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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2-05-23 01:42:52

资本市场论文

资本市场论文范文1

[关键词]保险市场,资本市场,对接模式,保险投资

一、引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创新和金融的深层次发展客观上要求相对分割的金融市场子市场间突破金融抑制、清除市场壁垒,实现市场间的对接融合与一体化发展,这不仅是金融深化的显著标志,也是现代金融业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的必然需要。与之相适应,作为金融市场三大支柱中的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对接问题逐渐成为全球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为各国所普遍重视。就国际范围来看,以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对接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金融的发展正日益成为各国金融业改革与发展的取向。就我国而言,现阶段,尤其是2005年我国保险投资政策调整后,探索我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对接模式也具有承前启后的时代意义。

理论上,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对接是一国金融体系内部系统性结构整合与发展的深化过程,也是一个由市场分割走向市场融合的制度变迁过程,其内容不仅涉及两个市场的资金互动,还包括资本市场为适应保险机构入市在交易机制、产品结构、交易质介、风险监控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以及保险机构自身的管理框架、监控制度、经营战略、产品结构等方面的调整和创新。从实践上看,各国两市场对接的进程中涌现了大量成功的案例与值得借鉴的对接模式,但也不乏失败的教训。总体而言,发达国家在对接的实践中走在世界前列,有众多成功经验可循,且一般而言,成熟国家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对接主要通过以下三条渠道进行:资金对接、产品(服务)对接和制度对接。

本文针对目前研究中普遍存在的将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对接局限于资金对接或将资金对接、产品对接和制度对接分散研究的问题,将两市场的对接模式纳入一个整体框架,通过对美、英、日、德四国资金对接、产品(服务)对接和制度对接基本情况的介绍和比较指出,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和谐对接是资金对接、产品(服务)对接和制度对接的统一体,而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生态环境的构建则是对接的微观经济基础,并针对发达国家对接的成功经验对我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融合模式提出了相关的制度安排。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

国外关于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对接模式的探讨已是一个古老的话题,1929年大危机之前西方国家就有金融混业经营和不同金融子市场间对接的实践,20世纪90年代,以美国《金融现代法案》的出台为标志,西方国家再次走上混业经营的道路。从国外的研究来看,由于发达国家两市场对接模式已基本形成,现有文献大多集中在保险资金运用具体问题以及保险资金资本市场投资定量分析技术和风险控制理论的研究上,关于金融市场对接的表述仅见于Arvanitis,AdanasiosV(1995)和Kollmann,Robea(1998)。

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AlanGart&David(1983,1994)研究了保险投资的渠道,发现二战后金融市场的发展完善、市场利率的上升以及行业竞争的加剧推动保险资金运用形式由贷款向证券投资转移,证券化资产在保险投资组合中比重提高,且投资风险管理技术也日趋丰富,衍生金融产品、资产负债管理等在保险投资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DeAlessi&Louis(1996)论述了保险投资监管的问题,指出对保险资金的科学监管是一种必然,无论是严格型监管还是宽松型监管,保险监管的目的都是引导保险资金运用的健康发展。NeilCrockford(1998)和MorganStanley(2002)则强调保险资金运用的必要性和意义,前者发现保险资金运用途径的有效拓宽以及保单证券化等创新方式的出现对区域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后者则提出资金运用是保险业的核心业务,没有资金运用就等于没有保险行业的论点。

目前,国外保险投资的技术操作主要依据的是现资理论,具体包括资本组合理论、资本市场理论和资本市场的效率理论。在保险投资风险控制理论上,Schlesinger和Doherty(1985)将企业风险管理理论成功地引入到保险领域,提出要对各种风险进行综合管理的思想。Gerber(1979)和Beard,Pentitainen和Pesonen(1984)以及Cummins,Derrig(1989)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基础上具体研究了保险精算的风险控制和管理,从而将风险的控制从实际操作的层面提升到了风险控制理论的高度。Babble&Klock(1988)、Lamm-Tennant(1989)&Bouyoucos&Siegel(1992)的分析则表明保险企业资产负债匹配的风险管理手段与企业的利润目标存在一定的冲突,如何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未来保险风险控制理论发展的方向。另外,SantomeroA.(1995)和Babbel(1997)从保险技术工具选择的视角提出了风险管理的具体思路,并详细论述了保险风险管理的4种主要技术工具。

(二)国内研究

国内关于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对接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两市场对接必要性以及对接路径的探讨上。吴敬琏(2000)《让保险与资本市场互动》分析了我国这两个市场间相互依存的重要性,为我国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资产方对接提供了一个思路,但该文未从操作层面加以论述;陈东升(2000)和傅安平(2004)对中国寿险业与资本市场结合的必然性及趋势进行了系统论述;严建红(2000)通过对两个市场对接对经济增长贡献的测定说明了对接的重要意义;魏华林和刘娜(2006)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两个市场融合发展的动因、微观基础及重要性。与此同时,朱楚珠和严建红(2001)系统研究了中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对接的动力、进程及影响,并从资产、负债和资本方对接3方面。设计了一个对接操作系统;于殿江、周成建(2004)通过对两市场互动发展的国际经验实证以及不同保险投资模式的分析,提出了我国可选择的融合路径;张卫(2007)则从绩效的角度分析了我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对接的最优路径。

其他方面的研究主要有:王(2001)指出两个市场对接需要培育基本的环境和条件,保险公司和资本市场都需要准备和改革;詹绚伟(2005)对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比例问题以及投资策略进行了探讨;于承(2006)对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于资本市场的法律监管问题进行了研究;张成军(2001)、王丽英和曲士英(2004)以及杜若宇(2006)等对中国保险资金介入资本市场以及不同模式的选择进行了比较研究。

从以上文献可以看出,目前国内关于两个市场对接问题的研究较为分散,未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框架,且绝大多数的学者在谈到两个市场对接时仅局限于资金对接,并且往往侧重于从保险企业这一主体的角度考虑问题,分析其如何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提高投资绩效等,而对资金对接的其他方面,如两个市场生态环境的构造、保险市场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路径却很少论及,且在谈到市场对接这一问题上,只有极少学者能够将对接的三个方面(即资金对接、产品对接和制度对接)全部纳入对接模式的框架。

三、发达国家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对接机制分析

如前所述,完善的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对接模式是资金对接、产品对接和制度对接的统一,本部分主要以美国、英国、日本和德国为例对这三方面的对接机制进行分析。

(一)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资金对接

资金对接是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对接的首要环节和基础性内容。一方面,保险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进入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并通过股权融资的资本结构优化效应和债券融资的杠杆效应,在增强保险公司风险分摊和损失补偿能力的同时,借助外部资金补充渠道,实现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作为资本市场上理性的机构投资者和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以保险基金的形式,运用股票、债券、不动产投资以及抵押贷款等形式参与二级市场的流通,在为资本市场提供稳定资金供给、提高资本市场流动性的同时,也对资本市场规模的扩大、结构的完善以及市场效率的提高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由于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发展历史悠久,市场较为成熟,对保险市场的开放度普遍较高,一般对保险资金入市不加限制或限制极少,各国的资金对接主要集中在后一方面——保险资金的资本市场投资上,且保险投资效益成为衡量各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融合度的基本尺度。

1.美国

在美国,保险资金是资本市场重要的资金来源,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是美国资本市场上长期稳定的机构投资者,美国保险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在整个资本市场市值总额中的比重长期维持在25%左右。且美国保险资金投资于资本市场的方式灵活多样,如政府和公司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保单贷款、不动产投资等。在投资结构上,以寿险公司为例,从美国寿险公司历年资产分布表(表1)可以看出,在美国寿险公司近半个世纪的投资历史中,公司债券一直是寿险公司投资的主要工具,且大多数年份这一比例维持在35%~40%之间,逐渐形成了美国以债券为主导的保险资金投资模式。

2.英国

英国保险业和资本市场发展历史悠久,保险投资活动也十分活跃,与美国相比,寿险公司在资本市场投资的品种同样涉及股票、债券等领域,但从英国寿险公司投资结构表(表2)来看,英国保险资金投资的一个突出特征在于以股票为主导,股票在资本市场投资的比重远远超过其他形式,从而形成了以股票为主的保险资金运用模式。

3.日本

日本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资金融合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直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保险投资的主要领域才从贷款转向有价证券投资,并且由于其特有的“以法人为中心”的股票持有结构,日本寿险公司以交叉持股的形式持有多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对方稳定的大股东,从而成为证券市场上的重要参与者,证券化投资的比例逐渐上升。至2003年6月,日本保险公司证券投资的比率已达59.8%,其中外国证券投资占14.1%,股票投资占股票总市值的15%左右。以日本生命保险公司为例,1996年3月其就已在94家日本上市公司中处于第一大股东地位、在104家公司中处于第二大股东地位,作为第一至第五大股东持股的公司总数达到450家。

4.德国

作为保险与证券两业始终融合的典型代表国家,德国的保险公司也在资本市场上大量投资,但从其投资结构看,债券投资占有绝对的比重,其次为抵押贷款,股票投资的比例极低,这主要与德国金融体系的结构以及本国保险公司的投资理念有关。

(二)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产品(服务)对接

产品(服务)对接以及连接两市场、兼具两市场优势的创新型产品和服务的出现是特定环境下的产物。近年来,金融全球化、自由化趋势的推动以及保险市场上风险事件的频繁发生,使得作为保险业经营主体的保险公司具有更大的借助资本市场发展的动力,各国陆续在保险产品市场上推出了一系列资本创新的品种,主要表现为投资型保险产品的创新、负债证券化和服务创新等方面。

1.美国

适应金融监管放松、混业经营等形势,20世纪70年代众多集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功能和优势于一身的投资性保险产品创新在美国应运而生。如变额人寿保险(VariableLifeInsurance)以通货膨胀为背景,于1976年在保险市场首次出现;1979年万能寿险(UniversalLifeInsurance)问世,具有缴费灵活、保险金额弹性化、非约束性等优点。

同时,从各国巨灾风险证券化发展情况来看,美国巨灾风险证券化的产品开发也居世界前列。自1996年12月St.PaulRe.发行全球首支巨灾债券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先后成功发行了SwissRe的加利福尼亚地震债券、USAA美国海湾和东海岸飓风债券、WinterhurRe.暴风雪债券等。在保险衍生证券开发方面,1992年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最早推出了自然灾害期货和财产理赔服务(PCS)期权,1997年11月百慕大商品交易所推出了GCCI指数期权。另外,美国的巨灾风险证券化产品还广泛涉及巨灾买权差价、意外准备金期票、备用信用限额等。

此外,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深度渗透和协调发展也使得美国保险服务的领域、服务机构的设置以及服务品种等逐渐与资本市场相关联,保险服务演变为集传统的保险业务、投资者理财服务、资产管理的咨询、运作于一体的综合。在美国,美国国际金融集团(AIG)、USAA等大型保险集团均在提供传统产寿险业务服务的同时,积极发展投资银行、投资管理等业务。

资本市场论文范文2

要研究投资银行,首先必须先了解一下资本市场,因为投资银行是伴随资本市场的产生而产生发展的,没有资本市场的不断创新与发展,就不会又投资银行业今天的辉煌。反过来理解,如果没有广大投资银行家在资本市场上的精彩表演,国际资本市场也不会象今天这样耀眼。

1.1资本市场的概念与分类

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与货币市场相对应的概念,资本市场着眼于从长期限上对融资活动进行划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融资活动组成的市场。是提供一种有效地将资金从储蓄者(同时又是证券持有者)手中转移到投资者(即企业或政府部门,它们同时又是证券发行者)手中的市场机制。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市场的交易几乎已经覆盖了全部金融市场。

我们可以将资本市场进行分类。从宏观上来分,资本市场可以分为储蓄市场、证券市场(又可分为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长期信贷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债券市场、其他金融衍生品种市场等。其中证券市场与债券市场又形成了资本市场的核心。

1.2资本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现代经济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2.1资本市场能够有效地行使资源配置功能

资本市场的首要功能就是资源配置。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一般由四个部门组成,即企业、政府、家庭和国外部门。家庭部门一般来说是收支盈余部门,企业和政府一般是收支差额部门。盈余部门一般要将其剩余资金进行储蓄,而收支差额部门要对盈余部门举债,收支盈余部门将其剩余资金转移到收支差额部门之中去(雷蒙得·W·戈德史密斯,1994)。在现代社会中,要完成这种转化,曾经有过两种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即由计划经济性质决定的中央计划配置方式和由市场经济决定的资本市场配置方式。在发达市场经济中,资本市场是长期资金的主要配置形式,并且实践证明效率是比较高的。

1.2.2资本市场还起到资本资产风险定价的功能

资本资产风险定价功能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资本市场也正是在这一功能的基础上来指导增量资本资源的积累与存量资本资源的调整。风险定价具体是指对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它所反映的是资本资产所带来的预期收益与风险之间的一种函数关系,这正是现代资本市场理论的核心问题。资本市场的风险定价功能在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配置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1.2.3资本市场还为资本资产的流动提供服务

资本市场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提供资本资产的流动。投资者在资本市场购买了金融工具以后,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出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这种出售的可能性或便利性,称为资本市场的流动。流动性越高的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积极性就越高。流动性的高低,往往成为检验资本市场效率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

1.3资本市场的主体

资本市场的主体通常被称为市场参与者,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发行和购买金融工具的市场参与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业、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资者.境外投资者一般包括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发展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外国公司以及境外个人投资者。

参与资本市场的服务企业分为金融中介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其中金融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的所有参与者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他们一般主要提供以下传统金融服务:

1.金融中介功能。发行各种金融工具;

2.客户进行金融资产的交易;

3.自身进行金融资产交易,为其客户设计新类型的金融资产并将其销售给其他资本参与者;

4.投资咨询服务;

5.资产管理服务。

1.4中国的资本市场

1.4.1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

中国的资本市场形成经历了不太长的时间,作为其标志的中国证券市场是从1981年发行国库券开始的。后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标志着证券交易体系开始走向规范。1992年,成立了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委员会,相继颁布了一批证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至此,中国资本市场才初具框架。

中国的证券市场体系经过了10年的风雨,在这10年中,中国的资本市场迅猛发展,为中国的改革和开放起到的关键的作用。从证券市场来看,1991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仅有上市公司14家,市价总值109.19亿元。而到了2000年12月,投资者开户数目已经达到5800多万户,境内上市公司有1200多家,累计筹集资金将近5000亿元。另外,中国证券市场股票市值已达到4.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从1991年的0.5%上升到51%。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亚洲甚至世界新兴市场中最活跃的市场之一。

1.4.2中国资本市场的不足

与国际上先期工业化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相比较,中国现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与问题。简而言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资本市场总量规模偏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占全社会融资总量的大约1/10,而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国家的银行偿贷间接融资与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大约为1:1。

另外,资本市场内在结构不尽合理。例如,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大部分市值是被不能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而占据,国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大约为50%、30%、20%。流动性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大量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大大影响了资本市场的流动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第三,中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运行秩序不很规范。由于法律环境、制度、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中国的资本市场尤其证券市场发展一直处于不很规范的状态,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缺陷导致了诸如虚假财务报表,虚假上市、基金黑幕、大户操纵股价等一系列违规现象出现;由于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上市公司只注重筹资而淡化经营、出现了一批垃圾股。由于市场的退出机制不完善,致使市场投机气氛强烈,市场价格严重背离公司股票价值的情况比比皆是。

虽然中国资本市场存在以上缺陷,但是这些问题总的来讲是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其他国家在发展初期或多或少都曾经出现过这些问题。中国的资本市场是发展中的资本市场,是新兴的资本市场,其中蕴涵着巨大的潜能,充满着活力和生机。

二投资银行理论概述

在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当中,投资银行应当是最活跃、发展最迅速的。可以这样讲,没有投资银行的努力和创新就没有国际资本市场今日的繁荣。

