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7 17:29:12
导语:在商品经济发展阶段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词: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 计划经济 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 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 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而是取决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当生产力的发展十分低下时,人类只能依靠“人的依赖关系”来战胜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经济”时期;当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同时伴随劳动成果有了剩余而产生私有制以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上,即人们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实现满足自身的需要,随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就进入了“商品经济”发展时期;当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劳动将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随之消亡,个人得到全面发展,那时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就不需要通过“交换”的形式来实现,也就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而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而进入“产品经济”的发展阶段。
可见,人类活动形式的是一个客观的“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 。“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结构的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 “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 。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 。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和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规律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科学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 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9] 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在此基础上,列宁对“计划”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在主义经济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经常的、自觉保持的比例性也许确实是计划性”[10] 。这被认为是对“计划经济”经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们深思,它表明“计划经济”的内涵在本质上就是要经常的、自觉的保持社会各个生产部门发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计划经济工作上,列宁更是强调对计划“应该根据实际经验和更详细的研究来修正它”,否则“我们就会盲目行动”[11] 。他坚决反对用主观计划来代替实际工作,并且明确地告诫说:“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官僚主义的空想’。不要追求这种空想”,如果把国家经济计划官僚主义化了,“这是莫大的危险”[12] 。这对我们重新认识和正确理解“计划经济”,为计划经济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我们从经典作家对计划经济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们所主张的“计划经济”是建立在符合客观实际,并且根据实际的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的、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为的是达到合理、充分地调节社会经济资源和发展社会经济的目的。这表明,计划经济应该建立在客观经济的基础上,并且反映经济规律的要求。因此“计划经济”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社会(国家)从具体情况出发,预先拟定经济的发展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修正,从而对社会经济活动实行“自觉”的组织管理和调节,它是自觉运用经济规律的主观表达形式。这就不难看出,“计划经济”实际上就是依靠“社会的理智”通过事先的计划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计划经济”=宏观调控,宏观调控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这应该是计划经济的本来含意。它与“市场经济”一样,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表现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和自发的“市场经济’制度相对立,是自觉地按经济规律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表现形式;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它表现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的调节和控制,以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提要:当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现了一种全盘否定“计划经济”的思潮。究竟应该如何认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经济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理论问题。本文从的角度论证了二者是“主客观”之间的关系,他们既存在着谁是第一性的问题,也存在着同一性的问题。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应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结果,这是计划经济思想的本意。所谓“宏观调控”实质上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
关键词: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 计划经济 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的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在我国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 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 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而是取决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当生产力的发展十分低下时,人类只能依靠“人的依赖关系”来战胜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经济”时期;当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同时伴随劳动成果有了剩余而产生私有制以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上,即人们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实现满足自身的需要,随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就进入了“商品经济”发展时期;当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劳动将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随之消亡,个人得到全面发展,那时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就不需要通过“交换”的形式来实现,也就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而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而进入“产品经济”的发展阶段。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客观形态的每一个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 。“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 “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 。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 。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从和揭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及其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 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9] 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关键词:民族社会工作;民族地区;经济问题
