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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集锦9篇

时间:2023-07-20 16:25:21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范文1

记者16日从财政部获悉,作为破解这一问题的重要举措,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了财政部上报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亿亩。

当前我国为何要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对我国粮食生产有何积极影响?记者采访了部分权威人士。

18亿亩耕地,高产田不足三分之一

高标准农田,简单说就是通过实行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达到高产高效的旱涝保收田。

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王光坤说,党中央、国务院把“三农”工作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的基础地位,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中低产田比重过大,粮食增产压力很大。据农业部测算,在我国18.26亿亩耕地中,高于当地平均单产20%的高产田约为5.5亿亩,其余12.7亿亩为中低产田,占比近7成,中低产田中易于改造的约为8.75亿亩。要实现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迫切需要下大力气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努力“藏粮于地”,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和空间。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院长谢德体呼吁关注农村耕地撂荒现象。

“比较效益低农户不愿种,大量劣质土地不适宜耕种,青壮劳力少无力种,农村耕地撂荒影响了粮食安全,建议国家加大农业投入,尤其是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度,全面改造中低产田,大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变劣势为优势。”谢德体说。

粮食生产“九连增”,四分之一增自高标准农田

低产田变高产田,带来的不仅仅是粮食产量的增加,更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河南多年的实践证明,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投资少、见效快、增产多、惠及广。”河南省财政厅厅长钱国玉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河南全省现有中低产田面积5868万亩,按照20年来每改造一亩中低产田,平均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67公斤测算,在现有农业生产水平下,全省现有中低产田蕴藏着200多亿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吉林省财政厅厅长邹继宏告诉记者,如今,吉林省每年将九成以上的土地治理项目资金用于中低产田改造和建设高标准农田。从2008年到2012年,全省共投入资金59.4亿元,改造中低产田376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33万亩,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9.4亿斤,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记者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获悉,过去十年,我国农业综合开发累计在全国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2.7亿亩,累计新增粮食生产能力810亿斤,占同期全国增产粮食的25%左右,为国家粮食生产“九连增”贡献了四分之一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再造4亿亩高标准农田。实现“藏粮于地”

根据新批复的规划,到2020年再造高标准农田4亿亩,平均算下来,每年要完成的任务高于近年来农业综合开发每年建设高标准农田不足3000万亩的水平,意味着今后建设高标准农田将有更大投入。

王光坤说,《规划》实施后,亩均粮食生产能力可提高100公斤以上,直接带动种粮农民亩均增收约200元,每年有3200多万农民从中直接受益。

“《规划》的实施,标志着以推进农业现代化为中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王光坤指出,各级农发机构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落实好强农惠农富农的财政政策和《规划》确定的任务,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国家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让我们河南在粮食总产量1000亿斤基础上继续稳定增产更有信心。”钱国玉说,河南规划了改造中低产田5000万亩的新目标,以实现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67亿斤,但完成这一目标以现有资金投入看需要20多年,希望国家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资金支持。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范文2

关键词:农田建设;经验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2)042-0193-01

今年以来,在区、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关厅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区、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市委、政府及市农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本着“规模更大、投入更多、质量更高、效果更好”的要求,抢抓机遇,千方百计整合项目资金,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广泛发动群众,高标准、高质量实施田、林、路、渠综合整治。全县累计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各类资金6.78亿元,投入义务工163.2万人次,出动机械1.75万台班,完成土石方793.12万立方米;秋季植树10.2万株;秋覆膜7万亩;整治村社84个(其中重点整治40个)。主要做法如下。

1紧盯目标,加大力度,全面超额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

1)坚持不懈地狠抓扬黄灌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围绕扬黄灌区节水灌溉总要求,突出抓好砌护渠道、平田整地和修农路、打小畦等工作,累计完成玉米秸秆清收27.43万吨,机深翻28.9万亩;畦田建设16.8万亩,占吴忠市下达计划的112%;清淤支斗农渠453条1 015公里,占吴忠市下达计划的166.3%;整修农路675条705.1公里,占吴忠市下达计划的149%;砌护渠道296条328公里,占吴忠市下达计划的105.8%;完成配套建筑物7845座,占吴忠市下达计划的234.7%。

2)千方百计用重点水利骨干工程支撑起同心治水、治土和民生水利的主框架。一是投资9 444.16万元,完成东部引水扩建工程,解决了东部6个乡镇12.85万人的饮水困难(其中今年完成1.1万户4.95万人的自来水入户)。投资10 380万元、铺设输水管道800公里、新建泵站4座和净化水厂1处的西部农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全面开工建设。目前,泵站主体工程已完工,支管线开挖112公里,安装管道16公里,入户1万多户。工程完成后,可有效解决扬黄灌区6个乡镇57个行政村175个自然社9.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二是投资1 633万元,全面完成了固海扬水七干渠改造工程,砌护渠道16.52公里、翻建及加固各类建筑物45座。此项工程极大地改善了我县及周边地区20万亩的农田灌溉条件,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作为县一级,首次实施干渠改造工程,得到了自治区水利厅和吴忠市的大力支持和认可;三是投资1 697.17万元,实施了“三个万亩”坡改梯工程,目前,下马关镇郑儿庄项目区和申家滩项目区分别完成坡改梯面积9 600亩和8 750亩,石狮开发区余家梁项目区完成坡改梯面积12 000亩,工程完成后,可新增旱作基本农田3.055万亩。四是投资3 893万元,实施了清水河二期治理工程,完成土方190万立方米,形成景观水面2 000亩。

