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语言论文

时间:2023-03-21 17: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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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语言论文

第1篇

[关键词]大学;课程改革;体育教学;体育舞蹈

Abstract:Offeringsportdancingcourseincollegeisareforminphysicaleducationofcollegeanduniversity.Thesportdancinghasgraduallybecomeoneofthemostinterestingandpopularcoursesamongundergraduates.Thereasonswhycollegestudentsaresointerestedinthiscoursehavebeenanalyzedinthispaper.Meanwhile,thepracticeofsportdancingcourseinourcollegehasalsobeenintroduced.Moreover,theauthorshavebrieflysummarizedtheeffectsandenlightenmentsofthisreform.

Keywords:university;reformincourse;physicaleducation;sportdancing

体育舞蹈也称国际标准舞,内容包括拉丁舞、摩登舞、交谊舞,最早创立于1925年,是在传统宫廷舞和舞厅舞的基础上,对这些舞蹈进行美化和规范化,并制定了比赛规则而创立的。现已发展成两大类、10个舞种:第一类是拉丁舞,包括伦巴、恰恰、牛仔、桑巴、斗牛五种舞;第二类是摩登舞,包括华尔兹、探戈、快步、狐步、维也纳华尔兹五种舞[1]。

由于国际标准舞具有体育竞技的明显特点,从1964年开始,很多国家先后将国际标准舞更名为“体育舞蹈”,把它纳入了体育的竞技范畴,以此来得到政府的支持和投入。1992年,体育舞蹈精彩的表演轰动了巴塞罗那奥运会,引起了国际奥委会的重视。1997年,拥有74个会员国的“国际体育舞蹈联合会”正式成为了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成员[2]。体育舞蹈作为一项新型的运动越来越多地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

一、普通高校开设体育舞蹈课的意义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体育舞蹈在我国迅速发展,1997年,经国家教委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体育舞蹈列入了体育必修课程,在全国普通高校试行,一些高校陆续开设了体育舞蹈课。在调查大学生对体育舞蹈喜爱程度时,84.5%的女大学生和75.4%男大学生喜欢或非常喜欢体育舞蹈[3]。大学生为什么喜欢体育舞蹈呢?这是因为,第一,体育舞蹈对参与者的文化素质要求较高,而大学生是具有高文化水平和素质的群体,审美情趣和审美水平高,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有很强的理解能力,便于更好地掌握体育舞蹈。第二,大学生对新事物接受能力强,才思敏捷,感情丰富。第三,大学生学习任务繁重,大脑负荷重,体育舞蹈课既学了新知识,又可以使大脑得到积极地休息,在悦耳的音乐伴奏下翩翩起舞,使人忘记烦恼,精神放松,心情舒畅,非常适合大学生对运动美、形体美、表情美、音乐美、心灵美的感受,有助于提高他们的艺术修养[4]。第四,年轻人爱美,爱交际,爱表现自己,爱在竞争中获得满足,参加体育舞蹈训练,能满足他们的这些心理需求。第五,体育舞蹈课拓宽了教学范畴,扩展了体育课的类型,激活了体育教学机制。我校开设体育舞蹈课后,学生始终保持着旺盛的学习和训练热情,甚至许多学生提出增加课时、大三也开设体育舞蹈课的要求。现在我校早操项目也有体育舞蹈,参加训练的学生早早到舞蹈教室等老师指导,这和其他早操项目需要辅导员监督学生起床出操形成鲜明对比。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学生选修体育舞蹈课的积极性能带动早操等体育锻炼的显著效果,再加上对学生气质的提高,这些都说明体育舞蹈能够成为学生终身自觉体育锻炼的项目,说明设立这门课应该成为体育课教学改革的方向之一。

二、我院开设体育舞蹈课的实践

(一)我院体育舞蹈课开设内容的尝试

根据相关调查资料,北京乃至全国体育舞蹈课在高校中尚未全面铺开。现已开设体育舞蹈的学校教学内容上也各有侧重。

普通高校的体育舞蹈课每个学期约有32学时左右,有的学校安排一个学年,有的学校只安排一个学期。笔者认为安排两个学期是最理想的,第一学期是初级班,第二学期相应提高。体育舞蹈应当教给学生哪些内容,是每个体育舞蹈任课教师都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北京大学体育舞蹈课初级班在理论部分主要介绍体育舞蹈概况、基本知识、技法、社交舞会与礼仪、学习的价值与意义等。在实践部分学习华尔兹舞、拉丁伦巴舞等的基础动作、基础步型、初级套路组合;学习普通交谊舞(伦巴、快四、慢三、探戈);以及发展身体素质(腿部力量、平衡、柔韧、协调)的内容。在提高班讲授舞蹈风格、特点与舞蹈技术;讲解体育舞蹈的基本规则和裁判知识。在实践部分学习华尔兹舞、探戈舞、拉丁恰恰恰舞、拉丁牛仔舞、拉丁桑巴舞,以及进行形体与发展身体素质的训练[5]。

天津科技大学开设体育舞蹈课也是两学期。第一学期为初级班,第二学期提高班,各32学时,但是具体教学内容与前者有点不同[6]。从其他高校的课程大纲也都看出,各校在开设体育舞蹈课时教学内容并未统一。笔者所在学校的体育舞蹈课为一学年的选修;第一学期为初级班水平;第二学期为提高水平;除体育舞蹈的基本理论知识讲授外,训练内容以拉丁舞和交谊舞为主。

在舞种的选择与安排上,我们教学中尝试采取把拉丁舞恰恰恰作为第一个舞蹈训练,这是因为恰恰恰欢快活泼,音乐旋律快,容易唤起学生学习的热情和欲望。若按常规把伦巴舞放在第一个,不易进入舞蹈状态,有些学生会中途而退。学校体育舞蹈课首先要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才能把他们引上喜爱之路。普通交谊舞教学中,我们也把易教、易学的平四作为第一个舞蹈,主要原因也还是把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放在第一位。

