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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传统文化艺术集锦9篇

时间:2023-09-26 18:01:21

民间传统文化艺术

民间传统文化艺术范文1

一、传统舞蹈艺术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一脉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17日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1)口头传统和表述;(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我国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56个民族的劳动人民创造的具有鲜活生命力、巨大凝聚力的传统文化,绵延不止,流传至今。保护、传承、发展地方传统舞蹈艺术可给下一代以教育,凝聚爱国意识,鼓舞人心。保护传统舞蹈艺术,既保护了自身的艺术优势,也增强了民族自信心,增强了国际文化传播竞争中的民族自豪感。保护各民族舞蹈艺术的文化特征,维护民族舞蹈艺术的多样性,既丰富了社会生活,也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极具价值的文化资源。2006年公布的首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518项,其中民族民间舞就占41项。广东省的龙舞、狮舞、英歌也名列其中。这充分证明,传统舞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一脉,非遗名录的公布,必将引起艺术家对非遗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保护传统文化特别是舞蹈艺术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传统舞蹈艺术是地方文化最具有活力的部分

民间舞蹈文化是最古老的艺术形式,它贯穿了几千年漫长历史,不断发展变化并影响着其他的艺术形式。民间舞蹈在中国的美学史上有着不可代替的重要地位,已成为中国地方文化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以英德为例。英德历史悠久,传统文化丰厚。早在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英德境内就已同时设立了浈阳、含匡两县,南宋庆元元年(公元1195年)始名“英德”,历史上曾设立过州、郡、府、路等行政建制,至今已有悠悠千余年历史。英德民间舞蹈众多,狮舞、花灯舞、闹春牛、渔夫与蚌精等等,分别从不同角度表现了粤北客家地区的风俗人情。从民俗学与艺术的角度考量,《闹花灯》都具有独特的研究传承价值,是粤北地区民间舞蹈的一个代表。

闹花灯是流行于英德市沙口镇的民间舞蹈。据传从中原地区传入,沙口镇的清溪、红峰等村均有此习俗,其中又以清溪村为最。清溪闹花灯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明代初期,先辈从福建迁居于此就开始有闹花灯的习俗,清溪黄氏家庙碑记载是“明成化癸卯年”。英德县曾在清溪建立司都,清溪墟镇几姓人盛兴闹花灯。

作为粤北民间舞蹈的一个代表,《闹花灯》曾经进京演出。1956~1957年,闹花灯搬上舞台,后经省、市、县文化部门调查整理,在全省选拔大会演出,经省评选,当年2月20日到北京参加全国第二届民间音乐舞蹈汇演大会;1958年元宵节,清溪《闹花灯》俱乐部应邀到广州文化公园中心台演出。

基于其丰富的艺术价值和民俗学价值,近年来,为了调查整理清楚《闹花灯》历史渊源,英德市文化部门曾多次到清溪村调研,及时做好挖掘整理工作。通过搜集整理,精心编排,《闹花灯》被搬上了舞台,显示出了粤北民间舞蹈的无穷魅力:2003年12月参加由省文联、民间文艺家协会、阳西县主办的广东省第二届民间艺术表演大赛获银奖;2007年参加广东流动演出节目网上大汇演获银奖。而在市、县举办的各种赛事中,《闹花灯》更可以说是艳压群芳,获奖无数。

事实证明,作为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舞蹈《闹花灯》是最有活力的地方文化之一,是英德的一个文化品牌,它的挖掘整理为进一步丰富英德乃至广东省的民间传统舞蹈艺术作出了贡献。

三、传承传统舞蹈艺术的途径

传统舞蹈艺术的传承和发扬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通过什么方式什么途径来达到最佳的效果,是值得的探索的,也是甚为迫切的。在当前的社会条件下,传承传统舞蹈艺术大概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结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虽然只有短短几年,但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在众多专家学者的参与下,我们的保护工作已日益成熟。根据实际情况,传统舞蹈艺术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结合,主要是要做到几点:一是普查工作尽可能全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特点是消亡快。许多非遗项目因为种种原因,只是靠民间艺人口传心授在民间流传,随着传承人的年老体弱,回忆不清的事情常有发生,而普查工作点多面广,有些还来不及普查摸底,传承人去世,项目也随之消失,甚是可惜。因此,在进行普查工作的时候,就要组织足够多的人力物力,把普查工作的网尽量撒得多、撒得广,跟时间赛跑,同一个项目不满足于某一个传承人的调查,通过横向纵向的搜集整理,争取挽救更多的包括传统舞蹈艺术在内的非遗项目;二是普查工作尽可能专业。非遗普查工作专业性强,没有专业知识支撑,容易产生眉毛胡子一把抓或是忽视真正有价值的保护项目,尤其是在舞蹈项目普查上,必须要用相关的专业知识加以审视,有些本来是属于习俗或文化空间类的,有普查人员却把它归类于民间舞蹈,混淆类别,给申报和保护工作带来极大不便;三是普查载体尽可能丰富。通过利用照相、摄影、录音等先进设备 ,做好记录,最大限度地还原项目的本来面貌,以利于今后的传承和研究。

(二)与发展当地旅游业相结合

旅游业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朝阳产业,可以带动许多相关产业的繁荣。英德市是广东省旅游强市(县),现有旅游资源点60多处,是名副其实的旅游资源大市(县)。目前该市对游客开放主要景区有15个,旅游资源优势正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2008年英德游客接待量达3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13亿元。2008年,英德市把打造“粤北旅游休闲中心”作为旅游发展战略目标,明确规定把旅游业培育成该市国民经济体系的支柱产业。

英德旅游业的发展前景越来越广阔。从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来看,英德目前还没有充分的开发,只是在宝晶宫、英西峰林景区少数景区不定期开设了民俗风情舞蹈的表演,真正传统舞蹈艺术没有纳入旅游业发展范畴。因此,挖掘英德民间舞蹈艺术,通过旅游的大舞台,让他们向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进行表演,不但是丰富旅游要素的重要举措,同时还会对地方文化起到很好的传承推介作用。

(三)与改革创新相结合

在保护中传承,在发展中创新,这是非遗保护工作的思路。传统舞蹈艺术是地方民间文化的一个缩影,代表的是特定时代的文化特征。而经过挖掘整理出来的民间舞蹈,如果要重新发挥它的价值,通过舞台载体加以传承和弘扬,就要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在不改变其艺术精髓的前提下,通过改革创新,把它的传承与现代舞蹈艺术结合起来,达到符合现代审美观念的效果,让人们更自觉地认同、热爱民间传统艺术,也更为自觉地进行传播,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代传承。

民间传统文化艺术范文2

21世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世纪,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仅需要发达的物质文明,而且需要先进的精神文明,在这方面,祖国传统艺术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祖国悠久的传统文化和道德体系正是我们重塑当代艺术院校学生民族精神的教育之源:第一,要培养民族精神,首先必须了解自己的民族、民族的历史,以及千年来的精神传承。第二,中国传统文化艺术本身虽然不可能再度直接成为新文化、新艺术,但其内在的基本精神却可以经过批判、改造、继承、弘扬而再次成为民族精神的生长点。因此,当前民族艺术教育应采取一系列积极的措施,加强对祖国传统艺术的研究和学习。如通过开设中国传统艺术课程、开设相关专业、加强对传统艺术遗迹的实地考察和田野调查等,培养学生对祖国传统艺术的兴趣和爱好,激发他们对祖国传统艺术的传承产生责任感和使命感,并深化他们的民族文化根基意识,使我们的艺术教育和艺术研究建立在民族文化的根基之上。如今的高等艺术教育在培养学生过程中,极力推崇把大量国外的新的艺术创作方法、艺术理念引进到艺术教学中,对学生进行创新能力的培养,试图与世界艺术接轨,这本无可厚非。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艺术的世界性不以某一国、某一地区的艺术样式为标本,而且随着世界各民族艺术的发展,艺术的世界性同样处于发展之中,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能把本民族优秀的传统艺术精髓贯穿到当代艺术创作、艺术教育的各领域,既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和艺术,也同时把中国优秀的民族艺术推进、融入到世界的大舞台。因此,在民族艺术教育中强调学习研究传统艺术,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通过对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和艺术的学习,学生们将来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把祖国传统文化和艺术的精华融合到他们的艺术活动中去。

