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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及对策

时间:2022-07-16 04:17:54

摘要:法治中国,是社会主义中国核心价值理念之一。要实现这个梦想,首要的一个条件就是提高国民整体的法律素养。学校承担国民法制教育任务,责无旁贷。青年学生思想敏感积极,乐于追求进步,可塑性很强。建设法治中国,培育国民的法律信仰,提高国民崇法、尚法的思想意识,应从娃娃抓起。党和政府系统地提出过学校法制教育的纲要和指导意见,但在实践来看,效果并不是很明显。

关键词: 中小学 法制教育 现状 对策

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及对策

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及对策: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法治中国,是社会主义中国核心价值理念之一。要实现这个梦想,首要的一个条件就是提高国民整体的法律素养。学校承担国民法制教育任务,责无旁贷。青年学生思想敏感积极,乐于追求进步,可塑性很强。建设法治中国,培育国民的法律信仰,提高国民崇法、尚法的思想意识,应从娃娃抓起。党和政府系统地提出过学校法制教育的纲要和指导意见,但在实践来看,效果并不是很明显。究其原因很多,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 思想问题

受传统观念、现实体制、社会评价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应试教育思想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中还很有市场。这些思想严重制约着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和发展。一些学校在应对法制教育工作时,总会认为是旁枝斜出、影响升学大事而草草敷衍。升学和课业的压力造成学校、家长只关注学生在校期间文化课的成绩,而忽略了提升学生的道德修养和法制观念。这种错误思想指导下的教育是片面的,对社会和孩子们的全面发展都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1.扭曲学生的价值观,造成学生学习目的和方向上的迷失,从而影响孩子的全面发展和素质。应试教育思想在评价机制上一个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唯分数论成败。在这样的评价指导下,似乎考上好大学就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了,学不学法无关紧要。在学校实施法制教育已显得刻不容缓,事关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歪曲教育新常态,造成学校教育目的和方向的畸形发展,从而影响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水平。高分低能儿,优等生法盲,在我们的教育中屡屡出现,已经不是怪事。这些足以说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提升学生道德修养和社会实践能力已成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必须引起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

3.阻碍教育体制改革,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离不开亿万群众的全面参与。法治社会的建设离不开国民法律素养的提高。学校法制教育是法制社会建设不可缺失的一部分。重视学校法制教育,大胆创新法制教育的内容、形式、机制,把法制教育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结合起来,对改变应试教育现状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动法治中国的进步也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教材问题

我国的法律体系日益健全和完善。面对博大精深的法律知识,中小学在实施学校法制教育时教什么?教学的程度和要求是什么?这些都缺乏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缺乏统一的教材。我认为:

1.要对中小学生进行法治理念的教育,教育学生崇法尚法。

2.联系青少年违法犯罪屡见不鲜的现实,对学生进行刑法知识教育,知道哪些行为是犯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把行为规范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把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学生道德水平。

3.联系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着眼学生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学生未来走向社会的各个角色出发,全面系统地进行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的教育。

三、体制问题

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缺乏系统的规划、领导和监督,与教育体制的不完善有关。为此,教育行政部门须建立健全法制教育机构。

1.成立专门研究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特点和规律的机构。该机构要研究地方教育实际情况,研究各年级各阶段的实际情况,研究中小学各阶段开展法制教育的目标与要求、内容与形式,统一领导和监督编写法制教育教材。

2.该机构要加强各级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保证课时、教材、机构配置、经费等方面的落实。

司法部门负有对国民实施法制教育的职责,理应参与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离不开教育、司法部门的参与、领导和监督。学校落实法制教育工作,必须率先垂范,严格依法从教,依法治校,成为社会遵纪守法的榜样。为此,应该在人事体制上作改革尝试,设立专门机构,理顺学校与行政部门、学校与司法部门的关系,加强法制教育的严肃性、权威性。学校要设专职法制辅导员,要配合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教育行政执法检查,要配合司法机关运用法律处理教育纠纷、处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等相关法律问题,提高依法办学能力,规范依法从教行为。