3)举全县之力,唱响中部干旱带高效节水主旋律。继下马关以色列高效节水补灌工程发挥效益后,我县依托土地整理项目及靠近水源地实施的坡改梯项目,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为特色种植提供支撑。一是投资1.15亿元,实施重大土地整理工程下马关项目区(7.8万亩),目前已完成7.35万亩,新增高效节灌面积7.35万亩,已发挥效益5.7万亩;二是投资1 111万元的兴隆乡王大套高效节水补灌工程全面完工,新建泵站2座、高位调蓄池2座,配套首部枢纽系统6套,铺设输水管道32.85公里,配套建设各类建筑物131座,修建道路3.3公里,发展高效节灌面积1万亩;三是开工建设投资1 312万元的余家梁高效节水补灌工程,发展高效节灌面积1万亩;四是自筹资金500万元,聘请新疆建设兵团水利设计院,对下马关一期节水工程进行改造,覆盖4.8万亩节灌土地。项目一次性设计到位,争取资金分步实施;五是引进中石化宁夏易捷庄园枸杞开发公司,在下马关生态移民村通过反租倒包的形式,发展节水有机枸杞2万亩,目前已完成节水、整地、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2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1)明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思路,突出主题,制定全面建设方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是事关全县农业经济发展的大事、要事,9月初,全市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动员会召开后,我县把农建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明确全县水利工作思路,即扬黄灌区以中低产田改造为主,节灌区以节水增效为主,旱作区以覆膜保墒增产为主,水土流失区坚持小流域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做到“一次性谋划到位”。今年抽调涉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200余人组成农建技术组,在深入各乡镇了解农田水利设施现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实事求是地制定了工作方案,制定了全县2011年秋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体规划、重点治理区域、重点工程布置、田林路渠治理规划及乡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片区规划;二是确定了“三个突出”、“六看”和“两个不让步”的工作思路。即:在总的方向上,突出节水,突出区域特点,突出发动群众;在具体工作上,看规模,看进度,看质量,看内业资料,看机制及产生的成效,看人力、机械投入;在目标要求上,不按时完成任务的不让步,达不到区、市、县验收标准的不让步,为统筹今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掌好舵。

2)抓住要害,全面发动群众。一是以宣传促发动。坚持把宣传作为壮大声势、凝心聚力的重要手段,专门制定今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宣传方案,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辟了“农建专栏”,广泛宣传中央和区、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中央和自治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及加快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意义;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今秋农建工作。同时利用报刊、电视、简报、标语、传单等形式加大农建宣传力度。制作了农田水利建设宣传册,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宁夏广播电视总台和吴忠电视台报道3次,吴忠日报报道6次(其中专版1次),地方电视台报道40余次,编写农建简报50期,在各乡镇制作农田水利建设永久性标语110条。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精心的准备、周密的部署,彻底打破了过去“干部干、群众看”的被动局面,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以行政问责促发动。由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对各乡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进度实地督查、统计进度,并对进展情况通过县电视台“农建专栏”每3天通报一次。对进度快,质量好的乡镇由县委、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并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兑现了奖励资金。各乡镇出台了发动义务工与村干部业绩挂钩制度,对出工不力的村干部给予诫勉谈话、警告及免职的处罚措施,全县共对5名村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发挥了警示作用,推动了工作;三是以政策促发动。出台了《同心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筹资筹劳实施意见》,对筹资筹劳的范围、对象、标准、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支持各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今年群众出义务工、筹资筹劳的形势明显好于往年。义务劳动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已逐步在群众中树立,经过几年的扭转,群众出义务工正走上了正规渠道。

3)捆绑项目,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将水利、扶贫、农牧、“一事一议”、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围绕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在确保项目资金渠道不变、使用途径不变的情况下,统揽全县水利工程,全面推进农建工作上台阶。今年以来,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累计投入资金6.78亿元。其中:“一事一议”项目21个,完成投资0.16亿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4个,完成投资0.34亿元;农村公路项目9个,完成投资0.55亿元;土地整理项目2个,完成投资1.96亿元;水利工程12个,完成投资2.31亿元;农牧项目7个,完成投资0.6亿元;林业项目13个,完成投资0.85亿元;县政府投资2 000万元,主要用于以奖代补及基础设施改造。是历年投入资金最大、实施项目最多的一年。

3结论

通过几年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我们不但锻炼了干部,也锻炼了群众,使全县上下从不会干到学着干、从学着干到创新干。要想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断深入人心,取得实效,必须在各级领导层面不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必须坚持不懈地发动干部群众;必须着力突出改善水利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必须整合涉农项目,捆绑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必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必须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同心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总结.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范文3

自2010年实施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建设以来,永城市累计整合电力、交通、国土、农业等部门各类涉农项目资金2860万元,用于支持该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建设,使项目区真正达到田间平整肥沃、水利措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大局观念

资金整合涉及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影响到各地的工作平衡与积极性,更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这些问题,在项目建设之初,永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永城市农开办)主任高传恒积极向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市政府召开了由水利、农业、土地、财政、交通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会议指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模大、资金多、标准高、综合性强,因此要求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为平台,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为主,其他支农资金为补充,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所有涉农项目资金都要向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倾斜,切实改变原来的单打独斗为齐抓共管,“各炒一盘菜,共凑一桌席”,合力把农业综合开发区建设成为永城市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典范和样板。

通过协调会议,各部门认识到,整合涉农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不仅是做大做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快当地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次发展机遇。

科学制定规划,全力整合资金

进行资金整合,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提升规划水平,完善规划内容。在制定规划过程中,永城市农开办注重做到四个结合:一是长远目标和现实可操作性相结合,二是统筹兼顾和重点突出相结合,三是总体全面和分项具体相结合,四是专家指导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确保规划的任务目标和各项措施既是积极可行的,又是符合实际的。如2013年永城市制定了2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的建设计划,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为平台,以其他涉农单项工程为补充,整合交通部门8公里水泥路资金600万元、电力部门17个台区井井通电资金200万元、国土部门土地整理资金280万元、水利部门3支沟治理补助资金30万元,全力打造该市高标准农田亮点工程。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范文4

二、凡国家、集体、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征(占)用专业菜田或水地(水田)的,都要在办理征(占)用耕地手续的同时,交纳开发建设基金。临时占用交纳的押金,押金所有权属交款单位或个人。临时用地期满,被占专业菜田、水地(水田)经占用者整修后,能全部继续作为专业菜田、水地(水田)使用的,押金全部退还交款者;需要改造的,改造所需资金从押金中支付。

三、非农业建设用地单位或个人征(占)用的耕地,是水地(水田)的交纳农田水利开发建设基金;是专业菜田的交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不再交纳农田水利开发建设基金。

开发建设基金的交纳标准如下:

(一)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本村的集体单位及个人进行建设征用每亩专业菜田,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标准为:西安市郊区七千至二万元;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郊区五千至七千元;其它各县(市、区)城郊区和工矿区三千至五千元。本村集体和农民个人占用专业菜田办企业的,按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计收。本村农民个人建房占用专业菜田,按上述标准减半计收。

