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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供应链金融集锦9篇

时间:2023-03-01 16:22:31

农业供应链金融

农业供应链金融范文1

【关键词】农业供应链 金融风险 调研

一、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的相关论述

国外文献研究中关于农业供应链的观点有:米勒等人重点研究了价值链的发展给农业和农业综合企业带来的潜在利益及引发的新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克里斯丁等人提出,在发展中国家的农民可以参与现代供应链,并表明现有的研究集中在农场发展现代供应链。

国内文献研究中关于农业供应链管理观点有:张晟义等人在《供应链管理:21世纪的农业产业化竞争利器》(中国农业科技导报. 2002,4)一文中认为农业产业化是一种全新的经营机制,供应链管理是一种创新管理模式。将供应链管理导入农业产业化,有利于提高农业竞争力和绩效,供应链管理导入农业产业化意义重大。

国内文献研究中关于农业供应链金融的观点有:贾彦乐在《供应链金融在服务“三农”中的应用》(现代金融.2008,4)一文中将供应链金融理念引入服务“三农”中,从更宽泛的角度,阐释了服务“三农”的内涵。王影等人在《供应链金融在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应用研究》(特区经济.2010,4)一文中对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困难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农村金融机构利用供应链金融开展微型金融服务的观点,加强供应链建设和管理是基础,控制供应链风险是关键,改善信用环境是保障的解决措施。贾俊萍等人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供应链管理研究》(农村金融研究.2011,7)一文提出以农业产业化为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应以客户供应链及资金流、信息流为核心,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强化资金管理的效率,以价值链管理为核心开展节点企业的融资服务,提升供应链整体流动性,逐步建立核心企业、银行、上下游客户之间的战略合作,实现渠道融资一体化。马九杰等人在《土地流转、财产权信托与农业供应链金融创新―龙江银行“五里明模式”剖析》(银行家.2011,11)一文中从应用角度探索了龙江银行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典型模式,对农业供应链金融的探索研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另外,樊雪志在《如何有效规避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人民论坛.2011,27)一文中提出: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主要由核心企业道德风险、中小企业物权担保风险、农户的信用风险、供应链金融的操作风险等四个方面构成。

二、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调研概况

(一)调研背景

在农业生产格局由零星分布、单户生产,向区域化分布、规模化种植(养)、订单化转变的形势下,形成了“企业+协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模式,为发展供应链金融贷款模式创造了条件。农业产业链种类繁多,每种产品都拥有各具特点的产业链。农业产业链链条越长,其农产品的市场化程度就越高,价值活动就越多,融资需求就越大。为农业产业链的参与者提供适合他们需要的融资服务意味着可以提高整个产业链的效益,进而提高各个农村产业活动参与者的收入。结合农业、农村发展的新趋势,依托新型农业供应链,有针对性的分析不同供应链的内在结构特点和融资需求,向资金需求者提供灵活的融资产品和服务,使部分农村融资企业和农户获得信贷支持,这种创新的融资模式有重要的作用。为促进“三农”健康良性发展,分析与控制农业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调研基本情况

我们采用实地走访的方法,进行市场调查。课题调研小组到台州市玉环县九山联合社及其旗下合作社进行调研,参观学习了九山联合社旗下的优+农产品超市,实地考察了玉环县山里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樟农果蔬专业合作社。经过与工作人员接触,我们实地了解了九山联合社及旗下合作社的现状、结构和运转模式等相关情况,重点了解九山联合社及旗下合作社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调研过程中,我们将设计好的调研问卷发放给联合社及旗下合作社的相关人员,指相关人员填写。我们共发出并回收问卷100份,问卷涉及的内容及回收信息作为本文重要的分析资料。

三、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调研分析

根据走访、访谈和问卷调查,我们对调研结果进行了整理分析,提取了一些主要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户在生产生活出现融资难问题

问题1:在生产生活中是否曾经出现融资难的问题?其中出现过融资难问题的占70%。

问题2:出现融资难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其中认为是资金成本高的占20%,认为手续繁琐的占33%,剩下47%的人则认为是授信审批速度慢,取得资金时间过长。

由此可见,在当前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农户在现实生活中融资实属不易。

(二)农户当前选择的主要理财方式及存款机构

问题1:您当前选择的主要理财方式?其中选择存款的占57%,民间放贷的占15%,购买债券、基金的占15%,购买股票的占7%,购买理财产品的占6%。

问题2:当前您的存款机构是什么?其中选择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存款的占66%,剩余34%则选择在商业银行存款。

可见农户的理财意识薄弱,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依赖性较强,当然这也反映了大部分农民思想保守,安于现状,因循守旧的性格特点,但也不乏一些敢于创新的人。

(三)农户对当前农村金融的认知分析

通过调查,47%的受访者表示农村金融的总体风险略高,但只有25%的受访者对其有所重视,且有48%的受访者认为农村金融的风险管理水平较低,由此可见,农村金融还有很多的欠缺与不足。

(四)农户对农业供应链金融的认知分析

关于农业供应链金融,根据数据统计,当问及当前农业供应链的实施情况如何时,有45%的受访者表示不清楚,只有20%的受访者认为很好,可尽管如此却有63%的受访者对“互联网金融+三农”的前景持肯定态度,有40%的受访者认为实体的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对于解决三农资金需求的作用很大。下图为发放调查问卷后得到的相关数据统计。

四、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调研结论

综上所述,传统的个别农企竞争模式逐渐弱化,新的模式将是农业产业链竞争。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创新抛弃了传统的个体授信模式,它将视角放在整个农业供应链的层面上,发挥链条内的结构及贸易优势,用核心企业的信用实力、具体贸易资金的自偿性和货物的流通价值做担保,向整个农业供应链中的融资企业和农户提供灵活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仅有效的调节了贸易及资金的不平衡,缓解了农村融资企业和农户的资金问题,而且提高了供应链中信贷产品的使用效率。整个产业链凭借核心企业的主导,配合其他企业和农户的生产经营,形成了高效的、持续运转的有机生产组织结构,使得原来许多不符合银行信贷标准的企业和农户也能够获得信贷资金。推广农业供应链金融,为三农的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已刻不容缓。

参考文献

[1]张晟义,张卫东.供应链管理:21世纪的农业产业化竞争利器[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02,4.

[2]贾彦乐.供应链金融在服务“三农”中的应用[J].现代金融.2008,4.

[3]王影,杨明娜,朱盈盈.供应链金融在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应用研究[J].特区经济.2010,4.

[4]贾俊萍,谢生业,李柏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供应链管理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11,7.

[5]樊雪志.如何有效规避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J].人民论坛.2011,27.

[6]马九杰,周向阳等.土地流转、财产权信托与农业供应链金融创新―龙江银行“五里明模式”剖析[J].银行家.2011,11.