一、民族地区社会工作的特点及相关问题的影响
我国的社会工作是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后较快发展起来的,社会工作在发展工作对象方面有如下特点:第一,民族地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第二,民族地区社区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和服务能力不足。多民族地区有相当一部分社区社会工作者存在以下问题:缺乏对不同民族的意识形态、生活方式、社会价值和文化的了解;对社会问题、社会政策缺乏从服务对象所属民族(族群)的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的能力;缺乏跨文化的沟通、交流、合作的能力。解决民族社会工作者的能力问题,是民族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任务,这是关系多民族社会工作成败的关键之一。
1.文化的敏感对多民族地区社会工作的影响
社会工作强调服务对象的生活处境,其中包括后者的文化因素。文化的敏感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理解。从宏观上来说,文化敏感是在开展跨民族社会工作时,社会工作者要切实懂得服务对象的文化模式及其含义,能够理解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基于其民族文化或价值观的切实需要,并用其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去处理问题。从微观上来说,文化的敏感就是要在具体服务的过程中,在与服务对象的互动中,要时时理解服务对象的行为举止的含义,以做到社会工作中的相互配合。民族社会工作者有了文化的敏感性,社会工作才会取得成功。
2.族群的优势对民族社会工作的帮助
民族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不属于同一个民族或族群的社会工作中,社会工作者不理解另一个民族的文化、价值的情况可能会经常发生,这是由他们不同的身份、经济和社会地位、生活经验、知识背景等因素决定的。在我国的社区社会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了解区情、民情,深入到服务群众之中,这是社会工作的本土实践。如果在宗教、信仰、生活的基本价值观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语言沟通又存在障碍,弥合相互理解上的差异需要花更多的功夫。由同一族群的社会工作人员对属于本族群的服务对象开展专业服务更具有优势。由本民族成员开展社会服务,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出现理解差异的可能性和程度应该小得多,这种差异要比民族间差异要小一些,更容易跨越一些。因为作为同一民族,其成员具有文化上的同源性、生活方式的相似性、价值观念的共同性,他们之间有更多的族群认同。
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发育程度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矛盾
社会发育程度代表着一个地区或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又决定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市场的发育程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逐渐加大市场调节的力度,允许和鼓励自发市场力量的存在和发展。具有一定市场经济发展基础和传统的沿海地区,很快适应了新的经济管理体制,并执中国经济发展之牛耳。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民众,不能适应新体制发展的要求,也不能按市场规律组织经济活动,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一直到改革开放前夕,很多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发育程度还没有达到商品经济发展阶段的要求,而东部地区已经积累了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基础,即社会发育程度已满足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
2.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
我国少数民族主要居住在西南、西北地区,特殊的气候和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大部分民族地区生态环境脆弱,而且由于长期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已经出现了严重的环境问题。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仍相当尖锐。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仍以一定的资源和环境条件为基础。民族地区基本处在工业化的初期阶段,丰富的自然资源也为工业化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以资源为基础的工业化是大部分民族地区的必然选择。
西部开发过程中的环境政策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有些是逆市场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微观主体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很少考虑环境效益。同时西部大部分地区群众的生活还处于温饱阶段,有些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考虑更多的是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在西部一些地区屡禁不止的淘金、采挖中草药等行为就说明这种微观主体利益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矛盾。
3.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公平与效率是经济学中一对永恒的矛盾,在民族地区,由于受到商品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发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为此在不破坏市场经济基本规则的前提下,应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某些方面和领域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在资源开发过程中也要充分考虑到资源所在地各民族的利益。在过去40多年的资源开发过程中,由于采取的国家主导型的资源开发模式,主要考虑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很少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他们只能享受资源开发带来的外在利益,而不能参与其中,获得直接的经济利益。今后在民族地区的资源开发过程中,在劳动就业、利益分配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4.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
对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来说,农业不仅是其国民经济的基础,而且是其赖以生存的支柱产业。因此,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不仅关系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民族问题的解决。民族地区农业的发展还基本停留在传统农业向近代农业过渡的时期,也有部分地区是由近代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同时还存在着少量的现代农业。因此,自然经济是其主要表现形式,与此相联系的是不仅生产力水平低下,而且农产品的商品率也低,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绝对必要条件,没有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是没有基础的。而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低的地区,社会问题也是很严重的。为此,要保障民族地区长期稳定发展就要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
5.小生产与大市场、大流通的矛盾
大部分民族地区商品经济不发达,市场发育滞后,尤其是广大农牧区具有明显的自然经济的特点,还处于小生产的发展阶段。因而就出现了小生产和大市场、大流通的矛盾。依靠这些小生产自身的力量与大市场衔接,难度相当大。沿海地区的一些企业已经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尤其是家电生产领域居于有利地位,他们具有明显的规模和技术优势。西部地区企业进入这些领域与其竞争,并取得部分市场份额,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差距。从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经济告别了短缺,形成了买方市场,绝大部分商品供大于求,企业找不到新的市场亮点,一些商品投入市场就很快过剩。在这种市场格局下,进一步加大了民族地区个人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
