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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下乡个人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2-04-27 15:26:56

医师下乡个人总结

医师下乡个人总结范文1

1.1 卫生技术人员

图1 显示 , 2003—2009 年卫生技术人员和注册护士的人数增幅较大, 2005 年之后尤为显著, 卫生技术人员和注册护士数增幅分别为34.80%和 37.28%, 年均增幅分别为4.47% 和 5.06% 。 但与此同时 , 执业 ( 助理) 医师人数增幅却非常缓慢, 2009 年比 2003 年仅增长了6 个百分点。

1.2 医护比发展迅速

分析乡镇卫生院数据发现, 广西的医护比近 7 年增幅较大, 在 2004 年之后均大于全国平均水平 (表 1)。依据表1 中的数据运用 SPSS 软件进行分析, 执业(助理) 医师、 注册护士、 广西医护比都以 2003 年作为基期, 分别获得 3 组数据, 即 2004—2009 年的定基发展速度(以下简称速度), 通过相关分析, 分别分析医护比速度与另两组数据的相关关系 (检验水准 α=0.05)。结 果 显 示 , 执 业 ( 助 理 ) 医 师 R2d=0.766, Pd=0.022<0.05, 注册护士 R2n=0.982, Pn=0.000<0.05, 说明这两组数据同医护比速度的相关关系都具有统计学意义,可认为两者的速度都影响着医护比速度,与医护比速度都存在相关关系。 但是由于 R2n>R2d, 说明注册护士速度的增长相对于执业(助理) 医师对医护比速度增长的影响较大, 贡献较多。由上述结果分析得出, 2004—2009 年广西乡镇卫生院医护比发展迅速的主要原因是: 注册护士增速较快, 使医护比定基增幅相对扩大, 医护比增长得到了长足发展, 逐年增长, 到 2009 年已经达到了 1 ∶ 0.73。尽管如此, 广西的医护比仍然未能达到国家卫生部建议的农村医护比为1 ∶ 1 的比例水平[1], 注册护士人数仍需要不断发展。

2 乡村医务人员情况

2.1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人数呈下降趋势

虽然乡村医生和卫生员(以下简称村卫生人员)人数的总量较大, 但是这个总量在不断地萎缩。 2000 年全区村卫生人员人数为47 099 人, 到了 2009 年已经缩减到35 900 人 , 减幅为 23.78% ( 图 2) , 2003—2009年, 每隔 1 年, 村卫生人员人数都出现 1 次负增长, 而且负增长的累计值大于正增长的累计值, 导致村卫生人员人数总量下滑。

2.2 每千农业人口乡村卫生人员低于全国水平

由于村卫生人员总人数减少, 而农业人口呈小幅稳步上升趋势[2], 造成了广西每千农业人口村卫生人员比例不高, 低于西部每千农业人口 1.02 人的平均水平 ,远低于全国1.22 的平均水平[3](表 2)。

2.3 村卫生人员执业化程度低

在2003 年, 全区村执业 (助理) 医师人数只占村卫生人员总人数的1.63% , 虽然这个比例每年都在增长, 但是直到 2009 年, 执业 (助理) 医师占比才达到了一成以上, 执业 (助理) 医师人数过少。

从图3 的数据中可以发现, 村卫生人员人数的减少和执业(助理)医师人数不断增加,共同引起执业(助理)医师人员比例的小幅升高。在面对部分农村卫生人才流失的同时,也需要关注愿意扎根农村基层的卫生人才拥有了执业医师资格问题。

3 对策与建议

对广西农村卫生人力资源的状况进行分析发现农村卫生人才缺乏,针对目前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办法:

3.1 发展高等全科医学教育根据国家规划, 到 2020 年, 要逐步达到每万城市居民拥有2~3 名全科医师[4]。近几年, 广西逐步重视发展全科医学教育, 2007年首批4 个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通过认证; 2010 年, 广西医科大学成立了广西首个全科医学院。这些相关教育体系的逐步建立, 都将为广西培养更多乡镇、 农村卫生人员。

3.2 以农村为主体定向招生, 毕业后定向分配就业

由于目前广西农村教育能力相对薄弱, 可以适当降低分数线, 放低进入门槛, 与学生签约, 在学业完成后定向到农村基层医院工作, 为农村居住者服务。

3.3 注重对现有农村卫生人员开展医学继续教育

我国于2003 年 7 月乡村医生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 保证乡村医生至少每两年接受1 次培训。

医师下乡个人总结范文2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力资源;人力资源配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乡镇卫生院面临的竞争日益激烈,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配置的现状与农村卫生发展要求的差距愈来越明显,改革不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探索有效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形成富有生机活力的人才机制,已经成为我国乡镇卫生院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以成都市卫生局医疗改革研究项目《新津县乡镇公立卫生院人力资源配置研究》为背景,以对新津县12所乡镇公立卫生院为期一个月的实地调研获得的第一手真实数据为依据,深入分析了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的现状、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为乡镇公立卫生院人事改革提供参考。

一、乡镇公立卫生院人力资源配置现状

以往相关研究主要以编制内人员为对象(编内人员数据容易获得),不能全面反映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现状。本文分析对象包括乡镇公立卫生院的编内人员、支医志愿者、聘用(返聘)、临时用工等所有在职卫生人员,分析数据真实全面,避免了以往研究主要对编制内卫生人员或者仅以卫生统计年鉴数据进行分析的局限。

调查数据显示,新津县12所乡镇公立卫生院现共有卫生人员556名(在编人数为21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45人,占总人数的80.04%;管理人员22人,占总人数的3.96%;工勤技能人员89人,占总人数的16.01%。

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效用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卫生技术人员是卫生人力资源最重要的主体,因此,本文单独将新津县12所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年龄、工龄、学历、职称等数据与2009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一)年龄结构

通常35-44岁年龄段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医院的骨干力量。对比2005年全国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年龄平均水平,新津县乡镇公立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以34岁以下年龄段为主(占比69.88%),35-44岁年龄段与45-54岁年龄段经验丰富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偏低,仅占21.13%,国家平均水平为43.18%。

(二)工龄结构

由于卫生技术人员职业的特点,通常是工龄在10年以上,其业务水平才能达到一定高度。对比2005年全国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工龄平均水平,新津县乡镇公立卫生院10年以上工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比全国2005年平均水平低22个百分点;5年以下工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为43.59%,比2005年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0个百分点。

(三)学历结构

新津县乡镇公立卫生院距离《卫生部2001-2015年卫生人力发展纲要》的规定,到2015年医师(士)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水平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对比2005年全国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学历平均水平,新津县乡镇公立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学历结构整体水平已经比2005年全国平均水平好一些,但高学历人员比例偏小(占比仅4.72%;2005年全国平均水平8.37%)、低学历人员比例偏大(占比9.45%;2005年全平均水平2.24%)的现象还比较显著。

(四)职称结构

对比2005年全国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平均水平,新津县乡镇公立卫生院没有正高职卫生技术人员;副高职称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仅0.43%;无职称卫生技术人员比例高达52.46%,比2005年全国平均水平高41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新津县乡镇公立卫生院有职称卫生技术人员比例显著低于2005年全国平均水平,无职称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严重偏高。

(五)专业结构

新津县12所乡镇公立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共计445人,占总人数(556人)的80.03%,低于2009年《成都市一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规定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85%的标准。

国家规定乡镇公立卫生院的功能定位是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以及综合管理服务,显然,公共卫生服务是乡镇卫生院首当其冲的重要职能,而新津县12所乡镇公立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比例仅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8.88%;乡镇公立卫生院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分级医疗中,负责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因此,对全科医生的需求应是与日俱增,在新津县乡镇公立卫生院188名医生中,只有42名全科医师。

