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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党建工作计划集锦9篇

时间:2023-03-08 14:52:57

电信党建工作计划

电信党建工作计划范文1

1.总经理工作部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业务综合、上下联系、文秘、机要、保卫、、档案、综合治理、行政管理和机关总务工作;组织制定有关规定、核准、办法和意见,负责本行业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政治工作部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委决议,处理党委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委反映情况,当好党的参谋。负责筹备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做好组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负责起草党委的文件,处理上呈下达文电。根据党委决议及时批复基层党组织向党委的请示或报告。负责党委的印鉴及党委机要文件的管理。负责支部建设、党员培养发展工作。负责双文明建设及双文明考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管好党纪,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人力资源部

负责制定本单位定员方案,负责办理职工的的调人和调出。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福利、保险等工作;负责组织工作;负责局属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聘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和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4.财务部

负责提出全局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结构调整项目申报与资金管理,并组织重点项目的实施,财政、税收、信贷、保险的政策建设;管理本局各项资金,协调经费分配;拟定预算和编制上报决算,负责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局属单位的计划财务管理工作。

5.生产计划部

我部具体负责编报年度设备大修、技改、反措、基建、等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继电保护校验、科技进步计划和年度生产计划。下发各有关部门并检查、督促各种计划的完成情况。编制完善各种现场规程、电网发展规划、科技进步发展规划,做好变电站和35kv及以上线路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35kv线损、无功技术管理;生产调度管理工作;做好成本统计及全局的基建工作。

6.工会委员会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代表和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参与协商解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各项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思想教育,支持职工学习 文化科技管理知识。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7.信息中心

负责全局通信系统和mis系统设备、耗材及零部件购进等计划编制、实施工作,并协助局各基层单位较大软件的引进、应用、开发等工作;负责全局通信系统和mis系统管理、维护及登记注册工作;负责mis系统网络管理、开发、应用工作;负责培训和指导全局人员计算机使用的工作。

8.变电运行部

指挥处理重大事故、严重障碍及异常,主持召开分析会,审查、上报事故报表,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

及时编制运行部年、季、月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组织好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大小修及运行维护工作,加强设备管理,执行设备评级标准,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督促抓好《安规》《现场规程》及运行值班员升值、保值的考试。负责督促、检查变电站防洪防汛设施,做好各种防洪防汛设施维护及物资准备工作。

9.调度中心

做好全县电力调度工作,确保安全经济运行。在局长和分管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局电网(来源:文秘站 )运行调度管理,保证本区电网安全、经济、优质运行。业务上受新乡市调度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对局电网的运行方式、保护工作各直供用户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职能管理及业务指导。指挥区内有关部门处理电网事故和异常。对局电网内各直供用户的调度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组织召开局电网内调度工作会议。对违反规程制度的部门及人员提出批评或向上级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10.企管部

每年初根据局主要经济指标分解情况,起草各部室目标责任书,并组织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每月对各单位的经济责任制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提交经济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审批。负责提出标准、制度的修订计划、意见,使企业标准、制度不断完善,适应企业管理的要求。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创一流同业对标工作部署,制定本局创一流同业对标实施方案,并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积极实施。

11.用电稽查队

正确执行电力法律、法规及供用电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依法检查,不,不以电谋私。

组织开展营业普查,审查供用电合同执行情况,每月抽查高压用电户4个,抽查低压用电户4个台区。认真做好用电稽查记录,组织用电稽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审核对违章用电、窃电的处理结果。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对查出供电营业方面的违法违纪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线损异常的台区,线路重点稽查。编制用电稽查年、季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12.生活服务公司

水、电、安装、检修、维护,机关环境绿化、美化工作,

机关安全保卫、巡逻,文印室负责局规定范围内文件的打印、复印。

13.审计监察部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颁发的各项经济法规、审计法规、条例和本局制定的财务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生产、基建、电费、电价、成本、财务计划、各种专项工程概预算、财务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统计资料进行审计、监督以及各种形式经济承包的审计监督。对财产的完整与安全、各项收入(含价格与收费标准)、债权债务、上交款项、资金使用、各项开支等进行审计监督。对多种经营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参加局召开的经济活动分析会、经营管理会。参与本局重要的财政经济、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完成领导及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专项审计或调查任务。向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编报审计工作计划和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审计终了写出审计工作报告。根据上级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及工作制度,加强审计档案管理。监督检查本局工作人员对优质服务、行风建设和“三个十条”的执行情况。受理党员和党组织以及 行政工作人员的申诉,受理对党员和党组织以及行政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负责调查处理(规定权限内)本局基层组织违纪的案件;调查处理(监督权限内)本局工作人员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案件。

14.物资供应站

根据局生产工作计划,负责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和仓储计划。按照物资需求计划采购和储备必须的生产维修备品备件,并负责验收、保管和发放。经常检查物资储备情况,及时调整物资储备量,每年核定仓储物资定额。经常了解市场信息和动态,搞好市场物资信息的调查。采购物资保证适时、适量、质优、价廉。组织供应业务的接洽,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各项合同,并按照合同条款具体实施。建好各种账卡,做到账物相符。督促检查仓库领、发、收工作。组织好仓库的年度盘存。搞好仓库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盗窃等各种事故案件的发生。按有关规定做好废旧物资的回收、分类建账、保管和处理工作。

15.市场营销部

受理高、低压客户用电报装申请,并负责组织验收;

收取电费;统计电费报表;受理电话报修、投诉、咨询等服务;全局的电价管理部门,负责全县电价的执行;负责全县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16.安全监察部

安全监察部主要协同局长搞好全局的安全管理工作,制止各类习惯性违章和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工作,负责搞好上级各类文件及通报的上传下达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安全检查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全局的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和属地化管理工作。

17.汽车队

负责全局车辆的运行与维护服务,密切配合各部门的用车和派车工作,负责车辆的安全运行;负责车辆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服从各项派车任务。

18.农电管理总站

主要任务是负责乡镇供电所双文明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负责农村安全供用电管理和农村电力营销及农电工管理工作。目前全县已连续15年保持供电无事故局面,10kv线损率4.79%,0.4kv线损率8.3%,高压线路完好率100%,低压线路完好率100%,服务承诺兑现率100%,无责任性投诉。

19.教培中心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下达的各种教育培训文件。编制我局长远教育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制定职工文化业务技术学习计划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负责本局各种培训班教育计划的检查落实和实施,搞好教育管理工作,提高职工的政治、文化、技术、业务素质。负责职工教育经费、师资、教材、教学设备、教学基地的管理工作。负责外出人员的学习、委培代培和实习的安排。负责会同劳资部门做好新职工岗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前的学习和考核工作。

电信党建工作计划范文2

今年,我们在原有的电教设备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丰富设备,从硬件上保证了电化教育的顺利进行。我们在街道党工委的帮助下,我们多方面筹集资金,购买了光盘等学习材料。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宣传“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提高了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思想素养,提高党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党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宣传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事迹,让党员学有榜样,增强了党性观念,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工作,把电教工作落实到实处

社区党支部充分认识到党员电化教育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将其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党支部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适应社区工作和社区党员的特点,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社区党支部组织社区党员与在职党员结对子,一方面让在职党员把在各自单位好的电教资料带到社区中来,为社区党员提供更加全面、具体的知识,一方面也能使在职党员间达到互相交流,相互补充,更好地发挥在职党员的作用。二是骨干党员与新转入党员相结合。根据复员兵、学生以及改制企业党员众多的情况,我们组织社区的骨干党员与其结对子,对其进行奉献在社区教育,要求他们每月到支部定期学习,观看电教片,并每月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

三、采用多种形式,把电化教育做到扎实巩固。

社区党支部指定严格的授课计划,建立“每月一课”制度,设立电化教育播放室,配备了兼职电化教育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电教工作,并经常到音像店购买材料,丰富社区党员的知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每节课上力争做到“新、趣、实”。“新”:不外乎“推陈出新” 根据社区党员的知识结构比较单一,知识水平一般不高,但是他们对新的东西感兴趣,有渴望知识更新的迫切需求,在确定主题时我们力争做到体现时代特征,切合广大党员的口味。“趣”:即兴趣,兴趣是学习的推动力。把每一节课上的生动有趣,引人入胜,内容上不能离开听讲者的知识基础,形式上我们举例比较、示范实物等形象手段。“实”:科学技术是实事求是的学问。把深奥的理论知识、关键词语讲清楚并不容易,向社区党员普及知识,务必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深入”不能违背科学原理,“浅出”要用生动诙谐的语言、形象的图表使人印象深刻、易于领会。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使广大党员学到了不少的知识,受到广大党员的欢迎,社区党员电教工作已经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在今后的日子了育花路社区党支部在电教工作会更加努力为党员提供一个知识的家园。

一、 认真落实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计划

学校把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列入学校的总体工作之中,并且制定了本年度的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落实到具体的考核之中,做到工作有目的,有结果;并根据市、区电教中心的总体工作计划配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完成了各项任务,真正把计划真正能落到实处。

二、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大力开展电化教育教学工作

我校积极鼓励教师使用现有的多媒体教学设备、闭路电视系统和常规媒体开展电化教学,本年度我校各个班级的设备的使用率较高,绝大部分教师已体会到使用媒体教学的好处,已逐步接纳并使用电教设备来优化课堂教学,使得课堂教学效率得到大大的提高。

在本学期,我校结合课堂教学改革举办了一次浦口区课堂教学改革研讨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我校参加展示的教师有90%都使用了多媒体,他们自己制作的课件受到观摩教师的一致好评,这次活动充分展示了我校的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在课堂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三、加大校本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水平

本年度,我校教师在区二轮信息技术培训的基础上,又开展了多次教师的信息技术培训工作,在巩固前面所学知识的同时,进一步加深教师信息技术的能力。主要进行了网页制作的初级培训和高级培训班,通过培训,我校在送市区的网络课件和专题网站都获得了一等奖和二等奖。前一段时间浦口区在我校举办了一次电教活动,我校两位教师分别开设了一节网络课和一节多媒体课,听课的教师对这两节课都给予了极高的评价。由此可以看出,我校教师的信息技术能力不断提高。

四、不断提高全校教师的现代教育水平

电信党建工作计划范文3

一、主要工作成绩

1、加大构建市政府信息网络功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力度。上半年完成了乌达区政府、市民政局、市老干局局域网建设,并建成市直机关党建之窗、乌海共青团网、乌海商务网、乌海商务局网、乌海财政局信息网改版、市亨通冶化公司网等建设,不断推进部门局域网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网络平台的功能,确保政府信息网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完善岗位责任制,扩大应用功能。拓展政务城域网使用范围,不断提高网络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2、开发信息资源,较全面反映乌海市党政信息、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动态信息,要闻信息1456条,社会纵横信息1456条、党政信息500多条、企业信息360条、乌海报道180多条。出版乌海信息化电子期刊期。市政府办公业务网及时报道各类政务信息、两会信息及行政督察、的信息,并新增城乡一体化改革、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健康指南、生活频道等栏目,加大乌海对外宣传力度。

3、加快电子政务工作进度,积极推进各部门政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为企业、公众提供有效服务。重点抓好三区、市直部门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完善局域网建设,开发信息资源和应用数据库,实现党政信息资源互联共享,为经济建设服务。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办事程序、审批事项,充分利用网络进行,提高为企业为公众服务的效率。认真开展网上办事试点工作。

4、认真完成自治区信息办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如:①完成全市信息化人才调查工作;②信息产业统计工作;③和诚办公软件培训等工作。

5、加强电子政务培训工作。上半年与市人事局举办市直机关公务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约500人。与区直机关举办公务员培训班两期。并举办不定期计算机培训班5期。加强网络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

6、加强全区两个文明现场会宣传工作,制作两会专题栏目,及时报道迎两会工作动态信息。

7、建成市政府与自治区政府办公专网,并维护其正常使用。与市气象局合作,建成市党政办公楼电子显示屏,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党政信息等。筹建中共乌海市市委信息网,并计划起用市委OA办公系统。

8、加强网络安全工作,认真维护网络设备,保证党政信息网络平台设备及各终端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配合市公安局、纪委保密局等单位进行计算机及网络安全检查。

9、积极参加全国电子政务应用调查工作,截止目前,取得了全国电子政务应用调查第28名,总投票2688票的好成效。宣传了乌海,推动了电子政务工作。

10、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完成办公厅及党委布置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二、主要措施

1、认真领会市委市政府20*年各项工作精神,集中精力,抓中心工作不放松,突出抓好政务信息化及电子政务工作,并以示范单位推进信息化工作;

2、工作计划切实可行,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做到科学有序,合理分工,注重协同工作,整体推进。

3、工作有计划、有督促、有监察,分阶段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抓业务工作与制度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相结合。

