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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报告集锦9篇

时间:2023-01-06 14:22:32

信用报告

信用报告范文1

信用社员工辞职报告一: 

 尊敬的合行各位领导:

您好!

我带着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书。自xxxx年参加农村信用合作系统工作以来,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也一直都很享受这份工作。转眼快10余年过去了,我要重新确定我未来的方向。诚然,论工作环境、团队、压力,甚至个人喜好,我都很满意。但,因为某些个人的理由,对于我此刻的离开我只能表示深深的歉意。

非常感激合行给予了我这样的工作和锻炼机会,对于由此为单位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请合行领导谅解我做出的决定,也原谅我采取的暂别方式,我希望我们能再有合作的机会。回首入社之初,合行现已经发生了巨大可喜的变化,我很遗憾不能为合行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只有衷心祝愿合行的业绩一路飙升!合行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辞职申请人:xx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

信用社员工辞职报告二: 

 尊敬的行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此时正式提出辞职。

白驹过隙,入行已经两年半。记得还没毕业,披着长头发穿着牛仔裤坐火车来江西省信用社考试,那时的我是张纯白纸,天真活力带着幻想和创造冲动,还只是个孩子。在头一年里,我依然把工作想象得十分乐观,对于经济上的独立我感到很满意,对于业务的学习充满新鲜感,对于新的同事朋友们简直相见恨晚。那绝对是人生中快乐的日子。然而一个不成熟的人活在一种不稳定的生活环境里,变化悄然而至。

虽然江西是我的家乡,在南昌工作的我却不是本地人,在日复一日枯燥无味缺少假期的工作中,在生活上体会到无助感。我的性格内向,但爱好自由,想法很多,但行动能力不好。我曾经学习经济,并对理论知识有一些好感。大学毕业以后从事金融工作,获得了相对丰厚的薪水和较高的社会地位,但那几乎与我内心的职业理想和满意的生活状态背道而驰。我曾经消极对待,对围城外的渴望已经超过心理负荷。在我失意的日子里,是都司前的领导和同事在我身边爱护我关怀我,一次一次宽容和帮助我,让我走完在工行的成长之路。

今天我真的决定离开了,就在这个时候,冬天的寒冷催出伤感的情绪,挥别我第一份工作,挥别我亲爱的领导与同事,挥别我无数次跌倒爬起百感交集。我怕的不是吃苦,怕的是心中没有信念。辞职以后我将回到温暖的家中,反思和总结这段历程,在适当的时候重新向前进。

信用社给我了许多,我不曾忘记。可爱的是,小孩子的翅膀还没有长硬,就执意要离开大家庭独自冒险,谁让这孩子天生爱冒险。即使是那样,我已经印上信用社的标志。感谢都司前大家庭的每一个成员,真诚地,带点酸的。最后祝愿我们都司前支行的业绩越做越好。

此致

敬礼!

辞职申请人:xx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

信用社员工辞职报告三: 

 尊敬的信用社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报告。

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份辞职报告的。我2008年4月参加工作至今,是信用社职工。信用社是我告别学校和社会接触的第一站,在这里我懂得了很多以前不曾明白的道理,也了解了很多以前不曾想过的事情,学到了很多,得到了很多。自进入信用社工作之后,在领导的关心、指导、信任和支持下,我在金融领域学到了很多知识,得到机遇和挑战的同时,也积累了我的社会经验,对此我深表感激。

在信用社的这段经历于我而言非常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信用社的一员而感到荣幸。我确信在信用社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感谢领导及同事在这些年对我的培养与帮助,让我能迅速融入社会的同时,也使自己得到了较大的进步,所有的这一切除了一声感谢,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

在信用社这个大环境的熏陶和培育下,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我有幸考上了今年的公务员,经过我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辞去信用社职工的工作。虽然我很喜欢信用社这份工作,对这里也有太多的不舍和美好的回忆,但用工制度的差异让我只能重新作出选择。我知道我的辞职会给社里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对此我深表抱歉。

祝信用社领导和所有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真心希望信用社能在今后的发展建设旅途中蒸蒸日上。

再次对我的辞职给社里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时我也希望社领导能够体恤我个人的实际情况,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我的辞职请求。

此致

敬礼!

信用报告范文2

在全民信用时代,关于“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的争论将变得毫无意义,因为,一群无孔不入的“信管家”会让你从起点站到终点站都难以伸出“第三只手”来,“信用管家”们的终极追求就是,通过罪与罚的震慑,扫清信用污点,让你成为一个“好人”。

谁是你的“信用管家”?

6.4亿人的信用档案躺在全球规模最大的个人征信数据库――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的服务器里,和它们躺在一起的,还有1447万家企业。

它们聚集在一起,只为了一个目的――彼此检测信用体温,并藉此最大限度地信任和止损。

到目前为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是中国人最大的“信用管家”。

要说真正的个人信用“信用管家”,就不得不提1999年成立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

1999年7月,上海市政府实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制度试点,并成立了由政府主导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为本地银行等单位提供个人和企业信用报告。

上海资信是中国首家开展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的第三方资信机构,其官方背景为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到目前为止,它仍是上海唯一一家同时提供个人征信与企业征信服务的机构。

2000年6月28日,上午10点34秒,中国内地第一份个人信用报告出炉。在这份由上海资信提供给中国工商银行、编号“200006280200010000000001”的个人信用报告里,详细记载着被查询人张先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银行贷款(发生日、笔数、余额和还款情况)、信用卡(申领日期、额度和还款情况)等信息,还预留了社会信誉、特别记录和查询记录等栏目。