(六)执业资质

新津县乡镇公立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为31.68%,注册护士比例为11.46%,无资质人员比例为49.66%,无资质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已接近一半。

二、乡镇公立卫生院人力资源配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卫生人力资源总量不足

调查数据显示,新津县每千农业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24人,比新津县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少2.32人;其中新津县每千农业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0.76人,拥有注册护士0.29人。尽管政府加大了对卫生人力资源的投入与支持力度,但能直接面向农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数量仍严重不足,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总体缺乏,严重影响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卫生技术人员年龄、工龄偏低

合理的年龄结构是保证一个组织人力资源具有持续创造能力的关键,新津县乡镇公立卫生院以年轻、低工龄卫生技术人员为主体,工龄长、经验丰富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过小,这势必影响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无职称卫生技术人员数量过多

职称等级是对卫技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业绩综合评价的结果,也是对卫技人员技能水平的肯定。合理的专业技术职称层次结构不仅能反映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发展潜力,体现其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也能体现其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新津县乡镇公立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师级、士级的人数比例为:1∶7.5∶44∶58.5,与卫生部宏观控制比例(1∶2∶4∶16)相比,高级卫生技术人员明显缺乏。WHO推荐的卫生服务机构其卫生人员的高、中、初级职称比例应呈橄榄型分布,但新津县乡镇公立卫生院卫技人员的分布状况并不符合这一要求,而是宝塔形,并以初级和无职称人员为主。

(四)公共卫生人员、全科医师短缺

新津县乡镇公立卫生院卫生人力资源在专业方面最突出问题的主要表现为公共卫生服务人员配置严重不足,新津县平均每万人口仅拥有2.4名公共卫生人员,项目组在访谈中还了解到,新津县乡镇公立卫生院的公共卫生服务主要是由无执业资质、低业务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去完成;全科医师短缺,乡镇公立卫生院主要是负责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因此,乡镇卫生院只有不断增加全科医师的配置,才能在不影响其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减少专科医生的配置,进而减少医生总数。

(五)无资质卫生技术人员过多

卫生技术人员是否取得执业资质关系到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执业资质是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能力的重要衡量标准。目前新津县乡镇公立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中,无执业资质人员高达48.17%,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卫生技术人员属于非法行医。

三、乡镇公立卫生院人力资源配置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政府对乡镇卫生院投入不足

在调研中了解到,除支医志愿者每人每月能得到800元的地方财政拨款作为工资外,其他人员的工资全靠卫生院自身业务收入来支付。新津县12所乡镇公立卫生院每年大部分支出都是来自业务收入,在药物制度改革之前,乡镇卫生院主要依靠药品差价和医疗服务收入来维持工资的发放;但现在药品差价这一收入来源已经不存在,乡镇卫生院主要只能靠其他基本医疗服务收入来维持卫生人员工资发放。

这样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工资水平普遍偏低,也就直接导致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配置结构不合理。乡镇卫生院职工基本工资待遇过低,对经验丰富、高职称、有执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以及本科毕业生失去了吸引力,致使人才外流,优秀毕业生也引不进来。

(二)乡镇卫生院对公共卫生职能定位不清

乡镇卫生院普遍还没认识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性,乡镇卫生院对公共卫生服务的认识不到位,直接导致他们竭尽全力发展壮大自身的基本医疗服务,而对于国家要求的乡镇卫生院重要功能――公共卫生服务,卫生院通常选择应付了事,让无执业资质、低业务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去完成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三)社会需求不断增大

随着城乡医保的大范围普及,就医的人员越来越多,这些必然导致乡镇公立卫生院的工作负荷不断加大。项目组在访谈调研中了解到,由于乡镇公立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通常是一人多岗,工作量相当大,面对各级卫生机构为卫生技术人员提供的各类培训,乡镇公立卫生院经常由于人手不足,抽调不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相应培训,造成卫生技术人员有培训机会不能参加的局面;同时,这种超负荷的工作直接导致了卫生技术人员没有时间和精力自学,其业务水平很难提高,也直接导致部分卫生技术人员对考取执业资质有所懈怠。

四、优化乡镇公立卫生院人力资源配置的对策建议

优化乡镇公立卫生院人力资源配置对整个农村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决定性作用。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提高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的工资待遇

首先,地方财政应将各乡镇卫生院编内人数的工资总额拨予卫生院,分配权归各卫生院;其次,乡镇卫生院内部实行竞聘上岗与绩效考核,在院内逐步淡化编内人员与编外人员的区别;最后,各卫生院根据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对地方财政的工资拨款、卫生院自身业务收入用于工资支出的部分进行分配。这样既能提高乡镇卫生院职工的工资水平,也能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二)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

我国公共卫生事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乡镇公立卫生院作为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基层单位,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乡镇卫生院普遍将基本医疗作为创收的重要来源,而将公共卫生工作放在次要地位。因此,政府必须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让乡镇卫生院能从公共卫生业务中得到适当报酬,以保证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质量。

(三)多种方式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

针对当前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工作负荷高、培训机会少、休息时间短的现状,本文认为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来改善:建立以资深卫生技术人员为学科带头人的学习团队;对于各级卫生机构组织的培训,乡镇卫生院至少要派一名相关卫生技术人员参与学习,要求参加培训者回卫生院必须向其他人分享培训内容。

参考文献:

1.卫生部.2006中国卫生人力报告[M].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6.

2.卫生部.中国2001-2015年卫生人力发展纲要(卫人发[2002]35号)[Z].

3.张晋,吴秀娟.湖北省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力资源现状分析及其政策建议[J].卫生软科学,2005(2).

4.卫生部.2009中国卫生统计年鉴[M].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才出版社,2009.

5.吕龙驹.四川省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研究[D].四川大学,2007.

6.燕燕.我国农村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配置问题及对策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2008.

医师下乡个人总结范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国家扶贫办和省、州、卫计委。扶贫办关于展开健康扶贫工程示范县的通报精神,按照,《南华县健康工程示范县建设方案》要求,推动和落实好雨露白族乡的健康扶贫各项措施,促进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让贫困人口“少得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按照“精准核实对象、立卡、签约、治疗、管理、健康促进、保障兜底、费用控制、任务考核、脱贫成效”九个精准要求,将我乡2017年健康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雨露白族乡位于南华县城东南部,县政府距县城14公里,国土面积24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76万亩,辖7个村委会,123个村民小组,境内世代居住着,汉、白、彝、苗四种民族,少数民族占全乡总人口数81.72﹪.是全州四个民族乡中唯一的白族乡,也是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贫困乡。全乡设有一所标准化的卫生院和7所村卫生室,卫生院在职医生16人,其中主治医师2人,医师1人,助理执业医师3人,康复医学1人,主管护师1人,护士2人,经验师2人,主管中药师1人,会计1人,实习期医师2人,卫生院有乡村医生11人,其中有乡镇助理医生4人,有村医师执业资格7人,中专学历水平4人。卫生院设有门诊、住院、中医、医技、公共卫生五个科室。能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质和中医饮片、理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自2014年来、全乡2014年来共动态管理建档立卡贫困户377户,1438人。

(二、)工作措施:围绕《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从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四重保障措施”、实现“九个确保”工作、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力少看病”。

一、落实“四重保障措施”,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1、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基本医疗和大便保险。积极协调当地财政和医保所,对全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等特殊困难家庭或特殊人群64人参加城乡基本医疗和大便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代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2018年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377户、1438人全部参保参保率100%。

2、落实城乡医疗保险政策倾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卫生院住院取消200元起付金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按“一展式”结算,补偿达90%。乡村两级医疗机械100%配备国家基本药物,100%零差率销售,门诊就诊一般诊疗费全部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支付,西药费用补偿50%,中药饮片补偿60%。