6.教育、人才结构与社会需求的矛盾
教育与经济发展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教育结构直接决定了人才分布的状况,在民族地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而在各级经济领域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则为数过少。这种人才结构和分布,对民族经济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与西部开发中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人才的需求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民族地区各级各类专业人才的流失问题严重,从民族地区到发达地区读书的大学生也成为人才流失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情况将影响到民族地区长远的发展。
三、做好民族社会工作,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
1.进一步重视我国民族社会工作对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任务,少数民族群体走出生存困境的期望和要求,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问题解决的主体性再确认,要求我们积极发展民族社会工作。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需要社会工作的参与,少数民族群体生计问题、生活问题的解决和发展能力的增强,也需要社会工作的支持和协助。前文初步指出了民族社会工作的任务,说明了民族社会工作的基本视角,最后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民族社会工作的发展性特征。所谓民族社会工作的发展性是指在民族地区、面对民族群体的社会工作,始终要把发展的理念融入其中。要树立民族群体的主体性意识,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中张扬他们的主体性,要注意发展服务对象的内在能力,以更好地应对挑战、走向发展。
2.树立民族社会工作的价值观,缩小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文化差异
在民族地区民族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不属于同一个民族或族群的社会工作中,社会工作者不理解另一个民族的文化、价值的情况可能会经常发生,这是由他们不同的身份、经济和社会地位、生活经验、知识背景等因素决定的。动态差异理论指出了不同背景、不同阶层、不同社会地位群体之间相互理解上的困难,以及由此给社会工作带来的可能偏误,警示社会工作者要了解这种差异的客观性,并设法缩小民族间相互理解的差距。文化取向或注重文化脉络的社会工作力图通过文化敏感性训练、实景实习等方法解决动态差异带来的问题。在我国的社区社会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了解区情、民情,深入到服务群众之中,这是社会工作的本土实践。当然,在民族关系不甚和谐的情况下,这种缩小理解差异的方法就可能受到某些挑战。如果在宗教、信仰、生活的基本价值观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语言沟通又存在障碍,弥合相互理解上的差异需要花更多的功夫。
3.加强民族社会工作队伍建设,为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民族社会工作的发展需要一支专业队伍。培养一大批训练有素、熟悉少数民族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将是解决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体的民生问题、促进其发展的必由之路。当今,在世界范围内,民族社会工作仍然是一个亟待发展的领域和学科。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转型和发展,各种与少数民族人士、群体、社区相关的问题将会更加突出地呈现在我们面前,这需要民族社会工作有一个较快发展。在解决上述问题,改善民生,促进民族进步和民族团结的过程中,我国的民族社会工作也会得到较快发展。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有多种路径,其中一个重要的是对现有社区工作人员的专业转化。专业化就是使他们较快地具备社会工作的价值,掌握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这些人员有面对基层民众开展工作的基础,现在需要改变他们中某些人的的行政惯性,变管理理念为服务理念,增加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能力,在民族地区还要增强他们真正服务少数民族的能力。用民族专业要求去发展社会工作,有利于培养一批能与少数民族的服务对象良好沟通、相互理解、有效服务的专业人才,能更有效地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矛盾的解决,总体来说也将有利于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的发展。
当一个地区或社区有相当数量少数民族成员、而且这些少数民族与主体民族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文化传统等方面有明显差异时,用族群优势的观点培养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的社会工作人员就是必要的。很明显,在族群优势视角指导下,多民族地区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由不同民族( 族群) 成员组成的,他们之间的合作有利于多民族、跨民族复杂问题的解决。
总之,民族地区社会工作对于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发展作用是强大的,我国应该大力扶植和发展民族地区社会工作者队伍的培养,为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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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科技革命及知识经济对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挑战。仅仅从课本学习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已不能直接解释许多新的经济现象。因此,应研究劳动价值论在新的历史阶段的具体表现形式,发展劳动价值论。本文是笔者在政治经济学教学中的点滴体会。
一、的劳动价值理论
什么是商品的价值?马克思是从分析1夸特小麦出发,指出在1夸特小麦里面,有一等量的共同的东西。这种共同的东西,马克思称之为商品的价值。这种共同的东西的实体是什么呢?马克思经过详尽的分析后认为它是抽象的人类劳动。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就是由其所包含(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量的大小来决定的。商品所包含(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并不是现成的出发点,而是劳动者的具体活劳动耗费在商品经济关系中转化变成的结果。抽象人类劳动的凝结表现了主观具体活劳动耗费所产生的客观社会效果——满足社会需要的有效用的劳动的含量。这一点马克思在法文版《资本论》第一卷中说得很明白。马克思说:’‘商品要成为价值,首先必须是效用。同样,劳动要被看作抽象意义上的人的力量,人类劳动耗费,首先必须是有用劳动。”因此,价值是社会对个体活劳动耗费在商品经济关系中的有效用程度的一种评价。从劳动到价值有一个质和量都要进行转化的客观的社会过程。在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有关商品价值这一术语的内涵是很明确的,它指的是商品在交换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那个为一切商品所共有的某种等质的东西,即商品中所包含(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它已经转化成社会劳动(对社会有效用的劳动),而不再是私人劳动(即个别劳动者的具体活劳动耗费)。价值仅仅是指“凝结”在某种使用价值中的抽象劳动,马克思在多处不断地阐明“凝结”这一思想,例如,马克思说了:“作为价值的上衣和麻布,不过是同种劳动的凝结。”“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人类劳动的凝结。”“这个价值本身才真正表现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当我们把商品看作价值时,我们是只把它们看作体现了的、凝固了的或所谓结晶了的社会劳动。”显而易见,在谈到商品价值时,马克思总是强调它是商品所包含(凝结)的抽象劳动,而不涉及生产商品时的具体活劳动耗费。但是,这种细微的却是极其重要的区别,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中并没有引起注意。
二、劳动价值论面对的现实
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也相应带来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巨大变革,同时给传统经济理论提出了许多新课题。作为马克思经济理论基石的劳动价值论面临着新的挑战主要有三方面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要由“知识价值论”来取代;第二种观点要建立新的“劳动价直论”;三是主张“发展”劳动价值论,充分注意到科学技术等,“知识”在财富,乃至价值创造造中的重要地位,承认知识及包含知识的先进技术生产设备与活劳动一起创造了价值,而且比活劳动创造更多的价值。这些主张虽然观点各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活劳动不再是,或者不是唯一的价值创造者。