2.1投资银行的定义

投资银行这个名字其实名不副实,它主要从事同证券相关的业务但并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美国著名金融投资专家罗伯特·库恩根据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趋势曾经对投资银行下过如下四个定义:

(1)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银行,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最广义的定义,它不仅包括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甚至还包括保险公司和不动产公司。

(2)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第二广义的定义。因此,证券包销、公司资本金筹措、兼并与收购,咨询服务、基金管理、风险投资及证券私募发行等都应当属于投资银行业务。而不动产经纪、保险、抵押等则不属于投资银行业务。

(3)更狭义的投资银行业务的定义仅包括某些资本市场业务,例如证券包销,兼并收购等,另外的资本市场业务,例如基金管理、风险投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工具的创新等则应该排除在外。

(4)最狭义也是最传统的投资银行的定义仅把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募集资本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当作是投资银行。这一定义排除了当前世界各国投资银行所现实经营着的许多业务,因而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国际投资银行界普遍认为,以上第二个观点最符合美国和现代世界投资银行的现实状况,目前是投资银行的最佳定义。

2.2投资银行业的发展简史

在国际投资银行发展历史当中,英国和美国的投资银行发展历程是最具特点的,其他国家投资银行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参照和模仿了它们模式,以下是欧美投资银行业发展的简单回顾。

2.2.1欧洲商人银行的发展

投资银行萌芽于欧洲,其雏形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商人银行。早在商业银行发展以前,一些欧洲商人就开始为他们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债务进行融资,这一般是通过承兑贸易商人们的汇票对贸易商进行资金融通。由于这些金融业务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这类银行就被称为商人银行。

欧洲的工业革命,扩大了商人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帮助公司筹集股本金,进行资产管理,协助公司融资,以及投资顾问等。20世纪以后,商人银行业务中的证券承销、证券自营、债券交易等业务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银行积极参与证券市场业务还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在欧洲的商人银行业务中,英国是最发达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仅次于美国,另外德国、瑞士等国的商人银行也比较发达。

2.2.2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

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历程并不很长,但其发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几十年来,美国的投资银行在全球一直处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资银行业,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国的投资银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始于19世纪,但它真正连贯的历史应当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开始。

(1)《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以前的投资银行。

1929年以前,美国政府规定发行新证券的公司必须有中介人,而银行不能直接从事证券发行与承销,这种业务只能通过银行控股的证券业附属机构来进行。这一时期,所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都从事证券(主要是公司债券)业务,这一阶段投资银行的最大特点就是混业经营,投资银行大多由商业银行所控制。由于混业经营,商业银行频频涉足于证券市场、参与证券投机,当时证券市场出现了大量违法行为例如:虚售(WashSales)、垄断(Corners)、大进大出(Churning)、联手操纵(Pools)等。这一切都为1929---1933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埋下了祸根。

1929年到1933年爆发了世界历史上空前的经济危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下跌了82.5%,从892亿美元下跌到156亿美元。美国的银行界也受到了巨大冲击,1930-1933年美国共有7763家银行倒闭。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被用法律条文加以规范,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开始分业经营。许多大银行将两种业务分离开来,成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例如,摩根银行便分裂为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和J.P摩根。有些银行则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经营方向。例如,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成为专门的商业银行,而所罗门兄弟公司(SolomonBrother)、美里尔·林奇(MerrillLynch)和高盛(Gold-manSachs)等则选择了投资银行业务。

(2)70年资银行业务的拓宽。

在《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颁布以后,美国的投资银行业走上了平稳发展的道路。到1975年,美国政府取消了固定佣金制,各投资银行为竞争需要纷纷向客户提供佣金低廉的经纪人服务,并且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这些金融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率期货与期权交易。这些交易工具为投资银行抵御市场不确定性冲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投资银行掌握了回避市场风险的新工具后,将其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如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这种业务使得抵押保证证券市场迅速崛起。

(3)80年代以后美国投资银行发展

80年代美国为了放松对市场和机构的管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如1980年颁布的《存款机构放松管制机构法》以及1989年颁布的《金融机构重组、复兴和强化法》,1983年实施了"证券交易委员会415条款"(SECRule415),这些对投资银行业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使美国投资银行业在80--90年代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产生了大量金融创新产品。8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结束后,美国的利率开始从历史最高水平回落,大量的新发行股票与债券充斥市场,出现了不够投资级的垃圾债券(JunkBond)。大量垃圾债券的发行给投资银行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并影响了美国投资银行的历程。

随着世界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80年代以后,尤其是到了90年代,国际上投资银行业发生了许多变化。主要是国际型大型投资银行机构规模越来越大、投资银行重组大量出现、高科技发展带来投资银行业务的革命、创新业务大量涌现等等。

2.3投资银行的内部环境

2.3.1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

从组织形态上来看,国际投资银行一般由两种形态:一种是合伙人制;另一种是股份公司制。其中绝大多数国际投资银行采用的是后者。

投资银行的合伙人制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承兑贸易商号。这些家族经营的企业一代一代的继承,慢慢的由开始的独资性质变为数个继承人按份共有,成为合伙企业形式。早期的投资银行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在世界上,比利时、丹麦等国的投资银行仅限于合伙人制,德国、荷兰的法律虽允许股份制,但其投资银行也只采用合伙人制。在美国的六大投资银行中,只有高盛仍采用合伙人制。到现在高盛已经有将近200个合伙人。

19世纪50年代,欧美各资本主义国家公司立法开始兴起,到20世纪50年代趋于完善。投资银行以合伙人制向股份公司制组织形态过度。现代国际投资银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美林于1971年完成了全部改制过程,1986年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也由合伙人制改为股份制。在新加坡、巴西等国现在只允许投资银行采用股份只形态,合伙制则被禁止。

2.3.2投资银行的经营模式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各国对两者的处理也各不相同。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是分业经营模式,而德国则采用混业经营模式。

1933年通过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在法律上确定了美国分业经营的基本模式。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实行分业管理。保证了美国金融与经济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持续发展。二战后,美国将其经济与金融体制移植到了日本,1948年日本《证券交易法》规定银行和信托机构不得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类业务应该由证券公司从事,日本的证券公司其实就是专业投资银行。由于美国投资银行业在全球的霸主地位,许多国家在制定投资银行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上都沿用了美国模式。

混业经营在欧洲国家是比较多的,除德国以外,瑞士、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都采用了混业经营模式,又称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BankingSystem)。混业经营使得银行能够便利地进入各种金融市场,在这一点上混业有着分业无可比拟的优势。但由于混业经营的风险较大,需要更加健全的银行体制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的支持。

2.4投资银行业务

2.4.1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

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就是投资银行协助企业、公司和个人客户筹集资金,并且帮助客户交易证券。

(1).证券承销业务

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原始的业务之一,最早的投资银行的业务收益主要就来自与证券的承销。在承销的过程中,投资银行起了极为关键的媒介作用。投资银行承销的证券范围很广,它不仅承销本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所发行的债券,各种企业所发行的债券和股票,外国政府与外国公司发行的证券,甚至还承销国际金融机构,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等发行的证券。证券的承销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投资银行承销证券由四种方式:(1)包销。(2)投标方式。(3)尽力推销。(4)赞助推销。投资银行的承销收益主要来自差价或叫毛利差额(Grossspreed)和佣金(Commission)。

(2).证券交易

投资银行参与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主要有三个原因,同样,他们在二级市场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交易商的角色:

第一,在完成证券承销以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以保持该种证券的流动性和价格稳定。一般在证券上市以后,承销商总是尽量使其市价稳定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就是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上的做市商业务。

另外,投资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促成客户所希望的交易,并据此收取一定的佣金,这就是投资银行的经纪收入。

第三,投资银行本身拥有大量的资产,并接受客户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只有通过选择、买入和管理证券组合,投资银行才能获得证券投资收益。这就是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另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进行风险套利、无风险套利等业务活动。

(3).兼并收购业务

投资银行所支持的收购兼并活动,在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戏剧性,最引人入胜的。投资银行在收购和兼并的过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仅为猎手公司服务,也在为猎物公司服务:

首先,投资银行替猎手公司服务。替其物色收购对象,并加以分析。并且提出收购建议.提出令猎物公司的董事或大股东满意的收购条款和一个令人信服的收购财务计划,帮助猎手公司进行财务安排,以促成交易的完成。

投资银行同样也为猎物公司服务:判断猎手公司的收购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如果对方是敌意收购,则与猎物公司制定出防范被收购的策略,如果判断对方是非敌意收购,那么投资银行便以猎物公司的立场向猎手公司提出收购建议,并向猎物公司提出收购建议是否公平与合理及应否接纳对方建议的意见。

2.4.2投资银行的创新业务与延伸业务

随着投资银行竞争的逐渐加大,仅靠传统业务已经很难维持投资银行迅猛发展的需要,投资银行作为最活跃的金融部门,从70年代以来不断开拓创新业务,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既活跃了资本市场,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也为自己赚了巨额收益。

(1).财务顾问

财务顾问就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提供咨询,策划或运作,一般可分为三类:其一是按照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产品、某种证券或某个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提出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参考资料。其二是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突变,使某些公司、企业遇到困难时,投资银行往往主动地或被邀请向有关公司、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重新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化解这些公司、企业在突变事件中带来的压力与困难。其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购的过程中,投资银行作为,帮助咨询,策划直到参与实际运作。从目前情况看,投资银行在第三类业务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2).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财产权益作借款保证责任的一种融资方式.从理论上讲,项目融资的贷款方主要看融资项目有无偿债能力,评估和保证的范围以项目为限。因此,一旦贷款发生风险,贷款方只能以项目的财产或收益作为追索的对象,不涉及其他财产和收益即要求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东或第三方(包括供应商、项目产品的购买者、政府机构等)做出某种保证或承诺,但这种保证和承诺仅仅停留在投资者将不会放弃投资项目,承诺某种支持或保证项目的收益的层次上。贷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机构提供的还款保证,更无须出具政府担保。借款方将项目资产和收益均抵押给贷款方。

由于项目融资无金融机构担保,也无政府担保,全靠项目投资者的信用和项目本身的前景,这样,仅从市场角度看起来不错的项目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资银行的介入将有利于增加项目的可靠性,有利于争取到信用级别较高的投资者参加。运用项目融资的方式要订立一套严谨的合同来转移和分散风险,投资银行有各种专业人才,通晓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惯例,能够尽力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顺利执行。投资银行还可以运用自己的各种渠道,为项目寻找合适的贷款人,也能为贷款方找到好项目。

(3).基金管理

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的投资工具。投资基金实行的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集资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股票或受益券,从而将分散的小额资金汇集为一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资运作。投资基金是一种复杂的投资制度。它强调分权,制衡。由于认购和赎回机制不同,投资基金分为封闭式与开放式两大类。投资基金是发达国家投资者常用的投资方式,投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基金经理人活跃在此领域。

(4).资产证券化

1970年由美国政府国民抵押协会担保发行的第一批公开交易的住宅抵押贷款债券可视为资产证券化的先驱。进入90年代以后,资产证券化开始从美国向世界扩张,从国内资金市场向国际资金市场延伸,由在岸市场向离岸市场扩展。所谓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与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筹资步同的新型融资方式。传统的证券融资方式是企业以自身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及股票权益的偿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财产为界。资产证券化虽然也采取证券的形式,但证券的发行依据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财产而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一部分资产,证券权益的偿还不是以公司财产为基础,而是仅以被证券化的资产为限。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者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5).证券网上交易

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在线经纪和网上交易给传统的证券市场带来了革命性的冲击,证券业面临着巨大的变革与挑战.有报告预测网上证券交易商的资产从1999到2003年将增长7倍以上,从4150亿美元到30000亿美元。许多大型国际投资银行纷纷进入证券网上交易领域,并且出现了专门经营网上交易的经纪商。

(6)风险投资(创业投资)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也称创业投资,是由职业投资人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中的一种股权资本;风险投资是由专业投资机构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注入资本,并运用科学管理方式增加风险资本的附加值。

风险投资公司曾为诸如微软、英特尔、康柏、戴尔、思科、太阳系统、联邦速递等公司提供了最初启动资本,这些公司都已在各自的行业中成为领先者。虽然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只有20年的时间,但国外的投资银行已经把它培育成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同时,因为创业投资的大力帮助,全球的高科技产业以迅猛的速度全面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亮点。

以上简单介绍了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和部分的创新业务,其实在现代国际资本市场当中,投资银行的金融创新活动已经是日新月异,新的业务品种在不断的涌现,创新业务已经成为投资银行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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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制度安排;强制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投资者保护

一、强制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及其制度安排的扩展性

(一)制度安排的扩展性是其自身逻辑的需要

制度经济学认为,相对于不确定状态,一个清晰、明确的制度安排,可以具有激励功能与约束功能。但制度的初始安排不可能预见到所有的不确定性并将其消除,交易主体在既定的制度安排下开展交易的过程同时也是不确定性的动态产生过程。因此,在既定制度的运行过程中,交易主体在制度初始界定的基础上开展交易,会出现新的利益纷争问题。这种纷争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交易主体在不超过原有制度界定的利益边界的前提下开展交易行为,却产生了超出原有边界的成本或收益,于是存在了外部损害的责任承担与外部收益的归属问题;另一种情形是在进行制度初始界定时,因为技术原因使得利益边界无法无限细化,在此之后各交易主体之间产生的利益冲突。对于制度初始界定后出现的纷争,要求制度再度进行安排,以明确交易主体在新的不确定状态下的相对利益界限,即制度安排必须具有扩展性。这种交易活动数量的增加所引发的交易制度的演进过程是由制度安排的初始逻辑所内生的。因为只有保持这种动态的扩展性,才不至于违背制度初始安排的初衷,从而保持制度安排的激励功能与约束功能,否则,会降低各交易主体的生产性努力,增加其掠夺性和机会主义的图谋私利的行为,并最终威胁到初始制度安排的存续。

(二)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在制度安排扩展性上的不同特征

而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在制度安排的扩展性上表现出不同的特征。新制度经济学根据推动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方面的差异,一般将之区分为两种基本的模式:一是所谓的“政府强制型”制度变迁,即主要由政府来提供制度变迁的诱因和动力,新的制度关系作为一个由政府单方面导入的独立变量强制替代原有的制度关系;二是所谓“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即以原有制度结构下的经济行为主体的自我逐利冲动作为制度变迁的诱因和动力,逐渐推进新制度关系的形成和发育,并最终达到替代原有制度关系的制度变迁目标。

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在制度安排的扩展性上的重要区别是:后者作为初始的制度安排,是行动主体响应获利机会而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因此,对于在制度变迁后的交易过程中持续不断地出现的不确定性,行动主体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具有再次进行界定利益边界、达成一系列契约的内在动力,从而维持制度安排自身的动态优化和活力。即由交易而演进出来的有效率的制度可以由交易本身来造就,交易的开展与制度的扩展之间存在直接的互动。Redmond利用人类认知科学研究成果,做出了相似的解释。当一个制度发生变迁时,其他的相应制度会进行适应性调整,因而制度变迁呈现出不间断性。尤其是,当核心制度发生变化时,会引起其他次级制度的调整,这种次级制度的调整不是随机的,而是由核心制度的变化引起的;同时,调整也不是无方向的,而是由制度的一致性引导着。由于制度调整过程中产生的认知变化可能不足以让人察觉,以至于协调同样地在无意识中进行,因此制度变化也可能呈现出“不知不觉但从不间断”(in.sensiblyandincessantly)的形式。

