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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监管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30 10:38:03

电信监管论文

电信监管论文范文1

论文关键词:电力行业 电力监管 监管会计

论文摘要:分析我国电力行业与监管会计制度的关系入手,立足于电力行业和信息披露制度的“血缘”关系,信息披露制度和会计信息的天然联系这两个方面,论述了电力行业建立会计监管制度的必要性。

1、引 言

长期以来,我国电力监管主要是从经济学和法学的角度进行研究,而监管会计作为一项亟需监管理论指导的工作,却一直游离于监管学说之外。可以看到电力监管中的内容为:电力产业进入与退出的监管、价格监管、市场结构监管、财务与投资监管、市场秩序监管,这些监管在事实上都离不开基于会计的监管活动,但监管会计制度和电力市场的结合目前在我国一直缺乏研究,这使得电力监管在理论上与监管会计制度缺乏衔接,理论的缺乏也就导致了实践上的举步维艰。

电力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国外电力监管的发展实践表明,电力监管机构在对电力企业进行监管的过程中,有效的监管会计制度是其关键一环。可以说,凡经济发达、电力监管制度完善的国家,其监管会计制度必然是有效的;凡电力市场秩序井然、会计信息被广泛应用的时期;其监管会计制度也必然是得力的。建立一套有序的、切合中国实际的电力监管会计制度,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广阔前景。

2、电力行业与监管会计的关系

电力行业属于垄断性行业,垄断性企业由于缺乏竞争,可以利用垄断权制定垄断高价以取得垄断利润,为了防止垄断性企业获取垄断利润,世界各国都在不同程度上对电力行业实行电力监管。有效进行电力监管的基础是获得全面、真实的成本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我国电力企业目前主要执行一般企业通用的会计制度,按照该制度进行的会计活动不能提供符合电价监管需求的成本信息,不能满足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监管的需要。要想治理电力企业虚假的会计行为和不真实的会计信息,不仅要有传统意义上的会计监督,更要有与电力行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意义上的监管会计制度。电力行业监管会计制度是指以矫正和改善电力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为目的,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会计行为进行干预、管制和引导的准则和规范。

电力行业监管会计制度这一理念,是立足于电力行业和会计这两个领域来阐述监管问题的。这一理念的提出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层次的逻辑关系:一是电力行业和信息披露制度的“血缘”关系;二是信息披露制度和会计信息的天然联系。

电力行业中的信息包括发电成本、输配电成本、购售电价格、电量、供求关系、网损、输电网络阻塞状况和机组检修情况等各种信息。这些信息以及披露这些信息的制度深深地影响着电力行业的市场效率、监管成本和市场公平性。若电力市场中的信息披露不完全甚至有误,例如发电商获得了错误的电能需求信息,将无法合理地作出交易决策,最终发电商无法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而整个市场也无法获得最优化的资源配置效果。同时,源于对信息的缺失或不确定性,市场监管机构为了实现有效的监管也需要付出更多的监管成本,以收集必要的监管信息。如果电力行业的信息披露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使得售电方相比购电方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则售电方将能够借此抬高售电价格获利,这种交易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就会造成电力市场中的不公平情况。可以说,信息在电力行业的运作和监管作用的发挥过程中处于中枢地位,这正是电力行业和信息披露制度的“血缘”关系。

在电力行业中,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主要由发电企业信息披露制度、电网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和电力交易环节信息披露制度三部分组成。发电企业信息披露制度是基于发电厂的技术特点,解析其成本构成,内容包括:发电厂的基本信息、机组的技术信息和与成本相关的信息。该信息披露制度通常侧重于为监管机构对发电企业市场力的评判提供帮助,内容一般包括技术信息和会计信息两大类,其中会计信息主要包括公司会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电网企业可分为输电企业和配电企业,监管机构对电网企业的监管主要是两方面:确保电网企业的成本真实,遏制不合理开支,控制电网运行成本;防止电网企业滥用权力,影响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所以电网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也是围绕这两个方面建立。其中成本信息包括电网企业相关会计数据,以及资产评估报告等,例如,电网企业上一年度的还贷费用、电网的折旧费用、电网的维护与检修成本、电网建设费用、人力资源开支与差旅费等。我国电力交易环节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指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交易时进行信息披露所应遵循的制度,内容包括每个市场中发电厂(机组)的报价数据与中标结果,以及全部的市场交易信息,包括需求信息、各种约束条件等。很显然,无论是从发电企业的信息披露来看,还是从电网企业的信息披露来分析,以及电力交易环节的监审上,会计信息在整个信息披露制度中都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成本披露中,处处都凸现出会计信息的重要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对电力企业业务成本对象和项目、科目设置以及成本报表进行规定,并且覆盖与定价有关的资产、资本性支出等会计信息最终影响和决定了电力价格,这便是信息披露制度和会计信息之间难以割裂的天然联系。如果说电力监管的核心是信息监管的话,那么,信息监管的核心无疑是会计信息的监管。

3、构建监管会计制度在电力监管中的作用

电力行业监管会计制度在电力监管中的作用,大致归纳为以下方面:

3.1电力行业监管会计制度是电价监管的客观需要

当前电力企业执行的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既不能准确反映确定电价应考虑的成本信息(如没有区分计价成本与非计价成本等),也缺乏用于评估电力计价成本合理性的标准成本,因此,从电力监管目标出发,依照会计法的规定,需要制定专门用于电力监管的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定,并对被监管单位执行会计制度进行动态监管。

3.2电力行业监管会计制度是维护电力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

维护电力市场秩序,重点是要制定并实施电力市场规则,并对市场主体、市场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管,而这些都需要电力监管会计制度发挥重要的作用。

3.3电力行业监管会计制度是履行其他电力监管的重要依据

实施电力行业监管会计制度可以对电力企业的会计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可以对电力企业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的判断,从而达到对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管。

参考文献:

[1]李宁,政府管制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研究——基于行动主体的视角,生产力研究,2008,(13)

电信监管论文范文2

文章通过阐明电力监管机构对输配电企业进行会计监管的必要性,分析我国的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现存问题,结合电力体制改革的具体进程,给出完善输配电企业会计监管的对策建议,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1 相关理论概述

电力监管机构对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以规制经济学、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管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为重要理论基础。

1.1 规制经济学理论

我国的输配电通过物理电网进行,为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同一段电路,一般由一家输配电企业建设。输配电企业具有自然垄断特征,需要进行会计监管,以缓解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问题。政府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监管主要集中在价格管制和市场进入的管制两方面。政府通过实行限制新企业进入的政策法规,以保证行业的独家垄断地位,实现规模效益;另一方面,政府通过管制企业定价,保证资源配置效率,防止垄断企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2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管理论

所谓会计监管是指,政府或政府授权部门从会计目标出发,制定相应的政策、条例、法律法规,并据此管理、监督、指导、控制会计活动。我国的输配电企业具有自然垄断性,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得会计监管非常必要。具体的会计监管内容分为会计监管制度的制定与会计监管的实施。会计监管制度的制定是预先制定规范会计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如会计行为道德规范、会计准则、会计信息披露规范等。会计监管制度的实施是根据监管制度管理、检查、控制会计活动。

1.3 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对股东至上理念的挑战,该理论认为经济性的管制并非是为特定产业或企业的利益,而是为了社会福利的增加,是为社会公共利益考虑的。依据该理论,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不仅提高企业自身效率,还能从整个市场利益相关者视角考虑,增进整体的社会福利水平。电力市场由电力市场投资者、电力输配电企业、电力用户等构成了利益相关共同体。对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关键在于对输配电成本相关的会计信息披露和会计核算。

2 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必要性分析

2.1 输配电企业会计监管的内涵

会计监管包括会计人员对本企业经营活动的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者对会计信息的外部监管。监管可分为经济性监管与社会性监管两类,经济性监管是在信息不对称或自然垄断的领域,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对企业的价格、服务、进入、退出、产品质量、财务会计等加以监管;社会性监管是从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等出发,管理限制特定经济活动的实施。电力会计监管的构成要素包括电力会计监管的主体、客体、目标、内容、依据等。

2.2 输配电企业会计监管的必要性

本研究从输配电企业的自然垄断性、我国石油天然气准则、电力市场相关者利益的平衡这3个方面详细说明对输电配电企业的监管必要性。

2.2.1 输配电企业的垄断性

在输电领域中,需要电压很高、电力输送量大的输电线路构成输电网,将发电厂产生的电能输送到电力需求点的配电网上。该领域的沉没成本大、规模经济效应明显。在配电领域中,由输送量较低、电压较低的配电线路构成配电网,将电能由输电网分配到千家万户的电力用户处。配电领域存在较大的固定成本沉没性,以及明显的密度经济效益。输电网和配电网将发电厂与分散的电力用户连接起来。

2.2.2 我国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的示范作用

石油天然气行业与电力输配电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技术经济垄断性特征。两者具有沉没成本大、资产专用性强、成本劣加性等垄断性行业特征,其生产经营过程都充当连接生产者与用户的网络型产业。我国颁布的《第27号准则――石油天然气开采》,对该行业的会计监管做出相关规定,有利于天然气石油的价格形成。

2.2.3 平衡电力市场的相关者利益

电力市场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有电力用户、电力市场投资者、输配电企业等。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存在不一致性,电力市场的投资者目标是获取高的投资收益;输配电企业是实现企业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电力用户的利益是寻求合理电力价格。电力会计监管有利于平衡上述三者间的利益。通过电力会计监管,促使价格主管部门合理制定电价,提高输配电企业的经营效率,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从电力用户角度来看,会计监管制定合理电价,利于优质电力产品的获得;从电力投资者角度出发,合理的输配电价格,有利于电力投资取得期望收益。

3 完善电力会计监管的建议

针对于我国的电力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问题,借鉴国内外的宝贵经验,对完善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3.1 要明确电力监督委员会的会计监管职能

在《电力法》和《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电力会计监管职能。明确电监会的会计监管职能与法律地位,需要完善与修改《电力法》,补充新形势下新的法律内容;再根据完善后的《电力法》,进一步完善《电力监管条例》中的会计监管内容;另外还有明确其他法律与《条例》上的交叉内容。我国的电监会职责明确、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将为电力行业的稳定高速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电信监管论文范文3

【关键字】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电力监控系统,作用

中图分类号:U412.3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高速公路综合电力监控系统是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的发展而不断兴起的系统,是为了适应现代化高速公路管理的需要。综合电力监控系统能够实现高速公路的自动化管理,同时还能促使高速公路的管理更加的科学化。本文笔者结合自己多年来在高速公路综合电力监控系统方面的研究,现简要谈谈机电工程电力监控系统在高速公路中的作用,希望能够使电力监控系统广泛的应用于高速公路,同时为电力监控系统的不断发展作应有的贡献。

二.高速公路综合电力监控需求分析

在以往高速公路沿线的收费站、互通枢纽、服务区、隧道或隧道群变电站或隧道监控室全部靠人工进行日常表计抄录、操作控制、日常维护、故障巡查等,因此.每个变电站或隧道监控都要配备24小时值班人员,人工成本高,效率十分低。高速公路综合电力监控系统需求如下:

(一)监视高速公路全线关键设备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如市电停电或高压柜故障、发电机故障、收费站UPS故障、隧道埋地变故障、隧道风机故障等,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二)对站的高低压配电室、发电机室及隧道进行视频遥视:变电站偷盗报警及外场电力或照明电缆偷盗报警:

(三)对站高低压配电室和发电机室进行温度遥测,并根据测量温度控制室内通风风机:对隧道一氧化碳进行遥测,并根据一氧化碳浓度对隧道风机进行启停控制:

(四)站点实现无人值守,故障自动定位:

(五)数据、视频及报警信息满足高速公路分布式实时远程传输要求:

(六)满足高速公路所处环境和管理运行所要求的可靠性与安全性要求:

(七)与高速公路运行管理模式相适应,全线综合电力监控数据无纸记录,自动统计,自动显示与打印。

三.简谈机电工程电力监控系统作用

1.有着遥信、遥测及遥控的作用

通过现场的控制的网络,整个电力设备的运行的情况以及电量等等各种信息,将会通过光纤输送到控制枢纽并自动的存放到数据库中。只需要观察工作站内监控系统的荧光屏幕,工作人员能够直观的知道设备运行的具体的情况、电量、设备开关等情况,显示甚至自动地打印所有的电量上下波动的的曲线、潮流越线报警和设备出现故障时的报警,并经过监控中心来远程控制电力开关和设备。通过自身携带有通信接口的微机继电保护设备,检测线路的三相电压、电流,功率、电量、频率、设备温度、断路器状态等数据,实现速断保护、过流保护以及重合闸等保护功能。

2.数据处理

数据处理的功能非常的强大,具体包括:遥测数据综合的处理、系统的统计、报表的生成、数据的整合、事件顺序记录的处理;非寻常的情况、趋势弧线的生成以及操作的记录等提示的告警和打印;历史文档的采集、分析、整理和保存。

历史数据库管理系统根据实时数据的存储的具体的情况,定时将数据从实时数据库转存到历史数据库中,以实现数据的交换和传输。

3.人机界面

机电工程电力监控系统能够模拟接线图的一些功能,比如报警的功能、实时显示的功能、数据查询的功能、图形自动编辑的功能等。此外,机电工程电力监控系统还具有系统的自动的对时、容错、安全管理、通道监视和站端系统维护等功能。

三.监控系统组成

高速公路供配电系统的主要负荷有:收费、通信、监控设施的用电;服务设施、管养设施、收费站等场区用电;特殊区段的动力及照明用电等。受当地电网条件和地理条件的限制,路段变配电所通常都为分散独立设置,同时配备柴油发电机组或者采用双电源和UPS作为备用电源以提高一、二级负荷供电可靠性。机电工程电力监控系统采用分布式设计,利用网络通信技术和网络控制技术将高、低压设备进行组网,实现供配电的综合自动化和网络管理化。土千网络采用单模光纤,组成光纤环网。对于设备相对集中的区域,用通信网关构成现场子网。现场设备采用RS一485/422或RS一232等通信接口和现场总线接入到通信集中器,集中接入主干网络。整个机电工程电力监控系统由监控中心、配电 站和通信系统(数据传输网络)组成。

1.监控中心

监控中心是机电工程电力监控系统的核心,采用多机单网模式,包括监控工作站、数据服务器、通信服务器、网络交换机、 激光打印机等。监控中心软件系统由服务器操作系统、工作站操作系统、支持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和电力监控系统软件组成。监控中心负责数据的集中通信、分析计算,可实时显示系统一

次主接线图、二次设备配置图、系统运行的曲线图、电量报表、保护定值等各种数据信息,并且可随时打印各种数据报表、故障信息、历史记录等,通过人机接口,实现对整个配电网(照明、动力等)的监控管理。

2.通信系统

通信系统在机电工程电力监控系统中处于关键的地位,它能够把控制中心的控制命令准确无误的传送到数量众多的远方终端,反映并搜集远方设备的运行情况的数据信息,并提交到监控中心。可以这么说,通讯系统就像快递员,负责着把信息从监控终端传递到各个端口。

四.监控系统建设必要性

一般来说,监控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对全线路面的交通、天气等状况的搜集与分析整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忽视机电工程电力监控系统的作用。而在实际运营的机电系统的维护过程中,机电T程电力监控系统在监控系统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建立完善的机电工程电力监控系统,关系到收费系统是否能够正常、便捷的工作。

想要采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方式,就必须有可靠的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同时要求该系统能够便利、稳定的工作。要保证收费系统顺利的工作,就必须保证供电系统能为整个系统提供正常的运作环境。一旦发生停电的现象,虽然收费站收费系统所配备的专用UPS可以保证至少30min的供电,若是超过这个规定的上限的时间,市电仍然无法正常的供应,而备用柴油发电机又没有自动切换启动,则收费站将在UPS电量耗尽后瘫痪,这将影响整个联网收费片区的收费工作。故而,我们必须在机电工程电力监测系统上做文章,加大投入,建立高效的机电工程电力监控系统。这样,就能够迅速的发现问题,及时的排除问题,由监控中心统一集中监控,很显然这样就能够大大的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以实现供电系统的高效性、科学性、自动性的目标。

另外,现阶段小偷盗窃高速公路沿线的电缆的情况非常的普遍,如果建立了机电工程电力监控系统,就可以对全线的外场设备的供电情况进行有效的监控,当小偷切断电缆的时候,外场设备供电系统就会中断,监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就会快速的收到供电异常报警信息,并根据外场设备的具体的里程桩号通知路政队的工作人员上路巡查,这在一定的程度上,为当场抓获盗窃者提供了可能性,能够极大的震慑电缆盗窃者,保卫高速公路沿线的电缆的安全。因此,机电工程电力监控系统是高速公路监控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个相对完整的监控系统毫无疑问应该包含一个科学、高效、全方位的机电工程电力监控系统。

四.结束语

高速公路综合电力监控系统的设计对于高速公路的现代化自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应该注重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和应用。

参考文献:

[1]丁书文 胡起宙 赵勇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设计中的几点建议(被引用 6 次)[期刊论文] 《电力自动化设备》ISTICEIPKU-2000年4期

[2]陆曙东 轻轨明珠线工程中的电力调度及设备监控综合控制系统[期刊论文] 《上海电器技术》-2003年3期

[3]郑杰 余臻 基于CDT规约的变电站电力监控系统设计[会议论文],2004 - 中国自动化学会华东地区第十七届学术年会

[4]李中伟 佟为明 刘勇 PCI DeviceNet板卡和短窗Morlet复小波在继电保护监控系统中的应用[会议论文],2005 - 第五届输配电技术国际会议

电信监管论文范文4

关键词:电力工程;质量监理机制;质量控制;监理工作;工程质量

中图分类号:F407 文献标识码:A

社会的发展、城市的发展都离不开电力工程的建设,如何真正做好电力工程的建设,这就需要我们建立质量控制工作,树立正确的电力工程监管观念。目前现行的电力工程监理质量控制机制中还存在着一些相应的漏洞,电力工程监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从而为改善电力工程监理质量控制提供有效的方法手段。

一、电力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重要意义

电力工程作为重要的建设性工程,其监理质量控制也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电力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编制》中相关内容可以看出,电力工程的监理工作大致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在电力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相关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及相关的进度投资资金管理控制及信息合同管理内容,协调好监理单位与电力工程建设的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不仅仅要在建设过程中进行监理工作,还要在建设阶段前期进行合同签订及原材料的检验与审核,也包括前期的招标与预算管理,在建设的过程中也要不断进行质量监测、预算控制、工期控制和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建设后期也要进行最后的验收工作,确保电力工程按照计划结束,并且保证相应的质量和各个单位部门及业主的相关利益。电力工程监理质量控制,是贯穿于整个电力工程建设之中的重要工作。

二、目前电力工程监理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现状

目前的电力工程建设的过程之中在监理工作方面的最大问题:监理监管力度较小,不能有效地进行监理质量控制,导致监理工作未能落到实处。其实电力工程作为重要的工程建设,需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有机结合,共同合作。但是目前的情况来看,监理单位在进行工作的时候与其他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做得仍然不到位,造成了环节偏差。由于电力工程与其他工程的不同,其工程建设也偏向于复杂性,但是通常建设特点又偏向于短、平、快。所以监理单位有时会过多的将目光集中在工期监管上,而往往较为轻视前期材料检查,以及中期、后期的质量监管。除此之外,因为电力工程的扩大,市场需求的广泛增加致使监理工程师的质量也参差不齐,培训程度也有很大的区别,工程监管工作进行程度不一,不能正确地发挥相应的监管作用。其实一系列现象的背后不仅仅是质量监管管理力度较小、电力工程监理部门不能正确协调关系等,最为本质的原因是目前相关单位还没有树立正确的监管监理观念,还有电力工程监理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如何真正做到在核定的监理范围内进行监理活动,遵循“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单位的工作内容,促进电力工程的实施,是每一个监理单位所要攻克的难题。

三、改善电力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有效手段

(一)明确监理部门的监管细节,明确责任划分

无论是《施工质量计划》、《基建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还是《质量控制标准WHS》都有着对于监管部门职责任务的阐述。但是,电力工程其实际建设会随着不同情况会有着不同的变化,想要做好监管工作,就需要电力工程的监管部门对于监理质量控制进行细化,明确监理部门的监管细节,相应的责任划分。建设初期的时候就应该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过程之中明确监管的范围与内容,避免事后出现问题引起相应的纠纷,另外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这一基础上,前电力工业部颁布了《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办法》,国家电力公司也颁布了相应的《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在进行合同签订时,电力工程的监理部门及监理单位应该以多种文件及管理办法为基础进行详细的研究,作为责任划分及行使职责的重要依据。

(二)分阶段明确工作流程,规范相应的监理工作

在监理工作的过程之中应该分项、分层进行工作规范,并且做好事前规划,事中监管,事后验收,对于有松散行为的监理人员要进行行为规范和教育,并且要协调好与其他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都要及时地了解情况与沟通,从而解决问题。有必要的话要在电力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实时跟踪监控,进行实时驻场,从而掌握动态信息,促进监理工作的进行与规范,保障电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理工作的相关监管意识

监理部门必须按照所规划的步骤及合同上所规定好的内容严格执行,在与其他单位的沟通过程中也要严格以监理部门的职责来要求自身,避免相关的管理越位,更要避免相应的管理缺失。同时要完善相应的监理监测仪器工具,及时进行更新与换代,务必保证每道工序的顺利进行。

(四)提高监理部门的相关人员队伍质量,加强培训的相关工作

目前随着电力工程的不断增多,监理工程师的需求量也在不断扩大,这就导致了一种现象的发生:普遍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所以我们要改变监理人员专业水平较低的这一现状,加强监理人员监理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实践能力,将实践能力与理论知识能够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整体素质的提高。有条件的话可以引进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来带动整个监理团队的发展,打造出高素质、高纪律、高水平的监理团队,对于不能严格按照监理工作标准执行的相关人员要予以惩罚和清退,促进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的发展,培养真正的监理部门人才,从而提高监理部门建立队伍质量。