这些主张对劳动下介值论在新形势下的丰富和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以前罚门认为,“句句是真理”,不容经典作家的论述与之有任何差异;改革以后,虽然认为的某些个别论述、个别原理可以发展,甚至修正,但由于思维定式的作用,仍然认为的基本原理不能发展。澎门认为,发展基本原理不等于否定基本原理,发展是以坚持基本原理的本质为前提的。理论本身包含“内容”和“方法论,’两方面,内容的根本就是“基本原理”,方法论即“唯物论和辨证法”。当然,这也说明,发展只能在坚持方法论和基本原理的本质的前提下进行。劳动价值论作为理论之一是应该发展的,但发展要坚持两个前提:即“唯物辨证”的方法论和劳动价值论的本质。劳动价值论的本质是“只有人.的活劳动才创造价值”,新形式下坚持“只有活劳动才创造价值”这一劳动价值论的本质特征,是因为这一“本质”仍然揭示了知识经济条件下价值的真正来源。
马克思的劳动下介值论是科学理论。马克思从分析商品二因素入手,科学揭示出劳动的二重性质,科学地解决了价厦形成、决定和实现的难题。但是,劳动价值论是抽象的、本质的理论,它揭示的是整个商品经济发展的本质和规津,不是商品经济某一发展阶段的具体规律。在商品经济不同发展阶段劳动价值论有不同的表现形丸探讨这些不同的具体形式不是马克思的任务,他也不可能对当时还没出现的“阶段”的,般理论的具体表现形式作出准确描述。这一任务正是马克思的后继者—理论工作者应该做的事。将抽象的理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具体化是对的丰富和发展。
科学技术能否创造价值,将书本上的理论和现实实耐目结合,可以作出这样的解释:知识是劳动创造的,而且是复杂劳动创造的,所以知识有价值,而且商品中凝结的“知宝州介值”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但是知识作为脑力劳动的结晶不能创造价值,只能将自身价值转移于新产品之中。这种解释无疑是有道理的,但与书本上的劳动价值论是有矛盾之处的,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一是,在创造造知识的劳动中从事基础科研、教育等独立于生产过程之外的成分被划为不创造造价值的“非生产性劳动”,结果科学技术劳动只剩下技术劳动;但科学理论研究的是技术创新的基石断口前提。二是先进科学技术的运用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同一劳动单位时间里生产更多的产品。把这种劳动仅仅解释为是一种复杂劳动,单位时间里创造了更多的价值,是没有说服力的。三是根据劳动生产率与价值的关系的规律,并不能推导出科技不断进步会使产品中的’‘知识价值”含量越来越高的结论。科技进步使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会喇氏单位商品的佣直量,但无论劳动生产率姻可,等量劳动时间总是生产等量的价值。科技进步水平被劳动生产率提高水平等额抵消,因而科技进步并不增加劳动的总价值量。
可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单从课本上理解是不够的,一定要从现代和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动向、新特点、新趋叁冲目结合,使经济学能更妞断旨导洲门的实践,也是洲门今天学习经济理论的主要目的。
三、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本质—有效价值理论
马克思在谈到商品价值时,总是强调它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由于主张劳动创造价值的经济学家们,都一致认为可以用劳动持续时间来计量劳动的量,所以马克思在谈至嘀品价值时,又强调了’角直是凝固的劳动时间或劳动时间的凝结。
政治经济学中用“凝结”、“凝固”、“结晶”以及“物化”等等用语,不能仅仅单纯地理解为要把抽象人类劳动凝结在一定的使用价值面,更深入的理解是:马克思使用“凝固的劳动时间”或“劳动时间的凝结”等等用语,就是要强调,在商品生产中可以直观知道的具体活劳动时间,并不是都能不折不扣地“凝结”到一定的对象里,面,全部转变成商品“所包含的”劳动时间。不是社会必要的(浪费的、多耗费的等等无效用的)劳动时间是不会“凝结”到一定的对象里面,而是作为“杂质”衫洲滁了,只有有效用的劳动才会“凝结”到一定的对象里面。大家知道,倒可劳动产物都耗费了州门的劳动,但其社会效果却是千差万别的。如果社会经济生活中不需要进行商品交换,就不必计较其中有效用劳动的含量。劳动产物也只有在商品交换中,其所耗费的一般人类劳动的有效程度才需要,并且获得评估,使表现在物的形彭让匕的人类无差别的抽象劳动,经过“凝结”的过程,将无效用的劳动作为“杂质”排除之后,剩下的对社会有效用的劳动才会形成商品价值。
综上所述,马克思劳动价值理本质上应是有效劳动价值论,理由有三个方面:
首先,有效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价值是指商品中所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它是对社会有效用的劳动的表现,而不考虑这种活劳动耗费的社会有效用程度。
其次,我们把劳动对象吸收的劳动量称为有效劳动,那末很自然地,有效劳动总量的多寡就是劳动对象吸收的劳动量抢以造产品的数量,即与使用价值的数量成正比的,这才是真正地体现出使用价值是价值的承担者。这样,在劳动生产力提高的情况下,同量的劳动量所产出的使用价值数量增加了,目也就是消耗同量的劳动量所创造的价厦总量也增加了,转化率提高了,即具体活劳动的有效性增加了,这就能圆满地解释在劳动生产力提高的情况下,社会生产中活劳动相对减少而价值总量却在增加的现象
再次,科技的发展对社会财富的创造发挥了巨大作用。有资料表明,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增书冲副变大大高于就业人数的增长幅度。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技术因素所起的作用已达60—80%,活劳动的作用显著下降,这与商品佣直是由耗费劳动决定的观点存在突出的矛盾。因为才剐居耗费劳动价值论,设备越落后,耗费的活劳动就越多,创造的个别价值也越多;而设备越先进,耗费的活劳动就越少,创造的个别洲也越少,这样,科技进步反而成了获取更多价值的障碍了。从有效劳动价值论的角度来看,一切都是顺里成章的。科技的进步,先进机器设备的采用,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耗费的劳动量到劳动对象吸收的劳动量的转化率,使得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幅度大大高于就业人数的增长速度。
三、“创造劳动”与“超额利润”
要想理解“超额利润”的深刻内涵,首先要搞清楚课本中的“总体劳动’,价值论在解释现实问题时的困惑。马克思认为劳动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者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因此,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现实的情况是生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其生产组织结构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各种劳动形式的“个别分化”和总体“结合”的情况更加纷繁复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某些形式的劳动主要是智力劳动从直接物质生产领域分离出去,另一些原本分离的劳动形式又“总体地”结合在一起,限于“物质产品”。另一方面通过商品形式满足人们需要的劳动产品已不局限于‘.间接生产”领域,创造价值的劳动不能再局限于直接的物质生产领域,创查介值的方式也进一步社会化、复杂化。大量的科技劳动潜藏于其他“物化劳动”中,掩盖了价直的真实源泉,这是形形“物化劳动”创造价值论产生的直接现实原因。从中可以看出,马克思的论述是基于当时的生产社会化情况,化好旨的’‘总体劳动”主要限于直接物质生产领域内的“结合,’,而且他的论述只是在“资本一般”的限度内。
从科学劳动部门内部看,科学劳动不创造价值。由于科学理论研究的牛条珠刀险,其成果不能变成商品,因而其“价值”不能直接体现,这是传统理论的思维。那么从事理论科研的“创造劳动”是否创造价值?我们按传统的理论从正反两方面来分析一下:如果不承认理论科研劳动创造价值,那么,同等劳动条件的企业一旦采用了先进技术,在同等劳动强度和同等劳动时间会获得“超额利润”。“超额利润”不可能是先进设备创造的,也不可能是其本企业的劳动创造的,因为他们并未多付出“社会必要劳动量”。如果承认基础科研劳动创造价值,则运用的其他生产环节的“价厦.,属于物化劳动,它已经等额转移入产品之中,因而“超额利润”的来源仍然得不到说明。
[关键词]明清;地域结构;社会结构
本文城市结构主要包括地域结构与社会结构,地域结构主要是指城市各个功能区的分布特点,社会结构主要指社会各阶层的构成特点。
一、明清城市的地域结构
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古代的城市自唐朝开始从传统的里坊式向开放的街巷式转变,在城市地域结构特点上,宋朝的城市开始开始突破方形的束缚,出现了不规整的形状,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元朝。元朝末年,由于连年战乱,商品经济遭到破坏,许多城市也遭到损毁,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后,专制皇权大大加强,在城市地域结构上的表现就是又开始将宋以来城市的城垣内缩,使城市内部更加紧凑,并将城市重建为方形。
明朝中后期之后,随着工商业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城市数量也在增多,城市规模也不断扩大,商业街市逐渐向城外的关厢发展,而且在城市的周边出现了新兴的城镇。这样一来,城市结构又有所突破,从当时城市自身发展来看,一方面当时社会形势比较安定,这使得各城市在建设方面并不一定要建成棋盘式规整的城市布局;另一方面,随着商品经济和水陆交通的发展,又进一步促使城市向交通便利的方向延伸;这都使得城市已经不再可能向以往一样等面积、平均安置各类功能区,而是向着自由化的方向发展。以明朝的一些城市为例,曹州府、大名府、南宫县等,均采用了四门十字街的规划,但是城内已经不再划分为方形的坊区,街道也是以长街短巷定子型交叉的布局为主,类似元大都的胡同。大名府没有设计成方形十字街式的城市结构,而是沿着卫河河道展开,这种状况一直到20世纪上半叶也未改变,这时大名城的建设也的确只有东关和南关外与卫河之间的地区不断发展,而北门、西门始终萧疏空旷。所以,明代城市是有意识的没有给地方城市一个自由发展的空间,大名城是具有明代地方城市特色的典型例子。