而强制性制度变迁是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并实行的,并不与旧的制度安排相衔接,而且缺乏一个由各交易主体讨价还价的初始博弈过程。因而其不具备精细的可操作性,行为主体在该制度安排下遇到问题时茫然不知所措,或因为行政部门的行政壁垒和不同行政官员对法规文字的不同理解而无所适从,或被迫通过暗地里支付“租金”而大大提高交易成本。当交易主体在初始界定的空间内进行交易从而产生新的不确定性时,是否会产生新的契约或制度安排并不取决于交易主体维护自身利益的动力,而取决于制度的供给者——政府是否有动力这样做,这需要等到制度供给主体认识到由于持续性的制度供给的匮乏可能导致初始的制度安排的存在面临威胁时,进一步的制度供给才会成为可能。因此,这种强制性的制度安排缺乏内在的自我延展性的内在逻辑,必然导致连续性制度安排的滞后与间断。

总之,尽管有人认为产权的初始界定必然导致产权的后续界定,但笔者认为,这一结论隐含着一个前提假设:即产权的初始界定是市场参与主体博弈的产物,其后续的产权界定仅仅是初始产权界定过程逻辑的一脉相承。对于由外力移植的制度安排,初始的制度安排是否一定会导致后续的制度安排,依赖于一个初始的制度供给主体对后续制度安排的匮乏所形成的对初始制度安排的威胁、进而对自身利益的威胁的感知过程,因而与前者相比,存在一个时滞。我们可以尝试以上述分析来看一下我国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保护问题。

二、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乏力的深层诱因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投资者利益保护乏力是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比如,在发行市场上,发行主体和中介机构进行虚假包装,制作含有欺诈、严重误导、重大遗漏的招股说明书;在交易市场上,上市公司虚假、误导性信息或故意隐瞒信息,等等。投资者保护不力会导致资本市场的发展暗藏着深层次的秩序危机和信心危机,在一个严重缺乏诚信的资本市场上投资者会感到自己的利益无法得到维护,从而退出这个市场。而证券交易市场的长期低迷会使得新证券的发行变得不可行,直接融资渠道堵塞。这最终是有违资本市场制度安排的初衷、从而有违制度供给主体——政府的利益。Johnson的实证结果则显示了投资人保护较弱的国家更容易遭受股市崩溃的冲击;Shleifer和Wolfenzon构筑模型分析了在投资者保护较弱的国家,公司缺乏上市积极性。总之,投资人保护是资本市场存在与发展的基石。

对于我国资本市场上投资者保护乏力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学者也从制度方面进行分析,认为是由于忽视了对连续界定制度的研究与安排的结果。而笔者认为,这并非主观上的“忽视”,而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与公司制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其内在逻辑导致制度界定缺乏扩展性的结果。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现状与推动资本市场与公司制这一系列制度发育的既定制度变迁模式有关。作为整个金融制度变迁过程的一部分,资本市场制度与公司制度是在政府主导下、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推行的,带有一种浓厚的强制性色彩,较少有微观交易主体的自身利益驱使在这一制度变迁过程中闪现。因此,作为一种“嵌入”(embeddedness)式的制度安排,首先,我国资本市场缺乏一种深厚的商业文化信仰的依托,缺乏一整套漫长岁月所形成的、没有间断过的、坚实成熟的道德理念和传统。市场参与者没有形成一套共同的互相理解的术语、概念、逻辑思维、知识结构和知识体系,从而共同守护这个市场所赖以生存的基本信念和市场秩序。同时,由于没有经过一个市场参与主体的初始讨价还价的博弈过程,强制性的资本市场、公司制度等初始制度安排后,交易数量的增加并没有引发内生的交易制度演进,在证券侵权损失的度量制度、证券民事赔偿制度、集体诉讼制度、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中小股东司法救济制度等一系列旨在持续界定利益界限、保护投资者、降低交易成本的扩展性制度的确立方面,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因此,即使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具有明确的初始基础制度安排(例如:证券法第63条规定: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会因为其没有扩展性的次级制度支持,从而缺乏可操作性、成本过高而无法实施,处于被架空的状态。2001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发出了关于暂不受理上市公司民事赔偿的通知,就是一个证明。该通知承认“内幕交易、欺诈、操纵市场等行为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又指出,“受目前立法及司法条件的局限,尚不具备受理及审理这类案件的条件”。不能实施的制度相当于没有相关制度。国外的研究结果也对这一结论提供了支持。Bhattacharya,u.与H.Daouk比较了103个国家对内部交易的监管情况。其中87个国家有监管内部交易的法规,但是只有38个国家曾经有过根据该法规进行的执行记录。他们又发现,执行了内部交易法的国家,而不是存在内部交易法的国家,其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显著低于其他国家。同时,我国的特殊性在于:利用分散的民间金融资源来弥补改革成本是符合政府租金最大化利益的,这进一步加剧了投资者保护制度的滞后。

三、结论与启示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所带来的制度安排缺乏自身扩展性是导致资本市场上投资者保护乏力的根本原因。但是,要彻底打破这一路径也是不现实的。由于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的性质,即制度变迁中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了某一条路径,即会得到自我强化,推倒重来是不现实的,需要支付相当的沉没成本。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这种制度变迁模式的积极效果,即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避免了“搭便车”问题,具有创新组织成本和实施成本优势,而且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定性以及政府对经济和金融体系所具有的控制能力为政府引导制度创新方向、节约制度创新时间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基础制度供给主体的政府,仍然需要在纠正这一制度变迁方式的固有缺陷中扮演主要角色。其应在供给基础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兼顾到微观交易主体的利益诉求(这最终也会通过初始制度安排的维持来符合政府利益)。允许微观交易主体在开展交易过程中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进行的制度自发创新,保持对制度外的或制度边际上的微观交易主体在自愿基础上的交易行为的容忍力。并在时机成熟时,将来自微观交易主体自发形成的规则进行提炼,上升到基本的法规层次,使之成为明确的制度安排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而克服强制性制度变迁在制度安排缺乏扩展性方面的内在缺陷,实现不同层次上制度创新的导向性与内生性的结合,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交互,使制度效率动态地处于优化状态。

具体到解决资本市场上投资者保护的问题,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鼓励发展私募资本市场。我国私募基金的制度形成和演变是在市场力量的诱导下自发形成的,几乎没有政府管制的色彩。业已在灰色地带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市场,其规模丝毫不亚于公开发行的投资基金规模。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具有自发性质的私募基金运行良好与公募基金的事故频频几成反讽。因此,鼓励发展私募资本市场其实是对其合法性地位的追认,即将市场自发的制度创新确定为正式规则。私募资本市场在促进投资者保护方面的意义在于:作为自发形成的这一市场,其良好运行必然依赖于投资者与投资主体的反复博弈,在这一基础上所形成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理念及相应的规则可以为公开的资本市场所借鉴和承接。从西方国家资本市场的发展历史看,私募资本市场的存在先于公开的资本市场。投资理念、投资者保护意识是在私募市场上历经数百年的反复磨砺才逐渐建立起来的。而强制性的资本市场及公司制的制度变迁,跨越了其初级阶段,直接进入公开的资本市场与公众公司制这一高级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讲,发展私募资本市场说明强制性制度变迁后必须经历一个制度的逆行呢?还是说明强制性制度变迁只能作为一种表象存在,微观交易主体的内在需求与制度安排之间的耦合是唯一不可逾越的铁律,除此无它?这是另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

(二)鼓励投资者自发性的制度创新。对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出于维护自身利益而进行的各种制度创新,例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小股东信托表决制度等,政府主管部门应予以肯定并及时对其进行规范,使其成为正式的制度安排,从而不断维护市场参与主体对制度创新的积极性,降低市场微观主体的自我保护成本,保持制度建设的自我更新能力。

(三)强化证券监管机构事后处置效力与效率。由于信息不对称、搭便车等原因,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的维护需要外部机构的介入。证券监管机构事后监管的效力与效率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事前监管的行政权力的替代,而且与事前监管相比,它能更有效地对上市公司形成长时间的威慑,如安然公司事件。“不可能在事先就列出所有可能的不正当商业行为、欺骗股东或客户的行径,但必须在这些行为发生后能尽快处理并处罚从事经济犯罪的公司及其高管人员。”证券监管机构对侵犯投资者利益事件的迅速反应及保持处置措施的切实有效是维护投资者信心的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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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对内部资本市场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国内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且主要集中在对国外文献的介绍方面。本文在吸收西方学者对内部资本市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内部资本市场租金的概念,并从不同角度对其内涵进行了界定和分析。这一研究对于厘清内部资本市场组建的目标以及实现这一目标应采取的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一、内部资本市场租金概念的思想基础

自从Alchian、Williamson在20世纪70年代初提出内部资本市场理论后,国外学者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其中西方学者对内部资本市场形成原因和优势的分析,为本文提出内部资本市场租金概念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1、内部资本市场形成的目的是降低融资的交易成本

早期研究成果显示(Alchian,1969;Williamson,1970)内部资本市场之所以会产生并取代外部资本市场,是因为企业与外部资本市场的矛盾与摩擦,主要表现为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和外部资本市场的交易成本过高,内部资本市场可以通过减少矛盾与摩擦来降低交易成本。

2、内部资本市场的本质

Williamson(1970)认为内部资本市场的本质是市场行为组织化,外部行为内部化,内部资本市场具有市场激励和组织激励双重机制。Gentner、Sharfstein等人(1994)认为内部资本市场与外部资本市场的最大区别在于:内部资本市场资金的供应者(集团总部)是资金使用者(集团分部)的所有者,拥有资金使用者的剩余索取权,其实质是母公司对分部资产拥有相应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外部资本市场上的资金供应者(如银行)只有在企业不能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时,才能控制相应的资产并拥有所有权。

3、内部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

Weston(1970)认为专业化企业只能依靠外部资本市场配置资源,而多元化集团的内部资本市场可以复制外部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并借助总部CEO的控制权促使资源向效益较高的经营单元转移。

从融资角度来说,内部资本市场在融资规模和融资成本上具有优势,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作为集团整体由于有较稳定的现金流保障、收益水平、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信用,因而也有较多的外部市场融资机会和渠道;第二,缓解集团成员中优质公司的融资约束(Myers&Majluf,1984;Fluck,1999);第三,降低集团成员的融资成本(Stein,1997)。

从资源配置角度看,内部资本市场的优势表现在:第一,公司总部的控制权保证了它在分部之间重新分配资源的权威,使资金从预期产出较低的分部转移到预期产出较高的分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Stein,2000);第二,Sharfstein和Stein(1994)根据内部资本市场拥有剩余控制权的特征,认为内部资本市场相对于外部资本市场更有利于对分部监督。

西方学者对内部资本市场形成原因和优势的研究,尽管没有直接提出内部资本市场租金的概念,但为本文提出这一概念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二、内部资本市场租金的内涵

经济学中“租金”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一个外延逐步放大的过程,内部资本市场租金在本质上是一种范围更大和层次更高的组织租金。

1、经济学中租金的起源和演变

经济学中“租金”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一个外延逐步放大的过程。租金最早起源于对地租的研究,是指付给永远没有供给弹性的生产要素所有者(主要指农业土地所有者)的报酬。李嘉图认为地租是土地产品价值提高后租用肥沃土地的农场主获得了超过平均报酬的超额利润,提出了级差地租的概念。马歇尔对地租原理进行了扩展,认为在短期内供给数量不变的其他各种生产要素的报酬类似于土地地租,并将其定义为准地租。萨缪尔森等经济学家将地租理论推广到对类似经济现象的分析中,认为支付给生产要素的报酬超过为获得该要素供应所必须支付的最低报酬的部分,即超过机会成本的收益定义为经济租,因为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租金的性质。现代租金理论扩大了租金的外延,将一切生产要素所产生的超额收益都囊括其中。如经理人的报酬部分地是由于他的能力超过边际经理人的能力的程度决定的,由此产生的超边际收益可以看作是支付给他的一种能力租金;工人根据他的能力所获得的差量报酬,也可以说是一种能力租金;企业通过扩大边界组建企业集团,获取净交易费用的降低和规模效益,可以看作是由于组织结构和制度安排的创新而产生的管理租金。从租金概念的演进抽象出租金的本质:一是指绝对的资源要素报酬,如地租、利息、工资等要素的价格和收入;二是指资源在不同时间、不同用途、不同组合中的差额报酬,如超额利润、生产者剩余、消费者剩余等。

2、组织租金

对于组织租金,理论界有大致有四种不同的论述,:一是认为组织租金就是企业剩余,即企业产生的大于各要素市场价格总和的收入余额(张维迎,1996);二是认为组织租金是超额利润,总收益在支付了所有组织成员的保留收入,即满足了所有成员的参与约束条件之后还有一个正的剩余(杨瑞龙,2001);三是认为组织租金等于通过企业契约(即把要素使用权有条件地让渡给企业家)组织生产的收益大于要素所有者单干所产生的收益总和的余额(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周其仁,1996);四是将组织租金规定为通过企业组织分工相对于通过市场组织分工效率的提高所带来的收入增加(杨小凯、张永生,2000)。上述四种关于组织租金的表述虽有不同,但内涵是一致的,第一、二两种观点是从量上对组织租金进行度量,而后两者是从质上对组织租金的定性规定。根据前面的分析,很明显组织租金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组织费用的节省(交易费用的节省减去管理费用的增加);二是企业分工协作和集中生产而使生产力提高所带来的效益增量。

3、内部资本市场租金的概念

企业集团组建内部资本市场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取得比各成员单位独立运作更大的收益。内部资本市场租金是指企业集团总部通过对各分部财务资源的组合运用产生大于各分部独立运用资源的收益,这种收益具有超额收益特征,其本质是一种在更大的范围和更高层次上的组织租金。从定性角度看,它是通过组织内部交易相对于通过外部市场交易所能产生的更高效率带来的效益增量;从数量上看,它是一种对要素资源的组合运用收益大于独立运用收益的差额报酬。内部资本市场的租金包括两部分:一是净交易费用的节约(交易费用的节约减去管理费用增加);二是财务资源集中运作和优化配置从而提高经济效率所带来的效益增量。租金产生的渠道有两个层次:一是组建内部资本市场后形成的集团化优势在参与外部资本市场交易过程中创造的收益;二是集团内部通过资源整合和配置创造的收益。

三、内部资本市场租金与内部资本市场效率概念的比较分析

内部资本市场租金与内部资本市场效率是一对很容易混淆的概念,对它们进行比较分析能更准确地把握两个概念的内涵。

1、内部资本市场效率

效率原本是物理学上的概念,其定义为有效输出量对输入量的比值。经济效率的基本含义是指用货币单位计量的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率。其中投入主要是指人力、物力等经济资源的投入,产出是指为人类提供有用物的效用。根据效率动因不同,经济效率可分为生产效率、动态效率和配置效率。生产效率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下投入产出的比率;动态效率是指通过技术革新和技术进步从而对投入产出比率的影响;配置效率是指在资源总量既定的情况下,随资源配置的改变而形成的投入产出比率,这种配置的最优状态称为帕雷托最优。

内部资本市场效率是一种对各分部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效率,这种优化具体表现为在高资本回报率的分部增加投资,在低资本回报率的分部减少投资。如果在高资本回报率的分部减少投资,在低资本回报率的分部增加投资,则表明内部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是低效或者是无效的。

2、内部资本市场租金与内部资本市场效率的关系

内部资本市场租金与效率的关系可以通过它们之间的共性、联系与区别体现出来:

二者的共性表现在:第一,研究对象都是内部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所产生的投入产出问题,且主要用价值形态进行研究;第二,研究目的都是如何在企业集团资源既定的情况下实现产出的最大化。由于内部资本市场研究的对象和目一致,使得二者在研究的理论基础也具有一定的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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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虚拟资本;市场经济;制度创新

一、虚拟资本的界定

(一)马克思对虚拟资本的界定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认为有价证券的“资本价值也纯粹是幻想的”①,“股票只是对这个资本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的相应部分的所有权证书”②,“所有这些证券实际上都只是代表已积累的对于未来生产的索取权或权利证书,它们的货币价值或资本价值,或者象国债那样不代表任何资本,或者完全不决定于它们所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③;“有了这种证书,只是在法律上有权索取这个资本应该获得的一部分剩余价值,”④“但是,作为纸制复本,这些证券只是幻想的,它们的价值额的涨落,和它们有权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完全无关,尽管它们可以作为商品来买卖,因而可以作为资本价值来流通。”⑤