一、借鉴西方艺术

发展民族艺术教育,不但要研究祖国传统艺术,而且要采取积极的、开放的姿态,学习借鉴其他民族和国家的优秀文化艺术成果,为我所用。在“信息化”、“地球村”的今天,世界走向“同一”的趋势超过以往任何时代,文化共享已是必然。贡布里奇说:“东西方两种传统在各自的道路上,无疑都创造了我们不能不为之永怀谢意的价值。”①当代民族艺术教育既要深入研究祖国传统文化艺术,又要学习、借鉴西方以及其他异质文化,异质文化的融合常会产生强大的新的生命力,而单性文化的封闭式发展,则会导致这种文化的萎缩乃至衰微。傅雷曾经说过:“学西洋画的人第一步要训练技巧,要多看外国作品,其次要把外国作品忘得干干净净——这是一件艰苦的工作,同时在追求自己民族精神与自己的个性。”②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传统,都有自己的主体文化意识,只有把艺术中的传统因素与异质文化中的优质因素深入到本土文化中,才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对于民族艺术教育而言,对西方艺术的了解和借鉴会拓宽学生的视野,更新学生的观念,增强学生的创造力。尤其是西方现代艺术,画家们不再重视“画什么”,而将“怎样画”的课题作为自己创作的主要目的。例如“现代绘画之父”——塞尚,他追求的便是“形式主义”,亦即“为艺术的艺术”。事实上,从野兽派、立体派、未来派到表现主义、至上主义、构成主义等形形的西方现代艺术,都有自己明确的艺术主张和艺术追求,即使是追求非理性的达达主义和超现实主义艺术也有一套完整的科学理论即精神分析学和梦幻心理学作为依据。在文化多元化的今天,中国当代艺术家同样感到边缘文化和异质文化带给我们的机遇和挑战。他们开始注重创作观念与媒介技术上的研究,在创作活动中将西方艺术作为自己艺术创作的一种对比和参照系,在保留自身民族精神和独立品格的同时,自觉不自觉地吸收和借鉴西方现代艺术的有益成分,来丰富自己的艺术创作。从民族艺术教育的角度来看,笔者认为世界艺术是整个世界所共赏的艺术。发展我国的艺术,不仅要继承祖国优秀的文化艺术传统,而且要参与世界艺术的交往和对话之中,吸取世界上优秀的异质文化的营养(当然包括西方艺术),使我国的艺术不断得到发展。在跨文化的交流中建立一套促进相互理解、宽容和共存的“和而不同”的体系,真正培养出既有深厚祖国传统文化底蕴,又有现代艺术观念,丰富文化和精神内涵的艺术接班人。

二、学习民间艺术

我国的民族民间艺术源远流长、浩如烟海,是我国各族人民表达自己思想感情的最古老而又最鲜活的文艺形式,是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民间艺术既是艺术之源,又是艺术之流。它的过去是珍贵的民族艺术遗产,它的现在是丰富多彩的群众生活,是民族艺术的活的传统。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艺术是当代民族艺术教育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一个民族在发展过程中都有自己特殊的历史。民族民间艺术是与当地风土人情密切相关的,并与当地区域文化的历史渊源有着密切关系,是具有独特乡土气息的艺术种类。在我国的各个地区,我们随处可见的蜡染、年画、刺绣、剪纸、面具和丰富多彩的工艺品等等,这些民族民间艺术承载着一个民族地域文化的丰富内容,反映了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生活态度和审美理想,具有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和风格特征;折射出其不同时代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艺术精神,并与当今社会的创新要求是一致的。民族民间艺术蕴藏着极其丰富的内容,反映与呈现出特定的民族心理和民族性格,也影响着民族心理和性格的形成和发展,它是其他艺术的渊源和基础。现代艺术教育提倡艺术教育的性质不再是某种技能教育,而是一种文化学习。因而艺术教育不仅仅是教学生一些基本的艺术知识和审美素养,而且还包括进行文化艺术的交流和传承。这种传承不但包括自己本民族的文化艺术,同样也包括各民族的地域文化和艺术。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56个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艺术,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差异。几千年的文化积淀,使得今天我们能够领略不同的民族民间艺术的风采。可以说,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是一个民族文明的历史积淀和智慧的结晶,每个民族都拥有一座独特的民间“艺术博物馆”,是各民族文化发展的一面镜子。积淀深厚的民族民间艺术为学生提供了学校难以相比的丰富的艺术标本、艺术经验和教育资源,将民族民间艺术引进民族艺术教育的课堂,具有多方面的现实意义。就内蒙古的民族艺术教育而言,若实行开放的教学观,积极主动地参与本土的一些民俗活动,如那达慕、祭敖包、赶交流等;或深入蒙古民族和“三少”民族生活区域去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和节日习俗等不同的民族文化,这种开放性的教学,能够拓展学校教育以课堂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使学生站在更高的文化层面来看待艺术、理解艺术和把握艺术,并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增强他们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倘若民族艺术教育不断引进民族民间艺术的教学内容,不仅使我们能了解本民族艺术发展的历史,理解民族民间艺术在历史文化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也可以不断完善民族艺术教育教材丰富性和多样性的不足,使民族地区的艺术教育更有针对性和地域特色,这也是现代教育观所倡导的,是从尊重多元文化、理解异域文化的角度来探索民族艺术教育的一种有益尝试。千百年来,民族艺术一直以其绵延不断的传统魅力,特有的文化形态生存和发展着。和世界上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随着现代社会都市化进程的加快,受世界一体化的影响,外来文化的全面冲击,使得那些原本依附于乡土社会母体之上的民族民间艺术,以及对本民族群体的认同感也在逐步减弱。那些口耳相传的史诗、音乐、舞蹈甚至图案、图饰、图腾的审美意识和文化内涵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相当多的年轻人和一些艺术从业者,对本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艺术相当漠视,民族民间艺术濒临失传,处于后继无人的尴尬境地。学校作为文化传承的重要一环,民族艺术教育能够为民族民间艺术培养新的土壤和新的支持者,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民族民间艺术的生存环境,以促进民族民间艺术的可持续发展。在教学时,研究民族民间艺术内在的文化精神与外在的形式特征,感受民族民间艺术的文化内涵。不仅让学生了解本民族艺术的特点和价值,而且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自己肩负着传承民族文化艺术的使命。只有当民族民间艺术成为民族艺术教育的一部分,我们才能看到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的希望。因此,开发利用好民族地区丰厚的传统文化和民族民间艺术,使之成为艺术教育不可或缺的教学内容,不仅仅是当今社会的需要,也是民族民间艺术自身发展的需要。总之,民族艺术教育将会趋于世界性的多元文化教育的方向发展,民族艺术教育既要顺应社会的发展,又要适应本民族发展的需要。民族地区教育面临的普遍问题是文化双重性的问题,它既要体现以主体民族为主的统一发展的需要,又要兼顾到各民族文化的发展;既要吸收外来文化的营养,又要接受来自本土本民族文化的熏陶。民族艺术教育既要传授现代艺术思想、艺术观念和方法技能,也有责任和义务开发好地域文化的教育教学资源,处理好艺术教育中艺术要素和审美反应中的共性与个性的问题,使民族艺术教育能因地制宜地进行教学,不但具有地方性,而且具有开放性,使民族艺术教育的教学更有特色。本土文化作为世界多元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有着明显的地域特征和地域差异性。民族艺术教育应该扩展到一切民族的文化艺术中去,在这方面既要尊重每个民族的艺术发展的独立性,也要注重其相互影响的普遍性。民族艺术教育的使命之一就是继承传统文化,弘扬本土文化,传播民族文化,高扬民族精神。它不仅关系到学生文化素质的综合发展,还关系到全世界各个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存在,及它们相互间的理解与沟通。民族艺术教育的多元化给教育本身带来的不仅是思考,而是必须关注。因此,我们应当挖掘民族民间艺术背后的历史文化内涵,以更加宏观的视野来探索民族民间艺术的表现语言、形式风格的地域特征,使教育者和学习者能以更加宽广的视角来审视民族民间艺术未来的生存、发展与创造活力。

三、创造时代艺术

民间传统文化艺术范文3

关键词:传统民间美术;现代环境艺术设计;应用

现代环境艺术设计的根本目标是为居民提供符合生理需求以及心理需求的高品质生存空间,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作为一种精神文化产物,在很大程度上指导着我国居民的审美取向与行为方式。因此对如何将传统民间美术中蕴含的文化精髓以及民族情感,融入到现代环境技术设计中去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传统民间美术的文化内涵

