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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博士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2-05-05 03:25:16

审计博士论文

审计博士论文范文1

过去的一年,主要完成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工作

1、组织召开五次学位工作会议。授予博士学位497人,硕士学位4232人。按时完成上述人员的信息上报工作。

2、继续开展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工作。2020年已受理522人的1527份学位论文评阅,其中70份论文未通过专家评审,通过率为95.42%。

3、为鼓励博士生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研究,激励博士生潜心学术、追求卓越,继续对获得甲类的40名博士生,获得乙类的15名博士生进行项目资助。资助额度分别是每月2000元和7000元。资助期为2020年1-6月。

二、博士生指导教师管理方面

根据《**大学实施申请招收博士生教师认定制改革管理办法》(*大校字〔2018〕8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649名(含新增113名)人员获得2021年招收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三、学位授权点申报及专业学位点评估工作

1.完成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增列申报工作,我校申报自主审核单位增列。我校申请的生物学、数学、环境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机械、土木水利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已经通过辽宁省学位授权审核,并推荐至国家;

2.开展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前期)工作。涉及应用统计、国际商务、翻译、体育、艺术(艺术设计)等5个专业学位类别。

四、博导信息采集工作

按照教育部要求,完成博导信息采集工作。

五、完成研究生学院十四五规划(学位工作部分)起草工作

六、其他方面工作

1、科学应对,积极行动,把疫情对学位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按照学校要求制定多个预案,积极组织协调好疫情期间的开题、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和论文送审、学位授予等方面的工作,增开1次校学位会,圆满疫情期间的学位工作。

2、对校和部分学院学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3、优化办公室工作流程,修订相关制度和文件。

4、对研究生参加国内外高水平的学术会议进行资格审核和票据报销审核。

审计博士论文范文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博士生年度进展报告应按以下格式认真书写,并由导师审查格式、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并确认签字。

1. 封面及规格

封面应包括:开题的博士学位论文题目,或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 博士生姓名、

博士生学号

导师姓名

博士生联系电话

博士生email

提交时间

报告用用A4纸打印。边距为:上2.5cm, 下 2.5cm,左3cm,右2.5cm。行间距为1.25倍行距,段前0.15倍行距。

2. 报告主体的要求

报告的字数报告的主体应包括

1) 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研究目标

2) 研究背景

3) 一年来的研究内容、进展

4) 投稿、情况

5) 下一步研究设想

6) 计划

要求博士生认真书写进展报告,报告应10000字以上。

3. 导师确认及签字

审计博士论文范文3

硕博毕业论文的写作中,盲审结果是该研究人员是否能顺利毕业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因此,不论你是硕博在读还是进入毕业季,都应该对盲审结果有一个清晰的了解。这里,给大家整理一下信息。

(一)论文送审意见全部收回,评审意见有效,若不能全部收回,缺额份数必须追加送审。

(二)论文送审意见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全部收回,研究生部可根据已收回的评审意见,决定是否让研究生先进行论文答辩,再根据缺额份数收回情况及评审意见确定答辩的处理意见。

(三)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中若出现一票否决的,则追加二位评阅人重审,如再出现否决意见,则该论文评审定为不合格。若出现二票否决,则该论文评审即定为不合格。硕士学位论文实行盲审意见一票否决制。

(四)通过盲审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导师及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定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研究生本人及导师,进行论文的修改;如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对盲审结果有异议,可填写“复审申请表”申请复审。

(五)责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接到“复审申请表”后,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分委员会成员对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及盲审意见进行评议,如认同盲审结果,则应责成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其盲审费用由导师或研究生承担。

(六)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修改期限,博士不超过二年,硕士不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仍必须参加双盲评审,原则上由原评审人员重新评审。论文若再次被否决的,则取消该论文作者学位申请资格。

(七)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所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参加下一轮双盲评审或评议,且费用自理,同时提高所在学科双盲评审比例。

(八)研究生指导教师若累计有两次(不同届)

学位论文盲审中出现不合格,则限制招生两年,若一届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取消其导师资格。