农业供应链金融范文2

摘 要:新农村建设机制下,金融行业为农业经济提供诸多融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项目运营遇到的资金供应问题。但是,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农业资金供应链依旧存在风险隐患,“信用缺失”是引发资金供应链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为了构建良好的融资市场环境,保障农业项目投资活动有序进行,应做好资金供应链风险防控措施。本文分析了农业经济发展现状,总结农业资金供应链风险发生成因,提出金融信用机制建设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 :农业 资金链 风险 信用机制

新时期国家对农业经济发展给予扶持政策,通过税收调整、技术指导、产品营销等策略帮助农村加快经济建设。农业项目开发与生产需投入大量资金,承包企业在经营期间面临着较大的资金供应风险,一旦资金供应链中断则会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阻碍农业投资项目建设的有序进行。实践证明,信用机制缺失是资金供应链风险发生的一大因素,由于贷款企业或个人信用缺失而阻碍了农业项目运作,必须强化金融信用机制建设力度。

一、资金供应链风险

经济学理论是一切经济活动指导,从学术理论探讨资金供应链风险具有客观性特点,能够为企业经营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方向。我国市场经济秩序正处于优化改革时期,市场环境对经济事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一旦经济决策失误则会引起各种损失。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环境尚未稳固,企业在经营期间要承担不可预知的风险隐患,资金供应链风险是普遍存在的风险问题。

1、资金链。资金链是指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循环资金链条,本质上是围绕资金设置的运转供应体系,满足了各行企业经营所需的资金资源。当前,资金链主要是“现金-资产-现金”的循环,是企业经营不可缺少的过程,企业就必须保持资金链良性循环,才能构建更加稳定的经营管理模式。随着国民经济产业优化升级,资金链对行业经营与发展具有广泛作用,可从根本上维持一个产业、一个企业、一个组织的稳定运行。

2、供应链风险。供应链风险是指“供应的不及时而导致货物和服务质量的降低”,比较认可的定义方式,将供应链风险分为内生风险和外生风险两大类。有学者指出,内生风险产生于道德风险、信息扭曲和个体理性,而外生风险主要来源于政治、经济、法律和技术等方面。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供应链风险是市场环境多变性的产物,往往增加了企业经营防范难度,不利于资金、设备、技术等要素的持续供应,发生风险必然阻碍行业经营。

二、农业资金供应链风险成因

资金是农业项目开发与实施的基本保障,维持资金持续运转是不可缺少的。为了保持农业项目资金链稳定运转,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了信贷合作关系,向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而企业定期向金融机构偿还利息,两者之间形成互利共赢的局面。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农业资金供应链存在信用机制缺失等问题,导致资金供应链运转不畅,资金供应量不足或供应不及时。从目前情况分析,农业项目经营常常遇到资金供应链风险,主要原因:

1、内在风险

(1)道德因素。道德风险是指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供应链合约的一方从另一方那里得到剩余的收益,导致合作协议失效,引起了供应链风险。道德是衡量个人素质的尺度标准,也是体现企业经营文化的基本表现,一旦道德尺度缺失则必然引发信用危机,破坏了农业生产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关系,风险发生相对普遍。

(2)信息因素。信息传递延迟将导致上下游企业之间沟通不充分,对产品的生产以及客户的需求在理解上出现分歧,无法满足农业市场客户的实际需求。例如,农产品加工生产方案中,对市场行情不够深入了解,盲目开发与生产新产品,导致农产品囤积量增加,产品滞销等问题,资金链供应中断。

(3)文化因素。企业文化差异是引发风险的一大因素,企业在经营理念、文化制度、员工职业素养和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必然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使得供应链模式呈现混乱状态。农业是传统经济产业构成,与现代新兴行业相比存在差异性,若不能及时转变经营观念及管理思维,农业生产或销售活动受阻,资金收支失衡而引起风险。

2、外在风险

(1)政策因素。当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时,往往会对供应链的资金筹集、投资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产生极大影响,农业资金供应链风险大增。国家是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者,国家政策变动意味着市场环境变化,农业经营业会出现大范围转变,风险发生率更高。例如,农业税收政策调整等,资金需求量大增,供应链负荷超标。

(2)市场因素。供应链的运作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市场竞争的激化,大大增强了消费者需求的不可预知性,农业资金供应链风险越来越高。比如,经济全球化对国内市场造成冲击,本土农产品与进口产品相互竞争,农业项目营运模式混乱,造成资金供应链预测结果失效,很容易增加整个供应链的经营风险。

(3)自然因素。自然环境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灾害引起农业资金链风险也是必然的,这是一种不可预知、不可避免的供应链风险。农业种植是创造收益的主要来源,自然环境对种植作物具有广泛影响,主要表现在地震、火灾、政治的动荡、意外的战争等等,都会引起非常规性的破坏,使供应链中企业资金运动过程受阻或中断。

三、农业金融信用机制建设对策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与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密切相关,其保持了良好的增长趋势(如表1)。针对农业资金供应链风险,必须健全我国金融信用机制改革力度,重点解决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用缺失问题,完善社会主义农业经济建设对策。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是个庞大的工程,涉及到社会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金融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一环,自然也需要运用道德的、经济的等各种手段来建立和完善。笔者认为,农业金融信用机制建设对策:

1、法律方面。加强信用记录、征集、调查、评价、中介等管理,构建符合农业资金供应需求的金融信用法律体系。建立对失信企业、个人的惩罚机制,是金融信用体系链条中关键的一环。应尽快建立一整套失信惩罚制度。道德缺失是引起供应链风险的主观因素,无论是企业或个人,向银行借贷资金都必须遵循道德准则。对于一些无法管制的道德行为,可以通过法律措施解决资金供应问题,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强制性保障。例如,企业长期故意拖欠银行借款,银行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法律武器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2、筛选对象。要根据不同的区域信用环境、管贷水平、竞争程度、企业素质等情况遴选一批优良客户发放信用贷款,增强优良客户与银行的粘合力,促进信贷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当前,我国大力扶持农业项目开发工程,从事农业生产或营销企业数量大增,银行要严格筛选借贷对象,以免合作对象信用缺失引起的风险。一般来说,银行要慎重审核贷款方的详细情况,审查企业经营与盈利水平,个人的借贷信用指数,确定符合资金借贷信用机制标准,才能将资金发放给对方使用。

3、加强预警。信用贷款对贷后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应在传统贷款管理基础上,创新一种适合信用放款的贷后管理模式。坚持做到每季检查和调查,密切关注风险点,如行业风险、管理风险、经营风险等,同时,掌握重点贷款企业的现金流,以掌控风险。对于政策性、市场性、自然性等不可预知的风险,农业资金供应链必须从多个方面强化预警力度,提前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进行管理。例如,企业借贷资金期间,要时刻关注内部财务运营机制,调整资金收支预算方案,详细规划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方向。

