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意识形态个人心得体会集锦9篇

时间:2022-08-29 16:00:35

意识形态个人心得体会

意识形态个人心得体会范文1

关键词: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9-0359-02

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有两个向度,从个体向度来说是我要认同,即形成的机制是内在的。从社会向度来说是要你认同,即形成的机制是外在的。

一、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内在机制

1.动力机制

动力机制是引导、激发和驱使个体接受、认同某种意识形态的力量,是个体接受、认同意识形态的内在根据。要想个体认同某一种意识形态,必须首先这个意识形态能满足个体的某种需要,需要是意识形态认同的基本动力。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1]286“一旦满足了某一范围的需要,又会游离出、创造出新的需要。”[2]260人的需要具有多样性、发展性、层次性。满足物质需要是人生存的保障,满足精神需要是人的本质要求。人们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利益,对某种意识形态做出选择与评价,即根据自己的需要做出是否愿意接受所在阶级、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这样,如果主流意识形态能够满足大学生的需求,能够帮助他们解决一些问题,那他们就会认同主流意识形态,并且会主动去学习、实践。反之,如果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背离了他们的诉求,不能使他们从中获益,那他们就会排斥主流意识形态。由此,教育者应该满足学生不同层次的需求,切忌“一刀切”,这里的满足不是形式上的完任务,而是一种实质性的进展。事实上,意识形态就是通过解释社会、指导实践、规划未来,来满足人的自我发展需要。但是只有将外在的权威和要求,顺利地转化为内在的需要,主流意识形态才能真正深入人心,才能得到大学生内心而不是表面的认同。这就意味着教育者不是要坚持自己的政治说教,而是遵从大学生的思想接受规律,吸收他们的相关思想,实现自身形式乃至内容的部分创新,以新的姿态出现,使大学生易于理解、乐于接受。

一个思想要被大学生接受,毫无疑问,得满足他们的思想需求,要是学生没有这一需求,自然,这种思想就难以对学生产生影响力,即使外在灌输给他们,其影响力也是微乎其微、甚至是无效的。在大学生思想需求的形式上,有些是显而易见、学生能意识到的,有些是潜在的,学生目前没发现的需求。甚至部分大学生对自己需要什么并真正清楚,处于盲目状态,没有方向就没有动力。还有些大学生的思想需求是扭曲的、不健康的,这种需要是不符合社会及自身的发展,和社会所倡导的主流价值观背道而驰。不管是哪种情况,教育者一方面帮助学生准确定位自己的这些需求,并尽可能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满足他们的合理需求。另一方面,帮助大学生全面认识自己的需求,并引导他们积极发展,从而产生更持久的动力。引导大学生认识到自身和社会发展的相关度,尤其认识到社会主流价值观对自己成长发展的积极意义、认识到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根本目的是在于提升生命的质量,获得为人的尊严,享受心灵的安宁,提升人的价值。理论越符合大学生的思想规律和生活实际,就越有说服力;而大学生的思想需求越全面越强烈,对主流意识形态的驱动力也就越持久有力。

因此,教育者结合大学生成长的需要时应当做到:一是,把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结合起来。主流意识形态教育离开大学生的实际需要,就会流于空谈。教育者要注重解决大学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引导学生丰富、提升自己的精神需求。人类生活上绝对必需的东西,也就是必需品的需要实在是很少,而消费主义以品牌为噱头,以时尚为药效,将人卷入了无休止的购物与淘汰的恶性循环中,购物恋物成瘾。教育者要把大学生的这种低俗的物质需要引导到对精神的追求上来,精神是永恒存在的,能给人的心灵带来宁静。二是把基础需要和发展需要结合起来。人的需要是有多样性的,对于一个个体,肯定有诸多需要摆在面前,这必然带来冲突,作为教育者应帮助大学生理性分析,引导学生分析这些需要之间的关联,能很好的

整自己,准确定位各种需求的位置及价值,而不是抓不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矛盾、焦虑的状态中而耽误了学习,甚至走上不正确的道路或者带来心理疾病。三是把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结合起来。在这个海量信息的时代,个体都有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同个体的需求也不同,教育者要与大学生面对面的交流,不回避、听真话、找问题,每一个哪怕是盲从的需求都有着在现实社会的深层原因,教育者要实实在在地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需求,保持理性,避免盲从,满足大学生合理的愿望和要求,这对于为大学生认同主流意识形态提供心理支持具有重要作用,也为大学生认同主流意识形态提供了真正动力之源。

2.运行机制

意识形态认同一旦启动,就将进入形成的实质性阶段,这一阶段称之为意识形态认同的运行阶段,包括认知、选择、整合、内化等既相互联系又依次递进的阶段。认知是大学生对大脑接收到的信息的感受、解读等思维过程。意识形态作为外来信息,它的强度、覆盖度、频率越大,越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和反应;但是,强度、覆盖度、频率过大,也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感和排斥情绪。另外,大学生对所感兴趣的意识形态也会给予优先注意、接受。选择是大学生在已经获得的新的意识形态认识的基础上,将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与自己原有的观念加以比较,进行判断、筛选。选择的情况相当复杂,大学生对与自己原有价值观相契合的意识形态会予以同化、吸收,从而形成新的成分;而对不符合自己原有价值结构中的意识形态,则会在产生思想矛盾运动后,或者被吸收,或者被排斥,或者存疑。如此看来,意识形态只有与大学生的利益、需要和社会意识相契合,才会被他们所接受;契合度、一致性越大,接受度就越大。整合是指大学生将经过选择进入大脑的意识形态信息进行加工、统和的过程。内化就是经过加工整合,大学生将新的意识形态融入思想并践行的过程,这时大学生已经进入一个更高级的阶段,自我教育,这一阶段他们能够自觉接受、信奉和遵从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了。 3.调节机制

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机制的运行,离不开调节机制的充分展开。只有发挥调节机制的作用,不断平衡和矫正运行与目标的偏差,才能保证大学生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持续进行。情绪情感、意志、习惯等心理因素对意识形态认同都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大学生易于选择、接受、认同引起自己愉悦、满足自己需求、符合自己兴趣的意识形态,漠视、拒绝、排斥与自身情感相悖、和自己没关系的意识形态。坚强的意志有助于大学生将注意力指向和集中于自己所认同的意识形态,并支持他们在困难面前坚持自己的信念、信仰,同时阻止那些异己意识形态对自己所认同的意识形态的干扰,保持意识形态认同的稳定性与一贯性。意志还能够调控大学生以理性的态度对待意识形态,不会造成对意识形态的狂热追求而走向极端化,也不会因情绪的波动或消极而削弱对意识形态的认同。习惯的养成,可以看作是真正实现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标志。因为行为往往带有偶然性、情境性,一个人的个别行为,有时很难综合地真实地反映他的思想价值观念,只有在行为经过反复的实践形成习惯后,才能成为个体稳固的行为模式、个人的价值观念。因此,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是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归宿,认识、情感、意志的培养最终都要落实到行为习惯上来,在一定条件下它可以成为个性。

此外,人的性格、个性、气质等心理特征决定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制约着意识形态认同的方式和深度。封闭、保守的心理特征有碍于意识形态的认同,积极、开放的心理特征有利于意识形态认同的形成与巩固。

二、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社会机制

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社会机制有很多,本文主要从教化、引导、奖惩三个基本机制谈起。

1.教化机制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3]32这说明意识形态本质上是实践的。正是出于实践的目的,一个人在社会中生

存,不可能不接受意识形态的教化。意识形态“是一个人进入并生活在一个社会中的许可证书”,“一个人只有通过教化与一种意识形态认同,才可能与以这种意识形态为主导思想的社会认同。”[4]3可见,社会中的人必须接受意识形态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国家不可能不对培养对象进行意识形态教化。

“调查得知,我国63.4%的人认为影响其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因素是对主流意识形态认识不清,位列影响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因素的第二位;对青少年来说这一比例为65.9%,位列影响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因素的第一位。”[5]246可见,教化是实现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意识形态教化机制一般是指通过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实现大学生对意识形态的认同。“与此同时,71.2%的人认为实现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最有效的途径方法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青少年的比例更高一些,为72.0%,位列意识形态认同最有效地途径方法的首位。”[5]247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传播的是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与政治思想。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摆在第一位的,因为大学阶段,是大学生融入社会、完成自身的社会化、政治社会化的重要时期,但是对于社会的主流思想欠缺了解,在这种情况下,灌输就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最好的选择。只要教育者遵循大学生的接受能力及思想规律,唤起大学生的自我教育意识,教育进行到一定程度后,灌输就会变为自我探索。这里的灌输不是对人的强制约束与填鸭式硬灌,在网络时代,试图让受教育者不加选择地接受思想的灌输简直是痴人说梦,教育的关键是让受教育者知道哪些思想、观念对个人有用,对自己有利,引导受教育者接受社会所传播的意识形态。满足大学生的需要不仅是指思想的内容要合乎学生的需求,而且还包括传授思想的方式、方法要适合学生的接受规律。这就要求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交流、通过大学生主动参与、探讨、共鸣的创造性的教育活动,以达到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接受和认同的目的。

2.引导机制

在现如今这个价值取向多元化的社会,必须坚持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加强对意识形态的引导。大学生又是国家的宝贵人才,对他们进行意识形态的引导极端重要。大学生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引导机制主要是通过三个途径:首先,用好榜样的力量,用什么样的榜样就有什么样的导向,正面榜样给人力量,反面榜样使人警醒。党员干部理应首当其冲成为全社会的道德示范群体。社会名人、公众人物对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公众人物应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对人们尤其是青少年产生积极的有益的影响。大众传媒也应增强育人责任,努力发挥好公众人物的榜样示范作用。在我们这个“微时代”,信息在短时间内迅速扩散,大学生正处于接受新事物的旺盛时期,他们崇拜拥有大量粉丝的网络名人,网络名人的一句话都有可能引起轰动效应,如果网络名人共推正能量,肩负起社会责任,营造诚信、积极健康的网络世界,那么,毫无疑问,这对于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是一个很好的助推器。其次,建立舆论导向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良好风气、营造文明社会,传递正能量。比如公益广告,它就是一盏灯,我们周围这样的灯多了,黑暗就少了。借助大众传媒可以声音与图像并用,给人全方位的思想冲击,而且公益广告的题材源于人们的生活又有着精神高度,更容易触动大学生的敏感,从而影响他们的价值评价。最后,具有意识形态教育意义的各种活动也使大学生潜移默化的被熏陶,这种非强制的方式反而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是一种较为有效地意识形态认同方式。总之,引导机制的目的就是让大学生在意识形态展现的巨大魅力的引导之下不自觉地认同、接受了该意识形态的价值观念。

3.奖惩机制

奖惩机制是对人们合乎主流价值行为的鼓励及对不合乎主流价值行为的惩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个人作为平等的利益主体的地位日益得到尊重,社会也会尽可能地满足个人利益,不管是物质还是精神的满足。但人与人之间不可避免的会因利益而引起相互冲突,这就需要思想政治教育进行调整。在调整过程中,维护主流价值观的人的行为应获得相应的“回报”,回报就是一种激励力量。奉献者就应该得到相应的物质激励或社会、他人的尊重与认可,而损害社会利益者则应该受到社会和他人的批评和谴责,甚至排挤等心理处罚,从而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在外界的压力下,个人即使内心不认同某种意识形态

,但是为了融入社会,不脱离群体,也会被动顺从主流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而改变自己的立场和行为,最终达到认同的目的。外界的压力会使个体产生从众心理而接受、认同某种意识形态。大学生更是如此,他们的集体意识更强烈,更注重团体凝聚力和群体尊严,他们唯恐因不认同、不遵从自己群体的意识形态观念和价值规范而受到议论、嘲讽、指责甚至排挤等心理处罚,从而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所以这种奖惩机制对于大学生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是一种很有效的激励制约机制。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意识形态个人心得体会范文2

关键词:电视媒体;时事新闻;主流意识传播;疏离;教条化;孤立化

中图分类号:G21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4)03-0108-04

收稿日期:2014-01-19

基金项目:2010年国家重大招标课题《当代中国公民思想道德素质与中国社会文明程度研究》(10&ZD049)的子课题《政治文明与当代中国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邵 腾,男,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张英魁,男,南开大学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政治文化与乡村社会学。

意识形态(Ideology)对于塑造一个国家的国民精神与提升政治正当性具有重要作用。伴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中国社会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意识形态传播面临着诸多新情况与新问题。对于当代中国而言,我们的主流意识形态是指人类精神文明成果体系下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推进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意识形态的传播问题尤为重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新要求。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1]电视媒体的时事新闻节目作为大众传媒中的重要政治、经济与文化信息传播渠道,承担着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职责,其传播绩效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塑造与政治正当性的损益。值得肯定地是,多数电视媒体的时事新闻节目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贡献良多。但是,从时事新闻的意识形态传播功能承载、传播方式以及媒体意识形态的系统传播三方面来考量,当前部分电视媒体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却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部分电视媒体时事新闻节目与主流意识传播的疏离:传播功能弱化

传播主流意识是电视媒体时事新闻节目一项极其重要的功能。所谓时事新闻,是指“刊期内发生的国内外大事的综合报道、综述、背景分析、大事记、专题报道等”[2]。这表明时事新闻的主要内容是国内外近期发生的大事,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时事新闻因而呈现两大特征:时效性与广泛性。而在社会主义中国,电视媒体是执政党和政府的喉舌,承担着主流意识传播的关键功能。那么,时事新闻作为电视媒体中的重要板块,更因其与政治高度相关、与社会生活紧密衔接、与受众接触频率极高,而成为电视媒体传播主流意识的主力军。时效性产生吸引力,广泛性带来触及力。时事新闻应充分发挥自身两大优势,担负好主流意识传播的职责,常态化而高频率地将主流意识输送到受众那里,扮演好主流意识传播的尖兵角色。

但在现实世界中,部分电视媒体时事新闻节目与主流意识传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疏离,其传播功能弱化甚至缺失。主要体现有三:一是传播的阵地意识缺失。部分电视媒体时事新闻节目自觉不自觉地忽视其主流意识传播功能的发挥,在日常新闻节目的策划环节缺乏对主流意识传播的主动性。二是传播的行为缺失。缺乏传播的阵地意识必然导致传播行为的缺失,一些电视媒体在时事新闻节目中对主流意识传播的份量不多,所占版块不大。三是传播的非常态化。部分电视媒体的时事新闻节目虽然不乏主流意识的传播意识和传播行为,然而却并未形成一种机制化传播的理念和行动,处于一种被动为之的低级状态。如此一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丧失了一条极为重要的传播渠道,传播幅度大为缩小,传播效力自然受损,进而导致其辐射力减弱。

上述时事新闻主流意识传播功能弱化现象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逐步向多领域拓展并向深层次推进。与此同时,社会生活领域发育并成长起来,社会文化呈现出与以往迥异的相对自由与世俗化特征。从这一视角来分析,导致时事新闻主流意识传播功能弱化的根源主要有两个方面:

其一是基于新闻媒体市场化运作的收视率诉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各种媒体陆续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从行政统辖转为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与市场竞争促使各种媒体不得不遵循市场规律,注重收视率,以满足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电视媒体节目包括时事新闻在内,必须追随和吻合大众的阅听趣味与现时需求。在此情形下,主流意识传播的弱化就不难理解了。

其二是当下社会文化的娱乐性与消费性。有学者认为,精英文化的衰落与大众文化的兴起是20世纪90年代最引人注目的文化景观[3]。市场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物质繁荣,温饱而小康之后的文化诉求开始转向以个人官能的愉悦与感性面的暂时满足。应时的娱乐文化与消费文化等迅速发展起来,并因颇受大众追捧而占据了当前文化阵地的主流位置。当这样一种文化形态与媒体的收视率诉求汇至一处,结果必然是后者毅然投入前者的怀抱。这是一种极为现实的抉择。但是,这种抉择的代价是挤压和占领了主流意识传播的生存空间。包括时事新闻在内的电视媒体节目满足了自身利益的考量,却造成了其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功能的弱化乃至缺失。

上述失位现实亟待改革,时事新闻应该回归其传播主流意识的应然位置,治理之道在于促进其重回其位。时事新闻固然应为其电视媒体收视率作出贡献,但无论如何它都不能只是作为大众的娱乐佣人和消费向导一类的角色而存在。它有着更加崇高和理性化的职责。所以,时事新闻应该恢复并强化其主流意识的传播功能,总方针是统筹兼顾职责履行与市场效益。