(九)若一个二级学科点一届研究生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对该学科予以警告、整顿及减少招生计划。

审计博士论文范文4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博士生;本校二、三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硕士生已按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并完成开题、各科成绩优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推荐免试条件可申请直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有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论文博士生申请人一般应为获硕士学位后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以及个别获学士学位后有八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已作出有创新性的成果,基本达到或接近博士学位水平;

6.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获硕士学位后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个别获学士学位后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历,应为在相关工程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要工程技术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及以上教育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应是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中的高层管理人员(不包括企业人士及公务员);

8.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申请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9.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10.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11.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二、申请

申请人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中国内地所有申请人(含军人)报名、考核所用证件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我校所有院系博士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计算机系、工物系、化工系、金融学院、网络研究院报名申请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其他院系报名申请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9月8日,综合考核时间为2017年9月中下旬,院系如在9月完成招生计划将不再组织后期招生,部分院系9月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组织11月申请。

各院系具体申请时间及办法详见各院系招生简章。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加书面材料方式申请。

申请9月招生院系(不含申请工程博士)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9:00~9月8日16:00;申请3月招生院系博士生及工程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9:00~11月30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我校各院系强军计划(限报理工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政治课教师、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等专项计划与院系普通计划同期申请、考核。

具体申请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申请期间查阅网上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网址: yz.tsinghua.edu.cn

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

2)下载“清华大学博士生报名登记表”,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字;

3)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

4)申请人按各院系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将按规定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推荐信及所需附件、院系招生简章所需材料提交到申请院系研究生办公室。9月招生院系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一般为9月8日下午17:00,特殊要求的见各院系招生简章;

5)论文博士申请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对论文博士要求的文章、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与其他申请材料同期寄(交)到申请院系研究生办公室;

6)教育博士申请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反映自己学术水平或工作业绩的成果,资格审查时交到教育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7)工程博士申请人需于12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和《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单位人事部门推荐申请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等)及所需附件等寄(交)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报考费

报考费200元,支付方式详见网上招生系统说明。

四、资格审查

申请人申请资格审查于综合考核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地点在清华大学,综合考核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及时间见各院系招生简章及相关通知。

六、录取

符合我校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经考核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8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直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申请人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申请人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七、说明

1. 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另行。

2. 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学校基本奖助金,详见《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学费标准: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万元人民币,教育博士(0451)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第一学年8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2万元人民币,工程博士(0852)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第一学年9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6万元人民币。

3. 招生目录中注有*的导师可以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注有的导师只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深圳研究生院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深圳研究生院招收的博士生全程在深圳学习,不安排校本部住宿。

4. 部分院系9月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在后期继续招生,我校将在2017年11月网上申请前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招生院系具体招生人数及对外招生导师,请申请人留意查询。

5.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6. 请在安全场所上网申请、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申请者,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7. 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招生目录备注栏中的特殊说明等申请问题咨询,请直接与申请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申请院系网页查询。

8. 如无特殊说明,各专业均可招收脱产学习定向就业博士生,招生名额含在各招生院系的总招生名额中。

9. 2018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申请考核与普通博士同期进行。参与9月普通博士招生的院系后期不再接收专项计划申请。未按期提供相关专项计划审批原件的考生不予录取,也不得转为普通博士生录取。

10.工程博士、教育博士、论文博士均为非脱产学习,定向就业。工程博士招生由相关领域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学术水平及科研潜能进行初审,选拔并通知部分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根据专家对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择优录取。论文博士生招生方式与普通博士生相同。

11.体检统一安排在综合考核期间,地点在清华大学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备一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2. 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7年录取的博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18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根据我校住宿规划,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学生在学期间前两年将按三人间安排住宿。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院系计划外名额招收的博士生以及定向就业(不转档案)博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博士生招生的申请、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及各院系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yz.tsinghua.edu.cn

2.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 010-62782192 传 真: 010-62770325

审计博士论文范文5

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2018申请审核博士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

