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副高工职称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28 14:57:39

副高工职称论文

副高工职称论文范文1

副高职称:高级职称的一种。高级职称是职称中最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

大学里教师的职称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个级别:

1、助教:新教师在未受聘为讲师以前先从事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教学辅助工作,以熟悉大学的基本教学条件和教学的组织。助教也可以由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担任。

2、讲师:能够独立开设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大学教师。讲师也有不同的等级。优秀的讲师完全可以把他的课程开设成对本门学科有巨大贡献的基础课,而他的教学方法、实验方法和基本规范将成为学生必修的一级台阶,借以达到大学教育的基本要求。

3、副教授:副教授原则上不仅具有开课的能力,对本学科的整体情况有充分的了解,自己主持研究项目,而且能把最新的研究用学术研讨会的形式不断开设成新课。他一方面向学生传授相关的知识授业,一方面训练学生去掌握获得知识的方法传道。

副高工职称论文范文2

关键词:英汉 职业职务称谓语 对比

根据奥斯丁的言语行为理论,人们在使用职业职务称谓词语时,同时要完成三种行为:以言表意行为、以言施事行为和以言取效行为。在这里,以言表意行为就是用职务职位来称呼他人,这一行为简单清楚明了,不用过多叙述。“以言取效行为”是指称谓人在用职业职务称呼对方之后通常还可能对被称谓者、自己或其他人的感情、思想和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以言取效行为”是一种言后行为,它依赖于语境,不一定通过话语本身就能取得。而语境的构成包括该民族的生理心理机制、伦理道德观念、社会制度规范等多方面因素。因此职务职位称谓的“以言取效行为”在没有特定的语境下也是不确定的。所以我们要着重分析的是“以言施事行为”与职业职务称谓词语。

1、“以言施事行为”下汉英职业职务称谓类别及语用对比

汉语社会中几乎所有职务和部分职业(表示社会地位的象征词)都可做社交称谓。而且同种职业在不同的语境中也有不同的称谓。例如,在正式语境中,我们称呼餐厅的工作人员为“服务员”,而在有些非正式的语境中,我们也可戏称他们为“小二”。

英语中能用做称谓语的职务不多,一般用于对皇室成员、政府上层、宗教界、法律界和军界人士的称谓,如president Obama, (奥巴马总统),Judge Smith(史密斯法官)。有的职务称谓还显示出一定的模糊性。如“President”可用来称呼“总统”、“主席”、“大学校长”和可用于“银行行长”等职务的称呼。在英语中可用作称谓语的职业很少,常用的主要有doctor(医生)、nurse(护士)、waiter/waitress(饭店服务员)等。

对比之下,我们很容易地看到汉语职业职务称谓语远远多于英语。从以言施事行为来看,汉语职业职务称谓的丰富性是为了能更好地表示出对个体的社会地位的确立,以权势或地位差别的显现来表示对被称谓人的尊重。在汉语中,职务称谓注重突出双方的权势差别,并以说话者个体身份的自我压缩、贬低、隐藏来表示自己的谦让习俗礼节以及对被称谓者的尊重。职业职务称谓是在社会中的言语行为,它可以反映交际双方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尤其反映出交际双方的权势(power)和同等性(solidarity)。在西方社会,个人凭借自己的能力和本事从政被认为是一种个人价值的张扬和体现。同时,为保证行政权的高效行使和体现行政权的领导服从关系,因此公共权力机关在上下级、平级之间的称呼通常也以职务相称,尤其是在正式场合。但在实际生活中,很少有人用职务来称呼他人而更多是以自我为中心,讲求以对等式称谓来追求说话者与受话者双方地位平等的关系。

职务称谓还包括职衔、学衔和军衔称谓,汉英职衔和学衔称谓在用法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例如,汉语一般只说“王教授”,而不说“王讲师”或者是“王助教”;只说“孙博士”,而不说“孙硕士”或者是“孙学士”。英语也只说“Professor Harry”,而不说“Lecturer Harry”或者是“Assistant Harry”;只说“Doctor Brian”,而不说“Master Brian”或者是“Bachelor Brian”。英汉语言中都只把高级职称和学位用做称谓,从以言施事行为来看,英汉社会都是通过高级职称和学位头衔称谓来表示对高学历和高学位称谓对象的尊重,体现了彼此双方都重视知识,尊重人才。另外在军队里,汉语习惯用“首长”来称呼上级,英语中,也习惯用sir(与“首长”同义)来称呼上级。这种类似的称谓体现了相似的言语行为。其以言施事行为,也就是称谓意图和动机,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共同三点:

第一,军队称谓讲究简洁,体现出军人语言的干练;第二,体现部队等级的森严,不论称谓对象官大官小,只要高于自己,一律都是“首长”;第三,军队语言的保密性,不随便泄露长官的身份,尤其是重要长官的身份。所以尽管不同社会有不同的语言和文化背景,但人类社会相同的认知结构使我们在使用职务职业称谓时有相同的言语行为动机,因此带来了相似的职务职业称谓内容。

2、以言施事行为下职务职业称谓方式及语用对比

汉语的职务职业称谓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只有职业职务称谓,用于较随便的场合;二是在前面加姓氏或名字,加姓氏一般用于较正式的场合,加名字的方式一般用在非正式场合;三是在前面加上全名,这是最为正式的用法。四是在职业职务称谓前加通用社交称谓,例如“经理先生”,“门卫师傅”等,这种方式也比较正式;五是少数职务称谓前还可加上表尊敬和亲切的“老”字。例如,“老领导”、“老首长”。有时候,姓氏加职务/职业的称谓方式还有缩略形式。例如:“王队”,“张局”,“张工”等。“王队长”缩略为“王队”其概念意义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在语音形式和书写结构上发生了变化。但是在具体的语言应用中,其表达的以言施事行为往往隐含着与原式不同的超语言的表达含义。

例如:陈校(陈校长),这个学生经常迟到早退,怎么处理?

