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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灾害防治能力集锦9篇

时间:2023-09-21 17:59:51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范文1

【关键词】林业技术;林木病虫灾害;控制手段

前言

社会不断变革,生态环境建设的进程不断深入,林业作为改善环境的关键部分,其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而林木病虫灾害的存在导致林木资源质量的下降,无疑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林业的健康发展。目前的病虫害灾害控制工作状况并不理想,技术不够成熟,技术水平亟需提高。因此,如何加强林业技术对病虫灾害的控制成为我们面临的新课题,我们通过深刻的探讨,寻求病虫灾害的应对措施,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技手段,将林业病虫灾害的控制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

1、关于林业技术对林木病虫灾害的控制现状

1.1林木病虫灾害防治的概况

林木病虫害防治是指在森林资源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对病虫灾害进行预防和治理的技术手段,通过有效的林木病虫灾害防治工作将病虫灾害造成的林木损害程度降到最低。林木病虫灾害的防治主要分为事先预防和事后治理两个方面,预防的重点在于落实优质的育苗工作和抚育管理工作,为林木资源的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尽可能减少病虫灾害,而事后治理应着重突出林业技术,通过采用科学高效的技术手段,例如生物技术、物理技术以及化学技术等,来应对病虫灾害问题,一定程度上抑制病虫灾害的泛滥,保证林木的品质。

1.2林木病虫害控制的技术问题

目前林木病虫灾害的防治技术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无法实现有效的病虫害控制,影响林木资源的生长,不利于林业的健康发展。在林木病虫灾害的防治技术方面,由于受传统模式的束缚,现行的技术手段仍然停留在较为基础的阶段,相关技术相对落后,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使得防治技术与日益变化的现实状况不相适应,实用性较差,防治效果十分不明显。同时,由于病虫灾害的防治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项目,其作用效果难以在短时间内显现出来,往往导致其被忽视,相关部门及领导对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思想上有一定的松懈,对病虫害防治项目的资金投入与技术支持较少,使得大部分病虫害控制与防治工作只是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的作为,无法充分发挥出病虫害防治的作用。除此之外,目前林木病虫灾害防治与控制的管理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没有接受系统化的专业教育,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无法应对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更缺乏实战经验,对新技术的使用不熟练,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一定的阻碍,拉低病虫害防治的工作效率,不利于林业的发展,无形中降低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

1.3加强林木病虫害控制的意义

在生态建设的大背景下,林业的健康发展不容忽视,林木资源的保护水平亟需得到提高。加强林木病虫害的控制,将有效减少病虫灾害带来的危害及林木资源的损失,积极促进森林资源的生长,为林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并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实现生态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的平衡。

2、加强林业技术对林木病虫灾害的控制措施

2.1提高对林木病虫灾害控制的重视程度

针对目前林木病虫灾害控制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这一问题,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相关部门及人员对林木病虫害控制的重视程度。国家政府应当出台更加完善的政策法规,为病虫害防治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并加大对病虫害控制的资金投入,增强支持力度,促进林木病虫害控制工作的开展。相关部门及领导充分认识到病虫害控制的作用效果,在思想上重视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使得病虫害的控制措施能够得到落实,提高林木病虫灾害的防治能力,从而推动林业的稳定发展。

2.2优先发展病虫灾害防治的无公害技术

无公害技术对防治病虫害起着关键的作用,并有利于生态环境的建设,应该优先发展无公害技术,从而加强林木病虫灾害的控制。无公害技术的重点在于通过绿色无污染的技术手段对病虫灾害加以防治,提前预防病虫害的发生,或及时解决病虫灾害给林木带来的问题,减轻林木资源的损失。生物技术作为无公害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推进病虫灾害防治的进程,加强林木病虫灾害的控制。生物技术主要包括昆虫防治技术、微生物防治技术、益鸟防治技术三个方面,其特点在于利用生物的优势来控制病虫灾害,在节省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的同时,促进了生态的平衡,改善了生态环境,大幅度提升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

2.3积极创新病虫灾害防治的技术和方法

积极创新病虫灾害防治的技术和方法是提升林木病虫灾害防治水平的关键举措,为病虫灾害的控制提供充足的动力。现行的林木病虫灾害防治技术方法仍处于较为落后的阶段,尚未摆脱传统模式的束缚,防治工作的效率偏低,一定程度上阻碍林业技术对林木病虫灾害的有效控制。在现代科技日益发展的今天,我们可以借助科技的力量推动病虫灾害防治技术的革新,完善防治的手段,丰富病虫害的防治形式。

2.4努力提升病虫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素质

目前病虫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对病虫灾害的防治技术掌握不够,无法有效管理林木病虫灾害防治工作,其专业素质需要得到加强。因此,相关部门可以组织定期的培训,向病虫灾害防治管理人员传授系统化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经验,提高其工作水平。同时,管理人员需要加强自身的学习,扩大知识面,熟练掌握病虫灾害的防治技术,以更好地落实防治控制措施,为保护林木资源提供可靠的保障。

