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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所长消防工作集锦9篇

时间:2022-11-19 17:31:00

派出所所长消防工作

派出所所长消防工作范文1

关键词:公安派出所 消防监督工作 问题 对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消防监督工作量也随之迅猛增长,由于消防监督执法警力不足,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已成为消防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担负起一部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消防机构警力不足,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稳定火灾形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还有不少基层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停留在表面,存在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不主动,监督执法水平不高,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导致消防安全存在失控漏管。

一、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消防工作认识不足。部分派出所认为其主要工作是治安案件和普通的刑事案件,认为消防工作不是单位的主要工作,思想上不够重视,个别公安派出所μ岣呙窬的理论素养、思想认识、职业道德和行为养成等基本素质能力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没有将其作为提升民警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的基础性工程来对待,造成少数基层民警的职业道德根基不实,社会责任感不强。

(二)公安派出所经费不足、警力不足、人员流动性大制约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派出所没有独立的账户,开支全部通过公安局支付,办案经费少,法律文书、消防宣传材料无法印刷,没有消防监督、火场勘查设备器材等等这一系列因素都造成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停滞不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大力发展,社会的治安、刑事案件逐年攀升,公安派出所人员编制少、警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加剧,加上民警的频繁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消防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造成一些派出所无消防监督的行家能手。一些基层派出所常常为了应付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搁在一边,致使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无法落到实处。

(三)监督执法程序和档案建立不尽规范。有些基层民警在检查时不知如何检查、怎样检查、检查什么,检查记录中屡屡出现漏填、空白等现象,不能很好地反映出检查的内容和发现的问题;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有的只是口头上提出整改意见,但未下发法律文书,造成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不能及时消除;整改到期后又不能按时进行复查,导致执法程序中断。部分派出所不能形成监督检查的延续性,没有按现有的检查规定,定期对辖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部分派出所没有按照要求建立档案,有些即使建立了档案但没有进行分类汇总,致使在查阅的过程中费时费力,同时也不利于管理。

(四)消防业务知识匮乏,职责不清。消防监督工作是一项涉及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原因调查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尽管消防监督人员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消防强化培训,但短时间内难以适应或胜任消防管理工作。目前大部分派出所基本建立了专兼职消防民警,负责辖区三级消防重点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工作,片警负责辖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但是,部分基层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知识匮乏,对其本身依法履行哪些消防职责不太清楚,部分消防专兼职民警对消防监督检查具体应该做什么、怎么做,还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多数民警在开展消防监督时,由于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匮乏,消防监督工作的随意性较大,甚至不知如何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二、加强和完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增强派出所消防民警在消防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基层管理组织”,必须转变观念,端正态度,统一认识,从法律赋予的义务角度出发,从责任职责角度出发,从人民赋予的权利角度出发,开展好消防工作。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范围、职责等,使派出所懂得既有执法的权力,也有监督的职责,从而提高工作能动性和工作效率。

(二)建章立制,加强领导,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力度。消防安全工作是公共安全的重要部分,安全稳定已成为评价领导政绩的一个重要砝码。领导重视是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的关键。领导重视了,就会从人员、经费、制度上给予保障,各项工作就能蓬勃发展起来。因此,各派出所在明确一名派出所领导分管消防工作的同时,要建立所长总负责、分管所长具体负责、所内消防监督员总协调、警务区(社区)民警具体实施的一条线消防监督管理模式。

(三)定期培训,加强指导,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的整体水平。消防监督是一项专业性与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再者,消防监督介于政府管理与公安管理之间,行政法制性很强,必须做到程序、文书等均符合法律的要求,才能保障消防监督主体更权威、手段更有力、结果更有效。因此,我们必须将消防监督管理纳入民警综合的素质范畴,从增加消防机构指导培训和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员学习积极性两方面同时入手,建立固定联系制度,即确定一名消防部门监督人员固定联系一家派出所,定期对派出所民警进行业务指导与培训,定期带领民警一起参加消防监督检查,通过面对面的讲,手把手的教,不断提高民警消防监督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力,明确"管什么、如何管、如何管好",从而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四)建立联动监控机制,确保各种火灾隐患不失控和漏管。建立消防机构与基层派出所联动机制,开展经常性的指导工作和信息通报制度,将消防监督工作与基层派出所的日常治安防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常规化。同时,基层派出所将积极拓展消防监督的范围,切实加强对农村、乡镇和社区的消防监督与防控,努力形成全警参与、上下联动的消防监督工作新格局,切实把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

(五)共同监督执法,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传帮带。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和热点时期,相互配合,联手行动,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一些重点户进行联合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或在进行日常监督工作、开展火灾调查时,有针对性地邀请派出所民警共同参加,开展现场业务指导、进行工作交流,使派出所民警在实践中掌握书本上不易理解的消防业务知识,切实增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水平。

派出所所长消防工作范文2

关键字:派出所;消防监督;对策

0 引言

公安部令第73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条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赋予了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能,是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提高社会抗御火灾事故能力,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条有效途径。经过几年指导培训,提高了派出所参与消防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消防监督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但实际工作当中仍然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

