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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市场管理集锦9篇

时间:2023-05-17 15:34:19

电商市场管理

电商市场管理范文1

关键词: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监督;多维机制

一、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的概况

(一)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的定义

移动电子商务是指依靠收集、掌上电脑等无线终端,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一种商务活动,完成商务活动中的交易、支付等所需过程均通过移动终端。

(二)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移动电子商务到目前为止经历了三次革新。第一次是移动电子商务的出现,表现为以短信为基础,开展查询、收费等业务。这种方式的电子商务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响应速度太慢,因此很难满足大部分商贸的需求。第二次是在WAP出现之后,移动终端(主要是手机)可以访问WAP网页,实现了实时查询,这是第一代所不能做到的,但是这一访问技术不够便捷灵活,还存在巨大的安全漏洞,也逐渐被革新取代。第三次革新就是在SOA架构基础上,通过结合3G网络技术、智能移动手机等多种技术的移动商务,这就是目前我们广泛使用的通过手机APP完成的查询、支付、反馈商务活动。

(三)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的分类

目前,根据市场主体,大概可以将移动电子商务市场分为无线网络服务、系统平台、应用平台和应用服务四类。无线网络服务是中国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系统平台是移动终端的系统,如安卓、ios等,应用平台即传统的电商平台,如商城、社交网络等,而应用服务则是数量最为众多的APP终端服务。

(四)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特点

移动电子商务市场发展到第三代,相比之前已经覆盖了几乎所有的人群和所有的行业,其影响范围之广前所未有,涵盖的信息量也是十分巨大,并且实现了24小时不间断使用,移动终端也越来越智能。这就意味着安全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未来发展前景也会越来越广阔。

二、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多维机制

(一)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随之带来的不只是经济上的发展、使用上的便利,同时还有很多亟待解决和加以预防的问题。1.安全性受到挑战互联网的可连接性强同时也带来了众多安全方面的隐患,不法分子可以利用这些端口非法传播不良信息,盗取用户隐私,窃取用户财产,并且将这些信息进行收集散布,侵犯到用户的个人隐私和个人财产安全。而在使用过程中,用户又不可避免的需要使用到这些信息,这就对使用的安全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方便用户使用的前提下又能够最大程度的组织不法分子的从数据库中窃取信息,这就需要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管能够跟上。2.内容的积极性需要核查在第一代移动电子商务运维模式下,对于有害垃圾信息,在汇总和传送阶段,可以直接将其屏蔽或者删除,在到达用户终端时的信息能够保持准确健康,能够完全阻断不良信息的传播。而到了第三代,交互性的提高,传播空间变得更加宽广,管理的难度也在加大,这些垃圾信息的传播会危害社会安全,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因此十分需要建立一个监管的体系,来控制这些不良信息对社会大众造成不良影响。我国对于这种移动电子商务的监管还非常薄弱,一方面由于市场的自由性,监管存在不便利之处,另一方面,由于起步较晚,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再者,由于技术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不足,这也使得我国监管采用的一些手段是比较落后低效的。种种因素使得市场监管还需要更加完善,来保障用户的利益和安全。

(二)电子商务市场监管的几种类型

纵观全球的电子商务市场,市场监管主要可以划分成三种类型。第一,不把经营一方当作特殊主体进行监管,但是针对电子商务本身进行专门立法。比如美国、德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菲律宾、印度等国,就是颁布了一些的法律法案,来对交易的进行了规则制定,但是政府却尽可能的不进行干预,而是依赖市场的自我调节对经营者进行无形克制。一旦发生问题,通过消费者协会和各种自发组织进行调节教育,对于其他的出格行为上报法院制裁。第二,经营一方设立专门的法规监管,同时也对电子商务或电子交易专门立法。比如韩国、英国、新加坡、中国台湾等,就在对电子商务做出管控要求之外,还设立了一系列的法规,来规范经营一方的合理合法性。通过立法来对经营主体的资质进行了审查,确保经营主体有合格的条件来进行电子商务活动,并且对于交易活动中的种种情况负责。第三,完全不区分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非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全部按照某一法律法规进行管控和约束。如瑞士、日本等,这些国家按照电子商务平台的完成的整个过程对每个环节进行规定,严格审查各个服务点。

(三)国内外监管机制的差异

1.国外的监管机制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电子商务监管体系具有显著的特点。首先,这些地区的政府没有设立专门的管控机构,而是将警察局、税务局、法院等部门机构进行资源整合;第二,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把电子商务经营个人的监管放在较为重要的位置,有着非常强大的信用审查体系,通过信用来控制市场行为,而很少去对市场准入门槛进行特别规定;最后,对于在市场中出现的违法行为,是“零容忍”的态度,对于这些行为的制裁十分严格,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国外对电子商务市场的治理主要依靠行业自律的原则,一方面政府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通过市场的力量使电子商务市场发展不断优化,如美国的Apple、Google、Facebook等公司在自由竞争推动了移动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同时,第三方主体在网络安全和企业身份、信用等级的认证等方面促进了电子商务的行业自律。2.国内的监管机制国内的电子商务监管模式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来实现。200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我国商业行为立法的开始,2005年以后,各种法律法规也不断出台,并且根据电子商务的发展进行了不断修订。立法立规是我国对市场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另一方面,由于近年来移动电子商务的运营平台发生转移,很难再通过运营商来监管整个市场,因此,监管的中心逐渐下放到各个互联网平台,采用了层级管理制度,电子商务平台对其所运营的各个业务进行规范监管,这样一来尽管在整体上得到了一定的管控,但是对于下一层级的具体内容却无法继续深入,因此还是会有很多垃圾信息的存在得不到及时的清理。行业自律也是重要的管理机制之一。最具代表性的表现就是各个系统平台的审查,一些应用商店对所上架的应用进行审查,将一些不良应用排除在外,这要求这些应用平台能最大程度上保持公正自律,不因为一时的利益就放宽要求,让不良应用进入市场,进行传播。

三、针对管理机制的建议

(一)完善前期的市场法律法规

1.借鉴国外优秀的立法经验,完善法律条款。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条文基础上,对法律法规进行细化要求,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法律条文,结合我国的国情,对现有的法律进行完善和重编写,使立法更加完善、具体。同时还可以借鉴立法的过程,推进立法机构的工作效率,确保所有行为都有法可依。2.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审核标准。在电子商务的各个环节设立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实时监控调整,建立完备的体系。对应用商城、移动终端、传播途径进行审核,提高规定准入门槛,建立完备的检测认证标准,及时更新监管信息,防止经营主体通过软件升级等修改信息,编著不良信息。

(二)加强经营主体的自律

良好的市场需要经营主体的自我约束。加强经营主体的自律,不只是要求对经营一方的自律,更有用户方的自我约束。1.提高用户自身对市场监督的积极性。移动电子商务最核心的还是用户,用户是连接经营者和监管部门的一条纽带,经营者需要根据用户需求来进行推广,监管部门也需要根据用户反馈来调整监管措施。用户在市场监督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他们是发现市场监管漏洞的重要来源,加强沟通,能够让市场监管更加完善。2.大力培育与扶持社会化专业化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在监管环节中是重要的辅助,他们如果担负起市场监管的责任感,不仅能够减轻政府监管负担,更更能够帮助确立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他们由于第三方监管的身份,也容易为用户接受,与经营方和用户的沟通会更顺畅。3.建设移动电子商务的信用环境。明确信用在移动交易中的重要地位,鼓励个体和平台进行信用认证,同时加强信用审查制度,防止假信用的出现,树立群体对于信用交易的认可,并且自觉维护信用建设。在信用环境下的交易会更加便捷,也更加安全。4.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移动电子商务市场是在一定的平台上建立起来的,那么对于这些基础平台的建设和管控则更为重要,加强这个基础平台的社会责任感,让这个基础的运营商担负起旗帜作用,保障源头的公正透明,传播优秀的文化,并能够为市场负责。

(三)对各个环节的进行审查和管控

除了上述的对基础平台的和交易个体的约束之外,也要防范一些不良竞争导致的不良信息,因此对各个环节的审查和管控是尤其不能放松的。特别是应用商城的审核和管控,所上架的应用是否包含不良信息,程序是否盗用用户隐私,是否存在不良广告等等,均应该纳入审查范围,应用的每一次更新也不可以放松审查,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证市场的安全性和公平性。

(四)设立市场管控底线

1.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竞争是不可消除的,要想使市场能够持续发展,在管控之内,鼓励市场多样化发展,鼓励良性竞争,丰富市场内容,消除垄断,不仅能够带来更高的经济发展,同时也促进电子商务的不断改进和优化。2.确保安全底线市场安全是市场监管的最后底线。它包括用户的信息安全,经营主体的经营安全,基础平台的通信安全等众多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用户的信息安全。移动电子商务企业获取了大量的用户隐私信息,用于开展盈利性的商业分析,一方面为用户提供了个性化的便捷的商业服务,促进了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另一方面也形成了巨大的用户信息安全隐患。用户信息安全的保护,不仅需要市场本身来强化经营主体的对用户信息安全的保护,更需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来对用户信息安全提供保障。

四、结语

移动电子商务市场在发展的同时,监管也是我们值得注意的重要方面,完善市场管理机制,提高市场自律,未来的电子商务市场将会获得更科学、更合理、更有益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龚秀芳.移动电子商务的现状和发展前景分析[J].电子商务,2013(11).

[2]吴勇毅.移动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尚不成熟[J].IT时代周刊,2013(Z2).

[3]黄江玲,陈福集.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安全问题文献综述[J].知识管理论坛,2013(08).

[4]陈志刚,陈健.浅析移动电子商务产业链的整合[J].湖北工业大学学报,2013(03).

[5]周娇.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J].互联网天地,2013(05).

[6]许志远.移动智能终端发展进入窗口期带动产业深度整合[J].世界电信,2013(Z1).

[7]张晓琴.我国移动支付监管策略研究[J].时代金融,2013(03).

[8]谢剑超.流量运营,运营商须“抛弃”更多[J].通讯世界,2012(09).

[9]杜春娥,孙会.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媒介特点与受众分析[J].计算机与网络,2012(13).

