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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地摊经济的建议集锦9篇

时间:2024-03-11 16:12:21

发展地摊经济的建议

发展地摊经济的建议范文1

1、开展服务型管理,灵活划定占道范围。开放地摊,对城市管理者是一项的考验,如何在管理好地摊经营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这就要求相关管理部门开展“精细化”管理,以不影响交通和人们日常出行为基础,划分绝对禁止、相对禁止和允许经营的区域,相对禁止规定可经营时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开区位管制,在经营区域内允许“地摊”自由经营,不必强调经营场所的固定。在惠民便利的基础上,解决占到经营和妨碍交通等问题,同时倡导城管等管理人员由“治理型”向“服务型”理念转变,主动建立服务微信群,将管辖区域内的摊主邀请进群,利用网络信息化手段进行精细的管理服务,使吉林省这个充满人情味的省份,既有管理的约束,又有生活的温度。

2、制定“地摊经济”各项准入标准。两会建议“制定统一的‘地摊经济’准入许可标准、从业资格条件和商品入市手续,采取颁发资格证、许可证等方式,给予‘地摊经济’与从业者的合法地位”。通过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建议摊主进行备案制,根据个人申请,由工商部门对于摆摊的摊主或者摊位,出具可信任的电子资质证明,摆摊时出具二维码资质,消费者扫描二维码,建立消费者与摊主之间的联系。经营加工食品的摊位,须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者具备个人健康证明,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和商品质量纠纷时,可根据工商备案信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解决商品质量参差不齐和食品安全的问题。

3、实施摊主卫生责任制。对于地摊摊主产生的卫生垃圾,实行摊主责任制,要求摊主摊点摆放整齐,设置垃圾容器,不得乱排放污水。将地摊卫生按区域划分给经营者,经营者对自己摊位所属区域内卫生负责,各摊位摊主负有相互监督职责,由环卫部门对其进行考核,卫生环境考核不达标的,所有摊位予以停业整顿,不配合整顿者取消其摆摊资质。

(来源:文章屋网 )

发展地摊经济的建议范文2

【关键词】城市发展;青苔经济;市场

“青苔经济”是北大王建国教授提出的一个概念,把城乡里的小商小贩、个体工商户这类经济比作“青苔经济”,虽然并不怎么起眼,但为中低收入阶层提供了服务,且是就业主体。要是没有“青苔经济”,农民工的生活成本会上升很多,企业的劳动力成本相应也会提高很多。 “青苔经济”之上是中小企业为主的“灌木经济”,再往上,是一些大企业,是“乔木经济”。保护“青苔经济”,不能忽略其价值。中国经济面临的三个主要危机,第一是外界环境不稳定可能影响中国的出口。第二是中国下半年的经济增速有可能减弱。第三是改革没有取得大的进展,又可能经济增长会低于我们的预期。

一、存在原因

“青苔经济”是一种自发形成的初级市场,起初象青苔一样星星点点,存在方式灵活,做一些简单的商品交换。就像我们司空见惯的步行街道或仅仅是一些星级酒店门口几百米的步道,早早晚晚,步道摆满了小摊贩的大三轮车支起的摊子,卖围巾、服装、饰品、烧烤等等,非常便宜。但随着交换的规模不断增大,频率越来越快,市场就形成了。而市场的形成,反过来又会促进分工的专业化,例如有人专门生产家禽,有人专门生产果蔬,专业程度慢慢得到深化,促进生产力提高。这种“青苔经济”既有便民作用,也能为缺乏专业技能或一时失业的人提供就业机会。

(一)摊贩的低成本诱惑。地摊小摊贩存在于全国各种规模的城市,多分布在人流密集的高校聚集区或居民区附近,人群的聚集给小摊贩们带来了较大的交易量,从而给他们提供了生存空间。他们的主要竞争优势就是成本低,价格便宜,购买方便,这些特点吸引了很多的学生和周边的居民。笔者对安徽合肥大学城附近的小商贩进行了实地走访,也对在校大学生进行考察,收集相关数据,其中对小商贩的访谈采用了访谈中的无结构访谈,也就是对相关人群进行了非标准化访谈,全面了解了小摊贩的生存现状。通过对消费人群的数据整理,我们发现大学城周围的商贩主要的面向人群是在校大学生,兼周边居民。

(二)重要性综述。通过走访,大部分的学生认为,小商贩的存在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学生们很多情况下去一次市中心买很多东西并不方便,然而这些摊贩经济的存在弥补了这些不足,让学生可以不出远门就买到生活必需品。通过学生的态度分析,有助于从消费者的角度分析小商贩存在的必要性和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好处,但也让我们思考它的存在带来的麻烦和负担。确实,青苔经济的存在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方便和快捷,节省了时间的同时也满足了我们的额生活需要,但是,这些青苔经济在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效应。商贩的存在堵塞了交通,使得原本就拥挤狭窄的道路更加水泄不通。由于这些商贩的小磨坊特性,无法对其卫生状况进行管理,很多不卫生不健康的食品危害了我们的身体健康。这些都是我们亟需解决和改善的问题。

二、青苔经济相关联者的关系分析

如何在维护市容和保证小摊贩两者之间保持平衡,是很多城市管理者都想达到的境界,青苔经济的存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看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这些小摊贩的存在弥补了市场供给的某方面不足,他们的劳动应该被尊重,贡献也应该被认可。对于城市的管理者来说,如何规范和引导并恰当的管理是应该去思考的问题,构建和谐的市场秩序是要以人为本的去管理而不是消除。同时,小摊贩的生存方式和现状也是需要改变和提高的,作为消费者也希望小商贩的卫生条件和买卖环境可以得到改善和提高。

三、对于管理“青苔经济”的政策建议

无论从帮助就业的角度,提供低廉产品和服务的角度,还是从市场形成的角度,“青苔经济”都不应该被轻视、被严苛地管制,而应给予支持,并助其变得更好。有人也许觉得“青苔市场”不美观,但如果不给这么个空间,问题可能会更多更大。截止目前,国家对于这种特殊的经济模式的规范和管制仍未完善,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青苔经济的存在是有着牢固的根源的,首先,市场具有开放性,竞争性,在日常的生活中,由于小摊贩机动灵活,适应性强,决定了它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从而保障了它的长期存在。从经济学上考虑,小商贩的需求决定了它的存在,这是由市场的供需理论决定的。在经济学的两个假设中,人都是理性的经济人,并不是所有的大商店都满足经济的需要,从理性出发,人都有各种各样的需求,因此,产生了满足人的心理的各种小商贩。

青苔经济是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他们在一定的特殊时期需要用这种生活方式去维持他们的生活。对于青苔经济的管理,我觉得可以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理解小商贩的劳动与付出。改变对于小商贩不正确的认识与态度,不要歧视他们,不尊重他们的劳动果实。应该意识到,很多小摊贩身上有着而我们应该学习的精神,吃苦耐劳,勇于创业,默默奉献的精神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对于每一个通过艰苦劳动创造美好说的人我们都应该给与尊重。

(二)合理把握执法力度。有关执法部门在对其进行管理的同时应该允许其有合理的生存空间。

(三)政府应该对其给以认可并加以适当的管理。统一规划商贩们的活动范围,这样易于对道路的清扫和疏导。通过协调,缓解商贩们和有关执法部门的矛盾与冲突,让小贩们理解并配合执法部门的管理,让小贩们的劳动得到人们和社会的认可。

参考文献:

[1]张元 有关路边摊问题的初步调研方案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10(29)

[2]刘新宇 给小摊贩生路是城管的理想转身 中国报道 2007(04)

