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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务科工作计划集锦9篇

时间:2023-01-20 05:00:39

学院教务科工作计划

学院教务科工作计划范文1

1月10日,英才计划2016年度工作总结会暨专家咨询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科协名誉主席、英才计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名誉主任韩启德,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尚勇,英才计划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王恩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等出席了会议。全国15个参与省市和4个省级试点省市的科协、教育主管部门、中学代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20所参与高校和东北大学等省级试点高校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工作总结会由中国科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徐延豪主持。

总结会上,尚勇对英才计划4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科协将与教育部密切协作,在符合我国青少年特点和在现行教育体制下,探索全方位的中学生创新素养培养体系,为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和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和条件。张大良指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共同战略选择。教育部门要与科协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创新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选拔与培养机制,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科技强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向2017年新加入英才计划培养工作的导师代表颁发了聘书,向获得《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十二五”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了牌匾和证书。北京大学教务部副部长、考试研究院院长秦春华介绍了英才计划与中学教育改革、大学教育衔接的研究课题。来自北京、天津的2位中学生代表汇报了参与英才计划培养的收@和体会。与会代表观看了2016年度工作总结视频,并就“英才计划2017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了充分交流和讨论。

英才计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由委员会主任王恩哥主持。委员会名誉主任韩启德院士、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张杰院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原校长李未院士、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田刚院士、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袁亚湘院士、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武向平院士等委员,以及中国科协、教育部有关领导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计算机5个学科工作委员会作的2016年度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汇报。会议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英才计划要与中学、大学紧密衔接,尤其要保证促进学生的后续培养;要进一步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学科工作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学科均衡发展,指导英才计划继续发展;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英才计划的影响力,视条件逐步扩大英才计划的覆盖面;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终端发展线上教育,启动“英才库”的建设,做好英才学生的追踪和服务工作。

学院教务科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IT服务外包;工程实践教育;研究型教学;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盐城师范学院是一所新办地方本科学院,坚持“能力为本、重在应用、面向行业、服务学生”的人才培养改革方向[1]。为推进应用型本科教学,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坚持从“中国制造”向“中国服务”转型,创建行业企业和高校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加强工程实践教育,培养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工程人才。盐城师范学院被确定为2012年江苏省卓越工程师(软件类)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IT服务外包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成为2012年省级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点。将“IT服务外包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成为培养优秀工程师及工程应用型人才的重要示范基地。

2 IT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现状

中国服务外包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急需有技术背景、目标市场经验、客户业务知识的综合人才。通过本科、专科、技校等多层次院校近些年的培养,已轻度缓解了IT服务外包业的“人才荒”,但他们很少有项目培训的经验,与IT服务外包企业高层次人才需求相差甚远。

3 应用型本科院校IT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模式

应用型本科院校大多为与市场、行业、产业和岗位群紧密结合的地方性大学,办学定位于“发展优势、适应需求、留有潜力”,教学围绕就业,要理论与实践并重,培养“知识+技能+工作能力”的复合应用型人才。盐城师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在IT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中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养,加强工程实践教育,实施研究型教学改革。

3.1 校企合作培养

我院贯彻“崇尚实践、知行并重、走校企合作与实践育人之路”的办学理念,积极推行校企合作教育,实施校企“合作育人、合作办学、合作就业、合作发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等四个专业与昆山中创软件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微软技术中心(无锡)、中软国际资源信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昆山安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海创数字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南大苏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嵌入式”、“3+1”的人才培养模式,并组织实施江苏省培养服务外包人才改革试点工作[3]。“3+1”即为校内学习3年与企业学习1年。“嵌入式”即为在校的三年培养计划也是为合作企业“量身定制”的,计划中“嵌入了”企业所需课程,这些课程由企业一线工程师任教;学生将有一年的时间在企业环境下学习,盐城师范学院将与企业共同完成在企业学习期间的培养目标。企业培养是以在企业内顶岗工作为学习载体,以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与展开为抓手,在企业与社会实践环境下有计划地训练学生的工程综合能力。

重视双师型教师的锻炼与培养,在上述合作企业以及无锡埃卡内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立青年教师锻炼基地,于2009年、2010年、2011年以及2012年连续四年暑假分别送4位、14位、23位、19位青年教师到企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企业顶岗实践锻炼,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于2010年、2011年与2012年连续三年获得青年教师暑期企业实践锻炼先进集体。在教学过程中,有大量的专业课程请企业一线工程师任教,企业工程师任教过程中我校老师全程跟踪学习。通过几年的锻炼与培养,我院青年老师能较好的引入国际工程教育理念,及时跟踪企业的最新发展动态,能胜任不断变化发展的前沿教学。

3.2 工程实践教育

积极引入国际工程教育理念,全面提高学生的工程能力、服务能力以及综合素质,保证IT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规范、高质量和有特色。以IT服务外包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为载体,着力构建“学习环境企业化、学习内容职业化、能力培养实用化、效果评估专业化”IT服务外包人才校企合作实践育人大背景,有效而高质量地服务于江苏省地方院校培养服务外包人才的试点工作。我院落实IT服务外包工程实践教育的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IT服务外包工程实践教育结构图

构建完全符合能力成熟度成长模型的实践教学体系,体现“认知训练、专业基础训练、专题项目训练、创新创业训练”四个训练阶段的一体化,是一种四年不断线的“四阶段晋阶式”实践教学体系。我院实践教学体系结构如图2所示。

图2 实践教学体系结构图

3.3 研究型教学改革

积极推行研究型教学改革与实践,从“问题求解过程、计算思维能力、程序设计平台”等方面构建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着力推行基于问题的探究式学习、基于案例的讨论式学习、基于项目的参与式学习。

教学形式由以前单一的“课堂讲授法”,转变为多形式的“互动交流”。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教学过程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建立基于问题的探究式学习、基于案例的讨论式学习、基于项目的参与式学习等教学模式。课程考核多采用口试答辩、课题论文、小组研究、开卷考试、操作考核等方式,注重考核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引导学生一起参与科研活动,学生可以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也可以在实验室自主完成开放项目,或可以完成学校或省级的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甚至可以参与到合作企业的在建项目。

4 结束语

盐城师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与多企业单位合作实施“3+1”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与无锡埃卡内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立IT联合实验室,引入工程教育与研究型教学理念,重视实践教学与能力培养,着力保证“学生素质综合化、培养方案个性化、工程实践全程化、成才途径多样化”的人才培养特色。学院被江苏省教育厅、商务厅、财政厅等部门批准为:江苏省IT服务外包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点、江苏省地方高校培养服务外包人才试点单位、江苏省软件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单位,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4]。2011年至2013年连续三年组队参加全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三次,三等奖一次。

参考文献

[1] 成长春.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J].阅江学

刊,2013(2):89-9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

养计划的若干意见[Z].教高[2011]1号.2011-01-08.

[3] 盐城师范学院IT服务外包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简介[EB/OL].

http://.

[4]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简介[EB/OL].http:///

channel.asp?id=7.2013.

作者简介:

学院教务科工作计划范文3

1.1工程及应用科学台湾科技年鉴记述的台湾“国科会”的工程及应用科学门类,包括土木水利工程、环境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机械与固体力学、能源工程、自动化工程、控制工程、热流工程、航空太空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电信工程、资讯工程、电力工程、微电子工程、光电工程、医学工程、化学工程、材料工程及高分子工程19个学类。

1.2生命科学台湾科技年鉴记述的生命科学,包括医学科学、农业科学和生物科学3个领域。医学科学包括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两大部分共10个学类。其中,基础医学包括形态及生理医学、生化及药理医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及检验医学、药学及中医药学4个学类;临床医学包括内科系医学(一)、内科系医学(二)、外科系医学(一)、外科系医学(二)、社会医学及工程医学6大学类。农业科学包括农业环境科学和农产资源科学两个学类。生物科学包括生物科学和生物多样性及长期生态学两个学类。

1.3人文及社会科学台湾科技年鉴中人文及社会科学门类,包括人文科学的台湾及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历史学、哲学、语言学、艺术学、社会科学的教育学、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法律学、政治学、区域研究与地理、经济学、财务金融会计及管理学等学类。

1.4科学教育在台湾科技年鉴中,在自然科学章、工程及应用科学章、生命科学章及人文及社会科学章之后,专门单列了一个与之平行的科学教育章。据此,笔者认为,该年鉴把“科学教育”视为一个科学门类,其所述科学教育的范畴,包括数学教育、科学(自然科学)教育、资讯科学教育、应用科学教育、医学教育、多元族群的科学教育、科普教育与传播学类等。

2台湾科技发展组织体系

目前,台湾开展科学技术工作的原则是整体规划、分工执行。台湾科技发展组织体系包括推动机构、执行机构及评估体系3个部分。

2.1科技发展推动机构台湾科技发展推动机构就是科技行政机构,包括“科技部”、“行政院科技会报办公室”及其它相关“部会署”。(1)“科技部”(原“国科会”)。1959年,台湾成立“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长科会)。1967年,台湾“总统府”的“国家安全会议”下增设科学发展指导委员会(科导会),并将长科会扩充改组为“国家科学委员会”。1969年,将“国家科学委员会”再改组为“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国科会”)。“国科会”委员由“行政院”选聘的“行政院政务委员”、研究机构首长、“中央”相关机构首长及专家学者担任。它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科技发展政策、策略、方案及中长期计划,规划推动基础研究与先进性应用研究,改善整体研究环境,培育延揽科技人才,奖助研究人员,并协调、联系、审议及管制考核各“部会署”重要科技计划。1978年起,它主办科学工业园区的开发工作。台湾科技发展政策、科技资源整合与分配原则、重大科技计划以及重要科技法规,由“国科会”会议作出决议,报请“行政院”核定。为提升行政机关效率,以精简、弹性、效能3大原则对“行政院”进行组织再造。2010年1月12日,台湾“立法院”审议通过《“行政院”组织改造法案》,确定未来“政府”组织架构中的“国科会”改制为“科技部”。2014年1月7日,台湾“立法院”审议通过《“科技部”组织法》。同年3月3日,台湾“科技部”正式成立[4]。相较于原“国科会”,“科技部”的职能有一定调整,主要包括研究制订科技研究发展政策、推动基础科技及应用科技研究、推动重大科技研发计划、支持学术研究、发展科学工业园区、规划核能安全政策及管制、管理“国家”科技发展基金等。(2)“行政院”科技会报办公室(原“行政院”科技顾问组)。1976年,台湾成立“行政院”应用技术研究发展小组,由“经济部”、“国科会”等单位首长担任成员,作为跨“部会署”的应用科技整合、推动及联系协调机构。1979年,台湾“行政院”颁布《科学技术发展方案》,成立“行政院”科技顾问组,聘请外籍著名科学家作为科技顾问,定期检视和评估政策并提出建言。随后,各相关“部会署”陆续设立科技顾问室作为部门推动科技发展的窗口。1989年,应用技术研究发展小组被裁撤,其审议应用技术发展政策和联系协调各“部会署”的功能并入科技顾问组。1998年,增聘岛内著名科学家为科技顾问,且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为首席科技顾问。2012年,科技顾问组改制为科技会报办公室,成为“行政院”正式常设性任务编组。(3)其它相关“部会署”。台湾当局的“经济部”、“教育部”、“交通部”、“内政部”、“国防部”、“劳动部”、“农委会”、“卫生署”(“卫生福利部”)、“环保署”、“原子能委员会”及“公共工程委员会”等“部会署”,也分别通过编列和执行科技预算,引导和落实当局的科技政策,参与推动科技发展。