5、重要工作定期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取得领导对信息化工作状况的了解和支持,按照上级领导工作思路和指示精神,开展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1、电子政务工作与“行政许可法”推行结合不够紧密。需要市政府加大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力度。政府先行带动部门发展,尤其需要加强政务公开和网上办事工作。

电信党建工作计划范文4

主营业务收入完成11856.69万元,入库税费完成408.23万元,同比降低64.18%,利润总额累计完成523.48万元,同比降低42.55%,资产负债率完成34.81%,同比降低3.27个百分点,比预算低4.9个百分点。

(一)安全生产

开展体系建设工作,根据风险体系PDCA原则,开展2014年作业风险评估工作,完成作业、设备、电网、环境与职业健康的风险评估,共评出作业风险660条,可接受风险419条,低风险237条,中风险4条。加大纠查力度,按照纠查工作计划对各生产部门及施工队进行现场安全生产纠察,1至6月进行纠查127场次,共检查595项,违章率为3.1%,整改率100%。及时开展安全大检查,对重要用户医院、煤矿、工业园区等检查覆盖率达100%,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率达100%。开展6月安全月活动,在各供电所开展“双盲”演练,在办公室大楼开展火灾逃生应急疏散演练,在各乡镇发放宣传围裙2000条、宣传手提袋2000个、宣传笔4000支、安全宣传画册1万余册。完成____项目观摩会保供电工作。开展两个“专项整治”,35kV输电线路跳闸次数共2次,同比下降80%;10kV配电线路跳闸次数共16次,比下降15.8%;配变无损坏。完成规范化台区53台涉及表点905个、户数1239户的整改工作。

(二)营销管理与优质服务

一是做好电费风险控制,加强电费回收。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今年电费回收形势严峻,特别是上半年永诚公司出现了巨额欠费。为确保经营成果颗粒归仓,重点关注大客户电费回收,设置专人跟踪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共同催收。二是强化客户停电时间管理。为确保客户停电时间指标的可控管理,将指标进行分解,加大过程分析管控力度,定期召开月度停电平衡会,测算预安排停电时间,推行“先算后停”的管理模式,客户平均停电时间 11.4082 小时/户,同比降低29.66 %。。三是加强节能减排及降损管理。积极落实节能减排,开展“绿色行动”,在“3.15”和 6月节能宣传周上街开展节能咨询,发放宣传资料2300册。主动上门服务,对1户工商业客户节能诊断。2014年上半年节约电量完成75万千瓦时,完成计划的44.69%。四是努力提升客户满意度。有针对地制定客户满意度提升工作措施,对客户满意度测评模块进行全面分析,提升措施由原来33项增加至86项,均得到落实,实施率100%。全力推进电费非现金缴费,截止到6月30日,与银行签订代扣电费户数占居民总户数的71.9%,代扣率占居民总电费的48.2%。五是继续开展居民零散新装“一日通”工作,缩短居民客户报装时间。截止至6月,受理高压单电源31户,平均总时长18个工作日,较去年缩短 2个工作日;典型设计应36 起,月应用率从年初的60%提升至6月的100%;对专变客户及居民零散客户进行100回访,满意率高达100%。六是加快计量自动化系统建设。至6月底,变电站电能量采集终端覆盖率100%,在线率100%;小水电覆盖率100%,在线率100%;预计今年实施项目为500台配变监测终端,500台负控终端,实施完工后,终端数据覆盖率将有所提高,配变监测终端覆盖率达到60%,负控终端覆盖率达到100%。七是加强用电检查与稽查管理。截止至6月底追补电费59.5万元(包括违窃、基本电费、稽查追补电费),提前完成安顺局下达的30万元的指标。组织开展了一年期“零电量”客户清理核查等工作,目前正在清理核查阶段。八是加强服务“5个100工程”建设,定期走访“5个100工程”,及时为园区开展电力服务,完成中小企业孵化园10kV线路架设工作,共架设10kV线路总长1786米,15米电杆35基。

(三)电网建设

____电网2014年10kV及以下电网建设计划总投资1970.5__万元,共11个项目,已开工5个,完成投资725.8666万元。根据市局里程碑进度计划,完成业主项目部2014年电网项目二级进度计划的编制,组织施工单位完成三级进度计划的编制。完成2014年4个10kV及以下项目施工图会审。完成示范台

区台架变材料上报。组织设计单位完成2014年10kV及以下储备项目可研设计,并取得可研批复,批复资金2767万元。完成2012年续建项目实物验收,组织中介单位开展竣工结算审核。完成2011年至2013年110千伏及以下投运项目拆旧物资的清理和统计上报。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面完成基建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及电子化移交资料编制。完成2015年1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需求的填报。按照已取得可研批复项目情况,上报需求项目总投资1625万元。配合设计单位完成110kV花江输变电工程设计工作,并已取得设计批复。完成2014年小康电配套项目明细及示范点情况的上报。定期开展施工质量检查,共开展施工现场质量检查10次,WHS抽检点181个,抽检合格点数181个,WHS合格率100%。(四)党建工作

一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上半年,共针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来的11个方面问题和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梳理,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行业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改和安排,共完成教育活动群众反映问题整改4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改3项,其余9项正在按计划进行整改,对聚焦“”和“行风”的45项文件进行了清理,27份沿用网、省公司规定,修订不适合文件9份,新建缺失文件1份。二是加强二级党支部管理。制定了《____供电局二级党支部管理手册》,加强对二级党支部工作的日常管理,确保基础工作扎实、规范有效,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三是强化党员干部队伍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以中心组学习和早会为主要学习载体,深入开展对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网、省公司和市局“两会”精神、重要讲话精神、《之江新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等内容学习,共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参加学习200人次,组织观看“底线失守的代价”专题警示教育片13场次,参加观看员工500余人次,书记讲党课1次。四是积极开展先锋工程,提高党支部和党员的服务能力。完成了2014年度党员公开承诺书的签定,并按承诺、亮诺要求将相关资料公开上墙。完善党员示范供电所和党员示范台区管理,对61个党员示范台区建设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分析,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五是积极开展帮教育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对上关镇三合村开展了挂村帮扶工作,上半年,共走访群众400余人,解决群众困难2件,投入资金2万余元。六积极组织开展“创先路、党旗红”系列主题活动。按照要求,组织队伍参加安顺供电局组织的“创先路、党旗红”唱红歌比赛和和广场舞比赛,并取得了一、二、三等奖的好成绩(两支广场舞队伍分别取得一等奖和二等奖,红歌比赛取得三等奖)。七全面推进“两个创建”。拟定下发了《____供电局2014年“两个创建”推进方案》,建立了重点岗位通用廉洁风险库,完善了供电所廉洁风险库。

(五)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继续深化“安全是福”安全文化建设,以断桥供电所申报南方电网公司班组安全文化示范点为契机,不断深化“安全是福”安全文化建设和推广,在特色中做亮点。在断桥供电所“一个都不能少,我们是一家”的班组信条下,提炼顶云供电所“禁酒令”班组安全文化信条。制定了2014年共同家园建设工作计划,目前,已在12个基层站所建立了职工书屋,新购书籍700余册,书柜、书桌10套,解决了顶云供电所职工宿舍物品配置,其他站所相关物资正在解决过程。充分利用“我与书记面对面”、520员工关爱等活动,畅通员工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上半年书记下基层开展活动共15次,共收集到员工诉求69件,处理49件,开展“520员工关爱”日活动5起,共慰问员工90人次,完成小组案例5个,辅导案例20个。完成省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工作,并通过了市文明办的验评,省文明办将于下半年进行验评。

(六)人资管理与教育培训

根据贵州电网公司2014年高校毕业生选聘计划要求,招聘高校毕业生6人,与局签定就业协议书共有5 名;按照贵州电网公司2014年人力资源部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定员测算与核定工作;组织开展2014年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用配置预算;根据局干部管理规定,经组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程序,将4名符合条件人员拟任到中层副职管理岗位工作;根据公司设岗定编工作要求,组织各部门开展部门岗位责任书签定和岗位说明书编制;组织开展部门组织绩效考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业绩指标及重点任务和年初职代会工作目标进行工作任务分解,制定部门季度组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并兑现季度绩效工资;组织133人技能员工开展岗位胜任能力评价培训工作,对各个专业技能题库理论模拟考试三次,每个专业技能题库实操练训组织两次及以上,参培人数562人·次,参培率达100%,考试及格率达66.3%。

一是电费代扣方面,与信用社无接口,导致进度缓慢。

二是我局大客户永城公司生产不稳定,完成市局下达的电量指标任务难度较大。

三是现在的违章建筑比较多,特别是在农村建房方面,不与电力部门协调,即在电力线路下违章建设,在农忙季节也出现私拉乱接的现象,导致安全隐患形势严峻。

四是根据原电监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43号文)和南方电网公司《重要客户等级划分标准》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重要电力客户的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一年来多次开展重要电力客户的供用电安全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督促客户按标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目前仍有2户重要电力客户(____县医院住院部、____自来水公司),供电电源配置不满足配置标准(单电源),供电可靠性较差,存在随时中断供电

的安全风险;有3户重要电力客户(下哨煤矿、大田坝煤矿、上寨煤矿)自备应急电源不满足配置标准,一旦失去外部供电电源,其自身重要保安负荷无任何保障。一着力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人身、电网、设备安全,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传递机制。认真抓好风险体系建设达“3钻”工作,按照达“3钻”方案,扎实有效的推进各项工作,确保9月份达“3钻”外审工作如期完成。加强现场纠察,确保现场违章率低于5%。

二是着力抓好营销与优质服务管理工作。一是抓好电量。切实跟踪好重要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严格停电管理,尽最大的努力少停多供,抓好中小客户的用电,跟踪落实好顶云新区的新增负荷,努力增加负荷电量,力争电量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二是强化电费管理。加强电费回收管理,加大邮政储蓄代收、银行代收和代扣电费业务进度,通过广电网络、电视媒体等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电费代扣工作,努力实现代扣完成率100%;三是持续抓好“一日通”工作,逐步提升客户满意度。四是强化服务“5个100工程”管理和小康电建设。认真落实客户经理制,对“5个100工程”及新区建设的停电计划严格把控,保证“5个100工程”建设用电可靠。认真开展小康电配套建设,完成2014年小康电建设任务。

电信党建工作计划范文5

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政治引领

1.学院坚持将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并将其作为二级理论中心组学习、教师理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政治理论宣讲、“开学第一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支部书记培训、党员理论和业务培训的必修课。2020年二级理论中心组学习20次,其中集中学习12次,专题研讨6次,专题讲座2次;党政班子向师生政治理论宣讲10次,党政班子和支部书记讲党课次数16次,支部书记培训5次,全体教师政治理论学习12次,党支部集中学习86次,党支部党日活动12次,政治理论知识问答活动6次,参与学习师生总人次1292人次。

2.制定并落实《机电学院学习强国学习检查与考核制度》,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突出党总支政治引领作用,引导党员师生积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提升学院党员师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坚持督导党员每天登陆“学习强国”,关注度排名在学校基层单位前列,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 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2020年天津市党员学习读本》,完成学习作业本的作业内容。

(二)加强政治建设,增强政治功能

1.学院党总支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动广大师生有效做好复课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牢记使命共防控、众志成城抗疫情”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每名党员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带头落实落细陈宝生部长提出的七件事要求”进行交流研讨,教师党员主要围绕落实“停课不停教不停学”工作要求,如何做好教学网络平台准备和联系指导学生等工作进行了交流研讨;学生党员主要围绕如何带头遵守学校纪律要求,做好本班同学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交流研讨。研究制定《机电学院落实〈关于在复课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中开展“党员亮身份、支部亮旗帜”活动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完成在学院党建活动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训室、毕业答辩区等党员责任区悬挂党旗,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同时进一步落实党员干部包保机制,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对所包专业、重点区域的调研指导,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员辅导员加强对所包班级、人员、宿舍的深入联系和有效辅导,及时了解复课开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

2.制定并落实《机电学院党支部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促进和提升机电学院党支部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组织部下发的《基层党组织落实“双高计划”建设任务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召开党总支委员会结合学院实际研究制定《机电学院党总支落实“双高计划”建设任务工作方案》,以学院领导班子为基础,成立“双高计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建设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落实;召开“双高”建设任务落实推动会预备会,各党支部书记,各专业、部门负责人针对机电学院“双高计划”建设任务工作进行研讨,各支部、各专业勇挑重担积极领任务确保学院“双高计划”建设任务100%落实到党支部,学院100%党支部落实建设任务;召开两次“双高”建设任务落实推动会研讨会,学院全体教师按照党支部进行分组交流讨论,每个党支部在认领双高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支部的具体工作点及落实措施,明确“双高”建设任务责任到人;各党支部完成《机电学院2020年双高建设项目任务书》,并提交学院党总支,党支部在落实“双高”建设各项任务的过程中,按照学院任务点建立“党员责任区”,按照党支部细化工作点的质量要求建立“党员标杆线”,按照专项任务建立“党员突击队”,全面确保高质量完成“双高”建设任务。

