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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17 17:59:27

政治建设论文

政治建设论文范文1

【关 键 词】政治文明/政治制度/政党制度建设

公共生活的有序状态是人类社会共同体存在、持续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政治的首要价值目标就是在人类的公共生活中建立起有效的秩序。政治文明的性质规定了政治文明的主题和方向就是建立一种合理的公共秩序。政治制度是人们在政治理念指导下规范政治行为,以建立公共秩序的政治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运作程序。政治文明的最终表现形式是制度文明。在当代世界各国,政党掌握政权并在社会政治生活、国家事务和政治体制运作中处于中心地位,因此,政党制度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政治文明与政治制度建设之间的关系

政治文明概念是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之后而提出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所谓文明,首先是相对于野蛮而言的,它是自然与本能状态的对立面,是人类创造的特有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状态。物质文明表现为器物,精神文明表现为道德和价值观念,政治文明表现为人类政治活动的进步状况。政治文明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互结合的产物,是特定精神文明的凝聚、积淀,又是以特定的物质文明为基础和载体的制度文明。

所谓政治文明,主要是指人们在获取、运用和影响公共权力,以进行利益分配的政治过程中的文明状态,包括政治理念(意识)文明、政治行为文明和政治制度文明。

政治理念(意识)文明是政治文明的精神状态。政治意识是包括政治意识形态、政治心理、政治思想和政治道德在内的人类政治意识系统。从价值取向上来讲,政治意识文明应该包括公平、公正、正义、理性、权利、义务、责任、自由、民主、平等、博爱、法治等,它是一种观念形态,也是政治意识文明的一般形态,是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的观念引导。

政治行为文明是指当人们与政治环境发生关系、介入社会的政治生活时,他们的所作所为符合政治文明的标准,这些标准有合理、合法、和平、理性、公开、公平、公正等。由于政治本身是“众人之事”,因此,任何形式的政治行为都是一种群体性行为,而只要是群体性行为,必然会有一定的程序和规范,程序和规范的形式具体反映出政治行为文明的程度。属于实践层面的政治行为包括政治斗争、政治管理、政治统治、政治参与,它们是政治理念和政治制度的具体体现。

政治制度文明是政治理念的规则化和政治行为的规范化。“评论政治的好坏,应从衡量它的国民所达到的文明程度来决定”[1],而国民的文明程度深受体制和制度因素的制约,所以,政治文明的最终表现形式是制度文明。政治制度是指人们在政治理念指导下规范政治行为的组织体制、政治运行机制和运作程序。政治文明的核心是政治民主化。文明的政治制度应包括三层含义:不同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不同利益之间的相互均衡;政治资源的合理配置。政治文明的制度化发展程度,是一个事关政治文明发展的核心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体现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政治智慧。

所谓制度化,指的是一种做法或组织方式被明确下来并被广泛认识的过程,即使它还未被普遍接受。行为者可以根据这个做法或组织,预期未来结果并建立自己的预期目标,进而调整自己的取向以及行动。在政治学中,制度化意味着政治行为者对于自身和其他行为者的行为有明确而稳定的预期。用亨廷顿的话说,“制度化是组织和程序获取价值观和稳定性的一种进程”。他认为,“任何政治体系的制度化程度都可以根据它的那些组织和程序所具备的适应性、复杂性、自治性和内部协调性来衡量”[2]。

政治文明的实质内容是在与专制制度进行长期斗争中形成的民主政治,这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结晶和宝贵财富,从一般意义上讲,它具有普世性的全球价值。而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或载体是制度建设,只有政治制度才能体现政治理念和规范政治行为,只有通过政治制度才能协调和实现理性化的政治行为和政治关系。政治的核心问题有两个:一是合理的权力与权利的分配,二是有效的利益协调,前者是后者的基础。权力与权利的分配由法律和制度安排,利益协调由政策推动。评判一种政治形态是否优良及其文明程度的高低,在结构上,就看其能否显示依据社会发展所提供的条件,在法律上和制度上合理地配置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在功能上,就看其能否形成有效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来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同时,政治制度化的程度决定着政治文明的程度。政治制度是政治文明的基础和支撑力量,是政治资源的最重要成分。政治制度包括:(1)基本政治制度,它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政体结构;(2)根本政治制度,它体现着国体的性质;(3)具体政治体制,它是基本政治制度在各个领域的具体体现;(4)各种政治运行机制,这是基本政治制度和各类政治体制的具体运作形式。政治体制和政治运行机制是否健全、完善,直接关系到政治制度本质能否实现。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作为一种高度中国化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成果,在半个多世纪的曲折发展过程中,与中国这样超大型、长历史、后发型的社会相适合,具有内在的合理性。但也应该看到,在我们的政治体制方面,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甚至存在一些弊端。在推进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既不能否定和放弃,也不能止步不前,而应该发展和完善。在制度化发展过程中,与制度设计和制度选择相比,制度的有效运作更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因为:首先,制度只有在不断的运作中,才能得到发展和完善,才能使制度中的合理部分得以巩固和发展,不良部分得以消除或改进;其次,只有在现有的制度获得有效运作的条件下,社会才有发展的可能,而社会发展所积累的资源将是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重要动力。所以,政治变革的合理价值取向是制度功能的开发,使现有的制度有效地运作起来。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其重大的认识价值和行为价值就在于,促使人们科学地认识和把握现行的政治制度,坚定不移地为赋予这些制度以实际的内容而努力,从每一个具体步骤和程序上发挥现行政治制度的功能和作用,既要避免政治制度形式主义地空转的现象,更不能陶醉于“我们已经实现了政治文明”这样一种肤浅的、狭隘的认识。中国人民推翻封建帝制已近一百年,中国共产党执政已经五十多年,党在政治上已经逐渐成熟,历史给我们提供了加强制度建设的机遇,现实给我们提供了加强制度建设的主客观条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适逢其时。

二、政治制度建设的核心是政党制度建设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政党政治的时代。所谓政党政治,是指政党掌握政权并在社会政治生活、国家事务和政治体制运作中处于中心地位的政治。当代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政治舞台上的主角都非政党莫属,政党是国家政治的核心和主体。一国政治文明的发展程度主要体现在政党政治方面,政党制度是一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政党政治的产生源于资产阶级对于其政党参与国家管理的具体设计。政党政治是相对于君主政治和贵族政治而言的。君主政治和贵族政治是依靠血缘纽带和君臣依附关系来控制国家政权的;政党政治则淡化了这种关系,以利益和思想的趋同性为基础的政治集团控制着国家政权的权力机构为特征,以政党控制议会和组织内阁为前提。政党制度是政党政治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政党制度的内容包括一个国家的各个政党在政治生活中所处的法律地位、政党同政党之间的关系、政党同国家政权的关系。作为一种运行机制,政党制度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它构成了社会各阶级、阶层、集团和个人在政治生活中的一种行为规范,也形成了一种党际关系体系和运行规则。在政党制度这个相对稳定的架构中,政党和政党政治则具有一定的可变性。政党、政党政治和政党制度产生的时序一般为:先有政党和政党政治,两者的发展是同步的,是不可分割的,尔后才有政党制度的确立。也就是说,政党和政党政治决定政党制度的性质和内容。例如,民主型政党和政党政治形成竞争性的政党制度;权威型政党和政党政治形成权威型或垄断性的政党制度;由一党主导、多党参与共同反对一党垄断政权的政治斗争则形成合作性的政党制度,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政党制度是指以固定方式互动的一组政党体制,固定化互动意味着贯穿在政党关系(竞争或合作)中的某些规则和条例被广泛遵守,即使这些规则和条例可能存在争议并且逐渐有所变化。因此,一个制度化的政党制度就是行为者依据政党格局的基本轮廓和政党活动的基本规则,确定自己的预期目标和决定自己政治行动的体制。制度化的政党制度决定着政治过程,决定着政治发展方向。在这样的体制下,人们可以明了各政党的地位和作用,明了谁是主要政党,可以预期政党行为的稳定性。

关于政党制度的制度化程度,斯考特·梅恩瓦宁从四个方面去分析:(1)制度化程度高的政党制度较为稳定,政党之间竞争或合作的模式具有规律性,如英美的两党制。(2)在制度化程度高的政党制度中,政党在社会中有深厚的基础,政党与民众之间的联系是固定的。政党有自己相对稳定的联系对象和活动范围,政党倾向于坚持它们一贯的政治立场,能够形成其特有的政治偏好,如一个明显处于左翼的政党不会为了短期的选举优势而突然转向右翼。社会中民众的投票和支持对象在对政党的选择上有一定的规律。(3)在制度化程度高的政党制度中,政治行为者赋予了政党合法性,即认为社会中应该或者可以存在政党。即使民众对特定的政党持批评态度,甚至对所有的政党持怀疑态度,但依然把政党看做是民主政治的必要部分,相信政党创造了现代民主,认识到没有政党,现代民主是无法想像的。(4)在制度化程度更高的政党制度中,政党组织有自己独立的地位和价值。在政治发展过程中,政党的整个组织发挥作用,而不是政党组织服从于某个领导人或某个小团体。在政党制度(包括一个政党的内部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政党逐渐摆脱了具有个人目的的控制。政党结构稳固完善,覆盖地域广阔,组织良好并且拥有自己较为稳定的资源,党内各种程序包括选择和改变党的领导团体的程序常规化。[3]在制度化高的政党制度中,几乎没有一个政治家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政党。邓小平总结了党的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4]党中央十分关注从制度上建设党的问题。江泽民指出:“从严治党,必须严格执行党的制度”,“对党内已经确立的制度要严格执行,同时要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健全各项制度,形成一套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5]。

