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7 15: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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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固然归根结柢是一种信用关系,但是“金融”这种信用关系所要求於一个社会的道德基础的条件却比一般信用关系强得多。托宾(JamesTobin,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在为《新珀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撰写的“金融”词条里说∶一张借据,仅当它进入流通领域时,即被债权人拿来当做“信用”转让给第三方时,才具有“金融”的意义。在韦伯(MaxWeber)的论述传统中,金融,尤其是现代信息技术基础上的股票カ场这样的金融活动,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大众参与”的过程。在这里,我把“大众”定义为超越了“私人联系”所能维系的竤体的规模。与托宾的定义一致,当我们考察一张借据能够成为一项“金融工具”的前提时,马上会注意到金融与“信用一般”之间的本质差异∶在传统社会里相当常见的借据,只要求借贷方对出据方的信任关系。这种关系可以而且经常仅仅依癠於私人联系(血缘、地缘、业缘);在大众参与的金融过程中,出具这张借据的个人的信誉,对多次转让以后的债权人而言几乎没有甚么意义。没有谁会因为不认识一家企业的老板而拒绝购买普遍被看好的该企业的股票(尽管许多人会因为认识那家企业的老板而购买该企业的股票)。金融过程所依赖的,不再是几乎每一个能够生存下来的社会的道德传统中都具备的人与人之间的“私人信任关系”(即建立在上述私人联系基础上的信任关系),而是必须依赖於“非个人”(super-individual)的、“超越私人联系”的,被哈耶克(F.A.Hayek)称作“抽象规则”(abstractrules)的那种制度。这种制度在韦伯那里被称作资本主义的“支撑体系”(suppportivesystem),包括独立的审计和会计系统、独立的司法与法庭抗辩系统,以及使“自由契约制度”(freecontracting)
得以有效的其他种种制度。事实上,当我们(跟著韦伯)如此重视资本主义制度的“可计算性”的时候,我们必须看到,如果不是因为这些“支撑体系”的超越私人联系的性质,如果不是因为这种“非人性”的制度里的“铁面官僚”的冷淡,无情地排除或极大地减弱了那些时刻包围著我们的、无孔不入的“私人联系”的影响,那么资本主义的“可计算性”就难以存在。
让我从股票交易中提出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上面的论点。在美国流行的网上股票交易商当中,明确地规定了所谓“跳一价位”(stickup)制度。就是说,当股票交易的委癠方向方发出交易指令时,如果指令是“卖空”,那么方只能在カ场价格从下降过程中停稳的某个价位再跳上一个价位时执行委癠方的指令。跳一价位的规定是为了防止股票カ场在高度不稳定期间被短期炒家炒到崩盘的地步,因为从理论上说,卖空股票的数量可以无限大地超出股票发行的总量。当股票从一个过高的价位下滑时,往往引发“雪崩效应”,手中执有股票的人会争先恐后卖出股票,而原本没有股票的人,出於投机,会大量卖空股票。跳一价位的规定使得卖空行为相对於原本持有股票而现在卖出股票的行为而言,处於劣势。例如当IBM股价一天之内从105美元下滑到100美元时,如果中间没有停顿,那么在跳一价位规则下,卖空方基本上无利可图,甚至可能亏损(如果股价跌到100美元以下才停住并且反弹到100美元,那么按照“随行就カ”marketorder指令执行的卖空就会造成亏损)。
跳一价位规则也许或者肯定对社会整体而言利大於弊,但是它所要求於社会的道德基础是甚么呢?我还是想用具体的例子来说明这个要求。在跳一价位的规定下,委癠方事实上只有两个选择∶(1)向方发出“随行就カ”指令。在该指令下,委癠契约关系规定,方必须“尽最大努力”(besteffort)为委癠方卖一个好价钱;(2)向方发出“限定价格”(limitorder)指令(当然包括“止蚀限定价格”)。在该指令下,方要么不卖,要么只在委癠方限定的价格以上将股票卖出。对华尔街的许多股票及其期权(options)而言,价格在一天之内的变动可以大大超出1%的幅度,例如计算机业三巨头之一的Dell,其股票常常在一天之内变动10%左右。最近的例子是1998年1月11日,在一分钟走势图上显示,Dell从85美元几乎不停地跌至79美元,然后再上升到87美元。与此同时,Dell的期权价格,以一月份到期的85美元出售权为例,则毫无停留地从2.5美元上升到6美元再下跌到2美元,一天内的变动幅度几乎达到300%.熟悉香港股票操作制度的读者会注意到,这正是股票交易人谋私利做“老鼠仓”的大好时机。仍以Dell为例。如委癠人发出的指令是“随行就カ”购买一月份85美元出售期权,那么人完全有理由按照当日最高价格6美元为委癠人“买进”期权,而实际上自己以例如当日行价3美元买进再转让给委癠方,获利100%.如果委癠人发出的是卖空指令,那么在跳一价位规则下,人仍可以在当日的较高和较低两个价位上自己卖空,然后把那些在较低价位上卖空的股票“转让”给委癠人(即在低价位上买回并在同一价位上借出该股票给委癠人)。尽管有详细的规则禁止人这样做,但由於监督成本太高,委癠人事实上很难知道自己的指令是在哪一个价位上执行的,除非委癠人能够看到交易当天“场内专家”(specialist,或market-makers)的交易记录。我在香港曾经听一位交易所的朋友说,香港交易机构里几乎人人都有“老鼠仓”。这或许是夸大的,但离现实应当不会太远。另一方面,以我个人多年的经验,美国的网上交易员,至少那些著名的互联网交易公司,不太可能做“老鼠仓”。所以我相当放心地发出“随行就カ”指令,并经常於事后得知成交价格比我期望的更加理想。这个例子说明,跳一价位规则或任何金融制度,其事实上的有效性常常主要依赖於规则执行者的道德自律,在监督成本高昂的场合尤其如此。这也是诺斯(DouglasNorth,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所说的“第一方监督”(thefirst-partyenforcement)。
我曾在其他文章里详细介绍过,在成熟的资本カ场里,各大交易公司不仅为竞争客户而珍惜自身名誉,而且还要竞相为客户提供可靠和权威的信息谘询。后者比前者更加难能可贵,也更难以靠第二方(即参与契约的其他当事人)或第三方(即与契约利益无涉的仲裁者)来监督。由於技术上的原因,依靠道德自律以外的其他方式来监督人行为的成本高昂,许多原本对合作双方都有利可图的项目,在缺乏道德共识的社会环境里就无法实行。试想,假如我发现每一次我的“随行就カ”卖空的指令得到的结果都比我预期的价格低得多,我就不会继续使用这一指令方式,於是在未来的交易中,当カ场变化剧烈时(限定价格的指令往往无法执行),在我和我的交易人之间就做不成任何交易。
上面讨论的只是一个小例子.就我的理解而言,目前发生在亚洲许多地区的“金融危机”(货币动荡只是这一危机的表现之一),与上面这个例子的性质是一样的——信誉危机。在西方成熟的カ场经济里,所谓“坏帐”固然难以避免,但是出现与韩国政府贷款的坏帐比例(根据一份材料的估计,接近40%)类似的坏帐却是少见的。中国的银行向国营企业发放的贷款,坏帐比例即使已经高到不能忍受的程度,但也只有20%.80年代以来,许多发展中经济开始从古典发展阶段(即珀特尔MichaelPorter所谓“要素驱动的发展阶段”)进入规模经济发展阶段(即珀特尔所谓“投资驱动的发展阶段”),从而需要建立大规模集资的机制。政府干预下的集资固然可大规模进行,如同韩国在1970-1990年期间所做的那样,但其社会弊端往往抵销了经济效果(例如由此而来的政治腐败和新的老的“财阀族”),即使经济上的效果,也未必有预期那么好(参阅人们最近几年对“亚洲奇迹”的批评)。但是,如果放弃政府干预这个手段,在互不相识的广大人竤之间如何实行大规模集资呢?“金融”做为一种特殊的信用关系,一种“大众参与”的信用关系,便在亚洲诸“非西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这一特定阶段里凸显出来。这一“金融深化”
(financialdeepening)过程与本土文化尤其是本土知识(localknowledge)的冲突性也便凸显出来了。
从亚洲各国在“经济起飞”(thetake-offstage)阶段所发生的社会变化来看,现代化过程在很强的意义上就是西方化的过程。例如在日本和韩国经济起飞的阶段,这两个国家的离婚率、自杀率以及犯罪率都有统计意义上非常显著的增加;人们对家庭的观念和社会对“个人主义”的态度也都有了很大改变。在传统道德意识不断弱化的同时,新的、与西方“资本主义”相适应的道德共识却难以在短期内形成。於是,这许许多多刚从“家”的牢笼里走出来进入“カ场”的陌生“个人”,开始体验到普遍的信誉危机。这在中国大陆尤其突出;那里正在流行的一说法叫做“杀熟”,就是亲友之间为利益金钱而展开的厮杀。道德基础在传统与现代两方面的缺失,这种“两处茫茫皆不见”的道德无政府状态,显然是难以为继的。而在这一社会转型期里的金融过程,显然也是难以为继的。当金融过程继续不下去时,在这些社会里,其实只有两个解决危机的办法∶(1)政府出面干预,并且面临著经济集中化的危险;(2)回到非金融化的カ场经济里去,放弃规模经济的好处。除非,社会有能力重构自己的道德基础,否则是不会有甚么长期意义上的“信用关系”的。
上面这些没有附加经验数据的论说,大体上只可以当成“判断”而不是学术性的结论。不过,当我们凭著对非西方社会行为方式的熟悉来想像,那些金融机构里的贷款分析员和监督人员是如何处理日常帐目往来的,他们以及他们的上级如何在评价投资项目时受到各种私人联系的影响以及如何在项目已经出现问题时试图隐瞒……;我们可以想像在一个被概括为“一个一个同心圆构成的”、以每一个个体为圆心的社会关系网里,个体是如何对待那些写在纸面上的、“超越了私人联系”的规章制度的;我们可以想像“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这句话对金融秩序意味著甚么。我可以在一种非常或过份彻底的意义上认为∶人们必须在商品“等价交换”公式的两端异化到非人的状态,异化到只服从抽象的金钱的驱使和抽象的、外在的法律约束的时候,才有资格像威尼斯商人那样(同时也不要忘记了莎翁笔下“夏洛克的那一磅肉”)来玩“金融”。
一、金融全球化及其二元效应分析
(一)金融全球化的特点。
金融全球化是指金融主体所从事的金融活动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展和深化的过程。它主要表现为这样几个特点:第一,发达国家及跨国金融机构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处于主导地位。这主要表现在:发达国家金融资本雄厚,金融体系成熟;调控手段完备,基础服务设施完善;以发达国家为基地的跨国金融机构规模庞大,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与之对应,全球金融规则也主要来自发达国家,这些规则总体上有利于其金融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利益最大化。第二,信息技术的发展,为金融全球化提供了技术通道。当达的电子计算机技术为全球性金融活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成熟、电子货币的普及,网络银行和网上交易将突破国界在全球铺开,全球金融市场越来越被连接成为一个整体,金融市场的同质性进一步提高。第三,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适应新技术条件下竞争的需要,同时亦为规避限制性法规和风险,从20世纪60―70年代开始,在发达国家率先出现金融创新活动。这既包括制度的创新,又包括工具的创新,例如信用制度的创新、股权衍生工具的创新等等。在金融创新的推动下,一方面融资证券化趋势大大加强,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新的金融风险和不确定性。第四,金融资本规模不断扩大,短期游资与长期资本并存。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随着参与全球化的金融主体越来越多,全球金融资本不断扩大。在这其中,既有长期投资的资本,也有短期投机的资本。目前,在全球市场中出入的国际投机资本大约有7.2万亿美元,相当于全球每年GDP总和的20%。应该说,长期资本的投入有利于一国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而短期游资的逐利和投机,则易引发一国的金融动荡。
(二)金融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产生的二元效应。
金融全球化在对各国经济和金融的影响中,同时具有正负两种效应。出于研究的需要,在这里我们着重分析它对发展中国家的双重影响。对发展中国家而言,金融全球化的正效应体现为:第一,金融全球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从国际市场引入外资。发展中国家由于自身发展比较落后,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的矛盾。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拓展,相当多的资金流向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其经济发展的资金缺口,并带动了技术的扩散和人力资源的交流。第二,金融全球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学习发达国家金融运作的先进经验,提高自身的金融效率。发达国家由于市场经济建立较早,金融体系较为完善,金融风险控制机制严密。这给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借鉴之机。同时,金融全球化还提高了国内外金融业间的竞争程度,迫使发展中国家金融机构利用金融创新减少交易成本,提高运作效率。
金融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的负效应主要表现在:第一,金融全球化使发展中国家民族金融业的生存面临巨大压力。发展中国家参与金融全球化,符合自身长远利益。但是,由于其金融业处于弱势地位,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还较差。如果外国金融机构大规模进入,势必给其民族金融业造成巨大的生存压力,金融体系遭受冲击将是不可避免的。第二,金融全球化为国际游资制造风险提供了条件。金融全球化虽然有利于资本在国际间自由流动。但是,出于逐利的动机,国际游资会利用发展中国家利率、汇率管制放开后产生的金融产品价格波动,大量涌入发展中国家套利和套汇。加之目前国际上尚未对投机资本提供必要的约束机制,若有风吹草动,国际游资就会从所在国大量撤走,从而引发严重的金融动荡。第三,金融全球化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泡沫化程度。在过去20年中,发展中国家从国际市场筹集到的大笔资金被过度投入股市和楼市进行炒作。同时,国际投机资本也乘虚而入。在巨量资金的支撑下,证券、房地产市场逐渐脱离了经济发展的基本面而飚升,并逐步演变为泡沫经济。第四,金融全球化给发展中国家的金融监管和调控带来严峻挑战。金融全球化意味着金融资本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与获利。出于获利的需要,国际上许多金融资源被无序、过度开发,金融投机性凸显。加之现代金融交易工具发展迅速,极短时间内即可完成巨额资金的交易与转移,其去向不确定性很大。这既给发展中国家金融监管与调控带来严峻的挑战,也削弱了其货币政策的调控力度。