四、师资问题

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缺乏通晓法律且热爱教育事业的教师队伍和干部。没有这一点,法制教育工作只能是纸上谈兵,空嘴说大话。以往的实践,为解决这个问题采取聘请司法阵线干部兼职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的做法,这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但是,这种兼职工作作用十分有限。

一是经验有限。兼职工作者法律工作知识有余,教育工作经验不足,工作中容易脱离教育规律和学生实际。

二是时间和精力有限。教育工作是一个耐心细致、反复复杂的工程,需要长期的系统的规划,认真扎实地去做。特别是思想工作,如琢如磨,似雕似刻,这不是一两次讲座所能解决的。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在学校要设置专职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定编制,设岗位,给待遇,明确职责,专人负责,并严格从事这种工作的条件和资格,特别是要有系统的法律专业和教师资格。教育行政部门要与高等院校联系,培养或招聘符合这种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来充实法制教育教师队伍,也可以通过行内培训来解决问题。

要发挥法制辅导员个案教育功能,让法制辅导员参与教育教学管理,随时了解师生法制教育上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要自觉承担班主任工作中的法制教育培训任务,把法制教育专题辅导与班主任培训结合起来,通过班主任把这法制教育延伸到班会,使班会成为法制教育常态课。

五、课时问题

长期、系统地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必须有足够的时间来保障。当前,各级学校在实施法制教育工作的过程中,课时明显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固定的课时安排,法制教育课在日常课表中根本没有安排。

2.在校历活动安排中没有明确计划,或者虽有安排,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没有落实,只是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徒具形式。

3.法制教育工作缺乏长期的规划,没有系统的工作思路,好多学校的法治教育课往往是急行军式的短线突击,每学期只搞一次法制讲座就算完成任务。有限的法治教育讲座也往往被其他各种活动挤占,法制教育只是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一个插曲或点缀而已。针对目前的现实情况,国家没有统一的教材和教学任务前,要做好法制教育工作,保证法制教育课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尝试:

1.要发挥法制课骨干教师作用,把法制教育渗透在一些与之联系较密切的文化课内。这些骨干教师,现行的部分文化课课任教师即可胜任,如环境法、国际公法之与地理课,宪法、经济法之与政治课,法治理念、法律史之与历史课,语言文字法之与语文课等。

2.要发挥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专题辅导职能。针对在职在校师生易发的违纪违法现象,要做好专题辅导工作,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师生法律知识素养。要把法制教育专题辅导与班主任培训结合起来,通过班主任把这种辅导延伸到班会,使班会成为法制教育常态课。要发挥法制辅导员个案教育功能,让法制辅导员参与教育教学管理,随时了解师生法制教育上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

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及对策:深化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路径探索

法制教育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中小学法制教育更是因为承载了完善法治国家建设的美好希冀而显得更为重要。1986年“一五普法”以来,我国中小学法制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及教学大纲。但中小学校园法制教育机制执行二十几年来,法律教育一直浮于表面,学生的法律思维没有建立,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没有全面深入,校园法制教育成效不明显。这与现行中小学法制教育制度设计与实际不符有很大关系。

法律素质是现代社会公民健康成长、参与社会、幸福生活的核心素质之一。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

《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指出:“各级学校要保证法制教育时间,不得挤占、减少法制教育课时和法制教育活动时间。”“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同时,利用课内课外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然而,我国绝大多数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基本就是敷衍塞责、疲于应付:上级要来检查了,马上更换一下课程表,做一次手抄报;年终总结了,请校外法制副校长做一场报告,以备查档。之所以会呈现这样的局面,笔者认为与现行校园法制教育内容、校园法制教育方式不合理息息相关。

我国现行中小学法制教育隶属于德育教育体系,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深化之路应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一、校园法制教育的核心内容不是让学生背诵多少法条,而是培养学生的法制思维。