要强化主流意识传播的主体理念。时事新闻的特性决定了其主流意识传播的主体地位,故应名正言顺而又责无旁贷地担起传播主流意识的职责。要端正对于主流意识传播重大价值的认识,真正将其作为自身功能定位而贯彻于传播实践过程中。

合理安排传播主流意识的节目与其他节目之间的版面比例。获取市场效益关乎生存,传播主流意识关乎使命,生存与使命不可偏废其一。所以,时事新闻应在节目设计上推陈出新,合理规划,既要恢复主流意识传播的节目比例,又要避免其过度挤压其他节目版面而造成收视率下滑。总之要通过精心计算寻求一种最佳规划方案。

实现主流意识传播的常态化。时事新闻应该稳健地履行传播主流意识的功能。而且,主流意识的传播是一项旷日持久的工作,远非一朝一夕之功,只有坚持不懈地传播,方可深入人心并起到影响人们心理和行为的功用。所以,时事新闻应进行机制化管理,设置相关规则,避免主流意识传播的随意性,并进而成为一种固定存在。

二、部分电视媒体时事新闻节目主流意识的教条化传播:传播的异化

时事新闻节目传播主流意识的方法应遵循新闻与传播规律。一个完整的新闻传播系统包含四项要素:传播者、信息、传播媒介与受众。有学者认为,受众之所以关注新闻,是出于对异常事物、相关利益和个人偏好的关注,新闻价值就体现于满足受众上述需求[4]。承载着主流意识的时事新闻仍不脱新闻本质,因而同样要具备新闻价值,满足受众需求,进而引其关注。而传播学的核心语汇“传播”,本身就具有“‘共享’的基本内涵,表明其本意是双向、互动的,它是指信息、知识在时间和空间中的流动和变化”[5]。所以,时事新闻的主流意识传播应重视受众认可与接受心理。唯有取得受众的心理认同,主流意识方可发挥应有作用,其传播方可谓行之有效。这就要求时事新闻工作者应根据新闻的科学规律与受众的心理特征,将严肃的理论化的主流意识形态转化为受众乐为观读的新闻形式,做到时事新闻与主流意识的高度融合。在满足受众新闻需求的同时,将主流意识春风化雨般传递给受众。

然而,目前时事新闻在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方法层面存在教条化传播现象。部分时事新闻对主流意识形态进行处理和转化,没有真正掌握所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真谛所在,缺乏对于传播规律的理解和运用,也未将新闻与主流意识形态融为一体,反而将主流意识形态生硬地直塞给受众,致使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成为单方面的“自说自话”。表面看来,每一句话、每一段文字和每一幅画面都在“传播”主流意识,但实际上已经远远背离意识形态传播规律,而且由于严重忽视受众心理认可与接受状况,激起了受众内心的反感与厌恶,出现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异化:欲以传播促进受众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却导致了受众因传播不当而对此产生排斥。空耗人、财、物等资源,未取得预期认同效果不说,反而加剧了某种程度上的不认同现象的产生。

客观地说,时事新闻意识形态传播异化的出现有其历史原因。时事新闻传播主体的传播观念未能与时代变化和受众心理的转向而同步创新,仍在惯性作用下沿袭过去那种单纯灌输传播方法。灌输理论最早源于列宁,他认为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这种理论后来发展成为一种“圭臬”式教育方法。新中国成立后很长时间内,灌输方法成为我国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主要渠道,并在特定的年挥了显著作用。但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这种方法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基本上忽略了受众的心理需求和心理认同。在规制宽松化、个人主体性获得增长和思想文化多元化发展的现代民主社会中,时事新闻的受众不再仅仅是一个个信息接收者,还是一个信息发出者。单向度的灌输之道只停留于将主流意识形态形态传递至受众,而不顾及受众对此的心理接受和认可。有学者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受众心理机制划分为四个维度:认知图示的运动与契合是受众接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础结构,情感体验是受众夯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机制,需要驱动是受众接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根本动力,行为实践是强化受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念的有效方式[6]。对受众心理认同问题的认知不足与把握欠缺是当前时事新闻主流意识教条化传播的根源所在。

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的有效性要求必须摒弃教条化传播。如果将受众心理认同看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成败的关键,就应通过争取受众心理认同来控制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与结果。应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设:

其一,除了作为新闻工作者应有的基本能力之外,意识形态传播主体还应具备对于受众心理的认知和把握能力,包括对受众的语言和行为传达的心理状态的识别与判定,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进行受众心理规律总结的概括能力,以及根据受众心理变化特点适时适度调整意识形态传播策略的能力。

其二,时事新闻意识形态传播的方法应该丰富多样,形成一个强有力的传播方法体系。传播方法还应呈现人性化与清新化特征,既充分考虑受众的精神与生活需求,又能避免因干瘪单一而引起受众“审美疲劳”,比如可以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去除意识形态传播节目过于刻板的严肃面孔,以一种生活化的姿态争取与受众之间产生共鸣。

其三,传播与反馈的双向通道建设是实现有效传播的重中之重。传统的意识形态传播只是时事新闻本身的自说自话,因为缺乏反馈的通道。而“对于新闻媒介来说,不仅要‘联系’读者,还要下更大的工夫去倾听他们的意见,咀嚼他们的批评并向他们作出交代。”[7]所以,不仅要认识到取得受众心理认同的重要性,而且要精心设计受众对于意识形态的反馈通道。现代科技突飞猛进,各种通信手段日新月异。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和网络科技的发展成果,建立起畅通无阻的反馈渠道,给予受众观点表达和观点争鸣的机会与路径,完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过程的双向反馈通道,最大限度地避免意识形态传播异化现象的产生。

三、部分电视媒体时事新闻节目的主流意识孤立化传播:多元异质信息的挑战

电视媒体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含诸多部分,时事新闻只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鉴于意识形态传播的系统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时事新闻一家的传播力量不免显得单薄。因此,包括时事新闻在内的新闻媒介诸节目群,都负有且应担起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责任。由此可见,意识形态传播的系统应是一个有机系统,即系统的每一部分能够做到相互协调和支持。各种媒体节目联袂传播,各种散化资源和力量整合为一股强大合力,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效果自然大幅上扬。事实上,媒体节目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总会传达出一定的思想、价值、理念和愿景,时事新闻之外的其他节目(电视剧、选秀等娱乐节目)自觉或不自觉地裹挟着某种形式的意识形态。引导人们消费和购物的节目所体现出的消费主义也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讴歌英雄模范与伟大人物的影视节目也在传递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

就目前来说,时事新闻与其他媒体节目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上尚未做到协同传播。一些媒体没有积极主动地履行其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职责。更为甚者,部分媒体节目所传播的意识形态与时事新闻正在传播的意识形态出现了冲突和悖反,以致抵消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努力和成效。举例而言,部分影视、娱乐作品中个人主义的宣扬、自由化鼓吹以及对西方资本主义的美化,就与时事新闻中主流意识形态所宣扬的集体主义、四项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优越性等背道而驰。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孤立化显而易见,多元的异质信息正在消解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成效。

以上所言孤立化传播的原因可从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来解读。就客观原因而言,全球化、通信革命与文化改革,推动了各种文化和思潮的多元发展,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内心世界和思想构成。各种思想文化成分投射到电视媒体节目中,就出现了电视媒体节目精神层面和行为层面的多元化。

就主观原因而言,一是新闻媒介的自身利益驱动。正如上文所述,市场化了的电视媒体需要收视率以求得生存,因此自然会逢迎受众的口味。而在当代,精粹与糟粕、先进与落后都自有市场。意识形态的理论抽象性与整体性使传播需要主客观条件,对人的理性精神与人文情感都有较高的要求。而其他娱乐化的节目,更容易引起大众的兴趣,因而在传播主流价值观时形成异质价值的挑战。同一电视媒体的不同节目间所传播的意识形态掣肘情形也就不难理解了。二是电视媒体节目管理者的失策,体现为意识形态整合传播的缺失。一些管理者尚缺乏对于其他媒体节目传播意识形态功用的清晰认知,自然不会将其纳入传播体系。一些管理者则尚未察觉其他媒体节目正在传播的意识形态与时事新闻所传播者相悖的现实,因而不能纠正传播中的冲突问题。主、客观两方面原因导致了当前媒体节目群意识形态传播上各自为战的纷乱格局。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促进主流意识形态的协同传播:

首先,应当建立意识形态传播的整合机制,以改变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孤立处境。整合离不开全部电视媒体工作者的集体努力,所以要对其进行意识形态协同传播的教育,具体内容包括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责任教育,帮助其树立主流意识传播的阵地意识,以及意识形态传播的协作观念等。

其次,对于电视媒体节目管理者来说,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上要具备一种整体经营思维,即在原有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阵地之外,将其他媒体节目也纳入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场域之内。而且,所传播的主流意识形态要形成一以贯之的理念,并将其推而广之,即全体管理者、策划人和传播人对于主流意识应该达成共识,在节目设计上加强预先沟通,增进相互了解,力争将悖反消除于媒体内部,避免在具体传播过程中出现冲突和自我消解。正如有学者指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想实现有效传播,意识形态宣传者必须善于发现信息噪音,排除它们的干扰,并积极利用有利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其他辅助信息,增强自己的信息传递能力。”[8]

再次,建立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相关制度约束。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传播单位的意识形态传播职责,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纳入媒体内部绩效评估体系,明确赏罚规则,对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有卓越贡献者奖励之,而对于因为工作失察和懈怠而造成媒体所传播意识形态出现自我矛盾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罚。通过以上综合治理,实现意识形态的整合传播。

总之,时事新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重要场域,其传播的有效性问题应该引起相关方面的高度重视。电视媒体应当正视当前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觉担负起传播责任,改进传播方式,做好系统传播。整体观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是一项宏大工程,又是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并没有让所有的人带来同样程度的幸福感受,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社会阶层分化、贫富差距拉大、官员、信仰危机等现象,使我国主流意识形态面临认同困境”[9]。为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工程建设,意识形态主管部门也应倍加关注意识形态传播事业,要对包括时事新闻在内的媒体及其他渠道的意识形态传播加强监管,通过理性分析问题所在,采取科学的治理措施,提高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有效性,使之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挥出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徐京跃,华春雨.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 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 努力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N].人民日报,2013-08-21(1).

[2]翟 真.版权法中“时事新闻”概念探疑[J].国际新闻界,2013(4):26.

[3]陈 钢.精英文化的衰落与大众文化的兴起[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4):45.

[4]陈力丹.新闻理论十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34.

[5]陈力丹,闫伊默.传播学纲要[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2.

[6]刘春雪.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受众的心理机制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09(11):5-8.

[7]鲍勃・考德威尔.传媒的良知与责任[A].传播学论文选粹编委会.传播学论文选粹(Ⅰ)[C].木雨.译.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166.

意识形态个人心得体会范文3

【关键词】意识形态、认识与实践、社会心理与个人心理、社会主义文艺

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核心命题,也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理论支点。这是因为意识形态作为社会意识中反映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和思想要求、利益、愿望的那一部分思想观念的总和,在阶级社会中,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都是先在的,就像葛兰西所指出的,“是由每个人从其进入这个意识的世界之时起,就自动陷入的许多社会集团所强加的”(P.233)。人们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也就是一个进入一定文化、接受一定意识形态的过程。阿尔都塞也认为只要一个人进入社会,就不可避免地落入到“巨大的意识形态的襁褓”之中,他的思想和行动无不受一定意识形态的支配和规范,所以他把意识形态看作是一种“文化客体”,是人们必须接受的赠品。出于对意识性质以及它与人的思想、行为之间关系的自觉认识,马克思主义才从根本上把文艺界定为一定社会意识形态,并要求无产阶级文艺自觉地担当起以无产阶级世界观来改造世界,以社会主义精神来教育和鼓舞人民大众的历史使命。因而意识形态性也就成了无产阶级文艺的思想灵魂。

正是由于这样,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这个命题自它提出之后就遭到许多“纯艺术论”的倡导者的反对,新时期以来,在我国文艺理论界也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和否定,以致有些文艺部门的领导也回避文艺的意识形态性、不敢理直气壮地坚持文艺的意识形态性问题,这实际上是在思想上放弃了对文艺的领导。这些年来,我们的文艺事业在走向繁荣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与社会主义文艺方向完全背道而驰的创作倾向,起着腐蚀人们的意志、毒害青少年的灵魂、败坏社会风气的作用,这显然是与文艺界所出现的一股淡化和消解文艺意识形态性的思潮是分不开的。

这股思潮在我国出现自然不是没有原因的,分析起来大概有这样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受了西方“意识形态终结论”思想的影响。自上世纪中叶以来,西方有些思想家就竭力否定意识形态的现实基础,否定意识形态与现实社会中个人存在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把意识形态直接等同于国家意识形态,等同于一个纯粹的政治性的概念,并认为马克思主义不是科学,而纯粹是一种意识形态,断言随着剧变,冷战的结束,意识形态也宣告终结。这观点很契合我国某些长期以来深受极“左”思潮压制和饱受“”文化专制之苦的作家和批评家的思想和心理,他们也就趁我们不再继续提文艺从属于政治这样的口号之机,以批判文艺界的极“左”思潮之名,跟着在我国掀起一股否定和消解文艺意识形态性的思潮,试图以文艺是一种“美”、一种“文化现象”来取而代之。这些观点在理论上自然是经不起分析的,因为“美”不可能完全脱离“真”和“善”而独立存在的,所以审美评价和审美选择在根本意义上来说无疑是一种价值选择和价值评价。因此审美观的差异说到底就是一种价值观的差异,它是不可能与意识形态完全没有联系的。另一方面,也与以往我们对意识形态理解上的片面性和不确切性是分不开的,这种片面性和不确切性具体表现为:一是纯科学的倾向,亦只是从意识论、认识论的观点,从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关系、反映被反映关系的角度,来说明意识形态的性质,对于意识形态的价值属性和价值内涵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和阐明。意识形态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意识,它作为反映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们的思想要求、利益、愿望的那一部分思想观念,是属于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和社会集团的信念体系和行为规范的范畴的,它的任务就是为了凝聚人的思想,把人的行为引导到同一的方向、共同参与到对社会的变革实践。所以,它不仅有认识的属性,同时还有价值的属性,不仅有理论的功能,同时还有实践的功能。这些方面,葛兰西、阿尔都塞和晚年的卢卡契都曾有不少合理论述和发挥,并得到西方学界较为广泛的认同。如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作为表象体系之所以不同于科学,是因为在意识形态中实践——社会的职能比理论的职能重要得多”。卢卡契认为意识形态的“目的是使人的社会实践变得有意识有活力”,“所有意识形态所面临的决定性问题是:Wastan(做什么)?”《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在解释意识形态时也认为它是“社会哲学或政治哲学的一种形式。其中实践的因素与理论的因素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它是一种观念体系,旨在解释世界并改造世界”。这些见解都是值得重视的。但是在我国过去,可能为了与马克思、恩格斯早年以意识形态所指代的“虚假的意识”,亦即指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合法的统治而制造出来的一种虚幻的价值观念划清界线,在阐述意识形态时都侧重于从它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方面,亦即认识论的、科学性的观点来进行发挥,而忽视从实践性的、对社会变革的功能方面来进行理解,这就把意识形态实证化了、认识论化了、纯科学化了。这理解显然是不够全面、准确的。二、是纯理论的倾向,侧重强调意识形态是自觉反映一定社会存在的思想(理论)体系,而无视它与社会心理、个人心理和日常意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不认识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自觉的思想观念,不但是从对社会心理加工、提升而来,如同普列汉诺夫所说的是以社会心理为“共同根源”的,同时还表现为只有经由社会心理,意识形态才能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这样,就把意识形态混同于意识形态理论和意识形态科学,视意识形态为远离生活、高高在上、只是少数意识形态专家在研究的纯思辨的、理论形态的东西。尽管我们在理论上都承认意识形态与社会存在之间是相互影响并积极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但由于对这种反作用的内在机制和内在环节没有足够的注意和深入的揭示,从而使得我们对意识形态的反作用的理解还只是停留在抽象的理论说明上,在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几乎显得无所作为。而我们之所以强调要真正阐明意识形态对社会存在反作用的道理必须深入分析揭示它的内在机制和内在环节,就是由于马克思所说的:“思想从来也不超出世界秩序的范围”,因为思想不可能直接打破现实关系实现对社会的变革,所以“思想根本不可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这表明意识形态总是以现实的人为物质载体的,它要在现实中发挥作用,首先必须融入生活、融入大众、融入社会心理、融入人们的人格无意识之中,唯其这样,它才有可能转化为一种实践的精神动力。在这方面,葛兰西、赖希、弗洛姆等人都曾做出许多有益的探讨,如葛兰西提出:必须革除“哲学是一种奇怪而艰难的东西,认为它是由特定领域内的专家或专业的和系统的哲学家所从事的专门理智活动”的观念,“不应把所谓‘科学的’哲学的东西,同只是观念的和意见的片断汇集的、日常的和大众的哲学分割开来”。他批评当时意大利流传的以克罗齐和金蒂雷为代表的“内在论哲学”,认为它的最大的缺陷之一就在于:“它们不能在上层建筑和底层之间、‘普遍人’和知识分子之间建立起一种意识形态上的一致性”。这些探讨对于我们克服对意识形态理解的纯科学、纯理论的倾向,全面、深入理解意识形态性质,实现意识形态在社会变革中的作用是有突出贡献和积极意义的,它应该被吸收到我们的意识形态理论中来,并作为我们探讨文艺意识形态性的重要理论依据来加以研究。

