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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的基本流程集锦9篇

时间:2023-07-04 16:26:49

辩论的基本流程

辩论的基本流程范文1

论文键词 刑事简易程序 控辩交流 控辩对抗

新刑诉法增设了庭前会议、关键证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扩大了律师在取证、会见、阅卷等方面权利以及增设了简易程序案件检察机关应当派员出庭等规定,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中控辩平等交流与对抗理念的确立与完善。新刑诉法实施前,简易程序是控辩交流与对抗的薄弱环节,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后,如何使简易程序公诉人出庭不流于形式,切实保障简易程序中的控辩交流与对抗,是亟待解决和规范的问题。

一、刑事简易程序的开展模式

在新刑诉法实施前,中国司法实践中有三种审判程序,即适用轻微刑事案件的简易程序,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的“普通程序”,以及适用于被告人不认罪案件的普通程序。 从新刑诉法第208条、209条就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规定来看,理论上讲,目前实践中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被告人认罪案件的“普通程序”大部分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基于犯罪嫌疑人对适用简易程序后果的认知水平以及庭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有效率考量,新刑诉法实施后,应当对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被告人认罪案件的“普通程序”适用不同模式的简易程序。因控辩关系是诉讼制度和程序设计的核心,所以上述两类案件简易程序模式是否相同主要取决于控辩交流和对抗的内容与形式。

二、控辩交流模式的选择

(一)控辩交流维度和深度的把握

现行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控辩交流仅限于对犯罪嫌疑人权利告知和犯罪嫌疑人对指控事实是否有异议的确认,即使有辩护律师的案件,鉴于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晰,辩护律师庭审前除了会见和阅卷外,并无与控方交流其他内容的意愿性。新刑诉法实施后,现行轻微刑事案件的控辩交流范围和力度都要有所加大。首先,控方依法不仅应当确认犯罪嫌疑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而且要确认犯罪嫌疑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原因在于,根据新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是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前提性条件,那么控方对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就必须向犯罪嫌疑人确认。而在新刑诉法实施前,根据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向犯罪嫌疑人确认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并不是检察机关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性和前提性要求。实践中,只要是犯罪嫌疑人认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无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检察机关就可以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当然,有些检察机关为了确保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成功率,在检察机关提讯中会向犯罪嫌疑人确认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但这并非其义务。其次,新刑诉法实施后,控方告知的内容有所拓宽,控方必须告知犯罪嫌疑人适用简易程序的有关法律规定。原因在于,既然要确认犯罪嫌疑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是否有异议,就必须告知犯罪嫌疑人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否则就不能确定该确认结果是否是犯罪嫌疑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将决定新刑诉法对犯罪嫌疑人程序选择权的立法设置是否能够得到司法实践的保障。

现行“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尽管犯罪嫌疑人也对犯罪事实无异议,但鉴于其可能被判处的刑期在三年以上,为了获取相对从轻或减轻的量刑,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其辩护律师会对犯罪事实的细节、犯罪情节及法律适用比较重视,因而会在庭审前积极提交有关证据线索、辩护意见等。新刑诉法实施后,该类案件即便归类为简易程序案件,其控辩交流维度和深度亦应当有别于轻微刑事案件,原因在于:一是该类案件可能被判处的刑期相对长,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的谨慎度有所提高;二是该类案件即使适用简易程序,其在法院的审结期限也有别于轻微刑事案件,部分犯罪嫌疑人想利用简易程序审判以尽量减少刑期内在看守所羁押时间的期待并不一定能够顺利实现;三是该类案件证据数量、类型或者事实情节可能较多,简易程序所省略的庭审流程,可能影响犯罪嫌疑人对事实疑点的交锋机会,如果在庭审前不对其适用简易程序与否进行详尽的权利、义务告知,可能影响控方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成功率,庭审中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中途否定适用简易程序,从而影响司法成本。

因此,为了提高控方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成功率,减少庭审中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概率,节约司法资源,控方必须根据适用简易程序的模式选择不同,制定不同的控辩交流内容。对现行“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其告知范围和内容除了上述轻微刑事案件的告知内容外,还应当将适用简易程序的庭审流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的庭审流程规定以及两种程序对其庭审权利的影响进行告知。如果犯罪嫌疑人无辩护人,控方甚至应当将案件的证据形式和证明内容进行提前告知。同时,对“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控方应当尝试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的环节将案件定性等问题进行交换意见,以确认犯罪嫌疑人对部分定罪证据是否有质证的意愿,以决定控方是否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二)控辩交流形式的设置

控辩交流的范围和深度不同,将直接决定轻微刑事案件和“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控辩交流的形式。

轻微刑事案件和“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在控辩交流形式上可能存在根本性差异的点在于庭前会议程序。新刑诉法第182条第2款规定了庭前会议程序,但并未对庭前会议的适用范围、效力、参加主体等问题进行细化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在新刑诉法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予以详细规定。

目前,基于轻微刑事案件证据相对少而简单以及庭前会议提高诉讼效率的目的性考量,理论界的倾向性观点是庭前会议不适用于轻微刑事案件。但庭前会议是否适用于“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现存在一定争议。持否定观点的人认为庭前会议是为了法庭审理能够集中精力对争议证据进行重点调查、质证以提高庭审效率,“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中的争议证据少,即使不举行庭前会议庭审效率也不会受影响,适用庭前会议是“画蛇添足”,提高了司法成本,有违立法本意;持肯定观点的人认为根据法条规定,庭前会议是审判人员就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和听取意见,鉴于“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可能被判处的刑期在三年以上,且是合议庭审判制,为了法庭审理准确、有效、快速进行,审判人员可以决定是否适用庭前会议。从简易程序兼顾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角度考虑,“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是否适用庭前会议,要根据个案情况由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在综合评定商议后决定。由此,在庭前会议是否适用于“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尚无定论的前提下,两种简易程序实践模式的控辩交流形式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退一步讲,即使“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不是必须适用庭前会议或者不适用庭前会议,其控辩交流形式依然要有别于轻微刑事案件。从上述已论证的“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要告知的范围和内容来看,超出轻微刑事案件告知范围的庭审流程告知、证据内容告知以及定性意见交流,必须以特定平等交流形式进行。此形式既要根据犯罪嫌疑人有无辩护人来确定,又要根据交流内容的不同而调整。如果“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无辩护人,控方对证据形式、内容和定性意见的交流可能是以讯问笔录的形式进行,而在有辩护人的情况下,基于辩护人对刑事法律知识谙熟的事实,控方可以省略对证据形式和证明内容的告知,可能只需以约谈辩护人签署制式文件的方式确认,以减少交流的时间成本。

三、控辩对抗模式的构造

新刑诉法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有关规定,使得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控辩对抗相较于以前更加合理、完备,而部分“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后其控辩对抗形式相对简化。

(一)轻微刑事案件控辩对抗形式的完善

新刑诉法实施前,对轻微刑事案件检察机关普遍不出庭公诉,简易程序的庭审并不具备控辩对抗的构造。对于被告人是否构成指控犯罪,法庭并不进行调查和辩论,而是尊重控辩双方已有的合意,直接作出有罪判断;对被告人的量刑,法庭无法听取公诉方完整的指控意见,通常也难以获得辩护人意见,而被告人鉴于法律知识所限也无法提出有意义的辩护意见,法庭只有单独依据案卷材料做出量刑裁决,因此,整个庭审的控方角色是由中立方担任裁断任务的审判员完成,其控辩对抗构建并未形成。

新刑诉法实施后,虽然轻微刑事案件依然是简易程序审理,但检察机关必须派员出庭,而且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互相辩论,从而使得控辩对抗形式发生了本质性变化。首先,检察机关派员出庭使得控辩对抗形式成立;其次,赋予辩方与控方的辩论权,使得控辩对抗有了程序上的保障;再次,控方角色从担任裁断任务的审判员身上剥离后,才可能激发审判员为查清案件有关情节引导控辩双方进行对抗,同时辩方也无因担心得罪审判员而不敢辩护的顾虑,从根本上消除了控辩对抗的心理障碍。

为迎接新刑诉法的实施,部分检察机关已经开始实践简易程序派员出庭,其主要的庭审模式是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举行形式上的法庭调查不做法庭辩论,侧重量刑方面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但量刑方面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过于简单,缺乏统一规范性。主要问题在于:一是重定罪轻量刑的控方一般只强调法定量刑情节和退赃情节的举证,未全面、深入考虑是否初犯、偶犯等其他酌定量刑情节,或者是忽略了对被告人有利情节的重视,而律师辩护率低的被告方更无法提出全面的量刑证据和辩护观点;二是量刑辩论缺乏针对性,控方在量刑辩论中一般只发表量刑时应予以适用的法律条款,或者是提出原则性意见,不提具体的刑种和幅度,基于此辩论基点,辩方便不可能提出更为具体的辩护意见,那么对于三年以下的轻微刑事案件,其量刑辩论的作用和意义则大大降低。因此,新刑诉法实施后,对轻微刑事案件的量刑调查和辩论应当制定相应的规范,以确保简易程序公诉方出庭价值的实现,否则其控辩对抗模式的构建仅是提高了司法成本,并无益于被告人权益的保障和公平、公正的实现。对此,公诉方在量刑时,要说明相对具体的事实和理由,而不是直接给出情节和结论;应当在法定量刑情节之外,全面、细致的出示有关酌定量刑情节;量刑建议的范围也应相对具体,例如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简易案件,量刑建议范围一年过于宽泛,建议可以缩短至半年以内。审判员在庭审中也应当引导辩方积极进行量刑辩论,在判决书中应当明确对控辩双方量刑意见的采纳与否。

(二)部分“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后其控辩对抗形式的简化

在新刑诉法实施前,“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庭审中的控辩对抗在形式上是相对完备的。新刑诉法实施后,如果部分“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其控辩对抗形式将被简化,庭审流程的简化虽然不会影响控辩对抗形式的存在,但会对控方其他方面的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一是加重了控方审查起诉中的告知与交流任务,否则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成功率将可能大大降低;二是控方要提前做好被告人当庭申请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对预案,如当被告人对犯罪事实有意见或异议时,及时以当庭讯问或者是证据体系阐释的方式使得被告人明白其对犯罪事实异议不影响对犯罪行为是否成立及犯罪性质的认定,确保简易程序的继续适用,否则将可能使得部分案件简易转普通,走两次起诉流程,加大办案压力;三是此类案件被告人的上诉率可能上升,原因在于当法院判决与被告人的预期存在差异时,被告人可能会将原因归结于法庭审判流程的简化,从而期待二审的改判。

辩论的基本流程范文2

【关键词】 学位授予 二级学院 研究生 系统模型

1 引言

学位授予是研究生符合在校培养的各个环节要求的最终结果;因此,负责学位授予的管理部门需要收集并审核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的各类信息,把握着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出口关。

随着社会对高学历人才需求量的增加,近年来我国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及增长速度有了很大提高;而研究生管理人员的岗位数却基本没有增加。以我校机、材、电、信4个学院为例,各个学院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基本上在1500名左右,而各学院的研究生管理机构基本上设职员1-2名,且要担负起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及学院相关的科研管理工作。

目前,绝大多数学位信息管理系统都比较适合一级管理模式(校级)[1-2];然而,实际中,一级学位管理部门内设机构各有分工,各有明确的工作重点,例如教学、导师管理、学科建设、学位授予、课程及成绩管理等;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诸多的具体事务全部下放至二级学院,再加之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的自身特点,导致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管理内容幅度大和工作强度高[3],进而造成对信息的反馈和处理困难,对部分培养环节难以进行有效落实;原有的手工操作管理方式已经难以适应扩招形势下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的要求[4]。

由此可见,学位管理部门,尤其是二级学院,应充分利用成熟的信息技术,搭建符合研究生二级管理的网络平台,将研究生管理人员从繁重的、重复性的手工劳动中解放出来,提高学位管理工作的效率及准确性,使得管理人员能够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工作中去,已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5]。

本文以燕山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实际工作为例,分析了二级学院研究生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的用户角色及权限、系统使用流程及各模块主要功能。

