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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职责及要求集锦9篇

时间:2023-11-10 11:08:24

工程监理的职责及要求

工程监理的职责及要求范文1

【关键词】施工安全监理;安全责任;行为过错;责任风险;风险识别;风险规避;风险转移

前言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是代表业主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并承担相应的工程责任,是业主与承建商之间的桥梁。在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建筑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的使用状况等与承包工程相关的各项工作,实施监督,并对施工安全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安全监理责任的履行过程中,也包含了责任风险的防范,包括过失责任风险、渎职责任风险、不作为责任风险和越位责任风险等。因此,正确、严格地履行监理自身的职业责任,是工程监理单位目前对监理安全管理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监理责任的风险识别

1、责任识别应以存在事实的行为过错为准则。监理合同是由投资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规定了具体责任归属的监管委托合同。 在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监理单位有权在发现违规施工或因技术原因引发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或停工整改,直至隐患排除为止。如遇到施工单位的不配合行为,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从而起到监督和安全生产保障的作用。监理单位如果对违反安全施工条例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则构成了行为过错,监理工程师应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但不承担施工行为的具体实行单位或建设参与者的建设安全行为过错责任。一旦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过错与责任的归属,往往成为界定难题。所以,当初签订的监理合同就成为监理单位责任界定的依据,这就要求监理单位在履行施工安全监理职责和承担监理责任的时候,做好风险的防范和应对准备。

2、施工安全监理行为过错的辨析。通常施工安全监理责任包括专业责任、失职责任、越权行为错误责任和不正当行为责任四大类。

(1)专业责任。专业责任关系到监理工程师的职业严谨性,任何安全监理过程中的疏忽或失误都可能导致检查结果的偏差,从而影响对施工安全的准确控制,直接或间接的造成工程上的损失,从而使监理单位承担合同规定的相应责任,付出一定的经济赔偿。

(2)失职责任。失职责任与专业责任不同,专业责任是无意的疏忽或失误导致的,而失职责任是明知不进行正常检查会造成监管不利的后果,却仍旧不按照程序来实施安全监督,或是明知工程施工中存在问题却不指出,加以严令整改,而是听之任之,从而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的责任。因此,监理工程师将对失职的后果承担与专业责任相同的赔偿,此外也将受到法律、法规责任的进一步追究。

(3)越权行为错误责任。越权行为责任是监理工程师在个人的职业权限外进行非监理工程师行为的替代操作,或利用职务特性的影响来执行非专业规定的决策等行为,直接或间接的给工程带来损失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利用职务影响来向施工单位施加的非专业职责范围内的指令,不顾施工单位的反对,反而利用身份之便勒令强制执行的越权行为所承担的责任将不同于专业责任的单纯性赔偿,而应根据其具体的指令划分责任的归属。首先,当监理工程师的具体指令仍旧属于本身的专业职责范围时,可视为工作失误,按照专业责任来履行赔偿;其次,对于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指令,如果施工方没有明确的反对和提出异议,可视为施工方接受或默认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此后的具体施工行为属于施工方的自主行为,与监理工程师越权行为无关。

(4)不正当行为责任。利益是驱使监理工程师做出不当行为的起因,并由此引发的工程损失后果是由利益的提供者与接受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作为不正当利益的接受者,与利益的提供方一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的各种监理责任是真实存在于安全监理工作中的,并由众多的涉案实例总结而出。作为监理工程师,在行使专业职责的过程中,可能因不当的行为而导致承担以上责任中的一种或几种并存的责任。尽管监理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将承担合同责任,而直接做出不当行为的监理工程师才是真正的责任归属人,尤其是涉及到重大行为过错而触犯了相关法律时,监理工程师将是第一责任方,接受责任追讨。

二、监理责任的风险防范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实际施工工作的指导,施工方案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是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不仅包括施工方案,也应该详细地写明施工需要的技术支持和安全防范措施以及施工现场的设备安装和供电方案。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更应该附加上专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要求,从而为安全监理工作提供应有的参考材料和监理依据。在监理工程师对整个施工方案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后,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施工安全监理标准,并经过各工段施工的技术人员或技术负责人认可签字后,送交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审查。对于技术要求高的特殊工程,必要时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从而制定安全监理的基本标准,向工程安全负责。

2、检查安全标志。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是确保施工人员安全操作的辅助条件。在施工工地的入口、醒目地区、危险地段、大型机械旁、高压危险区域、出入隧道口、坑道或坑洞顶端、危险及有害物质存放处等都要有明确的警示标志,来提醒工作人员高度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从而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

3、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与保证体系。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相关施工人员是否具有从业的资格、特殊机械的使用或驾驶人员是否持有上岗资格证书等,都是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的安全保证基础。此外,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进行安全培训也是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督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火灾也是施工过程中重大的安全灾害之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制度和防火操作流程等的制定都是应对火灾的有效措施。另外,安全监理工作也包括对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材料的监控,防止违规操作带来的火灾隐患。

5、督促施工单位开展文明施工活动。安全施工不只是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实行,还包括工程对环境和周边生活区的影响,也要控制在环境污染的界定值之下。考虑到噪声、粉尘、强光照明、震动和工程废料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危害,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不但要向施工现场的人员提供安全防具,也要对地下管线和周围相连建筑提供必要的防护,避免施工造成其他管线或建筑的损毁。

结语

监理工程师所承担的责任并不等同于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监理工程师只是工程安全的监督者,而不是直接的施工行为人,因此监理工程师可以从风险规避的角度出发,自主地控制责任风险的触发几率,从而提高监理工作效率。

工程监理的职责及要求范文2

关键词: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安全工作 安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在项目监理工作中的全权委托人,是项目全过程所有工作的总负责人,将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职责和义务,因此总监也将带领项目监理部全体成员开展项目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监理单位作为建设工程五方参建主体之一,应当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监理单位所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最终需通过项目总监在项目监理工作中来履行,总监理工程师对工作开展好坏将直接导致监理单位能否履行好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要真正履行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制度:

每一个项目监理部都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总责,总监负责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就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明确各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督促各监理人员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日常的安全工作。项目监理部各监理工程师在安全工作中要以既分工又合作的态度,形成以总监为核心的安全监理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总监要不定期的对各监理工程师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监理工程师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各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要认真记录,形成良好的记录习惯,可使工作过程有据可查,既有利于督促现场安全,也有利于保护自己。