4.制定并落实《机电学院“双高”建设项目落实年度建设任务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高质量完成我校“双高计划”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明确基层党组织在“双高计划”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学院“双高计划”建设任务100%落实到党组织,100%党组织落实建设任务;项目化管理和基层党组织保障落实双推进,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双高计划”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建设任务合法合规开展。

5.组织学院8个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优化党组织设置,配强党组织书记,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率达到100%;认真开展党组织换届选举自查整改工作,确保所属党组织按照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落实《新时代天津市高校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中共天津职业大学委员会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所属8个党支部全部达标。

6.结合学校双高建设要求,聚焦发展党员工作,提升党员发展工作水平。确立入党积极分子强化培养100人目标,制定过程培养和质量监控工作方案,推动落实路线图。细化目标,责任到人,高质量完成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三)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领导作用

1.学院召开院总支、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总支和学院工作推动方案,分解2020年党政工作要点任务,推动责任落实。

2.学院党总支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具体目标要求、建立班子和干部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清单一台账”,重点任务9项,落实措施26项;全部完成。

3.党总支每月均按照组织部总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基层党组织工作安排,指导各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党内组织生活。

(四)严把意识形态,防范政治风险

1.学院二级中心组每月利用中心组集中学习对机电学院党总支含网络意识形态在内的意识形态领域总体情况进行研判,并通报学院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目前累计完成12次。研判主要内容包括:迎新工作,防疫工作,就业工作,生命安全教育,网络安全建设,学生期末考风考纪及假期安全教育,巡察整改工作等。

2.学院党总支对于学院专业教材使用严把政治关,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原则;制定并落实《机电学院党总支意识形态风险类控制与管理制度》、《共建清朗网络空间倡议书》,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加强学院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和研判,做好防范和处理措施;完善并落实《天津职业大学机电学院公众号管理办法》、《机电学院网络平台管理监控制度》,加强对学院公众号、网站的管理,发挥好网络宣传阵地的正向引导作用,信息严格进行“三审三校”审核把关;建立学院宣传阵地管理监控周报告制度,成立机电学院舆情监控工作组,针对学院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网格,积极全面开展舆情监控工作,确保学院舆情安全稳定。

3.按照《机电学院教材内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教材内容排查工作,学院排查教材共137本次,其中排查教师参与编写出版类教材13本次(主编10本次,参编3本次),排查教师参与编写校本教材14本次(主编14本次),排查教师选用教材110本次(工科选用106本次,理科选用2本次,思政类选用教材2本次)。出版类教材和校本教材排查工作涉及教师23人,选用教材排查工作涉及教师37人,经教师自查、学院清查,不存在意识形态方面问题。

(五)坚持民主集中,贯彻两会制度

严格贯彻执行党总支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制度,坚持党总支会议前置制度,2020年召开党总支委员会61次,召开党政联席会64次,对学院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做到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

(六)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纪律教育

认真落实机电学院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每月二级中心组学习、全体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党员教育活动纳入警示教育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利用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开展八项规定、十严禁、十二严禁宣传教育。

(七)加强党内监督,持续落实整改

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进展情况,2020年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查摆问题16个,制定解决措施41条,目前全部整改完成,新建和完善制度14项;2020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查摆问题19个,制定解决措施45条,目前全部整改完成,新建和完善制度14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建设不牢固,学用结合有差距,对教师的思想引领、宣传宣讲力度不足,调动方法不利,学院教师干事创业的劲头不平衡,没有促成人人想,人人干,人人行动全员参与的氛围,部分教师没有紧迫感危机感,行动迟缓,思想不跟进。

2.发展党员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升,学院党务工作队伍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缺乏计划性系统性,发展党员工作教师队伍没有形成合力。

三、改进措施与工作设想

电信党建工作计划范文6

遵照教育局组织干部科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状况

学校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本学期才刚刚开始,一些基础性的设备和工作的管理正在积极的建设和制定之中。所以我们总结起来相当困难。因为,本学校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资料极其贫乏,支部的一些工作资料是04下半年开始逐渐步入正轨。

我们过去的电化教育工作,大部分收看录像片的地点在学校党支部办公室,一台计算机就是全部的家当。所有收看的录像片都是经过计算机播放的。条件非常的艰苦,设备极其简陋。现在的基础设施基本具备,条件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虽然我们起步比较晚,但我们有决心将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迎头赶上。努力发挥党员电化教育的直观作用,搞好学校的党的建设工作和提高党员整体的素质。

一、基本情况:

教室一间48平方米。VCD一台,29英寸的彩电一台,单卡收录机一台,文件柜一个,桌椅若干。

支部电化教育负责人:支部委员 李刚华

兼职电教工作人员(负责播放) 李学志。

影片租借人员、出席收看人员考勤计录 李刚华

二、建章建制:

学校支部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党员的电化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建立相应的管理职责,加强其专兼职人员对党员电教工作工作责任和工作义务。同时确保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不流于形式。真正成为对其党员、领导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宣传教育的一个主阵地。为党建工作服务。

(一)、党员电化教育的主要任务:

1、根据党员教育的任务和目标,配合其它教育形式,利用电化教育手段,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思想素养。

2、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服务宗旨教育、国情教育、榜样教育、拒腐防变教育、警示教育等”,提高党员全面自身素质和整体形象。

3、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申请入党的通知,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其榜样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4、宣传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事迹,使党员学有榜样,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5、传播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知识,帮助党员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

1、明确指导思想。党员电化教育必须坚持为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提高党员的素质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

2、认真制订计划。根据党的建设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围绕党员教育的总体安排,认真制订电教工作计划,保证及时、有效地组织党员收看电教片。

3、严格工作纪律。要建立电教片播放收看记录簿,实行专人负责,认真把好播放、收看的各个环节。播放前要事先通知,集中播放时要严格点名,播放中要保持场内安静,播放后要组织讨论,确保教育取得实效。播放、收看和讨论情况,要及时向教育局党委反馈。

4、严格按教育局党委的要求,制定和使用好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三册一薄”。严格党员电化教育的过程管理。

(三)、党员电化教育播放员工作职责:

1、电化教育播放员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播放员必须热爱本职,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根据播放计划,认真组织播放和收看,提高党员收看率。播放过程要抓好播放前通知、播放中维持秩序、播放后组织讨论三个环节。注重实际,讲求播放收看的教育效果。

3、做好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点好名,填写好《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手册》。

4、管好电教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做到“五防”:即防盗、防震、防潮、防火、防尘。“三不准”:即不准转借、出租,不准用于营业,不准播放不健康的片子。

(四)、党员电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建立设备、器材登记制度,各种设备、器材均按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启用时间等入帐。电教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要认真办理好移交手续。

2、电教设备必须专人负责,不得随意外借,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播放和翻录黄色、及不健康的录像,如有违反,要追究当事人和兼职领导的责任。

电信党建工作计划范文7

海关总署

【代码】131

一、主要职责

(一)进出境监管

海关依照《海关法》规定,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进行监管。

(二)征收关税和其他税

海关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根据法律规定,中国海关除担负征收关税任务外,还负责对进口货物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三)查缉走私

法律规定,海关是查缉走私的主管部门。中国海关为维护国民经济安全和对外贸易秩序,对走私犯罪行为给予坚决打击。我国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海关在公安、工商等其他执法部门的配合下,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缉私工作,对查获的走私案件统一处理。

(四)编制海关统计

根据《海关法》规定,编制海关统计是中国海关的一项重要业务。海关统计是国家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负责对进出中国关境的货物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科学、准确地反映对外贸易的运行态势,实施有效的统计监督。海关总署按月向社会我国对外贸易基本统计数据,定期向联合国统计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及其他有关国际机构报送中国对外贸易的月度和年度统计数据,数据的及时性居世界领先地位。海关定期编辑出版《中国海关统计》月刊和年鉴,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资料和咨询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

【代码】132

一、主要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实施细则;提出国家税收政策建议并与财政部共同审议上报、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制定并监督执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

(三)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四)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农业税及国家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编报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组织办理工商税收减免及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等具体事项。

(五)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六)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七)管理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管理省级国家税务局的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八)负责税务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直属院校。

(九)组织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行为。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设12个职能司(局、厅):

(一)办公厅

处理总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保密、保卫、调研、政务信息和新闻;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和房产等行政事务。

(二)政策法规司

负责税政调查研究;组织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和实施细则;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定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三)流转税管理司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四)所得税管理司

负责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五)地方税务司(农业税征收管理局)

负责地方各税的税收业务管理,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负责农业税、牧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组织办理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六)国际税务司(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

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提出国际间反避税措施;参加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协议、协定;承办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及外国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业务,管理机关的外事工作;管理海洋石油税收业务。

(七)进出口税收管理司

提出制定进出口税收管理政策、规章和办法的建议与意见;组织实施有关计划,检查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办理出口产品退税审批事项。

(八)征收管理司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规及规章、制度;指导税务登记、申报工作和税收资料的管理;负责税法宣传;管理税收发票和票证。

(九)稽查局

拟定税务稽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办理重大税收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稽查工作。

(十)财务管理司

管理国税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监督执行税务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组织实施国税系统的内部审计。

(十一)计划统计司

汇总分析全国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拟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二)人事司

拟定税务系统的人事管理,管理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承办省级国家税务局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干部的管理工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组织实施税务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代码】133

一、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一)办公厅(宣传教育司)

协助总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承担文电、保密等机关工作;负责和公众举报工作;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省际环境污染纠纷情况通报、联络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出版规划;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办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和国际环境奖推选工作。

(二)规划与财务司

拟定国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环境保护和信息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和规范;管理环境信息网络;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承办国家补助的环境保护系统项目审核工作;组织编制国家环境状况公报;组织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制国家可持续发展纲要。

(三)政策法规司

拟定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对各地方、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四)行政体制与人事司

承担总局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全国环境保护行政表彰;指导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

(五)科技标准司

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引进;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制定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承办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备案工作;管理全国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六)污染控制司

拟定和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的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承办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许可工作;监督管理海岸工程、陆源污染、拆船等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七)自然生态保护司

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自然生态保护法规和规章;组织拟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组织编制全国自然保护区规划;提出新建的各类部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监督管理部级自然保护区;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八)核安全管理司

承担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压设备实施安全监督;承担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合作协定实施工作。

(九)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

拟定和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政策、法规和规章;承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和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拟定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负责审定重大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

(十)环境监察局(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拟定和组织实施环境监察、排污收费等政策、法规和规章;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组织建立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负责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突发性事件的有关环境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受理环境事件公众举报;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指导全国环境监察队伍建设。

(十一)国际合作司

参与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参加环境保护国际条约谈判;管理并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国内履约活动和对外联系;管理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承办涉外环境污染处理工作和涉外环境保护事务;指导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代表处业务工作;承担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联系事务;承担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日常事务。

(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总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关系。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代码】134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并提出民航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战略;拟定民航法律、法规草案,经批准后监督执行;推进和指导民航行业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工作。

(二)编制民航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对行业实施宏观管理;负责全行业综合统计和信息化工作。

(三)制定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民航行业的飞行安全和地面安全;制定航空器飞行事故和事故征候标准,按规定调查处理航空器飞行事故。

(四)制定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及管理规章制度,对民用航空器运营人实施运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负责民用航空飞行人员、飞行签派人员的资格管理;审批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民用航空卫生工作。

(五)制定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负责民用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生产许可审定、适航审查、国籍登记、维修许可审定和维修人员资格管理并持续监督检查。

(六)制定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编制民用航空空域规划,负责民航航路的建设和管理,对民用航空器实施空中交通管理,负责空中交通管制人员的资格管理;管理民航导航通信、航行情报和航空气象工作。

(七)制定民用机场建设和安全运行标准及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机场建设和安全运行;审批机场总体规划,对民用机场实行使用许可管理;实施对民用机场飞行区适用性、环境保护和土地使用的行业管理。

(八)制定民航安全保卫管理标准和规章,管理民航空防安全;监督检查防范和处置劫机、炸机预案,指导和处理非法干扰民航安全的重大事件;管理和指导机场安检、治安及消防救援工作。

(九)制定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政策和规章制度,管理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对民航企业实行经营许可管理;组织协调重要运输任务。

(十)研究并提出民航行业价格政策及经济调节办法,监测民航待业经济效益,管理有关预算资金;审核、报批企业购买和租赁民用飞机的申请;研究并提出民航行业劳动工资政策,管理和指导直属单位劳动工资工作。