结语

森林资源能够为社会生产提供发展的动力,也对生态环境的改善起着积极性的作用,林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然而多年来困扰着林业生产的病虫灾害问题现在依然存在,一直以来得不到有效的抑制,对林木资源的保护造成极大的威胁,需要加以及时的解决。针对目前林木病虫灾害防治技术的缺陷,有效加强林业技术对林木病虫灾害的控制,加快技术革新,充分发挥出林业技术对病虫害的控制作用,以更好地促进林业健康发展,提高生态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范文2

通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特别是要树立广大人民群众地质灾害防治关系切身利益的意识,实现“要我防”到“我要防”的防灾观念转变,从而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构建和谐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局各股(室)长,各国土所所长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产股,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日常工作。

1.印发地质灾害防治科普读本分发给群众。

2.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村干部,各国土资源所所长和业务骨干集中培训。

3.组织模拟发生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4.利用宣传车下到各乡(镇)、村进行巡回宣传。

5.利用悬挂横幅,展示图片,摆滩设点方式进行宣传。

__.利用网络、电视进行宣传。

1.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规律以及防治方面的知识,法律法规和要求。

2.地质灾害防灾避灾、自救技能。

3.住房选址、工业建设、矿产开发等活动如何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

4.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演练。

20__-201__年每年__月1日到__月30日,利用四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1.__月1日――__月1日,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现场答疑,分发科普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2.__月1日――__月1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培训。

3.__月1日――__月1日,利用宣传车走街串村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行宣传,并利用电视、广播滚动播放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知识。

4.__月1日――__月30日,对各国土资源所所长及业务骨干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业务培训。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范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受极端天气、地震和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呈现多发态势,给各族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消除地质灾害威胁,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基础。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统筹兼顾,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升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健全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在重点加强地质灾害多发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同时,协调推进山洪等其他灾害防治和生态环境治理。

(三)工作目标。到年,在已完成谷地8县1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市及市、县、县、县、市、市、县、县、自治县、自治县、县、县、县、市、县、县、县、县、县、县、县、县、县、县、自治县、市、县、县、县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30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及20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居民点搬迁避让工作;对其他隐患点,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使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完成40个以“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为内容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完善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群测群防和应急体系;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投入机制。到年,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基本消除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使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减少。

三、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及县(市)人民政府在做好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和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搬迁避让、重点治理等工程实施计划及防治措施等,将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体系建设纳入规划,与当地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中小河流治理、其他灾害防治、生态环境治理等工作相衔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各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和动态巡查

(一)大力推进调查评价。“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开展以县(市)为单元的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对市及29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市)进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查清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隐患点的基本情况,重点提高伊犁谷地、天山北坡经济带等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程度,加大对人口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价力度,提出具体的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和建议。调查评价结果要及时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

(二)强化重点勘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对可能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和村庄、部队营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及饮用水水源地,隐蔽性强、地质条件复杂的重大隐患点开展详细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逐点制定监测防治措施,并督促落实。

(三)开展动态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坚持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重点加强对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村庄(零散居民点)等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干线、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以及临时作业场地的全面排查,逐个落实防灾措施,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要加强对县(市)人民政府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基层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业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确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水利厅等有关部门提供指导和帮助。

五、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

(一)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地质灾害易发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强化群测群防工作措施,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及时更新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员等内容的群测群防信息。对群测群防监测人员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解决群测群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群测群防人员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快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民政厅、教育厅、气象局等部门要加强指导,共同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完善监测预报网络。各地要加快构建和完善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监测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监测预报范围逐步覆盖到地质灾害易发乡(镇)和重要隐患点。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上游易发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地带,要加密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在地质灾害高危险区设置专业自动监测站,加强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

(三)加强预警信息手段建设。要加快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应急广播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并发送到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隐患点的相关单位、责任人、监测人。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手段建设,并因地制宜地利用实时监测报警仪、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六、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一)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逐步推进农村山区新建住宅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工作,不得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高危地段、冲沟口、高陡边坡切坡建房。加大城市及周边矿山采空区地面塌陷预防和治理力度。强化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与监管,开展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要加强对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

(二)快速有序组织临灾避险。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要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遇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和地震灾害发生时,要组织力量严密监测地质灾害隐患发展变化,紧急情况下,当地人民政府及基层群测群防组织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并在原址设立警示标志,避免人员进入造成伤亡。在安排临时转移群众返回原址居住前,要对灾害隐患开展评估,落实监测预警等防范措施。

(三)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工程。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安居富民、定居兴牧、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城区改造、土地整治、灾后重建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学校、医院及居民点群众。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搬迁避让工程用地。要加强对搬迁安置点的选址评估,确保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并为搬迁群众提供长远生产、生活条件。

七、采取综合防治措施

(一)科学实施工程治理。对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尤其是城镇、乡村、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周边的隐患点,各地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工程治理,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的作用,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级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治理项目的支持和指导监督。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30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程。