二、中国金融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金融全球化的特点和二元效应有助于我们形成它与发展中国家关系的一般性理解框架。为了将问题引向深入,我们还需进一步分析中国金融业在全球化时代所面临的特殊问题,并寻求相应的解决方法。当前,中国金融业所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
(一)金融业整体缺乏竞争力。
从银行业看,主要表现为资产质量恶化,资本严重不足,收益急剧下滑。银行的资产质量是决定其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按国家规定,银行不良资产比重不得超过15%。而我国银行的不良债权已大大超过了这一比例。到1995年,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重即达22.3%,与当年商业银行的总准备率21%相当。另据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的资本比率不得低于8%,而我国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距此标准相去甚远,截至1997年6月,四大国有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只有3.12%。虽然1998年发行了2700亿特别国债补充资本金,但依然离所需甚远。银行资产质量下降的直接后果就是经营效益急剧下滑。1996年,国有四大银行净资产利润率只有5.5%,这一指标不但低于国内其他非国有银行,更远低于东南亚国家金融机构。而正是银行不良贷款及低收益率是导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诱因。
从非银行金融机构看,证券业的竞争力问题较为典型。这主要表现为证券业规模偏小,实力有限。众所周知,证券业展开竞争和抗御风险是要以必要的规模和实力作为保证的。目前,证券经营机构和国内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规模普遍偏小。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各自资产总额都在10000亿元以上,合计10万亿元。而在证券公司中,截至1999年10月,全部证券公司资产总额约为3500亿元,规模最大的申银万国证券资产仅有300亿元左右。如果再与外国投资银行相比,中国证券的实力就相差更远了。在这种情况下,随着资本市场和证券业的对外开放,随着跨国大型投资银行大举进军中国资本市场,以国内现有证券经营机构的实力,是无法与其比肩相争的,所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
(二)金融创新乏陈。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创新还很落后,且存在两大问题:其一,金融创新过于依赖政府。
由于我国的金融机构还不是真正的企业,金融创新主要依靠政府和金融主管当局,表现为一个自上而下的强制性过程。其二,在有限的金融创新中,各领域进展失衡。例如,金融工具、产品、服务的创新步履缓慢;在业务创新中,负债类
业务多于资产类业务;在资产类业务中,真正能够保证受益、转移风险的金融创新寥寥无几。显然,金融创新的不平衡性和行政主导降低了金融资源的效率,削弱了中国金融机构的创新竞争力。
(三)中国金融业的监管存在突出问题。
从中国金融业的内部自律看,金融机构面临着与国有企业一样的困境,即如何真正解决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问题。国有银行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银行,在追逐利润的动机、风险控制及产权问题上,尚未达到市场经济的要求。如果这些问题不能最终解决,金融业仍然不按商业法则运营,在同具有综合实力优势的发达国家金融机构竞争中就难以获胜。
从外部监管看,首先表现为金融法规建设滞后。我国金融监管长期依靠由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法律手段极为缺乏。金融监管的实质是法制管理,而在现实中,金融机构从市场准入、业务运营,到市场退出、违规处理都存在大量的法律问题需要加以明确和解决。其次,监管体制尚未理顺。这主要表现为:其一,证券监督权力分散。从中央管理层角度看,虽然中国证监会是主要监管部门,但包括财政部、央行、计委在内的各个部门都对市场拥有较强的干预能力。从地方角度看,由于地方政府对地方证券管理机构的制约作用,出于地方利益的需要,有时仍会干预证券机构的运营。这就产生了对证券监管的统一协调问题。其二,监管部门缺少评价考核金融机构市场风险的标准,对异常金融变动缺乏及时的预警定位和风险处理。这种情况如不改变,金融开放之后,很难监管全球化下各类金融机构令人眼花缭乱的金融产品和随之而来的风险。再次,对外资监管准备不足。近几年,随着外资金融机构在华数量的增多,其运营安全性已日益与我国金融安全相关联。我们须对少数外资金融机构为逐利而利用监管缺陷违规操作的可能性保持相当的警惕。另外,一旦资本账户开放,国际短期游资定会大量进入,金融监管就会变得更加复杂。而目前,我国金融的对外监管尚处于初始阶段,从监管手段到法律法规都很不完善。因此,当务之急是如何建立起一套规范科学的金融监管体制,对外资金融机构和短期游资进行动态监管,防范所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
三、中国金融的应对策略
(一)培育真正的市场主体和竞争体制,形成与开放环境相适应的竞争能力。
首先,国有银行要建立国家控股的多元化产权制度。建立国家控股的多元化产权制度,必须从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两个方向入手:
(1)外部治理。从我国国情看,国企改革和政府行为是与国有银行产权制度改造密切相关的外部条件。外部治理,就是要解决好这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国有企业必须尽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造成国有银行(本身就是国有企业)竞争力低下的重要外因之一。由于两者产权同构,导致银行资产质量不断恶化。为此,必须从整体上把握国企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内在联系,遵循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要求,加快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既是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立足长远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金融全面对外开放的前提。如果不能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没有科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从而无法在微观制度层面根本解决银行业面临的风险。第二,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在传统体制下,政府为了挽救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经常干预银行的贷款决策。其结果,不但企业的依赖性变本加厉,银行的竞争力也在不断减小。因此,当务之急必须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将工作重心从被动的对企业进行“救火”,逐步转向培育市场竞争机制和竞争能力、维持金融秩序、鼓励金融创新、加大监管力度的轨道上来,让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政府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从宏观对金融运行进行调节。
(2)内部治理。对国有银行内部进行治理,建立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其意义有二:第一,从表层看,有助于解决银行的不良资产,增加资本金,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其二,从深层次看,对国有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造,建立经营权、所有权和监督权分立的制度框架,可以形成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摆脱政府的行政干预,使银行的市场化经营获得制度上的保证。
为此,我们要加快国有银行产权重组进程,充分吸纳社会不同的投资主体,在国家控股的前提下,建立公司法人产权制度。在这一制度框架下,银行才有条件真正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经营机制,实现与政策性金融的彻底分离,建立符合实际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机制和严格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从而规避风险,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其次,积极发展民间金融机构,构建金融业竞争体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是,国有银行由于体制上的弊端,一直不能为民营经济提供充分的金融支持。这一方面造成民营经济的金融服务缺失,将其推向并不规范的民间借贷市场;另一方面,由于缺少体制外的竞争,国有银行商业化进程大大减慢,缺少真正的竞争力。因此,积极发展规范的民间金融机构,培育金融业竞争体制,已成为我国金融深化的重中之重。在具体运作方式上,可通过组建产权明确、内部风险约束机制完善的股份制民营银行,来专事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服务。此举既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营造竞争的体制环境,使国有金融的改革获得必要的压力和动力。第三,培育金融业规模竞争力。培育金融业的规模竞争力,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个是股市融资,一个是资产重组。股市融资主要是凭借股权来融通资本。对于已上市的、符合条件的证券机构,可从制度上为其创造增资扩股的条件;对于未上市的、符合条件的证券机构,也应尽早上市。通过增资扩股和上市,证券机构可获得资本市场的巨大支持,从而解决资产质量和资本金问题。资产重组主要指对现有证券机构的一种资源整合。对于实力较强的全国性证券机构和区域性证券机构,要鼓励强强联合,寻求集团化发展模式,通过相互参股打通以市场为纽带的联合通道。对于中小证券机构,除了可考虑相互合并之外,具有特色和专长的机构很可能以出售、换股等方式被吸收到大的证券机构之中,补充并壮大其竞争优势。当然,在证券业的资产整合过程中,必须相应提高证券机构的管理水平,遵循市场规律,要把提高竞争力作为根本目的。否则,重组过程很可能蜕变成一种行政命令式的盲目扩张。
(二)加快金融创新。
针对目前中国金融创新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应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加快政府金融管理职能的转变。今后,政府的金融管理职能要转向创造公平竞争的体制环境和加强调控的有效性上来。政府要创造公平竞争的体制环境,消除歧视性政策,放宽市场进入标准,按照统一的市场监管原则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展开充分竞争,鼓励合法金融创新。对行政垄断、地方保护主义和恶性竞争要依法规范和治理。政府要修正过去主要以行政手段为依托对金融创新所采取的单向驱动行为,代之以宏观间接调控机制,正确引导企业的金融创新冲动,控制金融创新所可能带来的风险。
其次,打造金融创新的微观基础,选准创新的突破口。我国金融机构之所以缺乏自主创新的动力,金融机构本身产权不明晰、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是重要内因。为此,必须加快国有金融机构产权制度的改革步伐,通过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形成金融创新的微观基础。当前,金融机构的创新突破口应主要
围绕金融工具、金融业务和金融电子信息化展开。针对金融工具的有限性,可利用股票市场的先发优势,适时发展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针对负债类业务多于资产类业务,积极发展票据和国债回购市场,推进金融资产的证券化进程;针对金融效率对交易和清算手段的依赖性,着力进行金融电子信息化建设,使金融运作基于电子化的平台而获得质的飞跃。
(三)加强对金融业的综合监管。
金融业的综合监管是内部约束和外部约束的有机统一。首先,要加强对金融业的内部约束。(1)完善金融机构的内部监控机制。金融机构需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系统,确立内部监控的检查评估机制、风险业务评价机制以及对内部违规行为的披露惩处机制,做到对问题早发现,早解决;要建立严格的授权制度,各级金融机构必须经过授权才能对相关业务进行处置,未经授权不能擅自越位;要实行分工控制制度,确保授权授信的科学有效性,建立对风险的局部分割控制。(2)进行金融业行业自律建设。加强金融业的自律建设,一是要对所属成员定期进行检查,包括业务检查、财务检查和服务质量检查;二是要对成员经常性业务予以监督,包括对业务运作的监督指导,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违规行为的预防与处理。具体而言,在银行业,要加强银行同业协会的职能,充分发挥其管理和服务的作用;在证券业,要加强证券业协会的建设,发挥其在公平竞争、信息共享、风险防范和仲裁等方面的协调职能。