(五)完善电力工程监理管理的相关制度

所有的工作及行为都需要依靠一个标准的管理制度去进行,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监管工作的进行,其相应的处理措施及防范措施也可以保证监理质量的监管力度,将职责落实到位,真正做到电力工程的质量控制。我们可以通过鼓励学习“样板工程”的方式,去提高监理部门的工作能力,学习样板工程的监理工作,从而反省自身的监理工作是否存在漏洞。还可以通过展开研讨会的方式,各个电力工程的监管部门在研讨会中学习与讨论,从而促进相应的监理管理能够不断发展进步,提高相应的技术力量,将理论知识与监理实践相结合起来,从而促进电力工程的实施。同时设立相应的讲评机制,这种机制可以有效地实时反应问题,提出问题从而解决问题,弥补监理工作行进中所产生的相关漏洞。只有完善电力工程监理管理的相关制度,这才是改善电力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最为有效的手段。

(六)协调好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作为重要的工程部门,监理部门贯穿于整个电力工程的始终,要切实协调好与其他部门如电力工程的施工部门、建设部门等关系,才能真正完成好监理工作,从而促进电力工程的进行,做好电力工程监理质量的控制管理。

结语

目前的电力工程监理质量控制仍然存在着不足,如电力工程监理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相关监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参差不齐,缺少相关的专业培训,质量监控的力度较小等多种问题,我们应该正视这些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为手段,去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首先需要树立正确的监理观念,规范相关监理工作的标准,完善电力工程监理管理制度,细化相应的监管细节,明确相应的责任划分,在保障各阶层利益的同时做好与各个部门的沟通交流工作,协调好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等,才能真正做到监理工作的行为标准,并且促进相应电力工程的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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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丹,刘宏志,李伟,舒彬,尹璐.基于FPN的电力信息工程监理服务质量评价研究[J].电气应用,2015(S1):305-309.

[3]杨光英.信息化引领电力监理公司管理走向新高度[A].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信息化专业委员会.电力行业信息化优秀论文集2013[C].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信息化专业委员会,2013:5.

[4]陈思一.电力工程建设监理亟待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6):38-39.

[5]骆宏.电力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问题及相应解决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4(3):162-163.

[6]冯锐祥.电力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关键[J].价值工程,2013(1):129-131.

电信监管论文范文5

关键词: 广播电视; 监管平台; 网络建设; 作用

中图分类号: G229.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3-9973(2011)04-0119-03

Analysis of Building a Powerful Integrated Monitoring Platform of Radio and Television

CUI Jie-hui

(Broadcast TV Monitoring Center of Shaanxi Province, Xi’an 710061, China)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an integrated monitoring platform for radio and television not only has an important role but a great significance, as well as objective realities and requirements of China’s radio and television productivity development. To provide a solid foundation for the scientific management according to law, we should construct a classifying, wide-ranging and technical advanced integrated monitoring system for radio and television.

Key words: radio and television; monitoring platform; network construction; role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结合国内和国际的实际情况。目前,我国社会发展正处于跃升的新阶段,和平与发展已成为中华民族发展的主要课题。高速稳定的发展必须要有高度稳定的社会环境,需要统一意志,统一思想,统一力量的特殊手段。中国广播电视事业已成为统一中国人民意志、凝聚中国人民力量的政治工具和宣传工具,广播电视的社会公益属性,其强大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如何加强舆论主阵地的管理已成为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工作,这就需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播电视监管平台,为广播电视管理工作提供科学的行政执法依据,确保广播电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综合管理。

一、建设广播电视综合监测监管平台的重要作用及其现实意义

新兴的工业革命起源于欧洲、发展于欧洲、创建于欧洲。同样,广播电视作为新兴工业革命和文化的前沿代表,处于新兴社会发展的上层建筑领域,服务于国家和政党,服务于人民,其本身所属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发挥作用的重要性。广播电视技术是人类社会生产力水平发展的产物,其本身的技术不具有阶级性,但为阶级社会服务又赋予了它阶级内涵。西方资产阶级奠基了广播电视发展技术基础,并对其社会属性地位进行定性和潜移默化,并深深渗透在社会的各个方面,广播电视等新兴媒体已成为国家和政党服务的工具,用于宣传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宣传他们的社会价值观以及社会生活方式,从而成为奴役本国人民,诈取发展中国家人民利益的吹鼓手。由于他们在揭示广播电视阶级本质属性方面先起于我们,市场化程度强于我们,管理效率上高于我们,作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只有认识广播电视的阶级属性,认清广播电视服务的职能,理清广播电视服务的特征,才能正确地把握好对广播电视的运用和管理。广播电视运用和管理是相互促进的共同体,是一对共荣共进事物的两个方面。中国广播电视在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服务,除基础技术、基础管理与西方相同之外,其它更多的方面,需要我们学习西方的经验,借鉴西方的先进成果,从而用广播电视技术服务于我们。如何依法管理广播电视技术,依法管理广播电视内容生产,依法管理广播电视设施,依法管理广播电视经营者,如何规范广播电视的科学管理,并顺应时代要求,把广播电视使用好、管理好、发展好,使广播电视技术为我所用,成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大的舆论工具,这就需要我们建立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广播电视技术和管理手段,需要我们认真学习,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创新,增强依法管理广播电视的科学性。广播电视管理工作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设备效率最大的工作,同时也是广播电视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所以,加强广播电视管理,既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也要有正确的方法,更要有正确的管理思路。我们在借鉴西方广播电视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腾越起我们的广播电视事业,是党和政府以及广电人的历史使命和责任。

广播电视从技术到内容,从管理到效率,从发展到延伸都有其内在的规律。研究发现这些规律,遵循这些规律,并很好地运用好这些规律,使其为国家、民族、政党服务是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时代要求。广播电视监管工作在我国属于以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为主,延伸到广播电视技术监测、广播电视信号覆盖、广播电视内容播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及互联视听节目内容、广播电视信息管理等综合的管理工作集成,所以,建设集广播电视有线无线、模拟数字、地面空中综合监测平台;建设卫星、手机、互联网、IPTV等新兴视听媒体监管平台。通过技术和人工手段,提炼出广播电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的科学依据,全面加强广播电视等媒体全波段、全时段、全方位的监测监管,是广播电视现代技术发展与时代运用相结合的客观规律。只有明白其重大意义,才能心明理通,才能使广播电视的价值得到最大发挥,从而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二、建立广播电视综合监管平台是广播电视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现实及其要求

在西方国家广播电视已实现了国际性经营、跨区域经营、多媒体文化综合经营。经营类别分经营性广播电视和公益性广播电视。经营性是按照市场运营模式运作。无论是集体所有制、股份制、个体经营主体,都是实行自我发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益性的运作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运作方式也是自我发展、自主运营、自负盈亏。它可以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既可以享受国家、集体、个人的补贴,也可以在社会中进行募捐。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运作,它的注册纳税、内容播出、设施保护都是依照国家广播电视法律运营,违反法律的运作方式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国广播电视实行中央、地方4级架构,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一到综合、从快速到繁荣的发展过程。广播电视既是各级党和政府的喉舌,也是主流宣传的主阵地;既是各级党和政府的经济实体,也是社会文化生活的载体。新中国建立至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广播电视是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机构,属于国有办广电,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比较充足,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共同发展广电的良好局面。广播电视的公益属性和产业属性不断扩张,既彰显了广播电视应有的社会价值,又促进了广播电视生产力水平的不断发展。当然在广播电视繁荣发展的背后,也隐匿着为追求产业最大化,在资源利用上,在内容播放上,在广告经营上,出现了与主流社会价值、道德、国家法律相违背的问题。这对国家管理广播电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广播电视以信号传输为特点的文化阵地,由于覆盖广、传递快、影响大,在人们意识中印象深刻。而广播电视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声音,一旦产生负面影响,其后果严重。所以,广播电视等媒体始终要处于可管可控的状态尤为重要。管理好广播电视是提高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保证,是党和人民之福;管理不好广播电视就是自毁长城。加大广播电视的信号管理,安全播出管理,内容生产管理,其广播电视综合监管平台就是管理手段的必须条件。所以,建设与广播电视生产力水平发展相适应的综合监管平台,建立广播电视技术完备、素质全面的监管队伍,是广播电视技术发展、内容发展、产业发展的时代要求。有了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平台,有了一支以科学技术为手段的队伍,管理广播电视就有了抓手,就有了理论与实际工作的结合,从而使理论作用于实践促进工作发展产生了第二次理论飞跃。

三、建立类别清晰、内容广泛、技术先进的广播电视综合监测系统,为依法科学管理广播电视提供坚实的基础

中、西两种社会制度,由于文化的差异,社会发展的历史不同,社会发展的进程不同,在相同的广播电视技术基础之上,产生了不同的社会阶级利益,在广播电视的应用上,存在着作用不同、职能不同、发展模式不同,从而产生了广播电视技术管理、内容管理、运行方式管理的差异。由于我国是以行政区域规定广播电视发展格局,这就造成条块分割、管理重叠、发展不平衡,形成了广播电视管办不分、政事不分、政企不分,存在着行政管理、内容管理、经营管理、效率管理的问题,存在着管理手段单一,管理方法落后,依法行政强度不足等问题,从而形成了蓬勃发展的广播电视事业与落后的管理局面的巨大反差。

当前,西方敌对势力始终没有放弃颠覆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策,对我国广播电视管理工作提出比任何时期都更加严峻的挑战。经营、管理、监督是行业的发展要求。广播电视综合监测平台是行业管理、监督的必备手段。目前,广播电视监测技术发展分为固定监测和移动监测。固定监测又分为开路监测和有线监测。移动监测就是利用车载监测设备,在对广播电视进行监测的同时,对其播出源头进行定相。无论哪种监测技术,都是对广播电视信号覆盖、传输、安全、内容、广告等视听节目进行监测,为依法管理广播电视等媒体提供科学的依据。

在现代科学发展中,广播电视监管技术发展日臻完善,按照广播电视监测平台、安全播出调度平台、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监管平台于一体的集约化总体设计要求,建设架构合理、配置合理、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系统易于使用、维护和扩展,考虑长远与实际需要相结合,把模拟的、数字的、卫星的、地面的以及手机电视监测、移动监测、数字电影机监测等监测内容相涵盖,从科学性、功能性、实用性、未来发展等多方面出发,满足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实际工作的需要。其主要功能,一是满足广播电视安全监测,实现对广播电视播出信号的实时监测,及时了解网络的运行情况。对有线数字信号、手机数字电视CMMB、地面数字电视DTMB、以及开路电视(调频广播)的传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节目插播、异常频点进行实时监测,对未经批准播出的频道及合法频道在非播出期间的播出进行实时监测,同时保证电视节目广告播出的安全。二是满足广播电视质量监测。无线模拟信号通过设在当地的前端设备对无线覆盖工程的电视调频信号进行采集、处理、指标测量以及压缩编码,实现实时一对一监测,并通过网络回传省中心,随时掌握各发射台的播出情况。对数字电视通过前端设备,对数字信号实时解扰、QAM信道层指标监测、解调后传输流内容监测、ES层监测分析视音频内容。监测总控平台,对国家、省、市和各县级监测前端的测量数据进行采集、汇总、数据处理和存储,并根据完善的报警机制,在总控平台进行自动声光报警,通知相关的工作人员。三是满足广播电视内容监测。国家、省、市和各县级监测前端根据其监测任务和监测信号,配备相应的前端监测设备和存储设备,对于其监测范围内的各套节目内容进行实时监测,并按照标准进行转码存储,支持监测前端指定节目的一个月或更长时间的存储,存储机制采用自动删除自动覆盖原则。有线数字电视监测系统还将作为一个完整的节目数据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质量监测、节目内容监听监看、广告自动监测、同步转播自动监测、错播自动监测、版权盗播监测、新闻节目自动编辑等功能,建立技术先进、功能齐全、反应快捷、数字化、网络化、高度自动化的广播电视综合监管平台。

建立类别清晰、内容广泛、技术先进的广播电视综合监测系统,不仅是立足我国广播电视发展历史现状,也是应对国内外恐怖主义、不法分子、别有用心之人对广播电视进行的破坏。同时也是应对西方霸权主义利用广播电视技术对我国人民进行混淆视听的宣传,分我民心,延迟我国发展的应有之策。当前,我国与西方在广播电视阵地上进行着针锋相对的斗争。我们不仅要掌握我国广播电视宣传的情况,也要清楚西方利用广播电视对我国进行的实际打压情况。坚持科学管理广播电视,坚持依法管理广播电视,要确保这“两个任务”的实现,必须要有先进的管理技术手段。建立广播电视综合监测监管系统是管理广播电视的必然历史选择。

参考文献:

[1].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 民日报,2011-07-01.

