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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定义集锦9篇

时间:2024-02-27 14:37:43

循环经济定义

循环经济定义范文1

关键词:循环经济;理论研究;哲学分析

“循环经济”是最近几年国内学术和政策研究领域频繁出现的一个学术词语。国内学者对循环经济的理论进行了大量探讨,国家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循环经济的实践。但是,国内生态经济学界、环境经济学界以及主流经济学界对循环经济实质的认识至今仍存在较大差异[1]。为深入揭示循环经济理论内涵,部分学者从哲学的角度进行了探讨。如,董艾辉在分析循环经济与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观一致性的基础上,指出循环经济是对近代西方哲学思维方式的扬弃,也符合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2]。张连国等认为,循环经济的哲学基础有二,即知识论基础与存在论基础[3]。崔胜辉等则从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在内涵和目标上一致性的角度,分析循环经济的哲学内涵和经济伦理观[4]。

应该说,从哲学角度探讨循环经济,既是对循环经济理论研究的丰富,也为哲学研究领域引入了新的研究课题。但从已有研究来看,循环经济的哲学研究在哲学分析与梳理上还不够全面和系统。本文试图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比较系统地分析循环经济的哲学内涵、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展望循环经济的未来发展。

1.循环经济的哲学涵义

1.1循环经济的产生、发展和目标具有鲜明的实践性

循环经济思想起源于人们对自身生活环境和质量的忧虑,也是对上世纪五六十年达国家工业化带来的环境后果的直接反思,主要针对日益恶化的自然环境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这种对环境的忧虑逐渐变成一种全球性的反思,环境问题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关注。我国从参加1972年斯德哥尔摩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开始加入这个行列。循环经济不仅反思工业化带来的环境破坏和资源耗竭,也积极探寻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方法。循环经济的目标就是提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或者说新的技术经济范式[5]。这种发展模式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强调通过生产技术与资源节约技术体系的融合,减少单位产出资源的消耗,节约使用资源;通过生产技术与环境保护技术和清洁生产相结合,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排放甚至“零”排放;通过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和再生利用,实现物质资源的循环使用;通过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生态环境的永久平衡等。在经济层面上,循环经济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和经济运行方式,旨在实现经济增长、资源供给与生态环境的均衡,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和社会公平。它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看成社会大众共有的、稀缺的自然资本,因而要求将生态环境纳入经济循环过程中参与定价和分配。它既要求改变生产的社会成本与私人获利的不对称性,使外部成本内部化;也要求改变环保企业治理生态环境的内部成本与外部获利的不对称性,使外部效益内部化。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的哲学,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从这个角度来看,循环经济的实践性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无论是其思想来源和目标指向都是实践,循环经济的理论发展更是离不开实践,需要在实践中反复检验和总结。因此,循环经济具有鲜明的实践性,或者实践是循环经济的基础或唯一尺度。

1.2循环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符合马列主义的认识论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并对认识起决定作用;人的认识的发展总是从感性到理性;认识总要有一个过程,充满着复杂性和曲折性。循环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正完整体现了上述观点。首先,循环经济在特定时代产生体现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工业化以前和工业化的低级阶段,人类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消耗较少,还不足以使人类对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消耗产生像今天这样的深刻后果。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对环境和资源的产生足够大的冲击和影响时才可能产生循环经济思想。其次,对循环经济的认识是循序渐进的。人类不可能一下子就认识到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内涵或全部规律,而且,认识的深化不可能脱离经济和历史发展阶段。最后,对循环经济的认识是能动的认识。这不仅仅停留于理论层面,也不是对实践的简单反映和被动认识,而是为了应用于实践,改造经济发展的模式。通过循环经济的这些特点,可以较好地理解当前在我国开展循环经济所遇到的种种思想障碍。比如,有人抱怨目前我国生产方式仍较粗放、环境破坏和资源消耗较大等。这是事实,但也要注意到,我们不可能脱离我国的历史前提来谈论这些问题。马克思主义者从来就不是先知先觉的智者,而是实事求是的实践者。在实践的过程中可能会犯这样或者那样的错误,但错误本身并不可怕,关键要遵循规律,对自身发展方式进行反思和扬弃,最终解决问题。毕竟,在一穷二白的薄弱基础上搞史无前例的社会主义建设,没有现成的道路和方法可以照搬。尤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决定了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经济起步、经济总量和人民温饱问题,难以为了保护环境从一开始就放弃经济和工业发展。

1.3循环经济的模式特征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联系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正是将社会看成一个整体,而不是孤立地探讨经济问题,或单纯采用经济手段分析解决问题。它要求综合考虑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来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公平与进步。循环经济深刻分析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对人与自然和谐模式进行大量有益的探讨。同时,将生产和生活各个领域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作为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加以考虑,既注重分析经济生产领域各个部门、行业及其相互联系,又注重生产流程的各个阶段及其相互联系,还注重生产与生活两大部类在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中的具体情况与相互联系,统筹考虑城市与农村、地区之间、工业与农业、国内经济与对外经济等在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方面的关系。循环经济在分析问题和提出对策时,也认识到单纯经济知识和经济手段的局限性,强调学科间的联合,强调经济社科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学科领域的统筹并重。

1.4循环经济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正确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本质,为理解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和认识论基础。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范式,强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代际公平以及国际视野,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些思想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统一,既包含科学的逻辑推论,也汲取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正反经验;既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态度,也体现了向历史、向子孙的负责态度。循环经济是在环境已遭受重大破坏、资源过度消耗的情况下产生的。根据环境破坏和资源过度消耗的历史教训、现代科学和经济学的推断,如果这种趋势不加以阻止和逆转,造成的后果将不堪想象。但环境破坏和资源过度消耗的趋势并非不可逆转,通过循环经济的途径,人类完全有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这种分析和对比揭示了人类对自身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统一。2.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

循环经济的定义是目前国内学者争论的焦点,根本分歧主要在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问题。笔者认为,只有解决本质属性问题,学科的理论基础才能更加扎实,学科才能逐步走向成熟。本质属性问题解决了,相应的内在要求就容易了。前面分析的循环经济哲学内涵已为探讨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作了铺垫。

2.1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

笔者赞同齐建国教授关于循环经济的描述,即循环经济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是中国新兴工业化的最高形式,是通过制度创新建立一种新的经济形态[6]。齐教授认为,从技术经济学角度看,循环经济实际上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微观上,按照著名经济学家乔瓦尼·多西的定义,所谓技术范式可定义为解决所选择的技术经济问题的一种“模式”。宏观上,技术范式可定义为社会生产主导技术体系的基本特征和程序模式。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社会形态对应不同的技术范式。在技术层次上,与传统经济活动的“资源消费产品废物排放”开放(或称为单程)型物质流动模式相对应,循环经济是“资源消费产品再生资源”闭环型物质流动模式。其技术特征表现为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再生化,核心是提高生态环境的利用效率,本质是生态经济。

笔者认为,在齐教授定义的基础上,还可从哲学高度对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作进一步的归纳和总结。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人类社会总是不断由低级向高级演变,每个社会历史阶段都有与其相应的社会形态。因此,循环经济应是人类社会在特定历史阶段选择的经济发展模式或者技术范式。循环经济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产生和发展,承载着特定的历史使命。可以预见,循环经济将对世界的可持续发展进程起重大的历史作用;同样可以预见,循环经济绝不是万能的,不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范式的最高形态或终极形式。

2.2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

2.2.1特定的时空观念。在我国开展循环经济的理论和政策研究,需要明确特定的时空观念。我国是一个具有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的21世纪开展循环经济,离不开立足自身现实发展循环经济。要花大力气研究我国的实际,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问题,只有实事求是才能胜利。同时,要对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的复杂性和曲折性有着足够的心里准备。

2.2.2统筹观点。发展循环经济需要统筹的观点和系统的观点。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面临很多问题,但由于资源有限,只能统筹加以考虑。要把握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确定重点领域和优先发展领域,循序渐进,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

2.2.3理论联系实践。发展循环经济要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上升为理论,并以此指导实践,然后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理论。如此反复,推动经济与社会向良性方向持续发展。循环经济是实践的学科,循环经济理论和政策如果只停留在书本中、文件中、口头上,不能在实践中得以贯彻落实,循环经济的目标就会是水中月、镜中花。因此,必须贯彻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观点,尊重客观规律,努力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同时反对把循环经济夸大化、万能化的倾向。

2.2.4公众参与。循环经济涉及全社会的各领域,离开公众参与的循环经济将难以成功。目前,我国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尚有待提高,特别需要在社会上进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启蒙,通过政府政策宣传,引导社会生产和消费观念。公众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的觉醒将是循环经济得以贯彻落实并取得成功的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

3.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建议

3.1系统的工作思想

发展循环经济特别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立足现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五个统筹,制定系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区域、行业和部门利益,以长远发展和大局为重,抓住主要问题,确定重点领域、优先领域和战略步骤。

3.2制度和技术并重

要坚持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统一,既注重制度层面的政策设计,也注重技术层面的政策设计。加强对现有经济模式、生产技术与过程、管理方法的改进和创新;加强对项目立项进行充分论证以及项目中、后期的评估;加强对节能减排领域重大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同时,开展大量调查,掌握循环经济的动态发展,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3.3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循环经济的不同参与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大学、公众等,制定相应的政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探讨建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有效联系机制,完善政府考核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

3.4自主创新与学习借鉴

既要立足自身国情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理论和政策,又要学习借鉴一切有益的国外经济、管理和政策实践的成果;既要发扬自主创新的精神,建立基本技术支撑体系,又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引进和模仿消化。4.未来展望

发展循环经济是历史的必然。这个必然既凝聚着人类对自身处境的深深忧虑,也包含了对更高级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美好愿望。马克思主义认为,尽管过程往往充满曲折,世界一直是向前发展的。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形态和发展模式,循环经济有着自身发展规律,虽然当前还有很多争论,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学术氛围,将促使循环经济研究更快走向成熟。循环经济在中国已经启航,并将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复兴的进程长期相伴。尽管道路充满艰辛,但前途是光明的。

参考文献:

[1]李兆前,齐建国.循环经济理论与实践综述,《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4年第9期.

[2]董艾辉.循环经济的哲学思考,《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3月第20卷第1期.

[3]张连国.循环经济的哲学基础,《东岳论丛》,2005年3月第26卷第2期.

[4]崔胜辉,洪华生,黄云凤.关于循环经济的哲学思考,《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年10月号(下半月).

循环经济定义范文2

内容摘要:文章首先梳理了目前存在的低碳经济定义,找到各种定义的共同点,给出低碳经济的定义,从五个方面对低碳经济的内涵进行了说明,整理了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的定义,分析了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的异同。

关键词:低碳经济 定义 内涵

低碳经济的定义与内涵

(一)低碳经济的定义

《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白皮书中指出,低碳经济是通过更少的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国外一些学者认为:低碳经济是一种后工业化社会出现的经济形态,核心是低温室气体排放,或低化石能源的经济,低碳经济是能够满足能源、环境和气候变化挑战的前提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唯一途径。

我国学者庄贵阳(2005)认为,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目标是减缓气候变化和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付允等(2008)认为低碳经济是一种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为基础,以低碳发展为发展方向,以节能减排为发展方式,以碳中和技术为发展方法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鲍健强(2008)等指出,低碳经济是经济发展方式、能源消费方式、人类生活方式的一次新变革,它将全方位地改造建立在化石燃料(能源)基础之上的现代工业文明,转向生态经济和生态文明。刘细良(2009)强调低碳经济是人类对经济增长与福利改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一种理性权衡;是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关系的一种理性认知;是一种低能耗、低物耗、低污染、低排放、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的可持续经济;是工业文明之后的生态文明;是信息革命之后的新能源革命。金乐琴(2009)等认为低碳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与可持续发展理念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一致,与当前大力推行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有密切联系。

尽管学者们对低碳经济定义的表述方法不尽相同,但各个定义所包含的基本思想是相同的。笔者认为低碳经济定义可概括为: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

(二)低碳经济的内涵

1.低碳经济的核心是减少高碳能源消耗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工业革命以来,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的使用使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大大提高,与此同时也引起全球气候变暖等一系列问题。化石燃料燃烧时会释放二氧化碳,产生温室效应,地表将变热,由此会产生一系列严重的后果。低碳经济的核心是减少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

2.低碳经济的目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是以保护自然资源环境为基础,以激励经济发展为条件,以改善和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为目标的发展理论和战略。低碳经济的目的是实现人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3.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经济革命。发展低碳经济实质上是对现代经济进行一场深刻的能源经济革命。这场能源经济革命的基本目标是努力推进两个根本转变:一是由以高碳能源为基础的不可持续发展,向以低碳与无碳能源为基础的可持续发展的转变;二是由高碳型黑色能源消费结构,向低碳与无碳型绿色能源消费结构的转变。