电商市场管理范文2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逐渐推进, 科学技术随之发展, 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电子商务行业的崛起推动, 形成了商业发展的新纪元, 促进了世界经济接轨的实现。而这样的电商发展, 为市场竞争带来了更多的挑战, 促进了市场营销行业的整体改革。将国外的发展经验与理论相结合, 对电商实际的发展情况和背景进行考虑, 促进传统市场营销的改变和创新, 促进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

2、 影响分析

2.1、 电商对市场营销起到的积极影响

展开电子商务对市场营销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 其带来的积极影响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 电子商务的发展能够为市场营销提供有利的发展条件。从传统的营销发展情况来看, 这样的营销程序相对复杂, 需要较多的人力资源对其进行支持。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 这一问题能够被有效避免, 实现网络链接, 将商家和厂商进行直接联系, 将工作时间进行缩短的同时, 将企业的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进行了节省。在电商的网络平台上, 商家能够将厂家的生产信息发展动态进行及时掌握, 促进交易的顺利推进, 并将产品直接在网络销售平台上进行推广, 挖掘潜在客户, 有利于市场营销的发展。其次, 电子商务能够促进企业发展空间的有效扩展, 能够将企业的营销范围进行扩大, 促进其进入全球市场, 从而实现企业与世界接轨。通过对网络平台的应用, 促进客户与企业进行直接的交流, 企业对用户的需求进行明确, 从而将自生的服务质量进行提高, 推动用户满意度, 将产品生产成本进行降低, 有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最后, 电子商务的发展能够有效改变市场营销的发展观念, 实现网上购物模式的形成, 在企业和客户之间建立新型的客户关系, 将市场的营销质量进行有效提高, 为企业发展提供全球化的发展空间, 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2.2、 电商为市场营销带来的挑战

在电子商务进行发展的过程中, 其在为市场营销行业带来积极作用的同时, 也同样为行业发展带来了挑战。首先, 它的发展加强了市场营销的竞争力。就电子商务来说, 它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发展平台, 这就导致企业之间的竞争力得以加强, 而传统的市场营销方法已经难以支撑企业的高效发展, 还需要促进市场营销模式的转变。其次, 电子商务的发展改变传统营销模式, 使得财政和其税收方面出现问题, 形成了金融风险, 不仅相应的税务部门不能将网络营销的规定进行制定和晚上, 而且电子商务促进了交易的透明化发展, 促进其实现性和交互性的提高, 在增加了成交数量的同时, 简化了交易程序, 为整个交易过程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最后, 电子商务将企业管理的风险进行了加强, 其行业发展还不够完善, 这就导致客户的信息安全和产品安全都面临着巨大难题。

2.3、 电商与市场营销的发展现状

随着近年来经济的快速推进, 我国电子商务行业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这为市场营销行业的推进做出基础贡献, 但是其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 企业在进行发展的过程中, 其现代化的发展程度相对较低, 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电商行业的进一步加强。其次, 电子商务行业时间较短, 发展速度较快, 我国人才培养速度远远跟不上其行业的推进速度, 导致新型的技术服务人员相对缺乏, 限制了行业的发展。最后, 电商在发展的过程中, 其市场还不够成熟, 没有完善市场的管理体系, 导致很多虚假信息的出现, 导致行业发展的受到限制。

3、 发展策略

3.1、 环境优化

在工商管理学的背景下, 促进其发展建设的进一步加强, 需要将其发展环境进行优化改善。就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市场营销开展来说, 其都需要在市场建设的基础上进行开展。因此, 工作人员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 应该具有针对性地将这一问题进行加强, 针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背景, 促进市场规章制度的完善, 加强电商行业发展中的管理工作和监督工作, 促进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得以增强。并加强相应的法律建设, 针对一些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的行为和人员给予严重处罚, 将这一问题进行有效避免, 从而为市场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

3.2、 创新制度改革

就电子商务来说, 其交易方式较为新颖, 企业要想在发展的过程中, 跟进时代的发展步伐, 促进自身素质的提高, 就需要在发展的过程中, 将自身的发展情况进行结合, 促进发展改革和创新的推进。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 首先, 要促进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 针对电子商务的发展特点, 结合市场营销的管理需要, 促进电子管理信息平台的建立, 将先进的管理观念和营销策略进行借鉴, 促进企业管理效率的提高。其次, 要提高人员素质, 建立一支专门的网络营销队伍, 对人才技术技能进行定期培养, 保证相关人员对技术技能进行熟悉的掌握和操作, 并定期开展员工大会, 将其思想责任认识等进行提高, 保证人员对自身工作严格的执行, 避免信息泄露等问题的发生。最后, 要促进企业技术投入工作, 要将质量较好, 发展较为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设备引入其中, 为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良好基础。促进企业的高效发展。

4、 结语

综上所述, 在工商管理学的角度, 对电子商务和市场营销的发展影响进行分析, 电子商务在促进市场营销发展的过程中, 也为市场营销行业的推进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 要想促进行业进一步推进, 促进企业建设的健康发展, 就需要相关人员深入认识到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 在工作的过程中, 采取各项措施, 促进工作的具体推进, 保证电子商务的推进。

参考文献:

电商市场管理范文3

关键词:电力市场改革;工商管理;职业发展;电力特色;特色培育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0-0046-02

一、引言

我国以1998年撤销电力工业部作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序幕,开始了“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电力市场改革[1]。这样一个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的改革过程,对电力系统提出了许多的技术、经济、管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同时对电力管理人才的培养提出更多要求。现阶段,我国电力工商管理教学普遍存在教育观念滞后于专业发展、缺乏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等不足[2]。为充分适应电力市场改革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加强电力工商管理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

二、电力市场改革给电力工商管理专业带来的挑战

随着电力行业改革进程的推进,我国电力行业必将逐步放开发电厂、电网和配电企业之间的环节。在纵向上,电力行业将组成四大块:发电公司、输电企业、配电企业和电力零售商,充分实现电力市场各环节的自由竞争。电力市场改革的推进,为电力工商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要加强管理人才的专业创新能力。电力市场的变革将迫切要求电力工商管理专业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密切结合电力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找准定位,把握发展方向,努力拓宽专业口径,形成鲜明的电力特色。同时在传统管理能力及技能的基础上,增强电力工商管理人才的理论创新及管理创新能力。

2.要提升管理人才的市场应变能力。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推进,电力工商管理的背景将由计划体制转向市场驱动,将面临更多的未知事物。因此,电力市场改革对新时期的管理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新时期的管理人才要具备高水平的市场应变能力,在现有知识基础上,及时自我更新理论知识,实现对新型市场环境的适应。另一方面,新时期的管理人才要具备预知未来发展的动态思维能力,加强风险掌控能力的培养。

3.要注重管理人才的理论应用能力。电力市场改革的整体路径是确定的,但改革过程中可能呈现的具体问题是未知的,需要提高工商管理人才的理论应用能力,使其在具体问题面前,能够及时选取合适的理论和方法进行解决,并视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整和创新,实现理论研究与实际情况的完美结合,减小改革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对企业的影响。

三、电力工商管理专业发展策略分析

为了与不断变化的电力市场环境保持步调一致,电力工商管理教学需要及时更新教育观念,建立面向电力市场的动态培养模式,形成以“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工作过程”为三重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机制。

(一)以专业建设为导向夯实教学基础

新时期,为更好地实现电力工商管理专业教学创新,首先要通过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等途径加强专业建设,彻底夯实教学基础。

①加强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专业课程体系,本着“重视基础课程,加强主干课程,扩大选修课程”的原则,明确专业定位,突出电力经济管理人才培养特色,加强专业课程体系的建设。

②注重师资梯队的完备、师资学历层次的提高和职称结构的合理化;加大引进、培养的力度,尽快形成合理的师资梯队,保证专业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同时,抓好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鼓励中青年教师参加较高层次的专业进修。

③加强教学基本文件建设。根据电力市场的发展不断调整教学基本文件内容,及时修订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要在教学内容上充分体现电力经济管理特色,将教学内容改革与市场发展趋势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反映电力市场发展动态。

④加强实验室建设。围绕电力市场经济与管理的模拟建立电力市场交易与营销模拟实验室,重视先进模拟软件的引进和开发,以强化教学软件体系的效用。

(二)以社会实践为导向实现教学创新

以社会实践为导向实现教学创新,主要体现为积极开展“行动导向”的社会实践环节,加强学生与社会的联系,在实践中检验理论和提升自我。

①建立健全关于实践环节的规章制度,包括一整套量化的实习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可以从组织管理、计划管理、过程管理、考核管理四方面来构建,并保证落到实处,从而避免校内及校外的实践活动流于形式。对于校外的实践活动,增加电力企业共同考核部分,改变以往只要交一份实习报告就完成任务的弊端。

②与电力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将产学研相结合落到实处,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学生也可以避免以往实习接触不到实习单位核心内容和程序,学不到有用知识的弊端,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③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将电力工商管理专业相关课题与学生的寒暑假社会实践、创业大赛、挑战杯赛等结合起来,促进学生参与学术研究、素质拓展。

④开展电力市场项目学习、情景学习等新型教学模式,积极拓宽实践渠道。其教学内容是从电力市场经济典型的工作任务中开发出来的适合教学的学习任务和工作任务。在以上学习过程中,学生是主要的行为者,学生独立或以小组的形式完成从信息的收集和工作计划的制定到工作任务的实施以及对工作成果的评价等,并在这一过程中获得工作过程知识,可以使得学生能力的培养更加接近企业的实际,更加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以工作过程为导向凸显职业教育

以工作过程为导向凸显职业教育,旨在避免传统工商管理教学与工作世界相脱离的弊端,主要内容如下:

①转变教学观念。把课堂教育作为发展独立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负责的个性的前提条件,加强电力市场发展及改革进程背景下学生参与建构工作世界的能力,使教学内容指向未来职业的工作任务、工作的内在联系和工作过程知识。

②以工作过程为教学导向。新时期,在电力工商管理教学内容方面,把工作过程知识作为教育的核心,并按照职业能力发展规律构建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实现从专业理论知识向工作过程知识的转变。

四、结论

电力市场的改革与发展要求管理人才具有与时俱进的创新能力、适应能力和理论应用能力。因此,新时期电力工商管理教学工作要及时更新教育观念,以学生为主体,以挖掘学生能力为目标,建立面向电力市场的动态培养机制,尽快形成以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机制。

参考文献:

[1]韩如月,张利宏.“电力市场”课程教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电力教育,2010,(33).

[2]孙忠才.应用型本科院校工商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研究[J].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报,2010,(2).