其次,加强对金融业的外部约束。(1)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第一,完善金融立法。虽然改革开放以来金融领域的立法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随着实践的发展,仍然有一些重要金融领域尚未纳入法律规范。目前迫切需要出台《信托法》、《期货法》和《外汇法)等急需的专门法律,以便规范各种金融业务的运作,并与《中国人民银行法》一起构筑金融监管的法规体系主干。第二,强化金融执法。从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出发,要赋予央行及证监会与其职责真正相称的权力。金融监管当局要强化金融执法的力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市场交易和市场退出的相关法规,建设良好的金融运行软环境。(2)建立风险预警和危机处理机制。有效的金融风险预警,是确保金融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在中国,实行金融风险预警,关键在于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这主要包括:A.经常项目差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国际上规定,如果经常项目差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超过3.5%则被视为危险的信号;B.短期外债占外汇储备的比例。如果短期外债过多,同时外汇储备又不足(墨西哥发生金融危机时两者之比为100:20),极易引发金融危机;C.银行不良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按照国际经验,控制在10%以内较为安全。D.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根据《巴塞尔协议》,基于风险加权的资本充足率应达到8%以上,核心资本应达到4%以上;E.股指和股价波动。如果股指与股价持续快速上扬,明显脱离实际经济的真实水平,预示着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济泡沫;如果股指与股价持续下跌,则易打击投资者的信心,导致财富缩水。危机处理机制是化解危机、减小损失的最后防线。建立危机处理机制,第一,要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重视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确保银行的清偿力;第二,要提高呆帐准备金比率,充实风险准备金;第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第四,建立国家专门的金融危机防范机构,统一权限,协调行动,以便在危机发生时高效率地解决问题;第五,完善援救性措施。对遇到临时清偿困难的金融机构应提供紧急资金援助。
关键词:金融自由化金融抑制比较研究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以资本价格、市场业务、资本流动自由化等为基调的金融自由化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之一。对于处在改革深化中的中国金融业来说,主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的政策实践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同时它们的教训对中国的金融改革是一种启示。
金融自由化的经济背景比较
发达国家的金融自由化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1929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遭受了经济金融危机的打击,金融业几乎处于瘫痪状态。因此,大萧条过后,美国便率先加强了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管制,其他国家纷纷效仿。二次世界大战后,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和政策盛行,资本主义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金融业方面,各国政府普遍认为过度竞争是导致金融业倒闭的主要原因,于是纷纷强化对金融业的监督控制,试图消除金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维护金融长期稳健运行。例如:美国在1935年、1966年先后将Q条例(对存款利率进行管制)的适用范围扩展到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保险的非会员银行;对银行投资证券、新银行的开设都做了限制;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管理与监督。这些措施促进了战后国民经济稳定增长,但也使金融部门由于过分管制而失去了活力。于是各主要发达国家于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金融自由化改革,并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达到。
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制度大都是在战后建立的。由于生产力落后的一致性规定了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制度具有经济货币化程度低下、金融体系欠发达、金融资源极为有限的特点。另一方面,政治上取得独立的新兴国家,在当时的发展经济理论的影响下,把工业化看成减少进口,减轻外汇约束并积极扩大外汇储蓄,改变二元经济结构的必由之路。政府为了把稀缺的资本导向工业部门,除了减免税收外,对货币金融系统进行了严格管制。其结果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建立起以抑制为特征的货币金融制度。这种制度对这些国家经济发展初期集中利用国内储蓄资源、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发挥过积极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撑了进口替展战略的实施。但是,政府信贷配给金融资源也导致投资效率低下,效率高的小企业和私营经济部门无法得到资金,只能从地下市场以较高的利率获取资金,或进行内源融资。汇率实行严格管制,造成对本币的高估,抑制了出口,影响国外资本的利用。因此,抑制型金融体系妨碍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改变政府干预的内向型发展模式,实施金融探化发展战略成为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环节。
金融自由化动因的国际比较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到20世纪70年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普遍经历了一个经济高速增长的“黄金时期”,各主要工业国家的GDP平均增速为7%-10%。因此,较之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金融自由化主要是为了解决市场深化进程中出现的金融结构与金融管理体制的矛盾与冲突,即以金融创新为特点,本质是市场深化进程中的金融重构。
发展中国家推行金融深化发展战略之前,普遍存在金融抑制,如低汇率、低利率、信贷配给、贸易保护等。在其经济发展的初期,“金融压抑”似乎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它能使政府有效地控制资源配置,为经济起飞创造条件。但随着经济发展的加快和市场体制的日益健全,其弊端则越来越明显,其中最大的弊端就是金融机构的效益得不到提高,从而限制了金融部门的发展,对经济起飞构成了“瓶颈”。因此,它决定了发展中国家实施金融自由化的目标有别于发达国家。它是为了调动国内私人储蓄,增加金融储蓄对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保证投资更有效以及通过更多的金融储蓄减少对财政储蓄、外援和通货膨胀的依赖。其本质是为了消除“金融抑制”,解决落后的金融制度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以解除金融抑制为特征。
金融自由化动力的国际比较
从金融自由化的动力来源看,大多数工业化国家的金融自由化是其经济自由化发展的组成部分,源自经济体系的内部力量的推动。随着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与完善,金融业本身的市场化、自由化成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尤其是像美国这类具有完善市场条件的国家,金融自由化主要由市场力量推动,由微观经济主导,而不是政府主导。政府在金融自由化进程中的作用主要是进行法律法规的重建,为自由化提供制度支持。从金融微观主体角度看,动力来自竞争压力下的创新。在工业化国家,由于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竞争力显得非常迫切,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创新,创新就要突破已有的规则和束缚,获得更大的自由发展空间。活跃的金融创新成为金融自由化的直接动力。在金融创新发展过程中,政府在信贷和利率方面的控制程度越来越松,逐步解除了对金融机构的各种束缚,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同时也去积极应对创新带来的金融风险,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确保金融稳定。
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改革的动力与发达国家有所区别,这类国家经济市场化程度低于发达国家,市场机制并不完善,金融自由化的动力来源外部竞争力和内部追求效率的需要。从外部力量看,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资本流动和金融一体化发展程度的加深,原来的金融管制难以达到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实现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的目标,从而导致本国资本的外流和国内宏观经济的不稳定。从内部力量看,国内经济在市场化进程中要求金融部门更具有效率,金融部门市场化程度急需提高。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自由化大多是与经济市场化同步进行的,构成了经济市场化、自由化的一部分。这是与发达国家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自由化的根本不同。
金融自由化理论基础的国际比较
从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到20世纪70年代,以美国为代表的早期工业化国家奉行“国家干预主义”,在金融内部实施比较严格的管制制度。但是,经历约20年的较快发展后,到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工业化国家出现经济衰退,经济发展陷入“滞涨”的泥潭。一些经济学者开始思考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金融管制还是否有效成为人们新疑问。以弗里得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认为,货币数量的变动在经济生活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任何相机抉择策略的必要性并不那么明显,对经济的任何干预都有可能加剧,而不是缓和经济震荡。因此,在货币主义看来,国家最好不要干涉经济。以哈耶克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者也持有类似观点。他们认为,西方社会的弊病是由于国家干预太多造成的,如果国家干预少一点,竞争就会进一步加大,垄断就会大大减少。如果国家用人为的方法(如管制、财政方法等)来干预资源配置,其结果必然是降低经济效率,提高产品价格,导致通货膨胀,使经济陷于不稳定之中。这些理论转变了人们对金融管制和货币政策应起什么作用的看法,对大萧条的重新估价直接导致了20世纪80年代的金融改革,并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改革进程。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还受国际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理论的影响。由于经济一体化和国际金融自由化趋势的出现,使发展中国家政府和金融当局对金融系统的管制权有弱化的趋势。况且,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发展中国家提出实行利率自由化的要求。而爱德华•肖与罗纳德•麦金农金融深化理论的提出,又为发展中国家推行金融深化战略提供了理论基础。肖与麦金农认为,发展中国家通过实施金融深化战略,可以在本国资金市场上筹集到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发展中国家也认识到金融抑制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因此有必要放松金融管制,提高利率水平,促进储蓄向其他金融资产转化,进而促进经济增长。
金融自由化成效的国际比较
西方国家金融自由化实践的动因源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而金融自由化也给经济发展、金融深化带来了一系列正向效应,从而使金融自由化取得了丰硕成果。仔细分析不难发现,虽然不同国家所采用的改革方式不同,但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比如英国、新西兰实行的是激进式的金融改革,而美国、日本等国却实行的是渐进式改革,但却异曲同工,这些国家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对金融自由化理论理解不透,实践中不能根据自身情况推进具体改革,以致改革没有取得成功。总的来看,虽然各国的情况各异,取得的效果各异,但都可以从中吸取不少经验教训,形成对我国的有益借鉴。在发展中国家进行的金融自由化实践中,尽管南锥体国家与亚洲国家和地区采取的方式不同,具体实施带来的结果也有很大差异,但金融自由化实践确实给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业带来了许多新变化:利率自由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增长;当面临国际投机攻击时,高利率客观上使得投机资本进行攻击的成本加大,不敢轻易进入,从而可以用于保护本国货币;外资金融机构进出自由后,竞争加剧,从而提高了国内金融机构的效率。金融自由化在发展中国家取得了成效,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效应:破坏了经济的良性发展;金融市场无法良性运行;金融业的脆弱性加大。
结论与借鉴
首先,金融自由化是工具而非目的。金融自由化是克服由“二元”市场结构所导致的“金融抑制”的有效途径,单从金融自由化本身的功能而言,它也仅仅是一种工具或手段,而非金融体制改革的目的。转轨经济应着眼于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改革,脱离实体经济的金融体系是危险而脆弱的。如果在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把利率自由化、金融业务自由化等作为目标,而不管这些措施实施的条件、后果如何,必将导致金融自由化改革的失败。
