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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制集锦9篇

时间:2022-03-15 13:29:34

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制

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制范文1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为开展好本次安全检查,我镇成立了由镇长XX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事办全体工作人员为组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发轮中心敬老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利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责任事故发生。,分管领导韩建文带队,社事办XX、XX一行对发轮中心敬老院的消防安全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是突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

本次检点为敬老院电线是否老化、是否配备灭火器、,灭火器摆放是否规范、楼道安全通道是否通畅、天然气使用是否规范等。检查中,我们还对养老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轮镇中心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对于各项制度的落实、责任的明确以及食品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都抓得比较紧、比较细。在日常管理中,我们始终把敬老院安全管理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实,敬老院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上报一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切实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全面排查,确保整改到位。

在此次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对发轮镇中心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改,对敬老院消防设施及人员素质进行了检查。

排查出安全隐患:

1、敬老院部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2、安全通道指示牌夜间不是很显眼

3、冬季五保户取暖造成线路负荷超标,有发生保险丝烧断情况

4、天燃气使用虽然按照规程,但任需加强安全意识

整改结果:

1、督促全体工作人员和老年人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查、自救能力。同时,对他们进行防盗、食品卫生等知识的集中宣传,增强了他们的安全、卫生意识。

2、设置有亮度的安全通道标示,方便光线暗的时候即使找准方位

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制范文2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局党组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治交账月活动,要求分管领导负总责,局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二、认真做好隐患排查

按照局党组会安排部署,从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1月15日,分成五个安全检查小组对全县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烈士陵园、公墓、殡仪公司、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等27个单位,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敬老院安全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安全设施是否到位;安全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健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醒目。并与各乡镇敬老院第一责任人通报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同时以召开会议形式,对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责令限期纠错,切实把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整改整治力度

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敬老院,检查预防灾害性天气和防寒保暖设施,对取暖器、电线线路等容易引起火灾的地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指导乡镇敬老院及时更新相关设备,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敬老院的硬件设施,确保正常运行。针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同时做好记录。针对个别单位存在消防器材配备不全的情况,要求立即配齐配全,确保各类器材保持良好状态。

四、深入宣传,开展安全教育

民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和各乡镇敬老院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安全常识,并对集中、分散五保老人进行防火、防烫、防触电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做到人走断水断电。教育集中供养五保老人自觉遵守敬老院管理有关规定,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制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全面加强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逐步提升院民生活水平,创造安全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全体院民营造温馨和谐的幸福乐园。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市农村敬老院实现“五型五化”,即:环境生态型、居住宾馆型、生活家庭型、饮食绿色型、娱乐健康型;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精细化、安全常态化、队伍年轻化。具体分成四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在2012年6月底之前打造6个示范点(贵溪市3个,余江县3个);第二阶段,在2012年12月底之前打造8个示范点(贵溪市4个,余江县2个,月湖区1个,龙虎山管委会1个);第三阶段,在2013年12月底之前完成70%的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任务;第四阶段,在2014年底之前全面完成全市所有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任务。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建设

1、敬老院具有交通便利、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话的条件,院内主要建筑符合《老年建筑设计规范》,院容院貌美观清洁,生活区和生产区分设。

2、敬老院基本建设应达到以下要求,即:一片绿地、一块菜地、一片果园、一口鱼塘、一群鸡鸭、一栏肉猪、一个活动室、一个沼气池、一个医务室、一支服务队伍、一个晒衣场所、一个生产工具保管室、一个集中洗浴室。

3、供养对象居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0-15平方米,具备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居室套间内设有卫生间,地面应用防滑地砖。

4、敬老院居室内统一配置衣橱、桌子、水桶、热水瓶、鞋架、脸盆架、脸盆、床及床上用品,做到摆放一致;室外有宽敞、平坦的活动场所,有统一、规范的露天、室内晾晒衣被场所。

