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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对社会的重要性集锦9篇

时间:2023-12-25 10:45:35

创造对社会的重要性

创造对社会的重要性范文1

关键词:个性教育;创新教育;统一性

个性教育是以培养与发展受教育者有价值的个人兴趣、爱好、特长、志向和职业素质的教育。个性教育强调的是共性基础上个体的个性内容和个性价值。个性教育所需要的个性化教育的含义包括:教育的人性化、人道化;教育的个人化或个别化,教育应考虑个人的生理、心理、年龄特点,也应考虑个人的天赋、特长、兴趣、爱好,还要考虑个人的社会志向和职业选择等。

创新教育在本质上就是遵循人的创造活动规律和人的创造素质的培养规律,以培养创新人才为宗旨的教育。其基础本义就包括了区别性、创新性。创新教育的目的与价值在于使民族与国家得到更好的发展。

但创新教育怎样才能通过个性教育得到最好的体现与发展呢?两者又怎样统一于学校教育之中呢?笔者就个性教育与创新教育的统一性进行如下分析,以期与教育界同仁共同探讨。

一、个性教育与创新教育的现实制约性

个性品质和创造性品质是每一个现代人所追求的自我价值,也是现代社会鼓励培养与发展的个体素质。但在我国教育中,受教育者的个性与创造性受到束缚与制约是有目共睹的,个性与创造性的教育也是很难存在与发展的。

我国的各种社会因素也是在不断发展与调整的,但仍处于不成熟、不发达、不完全协调的状态,加上我国历史上的数百年的积贫状态和多年来的计划经济对教育的完全控制,导致教育一直依赖于社会体制的方方面面,教育本身可以说没有个性和创造性。没有个性与创造性的教育也就很难对受教育者施以个性与创造的教育,我国教育个性与创造性缺乏主要是以下三要素的制约。

(一)教育体制的制约

我国的教育体制对个性与创造性教育相对立的特征是其统一性,具体又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统一计划、统一大纲或者说课程改革后的统一课程标准;二是统一的管理模式、管理体制、统一的学制;三是统一全国高考和各地方的统一的中考,大小两根指挥棒一样的节奏、一样的方向、一样的内容;四是统一的教材,导致全国的学生念着同一样的课文、背同一样的名言警句,也可以说是同一样的营养结构,也就只能喂养出同一样的人。

我国多年来的教育目的也是过多地强调受教育者的共性与社会性,很少提到其个性创造性,甚至是反对个性教育。中小学师资的来源也是全国一个样,都是同一课程设置下的师范院校培养出来的产品,其雷同程度前所未有;再就是教育管理体制的高度集权型管理,致使各层次管理者都依赖于上级管理者拿出计划、方案和指示,没有红头文件,一般不会自作主张,这在很大程度上已严重地制约了教育管理各层次的个性与创造性。

(二)传统文化的制约

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对现代社会产生深刻的影响。中国道德文化一直是强调服从长辈、孝顺父母、强调遵循三纲、不能超越权威与上级,而真正能做到“和而不同”者又何其少也。政治文化中强调的是权力作用、权力的地位和权力的价值,1300年的科举制度,造成了教育就是政治的工具,教育为政治培养工具,教育的个性与创造性被完全抑制和剥夺了。教育文化中强调的是“学而优则仕”、“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教育培养的士大夫是唯书、唯礼的没有个性与创造性的人。社会文化中“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鄙视工、商、匠,把这些行业视为下九流的社会观念,导致了教育目的纯粹是为了培养政治的维护者、巩固者,也就是预备官员。教育的理念也就是“三、百、千”,四书五经、诸子百家的核心内容“三纲五常”。如此教育只是一种奴化教育,是无个性与创造性的教育。

(三)传统价值观的制约

中国传统文化中所隐含的价值观对现代教育的影响非常深刻,如世俗观念体系中的中庸思想“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枪打出头鸟”;“外圆内方”等对于现代社会所需要的现代人个性与创造性有很强的抑制作用,不利于个性的发展,也不利于个体价值的追求,导致人人不敢为天下先,人人不敢独立特行。如此,也就没有了创造性。

中国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民族虚无主义价值观,导致改革开放中许多人崇洋媚外、崇尚金钱,教育中出现了一些照搬国外模式和经验,不讲条件不加选择地引进外国教材,盲目出洋留学,在事实上强化了虚无主义,也体现了教育个性创造性的缺乏。

二、个性教育与创新教育的理论价值

个性教育与创新教育在我国的实际困难,主要是存在于人们对个性教育与创新教育的认识不足,在理论上因为传统的左倾主义影响,总是将个性理解为个人主义,将个性的发展归之为个人价值的追求。因而,将统一性的教育作为教育的最大社会价值。这样,对我国教育现状在个性教育方面的保守的突破,首要的是个性教育与创新教育的理论价值的认识与肯定。

(一)个性教育意味着个性解放

中小学的应试教育造成的最大弊病不是学生负担过重,也不是学生身体健康的影响,而是学生个性与思想被抑制、扼杀。而个性教育要与应试教育的这一点针锋相对,不仅不能抑制,相反要对束缚个性的因素进行消除,对受教育者的个性给予最大限度的解放。

高等教育不管存在怎样的问题,在改革中已有了可喜的变化,如高校的完全学分制,就从很大程度上对学习者的个性进行了解放,让学生按自己的学习兴趣和能力来自主选课;让学生按自己的评判标准来自主择师;按自己的学习需要和志向自主修业;按自己的学习计划和学习水平自定进度等,都是对学习者的个性与特点的尊重,也是教育中个性化的体现。

(二)个性教育就是个性发展

个性的解放只是手段,还不是目的,个性的发展才是个性教育的目的。但个性的解放才有利于个性的发展,当个性得到解放后,个性就有了发展的基础。个性教育也只是把个性解放当作基本前提,个性教育更主要的是将对个性的培育作为更重的目标内容。

(三)个性教育就是创造性的培育

创造性是人类最可贵的一种品质,是主体的独立自主性、自由能动性发展的最高表现;对于个体而言,创造性是一个人成才的重要条件,托尔斯泰曾说:“如果学生在学校里学习的结果,是使自己什么也不会创造,那他的一生将永远是模仿和抄袭。”个性教育在促使其个性发展的同时,最重要的是对创造性的激发、引导和培育,把创造性当作个性的核心品质来培养。个性教育如果放弃了创造性的培育,就势必导致个性教育走向误区。

(四)个性教育与创新教育是人文精神的发展

反对整齐划一、统一要求的个性教育与创新教育,其本质是对人的本质与差异的尊重,也是对人的选择与价值的尊重。个性教育与创新教育一反过去片面强调教育价值的社会本位思想,能明智地肯定个人价值,积极地发展个人的本质,这是在科学发展的同时对人文精神的发展。

三、实行个性教育与创新教育的措施

个性教育与创新教育是教育从理论到实践不断突破与发展的结果,因此,理论上的认识还只解决了指导思想与行为态度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要在实践中不断构建新的教育模式与教育体制,从教育理念到教育现实的改造。

转贴于 (一)教育理念的改造

依据1995年的《教育法》,我国教育的目的是要将受教育者培养成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目的对受教育者的社会属性强调过多,而对人的个性强调是显然不足的。在教育的目的与价值等方面的理念上,需要进行改造与调整。

在教育的目的上,强调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发展学生的个性与创造性。强调个性,并不是自由放纵和无组织、无纪律、不负责任等,而是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扩大选择的自由和各自的特色。对于每个人来说,就是要求具有鲜明的个性,善于独立思考,有主见、有韧性、有活力。

人的全面发展,其中就包括了人的个性的发展,个性化教育既是教育发展的需要,也是个性教育与创新教育的需要,二战之后,日本在全面进行教育改革的过程中,根据国内民主改革的实际情况和教育中存在的划一性、死板性、闭塞性等问题,突出地提出了尊重个性、发展个性和实行个性教育的原则,即发展个人能力,根据个人能力和个性给予受教育的机会,主张将这一原则贯穿于教育的各个方面。

(二)教育体制的改造

中国的教育模式“重视培养学生精深的知识,逻辑思维、理解能力、统一规范和集体主义精神。是以理解知识为基础,崇尚读书为手段,发展逻辑思维为根本,追求统一规范为目的的”。有人认为我国小学教育是“听话教育”,中学教育是“应试教育”,大学教育是“知识教育”,研究生教育是“学历教育”,而唯独没有能力培养、素质教育,更谈不上发展个性与创造性的教育。也导致了中国在世界奥林匹克学科竞赛中可以多次拿大奖,但就是出不了诺贝尔奖获得者。而美国教育“重视培养学生广阔知识面、创造力、适应性、独立性和实践能力。表现在以培养学生适应性为基础,训练动手能力为手段,增长创造能力为根本,发展个性为目的。”这种教育的结果是:个性得到了发展,创造力得到了发展,所有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美国就占近40%。

在学校的教育、教学组织上,要给学生和教师最大限度的自由。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个性表现又极大地丰富着共性。没有个性就没有共性。如果每个人、每个单位、每个集体的个性都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那么,势必汇合成巨大的活力。因此,战后日本要求在教育中把重视个性原则作为最基本、最重要、贯穿一切的原则。当时,日本的文部大臣前田在1945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新教育应当始终以个性的完成为目标,因此,必须尊重自由,打破划一的教育方法,由各教育机构和教师自由地开动脑筋创新路子。”

(三)社会价值观的转变

现代社会的发展,导致国家之间、民族之间越来越富有竞争性。这种竞争主要是科技的竞争,也就是人才的竞争;而当今社会又是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经济的发展主要依赖于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的水平,而人才又是知识经济中的第一资源,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也就是创造性人才与创造速度与创造效率的竞争。而个性是创造之母,因此当今社会是一个需要个性才能发展的社会。