(二)加强重要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输油(气)设施等重要设施及军事设施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安全。经评估论证需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实施地质灾害防护工程。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工地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制定防灾预案,切实保证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三)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各地要组织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安全监管、林业、气象、铁路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统筹各方资源,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内陆河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尾矿库隐患治理、易灾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水平。要编制实施相关规划,合理安排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适当提高山区城镇、乡村的地质灾害设防标准。

八、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

(一)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建设。各地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车载监测系统、调查车辆和监测仪器等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要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建设。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承担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排查,为基层地质灾害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加强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中心建设,全面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强化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应急措施,制定严密、科学的应急工作流程。要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用品储备,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地质灾害多发区县(市)、乡(镇)要细化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自治区选择10个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县(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三)强化基层地质灾害防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大力推进乡(镇)、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到位”建设。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回检查,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并在每年汛期前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避险演练。

(四)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一旦发生突发地质灾害或出现险情,各地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加强综合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和灾情信息上报等应急处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九、健全保障机制

(一)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决定》的要求,将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动态巡查、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应急处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科普宣教和培训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和群测群防人员补助资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并逐年增加财政投入。同时,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各地要探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要积极争取国家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与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相适应的专业监测、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队伍,加大资源整合和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对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等防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职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三)积极推进科技创新。自治区相关科技计划(基金、专项)等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组织开展对典型地质灾害成灾机理、灾害风险分析、灾害监测与治理技术和气象、地震与地质灾害关系等方面的研究。要积极采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卫星通信、遥感遥测等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的精度和效率。

(四)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科普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中小学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增强灾害防治及抢险救援指挥能力。

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地质灾害易发区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任职等谈话的重要内容,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对在地质灾害防治中,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范文4

全市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180起,其中大型3起,中型55起,小型122起;从灾害类型划分,共发生滑坡99处,崩塌11处,泥石流67处,地裂缝3处;地质灾害共造成9人死亡,9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6亿元。

在灾害成因看,发生地质灾害均为自然因素引发,其中降雪和冻土消融引占1.67%,降雨引起占98.33%,集中发生于主汛期6——9月。

从灾损情况看,以暴洪灾害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灾害最为严重,共发生地质灾害113起,同时导致新增地质灾害隐患558处,给、等植被较好、地质灾害较不发育的北部县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二、全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

地质灾害概况

我市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脆弱,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河流密布,地形起伏大,地表切割强烈,岩层破碎,土地贫瘠,抗冲蚀能力差,水土流失严重,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广、活动频繁、危害严重,是我国地质灾害四大发育区之一。

经专业单位排查,在地震前,全市共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506处,地震后增至2745处,年特大暴洪灾害后新增558处。截止目前,全市共排查出的重要隐患点3303处,有42.6万人受到威胁,占全市总人口275.75万人的15.5%,威胁资产51.68亿元。

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威胁着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厂矿企业、电站、通讯和输油管道等生命线工程的安全。地震发生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点7507处,死亡147人,受伤468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51亿元;根据专家组《市地震灾后应急排查总结报告》,全市共有30.9万人受到地质灾害威胁,占全市总人口275.75万人的11.2%,威胁资产44.1489亿元。

按照威胁对象和范围,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威胁人口密集区,严重威胁城区和集镇、村庄安全,典型地质灾害如南山崩塌群、北山泥石流,严重威胁和城区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威胁生命线工程,主要威胁212国道、江武公路等大部分的省道及县乡道路;三是威胁重要设施,威胁对象包括水库、矿山、风景名胜区、大型基础设施等。

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重点防范期

(一)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全球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条件使地质灾害成灾模式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全市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地震地表变形扩展效应以及年全市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分析,预测年仍将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分析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特点,预测今市我省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仍将以降雨引发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等。

降雨趋势预测:近几年全市极端气象天气多发,导致地质灾害频发。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全市降水量将继续增多,进入汛期,可能出现局地短时集中高强度降雨、局部雨或长时间大范围降雨等极端异常天气,预测全市爆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加大。

人类工程活动趋势预测:年全市在建、新建扩大内需项目、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和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较多,工程活动强度大,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特别是在建兰渝铁路、两罐高速、成武高速等沿线边(斜)坡,各类工程建设现场,矿山及周边(包括砖瓦厂、采石厂、采砂场、废弃矿点等),山地丘陵区农村建房选址不当、对斜边坡不合理开挖或加载等问题,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发育规律和形成特点以及主要诱发因素,确定重点防范期为5月一10月。5月即进入汛期,10月中旬汛期基本结束。

6—9月为主汛期,强降雨和持续降雨多发,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就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中泥石流的形成与降雨同步,滑坡、崩塌的形成具有稍滞后于降雨的特点。

2—4月因冰雪融化、冻土消融,北部雪冻较严重县部分黄土区域已发生几起小型滑坡、崩塌灾害。

人为因素和其它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应当全年防范,加强监测。

五、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全会提出的“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汛前全面排查、汛中监测巡查、汛后及时复查”的“三查”制度,建立完善排查工作长效机制,结合以往排查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确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组织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基层组织及防灾责任单位,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特别对威胁大、不稳定的重特大隐患点,要作为排查巡查的重点,及时掌握隐患点的现状,检查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下发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定专项预案和防治方案,确定巡查监测责任人,定期组织巡查监测,落实好各项防灾措施。

