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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标准集锦9篇

时间:2022-03-06 15:23:43

空气质量标准

空气质量标准范文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以煤炭为主的化石燃料消耗量大幅度上升.我国跃居美国成为汽车消费品的第一大国,经济发达地区NOx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量显著增长,O3和PM2.5污染进一步加剧,同时PM10和总悬浮颗粒物(TSP)的污染还未能实现全面控制和有效评估[7].沿海发达地区的PM2.5和O3污染进一步加重,灰霾现象频繁发生,严重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8-10].因而,在充分考虑到我国复合型、压缩型环境空气污染特征以及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环境空气质量管理的经验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国家保护部于2008 年设立了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项目计划,并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2年2月29日联合了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11].

发达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在环境空气污染治理、空气质量标准的制定方面开展了系统的并富有成效的研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因此,本文将美、日等发达国家以及欧盟、WHO等国际组织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我国的加以比较,分别从污染物控制项目及限值、标准分区分级、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以及标准的实施等诸多方面进行分析和评价,以期通过探寻空气质量管理的普遍规律,能够对我国空气质量的改善起到积极的作用.

1 国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最新进展

2006年以来,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空气质量标准修订工作,具有代表性的修订情况如表1所示.由表1可知,发达国家或国际组织普遍都增添了PM2.5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同时提高了对臭氧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2 污染物控制类别

当前各国的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污染物控制类别如表2所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污染物浓度控制类别的选择取决于各国的环境空气质量管理的评价体系.从各国的环境空气质量[11,13-16]看,普遍将SO2、CO、NO2、O3、PM10 作为污染物项目.其中大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还将 PM2.5 作为浓度控制对象.大部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将Pb作为浓度控制对象,以我国为代表的许多发展中国家仍将 TSP作为浓度控制对象.日本及欧盟中的一些发达国家还规定了苯的浓度限值.另外,以欧盟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和组织还将As、Cd、Ni等重金属污染物纳入标准评价体系中.

表2中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国根据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参照国际经验,增加了重金属和氟化物参考浓度限值,供地方制定空气质量标准时参考.而近年美国、WHO等发达国家和组织对PM2.5和PM10的成因、环境作用机理、人体健康影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认为有必要对可吸入颗粒物中的粗颗粒物(PM2.5~10)、细颗粒物(PM2.5)分别制定不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予以区分.

3 主要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3.1 可吸入颗粒物PM2.5/PM10

3.1.1 PM2.5/PM10作为评价指标的意义

国外大量的流行病学研究发现:即使是在低于各国的大气质量标准的浓度下,大气中PM10和PM2.5浓度上升与易感人群总死亡数、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的死亡数也存在密切关联[17].

另一方面,以往评价空气质量时,主要依据SO2、NO2和PM10评价空气质量,得出的空气质量评价结论与人们日常生活的主观感知存在较大差异,甚至在空气质量评价的结论显示优良的情况下,空气的能见度依然无法得到公众的认可.

图1给出了我国和其它国家、国际组织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我国此次修订的新标准其实只是做到了与世界的“低轨”相接.WHO给出的PM2.5准则值为10 μg·m-3,这是从人体健康角度出发要求的最佳值,也是各国努力为之奋斗的终极目标.从图1可知,无论是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还是以我国为典型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在制定标准过程中,都没能按照WHO的准则值制定标准,而是选取了适合本国国情的目标值.综合归纳,包括我国在内,美国、欧盟、日本和WHO等国家或国际组织的年平均浓度值在15~40 μg·m-3,日平均浓度限值在35~75 μg·m-3之间.

总体而言,美国、欧洲都有十几年的环境空气的治理历史,PM2.5的治理过程也相当漫长.近年来治理成果才逐渐显现,PM2.5浓度呈下降趋势.我国PM2.5治理仍需要漫长的过程,各地、各部门需要做的应该是循序渐进地推进空气质量标准的推广:在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首先开展监测,积累经验,逐步认识总结治理规律,凝炼出适合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治理方案与行动,真正做到环境空气质量的标本兼治[18-19].

表3、表4分别给出了中国与WHO空气质量准则中PM2.5、PM10的比较.根据此次最新修订的标准,除新增了PM2.5浓度限值外,还提高了对PM10的年平均浓度值的要求,这是因为:衡量一个地区或者城市的空气质量优劣,年平均值显然更具说服力.一般情况下,在污染浓度比较高的空气环境中,短时间内对人体健康不会有明显的影响.但是经过长时间的暴露,其危害和影响便会慢慢显现,所以和日平均值相比年平均值要求相对宽松.

3.1.2 PM2.5/PM10的标准制定仍然存在完善空间

图2给出了我国和其它国家、国际组织PM1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欧盟等发达国家的PM10年平均浓度限值普遍在40 μg·m-3以下,美国2006年前的标准为50 μg·m-3.目前美国在最新的标准中只规定日平均浓度限值.各国日平均浓度限值一般在50~150 μg·m-3.我国PM2.5的标准制定主要参照了世界卫生组织第一阶段的浓度限值.但是国际标准是否适合我国人群特点,仍是一个需要进一步验证的问题.

作为一个经济、工业蓬勃发展的新兴经济体,我国面临的问题比西方更为复杂.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机动车高速增长的时代已经过去,加之近年普遍采用较高的汽车及燃油排放标准,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得到了有效控制.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各种标准还有待完善,很多污染源未纳入国家统一管理范畴,这都给PM2.5减排带来困难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加速治理便意味着高昂的成本和代价.制定更为严格的空气质量的评价标准必然会牵涉到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的关系,政府必须投入巨大的财力、人力和物力以支撑监测技术水平的提高、治理投入以及公众参与力度的宣传,甚至还会涉及到诸如关键技术的国产化研发、提升制造业成熟度等方面的问题.

3.2 氮氧化物(NOx)

NOx因其浓度增加易引起其它二次污染物的形成而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19].图3为欧美、日本及我国等的NO2标准浓度限值和WHO准则值的比较.GB 3095-1996中一级标准的年平均和日平均浓度限值相对来说依然处于较为严格的水平.1 h平均浓度限值比发达国家的浓度限值和WHO的准则值要严格许多.因此,我国本次修订的新标准中一级标准年平均和日平均浓度限值维持不变,1 h平均浓度限值由120 μg·m-3调整为200 μg·m-3,以实现与国际标准相接轨.

另一方面,我国原先实行的GB 3095-1996中二级标准年平均、日平均和1 h平均浓度限值分别为80、120、240 μg·m-3,与发达国家和WHO的指导值相比,仍处于较为宽松水平,进一步收紧二级标准的空间仍然存在.这将有利于我国NOx排放量的有效控制,促进PM2.5和O3综合污染防治.因此,我国本次修订年平均浓度限值和日平均浓度限值分别恢复至40 μg·m-3和80 μg·m-3;1 h平均浓度限值由240 μg·m-3调整为200 μg·m-3,以求进一步与WHO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浓度限值接轨.

3.3 臭氧(O3)

WHO依据近年的研究结果,提出的8 h平均浓度准则值为100 μg·m-3,过渡期第1阶段目标值为 160 μg·m-3[1].研究发现:在低臭氧浓度水平下暴露6~8 h仍然会引起健康效应.与1 h 暴露相比,较低浓度水平经8 h暴露引起的健康效应更为直接[20-23].因而上世纪90年代后期国际上的O3环境空气质量基准逐渐发展为8 h平均浓度值.