在内容上,除了教授各种舞蹈基本技术、讲解基本知识外,我们还注重以下几方面知识的传授:第一、乐理知识的传授。舞蹈和音乐是不可分割的两个组成部分,听不懂音乐根本无法跳好舞蹈。第二、提高舞蹈艺术欣赏水平。体育舞蹈不能简单看成一项肢体运动,而是一种文化,是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艺术修养的重要内容。第三、了解体育舞蹈竞赛知识和规则。体育舞蹈是竞技体育的一部分,了解竞赛知识有两个作用:一是看比赛时能更好地欣赏比赛,看得明白;二是有比赛机会时能用上。第四、教会学生舞会礼仪、礼节、礼貌和服装化妆的基本知识。第五、适当教授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和气质品德知识。

(二)我院体育舞蹈课教学方法的运用

第一,适应舞蹈需要的准备活动。体育舞蹈课准备活动可以选择节奏感强的、容易使学生兴奋的音乐,教师带领大家踏着节拍跳基本舞步。实践说明,这样的准备活动更容易让学生的身体和神经系统快速兴奋起来,可以有效地减少肌肉的粘滞性,加快收缩速度,起到良好的作用。

第二,基本技术和铜牌套路相结合。基本功是体育舞蹈的根基,练舞不练功终生一场空。我国已经获得竞赛冠军的选手去英国拜大师学习,大师还是教基本技术,可见基本技术的重要性。教学中要结合套路教学和练习,重点落在基本技术学习上。我们认为,铜牌套路是全世界顶级专家们集大成的结果之一,初学者学习应从铜牌套路起始,这符合人们学习体育舞蹈的生理和心理规律。对高年级学生的调查中发现,当年凡是追求花样的学生现在基本上都已经忘记,而踏实练基本技术的学生现在还能跳得很好。

第三,充分利用有效手段和工具。多媒体是一种“认知工具”,学生可以通过它欣赏到高水平的体育舞蹈表演和比赛,激发他们要求学习和进步的欲望,感受到比赛或表演的现场气氛,直观地看到选手和演员穿的舞蹈服装,从服装上区分拉丁舞、摩登舞、交谊舞。不仅可以提高单位时间内的教学信息量,而且可以反复观看学习。有条件时,可采取摄像技术,把教师或学生的舞蹈动作摄下来,反复播放或慢速播放,重点观看动作细节。镜子是学习舞蹈的传统工具,可充分利用这个传统工具帮助学生纠正错误动作。

第四,注重音乐的讲解,用好音乐。体育舞蹈在教学中音乐和舞步始终同时进行。一般情况下舞步教会以后就要带领学生辨析音乐节奏,舞蹈动作必须和音乐节奏相吻合。训练学生听音乐的节奏和内涵,是课堂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学生初学时还会有一个现象:慢动作技术能跳出来,一旦要跟音乐一起跳时就跳不出来了。这是因为只有重复达到一定次数,才会产生肌肉记忆。这是因为慢动作跳舞时是边想边跳,而跟音乐时没有大脑思考的时间,技术要领就做不出来了。我们采取的方法是:让学生先慢速做10遍,再中速做10遍,最后跟音乐10遍。如果3次跳得都一样说明已经产生了肌肉记忆。

第五,两支舞交叉教学的方法。所谓交叉教法就是,当学生第一支舞掌握了最简单的组合后,便交叉教授第二支舞。这样做可使学生每次课自始至终保持高度的兴趣。比如从欢快活泼的恰恰恰转到缓慢抒情的伦巴让人感觉很舒服,再从伦巴转到恰恰恰让人感觉很痛快。

第六,创建学习合作小组。为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思想,教师在教学中把学生以8人为单位分成若干个小组,让学生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学得快的带领学得慢的,跳得好帮助跳得差的,这样学生就有了学习的主动性,在合作过程中,帮人者和学习者都能积极主动发挥创造性思维。

第七,完整示范与分解示范相结合的方法。在教授一个新的动作时,先把这个动作完整地演示一遍,让学生对这个动作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然后再放慢速度分解示范,从正面、背面、两个侧面进行示范,边示范、边讲解、边让学生跟着跳,一般重复20~30遍后,大部分学生即可基本掌握该动作。然后,教师重点观察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统一进行纠正,并示范正确动作,再让学生练习直至正确动作稳定为止。最后才是双人合作练习。

第八,教体育舞蹈意在传授一种文化。体育舞蹈不只是技术、技巧,更重要的它是一种文化,从文化的高度来诠释体育舞蹈,这样一开始就会把体育舞蹈放在较高的大学课堂的平台上,区别于社会上一些商业教舞者,避免只教技术不教文化、只带领学生跳舞不传授理论知识的现象发生。要让学生了解不同舞蹈的风格特点,同一舞蹈在不同音乐伴奏下所要表现的情感和思想,比如说,恰恰恰表现的是两个年轻人在一起戏耍,活泼而欢快;伦巴则表达了人浪漫而抒情的一面;牛仔舞表现的是人诙谐幽默的一面等等。通过这些知识的传授来发挥学生的创造力、想象力,让学生懂得,虽然我们只是业余的,没有专业的跳得好,但我们是有文化、有素质的大学生,有能力把体育舞蹈的文化内涵表现出来。