4、严格授权。发放信用贷款应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对区域信用环境好、信贷管理严格、客户经理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历年信贷资产质量优异的分支机构和客户经理授予一定的权限。同时建立风险责任追究制,加强约束。我国农业资金借贷市场广阔,大量企业经营需要借贷资金作为运营支撑,这就形成了信贷服务行业,严格信贷机构授权审核,也是降低资金链供应风险的有效方式。银行授权某个信贷结构业务权之前,要详细考察信贷机构是否符合信用机制建设要求,再将信贷权授予服务机构运营。

5、政府调控。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建设,继续坚决打击逃避银行债务和恶意拖欠银行本息行为,调动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难的问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政府需加大对农业项目投资的宏观指导力度,构建符合农业经济需求的资金供应链模式。“信用机制”是企业筹集资金必须遵循的准则,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偿还本息,既方便了银行资金回笼与处理,也维持了企业资金供应链运转流程,充分体现了政府在农业经济调控中的作用。

结论

近年来,国家对农业经济给予多方面政策支持,结合新农村建设方针提出多元化改革对策。大力发展农业项目是第一步,国家及地方政府鼓励企业或个人参与农业项目投资,带动地方农业经济收益增长。本次研究认为,道德缺失、信息失效、文化差异等是供应链风险的内在因素,政策变动、市场环境、自然灾害是供应链风险的外在因素。针对农业资金供应链风险,企业与金融机构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深入分析资金供应链风险成因,提出切实可行的信用机制建设方案,解决传统资金供应模式存在的不足,构建符合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信用合作模式。

参考文献:

[1]林飞,闫景民,史运昌.供应链融资模式下第三方物流消解信息不对称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10(11)

[2]王冬春,李毅学,冯耕中.我国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发展现状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9(12)

作者简介:

农业供应链金融范文3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贷款难;农产品供应链

Abstract:In recent years,supply chain finance has became an new kind of finance service and became a new growth points of commercial banks. The article analyses the function of supply chain finance in solving the problem of peasant’s loan, and research the feasibility analysis of implementing supply chain finance on agricultural products.

Key Words:supply chain finance,the problem of loan,agricultural products supply chain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10)04-0060-03

据统计,我国金融机构存款的20%来自农村,但是农业贷款只占全国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4%;在超过2万亿的农村资金流向城市的同时,广大农民面临着贷款难的问题。当前农民贷款难已成为严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民调整结构缺资金、农民搞特色经营缺资金、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缺资金等现象相当普遍。

一、农民贷款难原因分析

(一)从金融机构角度看

商业银行无法为农民提供及时、便捷的金融服务,原因主要有两方面:第一,贷款风险大。我国广大农村点多、面广、战线长,农户贷款额度小、分散,而且农业贷款受自然、农产品市场等诸多不可测因素影响,贷款成本相对于城市“大客户”要高得多。第二,贷款利润低。支农贷款收益低。相对于分散、小额的放贷收益,发展“大客户”要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随着金融机构商业化运作,许多银行宁愿将资金投向非农产业,而不愿投向农业和农村,致使出现了农村信贷资金严重外流的现象。有人将金融机构设在农村基层的分支机构比作“抽血机”,意思是金融机构在农村“只收储不放款”,将农村宝贵的发展资金抽走。由此可见,农村本身并不缺资金,关键是在现行金融机制下,资金难以为农民所用。

(二)从农民角度看

农民拥有土地,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有房产,但却不能用来抵押。农民由于没有足够的抵押而缺乏获取抵押贷款的能力。可以说,无抵押和担保是金融机构不予放贷的主要原因。另外,从银行贷款,要办理抵押,不仅环节多、手续繁,而且费用大,需要去公证部门公证,登记费、鉴证费、评估费等等各种各样的费用相加,增加了农民从商业银行贷款的成本,因此,许多农民放弃了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而转向各种民间借贷。

二、供应链金融及其对解决农民贷款问题的作用

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SCF),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也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一种融资渠道。供应链金融是指商业银行对一个产业链中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顺畅,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的协作,构筑商业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

“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供应链中寻找出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供应链金融将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延伸到上下游成员企业,这是风险管理技术的一大创新。通过供应链金融,银行不仅和单一的企业打交道,还和整个供应链打交道,掌握的信息比较完整、及时,银行信贷风险也少得多。在供应链金融这种服务及风险管理模式下,由于银行更关注整个供应链的贸易风险,即便单个企业达不到银行的某些风险控制标准,但只要这个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稳定,银行就可以对这笔业务进行授信,并促成整个交易的实现。

供应链金融可以为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提供有效途径。农民融资难的核心问题是由于抵质押担保不足、信用信息不对称、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而通过发展供应链金融,银行可跳出仅对借款人自身信用状况评估的视角,通过深化与核心企业的合作关系,结合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基于农民及农村中小企业在交易过程中的订单、应收账款和存货等资产,对其提供配套融资。与小额贷款相比,以农产品供应链为依托,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有利于明确信贷资金的用途,提高信贷资金的利用效率,增强农产品供应链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三、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可行性分析

(一)需求分析

从二十世纪80年代末至今,中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之路走过了近20年的发展历程。20年来,从国际经验来看,供应链管理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利器;从国内现实来看,现代化的农产品供应链逐渐形成。现代化的农产品供应链的发展带动了小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它们通过与农产品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签订生产和销售合同,获得了进入大市场的渠道,扩大了生产规模,对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加。然而,在融资渠道方面,企业面临贷款难的问题,尤其是针对供应链上中小企业与农户的金融创新产品开发不足。因此,在农产品供应链的融资方面,金融机构应该为农产品供应链上的企业“量身定做”各项金融创新业务,其中最关键的是与龙头企业合作开发针对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

(二)供给分析

在中国,供应链金融业务由深圳发展银行最先推出。2005年,深发展先后与国内三大物流企业――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和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正式拉开了我国供应链融资活动的序幕。目前,供应链金融已经越来越多地被各银行作为新兴的金融产品加以应用,国内许多银行都已陆续提出各自的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如光大银行针对小企业提出产业链担保产品,在汽车、钢铁等行业做得有声有色;中国工商银行则推出了“沃尔玛供应商融资解决方案”;中国银行推出融易达和融信达组合融资方案,为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业务。

针对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供给主体不仅包括各商业银行,还可由农村信用社以及正日益兴起的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中国原有农村金融机构以服务农户为宗旨,但却由于缺乏合适的贷款担保品为贷款提供安全保障而形成惜贷。如果供应链金融运作机制可以保障其信贷安全,供应链金融业务将成为服务于农民的新金融产品,并为金融机构创造新的利润源泉。另据中国银监会公布的信息,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工作安排是:从2009年-2011年,全国35个省(区、市,除外)和计划单列市共计划设立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将主要分布在农业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域、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的县域,以及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小企业活跃县域。这些服务于农村的金融机构急需开发针对“三农”领域的各种新的金融产品,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可以成为其产品创新的新思路。