[3]杨彩虹.本科院校工商管理专业特色培育问题的探讨[J].北方经贸,2011,(11).

[4]楚金桥.工商管理本科专业管理学教学改革探索[J].新乡学院报,2009,(4).

电商市场管理范文4

全球经济贸易一体化和无边界时代的侵蚀,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推广、运用,当前市场上出现一种全新的市场交易模式电子商务。从20世纪90年代到现在,是以国际互联网为技术平台发展电子商务的高级阶段。Internet的出现及其与商业的融合标志着现代意义的电子商务的产生。国际商会( ICC)举行的世界电子商务会议( The WorldBusiness Agenda for Electronic Commerce)上,专家和代表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电子商务的内容。电子商务是指实现整个贸易活动的电子化,从涵盖范围角度,电子商务是指交易各方以电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过当而交换和直接而谈方式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商业交易;从技术角度,电子商务是一种多技术的集合体,包括交换资料如发送电子邮件、获得资料如共享数据库、自动捕获资料如条形码等。电子商务主要涉及三个内容:信息、电子资料交换和电子资金转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DECD)认为电子商务是指商业交易,包括组织与个人在基于文本、声音、可视化图像等在内的数字化数据传输与处理方而的商业活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产生的电子数据交换技术和电子资金转账系统为企业间电子商务的应用建立了雏形。能以光速来传递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网络早己打破了常规物理世界的时空限制,大大加快了交易的效率,扩展了服务的范围。

随着电子商务信息化、网络化和虚拟化的特点不断被接受,互联网所带来的便利优势益发明显,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己进入快速发展轨道,交易规模逐年增长。

但是,我国当前的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频繁出现网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网络交易诈骗等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电子商务市场的交易秩序和诚信力;自然人经营者的身份认定难、追责难,使得消费者的维权存在困难和障碍;电子商务市场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严重受损;传统的统一监管方式己经不能满足电子商务市场现代化管理的需求;电子商务线上或线下市场的经营主体不均衡呈畸形,内在创新推动力弱,虚拟性和不确定性现状明显等原因导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运行机制不够成熟,投诉现象居多,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相关法律制度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则法理制度体系呈塌陷状态,即:行政部门多头立法,有关规定散见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中,缺乏统一的、专门的市场规则制度体系。现实中影响具体法律规范的规则没有及时修订,导致难以保证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公平性和公正性。也就是说,应该为技术的发展留下一定的相应环境空间促使国家法律稳定有效,使其能够健康发展。毋庸置疑,由于立法主体的多元化以及监管机构职能交叉重叠与冲突并存,且没有相应规则对各监管机构的职权和职责范围进行协调和具体划分,导致电子商务市场交易的法律规则存在冲突或空白,行政监管存在脱节和监管真空现象。现阶段依法治国理念下的电子商务市场交易法律规则的顶层设计必须符合中国国情,凸显国际化特色,因为中国法律改革的目标就是寻求一种市场平衡,使法律制度和市场供求之间从不均衡过渡到均衡,最后达到一种平衡的和谐状态。这种均衡应当体现在立法和司法等各个方而。

二、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则的法律制度考察

(一)电子商务主体和传统民事主体的关系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相关报告显示,上世纪90年代初互联网络全而开放以及在线商用系统获准开发之后,真正的电子商务才在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蓬勃的发展,已从尖端科技的形象走进平常百姓人家,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领域。那么,我国电子商务交易经营者在电子商务市场中以何种法律身份出现尤为重要,任何一个电子商务主体均与传统线下市场主体具有唯一的对应关系,线上与线下经营的公司并非两个民事主体,而是同一民事主体,他们之间的法律主体存在一定的捆绑关系。由此,电子商务主体并非真正虚拟,而是线下民事主体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另一种法律身份,电子商务主体在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时,同样是以线下民事主体的名义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实践中对电子商务主体的注册登记和注销登记,以及对主体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采取相应法律手段强制其退出市场,规范与传统民事法律主体的关系,直至限制其再次进入电子商务交易市场获得主体资格。在交易过程中防比对线上市场主体或线下市场主体中的一方给予歧视性待遇,这样会使得线上或线下的经营主体一方获得法律或政策上的竞争优势,导致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发展的不均衡甚至是畸形,不利于整个市场持续稳定运行和发展。

(二)电子商务主体与线下商事主体的区别

电子商务法采用功能等同法作为其立法原则仅仅是在电子商务立法尚不成熟时期的临时应急措施,一旦电子商务立法己经成熟,建立起了一套属于自己的规范体系时,功能等同原则就应当在电子商务立法活动中被摒弃心〕。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的法律体系构建基本满足其市场的交易,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商事主体登记规则以外,还有专门的特殊规定。此外,《电子商务模式规范》(SB/T10518一2009)《网络购物服务规范》(SB/T10519一2009)等行业标准以及《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等行业规范,也对电子商务市场经营者主体的资格作出了相应规定。如国家工商总局、北京市工商局和江西省工商局的规定要求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开办经营性网站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备案。而《广东省电子交易条例》则要求电子交易服务提供商到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在这一阶段,针对不同电子商务主体设置的准入规则并没有区别对待,而是一律要求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电子商务。

根据我国电子商务交易市场规则的法律操作程序,电子商务主体与传统线下市场主体有所不同,线下商务主体,如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一定可以成为电子商务主体,只要其具备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就可以成为电子商务主体。但是,电子商务主体不一定是线下的商事主体。这主要是指自然人,自然人只要从事电子商务活动并符合法定条件,也可以成为电子商务主体,具有在线上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和资格。但在线下传统市场上,自然人却不是商事主体,没有经营资格和能力,其只能以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进行经营活动。由此,可以看出,法律文件均表明政府对电子商务市场交易产业的重点关注并创造了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三、与发达国家电子商务交易规则法律制度比较分析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的战略决策,要求各地区和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同配合,制定并不断完善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推进我国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之后,商务部制定了《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十二五期间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八部委联合了《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出台了《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文件,从国家层而设计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此外,各地政府部门也制定了各自的电子商务发展计划,如《北京市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广东省《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网络商品及有关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等。上述法律文件均表明我国政府对电子商务产业的重点关注以及大力促进和扶持的政策倾向,为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美国国会也就全国性的电子商务立法展开磋商、讨论,1999年7月底在全美统一州法委员会上获得通过了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和《统一电子交易法》,并建议各州于9月起开始在立法中采纳叫。数字签名作为一种高级电子签名,被视为具有完全等同于手写签名和签章的效力,其它电子签名形式也在法律上得到承认,但其法律约束力仍取决于各成员国的国内法规定。对于经营者,包括是自然人经营者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没有进行特殊的限制。美国政府以及行业组织对于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主要集中在对交易安全和合法性的监管,以及通过税收等手段对交易结果的监管。美国政府不直接介入电子商务市场的准入及退出监管,而是成立行业组织电子商务协会,由协会制定本行业的经营和竞争规则,包括登记域名、注册网站、仲裁纠纷和调查公布网站信用等,并通过完善成熟的市场信用机制约束行业内经营者,促成行业自律,对违法行为则通过司法手段予以制裁。从而折射出美国对电子商务市场监管以间接监管为主,直接监管为辅,大部分主要职能由公共机构和社会中介性组织共同承担,这与其发达的市场交易体系以及成熟完善的市场信用体系密不可分。在电子商务立法方而,欧盟以其独特的超国家组织的优势,为整个欧洲国家制定了政策和法律规范,并进而影响整个世界的电子商务法。

四、构建可行性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则的法律平台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市场经济正处于发展和培育阶段,由此可以看出,电子商务领域所具有的特殊环境对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则制度的设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照搬美国等国家的政策和规则,而是要结合我国电子商务的具体情况以及整个经济和社会环境,制定出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市场交易平台,并构建和实施可行性操作规程,为我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一)采取政策放宽路径措施

我国对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采取放宽措施,未设置相对细化的强制性规则,交易规则主要是在相关法律框架之下选择和探索最佳的发展模式路径,并积极使立法机关和行政监管部门在对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则的经营模式和管理行为进行考察的基础上对实践进行反思和总结,提炼出行之有效的法律和监管规则。本着同一功能相同对待的原则,电子形式具备书而形式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且符合传统形式中书而形式的基本功能,法律必须认同电子形式的法律效力,受到同样的法律保护。实践证明,要充分尊重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则的自治,尽可能满足自由竞争和发展空间,防止带来不必要的经营成本和负担,进入交易规则的主体也充分认识到盲点和避规,使得电子商务市场交易产业在不断尝试和矫正的基础上获得持续性发展。

(二)监管法律措施不断创新

为电子商务市场的稳定持续发展提供一定的保障,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针对电子商务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新特点,监管部门不断地创新对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内容和方式,让监管服务与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相适应。如北京市于2000年就搭建了专门的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登记管理平台,并实现在全国性的大网站上粘贴工商红盾标识,明确网站经营主体的真实信息,成为电子商务发展初期的探索性监管措施。江苏省等地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并要求电子商务主体在其经营的网站或网页上进行亮照经营。深圳市创新提出电子商务公共平台的设计,该平台可以整合市场主体身份信息、网站域名、产品信息、商标等相关信息,为第三方交易平台和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市场主体资格认证、产品信息查询、企业信用和市场咨询四项公共服务。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的到达主义中,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只有到达要约人所支配的范围内时才生效。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己对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工作展开深入研究,着手建立全国一体、统分结合、功能齐全、上下联动的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

(三)监管法律制度灵活、有效

监管部门针对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设置的规则应当放开视野,无需电子商务市场交易程序创设更多繁杂的内容,而是要对己有规定稍加修改后的合理运用,及时把握市场的灵敏度,对于电子商务交易的发展也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及时、高效、有力地查处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中的违法行为,是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构建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网络市场发展环境的重要基础,是监管部门对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者的经营行为起到时时跟踪监管的目标。消费者与经营者是相对应的,他们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在商品交易中也是平等的主体,但在经济上却是不平等的,消费者常常是弱者。一旦电子商务市场在交易过程中出现较大的违反交易规则的现象时,要及时制定相关规则或通过监管对存在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主体实施行政处罚,避免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受到更大的波动和影响。监管制度的灵活、有效使得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得以维护。立法技术是指在法的创制活动中所应体现和遵循的有关法的创制知识、经验、规则、方法和操作技巧等的总称城。电子商务市场规则程序的设立应当坚持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安全的基本原则,确保准入条件合理实现,同时保证程序高效。