2 系统角色及权限分析

2.1 系统角色

从我校研究生学位信息二级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的用户具有多种角色,且具有不同的操作权限。该系统模型的主要角色有系统管理员、研究生、导师/论文评审专家、格式审查专家、学科负责人、主管院长、答辩秘书、答辩委员会主席。

2.2 角色权限分析

(1)研究生角色权限。该角色是系统的重要用户,具有较多的操作权限,如填写和保存人员、学位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在线填写答辩相关表格、查询格式审查专家、查询本人格式审查结果、根据审查结果修改论文格式、查看本人的匿名评审返回意见、在线填写“答辩材料”、下载“答辩材料”、查询本人的答辩记录等。

(2)导师审批/论文评审专家。该角色可对研究生提出的答辩申请进行审批、查新本人指导研究生结果,评审其他导师的研究生论文。

(3)系统管理员角色。该角色是这个系统的管理者,除负责系统用户的维护工作外,还具有研究生答辩环节的多项管理功能,例如审核申请答辩人员信息内容,导出申请答辩人员信息汇总表;审核答辩人员导师审批,导出导师审批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随机分配格式审查教师;分类上传下载的学位论文,结果上传;创建答辩组,分配答辩学生;随机或是人工分配学位论文,查看并导出匿名评审结果;导出学位信息统计,管理维护格式审查人员库、校内论文审查评委库。

(4)格式审查教师的主要权限是:查看本人需要审查格式的电子版论文、提交审查意见。

此外,答辩秘书的主要权限是在线撰写并提交答辩记录、评语等;学科负责人权限是对学生的“答辩材料”学科负责人签名处使用电子签名;主管院长角色权限是:对学生的“答辩材料”主管院长签名处使用电子签名;答辩委员会主席角色权限是在签名处使用电子签名。

3 系统模型使用流程分析

研究生首先登录系统填写答辩申请及相关个人信息;导师进行申请表审批;管理员进行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审批通过后由学科负责人、主管院长填写电子签名。对学生上传的学位论文进行;如果论文符合学校规定的答辩标准,系统将把论文随机分配给各位格式审查专家。格式审查通过后,研究生参加预答辩并按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后,再提交论文进行盲审。盲审通过后,安排答辩相关工作,最终完善学位授予的相关信息。

研究生学位信息管理使用时的总体流程如图1所示。由图1可知,研究学位授予的前期管理将均被该系统覆盖,从而使得繁杂的管理流程得以大大简化。

4 系统功能模块分析

结合系统用户的角色权限及使用流程,依据“高内聚、低耦合”的模块设计原则,该系统应划分的主要模块及其功能描述如下。

4.1 系统用户管理模块

该模块实现对系统用户的增、删、改、查等功能,并可以指定用户的角色权限。系统用户的登录名统一以学生学号及教工工号为标准。用户登录系统时,系统首先根据登录名验证其对应的角色权限,并进入相应的操作界面。

此外,学生用户时,还应从其学号中提取相应的年级、专业、硕博类别等信息,以判断其是否符合毕业年限的要求。

4.2 学位信息管理模块

该模块主要实现对预答辩研究生学位信息的分散采集和集中管理,包括基本信息录入、答辩材料的逐页填写、误填漏填提醒、评阅书及答辩材料的打印等;最后形成授予学位人员数据表,便于学院上报学位人员授予数据库。

4.3 答辩申请管理模块

该模块主要实现各类研究生在线提交答辩申请及学位论文的功能。

研究生登录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后,上传学位论文,在线填写申请答辩人员信息汇总表、申请答辩导师审批表。学位论文上传成功后,需经过导师审批、管理员审批、学科负责人审批、主管院长审批后,系统将通过知网的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并根据率来给出相应的结果。

论文结果的评判算法为:在扣除与本人文献的重复率后,率20%以下,可以进行答辩;在20%-30%之间,申请者需要撰写相关说明,并请导师、系主任、学术委员会主席签字;在30%以上,则不允许参加本次答辩。答辩申请管理流程如图2所示。

4.4 格式审查管理模块

该模块主要实现格式审查过程的管理,包括格式审查专家的选取及授权、格式审查论文的分配、格式审查意见的填报与汇总等。

系统首先将参加格式审查的论文分配审查专家,并向专家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提醒。格式审查专家登录系统,查看本人需要完成审查格式的学位论文,进行在线格式审查,并提交格式审查意见。学生登录系统后,可直接查阅自己的格式审查意见,并根据意见进行论文修改。

4.5 论文评阅管理模块

该模块主要实现学位论文的网上匿名评审业务,包括内审评阅人的选取,外审评阅单位的选取、学位论文的送审、评审过程中的信息管理和评审结果的回收及汇总等。

4.6 答辩委员会创建模块

答辩委员会创建功能是系统管理员的一个重要功能。可依据要答辩的学生情况,由系统管理员创建一个或多个答辩委员会,并可指定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及秘书,以及在该答辩组进行答辩的研究生。答辩组成员及研究生可通过登录该系统,查阅与自己相关的答辩信息。

5 结语

结合笔者多年从事研究生管理工作的经验及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提出了构建一套网络平台来对与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的全程工作;经过系统梳理,构建了高校二级学院研究生学位信息管理系统模型,并对该系统的整体使用流程、各主要模块的功能及流程进行了分析,为开发出一套符合实际、面向网络、具有广泛适应性的二级学院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于同类系统的开发具有有益的参考价值。

同类系统的开发及应用,将使研究生管理人员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控、政策研究制定之中去,进而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使研究生培养机构能够为社会的经济发展输送更加优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1]叶善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施,科技资讯,2008,(16):245-247.

[2]高志同,沈苗,来天平等.多部门协同合作下在职研究生管理平台的设计与实现[C].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信息化分会第十二次学术年会论文集,2014,11:1-9.

[3]赵瑶丹.地方院校两级研究生管理模式探索[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07(1、2):58-60.

[4]冯果,田维毅,柏静.高等院校二级学院研究生培养及管理工作初探[J].贵阳中医学院学报,2014,26(6):41-43.

[5]王洪江,闻世宇,武瑞.对研究生校院二级管理模式的几点思考和建议.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4,33(10):16-17,175.

基金项目: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编号:2012025A078);项目名称:高等院校二级学院研究生学位信息管理系统模型

辩论的基本流程范文3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 科学技术哲学 学科发展 福建

自然辩证法(科学技术哲学)作为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和自然科学观,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世纪下半叶,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当时自然科学的最新发现和其他重要的自然科学成果,做出了正确的概括与总结,阐述了自然界发展的最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自然界的最一般规律与方法,为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发展奠定了科学的基础,从而开创了自然辩证法这门学科。20世纪初,列宁把哲学与科学的结合导向一个新的时代,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已经有70多年的历史。目前,它作为哲学的二级学科,对科学技术本身以及我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理论问题进行哲学层面的思考和探索,深深地刻上了中国特色的烙印。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中国自然辩证法发展的整体特征,但也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色。因此,对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进行研究,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中国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概况

中国自然辩证法的传播与发展是从翻译出版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一书开始的。1925年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一书出版后,自然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中国逐步流传开来,1932年,该书的中译本正式出版。同时,与自然辩证法密切相关的《反杜林论》、《费尔巴哈论》、《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以及苏联哲学界其他一些关于自然辩证法的著作也先后翻译出版,这些著作成为了中国自然辩证法发展的理论基础,中国学者对自然辩证法的学习热情也持续高涨,一批学术文章得到发表。抗日战争爆发以后,延安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据地,对自然辩证法的学习和研究是同干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联系在一起的,成立了新哲学研究会、自然科学研究会等组织,以举行座谈会等形式系统学习自然辩证法的经典理论和著作。1944年,于光远讲授的自然发展史,成为延安大学师生都听的大课内容之一,这是我国大学开设自然发展史――自然辩证法课程的开端。

新中国成立后,提出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的建议,不久就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热潮,这对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思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传统,在物质观方面揭示了自然物质世界的无限可分性,物质世界是一个不断运动、发展和进化的新陈代谢过程,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内容。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的观点来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出了“向自然开战”、“人类同时是自然界和社会的奴隶,又是它们的主人”等观点。这些观点虽有些偏颇,但其合理性和富有价值的一面也是不容忽视的。

20世纪50年代初,在中国人民大学招收自然辩证法专业研究生以后,其他一些高校先后成立了自然辩证法教研室(组),为哲学系本科学生、理工科研究生和教师开设了不同类型的自然辩证法课程。1956年,制定了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的十二年远景规划,规划正式将“自然辩证法”确立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并且创办了《自然辩证法研究通讯》。1958年在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开办了自然辩证法研究班,学员们集体编写了我国第一部关于自然辩证法的总论性的著作《自然辩证法提纲》。进入“”时期,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不免受到影响。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不仅使我国历史进入了新的篇章,也使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进入了全新阶段。1978年1月,经邓小平等领导同意,成立了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开始进入了更大规模的专业研究和普及阶段,全国各省、地、市也陆续成立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特别是经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建议,“自然辩证法”被指定为高等学校理工农医硕士研究生必修的一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本科生的选修课,使得师资队伍、专业队伍都迅速扩大。目前,中国自然辩证法学科已经拥有27个博士点和70个硕士点。在哲学门类中,“自然辩证法”是最受高校研究生欢迎的政治理论课之一。全国现有3000多名自然辩证法专业教师从事教学工作,有几十万名硕士研究生、数万名博士研究生学习自然辩证法课程。

在中国这块热土上成长起来的中国自然辩证法,经历了中国社会主义道路探索的伟大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尤其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理论与中国革命和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一个“走出书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学派。中国自然辩证法学科,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下,形成了全线出击、左右开弓的局面。在基础理论方面,对天体演化、地球运动,物质层次结构、生命活动的本质等自然科学前沿的哲学问题以及数学、系统科学、生态学的哲学问题等展开了深入探讨。对科学技术本身的发展史和科学技术社会史进行了全面总结,系统地研究了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律。同时,对20世纪兴起的西方科学哲学、西方科学技术社会学、西方未来学进行了客观的分析、批判和吸收。以这些工作为基础,从科学技术的本体论、方法论和价值论三个方面,对当代科学技术革命所提出的重大问题,做出了马克思主义的回答,也为全民族思维水平的提高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根据社会的现实需要,自然辩证法工作者发挥了知识结构全面、综合能力强的优势,在能源、材料、信息、空间、海洋、生物等技术的开发和城市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地质、农业、卫生、环境保护、国防建设以及技术引进与创新、经营管理、地区发展战略乃至全局性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等领域内,大力进行横向开拓,并在决策活动中显示了独特的力量,使自然辩证法成为开放性很强的学科体系。许多成果不仅在国内取得了令人信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为国际学术界瞩目。

2当前自然辩证法学科的研究热点

21世纪将是各领域全面发展的时期,自然辩证法也必将在新的世纪有一个大的发展。自然辩证法不仅要继续发展以往的学科领域,使它们在更加宽松的学术氛围下得以进步,而且还要开拓新的领域,以应对日新月异发展的世界不断提出的挑战。

2.1 自然哲学

通过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当代科学家的自然观、系统自然观、非线性自然观、混沌自然观、分形自然观、量的层次自然观、生成自然观和生态自然观等来探索当代新自然观;通过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如可持续发展、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后人类中心主义、生态马克思主义等)建构自然哲学;通过研究自然及其发展中的哲学问题,如关于恩格斯的“劳动创造人”的论断、关于由“夸克”引起的“物质无限可分”问题、关于由“大爆炸宇宙学”引起的“宇宙起源”问题等问题的争论,寻找自然哲学新的生长点。

2.2 科学哲学

在对20世纪科学哲学的发展历程进行批判反省和重新评价的基础上,研究科学解释和测量问题,研究哲学语用学、自然主义和现代经验主义、后现代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哲学等领域中的问题;研究科学技术的价值负载、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科学与哲学的关系以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科学统一性、科学主义的本质、信息哲学、意识的本性;研究科学实在论、逻辑实证主义、分析哲学、语言哲学以及心理学哲学等问题;继续开展对科学家的科学哲学思想和自然科学前沿中的哲学问题以及非线性科学中的哲学等问题的研究,应用科学哲学的研究成果,对科技的社会应用以及科学发展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从中体现出科学哲学的时代意义和价值。