“信用是有价值的,它能够有效降低社会化的管理成本,提高银行的货币乘数。” 上海资信公司总经理陈志国评价。

中国最大的“信用管家”――中国人民银行没闲着,1996年,央行先是腾出手来建立全国企业信用数据库,解决银行信贷业务条块分割信息断网的难题,到2002年,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终于实现全国联网,100%覆盖企业信贷。2004年12月15日,央行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试运行,并在北京、重庆、深圳、西安、南宁、绵阳、湖州七市对商业银行开通联网查询。次年7月,央行的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在北京、浙江、广东、重庆、陕西、广西、四川和湖南8个地方联网。一些跨地域的个人炒房行为因此受到限制。

央行建立的全国统一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真正实现全国联网和正式运行,是在2006年1月16日。许多媒体惊呼,中国人从此多了一张“信用身份证”。到今天,这一个人征信系统收录的自然人已达6.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1.4亿人,个人信贷覆盖率达97.5%,日均查询量在41万〜87万次,被广泛用于银行办理信用卡、发放个人贷款和贷后跟踪等,甚至连企业招聘员工、提拔干部、公务员录用、人大政协委员的资格审核等都会使用。

上海资信是上海人的信用“大掌柜”,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是真正的全国“信用管家”,除此之外,深圳、北京、青岛、天津、江苏、湖南、浙江等省市也由政府出面,建立专门的信用机构,出台各种法规政策,打造着本地或类似“长三角”跨区的“信用管家”。由于受到个人征信的立法缺失和市场条件的制约,加之个人信息采集的高敏感性,中国的个人征信部门或机构大多带有政府背景。

其次,类似中国家政协会等一些行业协会、支付宝等一些商业公司、中国信网等商业网站也在利用着自己的平台构建信用评价体系,但都无法逃脱行业割据、市场规模较小的尴尬。

甚至于,有些企业宁可自己通过一些私人侦探调查公司来调查个人信用,也不愿采用银行等机构的征信系统,理由是其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畅通、不可信。

央行借助其先天优势成为中国最大的个人“信用管家”,其积极的社会意义在于能够在全国层面构建一个社会征信系统,但它也难免遭遇业界涉嫌垄断的质疑,另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是,央行一时半会也很难摆平公安、法院、人事、工商、税务、统计、劳动保障、教育等政府部门,以及水电煤气公用事业单位、通信、保险等非政府机构。

面对如此庞杂的个人征信系统,加快征信立法,另行设立国家征信局来统领诸侯或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如何提升你的个人信用?

一个国家、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并非一日“创建”,靠的是经年的口碑与经营。

商人靠操持生意打造个人信用,公司人靠职场打拼累积个人信用,律师、会计师、医生靠职业操守锻造个人信用,学生靠学习与实习累积个人信用,家庭主妇靠刷卡消费累积个人信用⋯⋯个人信用最终的表现形式,一是消费信用,即以赊账方式向商业企业购买商品,包括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消费信贷,个人消费信用的对象主要是耐用消费品,如房屋、汽车、家具、电器等,甚至包括教育、医疗及各种劳务。二是经营信用,个人经营信用是企业信用的人格化和具体化,是企业信用关系在经营者个人身上的集中反映。

在全民信用时代,一组从个人到企业到国家的信用不等式将是:负翁信用>富翁信用,女人信用>男人信用,农民信用>公务员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国企信用>民企信用,国家信用>企业信用。

信用报告范文3

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目标和指导思想

我们认为,本届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目标应该是: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社会信用制度。与现代信用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信用服务企业主体、信用制度和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基本形成,信用市场体系有较大发展。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失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初步建立。

社会信用包括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和公共信用(主要指政府行政和司法的公信力)。企业信用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重点和突破口,个人信用是基础,政府信用是关键。因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的指导思想应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为指导,以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为目的,以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突破口,以培育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为重点,以培育市场化运作的现代信用服务企业为支撑,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引导作用,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带动、社会参与”的原则,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规范有序地向前推进。

二、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十分丰富,现代信用体系建设任务艰巨。在我国公民和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意识普遍淡薄、信用管理法律法规很不健全的情况下,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加强规划和协调,紧紧围绕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关键环节,循序渐进,稳步实施,这样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1、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起步重点

从涉及信用数据与市场监管的部门来看,社会信用体系应从非金融部门,主要是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开始建设,逐步向金融部门延伸(金融部门可以从行业内部联合征信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建立了银行贷款咨询系统)。

从社会信用体系的各个分领域来看,应从建设目前最为紧迫、障碍相对最小的企业信用体系开始,逐步向个人信用体系延伸。企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和突破口。

从信用数据源的建设和开放来看,应从各个政府部门内部信用数据的整合与充分利用开始,逐步向政府内部信用数据的整合与充分利用延伸,最后实现政府与信用服务企业信用数据的共享。

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动力量来看,应从政府引导和推动开始,逐步向主要通过信用中介机构为主的市场化运作过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形成和维护社会信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

2、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骤的设想

第一阶段:2004-2005年,起步阶段。主要工作是: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法律法规,主要是《征信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两项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同时修订或废止有关法律法规中的相应条款。初步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思路。建立和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府组织与管理机构。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开始形成各类市场主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2005-2007年,实施阶段。主要工作是:《企业征信管理条例》,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内部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各部门内部信用信息共享。大力培育信用服务企业,加强信用服务企业的数据库建设和维护、信用评分等关键性技术研究。积极培育信用信息的市场需求,扩大信用信息使用范围,在银行贷款、招投标、政府采购中要求有关企业提供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为信用服务向市场方向发展奠定市场需求基础。加强和改进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监管,建立比较规范统一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分类监管制度,包括预警机制、奖惩机制、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等。推动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风险管理机构。建立信用行业标准化体系,信用数据库标准、数据格式标准、信用报告标准、信用产品质量标准、企业代码等基本形成。

