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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基础理论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24 15:09:27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范文1

童斐(1865—1931)“是一个认真学习了乐理初步知识,并且用来作过中西音乐之比较的有心人”,⑨所著《中乐寻源》⑩(FundamentalsofChi-neseMusic)一书,其英文译名为“中国音乐的基本原理”。该书多处进行了中西音乐理论的比较研究,如第三章“律吕”中有律吕与风琴键盘相配表、中国七声与外国七声相配、宋俗字与律相合表,作者将学校音乐教育所用教材采用西方音乐理论的原因归纳为四点,第一,“中国言音乐之书,头绪纷繁,不易寻理”;第二,“乐器不精,即庠序钟悬,亦仅备形式,而未尽协律”;第三,“旧时乐府佳篇,有词无声,等于诗集,可读而不可歌”;第四,“至于俗乐,当时帖括家固以俳优贱技目之,未便采用于教育”。因此,当时的音乐教材“不得不”取材于西方音乐理论。而实际上,“中国十二律七声,与西乐并无违异”,律吕的音准以管校之,犹如“西乐之有准音叉”。作者将律吕相对应的管长与西洋音名及风琴键盘列表作以比较,说明“对中国旧式之谱尚多茫然”的原因并不在于有“中难西易之别”,只是因为“未教未习”而已。瑏瑡另外,在第五章“宫调”中有八十四调之中管与风琴黑键相类说;第七章“谱式”中有中乐板眼与五线谱及简谱相对表、中西节拍比较,等等。

二、当代民族音乐学家———建立我们自己的基本乐理

1980年6月,第一届“全国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在南京召开,确立了民族音乐学作为一门学科的正式名称,标志着我国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我国的民族音乐学研究“有一个十分明确的基本目标:建立我们中华民族自己的民族音乐理论体系,为发展我们民族的新音乐和振兴中华服务。”瑏瑢正如历史上的一个轮回,貌似巧合,不是巧合,在王光祈、童斐之后经历了几十年的断层,建立中国音乐理论体系这一问题再次由民族音乐学家提出。当代如黄翔鹏、杜亚雄、王耀华等诸多民族音乐学家为此进行了不懈的实践与努力。中国传统音乐基础乐理的理论框架建设是黄翔鹏(1927—1997)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黄先生认为,20世纪以来,“中国学者遇到的最大困惑之一,就是中西音乐间基础理论方面表层的相通与内在的文化差别问题。同样可称之为音阶、调式,但其间的差别却往往把我们民族的特点完全掩盖甚至扭曲。在救亡与革命的双重变奏中,从西方学习音乐知识的第一代音乐家,志在经世,多为致用之学,仓促间建立起一套以大小调体系为基本坐标的基础乐理,没有来得及像欧洲那样经历过一个长期的、对传统音乐文化采用现代方法进行系统整理的阶段,”瑏瑣以至于现在中国人必须学的“音乐基础理论”仍是西方人在其古典音乐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基本理论,“中国人面对数千年来传统音乐的文化厚积,却戴人家的眼镜看路,穿人家的小鞋走路,长及一个世纪之久地使用着人家的音乐应用技术理论为学子们‘打基础’”。瑏瑤因此,我们亟待构建一套建立在现代科学高度上的、具有体系性的中国音乐理论。黄翔鹏最早于1986年在《民族民间音乐》上发表的《中国传统乐学基本理论的若干简要提示》中提出“同均三宫”的理论学说,是继王光祈之后对中国传统宫调理论的进一步研究,认为中国传统乐学的核心理论有“均、宫、调”三个层次,12个均,每均3宫,每宫5调,共180调。通过黄先生40余年的不懈努力,在先生逝世后的2003年,用大量的乐谱实例来考证“同均三宫”理论特点的《中国传统音乐180调谱例集》瑏瑥问世,尽管在研究范畴、音阶体系、调高考察、曲谱来源等问题上仍存在许多争议瑏瑦,但该谱例集开拓了中国传统乐学研究的视野,在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范文2

【关 键 词】音乐学 音乐教育 音乐理论教育 音乐学课程设置

【作者简介】徐元勇,文学博士。1964年8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阆中县。曾经先后学习、工作于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现任教于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弁言

音乐学(musicology)是一门研究音乐的学问,来自于西方。萧友梅先生在建立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时,虽然引入了至今仍在延续的欧洲音乐教育体系。但是,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在我国的音乐教育中是比较晚的事情。新中国建立之前几乎没有,即使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大部分专业音乐院校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也很晚。除了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于1954年,中央音乐学院于1956年较早建立以外,其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建立都较晚。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分别于1978年和1980年设立了音乐学系,武汉音乐学院于1986年成立音乐学系。而象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等,则都是在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之后才逐渐挂牌成立了音乐学系。几所音乐院校的音乐学专业被批准为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授予点则是更晚的事情。1982年中央音乐学院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点,1988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上海音乐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点是1982年获得的批准,博士学位授予点是1989年获得的批准。

在我们的西洋音乐教学、研究队伍中,有不少是在西洋文化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受过熏陶的学者。我们在西方音乐学的传播、教学、研究等方面,也的确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说音乐学在我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也许一点也不过分,这一点也反映在我们过去,以及今天许多人对音乐学的认识中。譬如,我们历来要求学习音乐的人,一定要“底子好”、“基础好”。所谓的好“底子”、好“基础”,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且不论表演、甚至作曲等专业方向的学生,是否仅仅只是具备了“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就够了这个问题。就音乐学为学习和研究方向的人而言,除了应该要求具备“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之外,还应该有文史修为和写作能力的“底子”、“基础”,要具有音乐理论的思考能力。也就是说,对于从事音乐学专业工作与研究的人们来说,必须掌握音乐形态、音乐技能等音乐本体的知识,以及掌握中外历史、文学、语言、宗教、风俗、文献典籍等社科文化知识,要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功。对于这一点似乎大家早有共识,似乎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是,在我国音乐学的实际教学中却没有加以实施,至少做得很不够。而且,在我们还没有对原有西方音乐学领会得十分清楚的情况下,又有许多其它西方音乐研究理论,以及一些音乐研究新领域、新知识不断为我们所认知,使得我国这门本来就很年轻的学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譬如,对于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世界音乐(W0rld Music)、多元音乐文化(Many Music of Many Cultures)等新学科、新概念的系统解读,以及与原有音乐学之间的关系;等等。

就目前国内音乐学的教学和研究现状来看,急需思考如何在借鉴西方音乐学学科体系、消化西方其它成熟音乐理论体系的同时,在所谓西方音乐学的构架中,建立符合我国音乐的发展历史、符合我国音乐文化生活存在的状况,以及符合我国音乐理论学习与研究现状的教育体系及教学体制等问题。也即,如何在我国现有音乐学的专业教育中,在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培养与训练中,无论是在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方面,在学制的设定和课程的设置上,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音乐理论研究的学科。

二、音乐学专业从附中开始设立的意义

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应该从附中开始设立,至少,在附中的高中阶段一定要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要思考符合附中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而且,对于演奏、作曲等其它专业也要补充音乐学常识方面的课程。从近二十年来音乐学发展的情况来看,如果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对于我国音乐理论的学习风气、研究水平等,都会带来很重大的意义。仅仅就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专业方向的教育意义而论,将会产生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

第一,观念上的意义。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样一个谬论:“学表演不行就改学作曲,作曲再不行就学理论。”除了可以认为人们缺少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认识之外,是否更应该对我们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加以检讨。

这个局面的形成,一方面,应该说与音乐学系历来的要求标准有关。音乐学系历来视附中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学生为“嫡系”,并把其作为音乐学系的后备师资。然而,关键的问题是,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不是把音乐理论视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来加以钻研。甚至,其中一部分人根本就瞧不起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其结果是可以想象的。我们不去妄断、怀疑许多人有从事教学与研究的能力,有着很高的智商。但是,遗憾的是他们确实没有什么研究成果刊布于世,没有几篇论文为同行们所知晓。我们知道,科研与教学是相互促进的,没有科研水准和研究基础的教学水平,究竟又怎样就不得而知了。历史的原因,人为的认识,瞧不起音乐学专业的人士,大有人在。这已经成为一种人所共知的事情。甚至,一些在音乐学专业方面授课多年的教师,也常常讲自己曾经是学习其它专业,而羞愧自己如今从事的音乐学教学工作。因此,从附中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培养学生的志向,是一个立志的大问题。“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大话,音乐学系不应该把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生源作为培养的“嫡系”,不应该视有一点音乐技能,但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的人为“宝”。其实,表演学不好,作曲学不好,也就更不可能在音乐理论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了。一些音乐学院今天在音乐理论教学与研究上出现的窘境已经作了充分的证明。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错误认识,要改变别人的认识,那么,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应该首先使我们的学生立志音乐学学习与研究。必须在附中阶段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使得我们的学生从进入音乐学院的大门之始就立志于音乐学的学习,就确立了一个大的研究方向。这样升入音乐学系的本科学生,从今天的自卑心理到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这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在当今发表的音乐理论论文里,的确有许多缺少对音乐本体进行的研究,让人们误以为音乐学的研究就是文字的工夫,认为音乐学的基本功就是背熟几本音乐史书。这也有其历史的原因,在目前音乐学的教学、研究,以及学习的队伍人员中,有许多人曾经学习的是其它专业,他们有的或是在外语,或是在历史、文学等方面受到过较长时间的训练,或在其它文化方面有较高的水平,较强的能力,等等。这部分人利用自我的优势从事了音乐学的工作,譬如,中文和中国历史专业方向的人,对中国古代音乐文献进行着辑录、校释,或从事着缺少音乐形态研究的中国音乐史的工作;而外国语专业方向或一些外语比较优秀的人,则从事着西方音乐文献的翻译,或从事着【清】毛奇龄在《竟山乐录》中所讲的“乐书不是乐,乐器不是乐”的工作。客观上讲,这类人中间的部分学者,为我国音乐理论的研究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完成了许多音乐学基础性的工作。音乐学的研究需要其它文化学方面人士的加入,音乐学者也需要具备文化学方面的学识,只是不能过于偏颇。如今就有些“过”的现象,因此,使人们产生了对音乐学的错误认识。这也许是我国音乐学这门学科发展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第二,本科生源数量和素质保障的意义。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音乐学的生源数量不足,学生的素质更是不尽人意。

一方面,为了扩大生源,大大降低入学标准,有的音乐院校甚至以缩短音乐学本科学习的时间来吸引生源。另一方面,许多音乐学的出题老师抱怨目前音乐学的试题过于简单,认为如今学生的素质差。试想,要让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学理论的应届高中学生,应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试题,其效果肯定不好,其水平肯定很低。即使是那些从小就接触音乐的“琴童”、“天才”等,对音乐学理论可能也是知之甚少。没有学习过的东西,不可能考出好成绩;没有成体系的音乐学的教育机制,也就没有生源量和质的保证。所以,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两方面的矛盾,必须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或在普通中学中协商选择一些学校,定点开设音乐学方面的课程。 由于今天的许多考生没有进行过音乐学方面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在出题老师看来再简单的试题,对于考生也是难题,老师和学生都不好把握考试试题的深浅难易程度。如果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一来不仅能够使升入音乐学系本科的学生数量有所保证,使本科生源的数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且,更能保障这部分学生在音乐学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方面有一个较高的水平。如果学生在中学阶段已经学习了音乐学方面的常识,升本科的试题自然能够上一个台阶,自然有一个深浅难易的层次。