发展地摊经济的建议范文3

摘要:近年来,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解决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矛盾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构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理论模型出发,在修改帮扶策略(即区分流动商贩规范经营中因政府的帮助而获得的收入增加部分和非政府帮助的营业收入部分)的基础上,讨论了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博弈。然后分析了流动商贩遵守城市规章制度的积极性问题,指出影响流动商贩遵守城市规章制度的积极性的关键因素。最后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 :城管;流动商贩;博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户籍制度的开放,越来越多的下岗工人、农民融入城市自谋职业,但由于文化水平程度不高,技能不熟练等因素的限制而无法进入城市的正规行业工作,于是街头摊贩成为他们维持生活的最佳职业选择。流动摊贩1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也没有合法摊位证,且流动性大的摊贩。不可否认的是,流动商贩在给城市居民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因为乱摆摊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给城市环境、交通、市容等带来损害;给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管理带来不便;侵害正规商贩的正当权益等。因为流动商贩摆摊的外部不经济,城管部门负有监管责任。本文中的城管是指行使对无照占道经营的摊贩的集中处罚权的城管执法组织或非特定的个人。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条件下,流动商贩生存需求与城管部门职责管理之间产生矛盾。针对城管与流动商贩的矛盾问题,国内学者提出了很多的管理方法建议,如颁发许可证使流动商贩走向正规经营等。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博弈论基本原理——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理论分析城管与流动商贩之间的关系,以期为城市和谐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文献综述

纵观文献对流动商贩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流动商贩治理模式的研究。黄文芳认为,对于地摊的作用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地摊的存在提升了城市的活力,展现了城市的特色,彰显了城市多样化,并且提高了城市公共空间的合理利用效率,方便了市民的生活。主张通过构建社区摊贩自治管理模式和完善相关制度环境,实现治理和包容并重的方式。徐善登认为,城管形象被垢病,使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的一元化城管模式陷入了困境。徐善登主张采取多元化治理模式,通过改进政府治理理念,与企业开展合作,建立和扶持摊贩组织,依靠社区这个较为健全的城市基层自治组织,让市民参与城管事务,最终形成城市政府、市场、第三部门合作的治理合力,使城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流动商贩与城管的博弈研究。王菲建立了流动小摊贩与城管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指出由于信息不对称、错误预期,博弈陷入“经营、围堵”的结果。同时城管部门管理形式单一、执法方式不当加重了两者的矛盾。向彦任通过城管与小商贩合作前后博弈模型的分析指出,如果城管选择帮扶小商贩,他们的效应可同时提高,两者将最终走向合作。

虽然学者们对流动商贩的治理模式以及简单罚款、颁发许可证、帮扶等模式下的流动商贩和城管的博弈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但没有对流动商贩规范经营的积极性问题进行研究,尤其是没有区分流动商贩因政府帮扶获得的收入及因规范摆摊导致的收入减少。本文在修改帮扶策略即引入赏罚分明策略下,分析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博弈并研究流动商贩规范经营的积极性问题。

二、赏罚分明策略的博弈分析

1.赏罚分明策略模型建立

赏罚分明策略模型的基础是帮扶策略。帮扶策略是指流动商贩免费参加城管部门组织的小商贩经营教育,在实施该政策后,对小商贩的检查就集中在检查小商贩的摊位经营是否按照规范,对于不按规范的小商贩予以罚款,对于按照规范经营的小商贩实行帮扶;询问其经营中是否存在困难,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其解决困难。这样,一部分小商贩为免于罚款会选择规范经营,一部分小商贩会为追求违规经营,如延长营业时间、扩大地摊范围等产生的额外利润而选择违规经营。但帮扶策略并没有区分流动商贩规范经营中因政府的帮助而获得的收入增加部分和非政府帮助的营业收入部分。赏罚分明政策正是基于这两者的区分基础下的一种策略。

赏罚分明对策即对积极配合城管管理的流动商贩予以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因政府指导其规范经营而获得营业收入增加的奖励等)。而对不配合城管管理或对城市环境和交通造成破坏的流动商贩予以一定程度惩罚的一种策略。假设城管实施赏罚分明策略所得到的名誉收入为R(当城管检查或流动商贩规范摆摊时,城管部门能获得名誉收入),检查所付出的人力成本为D,不检查时流动商贩对外界环境和交通等造成的破坏损失为C,流动商贩违规摆摊所获得的收入为S,规范摆摊所获得的收入为S1(S1是排除了流动商贩因政府奖励或政府指导经营导致的营业收入的增加额),规范摆摊得到政府的奖励为A,违规摆摊得到政府的惩罚为B。在这种假设下,流动商贩的战略空间为违规摆摊、规范摆摊和不摆摊三种战略选择。当城管在选择检查时,流动商贩的三种战略支付分别为-B,S1+A,0,对应城管的支付为R-D,R-D,-D;当城管不检查时,流动商贩的三种战略支付分别为S,S1,0,对应城管的支付为-C,R,0;可表示为表1:

可以看出对小商贩来说不摆摊策略劣于规范摆摊和违规摆摊策略,故将这个策略剔除,剔除后的支付矩阵可用表2表示:

2.赏罚分明策略的结果分析

(2)流动商贩和城管之间博弈的纳什均衡与检查的人力资本投入D,获得的名誉收入R及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等的破坏C有关。投入的人力资本越多,即检查成本越高,获得的名誉收入越多,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的破坏越大,流动商贩选择违规摆摊的概率就越高。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等的破坏损失C越多,流动商贩选择规范摆摊的概率越高的原因是因为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等的破坏损失C越多,城管检查的概率就越高、投入检查的成本就越高,从而流动商贩违规摆摊的概率就越小。

(3)在赏罚分明的策略下,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是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S1<S和S1=S两种情况下,虽然在政府的支持和奖励下,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πF 仍然没有高于违规摆摊下的收益S,也就是说明了在帮扶补贴下流动商贩仍然没有积极性去遵守城管的管理。那么要使流动商贩积极主动遵守城管的管理,就要使城管的管理能带来正的外部效应使得S1>S,那么流动商贩就会积极遵守城市的规划管理,进而帮扶补贴政策就会奏效。

三、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1.研究结论

由前人研究获知:免费帮扶策略虽然比简单罚款和颁发许可证等策略增加了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也降低了城管检查次数,节约了政府开支,但并没有使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高于没有城市管理制度下的利润,即流动商贩没有积极性去遵守城市的管理制度。在修改帮扶策略即赏罚分明策略下,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为πF = A ?S +B ?S1+S2A +B +S ,只有当S1>S 时,流动商贩才有积极性去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真正影响流动商贩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的积极性因素是收入,只要收入增加,流动商贩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的积极性就越高。

2.政策建议

由以上分析可知,要真正解决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矛盾,就要使没有城市管理下,流动商贩所能获得的利润高于在赏罚分明制度,即补贴下流动商贩的期望利润。或者换句话说,我们应该提高在有城市管理下流动商贩的利润,以期降低流动商贩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的不积极性。那么政府应做到:

(1)针对我国现阶段城市管理问题中的流动商贩治理问题,政府需要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创业、提供再就业培训机会以及进一步出台社会保障政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只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才能使人民真正摆脱贫穷。

(2)现阶段我国的贫富差距很大,政府要着力解决贫富问题,保障民生并保护流动商贩在城市中生活的基本权益,给予流动商贩更多的关怀。

(3)城管部门应该提高自身素质、柔性执法,避免对流动商贩严厉训斥而是采取劝说教育等。对违规摆摊的流动商贩告知其对城市交通、环境等的危害,进行思想教育并使流动商贩相信在长期的城市管理制度下,经济能更好地发展,进而能为流动商贩带来利润。劝说流动商贩配合城管执法,选择按规范经营,避免直接冲突。同时政府也要向公众申明,政府并非排斥流动商贩,而是希望流动商贩能按规定经营,希望他们能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卫生等前提下实现利润。

除了上述三条增加流动商贩经营利润的建议外,还需要对正在经营的流动商贩制定规定,即为流动商贩规定营业时间、划定经营区域、提出垃圾投放要求等。只有制定了明确的规定,流动商贩才能知道规范摆摊和违规摆摊的界限,城管才能判断流动商贩是合法经营还是非法经营。

引文注释1 王亚新.公共视角下城市流动商贩管路[J].当代经济管理,2009(8):77—80.

2 李洪普. 上海市流动摊贩的治理研究[D].2010:1—7.

3 黄文芳.试论摊贩管理中的治理与包容[J].环境卫生工程,2008(5):55—58.