第三阶段:2007-2008年,完善阶段。主要工作是:《个人征信管理条例》。建立和完善国家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有效交换和充分共享,具备向信用服务企业提供成套信用数据的能力。企业信用体系全面形成并充分发挥作用。个人信用体系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大城市基本形成并发挥作用。基本形成比较规范的社会信用约束机制、惩戒机制,形成比较规范、健全的信用行业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度与体系。诚实守信成为社会普遍接受的市场规范和道德准则。

3、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思路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有序推进。结合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试点可以分成几种不同类型分别进行。

一是地区试点。可以在南方、北方和中西部各选择1个省开展企业信用试点,在东部地区的1—2个大城市开展个人信用试点。

二是部门试点。可以选择2—3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三是企业试点。可以分别选择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机构各1—2家开展试点。

试点应在全国统一部署下进行,坚持总体设计、统筹协调、以点带面的方式。试点的主要任务是:(1)选择不同行业和重要环节先期开展工作,加强体系构建的统筹协调和有序推进。(2)对制度建设的重大问题、制约信用体系建设的瓶颈问题,多方面、多种形式、多角度地进行探索,组织联合攻关,寻求重点突破。(3)调动和发挥部门、地方、行业组织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局部和行业率先突破,取得经验,对全局起示范和带动作用,避免重复建设,少走弯路,加快总体建设步伐。

要通过试点,全面掌握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要障碍和难点,提出我国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方式和途径。

三、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

第一,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把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作为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提到议事日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工作,做到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建立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管理机构、工作方案和组织实施三落实。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的指导机构,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指导和推动这项工作。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地、各行业协会和征信机构的试点工作应及时发现问题和总结试点经验,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方面先行一步。

第二,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化建设。社会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我国各行业重点建设了“金卡”、“金关”、“金税”、“金盾”等信息化工程,各行业、各部门利用公用通信网组建的全国性信息应用系统已达到187个,全国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交换共享的条件已经具备。应逐步开展各方面信用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工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完成联合征信与管理,加强信用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工商、税务、海关、质检、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执法部门和重点行业,可率先进行信用信息交换共享试点,探索和实践信息交换和共享的可行方案,为今后建设全社会信用体系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统一的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目前我国有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大多还是由政府部门和行业机构掌控,我国信用信息商业化、社会化的法律环境和市场条件还不具备,单靠信用专业机构难以开展征信业务。政府应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第一推动力”,加快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依托政府公共电子政务平台推进信用信息的公开化,加快统一的信用信息市场的形成。加快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的开放,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权的原则下,向合格的征信机构开放信用数据,支持社会征信服务行业低成本、高效率地获得信用信息资源。

第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管理。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避免各地自搞一套、重复建设,造成资源和财力的浪费。应抓紧制定和规范信用信息采集的技术标准,如信用主体的标识、信用信息分类及编码、信用数据格式和征信数据库建设规范等通用标准,提高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流通效率。信用行业管理部门应积极参与和引导信用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工作,加速整合全社会的信用数据。规范征信行业管理和服务,制定统一的信用报告标准文本,逐步建议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披露系统、以行业协会为主体的同业信用自律系统和以信用中介机构为主体的市场信用服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的专业化、标准化和市场化。

信用报告范文4

欣悉贵局开展2005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工作,为全面推进“信用温州”建设,构建“和谐温州”作贡献,为企业长远发展着想,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我公司申请2005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我公司前身为温州市瓯海市政工程公司,建立于1990年。由于企业改制于2005年4月30日经贵局核准重新注册登记,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600万元,公司行政上归瓯海区建设局领导,业务由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瓯海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双重管理。公司建立以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员工的努力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企业发展较快。具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1人,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占职工总人数68%。1999年12月经浙江省建设厅核定为市政贰级资质施工企业,2002年4月资质重新就位核定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企业。本公司于2001年起连续6年被誉为AAA级信用企业,并于2002年1月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认证,连续三年被评为局级先进单位,是我区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排头兵。近年来,公司承建过的代表性工程有:瓯海大道三标段道路桥梁工程;大道二标段道路、排水桥梁工程;市沿江东路道路、桥梁工程;瑞安风荷三期配套工程;市高教园区北入口道路工程;温州机场大道改造工程。其中瓯海大道、温金大道两项工程于2000年9月被评为温州市首届优秀市政工程,并受温州市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的通令嘉奖。

公司自建立以来,始终恪守诚信服务的理念,坚持以诚取信,以信立誉的原则,把诚信经营作为企业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几年来,公司通过不断培育诚信服务文化,树立了良好的社会信誉,有力的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

1、建立了健全的诚信服务管理制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

为把诚信服务管理贯穿到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和发展战略之中,更有效的管理合同,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合同管理员。并先后出台了《温州九瑞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温州九瑞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合同档案、合同台帐建立制度》等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签订和审查,合同传递、运行及反馈,合同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担保,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授权委托书保管使用,合同台帐设立、登记及统计分析,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使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加强培训,强化诚信意识

企业领导带头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合同法律法规知识,注重运用合同手段改善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3、能够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如实提供企业合同签约率、履约、履约率、合同纠纷发生率等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

4、公司订立合同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能够遵守诚信原则。

6、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遵纪守法。

信用报告范文5

大家好!首先感谢联社给于我了这次展示自己的机会。怀着对信用社最为真挚的感情我参加了这次竞聘,我竞聘的岗位是联社营业部副主任,这次竞聘对我来说即是机遇,也是挑战。第一、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个人的基本情况:

虽然大家都认识我,但我还是要郑重的介绍一下自己,竞聘人王**,1979年12月生,大专文化,1998年参加信用社工作至今,先后在XX信用社、原**信用社、联社营业部从事过出纳、信贷工作,现任营业部信贷员。在此期间我曾于20xx年通过成人高考考入湖南农村金融职工大学经济法专业脱产学习两年,于去年6月以优异的成绩顺利毕业,讲到这里我还要再次感谢联社对我的培养和关怀,同时向同志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我社作出贡献。

第二、我竞聘的理由。

1、政治思想过硬,道德品质高尚。虽然我还不是共产党员,但我时刻能以共产党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在校期间就被评为“入党积极分子”,多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锻炼了自己,增长了见识。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精神,热爱社会,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决站在社会丑恶现象的对立面。

2、业务素质好,肯钻研创新。我是从基层一步步走来,熟悉信用社的每一个角落,从事过出纳、信贷工作,虽然我没有从事过会计,但我中专学习的正是会计专业,有一定的会计基础,在这6年里我耐心加虚心、理论与系统对信用社各工种的技能和性质进行的学习和研究,不断追求最高效率的工作方法,从而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信合人”。

3、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大学期间,我学的是法律专业,我一直在对关于信用社日常用到的法律进行学习和研究,诸如《民事诉讼法》、《担保法》、《合同法》等,把自己由一个门外汉变成一个内行,我也将尽自己的努力使营业部在更规范环境下经营的同时也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权益。

4、为人处事得当,敢于承担责任。6年来我没有与同志闹过矛盾,相反取得了很多同志的信任和支持,这主要源于我做事有章法,吃的了苦,受的起委屈,稳重中不乏机智,胸怀坦荡,和同事门和睦相处,共同完成任务。

第三、如果组织委以我重任,那我的工作打算和措施是:

1、搞好班子和全体职工的团结,努力协助主任完成各项工作,出谋划策,分担解忧。处处以大局为重,以效益为目标,充分发挥每个职工的主观能动性,使每个职工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创造最高的利益。

2、完善贷款营销观念,加大营销力度,确保贷款质量。要培养一种健康积极向上的营销观念,使同志们认识到营销贷款对信用社的生死存亡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从而大力提高营销贷款的服务水平。还要严把贷款发放这一关,做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明确各个环节应当承担的责任,落实审贷分离和分级审批制。同时做到“走出去”,广泛和社会接触,熟悉市场、适应市场,不断推出信贷新项目,满足贷户需要,培植黄金客户,服务社会,充分体现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原则。

3、做好组织资金工作。存款是我社的生命之源,没有存款何来贷款,为了努力膨胀存款总量,一是要配合主任通过实施各种办法,不断扩大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坚决支持电子化等其他提高效率和方便客户的建设;二是完善存款考核机制,重点放在自办业务和降低存款成本上,达到总量扩张、结构优化的目的,切实改变目前资金紧张的难题;三是积极搞好旺季资金回笼工作,尽量减少资金外流,占稳农村市场。

4、带头搞好盘活,逐步化解历史包袱。灵活多样清收,建立不良贷款台帐,做到一户一策,认真负责的管好抵贷资产;不辞辛苦,将工作的重点反映在盘活的第一线,努力将不良贷款比率降到最低。

5、落实内控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使所有职工各守其职、各尽其责,奖惩分明。建立一套公正透明的考核机制,来体现按劳分配的实质,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调动全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信用报告范文6

目前,个人信用报告(临柜明细版)由个人基本信息、信息概要、信贷交易信息明细、公共信息和查询记录5部分组成。由于查询记录位于个人信用报告的最后版块,加之不影响信息主体办理其信贷业务,因此容易被忽视。然而,查询记录却包含了许多需要我们及时了解和跟踪的信息。那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查询记录?它到底包含了哪些信息?对我们信息主体又有什么用处和影响?

首先,查询记录记载了个人信用报告在过去2年内被查询的情况,能清楚地反映信息主体的信用报告何时因何种原因被何人查询过。在个人信用报告(临柜明细版)里查询记录由机构查询记录明细和本人查询记录明细两部分组成。大致构成如下:

机构查询记录明细和本人查询记录明细栏里记录了查询日期、查询操作员、查询原因等信息。其中查询操作员由查询机构和查询人组成,如:**银行/BANK_CII,表示**银行的CII操作员查询了您的信用报告。一般情况下,个人信用报告被查询有以下几种原因:贷款审批、信用卡审批、担保资格审查、保前审查、贷后管理、本人查询和异议查询等。一般来说,信用卡审批、贷款审批、担保资格审查、保前审查、贷后管理均发生在金融机构,根据信息主体办理相关信贷业务,授权进行查询而产生的,但贷后管理查询不需要再经过信息主体授权;本人查询(临柜)是信息主体持身份证到人民银行征信柜台查询信用报告;本人查询(互联网)是信息主体在互联网通过身份验证等方式获取信用报告;异议查询是指信息主体对自己的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信息持否定或不同意见,从而申请异议而产生的查询,可能发生在人民银行,也可能发生在金融机构。您可以根据自己是否办了哪个金融机构的贷记卡或准贷记卡,是否与哪个金融机构发生了信贷关系,来判别自己的信用报告是不是被违规查询,隐私是否泄露。

信用报告范文7

关键词:金融服务;征信;个人信用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09)05-0062-02

近年来,随着公民信用意识的不断增强和民间借贷业务的迅速发展,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次数明显增多。查询原因呈多样化趋势,其中非信贷原因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比重明显提高,较好的发挥了个人信用信息服务社会的职能。