(2)征(占)用每亩水地交纳水利开发基金的标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本村的集体单位及个人进行建设的收一千二百元,本村集体、农民个人办企业的收八百元,本村农民个人建房的收六百元。

(3)征(占)用每亩水田交纳水利开发基工标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本村的集体单位及个人进行建设的收一千四百元,本村集体、农民个人办企业的收一千元,本村农民个人建房的收七百元。

(4)临时占用专业菜田或水地(水田)的,按上述标准的一半收取押金。

开发建设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收缴。即: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各级政府批准征(占)用耕地的文件,出具这些耕地中共有多少专业菜田或水地(水田)的证明,用户持证明到财政部门交款。土地管理部门接到财政部门的收款收据后方可划拨耕地。

四、开发建设基金实行分级管理

收缴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四个市近郊区的,区留百分之四十,上交市百分之五十,上交省百分之十;在基本没有建设新菜地条件的市区,区留百分之十五,上交市百分之七十五,上交省百分之十。其它县、市和工矿区的,县、市留百分之七十,上交地区(市)百分之二十,上交省百分之十。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土地管理、农牧、商业部门管理使用。

收缴的水利开发建设基金,县留百分之六十,上交地、市百分之二十,上交省百分之二十。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土地管理、水利部门管理使用。

五、开发建设基金的使用范围如下: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使用范围是:(1)新菜地建设的勘测规划、技术培训、科学实验;(2)建新菜地必需的开沟、修渠、埋管、打井、修路等基础工程建设、设备购置以及田间土地平整、加工与土壤改良、地力培肥;(3)蔬菜大棚、温室、育苗设施建设;(4)老菜地改造、挖潜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设置;(5)蔬菜批发市场建设。

水利开发建设基金全部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包括进行水利建设规划,勘测、设计和技术培训;对现有水利设施更新、改造、提高灌溉效益;兴建新的水利设施,扩大灌溉面积;兴修直接保护水土(水田)的防洪工程,提高保证程度。

六、开发建设基金必须先收后用,专项使用;年终如有节余,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要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不准挪用,不准转移用途,不准用作非生产性支出。

七、使用开发建设基金,实现有偿借款和无偿拨款相结合的办法。建设周期长、直接经济效益小的项目,可以无偿拨款;建设周期短、直接经济效益显著,实行有偿借款。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无偿、有偿部分各占一半。水利开发建设基金的有偿部分以占到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为宜。开发建设基金有偿借款期限为三年至五年。到期收回的借款,原属哪一级的资金,仍列入那一级开发建设基金帐户,继续周转使用。逾期不还的,从超过之月起,按月收取千分之五的资金占用费。

八、使用开发建设基金,以效益定项目,按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各县首先要制定新菜地建设和水利建设规划。乡政府、水利建设管理部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承包农户按照县上的统一规划,进行新菜地或水利建设时,要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援为辅”的方针,落实自有资金及必要的劳动积累后,资金仍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开发建设基金援助,由各级开发建设基金的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估,择优扶持。扶持项目确定后,由管理部门同受援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经济责任。项目竣工后及时报上级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同执行过程中,管理部门要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实行资金效益追踪反馈责任制。违反合同规定,转移资金用途的,立即停止拨款或追回拨款。

九、开发建设基金统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专户储存,计划管理,财政审批监督。使用时,由水利、农牧、商业等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年度建设计划和预算分配方案,经财政、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由业务主管部门下达年度建设计划,由财政部门下达年主预算。年终分别由水利、农牧部门编报决算,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十、加强财政监督。财政部门要配备专人负责,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经常对资金使用和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新菜地和水地(田)建设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对铺张浪费,贪污盗窃或挪用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范文5

省农业厅产业化规划处:

为实施好农业产业化项目工程,着力培育一批有有规模、有特色、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并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质量和效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根据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结合本地优势,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拟定出儋州市2010年度重点农业产业化申报项目。现将具体申报项目汇报如下:

一、建设冬季瓜菜标准化农田项目

(一)建设规模:建设5个400亩的设施大棚及配套设施;种植特色瓜菜2000亩,年产特色瓜菜6400吨。

(二)建设地点:儋州市的那大镇那早洋、东成镇长坡洋、光村镇扫地坡、王五镇枝根坡、中和镇七里坡。

(三)建设年限:1年。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投资总额:8000万元。

(六)项目概况:儋州市是农业大市,为使农民增产增收,我市不断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瓜菜生产将成为农村经济增长,农户脱贫致富的一条好途径。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标准化已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中,特别是按照标准化生产的瓜菜需求量大幅度增加。由于诸多原因,我市瓜菜生产还存在许多问题:农业产业化进程度低,品种不精,种植、加工技术不规范,瓜菜质量不保证。现代农业的规模化发展,要求瓜菜的生产必须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从而保证瓜菜产品质量的稳定。标准生产的的农产品前景非常看好。我市属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阳光充足,雨量充沛,受台风影响小而轻,非常适合瓜菜的种植。

我市瓜菜种植历史悠久,目前我市东成镇瓜菜种植基地、光村镇辣椒种植基地、王五镇黑皮冬瓜种植基地、那大镇瓜菜种植基地、中和镇瓜菜种植基地已初具规模。拟建的冬季瓜菜标准化生产基地。该项目的实施可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按市场订单情况,采用科学、规范的标准,种植各类瓜菜,生产市场需求的高品质农产品,既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将给投资者带来持久、丰厚的利润,又带动了农户脱贫致富。

(七)项目进展程度:已完成规划。

(八)项目经济效益:年销售收入1536万元,年实现利润384万元,投资回收期5.3年。

(九)项目合作方式:独资、合资、其他。

(十)相关优惠政策:享受儋州市及拟建项目的镇对外来投资优惠政策。

(十一)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单位:儋州市农业委员会

联系人:吴三敏联系电话:13389838828

二、农产品田头预冷库建设项目

(一)项目简介:儋州市的王五、海头、光村、中和等四个镇及周边镇每年有25万亩近40万吨农副产品鲜货(菜)生产量,品种达十余个,以冬春季节生产为主。由于我市冷库少,很多的农副产品保鲜期较短,无法及时调运,使大量的农副产品的过期、变质,造成了农户的亏损,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我市菜农急切的盼望主产镇的田头建有预冷库,可以短期储蓄他们的农副产品,以解决他们发展农业生产的后顾之忧。为解决农副产品鲜货(菜)长途外运,促进我市冬季鲜菜产业化发展,拟在王五枝根坡、海头立丁坡、光村扫地坡、中和镇七里坡等四个田洋,建设四座年预冷规模为各1000吨的农副产品鲜货(菜)预冷库。