图4给出了我国和其它国家、国际组织O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日最大8 h平均浓度限值主要都在120~150 μg·m-3.WHO的日最大8 h平均浓度指导值为100 μg·m-3,设置的过渡期第1阶段目标值为160 μg·m-3.我国本次修订一级标准日最大8 h平均浓度限值为100 μg·m-3,与 WHO 的准则是一致的;二级标准日最大8 h平均浓度限值为160 μg·m-3,略宽于发达国家的上限值,与WHO过渡期第1阶段目标接轨.我国现行一级和二级标准 1 h平均浓度限值分别为160 μg·m-3和200 μg·m-3,分别处于国际上限和下限水平.

3.4 铅(Pb)

图5为各国、国际组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Pb的浓度限值.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b的浓度限值不分级.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则主要制定了年平均浓度限值,主要集中在0.5 μg·m-3的水平上;美国则制定了滚动三个月平均浓度限值0.15 μg·m-3,WHO仅制定了年平均浓度准则值0.5 μg·m-3[22];日本则未制定.

相比较而言,我国原先实行的GB 3095-1996中一级和二级标准年平均浓度限值相同:1.0 μg·m-3.本次修订统一调整为0.5 μg·m-3;保持与WHO的准则值相同,与欧盟等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年平均浓度限值相同.GB 3095-1996中季平均浓度限值为1.5 μg·m-3,本次修订统一调整为1.0 μg·m-3.

4 空气质量标准保护对象和分级

根据美国《清洁空气法》的要求,美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两级:一级标准(Primary standards)是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包括保护哮喘患者、儿童和老人等敏感人群的健康;二级标准(Secondary standards)是为了保护社会物质财富,包括对能见度以及动物、作物、植被和建筑物等保护[14].欧盟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则尤其注重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保护,充分体现了《欧洲联盟条约》中的“保护人体健康”的目标[15].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空气质量准则》是以目前具有科学证据的专家评价为基础,旨在减少空气污染对健康的影响提供的全球性指导[1,13].相关的对比分析如表5所示.

近30年多年来,我国社会和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大幅度提升.与此同时,公众对于环境空气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取消三类区的条件逐步趋于成熟.因此,在本次标准的修订过程中,我国将三类区全部合并为两类,环境空气功能区仅分为两类.[24]

5 环境标准质量的实施

考虑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是一项及其复杂的系统工程.结合目前全国的环境监测能力现状和以往标准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为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我国将本次标准全国统一实施的时间定为2016年1月1日,以便为各地区预留足够的准备时间并加强标准实施的有关配套工作.在这一点上的突破亦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以及科学治理空气污染的决心[25-27].

总之,我国在本次新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充分借鉴了发达国家将空气质量标准作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的目标并要求针对各类区域制定实施计划的做法,这对于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和维持具有重要而深远的作用与意义.

6 结论

(1) PM10、NO2、O3、SO2、CO和Pb等仍是当今世界各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主要控制污染物,中国和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开始将PM2.5 纳入评价体系,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都有增加苯、重金属等污染物的趋势,我国则是已经将这些评价指标列入参考浓度限值之列.

(2) 我国所制定一级标准中的各项主要污染物浓度限值在国际上是较为严格的,基本上与 WHO准则值持平或略低;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趋近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WHO;与其它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的CO浓度限值相对较为严格.对于NO2和SO2污染物浓度的容忍度处于中间水平;PM10和Pb在本次修订中则是与国际接轨,普遍从紧;我国还对O3浓度限值的相关标准作了修订.

(3) 我国在充分学习并借鉴了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基础上,在本次修订中将数据统计有效性的规定进一步提高至9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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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贾海红,王祖武,张瑞荣.关于PM2.5的综述[J].污染防治技术,2003,16(4):13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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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U S EPA.National 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s for lead final rule[R].Washington D C:WHO,2008.

[24] 胡必彬.欧盟关于环境空气中几项污染物质量标准制定方法[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5,30(3):24-26.

[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EB/OL].[2012-6-20].http://gov.cn/zwgk/2010-05/13/content_1605605.html.

空气质量标准范文2

【关键词】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监测网络;现状;发展方向

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是一套以自动监测仪器为核心的自动“测-控”系统,用于采集和分析环境空气质量的状况和变化,对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提高了我国的空气质量监测水平。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是由中心计算机室、质量保证实验室和系统支持实验室、监测子站等部分组成[1]。基本上做到了自动化采样、自动化分析、自动化数据处理及传输,并能自动显示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该方法的连续自动监测在常规监测中占主导地位。不仅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空气常规监测都采取此方法,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墨西哥等国家的城市空气监测也广泛采取此方法,基本采用了点式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部分测点还采用了开放式的差分吸收光谱技术[2]。

1.空气质量监测技术发展现状

1.1点式的空气质量监测仪

点式仪器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应用的是比较成熟的监测方法,具有完善的布点理论、数据统计理论、污染成因和演变趋势模型理论、污染预报理论。目前在美国有4000个监测点,日本有2000多个监测点,在我国也大量使用。该方法已成为空气自动监测技术的主导方向[2]。

1.2开放式空气质量监测系统

差分吸收光谱法的大气质量监测系统的特点是采用线采样,其采样代表性较传统的点式有较大的改善,有利于对空气质量的表征。且能够分时测量SO2、NO2、O3三个主要参数,还能测量如:THC、CH4、NMHC、BTX等有机污染参数。具有高灵敏度、高分辨率、多组分、测量结果具有更好的代表性、维护量小、维护周期短、运行成本低的特点。

不足之处是:

(1)DOAS法测量的是直线上的线平均浓度,仅能测出污染物的相对浓度ppm-m,很难直接获得绝对浓度,必须精确测量距离,方可换算为某一直线上的平均浓度。

DOAS技术只适用于具有窄带吸收结构的气体,从而限制了可测气体种类。大气中以及污染控制中许多物质,由于吸收太弱,而不能被探测到。许多种物质,比如烷烃,CO气体,因在紫外一可见区间没有吸收,从而不能被这种方法测量。

虽然技术可同时测量多种气体,但是由于不同气体的最佳光程不同,不同的气体监测需要安装不同的光程和接收装置,要在相距几公里的两个地区安装仪器,并且要相互能看得见,也是相当麻烦的。

DOAS系统对测量环境要求较高,有雾、降雪以及空气悬浮物多的情况均影响监测,仪器会显示光信号较弱,不能进行监测。

DOAS系统不能在线校准,校准比较复杂,且校准系统与现场测量系统存在差异,有可能造成校准不准确。

2.空气监测网络发展现状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陆续建立起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到目前为止,美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全方位的立体空气监测网络,包括State and Local Air Monitoring Stations (SLAMS)、National Air Monitoring Network (NAMS)、Special Purpose Monitoring Stations (SPMS)和Photo chemical Assessment Monitoring Network (PAMS)等,能够实时在线监测联邦政府规定的常规大气污染物:SO2,CO,NO2,O3,PM2.5,PM10,Pb等,以及其他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物等等。并形成颁布了一整套关于监测网络设计、监测方法、标准操作步骤、站点选择和配置、数据处理和通信的技术、指南和规范,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QA/QC) 体系,确保了监测数据采集、传输、综合分析和使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所有监测数据集中传输到美国环保局的空气质量系统(Air Quali ~Subsystem),并通过基于互联网的AIRS( Air Information Retrieval System) 系统供政府官员、研究人员和有兴趣的公众索取和使用[3]。其监测仪器的技术水平居全球首位。

3.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较发达国家起步虽晚,但是发展较快,已经具备了国内自主研发生产的能力。国内有河北先河、武汉天虹、北京中晟泰科、铜陵兰盾等已具备一定的该系统的生产能力,成为国内该系统的生产骨干企业。该系统的常规监测仪器无论其性能、可靠性已基本完全满足国内环境监测工作的需求,在技术指标等方面都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4.发展方向