此例子中的职务称谓缩略形式表达的言语行为含义是:

a. 我在对你说话

b. 我们彼此都很熟悉

c. 我很尊重你

d. 我们彼此都认为我们的对话不必拘束,不必拘泥于级别差异

e. 我认为我和你的关系比较亲近,是老交情了

汉语职务称谓缩略形式也是最近这几年才比较流行的。这一称谓形式的产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三方面:语言表达上的(受汉语词汇双音化倾向影响),语言交流追求经济和实效以及语言表达的创新心理(尹晓薇,2008)。除了以上三种原因,我认为职务缩略称谓产生的另一重要原因是职务职业称谓语表达的主要是单一的权势关系而缺乏同等关系。使用缩略称谓的话,既能充分表现出对被称谓人的尊敬,又包含了亲近的语义关系,以此缓解权势带来的心理压力,同时表现出权势和同等关系的变化,为成功的交际打开一个良好的开端。

英语的职业职务称谓也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单独使用;二是加姓氏或教名,不过英语中的姓氏是加在职业职务称谓后面。姓氏加职务的称谓方式在英语中是没有缩略形式的;三是Mr.或Madam等通用社交称谓加职业职务称谓。

汉英称谓方式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汉语职业职务称谓的形式比英语要多,例如,汉语职务称谓前加“老”字,这在英语中是绝对没有的现象。究其以言施事行为来看,那是因为中国人尊重年龄大、资历高的人,认为长者代表声望和权利,同时,“老”字又有拉近彼此亲近关系的含义,所以职务前加上“老”字的称呼既表示出对被称谓人的尊重,又体现出两人关系亲近。英语里,个人成就重于年龄,而且西方人忌讳别人称谓自己为“elder person(老人)”他们认为老就代表无用;第二,汉语有职务称谓缩率词,而英语没有。英语中表达权势的职务称谓词原本就不多,而且其使用的场合都比较正式,不需要在表达权势关系的同时追求同等;第三,在现代汉语中,人们表示职务中的副职,基本上都是使用“副”字来表示。如,“副校长”、“副经理”、“副主任”。在英语中,用于表示副职的词汇和词缀数量却相当可观,最常用的有“vice”、“associate”、“deputy”以及“assistant”。如“vice-principle”(副校长),“associate editor”(副主任),“deputy chairman”(副主席/主席),“assistant director”(副导演/助理导演)等。由此可见,汉语对副职的称谓方式比英语要简单。还有就是汉语职务称谓中表副职的“副”在实际称谓中往往都省掉了,这样的用法一方面是说话人希望抬高对方的社会地位从而博得对方的好感,另一方面称呼中多了个“副”字,感觉拗口,去掉也丝毫不影响称谓对方。而在英文中,这种对副职省略掉“副”的称谓现象是没有的。其原因也是因为英语职务称谓的场合比较正式,要求称谓要准确无误,不能在称呼时随意更改其职务,否则,就是错误的言语行为表现。

3、以言施事行为下职务称谓称谓感彩表达对比

以言施事行为表达的是说话人的意图,也称言外之力,即通过用职务或者是头衔来称谓对方表达称谓人对被称谓者的感彩。在汉语中,职务和职业称谓有时表达的是尊敬之意,如“郭老师”、 “王医生”,而且很多时候,我们会使用抬高对方身份的职业称谓来表达尊敬。例如,我们对在学校里工作的非任课教师或者是已经退休了的老师也称呼“老师”,再比如我们对在医院里工作的护士和穿白大褂的工作人员都称呼为“医生”;有时表达的是赞美和戏谑,如我们称呼护士为“白衣天使”、称呼媒人为“红娘”,有时表达的是亲切和随意,如“林工”,“张队”,有时表达的是倨傲和轻视,如“剃头匠”、“杀猪匠”。 汉语职业职务称谓语感彩的丰富和细致还表现在对同一职业职务称谓不同的称谓语变体之间感彩的差别。如同样是对教师,就有下列的称谓语:“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园丁”、“老师”、“教书匠”、“孩子王”、“臭老九”等。这一系列称谓表达了各种感彩。第一个称谓语“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和最后一个称谓语“臭老九”,在感彩上的反差是很大的。

而在英语中,职务职业称谓基本上都是表达尊敬和严肃之意,很少有感性的职业职务称谓词语。因为英语中的职务称谓多半是在正式场合中使用,正式场合对称谓语的要求理所当然要严肃庄重,因此必然缺乏丰富的感彩。汉语职业职务称谓语所表达出来的感彩远比英语要丰富多彩得多,这一语用差异是因为中国的传统文化建立在数千年的封建宗法制基础上,伦理道德观念极其浓厚,社会阶层等级森严。儒家文化中孔子“名不正则言不顺”的思想几千年来对中国的政治、文化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封建帝王靠严格的等级制度来保证皇权统治,导致汉语中名目繁多,十分具体的职业职务称谓。而复杂繁多的汉语职业职务称谓语所表达的感情自然就丰富多彩。

职位的形成及使用反映着一个民族的特征,不仅包含着一个国家的政治、历史和文化背景,而且蕴藏着该民族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职业职务的称谓必须通过语言这一载体进行表述,不同的文化背景下,职业职务称谓的语言也是多种多样的。通过对汉英职业职务称谓语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汉英的职业职务称谓语更为丰富、具体,且表达的感彩丰富浓烈。而英语中的职业职务称谓语要简单得多,所表达的情感色彩也比较平和。虽然汉英两种语言中的称谓系统都受“权势”和“等同”语义关系的制约,但毕竟两者产生于完全不同的文化价值体系。从言语行为理论的视角下来看,汉语的职业职务称谓文化强烈地折射着一种等级观念和尊卑观念,即受“权势”语义关系制约要重,而英语的职业职务称谓文化更多反映的是“等同”语义关系。

参考文献:

1.Ralph Fasold. The sociolinguistics of Language M. 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