(十一)领导民航地区、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局和管理民航直属院校等事业单位;按规定范围管理干部;组织和指导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代表国家处理涉外民航事务,负责对外航空谈判、签约并监督实施,维护国家航空权益;参加国际民航组织活动及涉民航事务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多边活动;处理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民航事务。

(十三)负责民航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1.协助总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

2.承办总局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全局性工作会议;承办月安全生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部门重要会议的协调管理工作。

3.负责总局党委和总局领导的秘书工作;承担总局值班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4.负责总局的公文处理工作,指导管理局公文工作;管理总局、总局党委和总局领导的印章,办理总局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印章的颁发和缴销;管理党内文件。

5.负责总局领导讲话和重要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

6.组织办理全国人大、政协有关民航的提案、建议和质询。

7.组织总局新闻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民航行政机关电子政务工作;归口管理总局展览工作。

8.负责总局机关机要、保密工作,对管理局和直属单位机要、保密工作实施业务领导。

9.管理民航档案,领导民航总局档案馆,指导管理局、直属单位档案工作和行业档案的有关工作。

10.负责总局机关行政管理,督促检查机关办公程序,管理总局机关卫生、绿化等工作。

11.负责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

12.承担总局对外联系和接待。

13.负责总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

14.负责总局机关基本建设、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

15.负责管理总局机关后勤服务,领导总局机关服务中心和外航服务中心。

16.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规划发展财务司

1.拟定民航行业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拟定规划、投资、统计、财会、价格管理的法规、规章,并负责实施。

2.拟定民航行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预测。

3.拟定民航航线网络和运力配置规划,负责购租飞机的有关管理工作。

4.拟定民航机场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办理中央投资的建设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审批工作。

5.编制下达中央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并检查监督执行,负责有关融资、外债和招投标管理工作。

6.拟定民航发展的财经政策,组织协调实施。

7.编制民航总局部门预算和决算,检查监督预算的执行;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8.负责国家有关民航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实施专项基金的征缴。

9.负责总局直属单位的资产管理,组织实施有关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

10.负责对总局直属单位的财务检查监督工作。

11.负责民航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管理工作,办理出国审批手续

12.负责民航运价和机场、空管等收费管理,负责有关专用发票和有价证券的管理以及行政性收费管理工作。

13.负责民航行业统计和财务信息工作。

14.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运输司

1.拟定国内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规章、标准。

2.负责公共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的管理工作。

3.负责国内航线(包括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之间的航线)经营许可的管理工作。

4.负责国内航线(包括内地与港、澳、台之间航线)定期航班和不定期运输管理工作。

5.组织协调完成重大、特殊、紧急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任务。

6.负责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监管有关工作,规范市场秩序。

7.负责航空运输销售的管理工作。

8.协调并监督国际航空运输行业协会等组织在国内开展的航空运输服务业务。

9.负责通用航空企业开展境外通用航空业务的审批工作;办理非经营性单位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登记。

10.负责拟定航空客货运输规则、标准,维护航空运输消费者权益,管理消费者投诉工作。

11.拟定危险品航空运输法规、规章和标准。

12.负责民航国防动员工作。

13.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注:2003年12月将“拟定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规章、标准”职责调整为“拟定国内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及市场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规章、标准”;将“拟定危险品航空运输法规、规章和标准”职责划转由飞行标准司承担。

(四)机场司

1.拟定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下同)建设、管理的规章、技术标准和定额,并监督执行。

2.办理审批、颁发、吊销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军民合用机场对民用航空器开放使用批准书和经营许可证,并实施监督。

3.审批民用机场总体规划,审核新建民用机场场址和机场定名,并监督执行。

4.审核、批准中央投资和直属单位民航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并组织竣工验收;负责民航专业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投标和质量监督管理,并组织竣工验收。

5.对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应急救援、环境保护和土地使用等实施行业管理。

6.对民用机场专业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实施资质管理。

7.对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实施安全适用性管理。

8.负责航油市场管理;拟订供油设施建设规范,并监督执行。

9.管理消费者对机场投诉的受理工作,维护消费者权益。

10.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纪委(监察局)

1.监督检查民航总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及民航总局决策、命令情况;在《中国共产程》和《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范围内,对民航总局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

2.协助民航总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3.监督、检查民航总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4.督促、协调民航总局机关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民航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

5.承担民航总局举报中心工作,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纪政纪的案件。负责处理“两案”中的有关问题。

6.负责民航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参与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和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

7.负责民航总局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对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8.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和民航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七)航空安全办公室

1.承办民航总局航空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拟定民航安全工作规划。

3.综合协调管理全行业的飞行安全、空防安全和航空地面安全,组织协调行业的“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4.评估检查民航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保证航空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命令、指令情况。

5.全面掌握全行业的航空安全情况,定期分析安全形式,提出安全建议,起草安全指令和安全通报。

6.负责拟定事故调查的法规及标准,按规定组织航空事故调查,提出预防事故的建议和措施。

7.负责航空安全评估人员、事故调查员的聘任、考核和培训工作。

8.办理安全奖励和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事宜。

9.负责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工作,对外相关安全信息。

10.组织协调国际民航组织安全审计及有关航空安全方面的事务,开展民用航空安全管理和信息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

11.联系国务院安全主管部门。

12.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人事科教司

1.拟定总局直属单位人事、劳动、教育、科技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承办总局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交流、培训、工资、奖惩、退休等工作;负责局管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

3.负责承办总局机关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任免、培训、交流、工资、奖惩、退休、辞职、辞退等工作;组织民航地区行政机关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局管驻外机构人员的选派工作。

4.拟定民航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管理民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的机构编制,承办其建立、撤销、变更等审核报批工作。

5.拟定民航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标准,组织开展民航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推行民航行业特有工种就业资格准入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组织拟定民航行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

6.拟定民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的特殊岗位津贴标准;负责总局直属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性收入的总量控制工作。

7.拟定民航特有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组织民航主体系列高级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民航特有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认证工作;承办总局直属单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

8.管理总局直属院校的教育工作,拟定民航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各类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民航重点学科、特有专业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

9.指导民航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归口管理总局直属单位的出国培训项目的报批工作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民航引进国外智力和公派留学人员的选派工作。

10.研究民航行业重大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管理科技专项经费和科技合作项目,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学术交流。

11.拟定民航行业信息系统长远规划,组织拟定信息系统建设的规章和制度,协调信息系统建设,负责计算机应用推广及信息网络安全的监督检查。

12.组织协调、指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和干部安置接收工作;承办其它各类人员的调配事宜。

13.负责总局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行业科技教育统计工作。

14.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飞行标准司

1.拟定民用航空运营人(包括航空运输、通用航空和在我国运行的外国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章、标准和政策,组织实施运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颁发、修改和吊销工作。

2.拟定飞行人员训练机构和民用航空器维修机构合格审定规章、标准、政策,组织实施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负责飞行人员训练机构合格证和维修单位许可证的颁发、修改和吊销工作。

3.拟定飞行人员训练设备(包括飞行模拟机、飞行训练器等)的鉴定标准,组织、指导飞行人员训练设备的鉴定工作。

4.拟定民用航空飞行人员、飞行签派员、维修人员执照的颁发标准和管理规章,负责执照的考核、颁发和吊销工作。

5.拟定飞行标准监察员、局方委任代表的业务标准和管理规章,组织业务培训和考试,监督检查其工作。

6.负责民用航空器安全运行状态的审定和持续监督,包括航空器的年检、适航证的再次颁发、适航指令的实施监督、使用困难报告与有关信息的收集、维修方案与可靠性方案的审批、特殊装机设备运行要求的制定与符合性检查等。

7.拟定民用航空器维修政策、规章、标准、程序,负责民用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适航审定中的飞行标准工作。

8.负责民用航空器重复性、多发性故障的收集分析和处理。

9.会同空管部门拟定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章,审批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

10.监管民用航空卫生、防疫、机场应急医疗救护工作,指导民用航空医学研究工作。

11.拟定民用航空人员(含飞行人员、乘务员、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证的颁发标准和管理规章,负责体检合格证的颁发和吊销工作。

12.监管危险品航空运输。

13.参与飞行事故、事故征候有关飞行运行、持续适航和航空医学方面的调查。

14.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注:2003年12月增加“负责主最低设备清单和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的批准”职责;增加“拟定危险品航空运输法规、规章和标准”职责。

(十)公安局

(十一)全国民航工会

1.领导民航工会系统,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搞好工会组织建设,作好协管工会干部工作,开展建设“职工之家”等活动及工会系统的评比活动。

3.围绕总局的中心工作,指导各级工会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技术练兵、岗位比武及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的管理。

4.推行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搞好企业民航管理,协助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及现代化企业制度。

5.参与制定民航系统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依法维护民航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

6.协助搞好民航系统的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及有关机场、设施的检查验收。

7.指导各级工会搞好宣传教育文体工作,协助行政搞好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四有”职工队伍。

8.负责民航系统各大单位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9.领导女职工委员会,搞好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10.指导各级工会搞好工会财务工作。

11.开展国际民航系统工会组织间的友好交流活动。

12.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政策法规司

1.组织协调民航行业发展方针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起草并审改政策规定。

2.负责行业立法工作;组织起草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改废草案,审改草案。

3.组织指导民航政府机关行政执法,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

4.负责民航行业法律研究;提出行业法律工作规划、计划和意见;指导行业的法律工作;负责法律信息收集工作。

5.负责总局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工作。

6.负责国际民航法律事务;组织参加国际民航法律会议,组织研究、谈判、签订和向国家报批国际民航公约、条约及协定;开展对外法律交流。

7.负责总局政策法律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负责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的民航政府机构的工作。

9.办理民用航空器所有权、抵押权、占有权和优先权的登记以及变更、注销工作。

10.负责民航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11.承办民用航空企业和机场联合、兼并、重组的审批和改制、融资的审核工作,受理民航企业、机场关于不公平竞争行为的投诉,维护民航企业、机场和公众合法权益。

12.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国际合作司

1.拟定发展国际民航关系的方针政策。

2.承办政府间对外航空谈判、签订航空运输协定及相关协议事务,并监督实施。

3.落实政府双边航空运输协定,组织国际航线评审;承办指定航空承运人的有关事宜,办理审批、颁发、吊销航空运输国际航线经营许可;审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在我国国际航线上定期和不定期飞行的申请。

4.组织参加国际民航组织和其它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协调、推动有关国际组织的决议、标准、建议和措施的实施。

5.指导驻国际民航组织代表处的工作。

6.归口管理涉台湾、香港、澳门的民航事务,研究、协调和处理涉台、港、澳民用航空重大问题。

7.组织协调总局重要外事活动,承办联系和接待工作。

8.负责民航政府机构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审批、报批及办理证照等工作。

9.归口管理总局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10.承办外国临时来华人员和常驻人员签证审批工作,承办境外航空企业常驻华机构的审批工作。

11.审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间合作协议,审核航空口岸对外开放的申请。

12.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3.注:2003年12月增加:“拟定国际航空运输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规章、标准”职责。

(十四)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1.拟定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管理政策、规章、标准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民用航空器(包括发动机、螺旋桨)型号及补充型号的合格审定、认可审查和相应证件管理。

3.负责民用航空器生产许可审定和相应证件管理。

4.负责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适航审定及相应证件管理。

5.负责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注册。

6.颁发适航指令,负责装机设备的工程批准。

7.负责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民用航空器单机飞行手册、主最低设备清单和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的批准,参与审查批准最低设备清单。

8.负责民用航空器加、改装及重大特修方案、超手册修理方案的工程批准工作;负责民用航空器重复性、多发性故障的工程评估。

9.参与民用航空器的事故调查。

10.负责制定民用航空器噪声、发动机排出物的政策和合格审定,管理相应证件。

11.负责民用航空油料及化学产品的适航审定。

12.管理民航标准化、计量和质量工作。

13.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注:2003年12月将“负责主最低设备清单和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的批准”职责调整为“参与审查批准主最低设备清单和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

(十五)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

1.组织、指导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督促、检查总局直属单位党组织贯彻总局党委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

3.负责总局机关、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4.组织、指导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负责办理直属单位党代表大会、党委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和党组织的设立、更名、撤销及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负责总局机关党员发展工作。

5.负责总局机关、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建设。

6.指导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电化教育及民航总局党委党校工作。

7.负责直属单位团代表大会、团委换届选举审批,指导民航行业共青团、青年联合会的工作,组织青年开展内外交流。

8.负责民航总局宣传报道工作;指导民航报社、出版社的业务。

9.负责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出国政审。

10.承办总局党委布置的有关会议;管理党的有关文电;制发所属党团组织印章。

11.负责总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统战工作。

12.承办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离退休干部局

1.负责总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局的管理,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

2.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休养和用车等服务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等事宜。