在我国,要转变现有学校教育升学的社会价值观,要将青少年一代的个性教育与创新教育作为我国国民教育的重要价值追求,要将青少年一代的个性与创造性的培养作为中华民族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与力量。

(四)个体自我意识的定位

现有的教育体制已导致了许多受教育者本身追求的不是实际教育影响与主体化的创造性价值,而是教育所带来的价值形式,如文凭、学历及其待遇。个性是人存在的本质,而人的本质是在任何空间与时间下都在不自觉地追求着。马克思曾经说过人类总是在追求着自由,真正的自由是人类最大程度地占有自己的本质。因此,个体的个性化发展是符合人的本质的。其次,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体的生存与发展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要想得到较好的发展,必须有自己独特的价值,也就必须形成自己的个性。

四、个性教育与创新教育统一性

上述个性教育与创新教育在历史制约性、理论价值、实施上都是密切相关的。两者在很大程度上是统一的、不可分的,这是因为:

“个性”是一个人的体力、智力、思想、情感、意志的合金,它鲜明直接地体现为人的独特性,而“独特”本身就会有“不同”、“差别”、“突破”、“超越”之意,表现出与创新相同与相似的目标和含义,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个性孕育创新,个性就是创新。

个性教育与创新教育的统一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体现出其必然性与现实性,其价值最终又不仅在于个体本质的形成,更在于个性品质对个体思维模式与行为模式改造与建设作用,从而使个体在社会实践与思维过程中具有强大的创新作用。

在创新教育中最重要的就是创新精神中的个性品质独立性的培养,创新必须独立思考、独立钻研、独立探索。“人云亦云”是不可能创新的。教育中必须尊重学习者在认知、兴趣、能力以及气质、性格方面的差异,必须承认这种差异,给学习者创造机会,给他们权利,让他们选择自己擅长的方向发展,去不断超越、突破和创新。

个性品质是创新与创造的基础,没有个性,也就没有创新与创造,个性教育也就是创新教育的条件,没有个性教育,创新教育也就不存在。

社会学家高夫(H.Gough)在研究人的个性与创造性之间关系的时候发现,个性化品质与个人的创造力成正相关的关系。

与创造力成正相关的个性化品质是:有能力的、聪明的、有信心的、自我中心的、幽默的、个人主义的、不拘礼节的、有洞察力的、理智的、兴趣广泛的、有发明精神的、有独创性的、沉思的、随机应变的、自信的等。而与创造力呈负相关的人的品质是:易受别人影响的、谨慎的、平凡的、保守的、抱怨的、老实的、兴趣狭窄的、有礼貌的、忠诚的、顺从的、多疑的等。

显然,高夫的研究就说明了个性在创新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个性品质越强,创新性也就越强。从高夫所得出的结论可以看出,有助于创新能力的那些品质,有些属于天生的性格方面,有些显然是后天家庭和社会教育的结果;而其中大部分的品质,都是能够通过科学安排的训练来获得的。

个性的教育促使人的个性品质的不断完善,个性品质的完善又有利于人的创造性的发展,创造性实际上是创造力的表现。只有一定的创造力,社会个体才会具有一定的创新,创新才会给社会带来新的思想、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手段与新的技术,社会才会拥有更多的精神与物质财富。这样,个性教育是社会通过个体价值的最大实现而获得最大发展动力的重要手段。因而,个性教育其意义不仅利于受教育者个体,更会使我们的社会与民族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综上所述,个性教育与创新教育在教育实质、教育目的与教育效果上两者必然是统一的。

参考文献:

[1]胡甲刚等.当前我国高校实行完全学分制的制约条件[J].煤炭高等教育,2001.

[2]赵恒德.要确立发展个性的教育理念[J].教育科学,2001,(4).

[3]刘文霞.完整地理解个性[J].内蒙古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2).

[4]欧岚.个性教育与高校学生教育管理[J].四川三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3).

[5]廖嗣德.当代个性教育问题的几点探讨[J].锦州师范学院学报,1999,(4).

[6]游祥国.高校个性教育初探[J].重庆师专学报,2001,(3).

[7]卢秋玲.转变理念:个性教育的关键[J].喀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

创造对社会的重要性范文2

1 21世纪呼唤创造教育

现代社会对人才的培养,主要落实在对受教育者素质和技能的培养。西方社会历来把人才培养与社会发展相联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经历了知识型教育、智能型教育以及现代社会的创造型教育几个发展阶段。中国的教育体制古今殊异,在不同社会制度下,教育的目的和义务也大相径庭。新中国的成立,打破了教育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愚民教育”状况,开创了教育为社会发展服务,教育有益于生产力解放和受教育者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在西方现代社会,科技飞速发展,社会千变万化,知识的更新已达到惊人的程度,终于发生了“知识爆炸”,“生也有涯,学也无涯”的矛盾日益突出。令人称慕的是,知识型教育在西方已被摈弃,代之以能适应社会发展的智能型教育和创造教育。然而,知识型教育在中国根深蒂固,时至今日,这种教育模式不仅未被废止,却还在“羸牛负重”般地存留着,无疑,这会严重影响中国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在当今社会,智能教育受到高度重视。智能教育是对单纯知识传授的知识教育的超越,智能教育在知识传授的同时,强化素质培养和技能训练,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社会的高度工业化,传统的知识教育有被智能教育取代的趋势。智能教育有利于开发智力,培养积极从事社会生产的专门人才,显然,智能教育比起知识教育,是人类教育史上的一大进步。然而,智能教育也存在着不足,它以下几个方面的偏差将随着21世纪的来临而更加明显:(1)智能教育所重视的智力因素,主要偏重于受教育者有针对性地增强知识和技能,它同样存在着应试教育所带来的人的片面发展的问题。(2)智能型教育既忽略了人的全面发展,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今世界,特别是21世纪面临的严峻课题:社会飞速发展向人的智力提出的挑战。提倡创造教育正是人类社会实现跨世纪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

21世纪呼唤创造教育,21世纪的来临,意味着世界范围内重大的社会转型。那时,经济飞速发展,竞争异常激烈,科技进步日新月异。21世纪必然对人才的培养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我国,创造型人才是相当缺乏的,这与我国长时期以来对创造教育的忽视有关,这制约了科技、文化的高速发展。走向现代化,面向21世纪的中国,实施创造教育势在必行。只有实行创造教育,强化人才的主体创造性,才能加强对人才的全面培养。当今社会科学、文化的发展表明,发挥人的主体创造性意义越来越重大,创造思维已日益“成为人类认识尤其是自然科学认识的根本思维形式”。可以预料,创造教育必然成为中国面向21世纪的大学教育的主旋律。

2 中国面向21世纪的大学教育需重视对学生创造性思维和技能的培养

(1)因材施教――创造性思维和技能培养的立足点。由于学生的基础知识、能力水平等都存在个体差异,因此,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就需要针对不同的层次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即因材施教,并充分发掘每个学生身上的闪光点,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的能力。采取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能很好地平衡和协调学生因个体差异所带来的困扰,让学生积极参与思维活动,逐渐形成新的知识体系和技能。

(2)启发式教学――创造性思维和技能培养的重要手段。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引导者,应该更加注重对学生学习兴趣以及学生自身学习能力的培养,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活动,认真思考,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启发式教学取代了传统的教师讲学的教学模式,让学生也参与、体验知识的形成过程,更能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和技能的培养。

(3)教与学的双向交流――学生创造性思维和技能培养的可靠保障。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社会对教育制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希望学校能培养出更多德才兼备的有用人才,因此,对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时代下的教师教学更注重的是学生道德修养和能力水平的培养,要求在实际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而学生要踊跃思考、积极讨论,敢于创新并不断拓展,这样才能到达教与学的不断融合,保证学生创造性思维和技能的培养。

创造对社会的重要性范文3

【关键词】:教育 现代教育理念 创造性教育 创造性学习

教育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是以培养人为本质特征的社会活动。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教育发展的步伐也在逐步加快。新的教育理念不断出现。在现代教育与现代社会同步发展的过程中,我们更加注重对人的各方面的培养。尤其是创新能力的培养,因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教育在培育民族创新精神和培养创造性人才方面,肩负着重要而特殊的责任。在我院的教学实践中,我们正不断研究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展和培养方式,研究他们创造性学习的特点,做出科学的分析并加以改进。这是我们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的新课题,也是时代赋予我们教育工作者的一项重要的新任务。

一、现代教育的特征

现代社会正在迅速变革,尤其在科学、信息等方面。在向现代社会的转变过程中,人们逐渐认识到国际间的经济、政治和军事竞争实际上就是经济实力和科学技术水平的竞争,而经济实力和科学技术水平的竞争实质上就是人才的竞争,教育的竞争。从教育发展与社会发展必须同步的认识出发,现代教育的发展呈现出以下一些特征[1]:

教育先行。所谓教育先行,是指在一定的生产力发展的条件下,为了发展经济,必须注意首先发展教育。

教育民主化。民主化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教育民主化也是现代社会教育政策和教育思想坚持和努力的方向。

教育终身化。第一,通过一体化的教育组织,提供给人足够的教育机会,使人的一生都能获得良好的教育;第二,人的一生所受的各种教育应相互交流和联系。

就以上现代教育的特征深入分析,不难明白其含义。一个人从小学到大学,要经历大约20多年的在校学习时间,这也就是说,今天社会所用的各种人才,在十几年前就已经着手培养了,所以说教育事业的发展应当早于经济建设。这就是所谓的教育先行。教育的终身化是说人的一生都应当受教育,不只是局限在学校教育中的一、二十年里,这也正是人们常说的“活到老,学到老”这一观点的具体体现。从某种意义上说,培养人终身学习的愿望、自学的能力和方法以及为后续学习做准备的知识、技能,应是现代学校教育的主要目标。教育民主化就是教育要民主、自由、平等。其基本内涵是受教育的机会平等、教师和学生的地位平等,这样才能说教育是民主的。