4 徐善登.城管形象重塑的治理之维——一种有限治理的视角[J].消费导刊,2009(l).

5 王菲.城管执法困境分析——以崔英杰事件为例[J]. 理论前沿,2011(7):315-317.

发展地摊经济的建议范文4

【关键词】 无形资产摊销;货币时间价值;现金流量;使用寿命

新《企业会计准则》指出,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不需要摊销;使用年限为有限的无限资产,应在其预计的使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应摊销额进行摊销。根据无形资产预计产生现金流量的方式及期限的不同,摊销方法分为:直线法、工作总量法以及加速摊销法等。虽然每种摊销方法都可在一定程度上较精确地计量无形资产在当期实现的经济利益,但却并未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于摊销额的影响。企业对无形资产的摊销通常跨越多个会计期间,货币时间价值因素对摊销额的影响不容忽视。因此,在对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中融入货币时间价值,便可以更直观地反映无形资产在当期为企业创造的利益,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货币的时间价值是指货币经历一定时间的投资和再投资所增加的价值。也就是说,当前持有的一定量货币比未来获得的等量货币具有更高的价值。由于企业以一定货币量获得的无形资产通常在多个期间发挥作用,为企业带来收益,因此,企业需要在各个期间对应摊销额予以计量,以反映无形资产在各期为企业作出的贡献。由于不同时间单位货币的价值不相等,若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而采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公式,则不利于反映原无形资产在相同基础上的各期获利情况,不利于企业对无形资产和报表数据等的纵向比较。所以,需要把无形资产的每期摊销额换算到相同的时点基础上,这样使得数值能够更直观地反映原无形资产在同一基础上的每期真实摊销额和获利情况,有利于企业对相关数据进行纵向比较,更好地管理无形资产,并据此作出恰当合理的生产经营决策。

一、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公式的修正建议

准则指出,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额是指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残值后的余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一般应当视为零。设无形资产的入账成本为C,使用年限为n,选用银行贷款利率r作为折现率,则受不同因素影响的无形资产应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

(一)直线法

设基于同一时点下,无形资产每期摊销额相等,均为A,Bi(i=1,2,…n)为第i期该无形资产摊销额的入账数额。则基于同一时点下,各期摊销额满足以下关系:

直线法适用于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或收益每期均匀实现的无形资产,修正后的每期摊销额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因素,使得基于同一时点时的无形资产每期摊销额均相同。

(二)双倍余额法

设基于同一时点下,无形资产每期摊销额相等,均为A,Bi(i=1,2,...n)为第i期该无形资产摊销额的入账数额。则基于同一时点下,各期摊销额满足以下关系:

有特定产量限制的特许经营权或专利权的使用情况与产品产量密切相关。因此,产量法适合于此类无形资产的摊销。修正后的每期摊销额,更能体现当期产量用来补偿耗用的无形资产资源的数额,体现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相关性。

以上经过修正的直线法、双倍余额法、产量法等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均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因素,能够更加准确、合理地反映与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这样使得无形资产的每期摊销额能够剔除货币随时间推移而带来的价值变动对数额的影响,真正体现企业各项无形资产每期的实际获利能力,便于企业比较各生产经营期间产生的现金流量或收入的来源及变动情况,弥补未经过修正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未考虑货币价值随时间变动的不足,有利于企业根据各期现金流量及收益情况制定正确的生产经营决策。

二、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建议

新《企业会计准则》指出,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其持有期间不需要摊销。但是笔者认为,该类无形资产支持着企业某些产品的生产或维持企业的高速运转,可以为企业带来一定规模的现金流和收益。根据配比原则,应将产生的收益与带来收益的对应成本相互配比。因此,对于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应尽量寻求一种较为合理的摊销方法予以摊销。

笔者认为,某项无形资产使用年限不确定,大都因为该无形资产技术尤为先进或复杂而不易被仿制(例如,KFC的炸鸡秘方或可乐的配制方法等)。在此,笔者假设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为n(且n无限大),净残值为零。根据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不同,其摊销方法也可以分为直线法、双倍余额法、产量法等。在此,笔者以直线法为例,探讨该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与其他摊销方法的基本思想相一致。

双倍余额法、产量法等摊销方法的基本思想与上述的直线法思路基本一致。该类建议摊销方法主要适用于使用年限无限大的无形资产,例如KFC的炸鸡秘方或可乐的配制方法等等。这类无形资产一般情况下可被企业一直持有,使企业不断获利,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为该类无形资产设定一个合理且有限的摊销年限,在该年限内对该类无形资产予以摊销。

对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采用上述建议的摊销方法,可以使企业的会计计量更符合配比原则;有利于企业分析收益产生的来源;使企业的会计数据更具有用性;使企业管理者更好地掌握各项资产的使用及获利情况,从而制定对企业发展有利的各项政策。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规定的直线法、加速摊销法以及产量法等摊销方法,能够合理地反映与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但却忽略了无形资产每期摊销额未考虑货币随时间推移而发生价值变动对数额的影响。对于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则并未给出合理的摊销意见。基于此,笔者对使用年限有限的原有无形资产摊销方法进行了一定的修正,即在原摊销方法基础上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并给出了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建议。笔者选用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对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计算公式给予了一定的修正,使得利用修正后的摊销公式计算出的每期摊销额,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无形资产在摊销当期为企业带来的收益或现金流量,有利于企业管理者为企业制定正确的发展方针、有利于投资者正确理解财务报表数据,从而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145-146.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21-23.

[3] 陈俊文.新准则下无形资产摊销的分析与核算[J].商业会计,2008:(3).

发展地摊经济的建议范文5

[关键词] 流动商贩;城市管理;公共选择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0461(2009)08-0077-04

本研究是湛江师范学院校基金资助项目(ZW0513)。

流动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也没有合法摊位证且流动性大的摊位。因此,流动摊贩被认为是脱离政府行政管制、逃脱税收责任、是食品问题和环境问题的主要问题源,因此其经营活动与城市管理之间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近年来,针对流动摊贩管理的城管执法和抗法的报道,似乎向人们显示着中国城市流动摊贩管理日益陷入暴力冲突的怪圈。而对于城管执法与流动商贩的矛盾,民间舆论几乎是一边倒。从网上搜索可知,一旦出现城管打人事件,网友攻击城管的言论满天飞,而如果是城管被打,就很少有人为城管鸣不平。因此,城市流动摊贩与城管之间的矛盾,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上升为整个社会的对立情绪,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政府对城市流动摊贩如何管理,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理论界也从各自学科角度予以研究。回顾已有文献,有些学者从转型期产业结构转换的角度,提出了以工资为报酬形式的正规部门就业岗位数量不足,一方面不足以吸纳足够的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也无法降低城市普通百姓的生活成本,构成了城市流动商贩存在的根本原因,因此应修正发展战略,使资源向弱势群体配置,给城市流动摊贩以生存和发展空间。[1]有些学者认为,加强对流动摊贩管理是城市发展的客观需要,但目前存在着大量的针对弱势群体的“过度执法”问题,为此,行政执法的标准不仅要着眼于法理的角度,还应着眼于伦理的角度,提倡行政执法中的关怀原则。[2]

现有的对于流动摊贩存在必然性的研究,揭示了其存在的必然性,也从伦理的角度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提出了适度管理的理念,但是对于政府具体管理活动中应该如何确定管理的力度却少有关注。事实上,政府对于流动摊贩的管理,其实质是为城市市民提供的一种公共物品,但因为政府能力的有限性,因此提供什么样以及多大量的公共物品,成为政府必须要认真对待的一个问题。本文以公共选择理论关于公共物品供给的相关观点为研究基础,通过对广东省化州市流动商贩情况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流动商贩与城市管理之间矛盾的思路。