5、具有适合老人活动的场所,配备老人使用的康复、健身、娱乐器材。

6、敬老院餐厅应配齐供老人用餐的桌椅、餐具厨柜,厨房应配置餐具消毒设施和食品保鲜设备,以及能满足全院五保对象供餐需要的用具。

(二)组织建设

1、敬老院实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制和院长负责制。工作人员由2名纳入编制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人员与供养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10。院长和会计岗位纳入编制内管理,定编定岗不定人,专编专用,不得挤占。其他工作岗位为服务岗位。对院长和会计的聘用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对其他工作人员的聘用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敬老院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对院长的考核由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其他工作人员考核由乡镇民政所组织实施。对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次民主测评满意率达不到60%的工作人员予以解聘。

3、敬老院实行院务民主管理制度。设立由6至10人组成的院务管理委员会,其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其中供养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二分之一。院务管理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4、敬老院根据管理工作需要,成立护理服务、膳食管理、生产经营、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财务管理、文体活动等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可由工作人员和身体健康、有一定特长的供养对象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制度建设

1、制定和悬挂、张贴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包括:财务、膳食、生产经营、文体活动、卫生、安全保卫、护理服务、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

2、明确院务管理委员会等院内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具体包括院务管理委员会、护理服务组、膳食管理组、生产经营组、环境卫生组、安全保卫组、财务管理组的职责任务,并做到张榜公示。

3、明确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具体包括:院长、护理人员、医务人员、财务人员、炊事人员、会计、出纳员、保管员等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

4、实行院务公开登记制度,接受院民监督。具体要制作以下七个栏表:敬老院基本情况一览表、院务公开栏、卫生评比栏、院民一览表、工作人员值班表、文体活动安排表、每周食谱安排表等。在上述栏、表中公开的内容,应事先在记录本中详细记录,以便日后查阅。

5、在走廊、楼梯口等地制作悬挂一定的敬老文化宣传标语,营造敬老氛围,彰显管理服务理念。

(四)服务护理

1、敬老院按房间大小充分考虑供养对象的性格特点,个人意愿,合理安排住房。

2、根据供养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规范要求,实行分级护理。

3、组织供养对象自愿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公益活动、生产活动、文体活动。文体活动每月至少组织举办一次。

4、实行24小时值班查房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掌握供养对象的现状。每个房间安装呼叫系统,确保呼叫随叫随到,为院民提供及时服务。

5、建立供养对象医疗健康档案。做到每年为供养对象全面体检一次,及时掌握供养对象健康状况,做到小病不出门,有病及时医治。医务室配备常用药和急救药、简单医疗器材,有医生上门为供养对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6、敬老院老人过冬取暖安全,避暑降温有保障措施,夏有凉席、蚊帐,冬有被褥、棉衣、鞋袜及安全实用的取暖设备。

7、每天供应开水,天冷集中洗浴室供应热水给老人洗澡。

(五)财务管理

1、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福利、管理费用列入县、乡经费保障。

2、敬老院应配备责任心强的会计和出纳各一人,做到会计、出纳分设,帐目、资金分管。

3、敬老院根据财务状况合理设置财务帐目、科目。对行政拨款、社会捐款和生产经营收入以及用于行政管理、生活用品购置、老人生活、生产经营等各项开支分别设立相应的科目,做到账目明晰,无违规使用资金情况。

4、敬老院实行院长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各项开支由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后由院长审批,大额开支经院民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乡镇分管领导审定。

5、敬老院每月向院民公布生活费开支、财务收支情况。

6、敬老院购置大额或大件物品应邀请院民代表到场或参与购置,接受院民直接监督。

(六)膳食管理

1、敬老院根据就餐人数多少聘用具有一定烹调技能的炊事人员,必要时动员身体状况好的院民帮厨、主厨,并给予适当报酬。

2、敬老院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做到整洁、卫生,严防食物中毒。

3、注重膳食营养,合理安排食谱。供养人员实行分餐制,坚持荤素搭配,每天有食谱,每周食谱不重复,三餐搭配合理。

4、开展为供养对象送温暖、送欢乐活动,努力营造和睦的大家庭气氛。做到老人过生日安排生日餐,老人生病安排病号餐,老人来客安排工作餐,法定节日和传统节日安排老人加餐。对行动不便的供养人员要送饭到床前;自食有困难者,服务人员要亲自喂食。