今天我们培养的人才,要到十几年后才能投入到社会建设中去,而当今社会的变革又日新月异,所以现代教育就应当具有长远的眼光,这样培养出的人才在十几年后才不至于落后,不至于被现代社会所淘汰。大学毕业的学生,也不能停止不前,应当不失时机地继续学习,教育要终身化。所以,社会应尽量给每一个人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

我国现行的教育基本上符合以上几个特征。但是在反思现行教育的时候,就会发现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常常“高分低能”,究其原因就是学生缺乏创造性。缺乏创造性的学生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变革。针对这一问题,现代教育强调注重学生和教师双方的特点,特别是在教师的正确引导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他们的独特个性。

二、现代教育理念

(一)现代教育与人的培养

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这是教育有别于其他社会现象的根本特征。而文化传统则是一个民族各种思想规范、观念形态的总体特征。教育是一种社会现象,教育的这种培养人的活动是以一定的社会文化为背景的。要想真正弄清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就必须弄清教育与文化的关系。因为现代社会是文明的社会,社会的高度发展需要文化,文化与教育又是紧密相连的,没有文化就不会有教育。

一般来说,在相对稳定的社会中,社会的文化传统与教育大致保持着相互适应的状态。一定社会特定的文化传统渗透于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强烈地制约着人们对子女的养育方式和教育内容。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其教育方式也有所不同。文化传统对人的影响是自发的。文化传统只有在教育的合理组织和利用下,才能向着社会所需要的方向对人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教育有了文化底蕴做背景,就能够更好地发挥其育人功能。

在教育对人的身心发展所起的影响作用上,人们一般都充分肯定教育的主导作用。这是因为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培养人的活动,规定着人的发展方向。就教育来说,教育是使学生掌握知识和经验的过程。这一过程要求学生必须有自身的能动性。因此,要使现代教育真正在人的身心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教育者首先必须研究学生,研究如何以最有效的方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教育活动的实施又要以作为受教育者的人的身心发展变化为前提。教育任务的要求高低,教学内容的多少和深浅,教学方法的选择是否恰当,都要遵循人的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来确定。在教育工作中,必须坚持全面教育、和谐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我们知道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我们更要知道经济建设要为人服务。为满足人的物质和精神需要服务,首先要为培养人服务,要为人本身的发展服务。从教育价值取向来看,我国当前教育价值观的一个显著的偏差是忽视教育在培养个性、促进人的发展方面的价值。特别是当前要求教育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观点,使人们看不到教育的根本价值所在。

(二) 人是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无疑是教育的出发点,同时也是教育的落脚点。这是由人的价值和地位以及教育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人的发展既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又是社会发展的目的,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人的发展。从人与教育的关系来看,一方面,人是教育的对象,人的发展规律和人的需要制约着教育;另一方面,促进人的发展,满足社会实践主体的发展需要,是教育的基本属性和功能[2]。

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职能。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这是教育的本质所在。正是这一点,决定了人是教育最基本的着眼点。教育的直接目的是满足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促进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从根本上讲,教育应当把人作为社会的主体来培养,而不是把人作为社会的被动客体来塑造,这是现代教育观的核心。由此可见,培养人是教育的最高目标。

三、对创新和创造教育的认识

认识这个问题,可以从创造性的本质说起。创造性是人在创造活动中的能动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之一,是人特有的创造活动的特性。马克思曾说过:“人类生产、生活是创造生命的生活。活动的性质包含着一个物种的全部特性,而自由自在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类的特性” [3]。

马克思关于全面发展的人就是在客观面前拥有主动权和自由的人。现代教育的方向是重视和培养学生的主体性和创造性,重视和发挥教育过程和教育系统的主体性和创造性。主体性和创造性是现代人的基本特征。我们以往的教育所培养的人缺少的是一种创造的精神、自主的精神,也就是人的主体性发展不够。教育改革最深层的问题是改革教育思想;培养人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是解决我国教育问题的基本方向。

(一)学生的主体性培养

在这里我们只对学生主体性的培养做简要分析。学生的主体性需要通过教育实践来培育、弘扬、规范、定型,从而才能对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能动作用。但是,并非任何一种教育实践都能最佳地培育和弘扬学生的主体性,只有具有主体意识的教育实践才富有这种功能。

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性,主要体现在学生能主动地学习,能根据自身的水平和需要进行独立自主的学习。学生这些主体性的发挥要靠老师的主导作用,我院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教师做到热情热心,在教学过程中从学生的实际和需要出发,最大限度地适应学生的实际和需要,使每个学生在原来的基础上潜能得到开发,得到发展;教师努力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学生的创造性培养

我国素质教育条件下的创造性教育模式旨在使受教育者主动地发展,使其创造和实践能力不断发展,达到具有创造性素质的目标。创造性教育模式不仅体现探索性、自主性、思维的批判性与非逻辑性等特点,而且体现超前认识和突破创新的特点。随着人们对创造力研究的逐步深入,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创造性人才=创造性思维+创造性人格。而创造性人格在创造性活动中起着重要的动力和监控作用。心理实验业已证明,个体创造成就的大小主要不是取决他的思维能力这一智力因素,而是取决于他的意志、志向、毅力,特别是进取心、自信心、坚韧性等创造性人格因素 。

创造教育以开发人的创造潜能,弘扬人的主体精神,促进人的个性和谐发展为根本宗旨,以培养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基本价值取向。它着力要解决的是培养人的综合素质中的创造素质问题。在教育价值观上,我院老师注重创造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才能为目标,这意味着教育价值观的根本转变,即由单纯传授知识的教育向创新教育的转变。在教学观上,创造教育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我们高度重视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变接受性学习为创造性学习,使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过程,实现由传授知识的教学向培养学生学会学习、学会思考、学会创造的教学的转变;实现由灌输式、注入式教学向启发式、讨论式教学的转变,使教学活动真正建立在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自主活动、主动探索的基础上,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创造教育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必须有一定的理念做支撑。在大学高等教育阶段,我们的基本任务就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不惟权威、敢于创新、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为培养各级创造性人才打下深厚的基础。创造教育与素质教育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实施创造教育是对素质教育的深化和具体化。学习,一般是指经验的获得及行为变化的过程。我们今天强调创造性学习,则必须以创造性教育为基础,创造性学习则是创造性教育的一种形式。创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培养创新和创造型人才。培养人才尤其是全面发展的创造型人才,最重要的是培养其创造能力。虽然各国提法不同,但基本目标是相同的。如美国的和谐发展的人,日本的协调发展的人,其核心都是培养创新和创造能力。

四、结论

从以上对现代教育理念及创造教育本质的分析出发,我们可以得出的最基本的结论就是:学习贵在创新。有人认为,学习只是接受前人的知识,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不是什么创造发明,根本谈不上什么创新。现代教育理念则认为,学习固然不同于科学家的研究,但也要求学生敢于除旧,敢于布新,敢于用多种思维方式探讨所学的东西。学生在学校里固然是以再现思维为主要学习方法,但培养他们的创造性思维也是教育教学中必不可缺的重要一环。思维的创造性或创造性思维,不应该理解为仅仅局限于少数创造发明者身上所具有的思维形态,它是一种连续的思维品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具有独特、发散和新颖的特点,这应该说是他们创造性思维的一种表现。要培养创造者,就必须使受教育者从一开始就像一个思想家一样独立而自由地思考问题,使他的思想始终处于一种活跃的、生机勃勃的状态,使他的精神自然地生长起来,进而始终成为一个活的有机体。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其主体性和创造性。

参考文献:

[ 1 ] 郑信军.现代教育理论[ m ].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创造对社会的重要性范文4

对好报告标准认知的纷争

2010年12月1日,我以专家的身份参加了第三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际研讨会暨“金蜜蜂2010优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典礼。会议有一个研讨主题吸引了我的注意力,那就是“什么样的社会责任报告是一个好报告”。作为国内连续五年编制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亲历者,我深有感触,但在现场我踌躇再三,最后选择了倾听和沉默。

现场的讨论很热烈,专家学者和企业界从业人员对“什么是一个好报告”众说纷纭。有的人认为好报告必须与国际惯例相接轨,最好是全盘接收,其中最为广泛的参照标准是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有的人认为一份优秀的社会责任报告应该具备完整性、实质性、平衡型、可比性、创新性和可读性。有的人认为一份好的报告应该达到两个目的,―是本着客观严谨的态度,遵照真实透明的原则,用社会责任规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回应利益相关方的期望;二是报告要能够促进企业管理的改进,为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的未来绩效和推进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有的人强调利益相关方的满意,认为好报告就是让各利益相关方满意的报告。有的人认为“报告应该基于科学态度,基于国情和企业自身实际,实事求是地回应利益相关方的关切”。有的人强调报告的“完整性”和“平衡性”。认为报告是企业与利益相关方全面沟通的平台,旨在服务利益相关方的决策和判断,必须保证信息披露的平衡性,不回避负面信息,推动组织创造价值,也就是所谓“责任沟通创造价值”。有的人强调报告要披露国家的法律和管制信息,阐述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和绩效。有的人强调报告要披露公司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信息和公司支持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的绩效。

我仔细倾听了各位专家和从业人员角度各异的认识和看法,深觉国家电网公司2010年报告有必要对此问题作出回答。

对好报告标准的初步回答

回答一:一个优秀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需要系统阐述一个公司创造经济、社会、环境综合价值的完整逻辑,包括意愿、行为和绩效。从整体而言,需要阐述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价值最大化的公司使命和企业愿景;需要阐述公司具体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价值最大化的发展战略;需要具体阐述公司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价值最大化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特别是改进空间和优先领域;需要具体阐述保证公司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价值最大化的制度安排;需要具体阐述公司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价值最大化的重大举措和具体行动;需要具体阐述公司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价值最大化的结果绩效。

