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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工作方案集锦9篇

时间:2023-02-08 05:07:10

就业工作方案

就业工作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和**河市有关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相关扶持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完善措施,建立健全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切实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推动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到20**年底,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成员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消除现有零就业家庭,达到动态为零的目标。今后,对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出现一户解决一户。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调查摸底和认定工作,摸清零就业家庭基本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就发〔20**〕7号)要求,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零就业家庭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工作。组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对零就业家庭进行逐户调查、登记造册、申报认定,实施网络实名制动态管理,重点了解和掌握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基本情况,认真填报《零就业家庭情况登记表》,对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的,主要掌握其就业状况,稳定情况。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对零就业家庭开展认定工作,对已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要在社区公示。

(二)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实施“零距离”服务。继续组织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和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四送一落实”活动,把工作做到零就业家庭中,把援助内容落实到人头。根据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指导帮扶。对有创业要求和有创业能力的,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实现创业式就业;对没有一技之长的,结合自身条件和市场需要,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对有创业要求而缺少资金的,给予小额贷款等政策支持,鼓励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和利用职业介绍服务大厅的窗口功能,为前来求职的零就业家庭优先提供就业岗位,做到求职人员随时需要,随时安置就业岗位。在20**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要重点、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起到用政策引导和促进的积极作用。在继续做好社区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开发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和开发就业岗位的力度,特别是进一步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多元化开发就业岗位。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信息、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促进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的扶持力度,对困难群体排忧解难的具体措施;宣传对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的目标、内容、申报认定程序和工作要求;宣传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年8月1日至9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对所有零就业家庭情况进行系统登记,并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台账,实行微机化管理。

第二阶段:建立零就业家庭援助试点社区(20**年9月2日至10月1日)。选择两个有代表性的零就业家庭社区做试点,集中力量打开突破口,首先在试点社区消灭零就业家庭。

第三阶段:全面铺开(20**年10月2日至12月20日)。在试点工作取得一定经验后,全面推开,力争20**年末在全市完全消除零就业家庭。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电话**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劳动者充分就业目标的实际行动。各有关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纳入街道办事处、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的工作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援助活动深入开展。

就业工作方案范文2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投身于基层管理和服务于基层工作。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对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毕业生,实施相应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具有基层服务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加分。在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中,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2009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将面向大中专毕业生招考250人,选聘61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招募5名(支教、支农)参与“三支一扶”计划。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三)积极开展招聘执业医师到卫生院服务的工作,吸引和鼓励执业医师到农村服务,推动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做好高校毕业生信息的收集、整理,积极与辖区内的有色金属、建筑建材、药业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联系,落实企业需求岗位信息,发挥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主要渠道作用,力争挖掘300个岗位,积极推荐高校毕业生到急需人才的各类企业就业。

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和限制,市人才管理部门将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条件。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才管理部门及时给予办理档案管理、人事等相关手续,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好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各项扶持政策,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多种就业渠道,鼓励骨干企业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失业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为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三、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引导辖区内的有色冶金、电力、金融、保险、建筑建材等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力争挖掘100个岗位,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充分发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切实加强人才的培养使用和储备。

积极对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强化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的意识,做好稳定企业员工队伍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

对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管理部门。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

在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我市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并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可以通过“红河州青年创业发展基金”,对部分青年创业者提供3年期3万—5万无息、无担保、无抵押、借还型启动资金,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落实好开办个体工商户的各项优惠减免政策,停止收“市场管理费”、“个体管理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为高校毕业生办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营业执照开辟绿色通道,在5个工作日内发照,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提前至1个工作日内发照。对在经营中确有困难的企业,减免年检费用。

认真实施省政府鼓励创业的“贷免补扶”计划,增加就业岗位,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五、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

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的功能。在市场内增设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为毕业生提供免费的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组织收集各类单位对毕业生的需求信息,利用招聘会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特别是重点服务对象给予就业推荐。劳动、人事、教育等部门要积极与高校加强协作,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

同时,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确保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得到落实。依托××省个私经济协会创业导师库,积极向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推荐创业导师,开展创业培训。

加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管理,落实企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相关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特别是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招聘活动安全保障,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

六、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市人民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积极探索路子,充分利用当地的教育资源,确定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600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

七、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计划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登记认定工作和就业援助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在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对离校后未就业而又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人才管理部门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活动。

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其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并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我市就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确定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

就业工作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突破河东”战略,紧紧抓住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两条主线,坚持市场就业方针和人本服务理念,统筹抓好城乡就业,城镇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以确保养老金发放、扩面征缴为重点,以依法征缴为手段,不断完善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困难群体就业的新机制,切实加大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资金投入,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市新增市外劳动力转移就业17.4万人;(二)全市在外务工人员跟踪管理服务新增3万人;(三)全市在外务工人员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新增0.6万人;(四)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0.4万人;(五)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费减免政策0.85万人;(六)县区财政投入就业再就业及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不低于2004年省拨资金;

(七)职业技能鉴定发证3.5万人;

(八)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净增1万人;

(九)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2.35亿元;

(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100%;