2.马宏基,常庆丰.称谓语M. 北京:新华出版社,1998

3.田惠刚.中西人际称谓系统M. 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8

4.胡文仲.英美文化词典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5

5.郑玲萍.简述职务副职的中英文表达及其文化现象J.宁波大学学报学报,2005

6.马宏基.称谓语的感彩J.淄博师专学报,1996

7.马宏基.动机与称谓语J.淄博师专学报,1996

8.易嵘.缩略称呼语的语义分析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6

9.郑玲萍.简述职务副职的中英文表达及其文化含义J.宁波大学学报,2005

10.秦旭.英汉社会称谓的对比研究J. 扬州职业大学学报,2001

副高工职称论文范文3

【关键词】高职院校;职称;晋升;成果;评审

职称是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与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是教师身份、地位的象征,也是衡量教师工资待遇、收入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教师的待遇相差较大,因而教师比较看重职称晋升。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决定了其不同于一般的高等学校,其教育教学具有特殊的要求,不仅仅要求教师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更重要的是要求教师有很强的实践操作能力,本质上对教师的要求更严格。高职院校教师既要追踪学术前沿,又要留意企业行业发展动态,而且还要能够解决实际生产岗位中的技术难题,这对高职院校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在职称晋升中并没有单独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晋升条例,他们大多数也是按照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资格条例中的要求来完成职称的晋升,这与高职院校教师的实际状况存在着较大差距,而且当前教师职称比例受到严格限制,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高职院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本文旨在介绍当前高职院校教师职称晋升中的几个常见问题,希望高职院校教师职称晋升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引导高职院校教师早日走上专业化发展的道路。

1 当前高职院校教师职称现状

目前高职院校教师主要职称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4个级别,基本和高校一样,即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也有部分高职院校,如卫生类职业院校参考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分为主任医师(药师)、副主任医师(药师)、主管医师(药师)、医师(药师)、医士(药士)等,农业类高职院校可以教授级高级农艺师、高级农艺师、农艺师、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等。少数特殊专业,如工艺美术专业人员一般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级职称。高职院校和社会行业企业大多数专业技术人员总体上对4个级别的职称级别现状还是认可的。

2 当前高职院校教师职称晋升的若干问题

2.1 教师资格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

1999年6月13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将高职教育明确为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对高职教育地位和作用的认可,表明高职教育不是所谓的“二流教育”,“差生教育”,是考不上本科大学的末流教育,而是培养大批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一份子,是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不存在身份、地位的高低差异,只是目标定位的不同。改革开放至今,30多年来,高职院教师资格认定尚无一个统一的标准,执行的仍然是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条例。而事实上高职教师有其特殊的要求,尤其是高职教育是具有“高等”和“职业”双重属性的教育,其教育教学任务需要一大批 “双师型”教师来承担完成,而目前尚无相关的指导性文件。长久以往,势必造成高职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趋同化与一体化,甚至将高职教师“矮化”为低一个层次的高等教育,对高职教育自身的地位和健康发展不利,对高职院校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化发展不利。有悖于当前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当前高职教育顺应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时代需求,是培养“大国工匠”的呼唤。中国实现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需要一大批既具有一定理论学识,又追求精益求精的能工巧匠,这为高职教育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巨大的挑战。制定合理、可行、统一的高职院校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条例)也需要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并尽快付诸行动。

2.2 职称晋升没有对应的评审条件

副高工职称论文范文4

教师副高职称相当于副教授级别。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来源:文章屋网 )

副高工职称论文范文5

为认真做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根据奉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奉组〔20*〕35号)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一、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对象和范围

本局除事业人员、企业人员、工勤人员以外所有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二、竞争岗位和职数

办公室主任1名,投资科(重点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行政审批科科长1名,综合计划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市场资源科科长(或副科长)1名,体制改革科科长(或副科长)1名,价格管理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收费管理科科长1名。

物价监督检查分局参照实施,竞争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三、竞争上岗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并在实际工作中起表率带头作用。

2、事业心强,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服从领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具备担任中层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经验。

4、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工龄。

2、原则上能任满一个任期以上,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新竞争中层正职职务的,应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新担任中层副职职务的,应在一般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四、竞争上岗程序

1、公开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于7月18日前到局办公室报名,并填写《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按照竞争上岗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笔试

参加竞岗者(除党委成员外)必须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以上。笔试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参加竞岗者必须以书面形式上交近三年来个人小结一份(不少于1500字),经考核组评定,结果作为笔试成绩。

4、民主测评

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以及综合评价。

5、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讨论决定考察对象,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评估。对民主测评不称职率在20%以上或基本称职、不称职之和在30%以上的人员,取消竞争上岗资格。

6、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结果,经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任用人选。对拟任职人选按规定经公示7天后,不出现影响任职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时间安排

(一)制订方案,思想发动。时间安排在7月15日-7月20日。

(二)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时间安排在7月21日-8月10日。

(三)党委讨论、决定任职。时间安排在8月11日-8月20日。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全体干部必须高度统一思想,积极参与竞争。为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由陈彩月局长任组长,徐文国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下设考察组,组成人员除局党委成员外,并邀请2-3名干部代表参加。

副高工职称论文范文6

一、普通高等院校图书管理员行业发展趋势

(一)图书管理员职业背景

高校图书馆是现代高等学校的三大支柱之一,被喻为是现代高等学校的“心脏”。它是高等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窗口和基地,是高等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知识的宝库,是寻求知识,追求理想的良师益友,是大学生的第二课堂。而高校图书馆员则是高校图书馆的主体,高校图书馆员的工作是一项服务性质的工作,人们常常用“默默无闻”来形容高校图书馆员的工作,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长期从事这项单调、重复、机械工作的图书馆员才能体会。信息时代给高校图书馆带来了极大的发展机遇和空间,同时又带来了严峻的挑战。面对机遇与挑战,图书馆正处在一个比以往更复杂、需要更高技术的工作环境中。信息时代的图书馆需要既懂信息技术又具有广博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只有选好、用好、培养、留住人才,图书馆才能跟上时展的步伐,才能最终体现图书馆的核心价值“读者服务”。

(二)农学院图书馆职员概况

以农学院图书馆职员情况为例,说明图书馆职员的概况。农学院图书馆现有专业技术人员62人,其中拥有高级职称的研究馆员6人,副研究馆员14人,占总人数的32.3%;拥有中级职称的馆员11人,占总人数的17.7%;助理馆员31人,占50%。6名研究馆员中50岁以上的有5人,40-49岁的1人;副研究馆员中50岁以上的3人,40-49岁的8人,30-39岁的3人。

二、图书管理员职业概述

(一)图书管理员定义

图书馆是典型的知识行业,而高校图书馆则主要是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馆员是图书馆服务的一线工作者,从事的是一种社会服务行业。

(二)图书管理员职业特点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图书馆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手段不断革新。图书馆员作为一种职业,有其自身的特点,具有与其它职业相区别的基本特征,而高校图书馆员职业总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服务对象的广泛化、多元化