鉴于以上认识,我认为,要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有一个准确、全面的理解,就必须从克服以往对意识形态理解上的纯认识论化、纯科学化和纯理论化两方面入手。首先是纯认识论化、纯科学化的倾向。

对文艺的性质作纯认识论化和纯科学化的理解在我国由来已久。早在“五四”时期,有些作家和理论家在介绍西方现实主义(当时叫“写实主义”)的时候,就没有分清现实主义和在实证论哲学和实验医学理论基础上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自然主义之间的差别,把现实主义混同于自然主义,认为它是“经过近代科学洗礼的最值得提倡的写作态度和方法”。到了上世纪三十年代,随着苏联文艺理论的引入,当时苏联广为流传的“文学和科学、哲学一样,都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和认识,所不同的只是文学通过具体形象达到客观真实”的文艺观,更是被当作文艺的经典定义被我国文艺理论界所接受,以致直到上世纪五十年代末与六十年代初,我们在试图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编写我们的“文学概论”教科书,把文艺的性质界定为意识形态时,根据当时哲学界对意识形态的流行观点,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质也完全作了纯认识论和唯科学主义的理解。如蔡仪主编的《文学概论》一开篇对“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学和社会生活的关系如何”这一问题的回答时认为它仅仅就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基于这样一种理解,以往在我国流行的前苏联的文艺观,也就很自然地被吸收和整合到我们对文艺意识形态性的解释中来,致使纯认识论与唯科学主义的文艺观长期以来成为雄霸我国文艺理论界的一种主导观念,至今影响尤存。

要说明的是:我们不赞成把文艺的性质纯认识论话,并非认为文艺不是社会生活的反应,因为一切艺术的东西不可能是凭空产生的,从根本上说都是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生活,只不过认为文艺的反映与一般的认识,特别是科学(非意识形态)是不同的,所以,把文艺意识形态性做纯认识论的解释,不仅从普遍性层面上不足以揭示意识形态本身的内容,而且在特殊性层上更与文艺的特性相悖。根据辩证唯物主义所昭示的任何事物的性质都是多重的,相对的可以区分为普遍性和特殊性两个层面的思想,同志提出:“对于事物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这就是说,注意它和其他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那么,文艺不同于其他意识形态的特殊点是什么呢?我认为就是由于作家的审美反映所赋予文艺的审美特性。审美不同于一般的认识,它是以主体的审美情感为心理中介与客体建立联系的。这种情感的反映形式决定了它与一般的认识具有以下不同的特点:就反映的对象来看,认识的对象是不以主体自身利害和好恶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是事物的实体属性,而情感作为人们面对客观事物所引起的态度和体验,总是以事物能否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物质的和精神的)为转移的,它反映的是主客体之间的某种关系,是事物的价值属性;就反映的目的来看,认识既然是为了达到对事物客观属性的把握,它所要判明的是“是什么”,目的是给人以知识,而情感反映的对象既然是事物相对于人的需要而言的,因而它离不开人的喜好,它要判明德不仅是一个真与假、而且是一个善与恶、美与丑的问题,所要把握的不仅是“是什么”,而更是“应如何”;就反映的方式来看,由于“是什么”是事物的一种客观属性,它一般通过陈述判断的形式表达出来,一般是以概念、抽象、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的方式来加以表述,而情感反映的由于是“应如何”,是人们对事物的一种评价、选择、意识和愿望,所以是以形象思维的方式表达出来。正是由于情感反映不同于一般认识反映的这些特点,使得文艺作品看似像实际生活那样不带任何主观倾向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而实际上无不蕴含着作家对现实人生的态度、评价、理想和期盼,在不同程度上无不打上作家思想倾向的烙印。尽管历史上有些作家标榜他是纯客观的,但只要他被自己笔下的人物和事件感动了,他就不仅会把自己的思想倾向融入作品,而且由于情感机制的激发,还使得作家自己长期潜伏在心灵深处,支配、驱使着自己行动的那种潜意识的追求、企盼和梦想也都浮现出来,在作品中得到集中的流露,从而使得表现在作品中的思想内容往往比作家所意识到的要深广得多。所以,出现在作家笔下的艺术形象往往也就成了作家审美观念和审美理想的载体,一种他内心期盼的“应如何”的人生图景。“应如何”是一个理想的尺度,它是需要通过人的行动去争取的,所以就其性质来说是一种实践的意识。当然,对于这种实践意识,我们不能像西方现代人本主义那样把它完全主观化和个人化,看作只是作家个人一种无意识的心理意向和精神向往;这是由于意识有社会意识和个人意识之分,而我们通常所说的意识形态,向来是指社会的意识、集群的意识而言,而非纯粹个人的意识。所以在实际的文艺作品中,这种“应如何”的人生图景虽然以作家个人理想、愿望、企盼和梦想的形式表现出来,但由于作家是社会的人,他的思想情感总是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在接受社会的教育和熏陶过程中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这样那样地受着他所处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所制约的,因而在他的作品中也必然这样那样地以个人的形式反映着一定社会、时代、集团和群众的思想愿望,如同普列汉诺夫所说的伟大作家“最主要的个人特性,‘最高的独创性’表现在这里,就是他在自己的领域里比别人更早或更好、更充分地表现了他那个时代社会的或者精神的需要和憧憬”。愈是伟大的作家,他与社会、时代、群众的这种联系也就愈紧密、愈深刻。所以,就文艺的性质来说,毫无疑问是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的。

正是由于这样,这就决定了一切进步的文艺作品也必然像其他进步的意识形态一样,在社会生活中都起着凝聚和团结群众,激励和支配人们的行动,把人们的行为引导到同一方向,共同参与和投入到社会变革中去的作用。列宁在会见埃森时提出“真正的文学”应该“教导人、引导人、鼓舞人”。《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的文艺“要使群众警醒起来,感奋起来,推动人民群众走向团结和斗争,实行改造自己的环境”。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辞》中号召作家“要塑造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创造者,表现他们那种有革命理想和科学态度、有高尚情操和创造能力、有宽阔眼界和求实精神的崭新面貌,要通过这些新人的形象,来激发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推动他们从事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创造活动。”都是基于对文艺意识形态性的这种实践性的内涵的理解而提出来的,都表明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所彰显的文艺不只是对现实的反映,同时也是对社会的介入。因此作品从作家手中完成,它的价值还只是潜在的,只有通过读者阅读,把作品中的思想情感转化为读者的思想情感,并在读者的行动得以落实,作品潜在的价值才转化为实在的价值。这就要求我们把文艺不能仅仅看作是一个“实体性的定义”,同时还必须看作一个“功能性的定义”不能仅仅从作家创作及其成果一维,而且还必须从读者阅读及其功效一维来进行考察。只有这样,我们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才会有全面而深入的理解。

我们指出意识形态就其性质来说不仅是认识的而且是实践的;而实践是人的实践,它总是以人

为物质载体的。在对人的理解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反对黑格尔等德国思辨哲学家把人看作是一种“无人身的理性”,认为他首先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这样,实践也就不像黑格尔所理解的是一种抽象的理念运动,而首先是一种感性的物质活动,同时也决定了实践不仅仅是由理性观念所支配的,同时还必须要有一种感性心理能量,如人的需要、动机、情感、意志等因素所驱动。所以如果我们赞同社会意识形态不仅是认识性的,同时也是实践性的话,那么也就等于表明了意识形态不是纯理论的,它与社会心理以及它的具体表现领域——日常意识、个人意识和人格无意识有着先天的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社会心理与社会意识形态虽然同属于社会意识,但却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层面。一般来说,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自觉的、理性的意识,通常以一定思想体系的形式表现出来;而社会心理是一种自发的,感性的、亦即融化在日常生活之中的未经分化、加工、定性的经验水平的意识,通常以一定社会群体的感觉、情绪、意志、愿望以及社会的风尚、习俗等形式表现出来。它们的关系是:一方面,意识形态是通过对社会心理的加工、改造提升而来,以社会心理为“共同的根源”;而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心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最为直接、紧密,是一种日常的实践意识,它作为人们“行为的调节器”,直接支配和决定着一定社会成员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所以,意识形态要反作用于社会存在,也就必须经由社会心理。若是只停留在理论宣传而不能转化为社会心理,意识形态也就很难成为在实际生活中激发和推动人们行为的精神力量,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也就无从谈起。

意识形态个人心得体会范文4

关键词:意识形态;话语权;构成要素;衡量维度;自媒体

当前我国自媒体(指“一个普通市民经过数字科技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联,提供并分享他们真实看法、自身新闻的途径”)主要包括微博、微信、SNS社交网站、网络论坛、博客以及QQ群等,以其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动员能力强等特点和优势,深刻地影响着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格局。毋庸讳言,与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领域比较而言,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在自媒体领域的话语权相对弱化。学界对此也甚为关注,不少学者提出要运用现代传媒技术传播主流意识形态,从不同角度对加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做出了宝贵探索,但对话语权的构成要素、衡量标准等具体界定之研究相对滞后,故从学理上厘清自媒体领域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构成要素及衡量维度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有利于科学定位、明晰加强话语权的方向。

一、自媒体领域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构成要素

权力是探讨意识形态话语权问题的逻辑起点。一般意义上来说,权力是一个人控制另一个人的能力,具有强制性,拥有权力的人可以迫使他人做本来不愿意做的事情。这种能力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硬权力,另一类是软权力。正如约瑟夫?奈所言,“硬权力的行为类型坐标是靠命令、胁迫、诱导等方式实现,其最可能使用的资源是武力、交易、制裁、贿赂。软权力的行为类型坐标是靠设定议程、吸引和吸纳的方式实现,其最可能使用的资源是价值观、文化、政策,软权力是本质上是一种吸引力和认同力”。显然,话语以及话语体系是实现软权力的天然的有力工具。批判语言学认为,话语是人们对特定主题或目标的谈论方式,是个人进入经验世界、社会组织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工具。同时,意识形态也会通过话语载体以机制化的方式渗透到公众的生活方式与文化习惯。因此,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构建过程就是特定阶级通过“话语体系的建构”,传递社会理想、价值观念,获得大众支持,巩固群众基础的过程。在现代社会,媒体是意识形态最重要的话语体系建构平台,因为“话语对现实的表达往往无法做到客观、公正的反映,而是通过选择、加工的方式将某种霸权的意识形态渗透到话语中,进而影响受众。在各种话语中,新闻媒体话语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统治阶级往往通过国家或利益集团所有的形式掌握新闻媒体”。

在自媒体领域,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可以分解为话语主题、话语主体、话语模式和话语技巧等四大要素,它们相互紧密联系,相辅相成,有机统一,其中话语主题即“说什么”,话语主体即“谁在说”,话语模式和技巧即“怎么说”。

1.意识形态话语主题

意识形态话语主题是意识形态话语的核心与主体内容,是对时代课题和社会热点的回答与解释。自媒体领域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主题包括建构与消解两个范畴。

第一,运用自媒体化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来阐述时代课题与社会热点。从话语属性来看,马克思主义话语有学术话语、政治话语(或曰官方话语)、大众话语,自媒体话语属于大众话语的类别。学术话语适用于理论舆论场,政治话语适用于官方舆论场,大众话语适用于民间舆论场。马克思主义学术话语和政治话语如果只是简单“粘贴”到自媒体这一民间舆论场,必然会水土不服,认同度不高,甚至有人对学术话语和政治话语冷嘲热讽,将之污名化为假话、大话、套话和空话。自媒体领域有其独特的文化氛围与语言风格,要使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为自媒体用户所接受和认同,就必须尊重其主体地位,遵循自媒体话语规律,努力找准自媒体用户的兴奋点和关注点,使用自媒体用户喜闻乐见的流行语来表达意识形态,促使自媒体话语、学术话语、政治话语的融会贯通,打通民间舆论场、理论舆论场和官方舆论场。

第二,回应和反击异质意识形态对于时代课题与社会热点的曲解。传统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构建途径是:官方理论精英把关人大众媒介受众。官方理论精英生产意识形态话语,是大众媒介中唯一的信源;把关人根据目标受众的特点设计话语内容和话语传播方式,是意识形态传播的“过滤器”;大众媒介则经由自身特定的渠道进行传播;受众是信息接收者。在这样的信息链条下,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牢不可破。到了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通讯社”,信息的传受一体化使得意识形态话语领域变得众声喧嚣,话语主题错综复杂,“谈什么”、“不谈什么”已经不能由官方理论精英完全掌控,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思想也在自媒体领域生产、传播意识形态话语,基于各自的理论体系来评论、分析社会现象,解构主流意识形态,兜售价值观。因此,主流意识形态要掌握群众,不但要主动设置话语主题,同时也要密切关注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动态,对于异质意识形态虚无历史、抹黑英雄、攻击重大决策等错误话语要及时予以回应和反击,澄清错误认识,统一思想认识。

2.意识形态话语主体

自媒体领域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主体主要包括政务自媒体、官方媒体的法人自媒体、市场化媒体的法人自媒体、意见领袖自媒体、草根自媒体。其中,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的政务自媒体、官方媒体的法人自媒体属于治理者话语体系,在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中发挥主力军的作用。治理者自媒体是主流意识形态在自媒体领域的“发言人”,其话语权在现实中具有差序性,中央政府及所属部门的政务自媒体、中央级官方媒体的法人自媒体具有较大的公信力与权威性,与之相比,地方政府政务自媒体、地方新闻机构自媒体的话语权有差距。

自媒体领域,受众在实质上掌握了选择权,不管是微博还是微信,自媒体独特的“关注”机制使得受众的自主选择性骤然放大,受众如果不选择“关注”,微博或微信公众号中的信息就无法出现在受众的“屏幕”上,这一点是自媒体和传统媒体最本质的区别。“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中,拥有10万以上粉丝的超过1.9万个,100万以上的超过3 300个,1000万以上的超过200个。”1000万相当于一个中等规模国家的人口总数,拥有如此大规模的粉丝群体的意见领袖能量巨大,这些“网络大V”振臂一呼应者云集,其观点能够轻而易举地到达受众的眼前。而且,“关注”本身就意味着粉丝对意见领袖的认同,所以意见领袖的价值观念和思想观点能够更加深刻地影响粉丝。草根自媒体就是普通公众的微博、微信等,与传统社会中普通公众无足轻重、仅仅是人微言轻的信息被动接受者不一样,自媒体的赋权使普通公众不但接收信息,同时也生产信息与意识形态,草根自媒体的个体影响虽然不大,但是一旦个体集聚为整体,民意汇聚成洪流,其势也不容小视,他们在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由此可以看出,自媒体领域的意识形态话语主体并非单一主体,而是多元综合体。主流意识形态在自媒体领域要维护好话语权,在充分发挥各个不同主体的独特作用的同时,也要重视不同主体间的协同。

3.意识形态话语模式

传统媒体中意识形态话语模式是宏大叙事,自媒体领域意识形态话语模式是碎片化叙事。传统上人们认为,碎片化代表零散、片断与不完整,词性上略带贬义。但在意识形态的语境中,碎片叙事应是中性的,其与意识形态的宏大叙事应是辩证统一的,因为意识形态的体系与碎片本身就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体系需要碎片来演绎和弥散,碎片是体系的支撑;同时碎片也需要汇聚、提炼成为体系,才能成为具有主导话语权的意识形态。在不同条件下,意识形态的传播有时以宏大叙事为主,碎片叙事为辅;有时以碎片叙事为主,宏大叙事为辅。自媒体领域更多是后者。