(三)效益分析

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以乳制品行业为例,在供应链的上游,奶牛大部分以农户家庭散养为主,现代化程度低,许多农民由于资金短缺无法扩大养殖规模而获得规模收益。另外在一些种养殖投入较大的特色农产品领域,如:肉牛、特色水果、蔬菜,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供不应求,存在较大的利润空间。如果上述农户能通过供应链金融得到相应的资金支持,必然会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

再从银行的角度看,供应链金融有助于金融机构降低信贷风险,扩大业务范围,培育更多优质客户。目前,随着银行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银行只关注大企业是很难生存下去的,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供应链管理思想的应用,为银行服务中小客户提供了可能。而且长尾理论告诉我们,大量的小客户所积聚的市场分额是重要的利润源泉。我国在“三农”领域有巨大的资金需求,然而商业银行的贷款比重却非常小,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引入,将有助于商业银行挖掘和培育一批优质客户,扩大商业银行业务范围。比如,渣打银行是目前外资银行中在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布局最为完备的一家。在内蒙古和林格尔渣打村镇银行,其开展的“农产品业务”,就是“供应链融资”的一个表现形式。渣打银行和溢达集团于2007年在新疆共同推出了小额农贷试点项目。溢达集团本身就是渣打的企业银行客户,供应链融资不仅为渣打维护了优质客户,更重要的是有效地控制了风险。再如,深圳发展银行探索的“1+N”供应链金融模式,仅2005年就产生了2500亿元的授信发生额,不良率只有0.57%。

另外,在目前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的初期,凭借国家各种优惠政策,可以确保金融机构的利润空间。

四、结论

综上所述,供应链金融服务可以从整个供应链认识风险、把握市场经营情况,从而对企业的评价更为科学,利用这种机制重新评估农民贷款,从而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针对农产品供应链的金融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满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不仅能对龙头企业的上、下游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还有利于龙头企业的发展,提高农产品供应链中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中国农产品供应链的竞争力。从而,对促进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还有利于拓宽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领域,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参考文献:

[1]冯静生.供应链金融:优势与风险[J].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

农业供应链金融范文4

关键词:农业供应链融资;农民合作社;农超对接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3月3日

一、农民合作社农业供应链融资

农民合作社供应链融资是在农业供应链基础上,农民合作社以特色农产品为纽带,把农资供应、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同农业龙头企业和金融机构组成有序的产业链条和运作体系,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评估整条农业供应链的信用和风险管理程度,整合农业供应链上不同经营主体之间的商业关系,为农民合作社提供灵活的融资产品和服务的一种新模式。

二、农民合作社融资困境分析

(一)成员异质性显著。农民合作社成员拥有的货币资本、社会资本、区域声望等稀缺要素的差异导致合作社产权结构异化,合作社内部社员之间的权力分配不平等,形成核心社员和普通社员的角色差异。由于在农村地区货币资本的稀缺性,少部分具有资金优势的核心成员控制了合作社的决策权和分配权,普通社员出于资金约束和风险规避的衡量,仅愿意缴纳少量的会费获取会员资格,导致合作社内源融资动力不足。

(二)合作社产权结构不清晰。农民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组建,其民主治理模式不健全,内部治理机制不完善和社员剩余索取权方面的约束,降低普通社员投资合作社的积极性,农民合作社内源融资受到限制;由于合作社内源融资不足,致使其信贷主体缺位,金融机构难以评估其信用等级和信贷风险,出于风险规避的衡量,金融机构对农村信贷的抑制有增无减,农民合作社独特的产权安排加剧了其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困境。

(三)抵押担保资产缺失。农民合作社盈利能力不足、抗风险能力弱,用于信贷抵押担保的优质固定资产缺失,合作社拥有的最主要的抵押资产来自农产品销售收入、农地经营权、农业生产用房和农业机械设备等。由于农业本身属于弱质产业,农产品生产受到自然灾害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多重因素制约,农产品销售收入随市场供求关系等相关因素波动,难以产生稳定的现金流为信贷支持提供还款保障,导致农民合作社难以获得信贷支持。

(四)正规金融供给不足。农民合作社受到抵押物缺乏、盈利能力不稳定等诸多因素影响,在资本逐利性的驱使下,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不足,现有金融支农产品的金额和期限难以满足农民合作社的融资需求。同时,由于农民合作社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缺乏与农民合作社的沟通和交流,对农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缺乏了解,出于信贷风险的考虑,金融机构的支农创新动力不足和对农民合作社贷款的抑制,形成了农民合作社外部融资困境。

三、农民合作社农业供应链融资特殊性

(一)融资需求受农产品生长周期影响。农民合作社是生产同类农产品或者提供同类服务的互经济组织,农产品生产有不同的生长周期,粮食、蔬菜和养殖类的农产品生长周期基本上在一年以内,而药材、茶叶、果树等经济类农产品生长周期基本上在三年以上,农产品不同的生长周期造成不同性质的资金需求,处于农业供应链融资核心节点的农民合作社应遵循农作物生长规律合理安排融资结构。

(二)自然风险影响显著。农业供应链融资以农产品销售产生的现金流为担保,而农产品生产受到病虫害、自然灾害等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例如一场病虫害可能导致农作物大量减产、一场冰雹可能导致果树挂果率大幅降低。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性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产品销售收入的稳定性,而农产品作为农业供应链融资的承载体,自然灾害导致农产品销售产生现金流的波动性,影响到农业供应链融资链条的稳定性。

(三)农产品市场风险。农业供应链融资的抵押物一般是农民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销售收入,而农民合作社是由生产同类农产品的农户联合组建,由于农产品供求信息系统建设滞后,农户违背市场供求规律的无序生产,可能造成农产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如果农产品供求失衡现象通过产业链传递,农产品市场风险将全部由农民合作社承担,这种情况恶化了农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农业供应链融资中农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性加剧了供应链融资链条的不稳定性。

四、农民合作社农业供应链融资途径分析

(一)基于利益共享机制构建的农业供应链内部融资模式。农业供应链内部融资的关键是获取普通成员的支持,普通成员入社的主要目的是获得合作社提供的产品销售渠道。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单一的农产品销售经济附加值较低,农户增收有限,合作社通过延伸农业产业链,发展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使农户享受农产品深加工带来的增值收益,提高了农户投资的积极性。合作社在组织农户进行日常农产品生产的同时,发展以利益共享为导向的农产品深加工,组建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有效解决了合作社农业供应链内部融资问题。例如,河北省迁安县富岭板栗种植合作社在2013年初建设鲜栗贮存库和听装栗仁建设项目,该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年产板栗1,500吨,合作社由6名板栗种植大户领办,出资额在30万元到50万元不等,其余300名农户以各自种植板栗的面积和土地入社,社员每年缴纳300元会费作为合作社管理费用,合作社负责统一收购和销售板栗,按照板栗交易额的85%进行返利,按照15%对出资额进行返利,显然合作社内部收益分配处于不均衡状态。