图书馆的社会职能随着社会的开放与进步而不断扩大。特别是网络化的发展,使图书馆从单一的传统功能走向综合性的多功能,兼容其他社会活动。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人们的息意识日益增强,社会上各行各业的人们都对信息有了迫切的需求。同时随着图书馆的馆藏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发展,图书馆的读者群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仅是学校的老师和学生,还有企事业单位及城镇居民等,读者对象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可以说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的读者是真实读者与虚拟读者并存,他们既可以是到学校图书馆去利用该图书馆资源的读者,又可以是通过计算机和通讯网络利用网络上图书馆的各类型读者。因此,图书馆员的服务超出了借还图书的传统服务范围。以读者需要为服务中心,资源共享、主动服务、读者教育等观念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2.服务方式的多样化

现在网络带给人们前所未有的便捷。在传统的模式下,图书馆信息服务以被动服务为主,图书馆实行网络化管理后,这种方式得到了彻底的改变。图书馆将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服务,由封闭式改变为开放式的服务。为读者服务的方式不再局限于人对人,面对面的书刊借阅、文献检索以及读者服务,还新增加了远程服务即人—机交流的服务,读者可以在网上实施预约借书、网上订书、网上信息查询、网上导航等。真正实现了图书馆信息服务由被动向主动转变,读者可以足不出户,只要通过计算机网络就可以在自己家中或办公室使用图书馆,享受图书馆提供的各项服务。但是服务方式的多样化同时也给图书馆员提出了新的挑战,它要求图书馆员必须与时俱进地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并且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3.读者需求的专业化、个性化

网络化的信息资源在给人们创造了无限信息资源的同时,也带来了信息混乱,无序状态。当人们在信息极大丰富的冲击下逐渐冷静下来时,检索获取有效信息困难,尤其是获取科学技术专深信息困难的问题极大困扰着读者。在网络环境下用户不再认为信息愈多愈好,而是对信息更好地趋向专业化、个性化。更多地是为了吸取有价值知识信息,希望得到直接的,实用的信息。同时对信息的新颖性和时效性越来越注重,更讲求信息质量的时效性,信息需求的高效化,信息服务快速、高质化。而读者个性化和专业化的需求则要求图书馆员必须充分利用网络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层次的信息服务,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多层次、多类别的读者需要。

(三)图书管理员职业的一般要求

1.学历的一般要求

具有情报学、信息管理学、图书馆学、档案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工作经验的一般要求

图书管理员应熟练掌握文献著录规则、编目及书目数据的相关知识,工作细致、踏实稳重,责任心强、勤奋、敬业,热爱文档管理工作。

三、图书管理员职业层级分析

(一)管理员

1.工作职责

管理员承担书刊资料采访及交换、编目、目录组织、书库管理、阅览室管理、书刊资料借阅等业务的辅工作。

2.任职资格要求

大学专科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合格;或职业高中毕业并从事专业工作二年以上者,初步掌握图书资料某项业务的基础知识、工作方法和技能,经考察证明能够履行管理员的职责,可聘任为管理员。

(二)助理馆员

1.工作职责

助理馆员承担书刊资料采访及交换、分编、书目资料编辑、参考咨询、情报服务等业务的助手工作,或承担目录组织、书库管理、阅览室管理、书刊资料借阅等业务工作,或协助上级专业人员从事其他业务工作。

2.任职资格要求

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合格;大学专科毕业担任管理员一至二年;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四年以上者,具有本专业一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工作能力,掌握图书资料有关工作方法和技能,根据工作需要初步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少数民族语文),经考察证明能够履行助理馆员的职责,可聘任为助理馆员。

(三)馆员

1.工作职责

馆员承担书刊资料采访及交换、分编、书目资料编辑、参考咨询、情报服务、文献课教学等业务工作;或根据需要,管理一个业务部门(图书馆、分馆、资料室、情报室等),指导助理馆员和管理员的工作。

2.任职资格要求

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两年左右;获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担任助理馆员二至三年;大学本科毕业,经专业干部进修培训班半年到一年,成绩合格,担任助理馆员三年以上;大学本科、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四年以上者,系统地掌握图书资料情报或其他某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熟练掌握有关业务,根据工作需要,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少数民族语文),经考察证明能够履行馆员的职责,可聘任为馆员。

(四)副研究馆员

1.工作职责

副研究馆员主持书刊资料采访、分编、参考咨询、情报、文献资料编辑和研究、文献课教学等业务工作并进行审核;或根据需要,管理一个业务部门(图书馆、分馆、资料室、情报室等),主持制订业务建设规划、业务工作条例和细则及规章制度等,指导下级专业人员的业务提高。

2.任职资格要求

博士学位获得者担任馆员二至三年,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馆员五年以上者,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图书馆学、情报学或其他某学科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论著,根据工作需要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少数民族语文),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经考察证明能够履行副研究馆员的职责,可聘任为副研究馆员。

(五)副研究馆员

1.工作职责

副研究馆员承担副研究馆员职责范围的工作以及副研究馆员职责范围以外要求更高的工作,主持高水平的科研、服务工作项目,指导下级专业人员的业务提高,解决重大业务问题。

2.任职资格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副研究馆员五年以上者,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图书馆学、情报学或其他某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突出的成果,有较高水平的论著、译著,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少数民族语文),工作经验丰富,在本专业有一定影响,经考察证明能够履行研究馆员的职责,可聘任为研究馆员。

四、图书管理员职业发展通道

(一)典型职业发展通道

目前,图书管理员的职业生涯发展道路很窄,馆员职业晋升途径只有两种:职务晋升通道、职称晋升通道。

1.职务晋升

这条从馆员—室主任—副馆长—馆长的职务晋升通道的周期较长,从馆员到室主任一般要2-3年时间,如果室主任位置没有空缺,则馆员没有机会升迁至室主任。从室主任到副馆长一般要3-5年时间,如果副馆长位置没有空缺,则室主任没有机会升迁至副馆长。从副馆长到馆长一般要3-5年时间,如果馆长位置没有空缺,则副馆长没有机会升迁至馆长。