二、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多:1)建筑工程的特点就是固定、体积庞大、施工周期长,并且在有限的场地内集中大量的人力、物力、机械、设备进行施工,因此不安全因素将时有发生;2)由于建筑业中的工作大量是人工操作,施工人员受施工环境的影响,易产生思想和情绪上的波动,也会产生不安全因素; 3)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较多,交叉作业增加,安全防护装置时有不到位,因此不安全因素时有发生; 4)建筑物都是由低到高建设起来,并且露天、高处作业较多,受气候影响较大,因此也会产生不安全因素; 5)当一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完成后,机具在拆除、转移的过程中又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针对上述不安全因素,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监理单位要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安全专项方案,如果有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要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如果发现违规作业时应以安全监理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给施工单位要求整改;情况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安全隐患消除后,监理项目部应检查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2)要加强日常安全巡视检查。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中作业和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与控制;对于重要的和对工程施工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工程部位、作业活动,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安排监理员进行监控;安全记录资料的检查;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后安全检查等。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应分为管理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三个方面。要求各监理人员在监理的巡视过程中抓住关键部位,重点关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必要时安排专人进行旁站;在巡视过程中要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检查施工单位的书面记录,同时也须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出入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基坑边沿及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起重设备、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等处完善安全标志的设置;

3)项目监理部还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分包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对施工承包的管理、安全施工、安全制度、文明施工、临时用电、机械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施工安全问题,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并经项目经理及有关单位签认;要求书面回复整改情况。

4)利用专题安全会议、工地例会等对下一步工作或新的工序中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及时提出。针对安全薄弱环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要在会议上着重提出,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安全方案施工,并督促落实情况。如果有新工艺、新技术,开安全专题会议,讨论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应该怎么样避免安全事故。

5)对安全隐患的处理方法:

监理工程师应对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安全事故整改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监理工程师对安全事故整改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对在施工现场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工作人员,监理工程师应当场向责任人指出,立即纠正。

三、事故发生时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我们做了这么多工作,就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了安全事故,就不可避免的有人员和(或)财产的损失,这是我们所不希望看到的。但是工程施工的不安全因素太多,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不足,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果发生了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首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停止此部分工程的施工,启动安全救援应急预案,维护现场秩序,督促抢救人员及维护现场安全,向公司领导、建设单位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报告,事后要写出事故经过,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及时发现工程建设中的不安全因素,尽管这些不安全因素产生的根源往往不在总监本身,但是作为一名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要很好的控制这些风险,要有敏锐的洞察力,要有安全隐患识别能力,快速的识别不安全因素的类别,运用广博的知识、超群的技巧来防范和控制这类因素。以保证总监较好的圆满完成合同上规定的各项任务。

参考文献

[1]叶善图,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探讨,内江科技,2010年第08期

[2]陈尚增,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策略探讨,企业技术开发,2011年第07期

工程监理的职责及要求范文3

【关键词】监理人员;责任风险分析;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监理人员的工作对象是投资额巨大、与社会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所面临的责任风险是复杂的、巨大的和多方面的。因此如何做好监理工作,在监理工作中有效规避责任风险一直是监理人员面对的课题,所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工程监理人员责任风险的由来

1.1、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对监理人员的要求日益严格

近年来不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促使人们对质量安全责任的思考,我国的法律法规随着形势的发展日益健全,对监理人员法律责任也有了明确的规定。

1.2、社会公众对监理人员的要求逐步提高

随着工程建设的发展,社会公众对监理人员寄予了极大期望,在这种环境下,人们逐渐对监理的认识也产生了一些偏差和误解,一旦工程项目出现安全、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往往想到是因为监理人员不作为造成的,而忽视监理所具有的中介服务性的特点,加大监理人员的责任风险。

1.3、监理人员自身的职业风险

监理工作所处位置十分关键,必须十分谨慎,意思表达必须明确、处理问题必须客观公正、日常工作踏实认真、专业技能扎实全面、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2、监理人员的责任风险分类

2.1、施工单位带来的风险

在目前的建设市场上,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质量、安全管理意识淡薄,甚至有些施工单位为了拿到工程进行挂靠行为,进场施工时很难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即使建立了也是一纸空文,难以实施,有的施工单位在思想上就没把质量、安全等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甚至就抱有偷工减料的思想,不服从监理的监督管理。监理人员在这种环境下管理工程,处境是危险的,一旦发生了质量、安全事故必将会“代人受过”,承担相关责任,严重时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2.2、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带来的风险

建设单位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建设单位将监理的委托关系误解成雇佣关系,将建设单位应当承当的责任全推给监理单位,甚至还明确表示监理就是应替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追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不具备工程管理知识、责任意识淡薄,自身利益驱使,对监理认识不足等原因导致的,监理单位为了获取监理业务,不得不屈服,很难正常开展工作,增加了监理工作的难度,加大了监理人员的责任风险。

2.3、监理人员自身的责任风险

2.3.1、工作技能风险

监理工作是基于专业技能为基础的管理工作,因此,尽管监理人员履行了监理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职责,一个工程项目涵盖方方面面,但由于监理人员自身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的局限性,有可能受技术、资源而带来工作上的风险。如今工程技术日新月异,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规范等层出不穷,监理人员要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所有相关知识和专业技术是相当困难的。

2.3.2、职业道德风险

监理人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必须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爱,勇于承担对社会、对职业的责任,在工程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相冲突时,优先服从社会公众的利益;在监理人员的自身利益和工程利益不一致时,必须以工程的利益为重。如果监理人员不能遵守职业道德的约束,做事不客观公正,敷衍了事,逃避问题,甚至为谋求私利而损害工程利益,这样必然会因此而承担相应的风险。

2.3.3、行为责任风险

监理人员为正确履行监理职责,在工作中发生失职行为。这种风险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监理人员违反监理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超出了业主委托的工作范围,从事了本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造成了损失。二是监理人员主观上故意不履行规定的职责,在工作中发生了渎职行为,给工程项目留下了隐患。三是由于监理人员疏忽大意,检查验收工作不认真,并因此造成了工程损失,则同样要承担相应责任。

2.4、其他风险

2.4.1、社会环境风险

近年来,社会对监理行业越来越重视,社会公众对监理人员寄予了极大的期望,但这种期望,无疑对建设监理事业的继续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另一方面,我国的监理并不等同于国际上的监理,表面看来监理有一定权力,而有些工作实际上执行起来阻力重重,这些就形成一种对监理的健康发展不利的社会环境。