2.3 技术哲学

随着经济增长和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对技术哲学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问题旨趣、理论建构等都更加关注,学术界曾围绕技术哲学的研究起点是技术的本质还是技术与自然的关系、技术哲学的研究纲领等问题展开过激烈争论,有些学者提出“哲学研究的技术转向”、“技术哲学研究的认识论转向”、“技术哲学的经验转向”,还有的学者提出“技术哲学正处于十字路口”,它选择的方向将决定它是走向繁荣昌盛还是被边缘化。通过研究诸如海德格尔技术哲学、“技术恐惧主义哲学”、技术社会学、技术现实派学者思想的同时,围绕技术成果转化、技术的本质、网络技术与伦理、高新技术伦理、技术创新、技术转移、智能诊断技术以及技术与社会关系的案例分析等问题,丰富发展技术哲学。

2.4 科学技术与社会(STS)

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STS)是自然辩证法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题是科技与社会的相互作用,特别是科学技术对当代社会的重大作用及科技、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等问题。随着21世纪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带来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因而STS的研究将向纵深发展,通过研究“科教兴国”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关系、人类基因组研究的价值和社会伦理、技术创新、知识经济、知识创新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共同体创造力评估、诺贝尔奖及其社会运行、科技进步与劳动力资源开发、科技园建设、国外研究开发体系与创新系统建设、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科技政策与产业结构调整、数字城市化建设、休闲和休闲文化及其产业建设、三峡工程建设与社会等涉及到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丰富和发展了自然辩证法。

2.5 科学技术方法论

20世纪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以及各门新兴学科的不断崛起,出现了许多新的科学方法,如控制方法、信息方法、系统方法、非线性研究方法、复杂性研究方法等,这些都促进了方法论研究的发展,并使得方法论研究出现了许多不同层次的新的突破,一些不同于传统科学的方法论特征也在逐步形成,如通过研究创造力人格修养以及创造技法的培养等,探讨创造力开发的机制,建构创造力开发体系。科学方法论愈来愈显示出其在科学认识中确立新方向、探索新的生长点以及揭示科学思维的基本原理与形式的作用。

2.6 科学思想史

科学思想史研究历来为自然辩证法学科所重视,为了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哲学发展的需要,并同国际接轨,需要将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研究相结合、内部思想史与外部社会史研究相结合、专题思想史研究与综合思想史研究相结合、科学思想史研究与技术思想史研究相结合、科学家的科学思想研究与哲学家反思科学的思想研究相结合、中国科学思想史研究与西方科学思想史研究相结合进行研究,切实将科学的、历史的、哲学的东西相融合,做到科学与哲学的统一,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实证研究与哲学分析的统一。

3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现状

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发展迅速,特别是在福建省科协的关怀和领导下,在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的推动下,在广大自然辩证法工作者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取得了许多优异成绩,主要表现在学科队伍不断壮大、科技成果斐然、教学方式灵活以及对地方科技经济社会服务等方面。

3.1 学科队伍不断壮大

1979年对于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来说,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年份,这一年,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成立,厦门大学招收了第一批自然辩证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1年厦门大学获得全国第一批自然辩证法专业硕士授予权。进入新世纪后,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队伍进一步扩大,2000年厦门大学获得科技哲学博士授予权,福州大学获得科技哲学硕士授予权,2005年厦门大学软科学研究中心、福州大学软科学研究所、福建农林大学软科学研究中心被授为福建省软科学研究基地。此外,随着其他各高校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的逐步完善,围绕着自然辩证法的教学与科研,在我省组成了一支比较稳定的学科队伍,并且队伍规模日益壮大。目前已有近千人从事自然辩证法的教学和研究,主要分布在高等院校、中等专科院校、普通重点中学、医疗卫生单位、科研院所和新闻、科协等单位,其年龄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为推动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2 科学研究成绩斐然

随着学科队伍的不断壮大,一大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纷纷涌现。福建省自然辩证法教学和研究的学者们一贯注重开展学术研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以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研究分析经济、社会、科技、教育、环境等重要问题,特别是关于“山海辩证法”、“工程辩证法”、“农业辩证法”、“医药辩证法”、“海洋辩证法”、“交通辩证法”、“可持续发展”以及“科技创新”、“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道德”等 专题研究,为福建省“三个文明”建设做出显著贡献。先后承担并完成了“新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中国近现代科学思想史研究”、“中国科学思想比较研究”、“规范论研究”、“当代西方技术社会的文化批判与价值重构研究”、“海峡两岸科技资源比较与互补性研究”、“台湾海峡两岸协同发展高技术的前景研究”等近百项国家以及省部级课题。先后出版了《生物全息论》、《科学逻辑学》、《科学创造的横向研究》、《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闽台协同发展高科技产业探索》、《海峡两岸科技资源研究》、《朱熹自然哲学思想论稿》、《科技史与当代科技》、《新兴科学大观》、《台湾科技经济发展概论》、《中国科技思想研究文库》、《中国传统科学思想史论》、《中国科学百年风云》、《原始性创新理论与实证研究》、《社会的价值批判与建构》等100多部优秀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哲学动态》、《自然辩证法通讯》、《自然辩证法研究》、《科学技术与辩证法》、《科学学研究》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数百篇学术论文。《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启蒙、现代性与现代风险社会》、《自然辩证法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等获得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各级奖项100多项。通过开展学术理论研究,不断完善和加强了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建设,在自然辩证法原理、自然辩证法发展史、科技思想史、科学技术与社会(STS)、科学学、人才学以及为地方科技经济社会服务等领域均有创新,成绩斐然。

3.3 教学方式灵活多样

自然辩证法作为理、工、农、医硕士生的学位课,是一门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更是一门多视角、多层次的高度综合的学科,如何使不同专业的研究生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是这门课程的重要教学重点。由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首创的福建省理工农医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论文演讲比赛是一种非常好的教学创新模式,是对本门课程先进教学方式的积极探索,对提高自然辩证法教学理论和研究水平,加强各专业研究生之间的学习与交流,培养现代化高素质的综合人才起到了推动作用。演讲赛自1984年创办以来,坚持每两年举办一届,迄今已有十二届。每届赛事期间,省内各主要高校通过层层预赛选拔,组成代表队,研究生不仅要写论文,还要在规定时间内以演讲的形式表达论文的主要观点,这在一定程度上既提高了学生的理论水平,也强化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促进了各高校老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联系。此外,我省先后出版了多部《自然辩证法》教材,大大提高了理、工、农、医硕士生自然辩证法教学水平。2006年厦门大学“自然辩证法”获得首批福建省优质硕士学位课程,新颖的内容、生动的形式,使枯燥的课堂教学变得灵活起来,对整个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添上了浓重的一笔。

3.4 社会服务能力渐强

立足福建,跟踪当代科技发展的最新成果,发挥学科优势,整合资源,为服务福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为“海西”建设建言献策,始终是福建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的重中之重。多年来,在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科协的支持下,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时刻关注着本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一直致力于将自然辩证法理论研究与福建科技经济社会的实际相结合,为福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早期老一辈专家周济教授、雷德森教授等参与福建省科技规划的研究与制定,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近年来,一些研究课题的不断完成已成为福建省科学决策的依据。如福州大学软科学研究所承担和完成的多项软科学研究项目,紧紧围绕福建人力资源开发、福建科学发展报告、福建高新技术与产业政策等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有的已成为省委、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决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福建行政学院徐刚教授关于政府环境执政能力的研究成果数次被新华社编辑为动态清样,为中央领导同志提供参考。厦门大学官鸣教授、陈喜乐教授出版的《海峡两岸科技资源研究》、《闽台科技交流与合作》等专著,对海峡两岸的科技发展及两岸科技合作交流、两岸科技资源比较及优化配置的政策研究提供了科学基础。此外,有关专家还完成了《福建省科研开发新体系的战略研究》、《整合科技资源推进福建自主创新》、《福建省科技计划评估指标体系及计算机管理模式研究》、《技术进步与福建区域经济发展研究》、《当前福建企业发展中若干问题》等多个课题的调研报告,大大提高了我省自然辩证法工作者把理论与地方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相结合的能力。

4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所面临的挑战

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近些年来发展迅速,成绩斐然,但随着形势与任务的变化,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也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4.1 社会环境的变化带来新的任务

当前,世界正在经历一场历史罕见的国际金融危机,这场危机不仅本身尚未见底,而且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正进一步加深。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将面临着国际市场需求萎缩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挑战,面临着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同时也要看到,全球性经济危机往往催生重大科技创新和科技革命。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科学技术的作用更加凸显,自然辩证法的学科优势也更加突出。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海西”建设高度重视,省委对加快“海西”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这不仅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新形势和重大任务,也是我省自然辩证法研究面临的新形势和重大任务。在这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福建自然辩证法工作者肩负着特殊的历史使命,充分发挥自然辩证法学科具有独特的学科优势,在为“海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促进决策科学化和咨询服务等方面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4.2 教学内容发生了变化

自从1978年自然辩证法被确定为我国理工农医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以来,其教学内容一直为三大部分,即自然观、科学技术观和方法论。目前,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的教学内容也大致继承了这些内容。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研究视角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研究成果的大量涌现,使得自然辩证法的教学内容不断更新。在自然观方面增加了人工自然观、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科技观方面增加了技术创新、企业、人才管理、科技与市场经济、科技发展政策、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科技发展的内部机制、高科技与社会、地理环境对科技的影响、可持续发展战略、技术悲观主义和技术乐观主义、科学精神等;在方法论方面增加了技术方法、系统方法、复杂方法、方法的历史演化等。这些内容的增加势必要更新教学内容,增加教学的难度。因此,如何完善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是对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的又一挑战。

4.3 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比例失调

从福建省近些年发表的关于自然辩证法的专著和论文来看,关注社会现实问题或热点问题的应用研究较多,而关注自然辩证法基本理论和学科基础问题的较少。目前,只有较小一部分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的学者对其基本理论和学科基础问题有所关注,大批自然辩证法工作者把热情投入到了自然辩证法的应用研究,无暇顾及自然辩证法的基础理论,从而使得自然辩证法基础理论研究较为匮乏,使得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之间的比例失调。对社会科技热点的研究固然重要,但这是建立在基础理论研究之上的,没有坚实的基础理论研究,势必要影响应用研究。如何平衡自然辩证法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比例,使基础理论研究更好地为应用研究服务,成为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的重要挑战。

4.4 经费不足,资源共享不够,内外交流与合作较弱

研究经费不足是各类理论研究学科的普遍现象,自然辩证法研究因专业性强,面向市场筹措资金较难,长期处于经费严重不足的状况,这势必影响研究工作的开展。如一些急需研究的重大课题无法开展,科研人员无法参加必要的学术交流,图书资料购置受限,资源共享不够,等等。加上自然辩证法专业人才成长相对缓慢,使学科本已存在的人才结构断层现象更加严重,严重制约了全省自然辩证法学科水平的提高。

5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对策

自然辩证法是一个有着广阔发展前景的学科领域,要想发展和繁荣福建省的自然辩证法学科,不仅需要在外部环境上加大科研投入、建立健全科研管理体制等,还要努力调动自然辩证法教学与研究者的积极性,认真实行“项目带动、品牌带动、创新带动、服务带动”的工作方针,为我国自然辩证法发展服务,也为建设创新型福建和“海西”建设服务。总体来看,我省自然辩证法学科进一步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5.1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服务“海西”建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总结半个多世纪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验的结晶,是我们正确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行动指南。要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的指导意义,大力倡导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教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社会活动和政府行为,用科学发展观统帅各项事业,指导各项工作,积极防范发展中的各种风险。自然辩证法工作者不仅要在理论层面上为科学发展观提供深刻、系统的论证,而且要紧密结合福建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为福建省如何实现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一要积极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认真研究科技发展的社会效应及其“两重性”,研究科技风险与“风险”投资,为探索福建如何在这场危机中转“危”为“机”提供具体的论证和对策。二要主动服务“海西”建设,针对“海西”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组织专家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积极为“海西”建设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三要切实对福建在深化改革开放过程中的科技发展运行轨迹做出科学的、系统的理论描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预测,主动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相关依据,从而为福建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福建省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建立循环经济运行模式等提供有福建特色的研究成果,发挥自然辩证法学科在推动福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5.2 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学科优势