(四)加强法律服务意识

监管部门积极支持和响应国家对电子商务产业进行扶持的产业政策,充分发挥其作为政府部门的服务职能,确保电子商务产业持续性发展。由此,提倡监管部门采取较为先进的服务理念,促进和服务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服务发展作为其工作的根本目的,坚持两促进、两维护原则,全力服务电子商务科学发展、全力促进电子商务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少。此外,积极开展实践调研活动,认真听取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者对于法律规则以及行政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在制定有关电子商务法律规范时,将立法草案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让法律规范更加符合电子商务参与者的需求,满足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需要。在线信息产品交易是指软件、多媒体作品、数字化文字作品等数字产品,均可通过网络传输、下载实现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口门,在这样的情况下,发挥服务者和推动者的自我责任意识,让电子商务市场的相关法律规则和行政监管行为真正起到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服务的效果,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稳定有序的交易行为。

电商市场管理范文5

一、电子商务流程及基本情况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涵盖的范围很广,一般可分为企业对企业(B2B)和企业对消费者(B2C)两种。

(一)网络市场的组成元素

目前国内的网络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由信息、中介服务、在线支付、物资递送、行为监管等环节构成的运行机制。它是网络技术与传统市场相融合,由电子商务、网络广告、中介服务、基础设施等多种市场形态共同构筑起来的,通过交互式的反馈信息,服务于商业行为的无形市场。

(二)电子商务的优势

1、巨大的时空优势。传统商务以街面店铺销售的形式进行,以固定的销售地点和销售时间为特征。电子商务则以互联网为依托,以信息库为核心,销售地点是网上虚拟商店,购物时间可以由消费者即网上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因此,电子商务相对于传统商务而言,具有巨大的时空优势,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和更大范围内满足网上用户的消费需求。

2、更加便捷、高效。传统商务虽然可以把真实的商品和服务展示给消费者,但对于一般的消费者来说。对所购商品的材料、性能、结构、安全等方面的认识往往很有限,容易被商品的外观、包装等外在因素迷惑,对于商家提供的服务更难事先辨别优劣。电子商务利用网络技术,通过多媒体设备,可以全方位地展示商品的内部结构、各项功能以及服务的相关内容,从而有助于消费者全面认识和了解商品及服务,作出正确选择。

3、降低商务成本。电子商务以互联网为依托,使得经营者即使不修建、租赁街面店铺,也可以让消费者方便、直观地了解或者购买商品和服务,收到与传统商务同样的效果。同时,经营者还可以根据消费者提交的订单情况来安排商品生产事项,从而节省了传统商务所必需的仓库修建或者租赁费用,运输成本也会大大降低。

中国电子商务始于1997年。在1997年和1998年,中国电子商务的主体是一些IT厂商和媒体,它们以各种方式进行电子商务的“启蒙教育”激发和引导人们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兴趣和需求。经过这一阶段,在1999年和2000年,以网站为主要特征的电子商务服务商在风险资本的介入下成为中国电子商务最早的应用者,成为这一阶段中国电子商务的主体。随着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的深化,随着资本市场泡沫的破灭,网站电子商务开始跌入低谷,而企业特别是传统企业却开始大规模进入电子商务领域,中国电子商务从2001年开始进入第三个阶段,企业电子商务成为中国电子商务新的主体。

二、工商监管的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它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对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进行注册并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对商标注册和监管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对经纪机构、合同、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广告实施监督管理等。

从国家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可以看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是“各类企业”,既包括了内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也包括了外资企业;对“从事经营的”都在监管范围之内,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也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监管的市场范围也是“各类市场”,既不论商品市场。还是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不论是传统的有形市场,还是新兴的无形网络市场,都在监管的范围之内;对市场竞争行为、交易行为都要实施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也就是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大市场,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电子商务责无旁贷。

三、网络市场引发的监管难题

近几年,工商部门在监管网络市场、优化网络环境和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虽然已经介入,但是网络市场由于自身的特点及缺陷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这给工商监管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

1、网络市场的虚拟性。电子网络首先是一种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的信息传输媒体,这种媒体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已经广泛应用于各种社会活动。人们可以借助网络从事各种商业行为、社会行为。网络市场存在的虚拟性、跨地域性、分散性、隐匿性、易转移性等特点。共同导致了网络市场监管的缺失以及网络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的猖獗。

2、网络经营者的观念误区。一是不少人认为互联网是个自由开放的场所,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应的规范措施,故什么都可以做。二是网上经营行为的定义含糊。不少商家以个人买卖作为电子商务特色和卖点,认为个人交换调剂商品的行为不是经营行为。三是网上经营者为节约成本而规避监管。网上经营者为了实现“无店铺销售”节约成本,客观上引发监管难题。

3、标准不一。各国的国情不同,电子商务的交易方式和手段当然也存在某些差异,而工商监管要面对无国界、全球性的贸易活动,因此需要在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建立相关的、统一的国际性标准。以解决电子商务活动的互操作问题。而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问题是概念不清。呈现一种离散、无序、局部的状态。

4、知识产权问题。在由电子商务引起的法律问题中,保护知识产权问题又首当其冲。由于计算机网络上承载的是数字化形式的信息,因而在知识产权领域(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等)中,版权保护的问题尤为突出。

5、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在电子商务中,传统商务交易中所采取的书面合同已经不适用了。一方面,电子合同存在容易编造、难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问题;另一方面,现有的法律尚未对电子合同的数字化印章和签名的法律效力进行规范。

6、电子证据的认定。网络中的信息具有不稳定性或易变性,这就造成了信息网络发生侵权行为时,锁定侵权证据或者获取侵权证据难度极大,对解决侵权纠纷带来了较大的障碍。如何保证在网络环境下信息的稳定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是有效解决电子商务中侵权纠纷的重要因素。

四、工商监管的措施

作为一种不断发展的事物,电子商务所提供的功能 将会不断地完善和发展。电子商务将实现贸易的全球化、直接化、网络化,发展电子商务是不可阻挡的趋势,这就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服务与监管电子商务提出了明晰的思路:规范引导、促进健康发展。

1、法律抓手。目前,工商部门进入电子商务市场的管理只是刚刚起步,对电子商务市场行为管理的法律法规还是空白,可以说在国内,既没有成形的经验可借鉴,更无相应的法律法规供参考。而工商法律法规是约束和规范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并对其实施有效监管的必要手段和有力武器,因此,根据市场发展的形势需要,迅速出台监管电子商务市场的法律法规已经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同时,电子商务作为一种网上交易行为,属于市场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行为必须遵循商品交易规则,也理所应当的必须遵守工商法律法规、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督管理。但由于电子商务活动是在网上进行的。网络的虚拟性,交易主体、交易商品及各种交易票据的虚拟性,使得无证经营、商业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纪行为很难确定和控制,没有一整套的网上交易办法和监视措施,监督管理只能是形同虚设,市场必然处于混乱状态。要使电子签名、密码和电子货币流通及电子票据等确实具有法律效力,做到信息传递合法、保密,交易的渠道畅通,交易的行为适于监督管理部门实时监控,既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还必须从接受订单、商品配送。到物资保证、财务支付、信息交换、质量保证、安全保险、实时监控等方面制定一系列相应的管理规则,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使工商部门确实有手段、有能力依法对网上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2、科技、人才抓手。一是依托高科技监管平台,以网管网。加快以网络建设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步伐,依托工商电子商务监管平台,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过程控制,开展经营主体监测、网上巡查、案件查处及发放工商机关电子图标等工作。针对工商主要职责构建相应的智能化模块,实现人本监管,其中,消费者信息交流反馈模块,实现消费者对电子商务主体实时、全方位、标准化评价,收集分析反馈第一手的信息,消费者实时评价反馈与工商分类巡查监管、电子商务主体行业自律等共同构成“三位一体、人性互动”的长效机制;网络违法广告、商标智能化搜索监测模块则实现对网页语音、文字、图像的立体监测。二是引进与培养并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引进电子商务和计算机网络专业人才,负责操作各类电子商务监管专业设备,同时开展针对性、操作性、实战性强的经验交流,强化对现有执法人员的信息化、电子商务知识的培训,通过与高校联合,聘请专家教授讲课、案件分析、法规宣讲、向先进地区学习取经等方式提高监管业务技能。