2.2科技发展执行机构台湾科技发展的基础科技研究和先导性科技应用研究,主要由“中央研究院”(简称“中研院”)与各大学院校执行。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主要由工业技术研究院(简称“工研院”)和其它财团法人研究机构执行。产品开发和商品化研发,主要由公营、私营企业执行。(1)基础研究机构。中研院是民国时期中国最高学术研究机关,是目前台湾地区的最高学术研究机关,直接隶属于“总统府”[5]。1928年,中研院在南京成立,新中国成立以后,其大部分改组为中国科学院等机构,少部分在台湾地区重建并保留原称。中研院的任务是开展人文及科学研究,指导、联络及奖励学术研究,培养高级学术研究人才。目前,中研院下设研究机构包括:①数理科学方面的数学、物理、化学、地球科学、资讯科学、统计科学、原子与分子科学、天文及天文物理、应用科学、环境变迁、资讯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研究所(或研究中心);②生命科学方面的植物暨微生物学、细胞与个体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生物医学、农业生物科技、基因体、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研究所(或研究中心);③人文社科方面的历史语言、民族学、近代史、经济、欧美、中国文哲、台湾史、社会学、语言学、政治学、法律学及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的研究所。3类研究所(研究中心)共31个。台湾各公、私立大学院校,也承担着基础研究任务并开展了大量的基础研究工作。(2)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执行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任务的各财团法人研究机构主要有隶属于各“部会署”的半官方性质机构,包括:①“经济部”的工研院、资讯工业策进会、中技社、中国生产力中心、“中华民国”纺织业拓展会、中卫发展中心、生物技术开发中心、石材暨资源产业研究发展中心、全国认证基金会、印刷工业技术研究中心、自行车暨健康科技工业研究发展中心、自强工业科学基金会、车辆研究测试中心、金属工业发展研究中心、食品工业发展研究所、纺织产业综合研究所、商业研究院、专利检索中心、船舶暨海洋产业研究发展中心、塑胶工业技术发展中心、精密机械研究发展中心、台湾大电力研究试验中心、台湾创意设计中心、台湾电子检验中心、台湾机电工程服务社、鞋类暨运动休闲科技研发中心及医药工业技术发展中心;②“科技部”的“国家”实验研究院(简称“国研院”)、同步辐射研究中心、光电科技工业协进会、徐有庠先生纪念基金会、台湾科技发展基金会,农委会的农业工程研究中心、农业机械化发展研究中心、台湾香蕉研究所、台湾渔业及海洋技术顾问社及台湾动物科技研究所;③“卫生部福利部”的“国家”卫生研究院、医药品查验中心;④“交通部”的中华顾问工程司、台湾网路资讯中心;⑤“内政部”的“中央”营建技术顾问研究社、台湾建筑中心;⑥“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的电信技术中心。还有非隶属于政府部门的其它研发机构,包括中华谷类食品工业技术研究所、中华经济研究院、亚太科学技术协会、亚太粮食肥料技术中心、亚洲与农村发展中心、亚洲蔬菜研究发展中心、台大严庆铃工业研究中心、台北病理中心、台湾区橡胶工业研究试验中心、台湾经济研究院及台湾营建研究院等。一些研究机构编列于政府部门内部,如“国防部”的中山科学研究院、“内政部”的建筑研究所、“教育部”的中国医药研究所、“经济部”的“中央”地质调查所、“交通部中央气象局”的气象科技研究中心、运输研究所及其港湾技术研究中心及“环境保护署”的环境监测所等。工研院成立于1973年,是台湾最大的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和开创台湾半导体产业的先锋,其任务是以先进的工业技术推动台湾工业发展[6]。目前,该院设有南分院、产业学院、电子与光电研究所、资讯与通讯研究所、机械与系统研究所、材料与化工研究所、绿能与环境研究所、生医与医材研究所、影像显示科技中心、云端运算行动应用科技中心、服务系统科技中心、创意中心、纳米(纳米)科技研发中心、产业经济与趋势研究中心、量测技术发展中心、知识经济与竞争力研究中心及巨能资讯科技中心等18个研究机构。2003年,原6个“部级”实验研究中心整合成立“国研院”,随后有5个中心加入,现其下设有晶片系统设计中心、仪器科技研究中心、灾害防救科技中心、高速网路与计算中心、地震工程研究中心、纳米元件实验室、实验动物中心、太空中心、科技政策研究与资讯中心、台湾海洋科技研究中心及台风洪水研究中心等11个实验研究中心[7]。该院的主要任务是建构研发平台、支援学术研究、推动前瞻科技、培育科技人才,营造满足社会与产业未来需求的科技研发环境。(3)科学工业园区。台湾现有新竹科学工业园区、南部科学工业园区及中部科学工业园区3个科学工业区园区,它们分别由隶属于“科技部”的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南部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及中部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简称“竹科”)成立于1980年12月,包括新竹、竹南、龙潭、铜锣、宜兰及新竹生医等6个园区,总占地面积约13420000m2[8]。其目标是引进高级技术工业和科技人才,激励工业技术研发创新,促进高级技术工业发展。科管局的职责是为园区内厂商建设优质基础设施、提供单一窗口服务、创新研发机制及产学研合作机制。竹科以半导体产业为主,拥有晶圆代工、设计、光罩、封装及测试等完整的垂直分工体系,创造了多项世界第一的产品,被誉为“台湾硅谷”。它不仅设立南部和中部科学园区,构建了台湾完整的西部高科技走廊,也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学习的典范。南部科学工业园区(简称“南科”)成立于1995年5月,包括台南园区和高雄园区,总占地面积约16130000m2。南科以光电产业为主,担负着发展台湾科技产业和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的使命[9]。2003年7月,中部科学工业园区(简称“中科”)开始开发建设,目前包括台中园区、后里园区、虎尾园区、二林园区及高等研究园区5个园区,总占地面积约16550000m2。中科以光电、集成电路和精密仪器产业为主,其目标是鼓励研究发展和制造高科技工业产品,提升科技产业技术水平,促进台湾中部地区产业升级,形成中部高科技产业新聚落[9]。(4)创新育成中心。台湾创新育成中心(或称育成中心)是台湾“经济部”中小企业处运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鼓励和辅导公民营机构,以培育中小企业、鼓励个人创新创业、促进台湾产业升级为目的而设立的,相当于中国大陆“科技企业孵化器”[10]。其最主要功能是技术指导,服务对象是高科技中小企业[11]。因此,笔者认为,台湾创新育成中心也是台湾科学技术体系的一部分。1993年,“国科会”研究计划提出创新育成的概念[12]。1993年12月,台湾中小企业协会邀集“经济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联合辅导基金会、7家中小企业专业银行以及民间企业,共同出资成立台湾第一家中小企业专业投资与辅导机构———台湾育成中小企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0]。1996年4月8日,台湾“经济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运用委员会出台《鼓励公民营机构设立中小企业创新育成中心要点》。同年7月,台湾工研院设立台湾第一家创新育成中心[11]。根据创办主体不同,台湾创新育成中心可分为学校型、政府型、财团法人型及民间型4类,大部分创新育成中心为学校型,即由大专院校设立。截至2011年8月,台湾共有131个创新育成中心,其中,获“经济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资助的有99个,中小企业处直营育成中心4个(南港软件育成中心、南港生技育成中心、南科创新育成中心及高雄软件创新育成中心)[13]。台湾创新育成中心在当局政策引导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尤其是学校资源,协助中小企业创新与创业,辅导高科技产业发展和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同时,它能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促进地区产业发展,解决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简言之,“产官学一体,创造三赢”是育成中心的终极目标。台湾创新育成中心最主要的服务内容是技术指导,其次是空间和设备(如办公室、会议室、展示空间、办公自动化设备、实验用机器设备、电脑等)的出租,再次是经营管理和宣传方面的指导,包括法律、税务等的咨询服务,有些育成中心还提供融资协助[11]。自1997年以来,台湾创新育成中心累计培育5024家中小企业,累计育成1920家新创企业[12]。种种绩效显示,台湾创新育成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3科技评估体系台湾构建并长期坚持科技计划审查、执行管制和成果考核的企划评估三联体系,该体系成为台湾科技发展的重要机制之一,保证了台湾科技计划的立项、执行及成果质量。科技计划审查的工作重点在于研拟重点方案,包括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执行管制的工作重点在于计划方案的执行。成果考核的企划评估是将执行成果与检讨意见进行反馈,以便于计划修订[14]。