在政党制度的研究中,对执政党的研究应该放在首要的地位。当今世界是一个政党政治的世界,现在世界各国大大小小各种类型、各种模式的政党共有5000多个,经常执政或曾经执政的政党也有上百个。执政党主导着一国的内政外交。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是各国政党特别是执政党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所谓政党的社会基础,是指那些认同政党政治纲领,拥护政党的政策主张,对政党具有向心力,凝聚在政党周围并忠诚于政党的社会群体,是指政党所能代表其利益和要求的社会阶层。政党的社会基础作为政党的生存土壤,其范围的大小和力量的强弱,决定着政党的生命力与影响力的大小。争取尽可能多的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的支持和拥护,是任何渴望求得生存和发展的政党必须首先思考的。当代世界各个政党,都面临着如何去面对新的形势、以什么样的理念和姿态去处理发展变化中的国内外事务的问题。世界各国执政党的兴衰成败中存在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世界各国各种类型政党植根于本国的特定土壤,各有特点,但作为政党组织这一客观存在,必然也有其共性。比如,凡是执政党都会面临这样一些共同的问题:执政党代表什么人的利益;追求什么样的社会目标;采用什么样的方法治国理政;自身有什么样的能力和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能力;执政党的理论纲领能否与时俱进;执政党能否正确对待自己的历史传统;执政党能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化来把握自己;执政党能否始终把发展经济、提高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放在党的纲领和行动的首要位置;执政党同国家决策机关的关系如何处理,等等。因此,我们必须开展对于执政党的研究,研究世界各国执政党所作所为的利弊得失和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以作为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借鉴和参考。

三、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在一国的政治制度中,政党制度处于核心的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说它是基本政治制度,首先,其含义不是指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具体制度,而是指在我国政治制度总体架构中关系全局、具有长远的战略地位,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制度;其次,是说这一制度是国家政权产生的基石,新中国就是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在多党合作的基础上产生的。对我国政党制度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经过改革开放以来二十多年的发展,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在世界各国政治制度中独树一帜,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建设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效。在新世纪经济全球化进程显著加快的过程中,这一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也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关键所在。

当前,我国的政党制度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这是因为冷战结束以后国际政治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成为国际敌对势力“西化”的主要目标。西方一些国家打着“普世主义”的旗号,推行他们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产生于中国土壤,是在中国历史土壤中“长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认识这一制度,可以借用西方政治思想家的一些论述。19世纪的英国学者J.S.密尔在《代议制政府》中就提出政治制度必须有历史的基础,论证了政治制度是“人制作成”的还是“长成”的问题,他说,政府的形式应被看做是一种发明创造的事情。既然是人制作成的,当然人就有权选择是否制作,以及怎样制作或按照什么模式去制作。他提出,在制作政治制度和政府体制的过程中,第一步是明确政府所须促进的目的;第二步是研究什么样的政府形式最适于实现这些目的。明确了这两点,再确定将最大好处和最小害处结合起来的政治制度和政府形式。同时他又说,事实上在政治历史发展过程中,政府的形式不是一个选择问题。“大体上我们必须按照它们的现实情况加以接受。政府不能靠预先的设计来建立。它们‘不是做成的,而是长成的’”,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从该国人民的特性和生活中成长起来的一种有机的产物,而不是故意的目的的产物”[6]。除了用权宜的设计应付一时的需要以外,人们的意志在这些问题上不起作用。政治制度如果符合民族的感情和性格,通常是持久的,经过连续不断的凝聚,就构成了适合该国人民的政体。因此,制度必须有历史的基础,制度必须与民族惯例及性格和谐一致。当一项制度或一套制度具有民族的舆论、爱好和习惯为它铺平的道路时,人民就不仅更易于接受,而且更容易学会,并从一开始就更倾向于去做需要他们做的事情,以维护这种制度并把它付诸实施。密尔认为,一个国家比较成功的政治制度是生长成的,而不是人为移植的。这些论述,对于认识我国的政党制度不无启发意义。

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国的政党制度建设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其一,在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之后,我国在政治制度上坚持走自己的路,为今天经济建设成就的取得、综合国力的提升和社会的稳定提供了保证,也逐步成为党内外和国内外人们所认知的事实。(注:在2002年中共北京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和2003年北京市委统战部分别所做的有关问卷调研报告中,在党内外都有90%以上的人肯定多党合作制度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推动作用。)其二,我国社会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要求我国的政党制度具有更大的包容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所有制和经济体制的重大变革,使我国社会在一致性增强的基础上出现了多样性发展的趋势。如何适应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扩大和容纳社会各阶层、各团体、各方面的政治参与,把他们的政治愿望和利益诉求纳入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体系中,如现有的八个民主党派如何涵盖社会的各界别,各民主党派既要在坚持自己的传统特色基础上面对现实又要防止趋同,人民政协的界别构成如何发展,政协的结构功能如何充分发挥,就成为基本政治制度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它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在政党制度理论、观念方面进行创新,在政党和政党制度的运行机制、功能作用方面进行创新,既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又能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和作为其联系界别的政治利益代表的功能。这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有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开拓的精神。政治机器并不能自行运转,它须由人操作,甚至由普通的人去操作。它需要的不是人们单纯的默从,而是人们积极的参与,并使之适应人们的能力和特点。政治制度的运作有赖于人的意志,它们在每一阶段的运行效果都是人的意志力作用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代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一种形式、一种载体,关键在于我们如何通过坚持不懈的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赋予基本政治制度真实的而不是虚假的、实质的而不是表象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内涵,从而实现包括基本政治制度在内的社会各阶层、各界别的政治资源合理配置和使用。一方面,要求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以宪法为根本行动准则,依法执政,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从宪政的高度去认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问题,不断提高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也要求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根据自身传统和特点,建设高素质的参政党,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在这些方面还有许多的工作要做。

民主党派作为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干部性政党,有其自身的特点。知识分子是由脑力劳动者构成的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是创造、传播和应用科学文化知识的人,其中又有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艺术创造等专业的分别。知识分子因职业关系,其思想总是闪烁着某种独立批评之火,他们肩负着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任,对建设政治文明也有重要作用。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吸收知识分子中革命和进步的分子,壮大了党和革命队伍的力量。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虽然宣布“知识分子从整体上讲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但是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实际上仍然把他们当做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党的阶级基础并没有扩大。改革开放以后,明确宣布“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并相应调整和制定了知识分子政策,使知识分子成为党可以依靠和信赖的力量。承认知识分子的贡献是有价值、有意义的,知识分子参与政治,包括一部分科学文化知识的创造者和传播者成为政治家和行政官员,标志着知识分子对执政党和现存制度的支持。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正在敦促知识分子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因为随着新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和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地位越来越突出,知识分子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今天,知识分子的政治属性问题早已解决,关键是如何调动和发挥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促进科技进步,增强综合国力。在我国,知识分子工作同民主党派工作密切联系。许多民主党派成员是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界别的专家学者,许多民主党派同台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具有历史与现实的联系。执政党不仅可以通过统一战线的正确政策和措施,开创性地做好知识分子工作,还可以通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通过人民政协,突出党派的界别特点,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使社会各阶层、各界别的社情民意得到充分反映。围绕着现实生活中的重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相关界别的政协委员、代表人士和专家学者,进行科学论证,可以提出有创见的思路和可操作的对策,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方面,在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愈益重要,必须以开拓进取的精神,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层面提出新的思路和方式、方法。国家应加大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投入,为各界政协委员切实地参政议政提供物质条件和时间保证;加强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专业委员会的设置应更细化;突出政协界别的特点,通过各界别的政协委员,使社会各阶层、各界别的所欲所求和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而切实的反映。同时,应当加强对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地位和作用的宣传,以使执政党各级领导干部从民主政治的持续发展和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去认识统一战线的地位和作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应加重“合作”的分量,提高“协商”的质量,增强“参政”的作用,扩大“议政”的范围,在不断发展与完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同时,扩大执政党的社会基础,以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样,在政治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就可以不断提高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

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当代世界特别是西欧国家的政党政治出现危机,存在着一系列制度性的结构问题。政党在日常政治生活和选举斗争中意识形态色彩已经日益淡化,如德国社会民主党、英国工党和其他发达国家的社会党,在大的政治和经济方针上与保守主义、新自由主义政党已逐渐趋同,它们在竞选时提出的纲领仅仅在实际政策及其侧重点上有所区别。面对经济滞胀、居高不下的失业率、福利国家的困难,社会党、保守主义政党、新自由主义政党都缺乏良好的对策,使广大选民对政党普遍感到失望,议会选举时选民投票率大大减少,党员大量流失,新入党的人数减少,成员老化,由此导致长期投票支持某个政党的基本选民人数不断减少,政党体系日益分散化。

人们的价值观念在发生着变化,社会不再分裂为几个互相对立的阶级,而是分化为成千上万的小集团,特别是青年人越来越不愿意长期接受一个政党、工会或教会的约束。人们从原来的接受别人领导、履行义务责任的价值观念变为自我发展的价值观念,个人对自己的生活道路、社会归类和自我理解做出决定的机会大大增加,个人行动选择权扩大了。电视节目、录像带、电子传真、国际互联网、激光唱片和激光视盘等,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关系越来越密切。政治和政党本身也部分地成为一种媒体现象,政治信息成为一种信息消遣。用电视遥控器频繁地变换频道是媒体欣赏方式的特点,因此,政治传播借助媒体必然追求轰动效应和收视率。媒体的变化改变着政党的活动环境和活动方式,政党在借助传统的工作形式(如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和强有力的基层工作)方面显得力不从心了。以上的变化导致了政治发展的变化。

20世纪90年代以后,欧洲政党特别是德国政党显示出两个发展趋势:一是在自身的组织活动中,尽可能多地采用直接民主的方式,政党通过党员网络为其成员提供信息的渠道,并加强中央与党员的直接联系,借此抵消许多党员脱离组织的消极后果;二是努力提高党组织结构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对非党员群众实行开放政策。德国政党正在走向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成员党。互联网的渗透可以改变党内意志形成过程和决策过程,改变党的组织方式。通信交往方式的变化对党内权利机会的分配产生影响,还会影响到党的合法性认同和政治发展的能力。[7]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媒体的变化和政治发展的变化,这三个变化趋势必然导致政党体制的变化。

总之,时代要求政党制度必须实现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在坚持历史传统、自身特点和政治优势的基础上,我们应面向未来,关注世界各国政党和政党制度的发展现状和趋势。西方的政党制度同我国的政党制度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但我们应善于从普遍的规律性的东西中,吸取它们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政党制度的建设首当其冲。在这一制度中,执政党和参政党构成一个共同政治体系的两个方面,共产党处于多党合作的核心地位,起着领导的作用。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始终保持先进性并在中国长期执政的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和重大责任,做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建设的关键也在于中国共产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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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江泽民.论“三个代表”[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23.