可见,这条晋升通道的周期很长,馆长就是顶点。但是依靠这条晋升通道达到职业顶点的人寥寥无几。

2.职称晋升

从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的职称晋升通道,以大学毕业馆员的职业发展为例,一般情况下,大学毕业生一年后就可转正定为助理馆员,一年后就可晋升为馆员,如果工作业绩、研究能力和人际关系方面不出现大的问题,大约40岁就可以晋升为副研究馆员,而研究馆员则对多数图书馆员来说就可望而不可及,研究馆员就是职称晋升通道顶点。

(二)非典型职业发展通道

通过非典型通道晋升的人较少,比如通过学校团委线、通过借调到校外部门等途径晋升的图书管理员,属于个别情况。

五、图书管理员职业发展趋势

副高工职称论文范文7

关键词: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申报;评审

长期以来,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只设置了初级(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副高)三个级次,与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相比,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体系是不完整的,一直缺少正高职级。这种不够完善的专业技术职称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财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薪酬待遇、职务级别、晋升空间等。随着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对于高端会计专业技术人才的迫切需求,部分省份逐步探索开展了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实际申报评审中,一些财会人员不熟悉申报条件和基本要求,没有能够及早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影响了正常的申报和评审。笔者在2015年通过申报评审取得云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结合接受财会同行咨询问讯的经验,指出在申报评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以供拟申报参评人员借鉴参考。

一、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意义

我国从2005年起全面开展高级会计师(副高)全国统一考试和评审工作。随着取得副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的人数逐年增加,财会人员对于更高层次的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向往和追求越来越强烈。正高级会计师是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最高级别,相当于高校教师系列的教授。自2003年深圳市率先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评审试点工作以来,全国至今已有辽宁、河北、江苏、内蒙古、云南等15个省份开展了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的申报和评审试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已有900多人通过申报和评审获得了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这是不断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体系,形成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逐级递进的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改革的重大举措。其重要意义在于,一方面结束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系列没有正高职级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也让更多的高层次会计人才看到了更大的希望,将为广大财会人员提供更好的个人发展机会和专业发展的空间,为加快我国高层次会计人才的培养步伐奠定了基础,并将极大地激发广大财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热情。

二、申报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硬性)条件

(一)可以申报参评的人员范围

从多数省份试点情况来看,本省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参评,但不包含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技人员也不属于参评对象。

(二)学历和资历要求具备的条件之一

一是获得博士学位,并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满5年;二是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8年;三是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并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10年。需要注意的是,除达到破格条件外,专科及专科以下学历人员不能申报参评,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年限及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由所在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

(三)其他应当具备的基本要求

一是有的省份要求申报者参加当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如重庆市、河北省等,其他大多数省份不要求考试或考核;二是履现职(聘任副高级会计师职务)期间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三是除符合免试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外,要求取得职称外语考试A级合格证书和计算机考试(正高级)合格证书,有的省份已取消职称英语和计算机的考试要求;四是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专业理论与学术水平要求

(一)总体要求

多数省份要求申报人员具有较高的会计专业理论水平,精通本专业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熟悉国内外科学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具有指导(副)高级会计师工作的能力与经历,是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会计专业学术带头人。有人认为这一要求比较“虚”,难以具体体现和提供相应材料。实际上评委专家是很容易从申报者的工作业绩和科研学术水平中找到相关证明依据的,因此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显得非常重要,拟申报者应当提前3-5年潜心研究并积极发表成果,按照具体的要求来准备和组织科研学术材料。

(二)科研学术材料的具体要求

以云南省为例,一是要求独立出版专著1-2部;二是在省部级以上財会类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会计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全国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三是科研成果获得部级奖项,或获得省部级研究成果二等奖以上。需要注意的是,专著和论文的内容必须是会计专业方向,的载体是财会类学术期刊,全国核心期刊以时的“北大目录”为准,专著应有ISBN统一书号,字数不少于10万字;的刊物应当具有ISSN或CN刊号,在增刊和论文集发表的一般无效,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有的省份要求3000字以上)。但实践证明,仅仅达到这些最低的基本要求是不够的,要让自己具有足够的竞争实力,完成的科研成果应当是质高量多比较好。

(三)怎样做好科研和学术研究工作

正高级职称对于参评者的理论研究和学术水平要求很高,可以说大多数拟申报者就是在这方面难以达到相应的条件,以致不得不望而却步。当然,撰写专著和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要求申报者耐得住寂寞,坐得住“板凳”,能够静下心来认真学习和开展研究;所谓科研一定要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对专业工作的认识,还要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如果你写出来的东西没有什么价值,又找不到地方发表,那就是再想“正高”也只能是个梦想。所以,拟报评人员应当提前3-5年积极撰写和发表财会专业论文或专著,并积极申请主持或参与省、厅、市等各级财会课题研究。如果论文或专著能够获得省部级奖项,也是最好的实力证明。

四、申报者应当具备的业务经历与工作业绩

申报者应当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实践经验和工作经历,有较高的专业分析水平、职业判断能力和解决会计实务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经历。这项要求从总体上看也比较“虚”,难以提供比较具体的支撑材料。但是,这项要求又是必不可少的体现个人专业技术水平的重要内容。笔者认为,如果你在单位组织或参与过公司上市、企业改组改制、重大投融资等方面的工作,或组织指导过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大中型单位开展财务会计业务工作,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重大会计科研课题,或被聘担任过省级以上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经济论证、咨询专家,或负责主持起草地方性会计法规、全省性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等,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成绩突出、成效显著、获得较高评价的,就可以总结出来经所在单位签章证明后作为支撑材料提交。

五、申报参评材料应当全面完整

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委会评定申报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重要依据,拟参评人员应当慎重对待这一环节的工作。实践证明,申报者用足够的时间来认真梳理、组织、撰写、整理和报送一套全面完整的参评材料是非常有用和值得的。申报材料应当分为三个部分来组织整理和装订报送。

(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主表

要求填写和报送一式二份,手写或打印均可,表格部分的内容根据自身情况据实填写。其中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是难点,要求撰写聘任副高职以来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主要情况,因有字数(一般2000字以内)限制,应当抓住重点,突出亮点,分层次列出小标题予以总结,主要反映申报者的工作业绩、能力水平、突出贡献以及典型事例等,做到层次分明,条理清晰,目的在于让评委会专家能够客观、公正、全面地对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做出评价。