电商市场管理范文6

澳大利亚电力双边交易市场主体包括发电商、售电商、经纪商、终端用户以及国家电力市场管理公司等。电力双边交易过程中,独立市场管理机构将根据市场参与者的报价情况最终确定双边交易的价格。双边交易市场主体可利用金融合同市场降低交易风险。澳大利亚电力双边交易市场中存在平衡机制以调整双边合同仓位(contractpositions)的实时波动,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澳大利亚电力双边交易及其市场运行机制见图2。(1)交易主体澳大利亚电力双边市场中,交易主体可分为交易性主体、非交易性主体。交易性主体包括发电商,售电商,经纪商,以及终端用户。其中,经纪商只是为买方和买方牵线搭桥,并从中收取佣金。在双边交易过程中,经纪商的作用是撮合交易,并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操作,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数据及其他专业服务,在这个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就是双边交易信息披露的平台,供需信息在这里。在澳大利亚电力双边交易中,银行可作为中间商承担发电商与零售商之间的业务或价格担保,按规定,充任中间商需要具有1000万澳元资产,并持有执照[3]。非交易性主体包括国家电力市场管理公司(NationalElectricityMarketManagementCompany,NEMMCO)、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委员会(Austral-iaCompetitionandConsumerCommission,简称AC-CC)、独立市场运行管理机构(IndependentMarketOperatorandMarketAdminister)。其中,NEMMCO为中立的非盈利性组织,负责全国互联电网的调度和电力市场的交易管理。为市场成员提供诸如负荷预测、再调度数据(价格敏感性分析)、调度数据、供给场景分析或者系统充裕度的中期(7天)、长期(2年)预测等市场信息;ACCC主要负责实行政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独立市场运行管理机构负责长期发电充裕度的计划,支持备用容量机制。(2)交易类型按照交易标的划分,可将澳大利亚电力双边交易划分为期货交易、期权交易;按照交易时间跨度划分,可将澳大利亚双边交易划分为远期双边交易、短期双边交易。1)期货交易。在澳大利亚电力双边交易市场中,一部分电力商品将作为期货进行交易。期货合同到期时,合同一方需要支付补仓费用。期货交易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交易是完全匿名的,二是交易过程中补仓(margincall)的利用基本上消除了信用风险。D-cyphaTrade(为注册于新西兰的一个产业网络,包括能源公司、金融贸易专家,金融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和政府机构等,作用于设计、支持、构建交易能源市场。)在澳大利亚SFE市场中引入电力交易平台,该市场从2002年开始进行电力期货交易。2005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该市场的期货交易量约等于NEM物理能量交易总量的22%,并呈现持续快速增长趋势。2)期权交易。期权交易是由双方直接协商的电力双边OTC交易的一种形式。期权交易合同条款及合同结构由合同双方谈判确定。期权交易所涉及的商品是标准的、由经纪商提供的。经纪商提供的电力衍生品有掉期合同、标准期权合同。这些商品的价格通过电子平成,交易商可以通过电子的方式达成协定。交易商可通过电子平台获得另一方交易者的信息,并通过双边协议完成合同。3)远期双边交易。在澳大利亚电力双边交易中,主要是发电商与零售商(或电力用户)之间的远期交易。但发电商之间或者其他中间商之间也可能存在双边交易。远期交易市场因远期合约是物理还是纯粹金融而不同。在物理合约中,发电商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电量。如果发电商在合约到期时,所供应电量不足以满足合同要求,则需要从现货市场中购买额外的电量。在该交易制度下,现货市场仅占实际电量交易的一部分。在金融合约下,交易方除了支付电量价格外,还要额外支付一笔费用,该费用与现货价格相关。在该合约的作用下,所有电量通过现货市场交易完成。大多数的双边合同为中期,期限不超过5年。多数为零售商与发电商之间的对冲合同。通常的做法是,零售商将不同的商业用户结合起来,制定一个能够涵盖所有需求量的合同,而不是签订多个独立的合同。4)短期双边交易。短期双边交易又称交易所内的双边交易(或场外交易)。交易双方在交易所内签订标准的时段合同(standardizedblocksofelectricity),在未来一天的一段时间内交易一定数量的电量(MW•h)。短期双边市场为购售电双方提供了灵活购售电的机会,发电商、供电商以及电力用户可以根据接近运行时段的即时信息,如天气条件及发电机故障事件等调整交易,从而降低交易风险。澳大利亚电力双边交易中,存在经纪商之间的OTC交易。这些均为短期合同交易,期限小于3年。经纪商之间的OTC交易量超过交易总量的40%。经纪商之间的OTC交易市场,对澳大利亚电力市场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该市场中,市场参与者能获得更多的信息,并根据所掌握的信息调整合同交易量。(3)市场机制1)价格机制。澳大利亚电力双边交易过程中,独立市场管理机构将根据市场参与者的报价情况最终确定双边交易的价格。发电商在每个交易日之前,须向独立市场管理机构提交所有发电机组的供电量信息,而购电商须提交电能需求信息。独立市场运行机构将在此基础上,制定市场供给曲线以及市场需求曲线。最后,根据市场供给曲线以及市场需求曲线,以及市场参与者的双边合同仓位确定合同交易价格。其中,市场供给曲线所表示的供给量代表每个价格水平下市场所有参与者所愿意提供的发电量总和。若市场供给量中,XMW的供电量是来自非液体燃料(如天然气或者煤)发电,YMW是来自液体燃料(馏分油)发电,则针对前XMW的供给量,必须存在低于短期电能市场最高价格的价格(最初为150美元/(MW•h),并定期调整),最后YMW供给量中,必须存在低于第二种短期电能市场最高价格的价格(最初为385美元/(MW•h),并依据石油价格变化情况每月调整)。所有的价格必须高于短期电能市场的最低价格。市场需求曲线表示每个价格水平下所有的市场参与者所能购买的电量总和。所有的需求价格均需高于短期电能市场的最低价格且低于第二种短期电能市场的最高价格,且随着价格的增加需求量不断下降。2)风险机制①价格风险防范机制。双边交易面临的一个难题是如何降低双边交易价格的波动问题。针对此类问题,2001年,新南威尔士州(NewSouthWales,简称NSW)政府成立电价均衡基金(ETEF),为非竞争性负荷提供一种掉期合同,但是执行价格受NSW财政部监管。在这种协议下,不管现货价格是否低于为专营用户制定的价格,零售商均须向该基金缴纳资金。当实际情况与合同正好相反时,零售商可以从先前所缴纳的基金中获得一定的支付。当基金余额降到一定水平以下时,NSW的发电商需要按照其发电量占电量供给总量的比例,填补基金。零售业的竞争已经取消销售商的专营权,这使得ETEF的需求数量逐渐降低。昆士兰(Queensland)实行长期的能源采购协议,目的与ETEF相似,但是该协议没有涉及到发电商,因此起作用的方式不同。零售商必须执行政府规定的统一零售电价,并可因此从昆士兰财政部得到补偿。但当收入超过费用时,零售商需要向财政部缴纳一定的资金。②交易风险防范机制。澳大利亚电力双边交易中,金融合同市场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市场,用于降低交易风险。金融合约不是实际的电力供应合同,受证券市场监管。发电商与零售商签订金融合同,主要用于交换资金流动。合约的类型主要有权益保护合约、双边套期保值合约、区域间的套期保值合约和期货合约等。大多数市场参与者同时进行“对冲合同”和“交易合同”。对冲合同的目的纯粹是为了抵消风险,交易合同为风险管理保留一定的空间,交易者可以试图通过该合同交易活动获得一定的收益。通常,交易合同比对冲合同受到更严格的监管,且交易合同所占的比例较小,主要取决于市场参与者对风险的偏好情况。3)平衡机制。澳大利亚电力双边交易中,存在平衡机制以调整双边合同仓位(contractposi-tions)的实时波动。在该机制下,系统管理机构通过调整电力市场中拥有最大发电容量的发电公司的出力以实现电力的实时供需平衡。在必要情况下,系统管理机构将发出通知令市场其他参与者调整其经济行为,使供给满足实时需求。市场参与者所需支付的平衡价格随着其合同仓位的变化而变化,但最终将趋近于短期双边交易市场的电价。此外,系统管理机构通过运营短期电能市场,使市场参与者在每个交易日之前,能够通过该市场调整合同仓位。系统管理机构还将调整合同仓位的实时偏差。

俄罗斯电力双边交易中,市场参与者包括批发市场及地方发电公司、地方供电商、FTC和大终端用户,以及系统运行机构等。双边交易价格由非赢利交易系统管理机构(ATS)进行管理。在双边交易过程中,通过改变发电商的出力以及用户的消费行为,实现电力的实时供需平衡。俄罗斯双边交易及其市场运行机制如图3所示。图3俄罗斯电力双边交易市场模式(1)市场主体俄罗斯电力双边交易中,交易性主体包括发电商、售电商、经纪商、终端用户以及应诺供应商(GuaranteeSupplier)。其中,经纪商只是为买方和卖方牵线搭桥,并从中收取佣金。应诺供应商,主要职责是与任何有意愿的消费者签订合同(只要消费者在其工作区域内),同时作为非批发市场主体但满足一定规则的发电商的唯一购电商。非交易性主体包括:1)联邦输电公司(FederalTransmissionCom-pany,简称FTC),负责所有220kV以上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的运行、维护和建设。2)系统调度机构(SystemOperator,简称SO)公司。SO合并莫斯科的中央调度局和7个区域调度中心。国家将拥有SO的75%以上的股份。SO负责UES的安全供电和无歧视的接入系统。3)非赢利的交易系统管理机构(Administra-torofTradingSystem,简称ATS),组织电力批发市场的交易活动、进行市场平衡结算、对管制交易以及自由双边合同交易进行管理,并充当监管机构。负责批发市场的设计和运营,记录双边交易的电量,确定现货市场上不同母线的电价,并监视批发市场上按协议应支付的电费。(2)交易类型按照交易时间长短划分,俄罗斯电力双边交易可分为远期、期货双边交易,短期双边交易。远期、期货双边交易中,供求双方通过签订双边合同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进行交易,双边合同中涉及价格与供电量。市场中达成的双边交易大部分是远期双边交易,购售电双方可以签订提前几天、几月、一年甚至若干年的电力合同。远期双边交易直至实际交割时点的前1h(又称关闸时间,GateClosure)才会关闭。短期双边交易又称交易所内的双边交易(或场外交易)。交易双方在交易所内签订标准的时段合同(standardizedblocksofelectricity),在未来一天的一段时间内交易一定数量的电量(MW•h)。短期双边市场为购售电双方提供了灵活购售电的机会,发电商、供电商以及电力用户可以根据接近运行时段的即时信息,如天气条件及发电机故障事件等调整交易,从而降低交易风险。(3)市场机制1)价格机制[4,5]。俄罗斯电力双边交易中,非赢利交易系统管理机构(ATS)作为双边交易的中间商,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电力双边交易合同必须在ATS处登记,ATS将根据区域价格确定双边交易合同价格。在俄罗斯电力市场交易中,发电企业与供电企业之间的双边合同可以一年一订,电价的制定可根据燃料成本和通货膨胀变化进行调整。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俄罗斯逐步放开价格管制,适当提高居民电价,减少交叉补贴,由电力买卖双方自由定价、签署长期合同。以区域间的双边交易为例,说明双边交易价格的形成机制如下。交易双方将选定一个交割区域作为参考区域,以该区域的价格作为合同的交割价格。若所选参考区域为交易一方所在区域,则对该交易方而言,其所面临的合同交割价格是锁定的,即面临的价格风险较小,节点价格的波动将传导至交易另一方。在双边交易中,将双边合同与Hub锁定以增加双边交易价格的透明度,此时价格对所有的市场参与者而言公开、透明。Hub是依据一定的节点价格相关度而结合的一系列节点的集合。这意味着,Hub所包含的节点在日前市场所形成的节点价格可以偏离Hub指数,但不能超过一个确定值(至多不超过20%)。而区域价格则是依据发电成本加上不高于10%的收益率核定,并可根据燃料成本变化和通货膨胀情况进行调整。2)平衡机制。俄罗斯电力双边交易市场中,通过改变发电商的出力以及用户的消费行为,实现电力的实时供需平衡。当实际需求量与实时用电需求计划出现偏差时,系统运营机构将促使发电商及用户通过平衡市场进行电量平衡交易,以调整偏差量。若实际电量需求量超过日前市场的计划需求电量,则需要通过平衡体系弥补偏差电量。此时,可通过增加发电出力或者减少消费需求以实现电量平衡。参与平衡调节的用户可称之为可调整负荷用户(以下简称“CCL”)。发电商与CCL通过平衡市场进行平衡电量竞价。其中,发电商的水电及抽水蓄能发电量电价为给定价格,其余电能均按照日前市场报价。CCL根据(X-1)交易日5p.m.之后至X交易日之间的价格报价。此时,系统运营机构根据双方报价确定所需的平衡电量。在交割前一个小时,系统运营机构将确定包括实时调度电量(如平衡下一个小时的消费量所需的电量)在内的节点电量,以使社会福利最大化。系统运营机构通过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计算模型,确定每个节点的调度电量以及相关的价格指标。系统运营机构通过对节点调度电量的调整发出增加或减少出力(或消费量)的信号,以实现电量的实时平衡。