政治建设论文范文2

关键词:新中国;民主政治;成就;不足

一、建国初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内容

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政治发展有两个主要目标,一是反帝国主义侵略,争取民族的独立;二是反封建专制统治,实现国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就政治发展而言,新中国的成立具有重大意义。因为,新中国的成立,既标志着中华民族的独立,又使民主政治的实现成为可能。新中国初创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各项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二是对公民进行社会主义民主的相关教育和公民的民主实践。其中,各项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主要指国体、政体、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党内民主制度等的确立。

1人民民主国体的确立。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国体是无产阶级,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则是人民民主。在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影响下,中国共产党确定新中国的国体为人民民主,并指出人民民主的实质就是无产阶级。与米高扬在延安谈话时指出:“在工农联盟基础上的人民民主,究其实质是无产阶级,不过对我们这个国家来说,称为人民民主更为合适、更为合情合理。”1949年,在新年献辞中,向全国人民公布了新中国的国体构想:“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的共和国。””同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临时宪法的形式规定了我国的国体是以工农联盟为主的人民民主。建国后,人民民主国体得以实行,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掌握政权,实现了包括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的民主。这既是新中国的重要制度设计,又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在新中国的建国方案中,政体是最没有悬念的问题。的《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著作早已确定了新中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国体决定政体。新中国的国体也同样决定其政体。对此,刘少奇曾指出:“建立人民民主有它的内容,有它的形式,用资产阶级议会制表示不出来人民民主,只有人民代表大会才能充分表现出人民民主的主要内容。”尽管建国后新中国并未立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而是以政治协商会议作为过渡,但是,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使人民代表大会制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成为可以预期的政治目标。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则意味着政治协商会议完成其代行全国人大职权的历史使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确立并开始运转。董必武曾指出人民代表大会的民主性:“现在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它的代表性,比苏维埃广泛些,比资产阶级议会更不用说了。所以人民代表大会是能包括广大的各民主阶级的政权形式。”具体而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其特定的内涵:首先,政治权力的来源是民主的: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其次,政治程序是民主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最后,各政府机关在政治体系中的地位与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的上述特征再次证明,在新中国的政治制度设计和抉择中注意结合中国国情、坚持政治民主化的思路。

2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新中国的政党制度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有关。苏联实行一党制,东欧国家则是多党联合执政。1947年9月,苏联要求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向苏联模式靠拢。此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也都由多党联合执成了实质上的一党制。在这样的背景下,新中国的政党制度最终确定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认为,新中国之所以选择不同于苏联一党制的多党合作制,是因为中国的国情不同于苏联,“只要共产党以外的其他任何政党,任何社会集团或个人,对于共产党是采取合作的而不是敌对的态度,我们是没有理由不和他们合作的。”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奠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基石,确定了“同党外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新政权的人事安排体现了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在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6人中,派和无党派人士3人,56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派和无党派人士27名,几乎占一半。政务院副总理中,派和无党派人士2人;15名政务委员中,派和无党派人士9人;在政务院所辖部、会、院、署、行的正职负责人中,派和无党派人士19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也由派人士担任”。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共产党在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及与派的真诚合作成为公认的事实。如果说“作为一种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没有法律的确认和保障,没有政权组织形式的体现,是不能成立的”,那么,1949年9月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赋予了多党合作制以法律的确认和保障,10月1日新中国的成立则在政权组织形式上体现了多党合作制。因此,1949年的政治协商会议和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正式形成。中国共产党与各派合作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新中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其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政治协商的形式主要有民主协商会、谈心活动、座谈会、书面交流等,可以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新中国对中国政党政治民主建设探索的重要内容。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解放战争后期,中国共产党面临新中国国家结构的抉择问题。对于国家结构问题,党的文件中存在一定矛盾,既有过民族自治的规定,又有过联邦制的主张。这也表明了中共领导对新中国的民族政策和国家结构形式的探索过程。在政协筹备期间,曾向长期主持民族工作的同志征询国家结构形式问题。在政协全体会议召开前的报,告中,也提出了国家结构形式问题:“我们的国家是不是多民族联邦制”。直到1949年9月29日,也就是建国前两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才最终确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同纲领》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民族自治机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这是一项重大历史抉择,但是,对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规定仅停留于宏观层面。1952年,为便于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强调“各民族自治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同时对自治区、自治机关、自治权利、自治区内的民族关系等作了详尽的具体规定。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这再次表明新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1954年宪法改变原来按照区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的提法,具体指出分别建立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三级民族自治机关,并赋予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这样,新中国的国家结构——单一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正式得以确立,少数民族的民主政治制度也建立起来。

4党内民主制度的创制。除了以上基本国家政治制度外,新中国还创制了一系列党内民主制度。第一,确立并完善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制度。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党内民主的根本制度。早在1948年,就明确指出:“实现党内民主的办法,是实行代表大会及代表会议的制度。”1956年,邓小平在中共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指出“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之一,是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定期召开。”《报告》还第一次系统阐述了党代会常任制的思想。第二,推行党委制,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党委制的实质是,重要问题须经党委集体讨论,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国范围的党政机关、企业、学校内广泛推行党委制,以加强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对党委制中的民主集中制原则,1956年阐述为“任何党的组织都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任何重大问题都是集体决定,不是哪一个人可以独断专行的。”第三,确立党内监督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党内建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1949年,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专门的监督机构,检查、受理、审查各级党组织、党的干部和党员的违纪行为。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在各级纪委的基础上成立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代替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委,检查和处理党员的违纪问题。此外,党员有对党组织监督、检举和揭发的权利。1956年党的通过的明确指出,任何党员和党的组织都必须受到党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第四,推进基层党组织的民主生活制度等。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建立健全党的基层民主制度:建立定期民主选举制度,定期汇报与检查制度,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此外,新中国还制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保障。5社会主义性质的公民教育和公民参与民主政治生活的实践。新中国成立前,经历了漫长的封建专制社会和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专制社会对臣民社会心理产生了巨大的消极影响,臣民的政治心理主要表现为依附、驯服和顺从,同时具有矛盾性:既有逆来顺受的心理又有的矛盾心态;既希望平均主义又向往特权。为使广大臣民转变为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公民,新中国对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性质的公民教育,使其明白社会主义民主是保证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政治权利得到广泛、真实、平等实现的政治形式,并强化公民政治意识,熟悉民主政治规则和程序,掌握民主生活技能,提高公民政治能力,有效参与民主政治生活。与此同时,在新中国初步运转起来的民主政治生活中,人民开始参与民主政治生活实践,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下的公民。

二、建国初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成就

在新中国的政权建设中,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确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的重要政治制度: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单一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这些制度的创建过程中,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历史性成就。

1“矛盾学说”: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新发展

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新中国,的经济基础、阶级关系、社会主要矛盾、国家历史任务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即将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时期。以为首的中共领导人,根据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创造了社会主义矛盾学说。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提出国家建设中必须处理好十个方面的关系: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党和非党的关系,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是非关系,中国和外国的关系。同时中央还提出了促进文学艺术发展和科技进步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中共决议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此外,还注意到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并确定了解决矛盾的具体方法。敌我矛盾要用的方法解决,至于人民内部矛盾,则要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处理。以党的决议、《论十大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等为基础的“矛盾学说”标志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的新进展。

2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基本建构:民主政治的制度保证

1949~书1956年间,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度相继出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最高人民检察署试行组织条例》、《公安部试行组织条例》、《司法部试行组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这些法律对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国家结构、立法制度、行政制度、司法制度、政党制度、国家元首制度、民族区域制度、选举制度等最基本的民主政治制度给予规范,基本形成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为新中国的民主政治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

3从政协到全国人大的召开:代议民主政治初步运转

尽管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确认了新中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但建国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并没有立即运转起来。由于中共依靠军事力量获取政权、政治合法性不足的实际情况,先由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较为合适。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开始行使以前由政协行使的最高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新中国的代议民主政治真正运转起来。此时,广大劳动人民“刚刚从臣民转变为公民,……第一次拥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议民主政治的初步运转是新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成就。

三、建国初民主政治建设的不足

虽然建国初的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其间存在的偏误和不足。以史为鉴,总结并分析这些历史教训,对当今的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不无借鉴意义。

1意识形态色彩太浓,受苏联模式影响太多,兼顾中国国情不足

中国革命的方向是社会主义。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中国革命的胜利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支持和帮助紧密相关。革命胜利后的新中国采取“一边倒”的外交政策,也是顺理成章的。“一边倒”的外交政策,一方面使新中国获得了良好的国际环境,有利于新政权的巩固和国内民主政治建设;另一方面也使新中国完全否定了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只认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模式。这样,在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和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的冷战格局下,“一边倒”的外交政策必然带有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意味着新中国五条件地倒向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一边,否认资本主义国家的一切包括民主政治建设经验。因此,建国初期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是跟着苏联模式走的。由于建设经验的欠缺,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考虑中国国情较少,大体上是照搬苏联模式的。对此,也说:“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是当了苏联人的奴隶,跟在他们的屁股后面走,什么都学苏联的,苏联得了感冒,我们也跟着打喷嚏。到了1956年提出‘十大关系’以后,中国下决心要走一条自己的道路了。”1986年9月,邓小平同波兰领导人谈话时也指出:“我们两国原来的政治体制都是从苏联模式来的。……即使在苏联是百分之百的成功,但是它能够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吗?”尽管新中国在政治制度上照搬苏联模式,与当时的历史背景、国际环境密切相关,但是,也不可否认,这也是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偏差所在,这一偏差必然带来种种弊端。