清朝一项突破传统城市地域结构的突破是清代满城的建立。满清为了利用较少的兵力控制全国,从清朝初年开始就实行了八旗驻防制度,即将少量的八旗军队驻扎在一些比较重要的城市,以加强对这些地区的统治,同时也多少带有用八旗驻防军队控制、监视数量占优势的绿营军队,对全国进行监控的意思。满城在驻防城市的选址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建于所驻守城市之中,将城市的一部分筑墙分割出来,大部分满城都属于此类;另一类是在驻防城市的另建立新城,专用于驻扎八旗军队,也称满城。这类满城主要分布在新疆地区,内地以宁夏、潼关为典型。八旗的营区通常都用围墙封闭起来,官兵家属也生活在被隔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军营里,围墙也把他们与汉人隔离起来。满城的设计思想不仅是为了防范被统治的民众随时可能发生的突然袭击,而且也可以防止旗人的汉化,随时保持战斗力。八旗驻防的城市随着全国政治、军事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大致在乾隆时期开始稳定。清代满城的规划给中国王朝最后阶段的城市地域结构又带来新的变动。
二、明清城市的社会结构
中国古代城市的居民,主要是官吏、地主、商人和一些手工业者。明清的城市比之前代大大发展。首先表现在城市数量的增加,其次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城市的经济意义也日益突显,城市规模扩大,街道增多,各种设施也愈益齐全。如湖南湘潭县“城外沿湘十余里皆商贾列肆”[1],“自前明移县治以来,杨梅洲至小东门岸帆樯云集,连二十里,廛市日增,蔚为都会,天下第一壮县也”[2]。而且由于商业的空前繁荣,也带动了与之相关的服务性行业在城市的发展。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的人口也大大增加,城市社会结构也变得复杂起来。
城市人口不仅以其本身数量的增长,而且其内部社会结构也发生着变化。以明清经济最为发达的江南地区为例,特大市镇之中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居民人口已占绝对少数,甚至已经不复存在,从事工商业活动的居民人口职业专业化程度更高,从事运输服务业的居民人口占有更大比重,这些市镇又集中了一批从事封建宗教文化活动的人口,还吸引了大批无职业的纯消费人口集聚其中。江南市镇人口在职业结构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其居民人口的地域构成也在发生相应的变化,在市镇形成之前的村庄行集发展阶段,其内部人口基本上属于本地居民,然而当村庄行集发展为市镇后,其内部的外籍成分就逐渐增多。而在江南市镇人口结构的演变中,最为值得注意的是其内部阶级构成的变化,除了市豪行霸及地主官吏作为统治阶级,一般工商业者及少量农业居民作为平民阶级,从而组成城市的基本阶级结构。明朝中后期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江南地区在经济领域中出现了一个显著变化,即“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的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这就导致了城市中出现了两个新的阶级,即早起的资本家和无产阶级,这对传统的城市社会结构产生了冲击。
明清时代我国社会经济出现了一种十分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地方商帮和大商人资本的兴起。“商帮”是中国历史上由地域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商业集团。商帮是在古代商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商品的流通范围在本地狭小范围内满足不了需要了,因此就需要结帮联伙走出去采购或者是推销。明中叶后,中国的社会结构与社会价值体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传统的“士农工商”中的“商”,已不再被排在末位,“士商常相混”,亦商亦儒,甚至弃儒从商,在一些商帮崛起的地方,似乎成了普遍的趋势。即便是“儒风独茂”的徽州,民俗“以商贾为第一等生业,科第反在次着”[3]。商人的成功对士人是极大的诱惑,明清的捐纳制度又为商人开启了入仕之路。商帮的出现以及商人地位的提升,是对我国明清城市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变化,这就使得商人在城市人口构成中占得比重加大,地位提升。明清虽然商品经济快速发展,出现了商帮,但是依附于国家权力的商业行为只是促进了官与商的结合,形成所谓绅商阶层,他们经商所得都投资于土地买卖,商业化的浪潮并没有孕育出一个具有独立政治意识并专注于经济发展的商业资产阶级。
三、 影响明清城市结构的原因分析
明清城市史皇权统治下的城市,皇帝意志以及行政权力的观念对城市结构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古代城市的主要功能是郡县治所和军事要塞。财政收支由政权把持,经济活动受到政权的主导和官僚阶层盘剥。城市结构往往随着政治变迁而变迁,政治变动和战争常常导致城市迁移和兴废。明清时期的城市在无论在地域结构还是社会结构方面都首先受到行政权力的影响。比如明朝初年,明太祖推行“高筑墙”政策,因此明代的城市一般都筑有城墙。就湖南地区而言,无论是府城、州城,还是县城,都被城墙包围着。又如明朝初年,山东、河南、河北历经元末战乱,多是无人之地。为了恢复农业生产、发展经济,使人口均衡、天下太平,巩固明王朝的统治,明洪武年间,朱元璋采取了移民政策,这不可避免的会对城市的社会结构产生影响。其次,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也对城市结构起着重要作用。
皇权以及行政权力虽然对明清城市结构的形成起着支配性的作用,但商品经济的发展往往会冲击这种行政权力之下的城市结构。而商品经济的发展会使城市功能突破原有的分区,改变城市的阶级构成。比如明代城市的工商业十分发达,店铺众多,除经常性的店铺贸易外,还有为数众多的流动摊贩和一些定期的庙会和集市。一些边远的县城也出现了夜市。如黔阳县新路市,“货物日以繁富,贸迁者多久焉。开夜市灯火贸易,三更始罢”[4]。晚明江南地区则出现了一批专门的工商业城镇,这对城市社会结构也产生了较大影响。
总的来说,明清是我国古代社会城市发展的最高峰,明清的城市一方面继承了以前的传统,另一方面也有所发展,特别是作为少数民族统治的清朝,无论是在城市地域结构还是社会结构上都表现出一定的民族性。但是由于中国封建专制政治的控制,中国古代的城市在向近代城市发展的道路上出现了很大的困难。传统重农抑商政策的实施以及对工商业缺少立法方面的保护,使得中国古代工商业发展缓慢,城市更多的是作为政治中心而存在。通过对明清城市结构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我国城市的发展历程,对近代城市的研究也有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1] 清光绪《湘潭县志》卷六《赋役》
[2] 清光绪《湘潭县志》卷十《货值》
[关键词]中国经济发展;金融与经济关系;金融体系建设
[DOI]10.13939/ki.zgsc.2015.43.021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建设与发展,金融行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金融体系与金融企业规模的不断完善与扩大,使中国金融行业的生产总值也在大幅度提升,金融行业的国际地位也不断的提高,但是在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过程中,一部分产业及金融领域出现了一系列的错误发展倾向,这就给金融行业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与危害,所以及时把握金融业的正确发展方向,处理好经济与金融行业的发展关系,才能真正促进中国经济的长久发展。
1 金融行业与经济发展关系
1.1 金融业是中国现代经济的发展核心
金融业是中国现代经济的发展核心。核心指事物的中心,核心事物在整个事件的发展中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占有主导地位,现代经济主要是指市场经济发展相对成熟的时期,在发展中具有很强的科技性以及完备的法律法规制度等基本特征,是一种比较成熟的、整体发展较为平衡的发展阶段。金融行业是中国现代经济的发展核心,在中国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其他的市场经济发展因素无法取代其核心地位[1],因而使其掌握着中国现代经济的发展趋势,支撑着中国现代经济的有序发展。
1.2 现代经济是金融行业发展的必要条件
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行业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其地位也有很大的差别。随着商品经济不断向市场经济的转化,金融业在经济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所以,金融行业的发展要根据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二者之间的经济因素要保持相应的平衡,才不会引起经济危机,真正促进经济发展。
1.3 中国经济发展还未进入现代经济发展阶段
金融业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地位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这个过程需要长时期的探索与研究。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实施,其经济的总体水平也在不断的上升,经济生产总值跃居世界第二,但是中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经济的发展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还存在很大的距离,所以中国必须要对自身的经济状况以及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影响因素、不和谐因素进行正确的认识,不断地完善经济发展体系,真正促进自身经济向市场经济的不断转化与发展。
1.4 现阶段中国不应将金融行业的发展作为经济的发展核心