(二)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水务、水保、气象等相关部门,加快构建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共享、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全面开展地质灾害中、短期预报和临灾预警,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汛期强降雨和持续降雨期间,要增加预警预报频次。强化预警预报与群测群防体系衔接,确保预报信息及时传送给有关部门、防灾人员和群众。抓好灾后重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项目实施,力争及早建成运行,通过项目建设,提高预警预报的科学性、精细化和准确度,实现预警预报科技水平明显提高。

(三)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临灾避险能力。各县区要依据市政府修订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尽快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制定科学、严密的应急工作流程,成立应急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地质灾害应急指挥能力建设项目实施,配齐现代化的交通、通讯、救援和现场处置等装备,加快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工作能力。对重要区域和山区分散的隐患点,要制定专项预案,明确疏散转移路线和临时安置场所,确保发生地质灾害险情能及时应对。威胁人员密集区、重要设施等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单位,要强化应急演练和临灾避险,在汛期要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临灾应急避险能力。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有组织、有制度、有规划、有预案、有警示、有宣传、有监测、有预报、有经费、有手段)和乡镇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建设,健全和完善组织严密、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管理规范、经费到位、监测有效、预警及时、群众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对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和乡镇、村干部等群测群防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和防灾组织能力,使其成为群测群防体系的骨干力量。完成9县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恢复重建、20个专业监测点和2个监测预警示范区项目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建设,加快地质灾害监测高新技术推广应用,改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装备,提高群测群防的科技含量,全面提升群测群防工作水平。

(五)完成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我市灾后重建任务已基本完成,但受地质地理条件、专业技术力量、汛期降雨、征地补偿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相对缓慢,目前只有不到80%项目竣工,还有20%以上项目正在建设当中。各县区特别是建设进度滞后的县区,务必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各种困难和问题,全面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今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年底全部完成竣工验收。要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做到既要抓建设进度,又要抓质量和安全,确保项目实施和验收依法规范进行,通过项目实施,大力提升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和能力。此外,有关县区要加快、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等县区同时要抓紧做好暴洪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工作。

(六)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建设用地选址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未开展评估备案工作的,一律不得审批建设用地,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为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营安全安全提供保障。加强对矿山开采、公路和铁路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削壁建房、挖土采砂等工程建设活动的监控,对人为活动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依法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矿山恢复治理方案编制、本年度保证金提取工作,加大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管力度。

(七)进一步打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基础。一是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水平,抓好灾后重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实施,加大对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周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价力度,提出易发区划分和防治区划意见。二是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详细调查成果,会同建设、水务、水保、交通运输等部门,编制完成市、县区《地质灾害防治个规划》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城镇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三是结合灾后重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专业监测点和预警示范区等项目实施,加快公益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步伐,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以保证能够承担起重要隐患点的专业监测任务。明确县、乡两级行政领导群测群防组织负责人,壮大以村(社区)支书、主任和村民小组长为主体的群测群防员队伍,制定和出台相关规定,落实群测群防员津贴补助,制定成功预报奖励办法。四是加强对基层乡镇、国土资源所、重点村社干部和监测预警人员的培训,推进乡镇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六、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了解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主动加强领导、检查和督促。各级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国土资源、教育、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务、水保、安监、气象、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分级分部门管理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单位,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致使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应急演练、临灾避险等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制,追究行政领导和防灾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市、县区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保、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总体规划、乡镇及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中,要搞好与各专项规划实施的衔接,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国土资源部门在组织编制与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要加强与水务、水保、林业、气象等部门的协作,统筹各方资源,同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整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共同构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四)加大防治资金投入。各县区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重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预警、勘查、治理及应急处置。要逐步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将防治费用和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宣传教育和群测群防监测人员补助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地要积极探索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制定鼓励政策,动员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范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435.7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48.7%,地质灾害点平均密度达0.103处/平方公里。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为主,占隐患总数的97.8%。雨季为地质灾害多发期,发生前兆不明显,突发性强,危害大。截至2011年底,全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6处,其中重要地质灾害隐患25处,险情较严重,稳定性差,潜在危害较大。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直接威胁585户、2342人、1932间房屋、114孔窑洞、2处古建筑、1处旅游地和1所学校。近年来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因此,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决定》上来,对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提高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原则和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专群结合、群测群防;谁引发、谁治理;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我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任务,进一步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易发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

三、开展调查评价工作和动态巡查

(三)完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重点勘查。国土部门牵头组织,根据上级安排完成我区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工作,并将调查结果作为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对可能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和村庄、部队营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及饮用水源地,隐蔽性强、地质条件复杂的重大隐患点,由国土部门协调指导各主管部门进行详细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并逐点制定落实监测防治措施。

(四)开展动态巡查。各街办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对重点防治区域每年要进行“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土部门要加强对各街办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基层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业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四、加强监测预报预警