我们经常争论是否让音乐学本科阶段的学生进行专业方向选择的问题,然而,如果在附中阶段设置了音乐学专业,学生们经过几年音乐学方面能力的训练,在进入本科阶段之后,通过第一学年的适应阶段,在第二学年中,完全可以进行有所目标的专业方向的选择。这样以来,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的提高,使得我国音乐学的教育、学习与研究水平获得一个真正的提高与发展。同时,这也给从事音乐学教学工作的教师也提出了一个比较高的要求。 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本身应该具有前瞻性,教学上落后,会使我们在音乐理论的研究方面更加置后。我们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检验今天音乐学学人的知识结构和学术经验,要求提高从事音乐学工作和研究的队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以前我们对于这一学科的认识不全面,对音乐学这门学科建设的思考也不多,特别是对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更没有做深入研究。今后当尽快补上,不能让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

三、 附中、本科课程的合理衔接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

如果能够在音乐学院附中,甚至其它普通中学开设音乐学专业的课程,那么,这些课程要与本科招考的内容基本衔接。音乐学专业本科阶段设置的一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应该是附中及普通中学音乐学专业课程的延续。因此,课程的设置就十分的重要了。目前,在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所开设的所谓专业课程,被认为就是音乐学的学习科目。它让本专业的学生一进入这门专业的学习后,就以为这些课程就是音乐学学科的学习内容。但是,这些音乐学学习的科目,是否真正体现了音乐学这个学科所应该包含的内容,这就很有讨论的必要了。仅从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与研究来看,今天音乐学课程中的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这个科目,就需要添加许多的内容进去。譬如,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重构和建立,缺少的是文献学的基础,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学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能否建立的基础性工作。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对于音乐文献的掌握是十分重要的,音乐文献和书籍的了解是学习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目前的课程设置中就很是欠缺这方面的内容。即或是以西方音乐为研究方向的人,可能也首先应该去了解“西方的文献学”,或“西方文献批评”类似的“学问入门”课程。目前的音乐学专业教育中这些课程也没有开设。而从中学阶段开始就开设音乐学的课程,则更加应该注意课程设置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除了中学阶段的音乐和文化的诸多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之外,还要顾及音乐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系统性。需要一个系统、合理的,符合我国音乐理论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这个体系延续到本科音乐学教育与教学的系统中去,要注意音乐专业与文化等各门课程的衔接。就是说,学生一旦在中学学习期间选定了音乐学的学习方向,那么,就应该学习在本科招考、录取时的一些基本课程和内容。譬如,现在每个音乐学院的音乐学系都开设有: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钢琴等课程。这些课程肯定不可能全部都从中学阶段开始开设,即使那些能够开设的课程,其内容的数量和程度也必须有所限定。具体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还应该进行理论上的研讨工作。而且,这里一定要考虑本门学科所存在着的层次教育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音乐学专业缺少层次教育。目前,我国在音乐学的升学考试中,仅就专业而言,所出考题的标准,在本科与研究生,甚至博士生考试之间的差别不是太大。这与我国音乐学的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缺少层次有关。我们没有研讨出一套有关本科、研究生、博士生考试科目、内容及水平定位的测试标准。应该说,对于音乐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不同层次水平的研究,不仅能够便于制定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科目、方向、内容等,而且,对非音乐学专业人们的音乐学的学习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问题。关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是否可以作以下几个层次: 一、音乐基础层次转贴于

二、专业知识、技能层次

三、文化修养层次

四、方法论层次

而不同的层次又必须要有不同的几个阶段,不同的阶段中要解决不同学科的课程、不同音乐学内容。因此,层次教育是与阶段性教育结合在一起的。

譬如,初级阶段:也许应该进行的是中西音乐概论性与感性知识的基础教育;中西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及音乐技能、技巧的基础教育;中西文史、文化、语言基础教育等。在第二个中级阶段则应该进行音乐学概论课程;其它音乐学各门学科概论性的课程。到了第三个高级阶段就应该进入所谓专业论题方面的研究,和专攻方向的研究,以及音乐学专业论文的写作阶段了。 在这些不同的学习阶段中,哪些课程、哪些内容,以怎样的程度,针对哪些层次的学生又是很重要的问题了。譬如,强调音乐本体技能与音乐学基础能力并行、音乐专业课程与文化基础课程并重的中学阶段音乐学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还必须把这些课程的初级性质考虑进去。也就是说,在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音乐基础知识能力和基本音乐技术、技能训练的同时,还要加强要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培养。 我个人以为音乐学专业,毕竟首先是一门以音乐技术、技能,以及音乐文化为基础性质的特殊学科,因此,如果不是在音乐学院附中一直专门学习音乐的普通中学的音乐学基础教育,还是应该放在对音乐本体理论所进行的学习上。就音乐学专业方向的学生而言,首先应该具备音乐本体技术、技能、音乐学基础的基本功。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今后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今天,有许多没有经过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系统学习的学生,可能在音乐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上就要欠缺一些。譬如,今天,我们都承认那些毕业于师范大学音乐系,和其它艺术院校音乐系非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在综合文化知识和能力方面要强于音乐学院的学生。同时,也指出这些学生对于音乐本体了解的欠缺,音乐技能水平的低下,这的确也是事实。而且,这种情况也许还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下去。这正是我国音乐学发展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进入硕士的研究生阶段要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在课程的设置上就要与音乐学本专业毕业的学生区别开来。这也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大批非音乐学专业的研究生,特别是非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则需要补上更加需要音乐技能方面的课程。根据本科所学专业,实事求是的针对研究生的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名正言顺的加强音乐技能的补充学习。而且,由于能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比例并不大,所以,音乐学的主要课程和内容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特别是音乐技能和技术课程更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因为,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一方面,如果音乐理论的研究论文,只是大量谱例的堆积,而没有道理可讲,或讲的都是大道理、旧道理等,那是不行的。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只是从理论上、文化上讲了许多音乐的道理,而不能以音乐的实际例子证明其道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甚至论文中列举的音乐例子或曲谱谱例与其理论不相吻合,则更为可笑。因此,建立一个基本成体系的、有层次的音乐学教学课程极为重要。要对现有的音乐学的教学课程设置进行调整、补充。譬如,确实有一些属于音乐学的课程内容,但是又的确离音乐本体比较远,音乐文献学的就是属于这样的一个课程。要把系统的音乐文献学的教学内容放在高级的层次教育中去教授。其实,同我国传统文化的研究中,已经有一整套成体系的方法,有着成熟的文献学相比较,我们看到在音乐理论的研究中,经常还纠缠于研究的对象、方向等问题的讨论之中是很幼稚的。在认识了文献学的基本方法之后,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如何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学的研究之中,如何建立音乐文献学等问题。文献学是方法论,怎样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之中值得思考。 即使在音乐的本体教学上,今天的音乐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也缺少一些重要的门类。譬如,不可缺少直接接触民间音乐的教学内容就应该放在相应的层次里。在新的音乐研究思想和观念的指导下,以新的理念和手段开展民间音乐的采风工作。什么是新的音乐研究思想?什么是民间音乐采风工作的新理念和手段?那就是民族音乐学的思想和方法。今天社会音乐文化生活中的民间音乐,不仅仅指的是山野之曲,同时也包括了城市中的音乐文化。而且,在课程的设置中,还要有意识地注重中国音乐理论课程的设置。

四、结语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范文3

【关键词】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理论教育音乐学课程设置

【作者简介】徐元勇,文学博士。1964年8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阆中县。曾经先后学习、工作于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现任教于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弁言

音乐学(musicology)是一门研究音乐的学问,来自于西方。萧友梅先生在建立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时,虽然引入了至今仍在延续的欧洲音乐教育体系。但是,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在我国的音乐教育中是比较晚的事情。新中国建立之前几乎没有,即使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大部分专业音乐院校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也很晚。除了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于1954年,中央音乐学院于1956年较早建立以外,其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建立都较晚。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分别于1978年和1980年设立了音乐学系,武汉音乐学院于1986年成立音乐学系。而象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等,则都是在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之后才逐渐挂牌成立了音乐学系。几所音乐院校的音乐学专业被批准为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授予点则是更晚的事情。1982年中央音乐学院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点,1988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上海音乐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点是1982年获得的批准,博士学位授予点是1989年获得的批准。

在我们的西洋音乐教学、研究队伍中,有不少是在西洋文化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受过熏陶的学者。我们在西方音乐学的传播、教学、研究等方面,也的确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说音乐学在我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也许一点也不过分,这一点也反映在我们过去,以及今天许多人对音乐学的认识中。譬如,我们历来要求学习音乐的人,一定要“底子好”、“基础好”。所谓的好“底子”、好“基础”,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且不论表演、甚至作曲等专业方向的学生,是否仅仅只是具备了“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就够了这个问题。就音乐学为学习和研究方向的人而言,除了应该要求具备“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之外,还应该有文史修为和写作能力的“底子”、“基础”,要具有音乐理论的思考能力。也就是说,对于从事音乐学专业工作与研究的人们来说,必须掌握音乐形态、音乐技能等音乐本体的知识,以及掌握中外历史、文学、语言、宗教、风俗、文献典籍等社科文化知识,要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功。对于这一点似乎大家早有共识,似乎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是,在我国音乐学的实际教学中却没有加以实施,至少做得很不够。而且,在我们还没有对原有西方音乐学领会得十分清楚的情况下,又有许多其它西方音乐研究理论,以及一些音乐研究新领域、新知识不断为我们所认知,使得我国这门本来就很年轻的学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譬如,对于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世界音乐(W0rldMusic)、多元音乐文化(ManyMusicofManyCultures)等新学科、新概念的系统解读,以及与原有音乐学之间的关系;等等。

就目前国内音乐学的教学和研究现状来看,急需思考如何在借鉴西方音乐学学科体系、消化西方其它成熟音乐理论体系的同时,在所谓西方音乐学的构架中,建立符合我国音乐的发展历史、符合我国音乐文化生活存在的状况,以及符合我国音乐理论学习与研究现状的教育体系及教学体制等问题。也即,如何在我国现有音乐学的专业教育中,在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培养与训练中,无论是在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方面,在学制的设定和课程的设置上,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音乐理论研究的学科。

二、音乐学专业从附中开始设立的意义

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应该从附中开始设立,至少,在附中的高中阶段一定要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要思考符合附中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而且,对于演奏、作曲等其它专业也要补充音乐学常识方面的课程。从近二十年来音乐学发展的情况来看,如果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对于我国音乐理论的学习风气、研究水平等,都会带来很重大的意义。仅仅就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专业方向的教育意义而论,将会产生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

第一,观念上的意义。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样一个谬论:“学表演不行就改学作曲,作曲再不行就学理论。”除了可以认为人们缺少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认识之外,是否更应该对我们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加以检讨。