根据中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现状而言,其经济还未真正地进入现代经济发展阶段,所以为了将金融业的发展风险降到最低,中国还不应将其作为经济的发展核心。
现阶段,中国经济发展的核心是实体经济,虽然目前中国还不应将金融业作为其经济发展核心,但是金融业在经济方式转变以及经济结构调整等领域中,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如在资源配置方面,以及促进经济稳步发展中都有一定的作用。
2 中国金融行业发展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2.1 产业资本向金融行业大量渗透
近年来,由于金融行业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各个行业的产业资本逐渐向金融行业渗透,导致中国部分产业资本在发展中出现逐利或者投机取巧的现象,导致企业经济与主业发展方向逐渐偏离,这样不仅不利于企业资本经济的融合,导致企业不能真正的做大做强,同时还会加大企业的资本风险,影响企业的稳定发展。
2.2 政府对金融业的发展具有盲目性的认识
现阶段,中国已经有很多城市提出建立城市金融中心的想法以及设计规划,但是根据中国当前经济以及金融业的发展现状,显然政府在对金融城市的设计规划上存在很大的盲目性认识。一方面政府在对金融城市建设过程中,金融业难免会与现有经济存在设施设备以及功能划分的重叠,这就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不利于该地区经济的整体发展;另一方面,政府过度的重视金融行业的发展,会在一定程度上忽略文化等软实力的建设,这就导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2.3 炒作风潮日渐严重
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中国经济中出现了大量非正常的过度炒作,这就严重影响了中国经济的平衡发展,如对农产品的大肆炒作,严重扰乱了农产品经济的平衡发展,影响了市场价格以及人民群众的切身经济利益。炒作风潮是金融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表现,不管是普通的劳动者还是事业有成的企业家,不重视对资本的积累以及投资,都想通过炒作获得更高的经济收入,这样不但会逐渐影响中国经济实体的发展,还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利于社会的整体发展。
3 正确处理中国经济发展中金融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
3.1 对金融行业的经济地位进行严格的定位
金融行业本身属于虚拟经济行业,与实体经济行业存在很大的差别,中国现阶段的经济并不具备将金融行业置于核心地位的条件,但是它在中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是毋庸置疑的[3]。在“十二五”规划政策中,政府就对金融业的地位进行了相应的规范,其要求发挥大型金融机构的服务功能并对中小型金融机构进行相应的发展,不断地推动科技以及绿色经济的发展,不断地对金融产品以及金融发展模式进行相应的创新,可以充分发挥金融业的融资、证券等服务功能。现阶段,中国不应过分强调金融业的产业作用,而应该重视金融业的制度作用,不断发挥其先导作用,不断实现经济发展的主动性以及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优化,逐步促进国家经济的增长。
3.2 不断推进金融体系的多元化建设
现阶段,中国金融业的发展现象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金融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地域不平衡性,东部等发达城市的金融建设远远领先于西部等落后地区的金融建设;另一方面,金融参与企业的市场地位有很大差别,大型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渠道以及方式要比普通公众简单以及便利得多,因而这种不均衡的格局会逐渐阻碍国家经济发展。
所以,我国应该不断地促进金融业体系的多元化建设,不断地促进不同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以及金融形态的共同发展,这样,会大大提升弱势群体的经济地位,不断促进金融市场准入的便利性。同时政府还可以对相关政策进行完善,不断出台激励政策以及优惠政策,促进金融体系的多元化建设。
3.3 充分发挥金融业对国家战略措施的影响作用
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日益加深,中国要想在国际上立足,就必须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金融业的发展是综合国力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对金融业方面的改革中,本国要重视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不断深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合作,不断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扩大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从而不断扩大中国在国际中的经济以及金融的利益空间,加快金融业的改革,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实力。
4 结 论
金融行业作为中国现代经济的功能核心,不断地影响着其经济发展方向以及发展水平,因而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中国应该对金融业以及国家综合经济发展水平认识进行不断地更新完善,厘清经济发展中金融与经济的关系,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提升国家综合影响力。
参考文献:
[1]仲深.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金融结构研究[D].哈尔滨:哈尔滨商业大学,2012.
关键词:公路运输经济管理 改革 措施
一、引言
以市场为中心的市场经济将经济组织成一种生产形式,依靠市场机制来配置社会资源。以城市为主要节点的公路交通运输,将各个城市构建在交通网络,有效连接各个交通要点,并以其灵活、便捷、覆盖面广、通达性好等特性,成为现代交通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是社会和经济快速、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并在一定程度上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公路运输市场发生了一系列变化,运输市场经济管理模式也发生变化。本文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探讨了公路运输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公路运输经济管理的必要性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公路运输经济管理的一些变化与改革。
二、公路运输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伴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路运输在不同的地区逐渐对地区经济产生着重要影响,并与地区经济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关系。
(1)公路运输是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根本基础。尤其对于内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公路运输在整个交通运输中是关键部分。公路运输随着高速公路的建设及公路网的日趋完善而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公路在当代已成为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2)公路运输的发展直接影响着周边地区的经济持续发展。要致富,先修路已为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的发展经历所证实。一个区域公路网的状况直接影响到当地及相关地区的经济发展,公路建设的适度超前,会起到促进、支持当地及相关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公路建设的滞后,会严重阻碍经济的发展。
(3)良好的公路运输能力,能更好的吸引外资,促进地区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的发展,以及同周边地区的经济往来。为了支持、促进当地及相关地区的经济建设的持续发展,公路建设也必须保持适度超前。
(4)公路运输与经济发展的良好协调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发展。和谐产生活力,和谐创造需求。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基础作用的公共交通建设,也应该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解决和改善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问题是普通百姓生活的主要诉求,社会主义公路运输体系的建立,其宗旨就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路交通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以促进建立一个和谐的公路交通体系。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改革必要性与必然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公路运输作为其发展的基础支柱,同样存在着进一步发展和改革的必要性,这也是一种社会发展下的必然性。