(五)完善监测预报网络。要全面建立区级气象预报预警网络。对重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上游易发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沟谷地带,要安装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通过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

(六)提高群测群防水平。以“十有县”建设为依托,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健全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机制。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对群测群防员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组织开展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群众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气象洪涝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手段建设,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五、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七)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要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强化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与监管,开展易灾地区地质环境监测评估。各有关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要加强对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

(八)加快实施搬迁避让。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土地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要加强对搬迁安置点的选址评估,确保新址不发生新的地质灾害。

(九)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对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快工程治理。国土、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治理项目的支持和指导监督。交通运输、水务、建住等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输油(气)等重要设施及军事设施周边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安全。

(十)积极开展治理。区发改、国土、财政、环保、水务、农林、安监、气象等部门要统筹各方力量,提高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水平。要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重大隐患点进行严密监测,及时采取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防治措施,防止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十一)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国土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和技术指导,保证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要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二)强化基层地质灾害防范。各街办要充分发挥群众优势,大力推进乡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对威胁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并于每年汛期前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避险演练。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要及时报区政府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要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遇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及地震灾害发生时,要组织力量严密监测隐患发展变化,紧急情况下,街办、基层群测群防组织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并在原址设立警示标志,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十三)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各街办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配备机构、人员和装备,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与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相适应的专业监测、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队伍。建立区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依托驻临高校及地勘单位,建立高效、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大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对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等防治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职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十五)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区政府安排一定比例的财政专项经费用于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根据财力情况逐年增加,并将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和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主要用于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实施重大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勘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

(十六)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培训班、宣传册、文艺汇演等形式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整体防治工作水平。国土部门要每年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至少参加一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各街办主要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增强防治及应急救援指挥能力。

八、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

(十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街办、各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范文6

*市地质环境比较特殊,降雨量相对充沛,导致*市成为一个地质灾害高发区,这决定了我们的任务是相当繁重的。根据气象部门和水利部门的统计,近几年降雨量下降,这是否会使大家产生麻痹思想?实际上这就是我想提出的第一点,那就是要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刚才可定局长已提及今年可能由于多年的欠降会导致雨量增加。虽然导致地质灾害的原因有很多,雨量过多也很容易造成,由于过量降雨导致地质灾害对*市来说相对比较特殊,所以各部门一定要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把地质灾害防治提高到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会威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高度来认识。要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扎扎实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家回去后一定要把今天会议精神向主要领导汇报,纳入到政府的日常工作,落实到位。

二、结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狠抓因自然因素造成的重要地质灾害点的搬迁、治理方案的组织落实和实施工作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目前掌握有837处是地质灾害隐患点,奋斗目标是从现在开始进行整体治理,规划通过15年的时间治理完毕。在去年的整治里,通过很多人力、物力的投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这里我必须强调这项工作只能向前推进,丝毫不能耽误。因为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决定我们必须克服畏难情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难度相对是非常大的,特别是一些矿山、矿区工作,由于不科学开采,滥采滥伐导致的地质灾害情况比较严重,我曾亲眼目睹降雨产生的泥石流埋没工人在沙土中的惨像。要想使工作取得实效,就要不断往前推进,我们的同志都是长期从事这方面工作的,觉得总有做不完的工作,难免会产生畏难情绪。因为很难见经济效益,思想上自然不重视或重视不够,所以我想强调的重点就是大家一定要克服畏难情绪,全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里是高度重视了的,希望各区(县、市)政府和各部门也要引起高度重视,按照我们已经制定的规划方案逐步予以完成,按具体目标去实现。

三、要建立地质灾害专项资金,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地财政预算

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资金已经列入市级预算的,各区(县、市)也应列入。如何来认识资金投入问题,按原则上讲应是“谁制造谁治理”,但这只是总体原则,有的地方矿挖完了,地质灾害造成了,老板也都跑完了,再说政府在过去的一些工作中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无疏漏,客观上地质灾害已经造成了,那政府不去治理谁去治理呢?刚说过经费投入很难立马见效益,往往事后已形成地质灾害才去投入。现在有的政府这样想:与其预先投入这经费,还不如投入有效益的经费,但没有意识到现在不投入经费,一旦发生事故,抢救上所花经费可能会更多,不光让老百姓生命财产蒙受损失,财政上的投入也会更大,所以管理上必须加强。在处理这一关系时,特别是政府各级官员千万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大家要克服侥幸心理,否则就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对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造成阻碍。一定要舍得预先投入经费,绝不能不辨证地思考问题,要事先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经费预算,避免造成地质灾害。

四、要认真贯彻实施《贵州省地质环境条例》

《贵州省地质环境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年3月1号已经开始施行,本条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这里我想强调的就是法律意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既然国家、省已下发了正式条例,那么在有关法律的执行过程中,大家一定要依法办事,不能牺牲环境利益去满足当前的经济效益。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是有血的教训的,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行政,依法办事。

五、强化领导意识,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这里我再次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我市经济的持续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康。这里就是要强化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责任是明确的”,刚才沈可定局长的工作报告里已阐述了哪级责任是什么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并且作出明确的安排。年初我们已签定责任书,希望有关单位有关部门根据自己的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范文7

关键词 地质 灾害 预防

地质灾害作为一种阻碍正常经济建设、危害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自然灾害,其危害性已日益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和重视。那么,如何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呢?