但是,合作社在经营运作中,由于贮藏手段不科学和未及时深加工,合作社运营和销售风险较大,据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的调查显示,由于采后贮藏不当使板栗失水、霉烂、虫害等造成的损失可达15%~20%,为解决该难题,富岭板栗种植合作社拟建设1,000吨鲜栗贮存库及300吨听装栗仁小包装生产线项目,为解决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基金,富岭板栗合作社以板栗贮藏和深加工项目为依托,成立农民互助资金,在该项目共同利益的导向下,项目建设资金的50%由6名种植大户协商各自出资比例,其余50%由300名普通社员各自认缴出资份额,合作社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社员支付年利息,同时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将板栗销售收入的3%向社员进行利润分配,截至2014年1月份,合作社已筹集项目建设资金600万元,项目当年投资建设,于2014年12月底竣工验收,其中,1,000吨鲜栗贮存库投资165万元,300吨听装栗仁小包装生产线投资382万元,剩余53万元作为项目营运资金使用,项目于2015年正式投产生产,产品投放国际市场后,颇受消费者欢迎,与其他同类产品相比具有明显的竞争能力。合作社通过农业供应链向内部成员融资,解决了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同时基于利益共享机制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使农户获得丰厚的经济利益。

(二)大型超市主导的农业供应链外部融资模式。农民合作社基于农超对接模式的供应链融资,合作社与大型超市签订的农产品订单是融资环节的起点,农民合作社与大型超市签订农产品采购订单,超市按照协议约定向合作社采购农产品,大型超市作为农业供应链融资的核心企业,以销售农产品获得的销售额度为限替农民合作社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同时合作社以农产品销售款向超市提供反担保,当合作社不能够偿还金融机构的融资本息时,大型超市将农产品销售款直接支付给金融机构,其中大型超市委托第三方物流为其提供物流运输,金融机构按照担保额度的一定比例向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当农民合作社得到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后投入农产品生产,农产品成熟后向超市及时供货,超市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物流运输,当超市将农产品销售后,支付农民合作社货款和第三方物流运费,农民合作社收到超市支付的农产品销售款后,归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农民合作社通过参与农业供应链融资,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农超对接在运转过程中,合作社与大型超市组成了基本的链条,金融机构和大型超市建立合作关系,超市凭借农超合作协议为合作社提供担保,金融机构向合作社提供贷款。例如,河北省保定乐购超市与涿州绿缘蔬菜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项目,委托涿州顺达物流公司负责农产品运输,绿缘合作社主要生产西红柿、黄瓜、西葫芦和青椒等蔬菜,由于与乐购超市签订了农产品订单,需要扩建蔬菜大棚,但是受到自有资金的限制,需要从外部获取资金,该合作社进行融资创新,以农产品订单为保证,委托大型超市提供担保,向农村信用社贷款。基于乐购超市与绿缘合作社签订蔬菜采购协议,每日向乐购超市提供西红柿和西葫芦2,000千克,黄瓜和青椒1,500千克,收购价在市价基础上加成3%,年采购300万元农产品,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绿缘合作社自有流动资金为25万元,投资蔬菜大棚需要80万元,相应农用物资采购、聘用临时工费用20万元,绿缘合作社委托乐购超市进行担保,向农村信用社贷款100万元,同时以300万元蔬菜销售款向乐购超市进行反担保,农村信用社在乐购超市担保的前提下,经过信贷风险评估和信用审查,向合作社提供100万元金融支持,合作社获得资金后,迅速扩建蔬菜大棚,验收后进行蔬菜生产,按照协议向乐购超市提供蔬菜,按时收回货款,通过农业产业链外部融资,实现多方共赢。

五、结论

农民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受其独特的产权结构和成员异质性等多重因素影响,资金缺乏和融资难是其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面对发展中的制约因素,合作社对融资困境进行创新,将自身融入农业供应链中进行融资,结合农业供应链融资的特殊性,开展农业供应链内部融资和供应链外部融资,在供应链内部融资模式下,合作社通过构建基于利益共享机制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进行融资,在供应链外部融资模式下,合作社在农超对接基础上,形成金融机构、大型超市和农民合作社参与的农业供应链,构建以大型超市为合作社融资提供担保,合作社以农产品销售额向大型超市提供反担保的产业链外部融资模式。农民合作社通过农业产业链融资,破解了融资困境,获得自身发展所需资金,促进农民合作社可持续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潘婷,何广文.基于利益共享机制构建的异质性合作社内部融资路径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5.2.

农业供应链金融范文5

然而,由于该公司具有交易的主动权,所以多数时候都是采取先取货后付款的方式,使得农产品收购企业拖欠农户的钱,以致农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再进行农产品的种植,这样就破坏了供应链的良性循环。现通过订单融通和应收账款融通可以很好的解决上游农业企业即农产品收购企业的资金问题,使得上游能够正常运转。另外通过预付账款买方融通和存货静态质押融通很好的解决了农产品经销商的资金问题。通过供应链融资使得该条供应链上的企业获得了资金流的畅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也获得了良好的收益。

苍南县供应链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供应链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1)违约问题。有些年份农产品大量增产时,核心企业不愿意接受过多的农产品,农产品收购企业就面临农产品保存等问题,这样使得这些企业就出现违约的可能。另外,农产品经销商也可能因为产品的滞销放弃剩余产品的提货权利,使得供应链融资无法循环进行。所以,当供应链中的企业出现违约时,就会使得整条供应链中断或崩溃。

(2)法律监管问题。目前,该供应链中偶有发生物权的归属纠纷,然而这也暴露了目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应尽快完善物权法,明确物权归属。

2对策建议

(1)银行应加强审查、审批和资金监控体系。对那些违约高的企业采取严格的准入措施,同时对其他企业也应规范审查流程,通过专业化操作和标准化作业避免操作风险。

(2)对供应链中优质的企业进行扶植,使这些企业能做大做强,提高企业的信用水平,可以降低供应链的违约风险等问题。

农业供应链金融范文6

供应链本质上是一条信誉链,是上下游企业间的信誉连接体系,其核心是供应链上企业信誉的共建和共享。目前,该条供应链的农业企业的主要融资模式有:订单融通、应收账款融通、预付账款买方融通、存货静态质押融资。其中,订单融通、融通仓以及应收账款融通主要是针对上游企业资金缺乏问题。浙农金惠公司向农产品收购企业够买农产品。

