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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集锦9篇

时间:2023-02-03 21:58:24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1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

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民政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分层分级抓好集中学习和培训。提升学习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政治动力、实践动力和精神动力。始终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加强疫情防控制度保障,严格疫情防控民政执法工作,严守普法各个环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和疫情防控过后的复工复产法治环境保障,以实际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服务保障“一谷一城”建设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认真贯彻新发展新理念,全力为“一谷一城”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依法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规范执法,严格普法,依法从严惩处脱贫攻坚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充分发挥法治在民政基层工作,民政乡村建设中的保障作用,推动普法活动和法律服务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以公共基层法务资源惠及困难群众,整合服务民生队伍,确保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最急切的问题,建立和完善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为全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政建立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实施方案,为全区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体系打下了民政基础。持续深化最彻底的“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压缩审批实现、整治各类变相审批,最大力度的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权益,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规范使用失信惩戒措施。

(四)着力提高民政立法质量和执法效率

完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制度。全面落实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进行查处,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区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审查。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的落实,对本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真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0年已过,在疫情防控工作和法治政府推进工作中,稳扎稳打,携手进步,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民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机制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法制观念,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做好法制宣传,重点加强对民政执法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升民政服务法制化水平,切实提高他们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工作体制,将民政法制建设同精神文明紧密结合,同步推进,为积极创建法治城市,促进的振兴和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2021年的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机制

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全年学法计划。加强业务和法律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决策,把学习培训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依据之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2

 

按照《高唐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点任务都亲自督办,坚持依法行政,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机构改革后,根据我局部门职责调整,完成了认领事项,形成了我局权责清单,并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根据上级清单调整及时进行认领并更新。

三、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监管

一是扎实做好“双公示”和“黑名单”等信用信息认定、归集和报送工作。截止到12月底,“双公示”信息报送量约为20658条,均已录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在信用聊城网站公示信用承诺和信用动态60多条。二是指导60余家失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为企业后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三是做好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失信排查治理,经全面核实后我县不存在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不存在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三是做好政府涉诉案件有关工作。两家政府机构预警清单已经都结案,避免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推行依清单收费,清理规范收费行为

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我局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结合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进展及收费项目变化进行调整,对清单所涉及政策文件进行了逐一梳理,及时废止失效文件,依据《山东省定价目录》权限更新出台价格及收费政策,并通过县政务网及时向社会公布,使每项收费做到了政策明确、依据充分、内容完整。

五、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

重点工作决策及时通气,政策项目资金争取、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批、重大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等“三重一大”事项,都通过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重点工作的落实,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确保程序合规、行为合法,不越纪律红线、不触碰法律高压线。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投资政策、资金争取、项目审批等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普法实效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小组。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结合主题日活动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氛围。三是组织领导干部学法、考法,一般工作人员每年进行普法考试。

八、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突出普法重点,开展精准普法。始终坚持注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机关干部这个主体,精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会前学法和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法治学习常态化。经常性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结合“3.29”世界节能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0.16”世界粮食日等重要宣传节点,扩大宣传影响力。组织全局集中学习,开展节能知识进机关等法治宣传活动。

我局法治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法治建设的基础仍较为薄弱,依法行政水平、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等方面。下一步我局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持续落实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发展改革工作的能力。

 

 

高唐县发展和改革局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3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认真督查,逐项把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

1、完善机制抓规范。教育局党组针对教育系统工作的特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严格实行集体决策,切实防范廉政风险。一是扎实做好招生工作。多次组织党组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完善招生制度建设,严格按招生方案实施,确保招生阳光透明。二是完善压力传导机制。涉及教师调配、新教师招聘、外县教师选调等人事方面的工作,由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党组书记把握大局负总责,压实分管副局长的廉政责任。三是积极推进“党内监督”与“权力制衡”工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开展“党内监督”、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教育活动,促使领导、教职工增强约束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2、精心部署抓落实。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长非常注重抓部署重督查。一是抓调研常督查。经常听取分管领导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汇报,并通过经常性下访、接访了解基层情况,掌握本系统教育工作实情,认真分析研究问题,及时提出指导解决问题的意见,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抓保维稳。局领导对群众来访热情接待、严谨细致,做到重要件亲自阅批,重点件亲自督办。三是抓执法促规范。局领导定期带头对我区民办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巡查、执法工作。