经验借鉴

(1)建立合理的价格机制是保障电力双边交易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澳大利亚电力双边交易价格制定过程中,独立市场管理机构根据双边交易双方的供需情况,制定市场供给及需求曲线。电力市场供给曲线的制定,需要区分天然气、煤以及馏分油发电,确定相应的供给价格。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场参与者的双边合同仓位,最终确定双边交易合同的价格。目前,我国电力市场中电价机制仍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存在如电网建设还本付息和资产经营效益缺乏合理的机制保障等问题。引入新的交易模式,对电网企业而言又是一轮新的考验,因此必须尽快建立能够反映真实成本,促进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的电价机制,保证电力双边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性,确保各相关主体的合理收益。(2)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是电力双边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保障电力双边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一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澳大利亚电力双边交易市场中,具有一套相对较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成立电价均衡基金、实行长期的能源采购协议,降低电力库中电价波动。此外,建立金融合同市场以降低交易风险,其中金融合同市场由证券市场监管,并不是实际的电力供应合同。发电商与零售商签订金融合同,主要用于交换资金流动。我国在开展双边交易市场过程中,可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建立并逐步健全金融合同市场,降低双边交易风险。(3)制定合理的平衡机制是电力双边交易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石澳大利亚电力双边交易中,存在平衡机制以调整双边合同仓位(contractpositions)的实时波动。在该机制下,系统管理机构通过调整电力市场中拥有最大发电容量的发电公司的出力以实现电力的实时供需平衡。在必要情况下,系统管理机构将发出通知令市场其他参与者调整其经济行为,使供给满足实时需求。电力双边交易的开展,增加了电力系统调度的复杂性,增大电力供需实时平衡的难度。因此,我国在建立双边交易市场过程中,可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制定合理的平衡机制,确保电力交易的稳定进行。(1)合理的价格机制是建立电力双边交易市场的保障在俄罗斯电力双边交易市场电价的制定过程中,可借鉴之处在于:发电企业与供电企业之间的双边合同可一年一订,虽然有政府的价格管制,但允许根据燃料成本和通货膨胀变化进行调整;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逐步放开价格管制,适当提高居民电价,减少交叉补贴,由电力买卖双方自由定价、签署长期合同,通过现货市场进行实时交易与平衡;以参考区域电价为基准,锁定价格风险。制定hub(即一系列节点的集合,选定节点的价格波动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以hub的价格为依据,确定双边交易合同电价。(2)完善的平衡机制是电力双边交易市场稳定运行的前提俄罗斯电力双边交易中,系统运营机构通过改变发电商的出力以及用户的消费行为,实现电力的实时供需平衡。在实际需求量与用电需求计划出现偏差时,系统运营机构组织发电商及用户进行电量平衡交易,以调整偏差量。俄罗斯电力市场通过平衡机制,促使发电商增加发电出力或者减少用户的消费需求,以弥补实际电量需求量与日前市场的计划需求电量之间的偏差,实现电量平衡。制定完善的平衡机制,有助于双边交易的稳定运行。因此,在我国双边交易的开展过程中,可参考俄罗斯的经验,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双边交易平衡机制,确保双边交易的平稳进行。

电商市场管理范文7

摘要: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是一类特殊的B2B电子商务市场,近年来发展迅猛,但市场风险问题也日益凸显。在对比分析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特点的基础上,从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参与主体的角度探讨了其风险状况及特征,并针对相关风险提出了控制规避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 大宗商品; 电子交易市场;风险分析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是一类现货远期交易市场[1],是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间的过渡市场,在两者之间起到了衔接和互补的作用,并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进一步加速了现货贸易流通的发展,成为商业流通体系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目前,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作为一类特殊的B2B电子商务市场,分布范围遍及全国各地,尤其是在江浙沪、京津冀、穗深莞佛等都市圈,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十分活跃,涉及化工、钢铁、塑料、食糖、橡胶、茧丝、粮食、水果等诸多领域。但由于市场定位不明确、监管政策缺失或不健全等问题,导致市场风险事件时有发生,损害了市场相关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2],也影响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因此,系统地了解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与现货市场及期货市场的联系与区别,针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风险特征,探讨控制规避相关风险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体系特征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与传统现货交易形式相比,在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方式、加速商品流通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3],同时又比期货市场的交割更便捷,形成了自身不同于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独有特征。

1.1 大宗商品市场体系的多层次架构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发展促进了我国大宗商品多层次市场体系的建设,使我国新时期大宗商品市场体系呈三层式架构。第一层:传统的大宗商品现货市场。该层参与者最多,市场占比最大,是大宗商品市场不断向上发展的基础;第二层: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该层提供现货中远期交易,是完善的现代大宗商品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现货市场向期货市场发展的过渡市场。第三层:期货市场。该层诞生在发达的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与电子交易市场(即大宗商品中远期仓单市场)之上,是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一种高级组织形式。

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一般经历“现货批发市场—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期货期权市场”三个发展层次,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和第三方物流,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为连接现货与期货市场搭建起了一座便捷的桥梁,在不同层次市场间起到了衔接和互补作用。

1.2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与现货市场的区别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与现货交易比较相近,其核心作用是整合资源、提升效率、创新交易模式,主要进行标准化交易。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不同于传统的消费类电子商务,比如天猫、京东这一类的B2C电子商务平台,连接的都是终端客户;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连接的是商品生产的上下游企业,交易的商品是工业原材料等影响国计民生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发挥的是渠道、定价、流通、金融支持等作用,其与传统消费类电子商务平台在业务特色和模式上也有很大区别。

相比于现货市场,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突破了时间限制和地域限制,而且达到了扩大贸易规模,降低贸易成本的效果;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价格有公开透明的优势,贸易环境相对于现货市场更加平等。此外,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能够形成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相对权威公正合理的价格,为企业和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能够确保以保证金交易,并可通过较少资金锁定采购成本或卖货价格,从而稳定企业利润;能协助企业规避信用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违约和债务风险。

1.3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与期货交易的区别

期货市场由于受到的限制条件较多,其商品交易品种相对较少;而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品种覆盖面则相对比较广泛一些,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期货市场商品交易品种较少的不足。大宗商品电子市场大多位于商品生产地或现货贸易集散地,侧重为现货生产和销售企业提供有关货物的采购和运输服务;而期货市场则往往更多地偏向金融领域,其作为大宗商品价格稳定器的功能通常占据主导地位,且具有较强的避险功能。在交割方面,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基本以现货交易为基础,交割仓库分布较为广泛,比期货交割更便捷;而期货市场的交割仓库则通常数量较少且分布零散。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与期货交易的对比特征如表1所示。

由此可见,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更贴近于现货市场,在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市场空间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连通和协调这两类市场的作用。

2、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风险分析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借鉴了部分期货交易机制,采用了多种交易模式,具有交易的商品价格波动大、标准化程度高等特征[3],导致这类市场在交易过程中的参与主体多于普通交易市场,而不同参与主体都可能带来不同类型的市场风险。从交易主体的角度来看,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对会员所缴纳保证金的挪用风险;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交易信用风险;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结算银行的交易对手风险;大宗商品交货仓库的监管质押业务风险;大宗商品交易客户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认知风险等。

2.1 电子交易中心对会员所缴纳保证金的挪用风险

电子交易中心(即电子交易市场)是指为交易商(电子交易市场的参与者)提供及时开展现货交易所需的电子商务平台及配套物流服务的法人。电子交易市场存在注册资金偏低、交易门槛低、会员资格审查不严、涉嫌价格操纵、投机炒作严重、没有现货交割、没能对交易商及商进行有效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挪用会员缴纳的保证金等一系列可能带来市场风险的问题。

交易中心对会员所缴纳保证金的挪用风险点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其一,交易中心直接挪用会员缴纳的保证金,是交易商资金被挪用的主要形式,风险点主要集中在营业部层面。其二,交易所或其员工可能通过违法修改清算数据来挪用会员缴纳的保证金、透支交易挪用会员缴纳的保证金、虚拟交易商身份或擅自修改客户资料变相挪用会员缴纳的保证金资金等。

其三,客户或交易商违反金融监管规定,利用交易所端进行套现等操作。

2.2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的交易信用风险

交易信用风险是指在以信用关系为纽带的交易过程中,交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其最主要的表现是企业的客户到期不付货款或者到期没有能力付款[4]。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信用风险与期货投资的信用风险类似,其风险形式通常表现为风险或连带责任风险,即当为大宗商品投资者进行结算的结算会员或该结算会员名下的其他投资者出现保证金不足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因其它原因导致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对该结算会员名下的经纪帐户强行平仓时,投资者的资产可能因此被连带强行平仓而遭受损失。

2.3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结算银行的交易对手风险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结算银行是由电子交易中心指定,协助电子交易中心进行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结算、资金划拨的银行。

交易对手风险是指交易对手不履约的风险,包括交易对手违约风险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可能与传统的借贷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有联系,但又不同于这类风险,具有其特殊性。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是交易对手风险中比较重要的一种风险,在大宗商品交易过程中从始至终都会存在。与传统借贷风险相比,大宗商品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存在动态风险敞口和双向风险敞口,其合约价值可为正也可为负。当自身浮盈时,大宗商品交易对手可能违约,自身存在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而当自身浮亏时,自身可能会违约,交易对手存在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与传统信用风险相比,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与金融机构的信用水平高度相关,对市场波动更加敏感。