4.低碳经济的关键是技术创新。控制和降低大气中二氧化碳水平的主要途径有四条: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发展碳捕捉和封存技术;发展清洁能源;植树造林。目前,这四条途径都存在着明显的技术瓶颈。因此,发展低碳经济首先必须在技术上实现突破和创新。没有技术创新,低碳经济不过是人类的一个“美好幻想”。

5.低碳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工业社会发展初期,使用的能源全部是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高碳能源,这种经济发展模式可称为高碳经济。随着对环境与发展问题的不断认识,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不断反思,人类逐渐认识到要摒弃18世纪以来的经济发展模式,寻找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发展低碳经济就是建立高能效、低能耗、低排放的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与高碳经济的比较见表1。

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辨析

(一)相关概念的涵义

1.循环经济。循环经济目前没有公认、确切的定义。通过搜集、比较各种定义,笔者认为,循环经济指通过资源循环利用使社会生产投入自然资源最少、向环境中排放的废弃物最少、对环境的危害或破坏最小的经济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一般以“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作为操作准则,简称为“3R”原则。减量化原则,即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的物质量,在经济活动的源头注意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再利用原则,即尽可能多次使用物品,避免物品过早地成为垃圾。再循环原则,即废品回收利用和废物的综合利用。“3R”原则是循环经济的最重要特征。

2.绿色经济。绿色经济目前也没有公认、确切的定义。通过搜集、比较各种定义,笔者认为绿色经济是指那些同时产生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人类活动。从这个定义上引申,绿色经济有两种涵义。

第一种涵义是指经济要环保,即要求经济活动不损害环境或有利于保护环境。例如,钢铁、造纸等行业,用落后的方式生产是高排放的,因而不是绿色经济;而用清洁技术生产,就属于绿色经济。第二种涵义是指从环保要经济,即从环境保护活动中获取经济效益。也就是说,环境保护可以成为经济利润的一个来源。例如,新能源开发、绿色食品研发等活动,可以带来新的利润。

以上两种涵义分别强调了绿色和经济两个方面,它们的共同点是同时追求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3.生态经济。关于生态经济目前存在两种有代表性的观点:一是生态经济是指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运用生态经济学原理和系统工程的方法改变生产和消费方式,挖掘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潜力,发展经济发达、生态高效的产业,建设生态健康、景观适宜的环境。二是生态经济强调生产、消费和废弃的全过程就如生态系统一样是密闭循环的,最终达到资源的零输入和废弃物的零排放以及能量守恒。这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但从目前的技术水平和生产工艺来看,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各国经济活动的生态化仅是一种趋势。

(二)低碳经济等概念的异同

1.低碳经济等概念的相同点。主要表现在:产生的根源相同。现代工业社会既是一个技术发达、经济腾飞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自然环境不断恶化的时代。现代工业发展引发出严重的环境危机,不可再生资源的匮乏和枯竭、可再生资源的破坏和短缺、环境污染的加剧、生态环境的失衡。生态环境恶化的严酷事实,迫使人类不得不反思和重新审视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人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开始关注环境,探索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都是对人类和自然关系的重新认识和总结。

理论基础相同。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并不单纯地属于经济学范畴,而是经济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系统科学等学科相互交叉、渗透、有机结合所形成的交叉边缘性概念,具有综合性特征。外部不经济理论、生态大系统理论、生态学的物质循环和能量转化原理、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等理论是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等概念重要的理论基础。

技术手段相同。低碳经济、生态经济、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实现的技术手段包括宏观技术手段和微观技术手段。宏观技术手段是构建生态产业园区。生态产业园区是一定地理区域内的多种产业,按照物质循环、生物和产业共生原理组织起来,构成产业链和产业网,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微观技术手段是采用环境无害化技术。环境无害化技术的特征是污染排放量少,合理利用资源和能源,更多地回收废物和产品,以环境可接受的方式处置残余的废弃物。

最终目标相同。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追求的最终目标都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尽可能地节约自然资源,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经济活动对资源环境的过度使用及对人类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每个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少投入、少排放、高利用,达到废物最小化、资源化、无害化;用生态链条把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消费、城区与郊区、行业与行业有机结合起来,从自然―经济大系统出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低碳经济等概念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研究的视角不同。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从不同的视角研究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低碳经济是针对碳排放量来讲的,要求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主要目的是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循环经济关注的是提高生产、流通、消费领域所有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所有废弃物排放的最小化,其中包括碳排放量的最小化;绿色经济强调关爱生命,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生态经济注重人类社会经济系统和地球生态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

可操作性不同。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的可操作性存在很大差别。低碳经济的涵义最为具体―降低碳排放量,最具有操作性;循环经济提出了“3R”原则,因此也具有一定的操作性;绿色经济和生态经济的涵义较为宽泛,没有说明如何实现绿色经济和生态经济,仅根据涵义不能确定如何实现绿色经济和生态经济。

所属的层次不同。根据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各自研究的视角和可操作性,可以将这四个概念进行如下结构性定位:绿色经济最不具体,研究的范围最大,为最高层次的概念,包含生态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生态经济次之,包含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并列并有一定的交叉,为低层次的概念(见图1)。

涉及的研究领域不完全相同。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涉及的研究领域不完全相同。低碳经济涉及的研究领域包括:减碳、碳交易市场、碳税、低碳技术和低碳经济政策等。循环经济涉及的研究领域包括:农业循环经济、工业循环经济、服务业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区等。绿色经济涉及的研究领域包括:绿色GDP、绿色产业、绿色贸易壁垒、绿色金融、绿色营销、绿色消费等。生态经济涉及的研究领域包括: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生态经济区、城市生态经济、农村生态经济等。可以看出低碳经济研究的领域与其他三个概念研究的领域差别较大。

参考文献:

1.付允,马永欢,刘怡君,牛文元.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研究[J].中国人口•环境与资源,2008(3)

2.曹海霞,张复明.低碳经济国内外研究进展[J].生产力研究,2010(3)

3.庄贵阳.中国经济低碳发展的途径与潜力分析[J].国际技术经济研究,2005(3)

4.鲍健强,苗阳,陈锋.低碳经济:人类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变革[J].中国工业经济,2008(4)

5.刘细良.低碳经济与人类社会发展[N].光明日报,2009(4)

循环经济定义范文3

关键词:循环经济 法制建设 经验 启示

前言

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是新型丁业化道路的最高形式,也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行模式。一些发达国家把循环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并在立法上加以确认、保护和促进。我国政府也提出,要尽快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因此,对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问题进行理论思考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发达国家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经验

世界上最早对循环经济进行立法的国家是德国,早在1978年,德国就推m了“蓝色天使”计划,制定了《废物处理法》和《电子产品的拿回制度》。1994年,德国制定了在世界上产生广泛影响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该法于1998年重新修订。1998年以后.德国政府根据《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又先后制定了《垃圾法》(1999年)、《联邦水土保持与旧废弃物法令》(1999年)、(2oo1年森林经济年合法伐木限制命令》(2000年)、《社区垃圾合乎环保放置及垃圾处理场令》(2001年)、《持续推动生态税改革法》(2002年)、《森林繁殖材料法》(2002年)、《再生能源法》(2003年)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从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关于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另外,其他欧洲国家也制定或修正了自己的废物管理法,如丹麦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挪威政府于2003年修订了《废电子电机产品管理法》,扩大了有关主体的循环经济责任;瑞典于1994年通过了关于包装、轮胎和废纸的“生产者责任制”法律,并先后制定了关于汽车和电子电器的生产者责任制的法律法规。

其他许多周家也不同程度地制定了相关的环境立法,充实了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例如,美国1965年的《固体废弃物处理法》,先后经过1976年、1980年、1984年、1988年、1996年的五次修订,完善了包括信息公开、报告、资源再生、再生示范、科技发展、循环标准、经济刺激与使用优先、职业保护、公民诉讼等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的法律制度。又如,日本是一个资源比较贫乏的国家,长期以来,其资源主要依赖从国外进口。因此,日本特别重视资源的节约使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旨在节约资源的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从而构建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日本于1991年制定了《回收条例》,1992年制定了《废弃物清除条件修正案》,2000年通过了《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的基本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环保食品购买法》、《食品循环资源再生利用促进法》、《建筑工程资材再资源化法》、《容器包装循环法》、《绿色采购法》、《废弃物处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二、建立和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是各国循环经济法的共同价值。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主要借助于预防优先原则、循环利用原则、合理处置原则、适当分责原则渗透于循环经济法规范之中。预防优先原则强调废物的事前控制,体现的是积极防控的资源环境思维;作为循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循环利用原则的实质在于“物尽其用”;合理处置原则要求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无法通过循环方法予以消除的废物的环境危害;适当分责原则旨在使不同的循环经济参与主体承担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法律义务。

1、预防优先原则。在生产、服务、消费中充分利用原料、能源和产品,尽量减少弃用物、副产品的产生,以从源头控制资源环境问题。预防优先原则要求法律规则的设计有助于促进产品体积的小型化、产品质量的轻型化、产品功能的增大化及产品包装的简化,以减少废物的排放。环境法的预防优先原则表明,环境法不仅限于抗拒对环境具有威胁性之危害及排除已产生之损害,而是预先防止其对环境及人类危害的产生;对具体产生的危险立即做出反应不是该原则的主要目的,其首要功能为,在根本无危险出现或有出现可能时预防性地对“人”加以保护或对生态环境加以美化。这种理念同样适用于循环经济法。现代资源环境问题凸现以前,就存在各种降耗、抑废的理念和实践,不过,其主要着眼于资源和产品的经济效用,而现代法律制度同时也突出环境安全。设备内物质循环、生产少废产品和引导消费少废、少害产品是贯彻预防优先原则的重要途径。预防优先是将危险控制于未来、并创造规划和保存未来世代的环境空间及资源的原则,它是循环经济法实现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首要依托。

预防优先原则蕴涵有积极实现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理念。与事后处置相对应,预防优先原则强调废弃物的事前控制,是一种积极防控的资源环境思维。初形成时,环境法突出污染的治理和生态破坏的恢复;而现代环境法,特别是循环经济法,不仅观念上而且制度上已发生根本性转变。

2、循环利用原则。对于在生产、服务、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废物要尽可能地继续予以使用,直至失去利用价值。“3r”和“4r"原则中的“再利用、再循环、再回收、资源化、无害化、重组化”体现的正是循环利用原则。作为循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循环利用原则要求循环经济法的制度安排应有利于“物尽其用”,特别是能使原料和产品在反复利用中实现功用最大化。

3、合理处置原则。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无法通过循环方法予以消除的废弃物的环境危害。废弃物的利用优先于处置,但是,当某些废弃物无法进行再利用、再生利用、热回收时,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必须采取适当措施弱化、甚至去除其不利影响,或者进一步挖掘其利用价值。合理处置原则是指循环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应有助于及时、恰当处置废弃物。环境安全兼顾资源效率是废物处置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4、适当分责原则。循环经济法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实现依托于循环经济法的实施,而其有效实施离不开各类主体的积极参与。参与循环经济法实施的主体可分为政府、经营者(包括代表性组织)、公众(包括代表性组织),但不同的循环经济参与主体承担的法律义务应当合理区分,此即适当分责原则。该原则体现于各国的法律安排中。日本法强调,“为了建立循环型社会,必须使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公众在合理承担各自责任的前提下采取必要的措施,并使其公平合理地负担采取措施所需的费用”;而且,还具体划分了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责任。循环经济法既然是各国政府促进本国循环经济法发展的法律规范体系,那么,其相应的制度安排就要遵循这一精神,把政府、经营者、消费者的行为限定于适当的范围,使其互相配合,互不干扰。

三、构建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对策

1.绿色gdp核算制度。绿色gdp是在传统gdp核算中扣除包括城市大气污染引起的健康损害、室内空气污染造成的健康损害、水污染、铅等重金属和有毒物质造成的污染损失、酸雨损失等。由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的货币折算在世界上还没有公认的方法,因而绿色gdp等指标的核算存在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但仍然可以从比较的角度,在每项经济活动的经济增长数值后面列上该项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环境质量升降、生物多样性增减、资源开采或消耗总量、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防治投资额度等事项。