其次,金融自由化不是无条件的金融自由化。金融自由化进程与经济市场化进程相统一,与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行为理性化和成熟化的进程相统一;同时,金融深化的速度安排还要综合考虑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时进行必要调整,发达国家的金融本身就比较自由化,对利率往往只有上下限的控制,放开较易。而发展中国家对利率多数存在严格控制,因此,从严格控制走向放松,绝非易事。发达国家的经济实力强劲,市场发育程度高,不怕同别国竞争。而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较弱,如完全开放,很可能被它国投机者操纵市场,以致产生金融危机。
再次,金融自由化不是无序的金融自由化。金融自由化不应排斥金融监管。事实证明,由于一些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加之金融自由化的进程过于激进,因而造成了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在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的条件下,发展中国家推行金融自由化在使金融体系多样化、竞争能力增强的同时,也给金融监管造成了负担过重等问题,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跟不上金融自由化的速度,金融自由化往往会陷入无监管或监管漏洞很大的状态。
参考文献:
1.田超.金融自由化的负产出效应与收益函数分析—基于经济转轨国家的视角[J].当代财经,2005
城镇化是新时期“四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报告中多次提及城镇化,并将城镇化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内容,作为破解经济结构性矛盾、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这主要是由于城镇化不仅本身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具有显著的联动性,而且城镇化带来的结构调整和内需释放对处于经济转型期的中国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镇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的地理面积也在不断扩张。但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存在诸多矛盾和不足,一个突出表现是人口城镇化速度明显滞后于空间城镇化速度,即伴随着城镇建成区大规模扩展,大量农村土地被占用,城镇空间外延迅速扩张,而城镇人口增长速度却没有随之同步提高。许多学者指出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而是一种扭曲的城镇化。实际上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扭曲现象是由中国的宏观现实造成的,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转型经济体而言,空间城镇化凌驾于人口城镇化的现象,本质上与财政金融政策偏向空间城镇化而轻视人口城镇化有关。本文从测度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的效率入手,分析其中不足和问题根源,并提出优化财政金融政策推进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的效率分析
在中国的城镇化推进过程中,财政金融政策是重要的支持政策。本文基于DEA的Malmquist指数方法,采用中国的省际面板数据,测度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的效率,分析其中不足和问题根源。
(一)测度方法
采用基于数据包络分析(DEA)的Malmquist指数法对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的效率进行测度。DEA方法由Charnes等(1978)提出[1],该方法利用数学规划和统计数据确定最优的生产前沿,并通过比较决策单元(DMU,DecisionMakingU-nits)偏离生产前沿的程度来评价它们的相对有效性。基于DEA的Malmquist指数可作为效率指数(Caves等,1982)[2],用来表示从t期到t+1期的整体生产效率变动情况。若Malmquist指数大于1,则说明生产效率呈现上升的趋势,若Malmquist指数小于1,则说明生产效率呈现下降的趋势,Malmquist指数等于1,则说明生产效率没有变化。作为非参数方法,基于DEA的Malmquist指数法测度效率具有以下几个优点:(1)不需要假设具体的生产函数形式,避免由于错误的模型假设而导致实证结论出现偏差;(2)可以用来评价多投入和多产出的综合效率问题,避免了指标的单一性;(3)不需要对投入和产出的指标变量进行单位变换处理,决策单元的最优效率指标与投入指标值及产出指标值的量纲选取无关;(4)无须任何权重假设,而以决策单元输入输出的实际数据求得最优权重,具有较强的客观性。DEA方法有多种形式,但总的来说,根据对规模报酬是否可变的假设,可以分为CCR模型和BCC模型两大类:前者假设规模报酬不变,而后者假设规模报酬可变。另外,DEA分为投入导向模型和产出导向模型。投入导向模型要求在不增加产出的情况下,使得投入最小化;而产出导向模型则是计算在投入不变的情况下,如何使产出最大化。在规模报酬不变的情况下,二者计算出来的技术效率值是相同的,而在规模报酬可变的情况下,二者计算出的效率值一般不相同。考虑到本文研究的是财政金融政策在推进城镇化方面的效率,其目标是在财政金融政策资金总量一定的情况下,尽可能协调资金分配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来推进城镇化,因此本文使用产出导向型的DEA模型。同时考虑到规模报酬不变的假定十分苛刻,本文使用产出导向的BCC模型作为基本的DEA模型。基于BCC模型的Malmquist指数法,不仅能够对同一时期的效率进行分析,而且能够分析不同时期之间,决策单元的效率变化情况。
(二)投入、产出变量和数据
首先来考察投入变量———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按照通常的做法,财政政策用政府一般预算支出占GDP的比重来度量;对于金融政策的度量,我们借鉴Arestis等(2001)的做法,采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占GDP的比重来测度。我们再来看产出变量———城镇化水平。城镇化是人口向城市集中和城市空间扩展的复合过程。城镇人口的数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衡量一个地区的人口城镇化程度,城市建成区面积可以衡量该地区的空间城镇化程度,因此采用城镇人口与城市建成区面积之比即城市人口密度来综合反映地区的城镇化水平,也可反映出该地区城镇化发展的健康程度。根据该指标含义,当一个地区的城市人口密度下降时,说明该地区的人口城镇化滞后于空间城镇化,这并不是健康有序的城镇化。图2直观地描绘了2004—2012年城市人口密度的变化趋势。自2004年以来,城市人口密度出现了明显的下滑趋势,这反映了城市化进程中存在人口城镇化滞后于空间城镇化的现象,暴露出城镇化进程存在的现实问题。本文的实证研究采用中国的省际面板数据,横截面共包括中国大陆的31个省、直辖市或自治区(以下简称省)。21世纪后,中国出现了明显的城镇化提速迹象,基于数据的可比性和可得性原则,笔者最终选择了2004—2011年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各变量的定义和描述性统计具体如表1所示。基于DEA的Malmquist指数方法,图2报告了利用DEAP程序,得到的2005-2011年中国31个省份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效率指数。测算结果表明,从整体发展趋势来看,大部分年份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效率小于1,说明支持效率呈下滑态势,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财政金融政策并没有很好地支持城镇化建设,这极有可能与财政金融政策偏向于空间城镇化而忽视人口城镇化有关。而且,从演化趋势来看,这种财政金融政策支持效率下降的迹象在近期比样本初期表现得更为明显。表2给出了2005—2011年中国各省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的Malmquist指数测算数据。从Malmquist指数来看,没有任何省份在7年内效率连续上升(Malmquist指数大于1),大部分年份各省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效率都出现了下降。特别在2009年最为严重,在该年只有3个省份(天津、上海和山东)的Malmquist指数大于1,其他28个省份的Malmquist指数都小于1,说明这一年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效率下降最为明显。实证结果表明,大多数省份在利用财政金融政策推进城镇化效率方面没有提升,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这与目前地方政府“唯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紧密相关,在中国地方官员“锦标赛模式”的晋升体制下,地方官员往往以GDP指标代替居民的偏好,上级领导也乐意用GDP这个简单可测的指标来评判下级官员的晋升资格。因此,GDP增长成了地方官员的首要目标,也是政府财政金融政策的导向,从而导致财政金融政策偏向GDP,忽视民生和社会福利。特别是中国当前的土地财政收入已占到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相当高的比重,使中国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产生很强的依赖性。土地财政收入的形成直接带动了空间城镇化,而受现行地方官员考核机制制约的土地财政支出结构又造成地方政府积极推动空间城镇化,消极应对人口城镇化。在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下,中国空间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产生了城镇化过程中的诸多矛。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信息化商业银行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0.33文献标识码A
虽然我们无法用具体的数字来描述信息技术在银行业的应用所带来的收益和成效,但是,如今信息通信技术已经渗透到银行业的决策、管理、业务、服务等各个层次和领域,成为银行业生存的技术基础和业务创新甚至深层次改革的有力支撑。商业银行应重视信息通信等新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通过不断发展和创新,构建了强大的信息技术基础,建立高度集中统一的电子化服务体系,缩小与国外商业银行的信息化差距。
1金融信息化
金融信息化是构建在由通信网络、计算机、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四要素组成的国家信息基础框架之上,由具有统一技术标准,通过不同速率传送数据、语音、图形图像、视频影像的综合信息网络,将具备智能交换和增值服务的多种以计算机为主的金融信息系统互连在一起,创造金融经营、管理、服务新模式的系统工程。金融信息化有别于金融电子化,金融电子化提供的只是服务和管理的初级手段。当信息技术有了长足的发展后,信息技术便成为金融创新和发展的驱动力。
金融信息化包括两方面的内涵,一是金融信息技术化,也习惯称为金融电子化,金融电子化提供的只是服务和管理的初级手段;二是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化,即通过金融电子化技术系统提供金融服务与金融信息服务。我国金融电子化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建立起在计算机和通信网络基础上的电子资金清算系统、柜台业务服务系统和金融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功能、开放的金融电子化体系,有力地支持了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推动了整个社会的信息化、现代化进程。虽然随着我国金融电子化的逐步深化,我国金融电子化深层次的问题还存在不少,但是相对于金融信息服务产业而言,前者是发展中的问题,而后者则属于发展的问题。
2金融信息化建设意义及现状
2.1金融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实现金融信息化是我国中央银行适应经济信息化时代潮流的选择,是我国中央银行提高金融监管力度,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宏观货币政策调控力度的重要保障。实现金融信息化是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提高效率的必由之路。是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拓市场,更好地服务于客户以及金融业务创新的重要基础。金融信息化建设对企业同样重要。对于全社会来说,企业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企业的活力是整个社会经济大系统活力的基础,没有广大企业的信息化,就没有它们对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设备和信息服务的需求,全社会的信息化将失去最根本的基础和推动力,信息社会也就更无从谈起。而实现企业信息化的关键是要实现金融信息化。
2.2金融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目前,发达国家金融业的计算机应用经过后台业务电子化、前台业务电子化、网络化及金融电子化创新四个阶段,金融业务己全面实现了网络化、信息化,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进入全面创新阶段,信息技术成为决定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我国目前正处在网络化阶段。