3台湾科技法律政策体系

1999年1月20日,台湾当局以“总统”名义公布施行经“立法院”审议通过的《科学技术基本法》。该法作为台湾推动科技发展的根本大法和基本方针,是公、私营部门科技发展的主要法律依据。台湾科技基本法规定,根据“国家”发展方向、社会需求和区域均衡发展,“行政院”每4年召开一次“全国科学技术大会”,汇集各界专家学者对台湾科技发展策略的建言,形成大会共识并据此共识研究制订科技发展政策(主要由科技发展计划和科技白皮书体现)。科技政策的整体规划方向,每两年调整一次,由科技大会和科技白皮书交叉滚动负责。最近一次科技大会是2012年12月召开的第九次“全国科学技术大会”,最新一个科技发展计划是2013年10月“行政院”审议通过的台湾科技发展计划(2013-2016),最新版科技白皮书是2010年12月“行政院”核定的台湾科技白皮书(2011-2014)。台湾科技法律与政策,具体落实和体现在各项科技发展计划上。台湾科技发展计划分为“行政院”核定并推动的科技计划和各“部会署”制定实施的科技计划。作为台湾制订科技政策与推动科技研究发展的依据,最新版台湾科技发展计划提出了2013-2016年台湾科技发展的7大目标及其主要推动策略,如下所示:(1)提升台湾学研地位。精进学术评鉴制度,构建学术型探索未知及问题解决机制,制定产学合作及利益冲突解决规范。(2)规范台湾智财(知识产权)布局。形成产业智财布局保护网络与新一代新兴产业的智财布局,构建研发成果转化机制,营造智财基础环境。(3)推动台湾永续发展。整合科学评估资讯,增强科研能力,建立决策评估机制,解决土地利用争议,强化科技创新应用,推动绿色经济转型。(4)衔接上游学研与下游产业。推动宏图方案、萌芽计划的实施与“国家”天使基金的投入等,分别填补研究发现技术新事业发展的缺口。(5)推动自上而下的科技计划。调整“国家”型科技计划总体规划与议题征求做法,强化“国家”型科技计划管理,调整指导小组成员,强化机动意见投入机制,拟定“国家”型科技计划退场原则与程序,强化绩效评估机制,调整“国家:型科技计划议题形成机制与上中下游连接。(6)提升台湾科技产业创新能力。科技预算分配合理化,采取产官联盟出题、学研解题的合作方式,引进国际顶尖创司,利用台湾与中国大陆及日本的关系优势。(7)科技人才危机。促进教育体系多样化,引入市场机制,发展专业训练与人力附加值高的培训产业,提高人才的国际竞争力。台湾“行政院”推动“经济动能推升方案”、“黄金十年‘国家’愿景计划”及“‘国家’建设计划”实施,上述方案与计划都包含科技发展事项。此外,台湾“行政院”还核定由各“部会署”拟订,具有重大性、关键性或跨“部会署”的科技发展计划,如“强化工业基础技术方案”、“台湾生技起飞行动方案”等。为应对重大经济社会及民生问题,提升台湾的全球竞争优势,台湾当局从1998年开始,以第一优先的方式,推动一个重大科技计划———“‘国家’型科技计划”实施。该计划由“国科会”(现“科技部”)主导,各“部会署”参与,整合上、中、下游及官产学研各界资源。在该计划中,最早实施的项目是电信(后改为网络通讯)和农业生技,1999年新增防灾,2000年新增生技制药,2001年起陆续新增数位典藏、基因体医学、晶片系统、纳米及数位学习。经过终止、合并及新增,该计划最终调整为9项,分为3类:①促进产业转型、推动台湾创新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的经济类(包括网络通讯、晶片系统、纳米);②促进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即与人民健康相关的前瞻分子生物技术的生技类(包括农业生技、生技制药、基因体医学);③与居家安全、国民教育、社会文化密切相关的民生类(包括防灾、数位典藏、数位学习)。2011年,台湾当局实施了网络通讯、生技医药、数位典藏与数位学习、智慧电子、纳米、能源等6个项目。各“部会署”根据自身的法定职能,拟订科技发展策略和行动方案,规划和推动本部门科技发展。2011年,各“部会署”共实施了175项科技计划,包括:①“国科会”的“太空科技发展计划”、“晶片设计实作计划”、“高科技设备前瞻技术发展计划”等23项(不含6项“国家”型计划);②“经济部”的能源效率提升及节能技术服务领域计划、智慧电动车产业推动计划、数位内容产业发展推动计划等114项;③农委会的渔业科技发展纲要计划、重大人畜共通传染病之防疫策略研究及推广等15项;④“卫生署”的医卫科技政策研究计划、卓越临床试验与研究计划等16项;⑤“教育部”的强化台湾特色之人文艺术及社会科学基础应用人才培育计划、大专校院产学合作绩效激励方案纲要计划等12项;⑥“交通部”的智慧化海空运发展计划、气象领域气象科技研究发展中程纲要计划等10项计划。

4结语

学院教务科工作计划范文4

  医院护士长工作计划1

  

  一、 认真做好两节期间护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

  工作,督促各病区护士长在过节期间把护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做好各科的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各项核心制度,杜绝医疗差错及事故。

  二、 在2011年考核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对于不足之处进

  行完善和调整。

  三、 继续对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进行督导,持续改进质量,

  于3月底召开第二次阶段总结会,决定第二批开展的科室,于4月在医院继续推广。

  四、 加强技术大练兵,组织考核全院护理人员技术操作一

  次,本次安排四项操作进行强化,操作项目有“密闭式输液输液、鼻饲、口腔护理、男性导尿”。

  五、 定期组织业务学习、护理查房、护理质控活动、护理

  满意度调查等工作,使我院护理工作稳步前进。

  六、 组织好实习生的讲课及评教、评学工作。于三月中旬

  完成太原卫校护生实习结束前的考核工作。

  七、 根据医院总的计划部署,做好分管工作。

  医院护士长工作计划2

  

  20xx据医院的工作目标和发展思路,结合护理部20xx护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计划特制定供应室20xx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临床护理质量管理

  1、加强护理管理,在我院护理部的领导下以创“二甲”,保“二乙”医院护理要求为目标,保障护理安全,为病人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同时做好我科护士的量化和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增收节支,创造护理经济价值。

  2、加强护理安全管理,完善护理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地回避护理风险,为病人提供优质、安全有序的护理服务。

  3、 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到位,并有监督检查记录。

  4、对重点员工的管理,如实习护士、轮转护士及新入科护士等,对她们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提高他们的抗风险意识及能力,使学生明确只有在带教老师的指导或监督下才能对病人实施护理。同时指定有临床经验、责任心强的护士做带教老师,培养学生的沟通技巧、临床操作技能等。

  5、完善护理文件记录,减少安全隐患。()重视现阶段护理文书

  书存在问题, 避免不规范的书写,如漏字、涂改不清、前后矛盾,与医生记录不统一等,既要体现综合护理问题记录,又要体现专科护理的特殊性,使护理文件标准化和规范化。

  6 、完善护理紧急风险预案,平时工作中注意培养护士的应急能力,对每项应急工作都要做回顾性评价,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提高护士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的开展

  1、组织新入科护士学习相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正确理解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的目的、意义工作实质和具体措施等。

  2、进一步完善分组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工作流程,发挥责任组长作用,真正落实床位护士对分管病人的治疗性护理、病情观察、健康教育、心理护理和生活护理,为患者提供全程、连续、个性化的护理服务。改善服务态度、提倡文明服务、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沟通技巧,提高病人满意度、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3、加强护士分层管理,明确各层责任护士的任职资格与职责,制定规范的学习计划 ,申请到上级医院学习,上网查阅最新消毒感染知识,全面培训科室护士。分级培训每季度一次,全体培训每月四次,有考核有实践。全面提高业务素质,更好的

  做消毒灭菌工作。

  4、结合专科特点,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细节,开展特色,确立优质专科护理服务品牌。

  5、每月召开工休座谈会一次。广泛听取病人及家属对护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护理服务工作。

  三、加强护士业务培训

  1、严格落实三基三严培训计划,提高护理人员整体素质,按护士规范化培训及护士在职继续教育实施方案抓好护士的“三基”及专科技能训练与考核工作,重点加强对新入院护士、聘用护士、低年资护士的考核,加强专科技能的培训,强化她们的学习意识,具体措施:

  1)组织学习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护理核心制度。

  2)制定我科常见病护理常规并组织学习。

  3)制定科室业务学习计划,技能操作计划,并准备好课件,组织全科护理人员学习并进行考核,记录成绩。

  4)护理查房时提问护士,内容为内科护理常规,基础理论知识、专科理论知识、院内感染知识

  5)利用科晨会提问医院护理核心制度及常见病护理常规,使每个护士都能熟练掌握并认真落实更好的为病人服务。

  6)熟练掌握消毒器材及仪器的使用,加强设施的常规检查意识,平时加强对性能及安全性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持设备的完好。

  2、抓好实习生的带教工作:对进入的每一位实习同学,都要给予科室的岗前培训,并制定实习生带教计划,予以专科知识讲课,进行专科理论和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离科。

  四、今年护理工作目标

  1、消毒物品合格率达到百分之百

  2、做到下手下送,更好为临床服务

  3 按时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4、认真搞好环境卫生,真正做到无菌、灭菌。

  5.刷洗、消毒、灭菌遵守操作流程,保证消毒质量。

  医院护士长工作计划3

  20xx年是医改各项具体措施实施的一年是挑战和机遇并存的关键一年。科室护理工作根据护理部的工作计划和科室20xx年的工作情况,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在做好护理安全管理的前提下。以提高科室护理人员素质,夯实基础和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为目的。狠抓计划落实;作好质量控制;积极创新改善服务措施。提高科室护理服务质量。为医院的发展添砖加瓦。

  目标值

  20xx年要作好如下七件事情。

  1.)做好科室护理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2.)狠抓制度落实,规范管理把好安全关。

  3.)狠抓计划落实,抓好三基三严的培训,夯实基础。

  4.)作好质量控制。保证质量的持续改进。

  5)积极创新改善服务措施。

  6)提高护理文书的书写内涵质量。

  7)作好实习带教工作。

  具体措施如下:

  一.作好科室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思想是行动的源头,在医疗体制改革的初期,作为护士长作好人员思想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利用各种改革成功的先例,并让大家认清改革是大趋势等等教育作好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保证科室正常运转。

  二.抓好安全管理。

  1.认真落实护理15项核心制度,安全教育月对十五项核心制度进行解读学习两次。每月制定安全教育计划组织人员学习并进行考核。

  2.加强科室的日常检查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处理。

  3实行每班床头交接并清点人数,按护理部要求落实中夜班巡回记录。 4落实患者安全告知书和入院须知。

  5明晰各种各种标识。

  6.制定科室今年的安全管理措施,并严格落实。

  7对于发生的不安全事件登记齐全并有处理措施。

  三.狠抓计划落实,抓好三基三严的培训夯实基础。

  1.科室制定继续教育计划,每月进行两次集中培训。以《三基培训》为内容每月进行出题考核一次。

  2.以大专基础护理学教材,专科知识为主要内容每月4000字的读书笔记。

  3.督促科室所有人参加本科阶段的再教育。

  5.组织人员参加护理部组织的培训并对参加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组织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并进行学习交流。