(二)各种学历证书、奖励证明及反映个人业绩能力的材料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验公章,按照目录顺序编制页码,制作封面单独装订成册。在向评审委员会报送该册材料的同时,还需要提交原件以便现场对应核实。

(三)科研论文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此项材料一般较多,宜单独装订成册。主要提供聘任副高职以来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和学术成果复印件,每篇文章均应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每页均需加盖单位职改部门审验公章,并在报送该项材料时提交期刊杂志原件和成果结题证明以便现场对应核实。

六、申报评审的主要环节和程序

根据各省份当年的关于报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符合条件的财会人员可直接组织材料申报参加评审。各省份评审委员会一般按照“资格审查-面试答辩-组织考察-评审表决-授予资格”的程序来安排并通知申报人员参加各阶段的评审。资格审查在报名参加评审时由评委会根据上述基本要求核实是否符合要求,其余环节和程序由评委会按期逐项开展。

(一)参加面试答辩

面试答辩是多数省份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考评的重要环节,一般采取自我简介和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最后由答辩小组根据申报者的综合表现予以评分。自我简介应当简明扼要,主要介绍自己的专业成长、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等,突出介绍自己的亮点和重点,一般不超过10分钟;答辩组专家结合申报者的自我介绍和申报材料的有关内容,一般提出3-5个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要求申报者就自身情况、申报材料、论文观点和当前财会热点等主题来谈自己的认识和看法,一般不超过30分钟。对于国际国内涉及财会领域的经济热点问题,没有事前的充分准备和广泛的新闻阅读是难以应对和回答的。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申报者应着正装参加面试答辩,切不可随意应付,这既是对评委会专家的尊重,也是举止仪表的一个综合反映。

(二)评委组织考察

面试答辩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者得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同时评委会人员将分组到申报者所在单位对报评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申报者的政治素质、廉洁自律、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在单位及行业的影响力,以及申报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考察组到达申报者所在单位后,主要走访单位纪委监察审计部门、组织人事财务部门、分管财经工作的领导等,最后形成考察报告提交评审委員会。

(三)评委会表决评审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答辩、单位考察等环节的综合评分和评价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最后的评审工作。评审工作由该省份本届正高级会计师评委会全体成员参加,通过对每位申报人员的测评和考量,最后由评委会对申报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其中有超过三分之二评委投票同意的则通过评审,授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任职资格。任职资格从表决评审通过之日起算,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兑现相应待遇则应从所在单位聘任之日起算。

参考文献: 

[1]云南省社保厅,财政厅.云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评审办法(试行)[M].云人社发[2013]143号. 

[2]蒋建林.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是怎样炼成的[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2(06). 

[3]耿成兴.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会计之友,2012(03). 

[4]余红燕.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有望出台[J].中国会计报,2010-03-05(01). 

副高工职称论文范文8

学校中层干部是我县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力量,也是中小学校长后备干部的重要来源。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活力,努力促进我县各类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和谐发展。根据《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系统实际,现就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管理和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机构与职数

中小学内设机构和中层领导职数标准按学校类别与规模确定。

1、机构名称:学校内设中层机构名称原则上要统一,普通高中一般设:教务处、教科室(含师训与电教)、政教处(含安全办、团委)、总务处等;职业高中一般设:教务处(含教科、师训与电教)、实训处、政教处(含安全办、团委)、总务处等;初中一般设:教务处、教科室(含师训与电教)、政教处(含安全办、团委)、总务处等;小学一般设:教导处、教科室(含师训与电教)、政教处(含少先队部、安全办)、总务处等。初高中规模较大的学校可设办公室。

2、中层职数:

(1)高中学校:60班及以上学校可以设置5个中层机构,聘任5名中层正职与5名中层副职干部;42-59班学校可以设置5个中层机构,聘任5名中层正职与3名中层副职干部;42班以下学校可以设置4个中层机构,聘任4名中层正职与3名中层副职干部。住校生数占全校学生数10%-30%的可增加一个副职岗位;占30%-60%的可增加二个副职岗位;占60%以上的可增加三个副职岗位。

(2)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48班(下属民工初中学校班级数可计入,下同)以上学校可以设置4个中层机构,聘任4名中层正职与4名中层副职干部;36-47班的学校可以设置4个中层机构,聘任4名中层正职与3名中层副职干部;24-35班的学校可以设置3个中层机构,聘任3名中层正职与3名中层副职干部;24班以下的学校可以设置3个中层机构,聘任3名中层正职与2名中层副职干部。住校生数占全校学生数10%-30%的可增加一个副职岗位;占30%-60%的可增加二个副职岗位;占60%以上的可增加三个副职岗位。

(3)中心小学:60班(下属完小与民工学校班级数可计入,下同)以上学校可以设置4个中层机构,聘任4名中层正职与4名中层副职干部;48-59班的学校可以设置3个中层机构,聘任3名中层正职与3名中层副职干部;48班以下的学校可以设置3个中层机构,聘任3名中层正职与2名中层副职干部。住校生数占全校学生数10%以上的可增加一个副职岗位;下属完小及民工子女学校数在3所以上的可增加一个副职岗位。

(4)升格小学:30班以上的学校可以设置3个中层机构,聘任3名中层正职与2名中层副职干部;30班以下的学校可以设置2个中层机构,聘任2名中层正职与1名中层副职干部。

团、队干部根据相关组织原则和规定配备,其职位数含在上述职位数之内;学校工会主席一律由副校长兼任。学校中层原则不兼任班主任。学校规模特别大或根据学校实际需增加管理机构、另定管理机构名称和职位的,需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批准。为减少管理层级,畅通管理渠道,提高管理效率,提倡学校内部管理人员一人多岗、交叉兼职,不得随意增设助理与干事。

完小中层领导岗位设置由各学区、教育总支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需求从紧安排。

二、选拔与任用

1、任职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胜任职位要求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勤奋敬业,清正廉洁,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担任中层正职的,应具有中层副职二年以上的经历;担任中层副职的,应具有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优秀班主任等其他具有管理经验人员)二年以上的经历。担任过完小校长的在竞聘中心小学中层正职岗位时可优先考虑。

(4)学校新任中层干部,必须具有县教育局级以上先进或业务荣誉称号。

(5)参加中层竞聘人员原则上男不超过48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

2、竞聘程序:

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学校中层职位出现空缺,学校中层机构调整、重组或任期届满时,原则上须通过差额(1:2以上)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竞聘上岗程序一般包括制定方案、报批方案、公布方案、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测评、公示结果及上报县教育局任免或备案等环节。

对学校班子通过集体讨论,教师公认度很高的优秀教师可直接任命。

3、任用规定:

(1)县属学校中层正职由教育局任免,中层副职由学校支部(总支)任免报局备案;镇(街)中学及中心小学(升格学校)中层正职由学区、镇(街)教育总支考察任免报局备案。

(2)实行中层干部任职最高年龄限制制度。凡男性年满51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的,原则上不再担任学校中层干部职务,特别优秀的可至任期届满。

(3)实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任职多年的,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中层干部进行合理交流、轮岗,调整分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区域交流的试行意见》中关于中层交流意见执行。

(4)实行中层干部免职制度。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现职: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在年度考核中,教职工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中层干部年龄达到最高限制年龄的;中层干部任期已满,在竞选中落选的;由于身体原因,一年不能履行职责的;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现职的。

镇(街)中心幼儿园副园长、村级幼儿园园长选拔与任用参照以上任职基本条件、竞聘程序和任用规定执行。

三、管理与要求

1、要实行中层干部考核激励与警示制度。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按规定完成额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每学年,中层正职干部必须述职,并接受教职工的民主评议等方式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享受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对年龄到杠工作优秀且连续任中层正职两届的退职人员,可享受1年同职70%的职务补贴,工作优秀且连续任职三届以上的最多可享受2年同职70%的职务补贴。

2、要重视中层干部培训锻炼。要加强师德建设,努力提高中层干部的服务意识、奉献意识;要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采用定期组织岗位培训和鼓励其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中层干部的政策意识、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3、要重视中层干部队伍的组成结构。优化知识结构,各处(室)要文理搭配合理,注意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优化年龄结构,在年龄上呈现一定的梯度;要重视女教师培养,通过竞聘,把优秀的女教师吸收到干部队伍中来;积极推进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全县学校中层干部队伍中女性及党外干部必须占有一定比例。

副高工职称论文范文9

在比较全面评述了我国有关总会计师的相关规定、设置情况等基础上,对目前我国企业总会计师定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会计师的定位问题决定于其职责权限,总会计师最终应成为集经营管理决策、企业和股东价值创造、部门和员工绩效评价、财务经营风险管理、企业内外相关方面关系协调等于一身的企业高级管理者。

关键词:

企业;总会计师;定位;职责权限

近几年来成为热点并被长时间讨论的我国企业(在本文中有时也指相应的“公司”)总会计师(本文所讨论的是我国企业总会计师问题,以下提到“总会计师”时如果没有特指,均指“企业总会计师”)制度改革,并没有像人们期待的那样到来。这既说明总会计师制度改革时机还不是太成熟,也说明争论的问题仍未达成共识。正是因为这样,仍然需要各方学者继续探讨有关总会计师制度改革的关键问题,为改革的到来提供理论支撑。总会计师制度改革,重要的是其定位问题。因为只有明确了其地位,总会计师才谈得上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发挥其应有作用。本文结合我国有关总会计师的规定和实践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一、我国关于总会计师的相关规定

纵观国内外和东西方有企业财务会计负责人的历史,“总会计师”这一称谓最早出自苏联,且明显受其计划经济体制影响。1978年9月12日国务院的《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第二条中要求的大、中型企业要设置总会计师,而且要求小型企业也要指定一名副厂长行使总会计师的职权,这是首次在我国相关制度中明确提出总会计师这一称谓。该条例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总会计师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负责,这在当时公有制经济体制下,实际上总会计师就是“对国家负责”。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其中通过的具有历史意义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确立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领导地位,并赋予其新的相应职责。1985年5月我国正式实施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本文以下简称“《会计法》”),明确规定“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可以设置总会计师”。1990年12月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本文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进一步规定,“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设置总会计师”。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提出了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条例》从“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主要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负责”方面对其定位。后来在2000年7月起施行的《会计法》中,就对设置总会计师一职有了“刚性”要求,就是“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5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文以下简称“《公司法》”),也有相关条款规定企业经理或总经理(本文以下简称“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总会计师等企业“财务负责人”,董事会根据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修订后的《公司法》还进一步明确了“财务负责人”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2006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文以下简称 “国资委”)的《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本文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企业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符合总会计师有关任职资格和条件时,可以兼任也可以转任总会计师,否则一般应通过公开招聘或干部交流等方式选择合适人选加以配备;如果企业设置了类似总会计师职位的财务总监或首席财务官等,企业就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但应明确指定这些类似职位的高管必须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

二、总会计师的设置

总会计师的设置问题,是总会计师定位、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所有问题的前提。综合前面提到的有关法规条例可以看出,我国总会计师主要是指目前在大、中型国有企业(包括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或者占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下同)行政领导成员中,能够协助企业主要行政领导人专职管理该企业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的“财务负责人”,属于国家或地方党政有关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从以上规定情况看,关于我国总会计师的设置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可以设置到必须设置、再到界定设置的企业类型、设置的岗位名称等,已经变得越来越灵活、越来越趋于与国际接轨,也越来越符合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和市场经济的要求。总会计师聘任或解聘程序也经历了由企业主要行政负责人提名,党政有关部门任命聘任或者解聘免职,再到明确以公开招聘或干部交流等方式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配备,然后按照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由国家或地方有关党政部门任命,逐渐改变或淡化了有关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会计师”的规定。将来修订的《条例》想要规范所有类型的企业既不太现实也没有必要。考虑我国国企干部管理等国情及《会计法》的规定,本文作者赞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或名称不同但角色类似总会计师的职位),其他类型的企业可自由选择设置“财务会计负责人”。