一、我国地质灾害的特征与危害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或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资源发生严重破坏的地质现象。《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

在我国,大多数地质灾害现象都是人为因素引发的,据有关资料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各种自然灾害的1/4至1/5,因此,减少或制止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及时采取地质灾害预防和防治措施,是我国当前减少损失的首要途径。

由于我国地理位置独特,地质构造复杂,地球生态环境多变,加之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经济较落后,承灾能力弱,所有这些叠加在一起,形成灾害类型多、分布广、频度高、强度大、影响面宽、损失严重的格局。

据资料统计分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种类的地质灾害在我国十分发育。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范围约占国土面积的50%,其中以西南、西北地区最为严重。

地质灾害可分两大类:第一类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又称第一环境问题,属自然地质灾害;这些灾害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第二类主要是由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称第二环境问题,属人为地质灾害。这些灾害常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增加,据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全国50%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人类行为,尤其是人类不合理地大量挖掘能源所造成的。

二、地质灾害预防的重要性

我国为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每年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巨大,而其中大多数都是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好这项工作人命关天、意义重大,因此切实有效防治地质灾害,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任务,面对性质迥异、危害程度不等的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必须制定出多套应急措施,全方位、多举措的应对地质灾害,从而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障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提高地质灾害预防能力的措施

1、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内容可包括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地质灾害的种类、防治、预报、报告制度,如何安全选择村民住宅用地防范地质灾害,在雨季如何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灾害发生时如何处置及应急救灾等内容。各地可按当地实际情况,适时公开进行专题学习和培训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张贴宣传画等效方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防灾减灾的相关知识,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抢险救灾能力。

2、建立气象预报预警制度。

地质灾害的发生大多与强降雨有关。建立气象预报预警制度,主要起警示作用,提醒被预警区的人员在下雨的时候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降雨引发的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其作用类似于雨天提醒大家带把伞。为此,很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与维护工作,强化地质灾害监测,开展实际降雨量监测,一旦发现实际降雨量将要达到地质灾害发生的临界值,立即通知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居民采取措施,及时预防避让,减少损失。

3、建立群测群防体系。

群测群防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也是实践证明的、现阶段我国最直接、最有效的防灾减灾手段。必须动员民间力量,也就是发动群众搞好群测群防,及时发现灾情,及时上报灾情,及时处理灾情。群测群防如同在地灾危险区增加了成千上万个“灾害预警器”,有利于地灾防治工作的全方位开展,有利于提高防灾减灾效率和效果。要着手建立灾害预防体系,逐级落实责任,明确遇到什么情况要上报、报到哪儿。遇到紧急情况,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比如敲锣打鼓或高声呐喊,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4、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不少地质灾害由降雨诱发,为此由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是对地质灾害进行区域性的预测预报。因此,根据降雨气象预报,结合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条件,可以对那些主要由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测预报。由于气象部门的监测点多集中在市区和平原,在山区的监测点相对少。而地质灾害多发在山区,建立地质部门自己的降雨监测点迫在眉睫。

5、加强地质灾害工程实践

(1)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适用条件及方式:大多数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质滑坡,选用滑坡后缘地表排水、前缘支挡或削方减载护坡等工程措施较为适应。

(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树造林,种草护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应用范围广、投资省,能促进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条件,防治作用持续时间长的特点,需较长时间才能发挥其效益。根据调查区地质灾害特点和自然经济条件,泥石流区,地面塌陷区及水土流失区应采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防治措施,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经济损失。

(3)避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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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领导小组

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现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

领导办公室设在城区国土资源所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面指导安排部署防治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划和治理措施。

4、负责监督检查、巡查、防灾、减灾规划的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发生区域的调查,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做出中、长期预报,对其所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并提出治理措施。

2、负责组织建立地质灾害预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检测网络。

3、负责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巡查,定期检测,编制本行政区年度地质灾害预案,制定巡查、预报、检测制度。

4、负责及时汇报灾区的灾情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5、与辖区内的砖厂企业法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建立巡查制度和巡查队伍,作到灾害信息上下互通。

二、地质灾害分布概况

街道办事处六工庙村范围内因近年来取砂量较大,容易造成地面塌陷,根据气候条件、地壳运动和人为工程活动的影响,地质灾害正在向不稳定的方向发展,时刻威胁着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管理档案,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与工作明白卡,积极组织和动员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开展搬迁工作,在地质灾害点圈定范围、设置防护栅栏和警示标志