回答二:一个优秀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需要有效保证报告信息的质量,包括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及时性、全面性、平衡性、易懂性和可比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但要做到“三好”(动机好、行为好、结果好),而且必须要做到“三让”(让人知道、让人认可、让人信任)。对于前者,所谓动机好,就是企业的价值观和文化必须能够保证企业有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在意愿;行为好,就是企业行为符合“对社会负责任的企业行为”的要求,并能够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创造综合价值;结果好,必须定期衡量企业行为的综合价值创造效果。对于后者,让人知道,意味着报告得让人听得懂、让人愿意听、让人听充分;让人认可,意味着报告对公司的社会价值创造功能和成效的自我认知,应该与社会认知尽可能保持一致;让人信任,意味着报告所披露的公司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价值的因果链条需要获得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各界的价值认同,形成对价值创造认知的统一标准,推动各方积极参与综合价值创造的过程;当然值得指出的是对公司及其报告的不信任本身就是全社会的福利损失,是对企业的社会价值创造功能的损害。

回答三:一个优秀的社会责任报告,需要充分考虑社会责任的国内外标准,注重与普遍接受的社会责任标准的衔接与融合。所谓标准,归根结底是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对企业的普遍期望,回应利益相关方要求和社会期望是一个好报告的应有之意。

国家电网公司的实践

实践一:《国家电网公司2010年报告》在国内企业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一个优秀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贵在系统阐述一个公司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价值的完整逻辑,包括意愿,行为和绩效。该报告系统阐述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目的,包括:系统阐述公司创造综合价值的完整逻辑;有效沟通建立与利益相关方的信任关系;推动形成对电网和公司发展的价值认同;引导调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履责的期望。这充分说明,通过编制和报告,可以让企业深刻地了解到自身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价值的成效、不足和改进方式;可以让社会各界推动、帮助和监督企业提升综合价值创造的能力和绩效;可以与利益相关方加强沟通,引导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各界对企业创造综合价值的认识和期望,达成共识,建立信任,促进全方位合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司和社会各界的综合价值创造潜力。

实践二:《国家电网公司2010年报告》在国内企业报告中首次全面阐述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与创造综合价值的密切关系。报告提出,履行共同责任和特定责任,是国家电网公司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价值的两大基本方式。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要以最大限度创造综合价值为目标,以实施全面社会责任管理为中心,以转变电网发展方式和公司发展方式为重点,以推进“管理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为保障。报告共同责任篇阐述了公司履行科学发展、安全供电、卓越管理、科技创新、沟通合作、全球视野六大共同责任,与创造综合价值的关系,展现了公司通过实现“保障更安全、更经济、更清洁、可持续的能源供应”的核心社会功能,最大限度创造综合价值的意愿、行为和绩效,特定责任篇阐述了公司对关键利益相关方的履责议题、履责理念、履责战略、制度保障和年度重要实践,展现了公司通过实现“负责任地对待每一个利益相关方”的一般社会功能,最大限度创造综合价值的意愿、行为和绩效。

创造对社会的重要性范文5

〔关键词〕 自由,劳动实践,创造性实践

人认识必然是为了利用和驾驭必然,化“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实现自身的需要和发 展。人作为主体所要求的主客观的统一,并非主观消极迎合客观的那种统一,而是能够达到 满足主体的欲望和要求的那种主观客观的积极的统一。这种统一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实现。所 以,注重实践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一个鲜明特点,实践是人类获得自由的基础、源泉、动 力和检验自由真实性的试金石。实践活动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起点,是人类改造世 界的过程,也是人类争取自由的过程。任何自由都是通过社会实践取得,又在社会实践 中发展的。离开了实践谈自由,只能是一种主观臆想。而我们所理解的实践不仅仅是重复性 实践,而更注重的是创造性实践,即创新。创新是实践的精华所在,创新给实践赋予崭新的 意义。创新使实践的本质从大量日常的、重复的、简单的实践中提升出来,体现了实践的自 觉能动性特征。只有通过创造性实践活动,人类才能更好地认识和驾驭外部自然界,不断扩 大生存范围,扩展人类生存的自由度,实现人类的自由本性,即实现人类社会从必然王国向 自由王国的飞跃。

一、自由是人的类特征

马克思主义高扬人的主体性原则,指出主体有自由,客体没有自由;人有自由,物没有自由 。马克思指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 …动物的产品直接属于它的肉体,而人则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 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 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①马克思主义认为,探讨自 由问题,首先必须以社会主体——人为视角,从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即人与自然、人与 社会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加以辩证考察。也就是要探索作为自由主体的人在 大自然面前和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有多大的作为,在客观的历史必然性面前有多大活动余地 的问题。再明确点说,就是要研究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创造力和自主性这一核 心问题。马克思主义一贯主张,自由问题是伴随人类的出现而产生的,自由是属人的东西, 只有具有主体意识并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才是自由的真正主体。马克思主义断言自由的主体 是现实的人,处于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具有社会历史性的人,从事改造世界活动的创造性 实践的人,也就在自由主体问题上同一切唯心主义自由观、旧唯物主义自由观划清了是非界 限。所以,自由是人的本质的体现,人通过实践活动所创造的自由是人所特有的,是人同自 然界中其他存在物的区别所在。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的类的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 。”②为什么说自由的活动是人类的特征呢?因为人与动物不同,动物与它的生命 活动直接同一,它没有理性意识,不能把自己与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人则把自己的生 命活动本质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志的对象。人的理性意识不单单把客观世界当作认识对象, 而且把人与客观世界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和整个世界都作为自己的认识对象, 并进而能够进行改造客观对象的实践活动。这样一来,人就不像动物那样被动地受客观环 境的奴役和摆布,人就能够作为能动的认识主体和实践主体,使自然界表现为人按着美的规 律可塑造的创造物。人作为实践活动的主体,只有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地利用已 有条件同各种必然性的束缚抗争,不断地超越或摆脱其历史形成的各种限制性,立足现实, 认识必然,恰当地解决人类生活的各种现实矛盾,方可显示和实现人的自由。正是由于这个 缘故,人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自由才成为人的类的特征。

二、自由必须在劳动实践中实现

马克思主义确认自由的主体是现实的、实践着的人和人类,指明了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 类特性”,从而正确地回答了自由与人的关系。但是,这仅仅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问题的一 个方面,更为重要的问题则是人怎样才能实现自由?

毛泽东指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③因此,马克思主义 认为自由的本质所在,就是在改造客观现实世界,客观的、能动的实践活动基础上的人的自 由。自由是主体通过劳动自我实现的过程。实践活动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起点,是 人类改造世界的过程,也是人类争取自由的过程。任何自由都是通过社会实践取得的,又是 在社会实践中发展的。离开了实践谈自由,只能是一种主观臆想。只有通过生产斗争、科学 实验、人际关系的协调、不合理社会制度与社会关系的变革、阶级社会的阶级斗争以及思想 文化领域的各种斗争,人类才能获得真正属于自己的各种自由。

马克思指出,劳动就是自由实现自身的活动。人在与现实的客观自然界发生交往时,把自己 的欲望注入自然界,并通过实践活动实现自己的自由欲望,把客观世界的事物加工、改造为 可以享用和消化的对象。只有在人和自然界,即主体和客体达到高度的统一与和谐时,人能 够有计划地使自然界为一定的目的服务时,自由才能更好地实现。马克思说:“劳动的尺度 本身在这里是由外面提供的,是由必须达到的目的和为达到这个目的而必须由劳动来克服的 那 些障碍提供的。但是克服这种障碍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而且进一步说,外在目的失掉了 单纯外在必然性的外观,被看作个人自己自我提出的目的,因而被看作自我实现,主体的物 化,也就是实现的自由——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④可见,自由必须在 劳动实践中实现。恩格斯的观点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释的向自由王国飞跃的思想,具 有同工异曲之妙。恩格斯强调指出:“生产劳动给每一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 全部的即体力和脑力的能力机会,这样生产劳动,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 段,因此,生产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⑤恩格斯在字里行间重申了马克思自 由概念的人本内涵的基本方面,即作为人类潜能的最终实现的自由观点,这里提出的恰恰是 哲学人本主义的问题。

与动物的“生产”不同,人在生产中能把主体尺度与客体尺度结合起来,实现合规律性与合 目的性统一。马克思说:“动物的产品直接属于它的肉体,而人则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 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 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⑥ 这说明人的劳动实践所具有的普遍性、超越性、自由性和两种尺度的统一,是人的实践创造 性的重要体现。恩格斯也指出:“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简单地通过自身的存在在自然 界中 引起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做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 是人和其它动物的最终的本质的差别,而造成这一差别又是劳动。”⑦这说明人不是消极 地动物式地适应自然界的既有条件,不是仅仅获取自然界提供的现成的物品,而是主体能动 地改造世界,创造新的对象世界,创造性地从事活动,使我们周围世界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 变化,到处是劳动的双手加工制作的东西。所以说,人不但按照客体尺度进行生产,而且会 按照主体的尺度进行生产和创造,这正是人的实践活动与动物的本能活动的根本区别,创造 性实践活动是人类的本质,是人类的存在方式。