2.计划、规划和布局制度。一般来说,循环经济发展计划应以国家环境保护计划为基础,包括循环经济的发展方针、分期目标、考核目标、计划性对策和重大项目等事项。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各地方要针对区域的环境资源情况和外来资源的实际,对地区产业结构体系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调整地区内的产业结构和企业空间布局,明确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以及要采取的政策措施,确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名单,保证循环经济战略的顺利实施。如对于生态脆弱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在加强政府财政补贴的前提下,应规划为保护性有限开发的区域;在一些资源枯竭型城市,可以把伴生矿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规划为接续产业。

3.有效管理和监督制度。具体措施主要有:一是建立循环经济的综合指导、协调、监督和专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二是有效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市级环境资源保护垂直管理改革的力度,试行大区环境保护和国土资源巡视员制度,提高环境资源监督管理的权威性和效率;三是施行全新的政绩考核标准,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在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方面的干扰,确保循环经济的模式的实施能落到实处。

4.法律义务和责任制度。为了全面明确消费者、企业和各级政府在循环经济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国际上除了坚持“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养护、破坏者恢复”原则外,还逐渐发展了“消费者最终承担、收益者负担”和电子产品的生产、经销者负责回收等原则。如日本2001年的《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的基本法》把义务主体划分为国家、地方公共团体、经营者和国民。英国1995年《环境法》规定了国务大臣的条例制定义务、义务者类型、企业回收符合标准的义务、经济代价义务等。一些国际条约甚至明确了成员国政府的义务和责任。对于这些义务与责任机制,我国有必要借鉴、吸收或完善,尽快建立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制度。

循环经济定义范文4

循环经济的定义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循环经济是对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中的资源流动方式实施了“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和无害化”管理调控的,具有较高生态效率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

虽然,生态工业园已是循环经济的重要实践领域,但根据循环经济的定义可知,循环经济对于空间结构的认知,很少涉及。主流经济学忽视空间结构研究的缺陷已经为学者们所认识,因此,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循环经济必须将空间结构纳入其研究范畴,循环经济的空间结构理论将弥补当代循环经济理论的缺憾。

经济地理学和区域经济学是能对此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科,但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性以及知识更新的渐进性,目前,尚缺乏这方面的研究,循环经济地理学和区域循环经济学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循环型产业的布局、循环型区域划分、循环型城镇体系、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区域循环型产业结构、区际循环经济分工与合作、城乡循环经济协调发展、经济全球化对区域循环经济的影响、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与布局政策等是其重要研究内容。经济地理学者和区域经济学者应加强对循环经济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总结循环经济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在此基础上,探讨循环经济对传统经济地理理论和区域经济理论的改造,以指导中国区域循环经济的发展。

循环经济的层面分析

关于循环经济的层面分析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工业经济系统包括三个层面的循环:小循环,指企业内部的物质循环;中循环,指企业之间的物质循环;大循环,指工业产品经使用报废后,其中,部分物质返回原工业部门,作为原料重新利用。该观点是基于工业经济系统内部的循环经济分层,具有相对性。实际上,循环经济系统是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相互作用形成的复杂系统,产业之间的界限模糊,工业企业可以与其它产业企业甚至社会之间建立物质循环。如石河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形成了种植系统、造纸系统、养殖系统、畜产品加工系统、生态旅游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之间的生态产业链。青岛新天地生态园是静脉产业类生态园,主要功能是:废旧机电产品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处理、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处理与处置、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其它固体废弃物的处置与利用等。

第二种观点是以山东省为例的以“点、线、面”为特色建立的企业、行业、社会三个层面上的小循环、中循环和大循环。目前,山东省已有300多个企业推行了清洁生产。运用循环经济原理,根据行业间的关联,通过物质、能量、信息和价值集成,拉长和扩大生态产业链,形成由一个及多个行业组成的,各个主体互补互动、共生共利的生态产业链网,建立线上的中循环。青岛啤酒集团资源循环链属于中循环,生产过程和产品消费后产生的各种副产品参与企业内部、企业之间,与社会之间的循环,如酒糟、炉渣的再循环,纸箱、纸板、可回收瓶的再利用,废玻璃瓶、废易拉罐的再循环,包括以上工业循环经济系统内部的三个层面。社会区域层面上的大循环同样包括以上工业循环经济系统内部的三个层面,只是更加重视产品消费后废弃物的再循环和无害化。如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市和潍坊海洋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试点,开展社会区域循环经济示范工作。

第三种观点认为循环经济体现在三个层面上,企业层面即小循环,区域层面(生态工业园)即中循环,社会层面(通过废旧物质的再生利用,实现消费过程中和消费过程后物质和能量的循环)即大循环。

根据以上分析,目前的小循环、中循环、大循环分类存在界限模糊和交叉的现象。对小循环的认识比较一致,对中循环的认识不同,但共同实质是企业之间的循环,大循环的共同特点是产品使用报废后的废弃物的再循环和无害化,因此,笔者认为可将企业内部的物质循环定义为小循环,将企业之间的物质循环定义为中循环,将产品使用报废后的废弃物的再循环和无害化定义为大循环。这里的企业不仅是工业企业,包括一切产业企业,强调产业之间的融合;小循环和中循环的区别主要是产业组织上的差异,共同点是不包括产品废弃物的再利用、再循环和无害化,即没有包括与消费领域之间的循环,而包括生产与消费领域之间的循环正是被称为大循环的原因。泛化的区域层面上的循环可以包括以上三种循环的一种或几种,较大范围的区域层面上的循环往往同时包括三种循环。如生态工业园包括中循环,但由于首先要求园区企业的清洁生产,所以生态工业园一般还包括小循环,如果生态工业园企业实现产品废弃物的再循环和无害化或建立产品废弃物的再循环和无害化企业,生态工业园也可包括大循环。

循环经济与跨越式发展

目前的观点认为循环经济反映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高级循环型与和谐型的关系阶段,是人类社会在全面需求类型和可持续发展观支配下的,在后工业化社会阶段的产物,循环经济阶段即后工业化阶段。据此,很容易推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难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结论,但笔者认为循环经济是后工业化社会阶段的产物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不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人类社会之所以在工业化阶段没有选择循环经济模式是因为在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压力小的背景下,人类没有认识到循环经济的重要性。理论与实践已经证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即“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物质单向流动模式存在导致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的重大缺陷,因此,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循环经济模式应该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并不只是后工业化阶段的发展模式,关键是观念的改变。目前,在严重的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的背景下,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继续采用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是行不通的。我国已经进入了工业化中期阶段,这一期间资源消耗

笔者曾根据经济效益在传统的经济效益型模式与循环经济模式下的对比及其与环境效益的组合关系,将循环经济模式分为以下六种主要类型: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提高的模式,该模式是循环经济的最佳模式;环境效益提高,经济效益保持不变的模式,政府应鼓励企业采用该模式,以提高环境效益;环境效益提高,经济效益下降但大于零的模式。该模式又可主要分为环境效益提高明显、经济效益下降但相对较高的模式,环境效益提高不明显、经济效益下降但相对较高的模式,环境效益提高明显、经济效益下降但相对较低的模式,环境效益提高不明显、经济效益下降但相对较低的模式。在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不同的地区,四种模式的发展策略不同;环境效益提高,经济效益等于零的模式;环境效益提高,经济效益小于零的模式;环境效益下降的模式,在可持续发展背景下,该模式一般是应禁止采用的模式。当然,还可分为环境效益不变的模式。模式四和五存在只循环不经济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难以实施。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提高的模式以及环境效益提高、经济效益保持不变的模式是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均可大力提倡的发展模式,循环经济在欠发达地区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跨越式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试点

我国已在20多个省(区、市)的20多个行业、5000多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在区域层面,进行了生态工业园建设试点;在社会层面,进行了循环经济省市的试点工作。以上循环经济试点是以国家政府或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发展模式,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难以融合,示范意义有限。今后,在循环经济试点过程中,应加强企业、政府和公众的合理分工,政府的主要作用在于:制定法律、政策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对发展计划和政策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建立新的社会、经济发展指标体系等;通过对试点的跟踪研究,总结试点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形成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循环经济发展综合调控措施,然后推广,以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目前的循环经济试点以产业内部的物质循环如生态工业、生态农业为主,对三次产业之间的循环经济系统缺乏足够的重视;重视行政区域内部(如上海市)的循环经济试点,忽视跨行政区域(如产业带、流域经济区、城市群和城市带)的循环经济试点;试点区域以开发区、产业园区和城市为主,试点区域类型单一。今后,应加强三次产业之间的物质循环试点,如构建工业、农业、旅游业、商业等之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根据循环经济理论对不同类型区域包括行政区、经济区、自然区和综合区的区划进行调整,并进行循环经济试点,重视跨区域的循环经济试点和农村循环经济试点,总结不同类型区域循环经济发展、区际之间和城乡之间循环经济协调发展试点的经验和教训,促进循环经济在产业和空间上的深化发展。

循环经济与就业

目前的观点认为循环经济可以创造大量劳动岗位,提高就业率。一方面,由于耐用保值性产品的生产、保养、维修、服务以及再利用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循环经济可以创造一定的劳动岗位;另一方面,由于知识经济以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等高技术为手段,以提高知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核心,强调在经济过程中用智力资源替代物质资源,实现经济活动的知识化,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高级化,是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其往往导致劳动岗位的减少,因此,应从动态和全面的角度,重新认识循环经济对创造劳动岗位的贡献。

循环经济与空间准入

“十一五”规划纲要强调,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在实践中,由于控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经济利益得不到保证,规划实施的效果有限。循环经济模式为禁止开发区和控制开发区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许多循环经济模式是经济效益较高的“零”污染模式,如山东凤祥集团形成了肉鸡饲养、加工、以副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药品和复合调味品、饲料等产业链条,生产废水治理达标后用于农田灌溉,并利用生物工程技术,以宰杀废品为主要原料,生产多种新型医药保健品和现代复合调味品,在经济效益快速增长的同时,废弃物基本上实现了零排放。因此,在循环经济理念下,要正确理解“禁止”和“控制”的含义,不能一刀切,具有生态环境破坏性但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可以基本上消除生态环境破坏性的产业,在禁止开发区和控制开发区可适度发展,前提是不超过生态环境容量。如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容量范围内,可适度发展“零”污染和无破坏的循环型旅游业。

参考文献:

循环经济定义范文5

关键词:二元价值容介态;资本循环;复杂性

中图分类号:Fo32.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9448(2011)02--0005--15

《广义虚拟经济 二元价值容介态的经济导论》讲述了一个老张家卖挂面的故事。这个故事通过一个典型的微观经营者的成长路径揭示了两个重要规律:一是论证了人类社会从实体经济到狭义虚拟经济,再到广义虚拟经济的自然进化的内在逻辑;二是说明了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下资本循环是如何发生、演进和完成的,

一、不同经济形态下的资本循环理论

对应于老张家卖挂面的故事,我们可以将资本循环分成几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实体经济范畴的资本循环

老张家最初经营挂面就是由几个股东投入原始资本,购置工具、面粉等生产资料,然后雇人劳动,生产出挂面,在产品市场变现后返还股东利润。这个循环过程,马克思早在《资本论》中对产业资本循环的论述中就描述得很清楚(见图1)。在这一循环过程中,产业资本相继表现为三种形式: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从全社会来看,产业资本循环的前提条件就是三种资本形式在时间上的继起性和空间上的并存性。马克思所定义的产业资本显然属于实体经济的范畴,并且是以机器大生产为特征的实体经济形态,因为只有在机器大生产的条件下才能够满足产业资本循环的两个前提条件。

随着老张家挂面厂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工厂将面临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他们通过向银行或其他债主借债解决了这一问题。图2显示挂面厂和银行之间又形成了一个循环,这个循环意味着生息资本的诞生。

马克思对生息资本的循环及其性质同样作了详细的分析。在马克思看来,生息资本“是一种特别的商品”。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货币一旦转化为资本,它就取得作为资本执行职能的使用价值。货币资本家把他的货币按一定期限贷给职能资本家,实际上就是把货币这种作为资本的使用价值即生产利润的能力让渡给职能资本家。一旦货币作为生息资本贷给职能资本家,这时的货币资本就变成了商品,即作为商品的资本或称资本商品。货币资本家将生息资本的使用价值让渡给职能资本家,职能资本家为此必须支付一定的利息,这样利息就成了资本商品使用价值的购买价格。这样看来,利息只是平均利润的一部分,只不过职能资本家把它交给了货币资本家。从以上分析来看,生息资本的主要功能在于为产业资本的循环提供支持,尽管经济体系中形成了双线的资本循环,但仍然属于实体经济的范畴。