4.1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发展方向

鉴于国内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在技术指标等方面与国外的先进仪器还存在差距,所以未来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发展:

技术水平:优化国产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性能指标,使其检测限和漂移等指标赶超国外先进仪器的性能指标。

监测参数:在保证常规监测的主导地位的基础上,扩充监测参数,从SO2、NOX、CO、O3、PM10等常规参数向H2S、NH3、NOy、苯系物等特征污染物及HC、NMHC、VOC等综合性有机物污染物和PM2.5、PM1等细颗粒物的监测参数方向发展。

应用领域:从目前的常规大气监测向工业区、垃圾填埋、垃圾焚烧、机场、交通路口等特定区域发展。

精度等级:从目前的常规大气用普通精度向国际先进的高精度、高稳定性、高可靠性发展,以满足不断发展的大气农村站、背景站建设的要求。

产品形式:由单一的普通点式监测向宏观、大尺度和现场化、小型化多种监测方式发展。

质控体系:建立与国际质控体系一致的质控体系,逐步建立包括固定式校准系统、便携式校准系统、移动式全程校准系统在内的全面校准设备体系,以满足大气监测系统不断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管理要求。

监测分析方法:要由国内标准化向国际统一化的方向发展。监测分析方法将是在国内建立标准化方法后,再向ISO的标准方法看齐。

4.2 质量保证系统的发展方向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主要是通过建立国家网络的量值溯源标准传递和国家-省市区-环保重点城市质控实验室体系,利用基本标准和控制标准的溯源传递,严格校准网络空气子站的工作标气、臭氧校准仪、质量流量计等工作标准物质。通过定期进行标准膜检查,校准颗粒物监测仪。各省站作为其辖区内的质量管理中心。我们要建立与国际质控体系一致的质控体系,逐步建立包括固定式校准系统、便携式校准系统、移动式全程校准系统在内的全面校准设备体系,以满足大气监测系统不断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管理要求。

参考文献:

[1] HJ/T 193-2005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空气质量标准范文3

PM2.5:影响欧盟人均寿命

在空气动力学和环境气象学中,颗粒物是按直径大小分类的,粒径小于100微米的称为TSP(TotalSuspendedParticle),即总悬浮物颗粒;粒径小于10微米的称为PM10(PM为ParticulateMatter缩写),即可吸入颗粒物;粒径小于2.5微米的称为PM2.5,即可入肺颗粒物,它的直径仅相当于人的头发丝粗细的二十分之一。

气象专家和医学专家认为,粒径10微米以上的颗粒物,会被挡在人的鼻子外面;粒径在2.5―10微米之间的颗粒物,能够进入上呼吸道,但部分可通过痰液等排出体外,也可能被鼻腔内部的绒毛阻挡,对人体健康危害相对较小;而粒径在2.5微米以下的细颗粒物(PM2.5),不易被阻挡;与PM10相比,PM2.5更具危险性,因为当入吸入之后,它可能抵达细支气管壁,并干扰肺内的气体交换,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此外,PM2.5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也有更大影响。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相比,PM2.5粒径小,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寿命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对空气能见度的影响要比PM10更直观。

一般而言,粒径2.5微米―10微米的粗颗粒物主要来自道路扬尘等来源;粒径在2.5微米以下的细颗粒物PM2.5,主要是日常发电、工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等过程中经过燃烧而排放的残留物,如机动车尾气、燃煤等,通常含有重金属等有毒物质。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显示,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目前大多数城市和农村人口均遭受到了颗粒物对健康的影响。高污染城市中的死亡率超出相对清洁城市的15%―20%。据统计,在欧洲,PM2.5每年将会导致386000人死亡,并使欧盟国家人均期望寿命减少8.6个月。

各国:监控标准由宽到严

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的《空气质量准则》对PM10和PM2.5的年平均浓度和日平均浓度设定了准则值和三个有梯度的过渡时期目标值。其中准则值的要求最为严格,是根据科学研究所得出的比较理想的、对人体健康危险较小的颗粒物限制标准。世卫组织设定的准则值标准很高,即使是部分发达国家,也难以马上实现,因此,世卫组织在设立准则值的同时,又对PM2.5和PM10确立了三个有梯度的过渡时期目标值,过渡时期目标值的要求比准则值相对宽松。世卫组织认为,通过采取连续、持久的污染控制措施,这些过渡时期目标值是可以逐步实现的;过渡时期目标值有助于各国评估在努力减少颗粒物浓度过程中所取得的进展。目前已有部分国家和地区逐步将PM10和PM2.5纳入当地的空气质量标准进行强制性限制。总体上看,各国对颗粒物的监测和控制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发达国家监控体系逐步完善,监控标准由宽松到严格。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欧美国家开始量化指标限制空气中颗粒物的浓度。起初,欧美空气质量准则对颗粒物的限定比较笼统,没有对颗粒物的大小进行细分。1987年,美国环保局首次制定了针对PM10的限定标准。1997年,美国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增加了对PM2.5浓度上限的要求。2006年,美国修订空气质量标准,对PM2.5浓度提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定标准。

按照美国目前的标准,PM10日均浓度上限为150微克/立方米,相当于世卫组织对PM110确定的第一个过渡时期的目标值;PM2.5日均浓度上限为35微克/立方米,年均浓度上限为15微克/立方米,大致相当于世卫组织对PM2.5确立的第三个过渡时期目标值。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欧盟开始致力于监控空气颗粒物。2005年,欧盟关于限制PM10的法令生效;2010年,对PM2.5的监控标准生效。目前,欧盟的空气质量标准包含对PM10年均浓度与日均浓度、PM2.5年均浓度的要求,是世界上对PM10监控标准最严格的地区之一。欧盟PM10日均浓度限值(50微克/立方米)已达到世卫组织所设定的准则值标准。

二、欧美国家执法严格,对超标行为惩罚严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物理学院副院长、空气质量研究专家朱斌认为,在空气质量监控方面,立法容易执法难;欧美等国目前都普遍制定了完备的空气质量法律,并严格执行,对不达标者的惩罚也很严苛。据了解,在欧盟空气质量法令实施的最初几年,欧盟允许各成员国自行决定空气质量标准的实施办法。但是,各自为政的格局导致各成员国经常出现有法不依的尴尬局面。2005年,欧盟27个成员国中有23个国家出现了PM10浓度超标的情况。2008年,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新的空气质量法令(2008/50/EC),开始严格监督执行空气质量标准,对超标行为进行严厉惩罚,有些超标城市可能面临每天高达7075欧元的罚款。

三、部分发展中国家也开始监测PM2.5。近年来,有些发展中国家也收紧了对PM2.5和PM10的监控标准,如印度、墨西哥等国。以印度为例,印度环境与林业部1994年制定实施的空气质量标准只包含对总悬浮颗粒物和PMIO的监控要求,2009年新修订的标准取消了对总悬浮颗粒物的控制指标,新增加PM2.5的限制指标,要求工业区、居住区、农村等地区的PM2.5年均和日均浓度都不得超过40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和日均浓度的上限分别为60微克/立方米和100微克/立方米,大致处在世卫组织设定的三个过渡时期目标值范围内。

中国:技术已成熟实施需稳步

2011年11月,中国环境保护部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在基本监控项目中增设PM2.5年均、日均浓度限值,并收紧了PMIO浓度限值等,这是中国首次制定PM2.5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意见稿中,PM2.5年均和日均浓度限值分别定为35微克/立方米和75微克/立方米,相当于世卫组织所设定的第一个过渡时期的目标值。新标准拟于2016年1月1日全面实施。

亦有专家认为,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空气污染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要求差异较大,新增指标监测要开展硬件和软件的一系列准备工作,因此新标准需要分期实行。专家建议在我国PM2.5监测中应该重视以下问题:

空气质量标准范文4

人们为了应对雾霾的危害,空气净化器也由原来的稀罕物逐渐成为很多人家中常备的日用品。净化器整个行业受到极大的推动,生产企业数量剧增,各种产品层出不穷。但是,面对铺天盖地的各种净化效果的宣传,消费者却一头雾水,无从辨别产品优劣。

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的真实情况到底怎么样,靠不靠谱哪?今年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空气净化器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近日,北京市消协还对空气净化器产品开展了比较试验。

14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

产品不合格

质检总局2016年抽查了8个省(市)56家企业生产的61批次产品,检验了产品的安全指标、性能指标和电磁兼容指标等3方面21个项目。经检验,有42家企业的46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5.4%。14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4.6%。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48.2%、25%、26.8%,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10%、43.7%、33.3%。

本次抽查为空气净化器首次国家监督抽查,重点覆盖了行业内的知名品牌企业,抽查企业数将近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五分之一。本次抽查中,大型企业数约占抽查企业总数的一半,其产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0%。

不合格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涉及安全指标、性能指标和电磁兼容指标3个方面,主要包括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颗粒物洁净空气量、颗粒物累积净化量、甲醛净化能效(净化效能)、噪声、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共13个项目不合格。

一是电器安全项目不合格问题中,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有1批次不合格,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有3批次不合格,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有1批次不合格,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有1批次不合格,内部布线有1批次不合格,元件有2批次不合格,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有3批次不合格。

二是性能项目不合格问题中,颗粒物洁净空气量有2批次不合格,颗粒物累积净化量有1批次不合格,甲醛净化能效(效能)有3批次不合格,噪声有5批次不合格。

三是电磁兼容项目不合格问题中,连续骚扰电压有8批次不合格,连续骚扰功率有4批次不合格。

北京市消协网购50个样品

进行测试

北京市消协“比较试验”是消协组织通过各类市场或销售渠道,模拟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并参照相关标准或专业测试方法,从消费者关注与实用角度,用公正的评价程序对同类商品或服务进行分析、对比,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促进消费者更好地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一项工作。

对空气净化器的比较试验,样品由北京市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京东商城、国美在线、天猫、亚马逊、苏宁易购、1号店、当当网7个网购平台购买,涉及50个企业生产或经销的50个品牌的空气净化器样品,购买价格为458元至8900元不等,其中16个样品明示执行GB/T 18801-2015标准。

本次比较试验北京消协委托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特殊要求》、GB 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进行测试,测试项目包括:涉及安全的项目。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性能项目。有害物质(臭氧、紫外线、TVOC、PM10)释放量、除菌率、洁净空气量(CADR,包括颗粒物和甲醛)、净化能效(颗粒物和甲醛)、噪声。

多个样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经测试,3个样品仅为标识和说明项目存在问题;7个样品安全指标未达到GB 4706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21个样品性能指标未达到GB/T 18801-2015标准要求,其中有3个明示执行该标准的样品未达到标准要求。购于天猫airproce旗舰店,标称商标为艾泊斯airproce牌型号为AI-300的样品名牌无电源性质符号和频率,接地标识错误,接地未可靠连接,存在质量瑕疵。

能效方面:(1)有害物质(臭氧、紫外线、TVOC、PM10)。经测试,所有样品均符合GB 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标准要求,有害物质的释放量微乎其微,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2)除菌率。本次比较试验所有明示具有除菌功能的样品该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洁净空气量(CADR)。该指标指单位时间通过净化器过滤后,输出的洁净空气总量,单位是m3/h,即1小时产生洁净空气的体积,包含颗粒物CADR和甲醛CADR,主要衡量空气净化器的净化效率,数值越高越好。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标准规定:净化器对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90%。经测试,2个样品CADR值低于标称的90%,但这2个样品均未明示执行GB/T 18801-2015标准。

(4)净化能效。在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标准中,净化能效指空气净化器在额定状态下单位功耗所产生的洁净空气量。即洁净空气量与额定功率的比值,分为颗粒物净化能效及甲醛净化能效。净化能效是表示空气净化器是否节能省电的指标。经测试,14个样品未达到“合格级”要求的净化能效水平,其中2个样品明示执行GB/T 18801-2015标准。

(5)噪声。空气净化器的噪声指标是指机器达到最大洁净空气量值时,对应产生的声量。新国标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标准规定,当CADR≤150m3/h时,机器噪音应≤55分贝;当150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大部分样品基本安全指标的测试结果较好;几乎所样品的净化能力都能达到新实施的空气净化器标准要求,能够有效改善室内空气质量;近1/5的样品噪声实测超过明示值过多(标准要求3分贝范围内),涉嫌误导消费者。

近五分之一产品宣传过头儿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涉及7个网购平台的50个品牌的样品,其中11个样品安全指标未达到GB 4706标准要求(其中有3个样品仅为标识和说明项目存在问题,1个样品标志错误,即共有7个样品属于问题产品),占总数的22%;21个样品性能指标未达到GB/T 18801-2015标准要求(其中3个样品明示执行该标准),占总数的42%。存在问题的产品共计26个,占总数的54%。

空气质量标准范文5

进入2011年10月后,那些原本怀着度过“一年中最美季节”的北京市民却大失所望:连绵不断的阴霾天气加上频繁入侵的西伯利亚冷空气,让人感觉阴冷而又呼吸艰难。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竟然意外的演变成了一年中“最糟糕”的时间。

与此同时,一场和空气污染有关的话题在坊间迅速蔓延。事情的起源来自一台设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美国大使馆内的空气质量监测仪,这台原本只是用来给美国大使馆内部人员提供实时空气质量指数的机器,频频发出的的“重度污染”警报被不少热心网友在微博和互联网上。与此同时,政府的官方数据显示北京市的大气质量仅仅是“轻度污染”,巨大的落差让普通民众对生存环境早已脆弱的信心,再次受到了致命性的打击。

11月14日,“南京气象”的官方微博发了一条“与众不同”的气象预报,除了人们熟悉的风向、气温之外,还多了一个“PM2.5细微颗粒物浓度”。这是灰霾真正“元凶”――PM2.5首次在南京气象预报中露脸,然而,这条微博很快就被删除。

纳入新“国标”

2011年10月10日、11日、12日,长沙连续三天出现雾霾天气,这样的天气不仅造成不少市民呼吸不畅,而且给出行带来不小的麻烦。但来自中国环境检测总站的空气质量日报数据显示,从10月1日到10月13日,13天里长沙的空气质量大多数为“良”,还有4天为“优”,仅有10月12日一天为“轻度污染”。

造成这种差距,空气评价指标起了关键作用。形成“霾”天气的主因之一是可吸入肺颗粒物PM2.5;但在空气环境质量标准中,污染物包括烟尘、总悬浮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而PM2.5没有列入其中。

PM2.5,是指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主要来自燃煤电厂、机动车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和PM10(可吸入颗粒物)一样,二者均可吸入肺部,携带病毒和细菌。同等质量浓度下,单位体积内的细粒子个数越多,危害越大,即PM2.5比PM10对人体危害更大。

中国工程院院士、广州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长钟南山曾在某论坛上指出,阴霾天气比吸烟更易致癌。除了癌症,雾霾天还是心脏杀手。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曾证明,阴霾天中的颗粒污染物不仅会引发心肌梗死,还会造成心肌缺血或损伤。老慢支、肺气肿、哮喘、支气管炎、鼻炎、上下呼吸道感染等常见的呼吸道系统疾病,也可能被雾霾天急性触发。

按照2005年世卫组织更新的《空气质量准则》,越来越多的国家已将PM2.5的监测纳入空气污染指标体系。而我国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必测项目只有PM10、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老三项”,至今尚未将PM2.5单列为空气质量指标。