(二)对马克思虚拟资本界定的理解

马克思对虚拟资本的界定,是和他的剩余价值学说一以贯之的。对这种界定必须从历史辩证法的角度来加以理解:首先,界定具有科学性。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马克思目睹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的种种残暴、资本家对工人的无情剥夺。由此,他对雇佣工人寄予了深刻的同情。《资本论》正是揭露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和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对于虚拟资本,马克思科学地指出,它并不构成现实资本,它是一种对现实资本应该获得的一部分剩余价值的索取权;其次,界定需要拓展。世易时移,在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惊涛拍岸的今天,虚拟资本的发展,早已超出了马克思的论断。实践要求我们必须发展马克思主义,对其绝不能僵化理解。

二、虚拟资本的市场运行特点

在证券市场,素有基本分析派与技术分析派之说,前者重视宏观面对股价的影响,后者则注重技术面对股价的影响。综合两派观点,即认为宏观经济状况与市场供求关系是影响股价波动的主要因素,除此之外,现实资本的价值究竟是否影响虚拟资本的价格呢?答案是肯定的。从理论上看,在证券市场,每股净资产高的上市公司其股价应高于每股净资产低的上市公司,这正是现实资本价值影响虚拟资本价格的体现。

(一)虚拟资本的价格围绕公司内在价值波动

尽管股价的波动经常偏离公司的内在价值,但这是股价受人们预期左右的正常结果,从中长期看,虚拟资本的价格终究会踏上价值回归之路。当然,这一过程并不排除其中某一时期的矫枉过正。例如,2000年初,全球猛炒网络股,一时间,“一网则灵”,出现了“眼球经济”、“注意力经济”等新的词汇。由于网络股的价格严重偏离其价值,从2000年4月始,网络泡沫开始破灭,网络股的价格由此踏上漫漫的、痛苦的价值回归之路。

(二)虚拟资本的总市值并非上市公司的真实财富

据上文分析,股价的波动经常偏离公司的内在价值,由此,虚拟资本的总市值也经常偏离公司的内在总价值,出现公司财富的升值或缩水。但是,虚拟资本的总市值并不就是公司的真实财富,因为从总市值到真实财富,中间必须经过市场变现这一中间环节。不经变现,总市值终究是纸上富贵,在市价的波动中,总市值的升值或缩水,只不过是一场数字游戏而已。

三、虚拟资本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

(一)虚拟资本提供了新的储蓄——投资的转化机制

虚拟资本之前的储蓄——投资转化机制是通过银行这一中介运行的。尽管银行的运作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但其提供资金的短期性(信贷资金以偿还为前提)、有限性(单个银行提供大额资金面临高风险)的缺陷同样明显。虚拟资本为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更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机制,通过该机制,一方面,企业长期性的大额资金需求得到满足;另一方面,极大地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言,“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末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⑥

(二)虚拟资本开辟了新的资源优化配置方式

虚拟资本是趋利流动的。追逐利润是虚拟资本的目的和本性,高流动性是虚拟资本的重要特点和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一方面,虚拟资本通过对利润率的比较来选择资本扩张的方向;另一方面,利润率的消长变化促使虚拟资本实现在区域、行业和企业间的不断流动。

虚拟资本开辟了新的资源优化配置方式。这一方式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其一,静态方式。虚拟资本发挥“粘合剂”功能,将潜在的生产力转变为现实的生产力。各生产要素在分离的状态下,都只是潜在的或可能的生产力。虚拟资本的出现将分离的生产要素“粘合”起来加以整合,并在此基础上以虚拟资本为载体形成一定的资本组织,从而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其二,动态方式。虚拟资本发挥“奖惩”功能,实现了市场的优胜劣汰。在健全的市场制度下,虚拟资本市场创设了一种“公开评价”机制:在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下,通过对企业经营现状及前景的研判,市场参与者“用脚投票”,支持甲企业或转而支持乙企业。显然,利润率高的企业因资本的流入而得到“奖励”,利润率低的企业因资本的流出而受到“惩罚”。在虚拟资本市场,价格信号引导资本流动,实现着资源的动态配置。

四、虚拟资本与市场经济间具有天然的和谐性

(一)虚拟资本解决了早期市场经济发展中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难题

虚拟资本出现前,企业的组织形式有二:业主制与合伙制。两种制度的共同点在于:出资人承担了无限风险,风险与收益严重不对称。无疑,过高的风险限制了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虚拟资本出现后,公司制成为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出资人不再承担无限风险,他只对自己的出资额负责。

(二)虚拟资本(股票)市场成为世界经济运行的晴雨表

股票指数提供了一种判断经济运行趋势的指标。股票价格的涨跌,预示着未来经济的走势,与世界经济的运行状况息息相关。1929年美国股市的崩溃标志着席卷西方国家的“大萧条”的开始,20世纪90年代美国股市的“牛气冲天”则是美国新经济繁荣的表征。

五、虚拟资本加速了市场经济金融化程度

麦金农和肖于1973年首先建立了金融深化模型,该模型后经有关学者的不断完善,相继产生了第二代、第三代。金融深化论分析了金融压制的危害,认为利率管制扭曲了经济运行。金融深化论提出了金融创新的必要性,认为促进金融深化的措施不仅在于取消利率和信贷的管制,更重要的是从宏观和微观多角度完善整个金融体系,进而最终实现金融体系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在市场经济早期,金融资本不发达,市场经济的金融化程度较低。虚拟资本的产生和发展,以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为特征,加速了市场经济的金融化程度。在发展中国家,虚拟资本的培育,有利于消除金融抑制,实现金融深化。

对于我国,我们必须大力发展虚拟资本,积极推进经济金融化、货币化的进程。在我国,迄今人们对虚拟资本的论述主要集中于两个层面:其一,对其负面作用如何应对;其二,在“不得已而为之时”如何防范。诚然,虚拟资本有其负面影响,对此我们需要加强防范,但仅限于此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只是狭义的消极的研究。从长期看,我们需要大力发展虚拟资本,“发展是硬道理”,在发展的过程中进行规范。一方面,我国金融深化仍有较大潜力,从部分国家的金融相关比率来看,1998年末,美国、英国和日本分别为3.8120、3.3027和2.9110,新加坡和泰国分别为3.3126和3.3841,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则在2倍左右。1999年末,我国金融相关比率大约为1.2左右,这表明我国金融深化仍有广阔的空间(钟伟,2001);另一方面,我国改革与发展面临的诸多重大难题(如国企脱困、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只有在虚拟资本的运行过程中才有可能获得答案。

注释:

①②《资本论》第三卷P529页;

③《资本论》第三卷P531页;

资本市场论文范文6

今天,我想谈一谈交换之本义,谈一谈我们给“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同时下的定义。使用这两种叫法表明我们意欲将这两个领域区别开来,在我们眼中二者不可混为一谈。让我们再重复一遍,这两类活动——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直至十八世纪仍是势单力薄的,人类行动的主要部分被包含、淹没在物质生活的广大范畴中。如果说市场经济在扩展,已经覆盖了很广阔的地盘,取得了可观的成就,它却常常缺乏厚度。我或对或错地将欧洲旧制下的现实称作“资本主义”,它属于一个光辉的、精良的、但是狭窄的层次,它还拢不住经济生活的全部,没有创造出——例外正可证实规律——独有的、自身趋于普及的“生产方式”。这个资本主义通常被人们叫作商业资本主义。它还远远未能抓住和左右整个市场经济,尽管市场经济是其不可或缺之先决条件。然而,话又说回来,资本主义在国内、国际、世界范围内所扮演的角色已是很明显的了。

第一节

我在以前已经给你们谈过的市场经济呈现在我们面前,没有太多含糊不清的地方。历史学家们实际上赋予它一个显赫的地位。大家对它皆优厚有加。相比之下,生产与消费则是勘察得仍然很不充分的大陆,对它的研究从数量而言仅属起步而已。了解生产与消费天地并非易事。相反,市场经济是不断被谈论的对象。它连篇累牍地充斥着档案资料:城市档案、经商家族的私人档案、司法与警务文书、商会的讨论记录、公证人的记载……如此这般,叫人怎能不注意它,不对它产生兴趣?市场经济始终占据着舞台。

此中的危险,恰恰在于人们仅仅盯住市场经济,用大量的细节描绘它,使人意会为其存在是蔓延性的,固守不缩的,而它只不过是一个巨大组合中的一个片段。这是由它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其本性只允许它在生产与消费之间扮演一个联系角色。这也是由下述的事实决定的:十九世纪之前,在支撑着它的日常生活的海洋和十回中有五回是自上而下地左右它的资本主义进程之间,它只是一个有些厚度与强度、有时却很单薄的夹层。

对于市场经济的这一局限性,感觉明快的历史学家不多。正是这种局限性,通过对市场经济进行的界定,给市场经济下了定义,指明了它的真正作用。维托尔德·库拉即是这少数几个人中的一个。市场价格的变动,它的起伏,它的危机,其遥远的关联,其取齐的趋向,也就是说,一切使交易量规则的增长变为有形之物的原由都未能蒙骗住他们。库拉有些形象的说法,其中之一是,始终应该注视井底,将视线穿透到水之深层,即穿透到“物质生活”的深层,市场价格可以触及物质生活,却钻不进去,也不是每次都能带动它。因此,一切不在两面——即井口和井的深层——着笔的经济史恐怕就是极其不完整的了。

这一点讲明之后,我还要指出一个明显的事实:从十五世纪到十八世纪,市场经济这个快速生活区不断拓宽。拓宽的征兆,证明拓宽的标记,这就是市场价格越过空间呈现出的连锁变化。在全世界,在对此已有许多观察的欧洲,在日本、中国、印度,在伊斯兰国家(也在土耳其帝国),在美洲,特别是美洲的那些贵金属已发挥早期作用的地方,如新西班牙、巴西和秘鲁,价格都在变动。这些价格呼应得或好或坏,起伏相随的差距有大有小,在整个欧洲,由于不同国家的经济相互钩连着,价格差距微乎其微,但相反,拿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的印度来说,与欧洲相比,价格上至少有二十多年的差距。

总之,说好也行,说坏也行,某种经济已将世界各地的市场联系起来了,这种经济牵动的只是几种特殊的商品,也牵动着已经周游世界的贵金属。用美洲白银铸造的八字硬币横渡地中海,穿越土耳其帝国和波斯,到达了印度和中国。从1572年起,经过马尼拉中继站,美洲的白银跨越了太平洋,通过这条新路,又一次抵达中国,完成了它的旅程。

这些实质性的联系、联营网络、买卖和运输,怎能不吸引历史学家的视线?在这些事物的景象面前,当时的人们为之惊愕,今天的历史学家亦为之惊愕。甚至人类史上的第一批经济学家所研究的不也正是市场的供与求吗?目不转睛的市政当局,它们奉行的经济政策,不正是监视其市场,监视其市场的供应及市场的价格吗?一国的君王,当他采取的行动形成了某种经济政策的时候,该政策所涉及的不正是理应保护的国内市场和国籍旗帜吗?所涉及的不正是与国内外市场紧紧相连的、理应推动的民族工业吗?只有在市场这块狭窄而敏感的区域内才有可能并顺理成章地行动起来。正如实践天天显示的那样,已经采取的措施在市场这个区域内都能得到反响。这终于使人们或对或错地相信,交换起着决定性的、平衡的作用,使人们相信,交换通过竞争可以铲平水准差,调理供求关系,相信市场是一尊看不见而甘尽义务的神明,是亚当·斯密(1)称之为的“无形的手”,相信十九世纪的自动调节的市场是经济的拱顶石,如果奉行“自由放任主义”(Laissezfaire,laissezpasser)的话。

在这些论调中,有一份真理,有一份坏心,也有一份幻想。有多少次,市场被扭曲了!有多少次,价格被实际存在的或合法的垄断集团专横地确定了!这一点能够忘记吗?特别是,姑且承认市场(“市场是为人类服务的第一台电脑”)的竞争效能,但至少应该指明,在生产与消费之间,市场仅仅是个不完善的连接件,光是它的“局部性”就足以说明它是不完善的了。我们要强调的字眼是这个“局部性”。诚然,我信奉市场经济的效能和重要性,但我不相信它能独辖一切。事实虽然如此,然而直至比较接近我们的时代,经济学家仍只从市场经济的模式和实践推理。杜尔哥(2)认为,流通就是经济生活的整体。同样,远在杜尔哥之后的李嘉图(3)眼中的市场经济只不过是一条很狭窄的、但很急湍的河流。诚然,五十余年以来,在经验的教益下,经济学家们不再为放任主义的自动效能辩护,但是,在当今的舆论和政治讨论中,这方面的迷信仍然没有消除殆尽。

第二节

在一段历史时期内,资本主义并不总是被认可的。在关于此一时期的讨论中,我竟然使用了“资本主义”这个字眼,之所以如此,首先因为我所需要的词汇不是“市场经济”,而是另一个字眼,用以指明一些显然不同的活动。我的意图决非引狼入室。历史学家已反复使用过“资本主义”一词,而且用得恰如其分,因此,当我也使用了它的时候,我心里明白,这个战斗的字眼是暧昧的,可怕地载满了现实意义,也很可能潜含着年代的颠倒。置一切慎重于不顾,我给“资本主义”这个词打开了大门,个中倒也有些因由。

首先,在十五至十八世纪这一时段,某些进程需要有一个特定的叫法。当人们细察这些进程的时候,人们就会觉得,将它们大而化之地列入普遍的市场经济之中,实属荒唐。在人们脑子里自然跳出的字眼就是“资本主义”。你会觉得词不达意,对它恼火至极,将它扫地出门,它却几乎立即越窗归返。因为你找不到替代它的合适字眼,这种状况是很凸显的。正如美国一位经济学家(AndrewShonfield)所说的,“资本主义”这个字眼不论如何声名狼藉,还得使用,最大的理由就是人们毕竟没有找出替代它的词汇。无疑,“资本主义”一词是有弊病的,它总引起不可胜数的争吵和辩论。然而,这些争吵,无论是好的、差一些的或是废话连篇的,实际上都是无法避免的,也不可能不理这些争吵而行事或讨论问题。该词最大的弊病在于,当今的现实生活赋予了它另外的意思。

“资本主义”一词,从二十世纪初才开始广泛使用。我也可能有点武断,不过我认为,1920年出版的威纳尔·桑巴特的名著《现代资本主义》(DermoderneKapitalismus)是该词正式出台之时。实际上,马克思从未用过这个字眼。因此,作为历史学家,我们可能直接犯下最大的过失:时序颠倒。有一次,一位年纪尚轻的历史学家喊道,在产业革命之前,资本主义并不存在,“讲资本嘛,有的。讲资本主义,没有!”