5、发挥膳食管理小组的作用。加强对膳食物资的采购监督,按月公示膳食物资采购数量、价格等情况;征求院民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对食谱安排进行调整。

(七)环境卫生

1、合理划分敬老院生活区、生产区、活动区(娱乐、康复)等区域。生活区平坦宽敞,干净整洁,无异味、无垃圾、无蚊蝇;生产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院内或院外,不影响院民的日常生活。活动区有供在院老人健身、娱乐的基本设施。

2、敬老院绿化面积达到30%以上。

3、加强对五保供养对象的卫生知识教育,安排供养对象定期洗澡、理发、及时清洗更换衣服、被褥罩单,并保证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室内桌面、床面、地面、门窗及墙壁无积灰,物品摆放统一有序,室内空气无异味;室外杂物堆放整齐,不影响老人的正常生活。

4、厨房、饭厅分设,配有纱窗、门帘和食品罩,做到室内无蚊蝇、无老鼠,墙壁无灰尘、无油污。生熟食品分柜存放,并分墩、分刀切割。不食用腐烂变质食物,严防食物中毒。供养人员的餐具要专用,餐餐消毒,传染病人的餐具要隔离存放。

5、敬老院公厕每天打扫、冲洗、消毒,保持地面无垃圾、无粪便。

6、每月进行一次卫生评比活动,对优胜者进行适当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

(八)生产经营

1、敬老院生产经营用地(含山林水面)原则上不少于10亩。

2、敬老院组织开展种植、养殖、加工等多种生产经营项目。

3、院办经济年纯收入达到院民人均500元以上。

4、敬老院院民参加生产经营活动,适当付给劳动报酬。

5、敬老院建立生产经营会计专帐,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成本核算。生产自已消费的产品按略低于市场价格折算收入并记入帐目。

6、敬老院生产经营情况接受院民监督,定期向院民进行公示。

7、敬老院生产经营收入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⑴补充院民生活费用;⑵再生产的投入;⑶补助工作人员工资;⑷补充敬老院工作经费;⑸对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九)安全管理

1、对供养人员住房和用具要定期进行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配备消防设施,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

2、工作人员经常向供养人员进行防火、防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居住房间里无明火或火笼取暖。

3、对剧毒药品、农药等危险物品实行了专库(柜)存放,专人负责。

4、对久病不愈、思想波动、情绪反常的供养人员,要耐心开导,精心护理,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事故和非正常死亡;对行动不便的供养人员,在散步、就餐、上厕所时,要有人搀扶,严防发生意外。

5、院民应悬挂身份胸牌,胸牌上标明本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在敬老院名称和其它适当的提示。原则上供养人员不得单独外出,确需外出的,须院方安排专人或其亲属陪同,且要做好记录。

6、民政所与敬老院签订预防事故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民政所与敬老院应制定相关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要具体抓。各地要把此项工作纳入民政年初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适时组织召开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动员会,制定工作推进计划表,细化工作要求,落实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各项措施。充分运用调度会、推进会、现场会等多种方式,推动当地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制范文4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区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着力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重大风险,不断完善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长效机制。到2020年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基本清除,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法人登记率实现100%,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成效显现,镇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照护能力明显提升,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先行先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治理深入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健全,社会对养老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全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恢复正常服务秩序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关于统筹推进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松懈思想,严格落实民政、卫生健康部门主管责任、三镇属地责任和养老机构的主体责任,因地制宜调整完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稳妥、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各镇要根据实际,对《养老机构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中的出入管理防控措施作出适当调整,其他防控措施仍要严格落实。在保证入住老年人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服务秩序,支持养老机构正常运营。落实支持养老服务行业抗击疫情纾难解困措施,帮助养老服务业渡过难关。(实施时间:2020年1月-疫情结束;实施部门:区民政局、区卫健委、三镇)

