天上水、控制地表水、涵养地下水的功能,水资源定会明显减少。河道会形成大雨大涨、小雨小涨、停雨干涸的状况。与此同时,水土流失还会使水质下降。水体中分布着以泥沙形式存在的土壤,导致水体中泥沙含量明显增加、水体变得污浊,土壤中含有大量无机盐类和化肥农药的土壤使水体的面源污染加大,水体自我净化功能下降。

3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结合所起作用

(1)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相结合,可持续利用水土资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生态环境的改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相结合既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水土流失使地表植被减少,涵养水源功能减退,导致农业生产恶化,草场退化、沙化严重,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降低,会影响到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制约未来乌兰察布市农牧业的总体发展;水土流失现象加速生态环境恶化,也会危及到水环境的安全。河湖生态环境的综合修复治理将明显改善小区域生态环境,保障区域水环境安全,捍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的繁荣发展的同时,对水土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可持续发展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

(2)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相结合,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十会议精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及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指示,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要求加快小流域水土流失防治步伐,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改善民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践行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全面提升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平。在经济建设的新常态下,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应致力于开展城市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包括水源治理、水环境综合整治、节水灌溉等工程,彻底改善城乡居民的人居环境,加快生态文明的建设步伐。

(3)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相结合的技术措施是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清洁型小流域生态系统,按照“治理水土流失、保护水源、改善环境、防治灾害、促进发展”的发展总体思路,构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沟(河)道及湖库周边整治”三大功能区。以水源保护和面源污染防治为主,坚持山、水、林、田、路、村、固体废弃物和污水排放统一规划布局,把水源保护、污水处理、面源污染控制、生活垃圾处理、生态环境改善、河道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建设人文景观区、生态观光体验区、生态保护区等,使人居环境变舒适、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全面彻底的改善、交通设施便利,促进旅游业的大力发展,提升乌兰察布市的综合竞争力,打造祖国北方亮丽风景线。

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范文9

关键词:河流治理;基本原则;修复任务;技术;重要性

0..引言

由于我国的中小型河流非常的多,而人类活动的延伸使得我国中小河流存在着退化的现象,以及山洪灾害的日益加剧。而城市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城市河流,河流就作为其重要的资源和环境的载体,而河流生态的退化,让我国对河流的治理及其生态系统功能的完善化就显得格外的重视了。水生态系统是一个依赖水生存的多样群体,对维持全球物质循环和水分循环起着重要作用。随着人们用水量的持续增加,以及人们对水生态系统日益严重的干扰,中国水生态系统受损严重。水生态系统修复即指通过一系列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减缓水生态系统的退化,将已经退化的水生态系统恢复或修复到可以接受的、能长期自我维持的、稳定的状态水平。

1.我国中小河流治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系统治理,防洪标准偏低;(2)洪涝灾害频繁,人员伤亡严重;(3)管理薄弱,河流规划和整治的前期工作滞后;(4)未注重河流系统性作用;(5)投入不足,治理任务艰巨;(6)经济发展与河争地问题凸显

2.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遵循自然原则。根据河流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合理利用,适当的进行人为改造,保证河流系统自然、健康发展,构建河流与人类的和谐关系。(2)功能协调原则。在河流的不同时期和不同河段有着不同的功能需求,因此主要功能要优先考虑,各项功能相互协调。(3)生态循环与平衡原则。生物多样性是维持河流生态系统平衡和健康的基础,增加河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使河流系统的物质和能量处于良性循环。(4)景观美化原则。经过河流生态修复后,可以给人们带来美好的享受。依据景观生态学原理,增加景观异质性,保留原河道的自然属性,运用植物以及其他自然材料塑造亲水的河流景观,突显城市地方特色与文化。

3.河流水系生态修复的任务

河流水系生态修复的任务:(1)改善水质、水文条件。包括水力学条件、水量等方面的改善,合理配置水资源,维持最小生态需水量。控制污染源头,提倡清洁排放改善水质。(2)改善河流地貌特征。恢复河流的横向连通性和纵向连续性,扩大滩地,防止河床材料硬质化。(3)稀有、濒危物种的恢复。恢复水陆交错带植被,注重河流生物栖息地的建设。

4.河流生态修复技术

(1)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拆除阻水结构,将人造化的矩形、梯形断面修整为自然形态,根据河流生态学理念,宜宽则宽、需弯则弯,保持河道的自然平面形态的同时,满足河道的排涝泄洪以及抗旱引水需求,处理好生态保护及土地规划利用两者之间的关系。

(2)河流护岸的生态修复可采用石块、木材、植物或者其他的透水性材料代替硬质材料对河岸进行加固处理,保证河床的稳定同时防止河道的淤积,不阻碍河流中的物质与岸边物质能量交换,改善地下水补给与地表水质量,生态护岸为植物提供了生长的良好条件,能成为动植物的栖息地。

(3)除恢复生物栖息地以外,还需培育物种,来达到物种多样性的目的。人工和生物调节相互结合,在防止外来物种对本地物种造成侵害的前提下,通过选育、培养、引种以及种群动态调控等生物技术,再加以保护,恢复生物多样性,增加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水体生态环境。

5中小河流治理中生态修复的重要性

中小河流承载着调节局部气候、淡水供给、为多种生物提供栖息地的作用,沿岸有活跃的物质、养分和能量流动。自然状态下的中小河流堤岸往往物种丰富,生产力高。因此,生态河流研究的空间尺度应该是对河道具有直接影响的空间,主要包括河槽、河堤、河堤背水坡及其护堤地5~10 m(没有堤防的河道为河口两侧外20~50 m)的范围。天然河道系统内的水量、水质和生物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构成河道生态系统。自然河道堤岸是生物活动最为活跃的区域,其间植物、微生物的存在为河道生物及水质自然净化带来了活力。然而,不合理的河道治理工程势必引起生物生境的破坏,长河道边坡是由多种异质性很强的生态因子描述的生境,形成了极为丰富的流域生境多样化条件,这种条件对于生物群落的性质、优势种和群落密度以及微生物的作用都产生重大影响。

下面根据流域水循环过程与天然生态系统、河湖生态系统、地下水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环境建设用水的关系,本文提出了区域生态环境用水体系及分类,为生态环境用水保障提供统一的技术平台。见图。

生态环境用水体系及其分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