1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思想认识有误区

自公安派出所行使消防监督管理职能以来,由于体制观念的影响和公安工作“一盘棋”的大局意识缺乏,工作力度和工作成效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一是有的领导思想认识不统一,总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专业部门的事,基层派出所日常任务已经十分繁重, 要求多了只怕影响其他公安业务工作的开展,所以在重视程度上明显不够,在行动支持上缺乏力度。二是有的基层派出所思想认识不到位,总认为警力有限, 自己的“责任田”都种不过来,还管什么消防工作。

1.2 消防业务不扎实

一是有的消防培训不到位,据了解, 培训形式单调、培训时间较短、培训内容太多、培训机制不活,以致受训者消化不良;二是有的专(兼) 职消防民警平时主动学习钻研消防业务不够,怕精力投入太多会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三是有的分管消防工作的派出所领导和专(兼) 职消防民警的岗位流动性大,有的工作刚进入情况又从事其他岗位的工作去了, 而上岗的又往往是未经培训的干警, 以致有的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水平和专(兼) 职消防民警业务素质难以适应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

1.3 责任体系不健全

实践证明基层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权责不分、制度不全、奖惩不力的问题尤为突出。一是基层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执法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制度上的障碍,如执法权限的划分,执法主体资格的缺位,法律文书档案的规范没有到位;二是运行机制上的执法质量的考评,不同时段、阶段、环节、岗位上的人员培训,以及责任追究也都没有落实; 三是上述内容有的虽然在国家的有关法律规章中有笼统而原则性条文,各地也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的合法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文字设计,但终究还缺乏一定的实践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致有时会挫伤一些基层派出所的领导、专(兼) 职消防民警抓好消防工作的执法热情和工作积极性,直致弱化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2 准确把握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职责任务

2.1 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公安派出所要积极督促管辖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通过有效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社会单位和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鼓励群众自觉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共同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2.2 组织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

要以消防宣传“五进”为切入点,针对市民消防意识普遍还比较淡薄,消防安全常识溃乏,自防自救能力低下等问题,派出所要结合辖区特点,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在宣传形式上,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市民的整体消防安全素质。

2.3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抽查

要本着“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在积极督促社会单位和社区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自查的基础上,结合管辖范围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抽查和夜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

3 解决问题的对策分析

3.1 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专职民警的业务理论培训力度,提高消防执法能力

公安机关应当将消防监督业务知识纳入公安派出所民警业务培训和公安机关岗位练兵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培训、日常培训以及代训、现场培训等方法,不断加大对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消防业务培训力度,同时应当将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业务理论归纳总结,形成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民警的“应知应会”内容,定期考核,持证上岗。

3.2 建立健全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机制

(1)在所内健全消防监督工作制度。根据公安部《基层公安消防监督工作建设规定》,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应当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以包含消防执法例会制度、双人执法制度、集体议案制度、业务审批制度、执法监督和执法评议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消防监督工作制度,使派出所的各项消防监督工作制度与其他治安防范制度紧密结合,融入派出所工作之中。

(2)明确消防监督工作职责要求。公安派出所实行所长负责制和责任区民警责任制相结合的消防执法责任制。所长是本辖区消防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所的消防监督工作全面负责;分管所长是辖区消防监督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对本辖区的消防监督工作具体负责;责任区民警是所管辖责任区的消防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对所按照上述原则,结合本所实际,具体明确所长、分管所长、责任区民警的消防监督职责,量化每个责任区民警的消防监督工作任务、管理的单位、检查抽查单位的数量和频次,指定落实责任的相关措施。

(3)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标准。全警动员,关键是要发挥派出所的作用。要明确派出所的消防检查人员,明确工作对象和内容,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消防工作是派出所的一项重要职责,决不是额外负担。因此公安派出所要将消防监督工作作为治安

防范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依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规定的消防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检查程序、检查形式、检查数量、检查时限、火灾调查的任务、程序等,逐项制定工作标准,对消防执法台账、法律文书、执法档案、执法质量和数量提出明确的工作量化要求,并进行严格的考核。

(4)健全消防执法质量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为规范公安派出所的消防执法行为,提高公安派出所的消防执法质量,防止执法过错、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发生,公安派出所必须建立健全消防执法质量检查、评比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消防执法质量检查和评比,对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行政处罚进行定期检查,做到:依法监督、科学监督,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尤其是对于行政处罚,必须作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量裁适当,防止畸重畸轻,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力度,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进行严肃查处;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必须实行内部、外部责任“双倒查”。

结语

由公安派出所承担消防工作部分任务,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是新形势下加强消防工作的需要,其积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我们要按照“依法监督,规范管理”的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管理工作指导的方式方法,以促进这项改革不断走向深入,提高消防监督管理的水平。

参考文献

派出所所长消防工作范文3

关键词: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管理措施

DOI:10.16640/ki.37-1222/t.2016.03.258

近年来,在各级公安机关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管理文件以及规定,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在此情况下,各级派出所也积极地开展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但从实施情况上看,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推动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有利条件。

1 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问题

1.1 思想认知存在误区

派出所受工作性质的影响,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归属问题一直存在着一定的误区,有些派出所认为消防工作不属于自己的职责范畴,有些派出所因内部管理人员紧张而无法行使管理职能,大多怀着抵触的情绪。与此同时,派出所开展的消防工作检查力度不到位,导致该停业检查的没有停业检查,留下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致使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止步不前。

1.2 监督业务不熟练

消防工作包括的内容较为宽泛,且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而派出所人员虽然经过专业训练掌握了一定的消防知识,但内容毕竟有限,远达不到专业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因此,所发挥的作用也十分有限[1]。在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由于从事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民警缺乏系统的消防安全知识,所以,很难发现火灾隐患,工作实效性不高。