(二)协调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法人登记。各镇要加快镇属敬老院改制进度,确保2020年7月底前全区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敬老院)法人登记率达到100%。(实施时间:2020年6月-7月;实施部门:区民政局、三镇)

(三)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及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区级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分级培训和评估,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推动《安全基本规范》的贯彻落实。守好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在国家强制标准生效实施前,区民政局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督查检查,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对尚未整治到位的重大风险隐患或不符合《安全基本规范》的养老机构,依法依规限期整治到位,对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组织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区民政局要对全区养老机构准备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2020年底前,60%以上的养老机构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时间:2020年6月-12月;实施部门: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三镇)

(四)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试点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试点工作。到2020年底前,全区养老机构普遍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实行全流程公开。坚持标准引领,充分发挥高等级养老机构的示范效应,推动全区养老机构建设质量不断提升,为养老服务市场公平竞争和老年人知情选择提供参考。(实施时间:2020年6月-12月;实施部门:区民政局)

(五)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区民政局要牵头制定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将各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管齐抓共管的机制;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部门职责充实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提高监管实效;要完善养老机构服务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加快养老服务领域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区民政局要与区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互联工作机制,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要进一步优化养老机构备案流程,落实养老机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在本辖区内登记、备案的机构名单,以及已掌握的未登记、备案的机构名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加强养老机构监管。(实施时间:2020年6月-12月;实施部门: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六)深入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按照《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发〔2019〕80号)、《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皖民养老字〔2020〕40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马政办秘〔2019〕116号)通知要求,各镇要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供养服务设施条件、设备配置、供养能力、运营状况、服务水平等情况,以及本地区特困人员数量、生活情况、失能状况、集中供养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全面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2020年底前,重点提升现有区级供养服务设施照护能力,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兜底保障,镇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完成率达到100%,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到2021年底,确保每个镇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护理型床位达到55%以上;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安全隐患全部清除,改造提升任务全部完成,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实施时间:2020年6月-12月实施部门: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三镇)

(七)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按照民政部等四部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民发〔2019〕126号)要求,2020年9月底前,区民政局全面摸清民办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状况,建立消防安全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提供技术支持。对于不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不满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消防安全未达标的民办养老机构,要根据消防安全状况,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认真实施改造,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针对经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进行有效整改,并按政策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实施时间:2020年6月-12月;实施部门: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八)着力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依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要求,联合区人社局组织开展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包括养老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养老护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工作,逐步提升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能力。(实施时间:2020年6月-12月;实施部门:区民政局)

(九)持续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各镇要认真总结2019年养老院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多部门联动、“四不两直”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巩固提升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重大消防风险“百日会战”成果,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持续组织力量对辖区所有养老机构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安全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再排查,并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纳入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内容,建立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台账,明确整改任务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限期整改,采取有力措施,将排查出的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全部整治到位。区民政局要联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加大对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

各镇要将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与民政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同部署、同推进,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演练等活动,防止已整治的安全隐患反弹。确保在2020年底前,彻底解决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审验问题。要积极稳妥推进养老机构“明厨亮灶”建设,确保2020年底前覆盖率达100%。(实施时间:2020年6月-11月;实施部门: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三镇)

(十)做好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的维护和数据更新。区民政局要及时指导新成立的养老机构设立账户并填报数据,对已撤并和暂停服务的养老机构要及时更新运营状态,严格审核所辖区域养老机构填报信息;及时指导养老机构定期维护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数据,确保养老机构正常运营的各项指标都符合要求,不符合的要及时整改,直到合格为止。要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数据录入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的要进行通报,并作为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实施时间:2020年6月-12月;实施部门:区民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要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协调机制,强化责任,统筹推进。