(1)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改革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生产社会化程度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的必然产物,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商品经济必然要求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而公路运输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一部分,必然存在着发展的必然趋势。
(2)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改革是教育运输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客观要求。
公路运输市场是进行道路运输商品交换的场所以及交换双方经济关系的总和。必须要有健全的运输市场做后盾,只要有了健康的运输市场机制,才能促进经营机制的转换。
(3)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改革是现代社会经济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经济的发展不能也不可能脱离公路运输,而良好的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是经济发展的基本保障,而公路运输经济管理需要不断的改革,才能得到进步,进一步巩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路运输经济管理的改革措施
(1)加强和改善公路运输业管理体制改革。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运输业发展阶段性的转变要求尽快对公路运输业管理体制进行相应调整,并制定综合性运输政策与规划,促进公路运输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把公路建设和经济建设同步推向新的阶段。
(2)加强成本管理与控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是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改革的基本措施。
编制工程施工预算,做好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必须具有完善的定额资料,搞好工程施工预算。全面预算管理是发达国家多年秋累的先进管理经验,是建立在责任、权能、利益相结合基础上的各责任单位的预算体系,并通过其监督、激励及分配等功能,解决企业的内部管理问题,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工程预算成本反映公路施工企业的平均成本水平。
实行计划成本,计划成本是指项目经理部根据计划期内的有关资料,在实际成本发生前预先编制出人工费成本控制计划、材料成本控制计划、机械设备成本控制计划、管理费用成本控制计划、临时工程费用成本控制计划。对每一个公路项目的施工,都应当有精心的预测,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选定先进的施工方案,选好合理的材料供应商,制定好该项目的成本计划,做到心中有数。以免造成不应有的失误。
(3)积极应用现代技术,促进信息整合,提高综合应用水平。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促使现代电子工程设备已经进入到公路运输经济管理的领域中,要切实充好利用先进的现代设备。
(4)经济管理手段与行政管理手段相结合。公路是经济社会活动赖以进行、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具有公共性、规模性、非营利性和不可替代性,以及它具有的起始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慢、经营风险大等特点。政府应进行干预,承担提供这种公共产品的责任,组织建设和管理公路,提供良好的交通服务,赋予特定企业的垄断经营权,既适应了公路运营发展的规律,又体现了政府宏观经济的目标要求。
(5)促进和加强道路车辆的综合管理。按照地区管理范围不同实施等级的管理、规划、建设和服务等,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赋于职责。
四、总结
(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积极推动 IASC从1997年开始实施战略改组,并于2001年3月正式完成改组并开始运作。新成立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以全球性会计准则的制定者作为自身的新定位,工作目标为制定一套全球趋同的会计准则,从而由原来的追求会计准则国际协调转变为追求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发生了实质性的重大转变。IASB重组成立后,一方面,致力于修订先前的国际会计准则(IAS),提高其质量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另一方面,根据需要继续制定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迄今为止,IASB又陆续了9项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极大地提高了国际会计准则的质量。在此基础上,IASB积极与欧盟、美国等国家或组织协调,推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欧盟提供实质性支持 欧盟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及推广采取了积极支持的态度,并受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高度评价。2002年6月7日,欧洲委员会部长级理事会通过了 “关于运用国际会计准则的第1606号(2002)决议”。决议中要求欧盟的7000多家上市公司(包括银行和保险公司),必须从2005年起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合并报表。这一决议正式成为欧洲的法律,并在各成员国中实施,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2005年1月1日起,欧盟在27个成员国的上市公司中全面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ASB认为欧盟的第1606号(2002)决议充分显示其在推广IAS方面发挥了很好的带头作用,并对其他国家产生了积极影响,决议的实施也被作为IASB在推进一套全球接受、强制性准则进程中的“分水岭”事件。
(三)美国开始寻求全面协调 随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进程的加快,美国的态度也由消极转为积极应对。2002年9月18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与IASB签订了诺沃克协议,正式启动了两大准则体系趋同的进程。2006年2月27日,FASB与IASB联合了“IFRS与美国GAAP在2006-2008年的趋同路线图”。在路线图中,FASB与IASB再次申明其共同目标是为世界资本市场建立高质量的、通用的会计准则,并对2002年签订诺沃克协议中提出的目标和原则进行了细化。2007年12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今后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可以采用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准则(GAAP),也可以采用IFRS。这显示美国日益重视IFRS,在开展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方面也迈出了关键性的步伐。
(四)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给予充分肯定 2005年2月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下属的技术委员会于《关于2005年制定和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公告》,建议其成员允许跨国公司使用IFRS发行证券和上市,并以IFRS来协调、披露或解释国家或地区间遇到的相关重大会计问题。对一些国家允许使用IFRS,但要求根据本国会计准则进行报表调整的行为,公告鼓励这些国家基于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考虑是否还有必要坚持进行这种报表调整。
二、我国积极主动开展会计国际协调
关键词:城市化 动力 对策
1.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各阶段动力
我国的城市化路径表现出了和西方国家以及其它发展中国家不同的特征,也因此,对我国之前的城市化的动力机制的考察不应太多参照其它市场经济国家的发展历程,即以城市化率和工业化率之间的关系作为研究范式,我国城市化各阶段的动力应如表1-1所示:
表1-1城市化动力机制演变过程的一般划分
城市化阶段 城市化主要特征 动力机制演变趋势
初期阶段 发展速度比较缓慢;城市规模小、数量少;城市的扩张表现为“量”上的扩张,即外延扩大。 工业化与制度是城市化基本动力;第三产业吸纳劳动力增加;经济与技术等资源匮乏,制约城市化发展。
中期阶段 城市化高速发展;城市在外延扩大的同时也开始了内涵的进展。 工业化、制度仍是重要动力;产业结构的转移推动力开始显露;经济与技术等资源约束机制得到缓解。
后期阶段 发展速度趋于平缓;城市化主要表现为内涵的扩大,即质量上的提高。 产业结构的转移已经成为主要的后续动力;制度的变迁能有效地促进城市化往更高层次的发展。
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三大动力
城市化动力机制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不同时段、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区,其城市化动力结构是不同的。城市化进城的动力有很多推动城市化发展的力是多种多样的,但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主导力量,城市化作为动态的过程,主要表现为政府政策影响、经济增长与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转换三种基本动力,属于城市化动力的核心表现。 1 制度变迁