  四、作好质量控制,保证质量的持续改进。

  1发挥质控小组的作用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每周在科会上进行反馈,每月召开质控会议对科室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落实措施。

  2.护士长每日进行一次查房,落实护士长亲情交流,对各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危重病人的护理质量进行检查指导。

  3.科室建立护理人员互助组。进行新老搭配在工作中进行带教互助,帮助年轻工作人员技能的提高。

  4.每月有重点和针对性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5.继续将基础护理的落实作为重点检查项目,继续开展专业班书写工作日志活动。

  6.今年医院进行基础建设离科室较近噪音粉尘对科室环境和患者的休息治疗影响较大,一方面要做好科室的管理另一方面作好病人的沟

  通。将患者教育作为一项质量考核的主要内容进行考核。

  五.提积极创新改善服务措施提高护理内涵。

  1.以卫生部下发的文件积极响应开展优质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的号召。积极开展视病人如亲人活动,作到“三勤”“四轻”“五主动”“六心”“七声”服务。三勤:勤观察、勤动手、勤动口;四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关门轻;六心:接待病人要热心、护理病人有爱心、观察病人要细心、为病人解答问题要耐心、对待病人有同情心、对待工作有责任心;七声:病人入院有迎客声、遇到病人有询问病情声、处置时有称呼声、病人合作后有致谢声、操作失误有道歉声、接听电话有问候声、病人出院有送客声。从小处着手,抓好服务的环节不断丰富服务的内涵。提升服务质量。

  2.落实以病人为中心,做好病人的管理。以病人为整体管理好病人的休息饮食入厕等为病人提供全方位的便利。

  六)提高护理文书的书写内涵质量。

  1根据护理部的统一部署,规范护理文书书写格式,书写实效内容等等。

  2.加强科室人员的培训使护理文书书写能充分体现专科特色。

  3.护士长加强检查和指导。

  七作好实习带教工作。

  1. 根据实习生的层次制定实习带教计划。

  2. 指定老师实行一对一带教并监督计划落实。

学院教务科工作计划范文5

[关键词] 应用型本科;卓越工程师;创新人才;“双师型”师资

[中图分类号] G642.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893X(2013)06?0058?03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改革项目,也是促进我国由工程教育大国迈向工程教育强国的重大举措。该计划就是要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工程技术人才,为国家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华北科技学院隶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前身是原国家煤炭工业部1984年投资兴建的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分院。学院坚持以安全生产为第一服务面向,坚持以工为主、以安全科技为特色的多科性现代大学的办学定位,努力为安全生产输送专业人才,攻克科技难题。基于长期坚持的“自立立人、兴安安国”的办学传统,已经形成了比较鲜明的实践育人的办学特色,在工程教育改革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深化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探索培养“卓越工程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

一、创新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

华北科技学院紧紧围绕“应用型本科”的办学定位,在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下,不断探索实践教学方法,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教学模式,为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 创新办学模式

学校始终坚持为煤炭行业服务的宗旨,突出安全科技特色,以市场为导向,专业设置紧贴行业需求。借鉴国外先进的高等工程教育理念和成功经验,实施产学合作教育,建设产学研基地。安全工程、采矿工程、自动化3个本科专业被教育部列为特色专业建设点,采矿工程、安全工程、电力电子及电力传动被批准为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学校面向素质教育、面向安全生产、面向煤矿行业开展科学研究。现有煤矿安全人机工程重点实验室,煤矿瓦斯、水害预防基础研究重点实验室和河北省矿井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等3个省部级重点建设实验室。煤矿瓦斯灾害防治、水害防治等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学校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劳工组织等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工作联系,与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加拿大凯普澜诺大学、越南地矿大学等高等院校通过多种形式联合培养专业人才。

2.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实践教学遵循“实践育人”的指导方针,以学生课堂获得的理论知识为基础,设计了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实践教学内容和体系,围绕社会对人才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要求,通过学生亲身参加和体验的教学型实践、专业型实践和科技型实践环节,实现知识向能力转化的过程,以培养高素质工程应用型人才。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模式,现已经面向企业建立了数十家产学研合作基地,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科研合作、实践教学、学生就业等活动,成效显著。学校拥有信息与控制技术研究所、电工

[收稿日期] 2013-09-12;[修回日期] 2013-11-10

[基金项目] 华北科技学院教育科学研究基金资助

[作者简介] 黄成玉(1977-),男,内蒙古通辽人,华北科技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电子信息技术,智能信息处理,计算机测控技术.

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工电子学生科技创新中心三个基础良好的电类专业学生实践平台,形成了本科生参加科研活动的常态化机制。

3. 结合安全行业背景优势,选定特色专业为试点专业

根据自身优势,注重学科、专业规划,以服务行业为原则,学校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试点专业有采矿工程、安全工程、自动化三个专业,均为部级特色本科专业。这三个试点专业在低年级采取学科基础课程的统一平台,高年级再分流,以开滦集团、潞安集团、瑞赛长城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等为主要依托,采取校企合作方式培养相关专业人才,采用弹性学分制度管理、个性化培养方案。当有一定的基础和经验之后,再扩大试点专业范围。

二、建立校企联动、多层次协调的组织管理体系

为保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了卓越计划领导组(即校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负责审定和组织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标准、培养方案、研究配套制度与机制、提供保障措施等重要事项的协调和落实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校企协作组,在各个试点学院成立卓越计划培养工作组,负责本学院试点专业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校内归口主管单位是教务处,依托单位及时参加试点的各个院系,依托企业是开滦集团、潞安集团等。

1. 卓越工程师培养校企协作组

主要由分管副校长、教务处、试点专业负责人、合作企业负责人、企业高级工程师等组成,负责制定培养方案和具体工程实践实施方案。落实企业工程实践教学环节,建立学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及时根据企业需求调整和完善教学形式,帮助学生职业定位和职业素质培养。每年召开卓越班学生座谈会、授课骨干教师座谈会和企业人员座谈会,及时发现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细节问题,为一下步方案优化与落实提出预案。

2. 试点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组

学校分别成立采矿工程专业、安全工程专业、自动化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组。由各试点学院院长、副院长担任正、副组长,企业资深工程师、专业负责人、相关教授等组成的培养工作组,负责本学院试点专业培养标准、培养方案的制订、教学组织实施、监控各个教学环节,保证“卓越计划”工作顺利进行。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

1. 招生方式及规模

从2012级开始招生。根据学生本人志愿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全校理工科新生中综合考虑面试成绩和高考成绩的基础上,组建采矿工程、安全工程、自动化三个专业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验班,每个专业30名学生,共计90名学生。以后在总结实验班办学经验的基础上,逐年在其他可行的工科专业推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2. 学制及学籍管理

试点专业的基本学制为4年。分为校内培养和企业培养两个阶段,其中企业培养阶段累计不少于1年,主要完成基于岗位的项目课程、工程实践以及毕业设计,学习企业的先进技术和文化,培养学生的工程素质、实践创新能力和工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学校对卓越班的学生实现学分制管理,学籍管理灵活机动,建立退出机制。实施过程中,在第二学年实行“自愿选择、适时分流、适量增补”的进入和转出机制。可从校内相应专业中选拔学生进入卓越班,将不适应的学生转出到相应的专业继续学习。

3. 培养模式

在校企合作教育的模式下,设计培养方案及其实施办法。特别是改革课程体系、教学方法、考核方法及评价标准,加强实践教学及能力培养,实施“全过程、递进式”的实践教学体系,建立稳定的大型企业实践教学基地。培养模式为“3+1”模式,即3年在校培养,1年在企业培养,参加工程实践、顶岗工作和完成毕业设计。校企合作是工程人才培养模式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学校在培养目标、培养标准、课程体系构建、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寻求企业的全面合作,特别是在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直接承担教学工作、成为学生在企业的导师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其次,在真实工程环境下的学习,是工程师培养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企业参与学生培养的整个过程,企业导师除了参与学生在企业实训期间的指导工作外,还参与学生培养方案的制订、教学计划的编制、部分校内课程的讲授和毕业设计、毕业答辩等过程。

4. 课程体系及教学方法

依据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参照本校各个试点专业既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标准的基础上,加强与企业研讨,制订有关“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培养方案和培养标准。

一是整合课程体系,压缩课程门数和课程讲授学时。在通识教育方面,加强职业道德、人文科学和社会伦理责任的教育,加强团队合作精神和人际沟通交流能力的培养;在学科基础知识方面,强化数学、物理、化学等知识在工程中的应用;在专业知识技能方面,加强工程认知、实习、实训等工程实践环节,积极进行教学模式改革。一些原来在学校教室里开设的专业,可以转变为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开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结合工程实际,进一步完善以实验与工艺基本操作技能训练为基础,以设计为主线,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工程实践能力、系统思考和研究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交流能力为目标的实践教学体系。在大学低年级开设实践性课程,主要目的是强化学生对社会普适价值的把握,以及对工程链、企业文化的感性理解;在大学高年级开始一系列课程设计和实习课程,且都在企业中完成。同时,利用本校的行业特色和优势积极拓展国际合作,将产学合作国际化。

三是教学方法改革。遵循工程的集成与创新特征,大力推进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试点专业课程教师采取探究式学习、基于问题的学习、基于项目的学习、案例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式,并建立了新的学习评价考核标准,校企合作进行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和工程素质。

四、校企联手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核心教学团队成员由校内专职教师、企业兼职教师、试点班辅导员三个部分组成。

1. 校内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主要由各试点专业和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领导组共同推荐产生。要求专任教师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具备较好的工程经历,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不少于5年的企业工作经历;长期参与企业科技开发、流程改造和科技服务,近三年内作为负责人主持过横向课题。专任教师的考核由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领导组与人事处、相关学院共同进行。专任教师参与制订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大纲;承担理论及实践教学任务;作为“双导师”之一为学生指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与兼职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学业并监控培养质量;对学生进行考核。

2. 企业兼职教师

企业兼职教师由各个学院、工程教育中心推荐,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领导组审核,学校聘任委员会通过即可聘任,聘任年限4年。企业兼职教师应具有丰富的现场运行、管理经验,必须具有高工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不得超过60岁。兼职教师需要深度参与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的制订工作;聘期内主讲不少于2门次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每届与校内专职教师联合指导不少于4名学生;为所指导学生设计工程实践训练方案、提供实践环境并指导学生进行工程能力训练。兼职教师由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领导组、人事处和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共同考核。

3. 试点班辅导员

试点班辅导员由学工处、相应学院协商推荐,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领导组、人事处审核的方式组成。担任试点班辅导员的教师必须具有本专业背景,硕士以上学位,热爱工作岗位,必须与学生一起参加企业学习。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必须具备辅导员、班主任经历。试点班辅导员对学生四年的学习、生活等进行指导和帮助;负责安排专业学生的业余文化活动;协助主讲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协助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实践环节等。试点班辅导员由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领导组、人事处和学工处共同考核。

五、结语

“卓越计划”的贯彻实施是国家教育改革的长期计划,尤其针对应用型本科院校,特别是应用特色鲜明、行业特点明显的本科院校更应该尽早实施。华北科技学院属于转型二类本科院校,办学定位一直是坚持走面向企业应用型、安全科技特色鲜明的发展道路。本校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是对学校教学组织和各类政策的二次优化和调整过程,我们将进一步探索培养“卓越工程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着力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培养适应企业一线需求的高素质工程师。为将来本校全面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奠定基础,同时也为兄弟院校开展“卓越计划”提供有益的借鉴。

参考文献:

[1] 赵韩强,等.国外大学产学合作教育对我国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启示[J].高等理科教育,2010(4):49-52.