[2]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安全播出中心、监管中心、 数据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Z].2011.

电信监管论文范文6

播客中曾经出现的“录音”一度在博客世界掀起轩然大波,这算是继木子美色情文字博客之后,又一颇具争议的播客事件。播客是什么?它未来的发展之路将走向何方?它面临怎样的监管风险?播客能否成为网络言论自由豁免地?这一系列问题不可避免地摆在了公众面前。

播客的英文名称为Podcasting ,是数字广播技术的一种,播客录制的是网络广播或类似的网络声讯节目。有分析人士说,就像博客颠覆了被动接受文字信息的方式一样,播客颠覆了被动收听广播的方式,使听众成为主动参与者。也有人说,播客可能会像博客一样,带来大众传媒的又一场革命。

事实上,播客的本质属于网络广播或网络声讯节目,而所谓“播客”之名只是为个人制作、传播网络广播或声讯节目所寻找到的一个概念支撑点。而播客们所面临的监管风险也在逐步显露。

2003年2月10日施行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视听节目,是指在表现形式上类同于广播电视节目或电影片,由可连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节目。

该《办法》还规定,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是指通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种信息网络,将视听节目登载在网络上或者通过网络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在线收看或下载收看的活动,包括流媒体播放、互联网组播、数据广播、IP广播和点播等。

这意味着不论是播客还是维客,博客爱好者追捧的博客新模式其实不过是一种在互联网中传播的视听节目。这同时意味着,播客和维客已经纳入相关监管机关的监管范围,因为该《办法》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主管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对视听节目的网络传播业务实行的是许可管理。开办播客或维客的必须持有《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这意味着个人或机构在未获得相关许可并取得《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之前,其播客或维客都属于违规运作行为。这也是胡戈通过网络下载传播的《大杀器》被广电总局一官员指称“这部网络短片随时有可能被叫停”的原因所在。

播客或维客的生存空间暂时要被局限在拥有《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网站上,比如电台或电视台的网站。如果播客擅自在未经许可的网站上传播客内容,如果相关网站未及时删除,将面临来自监管机关的处罚,可能是警告、罚款,如果播客内容属于法律、法规禁止传播或危及国家安全的,相关网站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严重的将会被刑事追诉。

由于网络广播属于政策监管地带,因此,播客已经不是网络言论自由的豁免地,从地点到内容都要受到来自监管机关的引导。

综观国内播客发展现状,大部分播客或播客专业网站都处于违规经营阶段,随着监管机关加强对文字博客的监管力度加大,相信对播客或维客的监管力度也会逐步加大。

不论播客还是维客,其不过博客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他们都是民众或个体在互联网环境下,表达自己言论或思想的新工具或形式。由于监管政策的倾向不同,播客或维客所面临的监管风险更大。

电信监管论文范文7

1934 年,美国就有了《通信法》,1996 年对其做了具有划时代精神的修改,并且FCC 的组织结构随着市场管制要求的变化而变化。表1是1999 年FCC 的组织结构图,后来虽有变化, 但变化不大。FCC 的管制权涉及无线广播和电视、电话、电报、有线电视的经营,以及双向无线电传输、无线电台和卫星通信。

(一)电信监管机构介绍

FCC 是在联邦层次上的一个独立的管制机构,专门负责电信领域的管理事务,其最高核心管理层成员仅有3人,均由总统提名,由国会任命,并直接对国会负责。该机构拥有一部分执行权又有一部分准立法权和准司法权,是美国各种机构中对通信政策和通信产业最具影响力的机构,但对电信业的管制并非由FCC 一家执行,法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州公共事业管理委员会(PUO)则是州通信管制机构。

重组后,FCC 由6个局和10 个办公室组成。各局的责任包括:许可证申请以及其他请求的处理;投诉分析;投资和采取措施;发展和实施管制活动;参加听证会。办公室则提供支撑服务。

FCC 编制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1998 年为1729 人,年度预算1.87 亿美元。到2001 年年底,FCC 的工作人员共有2022 人。FCC 对核心成员素质的要求非常高,成员都是来自不同的行业和部门的技术、法律和经济学家,他们保持独立, 不介入股市和商业活动。

(二)美国FCC 的管制程序

FCC 的管制程序遵循《行政程序法》而作作出管制决策和政策,换言之, 《行政程序法》用于管理FCC 和其他联邦机构作出决策的程序。当FCC 需要制定或修改某项管制规则和政策时,就要执行以下程序:

1. FCC 出台或修改某项政策前,它必须遵循《行政程序法》建议的NPRM①(规则制订通知)的要求,表述即将做出的决定,为利益各方提供参与评论的机会。NPRM 是大众可获得的,置于FCC 网页上,并简述在联邦登记(Federal Register) 系统中,同时规定评论和回答评论的最后期限。回答评论期的设定旨在确保评论者能够评述其他评论者的最初说明,了解行业不同利益方的意见。所有评论和回答评论都要形成该程序的公众记录。

社会公众利益集团也可以参与FCC 的管制程序过程。如果公众利益代表对FCC 提出的NPRM 不满意,要求FCC 改变既定规则或出台新规则,公众利益代表应当向FCC 提交要求采取行动的“制订规则申请”。FCC 在决定是否颁布一项NPRM 前,一般会将类似申请公布,以寻求评论和回答评论。公众利益代表还有可能向FCC 提交“声明裁定请求”,让FCC 澄清现行规则的应用范围。与此相对应,FCC 可以一项声明裁定,旨在向公众提供更具体的确定性说明。

2. 在特定的限制环境下,FCC 允许利益各方通过该程序提交机密材料。利益各方可访问FCC 的委员及其工作人员,程序化地表述各自观点,但必须在公众记录中递交“单方面”的信函,说明派谁访问FCC 以及讨论什么样的话题。这样做是为了在决策过程中创造透明性,以至于利益各方都能监测在该程序中所提出的问题。

3. 在听取公众意见后,FCC 的决策必须以R&O②(报告和规则)的格式提出, R&O 用于说明FCC 决策的内容及其合理性。一般来说,NPRM 和R&O 先在FCC 内部的开放式会议上通过。所谓开放式会议,就是根据法律规定,FCC 委员达到法定人数的会议必须公开和开放。FCC 的许多决定是在开放式会议中做出的。另外,有些决策是通过每个委员投票表决的,也即是“通过循环”形成的。此外,委员会还可以授权下属的局署和办公室作出决定。

注① NPRM: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即规则制订通知。

① R&O:即报告和规则。

4. FCC 将决策、规则或政策以报告和规则(R&O) 的格式提交给相关的司法职能部门(机构), 听取司法评述,FCC 被要求对公众化的决策要作出合理性解释。但有时这些决策也可能在不同背景下(例如该决策的“任意性或随机性”太强)被部门(机构)。

5. FCC R&O 之后,不同意该决定的利益各方有30 天时间提出重新考虑的申请,要求FCC 重新审定其所有或部分决定。FCC 对如此申请,首先要寻求公众评论,然后再实施其决定。FCC 可能会整个或部分给予重新考虑,或修订最初决定, 或拒绝申请。

6. 若利益方仍不满意FCC 的决定,则可以向美国法院,等待法院最终裁决。

7. 除了上述讨论的NPRM 和R&O 外,FCC 还必须遵循其他一系列的规定要求。如果FCC 对特定的问题感兴趣,但又没有形成特定的规则变化建议,那么它必须遵循NOI①(调查通知)。NOI 只是需要对一些主题的评论和信息,根据NOI 提交的评论可能会引导FCC 在NPRM 中提出特定的规则变化。换言之,NOI 可以被FCC 用来为一项向国会汇报的报告收集信息,这种报告可能是FCC 自发形成的,也有可能是国会指定的。

(三)电信无线电、专用通信、广播电视监管部门的设置

从表2可以看出,FCC 代表联邦政府管制通信业,通信业包括电信和广播电视: 电信由有线竞争局和执行局具体监管;广播电视由媒体局监管。对于无线电通信, FCC 下设无线电管理局。它们之间相通的机构是产业分析部,协调机构则是通信业务机会办公室。尽管各局和办公室各司其职,但是在解决问题时则要互相协作,共享资源。

(四)电信支撑机构

在美国通信监管中,不同层面有着不同的支撑机构,其支撑的对象和作用均不同。

在政府层面,这一角色由NTIA②(国家电信信息管理局)担当。NTIA 是服务于美国总统的关于电信与信息事务的政策咨询机构,设在商务部中,负责电信与信息政策的研究、制订,协调国际政策,参加有关国际会议,同时负责政府系统(包括军队) 使用频率的分配与管理,编制280 人。其任务包括:一是搜集电信事业信息,为政府提出新的通信政策建议;二是在FCC 制定新的政策时起到咨询委员会的作用。

在行业层面,在FCC 机构内部,由10 个办公室提供支撑服务。这种支撑服务包

注① NOI:Notice of investigation,即调查通知。

② NTIA:The 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即美国国家电信信息管理局。

括试验、网络技术、法律、政策与规划、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和财务运营等。

社会层面,各种行业协会在通信行业管理中均扮演着重要角色,有着发达完善的行业自律机制,这充分体现了美国所崇尚的“竞争就是最好的管理”的思想。世界著名的美国TIA①(通信产业协会),现有会员1100 家,负责向美国政府、国会、FCC 等反映意见,提出政策建议,提供行业发展方向咨询和行业标准。