(十一)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85%,社会化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十二)县区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按省下达的任务分解)按期到位,奖励经费按规定兑现;

(十三)健全企业养老保险数据库。

各县区目标任务由市统一下达,乡镇、办事处目标任务由各县区分解。

三、考核办法和依据

(一)就业再就业方面

1.新增市外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根据《2005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度表》确认。

2.新增在外务工人员跟踪管理服务情况,根据《2005年在外务工人员新增跟踪管理服务台帐》确认。3.在外务工人员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增加情况,从《2005年在外务工人员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新增人员台帐》中随机抽查20人,查看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凭据,一人参加多险种的,按一人计算。4.城镇新增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根据《2005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度表》确认;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情况,从《2005年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台帐》中随机抽查10人,查看岗位、社会保险两项补贴财务拨付凭据,两项补贴具备其中一项即可。5.下岗失业人员税费减免情况,从《2005年下岗失业人员税费减免台帐》中随机抽查10人,其中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税收减免的,由本人提供相关凭据,享受其中一项税费减免政策的,即予认可;用人单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查看劳动部门核发的新办或现有服务型、商贸型企业认定证明、税务部门提供的减免税收凭据。6.县区财政投入就业再就业及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情况,查看拨入劳动部门账户的资金数额和拨款凭据。7.职业技能鉴定发证人数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网公布的职业资格证书数量为准。

(二)企业养老保险方面

1.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缴费人员。查看参保缴费手续,在各类用人单位新就业的,另外查看招用职工登记表、劳动合同。2.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基金征缴总额为2004年12月16日至2005年底实际征缴到位资金,包括当期征缴额、扩面征缴额、清欠额和预缴额,同时具备银行进帐单、对帐单与缴费收款专用票据的予以确认。3.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上半年和年度考核各抽查两个月份的养老金发放花名册、银行付款凭证及银行打印的发放单,其中有一个月不能及时足额发放的,要延伸核查其他所有月份。4.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各县区随机抽查2个社区和2个乡镇,每个社区、乡镇随机抽取20名退休人员,现场召开退休人员座谈会,检查管理服务和活动开展情况,听取企业退休人员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2005年12月底以前的退休总人数和经考核确认进入社区管理的人数,计算社区管理率。5.县区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和奖励经费兑现情况。查看财政拨款单、银行进帐单和记帐凭证、帐簿、报表等,对弄虚作假或抽回资金的,3倍扣减调剂金。6.企业养老保险数据库。按《河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劳动保障台帐的通知》(河劳社发〔2003〕158号)规定的项目,离退休人员、2005年新增参保缴费人员建库率达到100%,2004年底前参保缴费人员建库率达到30%。

四、考核计分(基本分100分)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50分)

1.劳务输出25分。(1)新增市外劳务输出人数10分;(2)在外务工人员跟踪管理服务10分;(3)在外务工人员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人数5分。2.就业再就业25分。(1)城镇新增就业5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分,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5分;(2)下岗失业人员税费减免2.5分;(3)地方财政就业再就业及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投入5分;(4)职业技能鉴定发证5分。

(二)企业养老保险工作(50分)

1.参保缴费净增人数5分;2.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20分;3.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5分;4.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5分,社会化管理服务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核占30%,集中考核占70%;5.县区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和奖励经费各5分;6.企业养老保险数据库5分。

新增市外劳动力转移就业、在外务工人员跟踪管理服务、城镇新增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净增人数、企业养老保险数据库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得满分,完不成任务的同比扣减基本分。

在外务工人员新增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职业技能鉴定发证、下岗失业人员税费减免指标完成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或完不成任务的同比增减分。

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县区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和奖励经费完成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同比增分,但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分值的2倍;完不成任务的同比扣分。

对弄虚作假的,按每项抽查中弄虚作假的比例,从该项分值中同比加倍扣分,直至单项基本分为零分。按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两次考核分别记分。

考核实行逐项计分、累计汇总的办法。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分别汇总,第一名各为50分,其他县区同比缩减,然后两项相加,按总分排序。

五、奖惩办法

就业工作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两个强力推进”的战略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抓住扩大内需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机遇,以落实灾区就业援助政策为着力点,通过公益性岗位、劳务输出、以工代赈、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吸纳就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等措施,帮助更多的灾区群众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

二、工作目标

帮助灾区群众,特别是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因灾伤残学生家长、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得到及时有效的就业援助,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年帮助1000人实现异地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创造公益性岗位。各级政府将公益性岗位作为安置灾区就业困难群众的重要途径。结合灾后重建的实际,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创造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因灾伤残学生家长、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并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

(二)推动实施以工代赈方式。根据灾后重建的需求,在组织实施灾区土地整理、恢复农业基础设施、修复乡村道路、修复农林水利设施、治理地质灾害等项目中,通过以工代赈方式,把灾区群众组织起来就业。(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发展改革、交通、规划和建设、农业等部门)

(三)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进一步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组织企业职工培训等政策,稳定就业岗位。劳动保障、财政、国资、经委等部门要做好困难企业的认定工作,鼓励企业吸纳灾区群众就业。劳动保障、财政、税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认真落实税费减免、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劳动保障、财政、经委、国资、税务等部门)