1.3 考核机制不健全

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一般是在年初末以及季节性防火或专项整治中下达检查标准,平时很少开展培训工作,在考核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很难切实地发挥作用,且容易走向错误的认知方向,认为消防工作可有可无,致使工作投入强度不足。

2 解决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问题对策

2.1 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地位

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将消防、法治、治安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因此,不会因权利与责任的对立而影响工作的实施。作为基层消防管理组织,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地转变思想,自觉地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到职责范围内,以充分地发挥基层管理责任,为树立良好的党政机关形象,降低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创造条件。派出所需要明确自身的责任,除了维护社会治安,创造和谐的居住环境之外,还要进一步明确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为切实地维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2.2 强化培训力度,提升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效用

随着《消防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正朝着制度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对防火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支撑。为了促进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地方政府要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以提升办事人员的消防知识技能,强化消防责任意识,创建良好的消防管理平台[2]。对于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培训业务的开展,需要根据日常工作节奏适时地安排培训课程的节奏与时长,可按季节或周期进行培训。在培训内容的安排上,需要根据培训人员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确定,通过课前走访或简单考核的办法,以了解派出所民警对消防认知的掌握情况,然后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方法,开展消防培训课程,同时,加强实际操作训练,以使培训工作真正地落到实处。在培训结果实践当中,派出所需要落实好“四项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强调执法效用,实现派出所消防工作与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2.3 完善考核机制,营造良好的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氛围

在消防监督管理上,各级派出所因执法人员素质较低、执法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无法充分地发挥作用。因此,各级派出所需要认真地履行消防安全、督导工作,以改变原有的工作态度,为推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创造条件。在确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任务之后,为了创建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奖励机制,以鼓励派出所民警积极地投身到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中,为维护居民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生活贡献力量。在明确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之后,各级派出所可将工作情况与年终考核以及等级评定直接挂钩,从而使该项工作能够真正地发挥实效作用。在对执法情况以及管辖区域火灾控制情况进行详细规定之后,对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专项奖励基金,并在年末举行表彰大会,以调动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积极性。在落实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上级有关部门还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以期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3 结束语

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对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社会发展以及确保人民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虽然派出所的工作重心不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上,但作为维护公共事务的重要组织,承担必要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新形势下,对于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将极大地促进其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发挥重要的职能作用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罗探赜.新形势下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探析[J].城市建筑,2014,16(12):235-235.

派出所所长消防工作范文4

随着新《消防法》的实施,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将越来越突出。当前,如何让派出所在工作中进一步适应法律的规定和形势发展的实际需要,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近年来,常熟市努力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在遏制火灾多发势头、建立火灾防控体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文结合常熟市工作实际,就新《消防法》实施后如何进一步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效能提出几点思考。

一、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管理的优势和积极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一些地区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广大农村也改变了传统农业的单一结构,走上工业化、城镇化的多元化发展道路,消防安全工作的对象也随之不断增多,管理范围不断扩大,消防监督工作越来越繁重,同时,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对于依法监督、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与此相对应的是消防监督管理力量严重不足,一些基层镇、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火灾隐患突出、抗御火灾的能力差。在此情况下,新《消防法》对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充分突出了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情况熟悉、具备行政执法权限的特点,在新《消防法》的实施过程中,公安派出所对于消防监督工作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意义:

一方面,能够有效增强消防监督管理的社会控制力。根据新《消防法》的规定,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在武警现役监督力量不足的情况下,能够保证消防监督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一般企事业单位、居民、村民住宅区,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积极改善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状况,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共同强化公安机关的消防监督管理合力,从整体上推进城市、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以常熟市为例,在20__年,常熟市全市40个公安派出所全年共组织监督检查6394人次,检查单位6394家,发现火灾隐患3121处,督促整改3121处,查处消防违法行为493处,工作量占到全市消防监督工作总量的57%,公安派出所已经成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和不可替代的一支重要力量。

另一方面,有利于全面推动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是直接加强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的一种工作措施,其工作贴近社会、贴近群众,在“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的大前提下,形成政府与群众之间对消防安全工作密切联系的纽带,公安派出所通过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将消防管理范围扩大到基层一线,拓宽消防监督管理渠道、减少失控漏管现象,满足群众对于新时期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实际需求,对于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影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

近年来,根据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公安派出所在开展消防监督管理中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或大或小的各种问题,一部部门法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仍然需要各级政府和公安部门从政策和规定等方面予以支持。目前,影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包括以下4个方面:

1、专职警力不足是制约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瓶颈问题。以常熟市为例,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一般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不设专职消防民警,造成分管领导同时又是具体负责人,而分管领导除消防工作外,大多又同时承担政治、内保、政保、后勤、治安等其它工作,难以把精力集中在消防工作上。为解决此问题,常熟市先后招收40名大专以上学历地方人员作为合同制消防监督协管员,配备到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但这些协管员由于无法取得执法资格,无法独立工作,许多工作措施无法真正落到实处。