表2 FCC 管制程序示意图

注① TIA:telecommunications industry association,即通信产业协会。

(五)新技术、新业务对监管机构的影响

随着市场竞争形式的变化和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在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之后, 2002 年FCC 进行了机构改革。改革主要围绕以下4个方面:清晰明确的政策蓝图;重视管理;加强培训和开发项目;组织重构。机构重组的原则是:打造标准化的组织架构;明确每个局的主要职能;形成一个功能性的结合体;反映管制和工作的变化;对未来变化做出快速反应;对行业的动态变化有着清醒的认识;快速适应未来变化;将机构履行功能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通过机构重组提高管制机构在决策程序中的技术和经济分析。

英国电信监管体系的产生背景 英国电报和电话业务起步很早,发展历史悠长并且发展水平很高。英国注重依法管理电信业,在电信改革过程中,1981 年1月,英国议会通过了英国电信公司法,工业部长为电信公司颁发了经营许可证,同年10 月,英国电信公司正式成立。为了引入竞争, 1982 年2月,Mercury(水星通信公司)获得了25 年经营许可证,从那时到1990 年11 月,英国电信业只有这两家公司开展电信业务竞争。1984 年4月,英国议会通过了1984 年电信法。根据这个电信法的规定,英国成立了OFTEL①(电信管制机构); 同年8月,国营的英国电信公司改为BT②(英国电信股份公司),11 月,英国政府出了51% 的BT 公司的股份,并且于1991 年12 月9日,英国政府又出售了48% 的BT 公司的股份,从而使得英国最大的电信公司实行整体股份化。

英国电信管制发生的基本背景是:第一,BT 公司的私有化改革和市场竞争,需

要政企分开,建立专门的电信管制机构。第二,技术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

算机三者的融合。而技术、业务和网络日益融合的环境需要单独的和融合的统一的管

制机构,因此OFCOM③(英国通信管制局)替代以前的OFTEL 成为必然。第三,欧

盟委员会的电信框架指令客观上为融合的通信管制机构疏通了法律环境和实施渠道,

使管制机构改革成为可能。第四,在管制理念上,英国对美国的FCC 模式非常赞同,

新的管制机构吸纳了FCC 许多可取之处。

(一) 电信监管机构介绍

1、机构设置

2003 年7月17 日,英国议会批准了通信法草案(Communications Bill), 从而产

注① OFTEL:即电信管制机构。

② BT:British Telecom,即英国电信股份公司。

③ OFCOM:即英国通信管制局。

生了“2003 年通信法”。2003 年通信法取代了1984 年英国电信法,而成为英国电信管制的根本性法律文件。“2003 年通信法”的一个主要内容是成立OFCOM 这个唯一融合的通信管制机构。根据规定,到2003 年底,OFCOM 将正式行使对通信市场进行监管的权力。OFCOM 由过去5家管制机构整合而成(即电信管制局OFTEL 、独立电视委员会ITC 、广播标准委员会BSC 、无线管制局RA 和无线通信局RCA), 而成为英国唯一的独立通信管制机构,OFCOM 的董事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组成。OFCOM 已经从2004 年1月1日起接替OFTEL,开始正式行使其管制职能。

2、监管职能

OFCOM 的职能包括:全面接管上述5家机构的职能,包括监管电信业和广播电视行业,无线电通信业和媒体内容等;采用合理化方法和综合战略方法,鼓励有效自律和共同管制(co-regulation);采用电子通信网及其业务的新管制框架来取代现行的电信许可证颁发体制;按照规章条例进行频谱交易,并且建立认可的频谱接入模式; 保护消费者利益;在整个通信行业内,行使“1998 年竞争法”和“2002 年企业法”授予的权力;建立有关网络及业务和频谱使用权裁定的上诉程序;对违反规定的运营者施行处罚。

3、人员结构及经费

“2003 年通信法”第38 款规定,OFCOM 可以确定行政管理费用,用以替代原通信法规定的年度许可收费。尽管这种收费机制在结构上与许可费类似,但在收费范围上有一些重大变化。

OFCOM 有权向以下单位或法人收取年度管理费用:指定网络/业务或相关设施的提供者、指定的普遍服务① 提供者、SMP② 适用的仪器设备提供者、通过第106 款的指导适用电子通信法的人。

新的管理体制所确立的收费范围比过去扩大了,需要收取行政管理费用的范围比过去要交纳的许可费的范围要广。尤其是要求那些在其他经营者的网络上提供转售业务,

注①普遍服务(universe service): 是指对任何人都要提供无地域、质量、资费等歧视并且能够负担得起的电信业务。这一术语最早由美国AT&T总裁威尔先生在1907 年的年度报告中提出,其原话为“一种政策,一种体制,普遍服务”。

② SMP:service management point,即业务管理点。

或者提供电子通信业务的经营者交纳管理费用。这些转售者,比如互联网业务提供者、非直接接入提供者和移动业务经营者,都要支付年度费用。不过,只有“相关活动营业额”达到500 万英镑的公司要交纳。另外,OFCOM 可以为频率交易征收费用。

“2003 年通信法”确立的基本收费原则是:OFCOM 从不同提供者以及其他负有交纳费用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那里收取的所有费用,应当能够充分满足OFCOM 当年的运营成本以及实施管制职能所花费的成本,但不能超过两项成本之和。

法律规定,如果企业或相关法人不交纳管理费用,OFCOM 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并有权下发未付费通知。收到通知的人有两个选择:一是向OFCOM 进行陈述,另一种选择是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付清未付费用。如果当事方同意或者欠费很严重或多次欠费,履行期限可以长于或短于一个月。如果收到OFCOM 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支付欠费,OFCOM 有权处以罚款。罚款数额必须适宜、成比例,并且要考虑到欠费者的陈述。可处罚的最高数额是当前管理费用的两倍。如果是严重欠费或多次欠费,OFCOM 有权限制或中止其指定网络或业务的提供。 4、中央监管机构与地方监管机构的关系

英国与美国电信管制机构的设置不一样,OFCOM 集中行使监管权限。由于英国国土面积比较小,OFCOM 不在地方派出监管机构,如果确有必要,OFCOM 可以指派代表行使地方监管权。

(二)电信、无线电、专用通信、广播电视监管部门的设置

1、电信监管

欧盟新的通信管制框架要求电信市场准入,由许可制度向一般授权转变。英国现有的电信许可体制是基于对电信系统经营并且针对电信系统而发放得个别许可证。为实施欧盟管制新规则,“2003 年通信法”改用了一般授权指令,针对电信系统和电信业务经营提出了一般性条件。

OFCOM 规定的一般条件可以适用于在相关领域经营的所有电信提供者。除了需要个别许可证或使用权来保证稀缺资源(比如,无线频率和电话号码等)的最佳利用外,新的通信提供者可以自由进入电信市场,而不必申请许可证。

根据欧盟管制框架,新的通信法授权OFCOM 可以就消费者保护、国家电话号码使用计划、普遍服务条件(包括普遍服务提供者的选定)、网络接入和互联互通(包括业务互通和设施共享)等作出具体规定。此外,OFCOM 可以根据显著市场力量分析(即SMP)的结果,就具有显著市场力量的企业施加个别的管制措施,比如非歧视要求、会计分离以及互联参考报价条件等。

2、广播电视

OFCOM 内部设立“内容理事会”,负责处理有关内容问题,尤其是处理广播电视的内容。此外,还负责发展媒体文化和有效自律。内容理事会不管制因特网的内容和出版物的内容。“内容理事会”旨在建立媒体文化和有效自律的广告行业,包括电视公司和广播公司(诸如BBC①英国广播公司)及独立制作内容。

3、无线电:设立新机构,保留无线频率许可制度,允许二级交易

“2003 年通信法”保留了许可制度,但将频率许可管理和实施权转交给了OFCOM 。通信法的目的在于尽可能地保持许可证规则和条件的一致性,并对许可证规则和条件加以简化。通信法认定,对于特定频率的竞争将是不可避免的,因此,需要对频率加以认真管理,并通过发放数量有限的许可证实行定量分配。

此外,新法还设立一个新的管制工具,叫“获得承认的频率接入的许可”(A Grant of Recognized Spectrum Access), 并且授权OFCOM 作出定义。获得承认的频率接入是作为频率许可证的一种补充形式加以使用,它与许可证的不同之处在于RSA 许可的自愿性质。另一个不同之处是,只要传输是在英国接受的,不论传输设备的地理位置如何,都可以适用RSA 许可。

英国1998 年的《无线电报法》引进了频率拍卖制度。对此,“2003 年通信法”修改并扩大了拍卖规则,以取消实践上的不稳定性,增强了灵活性。但交易制度的具体细节由OFCOM 决定,OFCOM 可以通过规章来管理。

(三)电信支撑机构

根据“2003 年通信法”,OFCOM 成立了下列咨询委员会:

消费者反应研究小组(Consumer Panel); 国土事务咨询委员会(Advisory CommitteesfortheNations); 老人及残疾人事务咨询委员会(AdvisoryCommitteeonOlder andDisabledPeople);OFCOM 频谱咨询委员会(Ofcom Spectrum Advisory Board )。

注① BBC: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英国广播公司。

其中,消费者反应研究小组的职责是了解通信领域的消费者事务和消费者关心的事项,通过提出有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来帮助OFCOM 制定决策。这些问题包括影响乡村消费者、老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或其他弱势人群的电信事务。消费者反应研究小组目前共有1名主席和9名委员,其成员主要是公众人士。研究小组与OFCOM 签订了《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规定了研究小组与OFCOM 协调工作的五个基本原则,从咨询建议、合作、公开、信息提供、共享和保密、资源供应和预算等方面全面规定了彼此之间的关系和协调工作的方式。该研究小组从2004 年2月开始工作。

国土事务咨询委员会负责英国各地区(北爱尔兰、苏格兰、威尔士、英格兰)的通信事务,其工作任务是从总体上辨别OFCOM 工作的特征和对本地区非常重要的通信事务,并就此类事务协助OFCOM 的执行委员工作,为他们提供咨询意见。国土事务咨询委员会由英格兰咨询委员会、北爱尔兰咨询委员会、威尔士咨询委员会、苏格兰咨询委员会组成。

老人及残疾人事务咨询委员会的职责是向OFCOM 提供老人和残疾人对广播、电信和频谱事务关注的信息,确保OFCOM 在制定和实施政策时充分考虑到老年、残疾人和消费者的意见。

OFCOM 频谱咨询委员会的职责是为OFCOM 提供独立的频谱管理意见,帮OFCOM 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和意见,高效地管理频谱资源。咨询委员会每年召开6到7 次会议。委员会由业界专业人士、电信界学者、电信业相关协会成员组成。

(四)新技术、新业务对监管机构的影响

英国OFCOM 之所以取代以前的OFTEL, 就是因为多头管制的弊病,同时也是新技术新业务促成的结果。新技术和新业务的发展层出不穷,彼此之间互相融合互相支持,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没有明显的界线和区分,“三网融合”是必然的。这就使原来的传统电信业务分类和管制都受到了挑战,因此按传统方式管制电信新业务已经不可能了,融合了的技术和业务需要融合的管制措施。

在对电信和CATV①(有线电视网)的管制方式上,由过去的非对称管制、非对称准入,变成基本对称管制和对称准入。管制对象从过去的重点监管市场主导公司,改为重点监管SMP 市场影响力公司。对充分竞争的市场,政府基本不予