一、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基本情况

(一)查询受理量呈逐年快速上升趋势

近年来,国家加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力度,信用环境逐渐改善,公民的信用意识不断增强,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查询需求逐年增大。以衡水市为例,自2007年6月开展查询工作以来,到2007年末,半年间接受个人查询有20人次,而2008年1-6月份,就已有接受个人查询47人次,全年查询136人次,增幅明显。

(二)主动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人增多

近两年来,越来越多的公民开始关注自己的个人信用状况,尤其以公务员和在校大学生表现更为突出。如在2008 年征信宣传月期间,衡水市通过对2000名市民调查显示:希望了解个人信用情况的人数有1785人,占比89.25%,比2007年增长37.6%;认为信用信息对自己生活有影响的有1386人,占比69.3%,比2007年增长27.6%。

(三)查询结果使用的范围逐步扩大

据调查,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原因已由“贷款、申领信用卡被拒”、“异议申请需要”等金融机构信贷审批用途,扩大到小额贷款公司审核股东资格、民间借贷和公积金中心贷前调查、司法部门办案等用途。截止目前,冀州市共为47名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及管理人员查询了个人信用报告。因民间借贷原因查询个人信用报告15次。

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信息缺失影响了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价值

目前,个人征信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普遍存在缺失问题,除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5项个人身份识别信息齐全外,其余27项均不同程度的存在信息记录不全、不及时、更新时效性差,或银行为减少录入工作量随意以“未知”、“暂缺”或“其他”代替有关信息内容的问题,使社会各界对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的可信性产生怀疑,严重影响了个人信用报告权威性。

(二)查询流程存在漏洞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他人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需要提供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同时,提交委托人和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然后由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由于委托书仅要求委托人和人双方签字,签字的真实性无法确认,一旦泄露信用信息,易引发法律纠纷,所以查询存在漏洞。

(三)查询成本高

目前,部分商业银行为减少业务量,往往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推向人民银行。尤其是自2009年起,征信总中心要求各征信分中心、人行各分支行调查统计部门每个单位必须单独设两部电话,确定专人负责个人信用信息业务咨询事宜,以全国2000个县支行计算,每年将增加数百万元的通讯费用。

(四)缺乏个人征信信息反馈机制

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银行业机构的个人信用采集系统,均未建立个人征信信息反馈机制,造成客户对自己的信用状况不了解,对异地异议方面的信息更是难以掌握,发生异议时,直接影响个人的经济活动。

(五)异议信息处理时效性差

异议信息核查确认、修改,均需要必要的时间,产生异议信息的商业银行在异地,工作协调困难,目前尚未建立出具异地异议信息证明的工作机制,这些对异议信息处理时效均产生了不利影响。

(六)商业银行回复核查结果、上报更正报文环节缺乏监督

通过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的异议查询功能,征信中心、受理行可以掌握异议处理的进展情况,但异议信息产生地人民银行不知晓异议处理进程。个人信用报告异议信息处理流程受地域、管辖权的限制,当产生异地异议信息商业银行不及时回复、准确核查修改数据,出现超期限回复或超期限更正现象时,缺乏有效的约束手段。

(七)查询场所的便民性差

目前,开展个人信用信息查询业务最低到人民银行地市级中心支行,人行的县支行不能查询;而商业银行虽然支行就可以查询,但只是对有贷款意向或业务关系的个人和企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对普通居民则不予查询。县域居民只能到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需要耗时1-2天,还要增加往返路费,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民对征信业务不了解,不能及时查询个人的信用信息。

三、建议

(一)尽快出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相关法规和权威性的《个人信用报告社会查询指引》

尽快从法律角度明确个人征信查询相关各方及其行为的法律权责和义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规范查询行为,构筑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法制基础,确保查询活动始终能够依法、合规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

(二)增加查询方式

有关部门应本着便民、实用的原则,参照会计、国库的工作方式,采用服务器――工作站的模式,设立征信信息查询终端。一是增设触屏式自主信息查询系统。在各级人民银行的营业场所设置触屏式自主信息查询系统。公民可事先到人民银行进行查询备案,设置身份查询密码,通过自主信息查询系统快速方便地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二是建立“中国信用信息网”。个人通过在人民银行备案,设置身份查询密码,通过网络可自主查询,提高查询效率。(三)建立不良信息记录告知制度,保障居民的知情权

建议出台征信管理相关制度,在当事人出现不良信用记录时,征信中心或商业银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媒体或以信函等形式履行告知义务。

(四)提高异议信息处理效率

征信中心应尽快出台居民个人异议信息处理规程,明确产生异议信息的商业银行在确定异议信息存在时,应及时出具书面证明,以传真、上传附件等形式传递给申请人,缩短处理时间,维护当事人权益。对部分事实简单清楚的错误信息实行简化程序,以提高纠改效率。如银行业机构对确属本行数据录入错误,经本人确认后,可自行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征信中心在向产生异议信息的商业银行发送外部协查函的同时,将外部协查函抄送产生异议信息的商业银行所在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由当地人民银行监督异议信息核查和错误数据修改情况,提高居民查询信用报告的查询处理效率。

(五)督促银行业机构强化服务意识

督促银行业机构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尊重、保护客户的信用权利;建立健全数据报送质量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和报送差错处罚标准,提高入库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减少因信用报告差错与客户发生纠纷;对客户的异议申请高度重视,积极妥善处理。

信用报告范文8

长期以来,受多种因素制约,信贷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占比高始终困扰着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因素,也是农村信用社扭亏增盈的最大障碍。如何有效解决不良贷款问题,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已直接关系到农村信用社能否持续生存和发展。