2、消防监督业务水平低下是影响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关键因素。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随着社会和消防工作的发展,对消防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即使在消防部门,一名监督员也要经过专业学习、长期实践才能胜任。而目前公安派出所民警基本上仅参加过一些公安消防部门举办的短期培训,普遍缺乏必要的消防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范知识,许多民警的消防监督业务停留于“上看线头,下看烟头”的工作水平,对建筑防火更是无能为力。同时,派出所民警流动性较大,一些有一定经验的民警因工作调动不再负责消防工作,新调换的民警对消防业务又要从头学起,影响了派出所消防管理业务水平的提高,导致发生民警开展消防检查时看不出火灾隐患、提不出整改方案、开不出法律文书的“三不”现象。而消防监督协管员队伍受合同制和“协管”身份的制约,财政拨款的人头经费和个人收入水平偏低,以至这支队伍缺乏稳定性,也导致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水平无法稳定提高。目前,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往往是“提醒式”的检查,存在重广度、轻深度,声势大、效果差的不良情况。

3、职责和权限的不对等造成公安派出所对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畏难情绪。按《消防法》规定,消防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并不具备独立执法主体资格,仅仅是“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上一些职能部门对派出所出具的消防法律文书、火灾证明等消防文件都不予采信,造成派出所对于消防管理有责无权,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公安派出所对消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一些重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发生后,辖区派出所往往受到问责,也造成一些派出所的领导和民警产生了“多干多错、不干不错”的思想,认为如果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重了、压力大了,特别是火灾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对能否有效防范火灾心中无底,一旦出事可能还要追究责任,得不偿失,造成对消防工作信心不足、干劲不大,一定程度上对派出所消防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造成影响。

4、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受政府制约较大,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消防监督管理虽然是派出所的行政职能行为,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制约。一些地方政府以顾全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大局为理由,放任企业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在派出所进行监督查处时,则予以干预;有些地方政府将一些重点企业作为经济支柱,片面强调热情服务,忽视严格执法,而企业以政府为靠山,减少消防投入,弱化消防管理,造成火灾隐患。因此,各地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状况视政府领导重视程度不同而存在明显差异,而这种不平衡性对提高消防管理的基础工作整体水平又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对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效能的几点思考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是三级消防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体消防工作中举足轻重,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效能,对于适应新《消防法》实施,进一步健全消防防控体系、强化消防管理、遏制火灾多发,推动新时期、新形势下消防管理格局的形成、完善和发展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笔者认为,必须从建立专职队伍、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执法能力、创造社会环境等几个方面同时着手,才能使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逐步适应新《消防法》和形势、任务发展的需求,真正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1、建立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专职队伍,完善派出所消防监督网络体系。

一是要建立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领导机构。各地消防大队对于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能够起到的仅仅是业务指导作用、而非领导作用,市、县公安局也仅仅能对派出所的消防监督从大局上进行部署和协调。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建立一个领导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专门机构。20__年,常熟市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开展基层消防机构改革的试点要求,先后在全市各镇(开发区)建立了14个消防管理办公室,作为隶属当地政府的一个行政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消防工作开展、履行政府消防工作职能,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就是: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每个消防管理办公室负责对3至4个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进行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保证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是要建立派出所本级消防监督工作队伍。消防监督协管员队伍已经成为消防监督工作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这支队伍目前仍然处于逐步探索和不断发展的阶段,尽快让这支队伍成熟是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督效能的必要手段,重点就在于提高队伍的规范性和稳定性二个方面:规范性指赋予消防监督协管员执法权限,打破“协管”的概念,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行政,避免无证监督、越权执法的情况发生;稳定性指将地方编制消防人员纳入国家公务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体制范围,使地方编制消防人员能够真正将消防工作作为终生职业,而非踏入社会的临时性过渡踏板。

三是要建立机动性的消防监督工作队伍。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由分管领导和1至2名地方编制消防人员具体负责,一般能够应付日常工作,但对于阶段性重点工作仍然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对此,常熟市已经着手探索解决。20__年开展的“三合一”整治工作中,常熟市政府批准组建专职工作队伍,在派出所原有人员基础上,招收21名地方编制消防人员,派驻“三合一”隐患重点地区的3个公安派出所,在一定的阶段、一定的地区形成消防监督高压态势,有效解决了整治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在“三合一”整治结束后,这支机动队伍将根据实际需要和消防部门部署、配合各地派出所开展专项性工作,推动派出所消防监督的有效开展。

2、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制度、职责、程序,理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关系。

一是从制度上加强建设,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意识。根据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实际,完善派出所消防监督考核考评办法,突出对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考核,减少对火灾事故四项指标的考核,提高派出所对消防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同时,加强对民警、地方编制消防人员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个人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挂钩,使其提高行使消防监督管理职能的责任意识,让民警和地方编制消防人员从不愿管消防向勇于、敢于和乐于从事消防工作实现良性转变。

二是明确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职责、权限,确保依法监督、依法行政。根据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和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现状,笔者认为,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的主要职责应包括: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做好防火工作,接受群众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并及时查处,办理消防行政案件,对场所开业、投用及举办大型活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宣传,落实消防“六进”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统计。在消防监督管理过程中,要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把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工作中心,同时根据季节性、行业性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工作。同时要明确派出所消防执法权限。使派出所做到火灾前有制约权、火灾后有制裁权,从而提高工作能动性和工作效率。消防大队可以通过定期开展执法检查的方式,结合日常工作指导,来保证派出所消防执法工作质量。

