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环境保护心得体会集锦9篇

时间:2022-08-01 16:10:11

环境保护心得体会

环境保护心得体会范文1

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验收监测 ;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 TU712+.5 文献标识码: A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建设项目建设后,环境主管部门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的结果,并通过现场调查等手段,评价建设项目是否已经达到环保要求的活动。其作用是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和效果的评价;是“三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等情况的全面检查和测试,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具体包括“对设施建设、运行及管理情况检查;设施运行效率测试、污染物达标排放测试、设施建成后所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的前期准备

由于验收工作的行业杂,工艺多,监测人员少,很难做到全面了解各个需要验收的企业的具体行业的工艺流程排放特点。所以,在验收监测的工作中,对于复杂的项目或工艺未接触过的项目而言,选择2个或3个的项目负责人同时负责,分别对其中的气体污染物或水污染物进行详细了解。

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断总结和积累验收的经验,对同类型项目进行比较,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对部分能难以讲清的项目,可以积极与管理部门联系和落实,并将情况反映在报告中。

同时,项目负责人要了解相关管理部门对该项目的验收要求,并熟悉环境监察部门在企业试生产或试运行阶段的检查和整改内容。

对于敏感项目,要增加社会安全意识,制定公众意见调查表和应急事情对策方案,避免出现。

在报告中,要指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或环境保护措施未落实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与建设单位达成共识,及时与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沟通。在监测方案中,工作要求一定要细化到位,保证验收监测的质量。

2、工况的把握

验收监测规范中要求监测时的工况要达到75%以上,在实际的监测过程中,这个数字其实是非常难于界定的,通过实际工作,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如下几种方法进行变通:

2.1污水集中处理排放的企业,可以按照监测期间流量计记录的排放量与实际处理能力进行对照,计算废水设施的运行负荷。

2.2根据企业提供的实际原料的消耗量、产品产量与设计的指标进行对比,计算其生产效率。

3、现场的准备

3.1污水点位的设置

设施的进、出口位置都需要设点,另外在中间流程的主要工艺单元按需要增设点位,以方便计算设施中间过程的处理效率。

3.2及时调整

根据气象参数在上风向和下风向同时布点采样,在监测的过程中,及时关注天气变化,以便调整。

4、质量控制

4.1全程空白

无论是采集气体或水样品,在采样的过程中都需要将纯水或装有吸收液的采样瓶或称重后的空白滤膜带到现场,除不进行采样外,全过程必须和实际样品一致,确保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5、污染物去除率

5.1废水

对于水质较稳定的项目,处理前后的水可以同时取样;如果水质变化较大,则要了解生产的工艺全过程,了解废水在各处理单元的停留时间,确定处理后水样的采集时间,确保具有代表性。

5.2废气

为方便评价气体处理设施对污染物的去除效率,废气处理前后的样品必须同步采集,并且利用同一仪器进行监测。

6、样品的交接

在样品的交接过程中,除了正常的交接样品外,还应跟相关分析人员进行现场情况的交流,以避免一些敏感项目如恶臭、氯化氢的监测由于误差对测定结果所带来的影响,同时将记录有现场采集样品的采样时间、性质、类型告知清楚,以便实验人员有效分配时间。并提供如下信息:所需要分析的项目、需要上报数据的时间,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样品交接过程中相关人员的签字、交接时间等。

分析人员在分析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要第一时间要科室负责人报告,并与现场人员进行沟通,同时汇报项目负责人。

7、数据的处理

7.1超标的界定

废气的日均值达标,但是只要有一小时的均值超标,还是视为超标;废水的日均值达标,即使有一次或数次的测定值“超标”,也视为达标。

7.2异常数据的处理

监测结果中如果出现了异常高值或低值,应检查监测的全过程,原因不明的异常值不得轻易去除,在难以取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加测的方式来排除。

8、报告的编写

除了常规报告中的内容:监测因子、断面、频次、点位布设情况、周围关系图、监测分析方法、现场监测操作安全注意事项、对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检查的内容,另外可选填:现场勘查的内容与环评中不一致的地方、与审核部门意见不一样的地方、现场验收监测人员的安排等。

在报告的编写过程中,常会出现建设项目名称不一致,使用污染物名称和计量单位不规范。建设项目名称要以其单位公章、环评及审批意见中的名称为依据,使用统一、规范的全称。污染物名称和计量单位的书写,也应符合评价标准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此外,监测人员还应关注企业环保管理规则制度,了解企业针对化学品泄露、环保设施故障等防治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

9、要注意的事项

对于验收监测超标的情况,要先分析原因,然后进行补测。如果是突发性的状况或监测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可以给企业一次补测的机会,但是在监测报告上需要注明。

如果是因为处理设施设计、施工、管理等原因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为保证验收监测的结论准确与公正,应告知企业在全面整改后,重新委托再次重新进行完整的监测。

验收监测合格后,对企业仍要进行督促,如果疏于管理监督,企业在验收监测后,仍会出现设施不正常运行,对环境造成影响。

验收监测一般只有2-3天,企业基本上都会提前知道,都会调整厂里的设施状态,以最佳状况来接受监测,使得监测结果达标。甚至有极其少量的企业,为了能顺利通过验收,在验收前,采取调低生产负荷的办法、或者人为进行稀释,造成测定结果偏低。所以要定期进行监督监测,作为验收监测的补充和验证。

结语

验收监测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技术执法依据,是对企业能否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一次检验,是检查、论证建设项目是否履行“三同时”制度的关卡,其作用至关重要。应该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并在平时的工作中,注意学习和总结积累,提高验收监测方案和报告的编制水平,适应项目建设单位的需要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让环境监测部门走一条观念创新、有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国家环保总局等编.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骆虹,林宏.浅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0,10:67-69

[3]、陆烽.我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存在的问题[J].环境保护,2008,12:31-32

环境保护心得体会范文2

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取得突破进展,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通过实施《*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总体方案》中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4个工作实施方案,15个专项行动计划,118项工作措施,全市创模的28项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了国家考核要求,创模工作进入倒计时阶段,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5年空气环境环境质量全面控制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2天,占总天数91.0%,与上年相比增加7.9个百分点,扭转了前年全市空气质量滑下三级水平的被动局面。珠江水质全年能够达到V类水标准,丰水期能够达到IV类标准,重金属污染远远低于标准限值,已截污的河涌有机污染物含量指标明显下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79%,比*4年上升8.07个百分点;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5.56个百分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1.34%,同比上升了9.55个百分点。省政府检查组对我市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后,认为:“领导非常重视,措施非常得力,成效非常显著”,许多工作在全省还具有示范作用,

二、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力度大幅提高,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明显增强

对重大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综合决策依据。积极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了石油化工制造业和南沙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对关系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骨干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完成了*石化CFB锅炉项目、*乙烯80万吨扩建、中船龙穴岛基地、联邦速递亚太转运中心、*南沙港二期建设、*新电视塔、*丰田汽车、*本田二厂等数十个重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的有关工作。

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规划将环境保护列入专门篇章。制定实施了《*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方案》,全面、系统地打造了*市近、中期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整体框架和总体要求。编制了《*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使我市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力,保护环境安全能力明显增强

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级各类环境污染危机事件,为保护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应对北江镉污染事件,为市委市政府提早部署全市总体防范工作、确保万无一失保障市民饮水安全争取了主动,为我市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处理北江污染事件的工作部署做出了积极贡献。还先后化解了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仓库火灾事故引发的污染,白云区钟落潭重油泄漏污染等19起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有力地维护了我市的环境安全。

四、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取得突破进展,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能力明显提高