第一,社会碎片化导致碎片化叙事。计划经济时代,社会成员利益关系相对一致,社会价值观念是高度一元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阶层迅速分化,带来了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催生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过去的铁板一块的整体性社会变成了由许多阶层、群体和集团所构成的碎片化社会,体现在思想意识上,就是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人们审视世界的视角日趋多元,对同一问题的意见不尽相同,有时甚至大相径庭,表现出意识形态叙事的碎片化和分裂性。第二,阅读习惯变化导致碎片化叙事。现代社会工作、生活节奏快,公众往往难以抽出大块时间用于阅读,更多的是利用时间碎片浏览手机和平板电脑中的微博、微信等自媒体,阅读停留于表层化和浅层次,所以从读书向读“屏”转变的阅读习惯使意识形态叙事不得不适应碎片化。第三,信息容量有限导致碎片化叙事。由于微博限定为140个字以内,微信虽然字数宽松一些,但主要是在手机上阅读,篇幅也不宜过长。故自媒体用户只有尽可能地提高文字传播效率,通过简化话语来表达信息。如用“喜大普奔”来缩略“喜闻乐见、大快人心、普天同庆、奔走相告”。而且,网络流行语往往有其涵义丰富的语境,例如“醉了”、“任性”、“蛮拼的”以及“涨姿势”等网络语言背后都有故事,只言片语便可传情达意。

4.意识形态话语技巧

任何话语要取得实效,打动受众,都需要讲究方法和策略,也就是技巧。在自媒体领域,意识形态话语技巧更加显得尤为重要。自媒体领域因为“去中心化”、匿名化等特点,意识形态灌输的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很容易引发受众的逆反心理,只能通过精心设计话语技巧,努力使受众自愿接受并认同话语内容。自媒体领域意识形态话语技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注重隐性传播,帮助受众“推导结论”。传播效果理论认为,材料中旗帜鲜明地“明示结论”,可以使受众准确理解作者立场和意图,但也存在话语比较生硬而导致反感的可能性;相反,材料中不“明示结论”,只给出带有引导性的事件描述、相关案例和数据,寓观点于材料之中,则容易使受众产生一种“自己推导出结论”的感觉,能够让受众在不知不觉中认同与支持作者的立场。自媒体的使用者一般文化程度较高,有自己独立的思考,如果意识形态的宣传话语过于直白,一味“明示结论”,反而会导致画蛇添足的逆向效果,从而引发受众排斥,给意识形态的认同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在自媒体领域最重要的意识形态话语技巧就是注重隐性传播,寓观点于材料之中,加强开展“看不见”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本领,把抽象、理性的意识形态蕴含在具体、感性的表现形式中。

第二,注重“两面提示”,帮助受众坚定信念。在开展宣传与说服时,有两种基本方式:一是“一面提示”,即只向受众提供自身的意见、观点或者于己有利的材料;二是“两面提示”,即在向受众提供自身的意见和观点的同时,也提供对立一方的意见、观点或者于己不利的材料。霍夫兰的传播实验表明,“一面提示”开门见山,简洁明了,但也容易造成“咄咄逼人”的感觉。“两面提示”则因为提供了发言机会给意见对立方,可以带来一种“公平说理”的感觉,有效降低受众可能存在的抵触情绪。自媒体领域中,信息流动性比现实社会要强很多,各种思想交流、交融、交锋,受众接触的观点和意见纷繁复杂、形形色色,很多情况与信息就算主流意识形态不涉及,受众也知道,与其遮遮掩掩,或者故意回避,不如主动谈开,积极正面引导,以争取主动。这就类似于医学领域的“接种”,事先让受众接触“灭活细菌”而获得对相关细菌的“免疫”效果。自媒体受众经过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两面提示”,他们以后遇到类似错误思想与观点就有了鉴别力,甚至遇到敌对意识形态的“反宣传”时,也会有抵抗力。

二、自媒体领域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衡量维度

意识形态话语权的评判依据是什么?从哪些维度来衡量话语权的强弱?厘清这一问题是掌握和维护话语权的必然要求。我们认为,自媒体领域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衡量维度至少应包括公信力、说服力、解释力以及吸引力四个层面。公信力是话语权的灵魂,说服力和解释力是话语权的内核,吸引力是话语权的外显。在话语权内核中,说服力和解释力有其各自的侧重点,说服力着眼于凝聚公众意志、形成共识、明确方向,解释力注重于正面解读热点、释疑解惑、排除干扰。拥有了说服力和解释力,再具备了吸引力,公信力这一话语权灵魂自然水到渠成。

维度之一:话语公信力

公信力是使公众信任的力量,意识形态话语公信力高,就是公众对于意识形态话语的信任度高,这是主流意识形态赢得话语权最重要的维度。话语公信力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意识形态话语具有公正性。意识形态话语公信力是一个政党或者政府与社会理性沟通的产物,是意识形态话语在指引社会方向、解释社会事件、协调阶层利益过程中建构起来的信用关系。话语公信力归根结底源自话语本身的公正性,公正性有两层涵义。一是对他人的公正性。中国共产党既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无疑应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能偏袒任何阶层、群体或者小集团。二是对自身的公正性。敢于、善于自我批评只会增加公众的信任度。马克思曾经旗帜鲜明地提出,“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中也包括“自己所作的结论”。因此,坦诚面对公众,知错即改、有错必纠是话语公正性的内在要求,是维护话语公正性的必要条件。地方政府在云南曲靖铬渣污染事件中的瞒报、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故中的延迟通报等行为就曾在自媒体上引发强烈质疑。

第二,意识形态话语具有权威性。“现代社会中的意识形态分析,必须把大众传播的性质与影响放在核心位置,虽然大众传播不是意识形态运作的惟一场所。”显然,大众传媒是意识形态话语传播的主渠道,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是当今社会的强势大众传播媒介,因此主流意识形态须高度关切这一阵地,应拥有一批权威性强的自媒体平台。目前,以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的微博、微信为代表的自媒体“国家队”日趋成熟,这些自媒体以其犀利、亲民的风格赢得了公众的青睐。平安北京、上海、微成都等政务自媒体的信息公开、互动越来越娴熟、真诚,可以说主流意识形态自媒体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总体上讲,代表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自媒体的数量还不够多,尤其是地方政府层级的自媒体质量与数量都有待加强。

第三,意识形态话语主体具有示范性。“从宣传或说服的角度而言,即便是同一内容的信息,如果出自不同的传播者,人们对它的接受程度是不一样的……人们首先要根据传播者本身的可信性对信息的真伪和价值做出判断。”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干部和理论工作者是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主体,同时也是主流意识形态的代言人,受众是否认同意识形态话语,不但要看话语内容,而且要看这种话语代言人的实际表现与行动。如果主流意识形态的代言人群体具有示范性,言行一致,说到做到,他们的宣传鼓动就容易为公众所认同。否则“管灵魂的出卖灵魂,管反腐的带头腐败,管干部的带头卖官鬻爵,讲艰苦奋斗的带头贪图享乐,即使信仰信念讲得再多,理想宗旨说得再好,也都是空言空谈,只能让人产生怀疑”。

维度之二:话语说服力

与压服式的硬权力不同,话语权是说服式的软权力。说服通常指坦诚、理性地向受众传递观点,使之认可、接受,并力图使受众的态度和行为沿预定方向转变的一种沟通行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要达到说服的目的,关键在于理论的彻底性。马克思主义理论彻底性的内涵既包括科学性,又包括人民性。因此,意识形态话语说服力大体现在两个方面:话语本身的逻辑性和人本性。一方面,话语的逻辑性强,即逻辑论证严密。话语有感性与理性的成分,要使一种意识形态转化为受众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意识形态话语就不能仅仅停留于感性层面,而要具有严密的逻辑论证色彩,才能真正具有说服力。进而言之,逻辑论证的方向应该是主流意识形态所描绘的社会方向与个体长远利益、根本利益一致的利益阐释和利益引导,因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另一方面,话语的人本性强,即群众立场明确。“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需要的程度。”同样,理论被受众认同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受众需要的程度。不管话语说得如何动听,如果其真实用意不是以人为本,真正为受众着想,而是另有所图,受众都不会轻易接受你的说服。所以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如果能够切实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如果能够真正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现实需要,说服力就有了坚实的支撑。

维度之三:话语解释力

一种意识形态的核心价值在于为公众明确社会理想、价值目标和行动指南。自媒体领域,主旋律是健康积极向上的,但在局部也常常充斥着形形色色对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道路的怀疑、抹黑以及许多似是而非的观点,普通公众面对复杂、多元、多变的社会,也迫切需要主流意识形态话语能够令人信服的及时答疑解惑。解释力主要体现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意识形态话语的释疑性强。意识形态话语的理论魅力直接体现于其释疑性,释疑有两层涵义,一是阐明“为什么”,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应能清晰反映并说明社会现实中的新特点、客观存在的利益关系、矛盾关系以及社会发展的规律与趋势。二是阐明“怎么做”,对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现实问题,在作出合理解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科学可行的解决方案,让社会个体找到自身的合理定位和价值目标,达到最大限度凝聚社会意志的目的。另一方面,意识形态话语具有及时性。社会存在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所以意识形态必然有一个对社会实践的动态适应的问题。社会实践中会不断出现新热点、新问题、新矛盾,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应力求第一时间占领自媒体阵地。自媒体领域,公众对于知情权具有更高的要求,主流意识形态应该摒弃传统“宁肯慢,也不要犯错”的保守思维,应有担当精神;同时,制度上也要合理授权,鼓励政务自媒体及时发声,而不要求全责备。

维度之四:话语吸引力

话语吸引力是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又一重要衡量维度。恩格斯指出:“我们不知道有任何一种力量能够强制处在健康清醒状态的每一个人接受某种思想。”在自主、多元以及碎片化的自媒体领域,对此有更高的要求。缺乏吸引力,受众不会“关注”;即使被迫去“关注”,能否坚持阅读也存疑。熟悉性与亲和性是生成吸引力的重要元素。一方面,自媒体用户熟悉的话语有吸引力。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既是党的群众路线,也是党的意识形态传播路线。马克思主义是“舶来品”,是德国语言风格的思想理论,原始文本难以被中国普通老百姓接受,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使其变成了中国老百姓熟悉的话语,进而实现了大众化。同理,自媒体领域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实现,也需要将马克思主义与自媒体相结合,用自媒体用户熟悉的话语、网络流行语来传播思想与观点。轻松活泼、风趣幽默、揶揄讽刺等符合自媒体用户口味的话语将使受众更愿意亲近主流意识形态。另一方面,有亲和力的话语有吸引力。亲和力是指意识形态话语拥有使受众愿意接触、令人亲近的力量。亲和力意味着尊重社会的多样性,尊重各类群体的生活方式、行为习惯和社会心理,拒绝呆板生硬,追求生动活泼;拒绝硬性灌输,崇尚理性分析;拒绝盛气凌人,强调平易近人。有了亲和力,人文关怀、人性关怀、平民风格就自然变成了意识形态话语的重要元素,受众就会喜欢听、愿意听主流意识形态话语。

意识形态个人心得体会范文5

[关键词]执政党;意识形态;中间化;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

[中图分类号]D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9)11-0030-05

面对全球化浪潮的影响以及中产阶级不断崛起的现实,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西方国家的政党被迫对自身意识形态进行调整或革新,呈现明显的“中间化”发展趋势,其中执政党在这方面显得尤为突出。按照中央党校王长江教授的理解,政党意识形态中间化就是政党意识形态在没有消除相互对立的同时,开始由基本上完全相互排斥向相互借鉴、吸收的方向发展。依笔者理解,这一概念至少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执政党意识形态中间化,不是指执政党意识形态的终结,相反,它们之间的矛盾和对立依然存在。其二,执政党意识形态中间化是执政党意识形态“破”与“立”的融合过程。它既是执政党对自己传统意识形态中带绝对批判性、革命性成分的“破”的过程,也是执政党与时俱进意识形态的“立”的过程。无论怎么说,意识形态中间化的价值理念是一种规避执政风险、适应全新执政环境的比较好的调适方式,是政党为达到扩大执政的社会基础、增强社会竞争力、谋求或维系执政合法性、促进自身现代化等基本价值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新思路。

一、西方执政党意识形态中间化的价值目标

1 扩大了政党执政的社会基础。所谓政党的社会基础,是指认同政党的政治纲领,拥护政党的政策主张,对政党具有向心力和凝聚力的各个社会群体或社会阶层的整合。政党作为联系公共权力和民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必须使自己的社会基础范围不断扩大,力量不断增强,形成广阔的生存空间,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因此,不难想象,扩大政党的社会基础对执政党显得尤为重要而迫切。因为执政党与一般的在野党、参政党不同,它不能仅仅代表社会的某一界别、某一阶层、某一群体的利益要求,还必须兼顾社会方方面面的利益,才能尽可能多地赢得各社会阶层和群体的支持。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到来,各个国家的社会阶级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再有明显的阶级特征,执政党必须顺应形势的发展需要,对自己的纲领和政策主张作出合乎时代的调整和改革。在这一点上,要求执政党绝不能将自己的意识形态绝对化和神圣化,出现政党意识形态化(过分强调意识形态的区别和对立),而要求执政党应该走意识形态中间化道路。因为执政党意识形态的中间化体现出政党包容开放、温和稳健的时代精神,一定程度上兼顾了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承认和保护了社会的多样性,可以达到化解矛盾、协调关系、增进社会各方共识的目的,能最大限度地使社会阶层或社会群体特别是队伍不断壮大的中产阶级凝聚和团结在执政党的周围,从而扩大了政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在这里比较典型的是瑞典社会的“人民之家”的主张及其实践。该党第二任主席汉森认为,社民党要想赢得农民和中间阶级的支持,就必须摆脱阶级的局限,把阶级的党变成“人民的党”或“民族的党”。国家被看作是一个人人团结一致的大家庭,不要有对立和分化存在。在这种包容和开放程度极高的中间化意识形态的指导下,瑞典社民党开始追求建设有“普遍的社会福利、阶级合作和民主”的国家。社会把合作主义与民主作为民主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理念,目的是为了让全体人民参与社会的发展进程。瑞典社民党从“阶级党”向“人民党”的转变,使该党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在全体民众的参与下,瑞典被建设成为一个高度和谐的国家。

2 增强了政党自身的社会竞争力。当今世界,政党体制分为竞争性政党体制和非竞争性政党体制两大类。无论是在竞争性政党体制下,还是在非竞争性政党体制下,政党都面临着增强自身社会竞争力的压力。在竞争性政党体制下,参加竞选以及在竞选中获得胜利是各个政党最重要的目标。但由于选举竞争的激烈,以及非政治化或政治冷淡主义的滋长、蔓延,民众参选率降低等原因,政党在制定政策和选举纲领时,必须照顾尽可能多数的民众需求,注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才会吸引广大民众的注意,赢得更多的选票。目前,在竞争性政党体制的国家中,各个政党都极力淡化意识形态色彩,扩大自己意识形态的包容度和开放度,以现实需要和选举需要来制定政策,以便使自己的政策和选举纲领更加贴近大多数民众的利益,以争取广大选民的支持。例如,美国政党在其选民支持方面是多阶层的而且基础广泛,无论是共和党还是,都力图从信奉中间路线的社会群体中寻求合作,因此,美国的政党基本上采取意识形态中间化的政策立场,表现出高度的政策灵活性,以提高自己成为执政党或保持执政党地位的社会竞争力。在非竞争性政党体制下,执政党同样面临如何提高社会竞争力的挑战。虽然在这种政党体制下,执政党是唯一的,不存在其他政党与其争夺执政地位的问题,但是也难以排除潜在的反对力量的滋生,而且更重要的是不断争取民众的政治认同以增强政权合法性的问题。据此,执政党必须从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等各个方面调整自己不合时宜的政策措施,以适应民众的需求和变化着的形势。

如今,我们知道,不管是在竞争性还是在非竞争性政党体制下,执政党要想保持自己的执政地位,必须树立起科学的竞争意识。因为毕竟执政地位的获取不是一劳永逸的,民众对哪个政党来执政的问题处于不断的选择之中。在这种情况下,执政党能否顺应时展进步的潮流,保持意识形态的与时俱进。推进政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巩固和扩大政党的民众基础,提高社会竞争力,关系着政党的前途命运。因此,西方发达国家执政党意识形态中间化的发展趋势,我们不能不说是执政党提高自身社会竞争力的一条积极应变思路。