2011年5月,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试点监测工作的通知》,在全国26个省份各选取一个城市,试点新增监测项目。新增内容就包括:PM2.5、一氧化碳、臭氧、铅、苯并芘(一种致癌物)等。今年以来,空气质量的“国标”修订会密集召开,PM2.5纳入日常监测几成定局。11月1日,我国出台了《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的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开始对PM2.5测定进行了规范。这也是对1986年《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的首次修订,并首度对PM2.5测定方法进行规范。

其实,早在2007年,北京等城市就开始了PM2.5的监测准备工作,迄今北京的27个监测点位中,已有数个装备PM2.5测试仪,只是官方数据属“测而不发”。而在今年5月份举办的地球村“健康出行――细颗粒污染防治对策”第40期中国可持续能源记者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唐孝炎就指出,“面对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而在当时,这样的声音仍显得很“前卫”。

从PM10到PM2.5

虽然目前除美国和欧盟一些国家外,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还未开展对PM2.5的监测,大多通行PM10监测,但PM2.5已经开始引起广泛关注。

美国从监测PM10过渡到监测PM2.5经历了十年时间。美国1987年采用PM10空气质量标准。在基本解决PM10问题之后,美国于1997年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因为当时美国环保署(EPA)认识到解决PM10之后,应该更加关注PM2.5。

“在美国,一般是先定达标标准,然后再让各地建立监测站点,因为PM2.5的监测设备是很贵的,站点的更新也是逐步的。但有一点必须强调,PM10 之中包含PM2.5。”美国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前主席凯瑟琳•维斯普恩说,“在中国不同,中国目前是鼓励地方政府先监测各地PM2.5的情况,然后再出标准。美国政府要求90%以上污染源能够控制,标准出来之后,给每个州三年时间,让他们逐渐达到这个标准。”

“颗粒物是大气污染的主要矛盾。国家标准是100,现在年日均浓度是121,还超过国家标准21。在大颗粒是主要矛盾的时候,我们监测并且着重治理的重点曾经是总悬浮颗粒物TSP,后来变成了PM10,就是可吸入颗粒物,现在社会也在关注,我们自己实际上从几年前也开始在关注并且研究这个问题,就是研究PM2.5的问题,所以它迟早会变成我们监测的对象。”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杜少中说。

而在11月10日开幕的“第七届区域空气质量管理国际研讨会”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指出,“PM2.5空气质量监测标准明年有望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地推行。”据悉,标准将会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的第一过渡时期的数值,来说明PM2.5指数的污染危害。

大气环境专家、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张远航指出,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与美国标准比稍微松一些,即使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加入PM2.5后,中国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将从现在的80%下降到20%,“我想这也是环保部迟迟未能下定决心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监测体系的原因。”

“当前我国大气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巨大,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仍不尽如人意,以臭氧、灰霾污染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日益显现,尤其在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高度集中,城市间大气污染物相互影响,区域污染特征呈现高度的趋同性和一致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张力军表示。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林华也表示,灰霾和臭氧在我国东部城市污染突出,上海、广州、天津、深圳等城市灰霾天数占到了30%-50%。此外,我国对有毒有害气体治理相对落后,今后要加强这方面的管理,特别是对有毒有害气体工业排放的管理。

空气质量标准范文6

中国各大城市的政府部门对空气质量的管理,究竟取得了怎样的实效?3月28日,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了一份历时两年完成的《中国城市空气质量管理绩效评估》,给出了初步答案。

关注空气质量与发展速度同时进步的城市

这份由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宋国君和马中牵头完成的《中国城市空气质量管理绩效评估》,主要基于公开可获得的数据,对“十一五”期间(2005~2010年)全国28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空气质量现状与变化趋势进行了评估。

空气质量指标包括二级及以上天数(包括达到一级和二级标准的天数),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1996))和趋势、PM10现状和趋势、二氧化硫现状和趋势、二氧化氮现状和趋势,其他污染物或者没有监测或者没有公开,因此未包括在评估范围内。

在281个中国城市中,以二级及以上天数为标准,空气质量好的城市仅占10. 67%,勉强达到一成,而空气质量差的城市占75. 80%,极差的城市占13. 52%。

对于“仅占一成的城市空气质量好”这个结论,公众并不诧异,但更想知道的是好空气的城市有哪些?

“空气质量好的城市中,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城市所占比例较大。在二级及以上天数排名并列第一的16个城市中,人均GDP排名普遍靠后,其中50%的城市人均GDP在200名之后,发展水平最先进的是广东阳江,GDP排名也仅在136名。”报告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与此相反,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排名后25的城市,人均GDP排名则相对靠前,其中40%的城市是省会城市,65%的城市人均GDP在前100名。“空气质量极差”的城市中,采暖城市、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城市所占比例大。

“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城市,空气质量普遍较差”——报告中的这一总结,是老生常谈却又颇为无奈。在中国大规模工业化的同时,由于过度依赖煤炭的能源结构、激增的城市人口和汽车数量,以及出口加工工厂污染的扩散效应,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伴随着GDP的增加而增长。

报告者认为,在上述背景下,那些空气质量较好的城市,显然有着借鉴其治理之道的理由。

特别是空气质量与经济发展速度同样进步很快的城市。比如河北承德,在2005年以前,空气污染很严重,但在这次评估中,承德的二级天数进步速度排名第三,人均GDP也有明显增长。相比之下,山西大同虽然也有好几种污染物控制指标进入前10名,但其发展速度也有所下降。

有些空气好的城市拥有特殊的地理区位和产业结构,很难被学习复制。“像黄山,工业不发达,旅游业比较发达。比如大庆,城区较为分散,再加上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丰富,属于清洁能源,对空气的污染要少很多。再说深圳,虽然也很发达,但由于属于新兴城市,工业排放不大,因此空气质量也比较好。”宋国君表示。

城市群空气污染存在差异性

中国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区域内城市连片发展,城市间大气污染受大气环流及大气化学的双重作用,相互影响明显。舆论较为关注的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这三个区域。本次报告针对中国多个城市群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按照2010年二级及以上天数与污染物年均值排名),首次披露了不同地域之间的城市群空气污染具有的特征。

按照自北而南的方向观察,辽宁中部城市群污染主要集中在重工业城市,包括本溪、抚顺、沈阳、鞍山,以PM10和SO2污染为主,超标严重;氮氧化物虽然达标,但上述工业城市此项指标均处于后30%的水平。

西北部城市是城市空气污染的重灾区。山西中北部城市群主要污染物是SO2,超标率排名均处后30名的水平,尤其以太原SO2污染最为严重;山西关中城市群污染在城市群中最为严重,二级及以上天数排名均在200名以后,污染物以PM10为主,PM10年均值和超标率均处于排名后20%水平。而甘宁城市群与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污染同样严重,其中白银、兰州、乌鲁木齐均是全国污染最为严重的城市,污染物以PM10与SO2为主。

山东城市群三种污染物的污染也非常严重,PM10污染在大型工业城市尤为明显,其中莱芜、济宁、济南、淄博处于差的水平,其他城市虽处于中等水平,但均排名靠后,且所有城市都超标严重;SO2污染指数,除日照排名在163名外,其他城市均处于排名的后30%;氮氧化物年均值浓度除济南与聊城外,其他城市均排名在后30%。

武汉及其周边城市群主要以PM10污染为主,超标率较高,以武汉和孝感最为严重。长沙、湘潭和株洲三座城市的三种污染物年均值排名均靠后,尤以PM10和SO2超标严重。成渝城市群城市空气污染问题主要集中在成都与重庆两个大城市,主要污染物是PM10 和氮氧化物。海峡两岸城市群污染相对最轻,污染物以PM10为主。

