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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环境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22 17:34:12

人文环境论文

人文环境论文范文1

【作者简介】柳青,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2008级博士研究生。(武汉430072)

【内容提要】公共人事行政的环境、价值与制度是公共人事行政系统的三个核心要素,环境从根本上制约着作为动力机制的人事价值和作为共同秩序的人事制度,而人事行政价值与制度又通过各种渠道对环境进行选择和重塑,三者共同构建了整个公共人事行政系统。这种环境、价值与制度互动的三维结构对我国的公共人事行政研究提供了有益的思考。

【日期】2007-11-19

【关键词】公共人事行政/环境/价值/制度/功能

从理论的宏观性和外延性上来讲,公共部门人事行政是一个很宏大的体系,它不仅仅包括了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规划、开发、配置和激励等一系列具有系统性的活动,还涵盖了人事行政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发展,人事行政职能的完善与变迁,人事行政价值观的积淀与演变等更为深入的内容。虽然体系庞大、内容庞杂,但贯穿公共人事行政理论和实践有三个核心的概念和要素,或者说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理解公共人事行政,那就是:环境、价值与制度[1]。它们三者之间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整个公共人事行政系统。

一、基本概念的澄清:环境、价值与制度

(一)人事行政环境:行政生态学和系统论的观点

环境是公共部门人事行政发生的时间和空间领域,整个人事行政活动都在一定的环境中开展,环境是人事系统构架的基础性要素。所谓环境,就是指主体外部一切要素和条件的总和。根据系统论和行政生态学的观点,整个社会是一个具有一定结构和组织化手段的系统,社会的各组成部分以有序的方式相互关联,并对社会整体发挥着必要的功能。公共人事行政也不例外,它不仅是整个公共行政系统中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更为重要的是,它自身也是一个组织化程度相当高的系统。在这个系统的周围,围绕着许许多多的其他要素或其他的系统,这个时候,我们就把这些其他的要素和系统称之为公共人事行政的环境。按照里格斯的说法,这些环境要素可以分为五类:经济要素、社会要素、沟通网络、符号系统和政治构架[2]。应该说,公共人事行政系统与这些环境之间的界限并不是那么的明显,它们之间的边界是柔性的,可渗透的,进行着多种能量、物质和信息的输入和输出。

就像系统论所指出的那样,一个系统之外的所有其他一切事物都可以称之为该系统的环境。显而易见,环境概念的外延是十分广泛的,有区别的只是与系统联系的紧密程度和方式不同而已。那么,根据这种紧密程度来划分,我们可以把公共人事行政的环境分为两类:显性环境和潜在环境。所谓显性环境是直接作用于整个公共行政人事系统,对系统的运行产生重要影响的要素的总和,它对公共人事行政系统的影响是直接的、即时性的。例如,一个国家的现实经济状况、政治制度、行政制度、地理位置和国际关系等等。而潜在环境是相对于显性环境而言的,又可称作隐性环境,是指那些间接作用于整个公共人事行政系统的要素的总和,它的作用是间接的,作用的时间周期也较长,譬如整个社会的文化传统和心理积淀等。当然,由于与系统联系的紧密程度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显性环境与潜在环境的区分也是相对的,只是影响的方式、程度和角度不同而已。不管是显性环境还是潜在环境,都对整个公共人事行政系统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转化。

(二)人事价值:一种动力机制

社会的兴盛与式微,人事环境的优化与平庸,人的勤奋与慵懒,重要的根源在于社会动力机制的构建、运行。任何一个社会的发展,都有其作为动力源的“动力结构”[3]。一个国家政府人事安排是这种“动力机制”推动的产物,公共部门的人事价值是隐藏在人们行为背后的根本动因。人事行政价值是指由人们在长期的行政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与人事活动相关的看法、思想、态度和观念所组成的价值体系,它不是人事制度和行为本身,而是隐藏其后的根本缘由,是人们进行活动的价值判断。一定国家或民族的价值观念及思维方式,构成其人事行政制度的文化环境,决定了人们的价值形态和观念,并进而通过推动人们的行为直接影响到人事行政制度效能。

公共人事行政中的核心动力机制——价值是否有效,取决于人们对价值的感知、认识及实行,并建立起与这种价值相适应的人事行政制度。如果这种把价值与制度有意识地结合是有效的,那么它就将极大地促进公共人事行政的发展。反之,人事价值必然要求打破不相称的人事行政制度的桎梏,进行制度和功能的创新及更替。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价值逐渐被时代的风尘所湮没,而一些新的价值会在冲突中应运而生。在公共人事行政环境、价值、功能和制度这个互动的锁链当中,价值因素的核心动力机制无法被忽略。因此,在公共人事行政的创新过程中,不仅要适应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进行功能、结构和制度的变革,还应充分考虑到其中的价值因素,使外在变革(功能、结构和制度上的)与内在变革(价值与思维模式上的)相一致。

(三)人事行政制度:一种共同知识和秩序

根据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起源于知识的“构造性危机”①,是人类相互交往的规则,其目的是为了减少交易成本。从本质上讲,制度只是人们所共同拥有的一种知识和秩序。那么,根据这一理解,公共人事行政中的制度是指有关公共人事行政一系列规则的总称。

制度又有正式和非正式之分,非正式制度可以看做是价值的一种具体表现形态,而正式制度则是*权力自上而下以正式的方式推行的。正式的公共人事行政制度是公共人事管理活动进行的依据,是对人事行政主体行为进行约束的一系列行为规范的集合。它是一种稀缺资源,是由政府机构提供的一种公共物品,不同的行政人事制度所导致行政人员的行为有所不同,从而造成公共行政资源配置的方式不同、消耗的资源也不同,行政效率亦有所不同。因此,行政人事活动对正式制度有着很强的依赖性。非正式行政人事制度是人事行政主体在行政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一种意识形态,直接反映行政活动和行政关系的心理现象和道德现象。非正式的行政人事制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和文化,它的变迁相对于正式的人事制度来说更不容易发生,产生的影响也更加深远。不管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行政人事制度,都可以说是人们追求一定人事行政秩序的结果,人们力图通过这些行政人事制度为自己的生活构建一个自由、安全和稳定的空间。如果说在正式的行政人事制度的构建中,人们充分运用自己的理性来努力把握未来,减少不确定性,那么非正式的行政人事制度安排就是人们对原发性规则的尊重,依*这些规则(风俗习惯、道德、意识形态),人们构建了整个隐性的人事行政秩序。

二、公共人事行政系统的三维互动架构

公共人事行政系统大体是由环境、价值和制度三个不同层面和维度的因素构建起来的。其中,价值是公共人事行政架构的核心,环境是制度的一种外生变量,它的改变引起了公共人事行政价值的转变。价值决定采取何种功能,功能依赖于制度来实现,那些回应环境变化而转变了的价值很快就在制度功能及具体的制度设计中得到体现。

(一)人事行政价值、制度对环境的依赖

显然,在由环境、价值与制度三者构成的互动循环中,环境是处于主导地位的,行政人事环境决定了行政人事价值的选择、形成和积淀,进而通过功能选择、制度设计对整个系统发挥作用。应该说,价值和制度二者是依赖于环境而生的,没有特定的行政人事环境,就没有相应的人事行政价值与制度。

首先,公共人事行政价值与制度都是适应环境的需要而产生的。众所周知,任何现代意义上的制度都不是从来就有的,它只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在原始社会,是不存在所谓专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的,更加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人事行政。而随着公共事务的不断增多,国家职能的不断扩大,人事管理向专职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出现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从这个意义上讲,是环境的变化催生了整个公共人事行政系统,并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使之不断延伸和完善。环境是通过价值来作用于整个公共人事行政制度的,环境塑造价值,而价值决定功能选择和制度设计。

其次,人事环境不仅决定了公共人事行政价值与制度的产生与发展,还规定了其内在的目标、规模、结构、行为方式和意识形态

公共人事行政的价值和制度一旦顺应环境的需要产生和建立起来,就需要对整个环境做出回应,来调整主体人员和组织的意识形态和行为方式,从而映射到系统的规模、结构,最终促进整个人事行政目标的达成。从数学函数的意义上来讲,环境是一个自变量,而价值和制度都是因变量,要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变。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人事行政环境是价值选择和价值决定中最为重要的因素,它直接导致了整个人事行政制度的变迁。

再次,人事行政系统中的各种要素,都要从环境中输入,没有环境所提供的物质、能量和信息,公共人事行政价值就不能形成,人事行政制度也就不可能建立。正如系统论所指出的那样,整个公共人事行政是一个大的系统,它的边界是柔性的。不仅内部各子系统间要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而且还要和外部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只有通过这种交换,价值和制度形成的要素才能获取,各种系统内外的资源才能得到整合,整个公共人事行政系统才能存在和发展下去。

最后,公共人事行政的价值与制度要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行动决定存在,存在决定思维。环境是随着人们的活动而不断变动的,而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公共人事行政环境要求作为意识形态的人事价值作相应的变动,进而快速反应到人事制度中去。但是,应当注意到的是,价值也是分层次的。深层次的价值形态具有超稳定性,对于环境的变化反应也不是那么敏感。受环境改变的只是人们的一些表层观念、思想。因而,对这种具有超稳定性的深层次的价值形态的改造,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二)人事价值通过制度对环境的选择与重塑

虽然公共人事行政环境对其价值和制度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价值和制度一旦产生,就有着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它们不仅仅只是受到环境的影响,还要反过来作用于人事行政的环境。正如唐纳德·克林格勒说到的那样,“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与其价值取向有密切的联系”[4]。人事行政的内在价值一旦形成,就会通过人事制度的变迁来作用于整个环境,尽管这种变迁是渐进的、缓慢的。所以,人事价值和制度对环境不仅仅是被动的适应,更多的是能动的改造。

其一,作为动力机制的人事行政价值和作为共同秩序的人事制度,二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对环境进行挑剔性的选择。从本质上来讲,人事行政价值是人们对于行政人事领域内部的各种行政要素(如人事行政权力、职能、方式)、制度和现象的理解、看法和价值选择的总称。它是人事行政系统的动力机制,也是一种人事行政制度得以建立和运作背后的思想根源,价值与制度二者要从根本上相契合。外在环境因素如此之多,以至于我们分不清哪些才是对系统有真正影响的——一个社会特有的人事行政价值和制度安排会帮助我们对外部环境的投入进行取舍,只纳入与自身相关的那一份投入。

其二,人事行政价值不仅仅通过制度选择环境,更要设法重塑、实现有利的外部环境。首先,价值和制度通过特有的途径和方式(譬如改变人们的行为方式)改善人事行政环境,使环境得到优化;其次,人事行政价值和制度对环境有一定的控制作用,可以使环境按照价值的内在要求和制度的客观需要发展。中国传统思想中有“道”、“器”之分,前者指某种自然之理和人们的道德观念,后者可视为人在这种观念指导下产生的具体世俗礼治和行为表现。人事行政价值、制度之分就如“道”与“器”之别,通过这种里层和表层的相互作用,会从根本上改善人事行政环境。只有认清了里层的价值因素才能真正理解人们的行为进而去改造它,实现更加有利的人事行政环境。举例来说,“官本位”思想已经成为当代中国各层级行政部门中普遍存在的现实顽疾,弊端显见,但是官僚制层级中为什么会形成这种人事行政的价值呢?这是由环境导致的文化传统所决定的,它一定蕴涵着相关人在具体制度环境中的现实思考和利益权衡。而“官本位”的思想也重新塑造着适合它生长的土壤,或许这也是我国封建社会持续如此之久的另一个解释。这就体现了价值、为价值所规定的制度对环境的重塑,认清了这些价值才能真正理解人们的行为。

(三)人事行政功能:制度与价值的媒质

人事行政的价值与制度并不是一个层次上的概念,价值是潜藏于人们心底的、隐性的作用机制;而人事制度却是人们有意识进行制度设计的结果。人事行政的价值决定了我们应当选择什么样的人事行政制度,从根本上讲,二者之间是目的与手段、原因与结果的关系。二者在人事行政体系中的层次不同,必须通过一定的机制相互联系——人事行政功能。

人事行政的价值对制度的影响,取决于人事行政制度功能发挥的程度;而功能的内容和作用方式,又取决于人事价值对其的选择。不同的社会形态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这些不同的甚至互异的价值导致了政府功能领域的不同,从而造就了不同的人事行政制度。借用社会学中结构—功能主义的观点,系统结构的优化与否直接影响着系统整体功能的发挥。而在行政系统中,其横向结构(部门化)和纵向结构(层级化)都是由长期所积淀下来的价值取向所决定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价值决定了功能的选择与发挥。而通过这种对不同功能的选择和整合,人事行政价值就实现了对制度的重组。

三、对我国公共人事行政的启示

对于公共人事行政中的环境、价值与制度的研究,为我国的公共人事行政开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野,我们不再仅仅局限于从某一个方面来理解人事行政,而是从一个更为宏观和更加开阔的角度来看待整个公共人事行政系统。我国传统上是一个伦理社会,人治色彩浓重,缺乏契约传统,行政伦理文化因素在社会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人事行政中,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许多观念和行为模式都与这种传统的文化环境有着直接的血缘关系,行政人事制度的设计在很大程度上都透露着这些价值的痕迹,譬如,中国几千年的“官本位”思想,经过一系列的制度变迁,它依然在公共行政中留下了或多或少的印记。对公共人事行政环境、价值与制度的三维结构分析为我们进一步改造人事行政中的流弊,进行人事行政系统的创新提供了一些新的思考。