“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说明

为了进一步创新博士生优秀人才选拔办法,我校2018年在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新闻学院、信息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理学院化学系、劳动人事学院的劳动经济学专业、统计学院、数学科学研究院、理学院物理系、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开展博士生招考制度的“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的改革工作。

报考上述学院和专业的所有博士生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考生通过网上报名,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综合考试)阶段,复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

报考上述学院的考生均须按《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完成报名、复试、体检、录取等相关工作程序。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附件中各学院的工作方案,各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由相应学院负责解释。

特此说明。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考制度“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方案》,外国语学院自2017年起,博士生招考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选拔模式。为保证2018年博士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生源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考生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不真实,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二、选拔模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即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综合考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

三、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办法的制定、报名材料的集体审核评议和筛选及整体组织工作。

四、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报考条件、报考类别、报名时间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报名后须将申请材料于2018年3月16日前提交我院(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序),材料包括:

A基础材料类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证明外语能力(此处指第二外语)的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复试报到时审核);

(3)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复试报到时审核;应届毕业硕士生复试报到时审核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并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从网报系统必读相关材料中下载);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7)报考定向(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4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

B学术材料类(请装订成册)

(1)个人信息表(见附件一);

(2)科研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二)及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构想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报考Michael Carl教授的考生请用英文撰写,其他考生请用中文撰写);

(4)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构想(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得超过12,000字;报考Michael Carl教授的考生请用英文撰写,其他考生请用中文撰写)。

3.资格审查

各专业研究方向的材料审核评议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综合考察申请人的以往学习情况、外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学院统一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4.复试考核

(1)复试名单将于2018年4月上旬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2)复试时间为2018年4月中旬。

(3)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与面试成绩加总,为考生总成绩。

笔试为闭卷考核,总分150分,其中外语(此处指第二外语)50分、专业水平100分(含专业知识、研究设计、研究方法等)。

面试考核总分1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此处指第二外语)50分、综合素质部分(含学术基础、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等)100分。

(4)跨学科及同等学力加试

跨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报考原则上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及一门政治理论课,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

(5)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均合格者,将其各项复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权重分别为20%、40%、40% 。

5.确定录取

学院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录取工作。

五、其他

1.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申请资料请邮寄(为方便接收材料,请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至或在工作时间交至: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国际楼507(外国语学院教务科)

联系人:董老师 邮编:100872 电话:010-62511752

注: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

附件一 个人信息表

审计博士论文范文6

同济大学 2014 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造就工

程技术方面的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

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

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与重大专项有关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应具有硕士学位;

4.具有多年工程实践经验;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6.具有科研或技术成绩或成果(任意一项或多项)

1)工程技术领域骨干,并在工作中成绩突出;

2)以第一权利人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 2 项及以上;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 2 篇及以上,其中被 EI 或 SCI 检索 1 篇;

4)专家综合考核组认定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人才。

三、招生领域及开展学院

1.招生领域:1)能源与环保;2)电子与信息。

2.开展单位: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土木工程学院;3)汽车学院;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5)软

件学院。

四、招考方式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采用我校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具体办法如下:

1、网上报名

于 2013 年 12 月 1 日-12 月 31 日或 2014 年 3 月 20 日-4 月 20 日期间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

yjszs.tongji.edu.cn 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照片,报考专业应选择“电子与信息”或“能源与环保”,

确认提交后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250 元),打印“同济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报名

中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备注中须注明“工程博士和报考导师姓名”。

2、提交材料

1)申请材料内容

(1)同济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1 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用 A4 纸打印);

(2)工程实践经历(从事过的工程项目名称和在项目中主要承担的工作)和承担重大专项或与重大专项有关工

作的证明文件;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7)两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同行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书(具体格式可从网上下载,用 A4 纸打印);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 份; 2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

(10)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2)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

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 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材料请用 A4 纸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于 2014 年 4 月 20

日前寄(送)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瑞安楼 512 室,邮编:200092)。

3、审核过程

1)研究生院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组织以校内专家为组长,由校内、外校、企业和研发单位 5-7 位同行专家