*5年创下了我市历史上环保执法力度最大的一年。出动执法人员最多、检查单位最多、立案查处案件最多。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5000多人次,现场检查和整治企业10000多家次,已立案各类环境违法案件近1000宗,责令企业停产、停业处罚395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企业682家。我市环保监督执法的工作经验,还被中纪委刊物推荐在全国交流。

五.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大幅提高,环保队伍形象明显提升

强化了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削减了污染物排放总量。134个持证企业全年排放COD8133吨,较上年减排2536吨,减幅23.89%;56家重点脱硫工业企业排放SO211.5万吨,减排2.4万吨,减幅17.3%,较好地实现了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得到加强。市环境监察支队顺利通过了省环保局组织的监察机构一级标准的验收。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多次在国家和省、市级能力验证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环境监测站二级站的要求,监测项目达十大类共项。

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统一了环保队伍思想,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一个思想统一,团结友好,作风优良,工作过硬,开拓进取,清正廉洁的环保队伍形象正在形成。在全市开展的政务窗口服务质量调查中,市环保局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六.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丰富多彩,市民参与环境保护热情明显提高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创模中心工作,精心组织策划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活动,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方式进行环保宣传,引导群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形成了良好的环境保护社会氛围。

环境保护心得体会范文3

20世纪中后期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环境危机成为影响经济发展、人类生存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而与之相关的环境权理念亦随之得到了迅速发展。环境权从20世纪60年代提出之后日益深入和发展,到20世纪70年代欧洲人权会议逐步接受了环境权的理念并将环境权作为基本人权加以肯定。1973年维也纳欧洲环境部长会议制定了《欧洲自然资源人权草案》,将环境权作为新的人权并将其作为《世界人权宣言》的补充。1972年联合国召开的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环境权首次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并在《人类环境宣言》中加以明确确认。随着环境权理念为人们逐渐接受,学者们也对环境权的概念作出了不同的释义概括。蔡守秋认为:“环境权为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就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承担的基本任务”;吕忠梅认为:“环境权是公民享有的在不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中生存和利用资源的权利”;陈泉生认为:“环境权是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以及合理利用环境资源的基本权利”。在《环境科学大辞典》中,环境权解释为:全体社会成员所享有的在健康、安全和舒适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财产安全权、生活和工作环境舒适权等。j·g·merrills在其《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human rights:conceptual aspects》一文中尖锐地指出环境权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他从5个方面反思了环境权研究的现状,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指出必须明确环境权概念的确定性和一致性问题。Www.133229.COm笔者认为在环境权研究蓬勃发展,学者们普遍承认环境权的基础上,我国应该致力于明确环境权概念的一致性即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从而集聚有限的学术资源促进环境权的进一步发展。基于自由权和发展权而发展起来的环境权是环境法学的理论基础,其应该作为一种基本人权而为国家宪法所确认,只有当环境权明确入宪它才能对保护公民乃至人类的环境权发挥积极作用。作为一个经济迅速发展的资源匮乏性国家,为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我国应该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积极探索,尽快将环境权明确写进宪法,使之作为宪法性的权利而有力保障资源环境的保护及有效利用。

1 环境权的出路:理清人与自然的关系

环境权的存在是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其法理和哲学基础的,理清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更加明确环境权研究的出路。在环境权的研究发展过程中,由于环境权理念概念的不确定性而导致存在“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观和“生态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观,但这两种环境权观都有其自身缺陷。人类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思想也不断蜕变,对各种环境观加以分析将不难发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观才应是指导环境权理念发展的法理和哲学基础。

1.1 古代“天人合一”环境观

“古代‘天人合一’的环境观以天为讨论人类生存环境的出发点,以人类社会的生存需求为中心,以顺天应人的实用理性为实现生存需求的根据”。《管子》中有载日:“顺天者有其功,逆天者怀其凶,不可复振也”。当时人类局限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只能顺应天理并将这种观念运用到社会生活领域,指导人类社会生活实践。人类对环境的关注仅仅建立在顺应天意的物质层面即向大自然索取所需的层面上,这时候人类只是适应环境而并不关注环境对人类生命本身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说此时的环境观是人适应自然、人与自然的局部和谐与发展的环境观念。

1.2 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环境观

作为一个在自然界中占支配地位的物种,人类从其建立起有组织的社会以来就以自己的利益为目标为中心改造着自然环境,并将环境资源作为财产和所有物加以占有,这就是所谓的人类中心主义。也就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人类在满足自己物质利益需求的同时也造成了无穷无尽的环境问题,环境危机随之而来。当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威胁人类生存时,一些生态学家提出了生态中心主义观点:他们认为人类只是大自然中对其他有生命物种没有任何特权的一个有生命物种,人类在实际生活中仅仅根据他们固有的天性而利用环境资源,人类仅仅是依赖环境资源为生而已。无疑,这给人类法律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但显然一个以生态中心主义的国家法律体系是无从产生的,人类法律只会遵循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而规范自己的法律体系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

在人类中心主义基础上构建环境权观念是以人类为中心而将其他生物物种排除在环境权利之外,它是依据整个人类法律体系而构建的。自然界根本就不存在利益问题,过去如此,将来也如此,所谓利益,只能是人的利益。环境权的保护无可厚非应当从人类自身利益出发,但如果不考虑其他生物的环境利益,只是为了当代人类生存,即使对后代人生存也只通过“物竞天择”达到“适者生存”,显然极有可能会陷入以当代人类为中心而无视自然的倾向,不利于环境资源的保护,也不足以应对越来越严重的环境危机。

以生态中心主义为基础来构建环境权理论的一个主要观点即是将整个生物界的生命物种作为权利主体,认为自然享有权利包括“重要的、濒危的物种具有生命权和良好的生存权,主要的动、植物具有清洁空气、清洁水权,河流、沼泽等具有不受侵害的权利”,给环境权立法带来了难题。法律只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非人类生命不能够行使其权利也不能够承担相应的义务,因而它不能为法律所调整。保护生态环境及其他物种只是为保护整个地球的和谐发展而对非人类生命的人道主义关怀,绝不能理解为赋予其法律上的权利。生态中心主义环境权观将完全颠覆传统法律体系,因而是不太现实的。

1.3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环境观

从古代的“天人合一”到“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中心主义”再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一个循环,最终回到和谐发展才是符合自然客观规律的。只有尊重自然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环境,人

转贴于

类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离开人与自然的和谐,人类只会自取灭亡。笔者认为构筑环境权理念不应该简单地吸收环境科学和生态学的某些观点来作为理论基础,我们的环境权观念应该从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过渡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价值取向,同时避免极端的以生态中心主义否定传统的法律思想,在此基础上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环境法以实现双重和谐的发展机制为最终关怀,和谐必将会成为整个环境法的主导精神”。只有使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和谐发展的状态之中,才能确保当今和未来世代的环境权。

2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

蔡守秋教授曾经说过“目前的问题,是如何进一步修改、充实、明确和突出环境权的问题”,20多年之后这句话仍然对环境权适用,依然还是没有突破性的进展。环境权不能禁锢于传统法学的樊篱,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础上构筑环境权理念可以成为一个新的尝试路径。

自然法则是不变的,环境权的保护也必须在遵循自然法则的基础上去实践,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不同于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权观。虽然二者有许多相似之处,都注重人类本身的利益、不改变传统法律观念体系、不将其他生命物种作为环境权的主体,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观更强调和谐基础上的环境权利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本质上就是一种“限制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观,它以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发展为基础赋予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享有良好环境及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基本权利,构建了一种新型的环境权理念。这样既保证了人类本身的环境权益的保护,又保证环境资源不至于被人类肆意掠夺,从而使二者达到和谐发展的目标。