一、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

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几十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形态深刻变迁直接或间接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的反映。对于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应基于对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分析,站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探索化解的思路和对策。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可能原因进行分析,有助于信贷管理人员预防贷款风险。

一般而言,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可以分为借款人的原因;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失误;其它原因等三大类。

(一)、作为贷款人的农村信用社自身贷款管理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贷款风险识别和筛选机制不健全。主要有:对新的、资本不充足的、而且尚未开发的业务融资、贷款不是基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贷款抵押品,而是基于对借款人成功完成某项业务的预测。或者在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及偿还能力产生质疑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过分倚重第二还款来源(如抵押物);贷款用于投机性的证券或商品买卖;贷款的抵押折扣率过高,或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很低;异地贷款、多头贷款过多,缺乏有效的监控;贷款已存在潜在风险时,没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贷款已明显出现问题,却疏于催收或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清收,把希望寄托于借款人“奇迹的发生”或不再过问,使贷款造成损失等。

二是贷款管理机制设置不合理。主要表现有:在贷前信用分析阶段,获得的贷款信息不完全,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不高。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必要的信用评估、财务分析知识和经验,发放贷款时又没有充分听取必要的劝告而发放调查不充分、信贷资料有缺陷、抵押物变现力差、不足值的贷款;在贷款的审批阶段,未严格把握贷款审批条件;贷款集中程度过高,过分集中于某一借款人,某一行业、某一种类贷款,致使贷款风险相对集中,贷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无力偿还。使借款人产生“债多不愁”,或者干脆对信用社声称“反正欠这么多贷款,不增加贷款则其他贷款更加无法归还”,以一种无所谓的无赖态度毒化借贷双方关系,使信用社处于被动尴尬局面;贷款发放后信贷管理人员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力,存在“重放轻收轻管理”的现象;部分信用社由于人手较少,根本没有按照信贷操作规程执行等等。

三是信贷人员素质的制约。人是事业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信贷人员除了必须具备一定的金融理论、企业财务管理、法律制度等业务知识外,还必须具有诚实的品格和强烈的责任心。信贷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贷款的质量,尤其是在管理体制不健全、贷款运作不规范、约束不力的情况下。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的数量有限,部分人员素质不高,难以进行贷款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违规放贷时有发生;在执行信贷政策方面,有的信贷人员随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现象。在风险的预测方面,有的信贷人员缺乏科学的理论知识,凭主观经验的成分较重,用经验代替制度。对于即将产生风险的贷款,不能拿出一套完整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办法来,只是将希望寄托于借款人能扭转局面或轻信借款人的还款承诺,白白浪费和错过了清收不良贷款的有利时机。加之由于管理体制原因以及改革步伐相对滞后,部分信贷员“在其位而不谋其职”工作主动性差,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能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些自然加大贷款风险。

四是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利益与风险并存,一些农村信用社盲目地追求高效益,一味地支持风险企业和风险项目,这种贷款配置本身就孕育着高风险。

(二)、借款人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借款人欺诈。借款人欺诈可分为普通欺诈和严重欺诈。所谓普通欺诈行为,指借款人主要通过向信用社提供部分虚假信息以改善本企业的资信状况,获得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这种欺诈的特征有:(1)借款人向信用社提供的信息部分虚假;(2)提供虚假信息的主要用意在于提高其资信状况,期望获得信用社的充分信任;(3)获得的贷款主要用于真实的生产环节。如果经营按计划进行,借款人也不愿意拖欠贷款而在信用社留下不良记录,即使出现其他情况时,借款人虽然无力归还贷款,但通常愿意与信用社合作。严重欺诈是指借款人通过一切手段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并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从事的主营业务以外的行业或挪用贷款而获取个人利益。这种欺诈的主要特征有:(1)为了获得贷款,借款人不惜一切手段(包括违法手段);(2)借款人对其从事的行业并不真正关心,甚至借款人根本没有正当主业,或者从事的行业的目的就是为了更方便地获取贷款;(3)借款人获取贷款并不用于主要业务,而是以转移、投资、奢侈消费等方式,鲸吞贷款。这类欺诈行为主要以骗取信用社贷款为最终目的,且通常利用、拉拢或腐蚀信贷人员,因这种恶意欺诈希望而造成的不良贷款风险极大,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二是借款企业经营机制不健全,经营管理不善,缺乏市场观念、竞争意识、健全机制和发展能力,形成高负债、低效益、软约束、超分配的局面,致使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倒闭。(这在以前的“五小”企业和部分民营企业中表现相当突出)。给信用社贷款造成损失,形成不良贷款。

三是借款人通过企业改制,将信用社的贷款“一改了之”。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企业间的兼并、收购以及企业改制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有的企业通过上述行为盘活了资产、扭亏为盈,重新获得生机。与此同时,部分经营正常的企业,也借兼并、破产、重组、改制之机“逃债”、“废债”、“悬空”信用社债权。大量的信贷资产在企业改制中打了水飘,成了企业改制的牺牲品。

四是借款人遭受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致使贷款形成不良贷款。各种自然灾害,如地震的出现,山洪的暴发,飓风的骤起,久旱无雨、农作物遭病虫害侵袭等。由于我国农业的基础较薄弱,农业耕作的机械化程度相对较低,农民抗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较低,大多数地方存在靠天吃饭这种情形,这增加了涉农贷款收回的不确定性和贷款的风险性。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农作物减产,农业欠收,直接影响农民收入,影响贷款的归还。

(三)、其它方面的原因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策因素。由于宏观经济政策缺乏连续性,经济波动的频率高、幅度大,使信贷扩张和收缩的压力相当大,在宏观紧缩、经济调整时期,往往形成大量贷款沉淀。