人才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的基础,是保证学科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要想进一步提升我省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建设水平,当务之急就是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自然辩证法人才队伍。一要在现有的高校、科研机构、科学技术哲学的博士点、硕士点中加强培养自然辩证法专门人才;二要加强对现有自然辩证法教学和研究人员的培训,会同相关教育部门,有组织、有步骤地对我省自然辩证法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进行系统培养;三要贯彻产、学、研结合方针,加强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的结合,鼓励和吸收更多的实际工作者参加到自然辩证法研究事业中来,争取更多优秀人才致力于福建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四要整合我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内的多方力量,发挥本学科的综合优势,瞄准“海西”建设和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联合科学攻关,在不断提高理论研究水平的同时,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争取承担党和政府关于产业和企业的研究项目,在科学决策和咨询服务等方面坚持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发展优势。

5.3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拓展科学研究的广度和深度

自然辩证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密切,随着当代科学技术研究领域的扩展,自然辩证法的研究领域势必随之拓宽。因此要紧跟当代科技发展的步伐,在学科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不断开辟新的研究领域。一要明确研究方向。我省自然辩证法工作者如能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基础,并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确定一个或两个研究方向或领域作为自己长期而稳定的研究目标,那势必有助于集中精力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这样有利于取得较大的突破,也有利于实现我省自然辩证法学科的稳步发展,创出特色,创出品牌。此外,对于我省的各个自然辩证法硕士点和博士点来说,要能够突出成果,明确和保持自己的学科特色和研究方向,并通过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努力,使学术研究有所作为,从而带动全省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发展。二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对于一个学科来说,基础理论研究无疑是其安身立命之根本,福建省自然辩证法要在基础理论研究上花大力气,拓展科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从而推动学科良性发展。三要继续努力做好“研究生论文演讲比赛”的品牌工作,在提高质量、扩大影响、注重成效等方面下功夫,通过开展品牌活动,在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知名度的同时,提高自然辩证法学科水平。5.4 加强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整合资源

学术交流与合作是提升学科发展的有利平台,福建省独特的地理位置使我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对台交流的条件十分有利,要充分利用这一得天独厚的条件,加强与台湾学者的学术交流与创新。一直以来,福建省各高校的许多学科与台湾地区的学术界都有着长期、良好的学术交流传统,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多方交流,做到优势互补,在学科发展的同时,促进海峡两岸科技经济社会的共同进步。

大力加强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建设,努力搭建好三个平台,更好地为自然辩证法工作者和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一是搭建好为经济社会服务的平台,鼓励科技工作者为国家建设献计献策,疏通渠道,以多种方式为科技工作者献计献策创造条件。二是搭建好学会作为学术交流平台。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办好学会刊物,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来繁荣与发展自然辩证法。三是搭建好为会员服务的平台。坚持以会员为本的理念,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为会员服务的手段和方式。为会员提供信息及培训,提供相互联系和沟通的渠道,反映会员的呼声,维护会员的权益,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并积极发展和团结更多会员,把研究会办成自然辩证法工作者之家,以便更好地为国家服务,为广大会员服务,为发展自然辩证法事业服务。

课题组成员:

1、符卫国,福建省科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长。

2、陈喜乐,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导,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事长。

3、许斗斗,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事长。

辩论的基本流程范文4

1充分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要搞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教学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有关教师和参加答辩的学生都必须十分重视。首先,相关领导和部门应严密认真地组织部署,严格规范答辩的全过程,科学公正地为学生打出合理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过教学创优等一系列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活动,各教学院、系都制定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规程和答辩程序,关键是主管领导要切实狠抓落实。认真督促检查答辩过程严格按规程进行。弘扬严格、规范、认真答辩的正气,杜绝匆匆走过场、虎头蛇尾不负责任的不良作风。

指导教师就象答辩小组的教练员,答辩可谓养兵几月,用兵一时,一定要十分重视。为了能把学生几个月辛勤努力的成果展示出来,并取得预期的好成绩,指导教师可进行必要的指点。首先从心理素质上进行疏导,鼓励同学用必胜的信心,饱满的热情参加答辩,消除恐丨惧战胜自我,力争发挥最好水平。还可以从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言语态度等方面作出指导,提醒大学生提高自身的修养,文明得体地完成答辩。指导教师还应在学生答辩之前,认真批阅毕业设计(论文),严格从理论观点、实验结论等重要的方面把好关。当然应学生的要求,可以举一些往届学生答辩中的精彩或尴尬的例子,引以为戒。

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是大学四年里,对自己学习水平的最后一次考核,是对能否取得学士学位的最后一次审批,也可以说是一生中几个关键时刻之一。要想顺利通过答辩,应进行充分的准备,主要包括思想准备和业务准备。首先答辩学生的态度要端正,防止“轻视”或‘畏惧”等极端的心理。有些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完成以后,放松对答辩的准备,尤其有些未被推选参加公开答辩的学生,会认为小组答辩只不过是走个过场,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我也做的差不多,最后一关难道还会过不去?

这种麻痹松懈的思想会耽误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总结、消化,造成对课题有一些“一知半解”又不求甚解的隐患,影响答辩成绩。也有些学生心理比较脆弱,老认为答辩教师会故意提些难题、偏题卡自己,答辩内容准备不下去,情绪整日处在浮躁的状态,这样反而会严重影响答辩水平的发挥。答辩学生应树立信心,平和心态,把答辩看作是一次检验和总结。要相信提问老师是有水平、有原则、有尺度的,自己只要认真准备,一定能正常发挥顺利通过。思想重视是必要的前提,业务内容的准备是最重要的保障。参加答辩的学生,应在仔细阅读、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的基础上,提炼出简明扼要的个人陈述提纲,最好配以Powerpoint等制作的幻灯片,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辅助说明,使各位老师一目了然。为了能够很好地回答老师的提问,答辩之前最关键的是要从选题意义到研究方案论证,从提出的观点、搜集的资料、实验得到的数据到表现形式、方法和文字表达等各方面内容,认真总结,深化理解。做到心中有数,以不变应万变。答辩排在后面的学生应主动旁听前面的公开答辩,专心聆听,用心体会,増强自己的知识面和应对能力。

总之,各方面充分重视,是搞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基本保证。

2优化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营造学术交流氛围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由于其重要性往往使现场气氛显得有些紧张,我们提倡改善传统的模式,优化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营造良好的学术交流氛围。

2.1认真是优化答辩过程的保证

伟人讲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优化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就必须讲认真。答辩学生对自己的陈述内容要认真负责,思路要清晰,论述要精辟,引经据典要有根有据。展示的图纸、幻灯等材料要经过仔细检查,尽量不要出错误,更不要出低级笑话。如有一个学生的课题是金工实习管理系统,其答辩时展示的管理网络系统中,竟包括了陶工工艺,说明他连金工实习的基本概念都含糊不清。答辩学生在回答老师提问时要认真听,甚至可边听边记,以便紧扣老师的提问进行回答,并防止遗漏。如果对老师所提出的问题没有理解清楚,不要贸然回答,可请老师重说一遍,或者把自己对问题的理解说一下,请教老师是否此意思,得到老师肯定再作回答。其实这样“缓冲”一下,也可争取多一点思考的时间,稍微稳定一下情绪,为自己顺利通过答辩赢得主动。

答辩的老师应认真仔细听学生的课题陈述,最好作出书面记录,以便提出紧扣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问题。这里所指的紧扣并不是浮浅的就事论事,而可展前景等提出问题,以了解该生对课题研究的深入程度,对相关知识面了解的广泛程度。答辩时指导教师是否回避,各校做法不一,但无论指导教师是否在场,老师们都应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抛去杂念和顾虑,认真规范地对待每一场答辩,认真积极地论辩每一个学术问题。据说学生中间常会流传一些论调,“某某老师是几大名捕之一,千万不要栽到他手里”;咱指导老师问某某同学太狠了,他的指导老师定会报复我们的”;……学生的这些说法固然过于狭隘、偏颇,但确有些老师心存顾虑,采取中庸之道,甚至整个过程一言不发,这是一种极不负责的态度,不利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健康进行。

2.2营造良好的学术交流氛围

一般都会认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会象个考场,而笔者认为这应是一个学术交流的好机会,我们应积极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交流氛围。这里指的交流包括答辩学生与提问老师之间的交流,以及指导教师与提问老师之间的交流。由于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是由专人指导的,指导教师往往因研究专长、学术派别和个人经历,较多地将自己的主观想法在指导中影响着学生。通过答辩老师从各种不同角度的深入询问,学生可集思广益,获得新的有益的启迪,使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进一步完善、成熟。答辩学生应虚心听取提问老师的建议和指教,也要大胆论辩自己的观点,毕竟是经过几个月的潜心研究得出的。答辩会上应允许学生坚持己见,并充分肯定学生能自圆其说的独特见解。而且许多好学生的创新设计可圈可点,不可侧目相看。提问老师应本着诲人不倦的宗旨,对答辩学生回答的问题给出明确的评论,正确的给以充分肯定,精彩的甚至应喝彩,对错误的或者模糊的观点应耐心批评指正,使学生明白知晓,从中受益。

当事学生的指导教师也应客观对待同事的提问和质疑,虚心学人所长。一般当场应保持镇静平和的姿态,相信同事良好的出发点,相信所带学生的实力和应变力,相信答辩委员会的公正,千万不要激动地充当学生的代言人,造成“护犊”的狭隘印象,影响正常的学术交流气氛,也会误导学生的世界观。最好在答辩会后主动积极与相关老师深入探讨,甚至合作开发研究,提高课题水平。答辩老师提问的问题,一般应是自己擅长的或感兴趣的方面,在提问-启发-解惑的过程中,便交流了自己的研究专长。抑或是自己苦苦探询,尚未得知的部分。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会,往往可获得信息、启发和机会。因此,我们提倡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为契机,加强教师之间的学术交流,特别是有些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为真题真做,答辩结束不应是研究试验的结束,应认真总结,博采众长,及时改进,以期更大的突破。

3结语

辩论的基本流程范文5

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由于就业率作为高等院校的重要评价指标,高校多把注意力集中在就业上,学者的研究也多是以企业需求为主进行教学体系研究。毕业论文是本科生在校期间持续时间最长的动态教学过程,是总结和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探究、研究和发现的最重要的表现方式。但本科毕业论文制度的建立和运作问题近年来呈现出“两极化”的认知态势,国家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和一些专家学者的质疑态度形成鲜明的对比,根本原因就在于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下滑。

从形式上讲,国外的很多大学在本科阶段没有毕业论文,也没有毕业论文答辩,但这不代表对学术论文没有要求。实际上,国外的许多大学,每一门课都要写许多小论文,每门课程的成绩往往是由多个小论文成绩组成,从某种意义上讲,课程的学习过程就是研究与写作学术论文能力的训练过程。需要写毕业论文的国家也会给予足够的教学延伸、时间、政策等方面的支撑,澳大利亚的大学将学术研究与写作纳入课程体系,日本留给大学生一年的时间专门用来写论文,德国的论文答辩只有一次机会。国内有相当数量的学者在研究毕业论文质量不高的原因以及提升措施,归纳影响论文质量的原因主要有学生的不重视、缺乏写作时间、师资不足以及教学管理方面的不完善等方面,也提出了许多提高论文的方法和措施,如加强过程监管、增加指导经费、增加撰写时间、改革评定方法、改革教学模式等。但针对物流管理专业,特别是广西的物流管理专业进行的论文质量研究还很少见。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的管理,从而形成一套强而有效的管理制度,已经成为各高校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1。