3、务实重行抓保障。在区委区政府、检察院及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全区小学已实现“一校一法治副校长”的目标,配备率达到100%。建成2个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聘请武德吉律师事务所武宏升律师为法律顾问,教育局法规科专人负责联系。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修订、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协议,开设法制讨论,解答法律咨询,诉讼等工作;积极清理审批审核事项,压减手续,特别是关于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审批手续,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教育公共服务领域延伸。

二、学法用法,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工作

教育局认真落实学法制度。从领导到教师、到学生全面推进学法用法工作。一是多措并举,学法用法常态化。一年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开展会前学法制度,确保至少每月一次的会前学法。教育局法规科定期通过法律讲座、观看警示教育录像、学文件等形式不断提升机关、学校及幼儿园职工的法制意识。二是部门联合,普法宣传多样化。结合宪法日在全区各小学开展学《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一实验、谦宁2名学生参加省市级“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分获一二等奖。区教育局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联合市区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多个部门开展预防诈骗、校园欺凌、反恐防恐、禁毒等普法教育讲座十余次。

三、强化督导,依法助推学校发展

全区各小学(幼儿园)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教育局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2020年开展了校园安全隐患大检查7次、校车安全专项检查和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8次,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3次,共发放检查整改意见书70多份,落实整改意见235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审批效率。分层分类强化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切实增强教育行政部门的法治意识与能力。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4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桀莛冰”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情况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司法行政系统“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全县中心工作,以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为重点,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抓手,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农村法治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任务,按照“法律八进——进农村”工作要求,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督促各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8场次,印发“法律八进”系列宣传册8000多份,进一步提高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受众面和知晓率;围绕群众关心的“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生态宜居搬迁”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宣讲,积极利用“民乐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法宣在线”“12348”法律服务热线、“互联网+法治宣传”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新媒体普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出门有法、抬头也见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二是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按照省厅、市局关于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要求,至目前,共创建新天上姚村、民乐县金山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民联镇西寨村、永固镇滕庄村、三堡镇下二坝村、六坝镇六坝村4个村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着力培育乡村法治文化,坚持德育和法治教育并举,助力乡村法治文化振兴,投资 50多万元,制作墙体普法漫画、设立法治宣传栏、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法治文化长廊,为美丽乡村增添浓厚法治氛围。三是强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法治示范带头人”培养工程。结合“法律八进—进农村”活动要求,推动各单位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示范带头人”培养工程,至目前共开展各类专题培训23场次,培训法律明白人1376人,法治示范带头人1032人。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工作,着力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着力打造乡村“良法善治”新模式,引导各行政村制定完善乡村“四议两公开”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监督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让党员和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督促各镇村(社区)修订完善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协调各镇、村(社管委、社区)探索打造“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示范村,为实现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县共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219个,共有人民调解员932人,其中:镇调委会10个,村级调委会171个;城市社区工作管理委员会调委会1个,居民调委会10个;小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行业性人民调委会15个。至目前,形成了以镇、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小组三级基础调解组织为主体,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积极学习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到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党政联手,努力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实效。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建立多远化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建立多种激励机制,按时发放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逐步推动落实调委会工作补助纳入财政保障,全面落实调解经费补助政策,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调解为保障的“大调解”体系。强化人民调解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全县171个行政村和10个社区调委会的作用,每年由各基层司法所积极组织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主讲“枫桥经验”的创立背景及主要内容、人民调解的常用方法和技巧、农村(社区)常用法律案例解析及人民调解卷宗实务,针对农村常见问题详细讲解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和办法,切实增强了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至目前,在全省人民调解系统录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人民调解员932人,2020年1-11月份,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3843件,其中调解成功3824件,调解成功率达99%;持续强化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加强在医疗卫生、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妇女儿童权益等矛盾多发领域调解工作。至目前,全县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