首先,从人事行政的战略环境来看,必须剖析传统文化环境中的负面因素,树立健康、生态、可待续发展的人事环境战略。

传统文化作为我国行政人事环境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一个正负兼容的环境体系。不可否认,其中的一些正面要素如“修齐治平”、“任人唯贤”等观念积极促进了人事行政的发展,影响深远至今。但长期的封建传统形成的等级意识、权力意识等负面因素仍然禁锢着较多人的思想。譬如,以“”为表现形态的“官本位”社会观念仍然濡化着今天的社会;求同思维、“中庸之道”的哲学伦理思想滋长着僵化保守、惰性无为的行为习气等。要实现我国公共人事行政的创新性发展,必须对这些环境中的负面因素进行清理和改造,树立良好的生态行政环境观,实现环境的清理与滤化功能,为新型的人事行政价值与制度的形成打下良好的环境基础。

其次,从人事行政的价值角度来看,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我国对人事行政系统正在进行积极的改革,这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遇到极大的阻力,这些阻力主要是价值层面上的,特别是来自于人们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上的阻力。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盲目遵从和唯上心理。唯上强调的是下级对上级的绝对忠诚与服从,经过几千年的奴化教育,人们对上级指令不经过反思就本能地盲目遵从和全盘被动接受,按道德规范行事变成了按上级要求办事,这使得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动力来源于各层次决策者的高瞻远瞩和不断的强制,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人事制度改革总体上说并没有足够自觉的认识,只是被动地卷入和消极地接受。在这种价值和意识形态下,人事行政系统就不能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因而,必须对人事行政价值进行深入的梳理和分析,建立有益于我国公共行政人事制度发展的价值体系。

人文环境论文范文2

1.1乡土文化的定义

何谓乡土文化,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学界一直众说纷纭,至今没有统一定论,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学者认为乡土文化就是发端并积淀于一个特定的地域,带有浓郁地方色彩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总和,包括民风民俗、自然景观、文物古迹、地名沿革、历史变迁、语言文化等。还有的学者认为乡土文化就是乡土社区基于生产生活和智力活动总结和创造的关于自然与社会的实践经验和认知体系,它包括农业知识、技术知识、医学知识、民间文学与艺术知识以及诸如信仰、亲属与社会组织、人际关系等神圣与世俗生活知识等。我们认为乡土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乡土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乡土物质财富和乡土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乡土文化是我国各族人民在与自然环境交往的漫漫历程中,以特有的乡土观、文化观为指导,以调适乡土与文化之间的关系、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为落脚点和归宿点而形成的乡土物质文化、乡土精神文化、乡土制度文化和乡土生态文化的总和。乡土物质文化包括乡土山水风貌、乡土聚落、乡土建筑和民间民俗工艺品等;乡土精神文化包括乡土孝文化、乡土宗族家族文化、乡土生活习惯、乡土传统文艺表演、乡土传统节日等;乡土制度文化包括乡土生产生活组织方式、乡约乡规、乡存共荣的意识形态、乡土价值取向、乡土行为方式等;乡土生态文化包括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地理环境的大气、地形、地貌、土壤、湖泊、河流等自然山水以及形成生物链条的动植物种群等。乡土文化是特定区域的共性文化积淀,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既涵盖了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一些共性因素,又涵盖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风、民俗、价值观和社会意识。

1.2乡土文化的内涵特征

我国乡土文化源远流长。乡土文化是华夏民族得以繁衍生息的智慧结晶和精神寄托,是区别于其他任何文化的唯一特征,是民族凝聚力和进取心的真正动因。优秀的乡土文化既表现了乡民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伦理道德、行为规范和审美情趣等,体现了乡村和谐为美的社会伦理思想,强调了人与人的和谐、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到社会和谐,又体现了乡民对生活的无限热爱和对社会进步的文化价值观,还体现了乡民勤劳、朴实、热情、开朗、健康的品质特征,民族性情尽显其中,更体现了乡民崇尚劳动、尊亲敬祖、敬老敬贤等传统伦理观念。所以,乡土文化无论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无论是制度的还是生态的都是不可替代的无价之宝,已深深地融入我们民族文化的血液之中。因此,乡土文化具有以下内涵特征:

1)乡土文化具有强大的延续力。

纵观世界上各个主要的农耕文明,大都发生过中断或衰落,唯有我国的乡土文化从未中断过,它一脉相承直到今天。

2)乡土文化是一种农耕型的文化。

这种形态的文化,不仅在意识形态上使农民群众形成了重农、尚农的思想,而且在社会心理和行为上也产生了深刻影响。

3)乡土文化是一种开放型文化。

它总是能够积极地吸纳和融合异质文化,而不是盲目地排斥或应付。

4)乡土文化是一种和文化。

这种和主要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自我身心的和谐以及人与人的和谐。

1.3乡土文化与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的关系

乡土文化是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的灵魂,对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乡土文化具有很强的抽象性,与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之间的联系又是密不可分的。新农村人居环境受乡土文化的影响,又是乡土文化在物质环境和空间形态上的体现,是乡土文化的写照。由于乡土文化具有延续性的特质,因此可以根据需求从乡土文化当中找寻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的素材来获得设计的思想源泉。同时,乡土文化作为乡土生活方式的一种载体,在对新农村人居环境进行设计时也是对新的乡土文化的创造和完善。即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一旦形成,就会对该地域人们的思想、心理、行为、生活方式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形成新的乡土文化情景。不同的乡土文化反映在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上会产生不同的人居环境风格。

2乡土文化的作用

乡土文化使设计者在认识理解乡土物质文化、乡土精神文化、乡土制度文化和乡土生态文化的过程中转化为设计理念,对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产生深刻的影响。乡土文化在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1)乡土文化是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的文化根基。

乡土文化的产生、形成和发展记录着乡土文明发展的轨迹和特殊性,承载着乡村的历史和传统,聚集并沉淀为一定的社会密码,是传统农业社会中成长起来的原生态文化。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必须从中吸取营养,寻找设计灵感。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的模式或载体的选择,只有与当地的乡土文化相结合,才能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由此可见,乡土文化是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的根基。

2)乡土文化对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具有导向作用。

乡土文化导向功能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乡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与乡土精神文化,发挥着无形的导向功能,能够为设计者提供方向和方法,对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者的设计思想和设计行为起导向作用,引导他们面向农村美好未来,以农民、农业、农村即“三农”整体利益为重,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业为重,使设计者自发地去遵从,把“三农”与设计者的意愿和愿景统一起来,从而促使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更加符合“三农”的实际需要。其次,对农民、农业、农村整体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起导向作用,引导农民、农业、农村树立大局观念,支持和配合设计者对新农村人居环境的设计。因此,乡土文化就像一个无形的指挥棒,使设计者自觉的按照农民、农业、农村要求去设计人居环境。

3)乡土文化对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具有文化传承的作用。

乡土文化具有传承的作用。乡土文化一旦形成,就会薪火相传、稳定延续下去。今天的乡土文化,是建立在对传统乡土文化的传承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优秀的乡土文化凝聚了乡民世世代代的智慧,是乡民赖以生存的精神力量。乡土文化的传承表现为传统习俗、传统建筑、传统文艺、传统思想等方面的传承。所以,要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就不能无视这些宝贵财富的存在,不能离开对乡土文化的传承,否则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时,对乡土文化的传承要批判继承,吸取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对于符合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要求,又积极健康向上的内容,应继承和发扬,对不符合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要求的、落后的、腐朽的,要自觉加以改造或剔除。

4)乡土文化对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具有指导调适的作用。

乡土文化中有乡土奋斗目标、乡土的行为规范和乡土的共同价值观,这些都对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有着强烈的指导作用。它让设计者明白自己的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哪些地方该发扬,哪些地方该规避,为设计者指明了调整和适应的方向。通过这些指导从而提高设计者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和自我约束力,使设计者明确工作意义和工作方法,从而提高设计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乡土文化在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中的运用

在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中,挖掘乡土文化元素,尊重当地自然与人文印迹,坚持可持续发展设计理念,实现人居环境设计与人的天人合一。乡土文化在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中具有巨大的利用价值。

3.1对乡土物质文化元素的运用

乡土物质文化中有乡土山水风貌、乡土聚落、乡土建筑、民间民俗工艺品以及乡土地貌、乡土气候、乡土植被、乡土材料、乡土色彩、乡土符号等元素。它是在乡土地域范围内自然产生,且能被设计者利用到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中,带有乡土文化的真实性和朴实性,对节约新农村人居环境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有着积极的作用。如对乡土色彩的运用。设计者在进行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前要深入了解当地农户的风情民俗,体验当地的生活环境和场所精神,运用乡土地貌色彩、土壤的色彩、植物生态、人文内涵、天空、大地、山林、水体等自然物质实体固有乡土色彩,挖掘出当地的乡土色彩,并运用到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中去,使得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富有乡土气息,创造出独具匠心的色彩映像。乡土色彩对整个造型赋予了乡土个性语言,它是造型要素无法取代的。又比如对乡土符号的运用。设计者将乡土符号作为物质载体,再结合当地的风情民俗,并以艺术的造景手法运用到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中,从而设计出能真正体现乡土文化特色、个性突出、生态和谐的新农村人居环境。还比如对乡土材料、植被的运用,呈现出的是自然美。取材于大自然的石材、植物、木等自然材料,通过造景手法处理使普通的材料变得不普通,利用地产的瓜、果、梨、桃等水果或蔬菜作为绿化设计素材,使之成为新的景观观赏对象。同时那些乡土建筑凝聚了历代民间建筑设计师的灵感,体现了民俗风情与乡土文化,是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中不可多得的宝贵遗产。设计者应重视保护乡土建筑,注重从乡土建筑的布局、墙体、屋顶、门窗和其他细部中吸取地域元素,让新农村人居环境与乡土建筑和谐共生。

3.2对乡土精神文化元素的运用

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中看得见的东西是它的物质文化存在形式,那些看不见的是乡土精神文化,它飘离在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载体之外,隐藏在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形式的背后,透过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的物质文化所反映出的传统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文化、心态、审美情趣、设计理念、设计思想、创作手法、设计方法等,是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的乡土精神文化。而这些共同思想、价值观念、基本信念、乡土精神、农耕传统、地域风情和民间技艺是乡土精神文化的精髓,可以作为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的主题和设计理念,通过新农村人居环境载体设计,去营造空间环境,不仅能体现乡民的意识观念、审美情趣、心理需求和行为方式,同时还将反映蕴含在其中的深层次的乡土精神文化内涵。因此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中乡土精神文化特征的表达,重在意境、神韵、场所精神的塑造上,在潜移默化中将地方的风俗遗存、生活模式、传统空间格局传达出来,作为一种乡土精神文化特色的见证。

3.3对乡土制度文化元素的运用

乡土制度文化介于乡土物质文化与乡土精神文化之间,相对于乡土精神文化而言,更具有外观的凝聚性、结构的稳定性和时间的延续性,它既起着规范乡民行为和办事规程的作用,也起着规范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的作用。乡土制度文化为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提供了共同的设计准则和设计规范,这些共同的设计准则和规范反映了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的共同意愿。同时,乡土制度文化是非物态文化,它的乡村生产生活组织方式、乡土纪律制度、乡土道德准则、乡约村规等,有利于增强设计者的文物保护意识,了解乡村的发展历程,知晓先人留下的文物古迹,促使他们增强保护文物的意识,使之合理利用乡土物质文化、乡土精神文化和乡土生态文化资源,以乡土制度文化为切入点,引导设计者对新农村人居环境进行设计。如以乡土生产生活组织方式为物质载体,引入当地农业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等乡土材料,如古井、水车、石磨、古树等器物和农耕文化的簸箕、斗笠、锄头、风斗等原生态的生产农具经过艺术化的处理,充分展现乡村特有的艺术美。

3.4对乡土生态文化元素的运用

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应有效利用乡土生态文化元素。因为“环境的背后蕴含着千百年来生态演进的历史和文化发展变化的历史,它是人与自然共同的作品,经过了千百年来的改造,深深打上了人的实践的印记,成为‘人化的自然’”。然而,目前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中缺乏对生态文化必要的尊重,对其运用还比较薄弱,大多以损害乡土生态文化为代价,过度的设计已造成乡村资源浪费。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是发展乡土生态文化、建设乡土生态文明的需要,设计者必须站在国家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高度,有效地运用乡土生态文化资源,在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中遵循生态的原则,遵循生命的规律,把地形、地貌、水文、气候、植被、动、微生物、土壤、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土地、人口、体制、文化、历史等组成一个多维的复合生态体进行设计。也就是说,设计者要从自然和社会两方面去充分考虑,合理安排乡村土地及地上的物质和空间,创造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整体优化和美化的乡村人居生态系统,为农户创造安全、健康、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

4结语

人文环境论文范文3

关键词:西部 大开发 人文环境

一、西部大开发与人文环境建设的重要地位

20世纪未的1999年6月,***同志在西安公开宣布了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伟大决策。西部大开发是中华民族繁荣复兴的关键战略之一。定名“大开发”,意义非比寻常!时间倒数1千年、2千年、3千年,除了新中国当前,历史上没有哪个王朝、哪个人提出过这样的主张。“大”的意思自然是“全”,它蕴含“整体的”、“全面的”、“无所不备的”等众多意义。历史上局部性的西部开发曾发生多次,但是与今天的“大开发”在层次上不可比。我想叫“大开发”,大概原因就在这里。“开发”,当然是指在特定的世界历史条件下,推动中国西部朝着历史的善的方向发展,根本上是指西部综合发展能力、可持续发展潜能等的开发。这样看来,西部大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历史选择活动,是一项开放式的系统工程。西部人特别荣幸,荣幸大有作为,能够亲手参与到转动历史、创造未来的跨时代行动中来。可是,这项工程是如此复杂,可以说是货真价实的“第一次吃螃蟹”。社会-文化系统是个开放的巨系统,转动历史的合力来源千头万绪,各种因素、变量及其关系错综复杂,究竟从哪里下手?回答肯定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诸如科技先行、市场化先行、教育先行等等。既然有众多答案就值得辩论,以减少歧见,留下真知。本文不打算逐一讨论每种可以设想到的意见。根据一般系统论原理,系统是有层次性、有序性和机制性的。具体到任何一种社会系统动力学模式而言,文化的变量,如态度、观念、信仰系统、认知环境(recognized environment)等都是不可忽视的因素[1](P76),因为正是文化变量使得社会合理化、制度合法化、行为规范化。如果我们忽视了文化变量就等于漠视社会运动中最基础性的东西。本文的“人文环境”可以定义为一定社会系统内外文化变量的函数。从整体意义上说,人文环境是西部大开发的基础,人文环境状况是控制西部大开发深入持久发展的瓶颈,人文建设是西部开发工程大厦的社会地基也是其拱心石。把人文环境建设摆到基础性地位上来,有广泛的依据。

