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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方式集锦9篇

时间:2024-03-11 16:12:21

法治宣传方式

法治宣传方式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和谐平安·科学发展”为宣传主题,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的方针,整合宣传资源,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注重宣传效果,努力营造浓厚的综治工作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热情,促进综治各项工作服务措施的落实及和谐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和谐。

二、宣传内容

1、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要求,使综治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入人心。

2、宣传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的《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意见》、《赣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限期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

3、宣传政法、综治和教育部门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服务职能,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师生安全感的情况,特别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的成效。

4、宣传我区、教育局、学校(单位)党政领导认真履行综治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成效;宣传我区、教育局、学校(单位)党政领导及政法干警、综治干部、教师积极投身综治工作的先进事迹。

5、宣传“建设和谐平安校园”活动开展以来的主要成效,特别是政法部门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所取得的辉煌战果以及建立、完善和谐平安建设长效机制的情况。

6、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先进事迹以及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的动人事迹。

7、宣传教育系统、各校(单位)、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进行齐抓共管的情况,特别是基层在综治工作中创造的典型经验。

8、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各校(单位)要根据《**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宣传形式

1、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主题班(队)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悬挂宣传横幅、条幅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3、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发放宣传单、宣传画册,举办图片展、成果展,以及文艺演出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知晓率。

四、主要活动安排

1、3月上旬,各校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以“和谐平安·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班(队)活动,举办黑板报比赛,宣传综治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综治工作精神。

2、3月中旬,各校邀请政法干警和本校的法制副校长举办法制专题讲座,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3、3月下旬,各校开展以“和谐平安·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宣传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单位)要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制订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有特色的宣传活动。要以“和谐平安·科学发展”为主题开展综治宣传教育活动,严密组织,精心实施,及时完成,并做好详细记录和留存图片资料。

2、多措并举,创新形式。各校(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发放宣传单、主题班(队)会等形式,突出宣传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的新理念、新要求、新动态和新成效;各校(单位)至少悬挂一条以上宣传标语。

法治宣传方式范文2

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少数领导重经济建设、轻法治教育的思维没有转变,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缺乏自觉,法治宣传工作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往往是重形式轻效果,这在普法考试方面表现尤为突出,代考、替考现象普遍存在,农村法治宣传工作更多是敷衍了事。

(二)宣传方式单一落后。当前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还比较落后,主要还是采取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传统媒介,必要的法治宣传设施配备还不够齐全,微信、微博等现代化和新型的宣传方式运用还不够广泛。在法治宣传内容上,多为法治理论知识,空洞单调,运用现代化手段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象、直观、生动的普法内容少,不便于记忆、理解,群众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以致普法工作流于形式。

(三)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现阶段部分农民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增强,但法律意识、义务意识淡薄,利益诉求和表达方式不当,对社会和谐冲击增大。主要表现在重上访轻诉讼,出现纠纷就去上访,甚至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不愿意到法律服务部门、人民调解部门和司法部门,通过法律渠道,利用调解或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四)队伍力量较为薄弱。各县(市、区)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是各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各县司法局。由于其是一个临时性的机构,真正具体从事法治宣传工作的只有县司法局法宣股工作人员,力量单薄,难以发挥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等职能作用。另外,从乡镇看,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点多、面广,承担该项任务的基层司法所普遍面临人员不足,工作难以深入开展。据统计,我市70个司法所中有41个所仅有1个专编干部上岗,占58.57%,1人所现象普遍存在。从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来看,村(居)委干部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体,但由于事务繁琐、自身法律素质不高等,也很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工作经费投入不足。由于我市财政困难,对普法宣传工作经费投入不足。2016年市本级普法工作经费仅为2万元,各县(市、区)也仅为3至5万元。“法律进乡村”普法宣传,没有投影机、摄像机等宣传器材,没有经费印制普法宣传资料、制作宣传节目、请法学专家举办法制培训讲座等,农村普法工作成了“无米之炊“。

三、对于农村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的建议

(一)转变工作理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一是抓好机关带农村。各级各部门在认真组织开展干部学法用法的同时,应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为契机,深入到扶贫联系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形成法治宣传工作与中心工作“两抓两不误”的工作模式。二是抓好干部带农民。全面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工作,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典型示范作用。全市干部无论是下乡开展工作还是回乡探亲访友,都要自觉宣传法律法规,做到开会讲法律,办事用法律,做群众工作说法律,以此带动农民群众学法用法。三是抓好学生带家庭。认真开展“法律进校园”工作,建立起社会、家庭、学校、学生“四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做到引导学生在校要当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在家要当法律小卫士,在社会要当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知法懂法,带动家庭学法用法。