(二)建设地址:儋州市的王五枝根坡、海头立丁坡、光村扫地坡、中和镇七里坡。

(三)项目建设规模:4000吨农副产品鲜货(菜)预冷库及配套设施。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范文6

建议一:加快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村级和集镇建设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的总体思路是“撤并自然村、整治空心村、建设中心村、改造城中村”。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要通过优化镇村布局,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引导居民适当集中。土地利用规划要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农民生活用地,明确划分乡镇工业用地,确保农村的发展建设有章可循。同时,应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节约资源,保障发展。

建议二:积极为农村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建设提供土地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农村公路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农村沼气池建设、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工程等,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本着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在提供土地支持的同时,把好节地关,做到最大程度地节约土地。

建议三:继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特别是增加对提高耕地质量的资金投入。农村土地整理是一项反哺农业、反哺农村、反哺农民的“民心工程”,对改变农村的整体面貌也有很大作用。这就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继续推进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复垦,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将土地整理专项资金向基本农田整理倾斜,相关配套资金主要投入到基本农田和粮食主产区。在充分听取群众对规划设计等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抓规范化管理,在资金、前期工作、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方面严格把关,使土地整理更有利于新农村建设。

建议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新农村建设中继续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包括搞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建立完善基本农田监管体系等。要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把规划关,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审查,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一律不予报批。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业用地,严禁违法违规占用、毁坏农田。

建议五:加强执法监察,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积极推行土地巡察制度。执法监察队和基层国土资源所每周应对所管辖的区域至少巡查一次,对农村土地违法案件易发地段实行重点巡查,以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现状,把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重点严肃查处利用审批宅基地乱收费、乱罚款等侵害农民利益、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同时,在坚持征地补偿直接支付的基础上,确保征地补偿及时、直接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研究制定规划区内的区片综合地价,积极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到位,安置责任和措施不落实,引起群众上访且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暂停建设用地审查报批。

建议六: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是提高农村土地管理效率的基础。面对新农村建设对土地管理的新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应切实转变职能,按照统一模式、统一规格、统一工作职责的要求,切实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的硬件建设。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建设要下达建设任务和标准,逐步完善规章制度,改善基层所的工作环境。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范文7

关键词:永久基本农田;重点区域;县域;GIS

中图分类号:F301.21;S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7)02-0248-06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7.02.012

1998年新修订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是指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1],它强调基本农田的稳定性,以及要通过建设来克服自然质量方面的不足达到设施配套、抗灾力强、高产稳产、与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目的等特征。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6年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并实行特殊保护”的要求,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的重大事项,也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重要举措。永久基本农田一旦划定,将让城市建设发展融入山水林田湖,形成有机相连的生命共同体,让居民共享“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绿色生态,最终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对其划定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学者们基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展开了较为丰富的研究。在研究尺度上,主要从县域[2-4]、市域[5]和省域[6,7]等微、中观尺度展开;在研究方法上,主要利用了GIS技术[8,9]、综合评价方法[2,10]、聚类分析方法[11,12]、决策模型应用[13,14]等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数理方法;在研究区域类型上,主要对平原地区[15]、丘陵山区[16,17]等特定区域展开了针对性研究。分析发现,以上研究虽应用了丰富的技术方法,并从多种尺度和区域类别展开了研究,但对于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的划定研究较少,特别是在划定工作中,主观上“不让划”、“不敢划”、“不愿划”人为干涉划定工作现象依然存在。国土资源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中明确规定各地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工作中,要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以及土地整治规划所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整理重点县等列入建O重点区域[7]。强调,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要划定基本农田。总理指出,要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行特殊保护,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因此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判定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将所有“应划、能划、必划”永久基本农田全面划定,是有效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要保障。

鉴于此,在综合分析现有研究的基础上,从基本农田质量、基本农田地形条件、基本农田区位条件、基本农田区位设施状态等方面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利用线性综合加权法,以湖北省当阳市为例,对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进行了划定研究,以期为县域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和耕地的持续有效利用提供科学参考。

1 研究区域及数据来源

1.1 研究区域

当阳市市境地处荆山山脉向江汉平原延伸过渡地带,余脉绵延起伏,构成东、南、西、北四面环山。境内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地表形态各异,山地、丘陵、岗地、平原兼而有之,属江汉平原“镶嵌构造”地带。根据2009年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当阳市土地总面积为214 969.24 hm2,其中农用地186 268.76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86.65%;耕地80 516.13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37.45%;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70 837.64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32.95%。从土地利用现状来看,当阳市未利用土地较少,土地利用的潜力主要是农村居民点的归并整治和工业用地的集约利用。

1.2 数据来源

以湖北省当阳市境内所有基本农田为研究对象,数据主要来源于当阳市国土资源局提供资料、当阳市统计年鉴、当阳市发展公报以及现场调查等。主要包括当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数据库成果、当阳市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数据库成果(2009年)、当阳市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2010)市统计年鉴(2010年)等。

2 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划定方法

2.1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一般要能对基本农田的现状进行科学、客观、全面、有针对性的评价,因此需要遵循一定的选取原则:①科学性原则。基本农田建设必须尊重农业、生态、土地以及经济发展的规律,划定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的指标体系应能比较真实和客观地反映系统状态和其变化趋势。因此在把握系统规律的基础上,注重指标与研究尺度的匹配,以便真实反映基本农田的情况。②综合性原则。任何系统都是由多种不同的要素组合而成,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和综合性都极强的工作,涉及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协作。因此选取的指标要能够较为综合而全面地代表基本农田质量、区位条件、利用水平等各方面的状况。③可测性原则。在构建指标体系时,选取指标必须考虑到指标数据获取的难易程度。指标数据保证能够通过调查、计算、观察、试验等方式来获得,否则,如果建立的指标体系无法获得真实客观的数据,即使体系设计得再完美,也无任何意义。④互异性原则。影响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的因素来自许多不同的方面,各方面的因素都会对最终选取结果造成或大或小的影响。在选取评价指标时,这些指标应该涵盖不同的方面,指标的选择应来自多种类型的因素,以便得到客观综合的评价结果。