三、我院开设体育舞蹈课后收到的实效

我院在体育舞蹈教学内容和方法上的初步探索,从五个方面收到了明显的效果:第一,学生们学习体育舞蹈的兴趣明显提高,扭转了前半学期兴趣高后半学期兴趣降低、第一节课跳得兴趣盎然第二节课热情退减的现象。第二,学生掌握体育舞蹈的速度大幅度提高,以前是4~6周学会一个舞蹈,现在是2~3周学会一个舞蹈,两次课简单的组合能随着音乐拍子跳,三次课能做到全班同学跳得整齐划一。一个学期的时间,一般就能学习并掌握恰恰恰、伦巴、牛仔三种舞蹈。第三,听音乐的能力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过去是舞步会跳了却听不出音乐节奏;老师起个头会跳,老师不起头就不会跳;用上课时伴奏的音乐会跳,换个伴奏音乐就不会跳了。现在大多数学生听力和音乐感觉都有了很大提高,自己找音乐节奏自己起头,甚至有部分学生已经上升到对音乐内容、音乐情感的理解的高度。第四,学生们的形体得到了修正和美化。由于学生们中学阶段长期伏案读书和做题,身体姿态多少都有些不垂直、不挺拔,甚至有的“三道弯”。通过一段时间体育舞蹈的训练,学生们的形体明显得到了改善,人挺拔了,有的学生说感觉我就像长高了,有了这样的自信,精神面貌明显与以前大不相同,形成了良性循环。第五,在今年中国国际标准舞第十一届“院校杯”公开赛上,我院参赛队员战胜众多强手,获得集体舞业余组第三名和普通高校组恰恰恰舞进入半决赛的成绩。这不仅说明我们学生拉丁舞的基本技术得到了专家评委们的认同,同时也说明我校体育舞蹈教学改革基本成功。

从我院开设体育舞蹈课程到确定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的初步体会看,体育舞蹈课程应当成为大学体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体育舞蹈的教学,不仅让体育舞蹈成为大学生在校期间自觉锻炼身体的喜爱项目,而且成为他们走出校门后终身锻炼的喜爱项目。我们还将在适当的时机组建体育舞蹈俱乐部,进一步深化体育课程改革,为推广体育舞蹈这一新型运动作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张清澍,陈瑞璋,伏宇军编著.体育舞蹈[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

[2]沈文喜.南京高校体育舞蹈开展状况的调查分析与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07.p32~36.

[3]李梅.北京普通高校体育舞蹈课开设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D].北京:首都体育学院.2006.p21~28.

[4]蒋微,贾宝剑.高校公共体育课开设体育舞蹈课程探讨[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6(10).p1414~1415.

第2篇

在舞蹈教学中教师应具有专业的口语表达。口语表达表现在说话的内容、态度、语气以及语调等多个方面。舞蹈教师在讲授过程中会运用特定的专用名词和术语以及概念。舞蹈教师通过口语表达让学生明白舞蹈教学的最基本的目的,明白应该掌握的动作是什么,舞蹈的感情基调如何,并且通过教师的阐述使学生清楚舞蹈动作应该达到的效果。由于口头语言贯穿于每节课的始终,在舞蹈教学中要求教师的口头语言要准确。在讲授舞蹈动作时,教师的语言必须严谨、准确,比如动作如何做、动作要领及舞蹈的风格特点,必须清楚地讲授给学生。在教授一个新的舞蹈动作时,应该清楚地讲解这一动作的做法及其表现的特定内容以及感情基调。口头语言还要生动形象,语言的生动性在舞蹈教学中是非常必要的,舞蹈教师应尽可能用形象的语言,将动作描绘得尽可能生动些,使学生能够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加深对动作的理解和印象,引起学生的兴趣,进而感染学生。当然,教师在授课前还应该做好充分的备课准备,做好进行口头语言阐述的准备。在教授舞蹈动作和技巧的时候,教师要运用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方法进行授课,力求做到条理更加清晰、逻辑更加合理。

二、教师应具有的肢体语言

肢体语言也可以叫做身体语言,是指由身体完成的各种动作,从而代替口头语言而达到表达感情的沟通目的。在这里肢体语言只包括运用身体和四肢所表达的意义,不包括面部感情方面。学习舞蹈和学习文化课知识有比较大区别,必须亲自实践也就是需要亲自做动作。在教学中,如果教师只用口头语言来表达意思,要求学生做怎样的动作以及动作达到的某种程度,却没有任何示范,学生常常不能比较好地领悟动作要领。舞蹈教学必须通过教师的肢体示范,让学生亲眼观察并感受每一个动作以及动作之间如何衔接。肢体语言能够提供给学生最直观的舞蹈的感觉,只有找到了舞蹈的感觉,一支舞才会可能演绎的精彩。舞蹈是肢体语言,它能直接地、强烈地表达人们的情感。因此,教师在教学中,通过肢体示范,不仅仅要求学生动作如何做到位,还要求学生把舞蹈的情感通过动作的衔接进而流畅的展现出来。“在教学过程中,无论是要教授新的动作,还是要复习老的动作,舞蹈教师都必须要通过身体的各个部位的协调运作,将规范的、科学的动作用肢体语言的形式表达出来并传授给学生,让学生进行学习和模仿,这样就完成部分授课环节。因此,在舞蹈教学中,肢体语言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的主要手段和载体,任何教学内容和环节都必须通过教师的肢体动作实施完成。”舞蹈教学是一个具有动态特征的传输知识和技能等信息的过程,而舞蹈本身就是一种肢体语言,如果教师能够在课堂上很好的运用肢体语言,对提高舞蹈教学水平有非常大地帮助。准确的肢体语言是舞蹈教师首要必备的条件,教师的肢体语言也应该具有启发性和审美性。只有准确的肢体语言学生才能理解到正确的动作,才能进行正确的舞蹈,可以说准确的肢体语言是舞蹈教学的基础和必备条件。其次,舞蹈教师优美的肢体语言还应该达到启发学生对舞蹈的理解,让学生顿悟的目的。当然,舞蹈作为一门艺术具有其极其独特的审美价值,它是对现实生活中美的集中体现,向人们传递各种美的信息,还能够使人们的认识提升,提升理解和感悟美的品位。因此,舞蹈教师的肢体语言也应具有审美性。