(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改善创业环境,放宽准入条件、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贷款门槛、健全服务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积极筹措贴息资金,扩大贷款规模;财政部门要落实贴息政策措施;工商、税务部门要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劳动保障部门要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工商、税务、人行、劳动保障等部门)

(五)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灾后重建项目和劳务输出的用工需求,以县(区)为单位统筹各类培训资金,实施项目管理,重点对已有就业去向的灾区群众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加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提高就业成功率。(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劳动保障、教育、农业、扶贫等部门)

(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实施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工作场所。实行就业实名制、失业登记制、用工备案制。开展以“助你就业,共创美好新生活”为主题的地震灾区“手牵手就业援助行动”,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不断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和效率。(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劳动保障、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灾后重建的重要工作来抓,县(区)政府是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地要制定解决灾区群众就业问题的具体方案,做到目标、责任、措施、人员、经费五到位,推进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劳动保障部门发挥牵头作用,负责灾区就业援助的组织协调,财政、国土、规划和建设、农业、交通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灾区就业工作。

就业工作方案范文5

为充分发挥就业创业工作在扶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促进就业创业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切实做好我镇就业促进扶贫专项工作,现将我镇2020年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年度目标

着力抓好贫困家庭劳动力精准识别、就业培训、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扶贫各项工作。受疫情影响,全国各企业单位延期开工,严重影响贫困户就业返岗,我镇要全力确保2020年全镇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年龄段中有劳动能力、有就业创业、培训帮扶需求的人,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针对性地向企业推荐就业以及鼓励、引导贫困人员就地转移就业或从事农业实用技术应用与提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等多渠道帮扶能全部实现就业创业,达到动态清零。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一库五名单”。

按季更新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和贫困家庭劳动力信息,做好与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的比对复核工作,做实贫困劳动力统计数据。依托“一库五名单”重点针对2020年计划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制定就业扶贫帮扶措施,开展精准跟踪服务。

(二)实施技能培训脱贫行动。

充分利用各培训机构、扶贫基地及扶贫车间等平台,引导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本镇、村建立劳务培训基地,扎实开展“送培训下乡”“扶贫专班”等培训活动,让贫困劳动力不出村、不出镇即可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全面完成就业技能培训任务。

(三)加强本镇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

在各村建设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就地就近开展各项就业扶贫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平台就业扶贫作用。

(四)开发公益性岗位实行兜底安置。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管理服务,在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治安巡护、养老和留守儿童看护等领域开发一批农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贫困户劳动者就业。对贫困家庭劳动者实行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进行岗位补贴。

(五)举办招聘会,促进就业。

疫情期间,利用健康登记及外出务工健康体检服务报名等契机,积极开发收集筛选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用工信息和本镇对外劳务输出信息,通过公示栏、LED显示屏、宣传发放传单等线上线下形式,并在疫情结束后,于镇内延期举办就业扶贫现场招聘会,引导贫困户劳动者市场就业和转移输出就业,同时有针对性地收集一批适合贫困户劳动者就业的岗位信息,按月推送,对贫困户劳动者进行面对面的职业指导、职业测评,引导贫困户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六)鼓励引导灵活就业。

积极开发就业渠道,引导贫困户劳动者灵活就业。疫情期间,引导待业贫困户从事适合居家就业的编织、缝纫、打蒜台等加工项目,疫情结束后,及时帮助因病、因残等特殊原因难以外出就业的贫困户劳动者及时实现就业。

就业工作方案范文6

一、组织保障

成立我局实施全民创业工程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小组。由李枫同志担任组长,蒲国强、高卫无、赵崇江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何仕玉、曾周涛、张绍伟、魏传兴、陈兴来、蒋静、胡龙才、罗强、邓小宁、黄忠等同志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注册监督管理科,由副科长罗小莉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继续坚持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登记权限、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权限下放到各工商所,继续坚持委托工商所验照、年检的方式,授权工商所开展个体工商户验照、企业年检等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其他市场主体登记以及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品展销会、户外广告登记均在先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食品流通审批按照市局相关规定划分。

三、工作方式

(一)、加强登记服务,坚持在登记窗口推行“六项服务”,即: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急事即办服务、特事特办服务;巩固“三项制度”,即:首问责任制、一次性讲清制、一门接待办理制,为企业登记注册提供优质、便捷、高效、“一站式”的市场准入服务。

(二)、严格执行市工商局《促进震后产业恢复与发展六十条意见》,放宽市场准入,允许个体工商户保留名称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允许个体工商户名称相互转让;放宽经营范围限制,对暂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的企业,允许核发“筹建”执照。

(三)、严格执行成都市工商局《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促就业的实施意见》,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促就业。高校毕业生或者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出资占注册资本50%)以上举办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的,可实行公司零首付注册;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资金数额限制,设立登记免于提交验资报告;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免收证照类费用;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和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申办合伙企业免收企业设立登记费;高校毕业生从事食品、饮料、日用品、书报刊和居民服务等活动,暂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可申请办理《成都市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免于个体工商户登记。