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有关院系,把初审合格的材料转给有关院

系。

2)院系工程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初审合格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经学校研究生复试

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者直接参加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者在综合考核前须到研究生招生处进行资格复审,提交申请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

格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

4)综合考核采用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考生通过综合考核,经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录取为同济大

学秋季入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学制 3 年,修读年限最长为 6 年。

7)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档案及工资、福利、户籍和医

疗等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即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

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不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就读期间不能

转变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五、培养和学位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将以重大专项为载体,由高校和企业专家组成的导师团队进行指导,根据培

养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设计课程体系,实现个性化的培养。

整个培养过程分为课程学习、研发实践和学位论文三大部分:

1)课程学习中强调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知识面拓宽和国际化能力等几个方面内容。

2)研发实践方面以与国内外企业、机构建立的研究平台为依托,以重大专项课题为解决的问题或研究的内容,

真题真做,拟题验证等,在指导团队指导下,进行实践训练。

3)学位论文应解决重大专项相关的实际问题,在工程实践应用研究方面有重要创新和突破,解决了关键技术

问题等。论文答辩委员会应有 2-3 位承担重大专项企业专家参加,答辩过程同学校规定。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

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并根据学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

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且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单位代码:10247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瑞安楼 512 室

邮 编:200092 电 话:021-65982944,65982683

审计博士论文范文7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造就工

程技术方面的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

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

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与重大专项有关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应具有硕士学位;

4.具有多年工程实践经验;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6.具有科研或技术成绩或成果(任意一项或多项)

1)工程技术领域骨干,并在工作中成绩突出;

2)以第一权利人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2 项及以上;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2 篇及以上,其中被EI 或SCI 检索1 篇;

4)专家综合考核组认定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人才。

三、招生领域及开展学院

1.招生领域:1)能源与环保;2)电子与信息。

2.开展单位: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土木工程学院;3)汽车学院;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5)软

件学院。

四、招考方式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采用我校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具体办法如下:

1、网上报名

于2013 年12 月1 日-12 月31 日或2014 年3 月20 日-4 月20 日期间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

yjszs.tongji.edu.cn 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照片,报考专业应选择“电子与信息”或“能源与环保”,

确认提交后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250 元),打印“同济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报名

中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备注中须注明“工程博士和报考导师姓名”。

2、提交材料

1)申请材料内容

(1)同济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 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用A4 纸打印);

(2)工程实践经历(从事过的工程项目名称和在项目中主要承担的工作)和承担重大专项或与重大专项有关工

作的证明文件;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 份;

(7)两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书(具体格式可从网上下载,用A4 纸打印);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 份;

2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

(10)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2)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

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材料请用A4 纸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于2014 年4 月20

日前寄(送)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 号瑞安楼512 室,邮编:200092)。

3、审核过程

1)研究生院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组织以校内专家为组长,由校内、外校、企业和研发单位5-7 位同行专家

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有关院系,把初审合格的材料转给有关院

系。

2)院系工程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初审合格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经学校研究生复试

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者直接参加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者在综合考核前须到研究生招生处进行资格复审,提交申请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

格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

4)综合考核采用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考生通过综合考核,经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录取为同济大

学秋季入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学制3 年,修读年限最长为6 年。

7)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档案及工资、福利、户籍和医

疗等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即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

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不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就读期间不能

转变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五、培养和学位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将以重大专项为载体,由高校和企业专家组成的导师团队进行指导,根据培

养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设计课程体系,实现个性化的培养。

整个培养过程分为课程学习、研发实践和学位论文三大部分:

1)课程学习中强调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知识面拓宽和国际化能力等几个方面内容。

2)研发实践方面以与国内外企业、机构建立的研究平台为依托,以重大专项课题为解决的问题或研究的内容,

真题真做,拟题验证等,在指导团队指导下,进行实践训练。

3)学位论文应解决重大专项相关的实际问题,在工程实践应用研究方面有重要创新和突破,解决了关键技术

问题等。论文答辩委员会应有2-3 位承担重大专项企业专家参加,答辩过程同学校规定。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