我国还没有形成以物流科技创新型和知识型物流人才为核心的物流教育目标体系,随着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深入发展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经济地位的提升,广西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物流通道和交通枢纽作用越发突出,广西政府在近年来对公路、铁路、港口、机场以及物流园区等物流硬件设施建设上不断加大投资,物流业的规模也随着传统物流企业的壮大、新兴专业物流企业的发展以及物流企业装备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而不断扩大,但物流业的进一步发展也受到了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制约是在物流业硬件提升的同时也急需解决物流人才方面的软件配备。在广西物流产业飞速发展的形式下,从物流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论文入手,构建论文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为广西物流产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物流管理专业毕业论文评价体系的建立

本文通过对2010级物流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开题答辩、论文写作以及论文答辩过程的调查分析,总结出影响毕业论文质量的五个方面。

第一,学生对毕业论文不够重视,即使进行第二次答辩也肯定会通过。这样导致了学生在做毕业设计的过程中没有认真地去完成,极少数学生到了论文提交时才着手去做,从而严重降低了毕业论文的质量。

第二,由于物流业在国内的发展时间短暂,许多高校的物流管理专业教师只是从其他专业中转化过来,缺乏足够的物流活动实践经验。造成了在选题过程中为了向物流方面靠而牵强地将相关理论生搬硬套。因此导致论文选题狭窄,过于追求论文的创新点以及追求论文的层次,而没有考虑论文与实际应用相结合,以及与自身能力相结合,导致最终脱离实际。选题应结合学生兴趣与特长、体现专业特色、难度适宜和选题可与科技创新活动相结合2。

第三,时间不够,本科毕业论文工作不能等同于某一门课程或传统意义上的某一个教学环节,而应视为一个必须谨慎规划的、长期的、动态的教学过程。但实际情况是,毕业论文的撰写时间与求职、备考研究生等学生认为更为重要的事是冲突的。造成了真正用到毕业论文的时间很少。

第四,学生与导师之间的交流也是比较重要的部分,很多学生在做毕业论文期间与导师没有任何交流,最终的方向也可能与之前的方向相差较大,论文的质量在撰写期间没有控制。导师指导风格对于学生创造力的发展是有一定影响的。

第五,评阅者给出的评价和导师给出的评价是基本一致的,在论文质量特别是跟研究方法方面评阅者往往会给出比导师低的分数。

本科毕业论文的实施包括三个关键环节,即选题阶段、实验阶段和论文撰写阶段。因此建立的指标体系需要在这三个阶段的不同时期,通过阶段性小组答辩的形式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的成绩对学生的毕业设计状态进行追踪,通过成绩的反馈及时调整学生的工作状态,从而使毕业设计的质量最终得到整体性的提高。

为了评估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结合前文的分析,本研究设计了毕业论文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为重视度、选题质量(难度)、论文工作量、互动性、导师评价成绩、答辩成绩。其中选题质量这一指标是为了改善物流管理专业论文选题与实际的偏差而提出的,与专业结合越紧密则分数越高;互动性指学生与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交流越多、效果越好则互动性的得分也越高;导师评价成绩为该轮答辩中,导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质量的评价;答辩成绩为答辩小组在该轮答辩中给出的学生答辩分数。各准则层和指标的重要性由参与教授物流管理专业课程的老师共同制定。而制定的原则是从教师以往教学、指导毕业设计中的经验中总结。

3.评价指标体系的实现

对于学生每次论文阶段性答辩成绩的评价,考虑使用专家调查法进行评判,通过反复汇总不同教师的意见,得到六项指标的权重分别为0.1,0.1,0.1,0.2,0.3,0.2]。从成绩结果来看,学生A的总分在三轮之后有所提高,从原来的平均分之下提高到了平均之上,说明提高了重视程度以及导师的指导力度。学生B的总分在第二轮答辩中有所下降,从分值来看,是与导师的互动性降低了,实际原因是该生在第一轮与第二轮答辩周期中忙于找工作,因此减少了论文工作的投入,在第三轮答辩中又恢复到了正常的毕业设计中了,所以总分又提高了。学生C的总分一直低于平均,从分值来看该生对于毕业设计的重视程度比较低,工作量也不够,需要在后面的阶段加强进行管理。

辩论的基本流程范文6

1辩论式案例教学的概念

辩论式案例教学的历史悠久,其雏形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苏格拉底的“精神接生法”,苏格拉底从现实中的案例开始,通过提问和回答的方式与学生展开辩论,将真理蕴含在辩论中,通过在辩论中取胜让学生信服,将所辩论的问题及其真理传授给学生。通过这种方式,苏格拉底不仅锻炼了学生的批判思维及辩论能力,也使得自己成为赫赫有名的雄辩家。本文所研究的辩论式案例教学发展了苏格拉底的辩论教学,更具有系统性与教学针对性。“当人们使用一个含义过于宽泛、内容没有精确界定的术语却未对其中包含的不同意思加以区分时,混淆就产生了,大多数争论皆源于此。”[4]需要界定辩论式案例教学的概念,同时将其与传统教学和一般案例教学区分开来。笔者认为,辩论式案例教学是在一般性案例教学的基础上采用辩论的方式,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用所学专业知识去辩析案例中的问题,通过教师、正方学生与反方学生的互动来提升能力的教学方式。在辩论式案例教学实施过程中,教师与学生都是参与者,围绕着案例展开活动,教师担任主持人,学生分为正方和反方,三个主体以案例为基础形成互动关系。辩论式案例教学活动中三者以案例为基础展开辩论的互动关系使其独特于一般案例教学,通过教师主持与总结、学生展开辩论的方式,增强了学生批判性思维、系统性思考的能力和辩论能力,其效果超越传统教学与一般案例教学。现将传统教学、一般案例教学和辩论式案例教学进行比较分析,如表1。根据对比分析可以总结出,辩论式案例教学相对于传统教学和一般案例教学,学生的参与度增大,参与主体增多;课堂的教学及学习方式变得多样化,更加具有灵活性;学生以案例为基础展开辩论,提高了思辩能力。辩论式案例教学在辩论与案例教学的基础之上,将其二者相结合,很好地发挥出了各自的优势,达到了“1+1>2”的效果。“案例辩论式教学法经过一年多来的实践研究,不断补充完善,可以说在大多数经管类专业课程中能够正常应用,而且反应效果非常好。”[5]贵州大学伍国勇将辩论式案例教学法应用到经管类课程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笔者相信辩论式案例教学应用到公共管理类课程教学中也能达到非常好的效果。

2辩论式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中应用的必要性分析

辩论式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新颖的教学方式相对于传统教学与一般案例教学具有一定的优越性,笔者将从教学目标、教师能力、学科特性和课程教学4个维度探讨辩论式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中应用的必要性。

1)教学目标:有助于提高学生积极性和综合能力。在辩论开始前告知赛后评出优胜队一个和最佳辩手一名,以此调动辩论队和选手的积极性,并对辩论赛全程多角度录像,以提高学生的兴奋度和参与精神。在课堂辩论中,学生之间的论辩唇枪舌剑、针锋相对,锻炼了学生的睿智、思辩能力,能在紧张的环境中快速应变是公共管理型人才的应有之义。

2)教师能力:有助于丰富教师的教学经验、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在辩论式案例教学中,教师扮演着教学活动设计者、主持人、仲裁者三种角色。教师策划整个教学活动的能力,主持整个辩论、控制辩论进程与场面的能力,驾驭辩论、应对学生提问的能力都能够在案例教学中得到提升。在辩论式案例教学中注重知识的多维度传输,辩论中没有唯一的答案,而是知识、观点的多元化融合。在辩论中产生的思想扩展了教师的思想视野,丰富了教师的教学经验,辩论式案例教学成为了教师授课的一张“王牌”。

3)学科特性:推动我国公共管理学的发展。公共管理学强调的实践性、应用性和它相关理论来源的外来性,要求公共管理学科教学模式的创新必须满足这些特点。辩论式案例教学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公共管理需要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概括出公共管理理论,同时也要用公共管理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罗伯特•达尔说过:“从某一个国家的行政环境归纳出来的概论,不能够立刻予以普遍化或被应用到另一个不同环境的行政管理上去。一个理论是否适用于另一个不同的场合,必须先把那个特殊场合加以研究之后才可以判定。”[6]因此,对于公共管理学也要本土化,辩论式案例教学要着眼于我国实际本土案例,通过案例辩论概括、总结出管理经验,推动我国公共管理学的发展。

4)课程教学:优化公共管理学科的教学模式与教学文化。辩论式案例教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通过团队合作的方式加强学生之间的协作,增强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团队精神。“使用案例教学法不只是对教育模式的改变,更是对大学校园中教与学文化的优化。”[7]“教学文化可以理解为在教学情境中,师生基于教与学的接触、交流、对话等活动过程而呈现出来的文化形态,如师生地位、师生互动的文化意蕴,学习方式、思维范式的文化透视等。”[8]辩论式案例教学改善了公共管理学科中的教学文化。从师生地位角度看,将师生对立文化变为参与伙伴文化;从师生互动角度看,将师生孤立文化变为师生合作文化;从学习方式上看,将应试教育文化变为学生思辩文化;在辩论式案例教学中,教师与学生都是教学活动的参与者,教师扮演着主持人与仲裁者的角色,与学生共同参与到辩论中,形成伙伴交流关系。

3辩论式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中的应用过程

辩论式案例教学将辩论法引入到了案例教学中,结合了辩论与案例教学的优势,让学生成为正反两方,基于案例展开辩论。近3年笔者在燕山大学公共管理研究生和行政管理本科生的课堂中进行了试点教学,选择的题目有“高薪是否养廉”、“小岗村土地的分与合”(本案例为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入库案例,案例编号201512520050)、“‘周口平坟’奈若何?”(本案例为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首批直接入库案例,案例编号201412520226)、“与华西村的发展之路”等,根据笔者个人的辩论式案例教学经验,从教师与学生两个横向维度,从准备、总结、反馈三个纵向阶段论述辩论式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中的应用过程。

3.1准备阶段

首先是做好教学准备。教学准备就是教与学的准备,教师与学生都要做好准备。在辩论式案例教学中,教师要选择一个好的案例,并结合所讲课程为学生确定一个辩题。“哈佛人认为,一个好的教学案例有五大因素:在教学上的用处;引发冲突;强制性的决定;案例的综合性;教学案例要简洁。”[9]教师在选择案例之前还必须对学生进行需求调查分析。教师应该调查学生对本课程的兴趣点和知识的掌握程度,来确定辩论式案例教学的次数以及重点。教师应该在学生感兴趣和知识掌握较差的范围实施辩论式案例教学,帮助学生加深理解。其次做好配套措施。不应当把辩论式案例教学当做一个小的教学活动,而应当做一种教学方式制度化,要有一定的配套措施给予支持、提供条件与环境,包括学校政策、教师评分以及教学环境。在学校政策方面,主要体现在教务处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价,应当结合学生的平时成绩,提高学生参加辩论式案例教学积极性。辩论式案例教学除了在相关政策,即“软”的条件上准备外,还需要一些“硬”件设施的辅助。笔者在实际教学中发现需要以下几个辅助设施:(1)宽敞的教室及可移动的桌椅,学生在进行辩论时可以挪动桌椅分成正反两方;(2)一个清楚的投影仪。播放案例,进行电子记录,学生也可播放文件、视频、图片帮助其展开论证;(3)小卡片,方便学生记录语言、陈述观点。

3.2实施阶段

辩论式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新颖的案例教学方式,改变了传统教学中师生的单一角色,教师既是参与者,又是展开辩论的主席,学生不仅听教师讲授理论,还担任正反方辩论的角色。因此,在辩论活动实施时必须研究参与人员的角色扮演问题。