然而,由于该公司具有交易的主动权,所以多数时候都是采取先取货后付款的方式,使得农产品收购企业拖欠农户的钱,以致农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再进行农产品的种植,这样就破坏了供应链的良性循环。

现通过订单融通和应收账款融通可以很好的解决上游农业企业即农产品收购企业的资金问题,使得上游能够正常运转。另外通过预付账款买方融通和存货静态质押融通很好的解决了农产品经销商的资金问题。通过供应链融资使得该条供应链上的企业获得了资金流的畅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也获得了良好的收益。

苍南县供应链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供应链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1)违约问题。有些年份农产品大量增产时,核心企业不愿意接受过多的农产品,农产品收购企业就面临农产品保存等问题,这样使得这些企业就出现违约的可能。另外,农产品经销商也可能因为产品的滞销放弃剩余产品的提货权利,使得供应链融资无法循环进行。所以,当供应链中的企业出现违约时,就会使得整条供应链中断或崩溃。

(2)法律监管问题。目前,该供应链中偶有发生物权的归属纠纷,然而这也暴露了目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应尽快完善物权法,明确物权归属。

对策建议

(1)银行应加强审查、审批和资金监控体系。对那些违约高的企业采取严格的准入措施,同时对其他企业也应规范审查流程,通过专业化操作和标准化作业避免操作风险。

(2)对供应链中优质的企业进行扶植,使这些企业能做大做强,提高企业的信用水平,可以降低供应链的违约风险等问题。

农业供应链金融范文7

9月12日,《中国农村金融》杂志记者专门就荷兰合作银行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的经验及做法采访了荷兰合作银行上海分行中国战略总监江志达先生和农业及食品研究总监王傲超先生。江志达先生曾被派驻杭州联合银行担任副行长,王傲超先生长期专注于农资领域行业趋势的研究。

农业产业链金融的主要经验

荷兰合作银行90%的客户集中在农业与食品行业,在农业及食品行业供应链的各个主要环节都拥有独有的专业知识。荷兰合作银行在农业产业链金融方面的主要经验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与客户长期合作的经营理念是农业产业链金融的基石。

荷兰合作银行始终把与客户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作为其经营第一理念,更注重农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而不是利润。在荷兰合作银行看来,农业不仅是生存方式,也是发展方式;银行不仅提供信贷,也在进行基于未来发展的长期投资。因此,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银行更应该关注客户的业务发展计划、创业能力、技术水平,选择具有成长性的客户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江志达先生认为,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最大的区别在于对客户的看法不同,荷兰合作银行不是特别注重抵押,而是更注重与客户共患难共成长。

(二)组建农业及食品专业研究团队,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

荷兰合作银行在总行层面建立农业事业部,负责大农业概念下每一个目标细分产业的研究分析,包括预测产量、价格走势,搜集财务信息,分析重要客户等,并将研究成果用于指导业务和风险部门的营销、风控工作。据王傲超先生介绍,目前,荷兰合作银行全球农业及食品研究团队分析员共计80人,中国团队有分析员6人。为了进一步建立起作为世界领先的食品及农业银行的实力,荷兰合作银行把食品及农业重点行业分为动物性蛋白、饮料、乳制品、农业投入品、附加值食品加工、粮食和油料作物及糖等七个板块。在所有重点行业,通过强大的团队包括银行家、产品专家及食品和农业分析师,荷兰合作银行为客户提供信息,为全球的农业及食品业客户积极提供不同产品领域的服务。

(三)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及工具,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融资解决方案。

“产业链金融是方案,不是产品,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应该有不同的方案。”这是江志达先生在采访中反复强调的观点。荷兰合作银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涵盖食品及农业供应链中所有环节的专业产品及服务,包括贷款产品、全球客户解决方案、项目融资、食品及农业研究咨询、收购及兼并、融资租赁、贸易及大宗商品交易融资、资本市场。

(四)用最先进的风险防控技术将农业产业链金融风险降至最低限度。

农业产业链金融取得成功关键在于找出产业链各个环节的风险点,并设计出合适的风险技术和模式,将风险降至最低限度。荷兰合作银行认为,产业链只是提供了平台和资源,真正的核心在于对每一位主体的现金流分析和管理。荷兰合作银行产业链金融最主要的“三方合作”模式,即分析上下游主体的交易合同和历史交易记录,估测当前所需要投入的资金及未来的收入回报。用于个体农户批量化调查的“三大支柱法”,是针对客户全面快速的投入产出分析,并将单户的生产绩效与行业平均水准进行对比评价。其风控技术包括封闭资金运作、信息披露与共享等。

此外,荷兰合作银行农业产业链金融的成功还得益于集团与成员行之间所建立分工协作的产业模式。中央合作银行与成员行之间清晰的定位与合作,使得荷兰合作银行在深耕区域内市场和提供全球产业链金融服务不仅建立了各自的竞争优势,而且互相补充。成员行主要是对区域内客户提供服务,重点支持辖内的农业生产商,以及各种小微企业。当客户成长壮大,超出成员行的服务能力时,由中央合作银行提供支持,从而确保各个发展阶段的客户都能在体系内得到优质高效服务。在大多数情况下,中央合作银行将支农服务重点确定为农产品销售商、农资供应商以及流通运输企业,与成员行共同协作实现对农业全产业链的金融支持。

对我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产业链金融服务的启示

我国传统农业实现向现代农业转型,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及资源配置方式发生显著变化。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如何顺势而为,主动融入农业产业化新格局,探索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可以从荷兰合作银行得到一些启示或借鉴。

(一)把与客户建立长远的合作伙伴关系的价值理念置于农业产业链金融之上。

推进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必须从“以银行为中心”转向“以客户为中心”,把与客户建立长远的伙伴关系作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与客户同成长共患难。

(二)跳出金融看金融,深入了解客户的生意。

我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信贷管理存在的问题,包括授信额度不足、贷前调查蜻蜓点水、过分依赖抵押和担保、信用贷款裹足不前等,归根结底就是由于不了解客户所致。应借鉴农业产业链金融的系统思维,着眼于整个产业链,着眼于产业链内部各主体之间的生意所产生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真正了解产业,了解客户,服务客户。

(三)做好行业调研工作,深入理解产业未来走势。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推进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时一定要真正塌下心、俯下身子,对当年各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困难及融资需求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农业产业链目标客户选择及价值分析方法,做好市场细分、产业研究和价值链分解。特别注重客户信息整理和数据积累,为后续金融服务介入奠定基础。

农业供应链金融范文8

2013年,《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为推动《管理办法》平稳实施,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12年12月银监会了《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笔者认为,该指导意见的,有利于加速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进程,更有助于提升银行业资本质量。