二、存在问题

我局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责任单位,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乐观、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村级调解工作基础薄弱。村级调委会阵地建设滞后,软、硬件设施严重缺乏,部分村级人民调解员基本都是由村干部兼任,也还存在自身角色感不强,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保障去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经费保障不足。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少,专题培训工作开展相对较少,基层调解员工作方式、手段滞后,化解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和业务素质能力还有欠缺,调解员素质很难从根本上得到提高。三是法治乡村建设进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工作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需进一步提高,法治乡村建设示范带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围绕法治乡村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特殊人群管控体系建设,深化乡村治理工作,发挥法治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乡村建设的全过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把法治乡村建设和“七五”普法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是坚持普治并举,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和群众学法用法意识,真正营造全社会崇法尊法、办事依法和化解矛盾靠法浓厚氛围。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5

落实责任、提升能力、健全机制、充分履职,不断深化政府法治建设;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精神,一手抓机构组建,一手抓工作推进,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退役军人事务各项职能,取得较好成效。现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升队伍能力。

一是全面部署推进。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作为分管负责人,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牵头抓具体工作,其他业务处室(单位)协调配合的职责明确、分工到位的组织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切实提升能力。认真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退役军人法律法规的学习,建立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X次,局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参与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及相关法律宣传活动等活动X次。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参与率XXX%,合格率XXX%。举办了全系统X期XXX人次的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活动和人事、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活动的监督,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二、推进改革,提高政务效能。

一是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XXX条(包括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开),《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同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显成效》刊载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在浙里》专栏。

二是深化简政放权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加强部门协同,深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清理取消调整证明事项X项。

三是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严格按照 “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梳理我市政务服务权力事项清单、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权力事项清单,做到权力事项减材料、优程序、压时限。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解决军人退役报到、入户、社保、医保等多次跑、多头跑的问题,方便群众办事。

三、充分履职,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一是全面完成安置任务。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军转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开展了军转干部专题培训班,并在XX技师学院建立培训基地,开展多形式的前移、适应性培训。

二是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广泛开展宣传,严格把握政策,全市申请办理人员XXXX人次,实现“应保尽保”。

三是规范做好优抚工作。全面做好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工作,光荣牌自愿悬挂率、省级审核通过率XXX%,全面、及时做好XXXX名新增抚恤补助对象的审核工作,及XXXXX名享受抚恤补助对象新标准的调整落实工作,准确落实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相关行政给付工作,依法规范办理伤残等级评定(调整)等行政确认事项XX人次。四是切实做好信访调处工作。

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全力抓好抓好信访工作。成立“老兵律师服务团”和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全市退役军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四、健全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认真抓好建章立制。作为新部门认真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出台了《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文处理规定(试行)》《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保密工作制度(试行)》《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XX个。

二是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落实集体重大事项和重要执法工作集体决策制度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执行,从机制上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机要、保密等相关工作。严格抓好工作执行,通过自查等多种手段,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2019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意见》精神,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建立局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参与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合同的审查工作,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增强行政措施的可操作性,防范行政风险,节约行政成本。

回顾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着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最多跑一次”改革需不断深化等问题。2020年,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升能力、健全机制、充分履职,不断深化政府法治建设。

一是切实落实好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规制度,加强权利保障,防范社会风险,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机制制度建设。立足我局工作实际,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发文、清理、保密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建立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评估机制。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退役军人“一件事”办理,推进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新机制,打造最优法治化环境。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6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wny52033”为你整理了这篇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述职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以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涉军领域依法治理,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小组,各负其责,全面推进、督促检查依法治理工作。

(二)带头学法守法。积极落实党组集体学法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及《中国共产党党章》等法律法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制建设实践,牢固树立权威之上、权力服从法律观念,努力做到自觉崇尚、坚决捍卫。

(三)自觉接受评议。在县人大对我局开展依法行政等方面工作测评中,带领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边评边改,以评促改,对标先进,务实作为,实现依法行政能力、工作质量、服务效能“三提升”,测评结果满意率为100%。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落实各项政策,用心用情服务退役军人。

1.严格贯彻执行《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多次召开全县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专题会议,协调单位缴费及困难企业认定,圆满完成第一阶段任务,截止目前,全县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共受理、办结1009人,办结率100% ;医疗保险受理、办结8人,办结率100%。

2.严格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安置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2020年接收登记转业士官21名,拟定《2020年转业士官安置方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量化评分排名选岗的安置办法完成安置任务,20名士官安置到全县各部门及乡镇事业单位,1名士官到国企工作,安置满意率达到100%。