传统民间美术与现代环境艺术设计存在着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关系,随着西方文化逐渐对我国艺术思想以及思维方式造成影响,对我国传统民间美术的文化内涵进行挖掘具有一定的必要性[1]。传统民间美术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以及融合过程,是我国民族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民间美术从民间衍生而来又根植于民间。传统民间美术是我国艺术设计理念的基础以及源泉,是艺术心理的发端。传统民间美术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根源部分,不仅包含了我国传统艺术语言以及文化符号,而且凝聚了我国人民最为纯粹最为质朴的艺术思想。传统民间美术作为一种造型艺术形态,具有多变性以及独特性的特点,其美术造型风格多样、造型各异,且自身艺术思维方式较为独特,审美意识具有我国的民族特点。面临着现阶段中国传统本土文化逐渐迷失的问题,对传统民间美术中的精华元素、人文精神以及民族情感进行挖掘与提炼,并与现代环境艺术设计进行融合,可以有效地丰富现代环境艺术设计语言,从而创造出更具民族特色的高品质生活空间,满足我国居民的心理需求以及生理需求。

二、现代环境艺术设计概述

1、现代环境艺术设计的概念

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作为一门建立在环境科学研究基础上的边缘性新型学科,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与发展空间。环境艺术主要指的是构成人类生存空间并进行美化的系统化设计,是对生活环境进行规划的设计过程。现代环境艺术设计涵盖了人文、生态、经济、艺术等多个方面[2]。现阶段环境艺术设计逐渐被社会所重视,对于推进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也有着较为特殊的意义。现代环境艺术设计的根本目的主要在于为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符合生理需求与心理需求的高品质生存空间,这就需要现代环境艺术设计工作不仅要尊重文化传统,还应当顺应时展趋势。

2、现代环境艺术设计的特征

1)艺术化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我国居民对精神文化提出了相应的需求,要求社会环境中各种物件体现出相应的整体美。现代环境艺术设计是整体性艺术,对空间关系、形体关系以及色彩关系都有所把握,具有统一性艺术化特征。

2)现代化特征。

随着现代化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单一性的设计方式已经难以满足现代环境艺术设计的需求,因此绝大多数设计师在开始将现代化信息技术与环境艺术设计进行融合,在赋予现代环境技术设计一定的声光设计效果的基础上,为现代艺术设计赋予了现代化特征。

3)情感化特征。

现阶段国际环境艺术设计发展方向逐渐向情感化设计偏移,简单来讲就是在现代艺术设计理念的基础上,关注居民实际需求,集中力量进行人性化设计。在情感设计基础上对设计手法进行探索与创新,使现代环境艺术设计在符合时代需求的同时,设计出人性化的生活空间。

4)民族化特征。

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的过程中,单方面强调设计的现代化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但也导致我国居民失去相应的民族文化寄托。因此现阶段设计师在进行环境艺术设计过程中,逐渐开始将我国悠久的民族文化与现代设计进行融合,为现代环境艺术设计赋予相应的民族化特征[3]。

三、传统民间美术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的应用

1、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造型上的应用

传统民间美术的造型元素主要起源于我国人民的生产活动与日常生活,是人们通过对生活进行总结从而绘制出的图形与图案,从日常生活中提炼出来并服务于人们的精神需求。从传统民间美术的视角进行分析,造型运用是较为重要的表现形式,不同的造型与图案可以满足人们差异性的观赏与使用需求。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传统民间美术的造型运营可以有效地提高设计水平,保证艺术设计可以在对传统民间美术艺术进行创新的同时,结合实际设计需求,从而推动传统民间美术与现代环境艺术设计的发展。传统民间美术讲究意形融合,这在很大程度上对现代环境艺术设计造成了积极性的影响,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与传统民间美术的融合,可以有效地拓宽其现实作用与历史意义。与此同时,传统民间美术中的各种意象与符号也都具有深刻蕴味与意义,这种意象与符号也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4]。

2、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形式上的应用

传统民间美术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形式上的应用是二者相融合的核心内容,主要体现设计作品纹样、色彩等传统民间美术方面的视觉传达。现代环境艺术设计首先应当建立在尊重艺术精神基础上,在融合的过程中既应当考虑传统民间美术色彩、造型上的视觉表达,尊重原有艺术形式的秩序与韵律,也应当深入考虑对艺术设计气韵的营造。在融合过程中不能仅仅停留在形象上的拷贝与复制,而应当借由传统民间美术创造出现代环境艺术设计有意味的形式。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创作过程中,应当对整体设计的韵味与气质进行把握,在设计中融入传统民间美术的灵魂,从而提升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作品的灵动性。

3、对传统民间美术元素进行创新运用

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主要通过对传统民间美术元素符号进行提取、转化与重构,从而突破传统环境艺术设计的思维定式,对传统民间美术元素进行演绎。尽管传统民间美术是我国民族文化的象征,但其在审美情趣等方面仍与现代元素有所差异,因此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与传统民间美术进行融合的过程中,应注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传统民间美术元素进行合理的加工。并通过对传统民族美术元素进行解构与重塑,使其成为现代环境艺术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5]。对传统民间美术元素的应用应当结合现代化元素进行合理的改变与创新,从而有效地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观。当传统民间美术元素同现代化设计元素在一定程度上发生冲突时,应当明确传统民间美术元素的滞后性,在有机运用的过程中将优秀的传统民间美术元素与现代化先进设计理念进行融合,从而有效地提升现代环境艺术设计水平。

4、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应用地域元素

地域性与民族性是我国传统民间美术最为显著的特征,因此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的过程中,必须对独特的地域文化进行考虑,通过将传统民间美术元素与现代环境艺术设计进行融合,创造出具有地域特色且符合区域性文化环境的设计作品,从而丰富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作品的表现形式[6]。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过程中,不仅应当体现出地域性的风格与特色,还应当对地域历史文化的传承进行考虑。将地域性元素应用于现代环境艺术设计,可以塑造出既符合传统民间美术审美观,又富有地域特色的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产物。传统民间美术的地域性元素经历了悠久的发展历程,已经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文化形式,演化为一种地域性的文化认知,因此,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过程中应将传统民间美术的地域元素加以应用,在充分联系设计实际的基础上,对地域性的风土人情、文化内涵进行融合。

5、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材质上的应用

现代环境艺术设计的根本目的主要在于为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符合生理需求与心理需求的高品质生存空间,环境设计工作的主要矛盾就是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间的冲突。因此在设计过程中如何提高原有资源的资源利用率,创造具有自然性特征的新空间是设计师的重要研究课题。在选取设计材质上,可以借鉴传统民间美术的造物造景经验,充分利用设计材质的自然属性,对设计材料的自然美感进行有效地提炼[7]。这就要求现代环境艺术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尽可能采取当地特有的材料以及人工资源,在尊重地域性地理特征的基础上对特有资源进行有意识的开发与创造,从而拓宽环境艺术设计的多样性。

四、结论

总而言之,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国民对现代环境艺术设计的文化艺术内涵需求越发强烈,将传统民间美术与现代环境艺术设计进行融合,可以为民众的艺术情感带来寄托,并实现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提升现代环境艺术设计的设计水平。

作者:李盖 单位:渤海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参考文献

[1]李沙,乔薇.传统民间美术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的运用[J].中国建筑装饰装修,2011,04:226-227.

[2]皮佳.传统民间美术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的运用[J].现代园艺,2015,22:137-138.

[3]袁磊.民间美术的构成元素在现代艺术设计中的应用[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22:184-186.

[4]胡悦.艺术设计对民间美术元素的吸收与应用[D].河北师范大学,2014.

[5]何静.民间美术在现代艺术设计中的应用探析[J].大众文艺,2014,02:87.