3、落实大病保险政策倾斜。医疗费用大便保险起付线降低50%(由7000元降至3000元),补偿比例提高5%,例为重大疾病的大病保险基金支付不封顶。

二、卓绝大病专项救治,组织

4名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的大病患者到州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完善“一人、一档、一方案”。2014年以史共救治白内障患者16名,2017年共筛查患白内障患者8名,手术治疗3名,拒绝手术治疗、不宜手术3名。

(三、)提升服务能力、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好病”

1、实施好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2014年来参取各级资金投资210万元建设卫生院住院综合楼,投资30万余元提升改造中彝医馆,投资15万余元,更新医疗设备开展B超、心电图、全自动生化分析、三大常规分析。基本满足了农村常见病诊治需求。投资58万元完成了镇模河、大村、洒披武、罗文4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中彝医服务区改造,解决了人民群众抗病难问题。

2、加强乡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14年来调整充实了乡村两级卫生队伍。卫生院在岗医生16名。其中中医、西医主治医各1名,中医师1名。西医助理执业医师3名、经验师2名、主管中药师1名、主管护师1名、护士2名、见习期医生2名;乡村医生执业资格7名(其中新分配持有中专学历乡村医生4人)。7个卫生室乡村医生由8名发展到11名其中持有乡镇助理医师资格4名。卫生院设有床位18张,7个卫生院设有床位25张,标准化卫生室拥有率100%.进一步方便了群众看病。

3、开展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建设。依托“对口帮扶支援提升服务能力”。通过资源整合,由南华县人民医院对雨露卫生院进行托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一体化管理。卫生院选定2名医师到县医院和县保健院进修学习。县医院下层业务副院长和骨干医师共4名对卫生院业务帮扶通过上下互动卫生院业务水平得到提高,门诊人次较去年增加6千人次。

4、提升乡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卫生院通过中医馆建设和村卫生室中彝医提升服务改造。全乡7个村委会均能提供中药饮片和理疗服务。实现了100%乡镇卫生院和100%村委会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中药汤剂和针法、灸法、推拿、拔罐、刮痧、敷贴等中医师适宜技术。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中医药服务,方便了群众。

(四)、落实便民,患民措施,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方便看病”。

1、卫生院按照州、县卫计委统一布置。县乡村两级医务人员23名组成三个家庭医生团队,对全乡3127户,13420人进行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率93.7%。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约377户,1438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覆盖,卫生院开通一站式服务窗和先诊疗后付费措施,方便了群众救诊看病。

2、精准识别,优质服务。对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377户1438贫困对开展健康体检和疾病筛查。查出高血压患者74人,糖尿病患者8人,重性精神病17人。均开展了规范管理;查出患9类15种重大疾病患者27人,45种重点疾病81人,48种次重点疾病3人,其他疾病39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30户115人,开展白内障救治16人,大病专项救治56人,发放健康扶贫卡1432人。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持有一张“健康扶贫卡”,持卡对象持有健康扶贫卡到乡村医疗机构门诊救诊就可以享受减免一般诊疗费6元、7元、9元的优惠政策。到州、县、乡是占医疗机构住院就能享受免受住院起付线,住院费用比例提高15-20%的补偿政策,减轻了贫困对象医疗经济负担。

3、做好二次回补和明白卡发放工作。为更好落实扶贫政策措施,让建档立卡贫困户明明白白掌握政策补偿情况,按照县健康扶贫办要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人均发放“健康扶贫明白卡”一份,将住院补偿情况清楚写出来,接受群众监督扶贫政策是否到位,各级不住是否达到90%的标准,对2017年1月-9月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符合规范转诊住院的患者,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和民政救助二次回补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住院确实是享受到眼里安排费用补偿到90%的扶贫政策。全乡开张二次回补109人次,回补资金57640.41元,民政回补正在进行中。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工作,乡人民政府高统分认识到做好健康扶贫工作等。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关键环节,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全乡脱贫政策,工作进行统筹,统一安排,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雨露白族乡2017年健康扶贫方案,协调乡扶贫办、项目办、卫生院、村委会、民政办、社保所、民政所、文化广播站等14家单位共同负责健康扶贫工作。按照县级职能部门之要求,抓好各块职能职责。确保记得立卡贫困户100%参保。按规范落实了标准化卫生院和卫生室建设,配齐、配强两级医疗队伍,确保看得立卡贫困对象100%拥有家庭医生签约和电子健康档案。按健康扶贫政策做好医疗救助和大病救治工作,全乡健康扶贫工程得到全面推进和落实。

(四)、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尽量少生病”

1、加大重点疾病防控工作力度。加强乡村两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防控,规范开展好疫苗冷链运转和结核病管理。确保适龄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99.4%,肺结核管理率100%,肿瘤和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率5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100%。糖尿病、高血压规范管理率达100%。全乡无重大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

2、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卫生院建设有规范手术,卫生院100%配备妇幼保健员。2017年全乡实施农村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63对、12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5人,完成率100%。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88人完成率77%,开展医学监护随访,提供 免费生殖健康服务82人,184次。加强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中医药服务。全乡0-6岁儿童1021人。保健覆盖1004人达98.33%;孕产妇管理182人,保健覆盖率100%。系统管理179人,管理率98.35%。开展妇女两癌筛查311人。全乡2017年无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6%。积极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全乡共建纸质档14294份,电子建档12179份,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0%拥有居民健康纸质和电子档案。

3、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人民环境。全乡大力开展环境完善整治,完善村民规范建设、垃圾处理厂一座。垃圾池227个,活动垃圾箱10个,公厕8座,实现卫生厕所普及率90.5%。顺利提供云南省卫生乡镇创建评比验收。实施“河长制”工程,做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卫生院加大力度,全面实施农村饮用水源卫生监测管理,覆盖率达100%。

4、广泛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积极推进健康素养行动。大力促进健康教育,全年卫生院共开展健康知识讲座10次,受教育436次,卫生院开展31期,受教育787人次,设有宣传栏7块,更新内容35期,开展健康咨询6期,播放录像资料21种。居民健康生活方式,饮食习惯,卫生习惯得到提高,全年无食品、饮用水安全事件发生。

三、存在问题

1、卫生基础施设建设不足。雨露乡铅厂村卫生室建筑面积100㎡,促建设年代时问长,现已成危房。雨露村委会无胜出的业务用房,租借卫生院房屋开展工作。

2、卫生人员编制不足,服务技术有爱提高。卫生院编制18人,在岗16人,缺编2人,卫生室编制13人,缺编2人。卫生院包括管理人员在内有医师执业资格6人,临床医生不足,住院业务难行开展,不能很好落实群众住院需求,住院转诊率高。卫生室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难于满足群众医疗需求。

3、健康教育促进工作开展不足,群众保健意识不强,利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开展率低,许多建档立卡户虽然拥有了自己的家庭医生,接受观念等影响,主动寻求咨询和服务率低。

4、慢性病规范管理质量不足

下步工作思路:围绕健康扶贫工作存在问题,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强乡村医师队伍,提高中医药服务,全面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方便群众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少生病。

2、       加强卫生院业务建设,配强医疗队伍,开展好住院、门诊、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医疗目标,降低转院转诊率。做好对口支援帮扶和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专家级服务。

医师下乡个人总结范文4

为贯彻落实《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村卫生室建设步伐,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根据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乡乡村医生进行分期例会培训,切实提高乡村医生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村卫生所防备、保健、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范文,但愿对你有借鉴作用!