(二)实施法律帮农,主动适应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势。一是普法宣传进农家。组织编写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民事诉讼等与新农村建设相关,农民看得懂、记得住、学得会的普法宣传资料,印制成常用法律知识小册子,定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免费向农户发放。二是人民调解进农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网络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经常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发现纠纷及时上门调解,力争现场化解矛盾。依法引导、帮助当事人尽可能的采取调解方式有效化解村与村、农户与农户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三是法律顾问进农家。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法律顾问要经常深入农村,走进农户,给农民群众上法制课,为农民依法起草审查民间合同(协议)、为个体经营户、种(养)殖专业户依法生产经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四是法律援助进农家。全面开通“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电话,并提高群众知晓率,在乡镇依托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受理涉农法律援助。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趣味性。针对农村地区的群众受教育程度不高、学法兴趣不浓的现实情况,法治宣传工作应以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比如组织农村业余法治文艺宣传队,积极引导他们编排小品、歌舞等法治文艺节目,利用各种节庆日和农闲时间开展法治文艺节目演出,这既能丰富农村的业余文化生活,又能使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法治教育。

法治宣传方式范文3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组织好宣传月各项活动是我局今年综治平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制定了《县审计局关于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我局的“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全县大局,以宣传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扎实稳步地开展工作,提出了宣传月活动的具体要求,为活动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广泛开展宣传、宣传形式多样

本次的“宣传月”活动开展注重思路创新,提出“既重形式、也重内容”的理念,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措施开展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普及面广,宣传效果明显,营造了比较浓厚的综治氛围,达到了干部和职工共同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目的。

一是贴近工作实际,注重“五结合”。将宣传月活动与平安建设工作相结合,与依法治县及“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审计工作相结合,与干部日常学习相结合,在努力营造审计机关和谐、平安的外部环境的同时,把法制、综治宣传理念贯穿到各项工作中来。

二是在“常规”会议宣传形式上做“新文章”。一方面体现在采取多种类型的会议进行宣传。通过局务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每周例会、股室互动交流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另一方面体现在各种会议的开展过程中,注重体现科学发展理念,注重与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结合,注重对审计实际工作的启示、指导和教育。

三是扎实做好宣传工作,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积极加强综治宣传工作组织领导与队伍建设,密切与有关宣传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对平安建设工作的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向县宣传部、县综治办的投稿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平安建设的参与率、知晓率,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四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氛围。陆续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审计人员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消防安全知识、应急知识、县综治办相关文件,通过讨论会和审计组进点宣传等形式开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开展局内用电、用水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排查消除隐患,加强用水用电安全,提高了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参与法制、综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开展活动成本低、取得实效高,较好地实现了“既重形式、也重内容”的宣传理念。

五是强化安保措施,创平安审计机关。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值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工作制度。积极安排值班领导带班、干部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强化安保措施,确保工作秩序的安全。

法治宣传方式范文4

一、成立组织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为重点,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紧密结合我镇综治工作实际,采取各种宣传形式,着力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创建“平安平安”“法治平安”的宣传力度,进一步促进综治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为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镇的社会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宣传月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宣传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1、宣传确定的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决策部署。

2、宣传基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平安的鲜活经验。

3、宣传各地各部门改善和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4、宣传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经验。

5、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宣传网格员工作、网格化管理和巡防、开展群防群治工作情况。

6、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做法和成效。

7、宣传开展法治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的经验。

8、宣传法治平安建设和“七五”普法工作。

9、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活动形式

1、全镇召开宣传月活动的动员会。各单位要刷写固定式宣传标语,镇区挂横幅宣传标语,镇综治办要在全镇人口集中悬挂标语8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并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确保全镇每户一份。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开展信访重大问题和积案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按照“横向排查、纵向分类、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积极作用,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排查化解矛盾,努力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教活动。利用悬挂宣传横幅、播放LED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单等方法,向辖区居民及辖区商业门店宣传扫黑除恶重要意义,并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广大群众,树立遵守法律、依法维权的观念,积极动员群众举报揭发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提高辖区居民的反黑反恶监督意识。

4、继续深入开展基层安全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平安村”、“平安单位”为载体,以提升村和单位的防范能力为基点,开展 “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构建“打防控”一体化治安防范长效机制。