确立和实现环境权是为了达到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目的,因为环境是每个人生存所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而建立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基础上的环境权理念更宜于从和谐的角度出发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和后代人的环境权益,不至于陷入越来越深的环境危机之中。现今环境污染和破坏、自然资源的匮乏正以前所未有的程度威胁着人类的生存条件,当代人和后代人的环境权要求更为强烈。环境权保护的理想结果应为环境质量的改善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发展,无疑只有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才可能最好地保护这种结果的出现。

作为一项脱胎于自然权利的新型权利,环境权需要获得宪法保障而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并通过部门法提供具体的保护途径,真正使得环境权成为保证人类生存发展的法律保障并且落实到实处,即环境权需要尽快完成从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的转化。环境权是一项新型人权,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它既是一项法律权利,同时也是一项自然权利,是不能剥夺的。环境权已是多数学者承认的应有权利——人权,还应该进一步使环境权法律化、制度化。实有权利是权利价值的最高表现形式和权利追求的最终结果和归宿。环境权的法律化,实质上是其从应有权利到法定权利的转化,这种转化包括在国内法和国际法中转化两个层次。从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再向实有权利转化应该作为环境权实现的基本发展形式。法定权利为应有权利向实有权利过渡创造了条件和基础,但也并不等于所有的法律规定都可以转化为现实的权利,环境权的发展依然任重而道远。因此,就需要走环境权宪法化、具体化的道路,赋予环境权主体根本性的和具体的权利,才能保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深入人心得到有效实施,保证人与自然的和谐和有序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是顺应自然规律的,也是符合时展潮流的,和谐发展才是根本。作为人类的一员,我们不可避免地要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也是维护人类物种的必要措施。但是遵循客观规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更能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保证人类世展的利益。对环境法律的基础性权利——环境权,也应该辩证地看待:我们不能仅以生态中心主义构筑环境权,但可以吸收其中保护生态利益的合理观点;完全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权观也不利于环境资源的保护,因此应该对之进行必要的限制。总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最符合人类自身的发展,将之具体化、宪法化会促进环境权得到更好的确定和发展。

3 和谐发展理念下的环境权现实意义

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环境危机,在宪法和相关立法中明确规定环境权已经刻不容缓。而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基础的环境权理念对环境权的确立及环境法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3.1 促进环境法律的发展

每个部门法都是以一定的法律权利的存在及保护为前提条件的,环境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也应该有其自身存在发展的基础性权利——环境权。虽然现在对环境权的研究在不断进行,但是它仍然处在理论探索阶段,环境法在保护内容方面缺乏环境权从而导致环境法保护权利的缺失,使环境法仅仅成为容纳诸部门法对环境问题采取法律措施的综合体。就环境权而言,由于当代社会在长期的法律实践基础上已经围绕传统法律观念建立起了相对稳固的社会关系,因而环境权理论的提出将极易与传统法律观念发生冲突。

环境立法的目的应当是在维护人类自身生存利益的前提下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自然,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世代间的平衡,并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得以实现。环境权的和谐发展理念以和谐发展为基础,它不否认传统的法律观念而在此基础上构建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利,有利于其作为环境法的核心权利早日确定。环境权在环境立法中得以体现并确立使得环境法有其自身存在发展的基础性权利,会促进整个环境立法的发展推进,最终促进环境法律得以继续发展。

3.2 促进环境权的司法实践保障

我国环境立法对于保障环境权不够完备、不够具体,而与之相比环境权在司法实践中的保障更是非常欠缺。传统的理论和观念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或削弱了司法救济对环境权的保障功能,环境权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进行操作与保护,但我们仍需积极探索,促进其在司法中的实际应用。环境权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能够积极推进环境权作为环境法的核心权利确定,从而推进环境权的具体环境立法,保障环境权在司法实践中得以维护。

环境权的理论以其在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性质和内容不定,主体不一等原因而在判例上遭到否定。在司法实践中,以环境权为诉讼理由的诉请遭到否定的理由大概有如下几种:将宪法关于环境权的有关规定解释为程序性的规定或纲领性的规定,认为不能根据这些规定直接取得具体的环境侵害请求权;认为环境权是针对环境而言的利益,这种利益不能说是应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只不过是反射性利益;还有的认为环境权的内容和范围、环境权的主体范围不明确,无法具体适用;也有人认为,环境是公共利益,任何个人不能成为它的利益主体,因而原告不符合诉讼主体资格等。这就需要在研究和实践中努力克服环

转贴于

境权的“纲领性规定说”或“抽象性规定说”,通过修宪或者宪法解释途径确认环境权作为具体性的宪法基本权利,从而有效地拘束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国家权力。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基础保护环境法律关系主体的环境权利,应该是一种具体性权利。将之作为具体性权利写入宪法予以保护,宪法的该条款就会具有审判规范性效果,司法权亦应对此条款负有实施司法保障的法的义务。另外,随着我国法治的不断推进和法制化的发展,也可以借鉴欧美国家的程序作法予以保护:通过环境权人权化的学术主张,从人权的角度将环境权变成现实的法律实践,并通过人权法院、宪法诉讼来强化公民环境权意识,以及通过创制新的程序和信息工具来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然后在社会取得共识的情况下,逐渐将其纳入宪法化、具体化和公民权化的发展轨道。在环境权入宪以后,着手解决环境权在部门法中的具体化问题,并使其通过诉讼程序得到保障。通过以上途径就可以推进环境权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更好的保障,使环境权的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3.3 推进可持续发展

在世界可持续发展思潮的影响下,我国也提出转变观念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可持续发展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和法律制度的构建,而法律的发展也会产生反作用促进可持续发展。现阶段只有增设新的环境权,才能实现对环境的充分保护,促进生态平衡,保证人的生存、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更利于从和谐发展的角度出发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后世人的环境权益。在环境危机和资源匮乏严重威胁人类生存的情形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才能达到环境质量改善和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理想结果。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人类在追求自己利益时会更多地考虑环境资源的因素而不会无视自然规律.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从而达到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目标,促进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心得体会范文4

关键词:环保工作 现状 问题 解决办法

前言:随着近年的经济发展,我国的环境问题也逐渐变得严峻,环境保护相关政策逐渐走上了政治讨论舞台,并被记录到了各大政府条例当中。通过环境保护工作,是为了能够改善现有的环境问题,促进社会可持续性发展,对于维护我们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所以,我们一定要重视环境保护的工作开展,这样才能够为促进我们国家的全面、健康的发展。那么,我们一定要解决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提高我国的环保效率。本文将围绕这方面的问题展开讨论。

一、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是为了能够改善现有的环境状况,提高现在的生活质量,让我们能够在经济得到发展的同时,提高了我们的物质水平的同时全面提高生活环境的健康性,同时还能够促进我们社会的可持续性的发展,而且通过环境保护能够提高公民对环境的责任心,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保障了社会的健康发展。

由此看来,环境保护工作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是我们的生活得到改善的重要举措,所以,我们一定要重视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的不断发展过程中,虽然经济和工业方面都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但是,环境也被破坏了。所以,我们要能够及时发现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这样才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从而全面提高我国环境保护的工作效率。

(一) 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性不够

虽然在我国的各大会议当做,环境保护工作都被提上了日常议程,但是,在各个地区的政府当中,并没有真正地重视到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重要性,面对环保性文件的实施也只是一种敷衍的态度,这就大大地降低了我国的环保工作效率。政府在各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都起到了有效的领导的作用,所以,如果连政府都没有重视到环境保护的工作开展,我们要怎样才能够成功地开展环保工作呢?所以,我们一定要提高各地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性以及环保工作实施的有效性。