4.负责对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转发和传达有关文件。

5.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代码】135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并拟定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二)研究并起草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规章和事业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并负责内容审核。

(三)审批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发放和吊销电影摄制、公映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

(四)管理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制订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研究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

(五)按照国家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并管理;制订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受信息产业部委托,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参与制订国家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六)领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对其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

(七)研究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外事工作的有关规定;管理并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法规司)

督查、督办总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司(局)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文秘、档案、办公自动化、、保密以及机关财务工作;承办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法律法规起草和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

(二)总编室

实施对广播电视宣传、影视文艺的管理工作;协助总局局长组织制订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和方案;对“中央三台”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指导地方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研究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指导并协调广播剧、电视剧创作题材规划,组织制订广播剧、电视剧等节目及相关音像制品内容的审查标准;监督管理广播影视节目的评奖活动。该室为总局编委会的办事机构。

(三)电影事业管理局

拟定电影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管理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并平衡电影题材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组织审查各类影片,发放或吊销影片摄制、公映许可证;承办有关审批电影制片单位和跨地区发行、放映单位的建立与撤销的工作;负责电影技术管理;管理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等国际合作与交流事项;指导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管理。

(四)社会管理司

拟定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对地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审批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工作;负责发放和吊销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实施对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查引进的境外电视剧、合拍电视剧和需要审查的国产电视剧等节目及进口节目内容。

(五)电视剧管理司

电视剧管理司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管电视剧创作和电视剧产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拟定电视剧创作生产、审查、发行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电视剧产业发展规划。

2.指导和协调全国电视剧题材规划工作,跟踪管理电视剧生产制作状况。

3.负责总局电视剧审查委员会和复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审查国产电视剧、引进境外电视剧(含动画片)、与境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等节目内容,发放和吊销国产电视剧的发行许可证。

4.宏观调控、指导全国电视剧播出工作。

5.负责全国性电视剧评奖的管理工作。

6.完成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人事教育司

管理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才培养和培训等工作;承办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管理工作;管理直属院校教育工作;研究和推进有关人事、教育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改革。

(七)计划财务司

编制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并拟定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对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管理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对基建管理和建设项目进行监督;负责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八)科技司

组织拟定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标准,拟定有关管理规章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拟定广播电视网络的具体发展规划,指导广播电视网络的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组织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指导监测、计量检测工作;管理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承办广播电影电视科技管理和对外科技交流工作。

(九)外事司

承办与外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广播电影电视的交流与合作及广播影视国际组织多边活动的有关工作;拟订广播电影电视外事工作的有关规定;承办总局和直属单位人员的出访及境外有关人员的来访等事宜;研究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发展状况。

(十)直属机关党委

领导总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和党的工作,领导总局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制订党的建设、纪律检查和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计划并进行部署、检查和管理。

(十一)工会

配合总局直属机关党委开展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基层工会引导职工进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和支持有关方面改善职工福利和生活待遇;承办女工工作;作好特困职工的解困及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

(十二)离退休干部局

制订总局离退休人员工作的管理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组织总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党建工作、政治学习、社会活动、医疗保健、生活福利。

国家体育总局

【代码】136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指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国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

(五)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六)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七)组织参加和举办重大国际体育竞赛。

(八)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

(九)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

(十)负责全国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1.协助总局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

2.拟定总局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定总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

3.负责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息、工作;

5.承办党组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6.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和房屋管理工作;

7.承办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

8.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群众体育司

1.研究和拟定群众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2.研究和拟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有关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并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全民体质监测工作;

4.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

5.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6.加强对业余训练和各类体育学校的宏观指导,推动其发展;

7.组织实施总局对全国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工作的表彰奖励;

8.负责对中国体育公益金用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部分的规划、分配和监督;

9.负责对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全民健身专项基金的管理;

10.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竞技体育司

1.研究拟定并检查落实竞技体育发展规划;

2.研究制定全国性体育竞赛制度、竞赛计划,综合平衡运动项目设置、重点项目布局,制定裁判员管理办法;

3.统筹协调国际国内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4.审批各项目国际运动健将、运动健将和部级裁判员;

5.综合协调国家(集训)队训练管理工作;

6.审核国家(集训)队教练员的配备和运动员的调整工作;

7.负责全国运动会和城市运动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8.指导全国性训练基地的建设和使用;

9.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政策法规司

1.调查研究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定体育工作方针、政策;

2.研究体育体制改革,拟定改革方案,推广体育改革与体育事业发展经验;

3.归口管理国家体育总局立法事务,编制体育立法计划,参与重要体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工作,审核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部门草拟的体育法规、规章;

4.负责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国家体育总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它法律工作;

5.承办全国人大、国务院交给国家体育总局的法律事务,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体育执法检查;

6.管理体育社会科学和软科学研究工作,组织体育发展战略研究,参与体育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

7.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人事司

1.负责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

2.管理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参与研究和拟定总局重大体育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拟定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和运动员、教练员工资、奖惩及有关运动员招收分配、伤残评定等制度;

5.承办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的业务审查和领导人员的配备、推荐事宜;(六)负责出国人员政审及出国留学人员的派遣;

6.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对外联络司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事业的对外方针、政策及总局关于体育外事工作的决定;

2.管理总局系统的涉外工作,综合平衡总局系统对外体育交流活动;制定总局年度对外体育交流计划并监督实施;

3.研究各国(地区)和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的体育发展情况,制定体育交流的方针、政策;

4.负责与国际奥委会、亚奥理事会等国际性体育组织的联络工作;

5.研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体育状况;制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体育交往活动的规章制度,拟定和协调体育活动计划;

6.负责总局的公务护照、签证及有关工作;

7.负责中国奥委会的日常工作;

8.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科教司

1.研究拟定体育科技、教育和反兴奋剂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

2.研究、提出体育科技、教育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指导全国和直属单位的体育科技工作;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组织重大体育科技成果的审查、鉴定和推广应用;

4.管理总局直属体育院校;

5.组织和指导全国教练员岗位培训和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7.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宣传司

1.研究体育宣传情况,制定体育宣传工作的计划和方案,提出体育工作的宣传意见。负责体育舆论的引导工作。重大新闻。指导协调体育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以及省区市体育局的体育宣传工作;

2.指导、监督、管理中国体育报业总社和体育总局所属单位新闻出版业务工作;

3.负责指导重大竞赛和体育活动的媒体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负责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对外宣传工作;

5.指导文史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6.负责体育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7.负责中国体育新闻工作者协会和中国奥委会(深圳)新闻中心工作;

8.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的组织、宣传、理论学习和发展党员工作;

2.执行党的纪律,搞好党内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5.协助党组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6.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

7.承办中央国家机关党工委和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纪检组、监察局

(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国家统计局

【代码】137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国际合作司)

(二)政策法规司

(三)统计设计管理司

(四)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

(五)国民经济核算司

(六)工业交通统计司

(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

(八)贸易外经统计司

(九)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

(十)人事司

(十一)财务基建司

(十二)机关党委

(十三)纪检组、监察局、机关纪委

(十四)离退休干部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代码】138

一、主要职责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

其主要职责有:

(一)研究拟定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并工商行政管理规章。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二)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法规司

(三)公平交易局(打击传销办公室)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五)市场规范管理司

(六)企业注册局

(七)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

(八)广告监管司

(九)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

(十)人事教育司

(十一)外事司

(十二)商标局

(十三)商标评审委员会

(十四)机关党委

(十五)老干办

(十六)纪检组监察局

新闻出版总署

【代码】139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制定与著作权行政管理有关的办法;

(二)查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

(三)指导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

(四)批准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涉外机构,并监督、指导其工作;

(五)管理国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使用;

(六)负责著作权涉外管理工作;

(七)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其他著作权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国家林业局

【代码】140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国家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央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国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协调防治荒漠化方面的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红树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和管理;管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并向其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组织全国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务院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在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国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批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国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承担武装森林警察办公室的工作。

(七)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八)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九)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监督执行局机关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

2.负责国家林业局值班室工作。

3.承办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

4.负责局领导的秘书工作。

5.负责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

6.负责林业重要政务信息工作。

7.组织办理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交办的建议和提案。

8.负责局、室发文的审核、送签、校印、监印和发送等文书管理工作。

9.负责局机关来往文电的收发、传递工作。

10.负责局机关的档案管理,指导局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

11.负责直接受理的重要来信来访,督促、协调各司局和有关直属单位的工作。

12.负责局机关的国家安全工作,监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指导在京局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

13.负责局机关的保密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

14.负责局机关财务、房管、基建工作;承担局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工作。

15.承办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植树造林司

主要职责:

1.组织拟定全国造林绿化、迹地更新、天然林保护工程营造林、林业生态工程、防沙治沙、森林经营、森林病虫鼠害防治、经济林、林业花卉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制定上述有关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国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沙)育林以及森林经营工作。

3.指导生态公益林(包括防护林、特用林、薪炭林)建设。

4.指导天然林保护工程营造林工作。

5.指导全国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示范工程建设。

6.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竹林)、花卉的建设。指导各类林业(含花卉)基地建设,组织重点项目和试点示范项目的实施。

7.指导全国森林病虫鼠害防治、预测预报以及森林植物检疫及其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部级工程治理项目。

8.指导林木种苗工作和林木种苗基地建设与管理。

9.指导国有场圃、森林公园的建设与管理。

10.负责统筹安排职责范围内生产建设年度任务及布局。

11.领导林业生态工程管理中心、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森林公园管理总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工作。

12.归口管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的业务工作。

13.指导中国经济林协会、中国花卉协会、林业花卉协会、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中国竹产业协会的工作。

14.承担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15.承办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森林资源管理司

主要职责:

1.组织、指导全国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红树林及其它特种用途林)管理,拟定森林资源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2.组织、指导国家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负责国家森林资源数据统计、管理和。指导全国森林资源调查(含作业调查设计)。

3.监督全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组织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和全国重点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绩核杳。

4.组织编制和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采伐限额(含珍贵树木采伐限额),指导全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编制和下达年度森林总采伐量计划和木材生产计划,负责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调整,监督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的执行。

5.负责全国林木(竹)采伐管理工作,指导林木(竹)采伐许可证的管理和发放,监督凭证采伐的执行。

6.监督并审核森林资源使用情况,考核各省(区、市)森林资源质量。指导对全国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审查和监督。

7.监督全国木材运输检查工作,监督木材运输证管理和发放。指导全国木材检查站的管理工作。

8.指导林地、林木(竹)采伐、木材经营(加工)与运输管理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

9.指导并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依法转让和有偿使用工作。

10.指导全国林地、林权管理,监督全国征用、占用林地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依法承办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工作和发放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林权证工作。

11.负责省际林地林木权属争议的协调工作,承办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指导全国林地林木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

12.承办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归属领导国家林业局派驻重点林业省(区)森林资源监督机构。

13.归属领导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

14.指导全国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归口领导国家林业局直属调查规划设计院。

15.承办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野生动植物保护司

主要职责:

1.组织拟定全国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禁猎区、湿地保护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

2.组织编制和审核全国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禁猎区、湿地保护的发展战略、规划、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部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经营方案(管理规划),并监督执行。

3.组织、指导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重点工程和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野生植物培植及合理开发和经营利用,指导全国狩猎工作。

4.组织全国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自然保护区的调查、监测、统计和建档。

5.组织、协调全国湿地保护,负责组织履行国际《湿地公约》规定的义务;负责提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国际重要湿地名录、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区及其调整意见。

6.组织制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捕、野生植物采集计划;审核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出口;核定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年度猎捕量限额和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产品、国家二级和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利用限额;审核野生动物(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除外)出口限额计划;审核国外物种引进计划。

7.组织制定国家禁止、限额出口的珍贵树木的名录,审核珍贵树木出口限额计划,并监督执行。

8.组织评审部级自然保护区并向国务院提出审批建议;审核国家植物园、野生动物园、国家禁猎区和国际狞猎场,并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

9.组织指导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案件的统计分析。

10.组织指导有关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禁猎区、湿地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履行双边协定和《生物多样公约》林业部分的有关工作;组织和实施全球环境基金(GEF)项目。

11.承办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森林公安局(森林防火办公室)

主要职责:

1.拟定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并监督执行。

2.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

3.编制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的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承担装备和森林防火专用物资的申请、购置、调拨工作。

4.指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卫工作,分析、掌握林区社会治安动态。

5.组织、指导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和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

6.协调组织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及专项治理,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特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全国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承担掌握森林公安机构设置、警力配备、警衔审批、领导干部协管、立功授奖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教育培训、警务督察、宣传工作;掌握和督察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8.制定并实施全国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预案,承担国务院交办的扑救特大森林火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9.承担林火监测、信息网络管理和火灾预测、预报工作,掌握全国火情动态,火灾信息。