二是行政干预因素。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压,地方财政挤,迫使农村信用社发放大量指使性贷款、救济贷款,贷款行为行政化,信贷资金财政化,直接削弱了贷款产生经济效益的基础。特别是1999年关闭农村合作基金会,政府为保社会稳定,将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借款划转给农村信用社,其中有90%以上的借款难以收回,形成不良贷款。据了解,各地政府及部门在农村信用社都不同程度存在借贷业务,部分政府借款虽已逾期多年,却不能长期以来,受多种因素制约,信贷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占比高始终困扰着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因素,也是农村信用社扭亏增盈的最大障碍。如何有效解决不良贷款问题,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已直接关系到农村信用社能否持续生存和发展。

一、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

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几十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形态深刻变迁直接或间接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的反映。对于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应基于对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分析,站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探索化解的思路和对策。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可能原因进行分析,有助于信贷管理人员预防贷款风险。

一般而言,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可以分为借款人的原因;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失误;其它原因等三大类。

(一)、作为贷款人的农村信用社自身贷款管理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贷款风险识别和筛选机制不健全。主要有:对新的、资本不充足的、而且尚未开发的业务融资、贷款不是基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贷款抵押品,而是基于对借款人成功完成某项业务的预测。或者在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及偿还能力产生质疑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过分倚重第二还款来源(如抵押物);贷款用于投机性的证券或商品买卖;贷款的抵押折扣率过高,或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很低;异地贷款、多头贷款过多,缺乏有效的监控;贷款已存在潜在风险时,没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贷款已明显出现问题,却疏于催收或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清收,把希望寄托于借款人“奇迹的发生”或不再过问,使贷款造成损失等。

二是贷款管理机制设置不合理。主要表现有:在贷前信用分析阶段,获得的贷款信息不完全,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不高。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必要的信用评估、财务分析知识和经验,发放贷款时又没有充分听取必要的劝告而发放调查不充分、信贷资料有缺陷、抵押物变现力差、不足值的贷款;在贷款的审批阶段,未严格把握贷款审批条件;贷款集中程度过高,过分集中于某一借款人,某一行业、某一种类贷款,致使贷款风险相对集中,贷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无力偿还。使借款人产生“债多不愁”,或者干脆对信用社声称“反正欠这么多贷款,不增加贷款则其他贷款更加无法归还”,以一种无所谓的无赖态度毒化借贷双方关系,使信用社处于被动尴尬局面;贷款发放后信贷管理人员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力,存在“重放轻收轻管理”的现象;部分信用社由于人手较少,根本没有按照信贷操作规程执行等等。

三是信贷人员素质的制约。人是事业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信贷人员除了必须具备一定的金融理论、企业财务管理、法律制度等业务知识外,还必须具有诚实的品格和强烈的责任心。信贷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贷款的质量,尤其是在管理体制不健全、贷款运作不规范、约束不力的情况下。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的数量有限,部分人员素质不高,难以进行贷款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违规放贷时有发生;在执行信贷政策方面,有的信贷人员随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现象。在风险的预测方面,有的信贷人员缺乏科学的理论知识,凭主观经验的成分较重,用经验代替制度。对于即将产生风险的贷款,不能拿出一套完整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办法来,只是将希望寄托于借款人能扭转局面或轻信借款人的还款承诺,白白浪费和错过了清收不良贷款的有利时机。加之由于管理体制原因以及改革步伐相对滞后,部分信贷员“在其位而不谋其职”工作主动性差,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能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些自然加大贷款风险。

四是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利益与风险并存,一些农村信用社盲目地追求高效益,一味地支持风险企业和风险项目,这种贷款配置本身就孕育着高风险。

(二)、借款人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借款人欺诈。借款人欺诈可分为普通欺诈和严重欺诈。所谓普通欺诈行为,指借款人主要通过向信用社提供部分虚假信息以改善本企业的资信状况,获得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这种欺诈的特征有:(1)借款人向信用社提供的信息部分虚假;(2)提供虚假信息的主要用意在于提高其资信状况,期望获得信用社的充分信任;(3)获得的贷款主要用于真实的生产环节。如果经营按计划进行,借款人也不愿意拖欠贷款而在信用社留下不良记录,即使出现其他情况时,借款人虽然无力归还贷款,但通常愿意与信用社合作。严重欺诈是指借款人通过一切手段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并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从事的主营业务以外的行业或挪用贷款而获取个人利益。这种欺诈的主要特征有:(1)为了获得贷款,借款人不惜一切手段(包括违法手段);(2)借款人对其从事的行业并不真正关心,甚至借款人根本没有正当主业,或者从事的行业的目的就是为了更方便地获取贷款;(3)借款人获取贷款并不用于主要业务,而是以转移、投资、奢侈消费等方式,鲸吞贷款。这类欺诈行为主要以骗取信用社贷款为最终目的,且通常利用、拉拢或腐蚀信贷人员,因这种恶意欺诈希望而造成的不良贷款风险极大,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二是借款企业经营机制不健全,经营管理不善,缺乏市场观念、竞争意识、健全机制和发展能力,形成高负债、低效益、软约束、超分配的局面,致使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倒闭。(这在以前的“五小”企业和部分民营企业中表现相当突出)。给信用社贷款造成损失,形成不良贷款。

三是借款人通过企业改制,将信用社的贷款“一改了之”。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企业间的兼并、收购以及企业改制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有的企业通过上述行为盘活了资产、扭亏为盈,重新获得生机。与此同时,部分经营正常的企业,也借兼并、破产、重组、改制之机“逃债”、“废债”、“悬空”信用社债权。大量的信贷资产在企业改制中打了水飘,成了企业改制的牺牲品。