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范文1一、培训目标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鄂发〔20__〕29号)和《秭归县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到20__年,我县为每一个村卫生室培养一名年龄在50岁以下的骨干乡村医生,累计脱产培训不低于三个月,使其基本掌握医疗卫生专业中专毕业生应了解的医疗卫生知识,其中在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培训7天以上;每一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的在职乡村医生累计脱产培训一个月,使其具备农村多发病、常见病诊治知识和公共卫生、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基本常识。

二、工作职责

1、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二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讲师团,定期开展培训服务,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重点是培训乡镇卫生院的师资队伍,每季度开办一次巡回培训班,每次5-—7天。

讲师团人员构成如下:县人民医院10人(专业要求:内科2人,外科2人,妇科、儿科、五官科、中医、检验科、护理各1人),县疾控中心5人,县二医院6人(专业要求:内科、外科、儿科、护理各1人,中医科2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2人。上述单位在4月底以前上报人员名单,由县卫生局医政股统一安排培训内容和时间。

2、乡镇卫生院:每所乡镇卫生院安排3—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各乡镇培训领导小组,由各卫生院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定期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本乡镇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县级培训班培训;

组织本乡镇乡村医生开展培训、考核等工作。

3、村卫生室:组织本室在职乡村医生按时参加乡镇卫生院及县卫生局组织的培训班,每个村卫生室确定一名50岁以下,业务技术能力强,医德好的骨干乡村医生重点培训。

三、培训内容、时间、方式

1、内容:以湖北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教材为主,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尤其是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局可以自编培训教材。

要求培训期结束时,骨干乡村医生基本达到中专学历水平,其他在职乡村医生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掌握农村多发病、常见病诊治知识和公共卫生、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基本常识。

2、时间:骨干乡村医生每年培训不低于三周,三年累计不低于三个月,一般在职乡村医生每年培训不低于一周,三年累计不低于一个月。

3、培训方式:县级讲师团定期举办培训班,培训乡镇师资队伍,每季度组织一次巡回培训班,到一至两个乡镇开展培训,每次5—7天;

乡镇每月组织一次培训班,对乡村医生开展轮训,每次2—3天,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核,确保培训质量。县卫生局将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选送乡村医生参加省、市组织的乡村医生培训。

四、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乡村医生参加培训时,各卫生室按每天不低于30元的标准支付生活费,并据实提供交通费;

县、乡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培训时,免费为参训乡村医生提供教材、场地和安排住宿,乡镇卫生院要免费安排好县巡回培训班教师的食宿;县级各医疗卫生单对讲师团成员提供相应经费保障,不能因为参加讲师团而降低待遇。县卫生局对上级转移支付的乡村医生培训经费做到应拨尽拨。

2、严格考核:县卫生局对各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加强目标考核。

从2010年起,县卫生局将把乡村医生培训计划作为医政工作的一个重点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将其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各乡镇卫生院对培训对象加强管理和考核,严格考勤制度,对参训对象做好考勤记录,未达到培训时间的必须补训;严格工作纪律,培训期间要着装整洁、举止端庄,尊重培训教师;严格目标考核,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如期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达到预期的目标,培训结束后由各乡镇卫生院组织考试及考核,并将结果上报县卫生局。

3、奖惩措施

奖励:培训期结束,县卫生局对组织得力,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乡村医生进行奖励;

惩处:对于拒不参加培训的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将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执业证书或其他处罚;没有达到规定学时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在6个月内进行补训和考核。

4、工作要求:乡村医生是我县一支重要的卫生队伍,是捍卫我县三十多万农民身心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加强乡村医生培训是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技术水平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手段,更是提高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具体措施。各单位一定要站在忠实实践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按照县卫生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把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抓好、抓实、抓出特色。

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范文2一.我乡人口3024人,辖7个自然村,6个卫生所,每月例会及培训一同进行,为强调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并把此项工作作为我乡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乡村医生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院领导身体力行,亲自参加并督促每次例会培训的安排和落实,正是领导的关心、支持和重视,才使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在每期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今月6人参加考试,全部及格,培训合格率为100%。

通过培训,大大提高了学员的知识水平,提高了应用较新诊疗技术手段的能力,使他们的知识得到了充实和更新,知识结构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1、培训的内容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还有一定的差距。

2、由于乡村医生队伍的年龄、文化程度和知识结构参差不齐,所以在教学上针对性还不够强。

总之,培训取得的成功并不一定代表十全十美,我们将再接再励,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地完善各项治理制度,不断地提高培训教学质量,为我县的卫生事业培养更多的适用人才。

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范文3一、培训目标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鄂发〔20__〕29号)和《秭归县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到20__年,我县为每一个村卫生室培养一名年龄在50岁以下的骨干乡村医生,累计脱产培训不低于三个月,使其基本掌握医疗卫生专业中专毕业生应了解的医疗卫生知识,其中在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培训7天以上;每一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的在职乡村医生累计脱产培训一个月,使其具备农村多发病、常见病诊治知识和公共卫生、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基本常识。

二、工作职责

1、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二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讲师团,定期开展培训服务,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重点是培训乡镇卫生院的师资队伍,每季度开办一次巡回培训班,每次5-—7天。

讲师团人员构成如下:县人民医院10人(专业要求:内科2人,外科2人,妇科、儿科、五官科、中医、检验科、护理各1人),县疾控中心5人,县二医院6人(专业要求:内科、外科、儿科、护理各1人,中医科2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2人。上述单位在4月底以前上报人员名单,由县卫生局医政股统一安排培训内容和时间。

2、乡镇卫生院:每所乡镇卫生院安排3—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各乡镇培训领导小组,由各卫生院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定期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本乡镇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县级培训班培训;

组织本乡镇乡村医生开展培训、考核等工作。

3、村卫生室:组织本室在职乡村医生按时参加乡镇卫生院及县卫生局组织的培训班,每个村卫生室确定一名50岁以下,业务技术能力强,医德好的骨干乡村医生重点培训。

三、培训内容、时间、方式

1、内容:以湖北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教材为主,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尤其是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局可以自编培训教材。

要求培训期结束时,骨干乡村医生基本达到中专学历水平,其他在职乡村医生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掌握农村多发病、常见病诊治知识和公共卫生、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基本常识。

2、时间:骨干乡村医生每年培训不低于三周,三年累计不低于三个月,一般在职乡村医生每年培训不低于一周,三年累计不低于一个月。

3、培训方式:县级讲师团定期举办培训班,培训乡镇师资队伍,每季度组织一次巡回培训班,到一至两个乡镇开展培训,每次5—7天;

乡镇每月组织一次培训班,对乡村医生开展轮训,每次2—3天,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核,确保培训质量。县卫生局将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选送乡村医生参加省、市组织的乡村医生培训。

四、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乡村医生参加培训时,各卫生室按每天不低于30元的标准支付生活费,并据实提供交通费;

县、乡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培训时,免费为参训乡村医生提供教材、场地和安排住宿,乡镇卫生院要免费安排好县巡回培训班教师的食宿;县级各医疗卫生单对讲师团成员提供相应经费保障,不能因为参加讲师团而降低待遇。县卫生局对上级转移支付的乡村医生培训经费做到应拨尽拨。

2、严格考核:县卫生局对各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加强目标考核。

从年起,县卫生局将把乡村医生培训计划作为医政工作的一个重点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将其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各乡镇卫生院对培训对象加强管理和考核,严格考勤制度,对参训对象做好考勤记录,未达到培训时间的必须补训;严格工作纪律,培训期间要着装整洁、举止端庄,尊重培训教师;严格目标考核,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如期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达到预期的目标,培训结束后由各乡镇卫生院组织考试及考核,并将结果上报县卫生局。

3、奖惩措施

奖励:培训期结束,县卫生局对组织得力,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乡村医生进行奖励;

惩处:对于拒不参加培训的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将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执业证书或其他处罚;没有达到规定学时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在6个月内进行补训和考核。

4、工作要求:乡村医生是我县一支重要的卫生队伍,是捍卫我县三十多万农民身心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加强乡村医生培训是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技术水平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手段,更是提高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具体措施。各单位一定要站在忠实实践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按照县卫生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把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抓好、抓实、抓出特色。