注① CATV:Community Antenna Television,即有线电视网。

管制;对尚不充分竞争的市场, 政府实施比较严格的管制。为鼓励创新,对新技术新业务,在没有准确把握的情况下,通常先不予管制,而是提供宽松的竞争环境。

(五)处理争议和诉讼的管制程序

在2004 年的《关于处理违反竞争法的投诉以及违反欧盟指令所规定条件而引起的投诉与争议的指导方针》中,OFCOM 对其处理争议和诉讼的程序、在解决争议和诉讼中所拥有的权力和责任都做了详细描述。

1、OFCOM的责任和权力

《竞争法》赋予了OFCOM 对广播、电信、频率领域中的反竞争行为进行调查的权力。OFCOM 有责任解决商业谈判无法解决的争议(但争议的有关内容必须包含在“2003 年通信法”第185 条文中)。同时也有责任调查对于违反通信法的通信提供商的指控。

2. 争议(dispute)和投诉(complaint)的区别

争议指的是由于商业谈判失败而提交给OFCOM 解决的问题,涉及的问题如网络接入等。而投诉指的是对于违反竞争法或某项事前条件(exante condition)的指控。事前条件指的是:通信提供商必须遵守的一般性条件,被指定提供普遍服务提供商必须遵守的普遍服务条件,关于显著市场力条件等等。另外,解决争议和投诉讼的过程存在一定的区别。

3、处理争议和投诉的程序

(1)确认和受理

①OFCOM 将在两天内对提交的争议或投诉进行确认。

②OFCOM 将在15 天内通知提交人是否受理该争议和投诉。在这15 天内, OFCOM 将对争议和投诉的内容进行充分了解。界定争议的三个标准是:清晰的范围、商业谈判的有效证据、公司领导人的声明;阶段投诉的三个标准是:详细的指控、支持指控的证据,公司领导的真实性声明。

③如果在这15 天内,OFCOM 认为提交的证据是不正确的或是建立在误解的基础上的,则可以拒绝受理;如果OFCOM 决定拒绝受理该争议或诉讼,则要书面通知提交方并说明原因。

④如果OFCOM 决定接受处理争议或控诉,展开调查,则要通知原告和被告。

(2)确定调查范围

①对于争议,OFCOM 将在调查开始时发表一份关于争议范围的声明,并留出5 天时间给争议各方对该调查范围发表意见。争议的范围在调查期间一般不会改变。

②对于投诉,OFCOM 将在调查开始时发表一份关于投诉主题的声明。

(3)调查细节的公布

OFCOM 的整个调查过程的细节都是公开透明的,但涉及机密性的除外。所有调查的有关细节都可以登录在OFCOM 的竞争公告牌上。

(4)不同类型调查的时间限制

通信法规定,解决争议的时间期限为4个月。OFCOM 对于其他类型的调查也做了时间限制。具体如下表所示: 争议尽可能快地解决,最长不超过四个月。如果认定不需要诉诸法律,则最长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如果认定违反竞争法的调查则最长时间不能超过12 个月;违反事前条件的调查4个月

(5)做出决定

① 关于争议的解决意见

OFCOM 在对一项争议提出最后的解决意见前,将会视不同情况留出一定的磋商时间。磋商期过后,OFCOM 将发表最后决定。

②关于投诉的裁决

OFCOM 将在调查后做出被控方违反或没有违反竞争法或事前条件的裁决。如果OFCOM 认为被控方没有违反竞争法或事前条件,则发表一项“不需要提起投诉”的裁决或一项案件结束声明,并说明原因。如果认为被控方违反了竞争法或事前条件, 则要执行竞争法或通信法中设定的程序。

德国电信监管体系产生的背景 德国的电信监管体系产生的背景是电信私有化和电信全球化。在上个世纪90 年代之前,德国电信业也是由政府系的产生背景垄断,政企不分。90 年代初,德国邮电进行改革,首先是邮电分营,随后对国有德国电信公司进行股份化改造,政府逐步减少在该公司中的持股比例。

1996 年7月通过的《电信法》指出,德国将通过电信业的管制促进竞争,保证在全国范围内提供适当而足够的业务,并实行频率管制。法律同时指出,将成立独立的管制机构RegTP① (德国电信与邮政管理机构)接管原联邦邮电部(BMPT)对电信管制的职能。伴随BMPT 于1997 年底解散,RegTP 于1998 年1月1日开始正式运行, 并将原联邦邮电局并入RegTP 。在新机制下,RegTP 对联邦经济部负责。

RegTP 的管制目标主要涵盖如下四大领域:保证公平竞争;维持运营者之间必要

注① RegTP:德国管制实体电信与邮政管理机构。

的技术合作,并防止歧视;监测经济和技术进步,促进市场增长和发展;保证普遍服务和足够的邮电服务。

(一)电信监管机构介绍

德国的独立管制机构邮政电信管制局,编制达2200 多人,监管人员除电信管理人员和电信专家外,还有许多技术、经济、法律专家以及公关人员。

管制机构的很大一部分经费来源于收取电信企业的经营许可证费和码号费、频率费。但这些收费要先上缴国库,经国家财政核准预算后再支出。德国管制机构在地方设置中央派出机构,派出机构负责地方的业务协调,并对中央监管部门(机构)负责。

(二)电信、无线电、专用通信、广播电视监管部门的设置

2002 年,为适应技术变化及网络融合的发展需要,欧盟出台了新的网络服务监管框架――《电子通讯网络与服务的统一监管框架》。新的监管框架将电信网络、有线电视网络及其相关的网络服务纳入了统一的监管范围,并将网络与内容监管相分离,同时要求欧盟内部的所有国家的网络监管法律都采用这一基本的监管原则。因此,随着这一法案的实施,德国电信管制局的管制范围包括电信、无线电和CATV 三大块,但对CATV 不进行专业管理。欧盟各成员根据欧盟指令,对电信和CATV 实施对称准入政策的,德国也不例外。

(三)电信支撑机构

德国在电信管制机构内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目的:一是为了给裁决做准备,或对规章制度发表意见;二是随时为管制机构提供国内外邮电行业经济、商业管理、法律及社会发展的定期评价;三是为管制机构提供发放许可证的科学依据,提出普遍服务的构成,对主要业务提供者的管理、开放网络的提供及互连、编号和用户保护方面的规定提出看法。德国电信法规定:上院和下院各出9名议员组成咨询委员会,参与决策与仲裁,管制机构每两年向该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报告中要有普遍服务的内容。

(四)新技术、新业务对监管机构的影响

在现行的德国电信管制局机构中,设有“电信技术管理部”。按常理和欧盟2003 年的新指令,该部门对电信技术实施中立政策,鼓励创新,鼓励发展新技术新业务。所以,对于德国电信管制局来说,既然已经设立了这样的技术机构,执行积极的技术标准政策,没有阻碍新技术和新业务的发展,因而近年没有专门因新技术新业务而对管制机构进行调整。

香港电信监管机构的设立背景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一个重要的国际金融商贸中心,同时它也是发展日渐迅速的东亚地区的枢纽,众多跨国公司的地区总部设于此。根据《香港基本法》,香港现有的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最少保持50 年不变,因此香港的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与中国大陆有着本质的不同。

香港经济是完全的市场经济,一贯奉行的是自由贸易政策――自由开放的投资制度、不设贸易屏障、对外来投资者一视同仁、资金自由流动、法治体制历史悠久、规章条文透明度高、税率低而明确。

香港的政治法律制度深受英国影响。其法律制度以普通法为根基,拥有公正的法治体制、独立的司法制度、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及自由积极的传播媒介。其政府以架构精简而效率高超著称, 透明度极高,政府的职权责任由法律条文规定,该法律需在香港立法会通过。《电讯条例》详细地规定了香港电信监管机构――电讯管理局的职权、责任、处罚等。

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重要支撑,香港电信业高度发达,电话服务、商用图文传真服务、移动电话服务及互联网服务的普及率相当高,截至2005 年2月,香港移动电话普及率已超过100%,家庭宽带互联网普及率也已达到61.6%, 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在电信政策上,香港坚持一贯的以市场为主导的政策,其所有的电信运营商均为私有企业,并且对所有外来的电信投资均不进行限制。与国际电信潮流相适应,香港电信坚持引入竞争,经过10 多年的努力,香港电信市场于2003 年全面开放,截至2005 年4月,香港电信市场共有移动运营商6个,本地固定网络运营商10 个,对外固定网络运营商25 个。截至2005 年3月,共有互联网服务供应商189 个。

(一)电信监管机构介绍

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的电信监管机构是香港电讯管理局(以下简称“电讯管理局”)。电讯管理局于1993 年7月1日成为一个独立的政府部门。在香港的政府组织架构中,它属于工商及科技局的阶层,隶属于财政司之下,而财政司司长直属于香港最高行政首长――行政长官。香港的政府组织在概念上以各机关首长个人为香港地区主管该机关事务的行政机关,而该主管机关本身则被视作辅佐机关首长的行政单位。因此,电讯管理局局长是负责监管香港地区电信市场的法定人士,电讯管理局是电信管理局局长的行政机关。

此外,根据《电讯条例》,香港于2001 年8月31 日成立――电讯(竞争条文)上诉委员会,负责就反对电讯管理局局长促使香港电信市场存在公平竞争所提出的上诉作出裁定,并且就竞争法问题而依据电讯条例另行设立争议处理机关。

1、组织架构

电讯管理局局长在电讯事务的监管方面具有相当大的权力,除了就其主管事务发出命令、指示、作出裁决、发放执照等以外,还可以对于违反电讯条例之犯罪行为行使逮捕、搜查、扣押、检查,以及强行进入航空器、船舶等权力;此外,电讯管理局局长亦有权力决定网络互联条款及条件。电讯管理局局长亦可将其拥有之部分公权力授权给任何公职人员。电讯管理局局长之上级机关为工商及科技局局长,依电讯条例,工商及科技局局长可向电讯管理局局长发出书面政策指示,而电讯管理局局长须依据该指示执行其职权。

2、职能设置

电讯管理局所负责之事务专以电信产业为主,负责监管和促进电信业的发展,包括经济层面以及技术层面的管理、执行公平竞争条款、订定技术规范、协调电信基础设施建设、调查消费者以及业界之投诉、管理无线电频谱、就电讯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以及代表香港参与国际电讯组织等。

电讯管理局不同的部门执行不同的职能。其中:

规管事务部:主要负责公共电信服务的监管和牌照发放、执行牌照条款以及管理电信号码计划;此外,规管事务部还负责就电信监管记账向电讯管理局局长提供意见、监察公共电信服务运营上的表现、调查有关公共电信服务的业界投诉、协助公共移动网络运营商进入本地并设置无线电通讯装置,以及协调在公用道路上敷设电信电缆管道的工程。

竞争事务部:主要负责执行竞争规则,禁止反竞争手段及具有误导性的行为,并作出裁决及调解,以解决业界在互连、共用设施和问题纠纷;其职责亦包括审批主导运营商的收费及考虑相关的监管政策;此外,还须就实施《广播条例》下的竞争条文提供意见。