民间传统文化艺术范文4

关键词:民间艺术;走进课堂;艺术修养

中国的民间艺术是通过各个民族在劳动生产中不断积累起来的文化艺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由于中国地大物博、民族众多,所以民间艺术呈现出百花竞放、种类繁多的景象。民间艺术是广大劳动人民精神生活的重要体现,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艺术的形成多种多样,所以呈现出大众化、生活化、民俗化的特点。

一、民间艺术进入课堂的意义

中国民间艺术在历史的长河中经过不断的发展和传承,已经变成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对人的艺术修养大有裨益,我国著名的国画大师叶浅予就是因为受到民间剪纸艺术的启迪从而走上美术之路。民间艺术能够唤起青少年的艺术向往和艺术修养的情怀,所以让民间艺术走进课堂具有深刻意义,能够让学生近距离感受民间艺术的魅力,从而产生喜爱之情,以达到传承的目的。民间艺术走进课堂对于学生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我国目前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繁荣阶段,外来文化的冲击让民间艺术的生存环境日益严峻,很多的民间艺术都面临着失传的危机。所以让民间艺术走进课堂是非常具有必要性的,培养青少年们对民间艺术的兴趣,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民间艺术的价值,提高全民的文化素养[1]。

二、让民间艺术走进课堂的具体措施

如上所述,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工业化、经济全球化、高科技等的密集发展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融合,但是也让很多优秀的民间艺术在数字化发展中逐步地消亡甚至是消失无痕。所以民间艺术以及民间艺术的爱好者就需要研究出更加有效的方法进行传承。接下来就是一些民间艺术走进课堂的具体措施研究。1.大力培养专业化的艺术师资。想要很好地在课堂中进行民间艺术的教学,首先要培育一批具有专业化水平的教师,这是实施民间艺术教学的前提和关键。那么学校要如何来建立一批专业化的师资队伍呢?主要分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是在学校内部培养引导教师进行民间艺术的教研活动,不断地加强民间艺术的师资力量,另外一方面是聘请民间艺术的相关专家作为教学顾问进行民间艺术教学指导,或者是邀请民间老艺人在课堂进行实践亲身教学。通过内部成长和外部资源利用来扩充加强民间艺术师资力量培育。2.教学相长,让学生认识民间艺术。民间艺术走进课堂是一件新奇而有意义的事情,将优秀的民间艺术融入课堂教学体系是建立健全民间艺术传播体系的重要途径,能够有效地形成一个完美的循环教学体系。在美术课堂上可以进行剪纸、面塑、染织等民间艺术知识的传播以及让学生亲身感受民间艺术的魅力。音乐课上可以进行传统音乐的欣赏,以及感受传统舞蹈的独特魅力。体育课上同样可以教授很多传统的武术,例如太极、洪拳等。这样学生既能够增加对民间艺术的了解,又能够增强体质,领悟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学校在课程的设置上可以将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完美结合,从而达到民间艺术走进课堂的目的[2]。3.加大民间艺术课外活动的开展,让学生亲身体会。让广大青年了解当地的民间艺术并且喜爱上民间艺术,进而主动地传承和发展这一宏大的目标是我们此时此刻必须要做的事情。这些有意义的事情对于青少年培养综合素质也具有重要的作用。而课外民间艺术活动是最直接、最快、最有效的方法,学校积极开展民间艺术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学生的教学方式及其内容。譬如邀请老艺人来学校进行现场制作、现场展示传统技艺,并且亲身指导学生进行实践,这样能够让学生直接接触民间艺术,增强学生的兴趣,提升学生的艺术修养。4.加强校园民族文化的氛围建设。为了让民间艺术更好地走进课堂,学校还可以利用校园报刊、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进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由此来营造浓厚的民族文化氛围。浓厚的民族文化氛围能够让学生潜移默化、耳濡目染地接受民间艺术文化的熏陶,并且能够直接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民间艺术的魅力。当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要培养孩子们的民间艺术审美,家长们多带学生去接触民间艺术、传统舞蹈、传统音乐、传统技艺等等。

综上所述,民间艺术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中华民族具有深刻的意义。所以将民间艺术引进课堂也就具有了独特的传承意义。教育能够让学生有意识、有计划地了解和学习民间艺术,从而更好地达到传承和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毛砚.如何让民间艺术走进中学生课堂[J].教育教学论坛,2010(31):236.

民间传统文化艺术范文5

西域民间艺术是艺术领域的宝库,为我们进行现代艺术设计带来了丰富的艺术资源,而现代设计中如何将西域民间艺术与其融合,是现代设计中对传统、民族艺术宝库如何利用的棘手问题,对传统、民间艺术的传承与发展决不能拘泥于完全的“拿来主义”,必须融入一定的创新手法,进行新层次的解构主义,才不会导致西域民间艺术发展的停滞,不会使在我们的时代留下大批的古董拷贝而无设计可言。然而设计本身就是一门需要综合艺术修养的一门学科,它所涉及到的内容包括社会、经济、文化等相关领域因素,因此,要想发展民间艺术,要求设计师本身具有能够驾驭多个艺术领域的能力。西域民间艺术与现代设计相结合的艺术难点就在于如何将西域民间艺术的艺术精髓、艺术灵魂、艺术底蕴恰到好处的融合在现在设计中,那么只有正确的传承与发展西域民间艺术,将西域民间艺术随着历史的进步、科学的发展、时代的变迁,以及与外来文化的不断碰撞,从而形成新的艺术生命,才能更好的继承和发展西域民间艺术。

二、西域民间艺术传承与现代设计发展的新趋势

西域民间艺术作为中国民族传统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形式之一,西域民间艺术展示出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画面,透视出中华民族独特的情感世界和人文精神,只有真正了解包括西域民间艺术在内的少数民族区域文化艺术才能了解中国传统艺术的全部。我们对西域民间艺术的发展不能是单纯的重复性传承,而是将其继续创新、冲破陈规、摆脱约束,从而形成崭新的艺术特色,尤其是在西域文化中,飞天艺术以及伊斯兰教的穆斯林文化图案是我们继承与发展的重要元素,传统的西域民间艺术其传播者大多数为佛教、伊斯兰教信徒以及生活在西域地区的少数民族,而如何做到符合现代人的审美眼光及需求,就必须由现代设计师通过现代手法重新发展和传播西域特色,才能将西域民间艺术进一步弘扬与发展,让更多人去接受西域的伟大艺术。本世纪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大工业生产革命的推动、人类文明已经进入信息时代,然而世界文化艺术的突飞猛进,在现代设计多元化发展的大趋势下,随着生存方式上新观念的介入,思维的引导和情感的表达方法的不断更新,以及寻求合理化的视觉空间要求不断提高,对中国设计师带来了一定的挑战,而中国的平面设计艺术领域在观念上、功能上、语意和形式表现上,都备受东西方文化思潮和艺术风格的影响,在短短的几十年里,中国的现代设计师吸取西方艺术精华,并学习、模仿西方现代设计师的特点,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内不断学习和创新,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现代设计艺术理念的新道路。同时在国际化的浪潮下,东西方文化思潮和艺术风格对相对比较保守的中国传统设计,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性的影响,中国本土艺术设计的发展不只需要走出吸收外来文化艺术,同样需要在我国浩如烟海的传统艺术中深刻发掘。此时,相对较为独立、较为保守的西域艺术来到我们的视野中。此外,西域民间艺术在被现代设计所借鉴和使用中,由于艺术传播所具有的活态流变的性质,是继承与变异、一致与差异的辩证结合,是再一次艺术理念上的革新,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就要面对“变异”与“发展”的问题,“发展”中是完全保留原状,还是在“变异”中寻找突破,实际上,在西域民间艺术的传播中,始终保持与历史时代的文化、民族特色相互融合,从而呈现出传承与发展并存的状态,故而在现代设计中的西域民间艺术虽然有变异,但仍然存在基础的一致性,保持着应有的特质。因此,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要想对包括西域民间艺术在内的民族传统艺术进行传承和发展,必须以全面的文化、知识为起点,全面地审视民族传统艺术,通过多方面、多层面的交流与碰撞完成对民族传统的认识和理解,并不断运用最新的方法论,全局性的反复审视,确保保存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同时,要把握艺术本身是人类感情的创造性表达方式,创新是艺术发展的本质特征和不竭动力,因此艺术发展的过程是不断创新的过程,优秀的民族传统艺术是创新的积累和结晶,不断创新是民族传统艺术得以延续和发展的决定因素,创新与继承是统一的,是历史发展的两个环节,民族传统艺术保存与发展需要融合创新因素,才能随社会发展共同前行。

三、结论

民间传统文化艺术范文6

【关键词】分析;传统民间艺术;动漫设计作品;表现

当前我国的动漫事业发展步陷入了瓶颈。在计算机网络技术盛行的时代下,我国的动漫艺术设计必须进行新的探索与改革。其中利用中国传统的民间艺术元素的挖掘进而拓展动漫设计道路的重要形式。首先要更新设计的理念,再对于传统的民间艺术进行探索,以及和当代动漫艺术设计作品的交汇点,以带动动漫设计相关的变革与创新,如中国的动漫《秦时明月》,就是有效利用民间的传统艺术和动漫相结合的重要案例,是一次包含民间艺术韵味的全新探索[1]。