5、镇综治办将联合镇妇联组织文艺活动,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宣传党的各类政策、法规以及法律顾问解答咨询的形式,大力宣传“平安平安”建设确保家喻户晓。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落实责任。辖区各单位要切实把平安建设宣传、综治普法宣传月活动作为综治重点工作,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加强指导,狠抓落实。要完善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能部门和具体目标任务,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注重示范引领,带动群众广泛参与,努力提高活动的社会影响。

(二)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各单位要坚持条块结合,优势互补,积极整合宣传资源,切实把开展平安建设、综治普法宣传月活动与开展“系列打击整治”、平安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现代传播手段,不断提升宣传效果。

(三)隆重简朴,务求实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要求,按照既隆重热烈,又务实简朴的原则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积极借助社会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开展宣传,合理投入经费物资,落实必要保障,确保平安建设、综治普法宣传月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法治宣传方式范文5

一、工作理念

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迈入关键时期,为全面落实好、部署好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提倡把“法治理念”融入群众工作始终,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全县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一是大力提倡调查精神,我县制定全县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时,通过部门、单位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深入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广泛征集各方面代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需求,进一步增强我县普法教育工作的针对性。二是结合实际,全面抓好领导干部、司法及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群众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做好矛盾突发、重点地区的法制宣传工作。比如:在我县长举“3·16”事件、澄江“4·5”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事件和寻全高速澄江周田村民与施工工人群殴群伤等重大案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及时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稳控工作,使广大群众知晓事件真相,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解决诉求,提高法律意识。

(二)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在普法中调解,在调解中普法。为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我县推出了普治并举的教育方式,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案说法、以事讲法等方式,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让群众在调解中受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如:县人民法院根据我县果业发展情况,自2011年起连续三年开展了“法制宣传进果园”活动,在蜜桔、脐橙开采时节,印发《致果农、果商朋友的一封信》,将法院法律咨询热线、相关法律法规写入信中,同时每封信附一份果品买卖合同范本等,果农、果企的法律知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推行“诉中法制教育”和“法官寄语”制度,要求所有的诉讼案件在闭庭前留出30分钟时间来宣传相关法律,所有的判决书都要另附一页写明判决依据的法律条文和法官寄语。二是强化依法治村普法宣传。我们主要采取抓两头的方式,一方面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依法治村工作。我县司法局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南桥镇罗陂村、文峰乡长举村、澄江镇江贝村、吉潭镇古丰村等重点村、难点村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通过进村入户一对一宣传、摆摊设点、拉横幅、贴宣传标语等方式,积极宣传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依法治村工作。另一方面抓好依法治理法治示范村的建设工作。如在吉潭镇圳下村,通过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室、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置法治宣传栏,组建村级治安巡防队等方式,将司法行政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三)突出法治宣传教育手段的多样性

一是集中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在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我县举行了国家宪法日公务人员宣誓活动,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建设”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并针对“法律六进”的不同要求,积极采取有效形式开展了节日、纪念日宣传活动,如:县妇联开展“3·8”妇女维权宣传活动,县公安局等单位在“6·26”国际禁毒日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消防队在“11·9”开展消防知识法律宣传等等。二是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在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图片,张贴宣传标语,宣传车流动宣传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通过拍摄微电影,开通微信公众号,借助网络媒体、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手机报等媒介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和宣传范围。三是巡回宣传与阵地建设相结合。在采取灵活多样,到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巡回宣传的同时,由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县广场创建了“百米法制宣传长廊”,建立了我县法制宣传的重要舆论阵地,既丰富了广场文化,又为我县广大群众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满足了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学法需求,进一步提高了市民的法治意识和守法观念。四是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与提高群众满意度工作相结合。我县司法局积极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提高群众满意度工作,编印并负责发放了5万份《县司法局便民服务卡》,2万份包含司法行政便民服务信息、工作职能等内容的《县司法行政工作宣传手册》,及1.6万份宣传资料、1.5万个宣传环保袋等,以此为媒介,主动联系、服务群众。据统计,我县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和司法鉴定中心等部门,接受基层群众来电来访咨询量比发卡、发资料前同期增长了214%。五是法治宣传工作与县中心工作相结合。我县坚持法治宣传服务中心工作,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针对在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深入相关村组、农户进行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围绕非法开采稀土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矿产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努力营造“保护资源,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引导、发动广大群众自发与破坏矿产资源行为进行斗争,让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围绕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通过张贴和悬挂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制作专题片,举办宣讲会,宣传车巡回宣传,走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营造黄龙病防控宣传氛围,形成全县上下统一思想,齐心协力打好柑橘黄龙病防控攻坚战的工作格局。六是开拓创新和打造法治文化品牌相结合。拓宽工作思路,积极组织全县有关单位创作了一批法治书画、法治戏剧、法治山歌、法治漫画动画微电影等法治文化系列作品,逐步扩大了“采茶戏”、“普法山歌”、“法律人在行动”和“大学生村官担任法治宣传员”等品牌效应,充实了品牌内容、完善了工作载体、丰富了工作方法。通过品牌的示范效应,将法治宣传渗透到了各个领域,充分激活了普法工作的活力。