2.4.2、合同费用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监理企业为了承揽监理项目选择低价投标,甚至签订阴阳合同,监理单位之间恶相竞争,恶相循环,这样不但挫伤了监理单位积极性,而且这样的合同很难执行,致使监理企业为了保住成本选择一些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与岗位不对称监理人员上岗,这样很容易使监理工作流于形式,更难以保证工程监理质量,也加大了监理人员责任风险。

3、应对策略

3.1、施工单位带来的风险应对策略

监理人员要严格按照监理工作流程进行工作,在监理进场第一次工地会议时就应建立与施工单位正确关系,并做好监理工作交底,明确工作程序。在工程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理人员并对关键工作进行预控,避免和减少施工单位不必要的返工。在日常工作中,监理人员应当根据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需要施工单位整改的,监理人员先口头提出问题或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监理必须立即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相关单位。

3.2、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带来的风险应对策略

当业主一些人员行为不利于工程干扰监理正常工作时,监理人员要坚持原则,有礼有节、按章办事,即使得罪了业主代表,也要坚决予以制止,不能纵容其任意发展,增加监理风险。

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把热情服务放到首位,优质服务落到实处,协调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关系,从大局出发,顾客第一,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以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业主的行为,这才真正做到维护业主利益。

3.3、监理人员自身的责任风险应对策略

3.3.1、工作技能风险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监理人员由于个人资历、经验和专业技能的限制,即使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但也无法避免缺乏专业技术知识这一风险的发生,因此,监理人员要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总结经验,防范由于技能不足可能给自身带来的风险。

监理企业也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监理人员专业技能,做好人力资源管理,比如经常性以开会形式学习培训、组织企业内部专家讲座等,提高监理人员综合管理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3.2、职业道德风险应对策略

我国的监理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监理人员应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要求监理人员以勤勉认真、热情服务、爱岗敬业的态度开展监理工作,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处理问题时必须客观、公正,同时,还应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爱。

监理企业内部要建立和完善内部职业道德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提高监理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向高层次、高水平、高素质的方向发展。

3.3.3、行为责任风险应对策略

监理人员既要有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又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在监理日常工作中履行监理职责要做到掌握合同、认真管理,技术过硬,对关键环节严格把关,这样认真履行了监理职责和义务才能把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才能真正将行为责任风险置于控制之下。

3.4、其他风险应对策略

3.4.1、完善法律体系

迄今我国建设领域法律体系的建立已取得长足的进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着不协调的地方;法律、法规还存在着大量触及不到的范围,不少法律的定义不明确,因此,一方面需要不断立法,完善法律、法规的覆盖面,另一方面需要理顺现有法律的关系,对相互矛盾之处要进行修订,对含义模糊或无法实施的应进一步细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3.4.2、严格履行合同

监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树立牢固的合同意识,对工作中涉及的合同都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正确地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赋予自身的权利,合理地运用自身掌握的专业技能,以合同为依据,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为业主提供服务。

3.4.3、大力推行监理职业责任保险

加大职业责任保险范围,使监理人员对自身因工作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损失而承担赔偿的职业责任进行投保,一旦由于职业责任导致了建设单位或其他第三方的损失,其赔偿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索赔的处理过程也由保险公司来负责。即通过市场手段来转移监理人员责任风险。这对于保障业主及监理人员的切身利益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

工程监理的职责及要求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 企业 质量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以及房地产市场的扩大,建筑市场迅猛发展,建筑行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企业随之迎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为了谋利,形形的建筑企业蜂拥而上,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其施工资质与施工质量也千差万别。许多建筑企业不顾自身实际,想方设法拿到各种工程项目,随之而来的就是近几年来建筑工程质量不断出现问题,事故频频发生,造成了人员伤亡以及无法挽回的巨大的财产损失,严重威胁着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在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当前所面临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保证工程质量是每个建筑企业的当务之急。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片面追求成本或时间,导致工程质量无法保证

一方面,建设单位片面追求建设成本的最低化,在招标或发包时,一味压低施工报价,导致施工单位低价中标,利润空间小,低于市场利润水平,只能想方设法压低施工成本。因此低价中标的施工单位,往往采用劣质、低价建筑材料,压缩人工费,偷工减料,仓促马虎施工,必然导致各种施工质量问题;另一方面,建设单位常常要求设计单位缩短设计时间,造成工程项目边设计边施工,导致设计图纸问题多多,按照这样的图纸进行施工,施工质量根本无法保证;另外,有些建设单位为了某种目的,盲目要求施工单位务必在某个特定时间之前完成施工,全然不顾施工计划和质量要求。为此,施工单位为了抢进度,拿奖金,完全不顾图纸设计要求和质量监理要求,仓促施工,草草完工,后果不堪设想。更可怕的是有些建设单位“先上车、后买票”:先施工、后报批,或者边报批、边建设,甚至报批报建手续还没审批完成,就开工建设。这些情况必然造成工程施工无法正常进行,施工过程问题重重,要么工程返工,要么局部拆除,必然造成工程质量的下降。

2.施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水平低,缺乏质量意识

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大都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水平低,唯利是图。这些施工单位心中只是想着如何挖空心思地赚取每一分钱的利润,头脑中毫无质量意识,毫无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在施工过程中,随意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图纸施工。不按设计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符合要求、不规范,甚至偷工减料,仓促施工,使用劣质建筑材料等等,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低劣,事故频发,甚至酿成惨剧。另外,有些施工企业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主要是施工质量管理过程不完善、不科学、不规范、不严格。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不能严格落实施工质量管理职责,不能合理配置施工资源,不能对施工材料采购标准严格把关,管理松散,疲于应付,只做表面文章,管理流于形式,缺乏落实。

3.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责任意识差,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

有些勘察、设计单位责任制意识差,缺乏质量责任意识,在勘察或设计工作中,常常不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随意应付,不能科学、规范、严格地工作,不规范、不严格的勘察结果必然影响设计单位的科学设计,设计单位的设计不合理、不科学,必然导致施工阶段对结构的拆改,影响施工质量。另外,勘察、设计单位不负责任的工作经常使建筑工程从一开始施工就存在了质量方面的隐患,从而导致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消耗了不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既增加了建筑成本,又无法保证工程质量。