(一)《管理办法》对资本质量要求更高

经过十多年的改革,我国银行业资本实力、资本质量和经营效益不断提高,一些商业银行已经跻身全球大银行之列。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9月末,我国银行业资本净额已达9.2万亿元,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3%,资本质量处于国际良好水平。银监会的《指导意见》,对于提升银行业资本质量更有裨益。因为,要推出符合新监管要求的资本工具,就需要根据监管资本与经济波动的联动情况、结合资本监管要求以及资本工具创新的难易程度逐步推出。所谓监管资本与经济波动的联动,就是银行业监管资本要求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和资产组合行为,通过信贷活动对经济产生波动性影响。在经济处于萧条时期,信用违约将会显著增加,以风险衡量的资产质量下降,应相应增加计提监管资本,银行信贷行为就变得谨慎,进而形成信贷紧缩;而信贷紧缩将会对经济起到抑制作用。相反,在经济处于繁荣时期,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相对乐观,信贷资产质量也会得到明显改善,应相应减少计提监管资本,而信贷的进一步扩张对经济将会起到推动作用。目前,我国经济已现企稳迹象,政策进一步倾向于维护实体经济,以基建为代表的投资也显著上升,社会融资总量保持稳定增长。这就为《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平稳实施以及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

同样,根据最新资本监管要求,监管资本的分类将资本充足率调整为三个指标: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则分为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三大类。那么,对照资本工具与监管资本对应关系可以发现,目前我国尚无与其他一级资本要求对应的资本工具。如果无此类工具的创新,按照权威专家的测算,则相当于我国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提高到了8.5%,比现行要求提高了1.5个百分点。而且,单一的资本补充工具不利于消化和缓解外部冲击。同时,还存在着资本来源单一、过于依靠股本融资等问题,这将对资本市场产生较大压力。因此,需要通过创新,创造更多的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拓宽资本来源。

(二)提升银行业资本质量倚重资本工具创新

实际上,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过程,也是学习和借鉴国际银行业经验的过程。2010年12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正式出台《巴塞尔协议Ⅲ》,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根据该协议,国际上有关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各自的资本监管要求。比如,到目前为止,至少已有荷兰、西班牙、巴西等国家的商业银行推出了带有转股或者减记条款的一级资本债券。同时,一些银行按照这一协议的规定,已探索发行的符合新监管标准的资本工具,主要包括优先股、或有可转换资本工具以及可减记次级债等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对该协议的推动和落实具有良好的引领作用。比如塞浦路斯银行于2011年4月发行了13亿欧元的一级资本债券,被称为可转股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期限为永久且5年内不可赎回;荷兰合作银行于2011年11月发行20亿美元永续一级资本债券,被称为可减记的一级资本工具,赎回权在2017年6月29日后可行使;澳大利亚西太平洋银行2012年3月发行10亿澳元优先股,期限永续,但受强制和可选转股、赎回和转让条款限制,被称为“过渡式”优先股,或符合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APRA)界定的类一级资本优先股,可以作为“过渡式”资本工具的安排。那么,国际银行业的成功实践,为我国银行资本工具的创新提供了重要参考借鉴。

2013年,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一定会严格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适时推出新型债务类和权益类资本工具,并积极探索通过不同市场发行各类新型资本工具。商业银行可借鉴境内外金融市场上资本工具发行的最新实践,结合本行资本充足水平和资本补充需求,制定新型资本工具的发行方案,包括资本工具的类型、发行规模、发行市场投资者群体、定价机制以及相关政策问题的解决方案等。同时,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加之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时代的悄然开启,要求商业银行应高度重视内源性资本增长能力,还要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以适应未来的发展。由于吸收损失是银行资本的核心功能,以及新发行的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带有强制转股或者减记条款,鉴于我国债券市场还存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分割,所以,必须加强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以确保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工作高效、平稳推进。

二、银行业碳金融发展之路拓宽

目前,全球碳交易市场不振,国内碳市场试点势必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不过,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相关政策的推出,特别是《“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过,将拓宽中国碳金融发展之路。

2012年12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方式。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提高资源产出率,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推行绿色消费,加快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会议讨论通过的《“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这些政策,为2013年中国循环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而循环经济发展无疑催生碳金融需求,因此也为中国碳金融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

同时,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低迷,正好为扩大国内碳需求,进而大力发展国内碳金融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而以上海试点启动为“标志性步伐”的全国碳排放交易试点,也已经为全国碳金融市场的建设作了比较充分的准备。天津、上海、北京、重庆、广州、湖北、深圳鼓励试点省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选择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胆尝试基于总量控制和配额分配的碳排放权的交易体制,也在为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探索经验。

碳排放交易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一种创新性市场化手段,可以发挥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节能低碳产业的发展目标,建立企业碳排放管理制度体系,发展碳市场和相关的碳金融产业。特别是碳金融产业,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碳金融方面虽有所动作,比如在“绿色信贷”等方面有所进展,但都没有深入到核心部分,缺乏对CDM相关专业知识及政策法规的深度了解,投资该领域项目的业务能力严重不足。不仅缺乏成熟的碳交易制度、碳交易场所和碳交易平台,更没有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产品。为此,下一步在这方面发展的潜力巨大。

目前,中国几乎已经占据了全球CDM已注册项目和已签发减排量的半壁江山,可再生能源行业在中国乃至全球的碳市场版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2013年开始,经过未来几年的努力奋斗,逐步形成平稳有序的全国性碳市场,并积累起经验,建立一套较为完整有效的碳金融制度,就可在全球和区域性的碳金融市场体系中拥有相应的“话语权”,甚至力争占领全球碳金融的制高点。

三、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大有作为

2012年12月19日,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创新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创新,经过3到5年的发展,实现进一步完善流通环境、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的主要目标。笔者认为,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可大有作为。

(一)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应运而生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融资模式。近年来,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都在探索和开展此项创新业务,核心是商业银行向核心企业客户提供融资和其他结算、理财服务,同时向这些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贷款及时收达的便利,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代付及存活融资服务。一般来说,从原材料采购,到制成中间及最终产品,再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将生产商、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供应链。而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从中寻找出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竞争能力。在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下,处在供应链上的企业一旦获得银行的支持,将信贷资金及时注入配套企业,也就等于进入了供应链,从而可以激活整个“链条”的运转,而借助银行信用支持,也为中小企业赢得了更多商机。所以,若将供应链金融运行机理应用于农产品供应链生产和营销之中,相信一定能取得良好效果。

(二)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运行机理

首先,构建农产品供应链。采用“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把分散生产的农民与大市场联系起来,使公司和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的共同体,以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扩大销售,增加农民收入;以“订单农业”形式帮助专业合作社与相邻城市批发市场、果蔬等农产品交易市场及本地大型企业建立供销合作关系,扩大本地农产品供应量,进一步推进“农超对接”,扩大本地农产品基地直接采购量,减少中间环节,并降低超市销售农产品的毛利率,以稳定价格。