2.4 大宗商品交货仓库货物监管质押的管理风险

大宗商品交货仓库通常由电子交易中心认定,是电子交易商品的存放地,交货仓库负责对入库商品的外在品质进行检验,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

大宗商品交货仓库在货物监管和质押融资中的管理风险通常可以从企业内部风险和企业外部风险两方面来考虑。企业内部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商品业务管理风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设计风险等;企业外部风险主要包括客户资信风险、交易市场风险、业务操作风险、社会法律风险以及监管场所硬件设施不完善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风险。

2.5 交易客户对大宗商品交易的认知风险

认知风险是指交易客户对电子交易业务程序不了解而导致的风险。交易客户对大宗商品交易的认知风险通常表现出可控性和即时性等特征。

3、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风险的控制对策

企业应对风险一般可以采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四种策略。为了促进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这类市场所面临的上述各类风险,可以采取相应的对策予以抑制降低与规避。

3.1 电子交易中心对会员所缴纳保证金的挪用风险控制

针对上述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对会员所缴纳保证金的挪用风险点,可以采取如下监管措施:其一,会员缴纳的保证金可在存管银行单独立户管理,明确存管银行对于客户资金的存管责任。其二,会员缴纳的保证金封闭运行,并建立严格的两层对账机制,保障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的资金安全。其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后台实行集中管理,防范营业部内部层面的风险。其四,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外部监管,要求存管银行提供完整的会员保证金第三方存管运行报告,并通过交易中心监控系统的数据接口和存管银行提供的账户数据,对不同数据源的独立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及时监管会员保证金的异动和风险。

3.2 交易中心的交易信用风险控制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的交易信用风险控制一般可以从其产生的根源入手,建立和完善针对各类交易主体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与相关信用风险的约束机制,努力实现外部监管与内部控制的有机结合。具体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风险约束机制以规范信用行为。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确定授信额度;对个人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人在授信时进行选择等。

(2) 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以减少不确定性风险因素。要求企业真实全面地披露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尽可能降低交易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的发生。

(3) 采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强化风险监管机制,建立完善风险预警体系,防止可能发生的信用危机的扩张和蔓延,从而提高授信者的决策精度。

3.3 结算银行在融资服务中的交易对手风险控制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结算银行在融资服务中的交易对手风险主要体现为各类信用风险问题,建议针对交易对手的不同风险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规避。

(1)交易对手内部的信用风险问题。企业在选择交易对手过程中,应注意调查企业资产和负债在整体与分层结构上是否相平衡,分析交易对手自身的利益分配机制及其业务模式本身是否有诱发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可能性,并据此及时对交易对手的业务权重进行调整。

(2)评级环节的信用风险问题。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目前大多采用市场化运作,为了能够赢得市场的信任,信用评级机构会尽力为客户提供其所需的信用风险评估服务。但由于被评级对象在拥有信息或内容解释权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信用评级机构往往需要借助被评级对象来获得基础数据和评级模型依据;此外,评级机构的评级模型属于商业机密,存在评级人员不能抵御扩大收入的诱惑而泄密的风险。要规避上述风险问题,需要了解评级机构的业务管理是否规范,评级方法机理和信息数据是否科学真实可靠,并密切关注交易对手在各个主要评级机构体系中的评级指标的形成过程。

(3)经济循环中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市场经济有着内在强大的涨落机制,对于经济循环中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问题,建议建立信用风险数据库,并对行业和机构实体进行从上至下的风险评级。

3.4 大宗商品交货仓库的货物和融资质押监管风险控制

大宗商品交货仓库的货物监管和融资质押管理业务风险主要通过风险降低和风险分担进行控制和规避。风险降低是指采取相关措施以降低发生不利后果的可能性,通常可从事前(承揽阶段)、事中(操作阶段)和事后(总结阶段)三个环节采取措施进行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1)事前控制是防范风险的关键环节。事前控制一般可从以下方面入手:加强内部环境建设,建立融资质押监管组织执行机构和考核激励机制,健全项目合同等相关档案管理,并根据市场情况和评估结果控制融资上限,以防范和降低企业内部风险;加强对出质客户资质的审查评价,建立客户资信档案及其调查核实制度、客户信用动态分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以防范信用风险;建立项目评审机制,依据业务操作流程制订合同,注重合同的完备性和操作性,以防范法律风险。

(2)事中控制是防范风险的重要环节。大宗商品交货仓库的货物质押监管风险事中控制应注意以下两点:其一,在处理货物质押监管业务的过程中,要重视现场管理,严格执行货物仓储保管规则和相关协议,定期收集、交换监管商品的信息数据,对质押财产定期进行现场核库,防止因监管人员的工作失误所带来的风险;其二,要建立和完善机制灵活快速的大宗商品信息收集和市场信息反馈体系,以防范因质押物价格变动而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

(3)事后反馈控制是防范风险的必要环节。大宗商品交货仓库的货物质押监管风险事后反馈控制是在事前、事中控制的基础上定期对执行完毕的项目进行总结、评审、考核、评优和反馈,发现项目执行期间可能存在的问题或值得推广的经验,并及时地用于指导当前正在执行的项目或今后将要进行的项目。

3.5 交易客户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认知风险控制

控制交易客户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认知风险,可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一,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应针对交易商的主要特点制定合理的电子交易流程和相应的管理办法,并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公告电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商。二,交易商应与电子交易中心签订电子交易合同,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一定的交易模式进行货物、货款交换与结算,按合同约定认真履约。

参考文献:

[1] 贾风莲,秦承敏,刑伟.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风险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2(13):109-112.

[2] 石晓梅,冯耕中,何朝阳等.2008年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发展回顾与2009年展望中国物流发展报告(2008-2009)[R].北京:物资出版社,2009.

[3] 石晓梅,冯耕中,邢伟.中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经济特征与风险分析[J].情报杂志,2010(03): 191-195.

[4] 张晓莉,刘大为.一种基于遗传算法的企业信用风险分析方法[J].企业经济,2012(08):77-80.

[5] 刘斌.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发展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03):9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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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市场管理范文8

【关键词】电子商务;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创新

电子商务作为现代房地产企业发展的新型管理模式,正在潜移默化地深入当今社会。它不仅带动了房地产企业的全球销售范围,而且还利用现代化的电子商务技能加快了市场的格局变动。只有科学合理的规划房地产资源,提高房地产企业的核心内容、经营发展模式,才能体现电子商务环境下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与此同时,房地产企业也需要适应目前的市场竞争压力,发挥信息时代电子商务的积极作用。

一、电子商务为房地产企业提供的优势

电子商务信息建立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充分地把房地产企业的服务宗旨展现出来。由于互联网具有全球覆盖性,良好的网络宣传会带来许多潜在的客户,对房地产市场的开发具有重要作用。通过互联网了解大众需求,及时调整房地产资源的经营模式,为大众提供一线的优质房源,帮助房地产企业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房地产企业在互联网上建立属于自己的营销平台,通过互联网可以共享多种房产信息,有效降低了营销成本,便于大众的房源选购,以及对房产市场上新楼盘开发的资源共享,真正实现让大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到市场上的房源信息,从而也大大降低了宣传成本。研究表明,假设使用互联网进行广告宣传,其销售量是传统销售的5倍以上,而只花费了预算的1/5,在竞争中加大了预算成本的效益。

而且,由于互联网不仅可以全天运作,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随时随地扩展市场信息,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发展方向,通过网络宣传房地产企业形象,加大与大众的信息交流,从而提高房地产的市场竞争,增加房地产企业的商机。

二、电子商务为房地产企业带来的积极意义

传统的纸媒介被信息化网络的电子商务所取代,改变了一些企业的服务方式,形成了一些以信息为核心的新型运作模式,使房地产企业的信息化逐步加强,从而提升房地产的影响力,促使电子化信息时代的管理水平不断进步。一方面,从房地产企业进入市场后的运作模式来说,其营销手段有地段、品质、设计等几个方面,由于电子商务的发展使房地产企业具备整合营销、资源共享的现实意义,在很多方面呈现标准的模块化发展趋势,销售目标具有群体性,在电子商务信息的带动下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销售呈国际化、综合化发展趋势;另一方面,由于生活质量的提高,消费者对房屋住所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大,房地产企业通过网络信息来提升品牌的竞争力,以信息服务化为核心,吸引了更多的消费者。

电子商务已然成为现代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之一。随着网络时代的日益普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全面沟通越来越便利,不受条件的约束可以实现跨区域、跨国界的房产沟通,通过网络宣传不仅可以促进房产资源的销售,而且宣传的范围广,具有开放性特点,使房地产企业将房源更好的推向全球市场,让世界各地的客户随时访问自己喜欢的房源位置,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条件。可见开展电子商务的信息时代对房地产企业有着积极的作用,不仅可以降低房地产企业的成本利润,还获得了更多的房产客户,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成交机会。

在互联网时代,房地产企业要想获得成功,需要高质量的房源产品和了解市场需求。恰恰电子商务带给房地产企业的积极意义在于将房源模型、房源销售、大众需求做出了整合,节省了房地产企业的市场竞争时间,也提高了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分析大众需求,便于获取市场的房产信息,有针对性地与客户进行房产资源的交流,更好的满足大众,使房源信息在市场的竞争中抢占先机,提高客户的信任度,便于新开发的房源及时推广。

三、电子商务下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研究对策

在电子商务信息时代的迅速发展下,房地产企业要建立新型完善的房地产经营管理模式,提升房地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将房地产企业与市场信息化更好的结合,进一步管理房地产企业的信息资源现代化;完善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理念,重视信息化的发展,以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不断激发员工的责任感使命,加强员工自身的能力素质培养,才能在信息化的时代下积极发挥创造性,使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更具现代化。

电子商务环境下房地产企业迅速发展,主要是由于信息化的形成带动了房地产经济效益的提高,只有完善房地产市场的战略要求,建立房源网站,使客户更加全面了解到市场的房源信息,获得咨询服务,才能在新型的市场战略中提升知名度,带动电子商务下房地产企业的全面发展。

受电子商务信息化的影响,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也发生了巨大改变。人才培养作为房地产企业发展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对企业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只有建立新制度,转变新观念,采取有效的措施对人才资源进行管理,适应信息化的管理要求,提高房地产企业的整体素质培养,才能在激烈的房地产市场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

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以其强大的信息发展影响着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在信息化时代下,房地产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只有提高市场适应力以及信息化的工作效率,建立完善的经营管理模式,促进房源的市场开发,降低房地产企业的市场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完善人才的资源优化,才能使房地产企业在竞争中成功应对市场考验,顺应信息化的发展趋势。推进房地产企业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生存与发展,对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提出了创新要求的管理对策。

参考文献

[1]胡征.基于电子商务的企业经营管理及其创新研究[J].中国商论,2015(10):24-27+30.