4.监理单位责任意识差,工程质量管理难以保证

建筑监理市场的无序、激烈竞争,导致建设单位随意压低监理费用,客观上造成监理人员素质低等问题,监理工作质量无法保证,必然影响施工质量管理。许多监理单位制度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监理人员素质低,水平低,对监理工作不熟悉,甚至许多监理人员没有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不符合监理工作要求。其次,有些监理人员责任意识差,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现场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记录不完整,甚至无施工单位人员资格检查记录。无设计变更记录,无见证取样记录,无旁站、巡视、平行检查记录,无阶段性质量评估报告,对关键部位不验收,整个监理工作流于形式。再次,监理规划的制定不切实际,实施细则内容空洞,缺乏针对性和指导性。所有这些缺乏责任意识的监理工作,必然导致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监督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隐患。

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几项措施

1.建设单位应该消除低成本、高速度的观念,强化质量为本意识

建设单位要强化质量意识,不要过分追求低成本。在招投标时,要科学预算、规划,创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竞争机制,确保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能够以一个合理的市场中标价中标,从而让中标单位能够保质保量完成中标项目,为保证工程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另外,建设单位要尊重科学,不要一味追求高速度,随意压缩时间,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的规律,设定科学、合理的勘察周期、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甚至在出现特殊情况时,要延长时间,以确保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科学、规范地工作,最终建设高质量的建筑产品。

2.提高施工企业的人员综合素质,保障工程施工质量

保障工程质量需要所有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技术干部、操作人员、服务人员共同努力,他们是决定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一方面,强化企业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施工人员必须牢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心系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心系工程质量关系企业的生存发展,心系自己的职业道德与神圣职责,牢记科学规范地完成本职工作是合格的员工基本要求,工程质量人人有责。另一方面,不断提高施工企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要保证施工质量,就要从优从严选择、科学培训施工人员,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的人员综合素质。使施工企业的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具备较强的质量规划、目标管理、施工组织、技术指导以及质量检查的能力;使施工人员具备精湛的技术技能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树立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的法制观念;使企业服务人员做好技术和生活服务,通过出色的工作质量,来问接地保证工程质量。

3.加强施工设备与工程材料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的物质基础

施工设备和工程材料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它们自身的质量是整个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因此所有施工设备和工程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建筑法》的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首先,要把好采购关,要严格挑选那些有一定专业知识和质量鉴定水平,忠于事业政治素质高,诚实守信的人员去负责施工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确保其采购质量。其次,要把好检测关,严格挑选敢于负责、专业能力强的质检人员,严格检验进场的材料和设

备,所有进入现场的工程材料和施工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并且要符合设计规定的要求,需要现场见证取样检测的建材,必须要经过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此外还要把好使用关,设计、施工过程对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选用要合理,施工材料的采购要有针对性和必要性,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材料采购,以免增加工程建设成本,影响工程质量。

4.认真整理工程建设资料。把好工程验收关

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认真整理工程建设资料极为重要。工程建设资料真实地记录了整个工程建设情况和过程,其整理的认真程度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因此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做好工程建设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做到详实、准确、规范。在工程施工现场检验完成后,及时整理好资料,并且上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务必要建立基本资料和技术档案,建立和完善所有资料贮存、调用、传递和管理系统,并且各种资料要分类登录和存放,以便快捷查阅、使用。还要建立健全所有施工日志、大事记、项目进度记录和专业技术记录。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信息及时进行采集、整编和管理,为工程质量检验、项目验收及后期的维护、管理提供准确的资料。

5.强化监理单位责任意识、加大施工现场的监督力度,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作为建筑工程监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就是:按照其所承担的监理责任与要求,向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派出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监理人员,认真做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与各项技术措施,完成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做好工程质量事故的认定、处理以及工程的验收工作。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任意识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能否得到保障,责任意识强的监理单位责任意识强,时时刻刻牢记自己的职责,精心挑选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监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勇于负责、敢于负责,不辱使命,科学、规范、严格、标准地履行职责,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守护神。工程监理单位还要不断加大施工现场的监督力度。监理单位要健全监理工作制度,深入落实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特别是严格要求监理人员应切实履行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重要工序的旁站监督、验收职责。要严格规范、健全审核批准程序,要加强对分包人员资格、进场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等施工资源的质量监督。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工序质量、设计变更等要严格按照程序,切实执行检查、审核复验的工作方式和验收、审批程序。对于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的工程验收,监理单位要科学、准确地提出质量评估报告,以便有效监督建筑施工质量。

6.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职能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依据和前提,有了完善的法律法规,工程质量监督才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对各种工程质量事故进行依法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才能对工程质量的肇事者进行威慑和严厉打击。从而减少和预防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加大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职能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方面。要想充分发挥政府的工程监督职能,除了要完善的法律法规外,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还必须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的学习,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业务素质。还要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增加检测设备,提高监督整体水平。要全方位监督,不仅要加大对监理、设计、勘察单位的监督力度,更要加大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以及对建设单位报建及招投标的管理。针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三大环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在做好过程监督和工程违规行为行政执法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建立起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

参考文献:

[1]孔相男,浅谈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06).

[2]李旭伟,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探讨[J].经济师,2009,(09).

工程监理的职责及要求范文5

    一、“利川模式”的基本内容

    “利川模式”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可概括为“三改、三定、一再造、四联动”。

    (一)“三改”的主要内容

    ———改变机关职能。就是改“管理监督型”职能为“管理服务型”职能,构建名符其实的“扁平型”机构。遵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利川市地税局撤销原来的5个征收分局、1个稽查局和11个机关内设股(室),重新设置“七科一室”,即税费征收服务科、信息管理科、税费管理一科、税费管理二科、税费管理三科、法制科、监察考评科和办公室。机构“扁平型”后,减少了行政管理层次,扩大了行政管理幅度,实现了县(市)级地税机关由单一的行政管理职能向以管理服务为主、行政管理为辅的职能转变,达到省局要求县(市)局税务机关“管事”的目的。———改变纪检监察模式。恩施州地税局撤销利川市地税局纪检组长职位,派驻纪检监察员,利川市地税局在内设的“七科一室”分别确定1名副科长(副主任)为兼职监察员;重新设置的监察考评科除保持原有纪检监察职能的同时,增加工作考评、责任追究两项新职能,履行教育、监督、保护、惩处以及考评、追究、管理、服务等多位一体的综合职能,真正把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到税收执法和税收行政管理之中。从运行的情况来看,纪检监察监督范围更广,监督力度更大,更好地体现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的充分肯定。原湖北省纪委书记宋育英在利川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派驻纪检监察员的作法。———改变稽查体制。利川市地税局稽查局撤销后,由恩施州地税稽查局整合稽查资源,形成一级稽查体制,统一行使稽查权,让利川市地税局彻底解脱出来,把更多的人力资源投入到税收管理权和日常检查权之中,减少了执法过程中的行政干预。