这个局面的形成,一方面,应该说与音乐学系历来的要求标准有关。音乐学系历来视附中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学生为“嫡系”,并把其作为音乐学系的后备师资。然而,关键的问题是,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不是把音乐理论视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来加以钻研。甚至,其中一部分人根本就瞧不起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其结果是可以想象的。我们不去妄断、怀疑许多人有从事教学与研究的能力,有着很高的智商。但是,遗憾的是他们确实没有什么研究成果刊布于世,没有几篇为同行们所知晓。我们知道,科研与教学是相互促进的,没有科研水准和研究基础的教学水平,究竟又怎样就不得而知了。历史的原因,人为的认识,瞧不起音乐学专业的人士,大有人在。这已经成为一种人所共知的事情。甚至,一些在音乐学专业方面授课多年的教师,也常常讲自己曾经是学习其它专业,而羞愧自己如今从事的音乐学教学工作。因此,从附中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培养学生的志向,是一个立志的大问题。“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大话,音乐学系不应该把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生源作为培养的“嫡系”,不应该视有一点音乐技能,但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的人为“宝”。其实,表演学不好,作曲学不好,也就更不可能在音乐理论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了。一些音乐学院今天在音乐理论教学与研究上出现的窘境已经作了充分的证明。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错误认识,要改变别人的认识,那么,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应该首先使我们的学生立志音乐学学习与研究。必须在附中阶段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使得我们的学生从进入音乐学院的大门之始就立志于音乐学的学习,就确立了一个大的研究方向。这样升入音乐学系的本科学生,从今天的自卑心理到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这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在当今发表的音乐理论里,的确有许多缺少对音乐本体进行的研究,让人们误以为音乐学的研究就是文字的工夫,认为音乐学的基本功就是背熟几本音乐史书。这也有其历史的原因,在目前音乐学的教学、研究,以及学习的队伍人员中,有许多人曾经学习的是其它专业,他们有的或是在外语,或是在历史、文学等方面受到过较长时间的训练,或在其它文化方面有较高的水平,较强的能力,等等。这部分人利用自我的优势从事了音乐学的工作,譬如,中文和中国历史专业方向的人,对中国古代音乐文献进行着辑录、校释,或从事着缺少音乐形态研究的中国音乐史的工作;而外国语专业方向或一些外语比较优秀的人,则从事着西方音乐文献的翻译,或从事着【清】毛奇龄在《竟山乐录》中所讲的“乐书不是乐,乐器不是乐”的工作。客观上讲,这类人中间的部分学者,为我国音乐理论的研究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完成了许多音乐学基础性的工作。音乐学的研究需要其它文化学方面人士的加入,音乐学者也需要具备文化学方面的学识,只是不能过于偏颇。如今就有些“过”的现象,因此,使人们产生了对音乐学的错误认识。这也许是我国音乐学这门学科发展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第二,本科生源数量和素质保障的意义。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音乐学的生源数量不足,学生的素质更是不尽人意。

一方面,为了扩大生源,大大降低入学标准,有的音乐院校甚至以缩短音乐学本科学习的时间来吸引生源。另一方面,许多音乐学的出题老师抱怨目前音乐学的试题过于简单,认为如今学生的素质差。试想,要让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学理论的应届高中学生,应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试题,其效果肯定不好,其水平肯定很低。即使是那些从小就接触音乐的“琴童”、“天才”等,对音乐学理论可能也是知之甚少。没有学习过的东西,不可能考出好成绩;没有成体系的音乐学的教育机制,也就没有生源量和质的保证。所以,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两方面的矛盾,必须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或在普通中学中协商选择一些学校,定点开设音乐学方面的课程。由于今天的许多考生没有进行过音乐学方面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在出题老师看来再简单的试题,对于考生也是难题,老师和学生都不好把握考试试题的深浅难易程度。如果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一来不仅能够使升入音乐学系本科的学生数量有所保证,使本科生源的数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且,更能保障这部分学生在音乐学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方面有一个较高的水平。如果学生在中学阶段已经学习了音乐学方面的常识,升本科的试题自然能够上一个台阶,自然有一个深浅难易的层次。

我们经常争论是否让音乐学本科阶段的学生进行专业方向选择的问题,然而,如果在附中阶段设置了音乐学专业,学生们经过几年音乐学方面能力的训练,在进入本科阶段之后,通过第一学年的适应阶段,在第二学年中,完全可以进行有所目标的专业方向的选择。这样以来,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的提高,使得我国音乐学的教育、学习与研究水平获得一个真正的提高与发展。同时,这也给从事音乐学教学工作的教师也提出了一个比较高的要求。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本身应该具有前瞻性,教学上落后,会使我们在音乐理论的研究方面更加置后。我们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检验今天音乐学学人的知识结构和学术经验,要求提高从事音乐学工作和研究的队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以前我们对于这一学科的认识不全面,对音乐学这门学科建设的思考也不多,特别是对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更没有做深入研究。今后当尽快补上,不能让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

三、附中、本科课程的合理衔接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

如果能够在音乐学院附中,甚至其它普通中学开设音乐学专业的课程,那么,这些课程要与本科招考的内容基本衔接。音乐学专业本科阶段设置的一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应该是附中及普通中学音乐学专业课程的延续。因此,课程的设置就十分的重要了。目前,在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所开设的所谓专业课程,被认为就是音乐学的学习科目。它让本专业的学生一进入这门专业的学习后,就以为这些课程就是音乐学学科的学习内容。但是,这些音乐学学习的科目,是否真正体现了音乐学这个学科所应该包含的内容,这就很有讨论的必要了。仅从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与研究来看,今天音乐学课程中的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这个科目,就需要添加许多的内容进去。譬如,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重构和建立,缺少的是文献学的基础,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学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能否建立的基础性工作。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对于音乐文献的掌握是十分重要的,音乐文献和书籍的了解是学习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目前的课程设置中就很是欠缺这方面的内容。即或是以西方音乐为研究方向的人,可能也首先应该去了解“西方的文献学”,或“西方文献批评”类似的“学问入门”课程。目前的音乐学专业教育中这些课程也没有开设。而从中学阶段开始就开设音乐学的课程,则更加应该注意课程设置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除了中学阶段的音乐和文化的诸多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之外,还要顾及音乐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系统性。需要一个系统、合理的,符合我国音乐理论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这个体系延续到本科音乐学教育与教学的系统中去,要注意音乐专业与文化等各门课程的衔接。就是说,学生一旦在中学学习期间选定了音乐学的学习方向,那么,就应该学习在本科招考、录取时的一些基本课程和内容。譬如,现在每个音乐学院的音乐学系都开设有: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钢琴等课程。这些课程肯定不可能全部都从中学阶段开始开设,即使那些能够开设的课程,其内容的数量和程度也必须有所限定。具体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还应该进行理论上的研讨工作。而且,这里一定要考虑本门学科所存在着的层次教育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音乐学专业缺少层次教育。目前,我国在音乐学的升学考试中,仅就专业而言,所出考题的标准,在本科与研究生,甚至博士生考试之间的差别不是太大。这与我国音乐学的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缺少层次有关。我们没有研讨出一套有关本科、研究生、博士生考试科目、内容及水平定位的测试标准。应该说,对于音乐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不同层次水平的研究,不仅能够便于制定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科目、方向、内容等,而且,对非音乐学专业人们的音乐学的学习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问题。关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是否可以作以下几个层次:一、音乐基础层次

二、专业知识、技能层次

三、文化修养层次

四、方法论层次

而不同的层次又必须要有不同的几个阶段,不同的阶段中要解决不同学科的课程、不同音乐学内容。因此,层次教育是与阶段性教育结合在一起的。

譬如,初级阶段:也许应该进行的是中西音乐概论性与感性知识的基础教育;中西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及音乐技能、技巧的基础教育;中西文史、文化、语言基础教育等。在第二个中级阶段则应该进行音乐学概论课程;其它音乐学各门学科概论性的课程。到了第三个高级阶段就应该进入所谓专业论题方面的研究,和专攻方向的研究,以及音乐学专业的写作阶段了。在这些不同的学习阶段中,哪些课程、哪些内容,以怎样的程度,针对哪些层次的学生又是很重要的问题了。譬如,强调音乐本体技能与音乐学基础能力并行、音乐专业课程与文化基础课程并重的中学阶段音乐学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还必须把这些课程的初级性质考虑进去。也就是说,在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音乐基础知识能力和基本音乐技术、技能训练的同时,还要加强要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我个人以为音乐学专业,毕竟首先是一门以音乐技术、技能,以及音乐文化为基础性质的特殊学科,因此,如果不是在音乐学院附中一直专门学习音乐的普通中学的音乐学基础教育,还是应该放在对音乐本体理论所进行的学习上。就音乐学专业方向的学生而言,首先应该具备音乐本体技术、技能、音乐学基础的基本功。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今后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今天,有许多没有经过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系统学习的学生,可能在音乐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上就要欠缺一些。譬如,今天,我们都承认那些毕业于师范大学音乐系,和其它艺术院校音乐系非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在综合文化知识和能力方面要强于音乐学院的学生。同时,也指出这些学生对于音乐本体了解的欠缺,音乐技能水平的低下,这的确也是事实。而且,这种情况也许还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下去。这正是我国音乐学发展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进入硕士的研究生阶段要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在课程的设置上就要与音乐学本专业毕业的学生区别开来。这也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大批非音乐学专业的研究生,特别是非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则需要补上更加需要音乐技能方面的课程。根据本科所学专业,实事求是的针对研究生的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名正言顺的加强音乐技能的补充学习。而且,由于能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比例并不大,所以,音乐学的主要课程和内容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特别是音乐技能和技术课程更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因为,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一方面,如果音乐理论的研究,只是大量谱例的堆积,而没有道理可讲,或讲的都是大道理、旧道理等,那是不行的。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只是从理论上、文化上讲了许多音乐的道理,而不能以音乐的实际例子证明其道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甚至中列举的音乐例子或曲谱谱例与其理论不相吻合,则更为可笑。因此,建立一个基本成体系的、有层次的音乐学教学课程极为重要。要对现有的音乐学的教学课程设置进行调整、补充。譬如,确实有一些属于音乐学的课程内容,但是又的确离音乐本体比较远,音乐文献学的就是属于这样的一个课程。要把系统的音乐文献学的教学内容放在高级的层次教育中去教授。其实,同我国传统文化的研究中,已经有一整套成体系的方法,有着成熟的文献学相比较,我们看到在音乐理论的研究中,经常还纠缠于研究的对象、方向等问题的讨论之中是很幼稚的。在认识了文献学的基本方法之后,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如何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学的研究之中,如何建立音乐文献学等问题。文献学是方法论,怎样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之中值得思考。即使在音乐的本体教学上,今天的音乐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也缺少一些重要的门类。譬如,不可缺少直接接触民间音乐的教学内容就应该放在相应的层次里。在新的音乐研究思想和观念的指导下,以新的理念和手段开展民间音乐的采风工作。什么是新的音乐研究思想?什么是民间音乐采风工作的新理念和手段?那就是民族音乐学的思想和方法。今天社会音乐文化生活中的民间音乐,不仅仅指的是山野之曲,同时也包括了城市中的音乐文化。而且,在课程的设置中,还要有意识地注重中国音乐理论课程的设置。

四、结语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范文4

【关键词】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理论教育音乐学课程设置

【作者简介】徐元勇,文学博士。1964年8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阆中县。曾经先后学习、工作于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现任教于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弁言

音乐学(musicology)是一门研究音乐的学问,来自于西方。萧友梅先生在建立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时,虽然引入了至今仍在延续的欧洲音乐教育体系。但是,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在我国的音乐教育中是比较晚的事情。新中国建立之前几乎没有,即使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大部分专业音乐院校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也很晚。除了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于1954年,中央音乐学院于1956年较早建立以外,其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建立都较晚。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分别于1978年和1980年设立了音乐学系,武汉音乐学院于1986年成立音乐学系。而象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等,则都是在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之后才逐渐挂牌成立了音乐学系。几所音乐院校的音乐学专业被批准为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授予点则是更晚的事情。1982年中央音乐学院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点,1988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上海音乐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点是1982年获得的批准,博士学位授予点是1989年获得的批准。