三是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程序,不断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可操作性。为使派出所能够有效地行使职权,应理顺两方面的关系:首先是派出所与消防部门之间的关系,就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而言,消防大队应在业务上、技术上和程序上予以保障,派出所应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来开展工作,确保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逐步法制化、规范化。其次是理顺专职消防人员与社区民警之间的关系,社区民警对本辖区情况熟悉,这种优势是无法替代的,配备专职消防人员,不代表社区民警可以完全放弃、脱离消防工作,只是在工作中各有侧重,今年开始,常熟市公安局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社区警务pda系统平台,社区民警对单位开展检查时必须同步检查消防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由专职消防人员督促整改和实施执法,工作相辅相成。

3、营造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执法环境,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效能。

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不仅要从内部强化,还应从外部进一步加强,减少派出

所消防监督管理中遇到的阻力,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社会基础。一是要突出和落实政府负责消防工作的职能,明确各地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消防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同时建议提请市委、市政府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单独的考核指标,对各地开展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没有形成完善的消防保障和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镇、场,要追究领导责任,切实提高各地政府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把消防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落到实处,同时有效预防和减少对消防执法工作的行政干预,为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行政环境。

派出所所长消防工作范文5

【论文论文摘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开展二年多来,甘孜州的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历史、民族、宗教、地域、经济发展等因素影响,藏区消防工作困难重重。本文从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文历史以及消防工作的瓶颈性问题深入分析,结合藏区消防工作重点和特点,简要探讨构筑藏区“防火墙”工程的思路和方法。

甘孜州位于川、滇、青、藏结合部,是全国第一个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也是全国第二大藏区。州府康定县,全州辖18个县,总面积15.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为102万人,其中藏族占78%以上。千百年以来,以藏族为主体,包括汉、彝、回、羌等各民族世代和睦相处,创造了独具特色的藏传佛教文化。

近年来,全州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全州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发生了改变,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得消防安全需求日益增长与消除安全保障能力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大力构筑藏区“防火墙”工程不仅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同时也是保持火灾形势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治本之策。为此,本文将针对甘孜藏区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如何构筑藏区“防火墙”工程。

一、构筑藏区“防火墙”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安全认识不到位、群众防火意识淡薄

一方面消防宣传不到位,宣传面窄,宣传形式单一,仅局限于城区宣传和文字性宣传。甘孜州群众受教育程度低,人口整体素质不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特别是农牧区群众大部分不识汉文,看不懂消防宣传资料。加之生活和交通闭塞,使得农牧区群众对于火灾的危害认识不足,对身边的火灾隐患熟视无睹,普遍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生产、生活中随意用火的现象十分突出。另一方面为了发展经济和招商引资,政府将开发商视为“嘉宾”,对所提要求满口答应。部分领导亲自打招呼,强调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忽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具体表现在:一是认识不高。一些地方和部门受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影响,对火灾隐患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治理不力;二是利益驱动。漠视消防安全,以减少消防安全投入为手段,以冒险经营的行为来获取短期的经济效益;三是安全意识不强。公民素质不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应当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不主动配置,不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二)经济发展滞后,农牧区消防基础设施薄弱

全国藏区均属于高海拔贫寒落后地区,以甘孜藏族自治州为例,18个县均属国家确定的边远高原艰苦地区,其中有5个部级贫困县,5个省级贫困县,石渠、色达、新龙等近10个县年财政收入不足一千万元,全州年财政收入才十亿,属典型的“老、少、边、穷”地区。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绝大部分依靠国家行政划拨,加之全州广大农牧区地处高寒地区,远离城镇,交通极为不便,日常消防工作多靠自防自救。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牧区火灾也日益增多,因此加强农村、牧区自防自救能力尤为迫切。然而,由于经济发展的严重滞后和藏区的特殊性,农牧区的建筑多为木结构,防火条件差,消防基础设施缺乏,火灾扑救力量薄弱,一旦发生火灾扑救困难,极易酿成大火,因火致贫返贫。

(三)寺庙宗教场所分布广,火灾隐患大

维护社会稳定是藏区工作的首要任务,而藏区的稳定一半系于寺庙宗教场所。甘孜境内有大小寺庙535座,由于寺庙建筑的修建年代较早,大多数寺庙建寺历史在百年以上。且建筑结构大多为土木、石木结构,其梁、柱、天花板、屋架、地面、隔墙等主要构件都是木材料,且基本未经过防火处理,耐火等级非常低,加之寺庙内有大量的酥油灯、唐卡、经幡、幔帐、哈达等易燃可燃物,特别是甘孜州的寺庙大都地处高寒地区,寺庙内备有大量取暖的木材,增加了火灾的危险性,加速了火势蔓延,给火灾扑救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加之由于宗教活动场所的特殊性,各种建筑物相互毗邻,既无防火墙,又无防火间距,一旦失火,火势会迅速蔓延,易形成“火烧连营”,造成大面积燃烧。有些宗教场所与民房、公共建筑紧密相连。如德格的印经院位于县城中间,如遇火灾,民房与寺庙之间会相互蔓延。即便是小寺庙,易燃物品堆积集中,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火灾隐患。