    (二)“三定”的主要内容

    ———定岗位。就是将地方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服务、监督等职能,细化到具体的岗位,保证每个岗位事权的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在全面梳理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制度的基础上,因事设置50个岗位。设置岗位时,打破传统习惯,将局长、副局长、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都设定为工作岗位,赋予具体工作职责。———定职责。就是依法对岗位职责进行确认。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职责;二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法定条件发生时,法定赋予税务机关的职责;三是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税务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当这些权利由相对人行使时,即反向成为税务人员的必备职责。———定人员。就是在确定岗位人员时,采取全员竞争上岗的方式,通过知识考试、命题面试和组织考核三个程序,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科学合理地配备岗位工作人员,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

    (三)“一再造”的主要内容

    “一再造”就是工作流程再造。工作流程是事务运行的轨迹,是履行岗位职责的基础。利川地税局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根据法定事项、法定程序和法定要件,以处理环节为要素,在确保事项完整运行的前提下,对税收服务、管理、监督等环节进行分解,再造成为税务事项工作流,统一每个工作流“节点”的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制定科学严密、简便易行、责任明确的工作流程,明确职权行使的步骤、顺序、时限和形式标准,明确科室之间、岗位之间的权责。“利川模式”将现行税收管理流程归结为8个环节点,即政策管理、业务受理、调查核实、行政核批、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处理执行、责任追究。把新的管理流程贯穿于各个具体业务工作中,各职能岗位各司其职,相互衔接,相互牵制,一环紧扣一环,环环相依,使税收管理更加程序化、规范化。

    (四)“四联动”的主要内容

    “四联动”就是指岗位责任、智能参与、考评监督、责任追究“四个轮子”同时联动。“利川模式”对领导岗位到一般岗位的所有在岗人员,都按岗定责。通过职责确定和划分,使机构、岗位、人员、职责有机地结合起来,岗位明确、职责明确、权限明确、任务明确、目标明确,做到了“人人有责、层层有责”,有效地解决了“做什么”的问题。“利川模式”明确规定了依托计算机网络处理事务的环节、时间和内容,实现计算机管人、智能控制。运用计算机进行纳税人的信息管理、征收管理,税务人员工作日志管理和日常公文处理,提高了办事效率。“利川模式”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应该到哪里”的原则,建立社会化监督网络,全程监控税务干部是否履行责任,是否依法履行责任。聘请纳税人代表为税风税纪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行风评议,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聘请特邀监察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采取发放评议表、设置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在网上开辟廉政论坛等方法,广泛征求纳税人对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责任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收集整理,及时处理回复。与此同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客观评判的原则,由监察考评科人员负责对各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严格的考评监督机制,成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的有力保障。在具体操作中,根据考评结果或外部反映的情况,在限期整改的基础上,按照责任形成的因果联系划分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根据责任大小、后果影响程度以及整改效果等因素,分别予以责任追究。据实施过错责任追究记载:2006年第四季度,经济惩戒数29人次,惩戒金额740元;通报批评29人次、责令写出书面检查2人次。2007年,经济惩戒数49人次,惩戒金额4340元;通报批评49人次。通过严格实施责任追究,解决了“做错或做得不好怎么办”的问题。

    二、“利川模式”的特征

    (一)岗位责任的独立性

    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遵循“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管理理念,在科学划分税收征管权、合理分解岗位职责的基础上,设定工作规程,确定责任追究标准,进行责任追究,从而落实税收岗位责任,提高税收效率、效能的一种岗位责任制模式。岗位责任的独立性具有以下特点:———岗位职责明确化。在划分职权、明晰岗位职责的基础上的,根据每个岗位不同分工,对执法权力、内容、程序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有效解决了岗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工作规程标准化。严格依照《征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税收管理、征收事项进行标准化分解,明确程序和责任,统一了岗责设置,明晰了责权利界定。———评议考核规范化。通过运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按照统一的标准和尺度进行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化。以岗位职责划分为基础,以工作规程中的具体规范为基本要求,以评议考核的结果为直接依据,本着有错必究、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行为主体的履行责任的过错行为进行追究。

    (二)质量管理的标准性

    利川地税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为基础,将地方税务机关的各项规定与之融合,通过质量的内审、外审,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具体来讲,就是在实践过程中,运用质量管理理论中的人力资源配置原理,对税务机关内部岗位、职责及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进行重组、调整和细化,把税收管理、征收过程分解为若干环节,形成新的治税与管理流程,并运用管理系统特有的质量记录功能,完整记录税收管理、征收的每一个过程、环节、每一个“权力点”的真实数据,确保岗位责任考核“用数据说话”。通过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逐步建立起税务质量管理体系,保征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严密性、真实性、持续性。严密性确保了税收岗位责任制落实过程中的控制要求和税收征管质量的验证要求,使税收征管工作过程和结果的全部因素处于受控状态。真实性避免了人为的不确定、不真实等因素,为确保税收征管行为符合要求和有效运行提供了客观证据。持续性通过管理评审、质量审核、纠正措施控制等程序,对税收征管的适应性、有效性进行定期评审,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持续改进。

    (三)资源配置的效能性

    利川地税局在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不断整合人力资源,减少管理层次,实施业务重组,构建“工作流程化,机构扁平化,管理信息化、考评制度化、服务规范化”的现代税收征管运行机制,改县(市)一级管理机构为管理与征收职能合一的新型税收管理机构,实现税收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一特征体现出以下三个具体特点:———目的性明确。将税收征收、管理目标和执法责任要求转化为岗位绩效考核目标,使责任主体有明确的责任和目标导向。———模式简单、成本较低。利川是山区农业大市,利川市地税局针对农业税收改革后的地方税收结构变化情况,因地制宜地推出机构的扁平化,减少中间过度环节,对乡镇税费实行“约时定点、巡回服务”的征收方式,既满足了农村税费的征收需要,也满足了发票开具、发售等需求,由此带来了税收成本大幅度降低。三是方式灵活,突出执法结果。利川地税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突出过程和结果控制,在一个业务循环期内,考评主体和岗位责任主体共同全面审视、评判效绩,实施责任追究,保证了岗位责任的落实。

工程监理的职责及要求范文6

关键词:水利 , 灌区 , 质量管理,监督 , 体系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irriga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xperience,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 practice, the summary of the experience,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roject and the irrigation area, from the following several Suggestions for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unit and reference for the construction units concerned.