其一,根据历史批判理性,我们应当从历史实践出发,尊重历史的必然性,始终恪守逻辑与历史统一的原则。从中西历史比较来看,没有文艺复兴、人文主义运动创造的人文环境,就很难培植出西方近化自然科学和近代社会文化转型;15世纪中叶之前,中国的科学技术在世界上长期处于领先地位,为什么1600年-1900年之间中国却变得大大落后于西欧呢?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停留在过去人文观念上无所事事、缺乏创新。处于中西盛衰消长之际的明代是关键时期。当时人文新陈状况如何呢?明代思想家中王阳明(1472-1529年)的影响最著,但他与同时代的西方人文主义大师比起来显得未免寡浅。明朝历史上出现过一些个性化、异端化倾向颇重的思想家,如王廷相(1474-1544年)、吕坤(1536-1618年)、王艮(1483-1540年)、何心隐(1517-1579年)、特别是李贽(1527-1602年)等,但他们的思想种子最终的结局象当时资本主义的萌芽一样不能形成气候。因此传教士传到中国的科学、西学终究未能很快地长成参天大树、长成森林。两相对照,我们可以说没有人文精神创新的先导及其肥沃士壤,就没有社会历史的进步;如果我们漠视进步的人文精神与历史发展之间的规律,我们会再次步入实践的误区。

其二,根据科学批判理性,自然科学万能论、科学主义都是独断论,都是违反科学史实际和科学家实践活动本性的。自然科学与人文学科是两种相对独立的不同学术传统,尽管二者时或平行、时或交叉、时或环动、时或渗透,但是毕竟二者有不同的对象、出发点、价值观、信念、方法、规范和模式。在自然科学与人文学科两种传统的关系方面,目前我们极易犯范畴误置的毛病而流于取消(人文学科)论、对立论、主次论等。放眼审视人性和文化史,不难发现人类有其固有的人文独特性难题,事实上原子弹爆炸了,基因工程发明了,宇宙飞船上天了,科学技术进步了,可是人类社会和精神问题解决了多少?有趣的是,科技落后会带来各种问题,但是科学每一次进步,也会提出哲学难题;科学越进步,提出和带来的社会和哲学难题也就越多越复杂[2]。当有人把自然科学视界之外的东西看作无有的时候,实际上只是在掩耳盗铃式地漠视人文环境,而这种看法实际上是给科学技术与整个社会发展进步帮倒忙。设想人文不在场的局面是什么呢?只能是技术乌托邦或者什么都没有,这种乌托邦史无前例,后也无来者。也许出于某种超越智慧的安排,让人类兼有科学与人文,让科学与人文并存而互相规范、互相促进,这正是人类的福社。只知道需要一条通?盏愕拇蟮溃恢烙写蟮囟舐凡拍艽嬖冢馐窍涟模煌牡览恚鞑靠⒅繁囟ㄓ兴览抵蟮兀飧龃蟮鼐褪侨宋奈滞粒徊还庵秩宋奈滞潦俏扌位肪常妆挥行蔚亩髡诒巍?/P>

其三,根据社会批判理性,社会是有其自身独特性的存在系统,我们必须确认和发展社会主体,因为社会主体才是历史的决定性的力量源。社会主体何以有如此力量呢?又何以能发挥此种力量呢?乃是因为有人文价值系统的整合作用、纽带作用、定向作用。新思想、新思潮、新价值等对社会意识有巨大的规范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作用,其作用力之大有时出乎意外,正是在这种作用中,社会主体得以建构、发用。历史上的伟大乱担抟徊皇瞧窘韬虾蹩蒲缘睦砺凵缁嶂魈遄上质档氖贝导魈宀诺靡猿晒Φ摹H宋墓勰疃陨缁嶂魈寰哂泄乖旌屯骋蛔饔茫蟆暗馈保驼庋桓黾虻サ淖郑谢褡寰裢骋坏酵谎恼苎Я煊颉⒕窳煊蚝退嘉煊颍幌蟆按缺敝诜鸾蹋安敝诨浇蹋际堑炝⒏髯宰诮躺缁嶂魈宓幕炯壑的碳痢0蛩固姑羧竦乜吹搅巳宋乃枷爰叶杂谏缁岬闹匾δ埽倒挥心囊晃豢蒲Ъ夷鼙鹊蒙夏潞蹦隆⒎鹜印⒒蕉匀死嗟挠跋欤褂腥绲贝腍·D·梭罗(1817-1862年)、A·李奥帕德(1887-1943年)、J·缪尔(1838-1914年)三位环境思想家在今日世界思想史上的巨大影响也是人文思想之重大社会功能的明证,相比之下,再伟大的科学发现也难以直接使公众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体,比如牛顿定律、爱因斯坦质能转化方程都是重大科学发现,可是它们能否将社会凝聚起来呢?本此,西部大开发如果缺少了与之相适应的人文思想和精神充实武装起来的社会主体,圆满成功将是难以想象的。

二、西部大开发中人文环境建设需要什么样的精神内容

西部大开发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或者说最高的难题就是“人·自然·经济”三元关系的问题。西部社会环境一般,自然环境脆弱并且持续恶化,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而且结构陈旧不合理,三者之间的关系又是极不平衡的。衡量西部大开发成就高低的根本尺度就是促进三元要素发展的同时而保证三元要素处于可持续的、良性化的动态平衡式关系状态。这就需要更新人文观念以做为支撑,但是西部人文思想环境的普遍现状如何呢恐怕不容乐观。如果我们认同制度乃是特定思想意识流动的凝固化,那就更不容乐观。要真正从人文环境建设上完成西部大开发的社会动员,目前首先要做的是加强西部大开发人文精神内涵的研究,只有进步的、有科学根据的人文价值体系才能作为社会动员的引导。西部开发中的人文精神应能营造适应西部大开发的大环境,应能担纲西部大开发的社会终极信念和原则。环境存在可以分为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又包括社区环境、领域环境等和其它亚文化环境以及个人内环境。社会环境总是有形和无形的统一。从环境本体结构出发,相应地西部大开发的人文环境建设起码似应包括下列几项规定性内容:

之一,泛生态学意义上的生态人文主义精神。我们碰巧处于近代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向生态棗信息文明形态的转型阶段,中国的社会棗文化体系最终将是生态一信息文明的一种形态,历史不允许我们光是跟进近现代西方发展之路,跟进意味后进,所以必须超前一步,因此中国每一步发展都必须参照未来。西部大开发的长远影响非常重大,必须超前地在这个伟大的行动中打进未来文明生长因素的楔子。特别是鉴于西部生态环境恶劣脆弱、又对全国生态环境至关重要的实际情况,西部大开发每走一步都应留有余地,为未来发展开拓和构建空间条件。这就要加快科学的未来学和作为人类科学转型新范式而出现的环境学科群的研究,充分吸收当代国外环境哲学、生态人文主义、生命哲学、科技伦理等的最新成果,特别值得重视的是中国古代儒、释、道思想中含有丰富的生态智慧也要吸收,建立对西部大开发具有指导性的、能使人与自然统一和洽的泛生态化人文精神和发展价值评估体系。从环境经济学的角度看,科技产业结构向绿色化方向调整和开拓是西部开发的必然选择,这样的选择也决定了西部人文建设朝泛生态型的观念、思想转变是必然的。

如果没有超前的生态人文主义价值观和环境哲学思想做指导,结果会怎样呢?美国西部开发是个因生态思想滞后于行动而遭到自然报复之典型的教训。美国西部开发是完全凭借自由资本主义方式进行的,开发之初西部是大于美国本土6.5倍的所谓自由的“处女地”,这场长达200多年持续至今的以自发性为主导的拓荒和开发过程,根基就建立在公共土地政策之上,土地通过契约或政策进入市场化,开始没有谁想得更远――替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永久负责。所以开发早期,他们粗暴对待土地、野生动物特别是食肉动物和环境,社会上普遍浸透的是盲目乐观甚嚣尘上的征服环境、获取利润的道德观。既然认为土地不是大自然的而仅仅是人类财产占有形式,那未珍惜土地和资源也就谈不上实质性的进展,于是滥用土地和资源在在俱有。美国西部开发的农业开发阶段(1750——1850年)、工业开发阶段(1850——1950年)的前半期的〈从1950年以后才进入科技开发阶段〉人文环境如何?想想20世纪初的情况就可知一斑。直到20世纪初,“美国白人态度”仍是相信:美国资源用不尽,完全市场化前景无限好,个人利益和竞争至上是人类的福音,工厂化、城市化是高级文明标志,印第安等“野蛮”部落没有文化,征服自然是上帝的特许,自然听人摆布而无须遵从等等[3](P277)。结果如何呢?尾随着西部农业、工业现代化而来的是30年代西部大平原上的持续干旱以及频率越来越快、侵害规模越来越大的沙尘暴[3](P266)。这些灾害既有自然因素也有文化因素,但主要原因在于人类中心主义、资本主义唯生产力利润主义文化对“自然”的疯狂入侵造成的。迫于30年代的西部环境恶化,美国人明白了自然模式值得遵从,大自然自身存在着内在形成的不可人工替代的生态经济体系;美国政府才从实质上加快了20世纪初以来开始的环境和资源保护行动,但是这已经使美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根据美国西部开发的教训,我们在西部大开发人文建设中确定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生态人文主义价值原则为基本内容的重要意义可以说不言而喻。

之二,公共理性精神。中国封建社会历史特别漫长,专制主义、权威主义、本位主义等严重妨碍了中国历史社会内在创新机制的发用。中国封建社会的原型是宗法血亲制度及其从属物。宗法硬核使得中国社会结构长期得不到充分发育,社会关系僵化、机械、单调、松散,社会力量薄弱。部分封建主义社会意识已成了物化的思维意识形态结构而积淀残留下来,并渗透到各个方面。此种条件下的学术、文化也处于分裂的、阻隔的、扭曲的状态。这种局面残害了学术生命的健康和独立尊严,使得中国思想传统常常不得不置身生活世界之外,进而使得中国高度社会化的公共理性发育不良,社会公共信息资源的流通、配置不畅通,类此的简单化的社会思想状况绝不能适应西部大开发这一现代化社会系统工程的需求。

因此,首先我们要正视和超越自已的传统。比如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领域予盾十分突出,人文学科丧失整体性,道德的、制度的、政治的等原则多不相干、难以统一,只知一家一派而不知有公共理性,这是学术和生活圈孤立、单一、闭锁造成的。儒家核心在于伦理学,但儒家始终解决不好政治与伦理关系,有些陋儒停留于“忠孝”拉扯;也始终解决不好伦理与经济之关系,儒家知道“义利”关系乃社会上首要问题,可是就是解决不了,总免不了落入两极对立;在伦理与法律的关系上就更显无奈,两千年封建帝国的历史的确陷在“隆礼重法”的二难泥潭之中难以自拨。其结果社会不社会、国家不国家、个人不个人;经济不经济、道德不道德;法治不法治,伦理不伦理!象墨家、道家、法家、经学家、理学家、玄学家、宗教家、实学家等等,学术的逻辑整体性都缺乏通透,更欠缺专门针对社会公共理性的严密理论。

相反,西方传统有所不同,所以其次,我们在批判西方近代工业资本主义文明的负面影响的同时,一定要广泛吸收他们的优点。西方社会自古是多元化结构形态,社会的、国家的、个人的、法制的、宗教的、政治的、科学的、制度的、商业的等等,尽管不平衡,但都得到较大限度的自由充分发展而形成比较自足自备的社会体系。他们的长处在于富有公共理性。他们的经典学术就总体上而言具有通透性、一致性、交叉性。比如柏拉图(427——347年)有本代表作,叫《理想国》,这本书既是一本关于人的综合性哲学认识之书,也是关于社会普遍公共理性之书;在亚里氏多德(384——322年)那里,政治和伦理研究密合周到,所以他能确定公共、正义作为社会主题和原理,并将其与德性理论统一起来。近代西方的思想家如亚当·斯密(1723——1790年)、休漠(1711——1776年)、康德(1724——1804年)等的学术思想无一不具有高度的整体性和公共理性精神。当代美国哲学家罗尔斯(1921—)写了一本有名的《正义论》,也是将道德与经济、制度等的融洽互动作为理论理想。西方传统文化号称有法制、科学、宗教三大支柱,巧妙的是这三者却既紧张又亲和,乃相反相成、相互制衡、相互推动的关系,因此西方文化一再呈现出创新、突破、跨跃的特性,反映西方文化在结构上比较合理。当然吸收西方文明优秀成果本身也是需要公共理性作为接纳框架的,比如“自由”这个东西,在西方文化中是依托理性和法制,有较强的历史性、整体性、规范性、公共性,但是对于缺乏公共理性觉悟者,“自由”必然是孤立的、放任的和抽象地存在于社会情境之外的。

再者,建设公共理性精神需要现代意识。关于公共理性领域问题的研究,当代国外取得了很多优秀成果。我们可以拿来、吃透,创造出适应自已的新产品。国外经济哲学、人学、道德哲学、文化哲学、行为科学、法哲学、社会哲学等领域的学者们取得的成果都是我们借鉴消化的对象,在这方面下学术功夫,是克服我们社会公共理性觉悟匮乏的最重要渠道。