(二) 相应的法律体系不完善

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与国际水平相差甚远,在相应的法律定制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正是因为相应的法律体系的不完事,使得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难以得到有效的实施与保障,导致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出现了失控的现象。

(三) 我国的环保意识比较淡薄

在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的进程当中,我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并不是很强烈,环境保护思想并没有真正地做到深入人心。面对这种现象,要将环境保护工作得到贯彻和落实是很难的。所以,我们一定要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在人民心中的地位,如此一来就能够全面提高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并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

(四) 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缺乏相应的机构

面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建立起一个专门的机构,正是因为专门部门没有得到建立,使得相应的管理机制不够明确,管理工作的执行也没有专人进行,这就大大地影响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效率。

面对我国的环保工作实施现状,我们必须商量出一定的对策来提高现有的环保工作的效率,这样才能够为我们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提供强而有力的推动作用。

三、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开展问题的解决方式

环境保护工作对于我们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所以,我们必须要全面地改善环保工作的现状。对于这个问题,本人提出了以下几点解决意见。

(一) 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与管理工作的相互结合

在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我们不仅仅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同时还要注重相应管理工作的开展。通过管理工作的进行能够针对环保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有效的管理,这样一来能够全面改善环保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那么,我们可以建立与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专业部门,提高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效力,从而全面提高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效率。

(二) 完善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体系,提倡惩戒制度

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过程中之所以没有得到贯彻与落实,就是因为我国相应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没有重视环保过程中的惩戒制度。所以,我们要能够全面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制定有效的惩戒制度,从而抑制破坏环境的行为,提高保障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地开展。

(三) 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公民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当中

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不仅仅是政府所要重视和管理的,同时也是我们公民所生活的环境,对于我们公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环境保护工作并不单单是政府的工作,而是与我们的公民息息相关的。所以,我们不仅仅要提倡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更重要地是要提高我国公民的参与力度,全面提高我国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工作能够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得到有效地落实与实施。那么,我们可以鼓励公民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的执法与立法当中,并同时提倡节约节能的生活方式,从而全面激发我国的环保工作开展的有效性。

(四) 借鉴国外的环保手段,需找适于我国的环保工作策略

相比于国外的环境保护来说,我国的环保意识落后,环保手段也不够先进。所以,我们可以依据于我国的环保现状以及科技能力适当地去从国外的环境保护工作中选择一些合适的环保方式,以此来提高我国环保工作实施手段的创新性。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全面提高我们的环保工作的效率,并能够促进我国不断跟上国际化的水平。

环境保护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能够进行有效的环境保护工作是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所以,我们一定要采取有效的策略提高环保工作的实施效率。

总结:环境保护工作已经成为了我国政府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通过有效的环保工作能够全面推动社会的可持续性的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创造出有利的条件和保障。

参考文献:

[1]任治忠.云南环境保护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J]. 地理科学进展. 2011(05) .

[2]任宇光.论环境治理制度的创新[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9(23).

环境保护心得体会范文5

今年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因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的宣教工作会议召开较晚及“非典”的原因延期至今。但这次会议与部署“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的专题会议结合召开,说明我局对今年“中国环保事业辉煌30年”纪念活动的重视。今天的会议,传达了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环境宣教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我市去年环境宣教工作,对环境宣教工作、“多绿”创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部署了今年宣传教育工作和“六·五”活动的任务,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我就贯彻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宣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并联系我到环保局任职近一年的体会,就我市环境宣教工作谈三点认识,供大家参考。

一、市的环境宣教工作为全市环保事业作出了贡献

近几年,的环保工作经全市上下各界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控双达标”提前实现,环境污染趋势得到遏制;环境综合整治得到加强,区域环境有所改善;“创模”、“创花”工作进展顺利,我市环保工作的地位明显提高。成绩的取得,既有外部的原因,如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也有内部的原因,如规范审批、综合整治、严格执法、监测检查、科研支撑等。但内外的各种因素中,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功不可没。环境宣教发挥的先导、基础、监督和推进作用,对环保工作的加强、干部群众环境意识的提高甚至环境质量的改善都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我市环保宣教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精心组织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上“多绿”工程(“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工地”)的创建,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及主动参与的热情,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环保事业的发展。

在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的同时,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环保队伍的重要组成部门,环境宣教工作自身也得到了加强和发展,主要体现在:一是环境宣教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更加明确。市局宣教中心和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对宣教工作抓什么、怎么抓思路越来越清晰;宣教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越来越强,成为推进环保事业不可或缺的部分。“兵马未动,舆论先行”,环境宣教工作既为各项环保重点工作的推进鸣锣开道,又为环境污染的受害群众“鸣冤叫屈”、声张正义。二是环保宣教工作的思路更加开阔,内容更加丰富。环境宣教工作既立足于环保自身,但又不能囿于自身。跳出环保看环保,从经济、社会发展,从深化改革乃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来宣传环保事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三是环保宣教队伍的能力建设得到加强。这几年,伴随着环保整体能力加强的同时,环保宣教队伍在编制上、经费上、装备上都得到了加强。这支队伍思想解放、勇于开拓、事业性强、素质较高,成为环保工作战线的生力军。借此机会,我向全市环保宣教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向受表彰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祝贺。

二、新时期环境宣传教育责任很重,任务艰巨

新时期环境宣教工作责任很重,任务艰巨,是因为当前环境保护整体工作责任重、任务艰巨的特点决定的。环境宣教工作围绕环保中心和整体工作展开,环保工作搞得好坏,与环境宣教工作这部机器运转的好坏是分不开的。

我们应当辩证地看到环保工作的成绩与问题、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环保工作一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另一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如老污染源治理任务艰巨,环境基础设施滞后,公众,特别是少数干部、企业法人代表环境意识还不强。环保工作一方面面临新的机遇,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生态环境列为四大目标之一,创建生态省、市、县号角已吹响;另一方面又面对新的挑战,经济要加快发展,GDP要翻两番,污染总量不仅不能增加,还要控制直至削减。实现生态市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指标。这一切均十分现实地摆在环保部门面前,摆在宣教战线的同志们面前。我们如何在工作中做到坚定、清醒、有作为,这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从事宣教工作的同志有责任把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讲清楚,让人们坚定信心;也应该把存在问题讲清楚,让人们保持清醒的头脑。并引导人们展望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和发展前景,让人们为建设未来美好环境而行动起来,有所作为。只有这样,才算履行好了宣教工作者的职责,才能唤起各级领导的重视、企业法人代表的支持、广大人民的参与。没有这三方面协调一致的行动,困难与问题就得不到克服和解决,目标和任务就难以实现和完成。“非典”为何能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引起的震荡,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其与每个国家、地区,甚至每个企事业单位的领导、每个公民都有着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民族的生死存亡,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命健康。“非典”防治的宣传方法,注重从知识上、法律上、措施上讲明道理,避免了空洞的说教。如果我们能够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宣传教育,提练到与国家、民族、人民的生死存亡、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关系,环保工作就能自然而然地成为各级领导、企业法人代表、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事实上环境保护搞不好、环境污染得不到控制、环境质量日趋恶化,导致喝不上干净水、呼吸不到新鲜空气、吃不上放心食品,人类等于慢性自杀,其产生的灾难性后果不亚于“非典”,这种说法不是危言耸听。从某种程度上讲,“非典”等传染性疾病是无孔不入、乘隙而生。是冲着旧的、坏的卫生习惯,冲着环境污染突出的地区而来。环境宣教工作就是有责任把问题讲清楚,把事实摆明白。因此,环境宣教工作要求很高,任务艰巨,我们要抓住“非典”防治的契机,大力宣传“非典”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大力宣传环保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推进环保工作。