Keywords: water, irrigation, quality management, supervision, system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第7号令),结合我省实际,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设计服务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要以强化质量意识为中心,以落实质量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为基础,以强化质量监督和质量检测为抓手,以加强市场监管为保障,全面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努力创建优质工程。

1.强化质量监督工作在开工报告审批前,质量监督部门要督促项目法人办理监督手续。大型灌区渠首工程建设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渠系配套工程可采取巡回检查的监督方式。质量监督部门要制定监督计划,坚持监督与服务并举、指导与严管并重,做到制度到位、人员到位、监管到位。要督促指导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要加大巡回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和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实施监督,实行工程质量“飞检”制度,进行不定点、不定期、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性检查和抽样检测。要严把工程质量核定关,鼓励工程项目质量创优。

2. 明确项目法人的质量职责。建立健全质量检查体系项目法人在办理开工报告前,应按规定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项目法人应设立专职质量检查机构及人员,质量管理负责人应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多年水利建设质量管理经验。要按工程规模和施工强度配备与工程所需专业相适应的专职质检员,每一单位工程或标段至少应配备一名质量检查员。在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及时向质量监督部门上报项目划分成果。项目法人要建立健全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质量签证、工程验收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针对工程特点的主要施工工序质量检查控制措施及有关要求。加强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平行检测、跟踪监测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审核自检计划和平行检测计划。及时组织技术交底、设计变更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与验收等工作。

3. 明确监理单位的质量职责,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监理单位在每一单位工程或标段至少要配备一名旁站监理,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要建立健全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设备检验制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缺陷备案及检查处理制度,会议制度,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及工程验收制度等。要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和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合同参与招标工作。及时签发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指导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按照监理规范要求进行巡视检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工作,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工程验收工作。

4.明确施工单位的质量职责,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任务,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部设置应符合承建项目的要求,要设置专职质检机构,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数量应满足承建工程需要。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质量检验,施工质量自检,工序及单元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自评,质量缺陷检查及处理等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施工单位要强化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严格实行“三检制”,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应进行检验,检验过程和结果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施工人员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要严格工序管理,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当通知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要合理确定大体积混凝土配合比,通过混凝土配合比实验,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当地材料,并将砂石骨料和水泥按不同级配、不同比例进行组合,选出最优的砂石骨料和水泥用量,并按照抗冻和抗渗要求,通过实验选择外加剂的品种并确定用量,避免单纯追求安全而导致的原材料浪费,降低工程成本。要做好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中水化热带来危害的控制,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进一步搞好温控设计,综合采取选用低热水泥、掺加粉煤灰及其他复合型外加剂、浇筑前将骨料和水降温、加强后期养护、预埋冷却管等方式,杜绝大体积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由于水化热导致混凝土裂缝出现。

5. 明确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职责,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要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测设计技术规程、标准和合同的要求。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勘察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要加强设计过程中与业主的有效沟通、设计实施过程中及时、有效的现场服务,开展设计回访、顾客满意调查等方式,切实提高设计质量和业主满意度。

6、建立工程质量检测体系质量检测作为质量管理与监控的一项重要手段,为工程质量的判定提供科学数据,在工程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施工单位的自检和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具有水利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被委托的水利检测机构在工地配备相应的工地实验室和现场检测人员。在主体工程开前,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要制定自检计划和平行检测计划,报项目法人审核。对于砼工程,必须在浇筑前一个月进行配合比设计与实验,以免影响砼工程的施工进度。

工程监理的职责及要求范文7

【关键词】:监理;安全责任

Abstract: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current situation of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iscussed the course of establishment of security responsibilities.

Key words: supervision; safety responsibility

中图分类号:U415.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安全监理的现状

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历来是工程项目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它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交融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关系着参加项目施工全体人员的生产安全和施工环境安全。现在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正逐步认识到安全监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但是社会上存在这样一些观点:只要工程实行了监理制度,那么监理人员就应该对工程的安全负责;一旦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监理不管怎么做都难辞其咎,“监理监管不到位”的帽子到处都可以用。另一种观点认为:监理的安全责任是法定的,只要是政府职能监管范围以内的工作,监理都要管。若有这些问题监理也都应该承担责任。很显然,上述这些观点对我国建筑业和监理事业的发展是不利的,也不利于遏制建筑行业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目前安全监理责任在法理方面还有一些问题,如安全监理深度未明确、责任无法量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都对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做了规定,但法规并没有对监理安全工作深度做进一步规定,这使得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对监理的安全责任量化。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都提出“监理单位应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方案应有总监签字”。但问题是:监理单位对施工技术措施的审核应该达到何种程度?是只需程序性审核还是技术性审核?目前大部分在职的监理人员是否有能力进行技术性审核?

2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具体分析

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发生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由于不作为引起的安全责任。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了监理下列不作为行为的法律责任: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暂停施工,监理未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建设方及有关部门报告的; 4)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监理人员如果未达到上述法规要求,将承担安全责任。

二是由于不当行为引起的安全责任。主要表现为与建设方或施工方窜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按合格签字、验收的;或由于发出错误指令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3几种具体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责任的讨论

3.1 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问题而出现安全事故

监理规范、监理委托合同及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均规定,监理人员应审核施工单位组织设计(方案)。与本文相关的施工安全设计内容如:模板支撑架设计,内、外脚手架设计及大型施工机械的布置及选用方案等。对这些审批的责任问题,《安全生产法》第26条中明确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的设计负责”;这里并没有要求监理人员对其审批承担责任。

那么,监理人员应承担什么责任?很明显,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监理人员的职责。但审核的深度,尤其是对与安全问题最为密切的施工用外架、模板支撑架等,监理规范并未明确规定。是只作程序性审查还是对其所有设计计算都应作彻底的复核?这其中的工作量及承担的风险相差很大,甚至无异于重新编制一份施工组织设计报告。但无论如何,审查还是十分必要的,它至少使监理人员能提前了解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和组织,以便施工方的工作安排,其实这也正是FIDIC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所规定的;但现行监理规范所规定的审查意图远不至此。在国内目前环境下,合理的解决办法是监理合同中明确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深度及范围要求应明确,以便对工程安全责任划分提供依据。