二、构筑藏区“防火墙”工程具体措施

(一)以消防宣传为载体,全面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一是结合藏区火灾的规律和特点,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等为契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类新闻媒体,迅速在全州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攻势。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播放音响资料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把消防宣传向寺庙、学校、企业、家庭、农村牧区延伸,多渠道地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二是创新思路,贴近群众,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农村牧区消防宣传活动;强化农牧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广大村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家庭防火基本知识,懂得家庭初起火灾处置的基本方法;三是结合宗教特点,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灭火基本知识带进寺庙,用藏汉“双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僧尼遵守消防法规的自觉性。同时,定期组织开展寺庙志愿消防组织的灭火演练,不断增强自防自救的能力。四是加强派出所宣传力度,目前全州消防监督人员少,消防宣传工作不扎实,而大多数乡镇均设有派出所,覆盖面广,将消防宣传纳入派出所日常工作范畴,能更有利于消防宣传。

(二)统筹谋划,夯实消防基础建设

“十一•五”期间, 甘孜州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由于多年形成的历史包袱,全社会整体防范火灾的能力还比较低。2011年作为甘孜州“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起步之年。应当紧紧围绕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紧抓历史机遇,积极争取中央藏区经济发展支持,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全面加强全州消防基础建设,同时提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政府落实消防安全领导和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部门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管理措施到位,将“防火墙”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和牧民安居工程的重要内容,为藏区稳定、团结、繁荣保驾护航。

(三)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农牧区自防自救能力

甘孜农牧区房屋普遍都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堆放易燃可燃物多,用火、用电、电气不规范等消防安全隐患。构筑藏区“防火墙”工程,抓好农牧区消防工作是重要任务之一。当前甘孜州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正在实施,全州计划修建825个牧民定居点,将有32万多人入住,做好牧民定居点消防工作是关系到整个农牧区消防安全稳定的大事。甘孜州借助创建牧民定居消防示范点工作,大力实施办法“1221”工程(即每个示范点至少配置1台手抬机动泵、1个消防水池、200米水带、2支水枪、1具灭火器),以点带面,实现辐射带动整个农牧区消防安全工作,逐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农牧区消防管理制度,配齐配全消防器材装备。积极依托当地派出所、干部群众、治保联防等组建志愿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推动整个甘孜州农牧区消防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上新台阶,不断提高农牧区自防自救能力。

(四)不留漏洞,全力做好寺庙火灾防控工作

立足于维护藏区稳定的高度,建立健全寺庙内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防火措施,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成立专门的消防组织机构,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负责寺庙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针对宗教祭祀活动,规定点酥油灯、烧香、烧纸、动用明火区域,并实施惩罚制度。在僧舍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严格火源管理,做到人走火灭、电断。用电应当遵守有关规范,不得私拉乱接,不得使用大功率照明灯具和用电设备,将电气线路进行穿管敷设,对陈旧老化的线路立即进行更换、改造。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消防沙、水桶等设施,设置供水管网的寺庙应安装消火栓给水管网,没有市镇给水的寺庙应修建消防水池、配置消防手抬泵等设施,尤其是对一些价值高,影响大的大、中型寺庙还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提高寺庙火灾的预警和处置能力。

(五)发挥派出所消防监督优势,不断拓展消防执法辐射面

派出所所长消防工作范文6

关键词:消防监督管理 ;制度;不足;对策

由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消防监督管理对象的不断增加,情况日趋繁杂,管理难度也随之不断加大,消防工作如何进一步加大工作措施,强化消防监督管理,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的损失,保障经济建设的正常运行,是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1 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不足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完善,特别是新《消防法》的修订颁布,我国的消防监督管理的许多观念、制度、和手段也相应的有了很大的转变,即由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和国家专职部门大包大揽、社会单位被动接受的管理模式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的管理模式转变。然后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如下。

1.1 地方政府作用发挥不足

《消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消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但在落实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优先经济目标的思想,对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引导、保障、维护良好消防社会环境方面的职能作用发挥不足,甚至有些地方在上项目、搞建设和招商引资时,往往特事特办,忽视消防安全,片面追求“引进来”、“上得去”。

1.2 社会单位自我管理不到位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了单位必须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这是对传统消防监督管理的一次重大改革。 然而多年实践证明,许多单位受经济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重经济发展、轻消防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人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自查流于形式,火灾隐患整治能拖则拖、能省则省,侥幸心理、麻痹思想严重。

1.3 消防监督队伍素质偏低

一方面,由于编制问题,消防监督干部的人员缺乏,许多地方建审、监督检查、火灾调查、 法制宣传等岗位均要兼职,致使消防执法人员的数量、队伍的知识结构与消防监督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不适应;另一方面由于消防部队的现役体制,人员流动性大,消防监督岗位干部往往在从事了一段时期工作,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就因转业、提升、岗位交流等原因被更换、调整,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长期在低层次徘徊。

1.4 失控漏管现象仍然存在

然而随着经济持续发展,各类场所特别是“六小场所”引发火灾的危险性不断增大,然而由于消防监督警力严重不足,许多小场所没有纳入消防监督管理视线。通常一个县级消防监督机构,只有2至3名监督员,却要负责全县的消防工作,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消防监督管理的重点只能放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但是受警力条件、工作重心、业务水平的制约,无法有效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特别是一些基层派出所未能将消防工作融入公安工作,思想上存在“消防不是派出所工作的主业”而不想管、不愿管,部分民警缺乏消防业务知识和能力而不敢管、不会管。

2 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对策

2.1 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尤其是要加强对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健全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将贯彻落实工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的考评范围,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要落实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发挥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合执法机制。