三、教师应具有的表情语言

舞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还要注意表情语言的运用。舞蹈演员的形体是舞蹈这门艺术的物质载体,舞蹈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就是身体的动作,因此舞蹈艺术的独特性就是通过舞蹈演员的舞蹈技巧和身体动作来展现出的。但只有身体方面的舞蹈动作远远不是舞蹈艺术,还必须要和富于感情流露的表情相结合,这样才能产生艺术的效果。舞蹈的动作、肢体表达再到位,舞蹈技巧再高超,可如果表情呆板,那观众将会感觉非常乏味,观众也更是无法理解和领会舞蹈的感情。然而在舞蹈教学中,表情语言容易被学生忽视,但是在具体的舞蹈表演中面部表情却更容易让观众领会感受舞蹈所要表达的感情。可见充分运用面部表情,才能够提高舞蹈的舞台表现力。这就要求教师在舞蹈教学中要向学生强调表情语言的重要性,动作示范之前注意提醒学生观察表情,并且在动作示范过程中注意表情语言的运用,从内心而发使其面部表情也在变化。“教师在舞蹈示范时还要注意到舞蹈表演中的眼神等表情要比生活中更夸张、更具戏剧性,表演者与观众要有一定的眼神交流,这些都决定着作品的美及观众的审美。”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尽管表情对于舞蹈表演效果的好坏非常重要,但也一定要注意不能太过夸张,也不能喧宾夺主,否则会分散观众的注意力,影响观众对舞蹈作品的整体欣赏。相比于口头表达和肢体语言外,表情语言的感彩更加丰富。教师除了在示范动作时要表情丰富,在教学的其他方面也应该具有较丰富的表情。因为面部表情往往能表达一个人的情绪,教师的面部表情能够向学生传递非常多的信息,通过面部表情也可以完成老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另外,由于教师在课堂上的位置,使老师的面部成为学生的视觉最容易集中的目标,教师要善于用表情语言给学生一些提示、暗示或是赞许、鼓励,因此舞蹈教师在教学时合理使用表情语言并注意适时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具有重要意义。在舞蹈教学中,口头语言让学生明白舞蹈教学的最基本的目的,明白应该掌握的动作是什么,舞蹈的感情基调如何,并且通过教师的阐述清楚舞蹈动作应该达到的效果。可以说,口头语言贯穿于舞蹈教学的始终,是必不可少的。而肢体语言作为舞蹈教学中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的主要手段和载体,占有基础地位,准确的运用肢体语言非常重要。面部表情在舞蹈表演中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因此,在舞蹈教学中表情语言的运用是不可忽视的。

四、结语

第3篇

1.“诗学”一词在西方文化语境中的基本蕴含及演变“诗学”一词的最早使用,一般说来可追溯至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诗学》的原文为Aristo-telousperiPoiētikēs,即“亚里士多德的诗学”。Poiētikē意为“制作的技艺”,等于poiētikētekhnē,因此亚氏的“诗学”一词实包含了两个关键词:“诗”(poiētikē)和“技艺”(tekhnē)。poiētikē从动词poiein(制作)派生而来,故诗人是“制作者”(poiētēs),诗则是“制成品”(poiēma)。tekhnē来自印欧语的词干tekhe-,原意为“木制品”或“木工”。它是一个笼统的术语,既指技术和技艺,也指艺术和工艺,而古希腊人没有把这两种含义严格区分开来。在希腊人看来,诗人做诗,就像鞋匠做鞋一样,都是靠自己的技艺“制作”社会需要的东西;称呼“写诗”,他们不用graphein(“写”、“书写”),而用poiein。⑥在柏拉图以前,诗和诗人的地位是非常崇高的。按照维科的看法,人类的历史愈往上走愈充满“诗性的智慧”。⑦诗人作为“通神者”,又往往将先知、祭司、甚至王者的“身份”集于一身,而荷马经常用“神一样的”(theos)一词来称赞诗人。诗人虽说也是凡人,但是他们受到了神(缪斯)的特别眷顾和宠爱,写作诗歌是一种神赋的才能。至于诗人的地位之所以如此崇高,实则与诗的实际功效密切相关;正如中国的先秦时代一样,早期希腊人也主要是从诗的作用方面来了解诗并借此对诗和诗人进行不同的定位和评价。到了公元前5世纪,荷马和赫西俄德因其诗歌的多重功用而被普遍尊为希腊民族的教师。不过,也正是在这个时期,由于柏拉图(也许还包括苏格拉底)等人的见解,⑧诗和诗人的地位开始下降了。柏拉图一方面秉承了前人早已提出的诗歌神赋论、模仿论,另一方面又在神赋论、模仿论之中注入了和前人全然不同的内容。简而言之:在神赋论中,柏拉图通过诗人代神立言的“迷狂说”,剥夺了诗人的理性地位;在模仿论中,他凭借“原型”论的独特学说,仅赋予诗歌以“影子之影子”(“与真理隔了三层”)的虚妄性质。在柏拉图看来,诗不仅本身远离“真理”,而且还因其常常具有“败坏人性中之理性判断能力”以及“迎合人性中之低劣欲望”的恶劣作用而妨碍人们通向“真理”。以此之故,他坚持要为“理想国”的青少年教育重新编定诗歌教材,删除史诗中不敬神的诗句,同时也坚持要把“说谎话的”诗人赶出“理想国”。⑨亚里士多德未曾营造过“理想国”,所以也无需将被放逐的诗人请回来。然而,他对诗和诗人的看法的确与柏拉图截然不同。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在于他拥有一个与柏拉图很不一样的哲学立场。在此,他指责Eidos只是一个空洞的名相,用Ousia(Being)取代其位置;后者作为万物之各是其所是的“本体”(按:也可译为“本质”,这里是取亚氏后期且更加重视的用法),已不是绝然凌驾于可见事物之上或之外的单独存在物了,而是恰好相反,它就寄寓于可见的具体事物之中(亚氏早期思想中的第一本体[ousia]就是个别事物)。亚氏“本体论”所蕴含的一个重大发现便是“共性”(种、属)作为“本体”(第二本体)在本源性和始基性方面要次于同样作为“本体”的个别事物(第一本体、主词),而且,“共性”就寄寓在“个别”之中。⑩这一思想直接催生了下述诗学论断:“诗”作为“个别”,既可以蕴含着、也能够揭示出作为“实体”或“本质”的“一般”。这可说正是亚氏申言“诗”高于“历史”的哲学基点,同时,他也是基于此,把诗表现“可然”或“必然”事物的“理性”能力归还给了诗人。“诗”作为“技艺”主要源自人獉的天性,神赋论以及与之相应的“迷狂说”在《诗学》中完全隐退。与“诗艺”切身相关的天性包括“摹仿”(mimēsis)和音调感(harmoniaormelodia)、节奏感(rhuthmos);在此类天性的表现或抒发之中,人们能够得到“”。柏拉图曾指出,“歌曲”(melos)由词(logos)、和声与节奏组成。瑏瑡此处的“歌曲”大致相当于“抒情诗”的一种,而《诗学》对抒情诗始终是不大在意的。故在上述两种天性方面,亚氏尤重模仿,而对音调与节奏则甚少讨论。《诗学》以戏剧为主要的“诗”的“基型”,广泛而深入地探讨了有关“诗”本身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其内涵绝不仅限于如何做诗的“创作论”。同时,它的重要性也不仅体现在它对这些问题的实际解答,还恰恰体现在这些问题本身及其所蕴含的予以多重解答或重新思考的可能。和亚氏的其他著作一样,《诗学》长时间被搁置在地窖,后辗转、流传于少数人之间,因此它在罗马时代和中世纪早期所产生的影响较小。贺拉斯很可能未曾读过《诗学》。虽然《诗艺》(此处之“诗”仍然是以戏剧为基型)的确在某些重要的观点上与《诗学》相一致,但这种一致是贺拉斯间接地得自于他人的。