1对于我国传统民间艺术的认识

中国的历史悠久,中国的文化艺术博大精深。提及我国的传统民间艺术,最先想到的就是“琴棋书画”、民间剪纸、泥塑艺术、编织、风筝、杂技以及戏曲艺术等。据统计约有数百种民间传统的艺术形式。仅从“琴棋书画”方面就有巨大的研究价值。这里的琴指的是民间流传的古体琴,是古代众多诗词文人喜爱的器具,棋指的是围棋,是陶冶情智的重要方式。书无疑是我国传统的书法艺术,如王羲之、颜真卿的书法得到广泛的传承。画指的是国画,表达的是对于祖国山河雄伟壮丽的颂扬与热爱之情怀。还有民间的剪纸、戏曲等艺术更是多种多样,还形成了鲜明的地方风格与流派。不仅带来视觉的美感或是听觉的享受,还包含了很多的经典故事与人文祝福,浓缩了我国传统的民族文化精髓[2]。

2中国传统的民间艺术在当代动漫作品里的重要表现

2.1中国传统的民间艺术形式和动漫设计的结合

我国的民间艺术里的功夫、乐曲、礼仪、民风、服饰等皆可以为当代的动漫艺术设计作品提供创作灵感。《功夫熊猫》就属于将中国民间艺术形式与动漫设计良好整合的精典例子,如塑造主要角色熊猫阿宝的形象时,以憨态可掬的形态增添了活泼可爱之感,其武功的动作把中国传统的民间艺术表现得十分到位。此外,在这部作品中还应用于传统的音乐、服装等形式,对于中国的影迷起到了强烈的感染力。因此,我国在创作动漫作品的时候,也应当借鉴这样的艺术手法的展现。首先,动漫设计可以创编乐曲。如在设计过程中融入主题音乐、背景音乐、配音等相关的音乐元素,起到渲染动漫作品主题的作用,使故事发展的情节起伏得当,对于人物角色的设计也会更为真切。其次,把中国的传统民间艺术里的服装有效地运用于动漫作品里。为不同的角色加以打扮,展现我国民间服饰的个性化特征,使得动漫的角色得到更多国民观众的共鸣[3]。

2.2中国民间艺术的题材与表述和动漫设计的结合

我国传统的民间艺术里有很多历史的题材与相关内容的表述可以作为当代动漫艺术设计里重要的元素。因此,应当把以上的内容进行组合与串联,构成一个完全的整体。首先,重视传统民间的艺术里相关表述和动漫设计的结合。在中国的民间传统艺术里,很多的表述都带有极强的中国气息,这样别具一格的民间传统表达方式可以更好地展现中国文化的韵味,若是和当代动漫相结合的话,则对于动漫主题的深化会起到点睛作用。其次,重视传统的民间艺术重要的历史题材和动漫艺术设计的结合。中国的传统民间传说里包含众多的精典历史题材,这样的艺术历史可为动漫设计带来多样化的构思。在现阶段我国的动漫设计过程中,很多人提倡西方的故事加上中国画的形式,借助西方的神魔故事进行动漫的设计工作。然而,在著名的国家如美、日等动漫强国,却充分利用了中国的故事或者小说为题材,对动漫进行编辑创作,并推出了世界级的大型动画作品。如《功夫熊猫》、《龙狼传》等。

2.3中国民间的文化和动漫设计的结合

我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与文化的大国。因此,对于文化的传承与发扬向来是一项重要的国民义务。正是为了更好地传承我国的传统文化,才形成了各式各样传统的民间艺术形式,如国画、木雕、剪纸、皮影等,皆是对于民族文化的艺术展现。而动漫事业自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后对于中国的民间艺术的文化进行了创造,形成动漫里的中国流派,如中式的皮影戏、剪纸艺术。在《猪八戒吃西瓜》的动漫作品里就融进了一些民间的剪纸工艺,而且还利用了皮影戏的方式进行表达,可谓在动漫艺术设计里创先之笔。现阶段,人类进入了信息时代,因此我国的动漫作品里应当有效地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同时,注意和传统的民间艺术文化的结合,进而形成既包含中国特色的民风,且体现时代特征的动漫产品。

2.4中国民间的伦理道德和动漫设计的结合

实质上,动漫作品的主题重点是对我国民间传统的美德与精神加以传颂和继承,进而影响与感染广大的观众,对其优秀品德的塑造发挥作用。因此,动漫艺术设计里恰当地融进我国传统美德的“真善美”,也充分展现了我国民间道德的育人理念。第一,传统的民间美德里的真和动漫艺术设计的结合。动漫设计师要以艺术的角度,应用独特的艺术形式对现代的人事现象加以映射。如对于生命珍爱、伦理道德、爱情观念、精忠报国等精神的传扬可以作为当代动漫艺术设计里永恒的主题。第二,传统的民间美德里的“善”和动漫设计的结合。善作为人们的共同心理诉求。因此,动漫设计里把“善”的思想加以深化,可以促进众多的观者从动漫作品中得到灵魂的慰藉。最后,动漫设计中要重视对于人性“美”的表达。总之,我国的动漫设计里不能忽视对传统文化道德的渗透。

3结束语

我国具有丰富的传统民间艺术形式与内涵,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动漫企业创作者也应当在紧跟科学技术的同时,注重对中国传统艺术文化的传播与渗透。从选材到塑造角色、场景设计、文字表述等相关内容的设计皆可有效利用与借鉴我国传统的民间艺术,在动漫事业的改革创新过程中,促进民间艺术和动漫设计的完美结合,让我国当代的动漫作品再上新的阶梯。

参考文献

[1]赵亮.关于中国画元素在动漫设计中的应用分析[J].知音励志,2016,(12):227-227.

[2]景仲龙.传统民间艺术在动漫设计作品中的表现与分析[J].室内设计与装修,2016,(05):195-195.

民间传统文化艺术范文7

关键词:传统手工技艺;现代艺术;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理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技艺”“工匠精神”,早已成为当下文化领域的一个热门词汇,但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我们无法估测这种步伐能走多远,路向何方。每一门民间工匠都是有着悠久文化历史背景的技术、技能,必须经过一定的深入研究学习才能掌握的技艺。每一门技艺都烙着民族的印记。面对非遗保护思路的探索与创新,国家文化部及各省市都针对“传统技艺”针对“民间匠人”开展了一系列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活动,一是展示各地各民族丰富的传统文化;二是营造更多人群认识并参与保护的氛围;三是通过活动分析了解各地民间工匠精神的本质,探讨未来“传统技艺”“工匠精神”路向何方。传统手工技艺的坚持与现代艺术的追求,实质并不是矛盾的存在,非遗保护是传承传统文化的精髓,我们要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允许在保护思路上的创新,鼓励一些艺术追求的创新。传统手工技艺与现代艺术的关系应该是相容是互补的,两者相遇应该是会碰撞出民族文化艺术火花的。近几年来,根植于传统手工艺的当代艺术、创意线下、传统手工技艺展示等一系列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为文化载入点的创意活动,不仅为一大批艺术家、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提供了互动平台,更让广大人群参与其中,亲身体验传统与当代的文化碰撞。我们应该注意的是,中国传统手工艺一度面临失传濒危的局面,有一部分技艺即将消亡。但近年来,无论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领域,还是在当代艺术和设计领域,都能看到手工艺的再度走热。而这股热潮能否为传统手工艺找到新的出路?传统手工艺如何真正“活”在当下?这就是作为非遗保护工作者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管窥云南省非遗传统技艺门类部级项目16项,傣族慢轮制陶、白族扎染技艺、苗族芦笙制作技艺、阿昌族户撒刀锻制技艺、傣族纳西族手工造纸技艺、陶器烧制技艺(藏族黑陶烧制技艺、建水紫陶烧制技艺)、傣族织锦技艺、斑铜制作技艺、傣族贝叶经制作技艺、普洱茶制作技艺(贡茶制作技艺、大益茶制作技艺)、乌铜走银制作技艺、民族乐器制作技艺(傣族象脚鼓制作技艺)、黑茶制作技艺(下关沱茶制作技艺)、火腿制作技艺(宣威火腿制作技艺、蒙自过桥米线、红茶制作技艺(滇红茶制作技艺)1。16项传统技艺是经过历史考验,人类无数次的实验才能传承至今的,能够传承并被人们认可成为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就说明它们有独到的工艺特点和深厚的文化背景,这种特性是现代文化艺术所不能替代的。从文化角度着眼,人类在文化财富上的积累是渐进的,累加的,不断的2。如今,人民素质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艺术的欣赏水平与对文艺作品的审美要求也随之提高,面临这样一个文化时代大潮,把具有较强地域性、民族性的传统手工技艺置于文化繁荣的大背景里来提炼,满足广大消费者的艺术享受和精神需求,已是众多艺术家、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共同的话题。这些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精彩的作品几乎让所有消费者青睐,作品赋予了浓烈的传统文化元素,传承人根据民族传统巧妙的加入感情、色彩、造型,使作品富有生命,富有神韵,体现民族的灵魂。传统技艺的作品往往不复杂却能在淳朴的造型中体现美感,色彩不复杂却能在细部微妙的转换中衬托意境,每一位民间大师的每一件作品的每一个环节,都显示出传承人对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对人生阅历的渗透。就云南省祥云县汪情珐琅银器传统手工制作技艺而言,从化银到刻、雕、錾、锤、嵌等每一道工序都非常讲究,否则加工制作出的银器饰品就不够精美,且容易变俗。