(四)突出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的示范性

县镇村村民,1987年从村党支部书记一职退下后,28年来一直从事村《三生简报》的编写,通过编写一些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普法山歌,把身边的事编写成顺口溜等方式,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守法用法的好人好事,形象反映社会中各种不守法现象,积极影响、教育群众,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我县通过大力表彰、宣扬“普法山歌大王”刘富祥的先进工作事迹,积极培养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引领作用,让广大干部、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2014年12月,我县还成立了首个人民调解个人工作室——“廖建强工作室”,我们将充分利用好工作室这一新平台,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县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法治建设作出新贡献。

法治宣传方式范文6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二、总体要求

围绕社区居民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有关规定,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关于社区治理、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论述;

(二)党的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全会关于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作出的专门部署;

(三)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特别是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城市居民委员会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四)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和依法实行社区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区文化引领,培育社区精神;

(七)与社区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四、工作安排

(一)周密部署安排。11月下旬,民政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对2020年全国“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要求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二)开展宣传活动。“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12月1日)当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司法行政部门联合举办“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可邀请有关部门、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等代表发言,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组织法治文艺作品展演、法治公益视频展播等形式开展。将山东省民政厅、司法厅在济南市历下区举办的活动作为全国主场活动,民政部政策法规司、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负责同志出席活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可在“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11月30日—12月6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各地应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宣传内容,针对社区居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热点问题,综合采用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群众讲法治课,普法小分队“进社区、入家庭”,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社区巡回法庭现场说法,法治文艺作品展演,法治公益视频展播,法治宣传材料发放等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

(三)强化宣传报道。民政部、司法部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制日报等中央新闻媒体和中国社会报、中国社区报等部属媒体对“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各地民政、司法行政部门要组织地方媒体做好集中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要充分报道宣传周活动情况和社会效果,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准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法治宣传方式范文7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加稳定、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根据《关于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霍综治办〔2017〕2号)文件要求,3月份以来,***镇综治办组织公安、司法、团委、妇联、计生等各部门联合开展了2017年度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动员,广泛发动

集中开展宣传月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镇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的宣传氛围营造,就该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镇综治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公安、司法、民主、社保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镇2017年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下发《***镇2017年综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诸政办〔2017〕23号),在全镇范围内部署开展宣传月活动,具体明确了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和工作要求。

二、统筹安排、精心布置

我镇综治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平安霍山”建设为宣传主体,着力宣传以下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一是大力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视察六安时的讲话精神;二是重点宣传我县平安建设、防范处理邪教、禁种铲毒等方面的内容;三是宣传《安徽省信访条例》,引导群众依法开展自身利益诉求活动;四是党委、政府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社会建设,保一方平安,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情况;五是广泛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计生生育、国土管理、民政救助等群众切身关注的几个方面的政策和实施内容,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知晓率;六是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先进个人,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为增强综治宣传工作的效果,使宣传工作不流于形式,我镇对综治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一是设立综治工作宣传台,散发宣传资料6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二是悬挂横幅,张贴标语20余条,在主要路段及街道,学校机关单位所在地开展宣宣传;三是更新户外宣传展板,结合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春季禁种铲毒等活动的开展,对政府周边公开栏专门定制了防邪、禁毒等方面的宣传展板。四是结合年度工作开展,着手在各学校开展一次法制副校长宣传报告会;五是由镇综治办牵头,联合相关镇直单位,深入部分重点信访人员家中,与他们开展座谈,了解近期生活状况,咨询相关信访诉求。通过各类活动的开展,使我镇的综治宣传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效果突出。

三、注重实效,立足长远。

法治宣传方式范文8

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具体内容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法治安徽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接受法治宣传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第三条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

第四条 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是:普及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第五条 法治宣传教育应当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相结合、与生产生活实践相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法治宣传教育实行目标管理;将法治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七条 每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法治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履行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指导、检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法治宣传教育经验等职责。