2执政党权力太大,对党政关系的制度规范不足

新中国成立初期,作为领导革命胜利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得到了全国人民真心实意的拥护,其执政合法性毋庸置疑。但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政党权力过大,缺乏制约,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隐患。而1954年宪法关于政治制度的设计也存在不足,“其中最大的缺陷在于:国家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的设置,没有与执政党的执政行为相协调。”这样,制度设计的不足与现实中执政党权力过大两方面因素结合起来,促成了后来长期困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现象。虽然新中国初创时期缺乏国家建设经验,存在偏差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也确实是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不足的重要方面。

政治建设论文范文3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 政治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

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点

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运用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成果来武装全体党员干部。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理想信念教育历来都是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我们要紧密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努力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观念宣传教育的一致性,与社会不同群体的特点和要求的多样性统一起来。①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就要做到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的有机结合,努力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并达到较为理想的效果。

将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任务落实到基层。在建设现代政治文明的背景下,做好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的同时,我们还要在企业、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根据基层单位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解决好把基层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任务落到实处的问题。②企业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要结合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济效益的基本方针来进行;农村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实现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目标来进行;学校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要围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来进行。

适应时代需要,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尤其是各级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发生了重大的改变。有效加强各级党组织的建设工作,使之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这已成为我党当前面临的首要任务。

围绕科学发展观,抓好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级党组织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强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激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

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先进思想来武装党员和各级干部。在新的形势下,要使党员和各级干部顺应时展的潮流,就要不断地对他们进行针对性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和各级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社会主义荣辱观、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可以进一步统一党员和各级干部的思想,使他们增强党性、自觉性,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要不断加强各级党组织自身建设的能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各级党组织的地位、作用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因此,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班子要及时转变观念,自觉摆正位置,切实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党是一个阶级性的组织,也是一个政治组织,它通过各级党组织开展强有力的政治工作、领导工作、群众工作和宣传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和执行。现阶段,各级党组织的工作重点包括:围绕实际工作问题,对群众进行马列主义、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的宣传,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全体人民群众团结、统一到党的领导之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科学发展观不仅是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指导方针,也是促进政治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发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思想武器。”因此,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认识新形势下政治文明建设工作的必要性,科学把握其规律与特点,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内在动力,才能从整体上推进政治文明的建设。

要正确分析新形势下政治文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党的建设,首先要致力于党的根本性建设,即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党的根本性建设主要涉及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主要在于党的组织建设。离开了党的组织建设,党的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则无法有效落实,党的根本性建设也就无从谈起了。

现代政治文明建设是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的必然要求。只有正确认识“分离”、“脱节”问题产生的根源,才能从根本上找到解决办法,推动政治文明建设工作的创新发展。从客观上看,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我国进入了社会转型期,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重大变革。有基于此,社会生产方式、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关系和社会分配方式都发生了明显的改变,由此也打破了原来社会领导高度组织化的架构,直接引发了党员与党组织、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关系的新变化。

政治文明建设工作的创新关键在于突出党组织的凝聚力。当前,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问题,部分党员开始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以至于正常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无法落实,甚至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都无法实现。各种“脱节”现象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进而导致党的目标任务难以实现。

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积极推动现代政治文明建设

现代政治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根据当前的现实情形,我们应将现代政治文明建设与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

第一,要结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路线。分析当前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向党员干部讲明政治文明建设的内涵和意义,让党员干部紧跟社会步伐,掌握时代脉搏,全身心地投入到政治文明建设的工作中去。另外,在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时候,要密切关注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开展各类活动,让更多的党员干部参与进来,并从中得到教育,消除不稳定因素,使政治文明建设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事业。

第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各级党组织所面对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部分党组织在行使管理与组织职能之时,更多地关注于经济效益的追求,却忽视了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政府开展经济建设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不但要为国家的经济建设贡献力量,更要认真贯彻和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社会的理念。同时,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针对广大党员干部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引导他们从传统的思想禁锢中解放出来,破除旧观念、旧习惯,树立新思路、新观点。

第三,政治文明建设工作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现代政治文明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这项工作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做出适时的调整,这样才能使政治文明建设保持正确的方向。只有鼓励广大党员、干部不断进行创新,才能激发出党建工作的活力,永葆党组织的先进性与代表性。另外,在现代政治文明建设中,我们还要积极建立创新机制,善于在组织的运行机制、日常管理体制上更新观念,推陈出新,不断探索成功的经验,将政治文明建设的工作覆盖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营造浓厚的求实、创新氛围。

第四,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群众的实际需求。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项目标,对于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一定要保持长久性和全面的实效性。这就需要我们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将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放在工作的第一位。总书记曾经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论的基本观点,也是当前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要重点关注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行为及其变化规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文化水平、行为方式、价值理念等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建设现代政治文明的过程中,必须长期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的理念,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坚定的理想,保持正确的方向。

综括而论,在日常工作中,广大党员干部直接与群众接触,代表着党的形象,而党的执政基础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党的一切事业必须得到人民群众支持才能顺利开展。在建设现代政治文明的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点在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一切工作以人民和国家的利益为出发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作者单位:海南医学院)

注释

政治建设论文范文4

一、政治文明:当代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

所谓文明,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就是指人类认识、改造自然和社会,提高和完善自身的有益成果与进步状态。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状态即为社会文明,而人类改造社会和完善自身所获得的积极有益的政治成果和政治进步状态便是政治文明。政治文明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主体、政治意识、政治关系、政治制度、政治行为、政治传统、政治秩序,等等。人类政治文明的核心是政治民主,是政治民主的有益成果与进步状态的反映和体现。[2]

翻开人类社会的文明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人类文明的进化发展,总是表现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三种文明形式。马克思主义也把社会看成是由社会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和人类意识形态所构成的有机整体。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十二大、十三大和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及邓小平同志在讲到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时,都非常强调政治文明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价值,同志十六大报告在勾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时,也将政治文明作为一个重要目标。由此可见,政治文明是人类整个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基本特征,社会主义社会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

关于政治文明的涵义和内容及其地位,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经典文献中就已经提出并被论证过了。但政治文明这个概念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种提法,在我们党的历史文献或在我们党的领导人的讲话中,都是从未有过的;而过去20多年来在讲到关于社会主义文明建设问题时,我们也一直是只讲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方面,并没有将政治文明作为一种文明类型并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结合起来一道进行阐发。所以我们说,在我们党的历史中,提出政治文明的概念和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命题,当首推同志。在2001年1月10日举行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同志第一次提出了政治文明的概念,他明确指出:“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同志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了政治文明的理论,将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列联系起来,从社会主义社会是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的视角,进而将政治文明建设提升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的高度来认识,这样就从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总体全局和战略高度,揭示了社会主义全面进步、协调发展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从而使我们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更加走向成熟和日益完善。

由此可见,我们认为,将政治文明这个概念正式提到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加以阐述和正式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命题,是以同志为主要代表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者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同时也可以说,在执政党的文献中正式提出政治文明的概念和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的重大发展,是世界社会主义思想史上的一次质的飞跃。

二、政治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文明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即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作为社会文明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有其重要的价值和作用,是不能被随意删除或被刻意回避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党为在新世纪中叶领导各族人民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所规划的一幅宏伟蓝图,是我们党领导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所要实现的一个总的宏伟的发展目标,它包括了经济、政治、精神、生态等四个方面的子目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四者缺一不可,缺少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不是“全面”的,都不能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总的宏伟目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它的一个重要目标。如果没有政治文明这一重要目标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作为任何一个文明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地位,三者之间既相辅相成、彼此互动,各自又在其不同的领域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首先,政治文明是整个社会文明结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方向指导。任何一种社会的文明结构都必然表现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有机构成和协调发展。相应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和协调发展的进程,是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建设和整体推进的进程。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各自所体现的内容不同。政治文明所体现的是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化与发展过程,是人类在改造社会和完善自身过程中所获得的积极有益的政治成果和政治进步状态,它在人类的全部社会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与此同时,政治文明作为建立在一定的物质文明基础之上的政治上层建筑,它要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制度规范和方向指导。可见,只有这三种文明相互协调,良性互动,共同发展,才能全面推动社会的进步。

其次,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持和良好的政治环境。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无论是进行经济建设,还是进行文化建设,都离不开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因为政治环境会反作用于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对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巨大的制约和影响。当代中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整个社会的影响是巨大而深刻的,而与这个变化相伴随的则是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思想观念的复杂化、利益要求的多样化,这些现象的出现必然要求有一个与此相适应的良好的政治环境。因此,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持和良好的法律保障,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和政治环境,就显得极为重要和必不可少。

再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赖于政治文明建设的同步推进和协调发展。在任何一个社会中,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与政治文明建设都必然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一个互动的过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这是从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来讲的,但历史的发展往往是不平衡的,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发展往往是不同步的。我国20多年改革开放的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原有的政治体制已经难以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要求,于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任务就提上了议事日程。如果我们不适时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进行政治文明的建设,那么,经济体制改革就不可能取得成功。应该说,我国20多年改革开放、经济体制改革能够取得巨大成功,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政治文明建设丰硕成果的推动是分不开的。由此可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有赖于政治文明建设的同步推进和协调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政治文明作为人类改造社会所获得的有益政治成果和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政治智慧的结晶和政治发展程度的标志。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整个社会、整个国家的文明水平,影响或制约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乃至整个文明的发展进程。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更高类型的政治文明,既是对人类发展史上已经成为历史的政治文明的扬弃和质的飞跃,同时它对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作用将会更加突出和异常重要。由此也就更加突显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地位的重要性。