对学生进行法制,让学生学法知法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目标是让学生用法。从小培养孩子的法律思维,建立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意识,是我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思想基石。建立中小学校内惩戒与奖励制度,建立中小学生校内申诉制度,师生共同恪守,对孩子法律思维培养是大有裨益的。现在的关键是如何设计出合法合理的制度并贯彻执行。可以鼓励学校组织模拟法庭、法制征文、法制绘画等活动;让学生参与学校建章立制过程和社会公共事务,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鼓励各地开发网络教育课程,使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学生都能接受到法制教育。

二、校园法制教育方式不应单独设立法制课而应考虑如何将法制教育知识融入现有课程。

原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同志明确指出:课程“改革的方向,我觉得不应该再增设许多新的学科,而要走设置综合课程的道路”。学校对法制教育之所以应付,课程压力大是客观事实,再增加课程不论是师资还是学生的学习精力都鞭长莫及。

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大中小学法制教育全过程”,“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意见》指出,中小学要落实好《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中的法制教育内容;中职学校要落实好《职业道德与法律》中的法制教育内容,会同实习单位有针对性地做好实习学生的法制教育;高校要开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开设法律选修课和法治讲座。支持中小学在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中有针对性地渗透法制教育,在安全、环境保护、禁毒、国防等专题教育中突出法制教育内容。

因此,更明智的做法是将法制教育内容融入综合课程或者在语文课中出现法制教育单元,可以经典法律文书为文本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教育。定期进行学科教研,在教师集体备课中对本学段、本学科所教教材的法制教育渗透点、渗透内容、渗透方法进行研讨,达成共识,确保教学有效性。同时,适时组织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工作载体,“寓法于教,寓教于乐,乐在其中”,使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高法制素养。如结合“法制教育宣传日”、中小学安全教育月、世界禁毒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三、校园法制教育的主力军不应是校外人员而是校内教育工作者。

基于中小学校公益性考虑,确定由校外人员承担校园法律建设的重任。实践中一般聘请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的工作人员为法制副校长,但这十几年来,教育成效却寥若星辰。一方面他们的工作时间有限,法制副校长对他们来讲有名无实,没有任何动力。另一方面法官、检察官、警察仅仅对他们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法律熟悉,而校园法律事务需求的是融会贯通的全面的法律知识,用他们的专长法律知识指导学校法律工作实在是螳臂当车。另外,校园法制教育仍然以教育为本,教育外的人指导教育本身在定位上就本末倒置,法律辅导员由校外法律人员兼任转为校内教师承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表示,要积极探索在中小学设立法制教育专职岗位,鼓励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鼓励其他教师参与法制教育。经验可以借鉴校内心理咨询师,建立一支校内法制教育队员,成员由教师和家长委员会专业人员为主,校外辅导员仅作为辅助。

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及对策: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对策

一直以来,xx市的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在市司法局、教委、关工委的联合关心支持下,开展得有声有色,如:举办普法“手抄报”比赛;通过举办普法系列讲座培训教师,部分区县教委落实了一月一课;编写了法制课教案,实行了统一教学;举办“法制课”赛课活动,提高法制课教学水平;开展小品表演竞赛活动;配备法制副校长;等等。这些活动以全市各个学校为主体,各区县司法局直接参与指导,各区县教委积极贯彻落实,区县关工委配合协调,效果显著。此外,许多区县采取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教育方式,拓宽了法制教育渠道,提高了法制教育质量。如:各中小学充分利用班会、校会、听报告、法律知识竞赛等教育手段,并用请进来、走出去、结对子的方法,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下关区还针对后进生特点,专门为行为有缺陷的学生举办法制教育培训班,使其增强法制意识,增强自律能力。

系列普法活动的开展,有利实践了依法治国方针和邓小平同志倡导的“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要求,促进了中小学生自觉培养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造就合格公民、提高中小学生自身素质、推动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做出了贡献。但笔者也发现以下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一是课时不落实。法制教育进课堂仍然是个没有完全解决的根本性问题。虽然这个问题已经在我市有关会议和文件中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在落实过程中却难乎其难。问题就在于:编制教学大纲、规定哪门课进入课堂,并不是市级教委这一机构自己就能做主、决定了的事,必须有省或者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如果自行其是、挤占其他课时安排法制教育课,一则破坏了上级机关的工作安排,没有完成必要课时;二则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学生负担,造成一些学生家长怨声载道。无论如何都行不通。虽然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的重点,德育课本中也有部分法制内容,但法制教育的份量显然不足,不符合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