[2] 刘文清,等.基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我校工程教学改革构想[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10,8(5):1-4.

[3] 张智钧.试析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的培养模式[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12):139-141.

学院教务科工作计划范文6

国务院办公厅

【代码】101

一、主要职责

国务院办公厅是协助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国务院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名义的公文。

(三)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示国务院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国务院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国务院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事项。

(八)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国务院值班工作,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国务院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国务院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办理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国务院办公厅设6个职能司局。

(一)秘书一局

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国徽印鉴管理、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总理办公会议等会议会务及国务院领导同志内事活动、国务院值班、信息、档案和数据管理、办公厅保密、公文核稿、文印、督查、机要通信和办公自动化、《国务院公报》编辑等方面的工作。

(二)秘书二局

办理发展计划、经贸、工业(含国防工业)、财税、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水利、农业、林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金融证券、审计、海关、环保、统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旅游、供销、体改、气象等经济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三)秘书三局

办理教育、科技、外事、政法、法制、监察、民政、人事、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地震、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知识产权、机构编制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及联合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军队等方面的工作。

(四)中办国办局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工作范围,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事项;指导部门和地方的业务工作;处理跨部门、跨地区的疑难问题。

(五)人事司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的人事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办理工作人员的出国手续;负责国务院领导同志办公室的人事工作;负责挂靠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六)行政司

负责在中南海北区办公的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以及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七)机关党委。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及其挂靠单位和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的党群工作。

外交部

【代码】102

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一)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部内业务工作,沟通各方面的情况;综合办理文电运转、信息处理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司

研究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中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问题,研究规划外交政策,研究世界和地区经济金融形势和经济外交工作;协调部内各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调研工作;起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部领导的有关外交工作的重要文稿;研究和指导编写中国外交史。

(三)亚洲司

掌握、研究亚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四)西亚北非司

掌握、研究西亚北非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五)非洲司

掌握、研究撒哈拉以南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六)欧亚司

掌握、研究欧亚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及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七)欧洲司

掌握、研究欧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八)北美大洋洲司

掌握、研究北美、大洋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九)拉丁美洲司

掌握、研究拉美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十)国际司

调研多边外交领域的形势和发展趋势;负责处理联合国及其它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十一)军控司

负责军控、裁军、核不扩散和出口控制以及全球和地区安全等问题,执行上述领域的方针、政策和处理上述领域的外交事务。

(十二)条约法律司

研究和处理外交工作中的条约、法律方面的问题;办理各种涉及条约、法律以及领土、边界、地图等涉外案件;负责办理或参加有关条约、法律的国际会议和双边谈判;协助有关部门审核国内制定的涉外法规。

(十三)新闻司

负责就中国外交政策和中国对外关系、国际问题新闻和阐述立场;对外国常驻记者和临时来华外国记者采访给予协助;协调外交部公众外交工作;负责外交部网站建设等。

(十四)礼宾司

主管国家对外礼仪事项;负责研究和处理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在华的礼遇、外交特权和豁免问题;指导我驻外使领馆和地方外办办理涉外工作中的礼宾问题。

(十五)领事司

主管同外国谈判签订领事条约、设领协议和其他有关领事方面的协议等;指导地方外办管理外国在华领馆有关事务;指导我驻外领事机构的领事侨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案件;颁发护照和签证;办理公证、认证及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法律文书等。

(十六)港澳台司

在外交方面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港澳台问题的方针政策;协调处理有关港澳台问题的涉外事务。

(十七)翻译室

负责重要外交文件、文书的英、法文笔译与外交部安排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他重要外事活动的英、法文口译;承担外交部组织的国际会议的同声传译;培训英、法文高级译员。

(十八)外事管理司

办理各地区和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有关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拟定和修订外事工作的法规;对外事管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九)涉外安全事务司

执行我外交涉及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方针政策;主管有关调研工作;协调和处理相关涉外事务。

(二十)干部司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公务员制度和外交队伍的建设;主管机构设置和干部的编制、计划录用、审查、调配、培训、职称、考核、任免、晋升、奖惩、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工作。

(二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离退休干部政策;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

(二十二)行政司

规划、管理外交部后勤工作;归口管理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基建计划;管理部机关物资、设备及部内、驻外使领馆房地产;承办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地产的审核和谈判等。

(二十三)财务司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政策和法规;经管和核算外事、行政、事业、教育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部属国有资产;归口管理、指导我驻外机构和部属单位的财会业务等。

(二十四)档案馆

外交部档案馆属部门档案馆,是永久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外交档案的基地。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收集并永久管理外交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档案,对部内、部属各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团、处、驻港公署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为部内各单位和驻外机构采选、配发与外交工作有关的种类书籍、报刊和工具书,并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档案馆具有对本部门档案业务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外交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围绕外交中心任务开展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理论培训,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二十六)监察局

检查各行政职能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各行政职能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外交部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各行政职能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依照行政法规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十七)国外工作局

指导驻外使领馆的政治理论学习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指导驻外使领馆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十八)服务局

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局是外交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4年1月24日。除局机关外,下设有业务处、交通处、综合服务处、楼宇管理处、驻外机构供应处、驻外机构物资供应处、华风宾馆等单位。主要担负为外交部机关工作服务、为我驻外使领馆服务的任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码】104

一、主要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

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和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和实施。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粮食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6个职能机构(司、局):

(一)办公厅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和政务信息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工作;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

(三)发展规划司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四)国民经济综合司

分析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五)经济运行局(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监测分析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交行业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提出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承担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六)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

(七)固定资产投资司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

(八)产业政策司

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国家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九)国外资金利用司

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我国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限额以上备选项目;商有关部门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安排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安排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十)地区经济司(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经济特区和开放地区的重大问题;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承担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农村经济司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二)能源局(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

研究国内外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三)交通运输司

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的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

(十四)工业司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稀土行业发展的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高技术产业司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六)中小企业司

研究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扶持;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十七)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

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八)社会发展司

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九)经济贸易司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指导监督国家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财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总规模、结构和投向;研究提出企业债券的发行总量和资金投向。

(二十一)价格司

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起草商品价格和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拟订和调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

(二十二)价格监督检查司

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处理商品价格和收费的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中央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企业的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起草价格监督检查的行政法规、规章,按规定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二十三)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

(二十四)法规司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十五)外事司

负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开展国际经济调研;负责委机关日常外事工作。

(二十六)人事司

按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人事工作。

(二十七)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委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教育部

【代码】106

一、主要职责

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学科专业目录、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七)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九)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十)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宏观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十一)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拟定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协调、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我驻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协调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二)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

(十三)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及其他部门、机构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负责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亚太地区办事处、驻京办事处的联系与交流;负责与我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设代表团的联络并指导其工作。

(十六)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综合协调部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部长办公会、部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新闻宣传以及文秘、档案、保密、、保卫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综合性教育法律、法规草案。

(三)发展规划司

制定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国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拟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研究提出各类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有关工作;管理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基建投资。

(四)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

指导直属高校制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直属高校管理体制调整、改革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建直属高校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高校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就直属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沟通、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配合有关司局核定中、长期发展规模;配合有关司局,做好直属高校重点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调研、年度考核、特邀联络员等工作;汇总、分析直属高校年度事业发展基本数据和有关信息;负责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部门遴选工作;承担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咨询委员会全体会议组织筹备工作。

(五)人事司

负责直属高等学校、部机关与直属单位、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等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并指导直属高等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六)财务司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方针、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编制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七)基础教育司

宏观指导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定统编教材,规划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幼儿教育工作、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统筹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化技术教育,编制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制定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以及职业证书考试。

(九)高等教育司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规划并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学科专业设置目录、教学指导文件、指导性教材建设规划、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基本配备标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的工作。

(十)民族教育司

指导并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少数民“双语”教学和教材建设;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一)师范教育司

指导普通师范教育和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培养目标、规格及师范教育基本专业目录,指导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承办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组织国家督学对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宏观指导各地的督导工作。

(十三)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规划高等学校杜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工作并指导实施;负责高等学校党建、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出版物的监督管理。

(十四)高校学生司

负责各类高等学校的招生及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负责各类高等教育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井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少量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

(十五)科学技术司

拟定高等学校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划;组织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并指导实施;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和本部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协调教育系统有关版权和专利等方面的工作。

(十六)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体育卫生/艺术国防)

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大中学学校及学生参加国际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规划并指导有关的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十七)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拟定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语言文字改革;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八)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研究并审定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制定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指导地方文字规范化建设;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研究与应用。

(十九)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负责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项目;规划并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业务工作。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二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统筹规范并归口管理全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科学技术部

【代码】107

一、基本职能

(一)组织编制全国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地方科技体制改革。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四)研究制订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五)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部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指南的制定并指导实施;管理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出口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六)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的计划。

(七)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八)研究制订我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方针、政策;负责双边和多边政府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指导驻外科技机构的工作;负责驻外使领馆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管理外国政府、国际科技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的工作;负责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研究提出制订科技法律、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国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十一)指导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二)代管科技日报社。

(十三)承担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和职能

(一)办公厅

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等政务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新闻工作。围绕部中心工作,开展软科学研究。

(二)人事司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有关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驻外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

研究全国科技工作、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方针和政策,创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组织研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动部门和地方科研院所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起草有关科技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仲裁、科技咨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科技人员有关政策,推动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及科普工作;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进行审核。