三、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必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要做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必须对环境宣传教育进行认真分析,找出目前宣教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找准下一步宣教工作的切入点。环境宣教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及取得成绩应给予充分肯定,但目前针对性还不强,有效性还不够,对公众的吸引力还不足,社会轰动效应还不够。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两大国策的宣教、审批、执法能力相比,环境保护这一国策显得最为薄弱。目前,计划生育、国土资源两大国策已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执法十分严格,违者处分直至判刑;队伍和能力较强,管理已延伸到乡镇街道,甚至社区、村一级。这虽不是一个市、一个县环境宣教部门就能做到的,这是一个体制性、社会性的问题,也是需要环保系统从上到下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但立足于我们环境宣教本职工作,我们下一步必须抓住四个重点,开展四个方面的主题宣传教育。

一是重点宣传生态市创建工作。生态环境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而生态市又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通过创建生态市,达到本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全面进步,弘扬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通过这一主题的宣传教育,达到展望未来,描绘前景,鼓舞人民奋起努力,建设家园的目的。

二是重点宣传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与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环境保护就是发展生产力,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环境保护要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广大人民群众是环境保护的主力军。开展这一主题的宣传教育,树立“保护环境为人民,保护环境靠人民”的全民环境意识和全民参与的观念。

三是重点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业法人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养成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通过这一主题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环境的管理体系。

四是重点揭露环境违法案件,坚决制止环境污染行为。要通过各种形式、各种媒体,揭露环境违法案件,使违法者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使违法行为无藏身之地。进行这一主题的宣传教育,是为了动员更多的公众行动起来,向破坏环境行为作斗争,保护我们的家园。

环境宣传教育是做人的思想工作,而教育人、转化人的思想使之树立正确的环保观念是环境保护的“治本”之策。这项工作表面上和风细雨,不像环境执法那么庄严威武,不像环境整治那么立竿见影,但正是由于这种和风细雨所产生的潜移默化,促进人们心灵的变化。观念转变的作用将是长期的、牢固的,能起到根本作用。我们常讲观念更新,也十分羡慕国外的优美环境,我看主要差距是在环境意识和观念上,一旦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达到先进国家国民的环境意识程度,我国的环境问题大多能迎刃而解,优美环境也将随之降临。环境宣教工作,就是做这种促使公众观念转变、心灵转化的工作。除了抓住四个方面的重点,还要抓住重点对象和关键人物。要善于发现并抓住关键人物的关键问题,“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泛泛而谈,听之无味。环境宣教工作还要讲究趣味性,有吸引力,使受教育者既入耳更入脑,从对宣教的内容感兴趣到受震撼、受启发。最近我到淳安临歧镇和建德下包乡等地考察了生态村镇建设情况,这些乡镇和下属村的生态环境建设搞得很好。究其原因,除了领导重视,制度落实,设施到位外,与有针对性的深入细致开展的生态乡镇建设宣传教育分不开。各乡镇在宣传教育中注意将“创生态”与村民提高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有机结合起来,使之深得人心,因此,得到了村民广泛支持。

环保事业整体推进要靠大家,光凭环保部门孤军作战不行,环境宣传教育作为环保部门的先行官,要与环保事业整体推进,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开展。

环境保护心得体会范文6

    论文摘要:工程建设既是经济强大的重要手段,也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关照对象,而环境保护又需要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基础,因此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具有一荣共荣、一损俱损的互动依存发展关系。在理清了二者关系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探索工程建设中应有的环境伦理思想,通过将环境伦理观念深入工程建设的途径,来实在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以期达到工程对环境影响的最小化,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共生。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需要大规模的建设,能源却十分紧张,近年来,经济高速发展,但是给自然资源却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我们显然不能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总书记明确提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目标。为了能够让我们的现代化建设能够在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同时,又保持环境健康的持续发展,我们应该思考工程建设中应具有如何的环境伦理学思想。 

  鉴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一方面,要发展经济,就要建设,大兴土木,大搞工程建设在所难免;一方面,要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就得不得不重视环境的保护。两者皆不可偏废,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因此,工程建设中应具有的环境伦理学思想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理清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作为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只要是工程建设,势必需要环境作为其支撑,可以说,一项工程,就是一个以人类自身的活动不断与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的过程。另一方面,没有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如果不保护环境,工程建设就没有了其赖以生根的基础,也丧失了其建设的物质来源。可见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是密不可分的。 

   从工程建设所需要的环境支持来看,首先,如果没有既定的环境,离开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空间,工程建设将变得无立锥之地。其次,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物质资源,无一不是从环境索取。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来看,没有工程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只是这种影响可能为正,也可以为负。一旦环境被严重的损害,被掠夺。那么被掠夺的环境反过来又可能对工程系统的发展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害。 

   就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而言,不可能象西方深生态学所推祟的那样,采取极端的生态保护主义,完全抹杀人类与非人类的界线,不管是否对人类有利或者有害,人只能盲目的服从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事实上,这样的环境保护政策,已经体现出了一定的环境法西斯主义的倾向。无论如何,发展才是我们的主旋律,我们不能也不可能象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在雄厚的经济基础上,来谈环境保护问题。因此,我们的环境保护,不可能离开建设来谈保护。我们要在积极建设的前提下,再来谈保护。因此,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就当是共生共荣、一损俱损、互动发展的。 

  二、实现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良胜循环 

  要实现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具体说来,就是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体现出环境伦理意识,以良好的环境伦理意识来促进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工程建设中所需要树立的环境伦理意识,不应当仅仅是照搬西方环境伦理学中的概念,盲从于已有的环境伦理学理念,而应当结合中西环境伦理方面的有利成份,选取其中符合中国建设现状的部分作为我们采取环境保护行动的理论指导。我们不能因为要建设而不要环境,同时,也不能因为要环境而不搞建设,因此,一方面要看到并重视环境自身的内在价值,要尽我们所能的保护它,但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认识到它的工具价值,要充分的开发它,利用它,体现出人之所以为人的主观能动性,不能以消极不作为来保护环境,象西方深生态主义者所倡导的那样;也不能只要发展而不顾环境,象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文明之初所行为的那样。我们所应当追求的是: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要形成良性循环,最终实现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工程建设中,要充分认识到环境是有生命的,是跟我们同呼吸共命运的生命体,不能以妄自尊大的人类中心主义心态去开放利用我们的环境。同时,对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也应该有所取舍,深生态中心学如环境法西斯主义一般的停止发展中国家对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是显然不可取的,反之,浅生态中心学的自然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并重倒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再者,中国传统的生态思维中也不泛足以让现代人引以为鉴的成份,如道家所提出的遵循万物演化之规律,维护自然界的和谐秩序,就要求我们按自然规律办事,比如说都江堰,它对于洪水采取了引导疏通,而不是围堵拦截的方式,就充分体现了中国人在保护环境问题上的按自然规律办事的古老智慧。因此,在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两者之间,最好的环境伦理便是能够实现两者的良性循环。 