根据以上指标选取的原则,基本农田重点建设区域的划定决策因素主要从基本农田质量、基本农田地形条件、基本农田区位条件、基本农田区位设施状态这几个方面来选择。考虑到当阳市属于山区与平原交汇地带,在回顾了相关研究之后,结合专家意见,构建了如下指标评价体系(表1),利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

2.2 评价指标量化分析

2.2.1 耕地质量等别 农用地分等利用等指数以耕地自然质量条件为基础,同时考虑土地利用水平对耕地的限制作用,客观地衡量耕地种植质量状况,能够较全面地反映土壤肥力水平。因此将农用地分等,利用等指数作为衡量基本农田质量状况的标准之一。一般情况下,农用地分等成果中包含了农用地分等利用等指数的信息,因此可从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中得到全部基本农田利用等指数。但本研究评价单元设定为行政村,与农用地分等成果中的划分单元不同,故按流程图1进行转换,首先将质量等别赋值给基本农田保护图斑,然后由各行政区内的基本农田图斑的质量等别进行面积加权平均。

2.2.2 耕地坡度 耕地坡度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坡度对养分和水分的影响方面,坡度越大越容易水土和养分流失。《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对耕地坡度分为5级,即≤2°、2°~6°、6°~15°、15°~25°、>25°,本研究分别对应1~5级。这是由于坡地一般坡度大于15°时,不适宜农业机械化耕作,此时要采用等高种植或靠牲畜力或人力,坡度大于25°不适宜开垦,适宜发展林业。基本农田划定规程中明确规定地形坡度大于25°或田面坡度大于15°、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不得成为新增基本农田,原有基本农田中地形坡度大于25°的也应该逐步从基本农田中调出。坡度数据可以从农用地分等数据中直接提取,通过Spatial join工具对基本农田保护图斑赋值,然后通过面积加权获得评价单元耕地坡度。

2.2.3 基本农田连片性 基本农田的高连片性有利于提高基础设施的规模效益,便于使用大型机械,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程度的提高。国土资源部于2012年7月颁布的《永久基本农田建设规范》中明确指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因此基本农田的集中连片程度是衡量基本农田能否入选永久基本农田的因素之一。通常来说基本农田的连片程度用基本农田连片面积的大小来衡量,连片面积大则基本农田的连片程度高,面积小则说明基本农田的连片程度低。由于本研究评价单元范围比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要大,连片性指标不能够直接以评价单元内基本农田面积表示,因此选用评价单元内部基本农田总面积占评价单元总面积比例来表示,比例越大说明基本农田连片性越好,计算方法如公式(1)所示。

基本农田连片性

=■×100% (1)

2.2.4 到城距离 在城镇周围设立基本农田可以防止城镇的无序扩张,限制建设用地的增加。并且由于距离城镇较近,与农贸市场较便利,无论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中需要的物资还是今后农产品的运输与交易都更为便捷和经济。因此,越接近城镇的基本农田建设成为永久基本农田的价值越高。一般认为,距离城镇用地小于1 km的耕地具有更明显的区位优势,大于3 km的耕地则区位相对较差。本研究利用ArcGIS 9.3中的缓冲区分析工具获取评价单元到城镇距离:首先从利用属性选择功能地类图斑中提取出城镇用地的图斑;然后利用ArcGIS 9.3中的欧氏距离(Euclidean distance)对城镇用地进行缓冲分析,得到栅格格式的城镇用地数据。最后利用空间分析工具集里面的Zonal Statistics工具对每个评价单元到城镇的距离进行统计分析,得到的是每个评价单元到城镇用地的最小值。具体步骤如图2所示。

2.2.5 基本农田图斑规整度 对于耕地来说,田块越规则、形态越简单,即种植作物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将会提升,耕作效果也越好[18]。规整的田块不仅可减小农田灌溉的难度,也可有效降低化肥使用量,并且更利于现代化农业机械作业。考虑到评价单元中包含了较多的基本农田图斑,本研究借用景观生态学中的面积加权平均形状指数来表示基本农田图斑的规整度,该指数通过面积对单元内每个图斑形状指数进行加权综合,每个图斑的形状指数则通过与同面积的规则图形(圆形或正方形,本探究采用正方形)之间的差异率来测算,图斑总体越规整,则加权平均形状指数越小。具体计算如公式(2)所示。

S=■■■ (2)

式中,S表示评价单元基本农田保护图斑加权平均形状指数;n表示评价单元内部基本农田保护图斑个数;i表示评价单元内第i个基本农田保护图斑;Pi表示第i个基本农田保护图斑的周长;ai表示第i个基本农田保护图斑的面积;A表示评价单元内基本农田保护图斑面积之和。

2.2.6 灌排保证率 完善的水利基础设施能够保证永久基本农田具有良好的灌排条件,灌排条件的优劣直接影响粮食作物的生长情况,因此水利基础设施水平的高低将影响基本农田能否入选永久基本农田。灌概保证率反映了利用农用地和水资源的集约化程度,其大小由田间农田水利设施的完善程度来决定。可通过农田水利设施密度来测度,密度越大说明灌排保证率越好,具体计算方法见公式(3)。

灌溉保证率=

■ (3)

2.2.7 道路通达度 道路通达度是指基本农田范围内的耕作田块的可达程度,其大小影响农民耕作意愿和农业机械的使用。通达度越好的地区,农民耕作意愿越强,农业机械的使用条件越好。以往研究在获取指标数据时多采用基本农田与道路连接的最小距离。本研究中,由于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范围比较大,其周边存在道路的情况较多,因此,大部分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离道路最近距离很可能为0。鉴于此,结合本研究评价单元的特征,确定以农村道路密度来表示道路通达度,具体计算方法见公式(4)。

道路通达度=■(4)