3 谋求或维系政党自身的执政合法性。合法性问题是任何政党执政必须首先考虑并予以解决的问题。从政治学意义上讲,美国学者李普塞特认为,“合法性是指政治体系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简言之,所谓合法性就是民众对现存政治秩序的认同、支持和拥护:一个政党具备了执政的合法性,就意味着得到了社会大多数民众在心理上的认同和支持。因为有了大多数民众

的支持,所以,执政党就能够充分调动社会上各种政治资源,动员民众积极参与国家、社会的建设事业,以便政党取得良好的执政绩效,从而获取长期执政的机会。由此,任何一个执政党,都力图扩大自己的合法性基础,以证明自己权力来源的合法性。

无论是在竞争性还是在非竞争性政党体制下,执政党增强自己政治权威的合法性意义同样重大。而执政党政治权威合法性的维持需要依靠一定的基础资源。笔者认为,政党执政合法性的基础资源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执政党意识形态的合法性;二是民心所向;三是执政党良好的执政绩效。从一定意义上说,民心和执政绩效都受到意识形态资源的强烈影响。执政党只有调整和革新过去那种僵化、死板的过时意识形态,扩大自己意识形态的包容度和涵盖面,才能增强自己对社会大众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自己执政的民心所向。同时,社会大众对执政党意识形态合法性的认同,又促使他们努力为执政党所倡导的政治目标而奋斗,其结果是,为执政党带来了良好的执政绩效。良好的执政绩效又会赢得民众对现政权的认同和支持。如此下来,整个国家政治体系在执政党的领导下处于一种良性的互动过程。在执政党意识形态对执政合法性影响方面,有成功的执政党经验。也有失败的执政党教训。英国工党由于顺应时代的要求,对自己的意识形态进行了全新的调整和刷新,打破了过去那种主张社会主义主要是强调工人阶级的物质利益,强调在分配上的平等,将社会主义界定为一种人们之间的物质关系的传统认识。布莱尔强调社会主义是适用于任何时期的价值观和原则,强调机会的平等,重新将社会主义界定为一种人们之间的伦理关系。这种中间化的意识形态,是使英国工党获得更多选民支持,取得执政合法性并连续执政的最重要原因之一。相反,苏共由于长期以来对马克思主义的僵化理解,没有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顺应时代要求的不断创新,从而在僵化的意识形态指导下,形成了僵化的政治经济体制,造成苏联经济一再滑坡,人民生活水平下降,苏联民众日益对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共产党的先进性产生怀疑,使苏共执政的合法性逐渐丧失,最后造成了苏联解体和苏共丧失执政地位的结局。

4 促进政党自身的现代化。现代化是人类历史上巨大的社会进步和前进式的历史变迁。现代化进程应该是一个包含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方面在内的综合平衡发展的过程。塞缪尔・亨廷顿曾经指出,现代化绝非是一个孤立的经济发展过程。而是“一个多方面的进程,它涉及人类思想和活动的所有领域中的变化”。由此看来,政治现代化是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政党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天生就是现代化的产物。政党现代化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意识形态是政党的灵魂和旗帜,政党的现代化必然离不开政党意识形态的现代化。二战后,出现政党意识形态中间化的发展趋势,正是政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和表现,反映了政党针对社会结构变化对自身价值理念所作出的一种调整和改革。英国工党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明确提出了政党现代化问题。1994年布莱尔成为工党领袖后,在领导工党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被人们称为“第三条道路”的一整套新理论。“第三条道路”的倡导者认为,要恢复左翼对选民的吸引力,重新成为政治生活的核心,必须在理念和实践上改革政治规则和政党制度。布莱尔上台后针对意识形态色彩强烈的工党制度提出了大胆的改革设想,正如他说:“不变革的政党将会死亡,我们的政党是生机勃勃的政党,而非历史的纪念碑”。“’这样,实现观点的多元化,扩大工党意识形态和制度的包容度,主张工党从一个阶级的政党向一个大众的政党转变,从而把更多的利益群体的要求涵盖进来,使工党赢得了民众的支持,在1997年大选中获胜。20世纪90年代工党执政以来,继续秉承和发展“第三条道路”这种中间化的意识形态战略,特别是在布莱尔“新工党,新英国”的政党现代化价值理念的指引下,取得了颇佳的执政业绩,受到了更多选民的欢迎,使工党连续三次蝉联执政宝座。

从工党取得成功的经验我们可以看出,在巨大的世界性现代化浪潮面前,执政党只有顺乎时展的大势,结合自己的国情和党情,对自己不合时宜的价值理念作出调整和改革,借鉴走意识形态中间化道路取得成功的政党的有益经验,扩大自己意识形态的包容度和开放度,实现政党的现代化,才能使自己永葆生机和活力。

总之,西方发达国家执政党意识形态中间化的发展趋势,与其说是时展对执政党提出的新要求,还不如说是执政党顺应经济全球化浪潮和政治多极化影响,以及顺应世情、国情、党情新变化而作出的一种积极回应,不管怎么说,这种回应所带来的有益经验,对各国执政党、参政党甚至在野党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同样,这种回应所导致的教训,对各国政党也是一种警示,它告诉我们:任何政党都要与时俱进,但不能照搬照抄别国别党的现成模式,因为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思想僵化或照搬照抄的做法从来不会取得成功。

二、西方执政党意识形态中间化的价值目标对我们党意识形态建设的启示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应遵循政党政治发展的普遍规律,从西方执政党意识形态中间化的价值目标中吸取有益经验、规避不利风险,既要充分考虑自己的国情和党情实际,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不动摇,又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调整和创新党的意识形态。概言之,在推进我们党的意识形态建设中应该遵循这样一个基本原则:注重连续性,与时俱进,审慎创新。依笔者看来,西方执政党意识形态中间化的价值目标对搞好新时期我们党的意识形态建设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启迪意义。

1 要坚持对马克思主义的不断创新与发展,增强党的意识形态的包容性。与时俱进和创新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历来主张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来指导自己的实践。随着世界形势的新变化,我们党的执政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的市场化和世界政治的民主化,使得我国社会阶级结构分层细化,形成国人利益和思想的多元化。这些变化。要求我们不要将马克思主义当成僵死的教条、缩小自己的阵地,而要不断对它进行创新和发展,使马克思主义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和建设性,增强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力。

其实,马克思主义本身具有很强的包容性。这一理论中体现的一系列基本价值。都是和人类共有价值相通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之处,在于它建立在人类共有价值的基础之上,并对这些基本价值进行提炼、补充,使之进一步科学化,反映客观规律性。如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等理念,都在马克思那里得到精辟而深刻的阐述。我们以往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错误在于,要么为了突出马

克思主义的特有价值而否定人类的共有价值,要么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具体情况下得出的带条件性的结论作为基本价值来捍卫。这两条,明显丢掉了马克思主义的包容性。因此,我们只有把马克思主义本身具有的包容性“恢复”过来,才能真正体现对马克思主义的创新和发展。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永远是党的理论指南。新时期,同志在科学判断党的历史方位的基础上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了对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创新和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立足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了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这些重大战略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最新发展成果,体现了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实践证明,这些与时俱进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都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当今中国,只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才能不断推进党的意识形态创新和发展,促进党内和谐与社会和谐,使党永葆先进性。

当然,新形势下我们强调对马克思主义的不断创新和发展。目的是增强马克思主义的包容性和建设性,不是淡化党的意识形态,更不是放弃党的指导思想。强调党的意识形态的包容性和建设性,不是意味着把党的意识形态变成一个内容上无所不包、相互矛盾的大杂烩。强调包容性,是要求党的意识形态在坚持主心骨的同时具有开放性,要求党的意识形态对社会多样文明、多元思想的批判吸收。强调建设性,是要求党要实现从“革命党”思维到“执政党”思维的真正转变,要求党把过去那种以“革命性、批判性、否定性”为基本特征的意识形态转变为建设型的意识形态。所以,随着执政环境的新变化,中国共产党既要根据自己的现实国情和现实党情,对马克思主义不断进行创新和发展,扩大其包容性和增强其建设性,又不能偏离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历史轨迹,要注重其发展的连续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防止指导思想多元化。

2 要坚持执政为民的价值理念,增强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多元意识的整合力。任何色彩的执政党都要正确对待社会各种思想观念,尤其是要注重正确对待和维护自身赖以产生、发展和发挥作用的思想意识。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党的意识形态应该体现民众的利益要求,充分涵盖和包容民众积极健康的思想意识,体现出执政为民的价值理念。当前,由于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社会分层日益复杂多样,这必然带来利益的多元化和思想的多元化。由此,如何在承认各种利益群体存在的合理性的前提下,以各种利益相互协调、最终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为目标,千方百计地使党的意识形态产生一种向心力、凝聚力,使各种能够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力量都能找到思想上的归属感,就成为新时期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使命。而要完成这一使命,我们党必须坚持做到执政为民,从时代的发展需要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扩大党的意识形态的涵盖面。我们只有这样做,才能增强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多元意识的整合力,从而真正做好新时期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而且我们党将要长期执政,就必须充分表达各个社会群体的利益、愿望和要求,把民心、民生、民意、民利作为自己执政的最高价值目标。据此,党的意识形态和由意识形态指导下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必须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必须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必须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践充分证明,执政党意识形态只有富有足够的弹性和张力,才能够容纳尽可能多的民众的利益和要求,才能够对社会各阶级、阶层、集团的利益进行有效的协调和整合,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党的意识形态要达到整合社会多元意识的目的,必须体现执政为民的价值理念,立足于正确协调好、解决好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把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迅速地调动起来,把社会上各种积极的力量团结和凝聚起来,努力扩大党组织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的覆盖面,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另外,要发挥党的意识形态的社会整合功能,更重要的是充分拓宽民主渠道,让民众对党的事务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和评价权,使党在民众心目中树立起亲民政党、责任政党和务实政党的形象。并且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等进行正确引导,特别是大力倡导正确的义利观,使民众相互之间能够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如正确地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理性合法地表达自己的利益和愿望。只有这样,马克思主义才能对社会多元意识更具有整合力,党执政的民众基础才会更加坚实,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3 要坚持党对意识形态的谨慎调适,防止出现错误倾向。意识形态僵化教条的政党难以焕发出生机和活力,如同死水一潭:意识形态经常变幻莫测的政党难以长久生存,如同昙花一现。我们党应该从西方发达国家执政党意识形态中间化的经验和教训中得到启示,既充分考虑国际国内的政治环境,又注重自己的意识形态传统,谨慎地进行意识形态调适。在调适过程中既要有继承,又要有创新,既要防止出现保守落后、僵化教条的偏向,又要防止出现过分激进、放任自流的偏向。只有这样,我们党的意识形态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才能有所作为,具体说来,新时期我们党在进行意识形态调适和创新的时候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其一,审慎性原则。我们考察世界政党发展史就可以看到:一方面,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政党,都能突破教条主义的束缚,不断对主流意识形态进行审慎的创新和发展。但是,另一方面,为了摆脱政党意识形态困境,为了适应新的路线和政策,有些政党又索性冒险,对主流意识形态进行彻头彻尾的调整和修正,结果动摇了党存在的思想基础和合法性理由,如历史上的苏联共产党,因为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提倡“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对党内长期形成的一套理论和价值体系进行彻底的改变,放弃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从而使自己失去了安身立命的基础,把自己赶到了绝路上去。由此可见,我们在进行意识形态调适的时候,要慎之又慎,既要有“变”,又要有“不变”。这里的“变”是有原则有条件的“变”,就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价值基础上去“变”,要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去指导新的实践。这里

的“不变”,就是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和基本观点的前提不能变。我们“变”的目的是求得最终的“不变”,也就是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使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其二,历史继承性原则。国外执政党意识形态中间化给我们党的又一个启示是:党的意识形态要注重历史的继承性。其实,从我们党自身的发展壮大就可以看出这一道理。我们党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建立起来,又使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实现两大历史性飞跃,形成了两大理论成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取得了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党成为执政党。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中国实现了改革开放,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新时期,我们党又在科学判断党的历史方位的基础上,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马克思主义达到了一个新境界。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我们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时期。时下,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正紧密团结在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由此看来,注重党的意识形态的历史继承性对党的生存发展以至国家的前途命运是至关重要的。坚持党的意识形态的历史继承性,就是承认党的历史存在的合理性,也就能保证党的现实存在和发展具有合理性。

4 要坚持党的意识形态与具体政策紧密结合,增强党的意识形态的务实性。政党的意识形态与其具体政策是紧密相联的,政党意识形态决定了党的政策的基本方向。政策不能偏离这个方向,否则就意味着思想基础的转变。政党在提出任何主张、作出任何决策时都有意无意将它的意识形态贯穿其中。同样,因为形势的不断变化,政党的意识形态也需要适时地调整和创新,才能适应当前的具体政策,体现更强的务实性。

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肩负着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历史重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与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因为意识形态的相对稳定性,决定了我们党的意识形态的连续性,所以我们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来制定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尤其重要的是,我们党的方针政策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公平正义的原则,照顾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但是,与党的意识形态的稳定性相反,党的具体政策应该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因为党所处的执政环境发生了变化,广大民众与普通党员的利益、愿望和要求也在变化,党只有适时地调整革新自己的各项政策,才能保证党的政策不同民众变化了的利益要求发生冲突,才能保证民众不疏远党。

意识形态个人心得体会范文6

【关键词】意识形态、认识与实践、社会心理与个人心理、社会主义文艺

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核心命题,也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理论支点。这是因为意识形态作为社会意识中反映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和思想要求、利益、愿望的那一部分思想观念的总和,在阶级社会中,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都是先在的,就像葛兰西所指出的,“是由每个人从其进入这个意识的世界之时起,就自动陷入的许多社会集团所强加的”(P.233)。人们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也就是一个进入一定文化、接受一定意识形态的过程。阿尔都塞也认为只要一个人进入社会,就不可避免地落入到“巨大的意识形态的襁褓”之中,他的思想和行动无不受一定意识形态的支配和规范,所以他把意识形态看作是一种“文化客体”,是人们必须接受的赠品。出于对意识性质以及它与人的思想、行为之间关系的自觉认识,马克思主义才从根本上把文艺界定为一定社会意识形态,并要求无产阶级文艺自觉地担当起以无产阶级世界观来改造世界,以社会主义精神来教育和鼓舞人民大众的历史使命。因而意识形态性也就成了无产阶级文艺的思想灵魂。

正是由于这样,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这个命题自它提出之后就遭到许多“纯艺术论”的倡导者的反对,新时期以来,在我国文艺理论界也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和否定,以致有些文艺部门的领导也回避文艺的意识形态性、不敢理直气壮地坚持文艺的意识形态性问题,这实际上是在思想上放弃了对文艺的领导。这些年来,我们的文艺事业在走向繁荣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与社会主义文艺方向完全背道而驰的创作倾向,起着腐蚀人们的意志、毒害青少年的灵魂、败坏社会风气的作用,这显然是与文艺界所出现的一股淡化和消解文艺意识形态性的思潮是分不开的。