在我们的西洋音乐教学、研究队伍中,有不少是在西洋文化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受过熏陶的学者。我们在西方音乐学的传播、教学、研究等方面,也的确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说音乐学在我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也许一点也不过分,这一点也反映在我们过去,以及今天许多人对音乐学的认识中。譬如,我们历来要求学习音乐的人,一定要“底子好”、“基础好”。所谓的好“底子”、好“基础”,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且不论表演、甚至作曲等专业方向的学生,是否仅仅只是具备了“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就够了这个问题。就音乐学为学习和研究方向的人而言,除了应该要求具备“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之外,还应该有文史修为和写作能力的“底子”、“基础”,要具有音乐理论的思考能力。也就是说,对于从事音乐学专业工作与研究的人们来说,必须掌握音乐形态、音乐技能等音乐本体的知识,以及掌握中外历史、文学、语言、宗教、风俗、文献典籍等社科文化知识,要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功。对于这一点似乎大家早有共识,似乎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是,在我国音乐学的实际教学中却没有加以实施,至少做得很不够。而且,在我们还没有对原有西方音乐学领会得十分清楚的情况下,又有许多其它西方音乐研究理论,以及一些音乐研究新领域、新知识不断为我们所认知,使得我国这门本来就很年轻的学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譬如,对于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世界音乐(W0rldMusic)、多元音乐文化(ManyMusicofManyCultures)等新学科、新概念的系统解读,以及与原有音乐学之间的关系;等等。

就目前国内音乐学的教学和研究现状来看,急需思考如何在借鉴西方音乐学学科体系、消化西方其它成熟音乐理论体系的同时,在所谓西方音乐学的构架中,建立符合我国音乐的发展历史、符合我国音乐文化生活存在的状况,以及符合我国音乐理论学习与研究现状的教育体系及教学体制等问题。也即,如何在我国现有音乐学的专业教育中,在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培养与训练中,无论是在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方面,在学制的设定和课程的设置上,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音乐理论研究的学科。

二、音乐学专业从附中开始设立的意义

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应该从附中开始设立,至少,在附中的高中阶段一定要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要思考符合附中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而且,对于演奏、作曲等其它专业也要补充音乐学常识方面的课程。从近二十年来音乐学发展的情况来看,如果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对于我国音乐理论的学习风气、研究水平等,都会带来很重大的意义。仅仅就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专业方向的教育意义而论,将会产生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

第一,观念上的意义。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样一个谬论:“学表演不行就改学作曲,作曲再不行就学理论。”除了可以认为人们缺少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认识之外,是否更应该对我们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加以检讨。

这个局面的形成,一方面,应该说与音乐学系历来的要求标准有关。音乐学系历来视附中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学生为“嫡系”,并把其作为音乐学系的后备师资。然而,关键的问题是,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不是把音乐理论视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来加以钻研。甚至,其中一部分人根本就瞧不起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其结果是可以想象的。我们不去妄断、怀疑许多人有从事教学与研究的能力,有着很高的智商。但是,遗憾的是他们确实没有什么研究成果刊布于世,没有几篇论文为同行们所知晓。我们知道,科研与教学是相互促进的,没有科研水准和研究基础的教学水平,究竟又怎样就不得而知了。历史的原因,人为的认识,瞧不起音乐学专业的人士,大有人在。这已经成为一种人所共知的事情。甚至,一些在音乐学专业方面授课多年的教师,也常常讲自己曾经是学习其它专业,而羞愧自己如今从事的音乐学教学工作。因此,从附中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培养学生的志向,是一个立志的大问题。“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大话,音乐学系不应该把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生源作为培养的“嫡系”,不应该视有一点音乐技能,但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的人为“宝”。其实,表演学不好,作曲学不好,也就更不可能在音乐理论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了。一些音乐学院今天在音乐理论教学与研究上出现的窘境已经作了充分的证明。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错误认识,要改变别人的认识,那么,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应该首先使我们的学生立志音乐学学习与研究。必须在附中阶段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使得我们的学生从进入音乐学院的大门之始就立志于音乐学的学习,就确立了一个大的研究方向。这样升入音乐学系的本科学生,从今天的自卑心理到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这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在当今发表的音乐理论论文里,的确有许多缺少对音乐本体进行的研究,让人们误以为音乐学的研究就是文字的工夫,认为音乐学的基本功就是背熟几本音乐史书。这也有其历史的原因,在目前音乐学的教学、研究,以及学习的队伍人员中,有许多人曾经学习的是其它专业,他们有的或是在外语,或是在历史、文学等方面受到过较长时间的训练,或在其它文化方面有较高的水平,较强的能力,等等。这部分人利用自我的优势从事了音乐学的工作,譬如,中文和中国历史专业方向的人,对中国古代音乐文献进行着辑录、校释,或从事着缺少音乐形态研究的中国音乐史的工作;而外国语专业方向或一些外语比较优秀的人,则从事着西方音乐文献的翻译,或从事着【清】毛奇龄在《竟山乐录》中所讲的“乐书不是乐,乐器不是乐”的工作。客观上讲,这类人中间的部分学者,为我国音乐理论的研究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完成了许多音乐学基础性的工作。音乐学的研究需要其它文化学方面人士的加入,音乐学者也需要具备文化学方面的学识,只是不能过于偏颇。如今就有些“过”的现象,因此,使人们产生了对音乐学的错误认识。这也许是我国音乐学这门学科发展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第二,本科生源数量和素质保障的意义。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音乐学的生源数量不足,学生的素质更是不尽人意。

一方面,为了扩大生源,大大降低入学标准,有的音乐院校甚至以缩短音乐学本科学习的时间来吸引生源。另一方面,许多音乐学的出题老师抱怨目前音乐学的试题过于简单,认为如今学生的素质差。试想,要让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学理论的应届高中学生,应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试题,其效果肯定不好,其水平肯定很低。即使是那些从小就接触音乐的“琴童”、“天才”等,对音乐学理论可能也是知之甚少。没有学习过的东西,不可能考出好成绩;没有成体系的音乐学的教育机制,也就没有生源量和质的保证。所以,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两方面的矛盾,必须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或在普通中学中协商选择一些学校,定点开设音乐学方面的课程。由于今天的许多考生没有进行过音乐学方面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在出题老师看来再简单的试题,对于考生也是难题,老师和学生都不好把握考试试题的深浅难易程度。如果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一来不仅能够使升入音乐学系本科的学生数量有所保证,使本科生源的数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且,更能保障这部分学生在音乐学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方面有一个较高的水平。如果学生在中学阶段已经学习了音乐学方面的常识,升本科的试题自然能够上一个台阶,自然有一个深浅难易的层次。

我们经常争论是否让音乐学本科阶段的学生进行专业方向选择的问题,然而,如果在附中阶段设置了音乐学专业,学生们经过几年音乐学方面能力的训练,在进入本科阶段之后,通过第一学年的适应阶段,在第二学年中,完全可以进行有所目标的专业方向的选择。这样以来,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的提高,使得我国音乐学的教育、学习与研究水平获得一个真正的提高与发展。同时,这也给从事音乐学教学工作的教师也提出了一个比较高的要求。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本身应该具有前瞻性,教学上落后,会使我们在音乐理论的研究方面更加置后。我们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检验今天音乐学学人的知识结构和学术经验,要求提高从事音乐学工作和研究的队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以前我们对于这一学科的认识不全面,对音乐学这门学科建设的思考也不多,特别是对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更没有做深入研究。今后当尽快补上,不能让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

三、附中、本科课程的合理衔接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

如果能够在音乐学院附中,甚至其它普通中学开设音乐学专业的课程,那么,这些课程要与本科招考的内容基本衔接。音乐学专业本科阶段设置的一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应该是附中及普通中学音乐学专业课程的延续。因此,课程的设置就十分的重要了。目前,在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所开设的所谓专业课程,被认为就是音乐学的学习科目。它让本专业的学生一进入这门专业的学习后,就以为这些课程就是音乐学学科的学习内容。但是,这些音乐学学习的科目,是否真正体现了音乐学这个学科所应该包含的内容,这就很有讨论的必要了。仅从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与研究来看,今天音乐学课程中的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这个科目,就需要添加许多的内容进去。譬如,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重构和建立,缺少的是文献学的基础,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学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能否建立的基础性工作。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对于音乐文献的掌握是十分重要的,音乐文献和书籍的了解是学习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目前的课程设置中就很是欠缺这方面的内容。即或是以西方音乐为研究方向的人,可能也首先应该去了解“西方的文献学”,或“西方文献批评”类似的“学问入门”课程。目前的音乐学专业教育中这些课程也没有开设。而从中学阶段开始就开设音乐学的课程,则更加应该注意课程设置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除了中学阶段的音乐和文化的诸多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之外,还要顾及音乐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系统性。需要一个系统、合理的,符合我国音乐理论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这个体系延续到本科音乐学教育与教学的系统中去,要注意音乐专业与文化等各门课程的衔接。就是说,学生一旦在中学学习期间选定了音乐学的学习方向,那么,就应该学习在本科招考、录取时的一些基本课程和内容。譬如,现在每个音乐学院的音乐学系都开设有: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钢琴等课程。这些课程肯定不可能全部都从中学阶段开始开设,即使那些能够开设的课程,其内容的数量和程度也必须有所限定。具体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还应该进行理论上的研讨工作。而且,这里一定要考虑本门学科所存在着的层次教育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音乐学专业缺少层次教育。目前,我国在音乐学的升学考试中,仅就专业而言,所出考题的标准,在本科与研究生,甚至博士生考试之间的差别不是太大。这与我国音乐学的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缺少层次有关?N颐敲挥醒刑殖鲆惶子泄乇究啤⒀芯可⒉┦可际钥颇俊⒛谌菁八蕉ㄎ坏牟馐员曜肌SΩ盟担杂谝衾盅ёㄒ档目纬躺柚谩⒉煌愦嗡降难芯浚唤瞿芄槐阌谥贫ㄒ衾盅ёㄒ笛难翱颇俊⒎较颉⒛谌莸龋遥苑且衾盅ёㄒ等嗣堑囊衾盅У难耙簿哂屑匾囊庖濉K裕颐鞘紫纫饩龅氖且衾盅ёㄒ档牟愦谓逃侍狻9赜谝衾盅ёㄒ档牟愦谓逃欠窨梢宰饕韵录父霾愦危?nbsp;一、音乐基础层次