  三、建立基于中国国情的工程环境伦理观 

  我国最现实的国情就是我们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当今单边主义肆虐的国际大环境下,加快发展是当务之急。在环境问题上,承担全球共同的责任是必须的,而解决自己所而临的具体问题更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我们的工程环境伦理学,不能盲目照搬西方的理论与标准,也不能仅仅只是停留在对主体与客体、事实与价值这些形而上学的讨论中。就以深生态学的环境法西斯主义般的不作为主义为例,如果是在自然被开发之前的早期不作为,人类恐怕在今天仍然保持着史前的蛮荒状态;如果是今天的自然被开发之后停止作为,那么已经被破坏的自然就得不到应有的修复。建立基于中国国情的工程环境伦理观应该从两个方面人手:一是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二是要实用。我们所关心的重点不在于是否把道德共同体扩展到包括所有的生命,因为,这样不能解决任何现实中所遇到的环境问题。以三峡工程为例,如果照搬西方的某些环境伦理观点,尤其是深生态主义,那么三峡工程就是一项对环境伤害极大,极少考虑非人类生物权利,毫不尊重自然内在价值的工程。但是,我们要注意,我们的国情与西方国家的国情之间的巨大差异—发展中国家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巨大差异。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在已经基本解决了人的生存问题的基础上来谈环境保护的,而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人的生存与发展是我们的首要问题,这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我们都必须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因此,三峡工程作为一项能够提供巨大建设能源的水利工程的建设是势在必行的,有中国特色的工程环境伦理观,其主旨是要与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其次,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也要求我们的工程环境伦理观是应用型的伦理观,是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因此,无论是动物权利保护主义、生物中心主义或者是生态中心主义,只要是对发展国家经济有实用价值的成分,我们都应本着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态度矛以取舍。例如罗尔斯顿的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并重的环境伦理观、泰勒的自卫原则及补偿原则等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积极因素。 

  综合一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二要实用这两方面的考虑,可持续发展的工程环境伦理观是最符合我国国情的伦理学思想。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一方面,承认人类对自然的保护作用和道德人的责任。承认自然不仅具有工具价值,也具有内在价值,但又不把内在价值仅归于自然  自身,而提高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整体性质。这样,由于人类和自然是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那么,不仅是人类、还有自然都应该得到道德关怀。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在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整体价值观的基础之上,承认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关于人类所特有的“能动作用”,承认人类在这个统一整体中占有的“道德人”和环境管理者的地位。这样一来,在中国式工程环境伦理观中,我们既要重视保护自然,但又并非是无所作为的“保护”。我们所倡导的保护,是建设中的保护。 

环境保护心得体会范文7

论文摘要:工程建设既是经济强大的重要手段,也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关照对象,而环境保护又需要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基础,因此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具有一荣共荣、一损俱损的互动依存发展关系。在理清了二者关系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探索工程建设中应有的环境伦理思想,通过将环境伦理观念深入工程建设的途径,来实在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以期达到工程对环境影响的最小化,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共生。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需要大规模的建设,能源却十分紧张,近年来,经济高速发展,但是给自然资源却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我们显然不能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总书记明确提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目标。为了能够让我们的现代化建设能够在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同时,又保持环境健康的持续发展,我们应该思考工程建设中应具有如何的环境伦理学思想。

鉴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一方面,要发展经济,就要建设,大兴土木,大搞工程建设在所难免;一方面,要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就得不得不重视环境的保护。两者皆不可偏废,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因此,工程建设中应具有的环境伦理学思想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理清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作为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只要是工程建设,势必需要环境作为其支撑,可以说,一项工程,就是一个以人类自身的活动不断与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的过程。另一方面,没有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如果不保护环境,工程建设就没有了其赖以生根的基础,也丧失了其建设的物质来源。可见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是密不可分的。

从工程建设所需要的环境支持来看,首先,如果没有既定的环境,离开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空间,工程建设将变得无立锥之地。其次,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物质资源,无一不是从环境索取。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来看,没有工程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只是这种影响可能为正,也可以为负。一旦环境被严重的损害,被掠夺。那么被掠夺的环境反过来又可能对工程系统的发展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害。

就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而言,不可能象西方深生态学所推祟的那样,采取极端的生态保护主义,完全抹杀人类与非人类的界线,不管是否对人类有利或者有害,人只能盲目的服从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事实上,这样的环境保护政策,已经体现出了一定的环境法西斯主义的倾向。无论如何,发展才是我们的主旋律,我们不能也不可能象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在雄厚的经济基础上,来谈环境保护问题。因此,我们的环境保护,不可能离开建设来谈保护。我们要在积极建设的前提下,再来谈保护。因此,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就当是共生共荣、一损俱损、互动发展的。

二、实现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良胜循环

要实现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具体说来,就是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体现出环境伦理意识,以良好的环境伦理意识来促进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工程建设中所需要树立的环境伦理意识,不应当仅仅是照搬西方环境伦理学中的概念,盲从于已有的环境伦理学理念,而应当结合中西环境伦理方面的有利成份,选取其中符合中国建设现状的部分作为我们采取环境保护行动的理论指导。我们不能因为要建设而不要环境,同时,也不能因为要环境而不搞建设,因此,一方面要看到并重视环境自身的内在价值,要尽我们所能的保护它,但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认识到它的工具价值,要充分的开发它,利用它,体现出人之所以为人的主观能动性,不能以消极不作为来保护环境,象西方深生态主义者所倡导的那样;也不能只要发展而不顾环境,象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文明之初所行为的那样。我们所应当追求的是: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要形成良性循环,最终实现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工程建设中,要充分认识到环境是有生命的,是跟我们同呼吸共命运的生命体,不能以妄自尊大的人类中心主义心态去开放利用我们的环境。同时,对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也应该有所取舍,深生态中心学如环境法西斯主义一般的停止发展中国家对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是显然不可取的,反之,浅生态中心学的自然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并重倒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再者,中国传统的生态思维中也不泛足以让现代人引以为鉴的成份,如道家所提出的遵循万物演化之规律,维护自然界的和谐秩序,就要求我们按自然规律办事,比如说都江堰,它对于洪水采取了引导疏通,而不是围堵拦截的方式,就充分体现了中国人在保护环境问题上的按自然规律办事的古老智慧。因此,在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两者之间,最好的环境伦理便是能够实现两者的良性循环。

三、建立基于中国国情的工程环境伦理观

我国最现实的国情就是我们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当今单边主义肆虐的国际大环境下,加快发展是当务之急。在环境问题上,承担全球共同的责任是必须的,而解决自己所而临的具体问题更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我们的工程环境伦理学,不能盲目照搬西方的理论与标准,也不能仅仅只是停留在对主体与客体、事实与价值这些形而上学的讨论中。就以深生态学的环境法西斯主义般的不作为主义为例,如果是在自然被开发之前的早期不作为,人类恐怕在今天仍然保持着史前的蛮荒状态;如果是今天的自然被开发之后停止作为,那么已经被破坏的自然就得不到应有的修复。建立基于中国国情的工程环境伦理观应该从两个方面人手:一是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二是要实用。我们所关心的重点不在于是否把道德共同体扩展到包括所有的生命,因为,这样不能解决任何现实中所遇到的环境问题。以三峡工程为例,如果照搬西方的某些环境伦理观点,尤其是深生态主义,那么三峡工程就是一项对环境伤害极大,极少考虑非人类生物权利,毫不尊重自然内在价值的工程。但是,我们要注意,我们的国情与西方国家的国情之间的巨大差异—发展中国家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巨大差异。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在已经基本解决了人的生存问题的基础上来谈环境保护的,而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人的生存与发展是我们的首要问题,这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我们都必须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因此,三峡工程作为一项能够提供巨大建设能源的水利工程的建设是势在必行的,有中国特色的工程环境伦理观,其主旨是要与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其次,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也要求我们的工程环境伦理观是应用型的伦理观,是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因此,无论是动物权利保护主义、生物中心主义或者是生态中心主义,只要是对发展国家经济有实用价值的成分,我们都应本着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态度矛以取舍。例如罗尔斯顿的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并重的环境伦理观、泰勒的自卫原则及补偿原则等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积极因素。