罗马时代的艺术趣味十分繁杂,但缺乏哲学思辨。无论是贺拉斯还是西塞罗、昆提连、普卢塔克,其“诗论”思想均缺少深刻的哲学思考或逻辑背景。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公元3世纪的普罗提诺。普氏一方面向上衔接了古希腊的思辨传统,同时又把这一传统(主要是柏拉图的思想)带进了新的时代———中世纪。中世纪的“诗学”思想可以区分为早、晚两期。早期的“诗学”基本上是以基督教的极端形态复述了柏拉图的文学观念:除了《圣经》“文学”和赞美诗,世俗的文学几乎就是鄙俗欲望和诱惑的代名词,是不配在基督教的“理想国”里留驻的。在早期基督教思想家看来,“诗”,特别是“戏剧”,是“弄虚作假”的“伪造物”,而上帝绝不喜欢任何虚假。德尔图良(Tertullian,约160-约220)对戏剧的指控非常具有代表性:“在上帝的眼中,一切伪造都是不正当的。伪造声音、性别和年龄的人,伪造爱、恨、叹息和眼泪的人,都无法得到上帝的赞许,因为上帝判定一切伪善都是有罪的。上帝的法规宣判,男子穿女子的衣服是应该诅咒的;那么,上帝如何审判扮演女子角色的男演员呢?”瑏瑣在这样的时代,当然不会产生专门讨论文学现象及其规则的诗学或诗艺著作。不过,对世俗文学持憎恶、拒斥的态度,不等于完全否认中世纪也有其文学观或诗学思想。姑且不说公元1世纪犹太人斐洛(PhiloJudaeus,约公元前20—公元50)通过寓意解经(Allegory)所生发的“文论”见解。即使是坚持以宗教宰制文学的圣奥古斯丁、波爱修、圣伯尔纳,他们的著作中同样蕴含了不少独特的“诗学”思想。而从12世纪开始的中世纪后期,一方面由于世俗精神日益侵入宗教领域,另一方面由于阿拉伯和亚里士多德之影响的推动,探讨写“诗”之“技艺”的“诗学”或“诗艺”著述不断涌现,蔚然成风。瑏瑤按照一般的看法,近代意义上的“小说”在15世纪便已产生了,然而对于它的理论总结却一直没能包含于“诗学”之中。在“文学”的理论方面,仍然是以“诗”(启蒙时代以后,“抒情诗”已挤入最重要的文类之列)的研究为正宗。同时,18世纪“美学”在德国兴起,标志着哲学向感性领域的“入侵”。“美学”把一向属于诗学核心领地的“文学”本质、规律以及“形式”要素攫为己有,而使“诗学”沦为狭义的“诗歌”分类学。这一状况直到20世纪20年代“俄国形式主义”思潮出现后,才算有了根本的改变。这一改变其实应该追溯到索绪尔,在其划时代的著作《普通语言学教程》中,对语言做出了全新的定位,并以几组具有二元对立性质的功能关系对语言的结构进行了系统的诠释。其中,与本文题旨最为相关的一组关系便是关于符号之纵向聚合(paradigmatic)和横向组合(syn-tagmatic)的划分;“形式主义者”雅克布森把它们分别和两种基本的文学修辞手法———隐喻和转喻对应了起来,从而促成了语言学向诗学的转化獉獉獉獉獉獉獉獉獉獉獉獉獉獉。此外,索绪尔的共时语言观还直接造成了俄国形式主义的“形式主义文学观”。什克洛夫斯基的“陌生化”(defamiliarization)概念正是在此基础上才具备了诞生的可能。而索绪尔关于“听觉形式的能指是于时间之中展现出来”的理论(即符号、句子和话语首先是叙事性的),则强有力地推动了形式主义者(包括后来的结构主义者和解构主义者)对叙事性文学(民间故事、小说等)的关注。瑏瑥这些新的方式不仅仅对“诗”才有效,而是可应用于一切“文学(语言的艺术)”门类,所以此种“诗学”实为广义之文学理论的代名词。正因此,自20世纪五六十年代伊始,“小说诗学”、“戏剧诗学”、“电影诗学”等用法才大量地涌现了出来。综上所述,西方古典文化中的“诗学”一词,主要指“诗”(史诗、酒神颂、戏剧、韵文体的寓言等)之创作技艺及原理功能研究;20世纪以后,由于“形式主义”文论家的努力,它才被用于指称广义的文学理论,即对一切语言艺术的理论总结和研究。