二、专业知识、技能层次

三、文化修养层次

四、方法论层次

而不同的层次又必须要有不同的几个阶段,不同的阶段中要解决不同学科的课程、不同音乐学内容。因此,层次教育是与阶段性教育结合在一起的。

譬如,初级阶段:也许应该进行的是中西音乐概论性与感性知识的基础教育;中西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及音乐技能、技巧的基础教育;中西文史、文化、语言基础教育等。在第二个中级阶段则应该进行音乐学概论课程;其它音乐学各门学科概论性的课程。到了第三个高级阶段就应该进入所谓专业论题方面的研究,和专攻方向的研究,以及音乐学专业论文的写作阶段了。在这些不同的学习阶段中,哪些课程、哪些内容,以怎样的程度,针对哪些层次的学生又是很重要的问题了。譬如,强调音乐本体技能与音乐学基础能力并行、音乐专业课程与文化基础课程并重的中学阶段音乐学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还必须把这些课程的初级性质考虑进去。也就是说,在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音乐基础知识能力和基本音乐技术、技能训练的同时,还要加强要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我个人以为音乐学专业,毕竟首先是一门以音乐技术、技能,以及音乐文化为基础性质的特殊学科,因此,如果不是在音乐学院附中一直专门学习音乐的普通中学的音乐学基础教育,还是应该放在对音乐本体理论所进行的学习上。就音乐学专业方向的学生而言,首先应该具备音乐本体技术、技能、音乐学基础的基本功。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今后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今天,有许多没有经过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系统学习的学生,可能在音乐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上就要欠缺一些。譬如,今天,我们都承认那些毕业于师范大学音乐系,和其它艺术院校音乐系非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在综合文化知识和能力方面要强于音乐学院的学生。同时,也指出这些学生对于音乐本体了解的欠缺,音乐技能水平的低下,这的确也是事实。而且,这种情况也许还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下去。这正是我国音乐学发展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进入硕士的研究生阶段要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在课程的设置上就要与音乐学本专业毕业的学生区别开来。这也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大批非音乐学专业的研究生,特别是非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则需要补上更加需要音乐技能方面的课程。根据本科所学专业,实事求是的针对研究生的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名正言顺的加强音乐技能的补充学习。而且,由于能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比例并不大,所以,音乐学的主要课程和内容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特别是音乐技能和技术课程更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因为,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一方面,如果音乐理论的研究论文,只是大量谱例的堆?挥械览砜山玻蚪驳亩际谴蟮览怼⒕傻览淼龋鞘遣恍械摹5牵硪环矫妫绻皇谴永砺凵稀⑽幕辖擦诵矶嘁衾值牡览恚荒芤砸衾值氖导世又っ髌涞览淼目蒲浴⒑侠硇裕踔谅畚闹辛芯俚囊衾掷踊蚯灼桌肫淅砺鄄幌辔呛希蚋尚ΑR虼耍⒁桓龌境商逑档摹⒂胁愦蔚囊衾盅Ы萄Э纬碳匾R韵钟械囊衾盅У慕萄Э纬躺柚媒械髡⒉钩洹F┤纾肥涤幸恍┦粲谝衾盅У目纬棠谌荩怯值娜防胍衾直咎灞冉显叮衾治南籽У木褪鞘粲谡庋囊桓隹纬獭R严低车囊衾治南籽У慕萄谌莘旁诟呒兜牟愦谓逃腥ソ淌凇F涫担夜澄幕难芯恐校丫幸徽壮商逑档姆椒ǎ凶懦墒斓奈南籽啾冉希颐强吹皆谝衾掷砺鄣难芯恐校;咕啦谘芯康亩韵蟆⒎较虻任侍獾奶致壑惺呛苡字傻摹T谌鲜读宋南籽У幕痉椒ㄖ螅颐蔷筒坏貌凰伎既绾伟颜庵址椒ㄔ擞糜谝衾盅У难芯恐校绾谓⒁衾治南籽У任侍狻N南籽欠椒郏跹颜庵址椒ㄔ擞糜谝衾掷砺鄣难坝胙芯恐兄档盟伎肌?nbsp;即使在音乐的本体教学上,今天的音乐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也缺少一些重要的门类。譬如,不可缺少直接接触民间音乐的教学内容就应该放在相应的层次里。在新的音乐研究思想和观念的指导下,以新的理念和手段开展民间音乐的采风工作。什么是新的音乐研究思想?什么是民间音乐采风工作的新理念和手段?那就是民族音乐学的思想和方法。今天社会音乐文化生活中的民间音乐,不仅仅指的是山野之曲,同时也包括了城市中的音乐文化。而且,在课程的设置中,还要有意识地注重中国音乐理论课程的设置。

四、结语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范文5

[论文关键词]高师 声乐教学 教材改革

为音乐基础教育培养出合格的师资人才,是高师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新的课程标准不断推动和加快音乐基础教育的变革和进程,在当代社会传媒技术高度发展和艺术形式多样化的背景下,学校情境中的音乐教师教育更是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社会现象的影响,迟缓的声乐教学改革以及高师音教专业毕业生胜任工作的能力偏低的客观现象,使我们必须转变传统的声乐教学理念,明确培养目标,高师声乐教学教材建设问题作为与声乐教学息息相关的主要环节之一,在高师声乐教学改革中必须受到应有的重视。

一、高师声乐教学教材建设的现状

1.演唱教材的选择和运用。许多高师院校的声乐演唱教材比较混乱,大多都是声乐教师各自为政,根据自己所掌握的声乐曲目选择教材,系统性、科学性、适用性以及针对性等方面考虑得不够;内容缺乏新意,曲目选择保守,没有积极拓展;往往根据个人演唱特长选择曲目教学,没有全面贯彻多种唱法的实践教学原则;现有已出版的科学化、系统化的高师声乐演唱教材利用率不高,实际教学内容仍然倾向于声乐表演专业。

2.重视演唱教材轻视基础理论教材。声乐基础理论教学是声乐整体教学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声乐演唱实践的基础。但如果在课程设置上没有充分考虑此类课程,势必造成学生不知道或不接受此类课程的学习,现已出版的声乐基础理论教材便形同虚设,这个空缺不利于高师院校的声乐教学发展。

3.声乐教学考核方式比较单一。在学期中和学期末考核,学生能完整演唱1~3首中外曲目,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多年来的考试形式惯例。这种考试形式很少被打破,它反映了高师声乐的教学缺乏全面性和开拓性,但更值得反思的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及其规格是否得以明确。

二、高师声乐教学教材的建设

1.把声乐演唱课和教材紧密联系。声乐演唱课是高师技能技巧课教学的主要课程之一,在声乐课堂上按声乐教师的具体要求演唱好声乐作品,全面了解和掌握声乐作品的知识内涵和外延,是声乐演唱类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由于高师院校的培养目标要求学生在专业知识上要具备多能的特点,学生在入学时大多数的声音演唱条件都不能和声乐表演专业的要求相提并论,因此,经常出现大多数条件一般的和少数条件好的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两极分化现象。对待前者声乐教师缺乏教学耐心和激情,不愿继续探索和开拓,教材曲目的选择和运用多次重复,充满陈旧感,学习兴趣得不到激发和提升,教学效果不明显;对待后者声乐教师充满教学的欲望和热情,教材曲目多选择难度较大的中外曲目,往往把专业演唱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作为衡量自己和学生教与学的成功与否。这两种情况都表现出声乐教材在选择和应用两极分化的不规范现象。要想认真地贯彻和执行教学大纲,顺利地教学,合理、妥善地选择制订声乐教材不可忽视。要建立适合本校本专业的声乐教材体系,声乐教学不能只关注歌唱技巧的教学,现有已出版的科学化、系统化的高师声乐演唱教材,如《声乐艺术教育丛书曲库》基本囊括了所有形态的声乐作品,从民间歌曲到创作歌曲,从古代艺术歌曲到现、当代艺术歌曲,从戏曲声乐作品到曲艺声乐作品,从歌剧声乐作品都声乐名品佳作。这类教材,内容全面、丰富,教学性体现在入选作品的体裁、题材、时代背景和教学方法的指导;作品发表的年代及时代特征、词曲作者及作品的内容主题、角色情节及曲式结构等方面的分析,为我们文献知识的教学环节提供了便利条件;演唱风格与难点的教学提示无形中又提升了鉴赏能力。因此,充分选择这类既有全方位的理论知识又结合演唱实践的声乐教材,有利于学生的歌唱表演,拓宽知识面。

2.重视声乐学科基础理论教材的选择。声乐基础理论课程作为高师声乐教学的又一重要环节,多年来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随着改革的步伐不断向前迈进,许多声乐基础理论教材都在陆续出版中,如《声乐艺术教育丛书》《声乐艺术教育新学科丛书》《声乐基础教程》等。这类教材涵盖了声乐学科的基础理论,声乐艺术的语言和心理,声乐艺术的文化学和教育学,中外声乐艺术史,声乐美学和表演学、风格学等,使声乐学科的基础理论体系得以构架,通过选择和学习,使声乐教师和学生们共同清晰地认识到声乐学科的理论内容,明确声乐学科的性质、任务、内容和教学方法,深层了解和掌握声乐的结构整体,即声乐的生理、语言、心理、表演和教学的理论。应以此类教材为声乐学科的基础理论教材的依据,分阶段、分层次、针对性地选择和安排适应教学要求和需要的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理性认识的思维能力,实现与现行的声乐技能课间的和谐统一发展,低年级学生应强调和重视声乐学科的基础理论学习。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范文6

关 键 词:音乐教育 文化传递 课程改革

课程是连接教育宏观和微观的桥梁,课程改革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到教育内部从目标到评价的所有环节,而且还涉及到同教育内部各相关系统的复杂联系。高校音乐教育的课程将如何改革?如何选择与确立高校音乐教育课程改革与目标方式?如何面对新的世界文化格局?这些对于今天的高校音乐教育来讲,一方面是如何面对新世纪的挑战,另一方面是再一次确立新的发展机会。

一、 百年回眸

面对新世纪音乐教育课程的改革,首先需要的是“认清历史”,20世纪中国音乐教育与音乐发展出现了四次潮流。第一次是清政府进行的教育体制改革,其标志是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第二次是1922年中国音乐教育开始受欧美影响。第三次是1950年后,当时苏联音乐教育也极大地影响了中国音乐教育。第四次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音乐教育重新转向欧美,如公共音乐教育的奥尔夫教学法、柯达伊教学法及达尔克罗兹教学法等的引入。再加上大批西方音乐家的来访,促进了西方音乐的教学。总之,20世纪西方音乐体系音乐教育的移入,使中国音乐开始了现代音乐教育及追求音乐现代化的历程。

二、 对音乐教育课程的评价

德国文化教育学家斯普郎格认为:“教育是文化过程。”文化过程包括文化沉淀、文化传递及文化的再创造三个有机过程。文化沉淀即对以前文化的“保存”;文化传递是使这被保存的文化变成新的文化财富汇入人的生命脉络之中,从而创造新文化。[1]在现代教育中,课程便是传递文化的基本形式,并且有文化发展的使命,中国高校音乐教育的课程包含四个方面:(1)音乐基础理论课;(2)音乐技术理论课;(3)文化共同课;(4)音乐专业课。其中音乐基础理论课有基本乐理课、视唱练耳、民族音乐概论、中外音乐史。音乐技术理论课有和声课、曲式课(限于小型曲式多声音乐分析课。文化共同课有:中国革命史、政治经济学、哲学、艺术概论、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概论、法律基础、大学语文等。音乐专业方面课主要有:声乐、钢琴、舞蹈、器乐。

转贴于

(1)乐理课,视唱练耳是以西方19世纪音乐体系为基础,没有相对的中国音乐乐理或视唱练耳或音乐体系,这就造成了学生音乐理论观念的单一文化基础。如黄翔鹏先生所讲“所有音乐学生,当他开始接受音乐教育,吮吸基本乐理第一口乳汁时,ABC就把18、19世纪以大小调体系为基础的理论知识,当作普通真理灌输给他[2]“。(2)音乐技术理论课,其内容和体系是以西方19世纪为基础,如和声、曲式等书面音乐创作、演奏及分析理论方式。这是既不包含当今西方音乐教育中的即兴音乐,也没有中国传统即兴技术,如打击乐演奏,古琴打谱的演奏阐述技术。从整体上讲中国地区性音乐风格框架内的音乐技术操作方式没有形成课程,这就造成了中国音乐文化传统及传递的中断。如黄翔鹏先生敏感到:“依赖学院中的教学,我们不能不加以警惕,在全新传承关系中,是否已经孕育着某种丢弃本源的危机?”(3)文化共同课中,政治经济学和哲学以19世纪西方政治经济学和马克思、黑格尔哲学为主;艺术概论是一种泛概论,如果说音乐与文化紧密相关,那么作为培养音乐教育人才的文化课程,就应开设具有机构力的系统文化课程。如:中国哲学史、中国艺术史、中国文化史、西方哲学史、西方艺术史以及20世纪中国、西方种种文化艺术的发展。否则,音乐教育如何能完成“文化过程”的作用?又怎样能体现民族传统与未来发展?由此看来,音乐教育的课程存在着许多问题,它将影响到中国音乐文化的发展。