1)人员角色。在辩论式案例教学中,“教师不再是课堂的操纵者,而是案例讨论的设计者、组织者、引导者和仲裁者”[10]。因此,任课教师充当着活动设计者、主持人、仲裁者三种角色。(1)活动设计者是任课教师从宏观上把握整个课程教学,并对辩论式案例教学的整体流程进行设计;(2)主持人主要体现在控制和引导两个方面。任课教师主持辩论的整体活动,控制时间;从内容上掌握方向,引导学生朝着所讨论问题的方向辩论;(3)仲裁者是任课教师在辩论结束时对辩论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并对正反双方的观点在方向上有一个引导,得出一个结论。任课教师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充当着这三种角色,学生也相对应地充当着活动主要参与者、辩论的正反方辩手、活动效果的反馈者。(1)活动主要参与者是指在任课教师的活动设计下,学生积极参与到辩论式案例教学中来,选择辩题,展开辩论;(2)正反方辩手是指学生在辩论式案例教学中充当对阵双方辩手的角色,在实施中为自己所赞同的观点积极辩论,试图说服对方;(3)活动效果的反馈者。任何一个教学活动的开展,其效果如何都是从学生身上体现出来的。在活动的实施中,只有明确了参与者所扮演的角色才能根据参与者的情况开展教学活动。

2)课堂辩论。(1)辩论首先选定正反辩手各4名,采取报名方式,由于思想工作准备到位,学生积极性很高;正反辩手入座后,其他同学自由选择支持的辩论队,并坐在自己支持辩论队的后方,以示支持。主持人(任课教师)介绍辩题相关背景资料,简单介绍比赛流程和规则;(2)开篇陈词,正反方代表先后发言,并在3分钟之内做完本方的立论陈词;(3)双方展开攻辩:正方二辩对反方二辩或三辩提问;正方三辩针对反方二辩或三辩提问;反方二辩针对正方二辩或三辩提问;反方三辩针对正方二辩或三辩提问。每一阶段时间为2分钟,提问时间不超过30秒;(4)双方进入攻辩小结环节,限时2分钟。小结结束后进入小组讨论或休息环节,小组在此时可以商量剩余环节的对策,教师分别对正反双方进行指导,对前几阶段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并提出自己对两方辩论策略的建议,指导学生用专业理论知识去辩论说服对方;(5)自由辩论环节,双方轮流站起来自主发言,既可以陈述本方观点,也可以指出对方辩手观点上的错误,或者提出问题让对方辩手回答。每一方限时5分钟,时间用完则不能辩论,双方共计10分钟。自由辩论环节是最能锻炼和体现学生反应能力、辩论能力的,教师也可以在此环节向学生抛出更有价值的问题,由学生回答,此环节教师的参与有利于引导双方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因为自由辩环节学生辩论很容易偏题;(6)总结环节,双方代表综合各自意见做此次案例辩论的最终结论陈述,时间限制为5分钟。这一环节是学生总结能力、概括能力的体现,教师应当认真听取双方的总结,对学生能力的改进进行指导。

3)总结反馈。在总结陈词结束之后,辩论式案例教学并未结束,而是进入了总结反馈阶段,包括三个方面:(1)活动总结。在辩论结束后学生应当做总结,一是对自己所持观点的总结,二是对本团队以及个人在辩论中的表现做总结,为自己的表现打分。教师也应当进行案例本身总结和学生表现情况总结;(2)效果反馈。教师应当听取学生关于辩论式案例教学的意见,学生谈自己的感悟和能力的增长,通过学生的话语来判定其效果如何;(3)成果体现。每一次的辩论式案例教学都应有一定的成果体现,教师应将辩论的整个过程及学生陈述的总结记录在案,形成一份案例教学报告,并将学生的感悟也纳入其中,形成辩论式案例教学的教学案例,为之后案例教学的开展提供参考。辩论式案例教学的开展离不开教师与学生的双向配合,教师需要调查需求、选择案例、确定辩题、主持辩论、总结评价,学生需要熟悉案例、选择辩题、确定团队、展开辩论、感受反馈,最终通过教师的指导、学生的配合,二者都能从中有所得,如图1。综上所述,辩论式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中的应用结合了公共管理学科教学实践性、案例性的特点,针对其关注社会管理、公共问题的特征,将现实社会中的真实案例结合辩论的方式引入到课堂教学中,有效地改善了公共管理学科的教学质量。

4辩论式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应用中的策略优化

成功的辩论式案例教学离不开一个好的、适合公共管理学科的案例,离不开明确的教学目的和围绕公共管理案例展开的辩论,同时还要规避辩论式案例教学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要使得辩论式案例教学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就必须在选择案例、辩论环节以及规避问题三个方面实现最优。

4.1案例选择:坚持争辩性、针对性、全面性、本土性

从教学应用性上来看,小劳伦斯认为教学的案例是“一个描述或基于真实事件和情景而创作的故事,它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学习者经过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后从中有所收获”[11]。教师在做案例选择的时候必须明白什么是一个好的、适合公共管理学科的案例。笔者结合教学实践认为应该包含以下几个因素:(1)案例中问题的争辩性。从两个方面辩论都各有道理,这样才易于引发学生的争辩,要让学生像在进行军事战争的敌我双方一样用自己的思想去“战斗”;(2)案例有针对性。案例的选择应针对所学课程的专业知识;(3)案例论述的全面性。这样学生在展开辩论的时候就能有所依据,利用案例提供的线索展开辩论;(4)案例并不只是故事,而是以现实为基础。“案例反映的情况要与中国行政管理改革及实践紧密结合,使其具有中国特色,易于理解和分析。”[12]用案例对学生进行培训,目的是使学生能够解决现实中的公共管理问题。

4.2案例辩论:坚持专业化、理论化、开放性、效果性

学生在课堂辩论过程中经常出现偏离主题、生活化语言辩论、混合辩论甚至争论的情况。因此,在课堂辩论中教师要向学生们明确案例辩论专业化、理论化、开放性、效果性的原则。公共管理学科的教学课堂中更强调的是公共性和管理性的问题,所以,学生在课堂中应当更多地用公共行政、公共政策、管理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去理解案例、参与辩论,辩论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提高学生们的公共管理专业知识与能力。在课堂辩论中不仅要保证专业化,还要使得辩论观点上升到理论分析的高度,既要用理论去分析案例,又要将案例中总结的观点上升到理论高度。

4.3规避问题:坚持效率性、控制性、协调性、重点评价性

在笔者实施辩论式案例教学过程中,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有效率低、时间耗费较长,课堂辩论秩序混乱、过于开放,辩论双方僵持不下、无法得出案例问题解决结论。因此辩论过程中要在教师的指挥下坚持效率最大化原则,学生尽可能地简化语言。教师需要按照辩论规则在时间节点上有效地去控制辩论秩序,指挥正反双方进行辩论,对于辩论混乱的情况要及时制止,让辩论有序进行。对于正反双方僵持不下的局面,教师要发挥仲裁者的角色,协调好双方。教师在评价时由于所评学生较多、标准也是多样的,很难给出准确的评价,因此,教师要坚持重点评价原则,对于所考核项目中重点的项目给予评分,突出学生优势和长处。

5结束语

辩论的基本流程范文7

1、携带必要的资料和用品

首先,学生参加答辩会,要携带博士毕业论文的底稿和主要参考资料。如前所述,携带论文底稿和主要参考资料的必要性是不言自明的。但在回答过程中,也是允许翻看自己的论文和有关参考资料的,答辩时虽然不能依赖这些资料,但带上这些资料,当遇到一时记不起来时,稍微翻阅一下有关资料,就可以避免出现答不上来的尴尬和慌乱。其次,还应带上笔和笔记本,以便把主答辩老师所提出的问题和有价值的意见、见解记录下来。通过记录,不仅可以减缓紧张心理,而且还可以更好地吃透老师所提问的要害和实质是什么,同时还可以边记边思考,使思考的过程变得很自然。

2、要有自信心,不要紧张

在作了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大可不必紧张,要有自信心。树立信心,消除紧张慌乱心理很重要,因为过度的紧张会使本来可以回答出来的问题也答不上来。只有充满自信,沉着冷静,才会在答辩时有良好的表现。而自信心主要来自事先的充分准备。

博士毕业论文答辩现场

3、听清问题后经过思考再作回答

主答辩老师在提问题时,学生要集中注意力认真聆听,并将问题回答略记在本子上,仔细推敲主答辩老师所提问题的要害和本质是什么?切忌未弄清题意就匆忙作答。如果对问题中有些概念不太理解,可以请提问老师做些解释,或者把自己对问题的理解说出来,并问清是不是这个意思,等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再作回答。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避免答所非问。答到点子上。

4、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层次分明

在弄清了主答辩老师所提问题的确切涵义后,要在较短的时间内作出反应,要充满自信地以流畅的语言和肯定的语气把自己的想法讲述出来,不要犹犹豫豫。回答问题,一要抓住要害,简明扼要,不要东拉西扯,使人听后不得要领;二要力求客观、全面、辩证,留有余地,切忌把话说“死”;三要条分缕析,层次分明。此外还要注意吐词清晰,声音适中等等。

5、对回答不出的问题,不可强辩

有时答辩委员会的老师对答辩人所作的回答不太满意,还会进一步提出问题,以求了解论文作者是否切实搞清和掌握了这个问题。遇到这种情况,答辩人如果有把握讲清,就可以申明理由进行答辩;如果不太有把握,可以审慎地试着回答,能回答多少就回答多少,即使讲得不很确切也不要紧,只要是同问题有所关联,老师会引导和启发你切入正题;如果确是自己没有搞清的问题,就应该实事求是地讲明自己对这个问题还没有搞清楚,表示今后一定认真研究这个问题,切不可强词夺理,进行狡辩。>>>25天神速写成博士毕业论文的方法揭秘

6、当论文中的主要观点与主答辩老师的观点相左时,可以与之展开辩论

博士毕业论文答辩中,有时主答辩老师会提出与你的论文中基本观点不同的观点,然后请你谈谈看法,此时就应全力为自己观点辩护,反驳与自己观点相对立的思想。主答辩老师在提问的问题中,有的是基础知识性的问题,有的是学术探讨性的问题,对于前一类问题,是要你作出正确、全面地回答,不具有商讨性。而后一类问题,是非正误并未定论,持有不同观点的人可以互相切磋商讨。要知道,有的答辩老师提出的与你论文相左的观点,并不是他本人的观点,他提出来无非是想听听你对这种观点的评价和看法,或者是考考你的答辩能力或你对自己观点的坚定程度。退一步说,即使是提问老师自己的观点,你也应该抱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态度,据理力争,与之展开辩论。不过,与答辩老师展开辩论要注意分寸,运用适当的辩术。一般说,应以维护自己的观点为主,反驳对方的论点要尽可能采用委婉的语言,请教的口气,用旁说、暗说、绕着说的办法,不露痕迹地把自己的观点输入对方,让他们明理而诚服或暗服。