三、改革政治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路向

在十六大报告中,同志深入系统地论述了通过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问题,为我们阐明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方向。概括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关于通过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系统论述,主要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指导思想、本质要求、战略目标、基本内容、关键环节等方面的内容。

1.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指导思想。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谈到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目标之后,紧接着就开宗明义地阐明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指导思想问题。他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进行,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下进行。这是因为,我们所建设的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因而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领导核心,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而另一方面,共产党执政的本质要求和全部目的,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其本质要求就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本质上是人民民主的政治文明,是以人民民主为核心的法治文明。同志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如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怎样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两个方面,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广泛涉及到了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与加强法制建设推进司法改革的许多内容,包括: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自由政策、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不断完善公开办事程序、加强法制建设和保证公正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和司法体制改革、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各级决策机关的决策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等等。因此我们说,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就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目标。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非常明确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目标,或者说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任务,就是要着重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也即是说,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法制化。

政治民主既是政治文明的核心,也是我们党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目标,也就是同志所讲的,我们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实现政治民主的法制化,则是我们党自改革开放以来和在21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方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提出了“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问题,[3]邓小平同志生前曾经多次强调发展民主和加强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他曾经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在讲到加强民主制度化建设问题时,他更是多次强调指出,制度建设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4]针对过去我国政治体制中存在的问题,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才能解决这些问题。[5]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非常明确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目标,在于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对邓小平理论的继承、丰富和发展。

4.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内容。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就在于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核心,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既非常全面而又十分明确地提出了改革政治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内容,共包括九个方面,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这九个方面的内容涉及政治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既是对邓小平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时展变化对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更高要求,也是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所面临的重要任务;为我们在新世纪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指明了行动方向和具体思路,必将极大地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去为之勇于实践,努力奋斗,从而有力地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前进步伐。

5.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键环节。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还非常明确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键环节,就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实践证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党是领导也是关键。同志指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全局性作用。中国共产党是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领导核心,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伟大工程就不可能取得成功。在另一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党既要充分发挥其坚强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也要努力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即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宪法原则。因此,就必须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执政,依法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具体地讲,就是党要通过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来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通过为国家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来实现党的执政地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求我们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面对现阶段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严格依法办事;同时要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不断提高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

在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过去经常讲的和被现行宪法所确认了的“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坚持与时俱进的开拓创新精神,提出了党要坚持“依法执政”的思想,并且要求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面对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6]这就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指明了行动的方向,深化和创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理论,也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学说,进而也就从实践上科学地解决了处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的“如何领导、怎样执政”这样一个长期令人困惑的重大课题。

由此可见,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所提出的政治文明的概念和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论述,是以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站在时代和历史的高度,坚持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品质进行理论创新的又一具体成果表现,是对21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前景的精心规划和科学部署,其内容博大精深,意义重大深远,为我们指明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基本路向,需要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努力实践。

【参考文献】

[1][6]: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人民出版社2002,11.

[2]金冲及等:十六大报告辅导读本[C].人民出版社2002,476.

政治建设论文范文5

2001年1月,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不仅正式使用了“政治文明”的概念,而且把它同“精神文明”并列起来。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将三个文明并列使用,表明我们党已从对文明的两分法发展到三分法,既在社会文明系统中为政治建设、民主政治定了位,又理顺了它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关系。对我们中国人来说,从“五四”前后先进人士想超越前人制造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机械割裂与绝对对立,举起民主和科学两面大旗,到我党进入新时期后提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要搞好,再到本世纪初正式使用“政治文明”,提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前后经历了一百年左右的时间,是多么来之不易啊!

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理论创新

十六大报告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之间增加了“政治文明”,又用很大篇幅论述了“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文明”与“文化”究竟有什么区别呢?“文明”与“文化”在中西文里是两个不同的词。但英国泰勒1871年出版的《原始文化》称:“文化或文明在人种志学中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伦理道德、法律、风俗和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通过学习而获得的任何其它能力和习惯。”这里“文明”与“文化”指同一对象,同我们说的“精神文明”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差不多。英国马林诺夫斯基上世纪30年代出版的《文化论》,主张把“文明”与“文化”区分开来:“文明”专指“较进展的文化中的一个特殊方面”。“文化”则包括“器物,货品,技术,思想,习惯及价值”,直到“社会组织”,即从物质到精神的广义文化。美国克罗伯和科拉克洪1952年发表《文化:一个概念定义的考评》,在考察100多种文化定义后认为,“文化存在于各种内隐和外显的模式之中”,“包括他们制造物品的各种具体式样”,强调文化“基本要素”是传统思想观念特别是价值观。我国《周易》中的“天下文明”指国家和社会的面貌“有文采而光明”。古籍中的“文化”含文治与教化的意思。发展到今天,“文明”和“文化”一般都有物质的和精神的两个方面,因而也都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其中狭义指精神、思想方面。“文明”和“文化”既可通用,又有区别。讲区别时,“文化”侧重指经过人类加工制作的东西。如石器是文化,石头却不是。西方源于拉丁文的“文化”一词,原指人对土地的耕耘和对植物的培育。“文明”则侧重指文化的进步方面,是相对于“野蛮”而言的社会的进步状态。如人群都有文化,但不一定有文明。西方源于拉丁文“文明”一词,意为公民的、有组织的。18世纪法国的百科全书派用“文明”一词表达对未来社会发展高级阶段的向往。19世纪德国学者却称社会的精神成果为文化,物质成果为文明。这种用法在马恩著作中也可找到。美国学者摩尔根1877年发表《原始社会》,将文明阶段提前到从使用文字开始。恩格斯把蒙昧时代、野蛮时代称为“史前各文化阶段”,而将有文字有商品生产和阶级剥削的社会(从奴隶社会开始)称为文明时代。现在人们已将社会发展取得的先进成果都纳入“文明”一词。十六大报告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增加“政治文明”,就是要实现物质、政治、精神的协调发展。这三个“文明”都是从社会进步意义上使用的。只有先进生产力、先进政治、先进文化,才能充分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这是对社会“文明”认识上的加深。报告中讲的文化建设,是狭义文化的意识形态文化建设,即精神文明建设。

我们现在讲的“政治文明”同西方讲的“政治文明”或“政治文化”有什么不同呢?报告讲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有借鉴更有创新。当今国际上讲的“政治文明”,是指人们改造社会所取得的政治成果的总和,通常表现为人们在一定社会形态中关于民主、自由、平等、解放的实现程度。1986年,党的第一个精神文明建设决议中已明确指出:“在人类历史上,在新兴资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形成民主和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是人类精神的一次大解放。马克思主义批判地继承资产阶级的这些观念,又同它们有原则的区别。”我们的“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条件下的新型政治文明,其名称和内涵都有质的不同。国际上讲的“政治文化”通常指人们的政治信仰、政治态度、政治感情及基本价值观的总和。1996年说:“我们讲的政治,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他指出“政治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又强调“领导干部在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要注意分清一些基本界限。比如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同私有化的界限,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议会民主的界限,辩证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界限,社会主义思想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界限,学习西方先进东西同崇洋的界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同消极颓废生活方式的界限,等等”。如果再加上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和理想信念教育等等,所有这些表明我们虽然没有在党的最高文献中使用“政治文化”一词,却在这方面有自己的特定内容和要求,是可以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的。

十六大讲的“政治文明”是不是从我党原先讲的“精神文明”中另列出来的呢?看来不好这么解释。1979年9-10月“讲话”、邓小平“祝词”分别提精神文明建设时,都先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再讲精神文明建设。后者是不包括前者的。十二大报告第三部分“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解释“改造社会的成果是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社会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就是物质文明……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人们的主观世界也得到改造,社会的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得到发展,这方面的成果就是精神文明,它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和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这里精神文明中的“思想、政治、道德水平”显然属于意识形态,它是同“生产关系”和“社会政治制度”分列的。十二大报告第四部分“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不仅将“社会主义民主”单列,而且说“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可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一范畴中,一开始就不包含十六大报告所讲的“政治文明”的有关内容,因而从“广义的精神文明”中不可能另列出一个“政治文明”来。何况“精神文明”已是相对于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文明”而言的狭义“文明”,说它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更使人不好理解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是我党使用我国由来已久的提法而又赋予了新义,人们对它有各种解释,这是不难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将社会生产分为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两大方面。前者生产人类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资料,后者生产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文学艺术、科学和哲学等精神产品。马克思有“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物资生产资料”和“精神生产资料”,“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等提法。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各所取得的积极成果的总和,不就是我们说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及对文明两分法的由来吗?但是社会结构、社会生活却复杂得多。马克思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马恩选集》1995年版第2卷第32页)物质文明同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和经济关系紧密相联。精神文明同精神生活和观念上层建筑(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文学艺术、哲学等意识形态)紧密相联。政治文明则同政治生活和政治上层建筑紧密相联。政治上层建筑在阶级社会指政治法律的制度、组织和设施,包括政党、政权机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其中国家政权是核心。依据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原理对社会生活、社会结构的上述划分,后来被简称为经济、政治、思想(理论或意识形态文化)三大方面,这正是对文明采用三分法的由来。从两个文明发展到三个文明,不仅反映我党对社会文明认识的深化,而且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的需要。在两个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的今天,只有进一步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明,才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三、建设政治文明有新思路新举措

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对比十五大报告“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部分,可以看到十六大报告“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等相关部分,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出了许多新思路和新举措。如“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等几个大项,都是新增加的,不仅很有高度,而且抓住了根本。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时,从“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开始,重点放在扩大基层民主和党内民主,说前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后者“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又根据这些年的经验增写了完善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扩大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等。这些都是切合广大人民和广大党员心意的。在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抓住了决策和执行、选人和用人两大环节,提出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干部的任期制、辞职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及政务公开制等。这些都是行之有效或切实可行的。在健全法制方面,强调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干部依法办事,司法人员执法公正,增写了“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报告对执政党、人民和法治三者关系的表述,比十五大更精确。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并指出“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在党的建设部分新写了“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又吸收代表意见,在定稿时增加了“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等内容。这些对于建设政治文明都具有现实针对性和理论指导性。