(二)推进长效监管。着力推进服务质量管理模式由突击性的集中排查整治向依靠制度常态化监管的长效机制转变。专项行动结束后,区民政局要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用标准、制度来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通过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法来促进养老院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要继续督促养老机构通过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基础信息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为集中研判工作进展、动态督促落实提供数据支撑。

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制范文5

一、安排部署

珙县养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对全县10所养老机构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检查,主要检查“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器材设施设置使用情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落实情况、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情况”等五项内容,并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情况建立具体工作台账并逐项记录在案。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上次检查查出部分敬老院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识、灭火器、消防水泵未保持完好有效、个别疏散指示灯掉落、灭火器数量不够、三厢电电压不足,在民政局的督促下,目前相关消防设施已基本安装到位。

(二)个别敬老院未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简易喷淋系统,目前还在整改之中。

(三)个别敬老院消防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未验收,管理人员不会使用,目前正在整改之中

(四)个别敬老院厨房位置有泡沫彩钢板、院区电线老化且未穿管保护、室内有老人使用蚊香、抽烟现象,在民政局的督促下,目前相关消防设施已基本安装到位。

(五)部分敬老院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巡查次数不够。火灾应急预案、防火巡查、防火检查记录不完善,填写不规范在民政局的督促下,目前相关台账已经初步建立。

(六)少数敬老院消防演练未及时开展,在民政局的督促下,目前正在逐步改善。

三、整改措施

(一)要求乡(镇)逐一检查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并按要求及时更换、添置,保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二)对火灾报警系统等消防设备要及时进行维护,未验收的设备要尽快联系验收,并教会管理人员使用;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敬老院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落实日常安全巡查次数,规范填写相关记录;

(四)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及时进行消防演练。加强对老人的防火安全教育宣传,引导老人到指定位置抽烟,规范电器使用。对易燃物、堆放的杂物要及时进行清理。

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制范文6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加强机构建设监管,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局联合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深入局机关、福利院、敬老院、殡仪馆、救助站、军休站、民办养老机构等部门进行安全检查,着重对防火、防电、防盗、防止食物和煤气中毒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管不留死角盲区,实现全覆盖。

二、方法步骤

1、准备阶段。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及相关股室要将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大宣传力度,明确目标,层层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学习,认真安排部署工作。

2、实施阶段。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及相关股室,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落实第一责任人,完成安全网格划分和任务分解,全力抓好落实。

3、验收阶段。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及相关股室,针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积累安全生产经验,做好安全总结。

三、工作要求

1、构建组织、完善制度。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及相关股室要立即成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以制度为保障,强化责任落实,有效推进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建设,配备专职人员1-2人,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加大安监人员培训力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实现安全监管规范化运行,提高安全监管能力,确保有效治理安全隐患。

2、强化宣传、制定预案。

一是为提高局机关、军休站、救助站、殡仪馆、福利院、养老机构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我局邀请县消防大队开展消防安全规范管理培训班。重点讲解日常生活中用火用电管理,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备使用,以及如何预防、如何逃生、如何自救等安全常识。同时,安全督察小组还要深入到社区和学校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安全演练,让广大群众和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掌握逃生的技能。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网格化安全工作等有关规定,局机关、军休站、救助站、殡仪馆、福利院、各敬老院及民办养老机构等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到有预防、有措施、有对策,做好定期检查和有效管理。

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制范文7

我局领导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了年度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实行目标管理。并坚持每季度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分析讨论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工作权责得到明确

(一)成立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了办公室,并建立了安全监督员队伍,安排了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及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逐步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各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从组织上保证了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强化责任。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责任到人,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确保安全。建立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从局班子成员到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民政所干部职工采取自上而下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