第二阶段:狭义虚拟经济范畴的资本循环

当老张家挂面生意发展到一定程度,开始在股票市场上市之后,资本循环的运动就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除了实体经济范畴的双线循环之外,还要增加一条来源于资本市场上的资本循环。因为经济体系的价值增值渠道除了产品市场之外,还多了一条资本市场的渠道,而且资本市场发挥的价值倍增器的作用要远高于产品市场。股东除了卖产品获取利润之外,还可以通过资本市场上的市值增值,获得资产增值的收益。同时,在股市上广大的中小股东,通过二级市场投资也要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资产增值收益(见图3)。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证券、期货、期权这类资本称为虚拟资本。但是由于时代所限,马克思本人并没有对虚拟资本的循环过程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后来,希法亨将这一概念扩展为金融资本,并对各类金融资本的循环过程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刘骏民等国内研究学者将所有的金融活动称为狭义虚拟经济。之所以将这类资本与产业资本区分开来,是因为其循环规律有着根本的不同。比如,金融活动中并不存在产业资本的三种不同形式,而且金融活动中的价值增值与产业资本完全不同,并不是依靠劳动力创造的剩余价值,而是更加依靠预期、信心等心理要素的变化。尽管狭义虚拟经济范畴的金融资本作为一种独立的资本形态已取得了很多人的共识,但是这些人也大都认为实体经济范畴的产业资本的循环仍然是经济体系中的核心活动。无论虚拟经济发展多快、规模多大,其根本是为实体经济服务,为了提高产业资本的配置效率,实体经济仍然是狭义虚拟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第三阶段:广义虚拟经济范畴的资本循环

老张家挂面持续发展的高级形态是形成了品牌和连锁,这一切以标准的工艺流程、悠久的历史声誉和独有的知识产权作为基础。品牌和连锁的价值增值作用在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上会进一步得到放大。在这一过程中,品牌相当于一个由多种信息凝聚而成的过程抽象体,它的价值体现在了解和使用过这一品牌的人们的心中。因此,品牌资本的循环过程已经无法在物理时空下完成,它只能在人的心理时空下完成。而连锁体现了生产过程从线性结构发展成为网络式结构,即从用生产线来制造产品,发展为用管理网络来组装创造价值。上述变化使得资本循环在实体经济范畴和狭义虚拟经济范畴内得不到有效的解释,而这些正属于广义虚拟经济的范畴。

广义虚拟经济的资本循环是一种更为复杂的经济过程(见图4)。首先,对传统的生产环节应该有新的认识,并非所有的生产商都是从事同质的加工生产。一件商品或一个企业价值增值的最大部分并非来源于直接的生产,而是来源于商品或企业的历史文化价值、品牌价值或者商业模式等,这些要素使得商品和企业在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上的价值能够实现几何基数的增长,而非简单的线性增长,我们把创造这些要素的企业称为规则设计商(Designer)。因为只要掌握了这些要素,就能够站在产业链的制高端,设计整个产业的标准和运行规则。规则设计商的核心竞争力就是在于创造产品品牌和创新商业模式。规则设计商独立出来之后,使得商品的价值细分具有了基础,我们能够在同一类产品中创造出比过去更加复杂、多元和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所以说,规则设计商更多的工作是在相同的事物中寻找差异。其次,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商品的组装过程都会形成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和若干子系统,所以在传统的生产环节,会增加一个系统集成商(Integrator)的角色,它使得生产从用生产线来制造产品,发展为用管理网络来组装创造价值。再次,传统的生产供应商在这一体系中,更多地应该将精力聚焦于生产效率,因为关注客户和市场的目标更多地是靠规则设计商和系统集成商来实现。从效率的目标出发,通常会根据资源的相似性、技术的通用性以及流程的一致性形成若干模块,这些企业被称为模块制造商(Moduler)。模块制造商更多的工作是在不同的事物中寻找相似性。

在这个体系中的资本循环具有广义虚拟经济 的二元容介态的特征。第一,从资本形式来看,它既有凝聚了各种信息态(或称为生活对象化)的品牌资本或商业模式资本,也有以物质态形式出现的产业资本,而且通过品牌资本或商业模式资本所创造的产品和服务,更多地满足的是人的心理需求,而通过产业资本所创造的产品和服务更多地满足的是人的生理需求。在这个体系中,不同的资本形式虽然不具有时问上的继起性和空间上的并存性,但是它将物理时空和人的心理时空有机地容介起来,从而形成了一套新的循环系统。第二,从价值传递的形态来看,产业资本循环中的价值传递主要依靠的是实物流的传递,而其他资本循环中的价值传递更多地依靠信息流的传递。比如横向来看,规则设计商将历史文化、品牌价值、商业模式等无形资产的价值传递到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更多地是通过广告媒体、信息披露等手段;纵向来看,规则设计商将产业的运行规则传递给系统集成商,以及系统集成商将生产任务布置给模块供应商,很大程度上是依靠IT手段建立起来的供应商管理系统等,本质上是信息流的传递。第三,从经济形态来看,这一体系不但容纳了实体经济和狭义虚拟经济,而且容纳了更多满足心理需求的虚拟经济形态以及同时满足生理需求和心理需求的跨界经济形态,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不同形式资本循环的中介系统使这些经济形态有机地合成为一个整体。

二、广义虚拟经济范畴的资本循环体系的复杂性特征分析

上述分析揭示了从物本经济时代到广义虚拟经济时代资本循环不断变化的现象。按照认识的逻辑,我们接下来要思考的是,如何进一步认识广义虚拟经济范畴的资本循环的本质特征?以及我们应采用什么样的方法论来分析这一问题?

刘曙光在《广义虚拟经济时代的思维方式》中指出,广义虚拟经济时代的思维方式应当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唯物辩证法的当代形态,即复杂性思维或复杂性方法。这一论断一语道破了广义虚拟经济理论和传统经济理论在思维方式上的根本差异。运用复杂性思维来分析广义虚拟经济范畴的资本循环,会发现资本循环体系具有复杂系统的关键特征。

(一)具有整体性的特征

系统具有一种只有整体才具有,而孤立的部分及其总和不具备的特性,称为整体涌现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这已经完全超越了“整体等于部分之和”的线性思维模式,而采用了更接近实际经济生活的非线性思维方式。不同的结构方式,即组分之间不同的相互激发、相互制约方式产生不同的整体涌现性。合理的结构方式产生正的结构效应,整体将大于部分之和。不合理的结构方式产生负的结构效应,整体将大于部分之和。

在广义虚拟经济范畴的资本循环体系中,品牌价值、商业模式和集成网络等概念就表现出了资本循环体系的涌现性特征。比如,单纯地讲商品的质量、功能、特性以及组织的价值观都无法代表某一商品的品牌,品牌价值就是这些要素凝聚为一个系统之后,所表现出来的一种涌现性。同理,商业模式和集成网络,是将企业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乃至内部的管理等各种要素融合成系统之后的综合反映。

事实上,在实体经济和狭义虚拟经济范畴内的资本循环也会产生涌现性的概念,比如:商品价格、利息、股价等,这些都不是单一要素或局部变量所能表达的特征。但是,总体而言,在实体经济和狭义虚拟经济范畴内,涌现性的问题并没有成为理论关注的重点,因为在传统经济学范围内由于产品同质和价格接收者等假设条件的约束,对经济整体的认识实际上仍然是所有微观个体的加总。在广义虚拟经济范畴内,由于将经济研究置于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中,考虑了更多元的社会主体、更多维的发展目标和变量,甚至将整个人类生活都对象化,变为经济分析的范畴,这就使得对系统涌现性的分析变得更为重要了。因此,广义虚拟经济必须建立一种跨学科、跨领域的综合分析视角来认识涌现性,而对每一类局部领域特征的认识,仍然可以在各自专业领域内完成。

(二)具有层次性的特征

系统是由相互联系的部分组成,系统的整体性的维持和发展,有赖于一个连续的等级结构,即层次性。系统的层次性主要是指任何复杂系统都可以从纵向上可以分为若干等级,其中低一级系统就是高一级系统的若干组成部分,不同的层次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系统层次性是系统在进化过程中形成的,系统的层次与层次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相互联系和作用,系统的层次性突出了部分与整体之间的质的差异,强调高层次向低层次的不可还原性。

从实体经济范畴的资本循环到广义虚拟经济范畴的资本循环,这一认识的转变本身就体现了对系统层次性认识的不断深化。比如,从企业内部而言,之前一直将企业抽象为一个整体作为从货币资本到生产资本再到商品资本转换的系统;而在广义虚拟经济范畴,企业被分为更多的层次,底层是模块供应商,中间层是系统集成商,顶层是规则设计商。从涌现性的角度来看,这种区分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以往经济系统较为简单的时候,无需划分层次就可以把它的各部分有效地组织起来。而复杂的经济系统,必须按层次方式由低级到高级逐步进行整合,由元素、子系统到系统整体进行整合。在这种系统中,层次提供了一个参照系,讨论问题首先要明确是在哪个层次上,混淆层次必将导致概念混乱。

当然,从更大的系统来看,广义虚拟经济以生活价值论为基础,将人的全部交往活动都对象化为一个社会经济系统,而传统经济学建立在仅仅以交换为基础的经济系统之上。这就使得传统经济学对社会经济的认识必然是一个更低层次的系统,从而无法把握真实经济系统的本质。

(三)具有开放性的特征

系统能够同环境进行交换的属性称为开放性,系统阻止自身同环境进行交换的属性称为封闭性。开放性是实现系统和谐有序的前提。系统只有开放,才有可能从外界环境不断地引入负熵流,把自身的熵排入到外界中,从而实现系统的有序,推动系统发展。系统的孤立或封闭只能导致系统的死亡或使系统处于紊乱无序状态。

广义虚拟经济范畴的资本循环体系,其开放性体现在两个层面。

首先,在经济系统内部,广义虚拟经济范畴的资本循环体系由大股东、中小股东、银行、规则设计商、系统集成商、模块供应商等不同的子系统构成。这些子系统是相互开放的,它们通过产品市场、资本市场以及集成网络实现了彼此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

其次,从更大的人类生产生活系统来看,广义虚拟经济范畴的资本循环体系还体现在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文化系统的开放性。资本循环体系所需要的物质和能量资源最终都来源于自然生态系统,传统经济所形成的是一个孤立的、封闭的系统,因为它只强调吸收而不关注与自然生态系统的交换和循环。而广义虚拟经济范畴的资本循环,由于关注生活对象化,必然把人类生活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作为追求的基本方向之一。同时,从社会文化系统来看,在广义虚拟经济范畴的资本循环体系中,由于将制文化权、 品牌价值等融合了政治、文化与其他社会因素的概念作为基本分析要素,因此,它一开始就不是封闭的经济系统,而是一个不断与整体的社会文化系统融合发展的开放系统。

(四)具有非线性的特征

非线性是指变量与变量之间没有正比例那样的直线关系,在非线性系统中,凡是非线性都可以找到一条直线和它至少有两个以上的交点,这就引起多值性,叠加原理失效,不具有加和性和可分性。在非线性系统中,系统一个变量的微小变化,可能导致系统其他变量产生不成比例的甚至灾难性的变化,从而导致“蝴蝶效应”。

从实体经济到狭义虚拟经济,再到广义虚拟经济,资本循环的非线性特征在逐步增强。在传统的实体经济范畴内,企业价值要经过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这一顺序转换之后才能获得利润,中间的转换过程遵循线性规律;到狭义虚拟范畴,从资本市场上获取的价值增值,已经脱离了线性规律,具有很大的高动态性和不确定性;到广义虚拟范畴,除了资本市场之外,再加上品牌价值、商业模式和集成网络等因素,资本可以在瞬间跨越不同地域实现快速增值,“蝴蝶效应”随时随地都会发生。老张家挂面的故事中,也能看出这一变化。一开始,工厂的发展还遵循线性发展的规律,到真正从资本市场融资乃至品牌和连锁的阶段,工厂马上就进入了飞速发展的时期,其短期内积累的财富甚至会超过线性发展时期的财富的总合。

三、应对复杂性特征的方法论基石出

既然广义虚拟经济范畴的资本循环体系符合复杂系统的特征,那么我们就应该用复杂科学的方法论来进行理论的建构和分析。成思危在《复杂科学、系统工程与管理》一文中,提出了研究复杂系统的四种基本方法,包括:定性判断与定量计算相结合、微观分析与宏观综合相结合、还原论与整体论相结合、科学推理与哲学思辨相结合。本文在借鉴上述方法的基础上,考虑到广义虚拟经济自身的特点,提出广义虚拟经济范畴的资本循环体系研究的四种基本方法。