之三,内在人文素质的提高。西部大开发不仅要求人们外部行为的理性化、规范化,同时也要求人们内在行为――心理的、精神的诸方面水准的提高,也就是说要内外主客一齐俱到。众所周知,中国哲学思想很早就踏上了内在化和“合内外”之路,在战国时期就出现了心性论心理思想的高潮,精神哲学是中国哲学最具代表性的传统,中国古人在心灵生活、心灵境界方面有着世界公认的不可忽视的成就。儒、释、道都是重要的关于精神生活的资源。儒家关于修心养性和慎独诚明的教导、道家关于万物一体的超越体验、理学家关于安身立命的理论、佛学的解脱觉悟方法等都可以大加发明,裨益现代人可能遭遇的精神飘零虚脱。西部开发圈中12个省、市、自治区,生活着50个少数民族,各民族都有自已提高精神素质的文化资源,在大开发的过程中应多加交流、互动、发展。过去边疆文化以其开放交流而给中华文化输入了很多活力,今天相信还会大有收获。就陕西周边来说,这里是西周立国兴邦的筑基之地,曾为礼乐文明渊薮。西周在政治、外交、风俗、教化、人格各方面都崇尚礼乐精神,这给西周兴盛提供了活力。后来有秦一代首先解放思想,以公利主义为杠杆,向君主法制化转轨,使得国力强盛最终完成了统一天下的大业,秦的强盛可以说是克服地域局限,通过文化制度突破获胜的典型例证。中国封建社会西汉、唐朝两个波峰都在这里建都垂治天下。汉唐两代,武威四方而文功独胜,封建时期的文化发展达到颠峰,政治外交和文化开放,封建社会的人文塑造取得了高度成就。这份传统资源保护利用开发得好,就会为现代西部大开发的人文素质建设提供动力。延安曾经为革命根据地,积累了在偏僻落后条件下克服困难实现文化、人文素质先进发展的丰富经验。考虑到今日世界发达文明都可以说是海洋性资本主义文明母体的繁植,经济与社会进步一般都从沿海向内陆扩散这条现代化规律,而陕西和西部处于内陆,人文素质就更具有战略地位。缺少了人文素质水准,西部社会就会从缺少魅力变得更缺少魅力;提高了西部人文素质,等于占有文化优势,西部社会等于坐而增加价值。

当然,传统文化的优势条件不是西部开发获胜的充要条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西部大开发显然是处于世界全球化和后现代转型期背景下中国现代化的一个课题,所以传统文化精神资源有个如何现代化的问题。有些需要话语形式的现代转换,有些需要从内容上转换,还有些中国传统文化中匮乏的则必须从世界文明史中吸取移植。在现代化转换过程中,广泛吸收西方心理哲学、宗教哲学、教育哲学等和其它精神学科的精华和方法论,是重要环节。另外我们在接受世界学界对中国精神文明史颂扬的同时,也要看到西方决不止是物质文明有优长,他们也有渊源流长的精神文明成果,象希腊科学精神之光、文艺复兴人文主义价值观、启蒙运动的理性精神、现代性浪潮、后现代主义新观念等,西方都捷足先登,其中值得鉴取的地方十分丰富。吸纳西方人文素质成果,从国人认识到西方列强发达不止是船坚炮利、法治制度先进的时候算起,我国已做了至少一百年,到目前仍不能说成功,但这不能是我们抱悲观失望的理由,只能说明我们在深入研究并加以民族化、本土化方面还有大量工作做得不足。

上述之一、之二、之三三点,不能涵盖西部人文建设全部精神内容,但这三点个人以为是西部人文精神内容中最重要的“三纲”,沿这三个方面开展工作应引起全社会重视。

三、如何使新人文精神社会化、大众化

适应西部大开发的新人文精神之现实化依赖于社会化过程。一定社会的人文精神从总体上有所提高才是人文精神环境成熟的标志。而总体上提高,有待于“社会化教育”。这里的社会化教育是指公众教育,指全社会都参与到人文精神的学习、传播、创新和实践中来。长期以来,我们强调的教育概念偏向于孤立化的学校教育,特别是把大学的学位教育作为终点。教育、学校、社会的关系如何处理?没有受到认真对待。结果呢?学校与社会脱离,教育被打成两橛子。实际上,公众是社会运动潜在的主体,是社会最伟大的实践能量的载体。中华民族公众自古也都是热爱新思想、热爱高尚的新价值的,我们却多有疏忽了,逐渐断送了这些优势。全体公民、社区公众、各种职业劳动者等等,他们本应该充分享受优良的公共教育机会,接受到高级进步的思想和精神上的关顾。但是施教者未做到,到头来学校教育面临社会庸俗腐败时缺乏抗体,大学教育对社会应有的前导作用的功能残废;而社会呢?公众大多处于盲目蒙昧状态,面对社会问题缺乏正确的判断力和自我选择能力,全社会理性化的内在机制始终难产。这种局面不改变,新人文精神传播不开、扎根不了,西部大开发可能是陆地行舟。今天我们应当怎么做呢?

回头看看西方,在西方社会化教育曾经一直是宗教组织、教会的辖管领地。宗教本来就是特殊精神高度社会化的产物,先天的具有这方面效能。宗教通过入教、集体仪式,培植大众的“亲和力”、“聚议性”。宗教交流生活有利于提高世俗生活中大众的开放度、超越意识、社会境界、公共秩序感。人们常常说西方文化有三大支柱,即法制、科学技术、宗教,而正是宗教的社会作用使得西方公共意识合理化、道德自律成为自觉行动、社会凝聚力得以茁状成长。相对于东方,我们固然可以说西方文化是个人本位主义的文化,但是千万要记住,这个说法只是相对的。实际上西方社会意识、公共识意也远比东方发达,只是对于他们自已的文化,个人与社会意识在进展上不平衡,大多情况下个人意识更突出一些,遮盖了其社会公共意识成就,倒不是说西方缺乏社会公共意识!东方社会由于历史原因,社会关系抽象、单调、简单、人情化,功能不发达,就象缺乏社会分工体系也就缺乏社会合作整体性一样,同理个人意识缺乏也就制约着社会意识的发达。拿美国作个例子就可看清这一点,1994年美国人向教育和慈善机构捐款达到1628亿美元,而且绝大多数是私人捐的[4](P138);在美国把业余时间献给各种社会福利事业的志愿者是中国社会的数百倍也许还?恢梗∥艺饫锸撬得鞣⒋锏纳缁嵝枰ü缁峤逃嘌⒋锏墓惨馐叮饩鸵游幕峁股喜樵颉⒄叶圆摺N沂遣皇窃诠拇底诮袒坎皇堑模∧呛苣研械猛ǎ∫蛭泄酚刑厥庑裕拦敲拦歉鲅樱鞘怯伤睦肪龆ǖ模砦颐且惨谎V泄笊淌逼谑钦毯弦唬宰诮涛幕荆墒俏髦艿轮胃锪苏庵肿诮涛幕哟艘院螅泄筒辉侔醋诮袒宦纷呦氯ィ慰鼋裉烊澜缱诮桃踩找媸チ宋羧帐⒖觯晕胰衔诮袒谥泄狈ψ匀焕犯荨?/P>

有意义的问题倒是虽无宗教,有没有代行宗教那种社会化教育功能的替换方案?有的,在美国目前蓬勃发展的社区文化事业、社区教育正逐渐补充或替代宗教教育职能。1920年代前后中国就有人讨论宗教功能代用品这一问题。蔡元培曾经说以美育代宗教,梁漱溟倡导伦理代宗教,贺麟说发展礼教充抵宗教,等等。事实是,在漫长的中国历史阶段,社会化教育开展得并不差。儒家是个例子,儒家礼学有些宗教渊源,但到了孔子开创儒家学派时,他很清楚鬼神超出了人类智识范围,所以他只是自觉地利用之搞“神道设教”,裨益风化。儒家在中国社会文化层面影响最巨最深,这是与他们发明的教育方案密切相关的。他们的教育目的是“以道教民”,实行开放式的“有教无类”方针,收纳生徒不拘年龄、职业、等级。孔子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办私学的人之一,由于其私学承诺社会公共伦理责任,又面向公众,所以恰是这种“私学”反而奠定了中华民族普及性的公共教育基础。后来儒者更广泛地立私塾、廷训、经堂、乡校、书院等,愚夫愚妇、渔牧陶樵等来者不拒。陕西关中书院和关中乡学、南方的白鹿洞书院和岳麓书院就是很好的例子。正因为如此,儒家知识分子得以融入大众、嵌进社会;大众得以下学上达,儒家精神成为公共意识形态。儒家的社会影响基于社会化教育之路的开拓;北宋以降,儒家对抗释、老,靠的仍然是这个方案。不过,由于经济的原因,儒家教育社会化仍不充分,多是局限于士人阶层以上家系,因为广大劳动者、平民阶层无经济、无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去,他们常常是间接地在社会生活中通过濡化而吸收到儒家人文观念。

今天我们讲的人文精神创新与普及,是给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中国西部大开发行动服务的,这种人文精神虽然承继了丰厚的遗产,但新内容、现代性内容是主要的。不过,说到社会教育实施机制和模式,我们可以鉴古鉴西。西部大开发中社会化人文教育必须成为当前社会中主导教育之一。只有通过社会化教育,使新人文精神大众化、普及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才能真正地培植出优良的社会人文环境;只有社会人文环境成熟,西部大开发才真正具有深层社会文化基础。在这场社会化教育运动中,大学应充分发挥作用。美国的J·杜威(1859——1952年)曾说:学校不应被动地去适应社会,而应成为典范的社会,应成为社会改造者[5](P6)(P13),这话对我们今天很有价值。

做好适应西部大开发新人文精神之社会化这件有深远意义的工作,城市里可以从社区教育着手试验;农村里可以搞好村治,通过乡学、学会、夜校、书院等多种渠道入手。各级行政、教育、广播电视、新闻舆论、司法、立法、文化、社团部门都应充分调动起来,协调公共教育资源,让和西部大开发相适应的进步的人文精神成为公众普遍意识,成为百姓人伦日用的常道常识。

[注释]

[1] [美]查尔斯·哈珀. 环境与社会——环境问题中的人文视野[M]. 肖晨阳等译. 天津: 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

[2] 谢阳举. 杨振宁论科学与人文关系述评[J]. 西北大学学报. 2000年,(3)期.

[3] [美]唐纳德·沃斯特. 自然的经济体系——生态思想史[M]. 侯文蕙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9.

[4] [新加坡]许通美. 美国与东亚:冲突与合作[M]. 李小刚译. 北京: 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

[5] [美]J.杜威. 我的教育信条[A]. 学校与社会进步[A]. 华东师大教育系等编译. 现代西方西方资产阶级教育思想流派论著选[C]. 北京: 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

[参考文献]

① [奥地利]贝塔朗菲. 一般系统论[A]. 邢贲思.影响世界的著名文献(自然科学卷)[C]. 林康义 魏宏森等译. 北京: 新华出版社,1997.

② 侯外庐. 中国思想通史第四卷(下)[M].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60.

③ [英]C.P.斯诺. 两种文化[M]. 纪树立译. 北京: 三联书店,1994.

④ 何顺果. 美国边疆史——西部开发模式研究.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⑤[美]纳什. 大自然的权利[M]. 杨通进译. 青岛: 青岛出版社,1999.

人文环境论文范文4

关键词:禅宗文化;生态环境;人文景观

1 城市生态环境概念

城市生态公园环境就是中国园林艺术的真实写照,它涉及到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需要建筑师、规划师、生态学者等多个专业人员的参与配合。作为一门科学,园林生态学需要以理性的和经验的思维为基础,而园林生态设计面临的问题却不仅仅是理性思维的问题,它在改善人类环境的过程中,需要将科学与艺术进行创造性的结合;需要体现文化的底蕴和价值;需要激发人们的灵感并产生美的感受,因此,在园林生态学原则的指导下,城市生态公园设计还有大量的基础研究和深化研究要做。

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新颖状态,丰富的景观要素和物种多样性的环境,为宣传生态和倡导生态文明提供了机会和场所。通过组织植树、认养树木、放养鱼苗、观察动物生活习性和参与生态观测试验等各种活动,以其独特的教育方式,把生态公园办成人们走向自然的第一课堂;还可以拍摄以园中风景和动植物为主题的影像作品,以及将落叶制成书签等,通过这些产品作为宣传生态知识的载体,启迪人们与自然生态环境共存的意识,让游客在公园中领略生态美的同时,树立正确的绿色、环保、生态的生活观念,真正将生态的意识带入每个人的生活中去。从而更好地为我们的城市创造一个生态和谐的人居环境。

2 禅宗思想与生态环境设计

禅宗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对当今的生态伦理观及环境保护有着积极的意义。禅宗认为众生在追求安宁幸福方面没有根本的不同,在佛性上是平等的,因此要善待一切生灵,戒杀、放生;大自然对人类有天覆地载和养育之德,因此对大自然应报感恩之心,反对无度的占有和浪费。这些正与我们所提倡的生态设计观相吻合。

禅宗“彻见心性”对设计思想也有一定的启发。“彻见心性”即揭示事物的本质。我们在设计时,例如在运用材料方面,要提倡展示材料自身的原质,而不要隐藏其自然纹理、质地和颜色。这种自然的做法通常是无污染的,正体现了生态设计思想。禅宗告诉我们众生平等,那么即使那些被认为是卑微的材料,我们也可以用来做设计。美国华盛顿世界资源研究所新设计了一种绿色办公室,全部采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材料。地板用栓树栎树皮做成,栓皮剥落后可以再生。一部分房间的地板用竹子压制而成,竹子生长的极快,砍掉后就可以再长出。办公室柜采用粉碎后的葵花籽壳制成,门用麦秸压制而成,明亮、高雅。