就业工作方案范文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安排部署,确立城乡统筹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建设和谐的重要措施之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布实施,积极完善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有效做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诚信友爱、山川秀美、和谐稳定的新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完成市下达的农村劳动转移就业任务指标。

(二)农民外出务工人均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

(三)完成市下达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

(四)全力打造镇劳务品牌,品牌性有组织输出农村劳动力达到规模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府引导,提高有组织化输出程度。建立以政府为引导的多元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机制。组织和协调人社、农业、教育、扶贫、乡村等部门,大力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使全县有组织输出占外出务工作人员的50%以上。

(二)加快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依托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积极向市内企业联系,寻找就业信息;发展壮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普及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促进农民工向产业化工人转变;积极扶持本镇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带动和吸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三)全力打造镇劳务品牌。通过就业培训不断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开辟培训适应现代经济需要的新专业,精心打造镇劳务品牌,有效推进全镇农村劳动力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进程,夯实转移就业工作。

(四)加快信息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就业网络体系。健全镇村两级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对全镇劳动力资源进行登记建台帐,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组织针对性的培训和就业服务,实现输出对象、培训机构、用工单位三方有效对接,提高输出成功率。对内进一步加大镇、村两级级网络体系建设力度,通过科学管理、规范运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对外同省、市以及劳务输出基地联系,拓宽信息层面,有的放矢地组织输出。形成向外连接东部、西部、中部和沿海四大输出区域,向内沟通省、市、县和乡村信息机构的内外畅通,覆盖面广的劳务输出信息网络。

(五)抓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根据市场需求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努力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上实现创新。一是要突出培训重点,以市场需求量较大的就业岗位为重点,广开门路,搞活方式,增加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在培训内容上重点搞好计算机、餐饮、保安、建筑、家政、电工电焊,市场营销等专业技能培训,同时辅之以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相关内容的引导性培训,努力使培训的方式,内容符合就业岗位要求。二是注重定单培训,有效增强针对性。各培训机构要对不同时期用工单位需求进行预测,加强与用工单位沟通联系,确定用工岗位,有针对性地组织岗前培训。三是要完善机制,提高培训质量。创新培训方式,把技能培训向乡镇大的中心行政村延伸,让培训更贴近农村和进城务工农民,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加。

(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转移就业服务。一是加大资金投入。镇财政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组织劳务输出和培训机构给予补贴。同时,要扩大劳务输出基金规模,为劳务输出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加强日常服务,为外出务工人员快速办理各类有效证件,做到随到随办。输出机构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全程跟踪服务,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解决务工人员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镇劳动保障站,要帮助解决好在外务工人员家庭实际困难,同时,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老人,解除务工人员后顾之忧。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考核。各村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做为发展农村经济的强势产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领导,完善措施,加大宣传,全力营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良好氛围。镇劳保站,要定期检查督促通报村的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年度考评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取得成效。

就业工作方案范文8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引导、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2、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就业信息网络作用,依托全市各级劳动、人事、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等,鼓励成功创业人士的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创业带动就业的宣传力度。要大力表彰优秀的创业者,树立创业典型。在全市倡导“创业光荣、创业致富、创业改变人生”的理念,营造勇于创业、扶持创业和促进创业的良好氛围。从今年开始,每年至少对XX人进行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培训结业率达90%以上,经培训后的成功创业和雇佣就业达到1500人以上,实现带动就业500人以上。

3、工作重点: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等创业。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我市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有大幅增加,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促进就业体系,使更多有创业愿意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

二、改善创业环境

1、放宽市场准入。公民和各类组织均可依法自主创业。支持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拥有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各类人员申办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济实体和个体工商户。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外,所有行业和领域全面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创业人员申办经济实体或个体工商户,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新兴行业经营活动的,可以使用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新兴行业的表述作为企业行业或经营范围用语。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都可以凭本人身份证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鼓励发展一人有限公司。城乡居民参与连锁经营门店的,可持总部出具的相关文件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鼓励支持兴办外经贸实体企业和外经贸经营组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外贸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备案,推行网上登记制度,为创业者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允许创业人员选择最低出资门槛注册企业,并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创业人员申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可自行申报出资数额,出资多少不受限制。

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类公司股东以科技成果出资,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其出资比例可达到注册资本总额的70%。

创业人员申请企业名称登记,可允许其将行政区划放在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之间使用。创业人员经合法授权许可,允许使用授权人的字号或注册商标作为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字号。

2、放宽经营场所限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以及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经电信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鼓励在互联网上开办公司从事经营活动。

三、改善行政管理

1、实行税收优惠。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凡符合相关条件,应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应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延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XX年底。

2、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3、维护创业者合法权益。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依法保护创业者的合法私有财产,对侵犯创业者或其所创办实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对创业者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政府部门要及时受理,公平对待,限时答复。

四、拓宽融资渠道

1、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探索推出适合个人创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营特点的新型融资业务和服务方式。对符合国家政策、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个人创业项目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要创新贷款管理模式,简化信贷流程,扩大贷款支持面。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2、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金融机构应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完善、配套环境不断改善的趋势,在合法、有效、易变现的前提下,努力拓展抵(质)押担保品的空间,推动抵(质)押担保品由不动产扩展到动产、权益等,促进解决个人创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作方式,适当降低担保基金反担保条件。积极做好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根据农村创业的资金需求和经营特点,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模式,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