综合一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二要实用这两方面的考虑,可持续发展的工程环境伦理观是最符合我国国情的伦理学思想。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一方面,承认人类对自然的保护作用和道德人的责任。承认自然不仅具有工具价值,也具有内在价值,但又不把内在价值仅归于自然 自身,而提高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整体性质。这样,由于人类和自然是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那么,不仅是人类、还有自然都应该得到道德关怀。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在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整体价值观的基础之上,承认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关于人类所特有的“能动作用”,承认人类在这个统一整体中占有的“道德人”和环境管理者的地位。这样一来,在中国式工程环境伦理观中,我们既要重视保护自然,但又并非是无所作为的“保护”。我们所倡导的保护,是建设中的保护。

环境保护心得体会范文8

20xx年6月24日,我们一行七人在王老师的带领下,来到美丽的黄冈市。黄冈地处湖北省东部、大别山南麓、长江中游北岸,京九铁路中段。现辖一区(黄州)、二市(武穴、麻城)、七县(红安、罗田、英山、浠水、蕲春、黄梅、团风)和一个县级龙感湖农场,版图面积 1.7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730万。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区位交通得天独厚,自然人文交相辉映,是中外闻名的美丽古城。我们此次到黄冈市的任务是将在黄冈市监测站和环保局参加为期两周的见习实践的锻炼。在老师的安排下,我和另外一个同学被安排在了市环保局管理科实践,真正融入社会生活工作的第一步,实践的点点滴滴让我受益终身。在这个美丽的城市我们度过了一段十分有意义和难忘的时光。

一、实践目的

实践是迈向成熟重要的一步,也是大学生正视社会和正视自己,走出自我,真正融入社会生活工作的第一步。通过参加实际工作,初步了解和掌握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巩固和运用目前所学的专业知识,使所学知识与实际相结合,将理论运用于实践;通过撰写实践报告,提升专业知识水平,提高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 了解环保局的工作性质,以及在政府部门中所处的位置;了解环保局管理科的基本工作状况,工作内容,流程以及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加强与他人的合作精神与组织纪律性及对各项规章制度的遵守;锻炼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学习和提高处理社会工作中的人际交往能力。增加工作经验,为将来的正式工作打下基础。

二、实践内容

在实践过程中通过指导老师的指导,学习和了解了与环境的一些相关问题和环保局工作流程;整理分析所收集的各项资料,对文件进行整理、分类、存档。在这期间并进一步加深了对Excel使用的能力;学习对已归档录入的文件的检索以及《环保局年报表的数据输入系统》的使用;了解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编制流程及书写格式;了解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政府机关日常办公的基本知识;学习政府文件和环保局日常办公文件的书写格式及环评审批意见的下达的具体流程。阅读文件,抓住文件核心内容,对有关实地调研数据资料进行详细记录并加以整理。每天写好实践笔记,记录实践情况、实践心得、工作计划等。

2.1 地点:黄冈市环境保护局管理科办公室

2.2 指导老师:王主任、邢主任

2.3时间:20xx.6.24——20xx.7.7

三、实践过程

实践第一天,跟随带队的王老师一起来到黄冈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与该科室的周科长,王主任见面,两位科长很热情的接待了我们,并同主任握手,让我激动万分。他们的热情立刻让我初进这政府机关的紧张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们勉励我们要好好学好专业知识,要我们对环保这一朝阳产业树立信心。之后在王主任的安排下,我们见到了我们此次实践的指导老师----刑主任。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我们与刑姐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3.1 黄冈环保局简介

第一天,刑姐详细的给我们介绍了黄冈环保局的内设机构和它们的主要职能。

3.1.1 黄冈环保局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及市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县(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及技术规范;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市、县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流域、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市政府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承担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制度;督查、督办、考核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环境执法及监督工作,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申报、限期治理等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指导县(市)环保部门开展环境执法工作。

(五)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和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实验室污染物质、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制度;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协调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

(七)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和制度,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实施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全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协调市内的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推动全市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和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实施对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

(九)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负责拟订全市环境保护重大工作目标和措施。指导开展生态文明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民环保行动,组织落实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生态环境规划和计划,指导红色生态旅游的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1.2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环境保护局设办公室(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牌子)、规划与财务科、政工科、污染防治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科(挂科技与监测科牌子)、宣传信息科6个职能科室。

在接下来的两周时间里接触的就基本上是档案管理方面的工作,在刑姐的帮助和指导下,学会了很多。

3.2 了解环境保护档案,加强对工作内容的认识

环境保护档案是指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在环境保护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环境保护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黄冈环保局档案的分类分为四大类:党群政工类、政务综合类、环境管理类、科技监测类。每一大类再细分永久、30年、10年三个小类。凡在工作查考、经验总结、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应永久保存;凡在较长时间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应长期(16年至50年)保存;凡在一定时期具有利用价值的,应短期(15年以内)保存。 环境保护档案的保存价值应定期进行鉴定。对保管期限的变动、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经过专门的鉴定小组鉴定,并报本部门主管负责人批准。环境保护档案鉴定小组由本部门档案、保密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

环境保护档案的销毁由档案管理机构执行,并报本部门的保密和保卫部门备案。销毁档案时,由档案、保密或者保卫部门指派两人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档案销毁后及时调整档案柜架并在目录及检索工具中做出相应的注明。库存档案未经鉴定并履行批准手续的,严禁销毁。

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制度,并按时将统计结果汇总报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

单位撤销或变动时,应当妥善保管环境保护档案,向接收单位移交,并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人员调动时,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全部上交,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带走或毁弃。

环保部门必须提供保管环境保护档案的专用库房,并指定专人管理。

档案库房必须配备防盗、防火、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等安全设施,并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存放声像等特殊载体档案的装具,应当配备防磁化设施。

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环境保护档案的保管状态,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复。

3.3 工作内容

实践期间在遵守国家保密制度,不得造成档案的损毁、丢失、泄露;不得擅自提供、复制档案确保环境保护档案的机密与安全的前提下认真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检查、验收科技项目或者上报评奖成果的档案是否完整、准确、系统;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和统计工作,熟悉所保管的档案情况;开展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迅速准确地查调档案;。

3.4 阅读学习相关文件

在对环保局档案工作的了解熟悉后,今天在刑姐的指导下我们开始学习阅读档案室的一些相关文件,了解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编制流程及书写格式;了解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政府机关日常办公的基本知识;学习政府文件和环保局日常办公文件的书写格式及环评审批意见的下达的具体流程。

诸如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项目审批中坚持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坚持“以新带老”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不准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充分发挥环评这一源头控制的作用,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乡村总体规划要求、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严把审查关,否决此类项目。并且深刻的体会了“三同时”在环评中的重要性,“三同时”就是“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环保局污控科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三同时”管理和验收,对不符合 “三同时”的项目是坚决不予批准的。 环评报告书编制完成后,环保部门要在6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复。另外,在刑姐的指导下,我们学习其他各种政府文件的书写和阅读,政府公文的阅读和书写这在我们以后可能从事政府相关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我们必须学会的基本技能。

3.5 实践结束,返回学校

经过两周的实践我们的实践任务基本完成,到了说再见的时候了。临走时总有些不舍,黄冈,在这个美丽的城市我们度过了一段十分有意义和难忘的美好时光。

四、实践收获与体会

首先感谢学院和黄冈市环境保护局给我们提供此次实践的机会以及对我们的实践的支持和帮助;其次要感谢王老师为我们这次实践工作所付出的努力及对我们的悉心指导。是你们的责任心和帮助让我们获得了难得的实践的机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基本的技能同时又得到很好的锻炼和成长,真心感谢老师们的辛苦付出!