(二)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不断提高全民防灾减灾的意识,使广大农牧民群众了解地质灾害的危害,提高各族群众自测、自防、自救及躲避地质灾害的能力。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队伍建设。由办事处国土资源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各村主任、三级网络信息员及砖厂、砂厂、企业负责人,参加各种形式举办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培训学习班,掌握地质灾害的监测方法,提高对此项工作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单位、村级信息员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对重点区域要加强巡查和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上报。

(五)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各地质灾害点和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的监督,对边坡开挖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施工,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其采取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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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地质灾害;防御现状;对策思考

中图分类号X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69-0041-02

0 引言

每年汛期都是会昌县地质灾害泛滥成灾的集中时期。本文所指的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会昌县的地质灾害大多是由局部暴雨和短时强降水诱发的,它具有突发性强、点多面广、成灾迅速、破坏力大等特点,往往导致房屋倒塌,田地、道路、桥梁等被冲毁,造成人员伤亡等,给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危害。认真分析会昌县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现状,研究进一步改进防御工作的相关措施,对于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基本概况

1.1 自然地理

会昌县位于江西省东南边境,武夷山余脉西麓,南岭余脉北端,赣江一级支流贡江上游。地理范围:东径115°29''至116°03'',北纬25°09''至26°55''。全境东西宽56km,南北长85km,总面积2 709.91 km2。属中亚热带东南季风气候区,县内气候温暖、湿润多雨,降水季节长,历年各月基本都有降水,无降水月份偶尔出现,春季多阴雨,汛期雨量大。常年平均降雨量1 653.7mm。降水时空分布不均,4月~6月降水集中,平均可达697.1mm,占全年降水量的42.2%,常引起洪涝和地质灾害;而11月至翌年1月降水量仅占全年雨量的10%。

会昌县绝大部分是低山和丘陵。地势大致南高北低,成掌状倾斜。贡水及湘水纵贯南北,两岸多河谷盆地交错的低丘,其余地区广布300m~1 000m的丘陵和低山。山体走向错综复杂,西南边境的嶂为最高峰,海拔1 184m。

1.2 地质概况

会昌县境内出露的地层为:元古界震旦系,古生界寒武系、泥盆系、石炭系,二叠系,中生界侏罗系、白垩系及新生界第四系,分布面积为1 736.91km2,占全县总面积64.1%,散布于全县各地。岩浆岩分布县域中部清溪圩、珠兰、富城一带,为燕山期中粗粒黑云母花岗岩和加里东期花岗岩,分布面积973km2,占全县总面积的35.9%。

县域内以珠兰、高排为界,北西属安远龙南缓慢上升区,处于相对宁静阶段;南东为东南沿海地震区的邵武河源地震亚区,地应力较集中,地震活动频繁,其活动方向,主要受邵武河源主干断裂控制,呈北北东向展布。根据江西省建设厅、江西省地震局2003年编制的《江西省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一般场地条件下,可能遭遇超越概率为10%的地震烈度值Ⅶ-Ⅵ度,地震动参数为0.05g~0.1g。

1.3 地质灾害现状

至2011年11月统计,会昌县境内已发生地质灾害点184处,主要由人类工程活动及持续降雨或暴雨、强降水诱发。其中崩塌点25个、滑坡点157个、泥石流点1个、地面塌陷点1处。县内已发生地质灾害主要以滑坡为主,威胁人口2 148人,威胁财产9 574.3万元。

县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83,威胁人口7 237人,威胁财产37 580.71万元。其中定性差、较差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130处;稳定性差、较差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81处;稳定性差、较差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570处;较易发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

从地质灾害发生的影响因素分析,地貌及岩性是决定地质灾害分布的主导因素,汛期强降水和人为工程经济活动是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发因素。

2 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现状

2.1 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

会昌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赣州市防汛工作部署,结合县情况,制定了《会昌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了县内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治理、监督等责任、措施和制度,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汛期应急指挥系统,制定了年度地质灾害害防治方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初步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2.2 地质灾害调查

近年,会昌县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了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范围内2003年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中所调查的507处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进行了访问或复查,排查了373处已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的点,新增了83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目前,县内有地质灾害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共967处,其中崩塌106处,滑坡727处,泥石流3处,地面塌陷1处,不稳定斜坡130处。

2.3 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会昌县已经初步建成了县、乡(镇)、村、组四级地质灾害管理和群测群防的网络体系。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均落实了监测责任人,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作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体系。

2.4 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

地质灾害点所在乡(镇)、村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群测群防突出以巡察和简易监测为主。监测信息定期上报,县矿产资源管理局负责对全县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的收集与管理,并根据监测信息确定具体的预警和防治措施。加强了气象、水文、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必要或紧急时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会商分析,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成功率。

2.5 勘查治理工作

县政府根据各地质灾害体的稳定程度、规模大小、危害轻重等因素,按轻重缓急确定了对危害严重、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点进行优先治理或搬迁。至2011年11月,实施地质灾害点搬迁移民80户430人,正在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2处。