现行空气质量评估模式存在高估现象

尽管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在PM2. 5自测事件的推动下已有了新进展,但在宋国君及其团队展开报告调查期间,还是深刻感觉到了近年来信息的缺乏。

“大部分空气质量的数据都可依据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但我们想找更多的数据,这样才会有更强的针对性,才能进行分类。多数城市都有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可是在上面也找不到更多信息,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一般极少放在网上公开。”宋国君说。

翻开报告书,本刊记者发现全国市一级环保局网站为本次报告“空气质量二级天数数据”(2005~2010年)来源的总共只有10个,且2009年提供数据为零。

在后续进行的空气质量管理研究中,宋国君表示,在舆论倒逼下,中国的空气质量信息相信将会在更大程度上公开,而在此前要做的就是明确标准。

报告中调查的一个案例城市(辽宁某工业城市),其政府的环境质量报告书公布的评估结果是,该市2011年空气质量水平较好,在全国287个地级以上城市中的排名位置靠前。但实际的连续监测数据显示,该市在2011年空气质量较差。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计算,该市2011年二级及以上天数为235天,全年有130天空气质量不达标。在报告组针对该市的问卷调查中,该市居民也普遍表示对空气质量满意度低。

这就出现一个结果,报告组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计算出的二级及以上天数,比政府的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结果少80~160天。“这个细节以点带面地反映出我国现行空气质量评估模式,存在高估空气质量水平的现象。政府部门对空气质量评估数据处理得不够规范。”宋国君说。

二级标准实质上是指任何一类污染物、一个点都不超标。但现在官方空气质量报告书上公布的年均值、日均值达标率,其实是把各个点的监测值相加,算出平均值再去跟标准比。

“我们是根据定义去计算的,每个点上的污染物这一天都要达标才算是二级,自然分散成这么多点来算,有的点就是超标的,所以二级标准天数就比官方环境报告书里的少很多。”宋国君说。

空气质量标准范文7

强烈的呼声得到了一些回应。同一天,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2稿以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第3稿,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最大的调整即拟将PM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并收紧PM10、氮氧化物等的标准限值。

11月21日,山东省环保厅宣布,2012年起,该省17市开始监测PM2.5,每月通报结果,力争到2015年空气中PM2.5等主要污染物的年均浓度较2010年改善20%以上,还原“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PM2.5数值是反映当前空气质量的重要指标,至今未列入国内空气质量监测范围,即便上海、广州等城市已监测多年,而且,结果亦显示,PM2.5污染问题日益凸出,但这些数值一直未公之于世。如今,僵局终于被山东打破,一场空气质量的革命正悄然来临?

吃螃蟹的南京

PM2.5本属专业指标,但近期走红民间,以前,很少有人知道,原来,这才是空气质量标准中最具话语权的因子。只是,它的数值一直成谜。

而大致的情况可从研究论文中窥见。黄鹂鸣等人发表的《南京市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污染水平》一文指出,2001年冬、春、秋3季,南京市5个主要城市功能区PM2.5的浓度范围为0.044―0.586毫克/立方米,超标率达92%,污染程度非常严重,应引起公众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10年前,PM2.5是个陌生的名词,而11月14日,类似的信息出现于南京市气象局的官方微博“南京气象”中,赞誉声一片:南京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敢于揭开PM2.5的神秘面纱。

那条微博写道:近日,大气层结构稳定,虽天气晴好,但大气浑浊,据探测,昨天一天我市能见度不超过8公里,PM2.5细微颗粒物浓度大多在75微克/立方米以上,超过正常水平。

如此的天气情况并不鲜见。根据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束炯教授过去几年的研究,上海的“灰霾”天气占全年总天数的25%―30%,主要原因即为PM2.5浓度超标。而北京,整个10月,灰霾难散。

不过,长期以来,中国政府从未主动披露过任何关于PM2.5数值的信息,而南京气象局偶然“泄露天机”后,这条微博仅存活半小时,此后,便以“误发”之由删除。据称,者还因此被追究责任。

谁家孩子谁抱走,信息也是这个道理。“在上海,空气质量信息要由气象和环保两部门共同协商后由后者。”束炯告诉时代周报,通常,环保部门设置的监测点数量更多,分布更合理,取得的数据更具代表性。

但问题是,环保部门从不公布PM2.5值。“政府自己不,又不允许别人,这是错误的做法。”北京公共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时代周报。

直至11月21日,山东省率先做出改变,决定自明年起监测、公布PM2.5值。该省环保厅表示,山东半岛是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口密集、区域大气复合污染最为突出的12个重点区域之一,因此,要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等重点区域率先推进大气联防联控工作,而结合该省国民经济发展的特点,决定将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省17市。

另一抹亮色是,11月16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首次增设PM2.5日均、年均浓度限值等项目,确定了2016年全国实施的“底线”时间,并提出,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应该提前实行。

其实,早在201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已出台《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其中已“暗示”部分地区需要提前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而山东半岛正是其中之一。

山东之后,若更多省份跟进,这将督促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出台,而此后,各地区必定千方百计“达标”,那么,中国的空气质量能否大幅改善?

80%中国城市很难达标

先来看看几个数字,虽不起眼,但不要低估它的意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2稿认为,目前,PM2.5日均及年均浓度的达标值可设为0.075毫克/立方米和0.035毫克/立方米。

而世界卫生组织(WHO)现行的《空气质量准则》规定,PM2.5日均浓度的准则值(即安全值)为25,过渡期分75、50、37.53个阶段;年均浓度在10以下为安全,过渡阶段设35、25、15三个目标值。换言之,中国可能将采用过渡期第1阶段的数值作为PM2.5的“国家标准”。(本段数值的单位均为微克/立方米)

“这是一个将在5年后才在中国实施的空气质量标准,却把PM10、PM2.5的达标浓度定在WHO认为‘长期暴露会增加大约15%的死亡风险’的水平上。这是对公众负责吗?”

为“尽一个环保学者的社会责任”,“中国科学院老科学家科普报告团”成员李皓建议,应将PM2.5日均浓度限值收紧至0.025毫克/立方米,年均值修改为0.02毫克/立方米。

0.075毫克/立方米与0.025毫克/立方米,差别究竟几何?这从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戴海夏、宋伟民等研究人员2002年进行的一项实验中可以窥见。他们对上海某一中心城区大气中PM10、PM2.5的污染浓度与居民日死亡数进行了分析,认为两者之间存在显著关联,即,当大气中PM2.5浓度上升10微克/立方米,总死亡数上升0.85%。由此推导,如果将PM2.5的日均均限值定为0.075毫克/立方米,居民的日均死亡数预计较0.025毫克/立方米时增加4.25%,那么,这样的天气能否称得上“安全”?