执行部:负责管理香港的无线电频谱、向政府提供相关的电信事宜的顾问和策划服务,并就监管广播服务提供技术支持。职责包括与中国内地及澳门当局协调无线电通讯和广播频率的使用、专用电信服务的发牌、调查广播接收不佳的个案并提供技术解决方案、调查相关感染及辐射危险的投诉、检控非法使用电信设备、举办水上无线电操作人员的考试和发出证书,以及就运营商进入楼宇公用部分铺设电信/广播设施及网络进行协调。

支援部:负责技术标准、国际事务、电讯管理局的公共关系及行政工作;在技术方面,职责包括通信卫星系统和服务的监管和牌照的发放、确保各项国际协议获得遵守、制定技术标准和核准有关的电信设备;在行政方面,职责包括与传媒保持沟通,回应市民查询、筹备宣传、公共关系及消费者教研活动、处理与涉嫌违反《电讯条例》和发牌条款有关的消费者投诉,以及拟订资讯科技、人力资源及财务管理的策略。

3、人员配置

按电信条例的规定,电讯管理局局长由香港行政长官委任,且必须具有公职身份。截至2004 年3 月31 日,电讯管理局共有330 名员工。为了维持灵活的人力资源政策,电讯管理局实行以非公务员合约聘用员工的政策。在330 名员工中,235 名是公务员,另外95 名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合约员工约占电讯管理局编制的29% 。为了提高效率,节约运营成本,电讯管理局不断精减人员,2003 年3月底,电讯管理局约有335 名员工,2004 年3月底,约有330 名员工,而目前,电讯管理局约有320 名员工。

4、经费情况

电讯管理局的经费主要来自于独立的营运基金。电讯管理局的营运基金是立法局于1995 年6月1日依据《营运基金管理条例》(第430 章)设置的。营运基金成立时, 香港政府将其不动产、电讯管理局营运所需及保管的所有家具、固定附着物、设备、计算机、车辆,以及资本化成立的费用均拨归营运基金。营运基金除了作为电讯管理局的经费来源之外,也可受工商及科技局的指示使用于一般的电信政策事项。

营运基金主要用途包括:公共电讯服务的管理及执照发放、无线电频谱的管理、向公营机构提供电讯事宜的咨询和策划服务、向负责管理广播服务之相关政府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专用电讯服务的发放执照,以及负责立法、技术标准、国际事宜等。

营运基金的收入主要来自电信执照费,以公共电信服务所收取的执照费占大多数,其余的收入亦包括对相关人士提供服务、存款利息等。

(二)电信、无线电、专用通信、广播电视监管部门的设置

在香港,电信、无线电、专用通信均由电讯管理局进行监管,电视电影由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进行监管,而广播事务由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下设的广播事务管理科监管,由电讯管理局进行协助。对于广播事务,电讯管理局主要进行监管的技术支持, 如广播频率的管理、广播设施进入公用楼宇的铺设协调等职能,此外电讯管理局的竞争事务部还有职权对《广播条例》中竞争条文的实施提供意见;而主要的监管事务如广播牌照的发放、内容的监管,以及对《广播条例》竞争条文的实施都由广播事务管理科执行。

电讯管理局和影视与娱乐事务管理处均属于工商及科技局的阶层,隶属于财政司之下。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有权对以上各电信、无线电、专用通信、广播电视等事务进行统一管理与协调。

(三)电信监管支撑机构

电讯管理局自1994 年起成立了下列由公众人士、业界专业人士及其他政府部门代表所组成的咨询委员会:无线电频谱咨询委员会;电讯服务号码咨询委员会;电讯标准咨询委员会;电讯服务用户及消费者咨询委员会。

1、无线电频谱咨询委员会的职责

一是就无线电频谱的使用向电讯管理局局长提供意见;二是就制定有关管理无线电频谱的策略、政策及程序向电讯管理局局长提供意见;三是就香港对无线电频谱管理问题在国际及地区性论坛上的立场及作出贡献等事宜向电讯管理局局长提供意见。

2、电讯服务号码咨询委员会的职责

一是就发展、推行及管理香港电讯号码计划及有关事宜向电讯管理局提供意见; 二是就如何以公平公正的方法把号码分配给香港各电信服务运营商及用户向电讯管理局提供意见。

3、电讯标准咨询委员会的职责

一是就提供及使用电讯器材及服务(包括无线电器材及服务)有关的技术标准(包括类型检定或检定测试的技术规格)需求、制定及修订向电讯管理局提供意见;二是就与测试和核准电讯器材及签发证书有关的政策及程序向电讯管理局提供意见; 三是就香港对技术标准测试、核准及签发证书问题在国际及地区性论坛上的立场及作出贡献等事宜向电讯管理局提供意见。

4、电讯服务用户及消费者咨询委员会的职责

一是以消费者及用户的观点向电讯管理局提供有关电讯服务的发展、供应及质量的意见,借以确保他们能以合理的价格享用优质的服务,并可有多种各式各类的服务及多家运营商以供他们选择;二是向电讯管理局提供意见如何教育及资讯给电信服务用户及消费者,以令他们获得最大益处。

各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并提供定期及正式渠道,让有兴趣及相关人士就各项电信事宜向电讯管理局局长提出建议。

(四)新技术、新业务对监管机构的影响

2004 年10 月,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曾表示,由于科技发展和媒体汇流,政府会检讨广播监管组织和电讯管理局的职责,看看是否需要整合,政府打算成立一个单一、精简且专业和能灵活应变的监管机构,以促进整个通讯媒体业的发展。

由于经过多年的开放,香港电信市场已全面引入竞争,电讯管理局决定顺应市场形势进行政策调整,从原有的事前监管模式逐步转为事后监管模式。采用事监规管模式,即表示只有在市场竞争受到重大限制等有需要的情况下,政府才会干预。

(五)反垄断与电信监管的关系

香港并没有专门的反垄断法或竞争法,也没有专门的反垄断机构;其反垄断和保障竞争的相关法律条文分列在各个行业法中,如广播条例(第562 章)第13 条的“禁止反竞争行为”条款。相应地,其反垄断和保障竞争的职权也由相应的行业管理机构的竞争事务部(或科)执行,如广播事务管理科的竞争事务组。在电信行业,反垄断和保障竞争事宜由电信条例(第106 章)规定,如第7K 条的“反竞争行为”和第7L 条的“滥用优势”等。

《电信条例》也对电信行业中的收购合并活动进行了规定。电信条例中保障竞争的条款由电讯管理局下的竞争事务部执行。此外,根据《电信条例》,香港于2001 年8月31 日成立一电讯(竞争条文)上诉委员会,该机构是香港首个专职处理竞争事宜的业界上诉委员会,它有权核准电讯管理局局长就竞争事宜所作出的决定。该委员会目前设于工商及科技局下。

修订后的《电讯条例》第7K 、7L 条规定了反竞争行为和滥用优势行为。反竞争行为是指防止或大幅限制电讯市场竞争的行为,须考虑以下方面:电讯市场内厘定价格的协议;防止或限制向竞争者提供货品要服务的行动;持牌人之间按议定的地域或顾客界限分享电讯市场的协议;有关牌照的发放条件。优势行为是指某持牌人能够在不受其竞争者及顾客的重大竞争性限制下行事,则该持牌人即处于优势,须考虑以下方面: 持牌人的市场占有率;持牌人作出定价及其他决定的权力;竞争者进入有关电讯市场的任何障碍;产品差异及促销的程度等等。

这些条款与《竞争政策纲领》的原则是一致的,是《纲领》在电信领域的具体适用。香港由于没有全面的竞争法,采用将具体的竞争规则列入《电讯条例》的方式。对电信业的反竞争行为由电讯管理局进行管制。

根据2000 年《电讯条例》的增补条款,香港设立了电讯上诉委员会,并且在《电讯条例》中对上诉委员会的成员资格、上诉条件、程序和上诉委员会的权力等进行了规定。任何人对局长作出的有关反竞争行为的意见、决定或指示,都可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上诉委员会有权作出最终决定,对其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可以交由上诉法庭裁定。

在香港,关于是否制定全面的竞争法的争论一直存在。在《电信条例》中,对电信业的反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定,明确由电讯管理局承担管制责任,因为电讯管理局本身在电信业监管上具有无可比拟的经验和能力,应该说可以发挥对电信业监管的专业性特点。但随着未来广播、电信、互联网络的融合,新兴市场的不断涌现,电信业界本身也未必清楚互联网行业未来的走向及这些行业将来融合的程度。于是,在那些与电信产品和服务市场密切相关的市场,如网上资料提供者或软件制造商并非牌照持有者,或本身不属于电信业务,导致其不受电讯管理局的监管,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形成监管上的真空。因此,如果有一部一般性的竞争法,而不是特定行业的竞争法, 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避免。

巴西电信监管机构 巴西电信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为巴西通信部负责制定电信政策。1998 年,政府对一直垄断巴西电信市场的国有控股电信公司――Telebras 进行了分拆和重组,Telebras 被分解并重组成12 家公司。同年7月,巴西政府拍卖了其在重组后的12 家电信公司中所拥有的51. 29% 的股份。并依据《电信基本法》设立了新的电信独立监管主体――ANATEL,取代原通信部,负责执行电信法和监管电信企业(包括有线电视、广播电视), 管理电信资费,颁发公共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授权建设专用电信网络,规划和分配无线电频率、轨道等电信资源,管理电信资源使用费。

(一) 中央监管机构及地方监管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

ANATEL 内部设有董事会和6个专事监管工作的执行部,并且在每个州都设置了办机构,履行相关的监管职责。ANATEL 还设置了咨询性机构―顾问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在电信监管方面,ANATEL 拥有非常大的自,不仅可以根据监管工作的需要制定具体的监管办法和制度,确定有关标准和规则,还有权对电信运营企业直接行使法律赋予的处罚权。

(二)人员结构及数量

ANATEL 局长由国会批准任命,任期6年。一经任命,不能随意免职。ANATEL实行垂直管理,在大部分省设置派驻机构;人员编制1500人,一半在中央服务,一半在地方服务。

电信监管论文范文8

关键词:电梯监控,MCGS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城市现代化进程的突飞猛进,电梯作为一种高效、迅捷、安全、可靠的垂直运输设备,成为了人们不可缺少的运输工具。论文参考网。目前电梯广泛应用的控制系统是由PLC控制的,其优点在于逻辑控制能力强、程序设计简单、运行可靠性能高,但也存在人机交互能力有限、故障检测不易处理等缺点。而本文所提供的是实际应用方案就是利用MCGS实现电梯的实时运行监控及远程监控,大大提高人机交互能力,该方案通过RS485/RS232通信接口采集到PLC控制的模拟电梯的实时运行数据,利用MCGS在计算机构件电梯运行动画,从而直观、准确的反映电梯实时运行状况,并在电梯运行遇到故障、或电梯内乘客发出求救信号时发出报警,而且MCGS的实时数据将为电梯的故障检测提供有效、快捷的帮助,缩短维修时间。