这股思潮在我国出现自然不是没有原因的,分析起来大概有这样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受了西方“意识形态终结论”思想的影响。自上世纪中叶以来,西方有些思想家就竭力否定意识形态的现实基础,否定意识形态与现实社会中个人存在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把意识形态直接等同于国家意识形态,等同于一个纯粹的政治性的概念,并认为马克思主义不是科学,而纯粹是一种意识形态,断言随着剧变,冷战的结束,意识形态也宣告终结。这观点很契合我国某些长期以来深受极“左”思潮压制和饱受“”文化专制之苦的作家和批评家的思想和心理,他们也就趁我们不再继续提文艺从属于政治这样的口号之机,以批判文艺界的极“左”思潮之名,跟着在我国掀起一股否定和消解文艺意识形态性的思潮,试图以文艺是一种“美”、一种“文化现象”来取而代之。这些观点在理论上自然是经不起分析的,因为“美”不可能完全脱离“真”和“善”而独立存在的,所以审美评价和审美选择在根本意义上来说无疑是一种价值选择和价值评价。因此审美观的差异说到底就是一种价值观的差异,它是不可能与意识形态完全没有联系的。另一方面,也与以往我们对意识形态理解上的片面性和不确切性是分不开的,这种片面性和不确切性具体表现为:一是纯科学的倾向,亦只是从意识论、认识论的观点,从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关系、反映被反映关系的角度,来说明意识形态的性质,对于意识形态的价值属性和价值内涵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和阐明。意识形态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意识,它作为反映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们的思想要求、利益、愿望的那一部分思想观念,是属于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和社会集团的信念体系和行为规范的范畴的,它的任务就是为了凝聚人的思想,把人的行为引导到同一的方向、共同参与到对社会的变革实践。所以,它不仅有认识的属性,同时还有价值的属性,不仅有理论的功能,同时还有实践的功能。这些方面,葛兰西、阿尔都塞和晚年的卢卡契都曾有不少合理论述和发挥,并得到西方学界较为广泛的认同。如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作为表象体系之所以不同于科学,是因为在意识形态中实践——社会的职能比理论的职能重要得多”。卢卡契认为意识形态的“目的是使人的社会实践变得有意识有活力”,“所有意识形态所面临的决定性问题是:Wastan(做什么)?”《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在解释意识形态时也认为它是“社会哲学或政治哲学的一种形式。其中实践的因素与理论的因素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它是一种观念体系,旨在解释世界并改造世界”。这些见解都是值得重视的。但是在我国过去,可能为了与马克思、恩格斯早年以意识形态所指代的“虚假的意识”,亦即指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合法的统治而制造出来的一种虚幻的价值观念划清界线,在阐述意识形态时都侧重于从它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方面,亦即认识论的、科学性的观点来进行发挥,而忽视从实践性的、对社会变革的功能方面来进行理解,这就把意识形态实证化了、认识论化了、纯科学化了。这理解显然是不够全面、准确的。二、是纯理论的倾向,侧重强调意识形态是自觉反映一定社会存在的思想(理论)体系,而无视它与社会心理、个人心理和日常意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不认识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自觉的思想观念,不但是从对社会心理加工、提升而来,如同普列汉诺夫所说的是以社会心理为“共同根源”的,同时还表现为只有经由社会心理,意识形态才能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这样,就把意识形态混同于意识形态理论和意识形态科学,视意识形态为远离生活、高高在上、只是少数意识形态专家在研究的纯思辨的、理论形态的东西。尽管我们在理论上都承认意识形态与社会存在之间是相互影响并积极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但由于对这种反作用的内在机制和内在环节没有足够的注意和深入的揭示,从而使得我们对意识形态的反作用的理解还只是停留在抽象的理论说明上,在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几乎显得无所作为。而我们之所以强调要真正阐明意识形态对社会存在反作用的道理必须深入分析揭示它的内在机制和内在环节,就是由于马克思所说的:“思想从来也不超出世界秩序的范围”,因为思想不可能直接打破现实关系实现对社会的变革,所以“思想根本不可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这表明意识形态总是以现实的人为物质载体的,它要在现实中发挥作用,首先必须融入生活、融入大众、融入社会心理、融入人们的人格无意识之中,唯其这样,它才有可能转化为一种实践的精神动力。在这方面,葛兰西、赖希、弗洛姆等人都曾做出许多有益的探讨,如葛兰西提出:必须革除“哲学是一种奇怪而艰难的东西,认为它是由特定领域内的专家或专业的和系统的哲学家所从事的专门理智活动”的观念,“不应把所谓‘科学的’哲学的东西,同只是观念的和意见的片断汇集的、日常的和大众的哲学分割开来”。他批评当时意大利流传的以克罗齐和金蒂雷为代表的“内在论哲学”,认为它的最大的缺陷之一就在于:“它们不能在上层建筑和底层之间、‘普遍人’和知识分子之间建立起一种意识形态上的一致性”。这些探讨对于我们克服对意识形态理解的纯科学、纯理论的倾向,全面、深入理解意识形态性质,实现意识形态在社会变革中的作用是有突出贡献和积极意义的,它应该被吸收到我们的意识形态理论中来,并作为我们探讨文艺意识形态性的重要理论依据来加以研究。

鉴于以上认识,我认为,要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有一个准确、全面的理解,就必须从克服以往对意识形态理解上的纯认识论化、纯科学化和纯理论化两方面入手。首先是纯认识论化、纯科学化的倾向。

对文艺的性质作纯认识论化和纯科学化的理解在我国由来已久。早在“五四”时期,有些作家和理论家在介绍西方现实主义(当时叫“写实主义”)的时候,就没有分清现实主义和在实证论哲学和实验医学理论基础上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自然主义之间的差别,把现实主义混同于自然主义,认为它是“经过近代科学洗礼的最值得提倡的写作态度和方法”。到了上世纪三十年代,随着苏联文艺理论的引入,当时苏联广为流传的“文学和科学、哲学一样,都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和认识,所不同的只是文学通过具体形象达到客观真实”的文艺观,更是被当作文艺的经典定义被我国文艺理论界所接受,以致直到上世纪五十年代末与六十年代初,我们在试图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编写我们的“文学概论”教科书,把文艺的性质界定为意识形态时,根据当时哲学界对意识形态的流行观点,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质也完全作了纯认识论和唯科学主义的理解。如蔡仪主编的《文学概论》一开篇对“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学和社会生活的关系如何”这一问题的回答时认为它仅仅就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基于这样一种理解,以往在我国流行的前苏联的文艺观,也就很自然地被吸收和整合到我们对文艺意识形态性的解释中来,致使纯认识论与唯科学主义的文艺观长期以来成为雄霸我国文艺理论界的一种主导观念,至今影响尤存。

要说明的是:我们不赞成把文艺的性质纯认识论话,并非认为文艺不是社会生活的反应,因为一切艺术的东西不可能是凭空产生的,从根本上说都是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生活,只不过认为文艺的反映与一般的认识,特别是科学(非意识形态)是不同的,所以,把文艺意识形态性做纯认识论的解释,不仅从普遍性层面上不足以揭示意识形态本身的内容,而且在特殊性层上更与文艺的特性相悖。根据辩证唯物主义所昭示的任何事物的性质都是多重的,相对的可以区分为普遍性和特殊性两个层面的思想,同志提出:“对于事物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这就是说,注意它和其他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那么,文艺不同于其他意识形态的特殊点是什么呢?我认为就是由于作家的审美反映所赋予文艺的审美特性。审美不同于一般的认识,它是以主体的审美情感为心理中介与客体建立联系的。这种情感的反映形式决定了它与一般的认识具有以下不同的特点:就反映的对象来看,认识的对象是不以主体自身利害和好恶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是事物的实体属性,而情感作为人们面对客观事物所引起的态度和体验,总是以事物能否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物质的和精神的)为转移的,它反映的是主客体之间的某种关系,是事物的价值属性;就反映的目的来看,认识既然是为了达到对事物客观属性的把握,它所要判明的是“是什么”,目的是给人以知识,而情感反映的对象既然是事物相对于人的需要而言的,因而它离不开人的喜好,它要判明德不仅是一个真与假、而且是一个善与恶、美与丑的问题,所要把握的不仅是“是什么”,而更是“应如何”;就反映的方式来看,由于“是什么”是事物的一种客观属性,它一般通过陈述判断的形式表达出来,一般是以概念、抽象、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的方式来加以表述,而情感反映的由于是“应如何”,是人们对事物的一种评价、选择、意识和愿望,所以是以形象思维的方式表达出来。正是由于情感反映不同于一般认识反映的这些特点,使得文艺作品看似像实际生活那样不带任何主观倾向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而实际上无不蕴含着作家对现实人生的态度、评价、理想和期盼,在不同程度上无不打上作家思想倾向的烙印。尽管历史上有些作家标榜他是纯客观的,但只要他被自己笔下的人物和事件感动了,他就不仅会把自己的思想倾向融入作品,而且由于情感机制的激发,还使得作家自己长期潜伏在心灵深处,支配、驱使着自己行动的那种潜意识的追求、企盼和梦想也都浮现出来,在作品中得到集中的流露,从而使得表现在作品中的思想内容往往比作家所意识到的要深广得多。所以,出现在作家笔下的艺术形象往往也就成了作家审美观念和审美理想的载体,一种他内心期盼的“应如何”的人生图景。“应如何”是一个理想的尺度,它是需要通过人的行动去争取的,所以就其性质来说是一种实践的意识。当然,对于这种实践意识,我们不能像西方现代人本主义那样把它完全主观化和个人化,看作只是作家个人一种无意识的心理意向和精神向往;这是由于意识有社会意识和个人意识之分,而我们通常所说的意识形态,向来是指社会的意识、集群的意识而言,而非纯粹个人的意识。所以在实际的文艺作品中,这种“应如何”的人生图景虽然以作家个人理想、愿望、企盼和梦想的形式表现出来,但由于作家是社会的人,他的思想情感总是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在接受社会的教育和熏陶过程中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这样那样地受着他所处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所制约的,因而在他的作品中也必然这样那样地以个人的形式反映着一定社会、时代、集团和群众的思想愿望,如同普列汉诺夫所说的伟大作家“最主要的个人特性,‘最高的独创性’表现在这里,就是他在自己的领域里比别人更早或更好、更充分地表现了他那个时代社会的或者精神的需要和憧憬”。愈是伟大的作家,他与社会、时代、群众的这种联系也就愈紧密、愈深刻。所以,就文艺的性质来说,毫无疑问是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的。

正是由于这样,这就决定了一切进步的文艺作品也必然像其他进步的意识形态一样,在社会生活中都起着凝聚和团结群众,激励和支配人们的行动,把人们的行为引导到同一方向,共同参与和投入到社会变革中去的作用。列宁在会见埃森时提出“真正的文学”应该“教导人、引导人、鼓舞人”。《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的文艺“要使群众警醒起来,感奋起来,推动人民群众走向团结和斗争,实行改造自己的环境”。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辞》中号召作家“要塑造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创造者,表现他们那种有革命理想和科学态度、有高尚情操和创造能力、有宽阔眼界和求实精神的崭新面貌,要通过这些新人的形象,来激发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推动他们从事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创造活动。”都是基于对文艺意识形态性的这种实践性的内涵的理解而提出来的,都表明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所彰显的文艺不只是对现实的反映,同时也是对社会的介入。因此作品从作家手中完成,它的价值还只是潜在的,只有通过读者阅读,把作品中的思想情感转化为读者的思想情感,并在读者的行动得以落实,作品潜在的价值才转化为实在的价值。这就要求我们把文艺不能仅仅看作是一个“实体性的定义”,同时还必须看作一个“功能性的定义”不能仅仅从作家创作及其成果一维,而且还必须从读者阅读及其功效一维来进行考察。只有这样,我们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才会有全面而深入的理解。

我们指出意识形态就其性质来说不仅是认识的而且是实践的;而实践是人的实践,它总是以人为物质载体的。在对人的理解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反对黑格尔等德国思辨哲学家把人看作是一种“无人身的理性”,认为他首先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这样,实践也就不像黑格尔所理解的是一种抽象的理念运动,而首先是一种感性的物质活动,同时也决定了实践不仅仅是由理性观念所支配的,同时还必须要有一种感性心理能量,如人的需要、动机、情感、意志等因素所驱动。所以如果我们赞同社会意识形态不仅是认识性的,同时也是实践性的话,那么也就等于表明了意识形态不是纯理论的,它与社会心理以及它的具体表现领域——日常意识、个人意识和人格无意识有着先天的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社会心理与社会意识形态虽然同属于社会意识,但却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层面。一般来说,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自觉的、理性的意识,通常以一定思想体系的形式表现出来;而社会心理是一种自发的,感性的、亦即融化在日常生活之中的未经分化、加工、定性的经验水平的意识,通常以一定社会群体的感觉、情绪、意志、愿望以及社会的风尚、习俗等形式表现出来。它们的关系是:一方面,意识形态是通过对社会心理的加工、改造提升而来,以社会心理为“共同的根源”;而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心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最为直接、紧密,是一种日常的实践意识,它作为人们“行为的调节器”,直接支配和决定着一定社会成员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所以,意识形态要反作用于社会存在,也就必须经由社会心理。若是只停留在理论宣传而不能转化为社会心理,意识形态也就很难成为在实际生活中激发和推动人们行为的精神力量,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也就无从谈起。

意识形态个人心得体会范文7

收稿日期:2014-01-19

基金项目:2010年国家重大招标课题《当代中国公民思想道德素质与中国社会文明程度研究》(10&ZD049)的子课题《政治文明与当代中国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邵 腾,男,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张英魁,男,南开大学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政治文化与乡村社会学。

意识形态(Ideology)对于塑造一个国家的国民精神与提升政治正当性具有重要作用。伴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中国社会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意识形态传播面临着诸多新情况与新问题。对于当代中国而言,我们的主流意识形态是指人类精神文明成果体系下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推进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意识形态的传播问题尤为重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新要求。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1]电视媒体的时事新闻节目作为大众传媒中的重要政治、经济与文化信息传播渠道,承担着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职责,其传播绩效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塑造与政治正当性的损益。值得肯定地是,多数电视媒体的时事新闻节目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贡献良多。但是,从时事新闻的意识形态传播功能承载、传播方式以及媒体意识形态的系统传播三方面来考量,当前部分电视媒体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却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部分电视媒体时事新闻节目与主流意识传播的疏离:传播功能弱化

传播主流意识是电视媒体时事新闻节目一项极其重要的功能。所谓时事新闻,是指“刊期内发生的国内外大事的综合报道、综述、背景分析、大事记、专题报道等”[2]。这表明时事新闻的主要内容是国内外近期发生的大事,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时事新闻因而呈现两大特征:时效性与广泛性。而在社会主义中国,电视媒体是执政党和政府的喉舌,承担着主流意识传播的关键功能。那么,时事新闻作为电视媒体中的重要板块,更因其与政治高度相关、与社会生活紧密衔接、与受众接触频率极高,而成为电视媒体传播主流意识的主力军。时效性产生吸引力,广泛性带来触及力。时事新闻应充分发挥自身两大优势,担负好主流意识传播的职责,常态化而高频率地将主流意识输送到受众那里,扮演好主流意识传播的尖兵角色。

但在现实世界中,部分电视媒体时事新闻节目与主流意识传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疏离,其传播功能弱化甚至缺失。主要体现有三:一是传播的阵地意识缺失。部分电视媒体时事新闻节目自觉不自觉地忽视其主流意识传播功能的发挥,在日常新闻节目的策划环节缺乏对主流意识传播的主动性。二是传播的行为缺失。缺乏传播的阵地意识必然导致传播行为的缺失,一些电视媒体在时事新闻节目中对主流意识传播的份量不多,所占版块不大。三是传播的非常态化。部分电视媒体的时事新闻节目虽然不乏主流意识的传播意识和传播行为,然而却并未形成一种机制化传播的理念和行动,处于一种被动为之的低级状态。如此一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丧失了一条极为重要的传播渠道,传播幅度大为缩小,传播效力自然受损,进而导致其辐射力减弱。

上述时事新闻主流意识传播功能弱化现象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逐步向多领域拓展并向深层次推进。与此同时,社会生活领域发育并成长起来,社会文化呈现出与以往迥异的相对自由与世俗化特征。从这一视角来分析,导致时事新闻主流意识传播功能弱化的根源主要有两个方面:

其一是基于新闻媒体市场化运作的收视率诉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各种媒体陆续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从行政统辖转为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与市场竞争促使各种媒体不得不遵循市场规律,注重收视率,以满足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电视媒体节目包括时事新闻在内,必须追随和吻合大众的阅听趣味与现时需求。在此情形下,主流意识传播的弱化就不难理解了。

其二是当下社会文化的娱乐性与消费性。有学者认为,精英文化的衰落与大众文化的兴起是20世纪90年代最引人注目的文化景观[3]。市场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物质繁荣,温饱而小康之后的文化诉求开始转向以个人官能的愉悦与感性面的暂时满足。应时的娱乐文化与消费文化等迅速发展起来,并因颇受大众追捧而占据了当前文化阵地的主流位置。当这样一种文化形态与媒体的收视率诉求汇至一处,结果必然是后者毅然投入前者的怀抱。这是一种极为现实的抉择。但是,这种抉择的代价是挤压和占领了主流意识传播的生存空间。包括时事新闻在内的电视媒体节目满足了自身利益的考量,却造成了其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功能的弱化乃至缺失。