三、 中国音乐的课程建设及设置

课程建设必须有其教育思想和价值观作为指导。各民族由于其不同时代沉淀而形成的文化传统不同,而在各种文化传统影响下所形成的课程也各具特色。按西方音乐的构架,我们应有中国的乐理、和声、配器等,但看来中国的本体与西方有所不同,例如中国音乐地方性风格与方言紧密相关,而学校却用普通话在唱民歌甚至戏曲、说唱,这就失去了“审美的真实性”。另外,如果我们仅满足于单一的在钢琴上的“视唱练耳”,那么什么能代表中国音乐语言完整地“听”“读”“说”“写”课程呢?所以中国音乐的课程设置应以其传统音乐为主体,它必须是中国音乐系统知识的传统积累。学习者通过该课程能掌握音乐母语,系统地学习音乐“语法”、音乐形式与创作。

高校音乐教育所设置中国音乐课程与现存西方音乐的课程并行不悖,其课程与现存也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自身体系的完整性。(1)音乐基础理论课;中国音乐乐理课、中国音乐概论课和中国音乐史。(2)音乐技术理论课:古琴课、打击乐课、地方戏曲音乐演唱课。(3)文化共同课、中国文化史课、中国艺术史课以及书画欣赏课,这些都能反映古代艺术教育中“琴”“棋”“书”“画”等结合的具有优良文化传统特点的课程,应将其优秀部分纳入文化课程中。

美国音乐教育工作者斯塔拉琪欧认为“音乐可以联系各族人民”[3]。中国是一个多民族人口组成的国家,但目前对多文化音乐教育还没有取得共识。在专业院校中,西方音乐教学和课程在教育中占了重要地位,我们的中国音乐仍处于“单腿走路”的状态,在新世纪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课程安排中,中国母语课程的开设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现代德国文化教育学》 邹进著山西教育出版社第69页,1992年版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范文7

【关键词】高职院校 音乐专业 基础理论课程 教学改革

2002年8月24日,《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正式,提出要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结合。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正式,提出要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专门人才。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入,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取得了可喜成效,办学规模、教学层次都有了很大改观。然而客观来说,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起步较晚,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方面都与发达国家有着不小的差距。

以高等艺术职业教育为例,虽然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育人理念等方面都在不断完善,但课堂教学和实践运用相脱节的现象仍大量存在,严重制约了自身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对传统艺术教育模式、教学方法加以改革和拓展,尤其是在学科体系建设方面做到与时俱进,是新时期高等艺术职业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必需。

一、高职院校音乐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现状

高职教育不同于本科教育,本科教育是培养学术应用型的人才,而高职教育培养的是能力应用型人才,两者具有本质的区别。由此可见,高职院校教学内容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是使学生获得相关的职业能力。这一导向,必然要在课程设置、教学目标及评价标准等各个方面都有所体现。

众所周知,任何一项实践技能的形成与提高都离不开理论知识的学习、积累和指导。在高职院校音乐专业中,基础理论课程是至关重要的课程类型,不仅为学生打开了通向音乐艺术殿堂的大门,同时也是他们更深入地感受、理解与实践音乐艺术的重要基石。目前,高职院校音乐专业基础理论课程设置基本分为两大类:一是作曲理论基础课程,包括乐理、和声、曲式分析等;二是音乐学基础课程,包括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作品赏析等。

从以上不难看出,现今我国高职院校音乐专业基础理论课程设置,大多都在套用本科院校模式。因此,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无论是教学目的,还是教材选择、教学内容等,都或多或少地带有“本科院校痕迹”。以钢琴表演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理论课程钢琴艺术史为例,大多数高职院校使用的教材是和本科院校相同的《钢琴艺术三百年:从巴赫至现代的钢琴艺术史》(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或《西方钢琴艺术史》(上海音乐出版社),教学目的与内容也大致与本科院校一样,侧重于钢琴艺术发展轨迹探究与经典作曲家、钢琴作品分析。殊不知这样的教学定位与现状已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高等艺术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即培养“适应社会市场需求的应用型、技能型职业人才”。

“应用型”“技能型”与“职业性”等特性,使得高等艺术职业教育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无论是理论知识的传授还是实践技能的培养,都要与学生的就业导向密切联系。例如,高职院校钢琴专业的学生,毕业后绝大多数从事的是钢琴基础教学及培训工作。这就要求高职院校的钢琴艺术史课程,在具体教学中应着重对演奏技巧历史演变与教学理论历史传承等内容的讲解与分析,而非对钢琴艺术发展历史的深入探究。这恰恰就是钢琴艺术史这门课程在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中设置、教学最大的不同之处。

二、高职院校音乐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特性

与本科层次的艺术教育相比,由于在教学层次、教学目标及学生素质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因此高职院校音乐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开展必然有着自身的特性与要求。

(一)“高等性、艺术性、职业性”的教学特性,使得高等艺术职业教育成为兼具高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艺术教育特征的综合型高等教育

“高素质、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的教学目标,要求相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巩固与积累。由此可见,在艺术类高职院校的专业教学中,不仅要让学生获得熟练的专业技能与职业技能,还要使其建立牢固而有效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换句话说,既知其然,又要知其所以然。例如,演奏技能的熟练与提高固然需要大量的艰苦训练,但引导学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来认知与解读艺术作品的内涵与精髓,则是高等艺术教育更高的目标。

(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待专业理论课程教学的深入

艺术类高职院校学生大多来源于中专、职高、技校等,往往在文化知识、理论基础方面比较薄弱。高等艺术职业教育,虽然以传授学生基本技能为主要目标,但仅依赖技巧、技能的教学与训练,远不足以建立起学生全面的艺术修养与良好的综合素质。而艺术修养与综合素质的欠缺,以及专业理论知识的匮乏,都可能使学生在将来的技术运用、作品理解和音乐表现等方面遇到种种困难。高职艺术院校音乐专业基础理论课程教学深化的必要性亦在于此。

(三)“应用型、技能型”的培养目标,强调理论必须联系实际

与本科层次的高等教育以培养“学术型、研究型”人才为主要教学目标有所不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中“应用型、技能型”的特质,要求高职院校基础理论课程必须紧密联系且服务于其他实践技能课程,并最终与学生的就业导向相结合。也就是说,高职院校音乐专业基础理论课程教学必须以学生能够获得相应的实践技能及职业能力为出发点与落脚点,让学生能够学以致用,否则就是纸上谈兵。以钢琴艺术史课程为例,大多数高职院校学生毕业后不外乎从事钢琴基础教学及培训工作,从事钢琴职业演奏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由此可见,这一课程的具体教学中应重点加深对钢琴演奏技巧历史演变及钢琴教学理论历史传承等内容的传授,这也是与普通音乐院校相比本课程在高职钢琴专业教学中的一个特殊之处。

三、高职院校音乐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改革措施

高等艺术职业教育既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兼有高等艺术教育的诸多特点。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对于高等艺术职业教育实现自身的人才培养目标十分关键。反映在课程设置方面,笔者认为,高职院校音乐专业基础理论课程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教学改革:

(一)构建合理的教学体系,加强课程间的相互联系

以“应用型”为教学目标,将作曲理论课程与音乐史学课程作为两大教学体系,相互渗透且合理安排教学课时与教学内容,使学生在有限的学时中学到尽可能多的、有用的理论知识,防止“纸上谈兵”或“曲高和寡”现象。例如,将民族音乐概论与中国音乐史,或者曲式分析与外国音乐史课程合而为一,既能够避免雷同内容的重复教学,提高教学效率,又可以使学生变单调乏味的死记硬背为综合横向的整体思维,从而扩大自身的知识面,提升自身的艺术修养。

(二)大力建设具有高职教育特色的针对性教材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音乐专业基础理论课程教学选用的教材大多与本科院校无异,例如钢琴艺术史课程,教材基本以《西方钢琴艺术史》或《钢琴艺术三百年:从巴赫至现代的钢琴艺术史》为主。这类教材偏重学科理论研究,缺乏实践性、应用性教学内容,显然与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相悖。它们在教学过程中所暴露的弊端,已越来越阻碍艺术类高职院校的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因此,编撰具有高职特色,以高职学生音乐审美能力、审美素质发展为本的教材是迫在眉睫的大事。

(三)与社会需求相接轨,拓宽课程知识涵盖面

当今社会对于专业音乐人才的需求是全方位、多层次的,以此作为高职音乐人才的就业导向,就应突破以往局限于音乐表演与音乐教育范围的惯性思维,进而放眼于艺术管理、文化传播及群众文娱等领域。这就要求音乐专业基础理论课程教学,应当打破单一理论课程固有的知识面,加强与实践课程之间的渗透与联系,从而拓宽知识结构,为学生提供更有广度和深度、更具实用性的音乐知识。

结语

高职院校音乐专业基础理论课程是高职音乐教育的起点与基础,其改革之路任重而道远。更好地体现高等职业教育“应用性”“实践性”之特点以及高等艺术教育“专业性”“艺术性”之特点,建设一个既具有高职音乐教育特色又符合高职音乐教育培养目标的有效课程体系,是现今我国高职音乐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所在。

(注:本文为浙江省高职教育研究会2013年研究课题“艺术类高职院校专业基础理论课程教学改革与研究――以钢琴艺术史为例”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庞桂南.论高职音乐理论课程教育现状及改革[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9).

[2]毛肄.高职院校《钢琴艺术史》课程教学刍议[J].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2012(4).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范文8

一、“同均三宫”理论的提出

同均三宫理论的最先提出,是黄翔鹏先生在《中国传统乐学基本理论的若干简要提示》中提到的,他在文章中指出:“中国乐学的基本理论中,均、宫、调是三层概念。均是统帅宫的,三宫就是同属于一个均的三种音阶,而分属于三种调高。不同的音阶中,宫又是统帅调的,每宫都可以出现宫、商、角、微、羽五种调式。”黄先生认为均就是七律在五度圈中的位置。而之后的《弦管题外谈》,他在文章中结合南音的情况,认为古来的乐律学一般都用正声调之名,掩藏着其他两种音阶之实,他说:“分析南音的音乐,当可发现不少下徵音阶、清商音阶的实例。古雅乐、古燕乐、古清商乐都是三种音阶并用的。”其另文《宫调浅说》中认为用古音阶代表同均三宫时,以宫商角徵羽五正声的音级作为调头,可以建立五种调式,因为古音阶的变徵还暗含着清商音阶的角调式,变宫还暗含着新音阶的角调式或清商音阶的羽调式,两个变声作为调头,也可以建立相应的调式,他说,每均的七个律位之上皆可立调。

之后,黄先生又在《七律定均五声定宫》中进行论证,他在’文章中举出姜白石的《满江红》《雁儿落》等歌曲进行分析,证明同均三宫确实客观存在。他在文中说道:

“《满江红》《雁儿落》《阿勒泰》这三首所用的音列是完全一样的,七个白键,结束音都是G,但三首曲子的宫音位置不同,调式也不同。《满江红》是F宫正声音阶,

《雁儿落》是c宫下徵音阶,

《阿勒泰》是G宫清商音阶。这就是同均三宫。”