3、加大小额贷款支持力度。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创业农民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其他形式的小额贷款贴息。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可按现行规定掌握,最高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对小额担保贷款(或申请贴息的其他形式小额贷款)不超过5万元的部分,其利息由省、市财政按

8:2的比例,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展期或逾期不贴息。

4、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支持力度。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达不到上述规定条件的,可根据其实际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按人均2万元的标准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担保贷款利息由省、市财政按8:2的比例,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展期或逾期不贴息。

五、推广有效的创业(培训)模式

1、“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英文简称siyb)。采取siyb培训技术标准,由取得siyb师资合格证书的教师授课,使用统一的siyb教材和统一的siyb培训合格证书,采用小班制培训(每个培训班25-30人)方式。对于尚未有创业意愿的人员,进行创业意识教育;对有创业的想法,但没有实践经验或知识的人员,重点开展创业基本知识培训,帮助明确创业目标,选择创业项目,掌握开办企业的程序、方法和创业必备的专业知识,并由专门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为学员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制定创业计划书,指导其顺利开办企业;对已开办企业的人员,重点开展企业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改善其经营管理能力,帮助其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

2、“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英文简称ybc)。针对青年创业的不同阶段和不同需求,构建帮助青年创业的分级培训体系。为创业青年提供一定的无息、无抵押、免担保启动金贷款,安排创业导师对创业青年进行一对一陪伴式3年期辅导,为创业青年提供项目、资金、导师等方面的实际帮助。积极鼓励各地建立青年创业促进会,组建青年创业导师团队,建立青年创业项目库;鼓励各地发动社会力量,设立各种支持创业的风险投资基金;鼓励各地建立青年创业园或孵化园,帮助青年创业。

3、“职工创业、就业帮扶行动”。依托全市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展“职工创业、就业帮扶行动”。充分发挥现有的就业信息网络作用,实现与相关部门的就业信息联网,资源共享,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就业信息服务。积极探索设立担保基金,为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提供担保服务。对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帮助解决创业中的技术、资金难题。

“巾帼创业、就业服务行动”,依托全市各级妇联“妇女就业服务中心”、“家政服务中心”开展“巾帼创业、就业服务行动”。建立妇女创业就业信息网,通过网上征集妇女创业项目,公示创业项目申请流程,指导妇女填写创业基金申请表、创业计划书,重点帮助下岗失业妇女、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妇女、返乡女农民工和女大学生创业。积极对有创业意愿的妇女开展创业培训,提供项目、资金、导师等方面的援助。

“创办中小企业”,针对创办中小企业的特点,建立健全创办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社会化服务网络,为创业者提供政务、创业咨询、融资担保、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后勤保障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服务。开展创办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培训,建设高素质的中小企业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开展产业政策、工商、税务、财务等相关知识培训,提升其自主创业能力。

六、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政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促进创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就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推广经验典型,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扶持政策,在组织领导、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积极探索,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

2、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发挥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劳动保障、发改、经贸、教育、财政、人事、外经贸、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和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并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各地要把优化创业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政策以及提高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列入当地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3、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想创业、敢创业和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表彰优秀的创业者和为社会作出项献的企业家,树立创业典型,真正形成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积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对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

八、实施步骤

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利用5年时间,开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新局面。

第一阶段:用2年时间,抓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者意识,营造人人积极报名参加创业培训的氛围。

1、强化培训力度。在去年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基础上,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各类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发挥各培训机构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有条件的要组织各院校和培训机构,整合培训资源,逐步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扩大创业培训范围,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探索一条创业培训新路。

2、提高培训质量。从加强机构管理、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后续服务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各地各级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选派有专业知识、有能力担任创业培训教学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要加强培训班的教学管理,制定教学管理制度、保证参训学员到课率,规范培训质量。目前市级已建立一支有能力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队伍,我们还要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开展示范教学,进一步提高教学队伍的素质。把我市的创业培训,办成以抓培训质量为特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争创全省培训质量第一。

第二阶段:用2年时间,抓后续服务,营造优化自主创业的环境。

1、建立“六位一体”创业服务体系。围绕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 化、跟踪扶持六个方面的内容,建立“六位一体”的创业帮扶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城乡创业者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帮助自主创业人员用足用好优惠政策,规避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状况,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创业率。注重对创业失败者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再创新业。

2、推介创业项目。建立政府支持并监管、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评估和推介制度。各地应积极采取政府开发、社会征集、个人提供、有偿设计等多种形式进行项目采集,开发一批有市场前景,特别是社区服务业方面的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实行微机数据库管理,定期给创业者,

提高项目成功转化率。

3、提供用工服务。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所吸纳的员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指导创业企业结合生产经营需要,落实职工教育经费,做好职工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组织各类培训机构按照用工需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为创业企业提供合适人才。对符合条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创业者及其招聘的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便利,吸引人才去新创办企业工作,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规模。