四、政治文明建设要走自己的发展道路

政治建设论文范文6

一、新世纪呼唤中国政治文明建设

人类文明建设应当是全面的。既要物质文明建设,又要精神文明建设,还要政治文明建设。人类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就是文明建设。通过改造自然界和社会,生产力提高,生产方式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构成物质文明;通过改造主观世界,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得到发展构成精神文明;通过改造社会,人类政治生活的发展和进步构成政治文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提到的“文明的国家”、“现代文明”等,其内涵都包括了政治文明。世界近、现展史也证明人类文明进步的全面性。现代社会包含三项最伟大的文明成果:其一,以蒸汽机、电力、计算机的应用为标志,推动了生产力的飞速发展,进而导致了经济的市场化、社会化和全球化,构成现代社会的物质文明。其二,以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为起点,科学的飞速发展,思想、道德、观念的剧变,以及教育、文学、艺术等领域的巨大成就,构成现代社会的精神文明。其三,通过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的革命、民族独立运动和社会主义革命,世界上许多国家先后走上了民主化之路,建立和完善了民主政治制度,构成现代社会的政治文明。

社会主义需要建设更高形态的政治文明。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也应当是全面的。只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才是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而且,正如社会主义要比资本主义创造更高生产力一样,社会主义要建设具有更高形态、更进步的政治文明。然而,社会主义实践中却遭遇了种种挫折。前苏联、东欧由于没有重视政治文明建设,没能真正找到和遵循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特有规律,简单化地沿用革命战争时期的政治运作方式,使党和国家政权逐步脱离人民,最终导致悲惨的结局。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我们对政治发展规律缺乏科学的认识,基本上沿用革命战争年代的阶级斗争理论来指导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坚持所谓的无产阶级下继续革命,导致政治生活严重被扭曲,人治、专断,法制遭受践踏,公民的人权得不到保障,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等等,直至发生了。经过拨乱反正,我们才开始逐步意识到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邓小平就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36页。)1986年,邓小平讲得更明确:“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化的成功。”(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76页。)

新世纪要求加快政治文明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先后经历了三次思想大解放,理论取得三次大的突破:党的十二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而确定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模式;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确定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经济体制模式:十五大提出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确定了作为经济体制改革核心环节的国有企业的运行模式。三次思想解放,三次理论突破,使我们找到一条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之路,并通过实践的努力,到20世纪末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带来了物质文明的飞跃发展,令世人瞩目。在政治建设领域,虽然认识有所深化,实践也取得一些进展,比如从十二大提出加强法制建设到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法制得到加强;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实现了政企分开;推行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等,但是同物质文明建设相比,政治建设明显滞后:一是未曾召开一次重大的专门性的会议来部署政治体制改革。二是政治建设中许多重大的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突破困难,比如,党政关系认识模糊、出现反复,民主选举、民主监督难以真正到位,民主集中制走向集中,依法治国任重道远等。三是政治效率低下,、形式主义盛行,腐败严重等。进入新世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和我国加入WTO,都对政治文明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和严峻的挑战。进入新世纪,西方政治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政治价值观的较量将更加激烈,这也要求社会主义国家在实践中创造出更加辉煌灿烂的政治文明,以应对“西化”的挑战。

二、政治文明的基本内涵和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

什么是政治文明?回答有一定的困难。因为人们对“文明”一词用法和理解不甚统一。比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使用的“文明的国家”,是指资本主义发展的国家,而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所讲的“文明时代”是指奴隶制时代。再比如,《辞海》对“文明”一词的解释,一是指人类社会进步状态,与“野蛮”相对:二是指人类社会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因此,要界定政治文明的基本内涵,有必要作如下约定:第一,政治文明是一个历史范畴。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政治文明,这里只能指现代的政治文明,即现存的最具有进步意义和最具有本质特征的的政治状态和政治成果。第二,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政治文明。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对政治文明会有不同的理解,这里只能指政治领域人类最高形态的文明成果。第三,要放在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并列的地位来考察政治文明的内涵。物质文明表现为生产方式的进步与生活水平的提高,即经济基础的进步,精神文明表现为上层建筑中意识形态的进步,那么,政治文明则表现为上层建筑中政治、法律制度等以及由此而派生的体制和机制的进步。基于上述约定,笔者认为现代政治文明具有三个基本的特征:

1.政治民主化,这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础和最本质的特征。在批判“君权神授”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民主思想——人民思想上是近几百年来最具有本质意义和进步意义的政治理念。资产阶级反封建革命的政治目标和最伟大的成果是建立民主政治制度。西方国家在反封建基础上建立并不断完善的立宪制、选举制、议会制、政党制、公民参与制等等,无一不是建立在“人民”原则基础之上,是民主的具体形式。政治权力运作中带有根本性的原则,如制衡原则、程序化、制度化原则等,都是实现民主的基本要求。中国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毕生追求的就是要在中国实现民主共和。中国人民经过28年的艰苦奋斗,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也是为了实现民主,实现更高形态上的民主。目前我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人民政治协商制度等无不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需要。

不可否认,从本质上看,有资产阶级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区别,从理论上看,人民民主高于资产阶级民主。但也应看到,资产阶级民主具有反封建的进步意义,而且民主的运行模式较为成熟,而人民民主的运行模式,却有待实践中继续摸索。因此,界定政治文明内涵不应把西方政治民主一概排斥在外。

2.政治法治化。民主的本质是人民的统治或人民。然而,人民是一个集合概念,不可能直接进行统治,必须把治理国家的权力委托并授权给少数社会精英,通过组织国家政权的形式来实现统治。由此而带来:①委托需有一定的程序(选举是一种最基本的委托程序),而且程序必须制度化和法律化。②为了使国家政权的运行能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人民通过立法,要求国家政权依法运行。③为了使掌握国家政权的人不违背人民意志,应通过立法来使权力互相制衡和接受监督。上述三个方面,即权力委托、权力运行、权力制衡和监督都要依法,这就是依法治国。因此,法治源于民主又为民主服务,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又一重要特征。

3.政治现代化。一般意义上说,民主化、法治化都属于政治现代化,但这里是指政治学意义上的政治现代化。在政治现代化研究中,颇受人们重视的是亨延顿的观点,他认为政治现代化包括三个基本方面:一是政治权威的理性化,即由全国性、理性化的权威取代各种传统的;宗教的、家族的,即落后的政治权威,对外坚持国家,对内坚持中央政府的权威。二是政治功能的专门化,即各种专门职能部门,如立法、军事、行政等,都应由专门化的机关去执行。三是社会参与的广泛性,不管是动员性参与还是自主性参与。(注:[美]亨延顿:《变迁中社会的政治秩序》,第35-37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因此,可以这样理解,政治现代化是国家施政能力的增强,社会参与作用的提高,即政治效能化。

综上所述,政治文明就是指政治民主化、法治化和现代化。民主化是政治文明的本质,法治化是民主政治的程序或手段,现代化是民主政治的效率,三者构成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内涵,也是迄今为止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基本成果。

确定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目标,首先要考虑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共性和基本成果(这一点直到现在还是常常被忽视的),同时也要考虑中国特有国情,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作为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这一目标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一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政治文明建设最具本质的特征。现代政治离不开政党的参与,但我国不像西方国家那样实行多党制,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由中国特有国情所决定的。

二是坚持人民当家做主,这是中国政治文明建设最本质要求。民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标志,是现代政治文明最本质的特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应当实现更高更广泛意义上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人民当家做主是中国人民艰苦奋斗所追求的目标。邓小平还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68页。)

三是坚持依法治国,这是中国政治文明建设最重要的环节。现代政治不仅要求政权的产生和运行要程序化、制度化,并用体现人民意志的法来约束,同样,政党的活动也要受到法的制约。

上面三个方面中,党的领导是前提,人民当家做主是根本,依法治国是保障,三者的有机统一构成有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基本内涵。因此,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可以表述为:建设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当前和今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如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完善民主集中制度、扩大民主完善法制、加强民主监督等等,都要围绕这一目标而展开。转其实,关于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早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就曾作过回答,“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任务之一。”随后党的十四大报告从体制角度进一步指出:“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什么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十五大报告进一步作了阐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里,十五大报告不仅指出了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还揭示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涵或三个基本特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

三、推进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突破口:改进党的执政方式

为了实现政治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今后要着重明确和理顺三个基本关系:

一是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的关系。这一关系的核心问题是,两者是并列关系还是从属关系?如果是从属关系,那是怎样的一种关系?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主人,人民的地位和利益高于一切。邓小平曾指出:“党的领导责任是放在政治原则上,而不是包办,不是遇事干涉,不是党权高于一切。”也指出:“人民是我们国家的主人,是决定我国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为人民谋利益,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自己的根本利益而奋斗。”“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所有党员干部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还从历史兴衰角度阐述了政权、党权来源于人民,他说:“历史和现实表明,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必然。”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么,究竟什么是党的领导?所谓党的领导就是受人民之托执好政。因此,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的关系的要害,是党的执政权的本源问题。

二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这一关系的核心是党的领导要不要依法?回答是肯定的,一方面,党的领导取得要依法,另一方面党的领导权的运用要依法。如前所述,法治源于民主,是民主的方式或手段。为了使国家政权的运行能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人民通过立法,要求国家政权依法运行;同样,为了使执政党能真正代表人民利益,人民也通过立法,要求执政党依法取得领导权、依法行使领导权。前者是依法治国,后者是依法治党。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其中,既包括权力的取得,也包括权力的运用。也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那么,在依法治国中如何体现党的领导?其一,党领导立法,即通过立法程序,党将人民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其二,不仅党要带头守法,而且要监督执法。