(一)还原论与整体论相结合

系统科学就是通过揭露和克服还原论的片面性和局限性而发展起来的。理论研究表明,随着科学越来越深入到更小尺度的微观层次,我们对物质系统的认识越来越精细,但对整体的认识反而越来越模糊。现代科学表明,许多宇宙奥秘来源于整体的涌现性。还原论无法揭示这类奥秘,因为真正的整体涌现性在整体被分解为部分时已不复存在。对于复杂系统而言,两种分析方法缺一不可。只要整体论,不还原到元素层次,不了解局部的精细结构,我们对系统整体的认识只能是直观的、猜测性的、笼统的,缺乏科学性。没有整体观点,我们就无法把握系统的涌现性,对事物的认识只能是零碎的,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社会科学也同样如此。还原论强调从局部机制和微观结构中寻求对宏观现象的说明,例如微观经济学就是以经济个体为分析对象,通过对个体行为的研究,推导整个经济的一般均衡。而整体论则强调系统内各部分之问的相互联系和作用决定着系统的宏观性质,例如宏观经济学就是以经济总量为分析对象,通过对总量系统中不同变量的研究,推导整个经济的宏观特征。随着社会经济系统的发展,社会实践活动越来越大型化、复杂化,特别是一系列跨越时空的历史问题和全球问题的形成,而我们应对这类问题的方法还停留在还原论的层面,致使反映社会经济系统涌现性的特征被忽略掉了,从而在应对和处理复杂问题时总会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广义虚拟经济强调经济系统是政治和经济的二元容介态,它一开始就关注整体的涌现性,从而具有一种和传统经济学截然相反的分析视角。

对于广义虚拟经济的资本循环体系而言,就是要在深入了解系统个体元素的性质和行为的基础上,从元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中发现系统的整体性质和行为规律。具体而言,首先,要深入分析构成资本循环体系的各子系统及其细分的元素,包括:股东、银行、规则设计商(Designer)、系统集成商(Integrator)、模块制造商(Moduler)等子系统,对每个子系统内部的物质态和信息态的构成元素可以再细分进行分析。然后,在理解每个子系统的基础上,分析使这些子系统相互交换和相互联系的中介系统,比如:资本市场、产品市场、集成网络,再深入分析其背后的机理,如何形成物质态与信息态的容介均衡,这就为揭示资本循环体系的涌现性奠定了基础。从上述过程来看,对资本循环体系中每一子系统的分析,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赖于传统经济学的各专业领域以及管理学、社会学等专业领域。而对资本循环整体系统的分析,则能够突显广义虚拟经济对涌现性分析的贡献。因此,后者更应该成为广义虚拟经济学科建设的重点。

(二)分析思考与系统思考相结合

描述系统包括描述整体和描述局部两方面,需要把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在系统的整体观下建立对局部的描述,综合所有局部描述以建立关于系统整体的描述,是系统研究的基本方法。突变论的创立者托姆认为,用动力学方法研究系统,既要从局部走向整体,又要从整体走向局部。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将系统思考与分析思考结合起来。

从科学研究的范式来看,系统思考是一种和分析思考相对立的思维模式。分析思考是一个三步思想的过程:首先,分成部分,寻找对其理解;第二,试图解释被分开部分的行为;最后,试图用对各部分的理解的总合去解释整体。与之对应的,系统思考的三个过程:首先是识别当前系统所属的上一级系统或者是更大的整体;第二,解释上级系统的行为和性质;最后,用上级系统的作用和功能来解释当前系统的行为和性质。(见图5)

对于广义虚拟经济的资本循环体系而言,我们可以先用系统思考的方法,首先是识别资本循环的上级系统 社会经济系统,然后对广义虚拟经济范畴中的社会经济系统进行分析,应该认识到整个社会经济系统不仅仅表现为物质态,而是以质能态和信息态所构成的二元价值容介态为基础的经济形态。对这一经济形态中的资本循环进行审视,更多富含信息态的要素,如:品牌价值、商业模式、集成网络等表现出愈来愈强的价值创造能力,从而有可能形成独立的经济主体。

接着,运用分析思考的方法,对资本循环体系进行解构。基于对整体经济系统的分析,我们可以将原来的企业系统进一步分解成规则设计商(Designer)、系统集成商(Integrator)、模块制造商(Moduler)等子系统,这种解构显然是建立在系统思考的基础上。然后,借用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各专业领域的知识,打开每个子系统进行深入分析。最后,在充分理解各子系统的基础上,将各子系统和各要素融合到一起,建立对资本循环体系的整体认识。当然,对于简单资本循环体系而言,就可以进行直接综合,而对于复杂资本循环体系而言,则可能用到统计综合、多层迭代甚至模糊分析等方法。

(三)确定性描述与不确定性描述相结合

从牛顿以来,科学逐步发展了两种并行的描 述框架。一种是以牛顿力学为代表的确定论描述,另一种是由统计力学和量子力学发展起来的概率论描述。两种方法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都得到了大量的应用,比如采用确定论描述的一般系统论,又如香农的信息论实际上是建立在概率论描述框架上的典范。但是,两种方法总是在某一领域中单独使用,很少有将两者结合起来的分析方法。比如,在控制理论、运筹学等学科中,两种描述都使用,但通过划分不同分支来分别使用它们,仍然没有实现有机结合。

从现代科学的总体发展来看,是要把这两种描述框架结合起来,形成统一的新框架。一种观点认为,如果把有限性作为认识自然的基本出发点,承认自然的有限性,我们就有可能从这两种描述体系根深蒂固的人为对立中解脱出来。从这一意义上看,混沌学、自组织理论等新学科的发展使大家初步看到了将两种方法结合起来的希望。

宋可为在《二元价值容介态与经济波动》一文中,曾运用自组织临界模型(又称“沙堆模型”),对广义虚拟经济形态下的经济波动机理进行分析。事实上,这一模型也同样适用于广义虚拟经济范畴的资本循环体系。如图6所示,这是一组由产品各级生产商和最终销售者构成的网络。正如沙堆模型中所描述的,随着沙堆的逐渐增大,一粒下降的沙粒会触发一次沙崩,沙崩使沙堆重新构成了一个新的自组织临界状态。当沙的下降模式是随机的或是正常分布时,沙崩的分布通常会表现出更大的变化。在经济系统中,终端产品的购买者会随时到来,具有随机性,并且通过这种网络结构启动反应链,这些反应链通常会触发大于终端购买者变化的“沙崩”。

(四)定性判断与定量计算相结合

任何系统都有定性特性和定量特性两方面。自牛顿成功地用数学公式描述物体运动规律以来,定量化方法越来越受到重视,获得极大发展。定性方法往往被当作科学性较差的、在未找到定量方法之前的一种权益方法。但是,随着系统研究的对象越来越复杂,人们发现定量化的描述越来越困难了。在社会科学领域,很多人发现任何可统计的指标和数值都很难真实地反映社会经济系统的涌现性。这就要求我们要重新评价定性方法,避免在系统研究中片面地追求精确化、数量化。特别是那种不能反映对象真实特性的定量描述不是科学的描述,必须抛弃。

在经济学领域,伴随着自然科学定量工具的发展,现代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学者们不约而同地认为,对经济系统的分析必须通过定量描述才能深刻和准确,以至于时至今日,不含定量分析的经济研究,往往登不上大雅之堂。但是,我们也发现,很多驾驭数量工具的强者,过多地陷入了数量分析构造的模型中,对问题的定性判断却显得过于粗糙。而定性认识不正确,不论定量描述多么精确漂亮都是徒劳的,甚至会把认识引向歧途。关于这一点,凯恩斯早有论述。他指出:“目前过多的数理经济学不过是一种大杂烩,它和它所依赖的初始假设一样不紧缺精确。这种假设使得作者陷入了矫揉造作的、毫无意义的教学符号的迷宫之中,他们对现实世界的复杂性和依存性却视而不见。”

对于广义虚拟经济范畴的资本循环体系,应该将定性判断与定量计算结合起来。首先,通过定性判断建立经济系统总体及各子系统得概念模型。然后,尽可能的将这些概念模型转化为数学模型,经求解或模拟后得出定量的结论。最后,对这些结论再进行定性归纳,以取得认识上的飞跃,形成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结论与展望

总结上述分析,本文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结论:

1.资本循环从实体经济到狭义虚拟经济,再到广义虚拟经济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向高级的进化过程。相比以往,广义虚拟经济范畴的资本循环,最大的变化在于生产系统由抽象的整体进化为D-I-M结构,整个体系的结构、功能和过程都以二元价值容介态为基础。

2.广义虚拟经济范畴的资本循环体系具有复杂系统的整体性、层次性、开放性和非线性等关键特征,从而决定了在研究上应该采用系统论的方法。

循环经济定义范文6

关键词:技术创新;循环经济;影响机制

中图分类号:F06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12-15 -03

一、技术创新内涵界定

创新这一概念最早出现于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Joseph Alois.Schumpeter)的“创新理论”中。熊彼特在1912年所著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次使用了“创新”这一概念,他提出创新是生产要素与生产条件的新组合,是生产函数或者供给函数的变化。创新既包括开发新产品,采用新工艺,开辟新市场,也包括控制原材料的新来源和实现新的产业组织等。上世纪80年代曼斯费尔德(Mansfield)对技术创新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定义,他认为“一项发明,当它被首次应用时,可以被称为技术创新”。这一定义也为后来许多学者认可并采用。弗里曼(Freeman)对技术创新作了更全面的定义,他认为经济学意义上的技术创新包括新产品、新过程、新系统和新装备等形式在内的技术向商业化实现的首次转化。

在通过对国内外知名学者对于技术创新定义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研究与理解,本文认为技术创新定义是满足企业家追求利润的目的,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原动力,对生产要素进行重新整合产生新成果并获得经济效益的过程。

二、循环经济分析

(一)循环经济内涵界定

学术界对于循环经济的定义包括狭义和广义两方面,狭义的定义是在遵循“3R”原则即“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核心为物质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狭义的循环经济追求的是经济增长方式的可持续性,完全颠覆了传统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高消耗、高排放、重污染”及牺牲自然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增长最大化。广义的循环经济在狭义循环经济基础之上又有了一个提升,关注角度与层次都有所扩大,广义的循环经济关注的不再仅仅是经济领域,而是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等系统性、整体性的关注。其所研究的问题是着眼于整体大系统中各个组成部分的相互协调配合,借助于高素质的人力资本、合理的产业结构布局、先进的技术创新成果等,最终达到一种理想的优化组合状态,实现经济的持续稳步增长。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对循环经济的内涵界定为循环经济是系统性的、整体性的范畴,它突破了经济领域,以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原则,包括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和技术等多种要素,遵循生态经济学原理,依靠技术创新、组织创新、产业结构创新等手段构建复合的生态经济系统。

(二)循环经济特征分析

与传统经济模式相比,循环经济主要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1.系统性更强

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仅仅考虑经济领域,而不考虑社会、环境、资源等方面,并有意识地将其排除在外。循环经济以整体性、系统性观点看问题,在强调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要求经济活动与人类活动、自然环境协调统一,最终实现整个系统的全面、健康发展。

2.消费观念更先进

传统经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这不可避免导致资源过渡消耗、环境过渡污染、消费者消费无节制。而循环经济提倡适度消费的观念,是将消费理念融合到环境保护意识当中,倡导人们在消费中,考虑环境与资源的关系,对产品进行有限消费,即适度消费。

3.生产观念更新

循环经济的核心是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因此在生产方式、要素投入方式以及两者的结合方面有更新的要求,对于管理理念、生产技术等方面也有更高的要求。改变了传统经济“黑色生产”“褐色生产”的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生产方式,转而寻求经济与生态的同步发展。

(三)循环经济的原则

“物质循环使用、能量梯级利用、环境污染减少”是循环经济的核心原则;其目标在资源有限投入的情况下实现其使用效率的大幅提升,这要求生产单位不仅在单个生产环节上进行资源把控、技术提升,更要在整个生产链中进行资源整合利用,推进物质的多层次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促使人类的经济生活与社会系统、自然生态系统的协调发展,最终带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双赢。循环经济的这些理念和发展目标被精辟地概括为“3R”原则,即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原则。

1.减量化原则(Reducing)

减量化原则作为循环经济的第一原则,遵循“适度消费”的指导思想,这要求生产单位在生产活动开始之前就要对资源(能源、水、土地、材料等)进行合理的规划、利用。通过生产技术、生产工艺的创新与提升来降低能源的消耗。实现以资源能源的“低消耗”换取最终物质的“高产出”,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2.再利用原则(Reusing)