三、创造性实践是实现自由的必然途径

自由在劳动实践中实现,特别是在创造性实践中实现。马克思在讲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时,他 虽然以“承认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作为前提,但哲学研究的重点却是由人的感性活动所创造 的感性世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已经从对自然界的直接依赖关系中分化和独立出来。 由于人类实践活动的作用,外部自然界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转化为属人世界,人类实际上已 经生活在他自己所创造的世界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变为间接的,而人与属人世界的关系成 为了直接的。所以说,人的生活虽然必须以自然界的存在为前提,必须依赖自然界,但人是 通过对自然界的现实改造来实现对自然界的依赖的。只有通过人对自然界的物质生产活动, 自然界才表现为它的作品和它的现实。这也就是说,人是自然界的最高产物,在人身上集中 了自然界的精华,而且人还能通过创造性活动把自然界变成自己的“无机身体”,不断扩大 自己的生存空间,在此意义上,人是一种“世界性的存在”。只有通过创造性实践活动,人 同现实的世界发生现实的交往和实际的交互作用,才能不断地开拓创造属于人的感性对象世 界。正是通过创造性实践活动,人类才能不断认识和驾驭外部自然界,不断扩大生存范围, 扩展人类生存的自由度,实现人类的自由本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目标就在于使人获得 自由,成为自由人。即成为社会的主人,从而也成为自然界的主人、自己本身的主人。人要 想真正成为自由的人,以改造客观世界为基础的创造性实践活动是其必要途径。

首先,创造性实践活动使人成为自然界的主人。实践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直观和确证 。人通过 生产劳动改变了物质存在形式,实现了自己的预期目的,从而把自然生存条件置于自己的控 制之下,成为自然界的主人。马克思说:“在我个人的活动中,我直接证实和实现了我的真 正的本质,即我的人的本质,我的社会本质。”⑧其一,实践的动机中包含着人要突破和 超越自然界的限制,实现自由。人从自己的需要出发,支配和利用外物,使物按照人的意愿 存在和发展变化。其二,创造性实践的过程及其产物使人的本质力量以直观的方式 呈现出来了。马克思说:“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劳 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 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⑨所以说,人在进行改 造客观世界的创造活动的同时,实现着自己的生存,创造着自己的自由。其次,创造性实践活动使人成为社会的主人。社会关系“不是什么外部的东西……它们是 个人自主活动的条件,而且是由这种自主活动创造出来的。”⑩人是一切社会关系 的总和,受社会关系的制约,但人是能动的主体,人可以通过劳动实践活动创造新的社会关 系,使人成为社会的主人。创造性实践是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社会关系和社会设施等并不 是在人之外的彼岸的东西,它们是人所创造的,而且是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服务的,人是社会 的主人。

马克思把人类社会概括为三个基本形态:“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 的社会形态”,“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建立在个人全面发 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个性自由,是第三阶段。” B11在“最初的社会形态”中,生产力的落后和人的生产、生活范围的狭小,使 得人们被束缚于宗法血缘关系和封建等级关系,并为自身的肉体需要所强制,形成了严重的 人身依附关系。在这一阶段,“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都不能想象会有自由而充分的发展” 。B12社会发展到“第二形态”,即资本主义阶段,商品经济发展了人的独立性 ,消解了“人的依赖 性”,人已经从自然界的直接依赖关系中分化和独立出来,实际上生活在自己所创造的属人 世界中。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讲的,资产阶级“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 己创造出一个世界”,并且“第一次证明了,人的活动能够取得什么样的成就”。但是,在 资本主义社会,“人的内在本质的充分发挥”,却“表现为全面的异化”。马克思所讲的“ 第三阶段”,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 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个性自由,”B13是在对资本主义的全面异化进行扬 弃的基础上实现的。只有在共产主义这种“真正的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 能的手段,劳动才能向自主活动转化。未来的共产主义“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 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B14由此可见,自由有实然和应然 之分(也就是现实存在的状态和未来的理想状态)。对于实践而言,人在必然王国是没有真 正的行动自由的。只有到了自由王国(共产主义),人得到了全面发展,摆脱了两种力量的 制约,才能在实践中真正获得自由。这是人们不断追求、不断创新的目标和结果。当然,自 由的实现是一个过程。人类通过创造性实践活动不断实现社会的现实的进步,实现人类社会 形态的更替,使人从束缚人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中获得自由。人们不断进行创新性 的实践,这是人的存在方式。

再次,创造性实践活动使人成为自己的主人。当人通过劳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 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 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B15毛泽东指出:“工人阶级要在阶级斗争中和向自 然界的斗争中改造整个社会,同时也就改造自己。”B16人从事着改造、创造对 象世界的活动,“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更新他们所创造的财富世界,同样地也更新他们自身。 ”B17随着创造性实践的深化,使对象世界扩大化,这就使人的普遍性与主体性 愈益发展。创造性实践在减少劳动时间的前提下创造着更多的财富,随着财富的增加以及相 应的自由时间的增加,人得到了充分发展的空间,“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就是把这种自由时 间的运用作为必要的基础”。B18创造性实践既生产出新的对象,也生产出能够 占有这种对象的新的主体;既生产出新的文化与文明,也生产出能够享用它们的具有新的文 化与文明的人,使人成为自己的主人,使人获得了真正的自由。

注释:

①②⑥⑨B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6-47,46,47 ,47,294.③毛泽东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44.

④B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112,226.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18.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3.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7.

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80.

B11B12B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9.104,485,104.B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02.

B16毛泽东著作选读: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778.

创造对社会的重要性范文6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它随着客观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自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问世以来,世界上的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进入了新时代。

(一)科技革命特别是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劳动形态和财富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要保持稳定的经济增长需要着重依靠现代劳动群体,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科技革命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劳动的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现代的科技劳动、管理劳动和服务劳动。其中,科技不仅作用于生产,而且涌现出大量的高科技产业;管理不仅有企业的微观经济管理,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而且有介于两者之间的行业管理或中介组织管理;服务不仅有为生活提供的服务,而且越来越为生产提供服务。劳动形态的变化导致财富的构成也发生重大转移:价值构成的主体已经不是工业经济时代的体力劳动创造的价值,而是知识经济时代一大批智能型劳动者创造的价值;管理劳动不仅创造价值,而且在价值形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服务劳动不仅构成了财富的主要来源,而且积聚了大量的劳动人口。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服务业创造的价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60%-70%,服务业的劳动人口占就业人口的70%以上。

劳动形态和财富构成的重大变化,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劳动的内涵是什么?活劳动作为价值创造的惟一源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是否有了新的变化?劳动的形态和财富的构成发生了哪些变化?哪一种劳动创造的价值最大?如何增加国家的财富?目前,中国财富的主要来源仍然是传统的农业和工业,创造财富的劳动力仍然积聚在工业和农业两大部门。深化对马克思价值论的认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确认科技劳动、管理劳动和服务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地位和作用,依靠现代劳动群体,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于推动生产力发展,保持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二)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以后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要求必须深化认识马克思国际价值和国际市场价格理论

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直接投资的迅猛增加和90年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的速度越来越快,经济一体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不仅国内生产成为世界生产的一部分,国内市场也成为世界市场的一部分。个别劳动能否转化成社会劳动实现商品的价值,不仅取决于一国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而且取决于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统一,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各国劳动生产率和自然资源状况不同的条件下,价值规律是否仍然发挥作用?衡量一国商品价格的标准是什么?个别劳动如何转化为社会劳动?加入WTO以后,中国由单边的部分产业开放向双边的全行业开放的转变,意味着中国国内市场将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国际市场,在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的条件下,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探索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条件下价值规律的作用,对于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商品的价值,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深化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防止两极分化,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型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力发展,保持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创造的财富越来越多,创造的价值也越来越大。而在实际收入分配上,一部分人按照生产要素分配,根据对要素的占有权在收入分配中获得较大的份额。一部分人仍然按照马克思的活劳动创造价值,实行按劳分配。前者导致劳动者和非劳动者收入分配的严重差距,收入分配不平衡的状况日益严重。后者由于缺乏激励机制严重挫伤了民营企业家劳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入世后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和外国投资的增加,收入分配将发生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服务贸易领域的收入高于货物贸易领域的收入;从事物质生产的外商投资企业收入高于国内企业的收入;从事传统产业的失业人口的增加。这种变化不仅会加大不同领域劳动者收入分配的不平衡,而且受入世冲击,传统产业失业人数的增加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和改革开放的深入。

中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是否存在剥削?如何衡量民营企业家的价值创造?如何解决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平衡问题,保障最广大劳动人民的劳动权利?深化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型生产关系,对于保持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如何深化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论

(一)劳动中基本矛盾的形态变化决定着价值的形态变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在任何其他经济条件下一样,人们必须从事劳动才能取得财富。但是,与其他经济不同的是,市场经济存在着分工和对于物品的私人占有。分工和私人产权的出现,使社会中每个人的劳动产品只能满足自身欲望的极小一部分,他大部分的欲望可以用自己消费不了的剩余产品,交换自己需要的别人劳动所生产的剩余物品来满足。于是,一切人都要依靠交换而生活,同时,社会本身也成了所谓商业社会。社会发展到这个阶段,人们的劳动产品才具有了价值的属性。