三是党的领导和国家政权的关系。这一关系的核心是党政(指国家政权)要不要分开,怎样分开。党要领导政,党的领导要通过国家政权机关行政来体现。但同时又不能以党代政,党政职能要分开。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国家政权机关都有自己独立的职能和运行方式,党的领导只能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以党代政、包办代替,不仅不可能,而且还会降低权力效率、削弱党的领导。邓小平曾多次讲到要党政分开。“七一”讲话强调党政要各司其职,他说,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既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及人民团体和其他方面的职能作用。”

在实际中,上述三个关系还未理顺,主要表现:一是人民委托党执政的授权机制和对党监督的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二是以党代法、以权代法的事情时有发生;三是以党代政、党政不分情况严重。而且,在这三个关系的矛盾中,党的领导,即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党政机构臃肿、权力效率低下,、形式主义盛行,不正之风蔓延、腐败严重等都根源于此。因此,在新世纪要加快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找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高效率的党执政的路子,并以此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中国政治文明建设。

1.要构建和疏通人民授予党执政权的授权路径。在西方实行多党制的国家,政党执政必须经过人民授权,以取得执政的合法地位。总统制国家由政党推出总统候选人,通过竞选总统而执政,议会制国家通过议会选举,取得多数席位的政党执政或联合执政。西方政党政治的这种形式,本质上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但优点也很明显:一是执政党通过授权而执政,既体现人民原则,也体现法理精神。二是执政党的行为始终处于选民的监督当中,避免了执政党特权的形成。

社会主义国家通常实行,这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取得执政地位,这是人民的选择,是历史的必然。中国的国情也决定了面向21世纪,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但是,党的领导和执政的必然性,既不能仅仅以理论来说明,也不能由党自己来确定,而是应该通过人民的授权。因为,①过去人民的选择不能代表现在和将来人民的选择;②通过授权符合人民当家做主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以及符合法理精神,也是政治上同世界接轨的需要;③通过授权,党可以真正接受人民的监督,避免特权的出现;④通过授权,不仅不会削弱和威胁党的领导地位,相反,是党保持更为长久的执政地位,经受更长历史考验的需要。

在共产党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如何通过授权,建立可行的授权机制,使党的领导符合法理要求,这既是政党理论和实践,也是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必须作出回答和积极探索的难题,还是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前提条件。就我国而言,授权的路径可以是:

①选民——县乡人大代表——上一级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即通过人大选举,选出全国人大,由人大制定宪法,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党的执政地位。现行宪法没有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只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另外,可由人大制定“政党法”,明确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以及与派的合作关系。

②选民——党员人大代表——党员人大常委——人大党组。即共产党党员以其先进性,通过人大选举,进入国家权力机关并组成党组,党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

③选民——基层党代会代表——上一级党代会代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常委、总书记。即选民(包括党员选民和非党员选民)选出基层党代表,再通过层层往上选,选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

④普通党员群众——党的基层组织及其负责人。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及其负责人的产生,既要通过党员大会的选举,又要让普通群众参与。最近,杭州萧山在农村发动党外群众民主推荐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做法,效果较好,值得推广。

2.要完善党接受人民监督的监督机制。对执政党的监督分为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但党外监督,即党接受人民的监督更为重要。人民对全党和对各级党组织的监督的重点是干部任用、党员发展、重大决策等。监督的方式可以考虑建立以下几个制度:①列席会议制度。任何一级党组织召开任何重大决策会议(军事、外交等有保密要求的除外),都应有相当数量的非党人士和新闻记者列席会议,以便于决策公开、接受监督。战争和革命年代沿用至今的党委会议保密制度,已不适应建设年代、法制社会以及公开透明、权力制衡的政治文明进步潮流。②公示制度。发展党员、任用干部都要通过公示。现行的公示方式有待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③民主测评制度。多数人认为不先进的党员要除名,多数人认为不称职的干部降级或免职。④党务公开制度。同政务公开一样,党务也应公开。

3.要进一步理顺党政关系,坚持党政职能分开。执政党同国家政权之间关系一般有三种类型:一是体内运行,执政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内的党组织或党员来实施对国家政权的影响。二是居高临下,执政党居于国家政权之上,直接对国家政权发号施令。三是简单取代,执政党直接行使本应由国家政权机关行使的职能。按照现代政治文明的要求,第一种执政方式最符合民主的原则,能够获得类似韦伯所言的“法理型权威”。目前,我国党政关系中后二种情况都存在。专家指出,党政关系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党委包揽过多,权力过分集中”。因此,理顺党政关系,就是要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为主,而不是以党代政、党政不分。为了理顺关系,明确党政各自的职能,需要进一步制定出比较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制度,其中,建立和完善“一个核心”、“三个党组”的组织结构非常重要。

4.要进一步理顺党与法的关系,坚持依法治党。党的活动、党的执政权的运行,仅仅依靠来规范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依法。因为没有通过体现人民意志的法来规范党的权力的运行,权力就会演变成一种特权,权力就会脱离人民。坚持依法治党,重点应在三个层面:一是党的领导权和执政权要依法授予,二是党的各级领导人的更替要依法,三是党的各级组织的执政活动要依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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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美]罗伯特·达尔,《现代政治分析》,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8]沈宝祥,社会主义需要建设政治文明,《学习时报》,2001.8.6.

政治建设论文范文7

一个极其引人注目的现象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这里首次正式提出政治文明建设的任务,从而使宪法规定的建设文明国家的任务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其重心也得到了明确。何谓政治文明?政治文明体现为政治制度、习惯、行为、语言等方面,但不能仅仅等同于以上内容的描述。政治文明概念的提出假定了文明的政治与非文明的(野蛮的)政治的区分,因此具有规范性。问题是:二者的区别何在?这里我想从主义的立场提出一点思考。

现代宪法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标志,它区别于“古代宪法”。所谓古代宪法是指前现代的欧洲“宪法”与处于历史发展早期或低级阶段的非欧洲社会的“宪法”。古代的“宪法”等同于传统社会的政治习俗,而现代宪法是理性的自觉建构。正如JamesTully教授所言,主义建立在历史阶段性进步论基础上,根据这种历史观,全部的文化与人民被描绘成处于历史发展的某个特定阶段,而欧洲立宪民族国家处于最高发展阶段。现代宪法只能产生于被洛克称为“可以算作人类最文明的人们”的社会。今古宪法的对比指向前现代欧洲与非欧洲社会的宪法的低级发展阶段,对于它们的“低级”,不同的理论家使用过自然状态、原始的、粗俗的、野蛮的、传统的、欠发达的等词语。随着殖民化与现代化从欧洲展开,蔓延全球,殖民地与落后民族被无情卷入了“历史进步的过程中”,它们的习俗与传统被视为进步的障碍。它们要么被同化或独立为立宪民族国家,要么被推向历史进步的路边。主义演变成了一种普适性知识,一种政治真理。作为非欧洲社会的中国也在劫难逃。晚清面对传统政治文明的全面瓦解,中国人第一次开始了建立现代国家的探索。这时候,先进的人士如获至宝地引入了现代宪法的概念。以立宪为核心的现代政治文明在中国的成长是“挨打”的产物。

主义既然被视为文明政治的主义,那么,它的要求或特征是什么呢?参考JamesTully的分析,我们可以将其归结为以下几点:第一、政治国家的民族身份。结成国家的人们必须对共同体有认同感和归属感,否则国家就缺乏统一的基础,这种认同感和归属感就建立在民族概念之上。民族的概念能唤起国民的忠诚,对民族的忠诚取代了对帝王天子的忠诚,有时同样被神圣化。第二、人民。主义将国家权力称为被构建的权力,将构建性权力世俗化。所谓建构性权力的世俗化即把国家的合法性从竖向盟约(即与上帝的盟约)转向横向盟约(社会契约),这就产生了人民的原则。第三、以宪法为基础的国家法制的统一性。主义在欧洲产生的背景乃是分散的管辖权的冲突与战争,鉴此权威必须树立,而且需要集中。主义不是对权威的否定,而是重新理性地建构权威,通过法制的统一性来实现法制-理性治理。第四、一系列的“共和宪法”(康德语)制度。人民通过这样的制度将权力委任给政府:1、代表制政府,即政府是人民的受托人,而不是父母官。2、分权。只有分权的社会才可能防止专制。3、法治。可以说就是法治的现代模式,没有法治,光有一纸宪法,那宪法就不过是贴在橱窗上的蝴蝶。4、个人自由或权利保障。这是主义的出发点,或者说是它的老家。5、公共领域。公民有结社的自由,没有一定的公共领域,个人直接面对国家,或者国家垄断全部公共领域,那么,国家必然失去制约。

简单地说,之所以被认为是文明的政治,用康德的话来说,就是因为它把人性放在最崇高的位置,把人作为目的而不是手段,从这样的出发点来规定、限制国家的权力。从政治文明的角度看,可以说主义是一种政治人文主义。

政治建设论文范文8

关键词: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思想政治教育

党的十六大明确作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强调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党总结执政经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针对我国政治文明建设所确立的重要理论原则,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特征、价值指归和路径依赖。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总是同一定的时代任务相联系。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必须以此为着力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形成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理性认识,不断提升全体社会成员的政治素质和政治参与水平,从而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我们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政治文明建设离开党的领导,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偏差,甚至人民民主的国体将不复存在。因此,坚持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思想政治教育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并充分发挥这一政治优势,对于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坚持党的领导,关键在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巩固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提高人民群众对党的政治认同。这就需要切实加强党内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提高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水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实践“三个代表”,保持党员先进性。我们党是靠思想政治工作起家的,在革命战争年代,依靠思想政治教育的政治优势,党保持了思想上和行动上的高度统一,形成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从而取得了革命的胜利。成为执政党以后,党内逐渐产生了、命令主义、、腐化堕落等脱离群众的现象。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以来,由于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一定程度的削弱,更加重了党内思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严重性,一些党员干部的腐败行为,严重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破坏了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