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始于20世纪70年代,经过“六五”做准备、“七五”打基础、“八五”上规模、“九五”见成效等几个发展阶段,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逐步形成一个全国范围的金融电子化服务体系。
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先进技术的应用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但是,运行效率、信息综合程度和信息服务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金融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薄弱;金融信息化的技术标准与业务规范不完善;金融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性亟待提高;跨行业、跨部门金融网络尚未形成;金融信息系统集成化程度不高,深度分析不够;基于信息技术的金融创新能力不足。
3金融信息化对金融业的影响
在信息化进程中,作为国民经济命脉的金融业对信息科技新成就的应用处于各行业的前列,金融信息化取得了长足进展。金融信息化是在金融领域全面发展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创新智能技术更新改造和装备金融业,使金融活动的结构框架重心从物理性空间向信息性空间转变。
3.1带来金融机构形态的虚拟化
虚拟化是指金融机构日益通过网络化的虚拟方式在线开展业务,客户直接在办公室、家里甚至旅行途中获得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类服务,因此金融机构不再需要大量的有形营业场所和巨额的固定资产投资。全新的网络银行正借助互联网技术,通过计算机网络及其终端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3.2对金融机构经营方式和组织结构的影响
金融信息化导致金融机构经营方式的巨大变化,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正在改变着支付与结算、资金融通与转移、风险管理、信息查询等银行基本功能的实现方式。金融机构将传统的专用信息网络拓展到公共网络,各种信用卡、数字钱包得到了广泛应用;实时在线的网络服务系统能为客户提供全时空、个性化、安全快捷的金融服务;基于信息技术的各种风险管理与决策系统(如自动授信系统、风险集成测量系统等)正在取代传统落后的风险管理方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确性;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开发也在迅速加快。围绕客户的消费行为和需求,传统银行正进行新的结构设计,借助于信息技术重构其组织形式。金融信息化的作用将从提高金融业务的自动化程度,发展到对金融业经营方式和组织结构的深刻改变。
4商业银行实施金融信息化的重点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迅猛发展,深刻影响了国际竞争格局和人类的生存方式,引发了金融的巨大变革。其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变化趋势是:跨国经营和混业经营成为金融业的主流模式,而技术成为现代金融发展的关键要素;客户需求在主导着金融服务业的市场走向,风险管理是金融管理的核心,创新则是金融生存和发展的根本。
4.1积极推进数据集中和整合,不断提高银行核心竞争能力
以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和成熟为基础的数据大集中是金融信息化的发展大趋势。“大集中”是一种通俗、形象的说法,其实质就是数据的集中和系统的整合。数据大集中可以使得银行业发展初期数据分散、客户资源割裂的状态得到改变,提升银行的管理水平,并增强业务开发能力和服务创新能力。数据大集中是提高银行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石,一方面能够对金融业务进行即时风险控制,另一方面支持新业务的大规模、低成本扩张。
4.2实现从以业务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变
银行信息化要适应竞争环境和客户需求的变化,创造性地应用信息技术对传统业务运作过程进行集成和优化,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把银行的各项业务统一起来,实现优势互补,统一调配各种资源,为银行的客户开发、服务、综合理财、管理、风险防范建立坚实的技术基础。在服务上,银行必须从“以业务为中心”为核心的服务理念转变到“以客户为中心”。强化客户本位的服务观念,在增加业务种类、简化操作手续、设置人性化的服务内容、提升产品性能等方面加快步伐。
4.3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实现风险管理的现代化
风险管理是银行的生命线,风险管理水平是银行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内容。加强信息技术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是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实现风险管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以信息化促进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健全,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可以更为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4.4推动银行管理和决策信息化,努力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
要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在信息整合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决策支持系统。要进一步开发和完善综合业务管理、信贷管理、财务管理、客户关系管理、风险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并实现信息系统共享。要充分利用银行的数据信息,实现在数据集中基础上深层次的数据利用,为银行经营管理提供决策支持。基于数据仓库的决策支持系统(DSS)能够帮助银行在决策上实现对客户选择的正确辨别和经营风险的自动预警,这将是银行业下一轮关注的焦点所在,商业智能(BI)和自动化处理等解决方案也体现出了重要的价值。
4.5加强银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维护系统安全运行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维护系统安全运行关系到银行信息化服务体系能否有效提供金融服务,是一项需要精心组织、常抓不懈的日常工作。银行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和管理技术队伍建设;加强计算机安全的定期检查,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沟通机制;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保障信息化服务体系安全、平稳、高效运行;要高度重视灾难备份建设,灾难备份建设要在综合考虑运行和应急备份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进。
4.6利用信息化,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现代商业银行信息化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传统银行的经营方式,通过收集客户信息并进行充分的数据挖掘、调整和创新服务项目,设计出高附加值、特色强的金融产品,延伸金融的服务触角,是银行经营策略的核心所在。
由于中国商业银行间同质化竞争越来越激烈,商业银行加大了产品和业务创新力度,树立品牌效应。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主要表现在:其一,要加强个人银行业务产品的创新,重点是稳步发展新的消费信贷产品和银行卡业务。其二,要加强公司业务产品的创新,重点推广系统协议存款、人民币银团贷款、股票质押贷款、买方信贷、境外筹资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业务;重点研究和开发信贷资产证券化、应收帐款质押贷款和与结算业务有关的各种新产品。其三,要加强房地产金融业务产品的创新,形成独具特点的住房金融产品系列和服务组合。同时,积极探索住房储蓄业务、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等住房金融产品的创新。
作为国民经济的命脉,金融的信息化水平在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今后,在金融业和信息通信业的共同推动下,金融业信息化水平将不断提升,并将通过与税务、海关、保险等国家重要部门的网络连接和资源共享,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水平的提升发挥有力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杨有振.金融信息化的发展与战略[J].金卡工程,2004(9)
2刘芳.对我国金融信息化的一些思考[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3(3)
一、金融会计及金融会计风险
金融会计是我国会计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按照会计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准确、完整、连续、综合的核算和监督,并对于金融机构财务信息进行衡量、加工和传送的特殊的专业会计。它应有助于信息的使用者在经营管理和其它经济活动中作出合理和有效的决策。
金融会计是金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愈发展,会计愈重要。金融会计的重要性,要求其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活动的核算监督及其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必须绝对准确,符合客观实际。但是,金融会计也面临着复杂的环境和人为因素所带来的各种风险。所谓风险,可以根据人们的不同理解而多种多样,如风险为可测定的不确定性;风险是对特定情况下未来结果的客观疑虑;风险是损失出现的机会或概率等等。但是,目前最被人们接受的风险定义是“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因此,所谓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二、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1.逐步建立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在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切实运用现代管理会计的理论与方法,对银行的业务经营,特别是对高风险经营的信贷业务,进行全过程的跟踪与监控,积极参与银行经营决策,逐步建立起能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首先,要尽快建立集中统一管理与分级授权核算相结合的会计核算体系,全面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的基础工作,积极治理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等“三假”现象,切实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为改善银行经营管理与防范金融风险,及时提供真实、可靠、全面、相关的会计信息。其次,要尽快实施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杜绝违规经营、账外经营。目前我国银行业存在的许多风险与损失在很大程度上与违规经营和账外经营有关,这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了金融会计管理不统一的弊端,影响到会计职能的发挥,使得正常的会计信息难以及时获得,不仅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还容易掩盖问题,延误分散与化解风险的时机。因此,只有尽快实现金融机构内部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才能有效地遏制违规和账外经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会计风险。
2.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系统。离开了来自银行内部和外部及时、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就根本无从谈起。为此,对来自银行外部借款单位的会计信息应就其真实性、全面性和相关性提出相应要求。首先,考虑到目前我国企业虚假会计报表满天飞、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现实情况,银行在接受贷款申请时,应强制要求其报送经由注册会计师审计验证后的会计报表,并要求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次,银行在接受企业贷款申请时,应要求所有的贷款企业必须提供现金流量表,并应将原先着重对企业利润指标和静态财务比率的考核,转变为对现金流量指标以及与现金流量表有关的财务比率的考核上来。第三,鉴于我国企业编制与提供的会计报表过于简化、信息含量低的情况,银行在接受企业超过一定数额的贷款申请时,除要求企业报送主要会计报表以外,还应要求企业提供能详细披露其偿债能力的补充会计信息。