谈到审核的责任问题,因法律已规定安全设施的设计人对设计负责,故按照法律,施工方应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正确性负责;监理人员仅对合同规定的审查范围及审查深度内审查的正确性承担责任。因法律未规定监理人员对其审查时的失误承担刑事责任,据此,监理人员对此审查承担行政责任及同规定的民事责任。

3.2 因施工图设计错误而发生的安全事故

若监理委托合同包含了设计阶段监理,则审查施工图设计的正确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监理人员的一项职责。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9条已规定:勘测、设计单位对其勘测、设计的正确性负责。因此,监理人员的职责应与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的责任相同。

在监理委托合同仅包含施工阶段监理的情况下,若监理人员发现图纸错误,按照《建筑法》第32条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8条的规定,监理人员有义务报告建设方要求设计方改正;否则,若因此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监理人员至少应承担行政责任。若施工方已书面向监理提出图纸错误,而监理人员扣压不报,则构成失责,违反了合同第5条规定,除了监理人员个人应承担行政责任外,还涉及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监理人员未能发现图纸中的错误而产生的安全事故,此时责任的认定取决于对监理委托合同第5条“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义务的理解,这是一个很难判断且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本人认为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应是在监理合同中给予详尽而明确的定义。

3.3 与未能遵守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的安全控制条款有关的安全事故

首先强调,此处的安全控制条款不是施工质量及进度控制条款。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正常的监理工作”所涉及内容的具体化。按照监理规范要求,监理规划应报送建设单位,以方便监督。对其中含有的安全控制内容,可以理解为:监理合同要求监理单位进行相关的安全控制,或监理单位主动承诺其将按照监理规划或监理细则进行安全控制;若监理人员违背这些条款而导致安全事故且造成建设方损失的,当这些条款在监理合同中也有明文规定时,即构成监理人员的过错,应按监理委托合同第27条承担民事责任,否则仅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但法律规定监理人员对这方面的过错承担刑事责任。

3.4 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工程施工包括两大块:永久工程的施工与临时工程的施工

对于永久工程的施工,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及各种质量验收规范均要求监理人员从各个角度(原材料、施工人员资质、施工操作过程、成品等)进行跟踪、检查及验收,对于成品,监理人员应承担责任是无容置疑的。如果因永久工程的质量问题(不包括设计错误)而发生坍塌、断裂,造成安全事故,根据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无论是由于监理人员与他方(建设、施工)串通,降低工程质量所致(故意),还是因疏忽而未履行职责所致(过失),都造成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后果,监理人员都应承担责任:未构成重大安全事故者,应按法律及监理委托合同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构成重大安全事故者,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临时工程,有些项目有明确的技术方案或施工图纸,有些则没有。在目前实施的质量验收规范中,对有些项目明确要求监理人员进行质量验收,如模板及其支架、基坑开挖的边坡、基坑支护等;而许多项目则没有要求监理人员进行检验验收。对于有明确要求的临时工程,监理人员的责任应当参照永久工程处理。而对于没有明确的技术方案或设计图纸且质量验收规范也未要求监理人员进行验收的临时工程,如临时配电房、混凝土搅拌站等,其责任的分摊则是值得商榷的。对于这些问题,本人看法是最好也能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工程验收的细节要求。但无论无何,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理规范第6.1.2条第3款规定:“施工中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时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要履行好这条责任,监理人员对工程现场的任何部分都应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从这个角度理解,监理人员因这部分临时工程的质量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至少在行政方面是应承担责任的。

4 结论

建设工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多,作为监理工程师在安全工作上要尽力尽责,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规程规范规定的范围与内容,认真履行好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主要工作程序,提前做好安全措施以免事故的发生,从而减少损失。对于因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质量及工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事故,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监理人员的责任。鉴于目前安全责任还不明细,很多方面都很难具体准确的界定责任大小,还有待于今后工程安全监理的实践总结,不断完善安全监理制度,明确监理在工程中责任,使工程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点。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读本 》杨效中,漆贯学,陆湛秋;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实例 》杨效中,漆贯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工程监理的职责及要求范文8

为做好2021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确保我校各项监测工作安全、规范、严谨、高效地开展,确保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过程和结果公正、公平,根据有关文件及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2021年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羊桥土家族乡中心小学监测点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办公室,由 老师任负责人;联络办接到有关情况报告后,立即启动安全工作预案,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故,确保监测工作的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正确区分突发时间级别

(一)1级应急事件

事件一般发生在校内,不影响测试工作的正常秩序,不涉及测试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测试工具的安全性,对测试工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

(二)2级应急事件

事件在校内校外都可能发生,对测试工作有一定影响,但对监测实施的规范性或测试工作的正常秩序影响较轻。

(三)3级应急事件

突发较为严重的事件或老师操作严重失误,明显影响到监测实施的正常秩序或较为严重地涉及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测试工具的安全性,甚至影响到一定区域内监测工作的正常实施。

处理办法:发生以上各种级事件,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中的“应急事件处置预案”中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并如实填写《样本校应急事件报告表》。

三、制定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一)监测前的安全工作措施

1.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并开展填涂答题卡训练,明确告诉学生必须听从监测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若遇特殊情况及时向监测工作人员报告。

2.学校安排安保人员2名(负责测试场地及周边的保卫与基本秩序维护),医务人员1名(负责学生的身体不适等问题的临场处理和送医交接),全程参与学生的安全管理与医务急救,为监测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监测期间安全工作措施

1.学校在测试过程中发生特殊问题,在符合监测规范与要求,不影响测试工作正常秩序,不涉及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情况下,由责任督学、主监测员共同商议解决,并将具体情况记录在《测试记录》上,必要时向教育局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督导办公室和上级巡视员做出口头或书面汇报。

2.对于学校发生的责任督学、主监测员无法解决的问题,责任督学须立即上报教育局监测督导办公室和上级巡视员。在符合监测实施工作原则,不影响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情况下,由巡视员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要求组织工作常见问题解答及应急预案提示》,以及监测督导办公室负责人的商议结果,做出应急处置,并于处置后在第一时间内向2020年国家基础教育质监测实施上级领导进行口头或书面情况汇报。