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当前,推进政治文明建设,需要健全和完善民主政治体制、不断扩大基层民主,但最为关键的乃是提高社会成员的民主政治素质,这是建立真正的民主政治的条件。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对社会成员进行政治教化、提升其政治素质、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它的作用是其他方式所不能替代的,这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 普及政治知识。2. 启发政治意识。3. 提升政治能力。

三、我国的依法治国,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这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由之路。作为一种现代治国方略,依法治国本身乃是一个“良法”―“守法”―“执法”的运行过程。“良法”即创制法律必须体现确定和公认的原则、规范和理想,而“良法”的运筹过程必然是通过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来形成共同政治理想的过程。“守法”是法治运行的社会心理基础,它有赖于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塑造和先进的社会法律文化的孕育,而思想政治教育正是其实现的重要途径。“执法”即谁掌握权力和权力怎样被掌握、怎样被行使。在这个过程中,占据至高无上地位的不光是法律制度本身,还包括那些通过法律的方式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执法者。因此,正确地运用宪法和法律,真正做到依法治国,核心是实现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而加强对执法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执法者形成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以及社会主义法律意识、职业道德,能够为依法行政的顺利开展提供主体支撑。可见,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思想政治教育是使公民树立对法律的认同观念、提高公民法律素养和守法自觉性的重要保证和有效途径。

1. 推动“良法”的创制。亚里士多德指出:“法治应该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所以,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创制,体现着深刻的精神内涵和价值底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果一部法律的骨子里具有反民主、反人权、反现代化的精神价值,那么这种法律就会对国家发展和人民权利造成危害。对此,恩格斯在批判分析资产阶级法律的本质时,曾经作过深刻的论述。恩格斯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是财产“, 真正进行统治的是资产阶级。”这种资产阶级法律的本质使它在骨子里是反人民的,对广大工人阶级来说,法律乃是“资产阶级手里的鞭子”。无产阶级承受着法定野蛮行为的全部重压。“法律压迫穷人,富人管理法律”。所以,社会主义法律的创制,只有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价值取向,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立法的最高价值追求,才能制定出符合和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良法”体系。而人的立法行为总是在一定的思想和意识的支配下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所传播的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此外,社会主义法律的创制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法的创制。所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面,就要对人民群众进行有效的政治动员。吸纳群众的智慧,了解群众的利益诉求,这些都有赖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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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文明:当代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

所谓文明,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就是指人类认识、改造自然和社会,提高和完善自身的有益成果与进步状态。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状态即为社会文明,而人类改造社会和完善自身所获得的积极有益的政治成果和政治进步状态便是政治文明。政治文明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主体、政治意识、政治关系、政治制度、政治行为、政治传统、政治秩序,等等。人类政治文明的核心是政治民主,是政治民主的有益成果与进步状态的反映和体现。[2]

翻开人类社会的文明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人类文明的进化发展,总是表现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三种文明形式。马克思主义也把社会看成是由社会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和人类意识形态所构成的有机整体。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十二大、十三大和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及邓小平同志在讲到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时,都非常强调政治文明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价值,江泽民同志十六大报告在勾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时,也将政治文明作为一个重要目标。由此可见,政治文明是人类整个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基本特征,社会主义社会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

关于政治文明的涵义和内容及其地位,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经典文献中就已经提出并被论证过了。但政治文明这个概念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种提法,在我们党的历史文献或在我们党的领导人的讲话中,都是从未有过的;而过去20多年来在讲到关于社会主义文明建设问题时,我们也一直是只讲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方面,并没有将政治文明作为一种文明类型并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结合起来一道进行阐发。所以我们说,在我们党的历史中,提出政治文明的概念和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命题,当首推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1月10日举行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泽民同志第一次提出了政治文明的概念,他明确指出:“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了政治文明的理论,将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列联系起来,从社会主义社会是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的视角,进而将政治文明建设提升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的高度来认识,这样就从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总体全局和战略高度,揭示了社会主义全面进步、协调发展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从而使我们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更加走向成熟和日益完善。

由此可见,我们认为,将政治文明这个概念正式提到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加以阐述和正式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命题,是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者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同时也可以说,在执政党的文献中正式提出政治文明的概念和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的重大发展,是世界社会主义思想史上的一次质的飞跃。

二、政治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文明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即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作为社会文明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有其重要的价值和作用,是不能被随意删除或被刻意回避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党为在新世纪中叶领导各族人民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所规划的一幅宏伟蓝图,是我们党领导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所要实现的一个总的宏伟的发展目标,它包括了经济、政治、精神、生态等四个方面的子目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四者缺一不可,缺少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不是“全面”的,都不能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总的宏伟目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它的一个重要目标。如果没有政治文明这一重要目标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作为任何一个文明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地位,三者之间既相辅相成、彼此互动,各自又在其不同的领域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首先,政治文明是整个社会文明结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方向指导。任何一种社会的文明结构都必然表现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有机构成和协调发展。相应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和协调发展的进程,是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建设和整体推进的进程。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各自所体现的内容不同。政治文明所体现的是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化与发展过程,是人类在改造社会和完善自身过程中所获得的积极有益的政治成果和政治进步状态,它在人类的全部社会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与此同时,政治文明作为建立在一定的物质文明基础之上的政治上层建筑,它要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制度规范和方向指导。可见,只有这三种文明相互协调,良性互动,共同发展,才能全面推动社会的进步。

其次,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持和良好的政治环境。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无论是进行经济建设,还是进行文化建设,都离不开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因为政治环境会反作用于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对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巨大的制约和影响。当代中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整个社会的影响是巨大而深刻的,而与这个变化相伴随的则是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思想观念的复杂化、利益要求的多样化,这些现象的出现必然要求有一个与此相适应的良好的政治环境。因此,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持和良好的法律保障,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和政治环境,就显得极为重要和必不可少。

再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赖于政治文明建设的同步推进和协调发展。在任何一个社会中,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与政治文明建设都必然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一个互动的过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这是从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来讲的,但历史的发展往往是不平衡的,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发展往往是不同步的。我国20多年改革开放的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原有的政治体制已经难以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要求,于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任务就提上了议事日程。如果我们不适时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进行政治文明的建设,那么,经济体制改革就不可能取得成功。应该说,我国20多年改革开放、经济体制改革能够取得巨大成功,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政治文明建设丰硕成果的推动是分不开的。由此可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有赖于政治文明建设的同步推进和协调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政治文明作为人类改造社会所获得的有益政治成果和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政治智慧的结晶和政治发展程度的标志。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整个社会、整个国家的文明水平,影响或制约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乃至整个文明的发展进程。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更高类型的政治文明,既是对人类发展史上已经成为历史的政治文明的扬弃和质的飞跃,同时它对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作用将会更加突出和异常重要。由此也就更加突显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地位的重要性。

三、改革政治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路向

在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深入系统地论述了通过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问题,为我们阐明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方向。概括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关于通过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系统论述,主要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指导思想、本质要求、战略目标、基本内容、关键环节等方面的内容。

1.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指导思想。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谈到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目标之后,紧接着就开宗明义地阐明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指导思想问题。他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进行,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下进行。这是因为,我们所建设的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因而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领导核心,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而另一方面,共产党执政的本质要求和全部目的,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其本质要求就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本质上是人民民主的政治文明,是以人民民主为核心的法治文明。江泽民同志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如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怎样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两个方面,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广泛涉及到了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与加强法制建设推进司法改革的许多内容,包括: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不断完善公开办事程序、加强法制建设和保证公正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和司法体制改革、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各级决策机关的决策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等等。因此我们说,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就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目标。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非常明确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目标,或者说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任务,就是要着重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也即是说,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法制化。

政治民主既是政治文明的核心,也是我们党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目标,也就是江泽民同志所讲的,我们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实现政治民主的法制化,则是我们党自改革开放以来和在21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方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提出了“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问题,[3]邓小平同志生前曾经多次强调发展民主和加强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他曾经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在讲到加强民主制度化建设问题时,他更是多次强调指出,制度建设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4]针对过去我国政治体制中存在的问题,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才能解决这些问题。[5]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非常明确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目标,在于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对邓小平理论的继承、丰富和发展。

4.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内容。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就在于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核心,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既非常全面而又十分明确地提出了改革政治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内容,共包括九个方面,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这九个方面的内容涉及政治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既是对邓小平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时展变化对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更高要求,也是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所面临的重要任务;为我们在新世纪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指明了行动方向和具体思路,必将极大地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去为之勇于实践,努力奋斗,从而有力地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前进步伐。

5.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键环节。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还非常明确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键环节,就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实践证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党是领导也是关键。江泽民同志指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全局性作用。中国共产党是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领导核心,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伟大工程就不可能取得成功。在另一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党既要充分发挥其坚强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也要努力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即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宪法原则。因此,就必须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执政,依法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具体地讲,就是党要通过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来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通过为国家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来实现党的执政地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求我们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面对现阶段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严格依法办事;同时要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不断提高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

在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过去经常讲的和被现行宪法所确认了的“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坚持与时俱进的开拓创新精神,提出了党要坚持“依法执政”的思想,并且要求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面对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6]这就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指明了行动的方向,深化和创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理论,也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学说,进而也就从实践上科学地解决了处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的“如何领导、怎样执政”这样一个长期令人困惑的重大课题。

由此可见,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所提出的政治文明的概念和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论述,是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站在时代和历史的高度,坚持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品质进行理论创新的又一具体成果表现,是对21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前景的精心规划和科学部署,其内容博大精深,意义重大深远,为我们指明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基本路向,需要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努力实践。

【参考文献】

[1][6]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人民出版社2002,11.

[2]金冲及等:十六大报告辅导读本[C].人民出版社2002,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