学习这门传统手工技艺至少3年或更长时间才能出师,而现在的年轻人很少愿意学习,能制作并熟练掌握整套制作技艺和流程的传承人越来越少。其实在国内或是其他国家,银器民族手工艺饰品有一定的市场,也有很大一个消费群体,但往往因为传统手工技艺花费时间长,经济效益无法提升,关键是现代艺术对传统手工技艺的冲击,很多年轻人也就不愿学,不愿做,一是觉得累,二是觉得赚钱不多。面对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面对现代艺术的全球化,“中国传统手工技艺路在何方”?带着这样的问题,不乏有一大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学者,专家和一大批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工作者一直在寻找一个出口、一种可能性。其实,近10年来的关于民族民间传统手工技艺的保护与发展主题方向是非常明确也正确的,大家都希望能在具体的主题之下,探讨某一门类或是某一领域最新的出路与面貌,并为这一门类这一领域面临的问题找到比较可能的路径。希望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这个切入点,能在现代艺术和传统手工技艺之间找到一个节点,相互包容,互推互进。第一,传统手工技艺和现代艺术的双向突围。审视一些较好省、州、县建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展览室、传习所、传承基地等,我们不难看到设计师、艺术家、手工艺传承人、民间匠人进行的一场场跨界融合的对话和展示。同时,我们能看出各地传统手工艺的经典与特色,大家都在保留传承技能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探索新的出路。不难发现传统手工技艺与现代艺术的价值观念越来越接近,甚至相互碰撞出很多理念上、技术上的创新,只要我们尊重传统手工技艺的历史与文化,鼓励现代艺术的创新与发展,就会编撰出一个当代艺术家和民间艺人之间跨界、合作的发展个案。

浅表层面评价传统手工技艺,大多数人认为传承人或是民间匠人的作品存放于艺术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就能界定作品的价值。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需鲜活地存活在民间,存活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更重要的是活态的传承,保护成就作品的制作过程。各地探索的保护措施和活动形式证明,非遗项目传承人,民间匠人和当代艺术家的合作是可以活在当下的,并且可以保留朴质的温情、温暖和文化来点缀与丰富我们情感和生活。因此,传统手工艺与当代艺术的相遇是一次双向突围。一方面,传统手工艺可以向现代艺术的方向寻找一个出路;另一方面,现代艺术面与传统手工艺融合,可以寻找无数种可能性。创新与现代艺术的融入是保护传承传统手工艺的一个出口,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木雕,到了工业化时代,只能以衡量艺术作品的眼光来衡量它的价值。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百工百匠之说,各类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精美绝伦,内涵丰富。但比起一些西方国家,包括亚洲国家日本在内,我们并没有真正实效的探索出一套对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和匠人足够尊重的文化评价体系。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门类的保护与传承,我们需要重新唤起匠人精神,反思匠人文化。传统手工艺发展需要政策支撑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民族传统手工艺,一些门类市场前景较好,也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容易保护与传承,而一部分项目具有代表性,属于急需抢救保护的濒危项目,但保护传承较为困难。后者的存续与现代艺术的发展几乎无法比拟,更谈不上技艺的持续性保护,往往因为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对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抢救和保护工作面临诸多困难。民间艺人,传承人对自己的手艺保护激情高涨,感情深厚,但往往是想做而做不了,能动而动不了。同样,一些基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从一个项目的调查、记录、整理、保存、保护都需要经费和现代化科技载体及手段。由于经费不足,一些濒临湮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不到有效记录、抢救,甚至一些已经记录和整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面临损毁和再次流失的危险。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也缺乏相应的资金。

民间传统文化艺术范文8

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概念

民间表演艺术通过表达形式来体现,有效保护民间表演艺术,准确理解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概念是当然之义。关于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概念,理论与实务界均无统一结论。理论界基于不同的视角,对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涵义给出多种表述。部分学者立足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空间性,认为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是指特定群体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创作并演绎的民间文化表现形式的总称[5]。部分学者基于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延续性,认为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是一种通过世代流传、连续、缓慢创造的艺术作品[6](172)。还有的学者突出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集体性,认为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是“指某社会群体(而非个人)创作”的艺术形式[7](203),或是指“由特定区域的社会群体或特定民族集体创造、体现该特定区域的社会群体或特定民族的特定品质或文化”的艺术成果[8]。此外,有学者从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词源出发,主张按照其英文的涵义,称为“民间文学艺术”或“民间艺术”[9](307)。法律实践上也无统一的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定义,国际间立法采用列举法且差异较大,但都要求表演者的群体性、内容的民族性。《班吉协定》的附件所保护的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包括:一切由非洲的居民团体所创作的,构成非洲文化遗产基础的,代代相传的表演艺术的传统表现形式。而依据《示范条款》,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可见,《班吉协定》将其界定为由“群体”而非“作者”完成的东西,从而排除了可通过常规版权法保护的民间“作品”;示范条款则包括可认定由一国国民或者该国之部族群体完成的创作。在具体国家立法中,摩洛哥版权法仅指符合创作条件的未出版的作品;阿尔及利亚与突尼斯两国的版权法对是否出版无要求;塞内加尔版权法则限定在艺术领域的创作……笔者认为,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是指在一国领域内,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表演,或能够推定为来源于某国或某一社区内成员表演,经世代相传,构成独特的文化特征、民俗风格、表现形式及方法的有形的或无形的展现艺术方式的种类,这些种类是被认为符合该民族、种族或社区集体期望的表演形式的总称。民间表演艺术发展史、国际间立法实践都表明,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具有明显区别于著作权法上“作品”的法律特征。民间表演艺术特殊性决定了其表达形式的特征。在武汉召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国际研讨会”上,学者们归纳民间艺术表达特征为多样性、不确定性、传承性、无形性、实践性、开放性等。基于前述概念,民间表演艺术的表达形式具有三个主要特征。第一,表现形式的多样性。民间表演艺术的表达形式是由某社会群体表演的流传于民间的歌谣、音乐、戏剧、舞蹈等表演艺术形式,它产生后会在区域间、民族间不断创新、丰富。因此,它并不是完全等同于传统版权法上的无形的“智力创造成果”。由于民间表演艺术源于民间丰富多彩的生活方式,不受“宫廷艺术”规矩束缚,与之伴生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自然竞相发展,形式与时俱变,从最初的杂耍到传统舞蹈,从活表演“百戏”到“人机合作”表演。因此,民间表演艺术的表达形式至少包括原始民间艺术表演结果如原创音乐、戏剧、舞蹈;在原始民间艺术表演结果基础上形成的载体如同一舞蹈的不同表演方式;以及以流动形式存在的民间表演艺术,如口技、评书、宗教传统仪式、传统竞技、传统游戏、民间习俗;等等。第二,创作主体的群体性。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存续主要通过家族或群体传承,即使个别形式是某一特定个体原创,但由于社会发展原因,原创个体呈现“不知名”状态,但总体属于特定群体一员。正如学者所言:“它不是一个或若干个自然人或者团体的产物,相反,它是在不断地被民族内的众多成员传播、演绎过程中”受到无数的表演者不断加工,“同时,也融入了许多听众、观众的意见和情趣,从而使文化内涵不断丰富”[10]。第三,流传方式的实践传承性。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出现取决于生活生产实践的需要,一种表达形式的发展也基本决定于社会实践的需要,可以说,没有民间的生产生活需要,就不可能有民间表演艺术,民间表演艺术的表达形式缺少“宫廷”及“科班”标准,“口传身授”成为其流传的主要方式。