(四)发展计划司

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家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开发计划指南和国家工程中心等科技基地组建计划;提出国家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奖励、保密、技术市场、技术出口等政策、条例和管理办法;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的建设规划;管理部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五)条件财务司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开辟科技经费渠道、筹措科技资金;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推动科技经费的财务改革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研究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负责科技期刊管理工作;编制和管理机关基建计划;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六)国际合作司

研究国际科技合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政府双边和多边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官方科技合作协议等外事工作,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指导驻外科技机构工作,联系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驻华科技机构,联系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有关科技工作。

(七)基础研究司

研究国家基础研究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提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实施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组织推荐和实施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及重点基础研究基地建设;规划并指导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推动基础研究机构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承办基础研究的有关工作。

(八)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研究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方针政策;组织提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信息、自动化、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承担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宏观管理工作;推动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

(九)农村与社会发展司

研究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生物、海洋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农村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科技扶贫、科技兴市(县)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等科技工作;推动相关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十)直属机关党委

(十一)监察局

(十二)离退休干部局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离退休干部统一管理,待遇分开的原则,具体拟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

2.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休养和用车等服务的安排。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3.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4.负责对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转发和传达有关文件。

5.承担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事宜。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代码】108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国防科技工业和民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及行业管理规章;

(二)组织研究和实施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实施战略性重组;组织国防科技工业的结构、布局、能力调整、企业集团发展和企业改革工作;

(三)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规划、结构布局、总体目标;组织编制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民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

(四)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安全、计量、标准、统计、档案、重大科研及其推广;

(五)拟定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的产业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负责国家核电建设、同位素生产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政管理;

(六)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代表中国政府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及其有关活动;负责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军品出口管理。

二、内设机构

办公厅、政策法规司、体制改革司、综合计划司、财务司、科技质量司、系统工程司、民品发展司、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纪检组监察局等。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代码】109

一、工作职能

国家民委承担着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科技等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国家民委有如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党中央、国务院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二)研究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拟定国家有关民族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民族法律体系。

(三)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组织对有关国家民族政策、民族问题的研究。

(四)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逢10周年庆祝活动。

(五)研究拟定协调民族关系的原则方法,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六)组织对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妇女儿童状况和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向联合国发出的关于我国少数民族人权公约报告等事宜。

(七)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组织调查研究牧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配合承办民族地区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

(八)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

(九)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

(十一)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联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二)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及党群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开展少数民族对外宣传和办理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等有关事宜,办理居住境外的少数民族同胞有关回国探亲、旅游、定居等事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委内重要文件起草;负责委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保卫、财务、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组织和承办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团组;为直属单位提供有关服务。

(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国家民族事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民族法律体系;指导与促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制定并监督执行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和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事宜;组织调研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参加涉及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的国际活动,配合拟定向联合国发出的有关情况报告;组织研究散杂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妇女儿童保护等问题并提出有关特殊政策措施,办理民族乡的有关事宜;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整理、编撰民族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献,联系民族研究学术团体。

(三)经济发展司

组织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配合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辑《中国民族统计年鉴》;研究提出涉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金融、税收、经贸等方面的特殊政策措施,牵头指导和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及国家对这方面实行的优惠政策的组织实施,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和对口支援及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调查研究,提出特殊政策措施,配合国家扶贫管理部门承担民族地区扶贫有关事宜,负责委机关的定点扶贫工作。

(四)文化宣传司

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和语言文字、新闻出版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配合制定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卫生等有关发展政策和规划,主办重大民族文化活动,承办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协助民族医药的挖掘整理和民族文物的保护工作;管理全国民族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指导民族语文翻译、出版、广播、影视等工作;开展我国各民族之间的文化艺术合作与交流;按规定权限管理委属文化艺术团体和新闻出版、古籍整理单位并提供有关服务。

(五)教育科技司

在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与制定民族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提出民族教育发展的特殊意见和建议;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担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对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参与研究和制订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在民族地区开展科学普及和科技推广工作;协调和指导国家民委系统科技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委属民族院校。

(六)国际司

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学术和人才交流、经济技术合作,监督审核、协调处理涉及民族政策和民族关系等有关重大涉外事宜;指导协调委属单位的对外联络,承担“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的工作任务;组织协调民间形式的对外交流活动;了解掌握我国少数民族同胞在境外的有关情况;负责委机关的涉外事务。

(七)规划财务司

拟定并监督检查委属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国有资产、专用物资、基建投资的管理办法;拟定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管理委属单位的有关财务工作。

(八)人事司(机关党委)

联系少数民族干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及机构编制事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九)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十)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

驻国家民委纪检组主要职责为:按照《中国共产程》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国家民委及所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策情况;对委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指导委属单位各级纪委开展对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国家民委制订本系统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完成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监察局的职责为: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在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委机关司局领导班子及其以下公务员、下属单位中由国家民委党组任命的司局级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情况;指导委属单位监察机构依法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述;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完成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合署办公,内设综合室、案件检查室两个工作机构。人员编制为七名。

(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十二)民族问题研究中心(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

(十三)信息中心

(十四)机关服务中心(局)

(十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

公安部

【代码】110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内设机构

公安部设有办公厅、警务督察、人事训练、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外事、装备财务、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林业局的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民政部

【代码】113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审核报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有关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和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军地两用人才保护单位。

(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国际减灾合作。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全国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指导地方社会救济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九)拟定国内及涉外婚姻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

(十一)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拟定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十三)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研究提出福利(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四)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十五)拟定儿童收养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十六)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国救助管理站的工作。

(十七)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组织和国际经援机构的多边、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承办部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草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及民政系统先进单位表彰活动;组织草拟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部机关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部新闻宣传、出版发行、期刊管理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部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下设:法制办公室、综合处、秘书处、新闻办公室、办公室

(二)民间组织管理局

拟定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拟定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和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下设:办公室、社团登记处、社团管理处、民办非企业处

(三)优抚安置局

拟定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支援军队和国防建设;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负责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审核报批。研究提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拟定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使用规划和政策;拟定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地方军供工作。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日常工作。

下设:综合处、优抚处、军休干部安置处、退役士兵安置处、双拥办秘书处、双拥办政研处

(四)救灾救济司(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救灾工作和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统一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核查灾情、慰问灾民;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内外对中央政府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定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拟定保障五保户和特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各地社会救济工作。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下设:综合处(减灾办秘书处)、救灾处、社会救济处

(五)最低生活保障司

拟定和监督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的生活救助方针、政策和规章;管理、分配中央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建立资金发放核查制度;拟定和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和信息管理系统规划、规范及标准。

下设:综合(信息)处、农村处、城市处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和表彰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拟定婚姻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下设:婚姻管理处(综合处)、农村工作处、城市工作处

(七)区划地名司

拟定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提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和天体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以及边境地名的审核报批;拟定我国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参加联合国和国际地名组织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组织、协调和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下设:区划管理处、边界管理处、地名管理(综合)处

(八)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拟定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机构标准及管理规范,拟定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负责本级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评审的日常工作。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收养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下设:综合处、社会福利处、社会事务处、救助站管理处

(九)财务和机关事务司

拟定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管理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基建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部机关事务、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与协调。

下设:综合处、财务处、基建房管物资处

(十)外事司

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研究处理与民政业务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建议书;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和国际机构的双边、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和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事务。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下设:一处、二处

(十一)人事教育司

学院教务科工作计划范文7

关键词:院校两级;教务管理系统;优化研究

作者简介:阎威(1980-),男,天津人,中国民航大学教务处选课(考试)中心主任,助理研究员。(天津 30030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3年天津市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课题(项目编号:x2013-003)、中国民航大学2009年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编号:xj2009024)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8-0064-02

近年来,随着招生规模逐步扩大,我国高等教育已从传统精英教育转向了大众化教育。笔者所在中国民航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现有27个本科专业,硕士授权一级学科13个,二级学科49个,在校学生22000余人,专任教师1068人(数据截至2013年4月)。面对如此庞大的数字,单纯的校级一级教务管理模式已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优化校院两级教务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校院两级教务管理简介

校院两级教务管理是管理的一种新模式,是指学校为了实现总体办学目标,通过管理重心的下移、管理权限的下放,对学校的教育资源等重新整合利用,赋予二级学院一定自和决定权,使其具有更大的工作自由度。在此基础上,学校、院系教务管理人员分级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发挥各自管理职能,建立校级管理部门宏观调控、院级管理部门实际操控的管理机制,激发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高等学校各类资源按其所服务范围的不同,可以分成校级资源和院级资源两类。校级资源是指面向全校师生服务的资源,主要包括公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校级行政管理办公室、教职工宿舍、餐厅等建筑资源,以及公共课教师、图书馆管理人员、校级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人员等人力资源等。院级资源是各系、各专业独立使用的资源,如专用教室、自用实验室、专业课教师、科研人员等。在校院两级管理的模式下,应将资源合理配置,避免资源浪费。

二、校院两级教务管理的职能界定

校院两级教务管理模式具有多样性、差异性的特点,但实施的最终目标是达成两级教务管理的统一与协调,促进高校的教务管理持续、平稳进行,各项教学任务圆满完成。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后,学校立足于宏观调控,成为决策中心,侧重目标管理,学院负责具体工作,成为管理中心,侧重过程管理。

1.校级教务管理职责

(1)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学校教务总体发展方向。

(2)制定学校教务的阶段性计划和发展目标并监督二级学院进行实施。

(3)制定和颁布学校教务的各项宏观教学管理规章,制定教学设施建设规划。

(4)统筹规划全校的教学科研、师资建设等物力、人力资源,对各二级学院进行合理分配。

(5)对各二级学院教学过程和办学效益进行汇总,实施监控与评估。

(6)负责公共课程的开课、选课、排课、考试和成绩。

(7)编制校历。

2.院级教务管理职责

(1)根据学校教务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制定本学院教学计划,落实校级教务管理部门制定的任务。

(2)在校级教务管理的宏观调控下,组建适合本学院的教学科研组织、教师队伍,确定教职工岗位设置,组织实施教学研究,并对员工进行聘任及考核。

(3)在校级教务管理的统筹规划下,完成学术交流、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等一系列日常事务性工作。

(4)完成重点学科、硕士点、博士点及重大项目建设等非常规性工作。

(5)负责日常教务管理工作,如专业课的开课、选课、排课、考试和成绩。

(6)及时将各项任务执行情况上报校级教务管理部门。

三、校院两级教务管理系统现状

校院两级教务管理系统基于一个共同的数据库,所有数据具有高度共享性,各个子系统需要的数据均由一个数据库中读取,极大减少了重复信息的录入、统计,减轻教务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因此对数据的准确性有较高要求。这就需要明确不同模块的人员分工,赋予不同的操作权限,严格按照标准的操作程序来录入、修改数据。