从银行内部来看,全面、客观地揭示银行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及时提供有关金融风险的会计信息,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系统。一是为弥补会计报表项目设置较为粗糙的不足,可以考虑要求银行在现有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再单独编制一张能够反映风险资产总额及资本充足率、逾期贷款平均余额及资本风险比率、备付金及备付金比率、贷款风险集中度、短期及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及不良资产状况等内容的补充报表,以便更为集中、全面、真实地披露有关金融风险信息。二是由于银行表外业务仅在业务状况表下以会计报表附注的形式予以反映,故银行表外业务具有自由度大、连续性弱、透明度差、风险性强等特点。因此,要恰当揭示表外业务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完善金融会计信息揭示制度和对表外业务风险防范的信息需要,可以考虑要求银行编制一张“表外业务情况表”,列示表外业务的经营情况,以全面反映表外业务的潜在风险。同时,银行应借助先进的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将每一个借款企业的情况,包括企业的会计报表及补充会计信息、担保抵押和信用度及开户状况等录入计算机,建立完整和连续的银行信贷信息数据库,从而实现银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完整、连续、动态的监控,以便及时发现企业异常,防止企业重复抵押、连环担保、多头贷款等不规范行为和高负债经营现象的发生,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
3.进一步改进金融会计制度,使之充分体现谨慎性会计原则。(1)改进呆账准备金计提方法,提高计提比例,扩大计提范围,简化核销审批手续。一是可以考虑采用能够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计提呆账准备金,即将现行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方法改为每月按实际发生的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比如1%)全额计提“一般呆账准备金”;对出现有问题贷款,应立即按其发生呆账可能性的大小,依据预先确定的计提比例再计提“特别呆账准备金”。当这两项呆账准备金累积到一定的数额,足以完全化解所有有问题贷款可能发生的呆账损失风险以后,可不再计提呆账准备金。银行及金融机构按上述方法计提的呆账准备金应允许其在税前扣除。二是进一步放宽呆账准备金计提的范围,使计提呆账准备金的范围不能只局限于信用贷款,还应包括同样存在风险的透支、融资租赁和存放同业款等。三是放宽对呆账确认的条件限制,改革现行制度中一些过于苛刻的呆账确认规定,使许多实际发生的呆账能够及时核销,可考虑允许银行将超过一定期限的逾期贷款一律确认为呆账予以核销。此外,还应简化对呆账核销的审批程序,赋予银行一定的核销呆账的自。
(2)改进现行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按现行制度规定,银行坏账准备是按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计提。此种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它无法反映不同期限和不同性质的应收利息的构成与发生坏账损失可能性的关系,使坏账损失的发生与坏账准备的提取不相协调。为此,可要求银行采用账龄分析法来计提坏账准备,并按应收账款账龄和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计提坏账准备金的比例。另外,应强制要求银行从每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基金,专项用于补偿各种风险损失。
(3)应允许银行对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与一些非金融资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规则计价。银行可在每个会计期末对诸如贵金属、抵押贷款、拆放资金、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等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当这些资产的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跌至账面成本以下时,或有较为明显的证据表明银行所持有的资产可能蒙受损失时,应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将公允市价与账面价值之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着力构建全面有效的金融会计风险监督保障系统。金融会计风险的监督保障系统应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个部分。事前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制定与考核。即反映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如备付金比率等;反映资本不足风险指标体系,如资本充足率等;反映资产风险指标体系,如逾期贷款率等;反映金融市场风险指标体系,如利率风险率等;反映损益状况指标体系,如资产盈利率等;反映贷款对象财务状况指标体系,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产销率、资产收益率等。事中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银行稳健经营的动态监控。银行的决策部门应将上述反映金融风险的一系列指标,作为需要考核的责任指标落实到各有关责任部门。会计部门要与其它职能部门一道建立起对金融风险实施动态监控的机制,随时将来自各方面反映金融风险的各项指标与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警戒值相对比,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反馈信号,敦促并监督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修正措施,以确保银行经营始终遵循稳健与安全的原则,尽量避免与减少金融风险所带来的损害。此外,事中监督还应包括对银行业务规范和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以维护法规制度的统一性与严肃性,防止违规违法行为带来的风险损失。事后监督、主要应通过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和各种报表的检查分析,对银行稳健经营的结果进行全面复审检查,考核各单位有关控制金融风险责任指标的执行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措施,以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此外,在银行内部还应建立和健全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以便有效地在银行经营的各个工作环节上堵住金融风险的漏洞,形成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有效屏障。超级秘书网
金融信息化是指在金融业务与金融管理的各个方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广泛利用金融与经济信息资源,加速金融现代化的进程。这个进程是发展的、动态的和不断深化的。金融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与整个社会的信息化,与其他宏观管理部门的信息化,与居民、企业的信息化密切相关,相辅相成。在不断发展的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金融服务与金融创新构成了现代经济的核心。
2国内金融信息化发展现状
计算机进入中国银行业,最早可追溯到50年代,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引进了苏联的电磁式分析计算机,用以进行全国联行对帐表的工作。但是,中国金融电脑化信息系统的建立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讲起步较晚,计算机在中国银行业的真正发展还是从70年代开始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全国性金融机构多数已完成内联网建设多数全国性金融机构初步完成了本系统内联网的建设,网络覆盖了全国所有的省会城市和地级市。
2.2银行信息化已具规模①初步建成全国范围的电子清算系统。②银行卡业务迅速发展。电子支付工具尤其是银行卡业务发展迅猛。③建成人民银行覆盖全国所有地市中心支行的电视会议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电子邮件系统,提高了央行的办公效率,在国务院各部委中率先实现了经网络传送机密红头文件。
2.3保险业电子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迄今为止,全国近万个保险机构安装了高效运行的计算机系统,各类保险业务已实现上机处理。
2.4证券业电子化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证券业电子化建设在较高的起点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以沪、深两市证券交易所的成立为标志,启动了证券业的信息化建设,经过准实时行情发送、无纸化托管、计算机自动撮合和异地交易中心联网等几个阶段,现已进入到全程电子化交易模式,无纸化电子交易已在全国各地的证券营业部推广使用。
3发达国家金融业信息化现状
发达国家金融业早在50年代就引入了计算机设备处理其具体业务以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水平并创新出了不少新的金融产品。从发达国家金融电脑化信息系统发展情况来看目前其主要的特点是:使用面广、设备先进;功能齐全、服务完善;自动化程度高、安全保密性强。①使用面广,设备先进。②功能齐全,服务完善。③自动化程度高,安全保密性强。
4我国金融信息化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虽然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先进技术的应用基本与国外持平,但运行效率、信息综合程度和信息服务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金融信息化的技术标准与业务规范尚不完善。②金融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薄弱。③管理体制和人才机制尚不健全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与发达国家相比,在管理体制和人才机制上存在很大差距。④跨行业、跨部门的金融网络尚未形成我国各金融机构出于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的需要,相继建成了自己的内联网系统,但各机构间尚未实现互联互通,影响了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此外,银行信息网与财税、海关、保险等网络也没有实现互联互通,不同经济部门、不同行业之间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的态势和社会发展的动向不能得到快速反映,这直接影响了国家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有效实施。⑤金融信息系统集成化程度不高,深度分析不够我国金融业服务产品的开发和管理信息的应用滞后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传统的以业务为核心的金融信息系统偏重于柜面会计核算业务的处理,难以满足高层次客户多领域、个性化的增值金融服务需要,也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质量、多功能、全方位服务的要求;另一方面,缺乏对大量管理信息、客户信息、产业信息等的集成、分析、挖掘和利用,在信贷资产质量管理、以客户为中心提供方便的金融服务和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导致银行风险管理失控、丧失业务机遇、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不足等问题。⑥金融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性亟待提高尽管我国金融业在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由于长期以来发展的无序和不规范,以及绝大多数硬件和软件产品采用国外技术,因此我国现有的金融信息系统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⑦金融信息化的法律、政策环境有待完善法律、政策环境是金融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5我国金融信息化发展战略
探讨金融信息化的发展战略,提高我国金融竞争实力,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是应对国际金融业挑战,建设与国际接轨的现代金融体系的需要。
金融信息化的前景是美好的,但如何让信息化落到实处,主要是做到以下几点:①数据大集中。近年来,国外的金融企业为顺应金融业务和信息技术相融合的大趋势,斥巨资将过去分散的、功能较弱的、以业务自动化处理为主的单一计算机系统改造为功能强大的集中式计算机应用系统。②建立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数据大集中后,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就自然提上日程。利用数据仓库技术,可以使分散的信息变成集中的信息,使孤立的信息变成相互联系的信息,使一些潜在的原始的信息变成现实的经过加工的信息,使无价值的信息变成有价值的信息。③为金融业搭建多元化的综合业务平台。有了集中的数据仓库后,各项业务的开展将更为有的放矢,各项业务的开展也具备更多的可能性。④加强对信息安全防范。尽管公众对信息安全的防范意识有所提高,但信息犯罪的增加,安全防护能力差,信息基础严重依赖国外,设备缺乏安全检测等等信息安全方面由来已久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⑤找到各金融企业间的利益平衡点,尽快实现金融企业之间的互联互通。解决金融企业互联互通问题,更多的要靠政府的行政干预。
总而言之,金融业的信息化进程可以概括为:以数据大集中为前提,以完善的综合业务系统为基础平台,以数据仓库为工具,以信息安全为技术保障,打造出现代化、网络化的金融企业,通过金融信息化科技攻关,将为未来的金融信息化搭建一个基本框架,而这一框架将成为中国金融业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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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07.3.