法律保护的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

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因其依存的文化环境而丰富多样并不断演变,但由于法律的局限性、民间表演艺术的特殊性、演出法调整对象的发展性,司法实践对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保护不到位。“如果整体所获得的力量等于或者优于全体个人的力量的总和,那么我们就可以说,立法已经达到了它可能达到的最高的完美的程度了。”[11](154)因此,民间表演艺术要受到法律保护,必先使之成为演出法律关系的客体,而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得到合理界定,是民间表演艺术法律保护的起点。(一)界定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基本理论在艺术上,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是民间表演艺术的载体,也是民族文化的表达形式,必然体现审美观念。而人类的生存发展决定着民间表演艺术的丰富发展,民间表演艺术的表演形式的审美观念与审美形式,逐渐成为审美意识,并显性为审美观念的符号语言。这些符号语言通过民间艺术,再现人类改造客观与主观世界,从而形成民族表演艺术文化模式。因此,界定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首先必须坚持“原生态”标准。在民间表演艺术领域的“原生态”,是指在特定民族、地域生活环境内自然形成、表演、流传,域外文化影响少,没有经过人工依据外来标准改造的表演艺术形式。由于民族、地域的文化内涵与艺术价值取向不同,民间表演艺术的“原生态”内涵不是简单、统一、固定的。因此,民间表演艺术形式的差异不是技艺水平,而是形式创造者的思想观念。正如贡布里希所言:“因为整个艺术发展史不是技术熟练程度的发展史,而是观念和要求的变化史。”[12](18)“原生态”要体现民间表演艺术语言系统、表演情感呈现方式、表演者审美观念、表演者心理结构、表演者思维方式、表演动作要求等舞台元素,也要体现民间表演艺术生存、流传的实践环境,以及确切传达民族(群体)文化心理。为此,确定“原生态”民间表演艺术形式,应该使它的文化形态完全回到原生态的生成环境,至少“原生态”应该体现“传统”和“习惯”内涵。依据WIPO解释,“传统原生境”被认为是特定群体基于一直延续的用法在适当的艺术框架内使用民间表演艺术传统的方式;“习惯原生境”则指依照该群体每天的生活实践对民间表演艺术的利用[13](17)。在法理上,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应符合法定要件。首先,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是民族文化财产,是在民间经过长期流传而形成的表演艺术载体。形成时间短,或非特定民族或群体自觉形成的,不是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有些国家立法要求表演艺术已存在100年以上并能反映本民族文化,如特利尼达和多巴哥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法》(草案)。其次,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创立者是民间特定人群,而非官方指定或许可人群及组织,其引起原始权益不能够完全归属于特定个人或者该人群以外的社会组织。“群体性”不仅指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中所表达的感情、反映的愿景、展示的内容,对特定群体具有普遍性,还指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从原始创作到流传、到再创新的每一历史单元都是与群体艺术创作分不开。至于认定“群体”,一般考量民间表演艺术的生长环境,而民间跨区域流传的同一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则可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①。再次,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灵魂是民族文化内涵,即特定群体对本民族文化的自然认同与自然情感。“正是这种情感,在自然状态中代替着法律、风俗和道德”[14](103),而“法的观念,尤其是自然法的观念,显然就是关于人的本性的观念”[14](64)。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是表演艺术本身的载体,以民族民间文化为依托,是后者的表现形式,而不限于具体形式的有形或无形性。因此,与民间表演艺术无关的表演形式,如从国外引进的音乐、舞蹈、戏剧,非民间的官方艺术表演形式都不是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最后,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具备主观要件,即已经被公开的、被特定群体在心理上认可的“正式形式”。“公开”是向所在区域或人群公开,是表演的法律要件之一,非公开的表达形式自然不符合法律保护要件;而且,这种形式应该得到特定群体的承认,公认其区域的、人群的效力,如果该形式没有得到社区多数人的认可,则不是法律保护的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此外,这种主观认可,还体现为民间艺术表演者都为表演结果的完成做出了直接的、实质性的贡献,而非为表演创作提供素材、理论指导或记录等辅的行为②。(二)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国际间立法实践关于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保护范围,国际间立法实践不一致,但都规定了大致分类。从国际公约规定来看,存在广义与狭义之别,这反映出国际社会对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曲折认识。狭义上,将民间表演艺术的表达形式排斥在口头表达、社会风俗、礼仪、节庆等之外。如联合国《伊斯坦布尔宣言》列举了三大民间表演艺术领域: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而依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民间表演艺术包括肢体语言、音乐、戏剧、木偶、歌舞等表现形式。在广义上,民间表演艺术形式外延更广泛,且符合民间表演艺术本质特征。如《班吉协定》附件7规定,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至少包括口头形式表达、艺术产品、宗教传统仪式[15](375);突尼斯版权示范法则包括音乐表达如民歌、器乐,动作表达如民族舞蹈、民间游戏及民俗活动①。国内法示范法条的规定更宽泛:口头表达形式,诸如民间诗歌及民间谜语;音乐表达形式,诸如民歌及器乐;活动表达形式,诸如民间舞蹈、民间游戏或民间宗教仪式;有形的表达形式;等等②。武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国际研讨会”上,国内外专家将传统表演文化表现形式概括为:音乐表现形式,如歌曲和器乐;行动表现形式,如舞蹈、游戏、典礼、仪式和其他表演,而无论其是否已浓缩为某种物质形式③。从国际看,21世纪的联合国公布三批亚太地区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31项,表演类占总数的93.55%,所有项目均涉及民俗。纵观各国具体立法,由于对民间表演艺术范围的理解,发达国家与传统资源较丰富的发展中国家常相去甚远,保护民间表演艺术的国家多是经济不发达国家,如突尼斯、智利、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塞内加尔、肯尼亚、马里、布隆迪、象牙海岸、几内亚等国。各国具体规定存在差别,但基本可以归结为四大类:口头艺术形式,包括神话、传说、民间故事、谚语、谜语等;声音艺术形式,如民乐、民歌等;动作艺术形式,如民间舞蹈、民间戏剧、民间曲艺、民间体育活动、民间游戏、杂技等;综合艺术形式,如民间祭祀活动、宗教仪式、节日庆典活动、民间游艺活动等。从国内来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也予以保护民间表演艺术,依据我国公布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表演类分别占总数的51.4%、56.7%、57.1%,它们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与节庆等形式④。(三)法律关系客体的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类型根据国际间保护民间表演艺术的理论与实践,能够成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主要有三大类。1.民间表情艺术。它是指借助于艺术载体要素媒介,通过表演塑造的艺术形象,反映表演者感情的民间艺术。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曲艺、杂技、民间戏剧等;后者专指民间音乐和民间舞蹈。本文专指狭义民间表情艺术,它最直接、最充分展示表演者情感;通过表演所塑造的艺术形象与受众情感共振;凭借时间流动性形成意境。民间音乐是相对于专业创作音乐的概念,是传统音乐的一个类别,是指特定群体在生活和劳动中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自己创作、自己演唱的音乐,包括民间歌曲、民间器乐、民间歌舞、戏曲音乐和说唱音乐。它是以口头创作、口头流传的方式生存于民间,并在流传过程中持续不断地经受着群众集体改造、加工和提炼的表演艺术。民间舞蹈,也称“土风舞”,是历史流传下来的,由群众自创自演,具有固定舞蹈程式、动作术语,体现民族或地区的文化传统的自娱性、群众性的舞蹈。民间舞蹈历史久、题材广、形式多、数量大,内容包括农业生活、娱乐活动、祭祀礼仪活动。民间舞蹈特点是:载歌载舞,多用道具,表演形式自由。从舞蹈功能角度看,民间舞蹈可以分五大类:节令习俗舞蹈、生活习俗舞蹈、礼仪习俗舞蹈、信仰习俗舞蹈、劳动习俗舞蹈等。2.民间综合表演艺术。民间综合表演艺术是戏剧、戏曲等艺术的总称,汲取了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等艺术优点,将时间艺术与空间艺术、视觉艺术与听觉艺术、再现艺术与表现艺术、造型艺术与表演艺术的特点融合在一起[16](195)。民间综合表演艺术主要包括民间戏曲、曲艺、皮影戏、民俗表演。民间戏曲是指包含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武术、杂技以及表演艺术各种因素综合而成的艺术。它是综合舞台艺术样式,以歌舞演故事,离形取意,运用虚拟手段塑造形象。它源于民间歌舞、说唱、滑稽戏三种艺术形式。中国戏曲源于原始歌舞,经过汉、唐到宋、金才形成比较完整的戏曲艺术,鼎盛于清代,主要包括宋元南戏、元杂名句、明清传奇、近现代京剧和各种地方戏。曲艺亦称说唱艺术,是由民间口头文学和歌唱艺术经过长期发展演变形成的、以带有表演动作的说唱来表达思想感情的艺术形式。曲艺是我国独有的艺术形式,古代宫廷中俳优歌舞表演就含有曲艺因素,主要有相声、数来宝、快板、快书、评书、弹调、大鼓坠子、琴书等。曲艺是最具民族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集成,以“说”和“唱”为主要,以“一人多角”的方式表演,曲种各自独立。皮影戏,又称影子戏或灯影戏,是中国民间一种古老的表演艺术,以兽皮或纸板做成的人物剪影,在灯光照射下用隔亮布进行演戏。皮影戏的演出是演员通过操纵皮影来展现形象。皮影戏始于先秦,兴于汉朝,盛于宋代,元代时期传至西亚和欧洲。