有人说价值是由物品的有用性和稀少性决定的,这是不对的。如果劳动的交换关系不存在,只是物品的有用性和稀少性,是不能为其所有者带来可以获得别人产品的价值的,他只能用它自我享用,自我陶醉,无法和别人的劳动产品进行比较,取得和别人产品相比较的价值,即只能有使用价值,不可能得到价值。例如,在原始公社制度下,生产资料归公社集体所有,氏族成员进行集体劳动,劳动产品实行平均分配。在这种条件下,每个生产者的劳动,都直接服从于集体的需要,具有直接的社会性质。大家劳动完了,就共同享用集体的劳动成果,根本不需要将劳动产品做为商品彼此进行交换。他们的产品无论多么有用和稀少,都无须表现为价值,不必采取价值的形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决定价值存在的基本矛盾。在这里,劳动者的劳动具有二重性质。一方面,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必须作为一定的有用劳动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从而证明它们是总劳动的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只有在每一种特殊的有用的私人劳动可以同别的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并从而相等时,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能满足生产者本人的多种需要。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它们的实际差别已被抽去,它们已被化成它们作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所具有的共同性质。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为不同个人、集体或政府代表国家所有为存在条件的。虽然在公有制内部不存在私人或个别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但因为国家财产不能为每个公民直接占有,集体对外具有个别属性,在社会范围内是存在私人或个别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的。一方面,由于生产资 料归私人、个别集体或国有企业占有,私人、个别集体或国有企业都是独立地进行生产,生产什么,怎样生产,生产多少,完全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劳动产品也归他们自己占有和支配。因此,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私人的或个别的性质,是私人的或个别的具体劳动。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分工,商品生产者又是互相联系和互相依赖的,私人的或个别劳动的总和形成了社会总劳动。因此,生产商品的劳动又具有社会的性质,是社会劳动,具有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的共同性质。正是因为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仍存在这种私人或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我国的劳动产品才和世界上其他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的劳动产品一样,具有了可以用于交换和相互比较的价值。不过,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仅存在着公有制之内的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而且在非公有制之内,以及非公有制之间也存在着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因而其价值的形成和比较就更加复杂化。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明白:价值不是物品,也不是物品的有用性和稀少性,而是在物品的外壳掩盖下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人们互相交换商品,实际上是互相交换各自的劳动;只不过由于私人或个别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商品生产者劳动的社会性不能直接表现出来,他们之间的这种劳动互换才采取了价值的形式、商品的形式。

(二)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内涵和外延的界定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既可以按照劳动的自然属性来区分,也可以按照劳动的社会属性来区分。按照劳动的自然属性来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有着适用于所有社会的共同的标准,即凡是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否则是非生产劳动,这里的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包括了与物质生产直接有关的服务、管理和科技劳动。但是,如果按照社会标准来区分,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将会有不同的标准。资本主义社会是一种商品生产社会,所以生产商品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而且由于资本家是社会的主人,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所以更狭义地讲,只有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

过去,我国理论界长期受前苏联理论界的影响,对马克思的生产劳动概念产生了片面的理解,仅把生产劳动定义为物质生产劳动,否定所有非物质领域的劳动是生产劳动,从而否定服务、管理和科技劳动等非物质生产劳动能够创造价值。理论上的片面理解还导致了实践中的政策偏差,即一味注重物质生产部门的发展,忽视服务业的发展;否认民营企业家的管理劳动也能创造价值,抑制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认为科技工作者不创造价值,是比较次要的劳动者,无需大力培养。结果在改革开放以前的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生产力因此受到了负面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理论界已经纠正了上述理解偏差,有关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理论有了很大发展,形成了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进行区分的五条标准:

1.有益于社会的劳动是生产劳动,否则是非生产劳动。

2.直接满足整个社会物质和文化需要的劳动是生产劳动,否则是非生产劳动。

3.生产商品的劳动是生产劳动,否则是非生产劳动。

4.在经济领域的劳动是生产劳动,否则是非生产劳动。

5.凡是能进入国家统计局国内生产总值统计的是生产劳动,否则是非生产劳动。

我们认为,其中第三条标准和第四条标准结合起来,是区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较好标准。其中第三条标准是其基本内涵,第四条标准是其必要外延。正如本文第一部分所指出的,在当代,服务劳动、管理劳动和科技劳动创造价值的作用已越来越大。承认它们是生产劳动,才能在理论上廓清生产力发展的道路。

(三)复杂劳动是可以创造更大价值的劳动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科学论证了复杂劳动可以创造更大价值的特殊作用,为从理论上阐明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者的实际作用和应得利益奠定了理论基础。

但是,现在一种流行说法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只适用于从事简单劳动的体力劳动者,在知识经济的时代,主要从事复杂劳动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得到更多的收入不能用他们的劳动来说明,只能用他们拥有的人力资本来说明。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实际的。

事实上,作为人力资本的知识,只有在劳动中才能取得,取得了知识的有能力从事复杂劳动的人,也只有在从事复杂劳动的过程中才能发挥创造价值的作用。只有人力资本却不去从事复杂劳动的人,是不可能创造任何价值的。现在在发达国家,人们的劳动时间减少了,但创造的价值却反倒比发展中国家增加了,这不是因为发达国家的人用人力资本代替了劳动的结果,而是这些国家拥有人力资本的劳动者用复杂劳动代替了简单的劳动的结果。

人力资本的增多使简单劳动相对贬值了,但却使复杂劳动增值了。人力资本根本不可能使“劳动”创造价值的作用消失,相反,它却使复杂劳动创造价值的作用比以前更大了。

(四)精神生产劳动及其所创造的价值

马克思所讲的精神生产劳动,并不是专指创造精神商品的劳动,而是指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注:参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5页。)精神产品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主要直接服务于市场和消费者个人,对社会进步的影响不很显著、比较间接的精神产品。

2.既直接服务于市场又对社会进步有重要影响的,如一些科普性的教材、应用型的技术等。

3.主要直接服务于整个社会,市场不很需要,不能马上给较多个人带来享受或经济利益的,如有关基础理论的学术专著等。

生产上述第一、二种精神产品的劳动,是商品生产劳动,可以创造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政府应鼓励这两类劳动者主要面向市场需求来发展自己的事业,以繁荣文化产业,促进经济发展。生产上述第三种精神产品的劳动,属于非商品生产的劳动,无法被市场评价,虽然不能马上创造生产力或给较多人带来享受,但从长远看对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和社会应对这类劳动者的劳动给予帮助。

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一)哪些劳动创造价值

1.生产劳动创造价值,非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

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只有生产劳动才创造价值,而非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只是参与价值的实现和分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需要根据时代的发展,扩大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的范围。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不是为少数人生产剩余价值,而是满足社会各阶层人民更大的物质和文化需要。而满足需要必须依靠丰富的商品。因此,凡是生产商品的劳动都应该算作生产劳动,都创造价值;另外,在经济领域内与商品生产直接有关的劳动如宏观经济管理劳动也应该算作生产劳动,也创造价值;除此之外的劳动都是非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

2.服务劳动、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是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

在扩大生产劳动的范围时,服务劳动、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是三个重要的方面。在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这三个方面的劳动在社会总劳动中的比重在上升,其创造的价值在社会总价值中的比重也在上升。

在发达国家的GDP中,服务业的比重已经超过了工农业的比重,服务劳动创造的价值超过了工农业劳动创造的价值。而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则不仅创造价值,而且能够比一般生产劳动创造更多的价值。这是因为,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都属于复杂劳动,能够创造较多的价值量。马克思指出:“比社会平均劳动较高级较复杂的劳动,是这样一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既然这种劳动力的价值较高,它也就表现为较高级的劳动,也就在同样长的时间内物化为较多的价值。”(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23页。)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之所以创造较多的价值量,正是 通过这种形式表现出来的。

另一方面,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的有效运用还能够提高生产过程的生产力,使同一生产过程的相关劳动比一般的社会劳动有更高的生产率,从而在社会劳动必要时间不变的条件下,带动相关劳动创造更多的价值量。因为“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或者说,在同样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要多”。(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0章,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54页。)在这里,创造较多价值量的那些“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起了带动作用。

3.私营企业主的经营管理劳动和科技劳动也创造价值。

私营企业主的经营管理劳动可大体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直接从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既当董事长又当总经理);二是从市场挑选、聘任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包括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并对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和业绩进行考核、监督和管理;三是从事企业的重大决策活动(只当董事长)。这三个方面的劳动都是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所必需的,属于生产劳动,也创造价值。

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一些私营企业主本身是科技人员,其劳动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科技劳动,这些科技劳动与经营管理劳动融为一体,也属于生产劳动,参与商品价值的创造。

(二)价值生产、实现与分配的关系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分三卷来论述价值的生产、实现和分配。价值的生产是内在和本质的东西,而价值的实现和分配则是其表现形式。价值生产决定价值实现,只有符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个别价值才能在市场交换中实现为社会价值,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个别价值可以实现为较多的社会价值量,而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部分则不能得到价值实现。价值实现又决定价值分配,只有已经实现的价值才能在社会各阶层中进行分配和再分配。

价值的生产、实现和分配是相互区别的。在同样的经济制度下,价值的生产、实现和分配有不同的运作条件,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马克思所处的资本主义时代,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虽然决定着相应的分配方式,但分配过程因经济关系的特点而发生变形,在经济和社会的运行中表现出自身的特点。在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下,价值(和剩余价值)生产的方式基本上没有发生变化,而价值分配的方式却由于各国经济政策的调节而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较大的差异。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也是可以分离的。虽然价值生产和价值分配都是在市场机制调节下运行的,但经济政策可以对分配方式产生更大的作用和影响。由于价值分配方式与价值生产方式可以独立存在,分开运行,因此,坚持马克思关于价值创造的一元论,并不影响同时实行按要素分配的政策。只要价值分配的方式不是阻碍而是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就表明对分配方式的政策规定和调节是合理的。

(三)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

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活劳动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脑力和体力的消耗,物化劳动是指凝结着过去劳动的生产资料;活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只有活劳动才能创造新价值,而物化劳动只是借助于活劳动转移价值,它本身不能增加价值量。

在现代经济中,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生产过程中活劳动的比重不断下降,物化劳动的比重不断上升。但是,在价值形成过程中,物化劳动始终离不开活劳动的推动,即使是所谓的无人工厂或无人车间,也需要一定的活劳动来启动机器和维护机器。因此,物化劳动转移价值和活劳动创造价值的本质关系没有发生变化,马克思关于活劳动创造价值的一元论从逻辑上说依然能够成立。要否定活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或要论证物化劳动也能创造新价值,除非有一种丝毫不耗费活劳动而又有价值创造的生产过程,而这种生产过程至今没有出现。