2.“诗学”一词在中国文化语境中的基本蕴含及现代转换在古代中国,“诗学”一词主要有两重含义:一是专指《诗经》研究,二是泛指一般诗歌的创作技巧和其他理论问题的研究。《诗经》早在先秦时期便被称为“五经”之一,西汉以来则成为官学,是“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资源,故《诗经》研究的“诗学”实属经学,与《易经》学、《尚书》学、《春秋》学、“三礼”学等并行于世。《诗经》学可上溯至先秦时代,研究历史十分悠久,但是“诗学”一词的直接使用可能迟至唐代才开始流行。瑏瑦唐宪宗元和三年(808),李行修撰有《请置诗学博士书》的奏章,认为《诗经》具有“端本”、“垂化”、“兼听”、“兴古”之四重功用,故宜再置诗学博士以为当世立教。此后,专指《诗经》研究的“诗学”一词经常出现于文人笔下。“诗学”的第二重含义则较晚出现。该含义“诗学”的最早记载出自晚唐诗人郑谷所作《中年》一诗,内有“衰迟自喜添诗学,更把前题改数联”一句。这里的“诗学”是指一般的诗歌创作技巧,与《诗经》学的内容全然不同。唐代开始以诗取士,诗歌创作的地位自然跟着提高了;故不只“诗格”、“诗式”、“诗法”之类关于诗歌创作技巧和诗歌自身特征的著作大量出现,而且这一风气还直接催生了“诗学”一词。宋代之后,此词开始流行,并在使用频率上远远超过了第一重含义。检索《四库全书总目》等资料,可以发现元明时期还产生了不少题名“诗学”的著作,如较早的有元代“四大家”之一范椁的《诗学禁脔》(1卷),而同为“四大家”之一的杨载则在其《诗法家数》(1卷)中列有“诗学正源”一条。明代有黄溥的《诗学权舆》(22卷)、溥南金的《诗学正宗》(16卷)、周鸣的《诗学梯航》(1卷),等等。明人晁瑮所编的《宝文堂书目》、徐惟所编的《红雨楼书目》、赵用贤所编的《赵定宇书目》中,也都收录了不少题名“诗学”的著述。总括而言,第二重含义的“诗学”一词包含了下述几层意思:一是指一段时期内诗歌创作的总称。如毋逢辰于大德十年所撰《王荆公集序》说“诗学盛于唐,理学盛于宋”,大诗人元好问多次指出“贞祐南渡后,诗学大行”瑏瑧、“贞祐南渡后,诗学为盛”,瑏瑨等等。又如,清代鲁九皋著《诗学源流考》,所论自战国至晚明的诗学变迁,其实正是历代诗歌的源流变迁。而上述“诗学”一概都是此意。二是指诗歌的创作实践与技巧。如南宋蔡梦弼著《杜工部草堂诗笺》称杜甫诗为“五百年”之“诗学宗师”,清人毕沅《杜诗镜铨序》评价杜甫诗“集诗学之大成,其诗不可学,亦不可注”,指的便是这层意思。这也是历代文人所云“学诗”之“学”的主要内涵。三是指对诗歌自身的理论研究。正如“诗格”、“诗式”、“诗法”之类的著述,“诗学”的这层含义的主旨本为探讨诗歌的创作问题,但在发掘主旨的同时也涉及了诗歌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故只是附带谈到的“一部分”。《诗经》学的对象当然是《诗经》,而一般意义上的“诗学”的对象也是一般意义上的“诗”。明确地说,就是指文人所创作的五七言诗体,即它并未把赋、词、曲等其他韵文形式包括在内。20世纪以来,由于西学大量涌入,尽管有些学者仍然是在传统意义上使用“诗学”一词(如黄节于1922年出版的《诗学》一书,其所指与鲁九皋《诗学源流考》一脉相承,也是叙述历代诗歌的创作演变),但是多数人在使用此词时已注入了新的内涵。如杨鸿烈的《中国诗学大纲》(商务印书馆1928年出版),内容包括中国诗的定义、起源、分类、结构要素、作法、功能、演进等方面。另如,江恒源的《中国诗学大纲》(大东书局1928年)、范况的《中国诗学通论》(商务印书馆1930年),其内容则包括了诗歌的体制、作法、基本理论等方面。这些著作均含有较自觉的理论意识。此后中间经过大约40年的停顿,自1970年代开始,“诗学”著作又陆陆续续出现了。先是台湾学者的著作,如黄永武的《中国诗学》(巨流出版社1976年)、程兆熊的《中国诗学》(台湾学生书局1980年)。接着是大陆学者的更多著作,如陈良运的《中国诗学体系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王先霈的《中国诗学通论》(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年)、余荩的《中国诗学简史》(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等等。与传统“诗学”著作主要强调诗歌的创作与技巧不同,上述著作所注重的都在诗歌的理论方面。