三、加强教育宣传,安全意识得到提高

在加强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的基础上,我局始终坚持立足防范,强化教育。组织学习了《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创建“和谐、平安民政”这一中心,大力开展全系统安全法制教育,积极参加县里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采取悬挂横幅、召开会议等形式宣传安全法规,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开展排查治理,内部环境安全稳定

定期或不定期对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民政所、敬老院开展了安全大排查整治活动,并制定了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了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同时利用春节加大了系统各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重点对烈士馆、各乡镇敬老院在用电设施、饮食卫生、消防等各方面进行了安全排查,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我局于8月份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落实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彻底排查治理了各类安全隐患,有效地防范和遏制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局安全稳定。

(二)开展民政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督查。2012年下半年,我局分别组成了6个工作组,由各自挂点分管领导带队,全面检查局机关、光荣敬老院、烈士馆、殡仪馆、各乡镇敬老院等机构安全管理情况。一是对局机关进行了彻底的排查,重点在防火、防漏电、防偷盗等方面进行了查防。二是对各乡镇敬老院进行了彻查,尤其对南桥、澄江、吉潭、晨光等几所敬老院进行了用电、用水、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安全大检查。三是对车辆实行派车制度,所有车辆一律由办公室统一高度安排,并由专职司机驾驶,杜绝公车私用。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重要时段安全稳定

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制范文8

(2020年7月16日)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新模式,以建设县级养老机构为主体,完善乡镇区域性养老机构为依托,发展村级养老服务为基础,开拓居家养老为补充,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通过健全基础设施,改善服务模式,规范管理运行,全县养老服务得到创新发展。目前,全县特困供养人员1469户、1720人。养老机构143处,其中县级社会福利院1处、乡镇区域性敬老院3处,村级养老机构139处。县乡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特困对象71人,村级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238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养老服务基础得到夯实。印发了《全县村级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考核办法》,制定了《宁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改造提升工作方案》,以及火警发生、院民走失、食物中毒三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了《安全管理》、《老人守则》等7项规章制度。把村级老人幸福院与乡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相结合,由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提供医疗护理保障。

今年,计划投资5700万元,在和盛镇医养结合中西院内筹建宁县养护院,占地12.8亩,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设置床位300张,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床位180张,福利性养护床位120张。至目前,已完成规划、选址等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报至国家发改委审批,力争年内动工建设,预计2022年投入使用。

二是配齐管护人员,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县乡养老机构配备护理员工19人,村组配备养老机构护理员工9人,县政府统筹优势资源,为村级养老机构配备公益岗位人员60名。完善了责任体系,建立三级养老机构包抓监管责任制,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指导各养老机构安全规范运行;乡镇负责对养老机构管理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定期走访探视集中管护老年人;村委会和管护人员负责落实管护、卫生、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公开服务标准,监督政策落实。扩宽了服务内容,各村级养老机构设置综合管理服务室,配置电暖器、洗衣机等生活必需设施,与护工签订护理协议,为入住老年人每周搞一次卫生,每半月换洗一次衣服,每月理一次发,及时换洗脏被褥、旧衣物。创新了服务方式。成立养老服务队,广泛吸纳引导志愿者、社会力量参与,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医疗体检、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集中管护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全面提升,幸福指数得到提高。做好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县民政局抽调人员蹲点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养老机构全部实行封闭管理,暂停了一切接待和不必要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对所有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现场消毒,配备了消毒液、消毒器具、体温仪等,聘请专业大夫为入住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并开展防护知识讲座,提高了自身防控能力,疫情防控期间,累计劝退来访人员265人次。同时,县民政局申请困难群众救助资金30万元,购置KN95口罩1万只、84消毒液500壶、紫外线消毒灯10个,印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5000份,分发至各养老机构和困难群众中,确保了重点困难人群不被感染。6月份,组织养老机构3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核酸检测。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养老服务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集中养老机构不健全。我县18个乡镇,根据地理位置分为4个片区,目前,东区4个乡镇,距县城50多公里,10万多人口,特困供养对象300多人,没有敬老院,老人养老困难。