3.认真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稳步推进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及周边环境整体提升项目,围绕省委“一区三地”定位,省定首批实施的12个项目,已完工7个项目,正加快推进项目4个。精细组织烈士公祭日活动,2020年9月30日四川省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在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西部战区政委吴社洲,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省政协主席柯尊平,省委副书记邓小刚,西部战区副政委兼战区空军政委姜平等500多名各界代表参加此次活动,此次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得到了省、市领导一致好评,我县褒扬纪念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推动了“一区三地”目标的全面实现。这次活动的开展,在全省褒扬纪念工作“6+1”中率先亮出川陕苏区名片,也在全国开创了自烈士公祭日设立以来第一次在非省会城市举行类似活动的良好先例。

4.调处涉军问题时首先做到主动找法、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建立每日局领导坐班接访的制度。集中开展解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通过组织信访、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召开专题会协商解决历年沉积的信访遗留问题,切实减少了信访遗留问题“存量”,维护了退役军人的权利。上半年累计完成23件网上信访案件的回复工作,现场接待800人次,做到了涉军信访稳定可控。

(二)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升普法执法工作水平。

1.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采取集中学习或自学形式利用职工会、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强国”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知识考试,合格率达到100%,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锋大讲堂”,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活动。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聘请法律顾问1名,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对我局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等工作的指导作用。通过多措并举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履职能力。

2.强化普法宣传。根据《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快建设法治通江”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一月一主题”进行法治宣传,结合2020年退役军人光荣返乡开展“依法参军 全家光荣”专题法治宣传工作,依托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33个乡镇(街道)以及357个村(居)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英雄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拥军崇军氛围。

3.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主动机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横幅、展板等传统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与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自觉接受广大退役军人的监督。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打算

回顾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着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最多跑一次”改革需不断深化等问题。2021年,我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升能力、健全机制、充分履职,不断深化政府法治建设。

一是切实落实好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规制度,加强权利保障,防范社会风险,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认真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改革方案》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等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册、讲解法条精神等方式,向退役军人、军属及其他人员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中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待遇保障、抚恤优待、就业创业、教育管理等政策规定,将《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精神及时传达到人民群众当中。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机制制度建设。立足我局工作实际,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发文、清理、保密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评估机制。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退役军人“一件事”办理,推进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新机制,打造最优法治化环境。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7

我局紧紧围绕此次会议的目标,积极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并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及时调整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力争把会议提出的任务和要求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现将贯彻落实状况汇报如下:

一、传达学习会议精神。

我局主要领导认真学习了某某领导的指示及会议精神,分管领导按照主要领导领导要求,带领分管业务处室学习会议精神,结合具体业务逐条对照落实。通过这次对会议精神的学习,切实让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都学有所思,学有所得,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指导实践的目的。

二、草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草拟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按照《2020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加强内部工作

开展数据共享开放绩效考核,引导各部门、区(市、县)、开发区加快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及数据应用工作,进一步释放政府数据红利。

四、深入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8

市委依法治市办: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大力指导下,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学习贯彻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国中的战略地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増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持续推进普法教育,不断深化依法治理,为决胜全面小康、不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筑牢坚实法治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法制政府建设工作,市社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会议定期听取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加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市供销社制定了《xxx供销社工作规则》、《中共xxx供销合作社党组工作规则》、《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xxx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切实规范供销社行政决策行为。

2、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法律培训。一是围绕“新网工程”重点工作,开展农资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日用品销售、烟花爆竹经营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围绕供销联社组织建设重点工作,加强《公务员法》、《民事诉讼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三是围绕深化供销联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加强《公司法》、《安全生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引导社有企业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四是围绕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强化《廉政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法规、重要文件的学习。