三、目前总会计师的定位

企业设置总会计师必须在法律法规层面有其明确的定位。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总会计师(包括类似总会计师职位的财务会计负责人等,下同)发挥出应有的积极作用。我国《会计法》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对总会计师的地位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条例》已明确规定,总会计师作为企业财务会计主要负责人,协助企业主要领导人工作并直接对主要领导人负责。作为企业领导成员之一,总会计师全面负责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和相关经济核算,本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活动也必须有其参与。为确立和更加突出总会计师应有的的地位,《条例》还明确规定凡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就不再设置与其职责重叠的副职。《条例》明确规定,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包括企业主要领导人在内的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碍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总经理、副总经理是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即高管。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在公开招聘相关央企总会计师时,也基本都明确了总会计师同样是企业高管,且一般都明确指出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管理工作是其主要职责。《办法》明确指出,总会计师就是同副总经理一样的高管中的“副职”,或企业高管中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负责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类似职位;《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现在我国总会计师对董事会或出资人负责,其工作职责主要是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财务监督特别是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为确保企业贯彻落实总会计师职责权限要求,《办法》明确要求企业应当赋予总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的诸如企业重大事项参与、财务会计机构人员配备建议、企业战略经营等重大决策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企业较大金额资金的支出联签等相应工作权限。为确保总会计师工作职责能够得到有效履行,《办法》明确规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由国资委根据有关法规条例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办法》还强调了一点,就是企业如果未按规定指定专人有效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那么总会计师的相关工作责任问题就应当由企业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承担。另外,《办法》还明确要求企业应当积极推动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使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主要领导人等职责权限逐步规范,从而逐步建立和完善三者之间既分工协作又相互监督的有效制衡的内部控制机制。尽管如此,关于企业总会计师职责的规定,决定了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管理工作是总会计师的职责中最主要的方面。由以上论述可以看出,我国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目前的定位就是:由董事会或出资人招聘任命并对董事会或出资人负责;与总经理、副总经理一样都属于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按照中央或地方有关党政部门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命;工作职责权限按国资委《办法》规定,主要是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管理工作。应当说,目前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的这一定位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市场对企业财务负责人的要求,与国际上企业财务负责人的定位相比,也有不少相似之处。另外,具有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特色的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重要原则也在(国有)企业这一基本社会经济组织中得到了贯彻和体现,应该说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的定位还是比较符合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改革深化要求的。

四、我国总会计师定位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总会计师制度从无到有再到今天已有近40年的历史,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地进行理论完善和实践创新,不少理论工作者也认为其定位已经比较明确,但部分专家学者的理论论证,以及不少实务工作者的工作实践都说明,无论是在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的定位还存在问题。事实上,关于总会计师的定位问题争论由来已久,这既源于不同的观点和角度,也源于不同的法规和条例。例如财政部2010年9月印发的《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本文以下简称“《规划》”),把总会计师定位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承担着经济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工作”。《规划》还提出,为了进一步强化总会计师职能,确保能够依法提高总会计师地位,以不断适应现代会计职能重大转变,要积极推动修订《条例》。这种描述明显就与《条例》《办法》不完全一致。就《条例》的实践看,不少企业这方面也存在着一定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例如有的企业总会计师与总经理等经营主管之间关系不太清晰,有一些国有企业既设置总会计师,又设置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使总会计师往往有名无实;有的企业为阻止总会计师进入高管层,只设一名不能进入企业管理高层的副总会计师,更有甚者有的企业干脆不让总会计师或副总会计师领导管理企业财务工作;不少企业确立的总会计师职责仍然基本停留在“纯”财务会计工作方面而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和环境要求。另外总会计师“权小责大”的现象在很多企业也都存在。这些定位及职责权限不清晰的现象限制了总会计师的职责履行,严重损害了其应有作用的有效发挥。目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已越来越重视股东(国有企业的出资者或投资人,这里主要是指国家)价值。国资委明确指出要依法考核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从而使企业经营管理者更多地关心股东价值,总会计师也将“增加股东价值”作为其履行职能的出发点。据此,必须重新审视我国总会计师的“定位”,比如有的研究者就认为,在目前环境条件下,总会计师应反过来兼任副总经理甚至是地位应仅次于总经理的常务副总经理。当然,笔者倾向于将总会计师定位为与外国的CFO(ChiefFinancialOfficer,首席财务官)相同,使之成为主管财务和会计工作的企业战略经营决策的最高策划者和组织实施者的核心成员之一。

五、总会计师定位问题决定于其职责权限

总会计师的定位应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匹配,如此方能确保其积极作用的发挥。如果定位不准确,总会计师自身的职能也就难以履行,也谈不上实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的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目标,当然更无法实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长远改革目标。笔者认为,当今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实行的CFO制度(这一制度许多文献都有介绍,本文不再赘述)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值得我国借鉴。据此首先要做的就是要结合实际和改革目标,进一步调整完善总会计师职责权限,并以法律的形式对企业加以规范和约束。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目标,结合《条例》《办法》《规划》等对总会计师地位和职能的描述,笔者认为,总会计师既要有财务会计领导管理的传统功能,更要有参与企业战略制定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领导预算编制和执行、强化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职责权限,更要兼具企业价值创造、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领导管理职责,以发挥总会计师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价值创造等方面的应有作用。

综上所述,结合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和存在的相关财务问题,特别是面临日益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和企业股东、员工、顾客、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的关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财务战略、价值管理及现代企业制度等要求,总会计师从职业角色上看,应定位于参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能以伙伴的关系和总经理、董事长等协同开展企业战略决策的制定和执行决策工作,使自己在促使企业战略目标实现、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以及核心竞争力有效增强等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总会计师最终应成为集经营管理决策、企业和股东价值创造、部门和员工绩效评价、财务经营风险管理、企业内外相关方面关系协调等于一身的企业高级管理者。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会计人员职权条例[Z].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78.

[2]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R].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3]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Z].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5.

[4]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Z].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5]法律出版社法规出版中心.总会计师条例[Z].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6]中国法制出版社编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用版[Z].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7]财政部会计司.全面推进会计人才发展战略———解读《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Z].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8]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Z].江西政报,2006,(10):39-42.

[9]兰云升.总会计师职能应向首席财务官看齐[J].中国总会计师,2010,(9):.39-39.

[10]陈箭深.总会计师在我国企业中的“定位”刍议[J].中国总会计师,2010,(10):37-38.

[11]方耀民.从国外CFO制度谈我国总会计师的定位[J].经济师,2007,(7):177-178.

[12]张志芳.财务战略视角下总会计师的角色新定位[J].会计之友,2014,(1):30-33.

[13]殷树军.价值管理导向下的总会计师职能定位探讨[J].管理观察,2014,(10):48-49.

[14]高才广.中外企业家[J].2015,(5):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