制度和政策因素对我国城市化,尤其是区域城市化的影响巨大。我国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城市化制度安排。人口在城乡之间的迁移具有明显的政治运动特征,而不是由于经济原因的驱动而引起的流动。国家对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实行了非常严格的控制,加上在农村不让农民发展工业、运输业和商业等制度安排,使农村无法内生发展小城镇,致使这一阶段城市化发展进程非常缓慢,甚至出现一定时段上的停滞和倒退。 2 经济增长与科技进步
从经济学角度看,城市化是在空间体系下的一种经济转换过程,人口和经济之所以向城市集中是集聚经济和规模经济作用的结果。经济增长必然带来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无疑又加速经济增长。
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加大,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科技进步会加速经济增长,深刻地促进产业集聚及产业结构的转换,影响城市化进程,可以说技术进步是城市化发展的源动力。先进的农业技术推动人口向城市转移。 3 产业结构的转换
中国城市化发展的最基本的动力是产业的空间集聚,也就是工业化过程。
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演进会改变城市的形态和规模,进而影响城市化的发展进程。城市化发展的本身,就是变落后的乡村社会和自然经济为先进的城市社会和商品经济的历史过程,所以农业发展是城市化的初始动力,而在产业革命之后,工业化则成为城市化的根本动力。
中国“一五”时期和改革开放以后的快速城镇化过程,也证明了工业化对城市化的巨大推动力量。随着工业化步入现代化阶段,第三产业开始崛起,并一跃成为城市产业的主角,成为大城市的后续动力。 4 三者与城市化的关系
经济增长与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转换和制度变迁共同推动城市化进程,但其各自推动的方特征、方式及其表现形式是不同的。首先,经济增长与技术进步体现在城市效率与城市竞争力上,产业结构对城市化的推动主要是从整体上、总量上体现的;制度变迁对城市化的影响往往还要体现在结构上、形态上,比如对城市的规模结构的影响。
对策
1 调整城市发展战略,完善城镇体系
我国在城市发展的指导思想上,一直贯彻“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小城市”的方针,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一方针已不适应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因此,应顺应潮流,适应形势,及时调整方针。目前应确立“发挥大城市的优势,强化中小城市的功能,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镇体系。城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意味着城市化由低级向高级转化。
2 积极发展小城镇,推进城乡一体化
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及时改变指导乡镇企业发展的基本方针,有重点的选择和扶持一批县城和主要建制镇,促使其成为农村地区现代经济新的生长点,推动乡村工业化和乡村城镇化,这是我国城市化道路的重要途径之一。小城镇是城乡之间的纽带和桥梁,是大中城市发展的基地,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实选择,因此,应充分发挥中小城镇的优势。目前在小城镇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规模偏小,布局不合理,环境污染严重,土地浪费严重,户籍制度管理滞后等问题,国家应给予高度重视,并积极加以引导,重点要搞好小城镇规划,配套建设各项基础设施,并逐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实现城乡经济的最终顺利接轨。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化道路的必然选择,而小城镇的大力发展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 3 加强政策管理
我国的城市化路径表现出了和西方国家以及其它发展中国家不同的特征,也因此,对我国之前的城市化的动力机制的考察不应太多参照其它市场经济国家的发展历程,即以城市化率和工业化率之间的关系作为研究范式,我国城市化各阶段的动力应如表1-1所示:
表1-1城市化动力机制演变过程的一般划分
城市化阶段城市化主要特征动力机制演变趋势
初期阶段发展速度比较缓慢;城市规模小、数量少;城市的扩张表现为“量”上的扩张,即外延扩大。工业化与制度是城市化基本动力;第三产业吸纳劳动力增加;经济与技术等资源匮乏,制约城市化发展。
中期阶段城市化高速发展;城市在外延扩大的同时也开始了内涵的进展。工业化、制度仍是重要动力;产业结构的转移推动力开始显露;经济与技术等资源约束机制得到缓解。
后期阶段发展速度趋于平缓;城市化主要表现为内涵的扩大,即质量上的提高。产业结构的转移已经成为主要的后续动力;制度的变迁能有效地促进城市化往更高层次的发展。
2.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三大动力
城市化动力机制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不同时段、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区,其城市化动力结构是不同的。城市化进城的动力有很多推动城市化发展的力是多种多样的,但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主导力量,城市化作为动态的过程,主要表现为政府政策影响、经济增长与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转换三种基本动力,属于城市化动力的核心表现。
2.1制度变迁
制度和政策因素对我国城市化,尤其是区域城市化的影响巨大。我国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城市化制度安排。人口在城乡之间的迁移具有明显的政治运动特征,而不是由于经济原因的驱动而引起的流动。国家对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实行了非常严格的控制,加上在农村不让农民发展工业、运输业和商业等制度安排,使农村无法内生发展小城镇,致使这一阶段城市化发展进程非常缓慢,甚至出现一定时段上的停滞和倒退。
2.2经济增长与科技进步
从经济学角度看,城市化是在空间体系下的一种经济转换过程,人口和经济之所以向城市集中是集聚经济和规模经济作用的结果。经济增长必然带来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无疑又加速经济增长。
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加大,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科技进步会加速经济增长,深刻地促进产业集聚及产业结构的转换,影响城市化进程,可以说技术进步是城市化发展的源动力。先进的农业技术推动人口向城市转移。
2.3产业结构的转换
中国城市化发展的最基本的动力是产业的空间集聚,也就是工业化过程。
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演进会改变城市的形态和规模,进而影响城市化的发展进程。城市化发展的本身,就是变落后的乡村社会和自然经济为先进的城市社会和商品经济的历史过程,所以农业发展是城市化的初始动力,而在产业革命之后,工业化则成为城市化的根本动力。
中国“一五”时期和改革开放以后的快速城镇化过程,也证明了工业化对城市化的巨大推动力量。随着工业化步入现代化阶段,第三产业开始崛起,并一跃成为城市产业的主角,成为大城市的后续动力。
2.4三者与城市化的关系
经济增长与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转换和制度变迁共同推动城市化进程,但其各自推动的方特征、方式及其表现形式是不同的。首先,经济增长与技术进步体现在城市效率与城市竞争力上,产业结构对城市化的推动主要是从整体上、总量上体现的;制度变迁对城市化的影响往往还要体现在结构上、形态上,比如对城市的规模结构的影响。
3.对策
3.1调整城市发展战略,完善城镇体系
我国在城市发展的指导思想上,一直贯彻“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小城市”的方针,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一方针已不适应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因此,应顺应潮流,适应形势,及时调整方针。目前应确立“发挥大城市的优势,强化中小城市的功能,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镇体系。城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意味着城市化由低级向高级转化。
3.2积极发展小城镇,推进城乡一体化
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及时改变指导乡镇企业发展的基本方针,有重点的选择和扶持一批县城和主要建制镇,促使其成为农村地区现代经济新的生长点,推动乡村工业化和乡村城镇化,这是我国城市化道路的重要途径之一。小城镇是城乡之间的纽带和桥梁,是大中城市发展的基地,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实选择,因此,应充分发挥中小城镇的优势。目前在小城镇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规模偏小,布局不合理,环境污染严重,土地浪费严重,户籍制度管理滞后等问题,国家应给予高度重视,并积极加以引导,重点要搞好小城镇规划,配套建设各项基础设施,并逐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实现城乡经济的最终顺利接轨。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化道路的必然选择,而小城镇的大力发展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