就业工作方案范文9

一、领导高度重视,激发全民创业热情

州委、州政府对全民创业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州委书记邓凯,州长金振吉任组长的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各县市普遍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指定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制定和下发《延边州全民创业工作方案》、《2006年“创业促就业成功项目”活动实施方案》、《延边州2006年度“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关于印发〈认真抓好“五个一批”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争当创业明星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为全民创业提供了可操作的政策依据。

州及八个县(市)、乡(镇)层层成立了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全民创业促就业领导小组,发挥26个相关部门的联动作用,合力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形成了富有成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全民创业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为激发和调动全民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全州就业联席会议作用,运用开短会、开小会等简短形式,研究解决全民创业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州委、州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就业联席会议,专题研讨如何通过全民创业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劳动、中小企业、工会、工商等部门发挥在全民创业中的主导作用,举办部门内部的创业促就业座谈会,及时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难题。5月30日,全州全民创业现场会在安图县召开,会议调度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的同时,查看安图县创业促就业项目,学习创业典型经验,把全民创业进一步从理论探讨、思想发动推进到具体实施。这次现场会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刊播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许多下岗失业人员以向相关部门打电话和媒体热线电话咨询的方式,表达自己创业求助的愿望,有效地激发全民创业热情。

二、优化扶持政策,激发全民创业活力

各县市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特点,结合本地实际,从优化创业环境入手,着力解决瓶颈问题,使创业者能够充分享受优惠政策,努力为创业者搭建创业平台。

一是取消限制,全面放开民营经济准入条件。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领域,全部向民营资本开放,取消对民营企业的限制性和歧视性规定,最大限度地放开对民营经济的管理,使有创业愿望的人员由“无业”到“小业”,变“小业”到“大业”,变“一业”到“多业”,丢开思想包袱,放心大胆地发展创业项目。

二是实施备案制,降低准入门槛。实施项目“备案制”,“放水养鱼”,是我州做大做强创业促就业项目又一有效的途径。安图县对从事农副产品生产、流通的创业者,实行只备案、不审批。对已确认的项目,允许投资者两年内不办手续,零收费运行。此项政策出台仅一年,就为安图县新增产值2.4亿元,新增就业人数1080人,启动民间资金1.15亿元。

三是鼓励机关干部带头创业。和龙市、敦化市、汪清县为鼓励机关干部投身创业,做出了对创业者保留3年编制和岗位的规定。仅汪清县就有乡镇机关干部90多人创办产业,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25人办理了离岗手续,带头创业发家致富的同时,解决了12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

四是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推动创业。《延边州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出台后,劳动部门工作人员自觉将小额贷款工作重心下移,变被动接收服务为主动上门服务,降低门槛,缩短办理时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应贷尽贷。今年全州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到位指标800万元,截止11月30日,实际到位1135.9万元,基金到位率142%。担保贷款发放指标2400万元,发放金额3148万元,完成计划的131.2%,带动9809人实现就业。

五是出台新政策,为全民创业促就业助力。国家和省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出台后,我州下发了《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延州政发[2006]10号)和《关于调整延边州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组成成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延州就联字[2006]1号)、《关于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延州劳社就字[2006]3号)、《延边州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延州银发[2006]82号)3个配套文件,这成为我州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再就业工作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三、保障资金,提升全民创业能力

资金匮乏是限制群众创业增收的瓶颈问题,如何加强资金运作,为广大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资金保障,是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的关键。我州从实际出发,加强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和改善人民生产生活的创业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绿色投资”,资金来源主要为民间资本和外部资本。为有效解决全民创业过程中融资难的问题,各县(市)、部门都进行了大胆尝试,珲春市引进域外资金3,000万元,按照股份制形式,成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延吉市成立了由政府参股、民资控股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着力为民营企业、成功创业者解决发展资金。,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州及县(市)政府按照省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社[2006]111号)要求,多渠道筹措就业再就业资金,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1-9月份,就业再就业资金累计支出4584万元。

汪清县为搞好全县创业资源普查,掌握全县创业促就业资源,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拿出17万元,抽调420人,分成近100个组,历时2个月,对全县200个村、8个社区的45533户居民进行了逐户调查,详细全面地了解第一手资料,为更好地指导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提供了依据。

州中小企业局充分利用各种渠道,争取资金扶持企业创业项目。今年共争取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2万元,扶持了大地单板公司移地改造、图们市鹏程化工产品公司创业、珲春市春晖实业公司豆制品深加工等5项创业项目,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妇联部门开辟资金运作新渠道,积极为妇女创业提供资金上的服务。详细制定“巾帼创业小额借款”实施方案与实施细则,明确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考察、资金担保、资金发放、资金回收等各项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在确保去年资金100%回收的基础上,对今年新申报项目进行细致的考察,共发放周转资金122.5万元,发放对象164名,带动214名妇女就业。截至目前,经全州各级妇联组织协调发放的各种小额信贷(借款)2497.6万元,帮助3161户农村妇女所在家庭解决了脱贫创业资金。