二是师资不到位。由于从国家教委始就没有法制教育进课堂的规定,因此,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在课程设置上没有专门法律教育专业;各级各类学校在师资配备上也没有专门法制教育人才,只有政治课教师。虽然政治课教师接受过一定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但并不系统、全面;尤其是要面对没有将法制教育作为一个专业来研究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各个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应该知道和掌握些什么?如何针对各个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知规律讲授法律知识?如何使学生能够容易接受和掌握?如何让学生感受到“法律就在我身边”?等等。而这些问题往往又是关系到教育质量和教育效果的关键问题。

三是教材不配套。就笔者个人掌握的资料看,国家统编教材系列中,只有初中二年级有法制课本,且从1998年秋季才开始使用。全国各地的一些学校在四个五年普法教育过程中,积极响应普法的有关号召,在法制教育进课堂中进行了有益尝试,编印了一些法制教育读本。天津走在全国前面。我市在借鉴天津等地经验基础上编印的《法制教育读本》,虽然得到有关领导的赞誉,但后续工作没有跟上:一是仅有《读本》,没有教案和参考资料,老师上课没有参考依据;二是法制课教师缺乏培训,上课效果保证不了;三是教材发行不到位,全市中小学生共70多万,教材发行却只有15万册。

如何改善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这种状况?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指出:“青少年应当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大专院校、中学、小学都应当开设法制教育课”。党的十五大报告又进一步指出: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的讲话和中央、省、市有关精神,首先应该是我市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公、检、法、司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任务。其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是依法治市、依法治区、依法治校的重要工作,应当把它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奋斗目标加以落实。再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应建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做到计划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确保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具体应做到:

1、在根本上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认识是实践的先导。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提高中小学生法制观念,并非仅仅出于减少、控制在校生犯罪率的需要,它是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实施素质教育、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从根本上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在转变观念的基础上加大法制教育工作宣传力度。各个学校要通过广播、电视、班会、校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的宣传,提高教师、学生的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和积极性。

2、在落实上师资到位、保证课时。由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市关工委共同组织编写的《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已经出版,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已在进行修改。各区县教委、各个学校应当认真做好法制课的有关工作,做到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教师在授课中应当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年龄、心理、生理特点、知识结构,用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等方式,深入浅出阐释基本法律常识,形象生动地上好每一堂课,使学生学习后能牢记在心,受用终身。

3、在结合上重视“转后”、齐抓共管。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xx市转化后进学生工作网络的意见》的基础上,加强对后进学生的法制教育,加强帮教队伍建设。充分发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积极参与这一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每个后进学生在家有人关心,在社会有人帮助,在学校有人管理,提高后进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进而带动全体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

4、在管理上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各区县教委、各个学校应当建立并充实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法制教育队伍建设。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课教师课堂抓”的工作格局,做到每季度开一次工作会、每学期开一次研讨会、每学年开一次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每两年开一次总结表彰会,确保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走上正常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5、在指导上督查评估、提高实效。作为市普法宣传教育主管机关,应当在适当时机,会同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各区县、中小学法制教育情况进行调研、检查、评估、指导。实现市对区、区对校、校对班的督查,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性督查机制,推进法制教育,提高工作实效。

以上这些具体措施,只是在不改变现有总体教育格局情况下的应付之策。要想在根本上改变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状况,非我司法行政和教育两家所能。国家必须着眼于社会进步对人材需求的发展大局,审时度势,转变观念,彻底改革现有的教育体制,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彻底改变现有的教材编写体例,融各种需要学生掌握的专业知识于一体,循序渐进,形成梯次;彻底打破现有科目的划分界线,满足学生对任何知识的需求。唯有如此,法制教育才会真正进入课堂,并进入未来建设者的心中。

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及对策: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调研报告

法制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对于预防和杜绝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通过对全镇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进行调查,情况如下:

一、取得成绩

近几年,镇中心初中把中小学法制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强化教育,配备法制副校长,全镇学校法制教育出现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中小学法制教育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教育效果明显增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1)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地位得到落实。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体现在组织保证上。层层成立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建立了责权明确的工作制度。其次是体现在工作落实上。镇中心初中把法制教育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同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了法制教育各项任务的较好完成。特别是在文明校园、示范中小学、管理规范化学校创建验收和中小学“两项常规”检查中,将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使法制教育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2)学校法制教育得到广泛开展。各学校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实现了“两个结合”。一是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得到了较好的结合。全镇中小学平均每周开设0.5个课时法制教育课,做到了“三有一进”,即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进课表,保证了法制教育课的教学质量。同时,在政治、语文、历史等课堂教学中积极渗透法制教育内容,使相关课程的法制教育资源得到了充分的挖掘和利用。二是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得到较好结合。各学校充分发挥校园广播、墙报、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等文化阵地的宣传教育作用,举办法制节目,开办法制专栏,宣传法制知识,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制教育环境。

(3)学校法制教育的空间不断拓展。一是向家庭延伸。在法制教育寻求与家庭的沟通上建立了多种渠道。全镇中小学基本都成立了家长学校,有计划地对家长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大多数学校通过家长会及时与家长特别是与“问题生”家长沟通情况,加强对这些学生的帮教转化。二是向社会延伸。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在推进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综治、公安、文化、工商、教育、团委等部门每年都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维护了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地净化了育人环境,使学校法制教育延伸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学校法制教育的有益补充。

二、存在的问题

我镇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新世纪、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问题还很严重。

(1)认识不到位。个别学校特别是村小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疏于管理,致使一部分中小学生主要是一些“问题生”的法制观念淡薄,打架斗殴事件时有发生,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影响了学校治安稳定,损害了教育形象。

(2)法制观念淡漠。个别教师法律意识不强,违反师德要求,教师因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不尊重学生受教育权、不尊重学生人格,不仅是违背师德要求的错误行为,而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3)法制教育脱节。我镇目前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60%多,约有30%多的初中毕业生无法升入高一级学校,这些学生步入社会后,如何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和管理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落实。

(4)家庭教育片面。相当一部分家长在孩子教育问题上存在重视文化课教育轻视其他方面教育包括法制教育的倾向,在转变家长这种观念上还要下更大功夫。

(5)社区教育空白。学生课外和假期教育得不到很好组织,基本处于自发状态,特别是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还不尽人意,不健康的书摊、网吧、游戏厅等整治难度大,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难以得到保证。

三、对策与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把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的教育与培养,放在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基础性地位,真正摆正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建立以班主任、政治教师为骨干,以党、团、队等组织为依托的法制教育工作队伍。要增加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必要投入,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切实保障,确保法制教育正常化。

(2)精心组织,确保法制教育规范化。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努力形成渐进、科学、法制教育体系;利用校园网、校电视台、红领巾广播站等,有计划的定期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剖析法律现象,用事实教育学生;另外,各学科教师有计划地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学科教育之中,使学生潜移默化地感受到遵纪守法的必要性。

(3)多方结合,提高法制教育实效。一是常规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各校把行为规范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必理健康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开设“校内文明监督岗”、制订“星级队员规范守则”等途径,将其列为学校一项常规性教育工作,抓牢抓实。二是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通过进一步健全心理健康咨询机构,提高学校教师的预见能力,请心理教育专家学者到学校作讲座、开展心理咨询等,对问题学生加强观察,重点帮教,及时疏导。

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及对策:课堂,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主渠道

近年来,贵州省教育厅大力探索实施的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解决了长期以来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落实难的问题,成功找到了法制教育进课堂的有效载体、有效形式和有效途径,被中国政法大学王敬波教授评价为“目前为止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最有效的方式和形式,具有很大的首创价值和推广价值,使其看到了中国法制教育的希望。”