3 禅宗文化与城市生态人文景观

禅宗与造景,中唐时期,随着禅宗美学的兴起,人们将审美主体 的内心体验、直觉感情等的作用提到了极高的地位,使之得以深化,并把禅宗思想融入中国园林的创作中,从而将园林的“ 画境”升华到“意境”。从禅宗的观点看来,世间万物都是佛法或本心的幻化即“青青翠竹,皆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这为园林形式上有限的自然山水空间提供了审美体验的无限可能性,打破了小自然与大自然的根本界限。“ 芥子是心,须弥是万卷。纳之于心,何所不可”造园讲究以小见大,咫尺山林。山水画家能在两度空间里用笔墨渲染皴擦“ 咫尺之内而瞻万里之遥,方寸之中乃辨千里之峻”,古代造园家在三度空间中,以土石营造出“ 一峰则太华千寻,一勺则江湖万里”。“ 神与物游,思与境谐”所表达出来的空间意识是有节奏的、和谐的境界。“园林之佳者如诗之绝句,词之小令,皆以少胜多,以咫尺面积创无限空间”。在禅宗看来,规定性越小,想象余地越大,因而少能够胜多,只有简到极点,才能留出最大限度的空间去供人们揣摩与思考。“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这种美正是禅的枯涩中蕴含生机的美,受到人们的喜爱。

禅需要用心去体悟,不是一蹴而就的,要破除表象而见到本心;造园同样也是需要去体悟的,要有思想内涵,因而设计中要讲究含蓄美,讲究意境。例如唐代的王维能以诗意入画,又能以画表现诗意,造园体现诗情画意,却又表现出空寂的意境。王维宇摩诘,其名、宇均来源于《维摩经》,其诗“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乌,时鸥春涧中。”徐增在《说唐解详解》中谓:“空诸所有,即是山空。月出惊山鸟,此时不识不知,

色空具泯”。“不识不知”即《维摩经》中“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识识”的内心体悟境界。王维设计的“辋川别业”有山、岭、岗、坞、湖、溪、泉、滩以及茂密的植被,以天然风景取胜。王伟有诗曰:“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竹里馆”则是大片竹林环绕的一座建筑物。可见王维的诗、画与造园都有空寂悠远的禅意。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思想文化水平在不断提高,社会越来越需要有思想、有品位的环境景观设计,禅宗思想的借鉴和应用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天的社会是个多元文化冲突、碰撞、融合的社会,人们往往浮躁,设计往往急于求成,而禅宗宁静的思想,对大自然的感澈之情,或许可以将一种平和的感觉引入到我们的生活之中,让我们承受巨大压力和无数外界分心之事困扰的心灵有所放松。

参考文献:

[1] 邓毅.城市生态公园规划设计办法[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人文环境论文范文5

(一)网络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新机遇。网络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的机遇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促进了人的需要的全面发展。网络中便捷快速的查询搜索、新型的人际交往方式、海量的信息获取以及多种多样的娱乐形式等等,不仅能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人现实的多样性生存需求,同时也能满足人的享受和发展需求,为人的主体性发展提供了能动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二是推动了人的劳动的全面发展。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知识经济时代,为人们开辟了种类繁多的省力而易操作的工作领域和更加方便舒适工作环境,网络环境为现实世界创造了新兴的用工岗位,以多样化的劳动方式满足人的劳动需求和能力的拓展,为人的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三是促进了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网络环境为人类提供了多种交往途径,例如即时通讯、网上社区、网络论坛等等,人们能够在网络中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多种形式的交流。新兴的交往方式不仅拓展了人的交际面,同时为以人际关系为主的人的社会关系的建构开辟了多种路径和通道,为个体的社会化提供了广阔舞台。四是有助于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在网络环境中,人们可以自由选择信息、发表观点、结群讨论、表达诉求等等,有利于人们在多向度的信息沟通、碰撞和交汇中产生有价值的思想成果;同时,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网络教育的快速兴起,也标志着人们受教育途径和方式的多样化与便捷化,网络教育模式有利于优质教育资源的充分共享和有效利用,以满足人的发展所需的教育层次的提高和综合素质的提升。五是推动了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网络传播及网络交往具有平民化、匿名化、自主性、平等性等特点,每个主体在此都受到同等的尊重,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话语权。在这个平台中,个体的存在价值得到强调和重视,人的主体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和完善,真正成了交往过程的主体。

(二)网络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的负面影响。一是网络环境易造成人的异化。网络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存状态,但技术万能、工具至上、信息崇拜等心理也开始严重膨胀,使得一些人成为技术的奴隶和网络寄生者,导致了人的边缘化和异化,诸如现实生活中的一些网民患有网络综合症,适应现实社会的能力弱化;网络交往的虚拟性和匿名性还导致了一部分网民出现性格多重化和自我分裂倾向,影响到自我身份的伦理认同;对技术的崇拜使得一些热衷于追求一种畸形的自我价值观,“黑客”反而成了一些网民顶礼膜拜的“英雄”;网络交往的虚拟性和间接性加剧了现实的人际关系疏远,易导致人情淡漠和人与人及人与现实社会的隔膜;此外,网络空间的匿名性、开放性也会造成人们的责任感和义务感淡薄、道德约束力弱化,使得一部分网民在网上无所顾忌地发泄负面情绪、散播虚假信息。二是网络环境易导致人文精神的缺失。如有些网络游戏在虚拟的情景中人的价值尊严、公平正义精神、礼仪诚信道德和真善美的追求严重缺失,大肆宣扬权利、金钱至上以及享乐主义、暴力主义等,这势必影响到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诉求,特别对青少年的人格养成和发展极为不利;在网络中还可以看到许多言论内容是调侃性的、游戏化的甚至是侮辱谩骂式的,这种情况往往会给人的思维带来负面影响,在自我迷失中失去正确的价值判断的能力,造成人的思想意识片面、偏执;同时,在网络交流中随意造字、编词等现象层出不穷,破坏了语言的纯洁性及其文化的传承功能,网络语言的盛行使文化规范工作面临着严峻挑战。三是网络的数字化虚拟性,使得网络上人的行为往往与现实中人的行为存在较大差别,现实世界的法律及道德准则对人的约束力弱化,人们可以不同身份登陆网站,可以任意篡改别人的消息,甚至可以通过技术手段窥探别人的隐私,而外在的社会舆论和道德法律的约束力在此显得十分微弱,甚至很多时候人们可为所欲为而不必担心被追究责任和要求承担后果。现实社会中道德法律的权威性在网络空间失效,伦理的缺失使得网络世界易成为一个失控、混乱的战场,使人们在网络交往中的人格心理的健康发展受到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引发道德滑坡、网络犯罪等现象。

二、规范网络环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在网络业已覆盖全球的今天,认识上述网络的两面性,有利于我们采取有力措施抑恶扬善,构建和谐的网络环境,使网络成为人们吸取知识、交流信息、培养理性的载体,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发挥正向作用。

(一)加强对网络公民的教育培养,树立网络道德。一是强化网络德育,培育网民的道德自觉性,使网络虚拟世界与现实社会一样具有强有力的道德、法律、制度、风俗习惯的约束,使人们的网络生活同样变得井然有序。因此,需要特别注意构建良好网络道德养成机制,提升广大民众的道德认知能力和道德自觉性。因为道德准则可以在无形中对人的行为进行调整,而且这种调整是广泛而深入的,可以从内在上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引导和约束,以保障网络活动的规范性和有序性。因此,需要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网络的监督管理,强化网络法制与网络道德建设,增强网络使用者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形成正确的网络价值观。二是普及信息教育,提高民众的信息素养。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信息素养成为人的素质全面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在网络时代,信息不仅仅是人们沟通、交流的工具,更是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有力工具,应当在全民中以提高信息理论为基础,以适应社会对全面发展人才的要求。重视信息基本知识的普及,提高民众的网络技术使用和信息的加工处理素养,提高人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实践能力,因为人的实践能力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同时也是人的其他能力得以全面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三是培养客观理性的精神。诸多的网络暴力及失范现象往往是由于理性精神的缺失造成的。网络世界是一个大熔炉,各种信息资源爆炸式地传播,身处其中的网民必然会受到来自各方信息的冲击,使其极易产生情绪波动做出非理性的判断。而理性精神的养成可以使人们以客观公正的态度甄别和取舍纷繁复杂的海量信息,明辨是非、独立思考、理性表达、积极沟通,以建设性的心态参与活动,实现正向信息的有效传播,有利于树立人的全面发展所必须的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构建规范的网络秩序,净化网络风气。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网络法律体系。随着我国网络用户的增加和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法律建设的滞后性也越来越明显。网络交往的虚拟性、开放性等特点使信息传播面大、速度快、社会动员效力强,如果法律不健全就会增加治理难度、提高治理成本。因而加快网络立法步伐严格规范网络行为,是维护网络安全、打击网络犯罪、保护网民正当权益的必然选择,应积极构建网络用户的维权机制,设立隐私信息保护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增加操作技术类法律法规以及在刑法中完善关于网络犯罪的条款等,保障人在健康的网络环境中全面发展。二是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当前,网络上一些人和组织肆意兜售与我国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相悖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利用互联网平台宣传封建迷信、暴力色情等,这无疑对人的全面发展特别是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构成了极大威胁。因此,在网络环境建设中,通过政府、法律、社会舆论的共同引导,构建全面完善的网络监管机制,强化监管与执行力度;同时在网络监管中推行责任制,设立专门的监管人员,使技术监管与人员监管双管齐下,将不良信息的传播扼杀在萌芽中。三是重视网络监管新技术的开发,杜绝网络不良信息的侵害。网络环境中的信息传播、虚拟交往等所依赖的条件是网络技术,没有网络技术就不会有网络环境的产生,因此网络监管技术的发展有助于构建和谐的人机环境,运用技术手段来规范网络秩序是实现网络安全的重要保障[3]。网络技术开发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1)设立屏蔽墙防止负面信息的侵袭和骚扰。在信息时代,大量的信息滚雪球般向人们袭来,采取技术手段屏蔽垃圾信息、避免信息泛滥。(2)运用技术手段缓解网络信任危机。网络交流是虚拟的、符号化的,信任危机的出现难以避免,但在这种情势下可以采用可靠的技术手段使得广大网民获得信誉担保,消除由于间接交流所带来的陌生感。(3)运用技术手段限定上网条件,消除网瘾者的网络依赖性和“电子海洛因”对人们的不良影响。(4)设立技术关卡严惩网络犯罪。例如,我国已设立的网络警察大队就对规范网络秩序、打击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人文环境论文范文6

关键词:导游生存环境薪酬职业生涯

当前,我国旅游产业日益壮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逐步提高。导游作为旅游业的灵魂,在旅游业的发展中起着巨大的作用。但是,随着旅游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旅游服务人员的职业环境也出现了每况愈下的现象。对此,如果旅游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不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势必影响、阻碍我国旅游业,特别是导游行业的未来健康发展。

导游生存环境现状

薪酬制度不合理

当前,我国导游人员的收入构成为:底薪(仅有少数的专职导游才会有,约300元每月)+带团津贴(只有部分旅行社发放,约每团每天15或30元)+回扣+小费(只有海外旅行团才有),因此,回扣就成为大多数导游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些地区导游的收入甚至为:回扣+小费-管理费-质量保证金-上团费或人头费-通讯费,至于保险、住房等福利待遇则是一概没有。以回扣为主的薪酬制度和微薄的福利待遇,使得导游不得不把很大的一部分精力放在自费景点和顾客购物上,根本无法安心于本职工作。

准入门槛低

国内旅游的飞速发展,导致导游的准入门槛骤然降低。目前,在我国只要具备了高中、中专以上的学历者均可报考导游员,致使部分地区的导游人数大大超过了其实际所需,出现了饱和局面。加上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黑导、野导充斥着导游市场,导游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为了争取上团机会,一些导游不仅不要旅行社的任何报酬,还乐意给旅行社上缴不菲的人头费。

缺乏职业发展前景

一直以来,导游被人们认为是“吃青春饭”的职业。其原因是:首先,游客大都喜欢选择年轻的导游;其次,导游工作量大,工作辛苦,年纪大了,精力、体力吃不消;其三,导游职业虽有初级、中级、高级、特级之分,但并未与经济收入相挂钩。加上多数旅行社和导游公司根本不重视导游培训,使导游缺乏职业生涯发展的支持系统。

工作超负荷

导游工作的弹性较大,淡季时间可能有很长时间的休息,一旦上团,一天只能休息三、四个小时,有时一个团刚带完,另一个团马上交接上,精力、体力超常消耗。加上一些旅行社为节约成本,把计调、外联的工作也加到了导游头上,更加重了导游工作的负荷。且旅游活动的关联性强,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给游客带来不快,一些游客常不分青红皂白,把所有的不满都发泄在导游身上,使导游常代人受过。

安全隐患大

导游工作在第一线,时常要承受来自各方的安全压力。首先要承受风景绝好的自然景区所带来的安全压力;其次要承受交通方面的安全压力;此外,还要承受饮食安全的压力。

管理体制不健全

当前,导游属于旅行社或导游公司直接管理,但事实上,无论是旅行社还是导游公司,都仅为导游提供挂靠,均未将导游视为自己的员工,都不是导游工资、福利的保障单位,至于培训、晋升、嘉奖、关怀、尊重、认可、赏识等精神需求,在“单位”就更难得到满足,导游在工作中找不到归属感。

社会地位不高

导游曾是“外事工作的一部分”、“城市名片”、“民间大使”,然而,曾几何时,昔日的“民间大使”成了牟取暴利的“人头贩子”,说起导游,就会联想到回扣、宰客、欺客等负面话题,社会媒体对导游的批评、指责远多于正面报道,导游在社会上的形象一落千丈,曾经的高地位、高收入的职业风光早已不在。