而黄翔鹏先生在《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的《宫调》释文也再次对同均三宫作了全面的释义:“同均三宫,它们分别属于三种音阶,均是宫的高一层的概念,在同一音阶形式中,同宫,各有五调,因此,宫又是调的高一层的概念。”

黄翔鹏先生在《民间器乐曲实例分析与宫调定性》,通过分析曲例《醉太平》和《出鼓子》,认为山东胶东的道曲,根据它的定音器的标准,可以看得出,它的标准音阶,并不是我们现在习惯用的新音阶,是清商音阶。在另文《二人台音乐中埋藏着的珍宝》,将二人台音乐与同均三宫联系起来加以研究,文中举例证明同均三宫的客观存在。

二、对“同均三宫”的支持

自从黄翔鹏先生提出同均三宫的理论后,广受业内人士的关注,他们不少人联系各地传统音乐进行有关的研究,但其所持的态度各不相同,有的学者予以赞同并在自己的文章中积极使用这一理论。

最先与黄翔鹏先生的有关论说相呼应的是王耀华先生的《福建南曲宫调与同均三宫》一文,他结合福建南曲的音乐实际,将各个管门所用的记谱字进行排列做出推断,得出南音是三种音阶并用的结论。他说:“同一管门中并用三种音阶,包含三个宫音系统的情况,很自然地使人联想到黄先生提出的关于我国古代均、宫、调与同均三宫的理论;从福建南曲的音阶形式看,从另一角度补充了同均三宫这一理论的现实依据。”作者还在文中举了几个例子进行论证南音存在同均三宫。

随后,吴世忠的《论福建南音音律――音列活动特点同色彩的关系》一文,他将南音中的旋宫转调与同均三宫联系在一起,他认为南音各调的产生,并没有离开同均三宫的范畴:他认为同均三宫是福建南音移宫犯调的基础。他在文中说:“由于一均中具有三宫,因此最自然的旋宫是移向本宫的上方大二度和纯五度;南音所有的旋宫转调都是在同均三宫基础上进行的。”

而赵宋光在《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的《燕乐二十八调》条目中,也是以相同的七声框架来规范正声调音阶、下徵音阶与俗乐音阶的,这实际上是同均三宫的理论概念。冯亚兰在《长安古乐的宫调及音阶》一文中也运用了同均三宫的理论,但他是运用同均三宫理论来考察西安鼓乐宫调问题的。在文中,他对西安鼓乐所用的谱字进行排列分组,得出了两组同均三宫,他说:“由此可明显看出同一均内有不同音高的三个宫音,而以此三个宫音为首的音阶各不相同。”他的另文《再论长安古乐的宫调及音阶》,是在《长安古乐的宫调及音阶》的基础上给予补充的,他在文中举例说明了三种音阶的存在,同时也指出了古乐中各调不全部具有三种音阶的情况。他与其他人不同的是,先强调同宫三阶。

同样的,赵金虎先生在《二人台音乐的均、宫、调系统》一文中也运用了同均三宫理论,他和黄先生的《二人台音乐中埋藏着的珍宝》一样,都是将二人台音乐与同均三宫联系起来加以研究。他认为:只有与同均三宫原理挂钩,才能找到二人台音乐在中国传统宫调大系中的准确标和它与民族传统之源的深层联系。”文中,作者是从曲调的多义性的角度来理解同均三宫的,赵先生认为曲调多义性对研究二人台音乐具有重要意义,而同均内三种音阶的互相渗透是这种多义性的根源。

赵宋光先生在《一百八十调系统观念的结构逻辑》一文中是从理解一百八十调的角度来论述同均三宫的问题,对同均三宫的理解提出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均,是七声调式域之所在,宫是五声宫系的音律组合;在同一个七声调域所在的音律群体范围内,可以获得三套不同的五声宫系,这就是同均三宫概念的原本内涵。”他认为五正声属于同均三宫的范畴,七声音阶则是五正声的扩展形态。

对于同均三宫理论,童忠良先生也发表自己的看法,在他的《论十二音级双均多宫》一文中,他从作曲技术理论的角度来认识同均三宫理论。他认为均与宫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而且,均与宫是相互渗透的。如他在文中说:“所谓双均多宫,是由两个不同的同均三宫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本来,均与宫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均中有宫,这是基础,如将其推广,宫中又有均(支均),这种均与宫相互渗透所形成的十二音级整体结构,有可能成为一种在中国传统音乐的基础上的现代音乐风格。”童先生的另两文《从十五调到一百八十调的理论框架》和《正声论》的观点与赵宋光先生有相似之处,他在前文中说道:“同宫三阶是宫音相同,调高相同,七声框架相异,而同均三宫正好相反,是宫音各异,调高各异,七声框架相同。”指出了同宫三阶与同均三宫的区别,另外,他还指出了一均三宫十五调的精髓是在于五正声概念的扩展。后文中他也认为同均三宫的实质是五

正声的扩展,他还强调了均与宫不应属于同一层次。

还有一个人,褚历先生,他比童忠良先生对同均三宫的扩展更深一层。他在《同均七宫论》中将同均三宫扩展为同均七宫,他说:“一均之中的七个音都有机会成为宫音,因此共可产生七种不同的音阶,也即七宫。”另外,他认为三个宫音音位的关系是从古音阶的宫连续向上两个五度,而不是像赵宋光先生和童忠良先生所认为的是下微音阶居中,分别向上、下五度得出另两个宫。

近来,童忠良先生又发表了新的看法,他的《论同均三宫的调式基因》一文从“调式基因”的角度阐述了“一均三宫十五调”双基理论,修正目前中国传统乐理教学中某些不全面的认识。其另文《一百八十调及其基因图谱(上)》则回避同均三宫的争论,首创“一律七声十五调”新说为一百八十调立论。他认为不同调头的七声框架下建立的不同调式体系,其实反证了同均三宫存在的客观性。

李成渝《南诏奉圣乐‘五宫异用’是‘同均三宫,理论的实证――黄翔鹏‘乐问、五十五’的解读兼答友难》则为“同均三宫”理论提出了新的论据。作者通过对《新唐书、南蛮下、骠》所记《南诏奉圣乐》与宫调相关记载的校勘,清楚地注释出《南诏奉圣乐》的旋宫表,为黄翔鹏的同均三宫理论提出了实证。通过《南诏奉圣乐》“五宫异用”的演绎还证明最迟在唐代贞元年间,传统音乐已有三种音阶:正声音阶、下微音阶和清商音阶。

三、对“同均三宫”的质疑

金虎在《均与宫相互渗透及支均说质疑》对童忠良先生在《论十二音级双均多宫》中的观点“均与宫相互渗透及支均说”提出了质疑,他肯定了童先生的“均与宫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的说法,却认为“宫中又有均”以及宫均渗透图的内容有讨论的必要。

而李武华的《陕西民间音乐宫调体系初探》中,认为同均三宫的理论尚不能运用于陕西民间音乐中,他说,均应作音阶解,陕西民间音乐有十二宫三均七调。

随后,杨善武先生在《关于同均三宫的论证问题》中认为,同均三宫还远未确立理论地位,它的各种基础还很虚弱。他从史学依据、乐学逻辑、乐调实际三个方面给予阐述,表明自己的看法,杨先生认为黄翔鹏先生对于清商音阶的历史存在的考证还不能成为定论,他说,“同均三宫的首要问题是要证明清商音阶的历史存在。”在乐学逻辑方面,杨先生把七声音阶看作是三个调高的五声音阶的综合,通过分析,他在文中说道:“同均三宫实质上就只有一种综合性七声,而不可再强分三宫;这种七声形式是各自独立的,但却不是三种独立的音阶,而是三种具有调发展因素的调高;同均三宫之本质,实为同音列的三个调。”文章最后,杨先生否定了黄翔鹏先生对《醉太平》《出鼓子》两个曲例的分析,否定了黄翔鹏先生在《二人台音乐中隐藏着的珍宝》中所说的“这是同均三宫具有代表性的、难得音乐本身也臻佳妙的例子。”

刘永福《同均三宫的调式基因说否证――对童忠良先生‘论同均三宫的调式基因’一文的商讨》则认为:童先生“同均三宫的调式基因说”的求证缺乏实践基础、人文基础和社会基础,所谓“调式双基”不可能解决同均三宫的调式问题。

然而,最引人注意的是王誉声先生,他在他的《非同均三宫说》,中直接鲜明地否定同均三宫。他认为均应该是现今的同宫系统;他说荀勖笛上的三调不是同均,因为它们的宫音不等高。在音阶体系方面,他认为三种音阶不是一个体系,而是三个体系,因此不能同均三阶。另外,他通过作品实例分析,得出结论:没有一首民间音乐作品是三种音阶并用的。而且,他和扬善武先生一样,也对黄先生的《醉太平》《出鼓子》两个曲例作了分析,认为没有任何曲例能够证明同均三宫理论的成立。王先生认为是先有音阶之后才有律学的;他说,“音阶的产生,与五度圈没有直接关系。”文章最后,王先生否定了黄先生的把含闰的七声音阶称之为清商音阶的说法,他认为这是不确切的,应该称为闰音阶。

吴志武的《谈“均”与“宫”》,以文献史料为主要内容和依据,对黄翔鹏先生关于“均、宫、调属于三个层次的概念”提出了批评质疑,并得出了“‘均’和‘宫’实际上就是一个等同的概念,不能将它们分为两个层次来解释的结论。之后,他又在《读‘也谈七律定均五声定宫’》通过对刘永福文章《也谈‘七律定均五声定宫’》中一些内容的分析,认为刘先生的立论是建立在将讨论对象“同均三宫”理论作为一个正确的、颠扑不破的真理的基础上,以黄翔鹏的理论作为其立论的根据。对他人观点则有曲解。

蒲亨建先生在《传统七声音阶三分说证伪问题的提出》中,问题直指同均三宫,他从理论上的证伪和实践上的证伪这两方面对同均三宫提出异议。他认为,同一现象用三种七声音阶表述均不失真,而划分三种音阶没有意义,三种七声音阶的形式差异,实际上并不实在,一落实到音乐实体上,便具有了互可替换的同一性;他说:“强分三宫、硬行肢解,并不能成为它们各自独立的内在依据,故其内涵是空虚的。”同时,他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所谓的“古音阶”与“清商音阶”之名,实乃新音阶最为典型的两种转调形式的曲解或附会。

以上综述只是“同均三宫”理论研究中的一小部分。“同均三宫”作为一种基础理论,它体现的是贯穿于古今音乐的一种深层规律。上文所提到的文献对宫调理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为宫调理论的发展提供了资料依据,有一定的学术价值。这项研究可以帮助我们从“同均三宫”这个角度来把握和认识中国宫调理论的特点,并逐步总结其内在规律,同时对于其他领域方面的研究等都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黄翔鹏:《传统是一条河流》之《中国传统乐学基本理论的若干简要提示》,[C],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3年2月第1版.

[2]黄翔鹏:《溯流探源-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之《弦管题外谈》,[C],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3年2月第1版.

[3]黄翔鹏:《七律定均五声定宫》,《中央音乐学院学报》[J]]1994年第3期.

[4]黄翔鹏,《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宫调》,第223页.

[5]王耀华:《福建南曲宫调与同均三宫》,《中国音乐学》,1986年第一期.

[6]吴世忠:《论福建南音音律-音列活动特点同色彩的关系》中国音乐学,1987年第4期.

[7]冯亚兰:《长安古乐的宫调及音阶》,交响一西安音乐学院学报,1989年第三期.

[8]赵佥虎:《二人台音乐的均、宫、调系统》,交响一西安音乐学院报,1995年第02期.