物化劳动之所以不能创造价值,还因为价值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它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在商品生产和交换中的经济关系,而物化劳动即以物的形式存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等生产资料,并不能像活劳动一样,在生产过程中直接体现这种经济关系。

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虽然没有改变物化劳动不能创造价值的本质特点,却大大地提高了物化劳动在价值形成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在现代化生产中,作为物化劳动的机器设备的地位在上升,转移价值的比重在增大;另一方面,高技术设备的采用大幅度地提高了活劳动的生产率,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变或下降幅度较小的条件下,使单位劳动时间所创造的价值量成倍增长。

(四)国际价值及其价值量的决定

在商品和服务的国际交换中,国际价格的基础是国际价值,其价值量是由国际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的,或者说,是由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来计量的。马克思指出:“国家不同,劳动的中等强度也就不同;有的国家高些,有的国家低些。于是各国的平均数形成一个阶梯,它的计量单位是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因此,强度较大的国民劳动比强度较小的国民劳动,会在同一时间内生产出更多的价值,而这又表现为更多的货币。”(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14页。)也就是说,劳动价值论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运行中同样起作用,只不过决定价值量的尺度由一国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转变为国际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之后,认识这一点具有重要意义。它要求我们根据世界必要劳动量来考虑我国商品的价值决定问题,从而有利于我们寻找和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降低单位商品生产的劳动时间,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国际竞争力。

政策建议

(一)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应扩大范围

在当今新时代,科技劳动、管理劳动、服务劳动等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劳动形式,在价值创造和社会财富创造中起着重要作用。

创造价值的服务劳动应该扩大范围。过去创造价值的服务劳动限制的范围太小了,金融、保险、商业、电讯等服务劳动也应列入创造价值的范围之内。

创造价值的管理劳动应该扩大范围。目前,在我国,企业中的管理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行业管理劳动或中介组织者的劳动,是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的组成部分,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国家或政府的管理劳动应一分为二,即管理公共经济的生产劳动和管理社会文化、国家安全以及意识形态等的非生产劳动。公共经济管理劳动是否成为生产劳动,是否创造价值,有的同志表示怀疑,还值得进一步的探讨和商榷。

创造价值的科技劳动应扩大范围。过去仅仅把企业范围之内的科技劳动视为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这个范围太小了。事实上,在企业之外的科技劳动,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内的全社会范围内的科技劳动,凡是进入市场交换的,都应视为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非义务教育如高等教育也应列入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之列。

创造价值的精神生产劳动应扩大范围。并不是所有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都是不创造价值的。生产服务于市场、对社会进步有益的精神产品的劳动是生产劳动,是创造价值的。生产主要是服务于整个社会而不是为了市场交换的精神产品的劳动是非生产劳动,如基础理论和道德文明的研究和写作。它们虽是非生产劳动,但是是对社会有用的劳动,从长远看它们对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它们的价值很难由市场来评价,政府应给这类劳动者的劳动给予正确的评价和一定的经济资助。

(二)正确认识私营企业主的劳 动及其收入的性质

私营企业主的劳动具有两重性。从总体上看,私营企业是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但是,私营企业主的管理、协调、指挥、监督活动是生产劳动。

如果私营企业家既善于管理,又掌握技术,他们的劳动就成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现代生产中起着很大的作用。他们既创造社会财富,又创造价值。他们据此取得比一般工人更多的收入也是应当的、合理的,不应当看成剥削。

私营企业主的收入中有一部分是剥削收入,他们对雇佣劳动是有剥削的。但是,只要合法经营,那么,私营企业主的剥削收入也是合法的。同时鼓励私营企业主将收入转化为投资,扩大再生产,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贡献。

(三)正确认识非劳动生产要素与分配

劳动价值论和按劳分配不是完全的因果关系,按劳分配不是劳动价值论的必然结论,分配主要是由所有制决定的,但是按劳分配与劳动价值论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非劳动生产要素虽然不创造价值,但仍可以参与价值的分配。因为:

第一,非劳动生产要素虽然不直接创造价值,但它们是价值创造的必要条件,在价值的创造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没有它们,人类劳动无法凝结成价值。

第二,非劳动生产要素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或财富的源泉。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是资本、土地、技术、劳动等各种生产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离开任何一项,物质财富的创造都是不可能的。

第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多种所有制,非劳动生产要素与分配表现为要素所有者根据其对要素的产权参与对社会产品的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中投入的这些要素必然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获得相应的回报,否则,没有谁愿意投入这些要素,社会生产就没办法进行下去。

据测算,目前从要素分配比例看,我国按劳分配占90%左右,资本与技术等要素所占比例较低。1998年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量中,劳动者报酬占87.3%,财产性收入(其中主要是利息收入)占6.8%,转移性及其它收入占5.9%。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非劳动要素收入占的比例将有所提高。

(四)现行的分配政策应向科技劳动、管理劳动等复杂劳动倾斜,具体的分配方式需要创新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科技劳动、管理劳动等是比一般的劳动更有效率、更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更代表社会发展方向的复杂劳动。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劳动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从事这些劳动的劳动者的劳动复杂程度、责任和风险也随之加大。因此,从事科技劳动、管理劳动和其它现代服务劳动的劳动者得到比一般劳动者高得多的收入,是和他们在社会生产中做出的贡献相适应的,是合情合理的。

现在要尽快更新观念,采取切实措施,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使收入分配向提供这些复杂劳动的劳动者倾斜。但是,倾斜多少?高多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由市场来决定,要与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国家可以适当调控,但不宜硬性人为规定。对科技劳动、管理劳动等复杂劳动的具体分配方式,还要结合这些劳动的特点。由于从事这些劳动的劳动者的工作效果弹性很大,不容易监督,建议对这些人的按劳分配实行年薪制、股票期权制、技术入股等更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分配方式的创新。

(五)重视复杂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参与世界市场竞争,实现更多的国际价值

在国内市场上,商品的价值量是由一国范围内的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的。但当面对世界市场,参与全球竞争时,情形就不同了。商品的国际价值量不可能由任何一个国家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来决定,而必须是国际范围内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在国内市场上,个别劳动创造的价值与其劳动生产率成正比。在国际市场上,国别劳动创造的价值与该国的劳动生产率成正比,即一个国家的生产力越发达,国民劳动强度和劳动生产率越高,它所创造的价值量也就越多。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际商品与服务贸易的规模十分庞大,国际资本流动日益迅速,人员流动日益频繁,国际价值甚至是国际生产价格的形成已经成为明显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重视科技、管理等复杂劳动在价值创造和财富创造中的作用,提高劳动生产率,就能使较少的国内价值转化为较多的国际价值;否则,较多的国内价值只能转化为较小的国际价值了。

(六)要更多地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的作用和价格运动的规律性

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现在,劳动价值论的研究重点应该有所转移,应更好地研究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作用和价格运动的规律性,应重点研究:

1.价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会转化为生产价格,价值规律是否转化为生产价格规律。

2.国际价值,即“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应予以肯定,但世界社会必要劳动量的形成过程是很复杂的,需要进一步研究。

创造对社会的重要性范文7

摘要:如何在当代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一方面,我们必须解决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原创含义与当今社会经济的结合问题;另一方面,我们必须解决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兼容问题。首先讨论了“劳动”范畴的内涵和外延,认为凡是对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有着积极意义的并且能直接或间接与现实的或潜在的商品有一定联系的劳动(或者说这种劳动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现实的或潜在的商品价格),都能创造价值;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物化劳动与价值创造、价值量的衡量、劳动价值论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价值创造与收入分配的关系等几个热点问题;最后指出,我们要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必须抛开意识形态的束缚,采取现代的科学研究方法对其进行深化,才能使劳动价值论更加符合当代社会主义的现实生活。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当代社会主义

中图分类号:F0-0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3-0001-03

在2002年的“七一”讲话中指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的研究和认识。”[1]在当代社会主义条件下深化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劳动价值论在当代社会主义条件下面临的挑战

马克思《资本论》出版以及科学劳动价值论创立以来,世界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资本主义还不太发达的时期建成的社会主义社会也与马克思所设想的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建成的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因此,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当代社会主义条件下面临新的挑战。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原创含义与当今社会经济的结合问题

由于马克思创立科学劳动价值论的时代特点,使得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与当今社会经济的现实出现了一定的差距。要使二者较好地结合起来,关键是要重新界定创造价值的劳动的范围。

1.活劳动的重新界定问题。我们可以从马克思行文的字里行间看出,他所说的活劳动主要是指在生产线上直接作业的工人。如果按照这一界定,劳动密集型产业就可以比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产业生产出更大的价值,因为劳动密集型产业雇用了更多的劳动力。而现实的情况是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产业比劳动密集型产业能生产出更大的价值。

2.非物质生产部门劳动的价值创造问题。按照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只有创造物质产品的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任何非物质生产部门都不创造价值,只参与社会再分配。但在当代社会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就业人数越来越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其就业人数与产值比重就全世界而言均已超过物质生产部门,如果说不创造价值显然不正确。

3.脑力劳动的价值创造问题。既然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认为只有生产线上直接作业的工人才能创造价值,那么像科学研究、生产精神产品、教育、管理等脑力劳动就不能创造价值,但社会发展的现实却是脑力劳动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这显然矛盾。

(二)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兼容问题

马克思形成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证明资本主义社会的非正义性,资本主义社会全社会的资本家阶级及其统治管理部门在整体上都是不劳而获的剥削者,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任务就是要剥削阶级,实现劳动者当家做主。而现在我们建成了社会主义国家,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不再存在,劳动人民已经当家做主,用劳动价值论来证明我们社会是否合理、正义的作用己不显重要。我们深化劳动价值论的目的,从根本上说,是继承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精神,即把劳动作为个人对社会所作的贡献的评价指标,旨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最基本的理论支持。

1.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兼容问题。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分析的最根本历史逻辑基础是私有制,因为在私有制下,出现了生产的私人性与生产的社会性的矛盾统一。生产的私人性使得生产的劳动过程总是具体的、个别的劳动,而生产的社会性又要求劳动具有一般的社会必要劳动的性质,要求个别劳动从一开始就为社会劳动并最终被社会所承认。于是,商品交换就成了人类社会的一种必须。在商品交换中,商品价格的形成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马克思认为,这时起作用的是价值规律。这就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形成的思维逻辑。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这种思维逻辑与历史逻辑的内在统一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就受到了挑战,也就是我们必须解决劳动价值论的思维逻辑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历史逻辑是否仍然能够内在统一的问题。

2.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兼容问题。按照传统上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我们认为价值创造与收入分配之间是一种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即创造多少价值就应该获得多少收入,否则应视为不合理,或者说是剥削。而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收入分配制度却是按劳分配为主、按生产要素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的分配制度中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是不合理的,是一种剥削收入呢?如果不是,那么应该如何理顺劳动价值论与分配制度之间的关系呢?