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并根据学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

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且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单位代码:10247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 号瑞安楼512 室

邮 编:200092 电 话:021-65982944,65982683

审计博士论文范文8

各有关院系: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优秀学生到我校攻读博士学位,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提高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灵活性,经学校研究决定,博士生招生工作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2017年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进行两次,第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为面上招生,面向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第二次在春季学期进行,为补充招生,将面向所有报考类别的博士生。现将第一次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符合我校2017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二)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学术专长或已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

(三)申请人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 “211工程”高校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

2. 非“211工程”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或“教育部最近学科排名前50%以内(含50%)学科”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

3. 取得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人,本条要求可以适当放宽。全日制工程硕士各领域,可参照其对应工学门类下学术型专业对待。

(四)报考类别必须为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指入学时人事档案全部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的博士生。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定向就业的申请人可在2017年度第二次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中进行申请(预计在2017年3月)。

二、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yz.chsi.com.cn/bsbm(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申请人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使用中国研招网账号登录,没有中国研招网账号的请注册后登陆。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招生类型请选择“申请考核制”)、缴纳报名费(200元/人,请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再交费)、上传所需要的报名材料。

报考我校“”导师(吴国雄、马庆位、陶龙宾、石碰、王鹏飞等导师)的申请人,专项计划请选择“”,报考其他导师的申请人不选择此项。外国语考试科目请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填报(不论是否达到免试条件均需填写)。

2.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28日,逾期报名系统将关闭。

(二)导师考核

导师以适当方式对申请人的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知识结构、外国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和考核表》(附件1)。

(三)材料报送

经导师考核合格的申请人须认真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或所在学校公章),与从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的《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考核制)》封皮(附件2)装订成册;

2.《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和考核表》(附件1,须经报考导师考核通过)。

3.专家推荐信(附件3),由申请人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推荐,申请人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本人不能作为推荐人;

4.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入学后交验。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查询有问题的申请人,须同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申请人须提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查询学历(学籍)情况,有问题的申请人须提前进行在线或书面学历(学籍)认证(认证办法见附件4)。

5.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则复印件须由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该材料将存档,不予返回);

6.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可返回);

7.个人陈述一份(格式不限),内容包含本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兴趣及背景,职业目标和规划等;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格式不限);

9.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往届生),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

10.《申请人学术成果汇总表》(附件5)及佐证材料。包括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皮和目录复印件),已录用未刊出的论文复印件和录用证明复印件。如论文被EI、SCI等收录,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复印件;如的期刊为EI、SCI等刊源,但论文尚未被检索,则需提供期刊为EI、SCI的刊源证明复印件。其它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

11.《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申请人政审表》(附件6);

其中材料1请单独装订成册,材料2-11请申请人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或快递到我校研招办。申请人必须确保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且今后不再被允许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

(四)资格审核

研究生院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五)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其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以免于外语水平考核:

1. 通过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或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 雅思成绩达到6.0及以上;

3. 新托福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老托福成绩达到550分及以上;

4. 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六)学科考核

学科考核分为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方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面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并配备一名秘书进行记录及数据统计等事务性工作。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并在学院教务办留存3年。面试的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学科考核结束后,院系按照学科考核成绩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排序。

(七)体检工作

申请人的体检工作在学院组织的学科考核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申请人体检须知》(见附件7)。

(八)公示和录取工作

各学院将学科考核结果(附件8)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依据导师考核意见,参考学科考核结果、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并结合学校招生名额和导师招生名额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进行申请人调档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档案审查,凡档案调取不成功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对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各院系的院长是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三)实行回避制度。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本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选拔的相关工作。

(四)各院系应在学校通知基础上制定本院系学科考核工作方案,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人数

博士生导师(含博士生副导师)的全年招生人数(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不可超过学校博导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实际审批的数量。

(六)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进一步扩大了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应充分利用这种方式,积极组织优秀博士生生源报考。

四、工作时间安排

2017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工作内容

2016年11月9日-28日

申请人网上报名、导师考核

2016年11月29日下班前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或快递送达)