一、公共选择理论关于公共物品供给的相关观点

现代经济学将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称为公共物品。一般来说,政府负责公共物品的供给。按照公共选择理论的观点,由社会需求引起的公共物品供给,是由旨在使不同的利益集团对公共品的需求与供给达到均衡的政治过程决定的。公共物品的特点决定了公共物品的供给,必须要有人对行动负责,而以政府为供给主体的公共物品,通常是由公共物品所在区域的政治领导人来组织。政治领导人从组织公共物品供给(例如社会和环境的管理和治理的集体行动中得到的回报)是其权力基础的加强,即从社会和环境的管理和治理中获得利益的人们对他支持的增加。其行为模型可用图1表示。曲线MR表示政治领导人增加公共物品供给的边际收入递减。其边际收入被定义为他每追加一个单位的公共品而从权力基础加强中得到的效益增量(例如,选票的增加)。由于随着公共物品供给的增长,它的边际社会生产率趋于下降,并导致从受益者政治支持中获得的边际收益下降,所以假定曲线MR的斜率为负。曲线MC为政治领导人的边际成本,其含义为政治领导人行动的时间和努力的边际负效用。因为增加公共品的供给必须把更多的人组织起来,而人数越多,防止“免费搭车者”的成本也将累进地上升,所以,MC向上倾斜。

政治领导人的边际净效用或边际利润可以用MR和MC之间的垂直距离来度量,当公共物品供给水平位于这两条直线交叉点时他的利润达到最大化,政治家最优和社会最优达到一致。当社会条件发生变化,对于公共品的社会需求较原有水平增大时,公众就会对能够提供更多公共物品的政治领导人提供更加强烈的支持,其结果是使其边际收益曲线MR0上升至MR1,从而使公共物品的最佳供给量由OQ0增大至0Q1。[3]

这一分析模型同样适合我们对于城市管理的分析。我们把从事城市管理的政府部门等同于政治领导人,它为城市居民提供的城市生存环境具有公共产品的特点。假设其对城市环境管理幅度和深度不受政府财政能力限制,则政府可能倾向于提供最大化的城市管理这一公共物品,建设清洁、有序、美丽的城市环境,并力图据此增加市民对政府的认可,但政府在提供城市管理时要支出一定的成本――管理商贩和说服市民。按照经济人的思维,流动商贩倾向于最大化自由经营,城市管理将使其经营活动受到限制,因此,流动商贩为城市管理带来的成本将随着管理幅度和深度的增加而增加。一般来说,市民倾向于享有优美的城市环境,但是由于流动商贩可能为其生活带来便利,以及人们普遍的同情心,因此在一定的条件下,市民也可能对城市管理这一公共物品的需求是有限的。其相应的收益――市民和商贩对其拥护,认为其提供的城市管理这一商品是适当的。因此,对于流动商贩的管理,本质上取决于流动摊贩及其相关利益者――市民之间需求的均衡即0Q0,如果政府无视这种均衡,提供过量的城市管理,就将得到“过度执法”的不良政府评价;反之,政府将被冠以“不作为”的评价。当然,政府也可以通过宣传,来提高城市市民对于城市流动摊贩管理的要求,使MR曲线从MR0移动到MR1,或者通过发展社会保障等社会救助措施,使流动摊贩减少,完善商业流通体系,方便群众生活,则政府对于商贩管理成本将由MC0下降到MC1,这都会有利于政府在这一问题上加大管理力度,形成有为、有力的政府形象。

二、调查设计

既然对于流动商贩的管理力度,取决于流动商贩及其利益相关方的力量均衡,则本调查将主要以流动摊贩及其相关市民为调查对象。本调查选取化州市,该市位于广东省西部地区,是茂名市管辖之下的一个县级市。目前化州市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对流动摊贩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化州市政府对流动摊贩的经营持积极的态度,他们以“限”代“禁”,对流动摊点征收低额的占地摆卖费和卫生费(具体视摊位所在地而定);对流动摊点的摆放位置有所限制,使其不防碍其他固定摊位,不妨碍交通;白天和一定时期内整顿市容市貌时对他们的管理较为严格;要求他们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但是,他们同样面临着矛盾的心里。一方面,生活水平提高以后,居民和政府都有提高城市形象的要求,城市街道、商饮服务开始“升级换代”, 客观上大大压缩了流动摊贩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失业人员和进城农民面临着就业难、子女受教育难的问题,因此社会必须为其提供基本生存条件;处于这样矛盾和尴尬的心里和社会环境中,政府有关部门也经常处于摇摆之中,对于流动商贩的管理就时严时松、时宽时紧。

我们调查地点为化州市步行街、市政府广场和三十米街等三处。这三个地点,是化州市流动摊贩最多的地区。调查对象分为二个部分:一是流动摊贩,内容主要是对其自然状况及其家庭、经济等状况的调查;二是流动摊贩的顾客和城市市民,主要调查其对流动摊贩管理的建议。调查采取的是随机抽样进行问卷调查并配以访谈方式。本次调查共对流动摊贩发放问卷100份,回收96份,有效问卷93份,有效率为96.88%;向相关市民发放问卷170份,回收164份,有效问卷164份,有效率为100%。

三、调查数据与分析

1.流动摊贩的主体是弱势群体

所谓弱势群体是指在物质生活条件方面,权力和权利方面,社会声望方面,竞争能力方面以及发展机会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弱势群体可分为两类,即社会性弱势群体和生理性弱势群体,其中,社会性弱势群体包括城镇下岗和失业人员中的贫困群体,农村贫困群体,农民工以及正在形成的弱势群体;生理性弱势群体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处境困难的儿童。[4]从我们调查的数据可以看出,流动摊贩主要是处于30到60岁之间(合计为79.57%)的壮年人组成,他们不属于生理性弱势群体,而属于社会性弱势群体,其基本特点是(见表1):(1) 受教育水平低,主要是小学(44.9%)和初中(40.86%)文化水平,其中女性占72.04%;(2) 经济状况差,收入状况调查数据显示,他们中74.19%的人处于相对贫困或绝对贫困水平之下;(3) 流动摊贩家庭又往往是多生育家庭。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2个以上子女的家庭数量占总数的80.64%,其中3个孩子的家庭占总数的29.03%,4个子女家庭占总数的16.13%。

这种低收入水平、低受教育水平和多子女的家庭结构,其延续贫困的可能性非常大。既无技术,又无资本金的现实,也是他们选择成为没有固定劳动场所、正规劳动时间和安全卫生条件的流动摊贩的根本原因。

2.流动经营收入是摊贩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

流动摊贩家庭经济收入来源统计数据显示(见表2),62.37%的摊贩表示,流动经营是其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仅占37.63%的摊主其主要家庭经济收入来源于非摊位经营。流动摊贩中,专业经营(以流动摊位经营为业)摊位的占66.67%,兼业经营(同时还有其他提供收入的职业)的占33.33%;与流动摊贩主要家庭经济收入来源统计数据基本吻合。由此我们不难发现,流动摊位的背后维系着的往往是一个家庭的生计,是处于社会底层的民众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经济支撑。当被问及是否打算长期从事流动摊位经营时,答是的占68.82%,否的为31.18%。

选择从事流动摊位经营,绝大部分摊贩为生活所迫,占73.12%的人是为了养家糊口,47.31%的人是为了供子女读书。由于他们的学历普遍偏低,无专业技术,除了摆摊之外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摆摊几乎成为他们生存下去的唯一途径。绝大部分流动摊贩对未来没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对改变现状缺乏信心。

3.流动摊贩对城市管理的满意程度和要求

流动摊贩对城管普遍持敌视和不认可的态度,他们普遍对城管的管理方式和执法态度表示不满。虽然很多流动摊贩打算继续将流动摊位经营下去,但是他们并不愿意继续这种东躲的生活和经营状态。我们在访谈中,绝大多数摊贩提出,他们迫切希望能从社会、政府处得到免费的专业技能培训机会,使他们有能力转作其它工作,或者得到政府优惠政策,使他们能够入户经营。

4.流动摊贩为市民提供了方便、经济的服务

化州市城区流动商贩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经营日用品、水果、餐饮等的摊贩;再就是提供修补服务的摊贩;另外就是自产自销的农民和销售农副产品的摊贩。流动商贩经营项目均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一般特点为:品种多,门类齐全;商品和服务的单价比较低,满足了一般民众的需求;距离居民区比较近,方便顾客灵活、少量购买。流动商贩小规模经营的方式使其对市场的需求变化有极强的应变性,能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快速地调整自己的经营内容,以迎合消费者的需求。我们的调查表明,流动摊贩的顾客量是比较大的。