一、系统方案设计

(一)系统总体设计

在PLC中编入四层电梯的控制程序,使四层电梯实物教学模型能正常运行,并能够检测到电梯状态的信息。实时监控端通带RS232/RS485转换器的PPI/PC串口线读取PLC的信息,并可以将所需改变的信息写入到PLC中去,并通过组态软件实现实时监控,远程计算机通过Internet实现对电梯的远程监控。

(二)PLC控制电梯模块的设计

1、四层电梯模型的部件功能

模拟电梯部件功能:电梯外部有四层,其中一层只有上呼叫按钮,四层只有下呼叫按钮,二、三层既有上呼叫按钮也有下呼叫按钮,以实现乘客在电梯外的呼叫要求;电梯内有层数呼叫按钮,开关门呼叫按钮,紧急情况求救按钮,以实现乘客在电梯内的呼叫要求。

2、PLC控制程序的设计

为实现其一般功能,PLC所设计的程序有:电梯在任何一层的内部呼叫、外部呼叫程序以及其指示灯程序,电梯的开关门程序以及其指示程序,电梯上下行条件程序、上下行程序以及其指示灯程序,呼叫电梯时的关门延时程序。为实现电梯紧急求救及电梯与建筑消防联动功能,需要求救按钮程序,报警及消防联动、指示程序,管理室解除报警程序。

(三)MCGS实时监控模块的设计

MCGS是为工业过程控制和实时监测领域服务的通用计算机系统软件,具有功能完善、操作简便、可视性好、可维护性强的突出特点。MCGS组态软件由“组态环境”和“运行环境”两个系统组成。

1、四层电梯的监控设计方案

MCGS对四层电梯监控总体实现过程:模拟电梯中的PLC各个输入输出点的信号通过数据采集设备传送到计算机内,再将数据传送到MCGS中的实时数据库,与MCGS用户界面建立了动画连接,如模拟电梯的位置发生变化时,通过设备驱动程序将变化的数据采集到实时数据库的变量中,该变量是与动画属性相关的变量,数值的变化使组态用户界面的电梯图形的状态产生相应的上下变化,从而产生逼真的动画效果,用户也可编写程序来控制动画界面,经过数据的传送从而对模拟电梯的运行实现控制,以达到满意的实时监控效果。

2、MCGS实现监控的设计过程

1)用户窗口的建立:用户窗口是由用户定义的用来构成MCGS图形界面的窗口,所有的图形界面都是由一个或多个用户窗口组合而成的。在本次方案设计中,将电梯的整体位置,电梯门,电梯内外的呼叫按钮制作成动画,在整个监控系统完成之后,用户可以在该界面上看到电梯的运行情况,并且可以在该界面上实现对模拟电梯的控制。

2)实时数据库的建立:MCGS用数据对象来表述系统中的实时数据,把用数据库技术管理的所有数据对象的集合称为实时数据库。论文参考网。本次方案设计中,在实时数据库中将所需要的数据增加进去,包括控制数据和指示数据,再依次将所有需要定义的数据进行编辑、定义,其中“门位置”、“电梯位置”、“楼层显示”等为数值型,定义好后进行保存。

3) MCGS与PLC通信的建立:设备窗口负责建立系统与外部硬件设备的连接,使得MCGS能从外部设备读取数据并控制外部设备的工作状态,实现对应外部运行过程的实时监控。本次设计中,在MCGS设备窗口中选择PLC-{西门子S7-200PPI},将PLC程序中的输入输出点与MCGS中实时数据库中的数据相对应,建立有效地连接。

4)运行策略的建立:运行策略的建立,使系统能够按照设定的顺序和条件,操作实时数据库,控制用户窗口的打开、关闭以及设备构件的工作状态,从而实现对系统工作过程精确控制及有序调度管理的目的。本次设计,需要建立“一层内呼”、“二层内呼”、“开门”等一系列的运行策略。

5)监视画面的设定与动画连接:包括四种动画连接的设置,一是上下位置的设置,如电梯轿厢的运动,二是左右位置的设置,如电梯门的开关,三是指示灯显示的设置,四是层数数值显示的设置。

二、系统调试

系统调试:在PLC模块与MCGS组态软件建立好通信后,根据控制要求,在调试过程中,根据功能分为4个模块分别进行调试:①呼梯信号指示;②电梯开门,关门程序;电梯上行,下行程序;③电梯内的求救按钮及消防联动信号,管理室的解除求救按钮的设定;④通信模块的调试。

细节处理:①延时处理:模拟实验过程中,运行原始程序,有呼梯信号,电梯马上响应,这与实际电梯运行状况不符。于是在电梯上、下行的程序中加入了呼梯信号响应延时2秒;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当电梯门开后,电梯门过5秒钟左右再关闭,这样方便在这个时间内要出入电梯的乘客;②报警处理:在乘客按下求救按钮或发生火灾产生消防联动时,此时,电梯的动作应该先要运行到一楼,管理室接到求救信号后,管理员进行处理,再解除求救信号。论文参考网。

三、结论

本实际应用系统硬件上实现了对模拟四层电梯较好的控制,并实现PLC与计算机上MCGS组态软件的通信,通过调试,实现了在计算机上对电梯运行的监视与控制,并在乘客求救以及消防联动时会产生相应的报警联动效果,达到了设计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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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朱甦,陈再良,倪俊芳.基于MGCS的分布式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的设计[J].微计算机信息,2006,10:23-28.

电信监管论文范文9

论文摘要:随着国家电网公司SG186营销系统的全面应

用,电力企业售电量、电价执行、线损管理以及电费管理等

营销业务已全面实现信息化,对大量繁杂的营销数据进行核

查分析已成为营销稽查工作必须面对的课题,同时SG186营

销系统是一套以实际营销业务应用为基础的面向工作流的

系统,导致很多营销稽查人员无法找到准确的工作切入点,

给数据分析和稽查管控带来不便。电力营销稽查监控系统在

电力营销中的作用突显而出。

论文关键词:电力营销;营销稽查信息;稽查监控;

电力营销工作具有点多面广、业务量大、作业分散、流

程复杂、时效性高、与客户接触点多等特点,容易发生因人

员业务素质、政策理解、工作态度等差异,导致政策或标准

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为了保证营销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电

力营销稽查监控系统作为一种集中、统一的实时稽查监控手

段应运而生,该系统对营销关键指标、工作质量、服务质量

进行集中监控与稽查,规范员工营销服务行为,规避违规用

电情况,净化供用电环境,塑造品牌形象,实施成效分析显示,

稽查监控系统的应用是减少差错、降低风险的有效手段,是

一个能有效提高营销业务的管控力、加强日常业务的执行力,

提升客户服务的监督力的有力武器。同时也可以促进营销整

体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一、营销信息稽查系统概述

营销稽查监控系统具体业务是通过稽查主题管理,完善

稽查监控主题库,利用稽查主题库所提供的主题,对供电应

急处置、经营成果、营销工作质量、营销服务资源中不正常

现象以及应用系统产生矛盾数据进行监控与稽查,提交可疑

问题;利用发现的可疑问题,通过稽查任务管理,实现档案

修正、营销制度完善。最终对电力营销工作产生的经济效益

和管理效益进行评价。营销稽查监控系统既实现了与SG186

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的紧合,又与用电采集系统、数据中心数

据、收费平台进行了连接,实现了各部门、各专业营销数据

的全面集成。从而可以对营销经营指标、工作流程关键节点、

数据质量、服务资源等营销工作内容进行全面的稽查监控。

系统可以根据管理者不同时期的管理要求灵活设置各项监

控指标阀值,还可以按照月、周、日的监控频度对不同营销

业务进行监控,可满足不同营销业务的管理要求。通过监控

对供电质量、保障能力存在异常的供电单位、线路、台区、

客户,以及重大服务事件进行稽查监控,查找异常原因,采

取措施,提高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包括供电质量及停

复电情况、重大事件及紧急情况处理,对新装增容及变更用

电、供电合同管理、抄表管理、核算管理、电费收缴及账务、

用电检查管理、95598业务处理、资产管理、计量点管理、

计量体系管理、电能信息采集、市场管理、档案信息管理(信

息管理论文)、报表管理监控等业务主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

控。系统包括10个业务类,抽象出7个功能域、39个功能项、

146个功能子项、5类非功能需求、5个监控主题类、27个监

控主题子类、126个监控主题、187个监控指标,。

二、部分功能在营销体系中具体的应用

1、居民大电量:依我县2013年统计数据为例,2013年

全县居民生活售电量167803万千瓦时,其中城镇居民生活

售电量为10223万千瓦时,农村居民生活售电量为157580

万千瓦时,城镇居民户月均用电量202千瓦时,农村居民生

活户月均用电量122千瓦时,冬夏空调及取暖用电高峰时期,

城镇城镇居民户月均用电量317千瓦时,农村居民生活户月

均用电量188千瓦时,依据我县居民生活用电实际状况,我

公司在营销稽查监控系统居民大电量主题中设置监控阀值

600千瓦时,对于每月户用电量超过600千瓦时的用户开展

现场稽查或派发异常稽查工作单,自2013年5月份我公司

开展此项业务稽查以来,共计查处违约用电及定比定量不合

理的用户389户,追补违约用电费38.88万元,更改定比定

量不合理用户149户,有效的堵塞了营销中的管理漏洞,提

高了公司的经济效益。

2、农排大电量稽查主题,我县为农业排灌大县,农民

自留地较为分散,排灌呈季节性较强,排灌主要集中在每年

的春冬两季,主要为一变一井,或一变双井,每台机井平均

负荷为32KW,排灌高峰用电时期月均机井用电量达到8500

千瓦时以上,处于农排低谷时期,89%用户用电量为0千瓦

时,根据我县农排的实际状况,我公司在营销稽查监控系统

在农排低谷时期设置监控阀值为1000千瓦时,在农排低谷

时期阀值超过1000千瓦时的用户开展现场稽查,自营销稽

查监控系统上线以来,共计查处农排用户违约用电现象37

起,共计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85.34万元。

3、超容用电主题,该系统设置超容用电量阀值为用户

的配变容量×用户使用天数×24小时。某大工业用户配变容

量为315+315,配变总容量为630千伏安,计量方式为高供

高计,两台配变合并用电,2013年1月该用户报停一台配变,

SG186中使用配变容量为315千伏安。2013年4月营销监控

系统中显示该用户4月份用电量为315500千瓦时,该用户4

月份理论用电量为315千伏安×24小时×30天=226800千瓦

时,,超容用电39.1%。公司稽查人员迅速对该用户展开现场

检查,经现场核实,该用户擅自将报停的配变启封用电。属

违约用电行为,追补基本电费315千伏安×23.3元=7339.5

元,追补违约使用电费14679元,共计追补电费22018.5元。

三、结束语

通过营销稽查监控系统的推广应用,我县供电公司在营

销稽查工作建立了事前有预测、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跟踪的

新型营销稽查监控体系。营销稽查监控系统全过程、实时的

在线监控和稽查各营销系统的数据质量,实现了营销稽查监

控的闭环管理,营销管控工作达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全面提高了营销业务管控力、日常业务执行力和客户服务监

督力。为电力企业“三集五大”改革和城乡营销一体化运作

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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