环境保护心得体会范文9

一、环境法的法哲学基础——生态本位主义

从人与自然关系的层面考察,人类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农业社会阶段,人类畏惧自然、服从自然、受制于自然;工业社会阶段,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并“奴役”自然;生态化社会,生态与经济之间的矛盾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由于工业化和都市化进程,导致环境污染不断加重;由于科技和技术的快速发展及人口的迅速膨胀,出现自然资源短缺,能源危机;由于对自然破坏性的开发和利用,导致生态平衡受到破坏。这些问题已经严重的威胁到人类的生存环境以及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本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对地球环境及其生态系统与人类关系的科学发现与认识的发展,一些自然科学家、社会学家以及伦理学家在对环境问题的本质及其社会根源的探讨中发现,导致环境问题的思想根源在于人类以人类的利益为中心,只有人才是道德主体的伦理观念,这种道德观念是人类在长期与自然做斗争的实践中产生的控制自然改造自然思想基础上顺理成章形成的。西方学者“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哲学观予以深刻的反省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的以确立环境和自然固有的价值和权利的环境伦理理论。”这些理论的提出,向西方长期占统治地位的人类中心主义哲学观提出了挑战,并为环境与生态的保护提出了新的依据,也为环境法律的发展提供了新契机。

环境法在人类保护自然环境、维持生态系统平衡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已经有的法律法规的法哲学基础并不一致,在立法指导理念上也不很明确,许多保护环境资源、防治污染的法律是从传统的人类利益本位主义出发。因此,在法律制度设计、法律主体利益保护方面都带有很强的传统痕迹,并不可避免的显示出在环境、资源保护上的局限性。

从立法目的来考察,世界环境法发展历史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人类社会早期在环境方面并没有专门的法律,动物、植物、土地等自然资源,只是作为人们所有权客体时才受到保护,并且只是在保护所有权的相关法律中才得到体现。18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叶的环境立法:初现环境的公共利益时期。20世纪开始到20世纪中叶,污染损害大面积展开,在这种背景下,以控制环境污染为中心的环境法开始在各发达国家制定。此时,立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人们的健康。20世纪末叶的环境立法:朝向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立法。进入70年代以来,国际上出现了立法的爆发式发展,并且在立法目的上达成一致。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的成功举行,被认为是国际社会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此时至80年代中期,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条约纷纷出台。1987年联合国发起成立了关于地球问题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1987年WCED出版了关于环境与发展问题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此后,可持续发展成为多数国家环境立法的目标。

从以上对环境法立法目的的分析中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目前,许多环境方面的立法是以“人类利益中心主义”为法理基础的,不论是对环境污染控制方面的立法,还是对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都是为了人类自身生活的幸福和人类的发展,只在部分立法中较少的关注到了动植物以及自然界其他生命体的权利。这是“人类本位”法律观在立法理念及目的上的体现。无论是近代自由主义时期的个人本位,还是现代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社会本位,其共同点都是强调“人类利益”至上,都主张以人类利益为中心,认为人类是自然界的主人。在伦理学上认为只有人才是道德主体,才具有目的价值。因此,在人类中心主义法律观指导下制定的环境法律法规,即使法律规定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也是着眼于人类利益,这最终将导致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基础的生态环境不能健康、良性的发展,并导致生态危机的加剧,威胁人类整体的生存与安全。

现代环境法应该是以“生态本位法律观”为其法哲学基础。所谓生态本位法律观,是指“承认自然界及其生物具有内在价值,承认地球上的生物享有生存很存在的权利,主张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法律理念”。生态本位法律观是现代环境法产生和发展基础,而这种法律观是“生态利益中心主义”的伦理观在法律上的体现,他们从思想上引导人类对过去的行为和善恶观进行反思,倡导注重人类对自然的环境责任和世代间的公平,强调动物的权利以及自然界其他物种的生存和发展权利。

二、生态本位法律观对现代环境法的要求

(一)人类本位环境立法的局限性。目前许多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在人类利益中心主义影响下建立的。虽然在控制和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在涉及的人类利益与自然利益冲突时,涉及到动物植物的权利保护以及对他们的保护力度问题时,存在着明显的人类利益中心的印记。

以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民事救济制度为例,目前,对于环境污染损害采用的是事后赔偿方式,而且是以实际存在着损害为必备条件,而这种损害指的是对人的身体健康以及财产方面的损害。也就是说,民事上的法律只保护人类传统的既定的财产权和人身权,而其他生命的权利以及自然品质的优良等只不过是保护人类利益的副产品,也就是说它只是被保护的人类利益的反射利益。从某种程度上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看它是否导致了人类财产方面的损失或人们健康的损害。在法律主体方面,民法并没有赋予自然界除了人以外的其他生命以主体资格。因此,当环境受到破坏时,无法得到与人一样的直接的保护。

在保护人类利益上,传统环境制度及环境决策上也存在着局限性。一般认为,扩大公民对环境的参与权利是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手段,但这方面也易于引起以人类利益甚至以本代人利益为中心的决策。例如,为了方便瑞典和丹麦的公民出行,两国于20世纪90年代达成在瑞典马尔墨与丹麦哥本哈根之间的海峡上修建跨海大桥的协议。但这项工程将对波罗的海的海洋环境保护带来影响。环境保护组织和环境专家对此决策都持反对态度。然而,当该提案提交两国公民讨论时,两国大部分的公民都持支持的态度。而该大桥已经于199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可以说,人类在长期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下,其绝大多数行为的目的和动机是人类中心和自我中心。

要想真正实现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和谐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人类必须对环境立法的动机、目的进行重新的审视,用“生态中心主义”对环境法进行整合。

(二)生态本位法律观对现代环境法的要求。有的学者指出:“对环境法理论与实践的研究都应实现人类中心主义向生态中心主义的转变,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利益观和价值观,在重新认识人类——环境关系的基础上,深入研究环境法的伦理基础和文化基础;研究环境法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研究环境法的基本理念。”可以说,时代的发展对环境立法提出了新的挑战。生态中心主义对现代环境法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生态为中心,以生态利益为本位。生态本位法律观强调人类利益与自然利益的协调一致,而非传统的以人类利益为本位和人类利益是最终的目的与核心;强调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存而非相互对立。环境伦理学创始人罗尔斯顿就曾说“生物拥有内在价值”、“大自然作为一个进化的生态系统,人类只是其后来的一个加入者之一,大自然的价值在人类出现以前早已存在。”其他的非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学也提出了相似的观点。因此,法律制度的设计既要体现人的权利,也要体现自然的权利。

2、把实现自然正义作为法的价值。自然正义要求人类应当善待自然、顺应自然,以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式来均衡人类利益与生态利益。在法律上,它要求法律规范的确立符合自然规律,能使人类世界与自然界达到和谐统一。自然正义价值的内容包括遵循自然法则和生物人道主义两个方面。遵循自然法则强调为了人类和生态的共同利益,应该保持生态系统生物的多样性和生物圈运作所必不可少的生态进程,并在利用现存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时遵守自然规律,进行适度的开发和获取最大限度的利益。它要求环境法以及制度的设计都应该遵循自然法则。生物人道主义则强调人类要善待世界上其他的生命形式,在保障人类生存的基础上给动物以基本的环境,禁止残杀、虐待动物,保护植物等。在道德上,它要求人类将最低限度的道德施与其他生物;在法律上,它要求将其他生命形式放到与人类同等的地位,给予动植物法律主体资格。

3、把代际正义作为法的价值。生态本位主义不仅强调人类与自然界的和谐统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