综上所述,导游生存环境的恶化,导致导游素质大幅下降,人员流失十分严重,职业道德意识普遍淡薄,服务质量严重下降,这不仅损害了导游自身的声誉和形象,而且给国家或城市的形象抹黑,阻碍了旅游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优化导游生存环境的措施

造成导游生存环境恶化的因素是复杂的,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方面优化导游的生存环境: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加强对导游的管理完善对导游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导游的准入门槛。将报考中文导游资格证的学历由目前的高中、中专以上的学历改变为大专以上的学历,报考外语导游资格证的学历规定为大学本科以上,以满足我国旅游业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后对导游素质的要求。

明确导游的归属。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导游由旅行社和导游公司管理,除旅行社仍可与以前一样向社会提供导游服务外,同时赋予导游公司经营的自,导游公司可同时向旅行社和社会两方面提供导游服务。导游公司要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严格审批后,才能获得经营资格。所有导游人员都必须与旅行社和导游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由聘用单位负责发放导游的薪酬和解决导游的福利待遇,负责导游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建立导游职称评定机制。导游是一种高智能、高体能的服务工作,它不仅具有明显的服务性,更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将导游职称纳入专业技术职称范围,使导游人员的等级评定制度与专业技术职称挂钩,使导游人员的初级、中级、高级、特级不再只是一个荣誉称号,而是实实在在与个人收入、福利待遇紧密相联的,并为各种等级的导游制定工资指导价,促进导游的职业终身化。

为导游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用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导游人员外出带团,必须购买人身意外险。

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杜绝旅行社之间的恶性削价竞争。当前旅行社“零、负团费”组团是造成旅行社取消导游薪酬、要导游上交人头费的主要原因。为此,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旅游市场价格的监控,通过相关媒体公布旅游产品单项服务的最高和最低限价,以制止恶性削价竞争,恢复正常的市场秩序。同时应加强监督检查,严惩恶性削价竞争行为。

加强对旅游购物市场的规范管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与工商、物价、税务、公安、质检等部门联合起来,组成执法队伍,经常性地开展联合执法,规范和整顿旅游购物市场,使旅游商品明码标价,货真价实,打掉高额回扣的源头。

另外,要建立公对公佣金制,旅游购物商店必须与旅行社、导游公司签订佣金合同,确定佣金给付比例和给付方式,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与质检、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起来,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偷税漏税和私给导游回扣。

加强对无证导游的综合治理力度,完善对导游的监督管理。为规范导游市场经营秩序,减轻导游的竞争压力,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与其它相关部门联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取缔黑导、野导,净化导游市场。同时应严格执行导游IC卡制度、导游年审制度和建立诚信旅游信息系统,使职业道德败坏、业务素质差的导游无立足之地。

旅行社和导游公司

改善导游薪酬和福利待遇以回扣为主的薪酬制度是导游服务质量降低的直接原因,也是导游职业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根源。为此,旅行社和导游公司必须根据导游的等级、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质量、工作数量等确定基本工资和带团津贴,使它们成为导游收入的重要来源。此外,可给予导游少量的购物佣金予以鼓励,这样导游就不会拚命增加购物次数,也不会因购物量小而情绪化地对待客人了。其次,要积极改善导游的福利待遇。因为福利反应了企业对导游的长期承诺,它能比高薪更能有效地激励导游爱岗敬业。为此,旅行社和导游公司应为导游交纳养老、医疗保险、人身意外险、住房公积金等,并根据导游作出贡献的大小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使导游无后顾之忧,安心投入工作。

制定并执行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作为旅行社和导游公司,应为导游制定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使其能客观、公正地反应导游的工作成绩,将考核的结果与导游的工资级别、奖金分配、福利待遇、晋级直接挂钩,奖优罚劣,对导游进行鞭策与激励。

加强对导游的培训培训是提高导游能力和素质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导游福利待遇的最好表现。为此,旅行社和导游公司应为导游制定一套适合其发展的、周密的培训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对导游开展培训,增强导游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促进导游职业的终身化。

创建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旅行社和导游公司应注重企业文化的建设,确立企业的价值观、经营理念、道德风气和行为准则,从而全面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在物质上,企业应力求使员工的付出与所得一致;在精神上,企业要尊重、关心、爱护导游,以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要想真正留住导游,必须能让导游在企业中看到自己的发展前途。为此,旅行社和导游公司应帮助导游进行系统地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在各个年龄阶段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的目标,使导游在工作中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从而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社会支持

整个社会应对导游多一些人文关怀。作为社会媒体,应多从正面宣传报道导游的优秀事迹,客观、公正、公平地报道导游工作的重要性与导游工作的艰辛,让社会多一份对导游工作的理解、肯定和支持,消除人们对导游的误解、曲解,改变导游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增强导游职业的自豪感、荣耀感。

导游自身

导游自身也应积极主动地改善职业环境。首先,应加强文化课的学习,不断提高学识水平和服务技能,努力做到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让游客感到“导有所值”;其次,导游人员应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诚信为本的理念,严于自律,严禁欺客,重塑“民间大使”、“游人之师”、“游人之友”的良好形象,从而逐步提高导游的社会地位。

参考文献:

1.姚媛,马耀峰.我国旅游业的高额回扣问题及其对策研究.旅游管理,2004(3)

2.冯耕耘.导游员职业倦怠及其应对策略研究.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4)

人文环境论文范文7

关键词:莎士比亚 曹雪芹 文学地位 人文环境

一、简述悲剧故事的意义

关于悲剧内容的评判上面,正如英国学者布雷德利所说的:“一个人万事亨通时,由于‘意外事件’而当即身亡,是不足以构成悲剧的……一个人由于疾病、贫穷、恼人的琐事、可悲的恶习或轻微的迫害而慢慢地衰竭而死,这样的故事无论怎样凄楚可怖,从莎士比亚的观念来讲,也不能说是悲剧性。”[1]3-4所以悲剧故事中的主人物,“他的命运影响到整个国家或帝国的兴隆,当他突然从人世显赫的高位跌落在尘土中时,他的覆灭产生了一种对比感,使人感到人是多么的渺小无能,而命运又是多么的不可抗拒,或者说是反复无常;而平民生活的故事无论怎样悲惨也无法与之相比”。[1]6所以迄今为止,莎翁的悲剧仍是文学悲剧中的典范,但他的悲剧精神和原则却和古希腊悲剧是一脉相承的;曹雪芹也是如此。

西方世界对于悲剧故事的喜爱情结既来源于《旧约》和《荷马史诗》,也来源于古希腊悲剧家索福克勒斯(496B.C.-406B.C.)所著的《俄狄浦斯王》等等。其古典悲剧理论源于亚里士多德(384B.C.-322B.C.)。它的经典解释,是指好心眼的国王、王子或大将之类人物所出现的不该有的大灾难(如俄狄浦斯王刺瞎自己的双眼在旷野中流浪而死)或死亡。莎士比亚也是遵循着这个原则进行创作的。

令人称奇的是,和古希腊没有任何联系的中国四大名著,也是非常符合西方古典悲剧理论的大悲剧。所以将古典悲剧理论拓展开来分析,很多的经典文学也应属于悲剧系列作品,再如《罗密欧与朱丽叶》、《天路历程》、《悲惨世界》、《巴黎圣母院》、《复活》、《呼啸山庄》、《苔丝》、《红字》、《双城记》、《喧哗与骚动》、《老人与海》、《永别了,武器》、《兔子归来》等等。所以说,在世界文学的范围内,所有的伟大作品全部都是符合古典或现代悲剧理论的,这是经受了漫长时间检验的结果。

莎士比亚(1564-1616)说过:“世界是个大舞台。”因此,我们每个人都是活生生的演员,都在按着天定的安排在扮演着黑脸或白脸的角色,直至死去退出这个舞台。现根据历史上人们的表演情况,笔者从道德的角度,把人类分成三大类型:即圣人型、常人型和妖魔型。莎翁则属于圣人型人物,其圣人之表现主要是通过许多作品所展现出来的博怀和圣人的仁爱之心。其一,是其作品的宏大气势,构思奇妙,尤其是作品所反映的道德内涵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经得起圣人的考验;其二,是许多人物所表现出来的圣人般的言行,也就是莎翁的内心愿望和期盼;其三,是莎翁一生甘愿过着清贫、默默无闻的圣人型生活方式,退休四年在家都不愿写一本传记宣传自己。

曹雪芹(1715?-1763?)比莎翁小一百岁,也是个圣人型作家。他不仅从小就经历了家道由盛而衰的重大悲剧性打击,他后来受贫受苦,刻苦学习,而且终于把他对于人生的悲剧认识写在了巨著《红楼梦》之中,从而为中国和世界留下了一笔宝贵的、难得的、特殊的文化遗产。

因为悲剧是人类的基本态势,所以描写悲剧文学作品以触动人们心灵深处的悲悯情怀从而使得读者能够对人类产生尊重、重视以及轻视。同时,悲剧作品讲明了人间的生活真相,鼓励放弃对于人间财物事物的各种贪恋,并讴歌和寄希望于死后灵魂的美好归宿。总之,这都是在以和平的态度在安慰和鼓励在悲剧中生活着的人们,从而使得悲剧作品成为了文学系列作品中的典范和主流。

二、品评世俗的评价

如果我们想对世界范围的文学进行评比的话,那些持传统观念的人们必然会认为莎士比亚是排名第一的文学巨匠。若是换一个角度按照笔者的道德伦理原则来评判的话,排名第一的就应该是吴承恩了。而如果把《圣经》也看做是一部文学作品的话,《圣经》就应该排第一。

但是莎翁和曹氏所创作的故事内容可有一比,故而可以并列;或者说曹氏在前,莎翁在后。首先,应该承认莎翁的高地位是个不容置疑的世界事实。所以,对莎翁和曹氏研究的重点应该放在:(1)如何理解好作品中的道德与人生的意义;(2)做些如何有利于翻译的研究,以方便名著的广泛传播。

莎翁的作品极大地丰富、展示了英语的表现力。他的作品字数大约是曹氏的五倍;笔者之所以把曹氏排在莎翁前面,不是看数量,而是看质量。莎翁在一部剧中写一个故事,而曹氏则是在一部书中糅合了数个复杂的故事,前后紧密相连、环环相扣;这就反映了曹氏的文学写作水平、驾驭人物和情节的水平都是远远高于莎翁,其写诗的水平也是相当了得。

比如,“葬花吟”写道:“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天尽头,何处有香丘?……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诗词写得十分悲切、荒凉、空虚和伤感,文字的表现力也已达到了极致。它表面上描写的是林黛玉的心情,实际上表达的是曹雪芹对于人生的极为悲凉但是符合人间实际情况的看法和感觉。所以,这等细腻和深邃的感觉远远不是西方作家能够写出来的。

可是在世界上,曹氏的知名度却远远低于莎翁。

2000年,《纽约时报》和《读者文摘》组织欧、亚、美、澳、非五大洲一百座城市的十万读者进行了投票调查,以精选出世界十部经典长篇名著。笔者将名单整理如下:《战争与和平》、《巴黎圣母院》、《童年》、《呼啸山庄》、《大卫・科波菲尔》、《红与黑》、《悲惨世界》、《安娜・卡列尼娜》、《约翰・克里斯托夫》、《飘》。[2]

2007年,又据英国《泰晤士报》报道,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国的著名作家应邀列出他们最喜欢的10部文学作品。笔者将名单整理如下:《安娜・卡列尼娜》、《包法利夫人》、《战争与和平》、《洛丽塔》、(报道中未指明)、《哈姆雷特》、(报道中未指明)、(报道中未指明)、契诃夫的短篇小说、(报道中未指明)。[3]

另外,该报道提到了位列这个名单的两个作家,但未说明排名。他们是:(1)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2)乔治・艾略特的《米德尔马契》。显然,该报道缺乏完整的名单,必有难以启齿的滑稽内情。

报道称马克・吐温是美国最好的作家,但是第四名的纳博科夫(美籍俄裔)却已经超过了他的排名,他最多排名第五。所以这是个很有问题的名单,反映出这些当代欧美作家在道德、正义、人格、写作技巧及作品评价等方面都处于比较蜕化的状态。

根据以上两份名单,我们能够品出什么味道呢?大多数的作品都可称为经典,可是世界前十名就不能这样随便排名了。以笔者看来,只有莎翁和雨果两位作家是实至名归的,但是作品没有选对,而其他作家都不配。这两份名单反映出,参与投票的文学读者和作家的文学功底实在不敢恭维,他们连文学故事的味道都品不出来,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以下简单总结一下:

其一,评选者显然更注重于婚外恋的描写,热衷于把婚外情当是作品中的油和盐。他们却不注重道德、宗教对读者的教化作用。他们的评选角度反映出评选者是出自于当代非常世俗和庸俗人们的心态,这是他们道德层次较低的反映,他们是在迎合低级趣味的读者。其二,托尔斯泰四次被提到,是这两次活动中的最大亮点。其实,他最好的作品应是《复活》,却被有意忽略了。其三,2007年来自英美澳等国的“著名”作家的评选水平比10万读者的评选实际上更加倒退了。尤其是契轲夫都被作家们选上了,说明他们的评选心理已是非常紊乱和变异了。

所以,根据严肃文学应该具有的神性和悲剧的特征,及其容量、广度、深度以及教育、指导、安慰作用等原则,笔者认为,曹雪芹的名次应该排在莎士比亚的前面。

《红楼梦》写得何其波澜壮阔,意义深远啊。可为什么不被外国作家和读者所看重呢?其一,是国内几百年来被一股股力量推动着,或忙于打仗、或忙于造反、或忙于挣钱,权势阶层和普罗大众都在有意忽视文学的地位和价值,忽视精神的作用,从而使得推崇文学的人们始终处于被边缘化的状态。其二,就是因为小说的“波澜壮阔和意义深远”没办法被单枪匹马的杨宪益、霍克斯翻译出来,其低级的译文从而就大大地贬低了名著的文学价值。集体翻译《红楼梦》的办法一直就没有人过问,也没有人愿意投资。