流动摊贩经营商品和服务品种的特点,决定了其顾客群的特点,从调查的顾客数据来看,各个年龄段的顾客均占有一定数量,其中中小学生和未婚人口占65.85%,这一阶层人群也正是收入比较低的人群。

顾客对流动摊贩商品和服务评价普遍较好。调查数据表明,有58.06%的被访居民认为流动商贩的商品和服务是物美价廉的,有39.78%的被访居民认为流动商贩的商品和服务不能一概而论,其间也有质量差异,只有2.15%的被访居民认为流动商贩的商品和服务存在质次价高问题。

5.城市居民对政府对流动商贩管理的建议

在走访市民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对于城市中流动摊贩的存在,他们表示有利有弊,他们普遍认为,摊贩的存在方便了居民的生活,所以对摊贩的支持率普遍很高。但是,大家也同意,流动摊贩带来了卫生、噪音、清洁及阻街等环境问题,以及商品的质量和卫生得不到保障等安全问题。但是对比它小规模、物美价廉的经营特点,以及快捷、方便的日常生活服务的特点,市民更注重的是它便民利民的优点。

许多市民认为流动摊贩不仅方便了生活,还为小区增添了人气和生活气息,是城市活力的体现;且他们对流动摊贩表示理解和同情,很多人感慨到“都是生活所迫”。

总体来看,市民不主张对流动摊贩进行太多限制,并主张政府在城市建设、税收和公共支持,给流动摊贩更多的倾斜。

四、本文的结论和建议

通过对化州市流动摊贩及市民调查,我们得到以下三个基本结论:

1.城市流动摊贩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其生存能力比较差、职业转换能力比较弱。在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人民生活得到普遍提高的情况下,其生存状况应该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和政策的特别倾斜。

2.从近期来看,对于流动经营的管理必须反映社会普遍的诉求,在城市规划和管理制度上将流动摊贩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存在予以统筹安排,以“疏导”为主,辅之以“限制”,使这部分人能够通过流动经营享有社会发展带来的普遍利益,使社会各个层面的人群能够和谐共存。

3.从长远来看,化解流动经营与城市管理矛盾的根本途径,在于完善面向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和服务机制。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首先要完善面向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机制,建立以制度性救助(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为主体,定期的周期性救助(节假日期间的送温暖等)和不定期临时性救济为辅助制度的立体型救助体系,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存权。其次,要动员非政府组织、慈善机构、群众组织、社区组织、志愿团体以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家庭和个人,与政府共同形成社会支持和帮助力量,开展面向弱势群体的服务。再次,要合理安排和开展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弱势群体的素质和竞争能力,提供再就业信息,促使流动摊贩向正规就业部门转移。

[注 释]

①刘新宇:《论中国低端部门就业与城市管理的冲突》复旦大学博士论文, 2007年, 第5页。

②刘雪丰:《尊重、公平和关怀――行政执法的伦理视角》,《道德与文明》, 2005年,第4期。第28-30页。

③速水佑次郎:《发展经济学――从贫困到富裕》,李周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16页。

④薛晓明:《转型时期的弱势群体问题》,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7月,第13页。

[参考文献]

[1]薛晓明.转型时期的弱势群体问题[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2]郑功成.构建和谐社会:郑功成教授演讲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3]瞿群臻.城镇经济弱势群体人力资源开发论[M].北京:华龄出版社,2005.

[4]张耕.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的博弈[J].城乡建设,2006,(10):51.

[5]马怀德.城管问题突显,城市管理者承认现实,改变观念[J].城乡建设,2006,(10):49-50.

[6]速水佑次郎, 李周译.发展经济学――从贫困到富裕[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7]乔•B•史蒂文斯, 杨晓维等译. 集体选择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社、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Floating Vendors Management in the City under the Theories of Public Option

Wang Yaxin

(School of Business, Zh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 Zhanjiang 524048, China)

发展地摊经济的建议范文6

近几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呈下降趋势,就业形势严峻,就业问题已成为困扰我国高校和政府的难题。根据此现状,解决此类问题必须要有有效的创业教育,让学生避开社会存在的各种阻力,并有效的指导学生创业。校园地摊作为创业的一种方式,因其操作简单,成本低,成功率高,越来越受到关注。研究校园地摊经济的教育效益,分析湖南省校园学生地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提高其教育效益的对策建议,对于湖南省高校构建创业教育体系具有理论指导意义。我们对湖南高校学生的地摊创业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此次调查回收463份有效问卷,经过调查,共有不同学校的52位大学生进行了地摊创业活动,占总调查人数的11.2%的比例。

1.校园地摊经济的教育效益分析

近年来,社会兴起一股地摊热,在很多大学校园里,我们都可以看到三三两两的学生地摊。在对学校是否有学生摆地摊的现象调查中,有88%的同学接触过学生地摊,证明地摊创业活动基本普及每一所高校。校园地摊作为一种创业实践模式,发挥着重要的教育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培养大学生创业的意识

创业意识即创业实践中对人起动力作用的个性倾向,包括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和世界观等,是大学生对创业这一实践的正确认识,理性分析和自觉决策的心理过程。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有多种途径,比如:完善创业教育指导体系,扩展大学生创业平台;深化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创业精品课程;营造良好教育环境,形成人人参与的氛围。大学生地摊创业作为一种操作性强,指导方便的创业活动,更易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首先,地摊创业投资少,成功率高,可以提高创业者的信心,在调查中发现,有42%的学生之所以选择地摊创业,是因为投资少,有信心实施。另外,在接受调查的463名学生中,有接近30%学生是因为缺乏创业的信心和能力,而在摆过地摊的53名学生中,只有5名学生选择了缺乏创业的信心和能力,并且在选择持续摆地摊的学生中,没有一人选择该选项。其次,地摊创业是对创业教育有效地实践,创业教育大都局限在理论上,缺乏实践,地摊创业是一次很好的经历,在具体操作中感受创业的过程,形成更加系统的理解。可见,开展有效的创业教育对提高大学生创业意识有明显的影响,通过开展有效地创业教育首先可以让同学们明确地摊创业也是一种可行的创业方式,同时认识到地摊创业本身所具有的优势,让更多的人加入到地摊创业中。

1.2提高大学生创业的素质

创业素质作为创业能力软件的组成部分,包括创业热情、态度、价值观、性格和工作能力。培养大学生创业素质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1)优化课程教学体系;(2)营造良好的校内创业环境;(3)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地摊创业就是创业的一种具体的实践方式,可以对学生创业素质的培养起到很好的作用,第一、地摊创业可以增强合作意识。摆地摊看似简单,但是要获得很好的收益,也必须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在我们的调查中,摆过地摊的53名同学中有72%的同学选择和同学一起合作,在共同的经营管理中,大家的合作意识也随之得到提高。第二、地摊创业可以提高人际交际能力与口才。摆地摊少不了和顾客打交道,在讨价还价的过程中,人际交际能力和口才自然而然的就会得到提高。第三、地摊创业可以增强管理能力,地摊创业虽说是一个规模很小的创业,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效的管理与经营是获得收益的关键,这就对学生的管理能力提出了要求,必须要做好计划、组织、协调工作,通过摆地摊,总结管理经验与教训,学生的管理能力会得到有效的提高。

1.3营造积极的创业氛围

在当前高校中,很多同学还是生活在象牙塔中,大学前几乎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来到大学后都十分迷茫,一个好的创业环境,对于他们的指导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学校内摆地摊的形式既可以发展校园经济,积极营造浓厚的校园创业文化氛围或者说地摊创业文化氛围,培养大学生具备创业素质,转变观念,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又能够在校园内宣扬创业意识,创业精神,从而使更多的同学感受这种创业氛围。良好的创业氛围才能带动学生的创业热情,克服畏难情绪。对于那些没有创业经验,没有创业资金,创业能力欠缺的学生来说,摆地摊无疑是一种比较好的创业演练方式。地摊创业投入少,易操作,风险小,见效早,更重要的是方便给学生提供实践场地,且简便易行。由此,地摊创业是一种易于营造积极创业氛围的创业活动。