民间传统文化艺术范文9

深厚的文化底蕴,各民族迥异的生活环境、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审美情趣为我国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之蕴育、流传灌溉了肥沃的土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奇葩,承载着道德教育、审美观念传播、民族信仰传递等功能。对之予以法律保护,是认同和尊重群体民族风格及民族文化的体现,既能增强群体之优秀文化主体意识,保持文化多样性;又能满足群体之精神需求,增强其文化自豪感和民族凝聚力,奠定构建和谐社会之基石。

一、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概念

国内外学者对“民间文学艺术”之内涵界定的多样性和术语使用的多样化,使得对这一领域之研究,尚未达成实质性共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此类事物表述为“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和“传统文化表达”,此表述已为各国所认可。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1982年《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防止非法利用及其他损害的国内立法示范法条》给出的定义为:“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是由具有传统艺术遗产特征的要素构成,并由某一国的居民团体(或反映该团体的传统艺术取向的个人)创制并维系的产品。

UNESC01989年《保护传统的民间文化建议案》给出的定义为:“传统的民间文化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人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它的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它的形式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化、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术及其他艺术。”

笔者借鉴上述定义将其内涵界定为: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系指由某一民族或区域群体(或反映该群体传统艺术取向的个人)所创作并维系,构成传统文化遗产之组成部分,反映该民族或区域群体历史渊源、风俗习惯、、民族风格、文化传统等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艺术性表达形式。包括:一是言语表达形式,诸如民间故事、诗歌、神话及谜语;二是音乐表达形式,诸如民歌、民间说唱音乐及器乐;三是活动表达形式,诸如民间舞蹈、戏曲、宗教仪式及杂技艺术;四是有形表达形式,即固定在物质载体上的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形式,诸如民间剪纸、绘画、雕刻、蜡染、刺绣等。有的学者认为保护对象不包括有形表达。笔者认为有形表达依附有形载体的特性不妨碍其成为受保护对象。有形表达保护的剪纸等“体裁”和前三类保护民间故事等“体裁”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有物质化的形式要求。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是尚未固定在任何有形载体上,但可就相同主题,以人的动作、言语或艺术品为载体,传达的模式化信息。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不同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和民间文艺衍生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民间世代相传的,长期演变,没有特定作者,通过民间流传而逐渐形成的带有鲜明地域色彩,反映某一社会群体文学艺术特性的作品。

民间文艺衍生作品具有明确具体的作者,是在借鉴素材、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或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基础上创作的,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能够以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劳动成果。包括:一是受民间文学艺术素材的启发创作的具有原创性的作品;二是吸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质,进行艺术再创作形成的改编作品。这类作品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质进行创造性加工,又没有失去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之艺术精髓。如在赫哲族民歌《想情郎》、《狩猎的哥哥回来了》原主题曲调的基础上,运用现代音乐创作手法,进行旋律改编形成的作品《乌苏里船歌》。三是以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模式为内核创作的作品。此类作品在借用民间文学艺术主题、传统表达风格或者民间文学艺术体裁(如剪纸、刺绣等)的基础上,融入作者的丰富阅历、审美情趣创作完成。如白秀娥利用剪纸体裁,根据“蛇”这一母题的基本造型和图文样式,创作的蛇年生肖邮票。

二、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特征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是沿袭共同传统文化的群体在日常生活中的自然表达,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创作主体的群体性。群体是生活在一起,具有共同、风俗习惯、价值追求,沿袭共同传统文化的人群集合体。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无论是群体无意识的创作,还是个人创作、反映群体价值取向、为群体认同吸收并发展的创作,都是群体的智慧结晶,其创作、流传和保存,都鲜明地打上了群体智慧的烙印。

二是创作活动的传承性。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创作具有永动性,促之发展的是群体固有的特质。创作是群体生产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各群体独特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民族信仰传递的天然工具。因此创作活动延续不断。群体的特质促使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在流传过程中保持“内核”的稳定性。“内核”的稳定性保障创作的传承性。

三是流传地域的相对性。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创作、流传深受流传地域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的影响。对于疆域辽阔的多民族国家而言,民族文化的差异可能会导致某一群体的传统文化不被其它群体认同,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从而带有地域性色彩。然而,地域性不是绝对的,群体文化被其它群体认同后,就会产生跨地域的流传,甚至在国家之间产生共鸣。比如,梁祝传说从区域性传说演化成全国性的文化遗产,如今流传到国外。

四是保护期限的无限性。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伴随着群体的日常生产生活,是群体传统文化、精神信仰的外现,由此决定群体根据自然环境、政治制度、精神需求的变化,相应地改造加工民间文学艺术表达。这意味着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创作,是一个只有“始”,而没有“终”的流动过程,因此应无期限地保护。

五是保护内容的模式性。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是特定信息的模式化表达,核心是具有传统艺术特色的、特定的模式化信息,由众多群体特质汇集在一起作为模式体现。模式是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灵魂,体现为相似母题的组合或相似的表达形式,是群体价值取向、审美情趣的反映。言语表达体现为“口头程式理论”,即个体依据程式化的主题、程式化的典型场景和程式化的句法来结构作品。个体以模式为轮廓,据其生活阅历、丰富的想象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创作场景构建生动形象的作品。民间舞蹈大多有基本的表演模式,如长沙民间舞蹈《狮舞》的“拜五方”,《地花鼓》的“扯四角”,《龙舞》的“跑圆场”等。此外,有形表达依附的造型艺术品也传递着模式化信息。如杨柳青胖娃娃年画主题中,手持莲花、怀抱鲤鱼、圆头圆脑,体态丰腴的人物造型和白底粉面、花青的头顶及水纹、红色的鲤鱼及莲花,翠绿的荷叶等模式化的着色手法。

三、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权利内容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来源群体重视的是精神权利、文化认同感的满足。尽管群体也关注经济利益,但更注重文化能否受到尊重和认可,并得到持续发展。王鹤云女士称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为“文化特性权”,包括文化归属权、公布权、文化尊严权、使用权、传授权、传播权、获得报酬权七类。笔者认为权利内容包括标示来源权、公开权、文化尊严权、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权和传授权。

标示来源权是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传播时的必然要求,是向外界表明创作群体身份和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来源地的权利。其中须注意:标示方式的恰当性(即不能破坏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完整性和原始风貌)和来源地、来源群体的真实性。

公开权即有权决定是否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向群体之外的公众公开的权利。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创作的延续性决定其不属于公有领域。发达国家主张归入公有领域是其无偿窃取、进行商业化利用的托词。传统背景和习惯范围内的使用,使之更多是在群体范围内流传。公开权针对仅仅在群体范围内流传和虽超出群体范围、但尚未超出我国领域,尤其是具有神圣和神秘色彩的民间文学艺术表达。

文化尊严权即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形式和内涵完整,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维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原生态。民间文学艺术表达通常是在传统背景和习惯范围内使用,有时脱离背景的使用都会侵害群体的文化尊严权,毋宁说歪曲、滥用。非原生境使用产生侮辱民族信仰的情形,是群体抵制他人使用的主要原因。文化尊严权通过保障公众领悟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之特质、民间传统文化之博大精深,促使公众认同、积极弘扬民间文学艺术表达。

专有使用权是群体在传统背景和习惯范围内享有的固有权利。群体作为创作者、传播者和保持者,作为私权主体,固然享有专有使用、拒绝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的权利。此处规定专有使用权,是为了与群体成员以营利为目的,在传统背景和习惯范围之外使用民间文学艺术表达,须支付合理费用的情形相区分。

许可使用权,即允许群体之外的个人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并获取报酬的权利。许可使用的方式包括复制、展览、表演、摄制、改编和翻译。以艺术创作为目的的使用,只要不侵害权利主体的其它权利,都是允许自由使用的。

传授权,即权利主体有权决定将其掌握的技艺向谁传授、通过什么方式传授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不能与国家有关的强制性法规、群体习惯相冲突。传授权针对的是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所涉及的技艺。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是民族风格的体现,是国家传统文化的优秀组成部分,因此应对权利主体设定禁止权的权利限制,即不享有转让权和放弃权。此外,还需借鉴《著作权法》的权利限制制度,构建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制度。

四、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权利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