[5]王元龙.加入456后的中国银行业发展战略研究[J].金融研究2008.3
【关键词】民间金融合法化
所谓民间金融,泛指个体、家庭、企业之间,通过绕开官方正式的金融体系而直接进行金融交易活动的行为,包括民间借贷、民间互助会、地下钱庄、地下投资公司等。民间金融按照活动性质可分为灰色金融和黑色金融。灰色金融一般是指合理不合法的,但对社会有益的活动,它们为现行法律所不容,但在不同程度上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黑色金融则指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对社会有害的金融活动,既为现行法律所不容,也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民间金融的合法化则是指对于灰色金融进行规范化、公开化、机构化、组织化的转变,使得这一部分民间金融能够在政府的监管下,法律的约束下公开、规范、有序地发展。
一、民间金融合法化的意义
1、有利于为巨大的民间资本寻找出路。民间资本已成为我国国有资本、跨国资本以外的第三支力量。2005年5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该报告透露了2004年浙江、福建、河北三省民间融资规模,分别约在550亿、450亿元和350亿元,相当于各省当年贷款增量的15%~25%。2005年10月21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课题组了一份报告——《关于广东民间投融资问题的研究》。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调研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末,广东民间资本存量已经高达1.2万亿元。上述数据显示,我国民间资本存量的绝对值是巨大的,大量的民间资本游离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民间资本或者闲置或者低效运转,民间资本缺少合理的出路。让这些资金找到合适的投资渠道,既实现利益最大化,又对国家经济有益,这是民间资本的迫切需求。
2、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及农村融资难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中小企业发展非常迅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尽管非国有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已经超过了65%,可是民营企业所得到的银行信贷还不到贷款总额的30%。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信贷门槛过高,而且贷款手续复杂、耗时长、成本高,且对借款人资格审查、担保人经济状况都有严格的界定标准,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规模小、资质差等原因获得贷款的成本相对更高、获得贷款的几率相对更低。目前农村地区的农户,其从正规机构获得的贷款方式主要有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商业性贷款、小额信用贷款及农业银行的小额扶贫贷款,但这些贷款还远不能满足农户的需求。正规合法的民营金融机构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和农户融资难的问题,能够为中小企业和农户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3、有利于金融体制的改革。到目前为止,我国虽然对金融业进行了股权结构多元化、投资主体多样化的改革,但以国有金融为主的框架仍未被打破,金融业的改革步伐远远赶不上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关研究表明,来自民营金融机构的竞争对国有金融机构治理结构的改进和绩效有正的影响,一方面竞争可以鼓励国有金融机构的创新,另一方面,国有金融机构也可以向民营金融机构学习。只有在出现了大量生机勃勃的民营金融机构之后,国有银行才会真正感到竞争的压力,才能够从比较中认识到自己的差距,从而加快改革的步伐,以便能够适应市场竞争。因此建立民营金融机构必将有助于加快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改革步伐。
4、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我国民间融资的规模相当大,在一定程度上将阻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巨额社会闲散资金参与民间融资,由于民间融资松散性、盲目性、不规范性以及随意性,民间融资不可能完全适应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及其调控造成冲击,在一定程度上将阻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民间融资会造成大量资金体外循环,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影响国家利率政策实施,截流信贷资金来源等,还可能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酿成相当大的金融风险,妨碍中央银行现金管理,造成金融风险防范与监管的盲区。民间金融的合法化则可促使政府监管民间资本的流向,政府出面加以组织协调,把民间资本导入资金缺口较大,但能够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投资项目上,从而与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保持一致。
二、民间金融合法化的有效途径
1、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改革
农村信用社目前在农村金融实践中的基础地位和主力军作用是无庸置疑的。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信用社就一直向集体所有和国有靠拢,“官办”的意识和表现非常强烈,其合作金融的“自愿、互助、互利、民主和低盈利性”的资金和金融服务的性质体现不多。对于农村信用社,可以利用中国人民银行承担50%不良资产的政策,将50%不良资产处置作为成本,把农信社的“壳资源”卖给民间投资者,彻底实现农村信用社“民营化”,从而促进农村信用社支农作用的发挥。对于城市商业银行则可以让民间投资人以股份合作的形式加入,从而增强城市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及在金融业的竞争力。
2、建立以民间资本为主的中小民营金融机构
民间资本可以进入的中小金融组织的形式可以是多样的,如:投资公司、小额贷款机构等。政府要降低金融准入门槛,允许那些股东人数、资本金、经营者资格及其他条件达到法律规定标准的规模较大的私人钱庄、金融合会以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进行注册、登记,规范管理,接受监督,将其转变为正规的、合法的民间金融组织。
3、利用民间资本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民营银行
在我国,银行按其所有制性质进行分类排队,划分为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和合作金融组织等。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比,股份制商业银行规模太小,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加起来才3万亿元,还没有建设银行一家的资产规模大。国有金融的市场过渡进入、民营金融被挤出的特征明显,与中国经济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反差突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民营银行,作为一种增量改革的形式,对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没有体制外的民营银行出现,体制内的国有银行就没有竞争对手,体制内的问题也没有途径来解决。让民间投资人以股份合作的形式加入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成立地方性股份合作银行,这也是民间金融合法化的一种有效途径。
4、民间金融合法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中国人民银行对民间金融机构的监管要适度。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模式要从原有的计划经济的模式逐步向新的监管模式过渡,原有单一的金融监管模式不能适应对多元金融体制的监管。对于合法化的民营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在监管方式和监管的力度上都应有针对性。民营金融机构和其它正规的金融组织在业务的范围、市场的定位、财富状况和资质的高低方面档次不同,差异很大,因而金融监管应该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其划分成不同的类别,实行有针对性的监管。银行的监管法规还必须做到对各种所有制的金融机构一视同仁,创造一个清晰、公平的竞争规则。作为政府,应引导和鼓励民营的小额信贷银行、合作银行、私人银行等多种形式的民间金融健康发展,达到合法、公开、规范,并纳入到金融体系中加以监管。
(2)地方政府对民间金融机构的干预要停止。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这些本该属于民间信用的机构,因为政府的监管、人事安排、对其经营的干预及经常的整顿,已经变异为官方金融形式,而政府干预往往是大量坏账产生的原因之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设计,小额信贷公司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规定,单户贷款最多不能超过10万元,其中5万元以下农户贷款比例不得低于75%。日升隆们在日常运作中,如果被地方政府视作为政策性金融的一部分看待,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命令式的贷款和人情式的贷款,这样小额贷款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可能陷入了坏账的泥潭。因此,对于合法化的民营金融机构,政府一定要停止对其业务的干预,让其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在市场机制的约束下正常运转,优胜劣汰。
(3)行业协会的建立。我国的农村民间金融在历史上早就存在,且有良好的行业自律传统。在西方,自律是行业组织的传统基础,一个行业在法律框架内建立的行业自律,可向公众提供高执业质量和良好的执业道德。国际金融监管的经验也表明,行业自律是金融监管的重要辅助力量。作为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与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间的中介,民间金融的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交流与自律、降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金融风险,特别是在协调金融监管与金融激励方面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因此,强调行业协会对民间金融机构实施自律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4)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健全。对于合法化的民营金融机构来说,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不健全。目前的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与当前的《贷款通则》、《担保法》、《商业银行法》等内容都有一定冲突,而央行和银监局也尚未确定相关制度。因此在开放民间金融的同时,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将优良的民间信贷机构吸纳为市场主体,不符合规定的则排除在外,维护市场主体的质量。同时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和市场原则实行破产,以保证中小金融机构健康高效地运行。建立民间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防范基本的金融风险。制定和完善《民间融资法》、《合同法》等法规体系,制订《民营金融机构基本法》、《民营金融机构破产法》、《民营金融机构业务规范》等法律法规,使合法化的民间金融机构走上法制化轨道,从而保证其正常运行。
【参考文献】
[1]任森春:《民间金融的研究与思考》《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年第九期
[2]詹花秀、陈柳钦:《我国民间金融发展问题探讨》《长白学刊》2005年第五期
[3]苑德军:《应该给民间金融留一席之地》上海证券报2005-4-29
[4]王自力:《民间金融的发展出路是什么》南方周末2005-7-28
(一)金融危机到经济危机的演化
1.从次贷危机到信贷危机。