3、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供销社聘请xxx端方律师事务所洪沛田律师担任市供销社法律顾问。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让律师积极参与到依法治理工作中来,为供销社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4、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按要求进行规范管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市社起草的或者负责实施的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室名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自查摸底,提出了继续保留、修改或废止的意见建议,按时完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5、坚持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依法维权。高度重视供销社改制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排查摸清人员基数,界定人员身份,摸清企业和职工欠缴养老保险的底数,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政策,帮助供销社解决好社保遗留问题和人员身份认定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6、推进普法宣传。组织开展以《农民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安全生产法》等为重点的供销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站等新媒体、向群众发放明白纸和法律手册、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供销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使法治供销社深入人心,营造依法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自查及整改情况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要求,我社党组高度重视自查整改工作,结合供销工作实际,本着“严肃对待、扎实整改、举一反三、全面落实”的态度,严格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级层面任务分解表,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主要任务措施分解表,对标对表,列出问题清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工作。经自查有了3个方面的不足和问题。

1、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认识不足,对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坚持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普法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反复研学中央和省、市委重要法律法规等。在学习过程中,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牢固树立自律意识、标杆意识和表率意识,自觉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学透一些,确保在领会领悟上更加深刻、在自我约束上更加严格、在贯彻落实上更加坚决,不断强化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为党员干部作出了示范,确保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2、少数机关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仍然习惯于凭主观、靠经验决策。

整改情况:为细化普法工作任务,确定一名领导具体抓该项工作,并由各科室负责人协调普法宣传工作的各项事宜,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一是培养依法行政的“带头人”。我社领导干部继续加强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的作用,制定学习任务,认真学习宣传党的精神中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思想,集体学习新修改的《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坚持党组会前必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党组会议决策前置咨询论证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保证了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二是提高各科室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按照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各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公务员法》、《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3、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落实不到位,注重党内法规学习,忽略法律法规学习。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共xxx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法制度。制定《2020年xxx供销合作社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把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宪法法律法规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利用月例会、周例会、主题党日,认真广泛开展以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自2020年5月《民法典》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后,社党组将学习《民法典》作为机关学习必修科目,干部职工深刻学习领会,认真梳理和规范有关工作规定、工作要求,切实维护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与供销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政策性文件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支部学习计划。向帮扶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宣传信息和政策解读,依法推进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供销业务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法治政府建设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是依法行政,结合市供销社实际,建设法治政府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全面依法履职、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从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设法治环境、树立法治理念、补齐法治短板等方面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靠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位置,与改革发展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2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每年3月1日之前向市政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是主力军。全面树立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思维,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严格把关,对自身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做到合法性备案审查。以普法宣传为抓手,把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工作。

二是进一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及时采取多种形式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反馈采纳意见情况。构建法律顾问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

四是加强安全信访稳定工作。做好信访稳控工作,加强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对有条件解决的信访案件立即解决,没有政策支持和条件解决的案件,做好耐心解释工作,确保本系统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附件:问题清单及整改结果

问题清单及整改结果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要求,我社党组高度重视自查整改工作,结合供销工作实际,本着“严肃对待、扎实整改、举一反三、全面落实”的态度,严格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级层面任务分解表,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主要任务措施分解表,对标对表,列出问题清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工作。经自查有了3个方面的不足和问题。

1、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认识不足,对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责任领导:陈世平 万育红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9月底,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坚持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普法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反复研学中央和省、市委重要法律法规等。在学习过程中,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牢固树立自律意识、标杆意识和表率意识,自觉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学透一些,确保在领会领悟上更加深刻、在自我约束上更加严格、在贯彻落实上更加坚决,不断强化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为党员干部作出了示范,确保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2、少数机关干部法制观念单薄,仍然习惯于凭主观、靠经验决策。

责任领导:陈世平 万育红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积极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构架,2020年,我社领导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为细化普法工作任务,我社确定一名领导具体抓该项工作,并由各科室负责人协调普法宣传工作的各项事宜,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一是培养依法行政的“带头人”。我社领导干部继续加强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的作用,制定学习任务,认真学习宣传党的精神中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思想,集体学习新修改的《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坚持党组会前必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党组会议决策前置咨询论证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保证了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二是提高各科室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按照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各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公务员法》、《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3、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落实不到位,注重党内法规学习,忽略法规法律学习。

责任领导:陈世平 万育红

责任科室:办公室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9

关键词:法治;党代会;政治报告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28-0004-03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直十分关注并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表现出党中央对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改革开放后的历届党代会都在不同程度上将法治问题作为党执政兴国的关键要素,对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不断的探索。回顾这一段光荣历程,分析、总结其中的历史经验,对于我们党和国家今后的发展,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决策的实施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党的十二大:重新认识法制的意义和作用,推进法制和民主建设