10.指导全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及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森林消防监督,指导、协调航空护林工作,承担与周边国家森林防火协定的履约工作。

11.指导、协调武警森林部队森林防火、扑火业务工作。

12.领导森林火灾预报监测信息中心。

13.承担国家林业局检察院法院工作办公室的工作。

14.归口管理东北航空护林中心、西南航空护林总站、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协管长春森林公安培训中心。

15.承办国家林业局、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政策法规司

主要职责:

1.组织对重大综合性林业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决策建议。

2.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建设、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防治荒漠化方面的综合性方针、政策。

3.研究提出生态环境建设、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防治荒漠化方面的改革措施;组织实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工作;联系有关的林业改革试点单位。

4.编制国家林业局机关年度立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重要的综合性的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法律、法规草案。审查有关单位报局审议的法规草案。

5.组织办理全国人大、国务院和有关方面征求国家林业局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答复工作。办理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上报、和备案工作。

6.组织办理依法由国家林业局解释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解释工作,组织清理、修订、汇编林业法规、规章。

7.拟定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办法、程序和执法人员的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执法人员资格论证(培训、考核),管理林业执法证件的发放和使用。

8.掌握林业执法情况,执法和执法监督情况通报;协调执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9.组织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国家林业局林业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

10.拟定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行政复议和应诉规范、程序,指导地方开展林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承办局机关复议案件受理的具体工作。

11.制定并组织实施林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

12.归口管理重大的综合性调研课题和软科学研究课题。

13.承办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

主要职责:

1.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拟定林业行业计划、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2.研究提出林业发展战略和生产力布局;组织拟定林业中长期计划、林业生态建设各项规划及其它综合性规划;归口管理各司管理各司局编制的专业、专项规划,提出工作部署、编制方案、组织论证、审批、上报或下发,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组织拟定林业产业政策、重大技术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产业结构调整。

4.牵头组织和制定林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建设标准、规范、经济定额及技术经济指标,并监督执行;负责林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工作。

5.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权限,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初审、审批、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

6.负责编制、上报或下达营、造林年度生产计划。

7.负责筹集林业发展建设资金;拟定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并编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编制、上报并归口管理机关建设年度计划;归口管理林业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研究拟定计划指标体系。

8.负责中央林业财政资金的筹集、运营、管理和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地方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9.负责财政拨款、专项资金、中央级林业预算外资金、自有筹集、分配、融通、管理和监督。负责林业发展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外汇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的管理以及天然林保护工程、重点生态工程、有关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监督。

10.归口管理林业、森工、治沙、山区综合开发等政策性贷款,管理贴息资金。

11.监督和管理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工作。

12.负责组织林业财会经济指标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指导、监督全国林业系统的财会工作。

13.负责初审或审批有关资金的决算。

14.指导林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木材节约代用工作。

15.研究拟定全国山区综合开发的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全国山区综合开发工作;承办全国山区综合开发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6.组织制订农业综合开发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筹集农业综合开发林业建设资金,负责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初审、审批、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和后评估。承办国家林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日常工作。

17.承办国家林业局对口扶贫、减灾防灾、以工代赈、三峡库区移民对口支援、对口支援等专项工作。

18.承办国家林业局对外的环境保护工作。

19.归口管理林业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贸易工作;负责木材和林产品进出口审批,负责国外贷款、外商投资项目及国内配套资金的外援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国外贷款、外商投资的争取工作;归口管理对外承包劳务及境外项目的前期工作。

20.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规和制度,研究拟定林业统计报表制度、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负责对林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和监督;归口管理林业统计工作,负责林业统计信息。

21.指导中央财政拨款支出的有关政府采购工作。

22.指导局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23.承担国家林业局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国家林业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和国家林业局林业产业办公室日常工作。

2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科学技术司

主要职责:

1.拟定林业科技发展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业行业科技体制改革。

2.指导林业科学研究、技术推广、质量技术监督体系及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指导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基层林业科技机构的建设与管理。

3.指导林业科学研究工作,承办重大林业基础研究项目、科技攻关项目、科技产业化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林业高新技术攀登工程和关键技术开发工程,编制国家林业局重点科研指南,并组织实施指南项目。

4.负责林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林业实用技术的应用工作,管理林业科技期刊。

5.负责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的评审、申报和管理工作。

6.指导林业技术开发实验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

7.组织国外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工作。

8.承担林业技术监督工作,归口管理林业行业标准化、质量、计量工作,监督检查林业国家标准和行业强制性标准的实施。

9.归口管理林业和知识产权工作。

10.组织协调国外智力引进工作。

11.承办国家林业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归口管理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指导中国林学会工作。

13.承办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国际合作司

主要职责:

1.归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涉外工作,指导林业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2.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林业国际合作工作规划,拟定林业涉外工作的规章制度。

3.负责出访和来访团组、人员的审批和报批,组织安排重要的外事活动。

4.负责与外国政府、有关国际组织、机构和民间组织的联系。负责政府间和部门间协定、协议和会议纪要、备忘录等的谈判、签约,归口管理有关协议的执行工作。

5.负责争取外国无偿援助,组织办理援助项目的申请、谈判、签约;检查、指导项目的执行,归口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涉外事宜。配合有关司局和单位做好利用国外贷款工作。

6.负责协调我国政府对外援助的林业项目。

7.办理加入国际组织、公约事宜,组织出席有关重要国际会议。参与有关国际条约的谈判,协调有关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负责审批或报批在我国举办的有关国际会议。

8.归口管理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的林业事务。

9.负责编制局外事经费预算、决算及其管理和使用;负责办理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事宜。

10.指导林业对外宣传工作。

11.领导管理国家林业局林业国际交流中心。

12.承办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人事教育司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干部、人事、劳资和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及局党组的决议、决定,组织拟定具体的规定、标准等,并监督执行。

2.负责林业人才现状调查和需求预测,拟定林业教育发展规划和局机关、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4.负责局直属单位高级专家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负责林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工作。

5.指导高中等林业教育工作,负责林科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林科学院、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育研究和教材建设。

6.指导林业行业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培训工作。

7.指导局直属院校管理和建设工作,管理和协调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

8.负责直属单位劳动工资计划管理;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等管理工作。

9.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职能配置和人员调配的管理工作;协调、管理社会团体。

10.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1.组织林业系统部级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

12.归口管理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13.承办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

1.制定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组织党员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本级党组织的决议。

4.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业务和有关知识等。

5.组织开展党性党风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理想和革命传统教育、形势任务教育等。

6.指导所属党组织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和管事管人管思想相统一的要求,做好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汇报。

7.加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负责直属机关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按期进行换届改选。

8.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表彰、宣传、学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和经验。

10.领导局直属机关纪委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审议、审批违纪党员的处分。

11.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2.贯彻党的统战政策,指导所属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

13.按照规定实施党内监督,向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反映有关情况。

14.协助局党组管理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

15.协助局党组指导局党校开展工作。

16.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办理局党组交办的工作事项。

(十二)离退休干部局

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离退休干部统一管理、待遇分开的原则,拟定国家林业局的具体实施办法。

2.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通报情况、走访慰问、参观、参加会议,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林业的重大决策。

3.负责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4.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和离休干部健康休养、用车等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科学文明的文化体育活动。

6.负责国家林业局机关离退休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7.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事宜。

8.指导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9.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代码】141

一、主要职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授权,将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行政管理职能,分别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承担。

其主要职责有:

(一).组织起草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拟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监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国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技术法规工作。

(二).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国质量工作,研究拟定提高国家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依法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审批和管理国家计量基准和标准物质,制定计量器具的国家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量值传递。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四).拟定出入境检验检疫综合业务规章制度;负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管理;负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管理。

(五).组织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管理国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六).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监督管理;管理国内外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依法负责出入境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

(七).组织实施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监督检验和监督管理;管理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管理出口企业对外卫生注册工作。

(八).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和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管理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工作,审查批准法定检验商品免验和组织办理复验;组织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前期监督和后续管理;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标识)、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出口质量许可,并负责监督管理。

(九).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依法审批并监督管理涉外检验、鉴定机构(含中外合资、合作的检验、鉴定机构)。

(十).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十一).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对国内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组织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十二).管理与协调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代表国家参加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国际组织或区域性组织,签署并负责执行有关国际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审批与实施有关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卫生与植物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管理上述协议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三).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科技发展、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引进;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统计、信息、宣传、教育、培训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十四).垂直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实行业务领导。

(十五).管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十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总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秘书、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值班、督查、、保密、保卫、政务信息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制定并组织实施总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指导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承担局新闻工作,管理和组织宣传报道和报刊出版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房产及其他资产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法规司

承办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拟定有关规章。承办部门规章的有关事宜。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的法律审核工作。管理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技术法规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和普法教育等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对台业务。

(三).质量管理司

组织实施国家关于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对全国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和推进名牌战略的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承办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的有关事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计量司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和监督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组织制订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全国量值传递,依法监督管理全国计量器具。负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规范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承担有关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具体业务工作。

(五).通关业务司

研究拟定出入境检验检疫综合业务、证书签证、标志标识(标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口岸检验检疫业务。编制、汇总出入境检验检疫目录和种类表。管理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签证工作。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计收费管理和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信息化工作。依法监管从事与检验检疫通关业务有关的社会服务机构。

(六).卫生检疫监管司

研究拟定出入境卫生检疫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收集国外有关传染病疫情信息。

(七).检验监管司

研究拟定进出口商品检验和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措施及进出口商品检验种类表,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组织实施进口许可制度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管理。审批法定检验商品的免验,办理复验和监督抽查。组织实施一般包装、危险品包装检验。组织实施和协调运载工具和集装箱检验检疫工作。监督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和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涉外检验鉴定机构的审批。

(八).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研究拟定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安全、质量监督和检验检疫的规章、制度及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目录。组织实施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收集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卫生质量信息,组织实施相关食品卫生风险分析评估和紧急预防措施。管理重大进出口食品卫生质量事故查处和食源性污染源处理工作。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拟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目录、有关安全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和进出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十).产品质量监督司

组织实施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定国家重点监督的国内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监督。组织对生产企业实施国内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地方监督与专业质量监督。管理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工作。监督管理部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十一).执法督查司(国家质检总局打假办公室)

组织协调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组织协调全国有关专项打假活动。组织本系统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组织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案件的查处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管理、指导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十二).国际合作司(科技司)

研究拟定国际合作和科技发展规划、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参加国际组织或区域性组织的活动。负责协调双边和多边合作协议的实施。组织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和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定(SPS)的国家通报和咨询工作。管理总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外事工作。组织协调科研、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新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评审等工作。提出实验室建设规划、计划和科研专项经费、仪器设备专项资金的年度分配计划,并监督执行。

(十三).人事司

拟定和组织实施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工作发展规划、计划、规章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领导班子,协助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的领导班子。承担总局机关、直属单位、挂靠单位及系统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管理工作。管理有关职业资格工作。

电信党建工作计划范文8

评议组领导、各位评议人员:

自以来,电子公司紧紧围绕服从服务于集团公司主线生产经营来开展,努力搞好电子公司作为子公司的经营运作。下面我代表班子从思想政治建设、党组织建设、廉政勤政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工作作风、科学决策能力建设、队伍建设、工作实绩以及学习情况等九个方面对整个班子的情况作汇报。

一、思想政治建设

电子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历来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年初,认真结合集团公司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在电子公司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活动,组织职工学习集团公司“两会”和电子公司职代会精神;各车间科室结合实际组织了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使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任务,坚定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现生产经营目标上来。能够针对集团公司和电子公司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引导职工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关系,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消除了职工群众的后顾之忧,确保了职工队伍的稳定。

面对新形势及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动员全司党员干部、职工群众转变观念,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力求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新突破、新起色。向职工讲清电子公司发展的有利形势和不利因素,围绕电子公司面临的资金、人才、改革和管理等问题,重点放在帮助职工解放思想、树立改革的观念和创新思想,增强全司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自觉性和工作的主动性,让广大职工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坚定发展信念。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特别是电子公司网站),以及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班组学习等各种会议或活动,扩大宣传教育面,各部门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两会”和电子公司的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的重点、热点和难点进行学习、讨论。通过卓有成效的形势任务教育活动,把广大职工的思想统一到电子公司改革发展和建设和谐电子公司上来。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及党员素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及广大职工深入学习五中、六中全会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全会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在学习中,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全会精神,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并且做到“三个结合”:

把学习领会全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与学习贯彻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

把党建工作实际同加强和改进电子公司党的建设结合起来。

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推动电子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

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明确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理论学习与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提高理论学习的实效性,努力开创电子公司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同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学习云南省第八次党代会及集团公司全委会的精神。7月4日,我们从云南省委党校请了缪教授对电子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进行轮训,轮训前,党委明确要求各党支部做好生产值班的调度工作,确保所有党员干部能按时参加轮训班,通过轮训,进一步加强电子公司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