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范文4一、继续加大医疗质量控制力度

采取多种措施,增强医生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从而促进医疗工作质量提高。

1.以科学严谨态度抓好每项医疗工作的全程质量管理,即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其中环节质量是重点。

医务科将继续深入科室规范各环节管理。

2.坚持三级质控组医疗质量检查、考核、评比,及时通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对检查出的结果进行通报,对年终医疗质量前三名的科室给予一定的奖励,后三名的科室予以处罚。

二、抓好医疗队伍建设,提升医疗队伍素质

要使全院医务人员树立学习钻研专业知识精神,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采取多种措施,提供学习机会。

1.按照我院医疗需求,引进在专业医疗业务骨干。

2.鼓励中青年医生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3.选送医疗骨干按照专业需要外出进修学习、交流,引进新知识、新技术。

4.坚持在院内举办医疗知识、新业务新技术、专业技术培训

5.加强科内业务理论学习和操作培训,坚持三级查房,提升查房质量,以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及实践能力。

三、抓好医疗安全工作

1.充分利用三级医疗管理体系,各司其职,层层把关。

2.坚持医疗纠纷讲评和案例分析制度,增强医生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隐患,保障病人就医安全。

四、做好其他常规和指令性医疗工作

扎实工作,做好急救、输血等常规医疗工作,做好医疗应急突发事件应对、上级安排的医疗活动任务等。

医师下乡个人总结范文5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存在问题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3 — 0093 — 02

本课题组于2011年8月对齐齐哈尔市七区九县的56个乡镇卫生院及其卫生服务人员进行了抽样调查,了解了齐齐哈尔乡镇卫生院的工作状况、医务人员的基本情况、知识结构及需求现状,现将调查结果总结如下:

1 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构成

1.1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齐齐哈尔乡镇卫生院平均职工36.21人,但卫生服务人员分布不均衡,其中工作人员最多的乡镇卫生院有职工120多人,最少的仅有5名工作工作人员。其中医师(医士)、护师(护士)、药剂师(士)、其他工作人员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5.15%、35.18%、7.41%、11.64%。

与一级医院卫技人员配置标准(医师、护士、药剂师、其他工作人员分别占38%、38%、8%、8%)比较,医生和护士比例偏高,药剂师比例相当,其他工作人员比例不足,而且在乡镇卫生院中还有一部分非在编人员,这就导致乡镇卫生院医护比例明显低于国家卫生部标准。

1.2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性别结构和年龄结构

性别结构:本次调查结果表明,乡镇卫生院中,女性占26.41%,男性占73.59%,男性明显多于女性。医生本身也是男性多于女性,乡镇卫生院中男女比例明显失衡。这种比例失衡也间接导致在乡镇卫生院中,从事妇产工作人员比例极低。

年龄结构:被调查的561名乡镇卫生工作人员中,50岁以上25名,占4.46%; 40~50岁之间的223人,占39.75%;30~40岁之间的295人,占52.58%;30岁以下18人,占3.21%。综上可以得出,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年龄主要在30~50岁之间。

1.3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职称结构

齐齐哈尔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技术职称中,医师高级职称仅占0.07%,中级职称占23.42%,初级职称占76.51%,所有工作人员的高级、中级、初级的职称构成比为1:33.5:109.3。综上可以得出,乡镇卫生院的人才主要还停留在初级层面上。乡镇卫生院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偏低,将直接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1.4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学历结构

齐齐哈尔市乡镇卫生院接受中专教育程度的各类人员占绝大多数,在被调查的725人中,本科生58人(占8.00%),大专生76人(占10.48%),中专生568人(占78.34%),无学历人员24人(占3.18%)。由此可见,我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学历偏低。

1.5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专业结构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齐齐哈尔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接受医学教育的,临床医学专业所占的比例最大,约占86%,而且大多数所学的为内科和外科;妇产和儿科占小部分比例,约占10%;影像、检验等从业人员所占比例较小,约占4%。目前,现有的乡村医生大多接受教育的年限比较早,接受的又都是早期的医学教育,导致其知识面较窄,很大程度上束缚了他们的服务方式,不利于维护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

2 齐齐哈尔市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状况存在的问题

调查资料显示,我市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存在的问题如下:

2.1城乡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相对于城市医疗机构高层次人才高度集中、设施设备先进而言,乡镇卫生院承担了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社会卫生管理等多项功能,业务多样、工作繁杂、任务量大,基础设施设备落后。相关资料显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口不到30%,接受了70%以上的资源配置,而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在70%以上,资源配置不足30%。城乡之间工作生活环境的巨大差别,致使本地的人才留不住,上面的人才引进难,绝大多数卫生优秀人才不愿到基层,而集中到城市医疗卫生机构。

2.2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学历偏低

研究表明,在卫生技术队伍中,尤其是在农村基层卫生机构中,低学历和无学历从事卫生技术岗位工作的,要占卫技人员总数的10%以上,有的地区达20%以上;无专业学历从事卫生技术人员要占到总卫生技术人员数的10%以上。此外,乡镇卫生院医生进修机会不多,再加上业务不饱和、设施陈旧,实践机会也有限,不仅难以接受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而且原有的技能和知识、方法也得不到巩固提高,知识较陈旧。工作人员的素质,已成为制约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质量和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

我市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从学历结构来看,无学历、中专、大专、本科的比例分别是:3.18%、78.34%、10.48%、8%;从职称结构来看,初级、中级、高级的比例分别是:76.51%、23.42%、0.07%。高学历、高职称的工作人员短缺,初级人才偏过剩,这些因素导致老百姓对乡镇卫生院不信任。高学历、高职称人员比例过低,而低职称、低学历的比例过大,无法更好地满足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的需要。学历层次偏低,制约着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的深入发展,这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今后发展中面临的挑战。

2.3乡镇卫生院存在缺编现象

一些乡镇卫生院的少数工作人员没有正式编制,属于合同制或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低,没有其他福利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服务质量,同时,也加大了人才的流动性。

2.4性别比例失调,年龄分布不合理

调查显示,我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性别比例不合理,女性占26.41%,男性占73.59%;年龄结构上,一般来说,人员年龄结构适宜呈橄榄型,从中心向两边逐渐减少;从我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总体上来看,存在年龄老化现象,中年人居多、年轻人缺乏。所以,基层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性别结构和年龄结构都有待调整。

3 对策与建议

目前,齐齐哈尔市针对乡镇卫生院的培训工作已初具规模,但提高其全科诊疗能力的培训,即全科医学培训仍处于探索阶段,为了能更有效地解决目前我市乡村医生培训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乡村医生培训的质量,本课题组通过调研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3.1乡村医生培训的基本要求

3.1.1乡村医生培训应体现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乡村医生本质上属于全科医生的范畴, 应用适宜技术在农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因此,乡村医生培训应符合这一特点,立足于缺什么补什么,更新知识,提高使用操作技能,遴选培训课程。通过培训,培养具有综合执业能力,适应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1〕通过培训使乡村医生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掌握乡村医生所需的基本医学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实心实意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 熟悉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所需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树立依法行医的观念;具有在农村基层从事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保健等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 具有开展健康教育、卫生宣传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正确处理医患关系。

3.1.2乡村医生培训应逐步实现制度化

为了适应医学科技的发展,在岗乡村医生必须终生接受培训。《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培训,这一规定为建立乡村医生培训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这一规定,一方面乡村医生接受培训不仅是提高业务水平的需要,而且还是作为乡村医生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另一方面,为保证乡村培训的制度化,《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还明确规定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承担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并组织考核的职责。〔2〕