我校自运行教务管理系统以来,学生的学籍通过此系统进行管理,更加系统化、规范化。教师使用此系统进行成绩的录入,方便学生、教务部门进行查询。学生对教师进行不记名网上教学质量评估,便于教务部门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但是在教务管理系统的应用过程中也显现出一些问题。

教务管理系统由于服务器、网络技术等问题,导致同一时间能承载的访问量有限,突出表现在期末阶段,所有教师要将学生考试成绩进行录入,所有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操作并查询成绩。如此大的访问量导致系统经常不能正常登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相关工作。

有些教务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年龄较大,电脑操作技术欠佳,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日常工作有一定难度。

四、教务管理系统及优化

教务管理系统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B/S(Browser/Server)管理系统模式,以网络为依托,为各个学校教务系统的管理提供一个平台,帮助学校管理教务系统,用一个账号解决学校教务教学管理问题,并且学校可以自由选择学校需要的教务管理系统,灵活地定制符合学校自己实际情况的教务系统。

高校的教务管理涉及众多方面,包括学籍管理,教学计划的制定,开课、选课、排课、考试和成绩管理,日常教学质量监控,毕业设计和答辩等各个环节。教务管理系统通常以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为基础,包括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教师信息管理、教学计划管理、课程信息管理及教学资源管理等日常教务管理的大部分功能,使原本的纯人工管理逐步转入办公自动化阶段,实现了高校教务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而学生通过网络进行学籍信息维护、网上选课、查询课程和教室安排、查询教师的基本信息、查询成绩、打印成绩单等,提高了教务管理效率。

1.系统工具

教务管理系统把每个访问人员作为一个用户进行管理,通过权限设置赋予不同身份的人员相应的操作功能。系统管理员进行系统的维护和更新,教务管理部门进行各项教学安排的录入,任课教师进行成绩管理,学生进行个人信息的修改确认以及相关数据的查询。

2.学籍管理子系统

新生录取后由校级教务管理部门将学生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并对新生进行分班处理,生成学号等。每个学期、学年进行注册登记。日常学习过程中,记录学生奖惩信息,并根据预设值对学生相关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处理。

3.教师管理子系统

教师管理子系统就是以教师为管理对象,对教师的基本信息进行录入及维护,对每学期的授课情况如课程名称、计划课时、授课班级及人数等信息进行统计记录。

4.教学计划子系统

当新生入学时,要按专业为学生制定不同的教学培养计划,分配教学任务,根据总体教学计划制定各学期教学安排,指定各专业教学指导教材、习题册等学习用书,将所开设课程分配给相应教师。根据教师的时间和教室使用情况安排上课时间,按专业班级、任课教师、授课教室等不同分类生成课程安排表。

5.成绩管理子系统

考试成绩是检验教师教学成果和学生学习效果的指标,也是授予学历、学位的基本依据。因此,成绩管理是教务管理系统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准确性、真实性、安全性要求较高。每次考试结束,相应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成绩的录入,其中包括实验成绩、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等,系统根据各项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学生该科目综合成绩。为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成绩一经提交不能随意更改。如确需修改,须到校级教务管理部门进行更正。

任课教师可按课程、班级或是学生三种不同的方式进行成绩录入。成绩汇总后,系统可按课程、专业班级、年级等方式生成排名表,为各项奖项的测评提供清晰的数据。教务管理部门也可通过考试分数、及格率等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

6.教学质量评估子系统

教学质量评估系统是用于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师对教师、部门领导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针对不同的课程可以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如课堂氛围、授课范围、出勤率等。可采用百分制也可采用等级制。系统可通过限制未参与评估学生的操作权限,如不能查询成绩等方式,督促学生参与评估。评估结束后,系统自动进行评价统计,生成各种评价结果。

7.财务信息管理子系统

教务工作人员通过此模块来管理财务信息,如学生的缴费和欠费信息、有无申请助学贷款、奖学金或助学金的发放等。

在校院两级教务管理模式下,校级教务管理部门由原来的具体实施者转变为监督者,对教务管理整体工作进行把握和指导。各院级教务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再只是负责教学信息的上传下达,而是要进行各项教学的安排管理。为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提供服务,就要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组织培训,增强信息化意识,不断熟悉教务管理系统的操作方法,并在使用过程中提出建设性意见,参与管理系统的优化、更新。

校级教务管理部门作为教学管理的统筹者,要制定奖惩制度,以制度来促进教务工作人员及任课教师提高质量意识,增强责任心,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实现数据的高效共享。同时加强系统管理人员的技能培养,对系统的技术问题进行优化。

在教务管理信息化的情况下,学生与管理人员的直接接触大大减少,不利于管理人员收取意见和建议,因此,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还应设立反馈平台,如论坛、站内信等,加强信息的沟通交流,使得教务管理部门更好地为学生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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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杨有玉.基于校园网的教务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D].上海:同济大学,2007.

学院教务科工作计划范文8

一、加强护士在职教育,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按护士规范化培训及护士在职继续教育实施方案抓好护士的“三基”及专科技能训练与考核工作。

1、重点加强对新入院护士、聘用护士、低年资护士的考核,强化她们的学习意识,护理部计划上半年以强化基础护理知识为主,增加考核次数,直至达标。

2、加强专科技能的培训:各科制定出周期内专科理论与技能的培训与考核计划,每年组织考试、考核2-3次,理论考试要有试卷并由护士长组织进行闭卷考试,要求讲究实效,不流于形式,为培养专科护士打下扎实的基础。

3、基本技能考核:属于规范化培训对象的护士,在年内16项基本技能必须全部达标,考核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抽考。其他层次的护士计划安排操作考试一次,理论考试二次。

4、强化相关知识的学习掌握,组织进行一次规章制度的实际考核,理论考试与临床应用相结合,检查遵章守规的执行情况。

(二)加强人文知识的学习,提高护士的整体素养

1、组织学习医院服务礼仪文化,强化护士的现代护理文化意识,先在护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士长层次内进行讨论,达成共识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提升素养活动,制定训练方案及具体的实施计划。

安排全院性的讲座和争取派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护士社交礼仪及职业服务礼仪。开展护士礼仪竞赛活动,利用“5。12”护士节期间掀起学礼仪、讲素养的活动月,组织寓教寓乐的节日晚会。

(三)更新专业理论知识,提高专科护理技术水平。随着护理水平与医疗技术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各科室护士长组织学习专科知识,如遇开展新技术项目及特殊疑难病种,可通过请医生授课、检索文献资料、护理部组织护理查房及护理会诊讨论等形式更新知识和技能。同时,有计划的选送部分护士外出进修、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二、加强护理管理,提高护士长管理水平

(一)年初举办一期院内护士长管理学习班,主要是更新管理理念、管理技巧及护理服务中人文精神的培养,当今社会人群对护理的服务需求,新的一年护理工作展望以及护士长感情沟通交流等。

(二)加强护士长目标管理考核,月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科室护理质量与护士长考评挂钩等管理指标。

(三)促进护士长间及科室间的学习交流,每季组织护理质量交叉大检查,并召开护士长工作经验交流会,借鉴提高护理管理水平。

三、加强护理质量过程控制,确保护理工作安全、有效

(一)继续实行护理质量二级管理体系,尤其是需开发提高护士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又要发挥科室质控小组的质管作用,明确各自的质控点,增强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意识,提高护理质量。

(二)建立检查、考评、反馈制度,设立可追溯机制,护理部人员经常深入各科室检查、督促、考评。考评方式以现场考评护士及查看病人、查看记录、听取医生意见,发现护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进一步规范护理文书书写,从细节上抓起,加强对每份护理文书采取质控员—护士长—护理部的三级考评制度,定期进行护理记录缺陷分析与改进,增加出院病历的缺陷扣分权重,强调不合格的护理文书不归档。年终护理文书评比评出集体第一、二、三名。

(四)加强护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继续加强护理安全三级监控管理,科室和护理部每月进行护理安全隐患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查摆及做好护理差错缺陷、护理投诉的归因分析,多从自身及科室的角度进行分析,分析发生的原因,应吸取的教训,提出防范与改进措施。对同样问题反复出现的科室及个人,追究护士长管理及个人的有关责任。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强调二次核对的执行到位,加强对护生的管理,明确带教老师的安全管理责任,杜绝严重差错及事故的发生。

3、强化护士长对科室硬件设施的常规检查意识,平时加强对性能及安全性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持设备的完好。

四、深化亲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一)在培养护士日常礼仪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护理操作用语,护患沟通技能。培养护士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二)注重收集护理服务需求信息,护理部通过了解回访卡意见、与门诊和住院病人的交谈,发放满意度调查表等,获取病人的需求及反馈信息,及时的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对护士工作给予激励,调动她们的工作积极性。

五、做好教学、科研工作

(一)指定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负责实习生的带教工作,定期召开评学评教会,听取带教教师及实习生的意见。

(二)各科护士长为总带教老师,重视带教工作,经常检查带教老师的带教态度、责任心及业务水平,安排小讲课,了解实习计划的完成情况,做好出科理论及操作考试。

(三)护理部做好实习生的岗前培训工作,不定期下科室检查带教质量,每届实习生实习结束前,组织进行一次优秀带教老师评选活动。

(四)增强科研意识,力争年内引进或开展新技术项目1-2项。

(五)计划制作护理园地网,上传我院护理动态,及时传递护理学习资料,发挥局域网的空间优势,丰富护士的学习生活。

2011年供应室护理工作计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计划2011年医院宣传工作计划护士长工作计划手术室带教工作计划医院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医院营销部年度工作计划乡镇卫生院工作思路及工作举措。

医院护士工作计划(2)

首先感谢主任、护士长对我的信任并给我机会让我在护理组长的岗位上继续锻炼,在2011年中我有很多做得不够好的地方特别是在管理方面还有很多欠缺的地方,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自己能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学习,争取将工作干得更好,现将2011年工作计划归纳

一、主要工作目标

1、年护理事故发生率为零。

2、基础护理理论知识考核成绩平均分>70分。

3、护理技术操作考核成绩平均分>90分。

4、静脉穿刺成功率>90%。

5、病人对护理工作满意度为>95%。

二、保证措施:

1、加强基础理论知识的培训,使护理人员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得到提高,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培训,内容包括基础理论,专科护理,计划免疫知识,并进行培训后考核。多翻阅护理相关书籍,密切关注护理知识新动态。

2、加强护理专业技术操作培训,特别是留置针的使用,提高静脉穿刺成功率,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做到胆大心细,克服心理障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穿刺失败原因的讨论,请较有经验的护士讲授穿刺成功的经验。积极学习与护理相关的新业务新技术。

3、加强护理操作规范,实施流程化服务。严格无菌操作及查对制度,提高护理质量。

4、认真做好基础护理,使护理工作更加规范化。保持病床整洁,无异味,无污迹,物品摆设整齐规范,输液滴数与医嘱相符,勤巡视输液病人,善于观察病情,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努力改善服务态度,让患者从心里满意。要求每位护士树立良好的服务态度,满腔热情地对待每位患者,把病人的满意作为我们工作的最终目标,尽可能为病人提供方便。杜绝生、冷、硬、推诿病人的现象发生,决不允许与病人发生争吵。

三、搞好科室团结,提高科室凝聚力,加强自身协作、协调能力,共同呵护护理队伍这个小团体。让大家心中充满爱、工作充满激情、让病房充满笑声,让科室充满温馨!对于护理工作现有的水平,离我们预想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还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希望在护士长的帮助下能够调动起大家的积极性,让每个人都有主人翁意识,相信科室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从上是我对2011年所制定的护理工作计划,在工作中总会不足的存在,请护士长和同仁多多帮助,多多体谅!