党的十二大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改革开放重大决定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十二大报告中,还没有出现“法治”,主要是以“法制”作为发展的方向。“法制”一词在报告中共出现了9次。

报告中主要针对“”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将“法制”和“民主”结合在一起,“防止导致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继续发生,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同时,对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方式也有了新的认识,“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在法制的具体执行方面,除了制定一系列重要法律外,报告更强调了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报告在回顾过去工作及对未来工作的展望中写道:“我们结束了长时期的社会动乱,实现了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正在逐步健全”“从这次代表大会到下次代表大会的五年间,我们要……继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

十二大报告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上了议事日程,并从“”的惨痛教训中总结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与社会主义法制相结合,发展社会主义需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观点。说明我们党对于法的认识的深化,对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发展问题有了新的更进一步的认识。这些对于之后社会主义的发展,对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应当看到,这些认识还只停留在制度层面,为了改善社会主义民主,在社会主义民主的结合和实现方式上实现的改变,尚没有认识到法制对于国家治理、执政兴国的重要意义。

二、党的十三大: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党的十三大报告总结了改革开放的经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制定了纲领。十三大政治报告中首次出现了“法治”一词,“法制”共出现14次。

报告肯定了十二大之后的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逐步发展。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要进展。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展开。”对于民主与法制的关系方面,报告中认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不可分割。”“我们必须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法制建设必须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在谈到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时,报告提出:“社会主义应当有高度的民主,完备的法制和安定的社会环境。”“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我们的现代化建设面临着复杂的社会矛盾,需要安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决不能搞破坏国家法制和社会安定的‘大民主’。”“政治体制的改革,必须逐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报告还首次将“法制”与行政管理制度联系起来,并首次出现“法治”的概念:“管理制度不健全,用人缺乏法治。”“为了巩固机构改革的成果并使行政管理走上法制化的道路,必须加强行政立法,为行政活动提供基本的规范和程序。”“改变缺乏民主法制的现状,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和公开监督。”

十三大报告不仅将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联系起来,更进一步表明民主与法制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认识到法制对于政治改革的重要意义,将法制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报告也肯定法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安定的社会政治环境的重要因素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社会作用,这对于促进政治改革、适应社会变化都有很大意义。在与行政管理制度相联系时,更引出了“法治”这一概念,表明我们党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制度框架本身,而是在更高的层次上考虑国家、社会的法制化问题,也为以后的法治发展奠定了基础。但这时候的“法治”概念,一是停留在选人用人的行政管理领域,并没有扩展到其他方面;二是并不具备发展“法治”的条件,从“法制”到“法制化”的过程还并未完成,未能从制度层面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从法制化的角度而言,也还基本停留在政治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并未涉及,“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并未实质改变,这也给之后我党面临的挑战留下了隐患。

三、党的十四大: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党的十四大确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进发展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开启了新的航程。十四大报告中“法制”一词共出现11次。

报告重申了一系列“两手抓”的方针,其中就包括“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制”。并将“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作为之后工作的目标,体现了法制的重要性。报告指出:“我们应当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方面取得明显进展”,“高度重视法制建设……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要把民主法制实践和民主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更重要的是,报告首次将法制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在一起,表明“廉政建设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

十四大报告更加重视法制的地位和作用,将民主法制与经济建设作为建设发展的战略方针来抓,并且将法制发展作为未来的发展目标来看待。同时,报告把法制建设视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要求,这是法制与经济的又一次紧密结合,说明法制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政治领域,而在不断地向其他领域扩展,与其他领域的发展目标相结合。法制的作用逐渐得到体现,不单纯作为发展民主政治的一种形式,更是发展经济的要求、进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式。虽然我们党仍然没有突破制度层面去理解法制的重大作用,但可以看出,法制的内涵已经远远超过刚改革开放时的水平,并不断向着更高的层次、更宽的领域发展。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实践中不断地提高对于法制的认识,对于之后法制向法治发展转变,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四、党的十五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五大实现了党在法治问题上的新突破,首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概念。十五大报告中共提及“法制”14次,“依法治国”6次,“法治国家”2次。