辩论的基本流程范文8

马列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武装党员头脑的有力武器。用唯物辩证法指导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本人为固镇县先教活动第一、二、三批宣讲团成员,在宣讲过程中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哲学,努力用唯物辩证法处理解决先教活动中出现的理论问题。 理想信念是先教活动的中心环节。唯物辩证法认为: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同时存在着许多矛盾,由于这些矛盾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不同,其中必有一种矛盾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这就是主要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处于次要和服从地位的矛盾则叫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哲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观察和解决问题时,要着重解决主要矛盾,善于抓关键,抓中心环节。共产党员先进性有着丰富的科学内涵,它由伟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等要素构成,而伟大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其核心要素。实践证明,坚持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共产党员才能成为工人阶级先锋战士,缺乏这种理想信念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对这种理想信念动摇的人同样不能成为一个合理的共产党员,我们的干部如果丧失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就可能成为历史罪人。越演越烈的信仰危机严重地毒化了社会风气,削弱了党的战斗力,严重地影响党员先进性的发挥。从反面证明理想信念教育在先教活动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此,理想信念教育是搞好先教活动的关键,是先教活动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抓好先教活动的中心环节。先教必须从理想信念抓起,千重要万重要理想信念教育最重要。 提高辩证思维能力,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恩格斯提出:“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共产党员要站在时代前列时刻保持其先进性,同样离不开理论思维,离不开辩证思维。学习唯物辩证法,旨在提高辩证思维能力。唯物辩证法的思维方式要求我们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实践为基础,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因此,我在宣讲过程中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帮助学员冲破僵化的思维定势,走出认识误区,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思想困惑。以辩证思维正确认识社会深刻变革时期的特点,认真总结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教训,正确判断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势,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本质理论。集中力量解决党员的理想信念方面出现的问题。 以辩证思维正确认识社会深刻变革时期的特点。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内部,矛盾着双方力量是不平衡的,其中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服从和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叫做矛盾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观察和处理问题时,一定要分清事物的主流和支流,辨方向、识大局。共产党员要正确对待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诸如腐败、社会不公、贫富差距拉大、犯罪现象增多等现象。如果不能正确分析社会深刻变革时候的特点,分不清哪是主流,哪是次流,就会错误地认为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否定改革开放取得的成绩,从而动摇自己信仰。从主流来看,从本质来看,从长远观点来看,改革开放给我国带来的影响是积极的,进步的,意义是伟大的,改革开放使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另一方面,由于改革开放是第二次革命,带有很强的探索性和风险性,主要表现在体制不成熟和各种消极现象的滋生,如腐败、社会不公、贫富差距加大、犯罪增多等等。与主流相比,这毕竟是支流,是一个指头与九个指头的关系。 以辩证思维真正理解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必须适应内容,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首先要注意事物的内容,同时要根据内容的需要决定形式的取舍,改造和创造,反对形式决定一切的僵化的错误观点和做法。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对这一哲学基本原理知之甚少,导致对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革不理解、不支持。个别党员干部甚至散布走资派还在走,中国在搞修正主义的错误言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形式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本质要积极地探索其实现形式。我们要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冲破姓“社”姓“资”,姓“公”姓“私”的思想束缚,大胆改革,不断创新。建立市场经济,引进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利用外资,发行股票,搞股份制,都是有益的大胆的探索和创新。因为这些都是属于事物的形式范畴。它们不具有阶级属性,是人类共同财富,资本主义国家可以利用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利用。依据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原理,我国已经跳出社会主义单一公有制的误区,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基本经济制度,可以大力发展个私经济,股份经济,混合型经济,激活经济活力,提高综合国力。依据内容与形式辩证关系原理,各国可以根据本国的国情建立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模式。因此,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建立不是对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的修正,而是对马列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只有这样认识才能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中是同时存在,缺一不可的。外因是变化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苏联解体东欧剧变说到底是共产党本身内部出了问题,不是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失灵,不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好,而是因为苏共在指导思想上背离和抛弃了马列主义。在经济上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经济发展滞缓,经济失去活力,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在政治上执政党严重脱离群众,失去民心。 外因是西方和平演变战略得手。在西方势力的作用下,苏共自己断送了苏联的前途。东欧的一些国家把苏联模式当作一成不变的社会制度去模仿、去坚持,导致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悲剧的重演。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后,邓小平南巡时指出:“中国要出问题,还出在共产党内部”。“说到底,关键是我们共产党内部要搞好”。这正是总结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教训得出的结论。中国共产党为了破解“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如何执政,怎样执好政”两大历史课题,先后进行三讲活动,三个代表教育活动,共产党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都是为一个共同目的就是把中国共产党建设好。#p#分页标题#e# 以辩证思维正确判断当代资本主义发展趋势。与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相反,西方资本主义垂而不死,腐而不朽。对此,一些共产党员缺乏辩证思维能力,缺乏科学分析,感到迷惑不解,甚至错误认为资本主义优越于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好。如何正确判断当代资本主义发展趋势?唯物辩证法为我们提供了科学分析方法。马列主义哲学认为:两点论和重点论是辩证统一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的重点。这一哲学原理要求我们观察事物,既要反对不分主次的均衡论,还要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首先我们必须承认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生的新变化;经济出现快速发展稳定提高的趋势,生产水平出现飞跃,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推进社会福利改革,缓和了社会矛盾。这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变”的一面,但它又具有“不变”的一面。这就是其社会基本矛盾社会化大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制的矛盾没有变化。资本的条件是雇用劳动,资本的增殖,追求利润最大化,即为赚钱而赚钱这一本质属性没有变化。“变”与“不变”是事物的两点,而“不变”是两点的重点。这一“不变”的重点决定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只能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对生产关系进行调节,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其基本矛盾并有加剧的趋势。阶级矛盾缓和,无法根本避免社会对抗性矛盾日益尖锐的趋势。这样一来,资本主义的发展一是为了自己准备了掘墓人,二是为社会主义准备了物质条件。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辩证统一原理,正确判断西方资本主义出现新情况、新特点,可以使我们坚信西方资本主义仍然逃脱不了必然灭亡的命运。 针对少数党员对共产主义一定取得最后胜利的思想疑虑,我们还可以用前进性和曲折性辩证统一的哲学原理给予科学解答。唯物辩证法认为: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是事物发展的总趋势,但新事物成长要经历艰难的曲折过程。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是一切事物发展的途径。 新事物战胜旧事物并非一帆风顺,一定要经历艰难曲折的过程。譬如西方资本主义制度战胜封建制度也反反复复经历二百多年的斗争,其中发生多次封建王朝复辟,资产阶级革命曾遭受挫折和失败。而社会主义作为新事物的出现不到一百年历史,挫折失败再所难免。美国这一庞然大物和其他事物一样,都要经历产生、发展、壮大、衰老、灭亡过程。美国尽管气壮如牛,但也不能掩盖其衰老的事实,逃脱不了灭亡的命运。二战后美国步入鼎盛时期,经济总量为世界经济总量的二分之一,贸易总额为世界的三分之一,黄金财政储备占世界三分之二。现在其经济总量已衰退到世界总量的五分之一,财政赤字每年超过一万亿美元,成为世界最大债务国。种种迹象表明美国政治经济进入“更年期”。因此,我们坚信社会主义一定战胜资本主义的历史规律是任何人不可改变的。对于社会主义能最后战胜资本主义问题,我们一定要弄清如下三个问题: 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并不等于没有曲折和反复,而是一个长期曲折的过程。 "社会主义一时曲折,并不等于社会主义全部历史,它曾经辉煌过,明天更加辉煌。 社会主义暂时处于低潮并不等于社会主义没有前途,永远不会出现高潮。正确的结论是:“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总之,我们要把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建立在正确认识改革开放时期的特点基础上,建立在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理解基础上,建立在认真总结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教训基础上,建立在正确判断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展趋势基础上,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定能成功,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一定会实现。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当然,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集中力量解决理想信念这一主要矛盾,并不等于忽视其他次要矛盾。次要矛盾如果解决不好也会影响其主要矛盾的解决,因此,我们在进行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其他方面的工作。

辩论的基本流程范文9

[关键词]剩余价值;辩证转化;唯物主义辩证法;劳动价值论

[中图分类号]A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35-0110-04

“绝对真理是由发展中的相对真理总和构成的;相对真理是不依赖于人类而存在的客体的相对的正确的反映;这些反映越来越正确;每一个科学真理尽管有相对性,其中都含有绝对真理的成分。”马克思的《资本论》也不是绝对真理,它只是绝对真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而贯彻于其中的辩证法也应理所当然的成为组成绝对真理的部分之一。辩证法在《资本论》中主要体现为核心概念的辩证转化,也就是《资本论》的概念体系,以剩余价值概念为核心,以概念所体现的客观矛盾之间的本质联系为基础,表现为一个概念之间不断流变的动态发展过程。

1 在《资本论》中具体体现为一种对矛盾的系统分析方法

马克思是黑格尔的辩证法的继承者,也是辩证法的发扬光大者,《资本论》既是马克思思想成熟时期的代表作,又是辩证法与政治经济学相结合的典范,所以,从《资本论》学习马克思的辩证法,就必须采取辩证法的一般理论与政治经济学的实际内容相结合的方法。辩证法作为一种思维方法,体现在《资本论》的方方面面,下面只就《资本论》的概念体系,也就是以剩余价值概念为核心的主体概念的辩证转化来浅显的谈一谈对自己对马克思的辩证法的认识。对马克思的辩证法的认识也就是一定程度上对辩证法的总体认识,二者虽存在不同,但在本质上却是一致的,它们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只有先对辩证法的一般问题做出说明,才能更加清晰的体现出马克思的辩证法在辩证法的发展历程中所处的地位。

1.1 以对客观矛盾的系统分析为基础

“毋庸证明,在哲学和科学知识的历史上过去存在过(现在仍然存在着)许多的学说、方法和方法论。因此,不能把辩证法仅仅规定为彼此并列存在的许多学说和方法之一。辩证法是人类智力进步的一个基本度量。”可见,辩证法首先是一种方法,但它并不是一种普通的方法,它是人之所以能够称为人而具有的一种思维方法,而且,人类智力越是进步就越来越自觉与熟练的应用这种方法,因此,辩证法也就成为人类进步的一个标志。辩证法之所以能够成为人类进步的一个标志,与它所要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而这一问题就是人类所要解决的根本性问题――矛盾。

“辩证法所涉及的问题是阐明自然界和思维的发展与矛盾性的问题,对立面的斗争和同一(统一)问题以及与此有关的问题(如统一和相互联系、否定、发展的渐进性等)”。可见,矛盾是辩证法所要解决的本质性问题,对客观矛盾与主观矛盾的认识,以及主观辩证法如何正确的解释客观矛盾就成为辩证法的主要问题。恩格斯对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论述,从本质上说明了这一问题:“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这些对立,以其不断的斗争和最后的互相转变或向更高形式的转变,来决定自然界的生活。”

正视客观矛盾,或者说以现实世界中的矛盾为基础,进而达成对客观矛盾的系统分析,是马克思在《资本论》核心概念的辩证转化中表现出的首要特点,而这也是马克思的辩证法的最基本的特点,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称马克思的辩证法为唯物主义辩证法。“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他的方法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毫无疑问,马克思是在强调辩证法要以唯物主义为基础,也就是以现实世界中存在的矛盾为基础。“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可见,对唯物辩证法的理解也是强调它是“事物的”,而对来说,事物首先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其次才是由人脑这一物质器官所产生的人的思维。我们再把眼光放长远一些,我们去考察一下人类发展史,“我们看到,最初,辩证法思想主要是在领会自然界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以后才在关于社会和思维的学说中逐渐形成。”

1.2 以对客观矛盾的系统解决为目的

强调辩证法的唯物主义基础和强调客观矛盾的基础性,并不等于否认人类思维的能动性,相反,这是在更高的层次上对人类思维所作出的合理解释与评价。因为以对客观矛盾的认识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人类思维,逐渐形成了它所特有的思维规律,而这种人类所特有的思维规律反过来使人类可以在更高的程度上认识客观世界的矛盾,这种思维规律就是恩格斯所说的主观辩证法,它在逻辑学上就被叫做辩证逻辑。正如康德所指出的:“毫无疑问,除了依据某些规律,我们就不能思维,或者说,我们就不能使用我们的知性。然而对这些规律我们也能够就其本身去思维,就是说,我们能够不去思维它的应用,或者说,能够在抽象中去思维它。”作为点亮辩证法“复活”的星星之火的康德,他所说的思维规律已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形式逻辑,而是加入了辩证逻辑的因素,虽然还是很不彻底的,但他的话对辩证逻辑也是适用的。康德的话不仅指出了人类思维规律的作用,更指出了它的相对独立性,而对这种相对独立性的研究也就是逻辑所要研究的问题。

“逻辑是研究有效推理的规则”,而有效推理的规则,也就是人类思维所特有的规律。这是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说对逻辑的定义,也说明了逻辑的最为显著的特征――普遍适用的性质。正是逻辑的这种特征,这种可以对人类的思维规律的进行相对独立的研究的特征,使逻辑学有了一层可以脱离客观世界的外衣,但正如苏珊•哈克所指出的,“从另一种意义上讲,逻辑所研究的东西是普遍的,如罗素所强调,不论其题材是什么,不论其是通过什么语言来表述的,有些论证是有效的,有些则是无效的;――是什么使得它们成为有效的,这个问题本身无论如何都是不依赖于语言和文化的。”逻辑终归也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这并不因为它是对主观世界的相对独立的研究而有所改变。