[2]刘涛.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07):66-67.

电商市场管理范文9

[关键词] 浙江;电子商务;行业网站

电子商务行业网站(简称行业网站)是面向国民经济中某一个或者多个行业,以互联网为主要平台,为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经营性网站。电子商务行业网站是电子商务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的主力军,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行业网站对于促进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网站的发展现状

(一)行业网站地区分布与行业分布高度集中

根据全国1115家业内有一定影响的行业网站调查显示,行业网站的地区分布非常集中,浙江、北京、广东的行业网站数量就占全国的59.1%。通过对“2006中国行业电子商务网站TOP100榜单”分析发现,浙江占全国行业网站百强总数的40%,远高于北京、广东和上海,仅浙江金华市的行业网站百强数量,就与上海市持平。说明浙江不仅是行业网站的大省,更是行业网站的强省(见表1)。行业分布主要在机械、化工、建筑建材、电子电气、纺织皮革、服装服饰等。

(二)行业网站发展快、效益好

相对大多数综合性网站出现经营性亏损来说,行业网站发展快效益好。通过对浙江9家全国百强行业网站的调查分析,网站平均企业会员数量6.4万家,网站平均利润达158万元,并且都以较高增速发展,这除了得益于浙江理想的行业网站发展外部环境外,企业内部信息化基础相当好。调查显示,2005年浙江9家全国百强行业网站百人计算机拥有量为106台,2006年达到111台,电脑硬件设施已满足每人1台,许多人既有台式机又配了笔记本电脑(见表2)。调查还显示,浙江9家全国百强行业网站74%的企业基本建设完成OA系统,49%的企业基本建设完成CRM系统,表明企业不仅重视信息化建设,还已向管理深化阶段发展,也体现出行业网站企业期望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客户关系以及内部资源的管理能力和质量。

(三)行业网站与有形市场互动发展

我国许多市场通过建立局域网、商务网站,收集和产品品种、价格、市场行情和趋势分析等信息,探索网上交易和在线物流,依托有形市场兴办网上无形市场,拓展市场运作空间,有效地促进了有形市场与基于电子商务的无形市场的互动发展。根据浙江28家省重点市场调查显示,19家市场建有市场官方网站,其中84.2%的网站成为了市场信息中心,36.9%网站不仅是市场信息中心还具有网上交易功能。专业市场与行业网站的互动发展,形成了以下几种主要模式:

1.通过专业市场自建网站的方式,市场与网站一体化经营,实现电子商务与专业市场的互动发展。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由专业市场出面建立网站,主要为市场内的客户和相关企业提供新的信息交易平台。这是目前比较完善的专业市场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模式。“义乌·中国小商品城”、“网上轻纺城”就是这一模式的典型。

2.通过市场与网站分开经营,专业市场借用行业(专业)网站的方式,实现电子商务与专业市场的互动发展。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专业市场自己不建网站,而是依托社会上业已建立的行业(专业)网站,用他人之力实现信息交易平台的扩张。前几年,一批信息行业的弄潮人利用浙江省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和专业市场众多的优势,捷足先登建立了一批行业网站,通过为专业市场内的客户和生产企业提供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效益。今日五金网站、中国服装网是该模式的典型。

3.通过专业市场与电子交易市场融合成现货电子交易市场,打造传统有形市场的升级版,实现电子商务与专业市场的互动发展。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依托有形市场兴办网上无形市场,拓展市场运作空间,同时利用无形市场的信息流,带动了市场的商流、物流、资金流的集聚,实现有形市场与无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中国钢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以互联网、网上银行、电子商务、身份认证等先进技术,与传统钢铁贸易相结合,给钢厂、经销商、终端用户、仓储加工中心、运输商、银行提供了安全高效便捷的专业性钢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中国钢铁平台目前已拥有交易会员500余家,每天交易额为2000万元左右,常年销售量在100万吨以上。嘉兴茧丝绸交易市场2006年交易量达260亿元,近90%通过网上交易。浙江塑料城2006年网上交易达300多亿元。嘉兴茧丝绸、浙江塑料城等专业市场的网上交易价格目前在国内甚至国际市场上已成为价格风向标。

二、行业网站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电子商务依存度低

调查显示,浙江企业开展的业务与电子商务依存度之间的关系并不密切,被调查企业中,认为企业经营与电子商务依存度非常高的仅占7.6%,说明企业对电子商务的依赖程度还相当低。从不同行业看,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与电子商务依存度最高,认为非常高的达21.4%;而工业、批发零售贸易业这两大行业的企业对电子商务的依存度都很低,工业企业中认为非常高的仅占5.6%。

(二)大多行业网站服务功能单一

目前行业网站的前台业务功能大多只有商品目录及分类搜索、商品展示、会员注册、客户信息反馈,而缺乏订单流程、支付流程、认证等功能;后台也只有商品管理、内容管理、帐户管理、客户管理等基本业务功能,由于没有参与交易,定单管理、送货管理、供应商管理仅是形式而已。

资讯信息服务主要由供求信息和咨询信息两类组成。行业网站主要以和查询企业及产品供求信息为主,很少参与买卖双方的交易过程,主要作用依然是搭建起买卖双方的洽谈桥梁。没有介入交易过程的原因一是诚信问题,二是支付问题,三是物流配送问题。

(三)专业市场电子商务有待进一步推动

许多行业网站的发展主要依托了当地的专业市场。根据浙江金华市308家市场调查发现,建有网站/网页的市场占6%,但各类市场对电子商务的重视程度差异很大。劳动力市场、工业品综合市场的建站比例分别达到33%、28%,而94家农村消费品市场竟然没有一家建立起网站,说明浙江农村市场几乎还没有信息化的概念,更不用说电子商务了。

即使是浙江省重点市场,近1/3的市场也没有自己的网站。有的省重点市场(如杭州萧山商业城、浙江颐高数码连锁市场、浙江织里童装市场)虽有网站,可只是简单的市场介绍,几乎没有商品市场信息;有的市场(如杭州浙江汽配城、浙江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义乌农贸城)信息更新慢,一周或一个月以上才更新一次,没有做到及时更新。这些市场的官方网站几乎是一种摆设,没有起到信息中心的作用。

(四)电子商务规范管理严重滞后

浙江相对于全国其他省市来说,网上交易相对发达。《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大型百货商场和购物中心建设商务网站,提供网上消费服务;支持连锁经营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进行网上营销;推动烟草、汽车、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商品上网销售;积极探索日用品上网销售和配送的有效模式。《浙江省“十一五”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快推进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浙江市场将推广电子商务、展示订货、配送拍卖等新型交易方式。随着这些政策导向的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必将逐年提高。可浙江网上交易的主体大多为中小企业,淘宝网又涉及数以万计的网商或网民,出台网上交易管理办法已是迫在眉睫。

三、加快行业网站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政校企合作开展电子商务普及活动

各省可由经贸委、科技厅、教育厅等部门联合组织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协会、大学生以竞赛形式深入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普及工作,评出电子商务优秀服务企业、电子商务优秀协会、大学生电子商务优秀服务员。通过该项活动,扩大电子商务在企业中的影响,提高企业电子商务的应用能力,培养大学生服务企业的电子商务技能。具体活动形式有:百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展示会、千家商务网站诊断赛、万名学生下企服务月。

(二)推进信用服务建设与规范管理

监管缺位是我国网上交易纠纷频发的重要原因。必须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及部门间协调与联合,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建立科学、合理、权威、公正的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间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推进在线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信用数据的动态采集、处理、交换。严格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应对行业网站、企业网站的信息进行严格监管,做到处罚及时、力度大,在监管中避免贸易前的失信问题。可从督促行业协会开展行业网站的诚信建设工作入手,对虚假宣传(如全国最大、最早等)、故意隐瞒(注册地、办公地址、成立时间等)加大检查力度,促进行业网站的健康发展。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企业及相关机构的管理,尽快出台《网上交易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电子签名法,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

(三)推动企业以电子商务为重要内容的信息化建设

可由地方政府与协会牵头,以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等力量,帮助企业开发网上信息资源,提升企业电子商务的基础环境和应用能力。鼓励中小企业积极运用行业网站,开展在线销售、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降低中小企业在投资、技术等方面的风险,提高生产经营和流通效率。加强专业市场信息化改造,确保商品信息在市场内外流通顺畅。建设专业市场内部局域网,使每个摊位与整个市场联网。经营业主只需轻移鼠标,便可将自己实体商铺经营的所有产品,整体搬移到行业网站进行立体、详尽的展示,也可以通过行业网站详细了解市场各种产品信息、商家信息及市场行情等内容,实现在线洽谈、网上签约、电子货款支付。

(四)鼓励行业网站积极创新

我国大多行业网站基本照搬中国化工网的“会员+广告”这一模式。行业网站应以促进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有机结合为着力点,面向发展前沿,立足自主创新,坚持需求导向,务求实用高效,探索多层次、多类型的电子商务模式。我们在永康五金科技工业园调查发现,CRM(客户关系管理)软件版本即使是同一工业园区居然没有一个相同,企业之间缺乏沟通与合作,没有发挥企业集群的效应。行业网站可根据自己的优势,开发出符合行业特点的电子商务软件,提供给会员企业价格适中的实用性软件,这样既可减少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的初期投入,同时也可拓宽行业网站的服务内容。

(五)完善配套体系建设

政府应该积极鼓励发展第三方网上支付方式,尽快形成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标准和金融业务规范的全国电子商务支付手段,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统一的网上支付平台和资金结算渠道;鼓励加快发展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整合商业、仓储和运输等企业现有有物流资源,组建新型的全国物流配送中心,推进物流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信息流和物流的融合。

(六)制定体现行业特点的扶持政策

行业网站的特点是设备投资少,可运营成本高;营业额小,利润率高。因此,在制定行业网站扶强做大的政策时,不能简单套用传统产业的扶持政策,而应使扶持政策更贴近行业网站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