2016年12月5日下班前

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核,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及参加外语测试人员名单

2016年12月10日

上午8:30-11:30

外语水平考核(请有关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文具由学校提供)

2016年12月10日下午-12月13日下班前

学院组织学科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9日-12月13日(休息日除外)

审计博士论文范文9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2014年拟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600名左右(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和普通招考生三类)。

一、报名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学历教育硕士生且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4年9月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还需具备下列条件:(1)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2)已修完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证明);(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经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需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

6.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

(1)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费时间:2013年11月15日—2013年12月14日。

(2)请登陆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grdms.bit.edu.cn/yjs/jump/bsbm),按网报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经系统管理员审核合格后,方可打印《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请认真审核纸版报名登记表信息与网报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请考生本人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

(3)已完成网报的考生请于2013年12月14日前在报名系统上缴纳报名费(200元/人),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

(4)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每名导师的招录及报名信息,包括每名导师已录取的直博生、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硕博连读生报考及普通招考考生的报名情况,供考生报名时参考。

2.材料提交

网报成功后,考生将以下材料于2013年12月21日前邮寄或送达北京理工大学博士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附后),邮寄截止时间以2013年12月14日邮戳为准。我校不接收未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的申请材料。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打印出纸质版,考生本人签字。

(2)两封具有副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材料、答辩决议复印件(往届生);论文摘要(应届生)。

(5)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的复印件,包括、专利、科研获奖、其他学习经历等。

(8)个人陈述。请用1500字(中文)介绍本人专业背景、从事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9)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1张A4纸上)。

(10)学生证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6)、(7) 、(8)、(9)、(10)项材料及第(5)项中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报到时须补交第(5)项中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5)、(6)、(7)、(8)、(9)项材料;

同等学力报考者除须提交上述第(1)、(2)、(4)、(6)、(7)、(8)、(9)项材料外,须另提交已取得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已修完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2篇以上学术论文全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排名前五名),以及大学外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通过证书等。

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说明:

(1)请用铅笔在各项材料的第一页标明对应的序号,按上述清单顺序整理材料,便于审查。

(2)申请材料不退回。

(3)若发现材料造假,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考生博士录取资格。

二、初审

所有考生都需要经过初审,初审包括学校审核和学院审核两部分。

1.学校负责对考生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及报名基本情况进行审查。

2.学院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人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创新能力进行初审,初审情况将在录取时作为参考。

3.获得准考资格的考生均可以参加初试和综合复试。考生需在2014年2月中下旬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见网上通知。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综合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4年3月22至23日

2.初试科目:外国语(听力测试在综合复试中进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二)综合复试

1.时间及地点:初试结束后3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

2.内容:

综合复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听力、口语水平等。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所有普通招考及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

3.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

(三)体格检查

初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与复试工作同步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

1.学院根据考生科研能力、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综合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者。

(2)定向就业:少数民族专项计划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定相应少数民族专项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

其他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2014年我校录取定向就业名额控制在总录取人数的10%以内。

五、学习年限

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

六、部分学院开展“博士普通招考单独考试试点”的说明

2014年物理学院继续作为单独考试试点,实行普通招考单独考试选拔博士研究生。请报考考生关注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院公布的考试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细则通知,网址:physics.bit.edu.cn。

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

我校是教育部 “高等学校与工程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试点单位,此项目属于专项招生,招生计划和简章将在教育部下达通知后另行公布。

八、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我校2014年继续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此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另行公布。

九、学费及奖助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奖助学金。另外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

十、其他说明

1.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3.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

4.考生可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查阅2014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情况,或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有关招生情况。(专业目录中标注*的为兼职博导,标注#的为双学科导师的第二学科,标注的为新增博导)

5.双学科导师的招生计划在第一学科,第二学科是否有招生计划在录取时由导师与相关学院协商确定。

6.考生报考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00081)

电子信箱:yoyo@bit.edu.cn

联系电话:(010)68913781,(010)68912286

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十一、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十二、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