其次,形成农产品供应链金融。鉴于农产品供销公司在整个供应链中所处的核心企业地位,再加上其指挥中心、物流配送中心以及信息平台作为供应链支持系统,能上与各农户及时交流信息,下与分销商和卖场以及消费者交换信息和有效沟通,进而能快速反映上下游企业的需求。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供销公司可以向商业银行提供担保或由商业银行统一授信于供销公司给农户提供融资服务,并有选择地采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保兑仓”融资、存货质押融资以及预付账款融资等模式。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缓解农产品供应链所有环节的融资难,并且通过对“物资流、融资流以及信息流”的控制,确保农产品产销平衡,渠道畅通。

(三)搞活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具体措施

一是尽快形成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支持政策。新的一年,积极按照《关于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创新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形成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鲜活农产品流通创新体系,探索并制定出一系列具有全国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机制及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政策。重点培育一批创新示范企业,鼓励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发展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

二是加大对供应链各环节的金融支持。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意味着在供应链上环环相扣的每一个企业与流程需要紧密合作、互相依赖,更意味着商业银行必须参与到整个农产品生产、物流、交易、资金流转与运作的过程中去。这就要求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产品研发与管理团队,应深入企业内部,发掘潜在需求,为构建农产品生产、冷藏、保鲜链提供金融支持。

农业供应链金融范文9

农业产业链金融创新

一、平顶山市金融支持农业产业链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农业产业链信贷发生额增长迅速,覆盖面逐步扩大。从2008年开始,平顶山市各涉农金融机构逐步创新推出农业产业链模式的信贷产品,2011年以来该模式的信贷规模高速上升。2013年末,平顶山市农业产业链信贷模式累计发生贷款112501万元,同比上升35.4%,依于该模式的核心农业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户数同比上升28%。农业产业链信贷模式逐渐被涉农主体使用,影响面快速扩大。

(二)农业产业链金融创新不断丰富,满足涉农主体多样化资金需求。截至2013年末,全市已有9家金融机构对农业产业链推出特色金融产品。通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技术协会、农户、村代表和金融机构的之间的协议,创新了“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供应链融资、订单融资和保证贷款等8种信贷模式。目前农业产业链金融产品已经运用在牲畜、家禽、烟草等多类产业链中,地域分布涵盖了全市22个镇。

二、金融支持农业产业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产业链金融总量偏小,信贷业务持续性较弱。从信贷需求主体覆盖率来看,参与贷款的核心农业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户数仅占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户数的6.24%,带动农户数仅占全市农户数的7.61%。从信贷业务持续性来看,目前发放的农业产业链贷款均为短期贷款,最长放贷期限为1年。但金融机构因风险控制待农户归还贷款后就停止续贷业务、以及农户认为贷款利率偏高主动放弃续贷的现象都较为普遍。

(二)金融产品的功能较为单一,创新产品突破不大。从业务类型上看,金融产品的功能比较基础。全市金融机构面向农业产业链开展的业务只有信贷、结算、保险三类,其中开展信贷业务的有9家,开展结算业务的有8家,开展保险业务的有2家。信托、农村融资租赁、融资投资、信息咨询等金融服务依然存在空缺。从创新模式上看,目前的信贷模式依然以“公司+农户”为核心进行衍生变化,以行业协会、养殖基地、相关行政部门、担保组织、经销商等产业链组成主体为核心的金融产品尚未推出,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融资、预付账款融资、仓单质押和动产质押等手段并未能结合应用,产品创新受到限制。

(三)贷款不良率上升较快,缺乏链式风险控制机制。造成不良率上升的原因主要有企业信用的真实度、农户的信用水平和履约能力、自然灾害以及行业的市场判断。不良贷款率的突增暴露了金融机构对农业产业链信贷模式监管的薄弱。针对农业产业链信贷模式,金融机构采取的风险控制手段主要是审查担保方资质、追加核心企业的连带责任、控制融资期限和贷后不定期检查等措施,缺乏针对整个产业链的链式联防机制。

三、制约金融支持农业产业链发展的因素分析

(一)产业链主体间利益关系松散,影响信贷合作。一方面,产供销一体的合作模式中,农户的违约成品偏低,当市场价格高于协议价格较多或农户自销渠道扩大时,农户就会选择违约或停止销售协议。另一方面,核心企业或合作社对农户的管理也欠缺科学性。一些企业采用“高进高出”法或收取农户违约金等方法预防农户违反合作协定,这就使本身就十分需求信贷资金的农户面临更大的资金压力,因而阻碍了农业产业链主体间的合作。

(二)农业产业链中核心企业实力偏弱,缺乏担保基础。多数核心企业或合作社本身资质不足以满足为农户担保的条件。一是企业抵押物缺乏或抵押品变现难度大制约了信贷规模的扩大;二是作为担保的企业或合作社本身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透明性较差、经营管理不规范,难以通过金融机构的资质调查。大多数企业和合作社依然存在信用信息难以进行评估的困扰;三是以“公司+农户”等产业链模式经营的核心企业多数处于高速成长期,自身对资金的需求就十分旺盛,很大程度依赖信贷资金的支持,所以余留给农户的信贷额度都比较有限,弱化了农业产业链金融的实效。

(三)利益再分配机制缺失,风险分担体系不完善。一方面,农业产业链信贷模式的金融风险基本绑定在核心企业或合作社中,并没有将保险机构、金融租赁机构和信托机构引进来分担风险。当农户出现违约或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发生变化时,核心企业作为担保方就处在十分被动的地位。另一方面,企业与农户之间因担保行为而产生的利益缺乏再分配机制。企业是否对农户进行担保,都不能从农户中获取额外利益。所以企业宁愿选择无需提供信贷担保的农户进行合作,或者通过允许农户赊欠生产资料款项、与农户直接进行民间融资、向金融机构推荐农户进行农户间联保贷款等途径解决农户的资金缺口。

(四)放贷主体偏小偏弱,金融机构应用及创新动力不足。从开展农业产业链业务的金融机构来看,该模式共有72.5%的贷款笔数集中在农商行和邮储银行。由于放贷主体规模较小且抗风险能力较弱,一些贷款还需要通过银团贷款发放。一方面,中小型涉农金融机构整体实力较弱,风险控制能力不强,投入农业产业链信贷模式的研究创新及推广力量十分有限;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营业能力较强,市场竞争力高,从管理成本考虑更倾向于选择单笔大额信贷业务而不是贷款额度较小的农户贷款。虽然农业产业链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农户贷款集群化,但是该模式下的信贷管理牵扯到多方关系,管理成本依然偏高。而农户可承受的利率水平有限,贷款利润难以抵消业务成本及风险成本,打击了金融机构开拓业务的积极性,造成农业产业链信贷模式的应用及创新程度较低。参考文献:

[1]黄h.我国农业产业链融资的制约因素及其路径[J].财政监督,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