报告肯定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但也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还不够健全”,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据此提出“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观点。报告强调:“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同时对依法治国的概念做出定义:“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报告认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报告也重申了法制在民主监督、精神文明建设、国家法制统一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调了依法治国与党的建设的紧密联系:“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党的十五大对于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党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家,并把依法治国提升到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的高度,表明我们党对于法治的理解和认识已经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并且,根据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将法治作为管理国家事务的途径看待,作为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方式来看待,也使得法治概念在出现的初始就有着广阔的发展领域,使我们党对法治的认识能够不断向前发展迈进。报告对法治与法制在概念上有了较为明确的区分,使法制落实在制度层面,法治贯彻在国家治理层面,对社会实践有了明确的指导。党的领导也与依法治国实现了有机结合,不但没有削弱,反而通过法治的方式展现出了新的实现路径。同时,也应该看到,法治作为我们党对国家治理形式的新认识,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在具体的实践领域涉足不深,并且主要还是针对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问题,将其作为法治的发展目标和要求。自此以后,法治这一概念开始植根于中国发展这一广阔土壤中,并在不断地从中汲取养分、生根发芽。

五、党的十六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党的十六大是进入二十一世纪后的第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论断,为之后党和国家的发展定下了目标。报告中提到“法制”12次,“依法治国”8次,“法治国家”2次。

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其中包括:“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报告将法制建设落实到法律体系的建设中,提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二一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对于三者的关系,报告也明确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报告还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严治军,健全军事法规体系,提高依法治军的水平。”

十六大报告全面落实了十五大报告中对依法治国的部署,并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实现了新的结合。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并明确了三者之间的关系。这在党代会的历次报告中尚属首次。说明党已经将法治与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做主实现了新的结合,在国家的治理形式、治理核心、治理主体的问题上有了整体性的认识。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等相结合的提法也是对法治的创新性认识,将国家现代治理体系与我国传统治理观念的精华相糅合。报告还提出许多具体的观点,将法制问题的落实进行了明确,并结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等新形势新发展,对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加强党员法制意识等方面都做了部署。此外,报告中首次提到依法治军,这对于实现国防军队的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

六、党的十七大: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经济实力不断提升、改革不断深化过程中一次重要的大会。报告共提及“法制”7次,“依法治国”7次,“法治国家”2次,“法治理念”1次。

报告在回顾过去的工作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贯彻。行政管理体制、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报告中要求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报告认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在思想宣传领域,“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并且继续强调:“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十七大报告对十六大报告中的法治的认识更加深化,结合大会党中央提出的到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以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发展要求,对法治建设提出进一步的具体方向。报告将法制观念、法治理念作为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步骤和途径,实现了法治在思想观念领域的落实,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发展形势认识的又一次提升。树立法制观念、法治理念,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同时,报告也提出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而非法制化,这更表明我们党推进法治的决心,以及对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作为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的更高认识。

七、党的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报告中共使用“法制”3次,“依法治国”5次,“法治国家”2次,“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及“法治政府”各1次。

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成绩显著。”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报告认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要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报告还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要“加大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力度”。

十报告再次确认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从国家治理与社会管理,国家法制统一、法治精神、法治理念等多个方面对法治的要求进行深化。报告要求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对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现阶段的最高认识,体现我们党善于、勇于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不断发展的实践中归纳、概括、总结出适应新形势、新阶段下的理论,并为接下来的实践提供有益指导。报告还将法治纳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系中,作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进行宣传,从社会意识层面增强对法治的重视。法治也不仅仅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报告将其细化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等等,这些都是法治从民主政治领域走向国家、社会层面的标志。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对法治的认识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道路,逐渐地从表面走向深入,从模糊走向清晰,从单一层次走向多个领域,无不表明我们党和国家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和顽强信念。从“法制”到“依法治国”,再到“法治国家”,历届党代会的报告最有代表性地表现了这一光荣历程,体现了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对法治的艰辛探索,对法治的不懈追求,对法治的坚定信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个方面都做了详细的部署,是在我们认识不断深化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相信只要我们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在实践的过程中继续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就一定能够真正实现法治的目标,将法治贯彻落实到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幸福每个角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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