3.凡涉及监测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不能按照规定的测试要求与程序执行监测实施工作,或发生其他重大事件(案件),学校应立即将情况向上级报告。

4.测试开始,试卷启封后,如发现试卷有缺页、污损、错印等情况,监测员应立即向学校监测实施办公室和上级报告,得到答复后方可按要求开展工作。

(三)应急管理预案

1.若有学生身体突发不适,应立即向现场工作人员求助,临时医疗点马上进行诊治,情况较为严重的要立即就近送往医院作进一步的处理和救治。

2.监测现场如发生突发事件,发现人要迅速稳定和控制现场、并立刻向学校领导报告。

3.监测场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按照相应应急程序立即响应,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监测期间遇有特别恶劣天气的或其它恶劣自然条件的,有可能影响到监测安全时,各现场教师应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学校领导且逐级上报。

5.提前准备断网预案,若网络不通及时联络专业人员李雪平检修;测试前保证通电,且电工一直在现场,直至考试结束。

四、主要参测工作人员分工

工作人员

校 长:

人员要求及主要职责:组织本校测试,对本校测试数据的真实性、监测过程的规范性和测试工具保密性负总责;配合责任督学处置应急事件;核查测试卷袋封装,确认无误后签字。

副校长:

人员要求及主要职责:配合校长组织本校测试;在校长填答问卷时,具体负责本校测试组织工作,对测试数据的真实性、监测过程的规范性和测试工具保密性负相应责任。

监测员:

人员要求及主要职责:由样本校的非科学、地理、生物、物理、道德与法制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担任,配合主监测员完成学生科学、德育测试和学生科学、德育相关因素问卷的填答工作。

司时员:

人员要求及主要职责:由样本校教务部门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按时发出报时指令。

医护人员:

人员要求及主要职责:由校医担任或由样本县协调配备,负责学生身体不适、突发疾病等问题的临场处置和送医交接。

安保人员:

人员要求及主要职责:由样本校保安或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测试场地周边环境的治安保卫。

保密员:

人员要求及主要职责:由样本校工作人员担任,负责监测工具的领取、保管和送回等工作,对测试工具的安全保密负具体责任。

信息员:

人员要求及主要职责:由样本校相关人员担任,负责上报测试年级学生、教师信息和测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当前学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安全工作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焦点问题,形势比较严峻,压力比较大,责任特别重。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升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各项有学生参与的工作需要慎之又慎,严密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本次监测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2.严格管理。对分工情况等都要详细安排,切实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细节。

3.加强合作。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密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人员素质,严格组织实施。既注重分工负责,又注重协调合作,进一步形成合力,努力为监测工作顺利举行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4.明确安全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等造成安全事故或负面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工程监理的职责及要求范文9

【关键词】安全监理;降低风险

建设工程项目是集技术、管理、经济、法律等各方面与一体的综合性社会活动,存在众多的风险因素。目前,安全监理已成为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实质性工作,因此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风险主要有监理人员自身的职业行为过失和施工单位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盲目指挥、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原因造成的。

1 安全监理的现状

当前,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例如:2010年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大火灾事故中的监理责任定性为监理机构工作失职。因此一旦发生事故,首先追查的是监理的安全责任,对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责任进行检查,如果没有做到位,监理企业和相关监理人员就会受到经济赔偿责任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因此,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有责任也有义务,为防止和减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尽心尽力。

下面根据***工程特点,结合监理规划中安全监理的要求,就如何降低监理工作自身安全风险进行阐述。

2 做好安全监理工作的实例

2.1 实例背景。***工程由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浙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由2幢25层高层商住楼、2幢10层商住楼、12栋3层别墅及地下车库组成。建筑占地面积为7905 m2,总建筑面积80745m2。结构类型:多层为砖混结构,高层为框架结构,高层建筑高度78米,建筑类别为一类。

本工程安全监理重点有: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安全 、灌注桩安全、混凝土模板支撑安全、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安全、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高大支模架搭设安全、悬挑支模架安全、高空作业安全等等。

2.2 建立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岗位责任

2.2.1 “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级安全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保证体系:

监理部建立以总监为第一责任人,下设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和监理管理网络,包括总监1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其他专业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员4人。

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下设专职安全员和各专业、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施工管理网络。

2.2.2 监理工作责任制,明确总监、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各级监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2.2.3 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针对本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了做好安全监理工作,使我们的监理工作坚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和格式化,我们建立25项管理工作制度,并在施工监理过程中认真加以落实。

2.3 安全监理的主要措施

2.3.1 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未经审查的不准施工。

2.3.2 安全监理预控交底

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安全监理预控交底,参加安全监理交底的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以及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的监理人员。并督促施工单位的交底工作的到位。

2.3.3 开工条件核查

项目监理部核查开工条件时,监理工程师应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并在《工程开工报审表》审查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

2.3.4 日常巡查

监理人员坚持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检查各班组的班前交底记录,检查安全“三宝”发放记录和现场施工人员穿戴情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特别是“四口、五临边”的安全监管,坚决查处、纠正各种“三违”现象,发现问题时,通过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严格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监理人员做好每天安全巡查记录,填报安全监理工作日志。

2.3.5 安全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工作

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填写《月度安全检查评分表》,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回复闭合。

2.3.6 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安全隐患整改

针对监理人员在日常巡查和安全检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情节轻微的隐患,监理人员在现场口头通知、督促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节比较严重的隐患,监理通过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回复闭合;情节严重的隐患,监理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的,签发《工程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限期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经监理检查验收,符合要求以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施工。

2.3.7 主持召开安全例会和安全分析专题会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应坚持每周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例会,总结上周安全工作考核结果,布置下周安全工作任务;每月定期组织安全分析会,分析现场安全状况,明确安全监控重点,提交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2.3.8 定期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应急预案演练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加强的火灾事故、触电事故、高空坠落事故等紧急情况处理处置预案预演,熟悉预案启动程序,确保关键的时候能用的上。

2.3.9 认真落实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施工单位建立防台防汛的预案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检查、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抗台防汛要求和标准,收集气象、天气预报,认真做好防汛、防台、防大风工作。

2.3.10 及时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环境监测,分类处理生产、生活垃圾,严格控制生活、生产污水排放,减少大气污染及扬尘污染,噪声排放和危险废弃物处理应符合法规要求,。

2.3.11 严格控制安全、环境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出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要求配置必需的安全设施,据实审核支付安全措施费用。

2.4 安全监理风险防范的方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