这样,喜欢文学的西方读者也没法喜欢《红楼梦》了。从而造成外国不喜欢,中国也不喜欢的状态。因为中国一贯的处事方法是,只有外国重视了,中国才重视。可这件事情就变成是这样的:因为中国不重视翻译,外国就没法翻译、没法读懂、没法重视;然后,因为外国不重视,中国也就跟着不重视了。

以“葬花吟”为例,当我们来细细品味那文字中水平极高的韵味和功力之时,我们就能深刻体会到,曹氏真是极尽其能地彰显了汉字的表达极限,这无疑对汉字而言也是极大的贡献。因此,中国在忽视经典大作家地位的同时,也就是忽视了作家们对于汉语的杰出贡献。人们在轻视经典大作家之时,也就是在轻视自己的母语,轻视自己的母国,轻视自己的祖先。

三、莎翁和曹雪芹的人文环境之比较

世俗之人都想写传记留名于世。莎翁有超凡的天才智慧,他必知道自己能流芳百世。关于这一点,他在第18首十四行诗中已清楚表明了。他在诗中暗示说,只要作品永恒,他则永恒,所以他无须留下传记。传记是不重要的,他的价值、思想都存在于作品之中了。要想了解人生,要想了解莎士比亚,他认为那就去读他的作品好了。

莎士比亚于1564年4月23日出生于英格兰中部的沃里克郡(Warwickshire)的爱汶河(Avon River)畔之斯特拉特福镇(Stratford)。英国文学大师梁实秋也认为,“他的诞辰大概是二十三日”。[4]290他在此地的圣三一教堂受洗,也长眠于此。而从出生地到教堂的这段道路及其他和他有关的东西,都随着他而永垂不朽了。他18岁时突然和比他年长八岁的女子结了婚,23岁时独自去了伦敦加入了演戏行业,并于28岁时崭露头角。他在1611年47岁时写完了最后一部戏剧《暴风雨》。[4]291-292而英国文学大师常耀信却说,莎翁于“49岁时退休”。[5]317这样,其创作的时间充其量只有二十年,却著作盛丰,佳作连连,无与伦比。他于1616年4月23日去世,享年52岁。幸运而有趣的是,生卒的月日都是在同一月同一天。

需要反思的是,为什么是在英国,而不是在别的国家产生了莎士比亚?关键因素就在于英国知识分子的品质中有些非常好的因素:他们愿意且能够保持相当大的独立,不愿做权贵的附庸。因此,他们既能保持并获得必要的尊严,又能为国家和世界作出重要的文化贡献。其次是英国在国家制度的设计方面始终能够给予文人很宽松的创作自由。

比如,约翰逊(Johnson,1709-1784)是作家、评论家和辞书编撰家。他编有《英语字典》、《莎士比亚集》。当他在开始编撰英国首部权威字典时就受到了冷遇,他找不到富人的经济支持。但这不算什么,这只是个别权贵的轻蔑行为,并不是国家给予他冷遇或迫害。他可以自己单干,而且单干成功了,并拒绝在功成名就后附上那位权贵的名字。这就是英国知识分子的骨气。

再如,英国有六名女王。一个不足一千年历史的国家,其女王人数居世界之冠。她们是玛丽一世(Mary I, 1553-1558)、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 I, 1558-1603)、玛丽二世(Mary II, 1689-1702)、安妮(Anne, 1702-1714)、维多利亚(Victoria, 1837-1901)和伊丽莎白二世(Elizabeth II, 1952-)。他们在位期至2013年总共长达200年,这是全世界唯一的现象。这件事情的善良内涵不容小觑,这充分暗示了英王室在革命的浪潮中不被血洗的根本原因:它是男女平等的,它是一夫一妻的,它是尊敬作家的,它是尊重话语权的,它是尊重人权的。

中国的人文环境一直是由许多知识分子在维护着,但他们的问题很大。他们首先要为中国的许多悲剧负主要责任,而不是由体制负主要责任,因为体制也是由他们所设计和捍卫的。虽然孔子一直在教育他们成为权势阶层的奴隶,他却不能为此承担最大的责任,因为他们不能全面继承孔子的思想。作为一个集体的他们,他们有意无意地愿意放弃自我尊严,去依附于皇权,把良心出卖给权力或出卖给金钱(只有魏征等少数人例外)。仿佛只有得到皇帝的青睐,他们才会感到报国有门。此时,他们必为皇帝的利益而牺牲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若得不到皇帝的恩宠,他们就感到报国无门,于是或自暴自弃,或心怀不满而招来文字狱。他们错误地把服务皇帝当做是服务国家,即皇帝=国家;并认为,皇帝(或王朝)亡则国家亡。实际上,只有少数时候皇帝的利益等同于国家的利益。

这种错误认识至少是中国知识分子的集体无意识,竟然就是存在了两千多年之久的人文环境:它是男女不平等的,它是一夫多妻的,它是不尊敬作家的,它是不尊重人权的,它是不服务于大众的。它造成了自己的悲剧,也造成了国家的悲剧、文化文学的悲剧,造成了曹雪芹们的悲剧。

须知,中国几千年来一直是在融合和扩大,从未灭亡过。灭亡的只是该家族王朝及其追随者。它是改朝换代了,但只是朝代被彻底更换了,而作为完整国家的中国和中华民族从未灭亡过。可惜的是,中华民族一直就被一代代的知识分子们搅和得内乱不止,他们用笔墨混淆视听、篡改历史、颠倒黑白。他们花了大量的力气搞阴谋诡计,热衷于把灵魂出卖给政治或金钱。虽有少数人愿守中立而最终为人所称道,却鲜有人纷纷仿效。

中国著名红学家周汝昌(1918-2012)先生经过大量的考证,认为曹雪芹是死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即公历1764年2月1日。曹雪芹未完成巨著而在康乾盛世中因贫困辞世,更反映的是社会的悲剧、文化文学的悲剧,反映的是善良知识分子的悲剧。显然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英国。英国政府对于作家的宽容和民众的尊敬,都会使这些天才人士人尽其才。莎翁就是最突出的例子。

比如,在《哈姆雷特》中,莎翁描写了一个很容易被当代人忽略的重要细节:当哈姆雷特被新国王派往英国时,随同押送王子的两个士兵携带有一封信件。信中说,请英国国王见信之后杀掉哈姆雷特。王子在船上偷看了这封信件,就把它改为:请英王见信之后杀掉士兵。结果士兵被杀,王子又返回了丹麦。这是什么意思呢?英国本来比丹麦强大,英王却要担当丹麦国王的鹰犬和杀手?虽然莎翁没有指出这是哪个朝代的英王,但是这出在英国上演的戏剧,难道不是在讽刺、贬低、侮辱“英王”吗?或者是在影射当代英王(女王)吗?按照中国的逻辑,莎翁早就被捕,享受满门抄斩待遇了。若如此,从此以后莎翁还有14部戏剧(包括三大悲剧),以及数十首十四行诗就绝对不会问世了。

莎翁写作的数量很大,其中精品众多。于是有两大问题要问:其一,为何莎翁能成功写下那么多数量的作品,并在作品中畅所欲言到非常自由的地步,就是因为他拥有来自国王的大度、大力的支持。而曹雪芹却要提心吊胆地用隐晦的笔法,偷偷摸摸地写作,且在未完成之际就贫困交加而死了。乾隆盛世中的曹雪芹之死,便是对这种冷酷、冷漠、文字狱社会状态的有力控诉。比如,他只敢取名为《石头记》,而不敢使用《红楼梦》。再如,他描写清朝的故事,可是其发型、人物、朝代却是一个虚构的汉人朝代。

当朝都会认为皇帝是最重要的,曹雪芹饿死也不足惜。可时至今日,五千年来皇帝、国王有五、六百名之多,曹雪芹五千年只有一个。是皇帝重要还是曹雪芹重要?然而,这类悲剧故事亦会不断地重演,不免让人经常长叹唏嘘。

其二,为何莎翁的名声远大于曹雪芹?因为英国愿意以莎翁为荣并极愿向外界介绍莎翁。而在中国,文人们喜欢歪曲理解《红楼梦》,且不愿向外国推荐该书。翻译《红楼梦》的中国人只有杨宪益(1915-2009)。据说他是在狱中无法借助字典而翻译完成的。若如此,这更是典型的中国式贡献了:即肉食者坐享其成,坐牢者却常怀报国之心。另一个译者是英国人David Hawks(1923-2009)。当然都有错译。然而,翻译莎翁著作的中国粉丝却有很多很多,不仅有翻译完莎翁全集的梁实秋,更有翻译了大部分作品的朱生豪,以及卞之琳、孙法理、杨德豫、梁宗岱、张谷若、方重、杨周翰、方平、章益、黄雨石、辜正坤等等。

四、小结

正所谓“时势造英雄”。英国的国家“时势”,造就了英国在每一个时代都有很多成就显著的男女作家。从古到今没有断代,是代代相连的承继关系。所以,在英国文艺复兴时期诞生的文学巨匠莎士比亚,正是英国文学在良性人文环境中的杰出代表。这个“良性时势”既有来自皇室的谅解和支持,更有民众的热情拥抱。他们共同构成了、形成了这片适宜于作家成长壮大的土壤。

扪心自问:英国王室之所以没有被血洗更换,那就是他们在近千年的统治中,他们采取了比别国更有人性的统治方法,因而在“因果报应”规律中得以保全。而别国在文学创作上显著的非人性、非天理的统治方法,就导致了皇室的全体覆灭。当他们凶狠、残酷地灭掉了文学天才的声音、灭掉了人们话语权的时候,他们最终就灭掉了自己的小命和统治地位。

所以,曹雪芹的悲剧,《红楼梦》的悲剧,中国四大名著的悲剧,这统统都是中华民族的悲剧。它既是统治者的悲剧,也是历代普通人民的悲剧,历代知识分子的悲剧。因为历代知识分子们在极力维护王权、专制的同时,也基本上赢得了多数知识分子的附和以及人民的支持。他们也就共同营造了两千多年的、完全不适合伟大文学及文学家们成长的、奴性的、万马齐喑的贫瘠土壤和国家时势。这个土壤深刻地腐蚀败坏了过去的人文环境和人文基础,导致我们只有缅怀亘古般的过去和遥远的西方,并寄希望于遥远未来了。

参考文献

[1] 布雷德利.莎士比亚悲剧[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3-34.

[2] 世界十大名著[EB/OL].百度百科.2013-4-30.

[3] 2006年,美国《读者文摘》和《纽约时报》评选的世界十大名著[EB/OL]. 2013-2-12.

人文环境论文范文8

【关键词】个人信息互联网立法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3.49

【文献标识码】A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互联网已经成为了全球规模最大、用户最多的一种新型的传播媒体,它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而,各国纷纷利用法律、行政和行业自律等措施来对互联网进行管理,以便在充分利用网络带来的便捷的同时能有效应对其带来的问题。

问题的提出

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人们收集、筛选和处理个人信息的效率,越来越多的社会活动信息都通过网络来进行管理和处理。然而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对网上消费者的调查结果显示,有网民反映在网上购物时无意中竟然看到很多其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甚至因为被黑客盗去账号和密码,造成经济损失。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一份针对互联网用户对互联网背景下个人隐私权益的保护方面满意度的调查中,8.4%表示很不满意,25.1%表示不太满意,44.9%表示一般,18.9%表示比较满意,2.7%表示非常满意。①由此可见我国在互联网模式下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还存在较多不足。

公民在网上的个人资料主要包括在网上购物和注册过程中按网站要求提交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电子邮箱、信用卡账号等个人信息,公民按照网站要求提供了个人信息,网站要确保个人资料的安全,不能随便向其他方公布或泄露。为使互联网时代网民的个人信息得到安全有效地保护,国家和政府除了采取相应措施,更应加强网络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工作,有效管理网上对个人资料的收集和使用。

互联网环境下个人信息保护的意义

自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兴起、应用和发展,网络化和信息化业已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最主要特征。计算机信息技术在给人类带来高效率的便捷服务的同时,也使得个人信息面临着一系列的危机。因此,在当今互联网背景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是保障自然人的人格权。信息化时代的来临为人类的开放性生活带来诸多的改变,比如信息等方面的便利等,计算机技术随着信息化时代的融入,尤其是让个人信息的获取途径变得很容易,有不法的网络服务商通过电脑病毒或木马程序等对个人信息进行非法收集、利用和传播,这就使得在互联网背景下,自然人处于一种无处隐藏的境地。个人信息属于自然人人格权益,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基本背景的前提下,保护个人信息其本质就是对自然人人格权益的保护。

从经济意义上来讲,对促进信息的自由流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供应商而言,能够获取更多的个人信息就意味着巨大的经济效益,甚至出现专门收集和买卖个人信息的地下行业。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标准,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规定,如欧盟等国约定坚决抵制对他们所认为的无法为个人信息提供符合标准保障的地区和国家。以德国为例,1993年德国银行就已经开始针对香港实行拒绝传送个人资料的行为,其原因在于德国银行认为香港无法为传输过来的个人信息提供与德国国内同等的保护。据此来看,在国际贸易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是何等的重要。另一方面,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网上交易活动日益频繁,然而在网上交易时,个人信息也非常容易受到侵害,造成损失,倘若消费者因为担心网上交易的安全性而逐渐放弃网络交易,就会严重制约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在互联网背景下,国家和政府应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从社会意义上来讲,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可以推动我国信息化的进程。我国的信息化进程起步比较晚,基本在20世纪80年代末,当信息化进入90年代下半期时,我国信息化进程正式步入高速发展的时期。虽然我国信息化进程在不断的磨合和发展过程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的信息化还是位于较低的水平。因此,为了推动我国信息化程度进入一个更高层次的发展水平,我们不仅要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更要加强网络化领域内个人信息的保护,这样才可以实现信息资源效益的最大化发挥,从而有助于我国整个信息化进程的发展和推进。