然而,在过去——甚至遥远的过去——和当今之间,决不会有完全的断裂、绝对的跃变,或者,如果喜欢的话,也可以说过去和当今之间决不会没有沾染。往昔的所为不断延伸到现时生活中来,也不断扩充它。由此,许多历史学家,且不是平庸之辈,今日都意识到,产业革命远在十八世纪之前已初见端倪了。说服自己相信古今无断裂的最佳论据或许就是今天一些不发达国家的景象。它们试图进行产业革命,而且,眼皮底下就有成功的模式,但它们却受挫了。总之,这个无休无止地被翻来覆去的辩证关系——过去,现在;现在,过去——恐怕正是历史本身的核心,正是其存在的理由。

第三节

“资本”和“资本家”是“资本主义”的支架并赋予其含义。若仅仅用于历史探索,只有当你把“资本主义”一词认真地用“资本”和“资本家”两个词套起来的时候,你才能界定其义。“资本”是可触知的现实,是一整套容易鉴别的资源,处于无休止的运作中;“资本家”是筹划或试图筹划将资本纳入连续不断的生产进程之人,对于此一进程,一切社会皆仰赖系之。“资本主义”,大体上(也只能是大体上)是通常很少出于利他目标的这种营营不息的行事方式。

在这里,关键的字眼是资本。在经济学家的研究中,“资本”的含义更被强调为“资产”。它不仅指积蓄的钱,还指先前一切劳动所取得的可资利用或已被利用的成果。一幢房子是资本,入仓的小麦是资本,一艘船、一条公路也是资本,但是,一项资产,只有当它参与再生产的进程时,才称得上资本,金库里不使用的钱便不再是资本,同样,不开发利用的森林也不是资本,以此类推。这一层意思就说到这里,那么,就我们所知,难道真有一个社会未曾积累过、也不去积累资产,不把资产有规律地用于劳动生产,并且不通过劳动重建资产,不使资产开花结果吗?在十五世纪,西方最简陋的村庄也有它的道路,也有清除了石块的田野、种了庄稼的土地、筹划安排的林子、磨房、存粮……欧洲旧制度下各国经济的统计表明,一年劳动的毛值与资产总体(在法文中我们称为patrimoine)之间的比例为一比三或一比四,这也正是凯恩斯所认可的现代社会的经济应有的比例。如此说来,每个社会都积累了三到四年的劳动成果,储存在一边,用以进行顺利的生产。当然为此只是动用部分的积累,决不会动用百分之百的积累。

这些问题暂时讲到这里。你们对此和我一样熟悉。好了,我现在该给你们解释的只剩下一点了:我如何才能有根有据地将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区别开来?

当然,你们不会期待我作出下述这种毫不含混的区别:一层是水,另一层是浮在水面的油。经济现实永远不可能支撑在简单的物体上。你们不难理解,至少有两种形式的所谓市场经济(甲与乙),只要稍加注意,哪怕只从它们建立的人际、经济和社会关系来看,这两种形式即可识别。

我把市场的每日交换、当地的或者近距离的贸易归入第一种形式(甲)之中:譬如说,小麦和木材流向附近城市;我甚至把范围更广的贸易也归入这种形式之中,只要这些贸易是定期的、可预见的、常规的、向大小商人放开的:譬如,在十七世纪,波罗的海地区的粮食从革但斯克卖到阿姆斯特丹;再譬如,欧洲从南到北的食油和葡萄酒贸易——我想到了每年到伊斯的利亚地区(克罗地亚)采购白葡萄酒的德国大车队。

第一种形式的交换没有出其不意的因素,是“透明的”,每个人都了解其来龙去脉,人们也大致承受得起其一贯有分寸的利润。在这方面,一个镇子的市场所提供的便是一个好的典型。它首先汇集的是生产者——农家男女、匠人等——和买主,其中一些人是本镇的住户,另一些是邻村的居民。在买主与生产者之间,不时有中间商出现,最多也就是两三个人。在有机会的时候,中间商通过囤积的手段搅乱市场,支配市场,左右价格。一个小转卖商甚至可能违反规章而去镇口迎堵农民,以低价收购他们的食物,然后高价出手:这是一种初级的欺骗行为,它在乡镇周围,尤其在城市周围普遍地存在着。当这种行为扩展时,便造成了物价的上涨。在一个我们想象的理想乡镇,其贸易是有条例的,是公正的、透明的——如同德国成语“眼对眼,手接手”所说的那样,即使在这里,逃避透明与监督的乙式交换也不可能绝对没有。再如,贩卖波罗的海地区小麦的大型车队所做的贸易是一种透明的贸易:在始发点革但斯克的价格曲线和在终点阿姆斯特丹的价格曲线是同步的,商人的利润既有保证,亦颇适度。但是,倘若地中海地区发生饥馑,如同1590年出现的情况,我们就会看到代表大客户的国际商人让海轮改变惯常的航线,所载之货运至里窝那或热那亚,价格必然增加二倍或三倍。在此情况下,甲式经济便让位于乙式经济了。

只要在交换中升级,第二种形式的经济便占了主导地位,在我们的眼前便画出了一个显然不同的“流通范围”。英国历史学家指出,从十六世纪起,在传统的公开市场(publicmarket)身旁,他们称之为的私下市场(privatemarket)日渐扩大着影响。为了强调二者的不同,我特意把它叫作“反向市场”。说实在话,这个市场不正是寻求挣脱传统市场的那些极为碍事的规则吗?流动的商人,上门的收购人径入生产者的家中。他们向农民直接购买羊毛、麻、活畜、皮革、大麦或小麦、家禽等。他们甚至预先订购剪羊之前的羊毛、还在地里长着的小麦。一张普通的条子,在村子的客栈里,或者就在农家中,签了字就等于订了合同。然后,他们将收购的货物用车辆、牲口或小船运至大城市或输出的港口。这种情况在世界上比比皆是,巴黎四周如此,伦敦四周亦如此,塞哥维亚是羊毛集散地,那不勒斯是小麦集散地,普利亚是食油集散地,南亚诸岛是胡椒集散地……流动商人不亲赴农户的时候,便与卖主在集市的外侧约会,或者,最常见的情况是在一家客栈揽生意:客栈于是成了货流的中继点,运输的驿站,这种类型的交换用个人之间的交易替代了集体市场的正常状况,而个人交易的条件又随着当事人各自的处境而任意变化。在英国,由于对卖主所签具的条子有不同的解释而引发的大量官司清清楚楚地证明了这一点。显然这是些不平等的交换。在这些交换中,市场经济的根本规律——竞争——大失其位;在这些交换中,商人占了两项优势:其一,他斩断了生产者和最终获得商品者之间的关系(只有他了解商业链两头的市场条件,因此,只有他对可以指望的利润心中有数);其二,他有现款,这是他的主要理由。就这样,在生产与消费之间便拉开了商业长链。这条长链的效率保证了它的存在。尤其在大城市的供应方面,由于它有效率,当局对它便听之任之,至少对它放松控制。

然而,这些链条拉得越长便越能避开规则和惯常的控制,资本主义的进程也就越加清楚地凸显出来,在Fernhandel(德文,意为远程贸易)中,它展现得很鲜明,并非只有德国的历史学家从中看到了交换生活的顶点。Fernhandel是个绝妙的自由操作的领域,它长距离运作,这使它不受通常的监视或者避开监视。在有需要的时候,它的行动可由科罗曼德尔海岸(印度)或孟加拉沿海直至到阿姆斯特丹,由阿姆斯特丹直至波斯、中国或日本的某家销售商店。在此广阔的经营区内,它有选择的可能,它选择最能生利的买卖:安得列斯群岛的贸易不是已经利微了吗?这没有什么了不起,就在同一时刻,在印度所做的区间贸易或对中国进行的贸易保证了双倍的利润。扛枪的人换换肩就行了。由于远程贸易经手人只有几个,从这些丰肥的利润中便积累起巨额资本。并不是任何人想挤便能挤得进来的。相反,地方贸易分散于众多的受款人之手。譬如,在十六世纪,葡萄牙的国内贸易,若论其总量和所料想的全部款额,远远超过胡椒、香料和的贸易。但是,这种内贸经常采取以货易货的形式,表现为使用价值。香料贸易则直属货币经济。只有大批发商从事这种经营并在手中集中了超常的利润。?牡览硪彩视糜诘迅J贝挠⒐?BR>在世界所有的国家,总有一伙大批发商从芸芸商人之中脱颖而出,一方面,这批人的范围很狭小,另一方面,他们在从事其他活动的同时总是与远程贸易联系在一起的,这决非偶然。在十六世纪之后的德国,在十三世纪之后的巴黎,在十二世纪之后、可能更早的意大利城市里都可以看到这种现象。在西方出现第一批批发商之前,伊斯兰国家就有了tayir,即进出口商人。tayir从他们的商号里(已经实行坐商)指挥着经纪人和人的活动。tayir和市场里的hawanti(小店主)不可相提并论。印度的阿格拉,在1640年的时候,还是一个大城市,一位旅行者记述道,在那里被称为sogador的人“正是我们在西班牙称之为商人的人,但在他们之中,有些人则冠以Katari这种特殊的称呼,它是这些国家中经商者的最高尚的称号,其意为‘极其富有、威望崇高的商人’”。在西方语言中的词汇也标明了此类区别。“批发商”(Negociant)就是法国的Katair;Negociant一词出现于十七世纪。在意大利,mercanteataglio(零售商)与negoziant(批发商)之间差了十万八千里。在英国亦然,零售商是tradesman,批发商是merchant,后者在英国的港口首先经营出口和远程贸易。在德国,天壤之别存在于小作坊主(Kramer)和大商人(Kaufmann或Kaufherr)之间。

不用说,在伊斯兰国家也好,在基督教国家也好,这些资本家都是君王的朋友,是国家的同盟者或者是不择手段利用国家的人。他们很早地、一贯地超越“本国”的界限,和外国商人串通一气。他们千方百计为自己的私利搞鬼,通过操纵信贷,也通过在好钱和坏钱之间进行偷梁换柱的取巧把戏。金币银币值钱,是好钱,用于大宗交易,流向资本;铜币不值钱,是坏钱,用于发工资和日常支付,流向劳动。这些人有着信息、智力和文化优势。他们攫取周围一切可取之物——土地、房产、定期租金……他们依仗着垄断或者必要的权势,十居其九能够击败竞争对手。谁会怀疑这一点?一位荷兰商人写信给他在波尔多的一个伙计,叮嘱他保守他们计划的机密,否则的话,“在这笔买卖上如同在其他许多买卖一样,只要有人出来竞争,那就无水可喝了!”最后,由于资本雄厚,资本家才得以维持其特权并包揽了当时的国际大生意。一方面,因为在那个运输缓慢的时代,做大买卖,资金流动的周期必然很长:投入的金额需要数月、甚至数年才能连同利润收回。另一方面,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大商人不仅仅动用他的资本,还借助于信贷,即借助于别人的钱。总之,资本是流动的。佛罗伦萨附近的普拉托城中的商人弗朗切斯科·迪·马尔科·达第尼所遗留下的档案向我们揭示,从十四世纪末开始,汇票已往来于意大利各城市和欧洲资本主义热点之间:如巴塞罗那、蒙彼利埃、阿维尼翁、巴黎、伦敦、布鲁日……他们的这一套玩艺就像今天巴塞尔(Basel)国际清算银行的绝密会商一样与平民百姓毫无干系。

商品世界或交换世界就这样被严格地等级化了,从最卑微的职业——脚夫、装卸工、小商贩、运输者、水手,到出纳员、店主、各种经纪人、高利贷者,直至批发商。一眼看上便使人惊异之事,就是专业化,即劳动分工。劳动分工随着市场经济的进展,迅速增强,波及整个商业社会,但处于顶层的批发商——资本家却是例外。职能分解的进程是一种现代化,它首先并且仅仅表现在下层:各种手艺人、店主,甚至商贩都专业化了。但金字塔的顶尖却并非如此,直至十九世纪,实力雄厚的商人可以说从不局限于某一种经营活动。当然,他是商人,但从不只干一种行当,他随机应变,一会儿是船主、承保人、贷款者,一会儿又是借款人、金融家、银行家,甚至是实业家或企业经营者。在巴塞罗那,十八世纪的时候,零售商店总是专业化的:出售的或是粗布,或是呢绒,或是香料……财发大了,有朝一日变成了批发商,他就立即从专业化走向非专业化。从此之后,一切力所能及的好生意他都做。

此种越规行为经常被注意到,但通常的解释却不能令我们满足:人们对我们说,商人在不同的方面进行分散经营,为的是减轻风险:做红染料赔了,靠香料赚;错过了一桩生意,那就靠换汇或向某农民借钱收息赢利……总之,他遵从一则法国成语的忠告,即“不要把全部鸡蛋装在一只篮子里”。

对此,我认为:

——商人不实行专业化,其原因在于,在他所能触及的范围内,没有任何一个行当有足够的油水可以将其全部的活动拢固。人们往往以为,往昔的资本主义由于缺少资金而财单力薄,花了很长的时间进行积累才得以枝繁叶茂。然而,商务函件或商会的备查文书在相当多的情况下显示,一些资金找不到投入的场所。资本家于是有兴趣置地,土地是保值之物,拥有土地在社会上亦颇光彩,资本家有时也有兴趣购置收益颇丰的、以现代方式进行经营的土地,在英国,在威尼斯或其他地方都是如此。资本家或者受诱在城市倒卖房产,还可能谨慎而再三地涉足工业领地,如进行矿产投机(十五—十七世纪)。但是,意味深长的是,除了个别例外,商人对于生产体系不愿入股,而是满足于使用把活计外派到承揽人家中去做的办法,即puttingout的办法,来控制手工生产,以便保证更好地销售。与工匠和puttingout系统相比,工场直至十九世纪只不过是生产领域中的一个很小的部分。

——大商人经常更换经营活动,这是因为高利润不断地从一个部门向另外一个部门转移。资本主义的实质就是随行情而变。现今也还是如此,资本主义的巨大能力之一是它很容易适应形势与进行转产。

——大商人的经营活动只有一种有时具有专业化的倾向,那就是金钱交易。但是,它的成功从未为时长久,好像是经济大厦没有足够的力量支撑这个经济尖端一样。佛罗伦萨银行,曾辉煌一时,但在十四世纪便败落在巴尔迪家族和佩鲁齐家族手里,到了十五世纪又改落在梅迪契家族手里。从1579年起,热那亚兴办的普莱桑斯金融交易会变成了几乎全欧洲的汇划结算所,但是,热那亚银行家非凡的作为持续了不到半个世纪,至1612年便销声匿迹了。在十七世纪,阿姆斯特丹独点了欧洲信贷流通的鳌头,但这一番经历到了下一个世纪以失败而告终。只是到了十九世纪,在1830—1860年之后,金融资本主义才取得了成功,因为这个时候,银行已掌握了一切,既控制了工业,也控制了商品,而且,从总体来说,经济已经发展得相当茁壮,最终撑得起金融建筑了。

我现在总结如下:有两种类型的交换,一种是普通的、竞争性的、几乎是透明的;另一种是高级的、复杂周密的、具有支配性的。两类活动的机理不同,约束的因素也不同,资本主义的领域所包含的不是第一类活动,而是第二类活动。我并不否定可能有一种既狡滑又残酷的明火执仗的乡村资本主义。莫斯科的达林教授对我说,列宁甚至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中,若一旦将自由归还给乡村市场,它便能够发育出资本主义的整棵大树。我也不否认存在着由店主们实行的某种微型资本主义。格申克隆认为,真正的资本主义脱胎于此,在资本主义基础上的力量对比可能成形并且存在于社会生活的一切层次。但是,归根结底,初始的资本主义铺展、显示力量、呈现于我们面前的地方是社会的上层。只有在巴尔迪、雅克·科尔、雅各布·富格尔、约翰·劳或者奈克尔等家族的高度上方可探索并或许能了解到什么是资本主义。

通常,人们对于资本主义与市场经济不加区别,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二者从中世纪至今总是同步发展的,是因为人们经常将资本主义说成是经济进步的驱动力和经济进步的充分的展现。其实,一切都驮在物质生活的巨大脊背上。物质生活充盈了,一切也就前进了,市场经济也就藉此迅速地充盈起来,扩展其关系网。资本主义一贯是这种扩充的受益者。约瑟夫·熊彼特把企业家奉为天降的神明,我不认为他说得有理。我固执地相信,整体运动才是决定性的,一切资本的轻重大小首先取决于支撑它的下层经济。

第四节

资本主义是一小部分人的特权,然而,没有社会的积极协从,其存在是不可想象的。它必然是社会秩序的一种现实,甚至是政治秩序的一种现实,甚至是一种文化现实。因为,要做到这一点,全社会必须以某种方式,带着或多或少的清醒意识接受资本主义的价值。当然,情况并非一贯如此。