2.创业教育视角下校园地摊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学生个人创业素质有待提高

学生个人素质对于学生创业有很大的影响,学生能否发现创业的商机,发现商机后能否躬行,在遇到阻碍时是否有良好的受挫能力来克服阻碍,是否有持之以恒的信心将创业继续下去,这些很大程度都取决于学生个人素质的高低,通过调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学生能力缺乏。在调查的463名学生中,有79%的学生没有进行过创业,而在这79%的学生中有近30%的学生认为自己缺乏创业的能力,另外有26%的学生就没有想过创业。(2)创业知识不足。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普遍缺乏创业所必需的相关知识,缺乏创业知识的专业培训,对创业相关政策法规不了解,这一比例达到了46%。(3)创业品质欠缺。坚强的意志、远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都属于良好的创业品质。调查发现,在摆过地摊的53名学生中,有66%的学生最后选择了放弃,这些同学放弃的理由有的是因为学习时间不好调整,有的是因为资金不足等等,但是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因为有很多同学坚持了下来,这反映的是一个人个人素质的问题,在挫折面前能否坚持的问题。(4)创业个性匮乏。在调查中,有52%的学生愿意尝试摆地摊这种创业方式,但是这些愿意尝试的学生真正实施的却只占到11%,由此来看,大部分学生缺少敢闯敢拼的创业个性,绝大多数所持的只是观望态度。

2.2商品进货渠道单一,质量无保证

地摊商品的质量是影响学生收益的重要因素,在调查中发现,有50%的学生有进货商的商品质量得不到保障的困扰,这成为阻碍他们继续摆地摊的原因之一,而这些摆地摊的同学有70%的学生选择从批发市场进货,进货渠道单一,批发市场的商品种类繁杂,同一种商品可能在质量上有很大差别,学生选择的大多为同一种商品中价格较低的那一类,所谓“一分钱,一分货”,质量得不到保障也就再正常不过的了,这说明,学生只是注重自己进货的成本,却没有考虑低价商品对今后自己收益的影响,导致顾客对产品不信任,60%以上的同学觉得商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没有保障。#p#分页标题#e#

2.3学校相关政策不明晰

一个学校关于创业方面的政策是指引学生创业的风向标,创业政策不明晰,学生就很难实施自己的创业计划,调查中发现,只有20%的学生对学校的地摊方面的创业政策有所了解,绝大多数学生根本不知道学校是否有关于地摊管理的相关规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学校本就没有这方面的政策,二是学校有政策但是宣传力度不够,在我们调查的学校中只有一所学校有专门的关于地摊方面创业的政策,而且已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宣传与实施,事实证明效果很好,这所学校开设了专门的地摊管理机构,对全校范围内的地摊进行管理,地摊井然有序,很多学生都积极参与,这是其他学校所达不到的。

2.4学生缺乏有效的创业指导

学生创业能否成功,除了学生自身的能力以外,还需要学校给予相关方面的指导与帮助,在调查中发现,有64%的学校开展过创业竞赛活动,有51%的学校开展过创业成功人士的讲座,有41%的学校开设了相关创业课程,但是实际效果如何呢?调查结果显示,在已经进行过创业的学生中仍然有过半的学生需要学校的指导和帮助,这充分说明学校创业指导的力度还是不够,创业指导的活动并没有对学生起到实质性的帮助。学校缺乏对学生有效创业指导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学校创业指导活动以活动化为主,缺乏连续性。学校的创业活动是周期性的(如“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两年举办一次),每次活动一结束,创业教育也随之结束,导致创业教育时间上缺乏连续性,直接影响了创业教育的持续效果。创业教育行为的活动化也让学生误把创业教育当成一般的学生工作甚至是一种课外活动,而非从教育层面去理解创业教育的深层意义。(2)课程设置不全。一方面课程知识体系与教材体系不全;二是课程教学安排较为困难。我国高校的创业教育起步晚,创业课程和创业教学还处于萌芽阶段。创业课程除“创业基础”(比如《大学生KAB创业基础》、《创业学》)外,大多属于“职业规划”、“就业指导”系列,远未形成独立的、完善的创业课程体系。(3)没有设置相关的创业管理机构。拿我们所调查的学校来说,只有一个学校有专门的创业指导机构,并且这个机构只负责学生地摊的管理,这促使学校地摊创业走向标准化和制度化。

3.提高校园地摊经济教育效益的对策和建议

学生地摊作为一种创业实践教育的模式,为学校创造了积极的教育效益,所以各学校应大力的发展。而针对上文中提到的地摊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我们给出了以下的对策建议:

3.1加强创业教育

学校的创业教育要根据学生自身需求而定。据调查很多学校的课程开设都是为了扩大教育的范围,应付上级的要求。导致开展的教育课程不够个性化、专业化。而且,目前存在的创业教育未被广泛认知和重视,只在较小范围内开展创业精英教育,很多基础不够、条件不够的同学没有接触的机会。所以,我们要注意的就是这点,在提供素质培养的档次上,扩大素质培养的同学数量,而不是小众化教学。这样的话不仅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还能够营造创业氛围。在对您身边的同学(或您自己)具有的创业素质调查中,只有28%的同学选择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在对学校的创业指导活动或创业教育是否有实际用处时,62%的同学选择了是。由此可见,学校创业教育的重要性非比寻常。然而,专业,多面的教育更是重中之重,在对摆过地摊创业过程中需要学校给予的教育指导调查中,接近55%的同学选择传授经验,51%的同学选择传授行业知识(如融资,进货,促销策划等),经过调查可以发现,每一所高校都有不同形式的创业教育,大家也迫切希望得到有效的教育指导,而有效的教育必须是具有强烈可操作性的,而不是空洞的理论、条文。也必须是具有特色,和同学们的创业活动息息相关的。

3.2进货渠道多样化及加大商品质量控制力度

地摊商品虽然不能同外面超市商场的商品相比,但是有它自己的特色。比如说价格低廉,购买方便,由此,吸引了不少学生消费群体。然而,很多同学忽略了商品的质量。在吉首大学中,我们走访了一位同学,他坚持摆地摊有三年多时间了,他的商品多为电子产品,种类齐全,而且有质保期。为什么他做的比其他同学要好呢?一,在地摊的开始建立了自己的优势,质量有保障,品种齐全;二,坚持不懈,三年多时间,在同一个地方,不仅积累了大量经验,更重要的是给予了消费者一种信赖感,能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而有的同学由于商品品种欠缺,没有吸引力,从而导致难以吸引顾客。很多同学的商品来源多为附近的批发市场,进货渠道较为单一。引导学生扩充进货渠道是十分有必要的,例如,网购促使商品种类多样化,网购能够易于发现新颖商品,增加商品的吸引力,也能够有机会直接接触厂商,从而跳过中间商环节,节省成本。对于商品质量的控制,不仅要从进货渠道出发,另外,学校可以安排相关的检测部门,比如说学工部、后勤部门等部门定期对摆地摊同学的商品进行检测,如有相关质量问题,学校相关部门则会给予相关指导,严重者则禁止该同学继续摆地摊。

发展地摊经济的建议范文7

1人寿与健康保险在企业员工福利计划中的融资应用比较

企业为员工购买人寿与健康保险即通常所说的团险,在西方发达国家被称为员工福利计划,由雇主与员工共同参加,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障之外的补充利计划。在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之下,一些为企业购买人寿与健康保险时帮助企业融资的计划便应运而生,它们的灵活性及为企业带来的大量税收优惠,使其得到很好地发展。

1.1自愿员工福利计划

1.1.1自愿员工福利计划的概念

自愿员工福利计划通常是在企业内部成立自愿员工福利计划协会,对整个计划进行运作。它实质上是一种信托,有一个独立的受托人,通常是银行,作为保险合同的所有者,负责管理所有的信托资产,而参与该计划的员工则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1.1.2自愿员工福利计划融资作用分析