2.2 转化消防监督管理模式

深入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改变消防部门大包大揽的局面。对消防设施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管理水平较高的单位,应当鼓励其对火灾隐患进行自主管理;对消防硬件设施欠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低下的单位要重点管理。要创新消防监督管理手段,引入市场化管理手段,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促进经营者改善自身消防安全条件的积极性;扶持、发展专业的消防中介机构,由单位自主选择专业中介机构来承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技术性较强的工作,解决单位缺乏专门技术人才的不足。

2.3 加强消防监督队伍的建设

建立职业消防的监督管理制度,扩大消防队伍,提高队伍的素质水平。职业消防的监督管理制度能够尽可能地留下消防监督业务队伍当中的骨干,有利于优化消防队伍,提高消防执法工作的稳定性与公正性。在用人制度上,应当做到优胜劣汰,通过选拨和考核竞争上岗,并通过消防业务培训、选修和深造的方式,提高其消防业务水平。

2.4 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在按照公安部规定授权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时,应当授予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证件和印章,并赋予一定范围内的消防行政处罚权,使其有权独立执法,从而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做到责权统一。对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范围、职责、运行程序等做出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规定,使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增加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警力和经费,完善对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考核,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业务指导,真正发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作用。

(河北省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工程验收科)

参考文献

[1] 何炬.消防监督管理的法律思考[J].广西社会科学,2001(05).

派出所所长消防工作范文7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管理重点,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安全培训领导讲话稿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安全培训领导讲话稿1

同志们:

为进一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天,在旗委旗政府的安排下,旗局、消防大队的组织下,我们在这里举办第一期全旗农村牧区消防安全培训班。并特地邀请到了___为我们授课。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此次培训工作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增强农村牧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农村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我国的绝大部分人口还是以居住在农村为主,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实践证明,加强各农村牧区的消防工作,可以有效提高防范火灾的能力,从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各苏木镇消防安全负责人、嘎查村协警员要充分认识到推进农村消防工作的重大意义,务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农村牧区消防工作,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努力构建社会共建的良性机制

消防安全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各农村牧区要发挥群防群治的优势,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各农村牧区要成立相应的消防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协警员任副组长,明确村委会消防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的职责,建立嘎查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管理、火灾扑救等制度,不断规范农村消防管理。

三、确保安全村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宣传培训要到位。针对农村牧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实际情况,以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为主要内容,从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出发,使他们掌握基本的防火知识、灭火技能和火灾逃生方法。积极构建全方位的农村牧区宣传阵地,悬挂消防警示标识、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制作消防安全板报等形式,加大消防宣传力度,使消防宣传融入群众生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督导检查要到位。协警员作为各农村牧区受理群众消防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的第一人。要加大对农村牧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防止酿成火灾。

同志们,农村牧区消防安全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协警员要以平安农村为载体,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配合,全面提升基层农村牧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促进全旗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安全培训领导讲话稿2

尊敬的领导和各位同事:

大家晚上好!

为了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基本知识,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证大家工作期间和今后生活中无火灾事故的发生。今天,由我带领大家一起共同学习消防方面的相关知识。

在培训中,我们将详细解读消防法规、火灾危险性及预防措施、初期火灾的扑救、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火场逃生自救、如何报火警、灭火器如何使用等消防常识。同时结合一些火灾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细致讲解和指导,通过解读使大家对学习消防知识、增强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既丰富了培训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又提高了公司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以提高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希望各位要倍加珍惜这次难得的培训机会,认真学习,务求取得实效。

下面开始共同学习:

下面有请区消防大队__,大家讲解消防安全知识 ,望大家认真听讲。大家欢迎„„ 下面有请公司__,为大家讲解安全生产综合常识。请大家欢迎„„

通过今天一上午的培训,相信大家对消防知识、安全生产综合常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及安全生产创建工作都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会对我们以后的工作起到更大的指导和帮助作用。为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打下良好的基础,为辖区经济社会安全、和谐、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散会

安全培训领导讲话稿3

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部消防局《“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大力开展辖区火患清剿工作,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经报请杨书记同意,我们以基层派出所为基本单元开展“清剿火患”动员,开展此次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培训,形成全县“网格化”排查新格局。

这是我县多年来首次专门针对基层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进行的消防业务培训,主要基于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在派出所比较弱化,必须确实纠正认识缺失,工作缺位的问题;二是消防事权是事权,机关必须切实承担起消防监督管理职能;三是机关是消防执法的重要部门,《消防法》、《人民警察法》和部107号都赋予了派出所担负辖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职责;四是和政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要求派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努力提高自身消防执法监督能力。杨昌龙书记希望全体参训民警要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能职责,努力提升消防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在日常工作中履好职、尽好责,切实加大消防监管力度,确保当地火灾形势的稳定。

在落实工作中,一是要科学安排警力,全面落实责任。各派出所要做好“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情况的全面排查工作,不能遗漏,准确掌握本辖区各类场所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状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要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基础建设,实施规范化管理,在日常检查完毕后一定要在网上录入,从数据和质量上体现我们的工作成绩;在这里我再强调一下,每个派出所每周录3个单位应该不成问题吧,检查的范围主要是按照《甘肃省派出所监督检查规定》执行,包括各村社;而且录入情况要在本月底前有体现,县局将统计通报。三是派出所对辖区发生的火灾,在接到县局指挥中心调度后,应在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组织群众自救,消防队到达后,做好火场秩序的维持工作。