二是乡镇敬老院未登记,没编制。4所县乡养老机构,县社会福利为编办登记的股级事业单位,而3所乡镇敬老院均未登记、无编制,管理人员均由乡镇干部兼任,敬老院工作人员紧缺。

三是护理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虽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县乡养老机构配备了护工,但因条件制约,护工绝大多数是非专业人员,护理水平有限,护理质量难以提高。

三、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扶持,建议在盘克镇观音村原观音乡政府院内,新建东区中心敬老院1处,设置床位100张。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继续对现有养老机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

二是加强人员支持,对现有的乡镇敬老院进行了事业单位登记,核定编制,配备正式管理人员。

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制范文9

关键词养老服务;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据统计,在过去的五年内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增长快速,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人口已达到了1.78亿人,占总人口的13.26%,而城乡失能和半失能的老年人约为3300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9%,并且老年人人口正在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中国已经步入了老龄化社会。由于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增长肯定会导致养老服务场所数量的大大加多,提高养老服务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尤其是改善养老服务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为老年人提供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已经成为重要的社会课题。笔者根据养老服务场所的现状,分析其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一、养老服务场所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养老服务场所的类型主要包括:接收自理老年人为主的养老服务场所、接收不能自理老年人为主的养老服务场所、同时领取养老机构证书和护理院证书的服务场所、农村敬老院、老年社会福利院、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嵌入式或微型养老机构。通过对这些场所的调查研究,目前养老服务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主要是由其建筑隐患、火灾隐患以及安全管理隐患三个方面组成的。

(一)建筑隐患

由于很多养老服务场所用房多为既有建筑改造而成,公办养老机构场地资源一般通过整合地区内闲置厂房、学校、办公楼等存量资产,调剂余缺等途径获得,民营场地设施也多为租用一些旧厂房、招待所、闲置办公楼、居民住宅等建筑改造而成。这些既有建筑改造而来的养老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先天性建筑隐患,部分建筑的耐火等级较低、疏散通道的宽度及安全出口数量不足;部分建筑与居民住宅贴邻而设,防火间距普遍不足;社区小巷的道路由于历史原因,先天消防通道宽度不足,导致发生火灾时消防车俩不能直接到达起火建筑,严重影响了灭火救援工作。

(二)火灾隐患

1.疏散通道堵塞养老服务场所的业主为了提高建筑的使用率,将一些公共物资或设施设置或堆放在疏散通道上;个别老年人有在疏散通道上堆放物品的习惯,有的老年人会将塑料瓶、纸板、旧衣物等一些可燃的杂物收拾好摆放在房间里,有的甚至直接堆放在走道上或楼梯间内,一旦起火,大量的杂物极有可能堵塞逃生通道,导致人员无法顺畅逃生。2.用火用电不规范由于既有建筑改造而成的养老用房使用年限久远,电线电缆陈旧,此类场所电气线路老化现象比较突出。同时建设较早的养老院,原设计的用电负荷较低,近年来由于空调、微波炉、电暖器等大用电设备的增加,用电负荷激增,给用电安全埋下了隐患。许多养老院的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而且房间内还存在乱接乱拉的现象;老年人年龄较大,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用火用电不当也较多,比如使用蚊香、蜡烛不当、卧床吸烟这些都极易引起火灾。