要坚持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和完善乡村医生培训的激励机制,鼓励乡村医生积极参与培训,把乡村医生的培训情况列入对他们的年度综合考核,并将乡村医生参加培训作为乡村医生定职晋升的必要条件,实行职称与聘用、报酬相挂钩。对业务素质低下、责任心不强、参加培训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乡村医生,要予以强制淘汰。

3.1.3乡村医生培训的形式应做到多样化

由于乡村医生队伍人员素质层次不齐,需要提高的侧重点各异。以山东省为例,目前在岗乡村医生中,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仅占 2%,50 岁以上且接受正规学历教育的少之又少,各个学历层次和年龄的人员自学能力和培训提高的重点有很大差异。因此,适应乡村医生的培训需求,应当尽可能多设计几种培训渠道和培训方式,可综合采取集中培训、外出进修、面授、远程教育、脱产学习、学历教育、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3〕

3.2开展符合乡村医生需要的培训,以提高乡村医生自觉参加在岗培训的积极性

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培训形式应以集中学习为主,根据培训对象、条件和内容的不同,采用培训班、讲座、进修、远程医学教育等多种形式进行,自学可作为培训的补充形式之一。培训内容主要进行全科培训,重在提高临床“急救”能力和普及中医适宜技术,如农药中毒抢救技术、酒精中毒抢救技术、外科创伤处置技术、休克抢救技术、外科无菌技术等以及中医验方、偏方、针灸、推拿等方法。可以结合临床实际情况,把常见病、多发病、危重病的抢救方法、用药转诊、护送的基本知识和技术编成小册子,并对他们进行现场模拟指导和强化训练。要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卫生例会,结合季节防治疾病需要,重点辅导,突出主体,有的放矢。

3.3建立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在岗培训取得实效

要根据基层卫生服务实际需求,建立乡村医生考核管理机制,如建立在岗培训制度、岗位准入制度、继教学分制度等,将乡村医生培训考核与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挂钩。建立乡村医生考核和职称评聘制度,通过量化指标的考核,可以衡量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者,应限期提高或予以解聘;考核成绩优秀者,应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续聘和职称晋升的主要依据。

〔参 考 文 献〕

〔1〕雷鸣,贺加.我国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力资源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云南电大学报,2006,(08):39-41.

医师下乡个人总结范文6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明确任务,狠抓落实,通过项目建设凸显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特色,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得到普及和发挥特色作用,提升全区中医药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中医医疗和保健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建立健全全区城乡中医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城乡社区卫生“六位一体”服务功能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中医药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充实中医药服务内涵,城乡居民中医药服务和知识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大幅提高。全区中医药服务占医疗服务的比重有较大提升。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科、80%的中药房建设达到标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均能提供5种以上中医药治疗方法。区、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机构及相应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强化培训覆盖率和使用率均达100%。创建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启动省级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创建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修定城乡中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指标,加强城乡社区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将中医药业务开展情况和制定鼓励开展中医药服务的激励机制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将接受中医药服务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争取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经费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和人员培训的投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整中医诊疗收费标准,适当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服务价格。协调落实在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适当降低中医药服务饮片、诊疗等项目报销起付线,并比相应机构的西医诊疗报销比例再提高不少于10%,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二)健全城乡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将中医药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总体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健全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以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等其他基层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同时,开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真正把中医药服务融入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

(三)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须设置一级中医科,可根据需要设置中医诊室、针灸室、推拿室、理疗室、康复室、养生保健室等中医科的二级临床科室,有特色专科的可设中医病房;中心要按《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药房建设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建设中药房,设立中药煎药室,配备250种以上的中药饮片、60种以上的中成药,配齐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设有中医诊室,有条件的设置康复室、养生保健室和中药房和煎药室。也可采用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上级单位统一配送和代煎。服务站要配备30种以上中成药,或一定数量的中药饮片,根据需要配置针灸器具、火罐、刮痧板、颈腰椎牵引、中药熏蒸及理疗等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中医临床科室布局、设施、风格建设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指南》规定执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聘任的中医类别医师数应占医师总数的20%以上,保证每个中医诊室(含针灸室、推拿室等)配备至少1名中医类别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按照中医诊室(含针灸室、推拿室等)数量配置中医类别医师,没有中医诊室的,应有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临床类别医师。从事中药饮片调剂工作的药剂人员应具有中药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按照中医药工作质量和数量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制度,鼓励应用中医药服务。要有较完备的相关服务制度和工作机制,在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房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辩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运用中药、针灸、推拿、拔罐、刮痧、按摩、中药熏蒸、敷贴、穴位注射、热敷、药熨、敷脐、耳压、点穴、雾化吸入等在内5种以上的中医药治疗方法。社区中医护理要在辨证施护的基础上,开展慢性病、心理、母婴、临终护理和护理咨询指导以及家庭护理等专项中医护理服务。社区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水平逐年提高,社区居民对中医药特色服务内容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分别不低于90%和85%。100%的居民健康档案要有中医药内容和特色,并进行动态管理。

(五)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城乡社区中医类别全科人员的中医药全科知识的培训,分别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证书和规范化培训证书。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有的其它类别医师重点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临床应用指南(中药)》开展中成药合理应用培训,对药剂人员开展中药基本理论、药材辨识、中药配伍、饮片调剂等方面的继续教育培训,对护理人员开展中医辨证施护继续教育培训,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对有意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其它类别医师,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没有配置中医类别医师的,除中成药合理应用培训外,还要开展中医药基本理论和知识以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特别是火罐、刮痧、熏洗等中医非药物疗法。要鼓励支持其它类别医师参加中医学历教育、西学中班等,参加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

(六)进一步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强化推广培训工作。在2010年中医药适宜技术拓展推广培训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强化市3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使用,同时针对各级中医医疗机构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和西医专业乡村医生增加推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共两个分册),各级医疗机构及相应人员均能熟悉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七)利用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点,对诊断明确的重点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中风、恶性肿瘤、慢性肝炎、慢性支气管炎等制定个性化的中医防治一体化方案,采取中医防治菜单式服务,包括病因病机、诊断要点、预防和行为干预、中医辨证治疗、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中医药养生保健、家庭护理等。针对社区内中风、偏瘫、腰腿痛、颈椎病以及伤残等康复服务对象,制订个体化的中医康复干预方案,应用针灸、推拿、理疗等技术方法和社区简易康复设施开展康复治疗和咨询,提高病人生活质量。

(八)组织开展中医药“治未病”服务。广泛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对体质类型不同的人群指导个体化调护方案。针对孕产妇,运用中医药知识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的饮食起居指导、常见病食疗、康复训练指导、产后心理辅导等保健服务。针对季节性易感疾病和传染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并采取中医药干预措施。针对不同人群,推广使用涵盖养生保健、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疗法和体质调养等内容的中医健康教育处方不少于10种;通过健康教育,向中年人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社区居民宣传相应的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调摄知识以及中医药慢性病防治和传染病防治知识。要通过宣传栏、宣传保健手册、开设讲座、播放音像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普及中医基本知识与养生保健技术,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积极传授养生保健和健康生活方式,推广普及五禽戏、八段锦、太极拳等运动。年内完成不少于12场中医药健康服务活动,其中,中医药服务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各不少于2次。推广不少于1项养生保健运动。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2014年1-3月)

制定《市区第三周期中医药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予以下发,召开全区中医药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发动,明确目标和要求,落实具体措施。

(二)组织实施(2014年4-8月)

1、进一步强化市3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使用;同时针对各医疗机构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和西医专业乡村医生,完成辖区内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两个分册)的培训任务。

2、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总体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项目建设中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向区卫生局汇报本单位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重大活动和工作进展情况。

3、区卫生局将对项目实施动态监控,随时进行督查、评价、检查和指导,确保实施效果。

(三)评估验收(2014年9-10月)