一切密集的社会都可被分解为几个“组合”: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级制度。只有与其他“组合”联系起来,渗透到其他“组合”之中并且也向其他“组合”敞开大门的情况下,经济这一块才能被理解。这些“组合”既有单独的行动,也有相互的作用。资本主义是经济“组合”中的一种特殊的和部分的形式。上述的“组合”相互为邻而又相互渗浸,只有以此为据,资本主义方可得到充分的解释。

所以说,现代国家并没有造就资本主义,而是继承了资本主义,对资本主义时好时坏。时而允其扩展,时而断其生机。当资本主义与国家趋同,当它即是国家之时,便是它得胜之日。在资本主义第一个大发展阶段,在意大利的城邦中,如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掌握政权的正是财主中的佼佼者。在十七世纪的荷兰,摄政贵族为了生意人、批发商和出资者的利益,甚至根据这些人的指示来统治国家。在英国,1688年的革命标志着工商界的登基,如同荷兰一样。法国则晚了一个多世纪,经过1830年的七月革命,工商资产阶级才稳稳当当地主了政。

国家根据自身的均衡状况和自身的抵制能力对于金钱世界采取支持或反对的态度。文化与宗教的情况亦然。从原则出发,作为传统力量的宗教对于市场、金钱的使用、投机、高利贷等方面出现的新事物总是说不。但是,教会对此却有些顺应。教会口头上也是不断地说不,到后来对于世事迫切的需求终于说了行。简言之,教会采纳了aggiornamento(意大利文,意为入时),aggiormento是个较新的用法,当时的说法是modernisme(modernism,现代主义)。奥古斯丁·勒诺代回顾说,圣·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确立了第一个应运成功的现代主义。不过,如果宗教,或曰实质上的文化,相当快地撤除了障碍,但却坚持了强烈的原则上的反对,尤其对于有息贷款,将之谴责为高利贷。有人甚至过于匆忙地认定,若没有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这些顾忌是消除不了的,还认定,这正是北欧国家臻至资本主义的深刻原因。马克斯·韦伯认为,从字眼的现代意义上来讲,资本主义不多不少就是新教的产物,或更恰当地说,就是清教主义的产物。

所有的历史学家都反对这种难以捉摸的论点,尽管他们做不到将其彻底放弃。此一论点不断在他们面前再现。然而,该论点显然是错误的。北欧国家只不过取代了地中海老的资本主义中心长期而出色地占据过的位子。它们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在工商业的操作上,都没有任何创新。阿姆斯特丹仿效威尼斯,正如此后伦敦仿效阿姆斯特丹,纽约仿效伦敦一样。此事的关键每次都是世界经济重心的转移,转移的原因是经济因素,并不涉及资本主义固有的或秘密的性质。在十六世纪的最末期,由地中海向北海的最终转移正是一个新兴国家对衰老国家的胜利。此外,其规模亦今非昔比了。随着大西洋的兴起,全面的经济、各种交换、贷币的储存都扩大了,这也是市场经济充满活力的进展。市场经济忠于阿姆斯特丹的约会,此后便背负起资本主义更大规模的建树。最后,依我之见,马克斯·韦伯的错误主要在于一开始便夸大了资本主义的作用,将其视为现代世界的创导者。

但是,实质问题并不在此。实际上,资本主义的真正命运是在同社会各种等级制度的较量中决定的。

一切发达的社会都允许几种等级存在,我们也可以把它称之为几个阶梯,这些阶梯可供人们从楼底向上攀登。住在楼底、在贫寒中生息的是基层的大众,即纳尔·桑巴特所说的Grundvolk。等级分为宗教的、政治的、军事的、各种钱财的。根据时代和地域的不同,在等级之间,有敌对,有妥协,有同盟。有时甚至混乱不清。在罗马,十三世纪的时候,政治等级和宗教等级汇为一体,但是,在城市周围,土地和畜群造就了一个危险的大领主阶级,而与此同时,教廷的银行家——即锡耶纳人——也爬到了很高的地位。在佛罗伦萨,十四世纪末,过去的封建贵族与新起的商业大资产阶级已经合二为一,组成了英气勃发的钱财集团,理所当然地也攫取了政权。相反,在另外的社会环境中,政治等级制度能够压倒其他的等级制度:中国的明朝与清朝便是如此。欧洲旧制度下的法国君主政体亦如此,只是不像中国那样明显与一贯而已。在很长的时期内,法国的君主政体只准商人、哪怕是富有的商人扮演一种无威望的角色,而将贵族的决定性的等级制度推至一线。在路易十三统治下的法国,通往权势的道路是接近国王和宫廷。穷酸的吕宋教区的主教黎世留的真正生涯的第一步是当上了皇太后玛丽·德·美第奇的指导神甫,由?吮阒比牍⒉⒓方苏迫ㄕ叩男∪ψ印?BR>有多少社会便有多少实现个人野心之路,也就有多少成功的典型。在西方,尽管孤立的个人成功并不少见,历史却频频不休地重复同样的课程,即个人的成功几乎总应记在某些大家庭的账上,这些家庭警觉审慎、专心认真,拚了老命也要一点一滴地增加自己的财富和影响。他们的抱负与耐心配合,长期铺展。如此说来,是不是应该赞颂一下那些“继世长”的家族,赞颂一下名门的荣光和功德呢?我之所以讲这些,为的是突出我们从总体上称之为的西方“资产阶级”的历史。我们使用的“资产阶级”这个词是“很晚”才被人们所接受的。资产阶级是资本主义进程的推动者,是日后成为资本主义的牢固的等级制度的创造者和利用者。在实际中,为了确立其财富和势力,资本家们轮番或同时依靠商业、高利贷、远程贸易、官府和土地。土地的价值是可靠的,此外,超出人们的想象,土地为其拥有者在社会上建立一种显耀的威望。如果你们注意研究一下这些渊源流长的家系,注意一下慢慢积累起来的家产和荣誉,你们就差不多懂得了欧洲是如何从封建制度过渡到资本主义制度的。封建制度是领主家族分享基础财富——土地财富——的一种持久的形式,即一种在其结构中的稳定的秩序。“资产阶级”,延绵几个世纪,寄?谡飧鎏厝ń准叮址炊运盟拇砦蟆⑸莩蕖⒂问趾孟小⑷狈υぜS酶呃陌旆ǎ崛×怂牟撇钪兆杲男辛校缓笕诤掀渲小R慌什哒庋闪耍硪慌俳釉倮鳎⑵鸪宸妫匦峦度胪亩氛W苤纳浅て诘模鹤什准段搜首约憾莼偻持谓准叮谡夥矫嫠蔷霾换岚帐值摹5牵什准兜纳仙腔郝模哂心托牡模浔Ц旱氖迪钟勺铀锵嗉膛Γ哟谒铮镉执樱扌菸拗埂?BR>此类社会,从封建社会派生出来,自身还处于一种半封建状态,它是一种这样的社会:财产、社会特权都相对地受到庇护,由于财产是、至少想让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大家族在一种相对的安定中尚可享受财产与特权,每个人大体上各归其位。财富得以积累,家系得以成长与维持。在货币经济的帮助下,资本主义最终得以浮现,所需要的正是这种平静的或相对平静的社会之水。这样做,资本主义摧毁了上层社会的某些堡垒,当然是为了修筑有利于自身的、同样坚固的与持久的新堡垒。

家财孕育经千日,光彩成就一朝至,在过去和现在,这种现象对我们来说是太熟悉了,以至于我们难于意识到这实际上是西方社会的一大特点。只有当我们置身境外,放眼欧洲之外的社会所展现的不同景象之时,我们才能真正看清此点,在欧洲之外的这些社会里,我们称之为,或可以称之为“资本主义”的总要遇到很难或者不可逾越的障碍。通过对比,这些障碍成了我们进行全面解释的引子。

我们且把日本社会放在一旁。其发展进程与欧洲大体一致:封建社会日渐损蚀,资本主义社会最终脱胎而出。再者,日本乃商业豪门传世最久之邦:其中一些形成于十七世纪,至今仍兴旺发达。但是,西方社会和日本社会是比较社会史上几乎自动由封建秩序转入金钱秩序的唯一例子。在其他地方,国家、身分特权和金钱特权的地位殊异,我们正是从这些不同之处谋求教益的。

书归正传,且谈中国与伊斯兰国家。在中国,向我们提供的不完善的统计留下的印象是自上而下的社会机动性较欧洲更大。这倒不是因为拥有特权的人数相对更多,而是社会的构成远不如欧洲稳定。科举是敞开的大门,开放的等级。虽然这些考试并不总是在绝对公正的环境中进行,但社会各界皆可应试,比十九世纪进西方名牌大学不知方便了多少倍。科举打开了通往高官厚禄之路,实际上是社会游戏的重新分牌,是恒定的NewDeal(新政,新的分配局面)。晋升至顶峰的官位从来都是暂时的,弄得好,最多也不过是终生受用。他们在任时所敛之财很少能够奠定一个在欧洲称得上的大家族。再说,过分富有,势力过大的家族定将受到国家的怀疑。在法律上,国家是土地的唯一拥有者,只有国家有权向农民征税,对于矿、工、商企业看得很紧。尽管商人与腐败的官吏在地方上共谋,中国的国家政权从来都毫不懈怠地反对资本主义的自由伸展。每当资本主义在有利的条件下成长之时,它最终就会被可以称为极权(totalitarian,该词并非当今理解的贬义)的国家所制服。中国的真正的资本主义处于中国之外,譬如说在东南亚诸岛。在那里,中国商人可以完全自由地行事与作主。

在广阔的伊斯兰国家,尤其在十八世纪之前,土地的拥有是临时的,因为土地在这些国家同样属于君王。历史学家使用旧制下的欧洲语言说,在这些国家里,好处(即终生得到的利益)是有的,家族采邑是没有的。换言之,领,即土地、乡村、地租,是由国家分配的,如同加洛林王朝过去之所为,受益者一死,领重新由国家支配。就君王而言,这是一种酬赏士兵和骑士、保证他们效力的方式。领主一死,其采邑和一切财产便重归伊斯坦布尔苏丹或德里的大莫卧儿。可以说,只要权在手,这些大君王便能够像换新衣一样地更换统治圈子和精英阶级,这个权,他们不可能不用。社会的顶峰因此经常更新,大家族不可能牢嵌不动。最近有一份研究十八世纪开罗的材料告诉我们,大商人无法维系一代以上。政治社会将他们吞噬殆尽。在印度,商业生活比较稳固,那是因为商业生活的发展处于上层变化无常的圈子之外,处于商人和银行家阶级的护栏之内。

讲了这些之后,你们就能够更好地理解我所阐述的相当简单的、也许正确的论点:资本主义的推进与成功需要有一定的社会条件。它要求社会秩序有某种安定,要求国家政权的某种中立,或某种宽容,或某种殷勤。就在西方本身,这种殷勤讨好的程度也有差异:由于广泛的社会原因和历史的原因,譬如与英国相比,法国一直是一个更不赞同资本主义的国家。

我想,这个观点不至引起严重的异议。相反,一个新问题自动提出来了。资本主义需要有一种等级。但是,在一个审视过成百上千个等级社会的历史学家的眼中,等级制度本身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在这些社会的顶峰都形成了一小撮特权者和负责人。这便是昨天的现实:在十三世纪的威尼斯如此,在旧制度(AncienRégime)之下的欧洲如此,在梯也尔先生的法国也是如此。在1936年的法国,人民群众提出口号,谴责“二百家族”的权力。在日本,在中国,在土耳其,在印度,情况亦然。这仍是今日的现实。甚至在美国,资本主义并没有创造各种等级制度,它只是利用这些等级而已,正如它并未创造市场或消费一样。从长远的历史观点来看,资本主义是一个晚间来客。当它到达的时候,一切早已安排就绪。换句话说,等级这个问题的本身已将资本主义超越,事先就支配了它。非资本主义社会可惜也未能革除等级制度。

这一切引发着漫长的讨论。在这里,我试图对此介绍,不求结论。因为,这肯定是个关键问题,是问题中的问题。要不要打碎等级制度?要不要消除人对人的依附?1968年,让—保罗·萨特说要打碎,要消除。然而,这真的能做到吗?

注释:

(1)亚当·斯密(AdamSmith1723—1790):英国著名经济学家。所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是第一部完整的政治经济学大著作。他主张自由放任,反对政府干涉,认为自由竞争就会增加国民财富。

(2)杜尔哥(Turgot,1727—1781):法国经济学家,路易十六在位时曾任财政总监,试图进行经济大改革,取消了内部关卡,主张商业与工业自由,由于阻力巨大,终遭失败。

(3)李嘉图(DavidRicardo,1772—1823):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在当时的经济学界居于领导地位。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引起了他对经济问题的兴趣。其代表作为《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分析了社会中三个阶级,即地主、工人和资本家在社会产品分配方面的规律。他使经济学的研究系统化了,然而他把经济学的范围规定得比亚当·斯密狭窄得多。

资本市场论文范文7

一、市场经济与企业

所谓市场经济是通过市场来调节经济行为和配置经济资源,在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产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和资本市场都将得到充分的发展。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素,市场对企业的约束主要通过产品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及资本市场来实现。

产品市场(即商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在小商品经济中早已存在。它对产品生产者的约束是通过生产者、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的“纵向竞争”来实现的,竞争性是产品市场发挥作用的前提。作为基本的市场形式,我国的产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已经基本形成,而且经历了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过程。

关于人力资源市场,一般的劳动力市场已经在我国基本形成,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高级人才市场(如经理人市场)并未形成,缺乏有效的约束。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管理者的任免,基本上全是由国家行政调配。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许多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国有控股企业,其高级管理人员仍由政府有关部门任免,并未形成真正的经理人市场。然而,高级人才市场的形成及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休戚相关。在有效的经理市场上,企业经理是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本,其价值取决于市场评价,市场评价的标准除了知识、经验和诚信度之外,还有一个关键因素就是经理任期内的经营绩效。而经营绩效又主要是通过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动状况等财务会计信息得以体现。

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市场,也是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资本市场对企业的约束具有综合性,可以反映商品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的要求,是市场约束的集中表现。一个有效且运作秩序良好的资本市场,不仅资本运动通畅有效,同时为检验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客观手段。通过资本市场的约束机制,通过投资者对企业的选择,迫使企业不断地进行自我调整,改善经营状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求得生存和发展,以获取投资者的信赖,取得资本市场的支持。

资本市场如何选择企业?投资者的选择是否合理?这些都依赖于资本市场是否规范、有效。但是,建立规范有效的资本市场需要基本的前提条件,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的规范与监管。资本市场发展的结果,是投资者和经营权的分离,广大投资者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而要依赖于公开信息来进行决策,这就要求信息应尽可能对称,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和效率就在于信息的对称性,即投资者的正确决策依赖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信息。而在企业披露的诸多市场信息中,会计信息是核心信息之一。当传达给资本市场主体的会计信息是经过了一定的粉饰时,投资者以这种会计信息作为决策依据,就会导致严重的不经济后果和社会资源配置的无效率,琼民源事件、红光事件、郑百文问题等诸多上市公司已经为我们做了注释。因此,会计信息的质量优劣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必定带来直接影响。

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规范与监管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而首要的基本问题应是理顺我国资本市场的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资本市场与会计信息

前面提到,在资本市场上投资者选择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的利益显然处于首要位置。保护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应该是资本市场立法和规范的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而投资者的选择必然要求企业提供客观、公正、充分的信息,其中会计信息是资本市场的主要信息之一,因此对会计信息规范与行为监管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1.会计信息与资本市场的公平性