[9]赵宋光:《一百八十调系统观念的结构逻辑》,中国音乐学,1998年第四期.

[10]童忠良:《论十二音级双均多宫》,中国音乐学,1990年第4期.

[11]童忠良:《从十五调到一百八十调的理论框架》,音乐研究,1998年第一期.

[12]褚历:《同均七宫论》,民族艺术研究,1997年第4期.

[13]金虎:《均与宫相互渗透及支均说质疑》,中国音乐学,1993年第4期.

[14]杨善武:《关于同均三宫的论证问题》,中国音乐学,1999年第1期.

[15]杨善武:《关于同均三宫的论证问题》,中国音乐学,1999年第1期..

[16]黄翔鹏:《二人台音乐中埋藏着的珍宝》,中国音乐学(季刊)1997年第3期.

[17]王誉声:《非同均三宫说》,中国音乐学(季刊)1999年第4期.

[18]蒲亨建:《传统七声音阶三分说证伪问题的提出》,《音乐艺术》[J].1990年第4期.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范文9

一、指导思想

实施免费师范生教育,是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体现教育的三个方面,牢固树立素质教育理念,围绕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目标,大力推进师范教育改革。特别要根据基础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的要求,精心制定教育培养方案,在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的总体思想指导下,按照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培养的基本要求,重新审视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优化师范教育课程体系和教学资源,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积极探索综合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人格健全、素养深厚、基础扎实、理念先进、技能突出”的基础教育优秀师资,进一步彰显“注重人格塑造、突出综合培养、强化实践训练、服务基础教育”的师范教育人才培养特色。

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对高等师范教育专业提出了人才需求挑战,我们就必须完善音乐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的教育培养模式,完善培养机制,进一步强化教学环节,建立四年一贯的师范教育教学制度,构建由微格教学、教学观摩、教学见习、教育教学实习组成的师范教育实践教学体系。新课程是为真正落实我国素质教育而由国家中小学教研组统一编写和制定的课程模式,在新课程背景下,中小学教师要学习新的教学理念,采用新的教学方法,才能适应新课程的教学。高师院校也就必须总结自身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方面的不足,从教学观念、课程设置、课堂教学、评价体制等方面进行大胆改革,为基础教育培养更多更好的能适应新课改要求的新型教师。

有关音乐教育免费师范生的培养模式,各院校结合自身的特点,都研究制定了各自相应的音乐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各自在课程设置上的调整,都在于提高免费师范生的价值,使他们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更加得心应手的使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到的各项技能。尤其是根据我国高中新课程的要求,培养出了解高中新课程、理解高中新课程、有能力教好高中新课程的高素质本科毕业生。

二、音乐教育免费师范生培养模式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是专业教育课程和职业教育课程的基础,其目的是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与公民教育,是学生了解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艺术等方面的基本思想,形成学科知识的整体观念,促进不同学科知识及其思维方式的互动与迁移;使学生具备科学素养与人文精神,为学生终身学习与全面发展、为学生未来从事教师职业奠定必要的基础。

教育部直属院校中,关于音乐教育免费师范生课程设置中,通识教育课程设置的学分都在50学分左右。通识教育课程由通识教育必修课与通识教育选修课组成。其中通识教育必修课学分占4/5(36-40学分左右),通识教育选修课占1/5(8—10学分左右)。

通识教育的课程是按照素质教育的理念设置的,目的在于通过通识课程的学习,是学生获得学习的方法和能力,养成基本的人文、科学和艺术素养,训练科学的思维方式方法,培养学生的伦理道德和价值判断能力、人际沟通与表达能力。

通识教育必修课主要从思想政治、外语、体育、信息技术、国防教育等方面组成。思想政治理论课、健康体育与国防教育课参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通识教育必修课的主要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大学语文》、《大学外语》、《计算机基础》、《大学体育》、《外语综合能力培训》、《文献检索》。

通识教育选修课是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自然科学和艺术领域中精选课程内容,优化组合供学生选修的相关课程,体现了课程的基础性、多元性和广博性,为学生的自主选择留下了空间。

2、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以学生学习相关学科和本学科的基础知识为目标,包括跨学科或学科门类的相关基础课程和本学科基础课程两部分,其课程设置、学时、学分都根据各学校的情况研究制定,学科基础课程原则上都在前两年开设,属于必修课程。

相关学科基础课程是为各专业学生掌握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以及基础性知识而设定的,各专业开设都在两门以上相关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是按照加强学科基础知识、拓宽专业面向的原则,为各专业方向设置的共同基础课程,课程内容要强调基础性。

三、专业教育课程研究

我国基础教育能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取决于学校是否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作为培养中小学音乐教师的高师院校的师范教育专业,培养质量将直接影响到教师素质的最初构建和发展趋势。因此,培养模式应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化教师的专业化训练,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执教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为目标。

在本科学习阶段,使学生学习并系统掌握音乐学科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了解音乐创作、理论研究及音乐艺术发展的动向状态,具有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立四年一贯的师范教育实践教学制度。

专业教育课程由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组成。其中学科基础课程是必修课程,专业课程中分为专业必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专业任意选修课。专业教育课程学分在70一80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程学分占2/3左右,专业课程选修课学分占1/3左右。

1、专业教育课程的基本要求

(1)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相结合

在对音乐教育免费师范生学生进行学科专业的培养上,应加强师范性与教育性,体现为教育相对落后地区培养基础师资的目的,鼓励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到相对落后地区长期执教,使国家免费师范生政策及培养目标更具有理论意义与现实依据。

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的教育观,正确认识和把握学校音乐课程的性质、价值和目标,学会运用符合音乐教育规律的教学方法和科学的教学评估原则和方法高等音乐师范人才的培养,在坚持严格专业化训练的同时,兼顾我国不同地区师资水平差异造成的生源专业起点不同的特殊情况,进行学科专业方向学习的灵活调整,以综合能力为基础培养音乐人才。

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普遍存在重专业、轻教育的现象,学生在学校掌握了一定的音乐理论和技能,到实际工作岗位后却不会教音乐,不懂教育规律与方法,不能把已掌握的知识转化成有效的教学资源,所以,优化课程设置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

(2)加强各高等师范院校课程设置自主化

在课程设置中,实现必修课程的学科化、选修课程特色化。精选必修课程,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增加选修课门类,整合单项课程,课程形式多样化,使学生获得不同门类的基本学分,达到知识结构的均衡合理。

(3)在课程的形式和内容上进行拓展

学生除了学习必修的专业课程以外,可以根据未来从教地区的不同情况,选择进行学科专业学习,学生根据自身的学习条件、兴趣和发展需要,以及未来工作岗位的条件,选修有地方特色的专业积极主动的学习。如在乐器选修课程中,学生可以选择有家乡地方特色的乐器进行专业化学习,回到家乡可以带领学生因地制宜的开展教学,同时对民族文化的传承起到推动作用。

(4)在教学管理体制上进行改革,促进由学年学分制到完全学分制的过渡。

2、学科专业教育的课程要求

(1)在必修课程设置中,全面优化和更新教学内容。必修课程的设置上,应充分体现和反映基础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实施课程的多样化、精品化,实现学科内容的交叉与融合,教学内容的整合与优化。

例如,在专业主干课程的钢琴技能课中,加入歌曲伴奏能力的训练。在声乐专业课程的学习中,加入自弹自唱技能训练,这些都为适应未来的教师工作、提高执教能力奠定了基础。

(2)加强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构建由微格教学、教学观摩、教学见习、教育教学实习组成的师范教育实践教学体系,实施到中小学为期半年的教育教学实习制度。

通过观看优秀中小学教师的教学视频等,讲解教学环节和实际教学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解决方式。定期组织学生到中小学去实地观摩教学。不定期的请专家到学校举行专业讲座,请大师到学校讲授大师课,提高专业水平。

(3)加强与基层教育现状的信息交流,积极探索免费师范生培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逐步形成学校独特的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师范生免费培养教育特色。

四、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

1、相关学科基础课程的设置,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艺术修养。课程包括古典诗词鉴赏、艺术概论等。

2、本学科基础课程的设置,加强音乐理论的学习,提高音乐基础理论水平,提高音乐基本素质。课程包括乐理、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曲式与作品分析、文献检索与毕业论文写作、复调音乐、音乐教育学、音乐教学论等。

3、目前音乐教育专业学科专业必修课程为声乐、钢琴(演奏与伴奏)、器乐技能训练(中国乐器、外国乐器)、音乐史与名作欣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合唱与指挥等。不同院校结合自身的特点,研究制定了各自相应的音乐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在课程设置上都做了相应的调整,使学生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更加得心应手的使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到的各项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在音乐教育专业的专业招生考试科目中,通常有声乐、器乐、视唱练耳三门课程。学生进入本科学习阶段后,除了进行通识教育的课程的学习外,在专业必修科目中,主要的精力也都放在了声乐、器乐的学习上。声乐、钢琴、器乐课程的学时也是较其他必修课程中最多的,大多开课为6个学期。根据我国目前的中小学音乐教育现状,应大力加强《合唱与指挥》课程的学习。在中小学的音乐教学与音乐活动中,合唱指挥的应用尤为常见,在本科学习阶段加强合唱指挥的学习,加强组织合唱排练的能力,为学生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打下坚实的基础。在钢琴专业学习中,还应培养学生为器乐和声乐伴奏的能力培养。在钢琴专业课程中加入歌曲伴奏,并加入即兴伴奏能力的训练,为的是学生将来走向工作岗位后,能够因地制宜的顺利开展教学工作。在乐器技能训练课程中,学生通过对民族乐器或西洋乐器的学习,掌握乐器的基本演奏技巧,为未来的音乐教学拓展奠定了基础。

4、音乐教育专业限定选修课有:合奏与指挥、小型乐队编配、戏曲音乐概论、形体与舞蹈编导基础、歌曲写作与改编、音乐美学基础、音乐MIDI制作、交响乐队技能训练、民族乐队技能训练、合唱技能训练、合唱合奏基础训练等。这些课程的开课学期在1—8学期都从不同学期开始进行。理论课程的开课学期可以在第一学期,并且学时较短。技能训练与实践课程的学时可从第二学期开始,持续到第八学期。

5、专业任意选修课:音乐教育学、中外音乐教育史、中外音乐教育比较、音乐教育心理学、音乐学概论、民族音乐学、音乐评论、音乐编辑、和声学、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法、声乐名作与演唱赏析、重唱与表演唱、声乐教学法、朗诵与正音、钢琴或其他键盘乐器、钢琴名作与演奏赏析、钢琴教学法、中外管弦乐器演奏、器乐名作与演奏赏析、管弦乐器教学法、室内乐、戏剧表演与名作赏析、戏曲与说唱音乐、中外美术简史与名作鉴赏、电影艺术简史与名作鉴赏、舞蹈名作鉴赏、戏剧名作鉴赏、中国哲学简史、中外文学名著导读、音乐专业外语文献导读、少数民族乐器、民间音乐采风、民族音乐教学研究、地方戏曲赏析、音乐剧表演与创编、意大利语音等。可根据各自院校的不同教学条件与要求做相应的设置和调整。

五、教师教育与实践

1、公共必修课的设置;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网络教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

2、学科必修课:学科教学论(音乐)、中学教材分析与教学设计、多媒体辅助教学与课件制作等。

3、实践课程:军事理论与训练、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粉笔字技能培训与测试、钢笔字技能培训与测试、必读书目阅读、教学技能训练、教育见习、教育实习、专业实践与社会调查、科研训练、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