深入调研 引发对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深思

2008年,贵州省教育厅在全省中小学深入开展了法制教育现状调研。调研发现中小学法制教育普遍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但到底通过什么样的载体、什么样的形式和什么样的途径,才能最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引起了贵州省教育厅的深思。

开展课题研究 探寻破题之策

基于以上困惑,结合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贵州省教育厅投入20余万元,根据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关于“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以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为主”,“将法制教育与学校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的要求,组织160余名教研员和一线高级教师,根据中小学课程标准,按照“尊重教材、科学导入,分量适中、目标恰当,有机渗透、自然贴切,一箭双雕、相得益彰”以及各学段、各年级、各学科“统筹兼顾、错落有效,相对全面、各有侧重,因材施教、循序渐进,积少成多、综合提升”原则,历时近两年,开展了“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课题研究”,全面研究了中小学35门学科与法制教育相关内容,提炼出730个法制教育渗透点,设计了“可渗透的法制内容”、“教学要求与方法”、“事例与说明”,撰写了113个示范教案,形成了180万字的研究成果《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课题成果在评审论证时,得到教育部政法司的充分认可和一线教师的普遍好评。通过课题研究,贵州省教育厅成功找到了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有效载体、有效形式和有效途径。

全面启动实施工作 强化课题成果转化

2011年,贵州省教育厅在课题研究取得重大成果和良好试验效果的基础上,于2011年秋季学期在全省中小学校全面启动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

一是健全推进机制。先后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普通中小学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及其考核评估标准,明确将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推进素质教育、全省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年度绩效考核、学校教育教学常规检查的重要内容。同时,将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含民办)全部纳入检查考核范围。凡考核不合格的教育行政部门,由省教育厅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考核不合格的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2012年、2013年,采取市(州)之间交叉检查考核的方式,累计对55个县实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考核。

二是强化培训教研。贵州省教育厅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纳入全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搭建网上互动平台并组织专家答疑释难,为全省教师与专家一对一、点对点的互动、交流提供平台。同时,组织编写《教师培训手册》并免费发放给每一名教师,自上而下组建省、市、县三级辅导教师队伍,组织了骨干教师培训班和学校集中全员培训。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部分地方在分级培训中出现力度、效果层层递减的实际情况,省教育厅又督促部分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再次组织了骨干教师培训。在教师培训中,除注重对渗透方法、技巧的培训外,还着力宣讲“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教师法》赋予全体教师的法定义务,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是国家规定和倡导的加强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途径,努力引导教师更新观念、吃透精神、掌握方法、明确任务,增强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中小学也认真落实教研组(年级组)集中备课制度,在备课时对有关渗透点、可渗透的法律知识、案例选取、情景创设、渗透时间控制等进行充分讨论,提高了备课质量。此外,各地还普遍开展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方面的优质课、优秀教案、优秀教学设计、优秀论文评比活动。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六五”普法启动后,省教育厅根据省委要求,提高了普法经费标准,明确要求各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拨付本级法制教育专项经费,并纳入“六五”普法检查内容和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考核指标。

效果初显 学校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通过两年多全省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迸发出巨大的“正能量”,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法制进课堂,教学更精彩。在毕节市教育局开展的一次问卷调查中,3000余名受访者中,有95%的学生喜爱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渗透的有关法制知识,94%的教师认为开展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可以使得课堂教学更加生动、更加活跃。贵阳七中学生柯宁秋深有感触地说:“老师在讲课时渗透法制知识,不但丰富了我们的知识面,还活跃了同学们的思维,让课堂变得更加精彩了!”

――随课潜入心,普法细无声。毕节市大方三中校长司玲认为:以前搞法制教育,主要侧重于法律条款的宣讲,而且主要宣讲的就那么几条,宣讲的形式也比较单一,不仅学生听起来费劲难懂,就是我们教师也觉得索然无味。现在通过在学科教学中渗透的方式,可以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就接受了法制教育,不仅让学生容易理解、乐于接受,而且还可以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遵义市万里小学罗蔚蔚老师认为:只要教师方法掌握得当,抓住“尊重教学”和“有机适度”这两个关键,在学科教学中开展法制教育渗透工作,就可以达到“随课潜入心,普法细无声”的奇效。