上述失位现实亟待改革,时事新闻应该回归其传播主流意识的应然位置,治理之道在于促进其重回其位。时事新闻固然应为其电视媒体收视率作出贡献,但无论如何它都不能只是作为大众的娱乐佣人和消费向导一类的角色而存在。它有着更加崇高和理性化的职责。所以,时事新闻应该恢复并强化其主流意识的传播功能,总方针是统筹兼顾职责履行与市场效益。

要强化主流意识传播的主体理念。时事新闻的特性决定了其主流意识传播的主体地位,故应名正言顺而又责无旁贷地担起传播主流意识的职责。要端正对于主流意识传播重大价值的认识,真正将其作为自身功能定位而贯彻于传播实践过程中。

合理安排传播主流意识的节目与其他节目之间的版面比例。获取市场效益关乎生存,传播主流意识关乎使命,生存与使命不可偏废其一。所以,时事新闻应在节目设计上推陈出新,合理规划,既要恢复主流意识传播的节目比例,又要避免其过度挤压其他节目版面而造成收视率下滑。总之要通过精心计算寻求一种最佳规划方案。

实现主流意识传播的常态化。时事新闻应该稳健地履行传播主流意识的功能。而且,主流意识的传播是一项旷日持久的工作,远非一朝一夕之功,只有坚持不懈地传播,方可深入人心并起到影响人们心理和行为的功用。所以,时事新闻应进行机制化管理,设置相关规则,避免主流意识传播的随意性,并进而成为一种固定存在。

二、部分电视媒体时事新闻节目主流意识的教条化传播:传播的异化

时事新闻节目传播主流意识的方法应遵循新闻与传播规律。一个完整的新闻传播系统包含四项要素:传播者、信息、传播媒介与受众。有学者认为,受众之所以关注新闻,是出于对异常事物、相关利益和个人偏好的关注,新闻价值就体现于满足受众上述需求[4]。承载着主流意识的时事新闻仍不脱新闻本质,因而同样要具备新闻价值,满足受众需求,进而引其关注。而传播学的核心语汇“传播”,本身就具有“‘共享’的基本内涵,表明其本意是双向、互动的,它是指信息、知识在时间和空间中的流动和变化”[5]。所以,时事新闻的主流意识传播应重视受众认可与接受心理。唯有取得受众的心理认同,主流意识方可发挥应有作用,其传播方可谓行之有效。这就要求时事新闻工作者应根据新闻的科学规律与受众的心理特征,将严肃的理论化的主流意识形态转化为受众乐为观读的新闻形式,做到时事新闻与主流意识的高度融合。在满足受众新闻需求的同时,将主流意识春风化雨般传递给受众。

然而,目前时事新闻在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方法层面存在教条化传播现象。部分时事新闻对主流意识形态进行处理和转化,没有真正掌握所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真谛所在,缺乏对于传播规律的理解和运用,也未将新闻与主流意识形态融为一体,反而将主流意识形态生硬地直塞给受众,致使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成为单方面的“自说自话”。表面看来,每一句话、每一段文字和每一幅画面都在“传播”主流意识,但实际上已经远远背离意识形态传播规律,而且由于严重忽视受众心理认可与接受状况,激起了受众内心的反感与厌恶,出现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异化:欲以传播促进受众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却导致了受众因传播不当而对此产生排斥。空耗人、财、物等资源,未取得预期认同效果不说,反而加剧了某种程度上的不认同现象的产生。

客观地说,时事新闻意识形态传播异化的出现有其历史原因。时事新闻传播主体的传播观念未能与时代变化和受众心理的转向而同步创新,仍在惯性作用下沿袭过去那种单纯灌输传播方法。灌输理论最早源于列宁,他认为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这种理论后来发展成为一种“圭臬”式教育方法。新中国成立后很长时间内,灌输方法成为我国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主要渠道,并在特定的年挥了显著作用。但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这种方法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基本上忽略了受众的心理需求和心理认同。在规制宽松化、个人主体性获得增长和思想文化多元化发展的现代民主社会中,时事新闻的受众不再仅仅是一个个信息接收者,还是一个信息发出者。单向度的灌输之道只停留于将主流意识形态形态传递至受众,而不顾及受众对此的心理接受和认可。有学者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受众心理机制划分为四个维度:认知图示的运动与契合是受众接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础结构,情感体验是受众夯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机制,需要驱动是受众接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根本动力,行为实践是强化受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念的有效方式[6]。对受众心理认同问题的认知不足与把握欠缺是当前时事新闻主流意识教条化传播的根源所在。

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的有效性要求必须摒弃教条化传播。如果将受众心理认同看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成败的关键,就应通过争取受众心理认同来控制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与结果。应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设:

其一,除了作为新闻工作者应有的基本能力之外,意识形态传播主体还应具备对于受众心理的认知和把握能力,包括对受众的语言和行为传达的心理状态的识别与判定,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进行受众心理规律总结的概括能力,以及根据受众心理变化特点适时适度调整意识形态传播策略的能力。

其二,时事新闻意识形态传播的方法应该丰富多样,形成一个强有力的传播方法体系。传播方法还应呈现人性化与清新化特征,既充分考虑受众的精神与生活需求,又能避免因干瘪单一而引起受众“审美疲劳”,比如可以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去除意识形态传播节目过于刻板的严肃面孔,以一种生活化的姿态争取与受众之间产生共鸣。

其三,传播与反馈的双向通道建设是实现有效传播的重中之重。传统的意识形态传播只是时事新闻本身的自说自话,因为缺乏反馈的通道。而“对于新闻媒介来说,不仅要‘联系’读者,还要下更大的工夫去倾听他们的意见,咀嚼他们的批评并向他们作出交代。”[7]所以,不仅要认识到取得受众心理认同的重要性,而且要精心设计受众对于意识形态的反馈通道。现代科技突飞猛进,各种通信手段日新月异。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和网络科技的发展成果,建立起畅通无阻的反馈渠道,给予受众观点表达和观点争鸣的机会与路径,完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过程的双向反馈通道,最大限度地避免意识形态传播异化现象的产生。

三、部分电视媒体时事新闻节目的主流意识孤立化传播:多元异质信息的挑战

电视媒体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含诸多部分,时事新闻只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鉴于意识形态传播的系统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时事新闻一家的传播力量不免显得单薄。因此,包括时事新闻在内的新闻媒介诸节目群,都负有且应担起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责任。由此可见,意识形态传播的系统应是一个有机系统,即系统的每一部分能够做到相互协调和支持。各种媒体节目联袂传播,各种散化资源和力量整合为一股强大合力,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效果自然大幅上扬。事实上,媒体节目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总会传达出一定的思想、价值、理念和愿景,时事新闻之外的其他节目(电视剧、选秀等娱乐节目)自觉或不自觉地裹挟着某种形式的意识形态。引导人们消费和购物的节目所体现出的消费主义也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讴歌英雄模范与伟大人物的影视节目也在传递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

就目前来说,时事新闻与其他媒体节目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上尚未做到协同传播。一些媒体没有积极主动地履行其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职责。更为甚者,部分媒体节目所传播的意识形态与时事新闻正在传播的意识形态出现了冲突和悖反,以致抵消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努力和成效。举例而言,部分影视、娱乐作品中个人主义的宣扬、自由化鼓吹以及对西方资本主义的美化,就与时事新闻中主流意识形态所宣扬的集体主义、四项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优越性等背道而驰。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孤立化显而易见,多元的异质信息正在消解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成效。

以上所言孤立化传播的原因可从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来解读。就客观原因而言,全球化、通信革命与文化改革,推动了各种文化和思潮的多元发展,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内心世界和思想构成。各种思想文化成分投射到电视媒体节目中,就出现了电视媒体节目精神层面和行为层面的多元化。

就主观原因而言,一是新闻媒介的自身利益驱动。正如上文所述,市场化了的电视媒体需要收视率以求得生存,因此自然会逢迎受众的口味。而在当代,精粹与糟粕、先进与落后都自有市场。意识形态的理论抽象性与整体性使传播需要主客观条件,对人的理性精神与人文情感都有较高的要求。而其他娱乐化的节目,更容易引起大众的兴趣,因而在传播主流价值观时形成异质价值的挑战。同一电视媒体的不同节目间所传播的意识形态掣肘情形也就不难理解了。二是电视媒体节目管理者的失策,体现为意识形态整合传播的缺失。一些管理者尚缺乏对于其他媒体节目传播意识形态功用的清晰认知,自然不会将其纳入传播体系。一些管理者则尚未察觉其他媒体节目正在传播的意识形态与时事新闻所传播者相悖的现实,因而不能纠正传播中的冲突问题。主、客观两方面原因导致了当前媒体节目群意识形态传播上各自为战的纷乱格局。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促进主流意识形态的协同传播:

首先,应当建立意识形态传播的整合机制,以改变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孤立处境。整合离不开全部电视媒体工作者的集体努力,所以要对其进行意识形态协同传播的教育,具体内容包括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责任教育,帮助其树立主流意识传播的阵地意识,以及意识形态传播的协作观念等。

其次,对于电视媒体节目管理者来说,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上要具备一种整体经营思维,即在原有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阵地之外,将其他媒体节目也纳入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场域之内。而且,所传播的主流意识形态要形成一以贯之的理念,并将其推而广之,即全体管理者、策划人和传播人对于主流意识应该达成共识,在节目设计上加强预先沟通,增进相互了解,力争将悖反消除于媒体内部,避免在具体传播过程中出现冲突和自我消解。正如有学者指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想实现有效传播,意识形态宣传者必须善于发现信息噪音,排除它们的干扰,并积极利用有利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其他辅助信息,增强自己的信息传递能力。”[8]

意识形态个人心得体会范文8

[摘 要] 意识形态是文化的本质特征之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文化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文化包含意识形态,同时受意识形态的制约,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领域。文化的核心价值借助意识形态得以传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通过文化形式表现,意识形态的整合、渗透等功能借助于文化才得以更好的实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文化能够形成这种良性的互补、互动关系,是因为文化本身就具有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重叠的内容。在文化与意识形态关系问题上,晚期马克思主义者的探索给我们提供了很多的思考和借鉴。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寄予厚望,指出要建设和谐文化,弘扬中华文化,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的活力,兴起文化建设的新高潮,自觉主动地推动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使社会主义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以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这里实际上已经涉及文化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作用,那么,文化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功能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呢?我们这里的文化指的是精神文化,在探讨文化对意识形态的作用时,我们首先要澄清的是文化是否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问题。

一、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

文化与意识形态是一种同心圆的关系,意识形态作为较高层次的社会意识,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带有强烈阶级意识的特殊文化,是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制约、引导、规范着文化的表现形式。虽然一定社会的政治、法律、哲学、宗教、道德、艺术等都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但文化的外延要比意识形态宽阔。意识形态与文化之间有很多重叠部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强烈的时代性等特征。意识形态的合理性最重要的体现是价值合理,而文化的主体部分即精神文化的核心和本质同样是价值观念,[1]在价值取向方面,它们也存在着重叠。

文化属于上层建筑的观念领域,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因此,文化的内容是受特定的经济关系决定的,而经济关系的核心是利益关系、阶级关系,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作为文化主体的人总是处于特定的意识形态氛围中,人们的创作和想象不能脱离开特定的社会生活背景,人们的思维方式受到意识形态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意识形态是文化的本质属性之一,文化生产不是自由的创造,它在客观上总是受到一定阶级或集团利益的制约,从根本上与阶级或集团的利益相关,作为文化组成部分的哲学、道德、法律、政治学说,只能是具有意识形态性的文化生产。法兰克福学派的“科学技术即意识形态”的思想早已为人们所熟知,而看似最具有审美特性的文学艺术同样具有意识形态的属性。

当代著名文学理论家大都强调文艺的意识形态属性。在西方学术界被称为是马克思文学理论批评家中的“珍品”的伊格尔顿明确指出:文化不仅仅是学术问题,而且是现实政治的问题。[2](P43)他把文学与生产范畴结合起来,认为文学生产的不只是技巧、形式、内容或消遣对象,从本质上看,它就是意识形态的生产;当代西方最负盛名的文艺理论家詹姆逊指出:“意识形态并不是传达意义或用来进行象征性生产的东西;相反,审美行为本身就是意识形态的,而审美或叙事形式的生产将被看作是自身独立的意识形态行为,其功能就是为不可解决的社会矛盾发明想象的或形式的‘解决办法’。”[3](P67-68)同时,从概念的归属来看,由于意识形态并不是实体性概念,而是以经济政治关系为核心内容并对整个社会系统产生强烈辐射与解释效应的观念系统,因此,我们无法撇开意识形态来看待文化。撇开意识形态的纯粹的“美”或“文化”现象是不存在的,因为“美”不可能完全脱离“真”和“善”而独立存在,所以审美评价和审美选择从根本意义上来说,无疑是一种价值选择和价值评价。

语言学看似远离意识形态,但语言的构成、句法也会受意识形态的影响,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很早就注意到这个问题,在考察西方近百年来句法的变化时,弗罗姆发现人们越来越多地使用名词,越来越少地使用动词,几十年前的西方人说“我忧虑”,而现在他们说“我有一个难题”,究其原因就是私有制使重占有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渗入到人们的日常语法当中。[4](P25-28)晚期马克思主义者也强调这一点,在伊格尔顿看来,语言绝非中立的符号地带,而是“布满了政治历史的灾变留下的疤痕和裂隙,到处散落着帝国主义、民族主义、地方主义以及阶级斗争的废墟。语言学问题总是政治语言学的问题,在这个领域,进行着宗主国征服者与臣服者、民族国家与民族国家、地区与全国、阶级与阶级之间的争斗。”[5](P54)可见,语言从一开始就是政治性和意识形态性的东西,文学可以被视为是这种语言斗争的动因和结果。

在多数文学理论家看来,文学批评也难逃意识形态的性质,伊格尔顿就持这样的观点,他的论证也合情合理:既然文学理论的对象——文学已被论证为不是一个具有稳定文学本体的对象,而是一种意识形态,那么文学理论则是对文学这种意识形态的反思,其本身也必然具有意识形态性。他认为文学与文学理论无非都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支,文学批评明显带有现实功利性和目的性,因此也必然是一种政治行为,所以伊格尔顿自信地说:“一切批评在某种意义上都有政治性”,“‘纯’文学理论是一种学术神话”。[5](P87)所以他倡导一种“革命批评”,要求“批评”充分利用自身的固有属性,积极发挥应用的政治功能,真正成为改造社会以及人类自身的话语实践活动,也就是要求激进批评家自觉站在社会主义立场,使“批评”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实践的一部分。

在我国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时期,将文化仅仅看作是一种意识形态,是政治斗争的工具、政治的附属物,把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看成是文化的唯一性质。而现时一些学者所强调的文化研究的中立立场就源于中国知识分子对既往的、而且在今天仍然以各种形式在场的过分政治化的意识形态的深深的、几乎是集体性的厌恶与拒斥,这种心理促使人文学者反过来不能正视意识形态,从而使自己所强调的中立立场反倒并不中立了。所以,在文化与意识形态两者的关系上,要防止两种倾向,即:将文化等同于意识形态或认为文化与意识形态毫不相干。社会的主要文化都与意识形态相关,意识形态是文化创造的决定性力量,人类文化正是通过意识形态得到发展。意识形态制约着文化创造的方向、方式、内容。意识形态生产和文化的生产是一个同体的过程,不仅意识形态的生产即是文化的生产,同样,文化的生产也是意识形态的生产,否认文化所代表的特殊利益和意愿,否认文化实际具有的意识形态性质,实际上是一种片面的观点。

意识形态的作用,通过文化途径可以得到实现。因为意识形态是“人们在各个时代借以体验他们的社会的观念、价值和感情。而某些观念、价值和感情,我们只能从文学中获得。”[6](P2-3)那么,文化对意识形态有什么作用?又通过什么途径影响意识形态?这是更值得我们去关注的问题。

二、文化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作用

文化因素虽属精神范畴,但却蕴含着无限的物质力量,它不仅是国家实力的源泉和动力,同时也是唯一能够渗透到任何领域、联结国家实力各要素的关键。20世纪中下半叶以来,西方国家越来越重视以文化为核心的软实力对全球的无形影响和渗透。前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更增强了西方国家对文化传播的重视,并且其目标和重点开始转向中国,而全球化浪潮更是给西方势力对我国进行文化和价值观渗透提供了可乘之机。文化全球化已经使我们强烈地感受到主流意识形态受到的冲击,如詹姆逊所指出的,现在第一世界掌握着文化输出的主动权,可以通过传媒把自身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强制性地灌输给第三世界,他们运用高科技传媒手段,以各种商业文化、影视文学或互联网为载体,通过各种渠道,全面宣扬西方的价值观、社会政治思想、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这就更迫切地需要我们去探索文化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功能的发挥所起的作用。