2.6 地质灾害防御存在的主要问题

会昌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还难尽人意,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目标欠明确,缺少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分期治理的整体规划,目前仍处在哪里有灾,哪里治理的阶段,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处于被动状态;2)尚未建立有效的省、市级层面上地质灾害防治网络,包括各级政府中专职管理人员的配置;3)技术力量薄弱,监测手段陈旧落后,预警指标科学性、针对性不强。主要表现在专业人员缺乏、技术和监测设备原始、预警指标粗糙且简单化等;3)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缺乏;4)各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协调配合不够。如建设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城镇居民楼房建设用地的地质灾害稳定性评估等工作推动困难、进展缓慢,在建设用地审批等环节中缺少必要的防范性制度等;

3 会昌县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对策思考

3.1 地质灾害防御形势分析

地质灾害的孕育、发展、成灾一方面受自然地质环境条件的控制,另一方面还取决于气候变化趋势、人为工程活动方式和强度的变化、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等。在一定时期内,自然地质环境条件发生显著变化的可能性极小,气候因素和人为工程活动是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原因。随着人为工程活动强度和方式的变化,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主要表现在:1)目前境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67处,稳定性较差的有679处,稳定性差的288处;危害程度为重大级1处,较大级247处,一般级719处。在一定的触发条件下有可能发生或再次发生崩滑流;2)城镇化建设、房地产开发、村民建房、开山种果、基础设施建设等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加剧,工程建设引发的滑坡、崩塌等人为地质灾害有增加的趋势;3)公(铁)路建设及其改造与拓宽,存在大量的人工切坡,边坡大多未进行工程治理及坡面防护,在一定诱发条件下存在滑坡、崩塌隐患;4)露采矿山、石(料)场存在高陡的开采面,遗弃了大量的废石、废渣,极易发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地下开采矿山,存在大量地下采空区,极易诱发地面塌陷等次生地质灾害;5)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繁出现。持续降雨、暴雨及强降水会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

3.2 防御工作对策思考

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具体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损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和“合理避让、重点治理” 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增强其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救灾能力,提高防治水平。

1)尽早制定《2010-2020年会昌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明确近(远)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任务和有关保障措施等,使该规划成为会昌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宏观性、指导性、政策性的重要文件,成为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依据;2)加强会昌县“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对此,气象部门责无旁贷。要通过增强防治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能力,气象服务和预警信息能力,显著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水平,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有力的气象保障。一是要尽早完成全县地质灾害多发区自动气象站布点建设任务,实现对防治区局地突发性强降水等灾害性天气准确、可靠的监测;二是建设山洪地质灾害精细化预报系统县级预报平台,进一步提高定量降水预报和强降水落区的精细化临近预报水平;3)将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信息迅速传递到灾害可能发生的乡村及农户。一是要依托先进科技手段,在已有手机短信预警平台中拓宽服务面,横向到边。二是运用传统的鸣铜锣、高音喇叭、喊话等报警方法,解决预警信息传输“最后一公里”,实现预警信息纵向到底,在地质灾害来临前灾区有预警、够准备、能避让,从而减免灾害损失;4)完善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防灾责任制。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领导包组以及联户防范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指挥体系。重点防治区要落实一名县级领导、一名部门负责人、一名乡镇领导、一名村干部、一名看守人员“五绑定”的较为完善的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责任体系。同时建立县、乡、村应急联动机制。为防御地质灾害提供有力组织保障;5)常年开展地质灾害及防御宣传工作,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形成原因、日常防范和自救措施等方面的宣传,收集历史地质灾害和当地灾害典型范例等并制作影像、图片类通俗易懂的宣传警示资料,对重点灾害点的群众进行科普宣传,不断消除人们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灾害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群众的避灾和自救能力;6)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建立农村公共设施和农民建房审批否决制。一是有关部门在审查、审批中要对不符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灾避灾要求项目实行否决,特别要坚决制止新的切坡建房。二是建立审批责任制,谁批准谁负责,对违规审批人员制定问责处罚制度,对违规建筑该叫停的立即叫停,该拆除的予以拆除。三是对因灾倒房的重建应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科学规划灾民新村。四是对涉及地质灾害的规划和选址,应充分征询当地防汛、矿管、气象、水文等部门的意见;7)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据了解,赣州市气象、水利、水文部门都各自建有监测预报系统。要尽快组建由气象、水文、水利、矿管等部门组成的县级地质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发挥其分析、制作各乡(镇)气象、水文——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和提供技术指导作用。从而进一步整合多部门资源,实行信息资料共享,预测预报共商,预警信息统发。要加强对本县地质灾害发生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科学确定各隐患点灾害发生的临界日雨量,准确预测地质灾害的发生时段、量级及范围。

4 结论

地质灾害的防御是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非常艰巨的长期任务。本文提出的一些对策思考主要侧重于地质灾害防治的非工程性措施,同样需要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并要有足够的经费保障。还需要防汛、水利、气象、水文、国土、矿管等多部门的密切配合。要不断总结本县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经验教训,及时跟踪并运用最新技术手段,逐步扩大监测的广度,提高预测预警的精度和应急响应的速度。积极探索有效防御地质灾害的新路子,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御水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