国外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参照

当前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是设定的法律及法规并不够规范亟需加快立法进程。我国的立法中对隐私的法律定义还不是很明晰,而且也没有针对个人隐私权益保护的专门立法。虽然《宪法》、《民法通则》、《刑法修正案(七)》、《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范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有所规定,但这些规定往往是很零散的,只能从有关人权、人格尊严保护方面寻得依据,缺乏系统性的专门立法,这就容易构成法律上的应用障碍。就我国而言,基本也缺乏此类可以应用到互联网上的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于网络化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网站运营商应该履行的义务、信息主体所享有的权限、个人信息在被损害时的责任认定等都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有关学者曾做过统计,迄今为止,已经有超过50个国家和地区制订出了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②个人信息保护在互联网发展和不断推广的前提下,逐步呈现国际化的性质,同样,按照个人信息保护的当前法律规范进行设定时,既要充分考虑到本国传统,又必须对意识形态和领域、制度体系、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性进行相应法制经验的参考。③

因此,对不同地区和不同国家所使用的不同的个人信息保护进行借鉴和学习,能对我国在此方面的信息保护政策的制定产生重要的指导意义。

韩国制订了《电子商务基本法》以确保个人信息在互联网背景下得以安全。欧盟颁布了《个人数据保护指令》(95/46/EC指令),这项指令在十和十一条里对个人信息在资料处理者实施处理方案时所应该负有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个人资料在被处理时,必须遵从公正、透明的原则及要求,比如为信息主体提供对个人资料进行处理的方式及相关信息,对处理的目的进行详述,存在第三方数据控制人时按照其身份的特殊性来向资料主体供应相关主体资料及信息。个人方面同样需要提供第三方数据控制人的信息和处理目的的信息。作为大陆法系最具代表性的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法律,德国于1977年制定实施的《联邦数据保护法》采用了统一立法的模式,对个人信息进行统一、规范的法律保护。

瑞典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一直都是引人注目的。瑞典于1973年制定了《数据法》和《瑞典资料库条例》,它们详细规定了有关数据资料在使用、收集和保管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瑞典的《个人信息法案》也明确对个人资料保护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英国1984年正式颁布了《数据保护法》,该项法规有五篇四十三条,还有另外四个附件。这项法律制定了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八项原则,分别从信息获取途径、获取目的、持有信息期限、信息持有者的义务等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旨在保护个人信息不受非法侵害。

美国于1997年公布的《全球电子商务框架报告》鲜明地彰显出了国家对于个人信息隐私保护实行行业自律的态度。该报告指出,在电子商务活动方面,政府应当坚持市场主导的原则,避免对其进行不适当的限制。美国政府对私人企业制定保护个人隐私政策的行为提供鼓励,比如民间组织目前所使用“认证徽标”的方式进行隐私保护。1998年美国以“在线隐私联盟”为渠道来进行公众隐私指引及指导,此方式对于个人隐私在互联网上的保护可以提供一定的帮助。“在线隐私联盟”要求联盟内的成员必须落实联盟所的在线隐私保护政策,并依靠合法的渠道对个人信息进行搜索,联盟以对个人信息的优先保护为前提,要求任何公民信息在需要被使用之前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以免个人资料遭受侵害,造成损失。

鉴于未成年人理智判断不够成熟,容易因不加防范而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从而造成对个人和家庭的不利后果,所以,在一些国家和地区,都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网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美国儿童很小就使用网络,有很多网站是专门面向13岁以下的儿童的,所以一些网站从这些毫无防范之心的儿童那里套取信息资料的情况尤为严重。有鉴于此,美国制定了《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法规要求网络运营商在从儿童那里收集个人信息时,必须要先获得其父母的授权,而后才可以收集和使用。

构建我国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法设想

以互联网发展为背景的个人信息立法保护工作,必然要涉及到对传统的言论自由、舆论自由、表达自由等如何界定和理解的问题。主张国家应该对互联网的信息传播进行合理管理的人士认为网络上的自由也应该有限制。虽然说言论自由是一个民主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但它不是唯一的因素,还需要包括诸如国家的安全、公共秩序的维护、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利不受侵犯等。这些要素之间彼此协调和平衡的结果必然要使权利和自由之间产生相对性。

在互联网背景下,经过网络传播的过程中,一些具有危害性的信息无法避免,网络信息传播的高速和便捷又有可能推动此类信息的传播。所以,网络空间上的自由也应当有所限制,人们行使的自由权利必须要在法律的限制和条件下进行,法律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和处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以防止公民权利遭受到侵害。由此可以看出,《欧洲人权公约》在规定了人们言论自由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的法律缘由。国家和政府对网络上的信息传播进行限制并管理与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权利并不矛盾。

基于此,笔者认为我国可以建立一种“一体两翼”的网络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所谓的一体,是指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以此作为主体,两翼则是指在网络领域内的个人信息保护的单行法和行业自律法规,这样使得一体和两翼能够既统一又协调的对个人信息实行保障。

第一,我国应该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目前,我国学界有两位专家为个人信息保护法提供出了建议稿,《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示范法草案学者建议稿》来自齐爱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及立法研究报告》由周汉华拟定。这两份专家建议稿在充分考虑我国现实国情的同时,又吸收和借鉴了国外的立法方式,为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明确网络参与主体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网络信息进行传播的过程中,可以明确的信息主体主要有个人信息的修改权、知情权、删除权、保存权等。而网络运营商则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说明与告知义务、合法使用义务、监管删除义务、协助司法机关调查的义务等。

第二,制定网络领域内的个人信息保护单行法。这方面可以借鉴美国对各个领域实行分别立法的模式,对网络化背景下的个人信息实行针对性的保障措施,比如运营商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做专门的法律规定等。无论是采用何种立法方式,政府都应该对互联网上的儿童个人信息的保护做专门的法律规定。相对于成年人来说,儿童尚缺乏足够的理智判断力,缺少风险防范意识,因此,为了保障儿童的个人权益,国家应该对其做出专门的立法,在这方面,美国的《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第三,加强并完善网络领域内的行业自律机制。我国缺少对互联网领域行业自律的强制措施,这就很容易造成即使违反了行业自律的规定也很少承担责任的情况,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来加强网络行业协会的管理。比如,网络行业协会的自律规范必须要经过政府信息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经批准后应严格按照该规范执行,网络行业协会还应该建立有效的评估体系和机制等。

第四,侵权责任法的正确和恰当使用,需要个人信息和隐私被侵犯后的民事责任进行设定。《侵权责任法》在我国实施开始于2010年7月,《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用户以及使用网络来对他人民事权益进行侵害的群体,必须承担起侵权的责任。其中,借助网络服务来进行侵权行为实施的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被侵权人的通知后,应该进行删除、断开链接、屏蔽等必要的措施。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并未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时,被损害人损害情况的扩大与此网络用户有直接关系,其必须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了解到网络用户的借用网络服务来对他人民事权益进行侵害却并未采取任何必要措施时,网络用户需要承担起连带责任。个人信息作为人格权益的一部分,是自然人民事权益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或者说是其题中应有之意。个人信息属于隐私权,可以通过侵权责任法中对个人隐私权益保护的规定来对个人信息实施保障。因此,关于正确适用侵权责任法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不断的完善,以及对个人信息隐私民事责任的明确,均可以对个人信息在网络化背景下的保障提供重要辅助作用。

第五,开展国际性合作。就本质而言,互联网实际上是一个没有疆域的环境,它使得传统意义上的时间和空间的障碍不复存在,互联网背景下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都可以实时联系。然而,随着互联网的推广和普及,相关的侵权行为也打破了地域不再囿于一时一地。由于我国目前对互联网背景下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还不是很完善,也缺少网络安全保护的地区性合作和国际性合作,因此,我国应该尽快完善网络领域内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通过与先进国家开展国际性合作,解决时有发生的跨国网络侵权案例,使我国的相关制度在与国家接轨的同时又能适应本国国情,进而提高我国互联网背景下个人信息的保护水平。(来源:人民论坛;文/刘薇;编选:)

【注释】

①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02年7月)》,北京: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02年。

人文环境论文范文9

居住建筑主要是指供家庭和集体生活、起居用的建筑物,包括各种类型的住宅,如别墅、低层住宅、多层住宅、高层住宅以及大量性建造的宿舍、旅馆等。其人居环境的主要范围包括居室、个体建筑、建筑群和住宅小区。

人居环境应包括自然环境(包括生态环境、气候环境、物理环境等)和人文环境(包括艺术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等)两个方面。在进行规划与设计中,要求把这两方面的环境和谐的协调好,以达到居民所要的生活舒适、工作便利、邻里和睦、身心健康、环境美化的目的。

1.1自然环境方面:

首先,要注意建筑地域的生态环境。居住区的建设离不开土地,它与建筑基地地形、地貌、地物等密切相关,规划设计要充分注意保护环境,防止污染,防止见山就挖、逢水就填、逢树就砍,致使青山绿水不断地遭到破坏的行为。其次,要努力创造良好的物理环境。在现代化的城市里,人口高密度聚居,耗能量剧增,城市街道宛如蛛网,机动车来往频繁,绿地、水面严重不足,以致空气污浊,噪音干扰,温度高,较干燥,在这些人为因素的影响下的声、光、热和空气的环境恶化,影响着人们的工作、生活与身体的健康,所以在建筑规划与设计以及建筑的措施与构造方面更要加以注意。

1.2人文环境方面:

建筑要美观,环境要美化。衣食住行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而建筑就是为了解决人类“住”的问题的。建筑不仅只是满足人们物质方面的要求,而且还要满足人们精神方面的要求。建筑不仅是科学,也是艺术,在建筑形式的创作中,要认识到形式要追随功能、环境、材料、构造与技术、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意识与文化传统等因素而定。构成建筑形象的要素,包括建筑群体和单体的体形、内部和外部的空间组合、立面构图、细部处理、材料的色彩与质感以及光影和装饰的处理等等。建筑形象是反映建筑内容的建筑空间艺术形象和建筑外形构图。一个完善的建筑,其内容与形式应该是统一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映内容,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脱离内容的形式不是真正的建筑美,缺乏艺术表现力的内容也不能形成完美的建筑。

2从人者有其居到花园小区和生态城市

二十世纪的最后20年,是我国的人居环境发生巨变的20年,也是人居观念不断更新的20年。改革开放后,社会进入转型阶段,但由于历史原因,城市基础设施欠账严重,人们的居住条件还相当不理想,许多人没有自己的住房,拥挤在环境恶劣的棚户中。于是,“人者有其居”成为一种理想,也成为各级政府的努力方向和政策的出发点。在此观念下,住房的增加是第一位的,而住房的舒适度及其周边环境,由于各种原因并不是政策的主要考虑内容。尽管这个观念很传统,但在当时的背景下提出,还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的,对于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起到了不小的作用,许多人因此有了属于自己的生活空间。

然而,人者有其居,只是解决了人的基本需求,并未反映出入们的全部愿望,与社会整体的需要也有相当的距离。伴随着改革的深入,物质积累的增加;也伴随着思想的解放,人们接受了诸如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等等广泛流行于当今时代的理念。于是在住宅问题上,有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不仅住宅本身的设计要更人性化,更舒适合理,住宅之外的环境也变得重要起来,小区的设施要配套,环境要美好,交通要方便等等。进而言之,整个城市的环境也被与人居联系起来,城市的规划和建设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城市的环境要绿化美化,生态要平衡,城市要适宜人居住。

3居住建筑人居环境创造与改善的对策和途径

认识上的偏差,能使人居环境建设遭遇困难。我国的人居环境建设成就巨大,这一点有目共睹,但同时也有许多遗憾,而造成遗憾的原因,相当一部分是观念认识上的问题。比如,城市中一幢幢高耸而相互间毫无关联的楼房,一个个大而无用的广场,一条条不断拓宽仍然拥堵的道路;再如,外观华美的建筑内里则简陋粗糙,居民众多的小区里缺水少电等等。良好的人居环境,在小环境上体现在每一个细节的完美,每一处设施的适用;在大环境上要体现系统和综合的魅力,如果把建筑物、聚居区、城市群孤立看待,单独设计,而不与其他相联系,就会出现上述问题,这与人居环境的要求是不符合的。

4建筑师在推广健康型居住建筑中应起的作用

健康型居住建筑及人居环境的规划与设计要有利于促进人造居住建筑环境及人居环境与大自然的生态平衡,有利于形成自然环境的良性循环,一般要采取多学科(包括地理、生物、医学、植物、能源等)各专业人才共同探讨,由建筑师进行综合设计,这就意味着建筑设计要超越单一建筑设计的范围,走向设计整个环境。无庸置疑,建筑师在推广设计建设健康型住宅及规划、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筑规划与设计不能只偏重于空间形态、形式视觉等方面的研究,而应从自然生态的角度去研究探索问题。

二十世纪内这一深刻内涵仍未提上日程,由于我们一直忙于真实的建造,无暇反思。自二十世纪交替以来,我们习惯于敏锐地捕捉前卫新奇的先锋艺术,同时也为自己日新月异改造土地的技能挺进而感动。所有这些无疑强化了我们对改造土地、自然及真实建造的意识和能力,但这是否体现了人类“土地恩怨”爱恨之根本情结,惟有敏锐思辩方可赋予其意义。我们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建筑观,就为今后城市人居环境的改善与创新指明了方向,要遵循当地生态环境、气候环境的特点,因地制宜进行居住区与住宅的规划和设计,要敢于改革与创新,为居民创造舒适、美好、科学、卫生的生活环境,造福于后代。

参考文献

[1]住宅设计原理编写组.住宅建筑设计原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林其标,林燕,赵维稚.住宅人居环境设计[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3]柳孝图.城市物理环境与可持续发展[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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