1文化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整合功能。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整合功能,就是对社会关系和思想文化的聚合作用和统领作用,使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处于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不是将越来越多的非主流意识形态排斥在外,而是将它们凝聚在自己周围,选择并吸纳非主流意识形态有益部分,引导并规范非主流意识形态,形成一主多样和谐不悖的意识形态格局,从而促进主流意识形态的发展。主要表现为从文化、观念等方面对不同的社会主体进行整合,以达成一种行动上的协调优化,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意识形态整合与军事征服和政权控制不同,不能主要依靠强力排斥和权力强制,而是通过思想交流和价值认同;而其整合功能是否发展或发展的程度如何,并不完全体现在对社会组织或社会成员观念的控制上,而是体现在社会成员的自觉认同和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上。如果依靠政权的强力去排斥、反对非主流意识形态,不仅会造成思想观念上的“大一统”局面,而且会带来人们心理上的逆反,造成形式上的虚假认同,这样更加不利于发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整合功能。

从文化、观念方面的整合有多种方法可以利用,按照伊格尔顿的说法,至少有6种战略:宣传一种价值和信仰;对于这种价值和信仰作出自我理解;把它普遍化与中立化;批判反对它的、并与之相竞争的信仰;排斥反对它的、并与之相竞争的思想原则;掩饰社会现实(神秘化)。[7]我们认为宣传、解释、批判、排斥都是常见的手法,而我们这里强调的是发挥文化的普遍性特性使人们认识、了解、接纳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文化的普遍性是体现在文化内涵中对自然、社会规律性认识的观念或思想,是一种真理性认识,这种真理包含符合人类需要和目的的价值理性。在这里我们需要去探询文化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相重叠的价值合理性,将意识形态所体现的阶级内涵与价值诉求转化为全社会普遍认同的观念和意识,因为较政治而言,文化属于公共领域,以知识形态出现的文化具有相对的普遍性,一种赤裸裸地用政治权力来为自己辩护的意识形态是没有“公共性”的,也无法表现自己的普遍性,“为了展示思想上的普遍性,各个阶级必须在公共领域中,必须在文化交流和传播中,必须在思想的斗争中展示自己思想的普遍性。”[8]只有这样,才能拓展自己的统合力和影响力,既为政权提供合法性基础,也为提高政党的政治动员能力提供可靠的保证。

文化作为人类精神生产的积极成果,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不仅科学理论具有普遍性,哲学、道德、法律思想具有普遍性,文学艺术作品通过艺术形象再现实际生活中的一般的、典型的东西,所以也具有普遍性。毛泽东说:“文艺作品中反映出来的生活却可以而且应该比普通的实际生活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带有普遍性”。[9](P861)文艺作品既要立足现实,体现时代精神、反映时代要求,又要具有提升现实生活的理想价值,提供一种超越现实且具有鼓舞人心力量的理想,这才是它的现实意义。只有这样才能将千差万别的价值取向加以协调与整合,形成共同的价值导向。比如,文艺复兴时期优秀作品的反封建、反教会、反神权、反蒙昧主义的精神和理想,既具有阶级性、时代性、民族性,又具有超越阶级性、超越时代性、超越民族性的全人类性,这是古往今来一切优秀作品的共同特色。

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从其形成到确定为国家意识形态,其整合功能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这一过程是伴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指导中国革命实践的成功以及各种文化手段对社会成员施加的影响从而使其达到普遍认同而实现的。只有达到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同,才能发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与统合力。当代中国的文学艺术工作者更加强烈地认识到文艺作品的现实意义与主流意识形态的关系,他们认为在新世纪,文学艺术的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应有所作为:以地球生态主义为出发点,直面人类和整个地球的生态危机,从全球视野和人类关怀的视角建构起宏大的生态叙事空间;深入生活的底层,密切关注民生疾苦,重振现实主义文学的雄风;整合多元而杂乱的文学局面,继续抒写大众情怀。[10]这几个方面极大地彰显出“以人为本”、“公正”、“平等”、“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等社会主义理想价值,当这些价值通过文艺作品的传播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后,就会尽最大可能实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整合作用。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功能的实现就这样通过建构一种“普遍性”的观念而获得。以“普遍性”的形式出现符合意识形态的性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由于把美好的生活方式看做是人们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普遍改善,从而也把美好生活方式看成是自然的和普遍的,生活于其中的人们不仅感到满意、认同,而且其他社会也因此效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由于带有了这种“普遍性”的面目获得了支撑动力,开辟了极大的发展空间。

2文化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渗透性。

在任何一个社会中,意识形态都具有强烈的渗透性,它不仅观念地存在着,还表现在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社会心理当中。正如阿尔都塞所说,意识形态是一种普遍的无意识结构,在人类社会普遍存在,在人们的任何一种社会实践中,都存在着意识形态,这就是意识形态的渗透性。在当代社会,这种渗透性可谓无孔不入,不仅社会心理、日常生活,包括科学技术都被渗入了意识形态。为了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渗透广泛而深入,我们就必须从文化入手,这里不仅涉及文化的各个组成部分,也包括文化的功能,如教育、信息、评价、凝聚等,同时还有文化的传播方式,我们从文化的这几个方面各选其一探讨此问题。

从文化的各个组成部分来说,从语言着手是一个很好的途径。认识到意识形态对语言学的影响,人们开始注重研究语言表达方式如何有助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渗透性功能的实现。语言表达的简洁明快、朴素流畅、深入浅出、贴近生活,会使其中所蕴含的思想观念更容易被人们认识、理解从而更加深入更加持久地渗入到人们的思想中,在这方面,毛泽东的语言艺术是宣传渗透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典范。毛泽东活用成语、典故、警句,运用人民群众的语言,高度概括、巧用比喻、寓庄于谐,富有幽默感、亲和力,增加了马克思主义的吸引力与说服力,使马克思主义变得通俗易懂、生动活泼,深入人心,具有言简意赅的中国形式和民族形式。毛泽东以自己独特的通俗易懂、形象生动、新鲜有力的语言,以中国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大众化、通俗化,并因而深入人心,整合了当时各种社会力量,成为改造社会、引导革命成功的宝贵经验。

文化的各种功能都会对意识形态的渗透产生作用,这从文化的评判功能就可以明显看到。文化的评判功能是指文化主体或文化生产者总是根据自己特定的利益需求来认识并评价社会的,在阶级利益的支配下,每一种文化形态总是对与自己性质相对立的经济和政治现实采取批判态度,对与自己同质的经济和政治现实采取维护的态度。当然,文化的批判功能并不仅仅局限于对不同性质的经济、政治形态及其所造成的社会现实的否定,而且也包括对同一性质的经济、政治形态造成的社会现实的批判,“这是同一性质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内部的自我批判,是推动社会形态自身矛盾解决的精神的、思想的力量,它以一种迂回的方式起到从根本上维护一定的经济和政治形态的作用”,[11]这种文化评判不可能不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立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这种文化评判氛围的长期熏陶下,整个社会的思维习惯、情感表达、行为动机和价值追求会逐渐趋同,从而导致社会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这样意识形态的外在强制性规范、思想指导就会逐渐内化为人们心理行为上的自觉自律,使人们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和行为动机在不知不觉中带上了意识形态的痕迹。

在当代社会,有助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功能渗透的一个重要途径还有文化的多元传播方式。

人们的感受、感知以及价值观是通过传媒获得的,现代传媒成为人们理解认知世界以及价值观念形成的重要源泉。由于现代传媒及传播工具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我们应当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所倡导的价值观依托信息而广泛传播,形成舆论攻势和广泛影响,从而为意识形态由理论转变为实践提供最好的途径。

西方传媒对中国社会的意识形态渗透,使我们看到了现代传媒在意识形态传播中所起的巨大作用。在当今社会,现代传媒的网络化、影视化、感性化的转变,使传媒具备了便捷性、多元性、层次感、多角度特征,[12]不仅充满了一切时间和空间,而且压缩了时空距离,负载着各种各样的文化价值信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形式对大众进行思想渗透和价值引导。现代传媒不仅是信息传递、文化传播的过程,也是社会价值观不断被建构、传送、强化和人们接受教化的过程,因为传媒对现实的报道和反映,是从现实中选取自己认为重要的部分,该报道什么,不该报道什么,详与略的取材完全是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报道方式,通过为公众设置舆论议题,形成评价规范,从而引导社会舆论。现代传媒拓展了传播的空间,不仅能控制人的思想,改变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而且渗透到人的心理结构,从而使人自觉自愿地接受这种控制。所以,现代传媒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价值判断和选择,不断使意识形态贴近大众,在意识形态渗透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如果我们的文化工作者能够充分地利用这些传播工具,将抽象的理论和价值观转化为大众能接受的浅显易懂的道理,就能够通过各种形式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渗透到大众中去,转化为实践行动。正如党的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要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正气。在进行价值观的引导和宣传时,传媒要注重话语系统的建设和发展,丰富话语系统,注重文风。传媒要重视受众的感受,认真地考察和研究:舆论的对象目标人群是哪些,这些目标人群有些什么样的需要,应怎样满足这些需要。这样才能对话语方式和语言做出改进,才能使受众接受正确的价值引导。当然还要注重改善文风,研究和探索既符合传媒规律又符合市场规律的新时代宣传工作,使宣传更具亲和力、感染力,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从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出发,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意见,体现人文关怀,彰显文化意蕴。

文化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整合与渗透所起的作用并不是截然分开的,文化的普遍性也可以对意识形态起到渗透的作用,语言、文化理论、传媒也可以起到整合的作用,我们这里只是为了问题的探讨才作了这样的划分。文化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作用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上来说都是巨大的,其中所蕴含的各种方法和途径还有待于我们继续深入探索。

参考文献

[1] 王元骧文化与意识形态刍议[J]高校理论战线,1997,(7)

[2] 伊格尔顿文化的观念[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 詹姆逊政治无意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4] 弗罗姆占有还是生存[M]北京:三联书店,1989

[5] 柴焰伊格尔顿文艺思想研究[M]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4

[6] 伊格尔顿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

[7] 塞巴斯蒂安赫尔科默后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1,(3)

[8] 王晓升文化:意识形态抑或商品[J]哲学动态,2007,(11)

[9] 毛泽东选集[M]2版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0] 彭松乔后意识形态时代文学艺术的使命[J]理论与创作,2003,(2)

意识形态个人心得体会范文9

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导

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涵及特征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指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观念、哲学观点等观念形态的总和。在现阶段,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呈现出一系列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主导性和多元化的统一。在阶级社会的每一种社会形态中,往往存在着三种不同的意识形态:首先是反映现存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并为其服务的意识形态;其次是旧社会的意识形态,它反映已被消灭和正在被消灭的旧的生产关系;最后是反映现存社会中正在成长着的生产关系的意识形态。其中,反映和维护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意识形态通常占统治地位。可见,除原始社会以外,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是主导性指导思想与多元化社会思潮并存。当然,社会主义国家也不例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是一个主导性和多元化相统一的体系。主流社会意识形态就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体系,多元化表现为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人们多样化的思想意识和思想观念。正确认识社会思想意识中的主流和支流,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中看清本质,明确方向。

(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确立,决定了社会主义主导意识形态代表了无产阶级的利益,必将表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这种意识形态的建设越关注人民、越关注民生,就越能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从而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各项权益的实现。

(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统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体现了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了各族人民最广泛的认同。它是从中华民族深层的文化土壤中生长出来的价值理念,不仅符合中华民族的心理和追求,也反映出中华民族的特征和品格。同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又具有世界性。一方面,它是在以改革和开放为时代背景下形成和发展的,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同世界文化相互交融、相互影响的过程中实现的。另一方面,它着眼于当今世界和时代的发展,并将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对人类文明做出越来越大的贡献。

(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批判性和包容性的统一。这一特征可以理解为是主导性和多元化特征的延续。从横向来看,正是因为社会主义现实生活中存在多种相互对立的意识形态,因此,同一时期各种意识形态之间不可避免地要展开斗争;从纵向来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在一定历史背景下形成和发展的,是在前一时代意识形态建设的基础之上进行建设的。因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建设必须坚持批判的态度,借鉴和吸收同一时期意识形态建设的成功经验,对传统意识形态建设的成果加以批判的继承,弃除糟粕,吸取精华,只有这样,才能够建设出更加科学、更加理性、更加符合人民生活需要的意识形态。而这一过程也体现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批判性和包容性的统一。

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发展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这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孕育和确立阶段。党在这一时期的主流意识形态就是宣传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这一时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等重大政治目标的稳步实现,特别是第一个五年计划得以提前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基础。反过来,这些经济社会领域取得的重大进展,又增强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权威性,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仰逐渐被社会大众所认同,人民民主专政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国民经济得以恢复,人民生活得到初步改善。

从1956年底到1976年底,这一时期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曲折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用阶级斗争的观点和阶级分析的方法观察一切、分析一切、对待一切,成为意识形态建设的指导思想;利用一切舆论阵地,宣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成为意识形态建设的主要任务。总之,从1956年底到1976年底,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思想逐渐占了上风,党和国家的主导意识形态偏离了正确方向,过分强调政治与思想的作用,甚至把思想问题当成政治问题,把思想认识问题当成阶级斗争问题,把本来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当作敌我矛盾,用大批判、斗争的方法来处理。将马克思主义真理绝对化,对其他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持全面否定态度,意识形态领域在追求整齐划一的同时日渐保守和僵化,束缚与制约了当代中国的思想创新能力与社会活力。

从1978年12月至今,这一时期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发展的新时期。从某种意义上讲,意识形态领域的解放是整个中国步入改革开放时代的第一步。其突出表现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确立。党的思想路线的恢复和重新确立,为新时期进行现代化建设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提供了总的指导方向。这一时期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主要任务是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发展生产力服务。在政治文明建设方面,邓小平在深刻分析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基础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经济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从而确定了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生产力为核心取向的社会主义政治的内容,为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的形成和确立,以及邓小平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在思想道德建设上,针对过去长期存在的一些狭隘观点,强调要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社会主义“五爱”国民公德同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共产主义道德既区分开来又联系起来。因此,改革开放以来,意识形态建设主要围绕国家经济建设的核心任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平稳顺利进行提供思想指导。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推广,社会意识形态领域逐渐形成了主导性意识形态与多元化意识形态并存的发展格局。一方面,随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向前推进,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它们是党在马克思理论的指导下,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来分析、观察新时期、新阶段出现的新问题而创立的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新时期社会主导性意识形态,并将随着现代化事业的推进,不断得到强化和丰富。邓小平理论作为党和国家在意识形态建设上的重大突破,是改革开放后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中的第一大思想结晶。这一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是中国顺利走上改革开放道路、稳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成就的思想前提。以江泽民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为转变执政合法性的思想基础在意识形态建设上作出的理论创新。以胡锦涛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与时俱进,提出并形成了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即科学发展观,不断对党和国家的意识形态建设提出理论和观念创新。另一方面,随着国际化、经济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时代的发展,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向。例如,在市场经济冲击下,传统社会信任关系遭到破坏,社会道德和伦理价值在经济快速发展中日渐被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等急功近利思潮侵蚀,社会意识形态凸显了工具主义的倾向;在信息网络化和文化影视化的影响下,各种社会思潮出现了更加丰富多样的表现形式和传播渠道,意识形态感性化趋势无疑又增加了社会意识形态存在变化的复杂性。

三、强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几点思考

(一)在新的形势下,主流社会意识形态建设工作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加强。毛泽东同志说过“文化思想阵地我们不去占领敌人就会占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意识形态领域所面临的任务还是十分艰巨的。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新变化,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新态势,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呈现出新的特点,即价值观的渗透和反渗透异常激烈。我国国内又处在社会转型、改革开放的攻坚阶段。转型任务叠加、转型环境复杂和转型速度加快,给思想文化领域带来了极为复杂的影响。人们的价值观日趋多元化,特别是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的出现,使得主流价值观与非主流价值观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传统价值观面临挑战,道德危机、信仰危机现象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构建并强化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显得尤为重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强调:“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这些都是加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