有学者提出,这一内涵只是“诗学”的一部分内容,“中国诗学”应包括诗学文献学、诗歌原理、诗歌史、诗学史和中外诗学比较五个方面的内容。瑏瑩很显然,这里的“诗学”还只限于“诗”的体裁,未曾包含小说、戏剧等,故仍属狭义的诗学范围。在中国文化语境中,用“诗学”来指称广义的文学(语言艺术)理论,从而达成其蕴含的现代转换,这是在比较文学学科进入中国文化语境之后才发生的。3.作为“文学理论”的诗学及其在中西文化系统中的“知识”定性与定位以诗学来指代“文学理论”,很显然是近代便已发端、而后日益得到强化与普及的“知识”西方化的一个结果。毋庸置疑,现代中国的知识体系,其分类、定性以及架构的方式完全由西方提供。这一局面,短期内是无法改变的。我们能够做的,便是努力争取在西方的构架视域下重释古代的传统,使之在追求分界明晰精确之现代知识的洗礼中得到新的展现———也许这是更加醒豁的展现。那么,何谓广义的诗学呢?就其字面含义来说,可以界定为“关于一个文化系统里面的诗性言说之研究”。“诗性的言说及其研究”就是诗学在文化系统中的基本“知识”定位。但若要进一步追寻“何谓诗性的言说”(如九缪斯的各自属性,实与诗性的功用相关),则必须弄清楚诗学的“他者”。按照西方的经验,这个“他者”就是“哲学”。“哲学”的内核是什么?就是概念的思维以及由概念关系组成的各种命题世界。诗学的边界,即由此一“他者”划定。瑐瑠以下试从与“哲学”的诸重差异来寻求“诗学”的边界:其一,哲学思维追求普遍性(要求摆脱具体性和个殊性),是概念的思维;而诗学的对象是个殊性的事物(主要内涵是鲜明生动的语言形象及其独特个性化的呈现方式),故诗学作为“理论”具有显而易见的双重性与中介性:一方面要求使用概念来追寻普遍共性(摆脱个殊性),另一方面思维的对象恰恰就是个殊性。所以,诗学是一种具有诗性内涵的概念化思维。其二,哲学的思维由“灵魂”中的理性部分来掌管,思考的对象则是“实体界”(概念、范畴、命题构成的抽象世界、“真实界”);“诗人”的领地被划定在“与真理隔了两层”的感性领域(经验世界),变化不居,长期被哲学排除在对象之外。“诗人”说话,无法自作主宰(自主是理性的特权),他们必须被夺走了理智才能够代神说话(柏拉图);而亚氏重新给予诗人的理智也只能限于用韵律、节奏或形象去“摹仿”必然或可然的事件(action),而非用概念来揭示事物的因果关联。总体而论,“诗人”要服从“哲学家”的管教。其三,哲学的思维方式是因果关系(就古希腊而言,尤其是指基于几何学的因果推理关系);而诗性思维是类比关系。前者是线性的时间先后关系;后者是共时的空间并存关系,依赖想象、联想、隐喻、形象、幻象、虚构或比兴等方式将构成世界的诸因素联结成一整体。

其四,哲学的核心(理想)是求“真知”的认识论。“真知识”是清楚明晰的,不容含混与争议,所以哲学的思维首重“界定”:在求知之前,必先划定边界(定位)、确定对象与范围。诗学的核心是“求美”(延伸地说,亦可以“美”求“善”),它的“对象”往往是鲜活灵动的生命整体,彼此之间难以进行部分与整体的范围分割;一旦予以切割(如用显微镜透析树之叶片),则从显微镜所获取之叶片的“知识”与作为树之整体的“美”之间势必丧失原有的生命关联(不再构成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其五,哲学的言说以概念和命题为枢纽,因果推导或辩证思维是其展开的主要动力,所以,即使是对话体或诗体的哲学,其形式特征与语言策略也与“诗学”有鲜明差异。相比之下,“诗”(广义)的语言策略更加偏重形象思维或直观领悟,以富有节奏感、韵律感、色彩感的语言来“观物取象”是“诗人”的独特天赋。很显然,上述归纳奠基于哲学与诗学的对抗关系(这一关系在西方的文化与思想演变脉络中起伏穿插,从未真正消停过)。瑐瑡应该指明的是,中国古代没有西方式的“哲学”,在中国的传统中也找不出“文学”或“文论”的对抗性的“他者”———既不是“哲学”,也不是其他的什么“学”。如最具有文学性的《诗经》长期就是经学———现代意义上的“政治哲学”,而最具艺术性的音乐和舞蹈则与礼仪同构成为礼乐制度的重要内容。先秦乃贵族宗法社会,宗族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集体的我”),宗族之内等级森严,需要最严格、最繁复的礼制才能维持其秩序,但在知识领域却未曾建构出上下高低有别的层序系统。作为“知识形态”的王官之“四教”或“六教”,其内容各异,相互补充,彼此没有高下之别。