第九条 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计划,确定人员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保障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经费。

第十条 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领导人员集体学法制度,带头学法,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落实学法计划、内容、时间和人员,并向服务对象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第十一条 实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任命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任命法官、检察官前,任命机关应当对其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任命。

对拟提拔使用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考察,应当将其法治素养和能力纳入考察内容。

第十二条 招录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将相关法律知识纳入考试内容。

党校、行政学院等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应当将法律知识列入培训课程。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第十四条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制定机关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通过本机关网站和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布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展公民旁听立法活动,以多种形式对法规、规章的内容进行宣传、解读。

第十五条 司法机关办理案件、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执法职权,应当以适当形式向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并建立典型案件机制。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典型案例解析等形式向社会进行法治宣传,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公民旁听司法活动、观摩行政执法活动。

第十六条 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仲裁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应当事人诉求对所办理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说明解释,宣传法律知识。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市场经营管理人员和经营者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其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社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教育,督促其开展对本组织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网络,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开展社会法治实践活动。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法治教育教学内容、开展法治教育教学活动。

推进中小学校、职业学校法治教育教学课时、教材、师资和经费的落实。

中小学校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聘请具有法律知识和法治工作经验的人员兼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指导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城乡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守法意识和维权能力。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和阵地建设,指导法治宣传教育题材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出版、演出、播映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二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应当引导职工、青少年、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三条 国家机关和承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应当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向社会提供与其职能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

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媒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

第二十四条 车站、机场、港口、医院、银行、邮政等管理单位,应当在其管理的公共区域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相关单位应当组织、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人员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托为民服务站、图书室、文化活动室等公共服务场所,通过法律咨询服务、法治文艺活动、法治宣传专栏等形式,引导城乡居民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参与自治管理与服务活动,履行法定义务。

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应当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六条 鼓励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学生等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活动。

鼓励社会组织和普法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志愿公益活动。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等方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20xx年12月4日起施行。1997年9月21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同时废止。

法制宣传的意义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任何国家都有法,但并非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国家其内容和形式不同。在君主制国家,君主之言即为法;在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排除了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法制的专制性质,但资产阶级受阶级本性的局限,当有的法律规定不符合本阶级的利益时,就加以破坏,因此,不可能有真正的法制。只有彻底消灭剥削制度,实现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法制。法治与法制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联系在于:实行法治需要有完备的法律制度。区别在于:法制相对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治则相对于人治;法制内涵是指法律及相关制度,法治内涵则相对于人治的治国理论、原则和方法。

法治宣传方式范文9

2017年是全县合乡并村后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之年。为大力发扬基层民主,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促进全县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经县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局三家联合于2017年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接到通知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根据上级要求,县司法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联合对全县各乡镇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x司发〔2017〕x号),明确了此次活动的主题、内容和目标,全面部署此次活动。

二、紧扣主题、突出重点 今年的活动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这一主题,重点宣传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法、居委会组织法、居委会选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并结合基层实际,宣传了其他有关涉农的法律法规。要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广大村(居)民了解和掌握村(居)委会的人员组成、工作职能、工作程序、选举方式、民主监督、违法责任等法律知识,将法律武器交给人民群众,便于广大村(居)民在换届选举中,依法行使选举权、建议权、监督权等宪法赋予的权利,有力促进基层民主自治。

三、形式多样、扎实宣传 2017年5月18日,xx县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局联合在沧浪街道老鹳树村举办了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 5月18日上午,沧浪街道老鹳树村集镇人潮涌动,上午9点,2017年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老鹳树村村部前坪隆重举行,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局长谈先国宣布2017年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拉开帷幕,启动仪式过后,县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局联合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民政局、农业局分别向群众宣传了自己的“当家法”,并发放宣传资料,县司法局则以设立律师法律咨询台、播放普法宣传音响、发放法治宣传读本等方式展开宣传,过往群众络绎不绝,咨询台前人来人往,工作人员热情地向群众宣讲法律法规,专职律师耐心给群众解答法律疑问,不少前来咨询的群众都是“忧心忡忡而来、放心满意而归”,活动当日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册,发放普法读本300余套,接受法律咨询28起,现场洋溢着浓厚的法治氛围。

四、总结经验、再创佳绩 今年是全县合乡并村后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之年,为进一步搞好农村法制宣传工作,我们还将再接再厉,努力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整合资源,健全网络,构筑载体,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等办法,不断提高我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新路子,为进一步促进“法治xx”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xx县依法治县办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