“使用WHO最低级别的标准,这说明,我们尊重了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若某城市达标,可以认为,其基本满足了我们对于空气质量的要求,至于对人体健康是否存有不利影响,这是一个科学、客观的问题。毕竟,这只是WHO最低级别的标准,而这个组织显然认为,只有达到更高的标准,才能确保对人体健康没有威胁。”马军分析道。

但中国的现实有些“残酷”。“即便是日均值75微克、年均值35微克的标准,80%的中国城市都需要通过极大的努力才有可能达标。若限值再收窄,几乎所有城市都会不合格。”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原总工程师魏复盛告诉时代周报,“国标”的作用在于为大多数城市树立一个奋斗目标,如果定得太高,就失去了意义。“这是综合考虑社会经济、技术发展、人体健康等因素后的产物。”

“我国推行环保标准时,通常会采取过渡措施缓解市场压力。目前的限值确实有利于指标值从无到有的制定,也较容易大规模推广,但毕竟,限值尚未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并未体现出对空气污染的改变。”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盘雨宏告诉时代周报。

“初期,我们可以利用WHO的研究成果,制定一个要求较低的PM2.5国标,先让公众熟悉这些数值,改进只笼统公布一个空气质量指数(AQI)的做法,后期,再对这些数值做进一步解读。比如,易感人群在0.075微克/立方米的环境中是否仍需采取一些保护、规避措施,研究人员要给出相应的建议。”马军说。

争论仍在继续,但可以肯定的是,未来,即便城市的PM2.5日均浓度达到了“国标”,那时的空气仍可能对人体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以往只是玩文字游戏

怎样的空气才能定义为“达标”,这是目前讨论的焦点之一,而另一个是,如何给不同质量的空气批注合适的评语,准确反映风险。

11月16日,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同征求公众意见的还有《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第3稿。与早前的API(空气污染指数)相比,AQI增加了臭氧(8小时浓度)、一氧化碳以及PM2.5三项评价因子。

该草案按照AQI值由低往高,将城市空气质量分为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严重污染6级。与之对应,美国采用的评语体系是良好、中等、对敏感人群不健康、不健康、很不健康以及危害。

以中国评定的“良”为例,其代表了AQI在51―100区间,空气呈黄色,对少数敏感人群的健康有较弱影响的状态。

“中国老百姓会觉得,良与好是一个意思,其实不然。而AQI101―200这一级别,中国称为轻度污染、中度污染,老百姓可能以为没什么危害,但美国的评语很直白,那就是‘不健康’的空气。”李皓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此表示。

“这两套评语体系,我更同意与国际接轨的做法。因为,一般居民很难判断‘优’或者‘良’究竟意味着什么,是否影响健康,而采用健康、危害等词汇更贴近他们的需求。”束炯说。

不过,魏复盛并不认同,优指空气质量比较好,良则指有轻微污染,但对人体健康没有太大影响,这种说法不一定要和其他国家一致。

“评语的问题与国民的接受程度以及思维方法有关,如果更换表述,称某地的空气质量‘不健康’或者‘很不健康’,这是否容易引起心理恐慌?将来,这可能是一个科普宣传的问题。(即,普及“良”、“轻度污染”等评语的真实含义,记者注)”

“而且,国外还发空气质量警报,说今天不能上街,车辆要限行,工地不能开工,这些做法在中国能不能推行,还都有待讨论。”魏复盛说。

实际上,一旦推出PM2.5国标,短期内,众多城市必然无法达标,受之影响,如果AQI换用美国式表述,那么,他们的空气质量评语极可能是“不健康”,甚至更差。

“空气质量客观存在,不管如何评价,它对人体的影响是实实在在的。玩一个文字游戏,我觉得没有这种必要。”束炯说。

“我希望,有关AQI的最终表述可以尽量反映真实情况,若空气质量对健康有害,该写‘不健康’就一定要写‘不健康’,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以便其采取应对措施。”马军说。

PM2.5将引发革命?

尽管两份草案引发诸多讨论,“但总体而言,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过程。因为,前一次征求意见后,很多建议、要求,比如,收紧氮氧化物限值,增加臭氧、一氧化碳、PM2.5等指标,都已被新版意见稿采纳,这体现了一个公开、透明、参与式的立法过程。”马军评价道。

既然如此,这份新标准前景如何?“就环保部而言,他们确有诚意、意愿、决心推动这项工作,而且,我国的工业发展也到了一个转型期。这是一个机会。”但同时,魏复盛也告诉时代周报,目前,好多部门都认为新标准要求太高,推动标准出台需要很大努力。

“公布PM2.5数值有两方面作用。首先,这将给各地政府带来警示,促使其减少形成灰霾天气的人为因素,逐渐改善空气质量;其次,数值公布后,城市居民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

不过,束炯坦言,硬币的另一面是,新标准推出后,很多城市的天气优良率会下降,有的大降,有的小降。

比如,由于地理位置以及社会管理的优势,上海受到的影响可能较小,即便如此,这也意味着上海要承认,全年1/4―1/3的天数是灰霾天气。“上海市政府曾多次表示有意愿、决心做出改变,但放眼全国,阻力是必然的。”束炯说。

“这不仅是面子问题,实质意义上,还会对城市形象、人才引进、招商引资等造成影响。”马军认为,新标准敲定意味着,若某一地区未达标,其可能被要求制定时间表,治理污染。但汽车尾气、大型工厂等污染排放源头很难攻克,若一定要治理,当地的GDP“伤得起”吗?

其实,治污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原来的PM10中,PM2.5占了60%―70%,尽管近年PM10有所下降,但PM2.5呈上升趋势。”魏复盛告诉记者,能源燃烧、工业污染造成的细粒子实际很难去除。目前,燃煤烟气脱硫、脱硝以及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等措施都有助于减少PM2.5,但这将涉及到很多产业的技术改造、升级与转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技术和人才。“这在一时半会儿无法实现。”

空气质量标准范文8

关键词:环境空气; 监测; 问题

中图分类号:X1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工业经济的迅速发展,环境空气质量日趋下降,环境污染直接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环境质量问题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尤其是对大气环境而言,针对环境空气监测技术进行了探讨。

1.空气质量监测现存的问题

1.1 高精度监测点位筛选确定技术、点位代表性评估指标体系的不完善

现有监测点位筛选确定方法不确定度较大,与数据的使用、评估目的等联系较少,用同样方法选择的监测点位代表性差异较大,点位代表性评估指标体系不完善。因此,为了能够用较少的点位反映较大尺度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信息,应建立起一套高精度的监测点位筛选确定技术,并完善评估指标体系。

1.2 没有开展高频次、高准确度、高分辨率的立体监测方法和设备

要全面了解和分析污染物的输送转化过程,分清各地空气污染物的局地和区域输送来源,必须依赖于地面监测与立体监测相结合的技术,要从城市监测转变为区域监测。目前我国立体监测技术还处于科学研究阶段,只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校有所应用,还没有在广大监测工作中开展,迫切需要能够开展高频次、高准确度、高分辨率的立体监测方法和设备。

1.3 部分监测设备的质量控制技术不能适应大量业务观测需求

SO2、NO2、CO等气态污染物监测设备的校准是通过钢瓶标气开展。但臭氧具有反应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臭氧分析仪的质量保证与控制工作与常规污染物分析仪不同,没有标准钢瓶气进行仪器校准,需要一个能够溯源到权威标准的传递标准。此外,颗粒物监测设备通过仪器自带的标准校准膜进行校准,目前还缺乏对颗粒物的标准物质溯源和校准体系。

1.4 监测数据信息不能深度分析

各污染物之间、各污染物与气象参数等信息之间还存在着复杂的关系,通过监测数据的深度分析,可以挖掘出数据更深层次的信息,从而更有效地分析和提取各种监测数据所包含的环境空气污染特征信息。然而,目前我国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多采用平均值与标准进行简单比较,并未深入分析。例如,由于研究手段和技术的局限,空气污染和低能见度之间的关系尚不明确。如何全面深入研究我国大气细粒子(PM2.5、PM1.0)、光化学污染物 (NOX、VOCS、臭氧)同低能见度天气之间的关系,成为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此外,造成低能见度天气的空气污染原因、相应控制途径以及全国低能见度现象监测的技术路线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1.5 缺乏环境质量与污染源归因与反控制技术研究

污染源的变化对环境空气质量存在一定的影响,通过对环境质量数据与污染源数据之间的深度关联和归因分析技术,可及时、科学地了解何种污染状况下需控制何种污染源,在可能出现空气污染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污染源的排放,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及生态安全。