领导班子成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不稳定因素。从到现在,我个人先后和职工面对面谈心300多人次;把思想政治工作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切实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生活、学习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能解决的,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建立使用好帮困解困资金和医疗互助费用,坚持好联系职工群众的各项工作制度,维护好职工的根本利益。

二、党的组织建设

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党内活动开展正常健康,民主气氛浓厚。6月,电子公司第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组建了“两委”班子,为规范党建工作奠定了基础。两年来,我们结合电子公司实际,深入开展“云岭先锋”工程,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建设,保持先进性,增强战斗力,使之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在党员中深化对新党章的学习,把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云南省和八次学代会精神,集团公司八届七次全委会精神与开展“三观”学习教育活动和“五个一”学习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注重加强党支部建设,创新活动载体,增强工作活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深入开展以“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活动开展好、制度建设好、发挥作用好”为主要内容的支部创“五好”活动,不断提高党的工作的覆盖面,把“五好”落实到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中,切实把党支部建设成为组织坚强、党员队伍过硬、基础 工作扎实、思想工作有力的战斗堡垒。

所属11个党支部的工作都能够紧紧围绕电子公司改革、发展的目标,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开展,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每年一次的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以多元化的组织活动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爱岗敬业的精神,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为电子公司的改革发展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作用。以“八个一”为主要内容,开展学习《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

昆钢集团公司部署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后,电子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发出通知,要求所属各党支部要把抓好教育活动作为深化党的先进性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电子公司今年的中心工作,把教育活动的具体安排与深化党的先进性建设,落实“十一五”规划,抓好以“责任、效率、服务”为核心内容的规划管理年紧密结合起来,力求通过开展教育活动,在转变作风、创新工作、提高效率、优化服务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电子公司党委以“八个一”为主要内容下达到各党支部组织好教育实践活动。一是组织广大党员熟读一遍党章,熟记“八荣八耻”;二是组织一次社会主义荣辱观征文活动;三是进行一次党章知识测试;四是给全体党员讲一次党课;五是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六是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七是在国庆节举办一场文艺演出(国庆节我们利用会议电视系统组织了玉钢,红钢,大红山及公司本部四地的文艺联欢);八是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党委领导班子和各支部组织党员认真通读党章,熟读熟记“八荣八耻”,要求每个党员熟记党章的重点内容,组织党员参加了学习党章答卷活动,对全体共产党员进行一次党章知识测试。联系我司工作实际,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征文活动,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以“我为大红山管线工程作贡献”为主题,围绕服务大红山管线工程建设,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创新党群工作,密切党群关系。

开展好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五好”和共产党员“五带头”的作用。精心组织好与电子公司生产经营建设紧密结合的“三心”工程、创先争优、优质服务、党员身边无事故等活动,更好地促进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发展党员上,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注重把生产、经营、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同时将党员培养成为生产、经营、技术骨干,努力建设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认真做好积极分子发展和培养工作,年初确定制定电子公司组织发展计划,选送33名积极分子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脱产培训班;实行了入党及转正公示制度,我们对加入党组织的新同志进行了发展前公示。

党员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一年一度的党员、干部轮训效果明显。近三年来党员、干部轮训率均在95%以上;党内“创先争优”、“民主评议党员”、“双十目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内容更加充实,形式有了突破和创新;“一个党员一面旗”、“党员责任区”、“党员身边无事故”、等活动普遍开展,特别是“云岭先锋”工程的实施,更加促进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两年来共涌现出5个先进党支部、27名优秀共产党员和4名党务工作者。其中:2个先进党支部、4名优秀共产党员和2名党务工作者受到了集团公司党委的表彰。自以来发展新党员24名,其中青年占76.85%,知识分子占49.07%,为党组织补充了新鲜的血液。两年共培训党员297人次,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加强。

结合《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工作进度周报表》开展对党员的民主评议。党小组每周根据党员工作周报对党员进行一次评议;党支部每月根据党员工作周报对党员进行一次月度评议;党委对科级干部每月进行一次绩效考评。通过评议,被评议党员达100%,从评议结果看,没有出现不合格的,这说明了我们的党员和干部是合格的,他们在生产工作中很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领导班子的工作作风

班子成员工作上雷厉风行,班子团结干事,党群、干群关系融洽。

1、领导班子成员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知识水平。党委不断完善学习制度,坚持党委中心组每季度学习一次,党委中心组每季度学习,确定明确的主题后,我们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党委成员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坚定搞好电子公司的信心和决心。把学习的过程变为努力推进企业观念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的过程,全面提高电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和业务素养,提高决策能力及水平。今年继富源由电子公司员工开氧气厂后,又全面进入了大红山一.二.三.号泵站,走出电子公司服务范围狭小的圈子,开拓了电子公司发展的新路子,由于能理论联系实际所以每次学习均能做到主题明确,记录认真。11月底,针对过去学习中的经验和不足,电子公司党委对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修订,并下发了《昆钢电子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同时,领导班子还按要求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都认真地撰写述职报告,在民主考评会上,都能按要求报告各自的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学习情况。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干部员工的思想素质。

2、班子成员合理分工,团结协作,努力加强班子的整体建设。领导班子成员明确分工,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时,对分工进行及时调整并按时上报集团公司,几年来,班子能够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成员团结协作,在民主生活会上,都能本着求真务实,相互帮助的态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的工作水平和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和增强。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具体要求,制定完善党委工作规范和党员先进性行为规范。着眼于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坚强领导班子。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按照上级要求,电子公司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通过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交心及沟通思想,加强交流,达到在合作共事中加深理解,在相互支持中增进团结,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整改落实,例如今年二季度的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毛瑞宁同志就大红山的职工休息,加班等与劳动法不符的做法向安建同志提出了批评后,及时调整了对大红山职工加班的政策,稳定了队伍,确保了为大红山采、选、管线今年底投产的优质服务。

领导班子成员利用双休日往返于大红山、红钢、玉钢之间,进行工作研究,现场调研办公,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对各维护站点筹建工作、现场管理、员工培训、职工队伍建设提出阶段性目标和工作要求;适时召开新老职工座谈会,了解掌握维护站人员的工作情况,通报公司的生产经营形势;公司领导班子深入站点对科级干部进行民主考评,激励干部努力工作。

四、廉政勤政建设

电子公司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管理监督机制健全,年初制定了年度廉政工作计划,目标明确,并把责任进行分解每半年研究一次工作;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每半年上报一次自检自查小结和考核表,按时填报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档案。电子公司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能够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站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1、以学习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要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进一步加大防治腐败的力度”。我们按照相关要求,引深党章教育,增强党员学习党章的自觉性。组织党员参加了一次学习党章答卷活动,对全体共产党员进行一次党章知识测试。联系我司工作实际,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征文活动。

2、以决策、用人、花钱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今年,我们抓住决策、用人和花钱三个环节,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从体制、机制和制度等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3、进一步完善《电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量化考核标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追究制度。结合电子公司的发展实际,重新修订了《电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从源头上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的产生;同时,加大收入分配、公司事务、车间事务、班组班务的公开力度;电子公司党委要求,所有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合同》和《工程廉政合同》,这些措施的出台和执行,使领导干部和具体办事人员的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电子公司的纪检工作才取得较好成绩。

4、以提高管理质效为重点,进一步抓好效能监察工作。今年4月份我们提出整顿机关作风,机关各职能部门认真查找思想上、工作中的差距,围绕如何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如何创新工作优化服务,如何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等进行讨论,最终我们把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立项进行效能监察,使电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各种行为规范运作。

两年来,电子公司没有出现党员违法违纪情况。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班子成员统一思想,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建立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基础上,把正确政绩观的落实建立在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落实建立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基础上。电子公司领导班子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决策政令从不含糊,坚决执行。领导班子作为电子公司的决策者和领导者,肩负着搞好电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在电子公司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政令的重任。因而领导班子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确保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集团公司政令的畅通。在重大问题决策上,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大家积极发表看法和主张,充分讨论,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并不折不扣地执行,这方面电子公司做得还是好的。

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完善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机制,逐步推行车间事务公开,班组班务公开。充分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鼓舞士气、振奋精神,营造有利于公司改革和发展的舆论;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舆论;有利于弘杨正气,塑造美好心灵,崇尚科学精神的舆论;有利于团结、稳定的舆论。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创造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职工,引导职工学政治、学科学、学技术、学管理,长才干,从思想到技能,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

六、科学决策能力建设

电子公司领导班子多年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放眼外部了解行情,立足于电子公司进行科学决策,班子成员能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协同配合支持“班长”做好各项工作。

积极探索改革发展思路,从3月以来,我们对电子公司现状、宏观环境、行业环境进行了充分分析,制定出了电子公司的发展思路:以信息产业为核心,以“三电”服务产业为基础,以昆钢“三电”整合为前提,各项业务逐步推进、协调发展。逐步向高增值、专业化公司转变,成为云南省最大的电子信息服务公司之一。重点拓展信息产业业务和“三电”服务业务。

在发展思路制定形成过程中,多次组织了所有中层干部和部分职工代表对发展思路进行讨论并反复修改,力求做到客观、实际并适应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

3—9月份,在近半年的时间里,为制定该规划,召开了8次以上专题会议,组织了5次以上所有中层干部和部分职工代表参加的规划项目讨论会,前后共修改了7稿。

该规划约十万字由电子公司现状、宏观环境分析、发展的有利条件及存在的问题、规划思路及目标、规划实施要点、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投资分析、实施措施、结束语等部分组成。

根据该规划,项目总投资13.55亿元,到“十一五”末,年产值达14.55亿元,利润达3.91亿元。

我们组织干部党员认真思考电子公司“十一五”改革方案,积极宣传改革形势,力求保证在改革过程中职工队伍稳定。

班子内部民主气氛浓厚,处理问题做决定注重调查研究,听取基层意见。成员之间经常互通情况和信息,这为科学决策营造了良好氛围。

七、队伍建设

人才使用情况正常,人才成长的环境较好,电子公司内部培养的人才不断脱颖而出,如刘弘伟同志从一名中专生成长为计算机技术能手;曾光、黄朝兵两同志通过自动化工程的锻炼,成为自动控制的行家里手。目前,公司对高薪聘请计算机人才,正在办理将这些急需人才转为电子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组织大中专生座谈会,对他们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给予足够的关心,对自主招收的学生,为留住人才做好技校升专科,专科升本科的工作,先后有100名大专生,200名技校生报了名,为职工的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环境。

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今年2月份组织职工到太原尖山进行泵站管理培训,6月底组织人员到安徽铜陵进行陶瓷过滤机考察培训,10月份组织了80多人参加了psi组织的管道培训,11月份组织人员到会泽进行陶瓷过滤机操作维护培训。每个季度组织司磅员进行培训,同时电子公司还承担股份公司的erp培训工作前后培训了近6000人次。为进一步提高职工计算机运用能力和水平,各部门开展网页制作。制定大中专生培养计划,并按计划抓好培训。

经过不断地培训提高,,我们组队参加昆钢职工技能计算机大赛,共有24人获奖,电子公司有15人获奖,其中一等奖全部是由电子公司选手获得.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和选用标准,加大管理力度,年度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对民主评议排在末尾的干部,虽然考评为“合格”,但我们还是予以免职,使干部能上能下,为电子公司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12月我们也对科级干部进行了民主考评,我们建立了处级后备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认真选送干部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对科级后备干部制定培养措施并进行年度考评。我们在电子公司深入开展的“凝聚力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干部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机制的基本思路,可以归纳为“八个人”,即尊重人、了解人、关心人、提高人、规范人、激励人、依靠人、凝聚人。其内涵为:以尊重人为基本出发点,建立健全了解人、关心人、提高人、规范人、激励人和依靠人等六个方面的工作制度,达到改善党群和干群关系,促进职工和企业共同发展的目的。

两年来电子公司本着德才兼备,以德为重的原则,大胆培养启用了一批有知识、有文化、有理想、懂技术的年轻人到基层领导岗位。这对于培养人才,增强创新意识,适应市场经济,留住人才,使用人才,加强队伍建设,效果是好的,基层工作也有了起色。

八、工作实绩

1、加强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计量服务公正计量站克服了在岗职工绝大多数是家庭负担较重的女职工的情况,每年都超额完成各项指标。所有物资量、动力量收费全部收回,无一差错。

电信服务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积极开拓市场,确保集团公司通讯畅通,两年多新装电话3980余部,维护故障电话9030余台;维护小灵通基站130架次;安装宽带用户1360余户;搬迁电话2780余户,未发生一起用户投诉。