2.3 综合划定方法

对于需要通过多个指标多个因素来共同评价的过程,通常要建立合适的综合评价数学模型,来将多个指标综合成为一个整体的评价值,以此作为最终评价的依据,从而得到相应的结果。目前比较常用的方法有线性加权综合法、非线性加权综合法、逼近理想点法(TOPSIS)等。线性加权法[19]适用于各个评价指标直接相互独立性较强的情况,非线性加权法则适用于各评价指标直接有较强关联的情况。逼近理想点法可以用于各种情况,但是计算过程较为复杂,尤其在指标个数较多的情况下。相较而言,线性加权法具有计算简单、可操作性较强的特点,并且本研究选定的各指标间独立性较强,故选择线性综合模型作为评价模型,其计算结果则代表基本农田入选永久基本农田的适应性,计算公式如下:

Qj=■WiFji (5)

式中,Qj表示第j个评价单元;Wi表示第i个指标的权重;Fji表示第j个评价单元第i个指标的标准化分值。

3 结果与分析

3.1 耕地综合评价结果

依据以上分析,利用ArcGIS 9.3软件中属性计算功能计算出各个评价单元的综合得分,并绘制出综合评价图(图3a)。其中评价得分相对较高的单元优先考虑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区。

从图3a中可以看出,各单元综合得分的空间异质性较明显。总体上东南方向明显优于西北方向,东南方几乎集中了80%以上的高分单元。结合前面各评价指标在空间上的分布特征,发现当阳市从东南方向西北方向,地势越来越高,东南方属于江汉平原边缘地带,生产条件好,而西北部属于荆山山脉余脉,坡度较大,基本农田较为分散。同时,东南部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较好,人类活动影响更大,也更容易为人类所改造。因此,选定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应首先考虑东南方的基本农田。从数据来看,147个评价单元中,综合得分最高的是郑湖村的0.878 6,得分最低的是玉泉林场的0.278 6,平均得分为0.609 8, 82个评价单元得分在平均分以上,65个评价单元得分在平均分以下。

根据当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在规划期内,全面推进高产农田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农用地利用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不断推进,产出效益显著提高。规划到2020年,全市高产田建设目标为27 390.61 hm2。将综合评价图层属性表按综合得分进行排序,对各个评价单元内基本农田面积依次进行累加。结合规划目标,当累积基本农田面积达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目标时,所选中的评价单元则被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建设范围。依据以上方案,利用GIS技术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见图3b。从图3b中可以看出,根据评价结果选出的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区域主要位于当阳市东南部,仅有几个区域在靠近中北部地区。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共选取了55个评价单元,涉及到8个乡镇,共计27 463.07 hm2,达到了土地利用规划的建设目标。从数据来看,评价单元最低得分是金龙村的0.670 4,平均得分是0.728 6,在平均分之上的单元为20个,在平均分之下的单元为35个。所有入选评价单元的坡度级别标准化得分均为满分1,而耕地质量仅有少数几个单元为0.8,其余的均为满分1,说明坡度平缓、质量较优的基本农田更适宜于建设永久基本农田。

3.2 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划定分析

在ArcGIS 9.3中,将选出的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单元提取成为一个新的图层。利用Classify功能,对综合评价得分进行分级,分级方法选用Natural Breaks(Jenks),分级数选择2。其原理与聚类分析法类似,即在分类数一定的情况下,通过聚类分析将相似性最大的数据分在同一级,即通过选择分级的位置,使各组组内的数据方差最小,而各组之间方差最大。结合现行当阳市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时序周期,把入选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的评价单元划分榱郊叮分数更高的一级各项指标更优,更接近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标准,则将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优先开展建设,所得结果见图3c。从图3c可以看出,永久基本农田重点建设区域主要聚集成两个组团,主要涉及到草埠湖和两河镇。采用Natural Breaks的方法共选出了12个评价单元,平均得分为0.809 4,总基本农田面积为4 629.21 hm2。

4 小结与讨论

1)本研究以当阳市规划基本农田为研究对象,通过设定适当的评价单元,运用指标加权综合评价模型,进行基本农田入选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区域的评价。在此基础上,根据当阳市建设永久基本农田的指标,将综合得分靠前的评价单元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区,最终共确定55个评价单元入选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区域,涉及基本农田27 463.07 hm2,占当阳市规划基本农田总面积的44.07%。

2)在相关文献及咨询相关领域内专家学者的基础上,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的要求,从基本农田质量等别、地形条件、区位条件和基础设施配套程度等因素方面选择了耕地自然质量等别、耕地坡度级别、基本农田连片性、基本农田图斑规整度、距离城镇距离、灌排保证率、耕作道路通达度共7个指标构建了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区评价指标体系,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3)在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区之后,进行了重点建设区的划定。根据聚类分组的理念,利用GIS 9.3中的Natural Breaks工具,将入选评价单元分为两组,其中综合得分较高的一组作为优先建设区,优先进行建设。得分较低的一组作为重点建设区,作为中期建设区域。其他未入选的评价单元则作为一般建设区,在资金充裕、技术成熟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将其作为远期建设区域。最终得到优先建设区12个,重点建设区43个,一般建设区92个。

4)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当阳市目前村庄布局散乱、基础设施年久失修的现象普遍存在于优先建设区、重点建设区和一般建设区中。通过分析各区域内指标数据,可分析出各区建设永久基本农田的限制因子,可通过土壤培肥、土地平整、田块归并、田间道路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解决各区自身限制因子,以达到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

从综合评价的观念出发来衡量基本农田是否可以入选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区,选取了若干指标对研究对象进行状态模拟,从研究角度看是客观可行的,但耕地是个十分复杂的系统,选取的指标不能完全表达相关评价情况。如何准确而详尽地对基本农田系统进行模拟还有待进一步探索。依据土地整治项目的特点,将评价单元设定为行政村,以保证基本农田的行政独立性。然而,在研究中发现,很多指标存在跨评价单元的现象,比如连片性,往往在不同的评价单元之间存在相互连片的基本农田,此类现象在评价单元中无法表达,但对实际建设过程却影响很大。因此,如何协调行政因素,探寻更合理的评价单元成为后期研究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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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范文8