区卫生局于9月底组织完成对辖区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工作的全年自查,并于10月30日前,将第三周期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的书面总结、项目自查评分表及新申报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材料报市卫生局中医处,并作好接受市级抽查的准备。

五、工作要求

医师下乡个人总结范文7

(武汉市普仁广惠医院湖北武汉430084)

摘要:乡镇居民安全用药问题突出,形成原因复杂。通过对武汉市青山区某乡镇某社区居民的安全用药行为进行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87份。调查结果显示:乡镇社区居民安全用药问题较为严重,对安全用药问题处置失当现象普遍,对安全用药知识学习意愿不高。造成乡镇社区居民用药安全的原因包括收入水平、教育水平、居民参保水平、医师、药师等方面的因素。根据调查结果,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乡镇社区居民;安全用药;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R 47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07.0021

不安全用药,不仅可能延误病性,还可能导致药物不良反应及药源性疾病。乡镇居民约占我国人口总数的50%,其是否能够安全地使用药物是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回应的重大问题。通过对乡镇社区居民安全用药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因素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乡镇社区居民安全用药的对策和建议。

1乡镇社区居民安全用药调查

根据武汉市青山区某镇某社

区居民的人口资料,随机抽取200名

本地居民或常住居民进行入户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共回收有效问卷187份,占总调查人数的93.5%。调查对象情况见表1。

2调查结果

2.1乡镇社区居民药品安全现状

调查显示,有26.2%的受访者表示在用药过程中曾出现过不良反应(见表2)。在受访者中,不良反应中以胃肠道反应及头痛、头晕等症状是最为多见的,占总不良反应的83.3%。

2.2对不安全用药后果的处理方法

调查显示,在发生不安全用药后果后,有65.8%的受访者选择了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有15.0%的受访者选择了停止用药,但采取其他措施这一做法;有8.0%的受访者表示会立即换一种疗效相似的药品继续使用;有2.7%的受访者选择了继续服药,直到身体无法承受。此外,有6.4%的农村居民由于药品知识匮乏,对不安全用药后果既无法判断,也不重视(见表3)。

2.3对安全用药知识认知现状及学习意愿

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受访者认为选择药品应根据医师或药师处方,约60%的受访者知道用药应根据医师或药师的用药指导,70%的受访者知道药物的用法用量和疗程长短。但当面对学习安全用药知识的机会时,仅有35.3%的受访者表示愿意参加,51.3%的受访者则是持观望态度,有13.4%的受访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只有12.8%的受访者对药物安全性问题保持了警惕性(见如表4)。

2.4安全用药的行为现状

调查显示,有20.9%的受访者现在或者曾经拥有长期服用某种药品的经历。在不安全用药行为的调查中,有11.8%的受访者表示曾经不按疗程使用药品,有55.6%的受访者在疾病好转后立即停药;有7.5%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有过频繁用药的行为;有24.6%的农村居民在过去使用药品时没有发生过上述的不安全用药行为。

乡镇社区居民在使用药品前,是否会阅读药品说明书这个问题进行调查后发现:有58.3%的受访者表示会在药品使用前,仔细查阅药品说明书;有6.4%的受访者表示根本不看药品说明书。乡镇社区居民在阅读药品说明书遇到困难时,是否会咨询专业人士,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到:44.4%的受访者表示肯定会;16.0%的受访者表示经常会;32.1%的受访者表示偶尔会;还有7.5%的受访者表示从不会(见表5)。

综上可以发现,乡镇社区居民存在安全用药问题。其中乡镇居民对于安全用药的认知程度总体不高,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农村居民的用药行为也存在不少问题。

3乡镇社区居民安全用药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安全用药问题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的综合性社会问题,它产生并长期存在的背后,是由多个因素相互影响导致的。面对纷杂的各类因素,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影响乡镇居民安全用药的因素归纳总结如下:

3.1乡镇社区居民个人方面的原因

(1)文化程度方面。中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受访者中约有75%有过不安全用药经历,小学文化程度的乡镇社区居民中不安全用药经历报告率高达83.3%,从未上过学的乡镇社区居民报告安全用药经历的比率为64.3%。经过调查发现,从未上过学的乡镇社区居民不安全用药经历最低,是其自认为文化水平低,无法选择药物,不敢擅自决定如何用药,非常依赖专业人士的指导,依从性较好。文化程度在中学及以上的居民接受过一定的教育,用药依从性不好。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居民不安全用药经历报告率最高,主要因为其用药依从性不好,但是又缺乏足够的安全用药知识进行自行判断。

(2)个人经济水平方面。调查发现,月平均收入在3 000元以上的乡镇社区居民不安全用药行为发生率要高于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社区居民。这是由于收入较高的居民多为青中年,平时工作和生活都较繁忙,没有时间去咨询专业人士,用药行为随意性较大。收入在3 000元以下的居民多为老人,生活规律,对于身体健康比较注重,用药更注意安全。

3.2社会环境方面的原因调查

(1)医疗保险方面。从表6可以看到,没有医疗保险的居民用药后产生不良后果的比率高于有医疗保险的居民。这主要是参保居民由于医药负担相对较轻,在用药前有较详尽的检查和明确诊断,能够享受更多的专业用药指导;而非参保居民为了节省诊疗费用,经常会在药店购药,缺少专业人士的指导,使这部分居民在用药过程中产生更多的意外。

(2)医师方面。调查发现,有30.5%的医师会在每次处方后,对患者用药进行详细指导;有57.7%的医师偶尔会对患者用药进行指导;有11.8%的医师从来不会对患者用药进行详细指导。在调查中,还发现有12.3%的医师会任由患者点药,有12.8%和34.2%的医师会经常或者偶尔让患者点药,只有40.6%的医师从不让自己的病人点药。

(3)药店药师方面。在对药店的调查中,药店专业人士,特别是在岗执业药师较少。有20.3%的农村居民表示选择药店购药是会有专业人员进行指导,有27.6%和37.4%的居民表示在药店购药时是经常会或者偶尔会有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剩余的14.4%的居民表示药店购药从没有专人对他们进行指导。

综上所述,乡镇社区居民用药安全现状并不乐观,影响因素较为复杂。从乡镇社区居民本身的情况来看,其文化水平、收水平等方面都是影响居民不安全用药行为的重要因素。在社会环境方面,包括医疗保险、医师以及药店药师等因素也对居民安全用药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4促进乡镇社区居民安全用药的对策建议

4.1居民本身方面

要减少居民不安全用药行为,必须让其认识到不安全用药的危害性从而提高防范意识,了解到安全用药在疾病治疗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可以通过在乡镇开展安全用药教育,分发宣传资料等活动,强化提高居民安全用药的意识。特别要加强对中等收入人群和中等文化程度居民的教育和培训。

4.2社会环境方面

(1)医保方面。要加大对低收入参保人员的覆盖。保障居民得到合理妥善的诊疗和用药指导。鼓励居民及时就医,获得专业的用药指导。

(2)医院医师方面。医疗机构作为居民购药的主要渠道,应该加强对医师、医院药房等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处方行为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特别是要强化执业药师对医师处方的审核,从而保证安全用药。

医师对居民安全用药起到关键作用。为了更好地指导居民安全用药,一方面医师应不断提高专业水准,促进医师正确处方;另一方面,应强化医师对患者安全用药指导的职能。

(3)药店药师方面。规范乡镇药店经营,加强对乡镇药店的监督,监督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地区药店药房的监督管理,执法队伍也要加大对乡镇地区药店的执法力度。另外,应强化执业药师的配备工作,发挥执业药师在乡镇社区居民安全用药指导中的作用,为乡镇社区居民安全用药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杨丽,杨旸,万宝霞.北京市农村安全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调查报告[J].首都医药,2002(12)

医师下乡个人总结范文8

第一条为了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村民获得初级卫生保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称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村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