会计信息是资本市场得以发展的基本因素,一个新兴的资本市场只有建立规范的会计规则和培育良好的会计行业,提供规范客观的会计信息,才能促进资本市场的规范和完善。资本市场是投资者和企业的资本供需纽带,资本市场上的决策者主要是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由于他们不直接监督经营者,因此要求公司向他们提供详细、可靠的财务数据,要求证券市场监督管理者制定公平交易规则来规范会计信息。只有上市公司积极地按规范要求披露信息,市场才能对企业披露的信息及时地反馈,实现对企业的正确评价。

从资本市场的公平透明性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关系,是各国证券监督和管理机构所关心的重要问题,也是资本市场的社会目标。只有在所有现存的和潜在的投资者都有相同的机会获得同样信息的情况下,证券市场才是公平、有效的。这种状态即信息对称,是社会公众所期望的目标。尽管完全的无成本的信息是完全竞争经济模型中的一种假设,但证券管理部门应在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够得到足够的、同样的信息方面有所作为,造就均等收益的信息环境。因此,信息披露要在保护公共利益方面发挥作用,就需要监管机构更好地发挥监管作用,以防止内幕交易和信息市场的不公平。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将有利于繁荣资本市场,从而形成良好的投资决策环境,更加优化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

2.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与揭示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发生了不少重大的会计案例,如深圳原野、红光实业、琼民源、东方锅炉、郑百文、银广夏等上市公司,他们利用虚假会计信息谋取私利,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些案例暴露出了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信息披露不真实。某些上市公司为维护企业形象而蓄意歪曲或掩盖公司的真实信息,如财务报表列报的数据严重失真。另外,对预测性信息的披露,缺乏客观基础。二是信息披露不充分。如对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资金投向和利润构成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对关联交易的信息、对公司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对企业偿债能力的披露、对会计政策及其变动对公司影响的信息等披露不充分等。三是信息披露不及时。财务信息的特点之一是它的及时性,如果所披露的信息不及时,则必然失去它的决策相关性,为内幕交易大开方便之门。

探究会计信息披露失真或混乱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其一,上市公司本身披露的问题。钻现有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空子,对模棱两可的事项只披露其有利于公司的内容,不关注投资者的利益。有些上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置之不理,没有提醒投资者注意:有的公司在年报摘要中对注册会计师说明段涉及的问题“三缄其口”;有的公司虽是“合规”地省略了会计报表附注,但其经营中一些不容忽略的重要信息也被“淡化”处理了。

其二,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执业质量的问题。审计的执业质量取决于会计师的执业能力、执业独立性和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迫切需要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尤其是舞弊识别能力。一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粉饰问题之所以未被察觉,并不完全是因为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差,往往是由于他们缺乏独立性,或为了“利”而放弃了职业道德操守。如果会计师不能勤勉尽责,甚至参与造假,沦为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进行欺诈的帮凶,使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侵害,将会极大地动摇投资者的信息,损害资本市场的效率,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3.对我国的监管体制弊端的思考

如何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性,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是一个新兴的市场,有许多值得完善的地方。证监会主席周小川曾做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中国的上市公司、投资者都相当年轻,就像小学生一样,小学生的模仿性强而理性的主见不够,因此小学校的风气很重要,要看是好孩子起示范作用还是坏孩子起示范作用。”很显然,进行资本市场合理而有效的监管是减少会计信息披露失真或混乱的重要手段。合理有效监管有赖于资本市场监管机构的权威性和监管的严肃性,通过对资本市场的有效监管,将违规者绳之以法,以警示潜在的违规者,用足够的惩戒来提高违规者和潜在违规者的违规成本,以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维护资本市场应有的秩序,从而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改善市场环境。

我国已有比较完善的会计信息规范框架,先后颁布了《会计法》、《企业财务报告条例》、《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一些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各级地方政府,也就当地的特殊情况,相应出台了一些法规,规范当地的市场。从总体看,这个规范监管的框架是比较完备的,但在具体操作上存在一些问题。从监管的政府机构来说,我国的市场监管是多头的,有财政部、证监会、中注协、审计署等部门,各机构之间的职能重叠交错,多头管理现象普遍存在。由于监管部门的职能重叠、多头管理,以至于分不清主次,这些弊端会造成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困难,权责界定不清,必然导致上市公司的行为缺少有效的监督。如果资本市场上处于监管职能主导地位的政府机构未能明确的话,那么就很难树立市场监管机构的绝对权威,难以行使对资本市场的有效监管。

尽管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市场监管方面,证监会提出了多项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但作为上市公司报告主要部分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信息的生成则是根据财政部有关制度制定的。由于二者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实施方面权责不明确,协调和沟通不够,披露要求缺乏一致性,容易造成执行中的混乱。

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和管理是资本市场监管的重要方面,为了建立会计规范的权威性和监督的有效性,有必要解决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政出多头、职能重叠问题,确定上市公司会计规范的最终权威机构,明确界定各相关部门权利和责任。笔者认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基本上采用的是美国模式,应借鉴美国的做法,即在会计信息的规范和监管方面,证监会应处于主导和核心地位。

三、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市场监管

迄今为止,财政部在我国会计规范与监管方面一直起着直接的主导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规范与监管体制是不是最合适的模式而继续保持下去呢?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会计监管是否应由财政部继续进行呢?让我们来分析财政部、证监会、中注协和审计署各自的职能作用。

1.财政部

财政部是国家主管财政收支、制定和实施国家宏观财政.财税政策,进行政府财政收支预算和预算实施的宏观调控部门。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实施中央集权管理,整个国家似乎是一个大工厂,企业是该工厂的加工或生产分部。企业的资金由国家财政拨付,利润和亏损由国家承担或包干。企业会计是财政部的记账、报账单位。财政部制定会计制度,下达各部委,各部委根据各行业的特点,制定具体制度由企业执行。因此财政部制定会计制度并对各报账单位进行会计监督和管理,指导企业行为是计划经济下管理的有效方式。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财政部的职能应是国家财政政策的制定与研究,中央财政收支预算和预算实施的监管机构。市场是社会经济的调节器,企业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本、人力资源及生产资料由市场供给而非国家财政拨付。企业能否获取经营活动所需的经济资源主要取决于自身的经营业绩。如果会计规范是客观、公允的,那么企业的经营业绩基本上可以通过会计信息得以体现。会计传递什么样的信息、如何传递,应由信息使用者及市场的监管机构根据信息的对称、透明和公正的要求来决定,财政部作为国有企业或国有所有权的总代表,只能通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行使股东权利,而不能代替资本市场的监管机构或凌驾于资本市场的监管机构之上。

财政部作为国家财政收入预算及实施监管机构,有必要对财政拨付收入进行监督控制。但财政部作为制定会计准则的最终权力机构,难免超越对国有股权利益的考虑,影响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财政部应该参与会计准则的制定发展,而非作为决定会计准则的终极权力机构,这样更能保证会计信息的公平性。

2.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结果,政府对资本市场的监管是保证资本市场高效、有序发展的需要。因此政府证券监督机构是资本市场一定发展的要求,纵观各个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管,均是资本市场发展的结果。如美国1929~1933年的经济大危机,资本市场崩溃和投资的裹足不前,促使其加快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规范化的步伐,开始了美国证券监管机构与会计职业界的成功合作,完善制定会计准则的程序,研究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的要求,规范公司会计实务和会计信息的披露,不断完善美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规范化。美国为重建资本市场秩序,制定了证券交易法,成立了证券交易委员会(SEC)。SEC自1935年成立后,其重要职能之一就是致力于会计报告的标准化和信息披露的制度化。美国1933年和1934年公布的“证券法”、“证券交易法”两部重要法规,都要求股份公司在向社会公众出售股票之前,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并公布其会计报表。由于送交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会计报表,必须按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并经独立会计师的审计,从而对企业的会计信息的质量产生了强有力的约束。

我国证监会的职能也应该是监督和规范资本证券市场,研究资本市场运行的规律,使资本市场运行有序,保持资本市场的公平和高效,维护投资者的权益。证监会履行其监管职能,有效的发挥监管作用,必须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规范约束资本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会计规范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证监会在履行其监管职能的过程中,对信息披露中的财务和会计问题将会有更深入的发展和认识,通过完善法规不断改善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保证资本市场的公平、效率和有序。因此证监会应该在会计准则的制定和解释中起主导作用,引导会计准则的发展,对上市公司的会计准则拥有最终的权力。

证监会只有在会计规范和监管中发挥权威性的作用,才能真正实施其有效的监管职能。如果出了问题,还要依赖于财政部或其他部门的解释,那么监管职能就无法真正实现。国务院授予证监会的首要职能,是“研究和拟定证券市场的有关规章”。据此,中国证监会有权制定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制定股票发行审核和核准程序并做出解释。然而从“海南凯立案”终审判决证监会败诉来看,证监会并没有此类解释权。矛盾是非常显然的:拥有监管职能,却没有实施监管的解释权力,可见证监会监管权力不充分,是监管不力的原因之一。另外还应注意到,我国证监会的权力还缺乏法律基础,我国《证券法》虽然规定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权责,但并没明确规定这一机构就是证监会。所以我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往往不是证监会一个部门可以说了算,证监会的政策往往受到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影响和制约。可见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也与我们监管制度上的缺陷有关,加强证监会的核心作用旨在更有效地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行为监督,完善和发展资本市场。

纵观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大多数只有一个主要的证券监管机构,因为资本市场的统一性较强,一个单一的监管机构会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最实用的解决办法。比如,美国联邦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是全美的证券监管最高行政机构,与美联储和财政部是并行的三大经济管理部门,兼有立法、执法、和准司法权,独立行使对证券市场的全面监管职权,集证券市场的所有管理权限于一身,在向国会负责的前提下,实施其独立有效的监管职能。

3.注册会计师协会

一个有关资本市场的健全的管理体制应包括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自我管理。证监会在会计规范中起主导作用,并不排斥会计行业协会(如中注协)在会计准则制定和发展方面应做大量的具体工作。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在资本市场和投资人之间,在将投资者资金引入资本市场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是保证信息披露真实的第一道屏障,在政府监管机构之外起到了一种间接监管的作用,弥补了政府监管在效率及专业性上的欠缺。会计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了一个行业,会计具有广泛的市场,会计行业与其他行业一样,要生存和发展,必须根据规范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建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去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

中注协具有明显的政府色彩,它是民间组织还是政府机构?这一点不明确。注册会计师协会理应是一个民间组织,它的主要职能应是两方面:其一,在证监会的引导和监督下,按照监管机构的意愿并根据行业的特点和内在要求,研究制定符合资本市场发展的会计准则,满足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需要,其二,为了行业的发展和行业的社会承认,研究会计规律和发展会计技术,进行会计行业管理,主要是进行行业自律,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培训。

从实务上看,美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一直由国会授权的证券交易委员会进行监管。虽然作为监管形式之一的会计准则,其制定权一直保留在民间机构,但其监督权仍属于证券交易委员会,它拥有最终的权威性。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认可民间机构制定的会计准则支持保证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另一方面,也可以与会计准则不同的要求或对会计准则的解释,以指导会计准则的修订和研究,同时对违规事务所进行处罚,吊销执照或追究法律责任等手段,促进会计的行业监管和自律。

4.审计署

审计署正式成立于1983年9月。从理论上看,审计署是以政府审计的身份出现的,即代表国家对政府直接拥有财产的保管、经营等情况进行审计。在西方国家,政府审计主要是对政府部门和那些使用政府拨款机构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查。由于我国长期以国有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几乎延伸到社会经济的每个领域,审计署理论上有权对社会上所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机构进行审计,包括通常意义上对企业进行的社会审计——对国有企业的审计。

审计署主要执行审查政府机构和财政拨款单位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还可利用国有资产代表权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审查或抽检,同时依法对民间审计进行监督。

四、会计信息规范与行为监督的建议

1.理顺关系,确立证监会的主导地位

根据以上分析,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应理顺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中注协、审计署等各个监管部门的关系。财政部不宜继续在会计准则的制定和监管工作中起主导地位,此项职能应由证监会来履行。财政部应着重于国家的财政收支和宏观财政政策研究和实施,证监会应该面对市场独立行使对资本市场的全面监管职能。审计署应着重于政府审计,并代表国有所有权对企业的财务会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研究和制定会计准则的大量具体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去做。财政部和审计署可以参与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制定,发表有关会计准则的见解,但是对上市公司会计准则规范和实施的最终权力应属于证监会,在准则的制定和解释中证监会应处于主导和核心的地位。这样,可以将财政部与证监会的职能分开,关系清晰,避免职能重叠,便于进行工作与规范。此举并非削弱财政部工作,而是为加强国家的宏观经济财政政策的研究和实施。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方法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我们应更多地借鉴美国的模式。有人提出在借鉴国际会计惯例的过程中,由于我国的法律是大陆法系,应更多地参考法、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的信息披露规范方式。但是,从我国财政部已经制定颁布的会计准则来看,更多的是偏向于吸收与借鉴美国的会计准则方式。另外,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基本上采用了美国的发展模式。因此,我们不能强求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一定要用大陆法系的既定的模式。

2.规范会计服务与行业监管

会计服务与会计行业监管工作不能多头,应由证监会根据市场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规范行业服务规则。同时,应转变监督方式,由中注协来行使会计行业的执业监管,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监督体系,促进行业自律,以便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质量,增强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独立性和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首先,建立以证监会为核心的会计行业监管体系。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总体情况不理想、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化管理尚不能有效动作的情况下,加大证券监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力度就显得十分必要。同时在监管理念上,应以投资者的利益为出发点,提高监管部门的专业性和市场敏感性,不能等一个企业烂掉了再去查,这对投资者是非常不公正的。证监会应对注册会计师的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分别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和注册会计师进行及时和果断的严厉惩处。从根本上促使注册会计师提高执业水平,增强审计责任意识。

另外,从我国证券市场长远发展看,应由中注协来行使会计执业的行业监管,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监督体系,倡导市场自律,完善市场自律机制。这必将在监管机构之外起到了一种间接监管的作用,弥补政府监管在效率和专业性上的欠缺,增强市场监管的有效性,促进行业自律,进一步加快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化管理的道路。会计师事务所与主管部门脱钩后,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审计工作底稿的多级复核制度,提高审计执业质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后续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意识、法制水平及业务能力。不断研究和完善执业标准,加强对已有的执业标准的执行力度,严格按标准规范执业。建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制度,借鉴国外注册会计师管理的成功经验,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意识,减少不规范的执业行为。

总之,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需要各方面的合力,为了使投资者的利益切实得到保护,就必须建立全方位和多层次的法律和规范体系,对政府行为、企业行为、个人行为和市场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必须建立全方位和多角度的监管架构,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和咨询机构的行为方式与行为机制,形成自律与他律、市场与社会相结合的立体的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从体制上提升市场的凝聚力、辐射力和执行效率。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规范和行业监管的问题上,理顺各监管部门的关系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上市公司会计问题的提出,会计信息的规范及其程序、会计行业与会计行为的监管,只有在规范与监管关系得以理顺的基础上,才能健康、有序地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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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林斌:“会计师事务所脱钩与政府选择:一种解释”,《会计研究》,2000年第2期。

《非营利组织会计问题研究》课题组:“美国的政府会计规范及其借鉴”,《会计研究》,2001年第4期。

韩志国:“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缺陷”,《经济导刊》,2001年第2期。

张旭东:“证监会主席周小川纵论上市公司治理”,新华社,2001年5月31日。

郭锋:“我国证券监管理念正在出现重大转变”,《中国经济时报》,2001年8月17日。

资本市场论文范文8

保险风险证券化的产生可以归结为保险业承保能力不足和市场投资愿望强烈两个原因。一方面,巨灾风险威胁着产险公司的资本实力;另一方面,全球保险市场可承受的巨灾上限仅占国际资本市场市值的1%至2%,因此不会对证券市场的波动产生特别重大的影响。当巨灾损失对产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构成巨大威胁时,资本市场却能比较轻松自如地来应付。除了解决保险业保费过高与承保能量不足之问题外,巨灾风险证券化也让投资者获得了新的产品。因为巨灾风险和其他投资标的的关联性较低,可分散投资者的投资组合风险,自然能够吸引追求多样化投资组合的投资者参与到风险转移的行列,透过风险分散机制,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率。在资本市场投资巨灾风险的强烈愿望下,保险证券化产品便应运而生,陆续出现了巨灾债券、巨灾期权、巨灾期货、寿险风险债券等新型投资产品。