美国的次贷危机爆发后并迅速向各种信贷活动领域蔓延,很快发展为全面的信贷危机。这些信贷危机不仅包括各种金融机构与个人间的信贷危机,还包括与企业间的信贷危机。
2.从信贷危机到银行危机和金融危机。
从美国的次贷危机到随后引起的信贷危机,开始愈演愈烈,最终演变成为一场严重的银行危机和金融危机。以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的破产为标志,美国信贷危机开始已经发展成为银行危机,接着,银行危机又迅速发展成全面的金融危机。银行和客户违约率大幅上升,银行营运失灵,正常业务中断或停止,直至若干重要银行破产和倒闭,这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极大地震撼了整个美国。
3.从金融危机到经济危机。
美国这场危机先在由股票、证券等各种有价证券形式存在的虚拟资本在交易和流通的过程中所形成的虚拟经济中爆发和蔓延,从次贷领域扩张到信贷领域、投资银行领域和商业银行领域,直至整个金融领域,然后,危机从虚拟经济延伸到由商品和服务在生产、交换和消费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实体经济,美国的建筑业、汽车制造业和钢铁工业都是美国实体经济的重要产业,使失业队伍不断扩大,贫困人口越来越多,各种商品和服务的需求量越来越下降,金融危机很快发展成为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
(二)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1.金融危机对GDP的影响。
最先受到金融危机影响的是金融业,银行业由于不良贷款数目过大以及购买大量的次级债衍生品而遭受到巨大的损失。银行业的亏损直接导致了资金链条的中断,市场流动性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实体经济因此遭受了空前未有的重创,并很快向全球蔓延,使本来欣欣向荣的世界经济急转而下,表1反映出全球和世界各国在金融危机期间的经济增长率变化。
2.金融危机对股市的影响。
金融危机对全球金融体系的冲击也直接引起了全球股市的剧烈震荡。道指是目前世界上影响力最大、最具权威性的股票价格指数,2007年8月,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道指在10月见顶后掉转直下,时常出现暴跌,从2007年10月到2009年3月的14198点一路下滑至6763.29点,不足一年半的时间内,跌幅累计超过52%。中国的上证综指2006年初在中国股市迈入牛市通道,2007年10月上证指数达到历史高点6124点后,便一直下跌,基本上没有比较大的反弹,在政府4万亿经济刺激政策出台前,上证指数下跌至最低的1664点,跌幅已高达72.8%。
3.金融危机对全球贸易的影响。
金融危机对世界贸易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国际市场的需求明显萎缩和金融危机重创国际贸易,导致贸易保护主义明显重新抬头。在过去的30年内,贸易不仅一直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之一,也是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随着金融危机的日趋严重,美、日、欧盟等发达国家经济发展都相继陷入了严峻的经济衰落,而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速度也明显的放慢,国际市场的需求量大幅减少,国际生产网络也相应的受到影响,贸易、融资形势日益严重。
二、世界各国应对金融危机的政策、措施及效果
(一)美国应对金融危机的部分政策、措施及效果
2007年以来,美国联邦储备局(简称美联储)为了应对这次金融危机,实施了扩张性货币政策,并根据市场需要,创设了一系列非常规货币政策工具。在货币政策的调控下,市场信心才得以恢复,金融机构倒闭现象得到了一定的遏制,并阻止了经济进一步的衰退。
1.美联储应对危机的常规货币政策。
第一,大幅下调基准利率。美国从2007年金融危机爆发后的9月到12月三次下调了联邦基金利率,由5.25%降至4.25%,此后从2008年1月到12月美联储又七次调整了联邦基金利率,最低降至0.25%,下调联邦基金利率累计达到5%,这在美联储历史上是稀罕的。第二,进一步下调再贴现率。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随着美国次贷危机日益严重,金融体系的流动性变得越来越迟滞,为了恢复市场的流动性,到2007年8月,美联储不得不宣布把再贴现率从6.25%下调至5.75%,直到2008年末,再贴现率已降到0.5%的水平,而且再贴现的期限由原来的30天延长到目前的90天。第三,公开市场操作。中央银行通过购买部分短期债券、开展回购操作等形式来增加金融体系的可用资金。同时,美联储对公开市场操作中的一些规则制度作了一些相应的调整以适应货币市场和金融机构的资金需求,如增补长期性的公开市场操作手段、扩充可供交易的有价证券的种类等。2008年,美联储为了增加银行体系的可用资金,缓解一部分信贷紧缩状况,通过公开市场操作累计向市场注入了8600多亿美元的流动性。
2.美国应对此次金融危机的效果。
第一,货币政策操作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美联储采取的融资融券操作不但扩充了市场交易的可用资金,还为市场交易提供了安全抵押物,扩大了市场上无风险金融资产的数量,这不仅促进了金融交易活动,还对恢复市场信心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第二,积极的货币政策成功的避免了金融机构的大量倒闭。2007年下半年,美联储与另外相应的部门开展了一轮又一轮的金融救援,通过多种多样方式向问题机构提供了资金的支持,使得大量金融机构避免了倒闭,从2008至2010年,美国倒闭的商业银行只有322家,而且大多为中小型的。而且自2010年来,美国一些大型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也基本缓解了流动性紧张问题,人们逐渐恢复了对金融体系的信心,金融危机的影响日趋减小。第三,扩张性货币政策措施使得经济深度衰退得到遏制。
(二)日本和欧盟应对金融危机的部分政策
针对这次金融危机,日本银行采取传统的救市措施:第一,下调利率。第二,积极提供资金,以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第三,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其救助对象主体是企业和金融机构,确保企业的融资需求和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自危机爆发后,日本及时采取了有效措施,大力遏制了资产价格急剧下跌引起的恶性循环。欧洲中央银行也不仅推出了下调主导利率、扩大再贴现规模和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等常规性货币政策操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的措施,还采取了一系列包括实施证劵市场购买计划、向金融机构注资或直接提供信贷资金或信用担保和开展货币互换等非常规性货币政策措施。同时,欧盟批准一系列新的经济激励计划。
三、中国应对金融危机的政策、措施及效果
这次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外需大幅减弱和国际市场重要商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影响,为了增强消费者对市场的信心,减轻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冲击,刺激经济增长,中国政府及时采取了一系列经济政策:第一,及时对宏观调控目标作出调整。截止2008年初,中国经济已经持续5年以高于10%的速度增长,并在2006年突破到11%,经济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有由偏快转为过热的风险。为消除经济运行中存在不健康和不稳定因素的风险,在2007年底确定了下一年的宏观调控政策目标,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随即年初确定了“防经济过热、防通货膨胀”的双防政策。随后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又在第四季度确定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目标。第二,推出40000亿投资计划。在2008年11月5日中国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由于来自世界经济金融危机的严重挑战,抵抗来自国际经济环境的不利影响,必须采取慎重灵活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局面,如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出台关于扩大国内需求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快建设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等,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推出40000亿投资计划用于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医疗、教育、生态环境建设等多项工程建设。第三,出台关于十大产业的调整和振兴的规划政策。受到金融危机影响,钢铁、石化、汽车、装备制造等一些重要支柱性产业都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为了防止世界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加速下滑的影响,确保2009年中国经济增速能保持在8%以上的增速,制订和组织实施了关于汽车、钢铁、纺织、装备制造、船舶、电子信息、轻工业、石化、有色金属和物流的十大产业的调整和振兴的规划政策。第四,布局新的经济发展版图。从2008年开始,先后出台的发展规划政策,意味着这些重要经济区发展规划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区域振兴正逐步形成保增长的一种新手段。相继出台的区域振兴规划和区域发展政策布局了新的经济发展版图,成为经济增长又一大引擎。应对这次金融危机,中国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国家统计局在2009年7月的数据显示,第二季度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7.9%,增速比第一季度多1.8个百分点,这是中国经济自2007年三季度以来连续七个季度增速回落后的首次上升,我国上半年经济同比增速达到了7.1%。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1321亿元,同比增长33.5%,增速比上一年同期多7.2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711亿元,扣除价格等因素,实际增长16.6%。从2009年上半年市场运营情况来看,经济运行中积极因素在不断增多,国民经济企稳回升,这些都充分证实了我国应对金融危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四、应对金融危机的对策建议
由于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已经波及全球,国际市场的需求收缩,世界经济增速同比变缓,给大部分国家的经济带来严重困境。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种种严峻挑战,我们必须要了解一些应对金融危机的对策建议,提前预防和遏制金融危机的进一步恶化。
1.中国应对金融危机具体政策和措施。
首先,金融危机不仅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学会化危为机。在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际市场外需锐减,我国不得已改变当前严重依赖出口为导向的增长模式,把目标放眼国内市场,去积极寻求和发展国内消费市场,不但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还能提升我国产业和企业的竞争力。金融危机带给我们不仅是严峻的挑战,其中还蕴含着种种机遇,只要及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大胆改革,我国经济一定能化危为机,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发展。第二,扩大国内消费市场,拉动内需。近年来,在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投资是最主要的推动力,在当前的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必须进一步扩大消费,实施更加积极的消费策略,拉动自身的内需,才能抵制外部国际环境的干扰,减小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冲击。第三,进一步加大投资,保持经济增长。加大基础设施和产业的投资,是有效缓解金融危机的一项重要措施,尤其在困难时期。第四,优化外贸出口,调整出口结构。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扩大,国际市场购买力下降、人民币升值等因素,2008年我国的外贸出口急速减少,所以我们必须采取措施改变出口导向的战略模式,建立内生型出口的战略模式,优化出口结构。
2.国际应对金融危机整体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