派出所所长消防工作范文8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依据《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以及《火灾事过调查规定》,结合我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请各派出所按照要求落实。

一、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基本要求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已经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贯彻落实好《消防法》和107号令,基层公安派出所要认真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1、公安派出所应当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

2、要按照《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部分的要求,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作出消防具体行政行为,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档案建设,做好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处罚案件备案工作。

3、公安派出所民警不得利用职权为单位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或者品牌,不得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二、公安派出所场所设置和消防办公室设置要求

派出所应设置消防监督办公室一间、消防器材室一间;消防监督办公室内设置办公桌椅一套、消防档案柜一组。消防办公室门上应设置“消防办公室”标牌,室内墙上应悬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公开栏、辖区水源道路图、防火重点单位一览表、消防民警岗位牌、消防监督工作目标运行图、历年火灾警示图、承诺牌、消防宣传知识栏),办公桌上应设置举报、投诉警示牌。

三、基础台账建设要求

档案柜内应设置至少8类消防档案。1、“十小场所”及三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台帐; 2、消防监督检查档案;3、消防行政处罚档案;4、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台帐;5、消防出警记录;6、投诉举报记录;7、消防宣传培训档案;8、其他相关资料,各类档案应保证资料齐全,真实。

四、消防设施设置

消防器材室内应悬挂消防摩托车保养制度,配备灭火器、战斗服、机动泵、消防水带、水枪等灭火设施。消防摩托车应保证完好有效,派出所所有民警应能熟练操作消防摩托车及器材装备。

五、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内容和程序

一、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对居民、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二、责令改正程序

(一)适用条件

民警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

1、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3、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7、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8、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9、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10、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二)工作程序

1、填制《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以下简称《检查记录》),记录被检查单位情况、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责令改正情况及移送消防机构处理内容,并交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字确认。被检查单位对记录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名的,民警应当注明情况。

2、发现应当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的,对于可以当场改正的情况,负责检查的民警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整改;对于当场改正确有困难的,负责检查的民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整改期限,并在期限届满时进行复查。并应当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三、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程序

(一)适用条件

公安派出所接到群众对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其他妨碍疏散行为的举报、投诉,以及对其他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的,应当受理并适用的工作程序。

(二)工作程序

1、受理登记,填写《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记录》。

2、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核实是否存在举报、投诉所反映的问题(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3、根据现场核查的情况和派出所执法权限依法进行处理。

4、派出所接到不属于其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应当告知举报、投诉人向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报、投诉。

四、消防行政处罚程序

(一)受案条件

1、对依法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或者依法可以直接处罚的消防违法行为。

2、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3、属于授权公安派出所管辖范围。

(二)工作流程(见消防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图)

(三)消防行政处罚的审批权限

1、公安派出所实施警告或者对个人、单位处以罚款的消防行政处罚,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义作出。

2、拟对个人处行政拘留处罚的,由派出所领导提出初审意见、经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后报县(市、区)公安机关决定,以主管公安机关名义作出。

3、拟作出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消防行政处罚的,应当报公安消防机构决定,法律文书单独编号。

(四)消防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实施消防行政处罚,执行《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法律文书。

(五)建档要求

1、案件经办人应当于结案10日内将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文书及其有关材料按照案卷的要求进行归档。

2、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一案一卷。同一消防违法行为,对单位及单位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处罚的,可以合并整理为一个案卷。

3、派出所应当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25日之前办结的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卷宗以及核发的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上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五、重大违法行为报告程序

(一)适用条件

公安派出所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重大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而适用的工作程序。

1、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未按规定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备案的。

2、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

3、建筑工程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

4、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的。

5、其他重大消防违法行为的。

派出所所长消防工作范文9

一、行动组织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分局成立副局长任组长,消防大队教导员任副组长,各派出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行动领导小组,消防大队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消防大队至少组成2个检查组,每个派出所至少成立4个检查组,全面开展检查工作。行动中每个行动组检查单位不少于五家。

二、行动时间

8月9日7时30分至10时30分

三、行动范围

重点检查夜间营业的下列场所

(一)公共娱乐场所;

(二)大型服装、百货、食品、小商品、装修材料等专业、综合集贸市场;

(三)大型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和物资仓储场所;

(四)设有病房的医院,养老院,大中专院校等各类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宿舍,寄宿制幼儿园;

(五)宾馆、饭店等餐饮住宿场所;

(六)从事生产的服装、鞋帽、玩具、纺织等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生产车间;

(七)“三合一”厂房、库房、商店;

(八)其他人员密集的“九小”场所。

四、重点整治内容

“雷雨”行动重点整治符合临时查封、强制执行、行政拘留和当场处罚的违法单位和违法行为人。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要充分认清当前紧迫的工作任务,消防大队、各派出所要高度重视此次行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的具体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带队进行检查,消防大队、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具体靠上督促行动的实施,以“铁心肠、铁面孔、铁手段”治理火灾隐患,既要确保检查数量,又要确保检查质量,保证检查一家,整改一家,放心一家。

(二)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检查中,各行动组要对属于整治范围应临时查封、强制执行和行政拘留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迁就。另外,各行动组要携带《当场处罚决定书》,加大当场处罚力度,符合当场处罚条件的,依法当场处以警告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