再利用原则针对产品的生产过程,强调通过技术手段的提升、资源的重复利用,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其利用效率。这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实现:通过技术手段的革新提升产品的质量进而使产品多次使用,通过研究产品的功能改进实现产品的多级使用,最终实现 “一物多用”。假设产品使用寿命拉长一倍,那么相当于资源流动速度减缓一半,进而因资源消耗导致的污染物排放量就会减少一倍,最终可使经济活动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性更强。另一方面是对产品资源的集约使用,将产品的利用达到某种规模效应,以此来减少因分散使用导致的资源浪费。

3.再循环原则(Recycling)

再循环原则关注的是生产过程的末端治理,通过对回收利用系统的升级、改进和合理使用实现“变废为宝”,即指对生产初始端、过程端、末端以及消费领域的废弃物进行回收,并通过回收技术达到废弃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最终再次投入生产,推动资源循环的良性运转。资源的再循环利用可以实现资源化,资源化可分原级资源化和次级资源化,两者区别在于回收后的废弃物变废为宝后以哪种形式投入生产,生产的产品与原来产品是否一致。相同、相仿的既为原级资源化,否则为次级资源化。

三、技术创新对循环经济的影响机制研究

(一)技术创新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

人类发展史都与技术的革新如影随形,科学技术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驱动力,推动着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快速前行。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随着科技手段的一次次提升,人类向大自然的索取也进一步扩大,同时由于资源的无节制消耗向大自然排放的废弃物也随之增多。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结果就是能源危机、环境污染、粮食危机、温室效应等一系列的问题,这些无一例外都影响着人类的生存。近几年,面对日益凸显的问题,西方国家开始重新审视经济发展方式,由此引发的生态伦理观也发生了变化,实现由“人类中心主义”向“生态中心伦理”的转变。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下的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高排放的生产方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科学技术的提升使得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其不可持续性发展。人类认识到这一严重问题的同时一直在致力于解决这一难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归根结底仍需技术创新来实现。正是在这种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中,人类开辟了循环经济之路。因此,循环经济的诞生是人类技术创新不断进步的结果,技术创新成为循环经济发展的先导。

(二)技术创新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动力

技术创新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源泉,新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劳动力和资本的投入并非促使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其真正发挥作用的是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在推动经济增长的核心环节便是技术创新。通过技术创新可以实现产品的升级换代、可以创造适合社会需要的新产品进而成功地占领市场,创造最终的商业价值。技术创新不是单纯的科技问题,亦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它是涉及多领域、多环节的问题,涉及到经济、生产、市场拓展等创新过程。在此过程中,通过将科学技术与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与结合,使得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相连接,形成促使科技进步与经济相关联,进一步升华,引发质的变化,形成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技术创新为经济的增长提供不竭的动力源泉,循环经济既然是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方式,那么技术创新必然成为循环经济发展的动力来源。技术创新专家认为,技术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技术创新的四重效应,具体为:一是原始创新的能动效应;二是模仿创新的扩张效应;三是后续创新的持续效应;四是结构优化的集成效应。这四重效应的综合使得生产界产出新的成果,转化为了新的生产力,同时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导致四重效应不断叠加为创新产出提供源动力,并被大量引致到下一轮的生产中,如此循环往复,实现技术创新对经济发展保持稳定的、持久的推力作用。

由于循环经济不仅仅是经济领域的简单发展,还涉及到资源、社会、环境等各方面,是由于循环经济的发展不是单方面的简单线性发展,而是一项包含经济、资源、环境和社会等要素非线性的发展过程,技术创新作用于此,必将产生综合性的作用机理。

传统线性经济背景下,经济发展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函数为:I=P×a×T1

其中,I表示传统经济对环境的综合影响;P表示本区域人口数;A表示本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用GDP衡量;T1表示传统经济发展所利用的技术。而循环经济发展背景下,影响函数为:I=(P×A) ÷T2

其中,I表示循环经济对环境的综合影响;T2表示循环经济背景下所需的技术。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对比两公式中T对I的作用函数,不难发现,在只考虑技术对环境的影响时,传统经济下技术越发展对环境的影响越大,而循环经济背景下,技术创新成果产出越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越小。因为在循环经济下,通过技术创新四重效应的组合发挥,引发生产技术的改进、工艺流程的再造和资源的合理利用,从而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三)技术创新是实现循环经济途径

技术创新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带动产业结构升级和实现生态环境改良三条途径,具体如下:

1.技术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技术创新产生了许多新能源品种,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不可再生资源,大大丰富了资源的种类和数量,为人类遇到的能源危机的解决提供了途径。依靠技术创新、通过技术改造、挖掘技术潜力,是扭转资源利用效率不高、能源浪费严重局面的重要手段,亦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要途径。因此,面对资源约束的情况,必须加强技术创新,实现循环经济的顺利发展。

2.技术创新带动产业结构升级

每一次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优化都与技术创新的发展密切相关,技术创新已成为产业结构升级的根本动力。产业结构的升级主要体现在高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以及传统技术得到适当的更替和改造。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也表现在多个方面,可通过技术创新创造适合需要的新产品进而改变需求结构、改造升级传统产业、促进产业间自由流动与关联、改变贸易结构来共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3.技术创新可改善生态环境

循环经济的发展,是对原有传统经济发展的颠覆性变革,要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兼顾社会、资源、环境的多重需要,强调应在保证资源储备和环境负荷的前提下,实现经济的增长,这就要求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共赢。要实现这一变革就必须要技术创新的为基础。通过技术的不断开发,资源消耗减量化技术、能源、产品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绿色设计技术、污染治理技术、信息化技术等均成为建设循环经济的技术依托。通过各种技术的多样化组合运用,将会对生态环境实现最大限度的保护。

参考文献:

[1]武宁.山西省技术创新对循环经济的影响研究[D].山西理工大学,2015.

[2]高国生.江苏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风险与对策分析[D].南京财经大学,2008.

[3] 罗晓光.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价及提升对策研究――基于重庆市中小企业调查[D].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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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定义范文7

关键词:循环经济;立法;循环型社会

随着世界范围内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的加剧,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在逐步加强,纷纷探索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模式。20世纪90年代之后,发展循环经济成为国际社会的趋势。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

有关循环经济的概念,观点众多,兹不赘述。但各界对其实质和内涵已基本达成共识,即循环经济实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按照生态系统的能量守恒转换的循环规律,将经济活动纳入到“资源—产品 —再生资源”不断循环反复的闭合系统,以实现经济生产的低消耗、高质量、低废弃,从而将经济活动对自然资源的影响与破坏降低到最低程度。

循环经济包含三项主要原则,被归纳为3R原则:一是减量化原则(Reduce),属输入端方法,即商品生产者与服务提供者在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尽可能减少资源的使用量,简化包装,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消费者在消费时应优先选择包装简洁、耐用、可循环的产品,减少生活废品的产生和排放。二是再使用原则 (Reuse),属过程性方法,即商品生产者与服务提供者在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尽可能以多种方式多次使用资源,避免资源过早成为废弃品。消费者在消费时亦应如此,并尽量避免、减少一次性产品的使用。三是再循环原则(Recycle),即资源化原则,属输出端方法,是指将生产、生活废物变为其他形式的资源(如热能),再生利用。

循环经济包含三个层次:一是企业内部层次,即企业内部自身通过物质循环,以充分利用资源,节约资源;二是企业间层次,即企业相互之间通过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将对方所谓的“废物”为我所用,实现废物利用最大化;三是社会层次,即整个社会,包括国家、企业和个人,在生产、生活(消费)领域共同努力,减少浪费,节约资源。可以说,循环经济是当今世界上最新、最先进的经济发展模式。

二、外国循环经济立法发展模式[1~3]

循环经济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模式,首先为发达国家所采取。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纷纷将循环经济纳入法制轨道,以立法的形式将循环经济这种先进的经济发展模式确定下来。这其中,尤以德国、美国和日本的立法成就最为显著。

(一)德国立法模式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进行循环经济立法的国家之一。早在1972年,德国就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1986年将该法修订为《废弃物限制处理法》,将立法目的从原先侧重对废弃物的处理升华到避免废弃物的产生。1991年,德国首次按照“资源—产品—资源”的循环经济思路制定了《包装废弃物处理法》,对于商品的包装物,要求生产商和零售商要避免废弃物的产生同时要求回收利用,以减少商品包装废弃物的填埋和焚烧的数量。1994年9月27日,德国公布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循环经济和废物处置法》,把资源闭路循环的循环经济思想从商品包装拓展到社会所有领域,规定对废弃物管理的手段首先是避免产生,同时要求对已经产生的废物进行循环使用和最终资源化的处置。归纳起来,德国的循环经济立法体系包括三个层次:法律、条例和指南。除上述法律、条例外,还有农业和自然保护法、污水污泥管理条例、废旧汽车处理条例、废电池处理条例、有机物的处理条例、电子废物和电力设备处理条例、废木材处理条例、废弃物管理技术指南、废弃物(城市固体废弃物)管理技术指南等。在德国诸多循环经济立法中,1994年9月颁布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是人类第一部循环经济基本法,有着划时代的意义。该法更为系统地运用了3R原则来解决废弃物的问题,并将循环经济的物质闭路循环思想从包装问题推广到所有的生活废弃物。该法共分9章64条,从废弃物清除入手,详细规定了生产、处理、消费各环节各个不同主体的义务。主要内容如下:1.废物的生产者、拥有者和清除者的责任。设备经营者,废物制造者,以及公共清除人员,必须按照对公共福利有利的原则清除废物。对于这一点,法规在转让、委托第三者,组成协会,农业肥料等方面都有具体论述,对废物清除的具体做法和原则也有规定。2.企业主体对其产品负担的责任。包括产品的禁止、限制和标志以及对产品的回收义务。3.主管部门的责任。包括制定清除的规章、计划,批准废物清除设备的建立和运营,对废物清除利用的监测。4.专门的废物企业组织的责任。德国立法向以严谨著称,该法也不例外,明确的义务条款和可以量化的标准非常之多,法律的可操作性极强,重视程序性规定,对我国立法是一个很好的借鉴。

德国关于循环经济的立法及其法律实践,对世界各国产生了巨大影响,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盟各国、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经济发达国家,都先后依据循环经济思想制定或修订了本国的废物管理规范。

(二)美国立法模式

目前,美国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循环经济法规,但美国的《资源保护和回收法》《1990年污染预防法》都不同程度地体现着循环经济的要求。同时,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还推行了一些循环经济的政策。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已有半数以上的州先后制定了促进资源再生的循环法规。美国《1990年污染预防法》强调了对污染物的预防,通过源头削减和过程控制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保护人体健康,在生产领域贯彻了循环经济的理念和思路,但并未提到在全社会范围内推行一种新型的,更为先进的经济增长模式,立法中也未出现循环经济的字眼。《资源保护和回收法》的主要内容如下:1.规定废弃物的存在形式及其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2.规定该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人类的健康和环境安全,保护有价值的物资和能量。3.对有关资源保护和回收术语作出定义。4.确定该法的组织管理实施机构及其职权,即特别设立负责联邦资源保护和回收活动的部门协调委员会,对由环境保护局、能源部、商务部和依照该法或任何其他法律进行的所有其他联邦机构所进行的从固体废物中保护和回收资源的所有活动进行协调。5.规定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包括危险废物的鉴定、列举标准和程序。6.关于州或地区的固体废物计划的规定。7.规定商业部长在资源回收中的责任,如刺激市场开发、推广经验技术等。

(三)日本立法模式

日本是目前世界上循环经济立法最为完善的国家,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分成三个层面:一是基本法,即《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二是综合性的法律,包括《废弃物处理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三是专项法,包括《容器和包装物的分类收集与循环法》《特种家用机器循环法》《建筑材料循环法》《可循环性食品资源循环法》以及《多氯联苯废弃物妥善处理特别措施法》。日本于2000年4月通过了《推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作为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法律。该法共分3章32条,包括总则、建设循环型社会的基本计划和建设循环型社会的基本政策。该法的基本内容如下:1.提出循环型社会的概念,即全社会确保社会的物质循环,抑制天然资源的消费,减轻环境负荷。2.把废弃物定义为“循环资源”,促进“循环资源”的循环利用。3.把经济活动划分为生产阶段、消费阶段、处理阶段,在各阶段分别采取抑制、再利用、热资源回收和最后适当处理等方法。4.明确了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国民的义务和责任。5.规定由政府制定 “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计划”,每5年随实际情况修订。[4]