――教师已意识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自己的法定职责。在实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之前,很多教师甚至一些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都习惯性认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只是思品课、政治课、法律课等少数课程科任教师的工作职责,与大多数教师无关。在实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过程中,通过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广大教师意识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教师法》赋予全体教师的义务,进而增强了教师“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学生法治意识开始萌芽,依法维权意识得到增强。通过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学生不仅学习了相关法律条款,更为重要的是提高了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对法律开始有了尊重和信仰。如:贵阳市省府路小学学生岳璐妃说:“通过学习知道制作贺卡要消耗树木,为了节约资源和环保,在节日期间要少寄贺卡,打电话发短信问候就行了。”又如,铜仁市一名家长教育尚在读小学五年级的孩子说:“你再不好好学习,我就不送你上学了。”该学生听后反驳道:“老师说了,你不送我读书是违法的,我要到法院去告你!”再如,毕节市七星关区第四小学王成同学的姑姑在某超市购买到了变质牛奶,造成孩子食用后出现腹泻的现象,经与超市协商赔偿无果,王成同学根据老师在课堂中讲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建议姑姑通过消费者协会帮助解决,最终得到了赔偿。

――学校已成为最大的受益者。黔南州瓮安县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夏吉友坦言:“6.28”事件后,对如何才能有效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感到很迷茫,不知道怎么做,自从学校开展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之后,又重新燃起了希望,信心满满。贵阳市云岩区教育局副局长杨善坤说:“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之后,在加强学生管理和处理校园安全事故上,学校更有了底气。”贵阳市七中校长郑重说:“随着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深化,随着德育工作的全面而有序地展开,校园里惊声尖叫少了,欢声笑语多了;课间打闹的人少了,打球跳绳的身影多了;按时回家的多了,溜达网吧的少了。”

――教师对教材研究和掌握有了很大提高。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对教师研究和掌握教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从要求教师通过学科教学开展法制教育渗透工作,教师普遍加强了对所教教材的研究,特别是对有关渗透点的研究,从而提高了驾驭教材的能力和水平。由于贵州省教育厅统一配置的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教师用书是根据人教版教材来编写的,而部分县和学校所用教材为非人教版,因此采用非人教版教材的县(如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县,铜仁市思南县等)和学校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组织力量,在认真学习领会统一配置的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教师用书和教师培训手册的基础上,充分挖掘非人教版教材中的渗透点、配套设计渗透教案,并汇编成册提供给一线教师。

――得到了教育部和有关专家的充分肯定。2011年以来,教育部先后3次专门安排贵州省教育厅在全国的有关会议上专题介绍探索实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有关情况,安徽省、福建省、山西省太原市专程组团到贵州考察学习,新疆自治区教育厅则直接引进贵州省组织编写的教师用书开展试点工作;2012年6月28日,教育部政法司在贵州省召开了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专题观摩研讨会,会后,教育部部长袁仁贵批示同意在全国推广贵州经验;2013年10月,鉴于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取得良好效果,教育部委托贵州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中小学骨干课程渗透法制教育”课题研究,为全国编写一套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专用教材;同年,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荣获第三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

在2013年召开的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专题观摩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代表对贵州省探索实施的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国政法大学王敬波教授认为:贵州首创的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具有系统性、全面性、科学性和效果上多赢等特点,是目前为止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最有效的方式和形式,具有很大的首创价值和推广价值。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课程教学研究中心主任郝志军研究员认为,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在深度、广度、精度、适度上把握得很好,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具有开拓、求真、务实、可行、完整等特征。司法部法宣司行业与部门指导处处长杨蔚莉认为,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为中小学法制教育走出了一条新路子,对于全国各地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提升中小学生法制素质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贵州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和推广。教育部政法司副司长黄兴胜认为,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是一项取得重大成效具有开拓性的教育创新与实践。并指出,即使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只要下得决心、舍得投入、不断创新,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也能够取得质的飞跃。(作者简介:吴淑杰,女,铜仁市第三小学教师;吴政富,男,贵州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