(三)安全管理隐患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多数养老服务场所没有设立专门的消防组织、制度,明确消防岗位职责;未按规定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的预案,有的制定了预案,但也未定期进行演练。由于人员的配置及资金问题,部分养老院、敬老院的消防安全制度还停留在纸面上,夜间防火巡查制度、日常防火检查制度未能完全落实,导致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不能及时发现隐患、整改隐患。其次,大部分养老院、敬老院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可操作性差,未能针对老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落实火灾疏散时相应的护理人员。此外,部分养老院、敬老院内护理人员消防技能较差,其消防宣传培训工作落实不够。2.养老服务场所人员消防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养老服务场所属于微利甚至没有营利的行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护理员以下岗职工、农村人员居多,女性占比大,年龄结构也偏老化,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扑救初期火灾和帮助老人逃生自救的作用发挥有限。相关人员大多未经过专业培训,民办养老服务场所专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短缺,公办养老服务场所管理人员较老化,不能较好地使用消防设施器材,需经过专业的培训考核,但管理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无法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证。

二、养老服务场所消防安全对策研讨

(一)紧抓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员工的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火灾事故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加强对服务人员的消防培训和预案演练,使每位员工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逃生自救,确保消防安全责任、防火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实处,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尤其是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二)狠抓消防隐患治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要加强政府主导,积极推进民政部门监管,消防部门及公安派出所按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原则,加强对养老服务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第一,对于存在隐患,但是通过积极的整改可以达到消除隐患安全运行的场所,介于养老事业的特殊性,作为归口管理部门的民政部门,应当对其进行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加快整改速度,在不影响养老服务场所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逐年加大各级财政对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场所的基本建设性补贴份额,对建成的民办养老服务场所视服务开展情况给予适当的安保经费补贴和对于安防人员的考核,防止已经整改的隐患,因资金不到位和管理不落实而死灰复燃。第二,对于存在先天隐患而后天无法整改到合乎消防要求的养老服务场所,这些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加强对派出所、街道社区、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强化各部门对养老服务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和消防隐患的督改,对于火灾多发的时节要增加检查的频次。

(三)升级场所消防设施标准,消除先天性建筑隐患影响

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下简称《建规》)的修订可以看出对养老服务场所的消防设施的设置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行业部门及监管部门可以借助新规的督促养老服务场所升级现有的消防设施,提高扑救火灾能力。1.根据《建规》第8.3.4条和8.4.1条,总建筑面积超过500㎡的老年人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所有老年人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已投入使用的养老服务场所应结合后期改造考虑逐步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正在建设的养老服务场所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双自动系统。2.完善消防给水及室外消防设施建设,养老服务场所应通过市政供水或自建水池,确保消防水源充足。有条件的要逐步设置室外消火栓,偏远乡镇养老院应配备移动式的消防水泵。3.养老服务场所的内装修在现行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内有明确要求,应根据不同部位积极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部分养老服务场所存在的塑料扣板吊顶、未穿管的电线应按照规范要求改造解决。

(四)增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消防部门要协助民政部门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场所负责人、从业人员及居住的老年人开展防火、灭火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消防部门要协助养老服务场所针对各单位实际及老人的认知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落实疏散时护理人员的配比,切实做到一旦出现火灾,确保人员能够快速的疏散逃生。

(五)强化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消防安全自救能力

养老服务场所要按照要求成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配足装备、消防设施,充分利用护理值班人员和岁数偏小、身体较好的老人作为灭火队员,满足第一灭火需要。各养老服务场所应建立和完善防火灭火预案,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消防部门定期组织对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人员进行消防业务和技能的培训,组织开展消防演练,不断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六)依托行业部门监管,落实互查互改制度

结合区域联防工作要求,在各县区内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区域联防制度的建立。每个县区依托民政局督促各养老服务场所成立区域联防组织,将辖区内所有养老服务场所纳入区域联防中来,每月定期召开联防会议,组织养老服务场所相互检查,相互提高,将消防安全隐患消除掉,将消防安全管理抓上来。

三、结语

总之,在老龄化的今天,养老服务场所的健康运作对社会稳定与发展至关重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之一。作为消防人员,我们必须及时掌握养老服务场所的现状,督促指导好养老服务场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切实防止养老服务场所火灾的发生,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安全的养老环境,是有着深远意义的大事。

参考文献:

[1]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