自愿员工福利计划是一种非常灵活的税收设计工具,能为个人和任何类型企业降低税收,它在税收优惠方面的优点主要表现在:

(1)购买人寿保险合同能享受税收减免优惠,允许企业在税前扣除高额的保险费。

(2)企业对信托的缴款也可以列入企业发生的费用,做税前扣除。

(3)信托中积累的资产、获得的收益以及资产所产生的利息全部享受税收递延。

(4)受益人收到的死亡或生存给付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

(5)自愿员工福利计划在企业对买卖协议重组时也有帮助。因为自愿员工福利计划能为受益人提供高达数百万元的税收优惠,可以为企业在买卖协议中提供资金,进而减少企业在协议中的融资成本。除在税收优惠方面的优点外,自愿员工福利计划对企业的融资作用还发挥着其他方面的优势,如对该信托的所有缴款以及信托中所有的资产都无需用于偿还个人或企业对债权人的债务等。

1.2保费分摊计划

1.2.1保费分摊计划的概念

保费分摊计划是指人寿保单的所有者与非所有者之间的一种保费安排。保费分摊计划一般发生在雇主与员工、公司与股东、或是捐赠人与受赠人之间。通常雇主与员工之间使用保费分摊计划的情况最为常见,因此,一份保费分摊人寿保险安排是指由雇主和员工共同购买一份保险合同,以员工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按照合同规定分配给雇主与员工。

1.2.2保费分摊计划的分类

保费分摊计划分为传统与非传统两种。非传统的保费分摊计划是指当员工退休、计划终止时,员工能得到保险合同的退保现金价值,这部分退保现金价值称为员工在保单中持有的“股权”;传统的保费分摊计划是指员工不能得到保单的退保现金价值。传统的保费分摊计划有两种基本结构:一种是背书安排,即雇主是保单的所有者,并在合约上背书,注明员工所指定的受益人应得的利益;另一种是抵押转让安排,即员工作为保单的所有者支付所有的保费,雇主支付的保费仅作为对员工的贷款,员工以保单合约中的权益作为对雇主的贷款抵押。一旦被保险人(通常为员工)死亡,雇主将得到其所支付的保费,其余部分则归受益人所有。

1.2.3保费分摊计划与税收机制

保费分摊计划的形式决定了税收情况。根据传统的保费分摊计划的两种基本结构,相应地,通常也有两种相互排斥的税收机制:一种是经济利益机制(背书),与工作有关的以及捐赠人/受赠人的非股权保费分摊计划就属于这种情况。在该机制下,人寿合约的所有者(雇主)为合约的非所有者(员工)提供经济收益。对于传统的保费分摊计划,经济收益通常指提供给员工的人寿保险所保障的金额;在非传统的保费分摊计划中,经济收益还包括员工在保费分摊计划中的其他权利或福利和合约的退保现金价值等,如补偿支付、资本捐赠、赠与以及其他转让所得。另一种是贷款机制(抵押转让)。在此机制下,人寿保险合约的非所有者(雇主)所支付的保费被视为合约的所有者(员工)提供的贷款。这种贷款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雇主直接或间接地支付保费;第二,雇主所支付的保费是通常意义上的贷款,需要全部偿还;第三,该贷款由保单规定的死亡给付金额或其退保现金价值担保或偿还。

2人寿与健康保险在我国企业员工福利计划中融资现状分析

2.1团体人寿与健康保险在我国的发展现状1982年我国恢复人身险业务以来,人寿与健康保险发展较为迅速,保费收入从2002年的2196.13亿元增至2010年的10356.98亿元,增幅达到370%;2002年,团体人寿与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为202.56亿元,2010年仅为406.27亿元,增幅为100%,且在2004年达到最高1562.53亿元,随后又出现回落,并缓慢增长。虽团体人寿与健康保险从自身的发展状况而言有所增长,但与人寿与健康保险在我国的整体发展相比,团体保险的发展则显得较为缓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图12002~2010年我国人寿与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与团体人寿与健康保险保费收入资料来源:根据2002~2010年保险年鉴整理2.2人寿与健康保险在我国企业员工福利中融资现状及原因分析目前我国企业员工福利的发展在整体上还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自愿员工福利计划和保费分摊计划在我国仍然属于较新的概念。根据美国商务部的调查,美国员工福利支出占到企业支出总额的39.2%,其中人寿保险与健康保险占到27.7%。而在我国,根据2005年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2/3被访企业从未投保团体保险。虽然近几年团体保险在我国不断发展,但根据笔者之前所整理的数据,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团体保险缓慢的发展速度表明情况并未得到很好地改善。团体人寿与健康保险发展缓慢,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企业通过人寿与健康保险为员工福利融资的发展。此外,缺乏良好的税收优惠机制成为我国企业通过人寿与健康保险为员工福利计划融资发展滞后的另一个外部因素。而企业发展员工福利计划的意识薄弱则是企业较少选择人寿与健康保险为员工福利计划融资发展缓慢的内因。

3人寿与健康保险在我国企业员工福利计划中的融资应用政策建议

虽然人寿与健康保险在我国企业员工福利计划中的融资应用还非常之少,但根据发达国家的保险发展轨迹与经验,以及这些融资方式给企业带来的资金优势和对团险的促进优势,笔者相信,伴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尤其是团体保险的发展,人寿与健康保险在我国企业员工福利计划中的融资应用必然会越来越多并得到长足发展。基于理论研究和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具体给出如下建议:

3.1提升企业和员工对员工福利计划的认识

要发展人寿与健康保险在企业员工福利计划中的融资应用,首先提升企业对员工福利计划的认识。保险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使企业认识到员工福利计划对充分激发企业内在的人才潜力,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长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作用。

3.2有针对性地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已有研究可以发现,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人寿与健康保险在企业员工福利计划中的融资应用之所以能得到快速发展,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在于有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支撑,为企业加入融资计划形成了一个强大的推动力。税收优惠政策使企业切实享受到加入自愿员工福利计划、保费分摊计划等员工福利融资计划为企业带来的节省现金流等各种好处,促进了这些融资计划的快速发展。因此,政府应该针对不同的险种、不同类型的企业以及不同的融资方式有针对性地给予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3.3完善配套的法律制度建设

在给予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也要加强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以避免企业滥用员工福利融资计划为企业不合理的避税。在这方面,可以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并借鉴发达国家已有经验。

发展地摊经济的建议范文8

中图分类号:R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04(2013)10-0103-02

安徽亳州素有“药都”之称,是中医药文化的发源地之一,现为全国最大的中药材集散地,其“亳州中药材交易中心”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药材专业市场[1]。故亳州的中药市场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内中药市场发展情况。为深入了解亳州药材市场的实况,增进对国内中药发展现状的认识,我们于2012年9月15日赴安徽亳州做了为期一天半的实地考察,现就考察结果做以下分析报告。

1 亳州中药材交易市场概况

1.1 主体经营模式

亳州中药材交易市场的经营模式分为两大主体。一是交易大厅的摊位销售:交易大厅分为两层,有数千个摊位,商贩多为当地居民或来自各地的药农、药商,主要进行各类散装药材的批发销售,基本不接受零售。交易大厅二层除固定摊位商贩外,还有部分零散药材销售人员,交易时间短。交易大厅一层均为固定摊位,交易时间较长。二是围绕交易大厅外四周的商铺销售:与交易大厅摊位不同,各商铺有自己独立的店面和商铺名,通常为某药材的直销店或专营店,其销售大多为冬虫夏草、藏红花、鹿茸、人参等名贵中药材,该类店铺提供不同规格和质量的某种或某几种中药材的批发或包装零售,也提供异地发货服务。此外,在交易市场周围,还零散分布着一些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展示厅、中药材信息服务部、中药药械器具经营单位、中药材包装销售点,以及搬运、寄存、饭店、旅社、金融、邮政等其他服务组织,形成了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经济贸易体系。