通过比较上述国家循环经济立法可见,美国的循环经济立法主要体现为单行法,未彻底体现循环经济的要求,而德国、日本的立法可谓全面、丰富,其共同点都是先在各个领域单独立法,待条件成熟时再制定循环经济基本法以统领各单行法。德、日立法模式更为可取,我国更应加以吸收借鉴,但不可照搬照抄,而应结合我国实际,确立符合我国国情、具有我国特色的循环经济立法体系。兹不赘述,详见下文。

三、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现状

我国在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进行了大量立法,可以说从立法总量来说,已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这些立法在各自领域都起到了相当作用,但我国有关循环经济立法的现状却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无专门立法,立法零散不完整、不彻底。如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规范中均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但从上述法律性质及定位来看,还不能称其为循环经济立法,只是暗合了循环经济的部分要求。1996年8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规定:所有大、中、小型新建、扩建、改建的技术改造项目,要提高技术起点,采用能耗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1997年4月,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并了《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规定》,要求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清洁生产纳入已有的环境管理政策,以便更深入地促进清洁生产。为了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国家环保总局还会同有关工业部门编制了《企业清洁生产审计手册》,以及啤酒、造纸、有机化工、电镀、纺织等行业的清洁审计指南。1998 年11月,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中共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明确指出: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在国务院机构改革过程中,有关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的职能在新一届政府的各部门中作了重新划分,把如何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问题作为一个重要课题来对待。2002年6月29日,我国通过了《清洁生产促进法》,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定企业实行清洁生产的法律。该法的主要内容如下:1.清洁生产的推行。规定了政府部门的责任,具体有政策制定部门制定相关财税、产业等政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制定规划,建立清洁生产导向目录,建立信息系统和咨询体系,向社会提供有关信息服务,建立落后产品技术的限期淘汰制度、环境标志制度、政府优先采购清洁产品,等等。2.清洁生产的实施。规定了企业和其他生产者的责任,具体有企业在技术改造、外包装设计上应尽的义务,农业生产、服务性行业、建筑工程、采矿中应尽的清洁生产义务。包括鼓励性规定,签订削减排污协议等,以及强制性义务,比如强制回收。3.鼓励措施。体现清洁生产促进法的特性,规定了减免增殖税、专项资金等鼓励性措施。4.法律责任。这部分同强制性措施的规定相对应,较为简略。综上来看,我国有关循环经济的立法主要集中规定为企业在工业领域进行清洁生产,即便是《清洁生产促进法》,虽规定将清洁生产推广适用到各个生产领域和服务领域,但纵观该法,仍然将重点集中在工业领域,而对其他生产领域和服务领域却语焉不详。且该法指导性、宣传性、鼓励性语言过多,反映出该法重此薄彼、结构失衡、难以贯彻执行的特点。

事实上,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含义并不一致。两者主要区别点在于:第一,清洁生产的进步,在于变末端治污为源头治污,着眼于生产、服务领域;而循环经济活动过程是资源—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再生资源,囊括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更有利于解决生产、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第二,清洁生产虽然也强调改进设计,综合利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但它不同于循环经济的内涵。循环经济的内涵为生态经济,根据生态科学来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价值,使经济活动同生态系统、生态平衡相结合,走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系统内在化的路子。第三,两者事实的客观条件不同。实施循环经济比清洁生产需要更高的科技创新水平,更雄厚的经济实力,更成熟的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手段,更健全的市场机制,更正常的资源配置秩序,更多的科技与管理人才,更强的民众意识和普遍的绿色消费倾向等。[5]P5也就是说,清洁生产是循环经济的第一阶段、初级阶段,循环经济是清洁生产的第二阶段、高级阶段。清洁生产是循环经济形态的基础,而循环经济则是清洁生产的最终发展目标。清洁生产是循环经济的内容之一,是循环经济在企业层面的实现形式。可见,循环经济是更为科学的经济模式,更能促进经济的良性循环。因此,我们更应积极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这也是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的。近年来,我国各届领导人及广大人民群众已就发展循环经济达成共识。如同志2002年10月16日在全球环境基金第二届成员国大会上指出:“只有走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之路,可持续发展才能得到实现。”总书记2003年3月9日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指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中,使资源得到最有效地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逐步使生态步入良性循环,努力建设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生态省。”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2003年3月18日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支持发展循环经济”。这些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和加强循环经济立法提供了政治、法律和行政基础。[1]

实践证明,循环经济是最终走向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的惟一道路。笔者以为,我国在经济上既有发展循环经济的迫切需要,在立法上又有一定的立法成就可作铺垫,而且有比较先进的国外循环经济立法经验可资借鉴,我国制定循环经济法的时机已经成熟。事实上,我国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名为清洁生产立法,实际上却含有循环经济所要求的大量条文。如该法第19条规定: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当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第26条规定:企业应当在经济技术可行的条件下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余热等自行回收利用或者转让给有条件的其他企业和个人利用;第9条进一步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企业在资源和废物综合利用等领域进行合作,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由此可见,我国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在循环经济所要求的企业内部层次、企业之间层次及社会整体层次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至于3R原则所要求的内容,在《清洁生产促进法》中也是随处可见,只是还不够系统、和谐。因此,我国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在实质上孕育了,甚至包括了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具有循环经济萌芽的性质。笔者以为,我国其实可以与时俱进,一步到位,整合原有立法成就,直接转向循环经济立法的发展方向。

四、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法

(一)立法体系

循环经济法应是由循环经济基本法和若干单行法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其中,基本法起统帅作用,规定有关循环经济的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制度、法律责任等;单行法则是对基本法的落实和细化,通过对相关领域进行循环经济立法,使循环经济这种先进的经济发展模式得到切实实现。目前,国家经贸委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起草。同时,与此相关的《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废电池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木材节约代用管理办法》等规章的起草制定工作也已启动。笔者以为,随着经验的积累,条件的成熟,我国应逐步推广立法,参考日本按行业分别进行循环经济立法,形成一个以基本法为核心,各单行法具体落实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二)立法顺序

前已叙及,我国循环经济立法应对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和成果加以吸收借鉴,比如就立法模式来说,笔者赞同仿效德、日制定循环经济基本法,但在制定循环经济基本法和单行法的顺序上,笔者却不赞成有学者提出的按照德、日先单行法后基本法的模式立法。[6]P37笔者以为,我国循环经济立法不必事事拘泥于他国已有做法,循规蹈矩,亦步亦趋,而应结合我国国情和实际需要,体现出一定的灵活性。当前,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生态安全岌岌可危。我们不能坐等“时机的成熟”,当务之急是应在尊重实际的基础上,学习他国立法经验,通过法律手段积极推动社会大环境向着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方向前进,先行制定循环经济基本法。对此,我国已有相关立法过程予以佐证。如在环境法领域,我国基于实际需要,较早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在该法指导思想下和基础上,又陆续制定了各污染防治法、资源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构建了具有我国特色,符合我国实际需要的环境法律体系。在民事立法领域,我国也是较早制定了具有统帅作用的《民法通则》,尔后又分别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著作权法》《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民法重要组成部分的《物权法》也于近日提上议事日程。可见,先制定基本法再制定单行法在我国是有现实基础和成功经验的,也符合我国的立法传统。因此,笔者以为,我国完全可以先行制定循环经济基本法,再在该法指导思想下和基础上制定各单行法。实践证明,这是完全行得通的。

(三)立法技术

我国已经制定了大量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但这些立法普遍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语言欠明确,内容过于原则、抽象,可操作性不强,权利义务不对等,前后冲突、立法之间衔接不够、重复矛盾之处颇多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我国在进行循环经济立法时所应着重注意加以避免的。我们应注意立法语言的简洁明确,减少宣示性、口号性语言,注重逻辑结构的清晰合理,相关立法的衔接呼应,法律程序的严谨规范,关键是切实保证法律的可实施性。美国1990年《污染预防法》第6608条A明确规定:行政长官应当在本法实施18个月内和其后每2年向国会提交一份报告,详细表述实施促进源削减战略所采取的行动和这些行动的结果。德国《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中的明确的义务条款和可以量化的标准非常多,立法的程序性规定也十分完备,从制定计划、提交报告、进行提前审批到监测程序的一整套规定,使这部法律的可操作性,义务主体的可问责性都大大增强。在这一点上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四)基本法内容

笔者以为,紧跟时代步伐、具有我国特色、符合我国实际需要的循环经济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循环经济法的总则部分,应包括循环经济的概念、立法宗旨、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及术语解释等。概念前已叙及,兹不赘述;立法宗旨应是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全民参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和浪费,建立循环型社会;调整对象涵盖生产、生活两个领域,涉及企业、企业间及全社会三个层次;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可持续发展原则、3R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等;管理体制方法应明确建立循环型社会的主管机关;术语解释是指明确一些重要概念的含义,如循环、循环型社会、再生利用、热回收、资源回收等。

2.循环经济法的分则部分,主要应包括国家、企业、个人及非政府组织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

(1) 国家职责主要应包括:①中央及地方政府制定循环经济规划;②建立国民经济绿色核算体系,体现资源的环境价值;③加大循环经济宣传教育力度;④建立环境产品标示制度,政府给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产品颁发环境标识;⑤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在政府采购中规定购买循环经济产品的法定比例,规定政府必须优先采购绿色产品;⑥建立循环经济激励制度,如设立循环经济基金,对循环型企业进行扶持,对循环型企业实行税费优惠,对为建立循环型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等;⑦实行环境税制度,征收资源使用税、排污税等;⑧实行废旧物品强制回收制度;⑨鼓励技术创新及推广等。

(2)企业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申请税费减免、基金奖励;申请循环产品和服务环境标识;实行企业内部循环;参与企业间循环及社会循环等。

(3)个人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申请循环经济奖励基金;培养绿色消费意识,积极采购循环型产品;在生活消费中节约资源,支持资源回收等。

(4)非政府组织(如中介组织、环保组织)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提供信息咨询,搭建交易平台;申请国家基金扶持;自身建立循环经济奖励基金,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积极宣传循环经济内涵,推动循环型社会的建立等。

(5)在法律责任方面应明确循环经济法律关系的各个主体,如主管机关、企业、个人、非政府组织等在循环经济发展活动中因其违反法律规定、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这部分规定应明确具体,注意和权力的对应性,使各法律主体的违法行为具有可问责性,以保证循环经济法的实施。

参考文献: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策法规司。国外环境法规选译丛书·循环经济立法选译[M],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

[2]刘国涛。循环经济绿色产业法制建设[M],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7~12。

[3]左林。论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模式选择及立法建议[A],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第一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302~303。

[4]唐荣智,于杨曜。循环经济法比较研究——兼评我国首部清洁生产促进法[EB/OL],武汉大学环境法基地网站。

循环经济定义范文8

论文关键词 循环经济 法制建设 经济增长模式

循环经济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一种经济增长的模式。循环经济发展法制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如果说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和制约,那么循环经济的发展就犹如水中月、镜中花。强化循环经济法制建设,涉及每一个公民的衣食住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必要途径,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步伐加快,依法治国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追求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日益突出,这给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拟从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法制建设的现状入手,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关对策。

一、循环经济的涵义

1970年,A.克尼斯等人基于生态系统的危机,即物质代谢结构的崩溃而撰文提出了“物质循环分析论”,认为人类的经济活动应当包括资源、能源的投入生产加工分配流通最终消费排放废弃物的全过程,这是首次在经济学理论中提出经济循环与物质循环相适应的思想。

以物质循环分析论为基础,物质循环全过程管理理念逐渐形成,即对物质从生产直至废弃各个阶段实施全过程管理的过程,除了回收、再生循环和再商品化外,还必须促进和管理全社会的物质循环,体现了循环经济的内涵和外延。

二、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现状及问题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开始建设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出台十余部环境保护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节约资源法》、《水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水土保持法》等。在《清洁生产促进法》中首次提到“循环经济”,这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历程中是一次尝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了国家对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的内容,该法中的这项规定充分体现了实施减量化的基本理念,为固体废物的处理提出了法律依据。而《循环经济促进法》为循环经济发展创造了基本的法律构架,但是我国并没有相关的行政法规对循环经济做出规定,只以有《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退耕还林》细则中有所规定。

下面从我国法律体系方面具体分析存在的问题:

第一,我国法律规定不够完善,有许多领域法律没有涉及,而在一些领域又存在规定上的重叠,给执法者带来许多麻烦,同时也不利于普及法律知识,例如我国环境保护法并没有对循环经济做出明确的规定,一些污染物存在跨行业的特性,对于这些特殊的物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

第二,立法过度集中在工业领域而忽视农业方面的立法,第三产业更是少之又少,同时工业立法因缺少相应配套措施也变得举步维艰,可反映出在产业结构的调整并没有在立法上给一、三产业相应的重视。