1.6 亟待开发预报预警技术研究

以往,各城市较为关注城市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随着社会发展、监测工作的不断加强和完善、公众对环境知情权的需求增加,准确实时的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城市和地区的迫切需求。因此,开发区域联动的环境监测预报预警技术,包括开发预报预警模型技术研发、适用性研究与评估筛选技术等,对不同城市间及时有效防止环境空气污染十分重要。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的成功案例也充分说明了区域合作的重要性。

2空气环境监测的措施

2.1 优化点位布局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迅速发展,现有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当前环境管理的迫切需要。为此,科学谋划一个与新形势、新要求、新期盼相匹配的监测网络体系。一是优化空气点位网络。出台《关于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管理的意见》,本着系统性、完整性、代表性等原则,对现有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进行优化调整、科学布设。二是网络向基层、农村延伸。建成农村背景自动监测站,推进监测城乡一体化,形成覆盖面广、能够满足新国标评价要求的空气监测网络。

2.2 锻铸监测的准确性与公信力

监测能力,重在科技支撑,核心是科学技术的含量与水准。监测对象的复杂性,不仅对环境监测科技水平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也为提升科学化水平提供了一次次创新创优的变革机遇。

2.3 以综合防治为根本,切实改善空气质量

改善空气质量是场持久战,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加强环境监控预警靠的多策并举、合力担责。科学监测仅是第一步,更要科学监管,实行联防联控。一是强化部门协作。二是强化责任分解。三是强化法规保障。四是强化治污工程建设。同时,加大机动车排气监管,通过老旧车淘汰、标准升级、标志管理、区域限行、油气回收等措施,治理尾气污染。通过全面开展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推动工程项目按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完善环保措施,做好动态监管,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污染。

2.4 以标准宣贯为突破,积极推行信息公开

加强环境监控预警,全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尊重社会的知情权、监督权,更大力度地推行环境信息公开。《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颁布后,一是开展技术讲座。宣讲新标准的技术要求,对新标准的特点、新旧标准内容的变化进行解读,并组织大气监测技术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同时,邀请环保部和兄弟省、市的领导、专家和仪器厂家讲解授课。为加强PM2.5仪器操作培训的可视性,为贯彻落实新标准的执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营造学习氛围。最近,举办空气自动监测电视知识竞赛,形成全社会学标准、用标准、守标准的良好风气,创造一个“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新标准氛围,切实提高全省大气自动监测水平。切实加强监测信息实时,已经成为环境监控工作的创优追求。立足环境监测科学前沿,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2.5 建立监测技术与设备的不确定性评估研究平台

在实际监测业务应用中,同样方法的监测设备之间监测结果存在一定差异,不同等效监测方法的监测设备之间也存在差异。目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检室主要负责各类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适用性检测,承担着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的技术和日常工作,共包括3部分的认证检测:气态污染物采样和监测分析系统(SO2、NO2、CO、O3);PM10采样和分析系统;气体校准系统(零气发生器、多元气体校准装置)。但还不具备PM2.5等新增项目监测设备的认证能力,因此,建立监测技术与设备的不确定性评估研究平台非常必要和迫切。

2.6 加强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联网

利用空气自动监测可获得连续监测结果的特点,实现省级和国家自动监测网络的联网,为省级和部级监测站实时分析评价区域性的空气质量,及时为环境管理服务提供了方便,各省级站将根据自己情况,逐步建立空气自动监测网络。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联网控制体系,同时空气自动监测已成为空气质量监测的主要手段,原有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也需要完善。随着国家现代化发展的进程,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将根据国家环境管理的需要,确定全国的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空气污染的背景全水平和全国及各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是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监测和分析结果。

3总结

我国的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但目前环境形势很不乐观。我国的空气环境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环境,为了保证空气质量,急需在设备能力和管理上急继续加快步伐。

参考文献

空气质量标准范文9

关键词:室内空气 空气质量 防治措施

1、引言

随着人们对家居生活品味的不断提升,室内空气污染已经成为热门话题,据统计,室内环境污染已经引起35.7%的呼吸道疾病,22%的慢性肺病和15%的气管炎、支气管炎和肺癌。我国每年由室内空气污染引起的超额死亡数11.1万人,超额急诊数430万人次,经济损失107亿美元。

2、国、内外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2.1 国内室内空气质量相关标准

1996年7月1日我国颁布实施了GB/16146-1995《住房中氡浓度控制标准》和GB/16127-1995《居室空气中甲醛的卫生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卫生部制定的GB/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于2002年12月18日,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解决室内空气污染提供了法律依据。

2.2 国外室内空气质量相关标准

196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有害物品法》,规定所有家用有害产品都必须带有“警告标签”,美国EPA建立了室内空气污染物的质量标准,规定建筑内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应低于200μg/m3,甲醛应低于20μg/m3,苯甲环已烷应低于3μg/m3,总悬浮颗粒物应低于20μg/m3,这些标准都严于美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比任何生产车间空气污染物标准的5%还要低。加拿大、瑞典、西德、英国等国家也制定了相应法律。

3、室内空气质量的研究及进展

装修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涂料、胶黏剂、防水材料的溶剂和稀释剂、水泥防冻剂、人造板材和石材等材料中含有甲醛、苯各种挥发性有机物、氨、氡等有毒有害物质。人们约有80%时间在室内度过,大气污染经历煤烟型污染、光化学烟雾型污染、室内装修造成室内空气污染危害,已经引起社会各界人士关注及污染环境控制研究工作。

3.1 国内外对室内空气质量的研究

中国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展了有关室内空气质量问题的研究,主要问题因家庭装修引起的室内空气污染研究。消费日报2005年5月24日报道,北京儿童医院调查显示,90%白血病儿童的家庭在半年内装修过。我国每年新增白血病人4万至5万人,发病年龄均在35岁以下,50%是儿童。

3.2 调查研究结果

通过近几年调查研究和检测,室内空气污染来源于大气污染、燃料燃烧、烟草烟雾和烹调油烟等。主要有物理、化学、放射、生物方面污染。专家学者对室内环境污染、室内空气净化技术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目前空气净化有6种技术,分别是等离子、静电吸尘、臭氧、紫外线、纳米以及负离子净化空气,针对吸附、膜分离、光催化氧化等离子净化技术进行研究。

4、室内空气污染的防治

装修前要认真咨询室内空气环保专业机构,了解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来源,装修时要找正规装修队,要认真签订装修合同书。购买材料时,要买正规厂家的有绿色产品质量证的材料。尽量在污染源头控制,避免不了的,要采取污染防治和治理措施。装修后要做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室内环境检测不合格的,一定要找室内治理单位进行治理,直到全面治理合格后方可进住。

4.1 合理确定装修方案

同种装修材料中污染物的累加效应很强,特别是房间的地面最好不要大面积的使用同一种材料。要尽量减少房间里大芯板的使用量,尽量采用低甲醛和无甲醛的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购买复合地板、大芯板时要把甲醛释放量作为主要选择条件之一。

4.2 科学选择施工工艺

除了特殊要求外,一般不要再符合地板下面铺装大芯板。用大芯板制作的柜子和暖气罩,里面一定要用甲醛封闭剂进行封闭,最好不要有的地方。油漆最好选用泊膜较厚、封闭性好的,要让表面装饰的油漆涂料充分固化,形成抑制甲醛散发的稳定层。

4.3 选择环保家具

装修完毕后,要科学地进行家具的选购,应购买环保板材制作的家具。

4.4 选择入住时机

装修完成后,不要急于入住,特别是家中有老人、儿童和过敏体质成员的家庭,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入住时间。有条件的应该尽量让室内通风一段时间再入住,使室内空气中的污染物尽量释放。

4.5 室内养花和种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