诸子之术兴,始有严整精密的体系之言,其中各自皆有总持全局的纲领与枢纽(如儒家之仁义、道家之自然、墨家之义利),但此纲领与枢纽之体(总德)并非超绝于众德之上,而自成一孤悬纯粹之“一”(如前述西方文化之元素、原子、原型等等)。相反,即凡即圣、体用合一、道器不离、通变相随,是先秦学术与思想的共同仪轨(将两者关系处置得恰到好处,便是时中);总德与众德之间,也是类似的关系。故先秦时期诸子之相互争讧,往往只辩其是否整全(合乎天道)与偏曲(偏离天道),而不论其知识性质(思维层次)之高下优劣。与此相应,中国的“诗学”与“哲学”(“文”/“道”)关系,虽然亦有以道立文、道“干”文“支”之序次(原道、宗经、征圣以及“文以载道”、“依经立义”诸命题皆缘于斯),但是两者之间并无思维品格上的优劣之辨,相反,中国古人常常追求两者间彼此浑融合一。这种合一就是文与道的整全,否则就是偏曲(“文人”之所以被赋予贬义,就是指处于有“文”而无“道”的偏曲状态)。从文道合一的角度,我们甚至可以断言,中国的“哲学”同时也是“诗学”的,道家如此,儒家如此,其他诸家也都是如此。认识到这一点,我们还怎样让中西诗学之间展开有效的对话?还是只能听凭双方独自显现、各说各话?如前所述,以西释中是我们这个时代无法回避的宿命。可以说,如何应对西方与传统,是中国文化现代转换的一体两面:中西文化互为“他者”的相互否定与相互肯定,能够推进并促成中国文化的重新建构。诗学亦然,因为诗学与文化本来就盘根错节、相互交缠。因此,倘要使用西方“诗学”观———借助哲学的“他者”所建构的广义文学观———来重叙中国古代诗学,就需要把古代知识系统的构成要素、性质功能以及结构关系做全盘的重整与重释。

二、比较诗学方法论的若干问题反思

诗学层面的中西比较由来已久,但学科意义上的比较与建构应该始于现代。瑐瑣自王国维以来,中国学者在这一领域的艰苦探索已经缔结出丰硕成果:钱钟书的《管锥编》以及一系列论文,整体而言依然是后辈鲜能抵达的高峰;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批专题性更强的著述相继问世,则将诗学比较往深处做了较为显著的推进,代表性成果如《中西比较诗学》(曹顺庆著,1988年初版)、《比较诗学体系》(、童庆炳主编,1991年初版)、《悖立与整合:东方儒道诗学与西方诗学的本体论、语言论比较》(杨乃乔著,1998年初版)、《中国文论与西方诗学》(余虹著,1999年初版)、《比较诗学导论》(陈跃红著,2004年初版)等,至今仍然富有启迪性。王国维所做的尝试最近受到罗钢一连串的质疑与重估,但笔者以为王氏在本领域的开创性贡献是不可磨灭的。特别是,他把美学与文艺理论置放在与哲学、伦理学的相互关系中定位、了解,使得“通西洋之哲学”与“伦理学”成为美学与文艺理论研究的必要前提。王国维根据康德、叔本华以及尼采的学说来建立了解此三者关系的知识架构,即在哲学、伦理、美学三大领域之下确立:理性、悟性(今通译“知性”)、感性三种能力,超验、经验两重世界,抽象(先天而普遍)、具体的认知“形式”,直观、概念的知识类别,主观、客观的事物性质等知识层级。美学在此构架中处于连接哲学与伦理学的中介位置。也就是说,美学(含文艺理论)的性质兼具认知的普遍性与实践的特殊性,美同时具有认知(真)与实践(善)的功用。对于美学的这种认识与定位,在比较哲学、比较诗学的具体展开别重要,因为它能够作为一种学术参照清楚地反衬出中国美学(含文艺理论)在中国固有知识体系中的不同定位、性质和内涵。

笔者认为,从构成文化系统之诸要素的相互关系入手,确定诗学在系统中的性质与定位,进一步探讨其在起源、方法、功能、目标以及种类等诸方面的内容和特征,这种“知识论”的进路是今日中西比较诗学方法论建构的一个堪称上佳的路径。换言之,今日的比较诗学研究以及方法论的建构,更应该沿着王国维开拓的道路向前推进。受各种限制,本文尚无力依循上述思路进行系统性的尝试,下面仅就方法论建构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谈谈粗浅的看法:第一,要明白“诗学”在中西文化整体中的定位及其性质、功能以及与其他要素的结构关系。如前所述,中西文化在上述诸方面是有根本性差别的,若以关键的学派、关键的概念与命题为个案,是可以就这些差别进行整体的概括和论述的。但同时还必须认识到,每个具体的诗学问题还会因人、派别、时空的不同而产生或隐或显的差异,这就要求对于每个问题的研究和探讨,必须将此问题在严格的限定之后置于生发与演替的脉络之中进行。第二,要对相关概念做出辨析。所谓“相关概念”,主要是指两种情况:其一,学者用以诠释本国诗学或文学现象的他国的概念,如“现实主义”、“浪漫主义”、“自然主义”,等等;其二,学者从不同诗学系统中截取过来作为比较对象的概念,如“雄浑”与“崇高”、“纤丽”与“优美”、“道”与“逻各斯”,等等。中国学界在这一方面所做的“比较”工作不能说一无是处,但是诠释中的错位、误读、甚至歪曲的现象是十分严重的。而其原因,主要在于未展开深入的辨析,在未对研究对象的真正含义具有真切到位的理解之前便展开贸然的“比较”。有的研究者不通外文、不读原著,就敢于进行长篇大论的“比较”,这无疑加剧了错误理解的泛滥。仅就学界较为热门的话题“道与逻各斯”而论,从钱钟书起,中国不少学者便对两者之“惊人相似”表示了浓厚兴趣。但是,“常(原理)、道(言说)”之“道”果真是“逻各斯”的核心蕴含吗?赫拉克利特与海德格尔果真是西方“逻各斯”的真正代言者吗?“逻各斯”与“einai/eidos/ousia”瑐瑥是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