四是借款人遭受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致使贷款形成不良贷款。各种自然灾害,如地震的出现,山洪的暴发,飓风的骤起,久旱无雨、农作物遭病虫害侵袭等。由于我国农业的基础较薄弱,农业耕作的机械化程度相对较低,农民抗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较低,大多数地方存在靠天吃饭这种情形,这增加了涉农贷款收回的不确定性和贷款的风险性。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农作物减产,农业欠收,直接影响农民收入,影响贷款的归还。

(三)、其它方面的原因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策因素。由于宏观经济政策缺乏连续性,经济波动的频率高、幅度大,使信贷扩张和收缩的压力相当大,在宏观紧缩、经济调整时期,往往形成大量贷款沉淀。

二是行政干预因素。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压,地方财政挤,迫使农村信用社发放大量指使性贷款、救济贷款,贷款行为行政化,信贷资金财政化,直接削弱了贷款产生经济效益的基础。特别是1999年关闭农村合作基金会,政府为保社会稳定,将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借款划转给农村信用社,其中有90%以上的借款难以收回,形成不良贷款。据了解,各地政府及部门在农村信用社都不同程度存在借贷业务,部分政府借款虽已逾期多年,却不能苦”,根据不同的贷款对象,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责任清收、跟踪清收、行政清收、依法清收等针对性措施,创造性开展工作,提高清收不良贷款的成效。

1、实行贷款清收责任制,实行岗位清收。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把清收指标落实到人,并纳入主任、信贷人员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业绩考核,与经济利益挂钩,按月考核。

2、委托清收。将适合于非金融系统外人员清收的贷款委托他们,并给予适当的报酬。

3、清收担保、抵押贷款。对有担保的不良贷款,要做好担保单位的工作,由其予以偿还。对抵押贷款要通过法律程序予以执行。

4、专项清收。对那些问题严重,欠款时间较长,收回难度大的大额不良贷款,可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专项清收。

5、通过“拍卖”方式,盘活清收。拍卖由市、县联社成立的不良贷款经营部负责。采取公平竞争,出榜公布,公开拍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6、行使抵销权。若农村信用社与借款人之间互负有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农村信用社可根据《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农村信用社在主张抵销时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7、行使代为权清收。当借款人无力履行债务,同时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却怠于行使,致使农村信用社的到期债权不能实现的,农村信用社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第一部分第11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8、行使撤销权清收。如发生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情况,致使农村信用社的到期债权不能实现的,农村信用社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以上行为。撤销权自农村信用社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9、发挥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作用,借助行政力量清收。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入要经常主动协调地方党政的关系,及时汇报在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取得党政部门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10、适量注入信贷资金,“放水养鱼”盘活清收。对一些暂无还款能力,但信誉较好的客户,在考虑其还款计划的基础上,适量投入一些贷款,帮助其培植还款源,经营重新走上正轨,尽早归还贷款本息。

11、积极参于企业改制,跟踪落实陈欠旧贷。信用社要加强与有结欠贷款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企业改制信息,及早介入企业改制,变更、落实债权债务关系。

信用报告范文9

一、台帐设置及使用不规范,未能明确反映借款人有关情况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没有设置台帐或台帐与借据不符。

对支农再贷款台帐登记、发放和归还情况,只是逐户登记金额和日期,未能真实反映出各个借款人的详细使用状况。

整改情况:要求各信用社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操作,利用每月1号会计例会时间,加强对再贷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实现统一的帐务处理方法,明确反映借款人再贷款的使用及归还情况,真实反映再贷款的使用进度,达到支农再贷款帐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存在贷款用于非农业,贷户身份为非农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农村信用社再贷款投向非农业,此类现象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再贷款应集中用于发放农户贷款,重点解决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储运业和农村消费信贷等方面合理资金需求”的要求。

整改情况:接到《通报》以后,联社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的信用社,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涉及问题的信用社在200X年12月底之前整改完毕,并给予了通报批评。对问题较为突出的顺店社,要求该社尽快出台整改意见报联社计划信贷科,联社将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并监督整改,确保支农再贷款投向的合规性。

三、贷款存在逾期,致使支农再贷款形成风险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贷款存在逾期现象,个别信用社为完成年度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在支农再贷款方面疏于管理,使部分贷款没有换据或没有及时收回。

整改情况:对贷款出现逾期的现象,已专项向领导作出了汇报,现已协调资产科出台了以下意见:一是对200X年以来新发放形成不良的贷款必须收回,否则按照禹农信联〔200X〕142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二是要对2006年以来新发放贷款到期必须收回,发现1笔形成不良的,信用社主任就地免职。三是对于账面中隐含的大量不良贷款,要求各信用社必须迅速行动,该换据的换据,该的,争取在年底前解决这部分问题。

四、对再贷款发放使用中存在垒大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为逃避监督,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把大额贷款化整为零垒大户,增加了支农再贷款的风险。

整改情况: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是以前年度信息系统不对称及监督管理不完善等原因造成。今后,联社业务科将严格把关,审查一笔贷款,先通过“信贷咨询系统”查询把关,无质疑的,再建议审批备案。对一户多笔、垒大户等以逃避联社审批为目的发放的贷款,联社业务科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将积极协调稽核部门进行后续稽核,凡出现此类情况的信用社,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

五、贷款发放手续不完善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发放支农款时手续不规范。

如借款合同中还款计划没有正常登记,缺乏对贷户的还款约束;调查报告流于形式;借款用途与调查报告用途不符;借据与合同要素不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