对主观思维的研究终归无法摆脱对客观世界的依赖,这就是逻辑学所面对的现实,而且,依据人类思维规律与客观世界关系的不同,逻辑学分为两个大的分支,一支与客观世界相对分离,即相对单纯的研究人类思维规律,主要包括传统的形式逻辑与现代的数理逻辑及其分支;另一支则紧紧的与客观世界联系在了一起,人类的这种思维规律与客观世界一同发展,并且以对客观世界的系统描述的形式表现了出来,这就是辩证逻辑。

当然,这并不是辩证逻辑的确切定义,“什么是辩证逻辑呢?顾名思义,作为辩证逻辑,它必定是辩证法的学说;同时,既然叫做辩证逻辑,它毕竟还是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综合辩证法与逻辑学的特点,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最一般意义上的辩证逻辑的概念,“辩证逻辑就是一门研究人类辩证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科学。”这一定义显然是从恩格斯所说的主观辩证法角度讲的。

区别主观矛盾与客观矛盾,辩证法与辩证逻辑,无非都是为了最终说明辩证法的本质就是对矛盾的研究,而马克思的辩证法就是要达到对客观矛盾的真理性认识,而人类的能动的思维就是达到这一最终目的的手段。所以说,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不仅不是对人类思维能动性的否定,而且是在更高的程度上对它的肯定。下面我们就结合《资本论》来说明这一点。

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人类对客观矛盾的反映就形成思维的主观矛盾,主观矛盾以客观矛盾为基础,这种主观矛盾是人类所特有的思维规律与客观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这种结果用理论的形式表达出来就是辩证法。辩证法认为,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重要的不是我们是否承认矛盾,而是如何去对待矛盾。马克思把《资本论》分为四个层次是正视矛盾,四个层次细化为四个概念层次是正视矛盾,每层概念的横向转化也是正视矛盾,核心概念的纵向转化还是正视矛盾,总体的纵横交错的概念体系更是正视矛盾,因为它们都是在对客观矛盾的正确反映基础之上的主观矛盾。概念的规定是由概念所体现的矛盾决定的,概念的联系是由概念之间矛盾的联系决定的,概念之间的转化则是由概念之间的矛盾所包含的本质联系决定的。正视客观矛盾,并且经由主观矛盾解决客观矛盾的过程,使马克思最终在本质上揭示了资本主义的矛盾:资本主义的一切,资本的所有环节与过程,无非都是为了获得源源不断的剩余价值。

认识到资本主义的本质矛盾,认识到资本主义是一个矛盾整体,认识到它是由四个部分组成的,每一个部分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体又细分为若干个部分,这只是让我们对资本主义社会有了一个整体的把握,但这种整体的把握还是抽象的和模糊的。辩证法的目的不是对世界的模糊不清的认识,而是清晰具体的认识,以改变世界为目的的马克思的辩证法更是内在的要求这一点,这就需要在对整体的把握的基础上,加入对部分的深入分析,这也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体现出的辩证法体现为另一特点。

2 对资本主义客观矛盾的揭示体现为一个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

“全体的概念必定包含部分。但如果按照全体的概念所包含的部分来理解全体,将全体分裂为许多部分,则全体就会停止其为全体。”可见,没有部分的整体是抽象的,没有整体的部分则是无序的,只有二者的结合才是具体的。正如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所指出的,“需要的不是没有生命的骨骼,而是活的生命”,抽象的整体是没有生命的骨骼,只有由各有机部分组成的整体才是一个灵动的活的生命。又如皮亚杰在他的《结构主义》中指出的:“马克思把属于现实的‘基础’与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区分开来,而且,他用虽则还停留在质的分析上可是相当精确的术语来描写这些现实基础,使我们远远地离开了简单的可以观察到的关系”。马克思始终以质的把握也就是以整体的把握为目的的,但他对整体的把握是以对部分的精确分析为基础的,这也就使他所研究的整体由不断发生量变的抽象整体,转变为形成质变的具体整体。

“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马克思所说的两条思维道路,不是并列的两条道路,而是前后相继的一条完整道路的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完成的对客体的抽象的整体性的认识,就《资本论》来看,这一条道路主要体现为马克思为创作《资本论》所进行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对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研究与认识、大量资料的收集、对前人著作的研究与批判等。这一阶段是我们的认识所必须经历的过程,因为它直接成为第二阶段的起点,但它也是一个必须扬弃的阶段,因为“知性的活动,一般可以说是在于赋予它的内容以普遍性的形式。不过由知性所建立的普遍性乃是一种抽象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与特殊性坚持的对立着,致使其自身同时也成为一特殊的东西了。”抽象的普遍性,也就是经由第一条道路所形成的抽象的整体性认识,不是我们认识的最终目的,认识的最终目的是马克思所说的第二条道路,也就是思维所要达到的具体的整体性认识。什么是具体的?只有对部分的精确分析是具体的,也就是说,若想达到对矛盾的具体的整体性认识,只有以对部分的精确分析为基础。而这一总体上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就体现为一个部分的量变不断发生,从而最终导致质变的过程。“当量的变化发生时,最初好像是完全无足轻重似的,但后面却潜藏着别的东西,这表面上无足轻重的量的变化;好像是一种机巧,凭借这种机巧去抓住质(引起质的变化)。”《资本论》的概念体系,从总体上就表现为这样一个在对各个主体概念的深入分析基础之上的总体的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经由“前剩余价值概念体系”抽象出来“狭义的剩余价值概念体系”这一整体性的抽象认识,通过“后剩余价值概念体系”的主体概念的转化,最终实现了“广义的剩余价值概念体系”这一整体性的具体认识,“即每一种划分的前一发展阶段所要达到的是思维的抽象同一的性质,而后一发展阶段所要达到的则是思维的具体同一的性质”。现代心理学家皮亚杰所说的分析性理性与辩证理性,我们不得不说它与马克思的辩证法有着很大的渊源关系,因为它们早在《资本论》中就表现为完美的结合,也就是说,皮亚杰所说的分析性理性与辩证理性在《资本论》中,统一的表现在由抽象到具体的概念转化体系中。

“辩证理性与分析性理性在分析性之精确性的前提下的有机统一,是科学现代化发展的历史必然。”下面就以四个核心概念的抽象关系为例,来说明这一总体的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从价值到剩余价值再到资本积累最后到平均利润,可以看出马克思对概念的研究不断的深入,不断的具体。价值概念是抽象程度最高的概念,它是揭示剩余价值的前导性概念;剩余价值概念对于价值概念来说是具体的,它是价值概念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了的表现形式,或者说是价值概念的特殊表现形式;资本积累概念是在剩余价值概念的基础上,加入了对资本主义抽象生产过程的考察,是剩余价值概念的具体化;平均利润也是剩余价值概念的具体化,但它是《资本论》整个体系的最为复杂的概念之一,是比资本积累概念更为具体的概念,对它的考察,不仅需要以资本积累概念为中介,所有在它之前出现的概念,在逻辑上都是它的理论前提。四个核心概念一个比一个具体,我们还可以通过有递进关系的四句话来认识:劳动创造价值;剩余劳动创造剩余价值;剩余价值再转化为资本就是资本积累;转化为利润的剩余价值,以资本积累等概念为前提,转化为平均利润。

就是通过对这种一个个的概念的具体而深入的分析,马克思完成了以此为基础的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总体考察。有了对部分的精确分析,还需要把部分作为一个整体联系起来,这就需要用适当的形式表达出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用的表现形式,就体现为辩证法的第三个特点。

3 以概念的不断“流动”为表现资本主义客观矛盾的形式

概念的不断流动,是辩证法的突出特点之一,“它的卓越代表、‘辩证法的奠基人之一’赫拉克利特断言,一切皆在流转,对立物互相联系、互相转化。”概念的不断转化,实质上体现的是矛盾的不断转化,《资本论》所体现出的以剩余价值为核心的概念的不断转化,实质上体现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不断转化。

《资本论》的概念体系,在本质上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反映,在内容上体现为一个概念的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但本质与内容要求一个外在的表现形式,这个外在的表现形式就是各概念之间的辩证转化,即概念之间的不断“流动”,而这也是《资本论》的概念体系所体现出的辩证法的第三个特点。

转化,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使用最多的词汇之一,这就直接说明了马克思《资本论》的概念体系就是一个概念之间的不断转化的过程,也就是一个不断地否定的过程,“在辩证的阶段,这些有限的规定扬弃它们自身,并且过渡到它们的反面。” “即一个规定被否定,而这个规定本身又是一个规定,于是在那绝对的否定里,不是一个规定而必然是两个对立的规定被否定。”那绝对的否定,也就是对剩余价值概念的真理性认识,马克思是通过概念的不断否定来实现的,也就是通过一系列黑格尔所说的“正―反―合”的过程来实现的。

就四个层次的核心概念的横向转化来看:在前导性概念层中,商品是一切矛盾的开始,也就是正题,但商品的内在矛盾的展开就是以价值为中介的商品之间的交换,它是对商品的否定,也就是反题,而价值概念的实体化就是货币,货币就是对价值的否定,同时,它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因此它又是对商品的否定之否定,所以它是合题。商品―价值―货币,也就形成第一个上升的螺旋;在本质概念层中,作为正题的资本是对货币的否定,作为中介的劳动力又是对资本的否定,因为它是资本在生产领域的转化形式,剩余价值是对劳动力的否定,因为它是劳动实体化的产物,剩余价值又是对资本的肯定,因为它使资本的目的得以实现,而剩余价值内在矛盾的展开,就是它的否定形式――绝对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在中介概念层中,资本积累是对剩余价值的否定,因为它是剩余价值再转化为资本,而这一内容的具体展开形式,也就是资本积累的否定形式,就是由资本循环与资本周转所形成的个别资本运动与由社会生产两大部类形成的社会资本运动;在具体概念层中,正题利润是对剩余价值的否定,因为它们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反题平均利润又是对利润的否定,它是剩余价值在资本主义现象世界所采取的表现形式,它表现在资本主义的不同产业中,也就是平均利润的否定形式或者说转化形式,就是生产价格、商业利润、利息与地租,而生产价格、商业利润、利息与地租又是对利润的肯定,因为它们就是资本主义现象世界中利润的具体表现形式。

就四个核心概念的纵向转化来看,这种不断地否定过程有着更为明确的体现:作为正题的剩余价值是对价值的否定,因为剩余价值是由劳动的否定形式剩余劳动创造的;资本积累又是对剩余价值的否定,因为它是研究资本如何由剩余价值产生,也就是剩余价值的资本化;平均利润又是对资本积累的否定,因为它是资本积累的展开形式――个别资本运动与社会资本运动――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形成的分配方式,而它又是对剩余价值的肯定,因为这种分配方式,只不过是整个资产阶级对由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所采取的具体分派方式。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这种概念的辩证转化,不是单纯的形式上的,而是以概念所反映的矛盾之间的本质联系为基础的。还以四个核心概念为例,它们之间的纵向转化,从总体上把《资本论》联系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但这种纵向转化,就是以概念之间的所反映的矛盾之间的本质联系为基础的。详细言之:价值之所以能够向剩余价值转化,是因为二者都是由劳动创造的,剩余劳动也是劳动,并不会因为它的劳动成果由资本家无偿占有而有什么不同,所以剩余价值也是价值,它不过是价值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特殊表现;剩余价值能够转化为资本积累,是本质对内容的要求,剩余价值作为资本来用就是资本积累,资本积累所体现的过程,就是一个剩余价值不断膨胀的过程;剩余价值向平均利润的转化过程,就是一个从本质到现象的过程,如果把剩余价值比作机器所生产出的产品的话,那么平均利润就是商店所出售的商品,不论这种商品经过怎样的包装,它也不会改变它所售卖的是剩余价值这一商品的事实。

辩证法是《资本论》的活的“灵魂”,表现为辩证法贯穿于《资本论》的始终,体现在核心概念的辩证转化中。《资本论》的具体论断或许会随着时代的前行不断作出修正,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使用的方法,即辩证法却会永远不会过时,而是历久弥新,不断地显示出它的伟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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