一、推进三大行动。

局以“良种补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粮食作物良种良法入户到田工程”等为载体,今年。组织和引导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工作第一线,扎实开展农业科技“大培训、大示范、大推广”三大行动,建立起“领导管理者直接联线(片)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农技推广新机制,并以此推动春耕生产及“77422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一是科技大培训。组织县乡农技干部通过基层干部会、院坝会、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入户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生产技术培训200多期,印发技术“明白纸”万份,培训农民15万人次,确保了广大农民群众科学种田水平不断提升。二是科技大示范。渌井朗池丰产回龙”和“济川东升骆市小桥四喜”沿线建立了水稻良种良法入户到田2万亩示范区,骆市镇和回龙镇建立了集中成片的优质油菜万亩高产示范区。同时,营万线和204公路沿线分别设立了小麦、玉米、马铃薯高产示范片,建立科技示范户0.3万户,辐射示范片万亩,油菜、小麦攻关田单产分别实现了212公斤、400公斤,油菜高产创建活动示范片通过省、市专家验收;水稻、玉米高产创建示范片前期工作扎实,有望实现单产700公斤的目标,马铃薯高产示范有望实现2000公斤的目标。三是科技大推广。全县重点推广了水稻、玉米、花生、油菜等作物的78个优良品种,推广了水稻超高产强化栽培、玉米覆盖增密高产栽培、脱毒马铃薯高产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大主推技术,同时,积极示范推广机插秧等省工节本高效技术;确保了全县良种推广率、技术普及率、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率达95%以上,水稻和油菜万亩示范区和辐射区良种推广率、技术普及率、病虫害专业防治率达。

全县小麦、油菜等主要作物已抢收完毕,目前。小春粮油喜获丰收。据统计,全县小春粮食、油菜籽总产分别达到.63万吨、2.65万吨,小春粮食产量比上年增4.43%油菜较上年增产2.45全面完成预定目标,%大春总播面达到9万亩。大春生产形势呈现良好势头。

二、立足优势产业。

全力抓好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局以优质油菜、柑桔等传统优势产业为突破。优质油菜、柑桔等产业被省农业厅列为全省特色效益农业基地县,全县启动实施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定工作,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产品认证。今年,全县油菜种植面积达到18万亩,建立了优质“双低”油菜基地万亩,指导营山溧都食品有限公司在回龙、朗池、东升等乡镇与农户签订优质无公害水稻订单达万亩,全县优质水稻生产基地面积继续保持在20万亩以上。完成了柑桔产业发展年-规划,规划落实了柑桔标准化示范生产基地5000亩,全力抓好3万株高换改良冰糖柚、东升葡萄基地标准化生产、易发果业等业主的管护指导,完成“金山”葡萄无公害农产品申报。指导绿叶菜业搞好了大棚蔬菜生产,朗池、丰产、骆市等乡镇指导建立了万亩优质无公害商品蔬菜基地建设,积极指导业主、农户推广优良品种、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推进特色精细蔬菜升级上档。目前,春季蔬菜已全面上市。

三、强化项目监管。

按照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项目实施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抓好项目全程监管,严把质量关,实施好农业综合开发、标准粮田建设、农村沼气建设、良种补贴等项目,确保了项目建设进度质量。一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完成土地治理面积0.8万亩,顺利通过了有关部门验收。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土地治理面积0.64万亩,现已完成勘测、设计、方案上报。二是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年度国家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及追加建设项目3.5万亩已全面完成待上级验收。三是测土配方工程。年测土配方工程实施测土配方施肥30万亩基本完成。年测土配方工程已完成项目编制和上报,待批复实施。四是农村沼气建设。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和省级财政项目分别完成沼气池建设2500口、1400口,分别占任务的93%78%年新增农村沼气项目1320口和40个乡村服务网点建设已完成,年新增农村沼气项目已启动,通旺农牧大中型沼气工程立项成功,正加紧进行初设和开工准备。五是良种补贴项目。年度水稻、小麦、玉米良种补贴资金960多万元已下达,现正抓紧制定补贴发放实施方案。六是小麦良繁基地项目。小麦良繁基地项目已完成初设与概算编制待农业部审批,力争年内启动实施。七是盘活骆市科技示范园。引进了业主李新春(成立哥伦牧业)投资200万元,完成0亩精品蔬菜大棚建设规划和年出栏肉猪5000头养殖场规划、圈舍建设和道路建设。今年15月,已争取到位项目资金1600多万元,完成招商引资200万元。

四、严格行政执法。

局认真履行农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作为农业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执法,保证了全县农业生产安全。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农产品安全生产记录等规范性制度,制定了年度整治工作方案,把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了常态化管理。二是加强农资市场综合整治。深入宣传贯彻《农药管理条例》广泛开展了对新修订《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宣传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继续完善农作物品种准入制和品种推荐制;共检查农资市场40个次,经营户300个次,农资经营市场秩序较好。三是加强植物检疫执法。对32个乡镇200户种子经销户开展了两杂”种子市场检疫检查,发放种子检疫证书备案登记350多份,开展了稻水象甲、柑桔溃疡病、玉米弯孢菌叶斑病、玉米灰霉病等疫情调查,确保了全县农业生产无检疫病虫发生。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范文9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保证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运行,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是指纳入市及区、县(市)水利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含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部分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筹集、使用和管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各级财政部门、水利部门、水利建设项目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项目主管部门”)和水利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下同)。

第二章资金筹集与使用

第四条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筹集渠道主要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包括国债专项资金,下同);

(二)市(含区)、县(市)土地出让收益提取的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

(三)水利建设基金中用于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的资金;

(四)国内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的资金。

第五条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筹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禁高息乱集资和变相高息集资。未经批准不得发行内部股票和债券;

(二)符合政府规划要求,根据批准的项目概算总投资,多渠道,多元化筹集资金;

(三)符合工程建设需要,以最低成本筹集资金。

第六条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口径及比例。

从7月1日起,市(含区)、县(市)统一按照当年实际缴入地方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当年从地方国库中实际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支付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支出项目后,作为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土地出让收益口径,严格按照10%的比例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第七条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年终清算方法。

市(含区)、县(市)财政部门应当按季度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并在年终进行统一清算。

为确保年度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支均衡,市(含区)、县(市)财政部门分别在每年4月、7月、10月的10日以及决算清理期结束之前分季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第四季度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可与年终清算合并进行。

年内各季累计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应当与全年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数额一致。年内各季累计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少于全年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数额的,应于当年决算清理期结束前一次性补足;年末地方国库中的土地出让收益不足以补足应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数额的,可以不予补足。

第八条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民生优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

(二)保障重点,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全面提升农田水利设施综合服务能力;

(三)统筹兼顾,促进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水利协调发展;