第三,环境立法存在的效力较低的固有问题,常常流于表面形式,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提倡和口号比较多,没有规定权利和义务,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实现的可能性较小。

第四,建设主体规定的并不明确,法律只规定政府部门的公开信息义务,对于企业及其他主体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具体执行不畅。

第五,对生产责任延伸方面没有相关的监管保障,在发展循环经济的下,建立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责任主体上规定了生产者不仅对本企业的产品负责,企业有对产品进行回收和清除的责任,看似完备的制度设计其实缺乏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和政府的执行监督文件。

三、我国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对策

(一)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确立循环经济法律原则,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使国家、企业时刻保持正确的方向,明确保护环境的义务和责任,更加注重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同时强调清洁生产和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废物合理排放的重要性。

1.预防原则

预防原则,是针对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造成环境破坏提出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短缺已成为我国乃至世界各国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亟待寻求合适途径解决。环境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健康及各种生物的生存环境的安全,不利于实现人类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源头上分析、解决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是落实预防原则的根本,特别要注意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针对汽车尾气和燃放烟花爆竹、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气也要格外关注,通过制定限制排放量等具体的措施,运用相关的奖惩机制,鼓励公民和企业为保护环境做出一份贡献,同时更是造福人类和实现人类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2.公众参与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是实现政府管理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广泛凝聚群众智慧,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低碳循环经济领域只依靠政府力量力量是单薄的,效果是不显着的,通过政府制定政策办法指示,并在企业许可、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提高公民对参与低碳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欧洲国家经历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工业生产的滞后性,使欧洲各国在上世界中期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问题。欧盟各国在经济政治地理文化等方面存在各种相似,在解决环境问题的过程中,各国协同合作,特别注意发挥群众的积极性,要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通过公益广告、志愿者讲解等

宣传模式形成良好的氛围。

3.“3R”原则

3R原则即再利用、再循环、减量化的简称,是面对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资源总量急剧减少,人口增长与资源消耗矛盾突出的现状应坚决贯彻的原则。我国人均资源严重不足,同时资源的利用率相对低下,能耗太高,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的承载能力,由此产生的环境与资源问题成为循环经济发展的瓶颈。再利用即面对资源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为解决资源短缺与资源不能满足人类经济发展和人类生存的问题而提出的。要实现再利用,首先要政府加大科技投入,研发开采资源和利用资源的先进设备,同时要求不断提高各类社会主体节约资源的意识,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道路。再循环,是与资源的再利用一脉相承的原则,通过对剩余资源和废物的再利用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既能克服废物排放的难题,又可以增加经济总量,是一种一举两得的措施。减量化,是指通过减少排放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措施,通过企业清洁生产,特别注意生产流程的低碳化和无污染,减少废气废水废物的排放。

4.分担责任原则

循环经济责任原则是指作为社会主体的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对环境应尽的义务以及破坏环境承担的社会责任。严格区分不同主体的责任,使环境保护落到实处,如政府主要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企业要更加注重清洁生产和减少排放;公民培养从小处着手,从点滴做起的意识,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排放,坚持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模式。通过各方努力,使环境保护保护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条不紊地推进。循环经济责任原则就是更加明确了各个主体在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以及管理过程中的责任,使国家、政府、企业和公民共同配合,形成密切联系的整体。通过确立政府、企业和公民在资源综合利用、废料回收再利用、清洁生产、生态保护、绿色消费等方面的权利、义务,最大限度地实现环境资源分配方面的公平与正义,实现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

(二)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对策

我国循环经济起步较晚,发展比较缓慢,本身缺乏经验可循,并且面临技术、人员、管理、资金等诸多难题。因此,在法律法规和制度方面有较大空间可待提高。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随着经济发展,法律往往显示出其滞后性和保守性,必须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政策,将保护环境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使百姓和社会享受到循环经济的好处,比如在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入保护环境的具体规定,作为约束竞争主体的一项准则,同时,其它法律中也要更加明确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垃圾处理和废物利用等具体环节缺乏具体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难免存在各种问题,因此要从法律的角度给予充分的重视。

循环经济定义范文9

我们今天专门抽出时间,专题研究循环经济工作,目的在于对加快我市循环经济发展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迅速掀起一个循环经济建设的新高潮。刚才,冯书记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一个很好的动员报告,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的工作,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安排部署,希望同志们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两个方面。

一、关于循环经济工作

主要讲四个问题:

(一)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循环经济意识。我市的循环经济工作是在市委六届三次全会上正式提出的,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循环经济已经成为义马对外形象的一张名片,前不久省环保局还在我市召开了全省循环经济现场会,应当说我市的循环经济起步良好,发展健康。但在推进工作中,我们感到难度最大的还是大家的认识问题,因为认识的不到位,影响到了一些同志工作的积极性和开拓精神;有些同志甚至认为,这是市委、市政府在搞形象工程,是沽名钓誉。这些不正确的认识必须澄清,务必使全市人民的思想高度统一起来。怎么认识和看待循环经济,我想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宣传,让循环经济知识走入寻常百姓家,让环保意识成为全民的共识。

在宣传中要先进选准切入点,抓住兴奋点。一是要让全市人民认识到,发展循环经济是义马实现崛起的必由之路,是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根本保障,如果不发展循环经济,义马的未来将成为一座地下空城,成为一个工业垃圾城;二是要让全市人民了解循环经济与自己切身利益的紧密联系,如果不发展循环经济,我们呼吸的空气,我们吃的自来水,我们所居住的环境都会变得更加恶劣;三是鼓励全市人民都行动起来,自觉参与到循环经济建设中去,通过循环经济知识的普及,让市民和群众知道自己应当做些什么,平时应该怎么做,打一场循环经济的人民战争。

(二)突出重点,加快循环经济工程建设。循环经济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具体讲,他是一种经济社会发展的理想模式,并不是一项独立成章的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某一个人的具体任务,而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但循环经济又是具体的,实在的,他需要通过一个一个有实实在在内容的载体来体现在我们的发展中,渗透到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

我们抓循环经济建设,就必须搞清楚具体抓什么,应该怎么抓,思路必须清晰,重点必须突出,从而才能带动循环经济的全面发展。在去年循环经济工作会议上,我们提出了近期要实施的十项工程,这十大工程就是我们发展循环经济的突破口,就是我们当前必须牢牢把握的重点。第一项是推进清洁生产,建设循环型示范企业工程,目前这项工作我们正在有序推进。二是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厂的选址已经确定,已建成垃圾中转站2个。计划再建垃圾中转站5个;三是污水处理工程,今年元月份正式开工,目前已经完成全部工程量的20%。四是治理矿井疏干水工程,这项工作义煤集团已经开始启动。五是城市公厕建设工程,目前已建成4个,计划再建5个;六是城市集中供热、供气工程,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七是土地复垦工程,北露天万亩复垦工程正在做扫尾工作,还启动了4个空心村治理工程,其他工程正在建设。八是大气环境整治工程,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了集中治理,几个大企业已经安装了脱硫设施。正在按计划推进,拆除小锅炉16台。九是农业标准化公示范工程,这项工作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拿规划。十是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正在按计划推进。从工程进度来看,有些工程进展顺利,有的超出了计划进度,但还有一大部分工程速度滞后,进展不大,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起来,积极行动起来,确保工程按期推进。

(三)科学组织,构建循环经济体系。从循环经济的范畴看,它也是一个系统性工程,由一个个细胞体系组成。我们聘请专家在编制《循环经济建设规划》时,他们依据我市的工业基础、三大基地,结合世界上的前沿技术和产业前景,给我们定位了能源、煤化工、铬化工、建材与材料、城市基础设施、高效农业六大循环产业链条,也是六个循环经济建设体系。这六个体系是对义马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概括,也是我们工作的总纲领。

总体定位有了,关键在于抓好实施,有力推进。怎样组织好,建设好这六大体系,我想关键是抓好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就是循环经济型示范企业的

建设。这是第一位的,也是我们建设循环经济的重中之重,是当前推进难度最大、任务最艰巨的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已经下发了一个关于下达20*年建设循环经济型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在循环型工业企业方面,列出了23个重点,对每个企业应该怎么做,每个工程的责任人是谁,讲得很清楚,希望大家对号入座,自觉承担起历史任务,多想办法,多动脑筋,克服一切困难,向前推进。第二个层面,是抓好新上项目建设,按我们目前手中的项目和正在建设的项目,要形成六个完整的产业循环链条,还远远不够,当务之急,迫切需要一大批适合我市实际,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项目来补充完善我们的循环链条,大家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把这些项目信息的了解、选择、确定作为一个重点来抓。第三个层面,是抓好基础性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精心组织施工,科学安排工期,确保在雨季来临之前,实现大头落地。在组织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坚持大小工作一齐抓,大小工程一齐上,切实抓好生态农业的规划建设、城市居民环保行动等细胞性工程,打牢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

(四)通力合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现在有些同志还错误地认为,发展循环经济是环保部门的事情,与自己无管,也不知道该怎么参与。希望同志务必要澄清这种错误的认识。前边我已经讲过,循环经济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性工程,与每个义马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他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承担有循环经济建设具体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各个工程的项目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要以身做则;没有具体任务的单位,要积极参与到循环经济建设当中,为各项工程的推进提供一切便利,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注意调动社会各个层面、各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注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各届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

二、实现二次创业,再创义马辉煌

之所以讲这个问题,是因为义马的发展已经进入到了一个关键的阶段,也可以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需要全市上下进一步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再创辉煌。

所谓二次创业,就是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在较短的时间内,以更大的气魄、更大的胆略,大幅度提升产业档次,壮大产业规模,扩张经济总量,增强经济实力,实现更大、更快的跨越发展。

为什么现在提出“二次创业”?主要是基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

(一)推进二次创业是适应国家宏观政策变化的需要。随着我国入世最后过渡期限的到来,我国经济逐步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将严格按照完全市场经济的方式进行运作,实现与国际的全面接轨。目前,我国在发展观念、发展战略、经济社会运行机制上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这个转变将会使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发生重大变化。对东部、中部、西部国家将实施不同的发展战略。国家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加大,并将持续一段时间。形势的变化和政策的变化,要求我们必须适应这个变化,调整我们的发展战略。

(二)推进二次创业是应对区域竞争的需要。目前,区域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到处都在加快发展,我们省内109个县市发展势头都很猛,特别是我们周边的县市发展力度更大、步子更快,我们一不小心、稍有松懈,就有落后的危险,所以必须实施二次创业。

(三)推进二次创业是义马发展现状决定的。应当说,我们义马的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平台,按照十五规划及本世纪头十年的发展规划,第一个翻一番的目标已经实现,20*年经济总量、财政收入比*年翻了一番,第二个翻一番的目标即将实现,可以说,我们是抓住了十六大后第一轮发展机遇,实现了第一次创业。在这样一个平台上,如何实现第三个翻一番,经济总量达到100亿,跨入全国百强县市?唯一的办法就是推进二次创业,发展发展再发展,加鞭加鞭再加鞭,一鼓作气,再创义马的辉煌。

(四)推进二次创业是产业基础所决定的。经过建市以来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义马目前初步形成了煤电能源、煤化工、铬盐三个支柱产业,应当说,是这三大产业支撑了义马目前这样的发展局面,我们要实现奋斗目标,关键的关键也在产业的培育。但是从目前情况看,我们的三大产业规模还比较小,档次还不够高,科技含量还比较低,竞争力还

不强,这些问题不解决,我们的目标就难以实现。所以,产业基础和现状,决定了我们必须推进二次创业。

二次创业怎么抓?概括起来,就是五个方面:

一是要树雄心、立壮志,以更大的气魄和胆略,谋求更大的发展。气魄和胆略决定着事业成就的大小。我们要实现二次创业,就必须要有更解放的思想、更宏大的气魄、更大的胆略,敢于谋大发展。这个做不到,二次创业就难以推进,发展就必然会滞后。

二是要做大煤电能源基地。目前能源基地规模太小,要进一步扩大原煤生产,要加快在建电厂的建设步伐,同时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4×60电厂前期工作步伐,尽快建成投产。

三是要做大煤化工产业,打造全国一流的、大型的煤化工基地。以气化厂为基础,以现有下游产品项目为基础,加快气化厂二期扩建步伐,加快50万吨甲醇建设进度,还要开工建设40万吨甲醇和100万吨甲醇项目,届时,全市甲醇产量达到220万吨,在此基础上,再作一系列下游产品。同时,煤制油项目我们也要想方设法争到手,这样,煤化工基地有可能成为全国一流的煤化工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