医院护士工作计划(3)

2011年新的一年里,我们的护理工作也应该更上一个台阶,为此特制订2011年护理工作计划:

一、加强护士在职教育,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按护士规范化培训及护士在职继续教育实施方案抓好护士的“三基”及专科技能训练与考核工作

1、重点加强对新入院护士、聘用护士、低年资护士的考核,强化她们的学习意识,护理部工作计划上半年以强化基础护理知识为主,增加考核次数,直至达标。

2、基本技能考核:属于规范化培训对象的护士,在年内16项基本技能必须全部达标,考核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抽考。其他层次的护士计划安排操作考试一次,理论考试二次。

3、加强专科技能的培训:各科制定出周期内专科理论与技能的培训与考核计划,每年组织考试、考核2—3次,理论考试要有试卷并由护士长组织进行闭卷考试,要求讲究实效,不流于形式,为培养专科护士打下扎实的基础。

4、强化相关知识的学习掌握,组织进行一次规章制度的实际考核,理论考试与临床应用相结合,检查遵章守规的执行情况。

(二)、更新专业理论知识,提高专科护理技术水平。随着护理水平与医疗技术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各科室护士长组织学习专科知识,如遇开展新技术项目及特殊疑难病种,可通过请医生授课、检索文献资料、护理部组织护理查房及护理会诊讨论等形式更新知识和技能。同时,有计划的选送部分护士外出进修、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三)、加强人文知识的学习,提高护士的整体素养

组织学习医院服务礼仪文化,强化护士的现代护理文化意识,先在护士长层次内进行讨论,达成共识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提升素养活动,制定训练方案及具体的实施计划。

安排全院性的讲座和争取派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护士社交礼仪及职业服务礼仪。开展护士礼仪竞赛活动,利用“5。12”护士节期间掀起学礼仪、讲素养的活动月,组织寓教寓乐的节日晚会。

二、加强护理管理,严谨护士长工作计划,提高护士长管理水平

(一)、年初举办一期院内护士长管理学习班,主要是更新管理理念、管理技巧及护理服务中人文精神的培养,当今社会人群对护理的服务需求,新的一年护理工作展望以及护士长感情沟通交流等。

(二)、加强护士长目标管理考核,月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科室护理质量与护士长考评挂钩等管理指标。

(三)、促进护士长间及科室间的学习交流,每季组织护理质量交叉大检查,并召开护士长工作经验交流会,借鉴提高护理管理水平。

三、加强护理质量过程控制,确保护理工作安全、有效

(一)、继续实行护理质量二级管理体系,尤其是需开发提高护士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又要发挥科室质控小组的质管作用,明确各自的质控点,增强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意识,提高护理质量。

(二)、建立检查、考评、反馈制度,设立可追溯机制,护理部人员经常深入各科室检查、督促、考评。考评方式以现场考评护士及查看病人、查看记录、听取医生意见,发现护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进一步规范护理文书书写,从细节上抓起,加强对每份护理文书采取质控员—护士长—护理部的三级考评制度,定期进行护理记录缺陷分析与改进,增加出院病历的缺陷扣分权重,强调不合格的护理文书不归档。年终护理文书评比评出集体第一、二、三名。

(四)加强护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继续加强护理安全三级监控管理,科室和护理部每月进行护理安全隐患查摆及做好护理差错缺陷、护理投诉的归因分析,多从自身及科室的角度进行分析,分析发生的原因,应吸取的教训,提出防范与改进措施。对同样问题反复出现的科室及个人,追究护士长管理及个人的有关责任。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强调二次核对的执行到位,加强对护生的管理,明确带教老师的安全管理责任,杜绝严重差错及事故的发生。

3、强化护士长对科室硬件设施的常规检查意识,平时加强对性能及安全性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持设备的完好。

四、深化亲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一)、在培养护士日常礼仪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护理操作用语,护患沟通技能。培养护士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二)、注重收集护理服务需求信息,护理部通过了解回访卡意见、与门诊和住院病人的交谈,发放满意度调查表等,获取病人的需求及反馈信息,及时的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对护士工作给予激励,调动她们的工作积极性。

五、做好教学、科研工作

(一)、指定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负责实习生的带教工作,定期召开评学评教会,听取带教教师及实习生的意见。

(二)、各科护士长为总带教老师,重视带教工作,经常检查带教老师的带教态度、责任心及业务水平,安排小讲课,了解实习计划的完成情况,做好出科理论及操作考试。

(三)、护理部做好实习生的岗前培训工作,不定期下科室检查带教质量,每届实习生实习结束前,组织进行一次优秀带教老师评选活动。

(四)、增强科研意识,力争年内引进或开展新技术项目1-2项。

学院教务科工作计划范文9

2009年,两课教学部将认真贯彻教育厅相关工作精神的指示,结合学院和两课教学部的工作实际,以营造民主、和谐的工作氛围,造就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工作团队,实现高效的工作绩效为目标,制定学期工作计划。

根据我们教学部的综合计划,我们制定了一份完整的教学工作计划。

一、业务学习

通过组织教研室全体教师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学习安排上,采取以教研室集体学习带动和促进教师个体学习的方式,确保每次活动都有相应的学习内容,防止流于形式的走过场学习。

1、组织教师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每次活动都确定议题,并做好详细记录。

2、及时将学院教学工作例会上的相关精神传达给每一位教师,使大家都能了解学院教学工作的最新动态和最新要求,做到工作上与学院步调一致。

3、组织教师进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交流等教研活动,改变教师以往“单打独斗”的备课模式,将同一门课程的小集体备课与整个“两课”的大集体备课融合在一起,在互通有无、取长补短的基础上实现“两课”教学质量的优化。

4、抓好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5、争取在本学期组织教师外出进行1-2次的听课、教学观摩或业务交流活动。

二、常规教学管理

本学期将以提高教学质量和课堂教学效果为宗旨,根据学院规章制度和两课教学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制定组内各项制度,从严管理,使一切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1、坚持教学中心地位,组织好“两课”教学,落实“三进”工作,深化“两课”教育教学改革。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根据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检查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承担全院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的教学任务。认真学习教师工作规程和教风学风建设有关的规章制度,严格教学运行环节的管理。开展教学态度、出勤、调课、迟到早退的检查活动。做好教学工作期初自查、抽查,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期终教学质量检查、总结等常规教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期初工作

①本学期《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教材首次在我校使用,教研室全体教师讨论决定开展集体备课,为上好每节课认真准备。

②抓好教师学期授课进度计划拟定情况的检查工作和学期初教师授课的听课跟踪工作,避免出现实际教学与进度计划相脱节及马虎应付的无序教学现象。

(2)期中工作

①认真做好教研室全体教师的期中教学常规检查工作,重点落实好学期授课进度计划、教师听课记录以及作业布置、批改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

②将期中教学反馈以书面形式进行汇总。

(3)期末工作

①做好教研室教师期末考试组织工作,确保科任教师按时、保质完成期末试卷的编印和监考及试卷的批阅工作。

②组织教师进行期末总结和业务考核工作。

③完成本教研室学期工作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交基础部进行汇总。

3、完善听课制度,组织教师集体听课,注重听课以后的讨论环节,改变只听课不讨论,或讨论时只谈优点不谈缺点的状况,充分发挥和探索听课活动的实质功能。

4、组织教师上好学院可能组织的公开课,收集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本学期计划在第8-15周期间,分别在《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新疆历史和宗教概论》等三门课程中各开展一次组内随堂教学公开课活动,并组织本教研室全体教师参与听课和说课工作。

5、深化教学改革和考试方式改革、重点抓教改课题的申报立项研究工作,特别是加大“两课”改革的力度、对学时、课程设置、社会实践内容进行全面改革。严格考试管理,加强考试工作环节的管理。根据人文学科的特点制定试卷标准和命题要求,鼓励教师积极探索考试方式和对学生评价方式的改革。

三、教学研究

1、制定“两课”教研工作规划(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规划)。结合高职高专院校科研环境的特点,以申请院级课题为起点,注重团队合作,发挥集体智慧,在部门内部营造出集思广益、合作攻关的良好氛围。同时,做好院级精品课程建设,并在精品课研究的过程中,实现“一石双鸟”,即由精品课衍生出一系列相关的科研论文,以此形成丰硕的科研成果。

2、鼓励教师进行科学研究,提升的质量,力争明年本教研室科研成果的档次和数量在今年的基础上有更大的突破。

3、动员和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学术活动,申报学术报告,活跃我院社会科学学术气氛。

4、积极参加院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广泛收集国内外学术界关注、研究的新信息,以带动本教研室科研的发展。对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或学术会议的教师要建立考评档案;对教师带回的信息,要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四、其它工作

1、根据工作需要和学院的安排,协助其它部门做好学生的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2、根据改革开放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特点,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剖析问题,寻找新方法,落实新措施,打开新局面。

3、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争取在本学期为学院学生开2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讲座。

上面就是我们教学部制定的新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这是综合了我们教学部所有老师的意见和建议后制定的,相信是一份完整的教学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