(四)政府主导,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合力;

(五)改革创新,加快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第九条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方向:

(一)足额安排省以上投资项目配套资金;

(二)重点安排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三)保障安排列入全市农田水利规划的项目;

(四)合理安排农田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资金。

第十条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范围:

(一)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包括各项农田水利骨干工程)、田间工程和灌区末级渠系的新建、修复、续建、配套、改造;

(二)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

(三)发展节水灌溉,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技术;

(四)每年用于上述农田水利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支出,不超过当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的3%。维修、养护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年初编制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计划及资金预算应包括农田水利项目常维修、养护预算。维修、养护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经常性开支。

第三章项目及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按资金渠道和管理阶段,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二)专款专用、安全运行原则。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在使用中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三)规范使用、发挥效益原则。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在使用中应当厉行节约,降低工程造价,防止损失浪费,规范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项目储备库管理。由市水利部门按规定统一建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储备库,并制定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储备库相关管理办法,报市财政部门备案。每年拟列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的项目由项目储备库中备选。

第十三条资金计划管理。中央、省下拨我市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由财政部(水利部)、省财政厅(水利厅)下达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计划。纳入全市年度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计划的项目,由市水利局统筹划、统一协调,组织相关区、县(市)及项目单位,制定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并商市财政部门同意后,统一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第十四条项目资金预决算管理。由水利部门负责,根据年度农田水利资金预算及项目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编制并上报年度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及资金计划。财政部门根据水利部门上报的年度项目金计划,编制年度农田水利项目资金预算,并按有关规定审核后上报同级政府审批。财政部门依据同级政府的批复,下达年度农田水利项目资金预算,预算文本一经下达,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年度结束前,水利部门及使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有关单位,应当做好年度项目决算工作,同时督促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各自管辖项目的决算工作,按时上报财政部门。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及招标管理。在国家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使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不论是实行招投标方式还是实行非招投标方式采购的资金项目,都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预算编制、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合同、采购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规定。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应当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实施统一集中采购。

第十六条资金拨付管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以年度预算为依据,财政部门根据有关单位提报的资金拨付申请,及时拨付资金。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按照市本级(建设单位)使用和区、县(市)使用实行两级管理。

(一)各相关部门申请使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应当根据下达的年度项目计划、年度资金预算,向财政部门提报资金使用申请。

建设单位申请使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应当根据年度建设支出预算及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水利部门和建设单位申请使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应当报送季度(分月)用款计划。

(二)区、县(市)申请使用市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应当根据下达的年度项目计划、年度资金预算,按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由区、县(市)水利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向市水利、财政部门上报资金使用

请,并报送季度(分月)用款计划。

(三)财政部门根据有关单位(部门)申请,按照有关程序和工程进度拨款。

对由市直部门统一实施的项目,由市财政部门直接将资金拨付市水利部门及市直相关单位会计核算中心或市直项目建设单位。

对由区、县(市)实施的项目,市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有关区、县(市)国库。有关区、县(市)应当按照支农资金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县级报账制管理。

(四)对已下达年度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计划、施工预算已编制完毕的项目,可实行资金预拨制度。先预拨一定资金作为工程建设启动资金,其中10万元以上工程类项目,预拨资金前,用款单位需提供沈阳市基本建设预决算审核中心出具的工程预算审核报告,市财政部门按项目的审核结果预拨资金。

以后再续拨资金时,用款单位应当按市发改委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进度的施工合同、工程监理进度报告等文件,财政部门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拨付资金。

(五)对已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市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中标供货商单位。

第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缓拨或停拨资金:

(一)未按要求上报项目资金申请的,不予安排和拨付资金;

(二)涉及多渠道筹资的项目,其配套资金不能到位的,暂停拨付资金;

(三)未按要求报送有关工程建设进度统计信息资料或报送的信息资料不实的,暂缓拨付资金;

(四)未按资金使用计划执行,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不符合资金使用范围的,暂停拨付资金,对已拨付的资金予以追回;

(五)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的,停止拨付资金,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资金使用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未经有关部门处理完毕,停止拨付资金;

(七)财务机构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的,停止拨付资金。

第十八条资产管理。对各类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形成的资产,市水利及市直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并制定资产维修养护等相应管理办法。各区、县(市)管辖的各类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形资产,区、县(市)水利部门承担资产管理及维修养护的相关责任,并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登记造册,各单位不得随意处理,其资产的处置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及资金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

市级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市直各有关单位上报年度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并负责项目的管理(后期维护等)、相关配套资金安排等。

区、县(市)级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各区、县(市)负责上报年度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并负责项目的管理(后期维护等)、相关配套资金安排等。

第二十条水利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水利建设法律、法规、政策及水利建设资金管理有关规章;

(二)负责制定年度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计划,下达计划批复;

(三)负责组织编报所属工程项目概预算,技术审查,编报工程支出预算、财务决算;

(四)负责组织实施工程招投标,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及时完成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确保按时完成当年施工建设任务;

(五)负责考核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组织项目验收及绩效考评,检查督促各项水利工作的落实;

(六)负责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项目实施、工程进度等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七)负责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所形成资产的后期管理、移交、处置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级财政法律、法规、政策;

(二)筹集和落实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编制年度水利建设资金预算;

(三)及时拨付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四)检查指导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五)及时发现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出处理;

(六)审批上报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水利工程建设法律、法规;

(二)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利专项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好施工期间材料、设备的日常管护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及时申请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资金,保证工程用款;

(四)编制工程项目概预算,实施工程招投标,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及时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确保按时完成当年施工建设任务;

(五)办理工程、设备等价款结算,合理有效使用资金;

(六)编报年度农田水利建设支出预算和年度农田水利建设支出财务决算。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各相关部门应当按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并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监察、审计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资金来源是否合法,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二)有无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有无计划外工程和超标准建设;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是否按标准开支;

(五)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六)应上缴的各种款项是否按规定上缴;

(七)是否建立并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水利部门、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财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各项财务活动实施会计监督。对违反国家规定使用建设资金的,财会人员应当及时提出书面意见,有关领导仍坚其决定的,责任由有关领导承担,财会人员应当继续向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反映情况。财会人员明知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不予制止,又不向有关领导反映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各有关单位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对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擅自变更投资计划和项目支出预算、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