州残联创建残疾人就业基地,建设残疾人就业市场,积极多方筹措创业资金,带动和吸纳更多的残疾人创业和就业。对有发展前景、创造就业岗位较多的残疾人就业市场和延吉市高丽山小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给予资金扶持,使其在原有经营规模上又进一步得到了扩大,同时也使一大批残疾人实现了就业。龙井市残联在安民街为残疾人建“爱心一条街”,市政府无偿提供280平方米土地,投资17万元在“爱心一条街”上建设22间营业房,30余名残疾人开办了自己的营业摊点。

据不完全统计,1-10月,全州投资资金到位177.6亿元,,其中自筹资金就达到了102.3亿元。充足的资金保障,严密的资金使用手续,助推了全民创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措施得力,形成全民创业促就业合力

随着全民创业促就业的不断深入,与之相应的系列活动也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全州县(市)及部门夯基础、重服务,充分激发全民创业新动力,全面落实全民创业新举措,着力打造全民创业新环境

一是实行创业促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初,州政府与县市政府签订了全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状,各县(市)政府围绕省里下达的创业促就业项目指标任务,将指标分解到全州八个县市,各部门按照《延边州认真抓好“五个一批”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意见》具体实施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人,并加强监督考核,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工作政绩,列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提拔重用的主要依据。

二是部门联动,推动创业项目建设。成立创业项目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出台《延边州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延州政办发[2006]18号),实行项目储备制,由州级领导挂帅推动,以加快项目实施进程。劳动部门在全州新闻媒体上播发征集创业项目倡议书,发挥工商联、民委、民营局、个体协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作用,在全州的民营企业、民贸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以及各界有识之士中广泛征集项目。现已征集创业项目1250个,聘请延边大学等院校及州内种养殖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专家创业项目论证组进行论证,经过论证选择部分投资少、见效快、操作性强的创业项目,利用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各种创业项目、资金、技术和培训等方面信息。经过专家推介、论证、扶持,目前已有620个创业项目成功启动。

三是加强创业指导,重在扶持。今年5月,州及各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向社会招募90人组建9个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为有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成功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进行市场预测、可行性分析,创业指导项目涉及质量技术、医药销售、家政服务、社区创业等十余种。通过咨询、指导等方式,使创业者进一步树立创业意识和竞争意识,增强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决策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自成立以来,州及县(市)专家志愿团共开设专场“门诊”18场,还以“会诊”、“上门就诊”等方式,累计为有创业意愿的1346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有94人成功创业,带动216人就业。州就业服务局根据每位专家的特长,开通12333创业专家指导热线电话,公布州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10名成员的电话号码及指导项目,目前已接听380个热线电话。

四是突出部门服务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重新调整州就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把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较为突出的组织、财经部门纳入就业联席会,在去年26项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基础之上,又落实了30项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各职能部门从大局出发,摆正位置,积极主动地支持全民创业促就业。

州委组织部在全州街道社区组织开展了“社区党员创业工程”。活动以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创业贷款扶持为主要内容,采取印发调查问卷、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社区创业党员的数量、结构、技能、创业意向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建立“社区党员个人创业档案”。目前,已建立“社区党员个人创业档案”2066个。同时,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集中掌握了一批就业岗位,建立了“用工档案”。一年来,各县市组织部门共举办各种技能培训班882场次,培训25540人次,其中党员6357人次,提供就业信息15604条,党员实现创业再就业1746人。

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要求,在街道、社区和镇、村屯全面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按照统一模式制定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和考核办法,统一配备了计算机、电话、网络服务器等办公设备,形成了“全州、县(市)、街道、社区”四级信息网络,为全民创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结合延边就业工作实际,开展了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1137工程”竞赛活动。按照活动要求,将全民创业、岗位开发、就业安置、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等内容列入竞赛活动方案,定期进行考核评比。

全州统一战线在开展“服务振兴延边、加强经济统战、创业促就业活动”中,以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全方位动手,做到内资外资一起引,项目对接、新农村建设、光彩事业一起抓,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统战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从2005年9月到2006年9月,共引进项目51个,项目总金额4.93亿元,到位资金2.38亿元,安排就业7866人。

州国税局为配合全民创业认真开展了“百名税官下企业”、“百名党员进百企”、“百名党员访百户”的“三百”活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为地方减免各类税收近60794万元。州工商局研究出台了24条措施,跟踪服务企业857户,走访帮扶对子383次,为企业和帮扶对子办实事282件。

州地税局为28户企业、27户主辅分离经济实体、12867户个体经营户办理了减免税,累计减免税金额7251万元,免收下岗职工税务登记证工本费55万元。

州总工会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举办全民创业成果展销会,展销会共设92个展位,80余家企业及家庭经济户展出了食品、服装、土特产品、中草药品、工艺品、木制品、石制品等25类的330余种项目,现场销售额10万元,达成协议及意向的项目有10类,价值达103.6万元。