计量检定服务认真做好量值溯源工作,完成量传计划,超额完成检定计量器具指标。

抓好标准器复查工作,24项最高标准器顺利通过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复查考评,13项工作标准器通过复查考评,取得20个项目强制检定资格。两年多来检定计量器具达3万多台件,新建计量标准二套:热电偶标准装置、非接触式测温仪检定装置。加油机容量检定装置经复查考评,获得通过。

9月6--8日请中鉴认证中心对我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外部审核,现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7月进行了首次复查,顺利通过。8月又进行了复查,也顺利通过。

2、昆钢信息化建设项目稳步推进。由我司具体承担昆钢股份投资1.92亿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正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效益驱动、注重实效”的原则稳步推进。完成后昆钢的管理模式将发生重大、彻底的改变,管理将向精细化、规范化和集约化转变。

3、强化财务管理工作

经济效益是企业永恒的主题。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1)建立财务分析体系,对企业财务活动过程及经营结果进行评价和剖析,以便改进财务管理和提供经济决策财务信息。

(2)加强成本预测,做到事前控制,事中跟踪、监督,事后考核。

(3)建立财务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管理。

(4)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做到对项目有财务分析和核算。

以上成绩的取得,在于我们认真分析阻碍电子公司发展的不利因素,坚定发展信心,团结带领干部、党员和职工群众克服诸多困难,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工程建设任务;各项专业管理指标达到考核要求。,电子公司完成销售收入5100万元,消化了因关联交易价格调整、企业年金及其他涨价因素共计500万元后还实现利税230万元,利润121万元,并克服困难为职工涨了工资,职工人均收入为2万4千元,比职工人均收入2万3千元增加了1千元,同时克服困难为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分流了34人,职工总数由的478人增加到了512人。

九、学习情况

1、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实践锻炼,加强党性修养

理论建设是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电子公司领导班子严格按照这一要求加强学习。班子成员在这方面都有共识,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如果不掌握科学的理论,势必导致政治方向不清,政治立场不稳,政治观点模糊,政治嗅觉不灵。因此,我们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打牢理论根基,努力用科学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加强党性修养是对一名合格党员、合格领导干部最基本的政治要求。作为党的干部,我们班子成员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党员,认真履行党要管党的职责。始终坚持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不断改造,正确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时刻牢记“两个务必”,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的考验,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动摇。

2、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人才观

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人才观,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导方针。电子公司领导班子紧密结合电子公司实际,深刻理解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人才观的丰富内涵,并贯彻在平时的学习培训和日常的领导管理工作中。用全面的观点看待个人的工作成绩和贡献,力戒心浮气躁,急功近利,违背科学,弄虚作假的思想,把一心一意为企业谋发展、全心全意为职工谋利益作为争创成绩和贡献的出发点,真正为电子公司发展打基础、做贡献、创效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昆钢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创造出实实在在的政绩。同时,我们深刻理解和坚决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方针,统筹开发各方面的人才资源。

3、端正学风,确保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学习任务圆满完成

电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能够自觉系统地学习理论、掌握必备知识、加强党性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班子成员端正学风,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自觉地学习,大家克服各种困难,确保学习任务的圆满完成。

十、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两年来,客观地说,电子信息公司领导班子是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的,是能够服从服务于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大局,团结带领公司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的。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电子公司领导班子两年来的工作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需要改进,主要是:

1、完善电子公司管理考核制度。

电信党建工作计划范文9

一、电子政务到电子党务:理论与实践的展开

到上世纪90年代初,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开始运用于党委机关;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信息化进入了一个全面、大规模的加速推进阶段,机关信息化开始被正式提上党和国家的重要日程。随着“电子政务”概念的提出及在实践中的发展,“电子党务”的发展也由自发走向自觉,学术界也开始对电子党务进行研究。对“电子党务”理论的探索,首先应当从电子党务的概念入手。

在我国,“电子党务”这一概念尚未有一个统一的公认的阐述。笔者通过对各学者观点的思考和对电子党务在各国的运用情况的研究,认为电子党务,或称党务信息化,是指政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将业务和党建工作通过网络进行集成,在互联网上实现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的限制,形成行为规范、运行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党务工作体制。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政党制度具有中国特色;因此,我国的“电子党务”一方面适用于电子党务的一般理论,另一方面又有自己的内涵。中国共产党的“电子党务”,是指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顺应知识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潮流,充分运用先进的高科技手段和现代信息技术,运用现有信息平台和信息网络等手段,有效处理党内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同级政府(包括人大、政协)及各人民团体之间、党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从而使党更加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更加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够更好地承担起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职责。

不同国家的党政关系从根本上决定了该国“电子党务”和“电子政务”的关系。我国的党政关系体制决定了我们的“电子党务”和“电子政务”的关系具有中国特色。电子党务和电子政务的共同点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电子党务和电子政务都是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不论是电子党务还是电子政务,都是顺应知识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潮流,充分运用先进的高科技手段和现代信息技术,运用现有信息平台和信息网络等手段,将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进行优化重组。另一方面,电子党务和电子政务构建的内容基本相同。以面向的对象为划分标准,电子党务和电子政务都可以分为内网和外网。内网主要面向办公,外网主要面向服务。依据工作内容的不同,电子党务和电子政务都可以分为资源共享、数据处理、信息传输等基本功能。

电子党务和电子政务也有不同。首先,两者的内涵不同。党务和政务是有区别的,这就决定了电子党务和电子政务的内涵不同。电子党务,是指政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将自身业务和党建工作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在互联网上实现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的限制,形成行为规范,运行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党务工作体制。电子政务,则是指公共管理部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将管理和服务的一项项具体业务信息化,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的管理和服务。

其次,两者的发展程度不同。20世纪70年代,在第三次信息革命的影响下,电子政务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出现并迅速发展;直至20世纪末期,各国的电子党务才逐步建立。在我国,电子政务的构建相对较早,并且已经初具规模;而电子党务则刚刚起步,比较落后。

最后,两者的地位不同。不同国家的党政关系从根本上决定了“电子党务”和“电子政务”在该国的政治地位的不同。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从某种程度上讲,党务可以算作政务;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讲,两者具有相对独立性,党务高于政务。电子党务处于主导地位,搞好电子党务,是推进党务改革的重要手段,是今后党建创新的必然趋势;电子政务为电子党务提供技术上的借鉴,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是今后行政工作创新的必然趋势。电子党务与电子政务,在地位上具有主次不同。

因此,在处理两者的关系上,电子党务应当先行,从思想上指导电子政务建设,而电子政务又从技术上推进电子党务建设,两者相互配合、彼此促进、共同推动国家信息化进程,从而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一中心。

二、认识偏颇与体制束缚:我国电子党务存在的问题

面对信息化建设的新形势以及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中央办公厅抓住机遇,把统筹规划电子党务建设提上了重要的工作日程。经过充分的酝酿和准备,2004年4月2日,中央办公厅向科技部发函,建议将“电子党务试点示范工程”列入国家“十五”科技计划。4月28日,科技部复函表示同意,“电子党务试点规范工程”(简称“428工程”)开始启动。近几年来,上海、福建、四川、云南等省市纷纷推进电子党务的建设,我国电子党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

1、对电子党务的认识存在偏颇。在推进电子党务建设的过程中,一些地方领导消极缓慢甚至不作为。一方面,他们认为,党务管理不同于政务,具有其特殊性和保密性,不宜向社会公开。另一方面,有的干部由于不懂网络信息技术,认为党务信息化有和没有一个样。传统的关于电子党务建设的认识存在着偏颇,极大地阻碍了我国电子党务建设的推进。

2、发展电子党务的领导体制有待改进。电子党务的建设和推进,需要一个专门、统一的领导部门,也需要一定的资金、技术、人员投入。在我国,国务院成立的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通过制定加快我国电子政务的宏观政策,使具体的资金、技术、人员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在推动电子政务的发展上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相对而言,我国电子党务中这样的机构仍然是空白;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小组由于属于政府系列,无法对党务信息化工作进行有效领导。因此,我国的电子党务工作缺乏统一的宏观的系统的领导,致使党务部门的信息化工作在许多地方尚游离于电子政务之外,处于独立建网、独立运行的分散境地。

3、各地电子党务建设力度不够。这主要表现为党政分别建设部门各自为政,技术系统不统一,导致本可以成规模的大网变成了几个甚至几十个分离的小网,这不仅大大增加了投资成本,而且大大降低了系统的价值。在宣传方面,网上对党的方针、政策、路线的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地方党委网站信息更新慢,在“党的历史”“党的理论”这些方面只有网页,没有内容,网站的点击率低。在监督方面,电子党务网上开展对各级党委部门的监管不多,党委部门与社会及公众的沟通、联系不够,交互式信息还没有真正得以开展。

4、发展电子党务的政策法规仍需完善。虽然全国性的电子政务法规已经在逐渐制定中,尤其是2003年出台了《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电子政务工程技术指南》等有关文件,但是,“我国电子政务和电子党务的法律空白还是很多”。我国仍然没有一部统一的信息公开立法,它已经成为当今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发展失衡的重要原因,也直接制约了电子党务的发展。同时,由于法律上不能提供一个正常的网上互动的合法规范,致使一些网上的有效性受到限制,也降低了人们网上参与政治活动的积极性。

三、完善我国电子党务的思考

推进电子党务建设,是我们国家在新世纪的一项伟大工程。我们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总结实践经验,科学合理、循序渐进地加强我国电子党务的建设。

1、加快成立党务信息化中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国电子党务建设。针对我国电子党务分散、独立等不足,我们应当成立党务信息化中央领导小组。通过制定专门的科学的政策,积极调动人力、财力、技术等资源,使我国电子党务建设从上到下落到实处;同时,根据信息化建设规律,党务信息化中央领导小组加强同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人大、政协信息化机构的联系和协作,建设统一的网络平台和应用系统,资源共享,信息共建。由此,以电子党务为主导,电子政务为主体,电子党务网络能够实现与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电子网络的无缝连接;从而极大减少投资的成本,实现信息资源的全面性,提高党务网络系统的价值。

2、重视培养一支精通信息技术的党务干部队伍。电子党务的建设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因此,需要一批精通此技能的高素质人才。目前,党员干部特别是在基层党员干部仍有一部分并不懂得计算机技术,这对电子党务的推进是不利的。因此,要加强培养党员干部队伍的技能,这种技能主要包括计算机和现代网络技术、交流和处理信息能力、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能力等。党组织可以通过和高校沟通,对党员干部进行专门计算机培训以及在提拔任用党员从事电子党务方面工作时,以其掌握的计算机等级水平作为考核标准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信息技能和业务素质。

3、制定全国统一的信息技术法律规范。针对目前各级机关信息技术不规范的现象,我们要抓紧制定全国统一的信息技术法律规范。为了加快我国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步伐,我们要制定一部统一的《信息公开法》,并从组织上落实党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为了保障正常的网上互动,加强群众上网监督党政干部,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应当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了确保信息安全,防止黑客、敌对分子盗取破坏重要网络信息,应当制定相关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

4、统筹规划、全面重点地构建电子党务系统。电子党务的建设,基础在网络,核心在软件,关键在安全,目的在应用。因此,电子党务系统工程应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建立网络子系统。网络子系统是“数字省份”或“数字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同步构建网络硬件基础设施和系统软件平台,并使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这一系统具有开放性、交互性、高效性、共享性等特点。

(2)建立信息业务子系统。信息业务子系统是电子党务建设的重要载体,处于核心地位,它是党务部门进行网上业务工作的子系统。具体而言,这一子系统又可分为五个小系统。其一,决策信息支持系统。这一系统主要是及时、全面、准确地搜集、分析、整合信息,为各级领导进行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服务。其二,内部办公公共应用。主要包括:各级党委部门之间的公文运转系统(包括公文交换、公文处理、公文归档、公文查询),内部信息、督察、新房的网上采集、编辑、刊发一体化,党委机关内部的日程安排、会议管理、机关事务管理等;统一的内部电子邮件系统;各级党政机关间的多媒体信息运用平台,如视频会议、音乐视频点播、多媒体数据交换等。其三,党委部门业务运用系统。包括党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管理、宣传教育、统战、党史党建等。其四,党委部门重要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党纪党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各级党委历次代表大会、党委工作大事记等。其五,党组织面向社会的信息服务。前面主要侧重于党委内部网络系统构建,这里则强调党组织与社会之间的双向互动。各党组织应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建立面向社会的各类、建设、反馈的数据收集和统计系统,及时向社会各种公告通知、活动新闻;提供党史党建、政策法规等基本信息。

(3)建立安全子系统。电子党务系统所承载的数据非常重要,有些信息甚至关系到党内机密、国计民生,具有严格的保密性,因此,对安全性、可靠性的要求极高。拥有长期、稳定、专业的技术服务和维护是网络安全最根本的保证。在电子党务的构建中,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和技术建立安全子系统,主要包括安全设施、安全技术保障和安全维护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