1.2 市场管理

亳州中药材交易市场由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开办。2003年,亳州市政府依据“市场运作、公司管理、规范经营、政府监督”原则,建立了中药材市场管理体系,后与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签订责任书,成立了亳州中药材交易中心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亳州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直接管理责任单位,确保中药材专业市场的规范有序经营。

1.3 药材情况

作为全国最大的中药材交易市场,亳州以其全国南北地理中心的特殊位置容纳了来自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品种,规格各异。交易大厅以各类药材切片为主,包括统货和各级别的选货,个子货(根茎类中药)较为少见或仅作为样品供参考鉴定。因亳州为芍药重要栽培产地,所以,白芍在交易市场的出售量较大。

受药材质量、规格等因素影响,亳州中药材交易市场的药材售价虽存在一定摊位差异,但平均售价较其他地区中药材交易市场的售价低。以甘草为例,亳州中药材交易市场平均售价较河北安国低约1.9%,且品质更好。

2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1 市场布局

从交易市场摊位布局看,同种药材销售摊位分布过于零散,既不便于药材采购人员寻找和对比药材的质量和价格,也不利于市场监督人员对药材流通信息的监管和对药材质量的控制。因此,建议管理部门应进行合理规划,集中或相对集中同种药材的销售摊位,如按药材出售量统一规划固定销售摊位等。

2.2 市场管理

交易市场人多杂乱,除药材商贩外,还有不少贩卖各类餐饮食品的商贩,对市场秩序造成了一定的混乱。与一般的集贸市场不同,中药材作为交易商品有其特殊性,故应在各方面注意其他物品对药材质量的影响。另外,整个交易市场虽偶尔可见市场管理人员走动,但并未见其发挥真正作用,市场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建议管理部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药材市场商贩多为非专业人员,他们对中药的了解存在一定缺陷,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药材的流通与市场正常发展。建议市场和政府相关部门既要适当提高药商进驻市场的门槛,也应为药商们提供方便可行的学习机会,普及中医药知识。

2.3 药材质量

据调查,交易市场上很多药材都经过熏硫处理,但药商并未标示,甚至将熏硫的药材标明为“无硫”。在传统药材采收加工过程中,有的品种会用硫熏来防腐或改变药材色泽,但其中残留的硫对人体有危害 [2]。因此,监管部门应对此做出相应检测规定。在药材规格上,虽有统、选之分,但各摊位标牌上并未明确标注规格。部分有产地、年限的药材,很多药商对相关信息却并无确切掌握,或故意将不同质量和产地的药材混杂在一起,以次充好。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发现了部分药材的伪品和禁用的药材,如关木通。作为我国最大的中药材交易市场,各类中药材作为中药饮片原料由此流向全国各地药厂、药店、医院,其药材质量关系着患者的生命安全。建议监督管理部门应严格监督执法,确保药材质量。

3 结语

中药材市场是中药流通的一个节点,对中药质量安全的影响不可忽视。为此,笔者建议加紧合理规划管理中药材市场,强化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为中药材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马灵珍.亳州地区中药饮片行业现状调查[J].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2(2):86-89.

[2] 金辉,吴平安,刘峰林.硫黄熏蒸加工中药研究综述[J].甘肃中医学院学报,2012,29(5):73-76.

发展地摊经济的建议范文9

关键词 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合作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24.32 文献标识码 A

The Way to Deal with Cost of Remaking Old Town

in the People’s Livelihood Projects

——Installing Elevators for Old Buildings

LI Li, XU Changle

(School of Urban & Regional Science,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41, 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to distribute the cost of remaking old town in the people’s livelihood projects such as installing elevators for old buildings. The tool for us is the theory of cooperative games. However, in the theory, each partial cooperation should have a characteristic value (profit of coalition), but in our problem, partial coalition does not work. Our model in fact contains an invented characteristic function of coalitions such that the axiom system is satisfied. Our result suggested to distribute the cast by counting the numbers of stairs.

Key words installing elevators; distribute cast; cooperative games

1 引 言

实施“民生工程”,是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实则“民心工程”.其调理各方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满足群众呼声和愿望,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此乃民生工程的真谛.只有实现社会的协同进步,才能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讨论一些民生工程的费用分摊问题时,各方意见常南辕北辙,难得共识,令地方政府棘手不已.近20年来我国房地产发展迅猛,以长三角为甚[1].但“广厦千万间”之间亦有成片的老旧房屋,没有电梯,拆迁不易[2],而住户则多为长者.他们盼望加装电梯心切,上下楼步履蹒跚,令人动容.不少部门在行动,以了结住户们终日“吾庐独破”的伤感.以上海市为例,政府可财政补贴(一定标准内)40%的费用.然而,由于在分摊费用上无法取得共识而开工者寥寥,民生工程的复杂性由此可窥斑见豹[3].本文试图对此作一个分析,并给出几个分摊费用的方案,供有关部门参考.

每个住户该为问题的相关方,称之为参与者. 为了简化讨论,我们以各楼层为参与者,该楼层所分摊的费用将由各户分摊. 公认的一个原则是一楼不分摊费用, 所以最简单的方案就是除一楼外各楼平均分摊. 该方案没有考虑各层收益的大小,故低层抵制而难以通过.下节将依据合作对策理论来研究这个问题. 合作对策理论中有非常合理的收益分配方案,但其中每一个合作方式(部分参与者的联盟)都必须定义一个合理的收益. 现在的问题是,加装电梯必须是全体一致的行动,部分参与者的合作(无法动工)没有意义. 下节所建立的模型实际对每一个部分联盟定义了一个虚拟的(收益)函数,借此就可以用合作对策理论计算收益(和费用),也可作为其他的类似的民生工程参考.

2 旧房加装电梯费用分摊的

合作对策模型的建立

对策是经济学中经常讨论的问题[4].合作对策理论主要创建者Shapley是2012年的Nobel经济学奖得主.设N表2中的两个方案很接近,而“楼梯方案”有一个优点是易于解释,有利于把民生工程做成“阳光工程”,让民生工程成为群众利益诉求的畅通渠道,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有助于把物质层面的改进转化为精神层面的升华.虽然本文提供的方案大致确定了一个分配比例的参考范围,但方案里的投票权未必完全符合加装电梯后房屋的升值情况,这种不完全信息可由第三方公正机构基于价格确定[8], 循此可适当地调整各楼投票权从而修正方案.

4 结束语

本文讨论的背景是公平性,但模型没有把一楼作为参与者.据报道,一楼通常是加装电梯的反对者.其行为不无道理:乃因选择取决于效用[3],一楼住户的效用可认为是负值(如加装电梯可能影响一楼采光且占用公用面积),加装电梯使房屋升值则和一楼负相关.故加装电梯时值得考虑对一楼进行一些补偿,从政府的补贴中拿出一部分做这种补偿较易被其他楼层接受.此外,有工程技术人员提议在六楼上加盖一层,用出售所得利润作为加装电梯的费用,此举仍涉及如何补偿一楼的问题.加盖一层的收益本质来自政府提高土地容积率的收益,一楼亦应为收益方之一.如何把一楼纳入模型的参与者,使之有合理收益是我们将要考虑的问题.

民生工程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工程,是把发展经济、发展生产力和人民的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最好的契合点.如何解决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拉大和分配不公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是时代赋予我们重大的课题.

我们将持续关注民生工程中的一些具体的经济学议题,为国家的进步尽微薄之力.

参考文献

[1] 徐长乐. 共饮一江水-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发展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37-43.

[2] 曾建光,伍利娜,王立彦.中国式拆迁,投资者保护与应计盈余质量—基本制度经济学与Internet治理证据[J]. 经济研究,2013,(7):90-103.

[3] 何艳玲,汪广龙,陈时国.中国城市政府支出政治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14,(7):89-93.

[4] K E CASE,R C FAIR. Principles of Microeconomics(7th ed.)[M]. New Jersey: Pearson Education, Inc. Prentice Hall,2004.

[5] Y BABICHENKO. How long to Pareto efficiency [J]. International J. Game Theory,2014,(43):13-24.

[6] 张建高,傅鸿源.城镇建设行为中的合作对策问题[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1,(6):12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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