第六条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医学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适应农村需要的医学学历教育,定向为农村培养适用的卫生人员。

国家鼓励乡村医生学习中医药基本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第七条国家鼓励乡村医生通过医学教育取得医学专业学历;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国家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开办村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

第二章执业注册

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第十条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

(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第十一条对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不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有关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并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范围进行考试。

前款所指的乡村医生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再次培训和考试。不参加再次培训或者再次考试仍不合格的,不得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本条所指的培训、考试,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6个月内完成。

第十二条本条例公布之日起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执业注册,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第十五条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

未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不得执业。

第十六条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准予再注册,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再注册,由发证部门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十七条乡村医生应当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准予执业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向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村民公告,并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应当依据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遵循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十一条村民和乡村医生发现违法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反映的情况应当及时核实,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第三章执业规则

第二十三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一般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

(二)参与医学经验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三)参加业务培训和教育;

(四)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获取报酬;

(六)对当地的预防、保健、医疗工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乡村医生职责,为村民健康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二十五条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第二十七条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第二十八条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乡村医生一般医疗服务范围,制定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乡村医生应当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第三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对乡村医生开展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

第三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规划,保证乡村医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培训规划制定本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计划。

对承担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其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对边远贫困地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乡村医生培训工作。

第三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负责组织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应当为乡村医生开展工作和学习提供条件,保证乡村医生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三十三条乡村医生应当按照培训规划的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对乡村医生的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医生本人、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

第三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乡村医生执业情况,收集村民对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工作质量的评价和建议,接受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投诉,并进行汇总、分析。汇总、分析结果与乡村医生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三十六条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村民和乡村医生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村民或者乡村医生。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执业活动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的;

(三)违反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或者伪造卫生统计资料的;

(四)发现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规定报告的。

第三十九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四十条乡村医生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未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四十一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发证部门收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乡村医生培训规划、计划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收回或者补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或者再注册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准予执业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向村民予以公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医师下乡个人总结范文9

4月13日,登封市大金店中心卫生院门口平坦的柏油路上,拉着患者前来就医的三轮车络绎不绝。

崭新的门诊楼、宽敞的病房、先进的医疗设备,与别处相比,这个位于文化名城的乡镇卫生院明显要气派许多。大金店中心卫生院院长王占标介绍说,登封市的乡镇卫生院硬件设施都不错,大金店中心卫生院属中等偏上,只要不是特别严重的病,在这里都能得到很好的治疗。

多年来,登封市的医疗卫生工作一直走在河南省前列。特别是伴随着新医改政策的逐渐深入,乡镇医疗卫生水平也逐步提升。心电监护仪、救护车、X光机、心电图机、麻醉机、血球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这些曾经只出现在城市大医院里的医疗设备,大金店乡中心卫生院一应俱全。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这样一个颇具现代化气息的乡镇卫生院,缺医现象却非常严重。大金店乡下辖36个行政村,62000多人,算得上一个大乡镇,但大金店中心卫生院的44名职工中,包括王占标在内,仅7人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由于缺医,大金店中心卫生院门诊室的设置明显不够。尽管医生都忙得不可开交,患者排队焦虑等待的场面还是经常出现。

体制缺陷,人才难留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日益加快,乡镇医疗卫生服务也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新医改、新农合等惠农政策相继出台,并加快实施。这不仅让亿万农民共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也给趋于停顿的乡镇卫生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为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近年来,登封市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全面改建、扩建,还想方设法给各中心卫生院配备了多种先进的医疗卫生器械,以提高硬件设施。

然而,缺医现象如同一个无法根除的顽疾,始终困扰着登封市乡镇卫生院的发展。

就大金店中心卫生院而言,造成医务人员短缺的根本原因还是体制问题。按照郑州市有关规定,大金店中心卫生院的编制应该是63人,而现在,医院44名职工中,只有7人有编制。

“编制确实太少了,没有编制,很难留住人。”王占标解释说,乡镇卫生院的工资和待遇与城市医院相比,肯定存在不小的差距。那些考取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生,如果不解决编制,肯定不愿待在乡镇卫生院。即使那些没有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生,也大多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一旦有机会,就要走人。

在大金店中心卫生院,不仅职工的编制得不到解决,就连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显得遥不可及。究其原因,主管各方在职工工资发放上存在利益博弈。解决编制,市政府要增加经济负担;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乡镇卫生院则要增加更多额外负担。

从事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几十年的刘医生愤愤不平地表示,乡镇卫生院的发展,人才是关键。但由于体制的原因,造成了登封市卫生院留不住人才的尴尬局面。年轻、能力较强的,刚有点临床经验就纷纷跳槽。面对这种局面,乡镇卫生院也非常困惑,既需要人才,又不敢放手培养人才。

村医老龄化,带来新压力

在登封,村医老龄化也是一个制约乡村医疗服务提升的重要因素。“村医年龄在50岁~60岁的占60%左右,有的年龄甚至有七八十岁”。

随着医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和医疗卫生服务的日益现代化,上了年纪的村医越来越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节奏,显得力不从心。与此同时,患者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原始粗放的诊疗已难以满足他们的需求。这样,去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村民越来越多,给原本就不堪重负的乡镇卫生院增加了新的压力,致使医生显得更加短缺。

乡村医生年轻化,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让群众在本村就近就医,这本该是一个相对缓解乡镇卫生院缺医压力的好办法。然而,要让年老的村医让位给年轻人,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他们在农村干了大半辈子,也算是为农村卫生事业作出了贡献,总不能一句话就不让他们干了吧。”刘医生说,政府最好能出台相应的政策,为老村医解决后顾之忧。

新机遇带来的尴尬

乡镇卫生院的缺医现象,早就引起了国家的重视。2010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解决部分地区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助理医师的问题,卫生部在部分省开展了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考试合格者,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执业,并且要保证在所在乡镇卫生院执业不少于5年。

2011年3月,伴随着萌动的春潮,“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如约而至,落脚河南,为解决乡镇卫生院的缺医现状带来了新的希望。

与执业医师资格证相比,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要容易考取得多。对于被执业医师资格证阻隔在外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来说,这一政策无疑给他们开辟了一条全新的、宽阔的行医路径。

然而,对于大金店中心卫生院30多名工作人员来说,这个期待已久的好消息让他们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的报名条件让他们只能望洋兴叹。

说起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事,34岁的刘书渊异常郁闷。1998年,从郑州卫校毕业的刘书渊来到乡村诊所,凭借热心的服务和良好的医术,深得百姓认可。2008年,他又来到颍阳镇中心卫生院。“执业医师资格证很难考,我连续考了三年都没有考取。”刘书渊叹着气说,“没有资格证,无法行医,好不容易盼到了好的制度,却只能空欢喜一场。”

在大金店中心卫生院和颍阳中心卫生院,因为合同问题,几乎没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医生。就算在整个登封市,乡镇卫生院符合报名条件的医生也是屈指可数。

困局亟待打破

据悉,登封市乡镇卫生院缺医现象在全国绝非特例,而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也正缘于此,国家才对症下药,开始实行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对乡镇卫生院来说,无疑是一个好举措。以大金店卫生院来说,44名职工中只有7人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可以行医。假如剩下的37人通过考试,能有三分之一获得乡镇执业助理资格证,就会给医院注入一股强大的力量。

然而,当大好机遇真正来临时,登封市乡镇卫生院竟然显得无所适从。“在整个登封,乡镇卫生院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少之又少”的状况,让一个实实在在的好政策成了雾中花、水中月。

如果说由于编制和村医老龄化的原因,致使登封市乡镇卫生院缺医的现状可以理解的话,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无法落实,实在让人遗憾。这样的结果不但使未能报考者捶胸顿足,当地政府想必也会扼腕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