一、产险巨灾风险的证券化

保险证券化起源于巨灾风险,经过20多年的发展,保险证券化产品虽然衍生出越来越多的形式,但迄今为止,仍有一半的保险证券化交易涉及巨灾债券。产险巨灾险的证券化存在以下几种形式:

1.巨灾债券

巨灾债券是通过发行收益与指定的巨灾损失相连结的债券,将保险公司部分巨灾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债券合同一般规定,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发生指定的巨灾,且损失超过事先约定的限额,则债券持有人就会损失或延期获得债券的部分或全部利息和/或本金,而发行债券的保险公司或再保险人获得相应的资金,用于赔付超过限额的损失;如果巨灾没有发生或者巨灾损失没有超过该限额,则证券投资者就会按照约定的较高的利率(通常高于无风险利率,如美国国债息率)收回本金利息,作为使用其资金和承担相应承保风险的补偿。

在资本市场上,需要通过专门的中间机构来担保巨灾发生时保险公司可以得到及时的补偿,以及保障债券投资者与巨灾损失相连结的投资收益。以地震风险证券化为例,先由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出资成立一个特殊目的子公司,除了向投资者发行债券收取巨灾保障基金外,另一方面也可以接受母公司的巨灾投保,并收取再保险费。若没有发生巨灾损失,特殊目的子公司将在债券到期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利给债券投资;相反,若巨灾损失在债券到期日前发生,特殊目的子公司会将资金先行理赔巨灾投保人,再将剩余资金付给债券投资人。

巨灾债券所转移的风险可以是某家保险公司承保的巨灾风险,也可以是整个保险业所承保的某种巨灾风险,例如日本东京海上保险公司在1997年12月发行的1亿美元的地震债券,以及1999年瑞士丰泰发行的巨灾债券。如同再保险一样,巨灾债券也可以分层次转移承保风险,例如某再保险公司发行的飓风债券分为A-1和A-2部分,债券A-1部分的收益从属于公司该年度1亿美元至1.638亿美元之间的飓风损失,而债券A-2部分的收益从属于该年度1.638亿美元至5亿美元之间的飓风损失。此外,只有在再保险价格相对较高,使得高风险的巨灾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水平时,巨灾债券才能吸引投资者并筹措到足够基金,为巨灾风险积累充足的保障。自巨灾债券诞生以来,美国至少有10家保险公司采用这种方式来抵御因地震、飓风等巨灾带来的损失。

2.巨灾期权

巨灾期权是以巨灾损失指数为基础而设计的期权合同,包括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它将某种巨灾风险的损失限额或损失指数作为行使价,而涉及的损失风险既可以是某家保险公司的特定承保风险,也可以是整个保险行业的特定承保风险。如果保险公司买入看涨巨灾期权,则当合同列明的承保损失超过期权行使价时,期权价值便随着特定承保损失金额的升高而增加。此时如果保险公司选择行使该期权,则获得的收益与超过预期损失限额的损失正好可以相互抵消,从而保障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受重大影响。而巨灾期权的卖方事先收取买方缴纳的期权费用,作为承担巨灾风险的补偿。

由于保险本质上是一种期权或期权的组合,因此,利用期权特性来控制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符合保险公司对动态偿付能力的需求。相对于巨灾债券而言,巨灾期权一般通过场内交易,转移风险的成本较低。与其他期权相同的是,当特定的承保损失超过期权行使价时,巨灾期权卖方的损失随着承保损失金额的增加而增加。在期权市场上,由于单个保险期权的损失风险对巨灾期权的卖方而言是没有上限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较难找到单个保险期权的卖家,往往需要组合两个合同期限相同但具有不同行使价的期权,来降低期权卖方承担的风险。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的巨灾期权就是执行看涨期权价差交易,在买进一个协议指数较低的看涨期权的同时再卖出一个到期日相同但协议指数较高的看涨期权。

巨灾期权有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两种形式。场外交易可以比较容易地根据保险公司所要转移的风险情况,安排适合公司承保风险状况的期权合同,但交易方违约的风险较大。场内交易必须符合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各种标准交易条件,期权合同含有的风险通常是整个保险业的某项巨灾风险,不一定适合单个保险公司分散风险的个性需求。

3.巨灾期货

巨灾期货是由美国最先推出的一种套期保值工具,其交易价格一般与某种巨灾的损失率或损失指数相连结。这种期货合同通常设有若干个交割月份,在每个交割月份到期前,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会估计在每个交割月份的巨灾损失率大小,从而决定市场的交易价格,而市场对巨灾损失率的普遍预期也会对期货交易价格产生影响。例如保险公司预计第四季度巨灾损失率将要上升,为控制该季度赔款,买入一定数量的12月份期货合约,如果届时巨灾确实发生而且导致公司损失率上升,则第四季度后,在期货交易价格随市场预期损失率上升而上涨时,公司通过签定同样数量的卖出期货合约取消期货义务,获得期货买入卖出之间的差价,并用抵消因实际损失率超过预期造成的额外损失。当实际损失率低于预期时,保险公司虽然在期货市场上遭受一定损失,但可以保险方面的收益得到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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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风险证券通过在保险业和资本市场之间搭建桥梁,给保险行业的融资带来了战略性的益处。这些证券化工具不仅为保险公司提供了更多规避风险的方法,而且能够使投资者参与财产巨灾险市场,减少巨灾对一家保险公司和整个保险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有益于整个社会的稳定。

二、人寿和年金风险的证券化

保险证券化得以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是通过重新包装保险风险并销售给资本市场,使投资者能够更有效地配置资金、分散投资风险。只要存在这种效率增加的可能性,保险风险证券就会继续存于资本市场。这也说明人寿和年金风险同样存在证券化的可行性。随着保险业与资本市场的联系日渐密切,在再保险公司的推动下,寿险业也开始尝试进入保险证券化的领域。目前寿险业唯一出现的证券化个案是英国NPI公司通过证券化提高保险基金盈余的比率。NPI公司与一家特殊目的公司签订了再保险合约,通过该特殊目的公司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这证明了寿险公司已经对利用资本市场进行风险转移以及提升财务实力产生了兴趣。

到目前为止,寿险风险证券化与产险巨灾风险证券化有着显著的不同。NPI公司在证券化交易中虽然转移了部分风险,但债券发行人的首要动机是为承保新业务从资本市场融资,而巨灾证券的交易是将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上去。其实除融资目的外,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同样可以通过证券化,将寿险或年金产品的某些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由投资者来支付赔款或给付保险金。根据寿险和年金产品的特点,证券化有两种潜在的途径应用于寿险和年金:

1.年金产品通常存在年金领取人寿命超过预期的风险,为有效防范这种死亡率风险,可以基于一个国家范围的死亡率指数设计一种长期债券。再保险公司通过发行这类债券,可以增加承保能力,接受更多寿险公司和退休金计划的分保业务。

2.另一种方法是基于特定的被保险群体设计一种债券。保险公司在承保某一特定群体的大额或巨额定期寿险时一般会进行较为严格的核保,由于关于该类业务的承保经验有限,预计死亡率可能存在相对较高的偏差。在这种情况下,寿险公司可以设计发行一种5年期或10年期的债券为该类风险提供保障,而在传统再保险市场该类业务一般较难分出,而且即使分出,成本也会非常昂贵。

目前,国际寿险业尚未出现行业承保能力不足、再保市场转硬的情况,加上熟悉寿险和年金风险的独立评级公司的缺位,证券化还未被寿险业普遍重视和使用,但是作为一种新型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融资手段和具有潜在高收益的投资工具,证券化在国际寿险领域的应用相信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三、国外保险证券化对我国保险业的启示

我国加入世贸后,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程度迅速提高,为了应对国际竞争,如何提升金融业水平,加强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的合作,促进金融服务一体化,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国外保险业和证券业的合作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利用证券业的优势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率,二是通过证券业将保险公司的风险分散出去。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资产证券化势将成为证券市场中的一种重要金融工具,从而为保险公司的巨灾风险证券化提供条件。通过保险证券化的方式,不仅可以解决保险公司巨灾再保险供给能力不足、风险过大及流动性不足等问题,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的收益性和稳健性,而且可以为证券公司、机构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工具,降低非系统风险,活跃证券市场,实现保险业与证券业之间的共赢。

另一方面,随着外资保险公司参与我国保险市场的广度和深度的增加,以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督指标体系的正式推出,尽快解决中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已迫在眉睫。如果中资保险公司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今后将难以跟上我国整体保险市场的发展速度,更谈不上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由于通过增加资本金和增大分出业务规模来提高偿付能力的传统模式存在一定局限性,保险公司应尝试利用资本市场提高偿付能力,比如推出保险风险证券化产品、巨灾损失补充资本金安排等等,降低提高偿付能力额度的成本,达到提高公司承保能力的目的。在寿险领域,如果保险公司能够像推出投资连结产品一样实现寿险或年金产品的风险证券化,必然会降低投入资本的要求。

根据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现状,发展保险风险证券化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加快保险、证券行业的发展和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我国无论是保险业和证券业部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保险业与证券业相互之间的了解还十分有限。保险风险证券化能够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如何透过信用评级公司或投资公开说明,使投资者能够了解保险风险证券化对其投资组合的有益之处。目前我国保险、证券行业在市场公开程度、信息披露制度、商业诚信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和市场培育,才有可能为保险风险证券化提供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

2.加强对巨灾风险的研究

保险风险中巨灾风险等费率的厘定还存在不确定性。我国是一个地震、洪涝灾害等发生频繁的国家,以地震风险为例,由于地震损失估计模型的建立涉及地质、土木、非寿险精算、信息技术等多种专业,虽然有关专业技术在实务上已可以运用于巨灾风险证券化,但许多相关假设仍有待研究人员做进一步的研究。

3.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技术储备,降低保险风险证券化实施的门槛

实施保险风险证券化的固定成本门槛较高。保险风险证券化涉及的专业人才,除包括巨灾风险等保险费率厘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在证券化机制的建立过程中,亦需要证券承销商、信用评级公司、法律人员、会计人员等多方的积极参与。由于证券化的固定成本门槛较高,并非每种巨灾风险都能够实现证券化,还需考虑社会整体风险的数量,是否可以达到经济规模以摊销最低固定成本。

资本市场论文范文9

自1993年以来,我国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这些改革充分体现了我国资本市场的需要,对外开放的需要,也即是发展的需要。自2001年1月1日起,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很多公司都实行了《会计制度》,这个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的会计核算和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惯例已相当接近。例如,国际会计准则强调所有的企业在公平的环境下进行竞争,实行同样的会计制度,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的总体指导思想也是统一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促使企业公平竞争;国际会计惯例要求实行稳健的会计政策,《企业会计制度》也要求计提大量的减值准备,挤干会计报表中的水份和泡沫,实行稳健的会计核算;国际会计准则实行会计与税收相分离的方法,实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也实行会计与税收相分离的做法,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但是我国实行的是有特色的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的情况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情况也不一致,从而决定了我国的会计制度在保持与国际会计准则和惯例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还有中国特色,即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例如,关于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国际准则将重组收益列作收入,而我国则列入资本公积;关于非货币易的处理,国际上接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平市价入账,我国按换出资产的账面值入账;关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放现金股利,国际准则作为非调整事项,我国则作为调整事项处理;对编制现金流量表国际准则只允许采用直接法或间接法中的一种,我国两种方法均要求采用。这种不一致体现了中国人求同存异,和平共处的处事原则。

由于有这种不一致的存在,基于以下一些理由,要求我们在很多时候必须采取国际化准则,或者将我们按中国会计制度编制的财务报表调整为接国际化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的需要

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包括直接融资,即发行股票和债券筹集资金;间接融资,即通过世界银行及其他机构借款筹集资金。现在我们有些上市公司已在国际市场上发行了N股、H股、B股等等,有些已不满足于国内有限的资本市场融资,希望在更广泛的国际市场融资。而要在国际市场上拿到资金,首先要使外国的投资者看得懂我们的财务报表,要将我们的财务报表按国际化准则进行编报。

(二)国际贸易的需要

广泛的国际贸易要使贸易伙伴了解我们的产品,了解我们公司的信用和资金实力,而此时一份按国际化准则编报的财务报表是必不可少的。

(三)跨国投资的需要

我们的公司可能投资到国外,我们也可能与国际上著名的公司一起合资办厂,国外的公司需要使用国际化的准则编制财务报表,而我们的合资公司除了需按中国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外,还要向国外投资者提供按国际化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也许我们可以在国内市场筹集到资金,但经济发展的国际化,已使我们的公司不满足于一个只有中国市场的市场,国际贸易是我们绝大多数公司必然的选择,国际化的财务报表也将是一个无法回避的。

我们可以请国际上的“五大”会计公司按国际化准则为我们的公司编制财务报表,但我们必须为此支付以美元计价的高昂费用;我们也可以自己动手来编制国际和国内两套财务报表,公司财务人员不必精通国际准则,新中大国际财务软件可以帮助公司按中国和国际化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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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ifi产品涵盖了总帐、现金中心、财务报告、固定资产、成本管理、决策分析、集团管理、员工管理、基础数据、客户中心、供应商中心、权限中心、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以及电子商务接口、帐套和语言的选择等十余个产品模块,能满足企业从财务到业务全方位管理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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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加入WTO的日益临近,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电子商务浪潮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必将与国际接轨,对传统企业的竞争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是企业实现电子商务的重要环节,企业对财务管理软件的功能和技术创新要求日益迫切,传统财务管理软件已无法适应企业管理的国际化和化要求,财务软件的国际化已经是势在必行的发展方向。

二、管理的国际化

在我们的许多公司中,也许并不缺资金,我们的公司也实行了制度,我们也吸引了一流的人才,建立了自己的所,有的还建立了博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但我们的公司离世界五百强还有距离,我们在国际竞争中,在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还有差距。要在较短的时间内消除这些差距,我认为我们需要的是管理。企业实行计划管理已被市场证明是行不通的。而我们的公司,或者现代化的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经营至多不过20年时间,与世界上有几十,上百年管理经验的公司比较起来,我们还处于成长期,在企业经营日益国际化的今天,迫使我们借鉴国际经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效益。

采用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至少在以下几方面使公司受益:

第一,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公司的机构和资产规模也趋向扩大,此时我们需要先进高效的管理制度,以使公司发挥整体优势,并使公司管理层的意图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进一步提高原有公司管理机构的效力,扩大内涵再生产。

第三,可使生产过程,物流过程更趋合理有效。

第四,先进的管理经验将使我们的公司与国际上的大公司在公司运作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从而避免使我们的公司在国际化大生产和分工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现在我们的有些公司已开始付昂贵的咨询费给“五大”国际公司请他们代为拟订管理制度,在国外也有麦肯锡、摩根·士丹利这样的著名咨询公司为企业做管理咨询。

管理的国际化并非是要照搬国际经验,而是要考虑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借用国外经验,新中大管理软件正是实现这种国际与国内有效结合,使得管理化,更易操作更有效。

新中大公司将组织国际化、资本国际化、人才国际化、产品国际化、市场国际化、管理国际化6个方面作为管理软件架构的主导思想,来保证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的可持续的、不断创新的、高成长性的国际化需求。

新中大面向全球经济一体化环境的、面向商务的国际化管理全面解决方案“互动管理e-solution”的具体产品称为i6产品系列,它包括i6/Intfi国际财务软件,i6/PM生产制造管理软件,i6/CRM客户关系管理软件,i6/EC电子商务软件,i6/HR人力资源管理软件,i6/WM工作流管理软件六大套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