五是举办洽谈会,突出用工对接实效。全州就业系统举办专场及每月一次就业洽谈会,通过“春风行动”、“就业大篷车”等活动形式,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现场对接。全年共举办大中专毕业生、复员干部等各类专场就业洽谈会126场,参加招聘的企业2724家,下岗失业人员登记求职8412人,实现现场对接2685人。5月份开展了“全民创业促就业活动月”活动,劳动、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以宣传开路,政策保障,服务跟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活动月期间我州共发放各类宣传单24000份,县挂宣传条幅34条,制作宣传栏30个,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900册,制作项目展示板50余个,在全州掀起了新的一轮人人参与全民创业促就业活动的新高潮。

今年9月份州就业服务局代表延边州参加了2006中国东北“创业促就业项目推介暨劳务交流大会”,共带去创业促就业成功项目46个,设计制作展示板14块,发放项目宣传单8000余份。这次交流大会,延边展区的特色展示项目格外引人注目,为推介延边州创业项目起到了很好的桥梁作用。

六是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全州劳动保障部门利用街道社区两级市民创业学校,派出专门工作人员,对辖区居民开展就业形势、创业技巧、就业政策、维护权益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以延边州职业培训学院为主阵地,联动社会办学单位,按照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已培训2.1万人,其中8624人自谋职业,4439人境外就业,6871人到用人单位就业,1066人自主创业。对国家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及时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已鉴定1.1万人,发放资格证书9120个,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持证比例;全州共同运用“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模式,开展免费创业能力培训,结合小额担保贷款,确保创业成功,已培训1960人,60%以上自主创业。

由我州各级宣传部牵头组织,由农业、劳动保障、商务、妇联等多个相关部门实施开展的“一推双带”活动,建立了“一推双带”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结合阳光工程培训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实现了招生、培训、转移一条龙服务的格局,目前全州共培训13000人。

为提高拟赴韩就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州就业服务局编印《赴韩国就业人员须知》手册,由中韩专家、教授,对拟赴韩就业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已培训1934人,有效提高了拟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州计生委帮助独生子女就业,积极开展“五关爱”活动,把“关爱独生子女成长,强化生育政策导向”的任务落到实处,与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州城镇独生子女就业培训方案》,通过组织实施独生子女成才就业培训工程,年内共培训独生子女130余名,就业率在90%以上。

全州民政部门建立了退役士兵培训基地,一方面加强对退役士兵择业观的教育,深入宣传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因势利导教育他们正确认识市场竞争、自主择业以及政府扶持就业的机制,提高市场就业意识,提高自主择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多方面的技能培训,州及各县市民政局相继开办了电脑、驾驶员、厨师等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参加各类培训578人。通过培训,退役士兵职业技能素质和创业能力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目前已有433人提出申请自谋职业意向,占应安置人数的43%。

“延边青年创业行动”是我州共青团组织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一项系统工程,全州各级团组织突出扶持城乡青年就业创业,依托创业培训基地、青年中心等载体,整合社会资源,初步形成了以“引导—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为框架的就业创业体系,先后举办培训班100多次,培训下岗失业青年、农村青年、大学生4500余人次,全州实现创业的青年23106人,实现农村青年转移就业8000余人次。在全州各族团员青年中形成了敢于实践、激情创业的生动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全民创业进程,

劳动保障部门在上海、北京、大连、青岛、威海等地建立了20个劳务输出基地,,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在州内及省内外建立了50个就业服务基地和劳务输出联络机构,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劳务输出提供跟踪服务。截至11月末,全州实现劳务输出223876人,其中省外输出76530人,境外就业64102人。

七是开发公益性岗位,促困难群体就业。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单位)配合,采取省统一开发与县(市)自行开发相结合的方式,本着公开招聘、公平竞争、严格审查、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录用、培训、签订劳动合同、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规范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62名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

八是出台《延边州就业促进条例》。这是延边州第一部有关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已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共设四十六条,本着充分体现“平等就业”的原则,把着眼点放在“促进”上,将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统筹城乡就业、创业促就业、扶持弱势群体就业、体现延边特色等内容贯穿于《条例》中,确立“就业优先”地位。

九是培树典型,实现宣传示范效应。大张旗鼓地宣传和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引导和辐射作用,形成各方面创业的典型群体。劳动部门在延边电视台经济频道创办了《就业.劳动保障》专题栏目,内设创业明星、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指导区、创业项目推介、政策咨询、职业供求信息等栏目,每星期播发一名创业先进典型,每期播报八次。延吉市创业明星高洪明的家政服务创业经验事迹在专栏播发后,3名对家政服务创业项目有兴趣的下岗失业人员与他建立了联系,经过他的扶持,有2人开办了自己的家政服务公司,今年高洪明获得部级的民办职介先进单位,而且还在全国民办职介座谈会上介绍了家政服务的创业经验;敦化市召开由全市下岗失业人员、低保困难户、复员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及机关干部等1400余人参加的创业促就业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会上表彰奖励“创业促就业十大杰出带头人”和“再就业十大明星”,7名下岗创业明星做事迹报告,营造了浓厚创业氛围;州农委与网通和移动公司联合设立专家服务热线,农民创业者和产业带头人通过电话就可得到专家的技术服务,利用“一站通”网络为农民和企业免费了各类供求信息1000多条,通过网络完成的农产品交易额高达1.5亿元。

五、全民创业深得民心,全民创业促就业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