二、当代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一些思路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学者围绕如何在当代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劳动价值论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并形成几种有代表性的思路。

1.在重新理解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坚持劳动价值论。这种思路是在传统的劳动价值论框架下,通过考证马克思等人的有关论述,并结合当代社会主义发展的新现实、新问题产生的。这种思路要求准确理解马克思创建科学劳动价值论的真正用意,并在此基础上将其基本精神运用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形成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论。

2.在发展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坚持劳动价值论。这种思路主张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应该“与时俱进”,主要是通过扩展“劳动”范畴的内涵和外延,并用重新界定的劳动价值一元论来解释当代社会主义现实。

3.在调和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的基础上重新界定劳动价值论的适用范围。这种思路企图将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结合起来,认为这两种理论的差别主要在于研究角度与分析侧面的不同,它们各有缺陷,但把它们结合起来则能解释当代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许多现实问题,比如说,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结合既可以说明价值源泉,同时也可以说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合理性。

当然,还有一些专家学者由于接受了西方经济学中传统的生产要素价值论、效用价值论等思想,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原创含义已经不能很好地解释当代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现实问题,因而主张用西方经济学中的生产要素价值论或效用价值论等来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但是这种思路不可能成为我国价值论思想的主流。

在上述发展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的思路中,我们赞成第二种,即通过扩展“劳动”范畴的内涵和外延,并用重新界定的劳动价值一元论来解释当代社会主义现实。

三、发展当代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

按照上述第二种思路来发展当代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我们认为首先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劳动”范畴的内涵和外延。哪些劳动创造价值?我国理论界从重新界定“劳动”的科学含义出发,对这一问题形成了一种主流思想:不仅仅是马克思意义上的物质生产劳动能够创造价值,精神生产劳动、社会服务性劳动也能创造价值,这样,“劳动”范畴的内涵和外延得到以重新的界定。但笔者认为,创造价值的劳动从质的规定性来说,都只是“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也就是说,凡是直接或间接与商品价值形成有关的劳动耗费,都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因此,马克思所界定的劳动价值其精神实质是以此作为个人对社会所作的贡献的评价指标,创造价值的劳动不一定要与生产的产品(包括物质产品、精神产品以及服务性劳动产品)相对应,凡是对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有着积极意义的并且能直接或间接与现实的或潜在的商品有一定联系的劳动(或者说这种劳动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现实的或潜在的商品价格),都能创造价值。遵循这一思路,创造价值的劳动就不能够被劳动的三种具体形态所概括,因为有些劳动,比如说宇航员的劳动,就很难说它是物质生产劳动、精神生产劳动还是服务性劳动,但它确实对人类的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并且这种劳动也与潜在的商品(比如说未来开发的太空游)有着一定的联系,也能创造价值。

2.物化劳动与价值创造。我国理论界对物化劳动是否也参与价值的创造观点不完全一致,大多数同志认为物化劳动是不创造价值的,但也有少部分同志认为物化劳动也创造了价值。比如有同志就认为,从企业角度看物化劳动实际上是社会意义上的活劳动,价值是由社会劳动(包括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创造的,绝对剩余价值来自活劳动,相对剩余价值与超额剩余价值则主要由物化劳动创造。所以,含有物化劳动的资本、土地获得利润、地租也是合理的。那么,究竟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呢?笔者认为,既然价值本身的精神实质是以此作为个人对社会所作的贡献的评价指标,它所体现出来的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物化劳动与商品之间所体现的是一种物与物之间的物质关系,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物化劳动不论在商品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什么作用,都不可能是价值的源泉而只能是财富的源泉,因而也就不可能创造价值。

3.价值量的衡量。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有关价值量的衡量标准唯一的是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马克思在此基础上却得出了一个令人惊讶的命题: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商品的劳动生产力(率)成反比。马克思提出这一命题时暗含了两个基本假定:一是一个企业在一定的劳动时间内无论生产出多少产品,其价值是一定值;另一个是无论在这一时间内生产出多少产品,工人的总工资不变。这一命题显然无法解释现实中劳动生产力(率)越高,社会生产的价值和财富越大的现实。要解决这一矛盾,就必须对创造价值的个人的劳动所作的社会贡献的量作一个全面的衡量。就像马克思在指出价值量的衡量标准唯一的是劳动时间的同时又指出,劳动有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之分,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倍加。也就是说,复杂劳动在单位时间里创造的价值是简单劳动在单位时间里创造价值的倍加,个人劳动在社会中的贡献不仅仅要从时间(量)的角度考虑,同时也要从劳动的复杂性(质)角度来考虑。马克思提出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商品的劳动生产力(率)成反比的时候显然没有考虑到劳动的质的角度,这是一个失误。当然,劳动的质仅仅通过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来区分是不够的,劳动的质有两个测量维度[2],一是劳动的重复性,即劳动的内容与方式在不同时间里是简单重复,还是每一次劳动都要涉及对新信息的处理与新情况的应对;二是劳动成效的可测度性,即劳动成果可以在多大程度上进行定量的测量。劳动的重复性程度与可测度性程度越高则劳动的质越低,劳动的重复性程度与可测度性程度越低则劳动的质越高。所以,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与劳动的量与质成正比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价值量是与劳动生产力(率)成正比的,因为劳动生产力(率)越高的劳动其劳动的质也越高。

4.劳动价值论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劳动价值论与公有制经济是否兼容的问题,其实质就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是否兼容的问题,也就是如何将公有制为主体的财产制度与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统一起来。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弄清楚我国目前公有制经济与马克思所设想的高度计划经济下的公有制经济的巨大差别。在马克思所设想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下,是一种纯公有制经济,劳动价值论己经没有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所以,不存在兼不兼容的问题。而我国目前还仅仅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并且公有制内部有多种多样的实现形式,还只能实行市场经济,这己是被反复证明了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价值论与公有制是兼容的。

创造对社会的重要性范文8

[摘要]本文将在学校管理的范畴内,以中学生创造性学习活动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为主线,从管理的外在因素和学生自我管理的内在因素两个方面,探讨中学生创造性学习活动管理在学校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学校管理者怎样为中学生创造性学习活动,创设宽松、民主氛围,营建学校的创造性环境,建设一支创造型的教师队伍;怎样发挥教师在中学生创造性学习活动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以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课堂教学的创新、班级的良好环境营造,形成对学生创新学习活动的有效管理。同时对如何加强学生创造性学习活动中的自我管理,使其成为真正创造性学习的主体,并学会学习等问题展开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 中学生 创造性 学习管理

我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现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关键时期,经济贸易全球化,国际社会已进入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新时代,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国力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智力的竞争,创新能力的竞争已普遍被人们所认同。这种形势竞争态势,对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创造性人才势在必行。“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和造就要靠社会的关注和教育的创新,也要靠学生的创造性学习”[1]。因此,在中学创新教育管理中,加强对中学生创造性学习活动的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中学教育是教育的基础阶段,中学生正处于创造性学习习惯的形成、成长和腾飞的黄金时期,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对学生

[1]林崇德: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出版社,第一期,2000,P56

创新学习活动的管理,是否具有创造性意义,是否增加了除旧布新的成分;学生能否通过创新学习活动,激发创新学习的动机,形成创造性的人格,进而发展成为未来社会所需要的创造型人才。这是时代赋予中学管理者和教师的历史使命,也是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神圣职责。

一、 中学生创造性学习活动管理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同志在北京大学庆祝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及在俄罗斯新西伯利亚科学城会见科技界人士等场合,曾多次谈及创新问题,他说:“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我们要跟上世界科技进步的步伐,必须千方百计地加快知识创新”,“创新的关键在人才,人才的成长靠教育。”[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智育工作要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实行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2]在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指导下,创新已成为时代的主旋律,有关创新的研究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同时,这股创新的热潮也成为推动学校创新教育的“催化剂”。

与传统教育相对应的创新教育是把每一个人尊重为主体,充分发挥每一个人的主体性的教育;创新教育是尊重人的个体差异,使每一个人个性健全发展的教育。它是以培养人的创新精神和创 新能力为基本价值取向的,因此可以说,培养创新性人才是学校创新教育的本质特征。

中学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更应该是培养创新人才的基地。所谓创新人才,应具备创新知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创新人格四个方面的创新素质。在学校的诸多管理工作中,学生创造性学习活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学校培养创造性人才的重要手段。学生创造性学习活动管理是建立在发现学习和创造性思维等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的,它的作用体现在:一是有利于学生掌握知识体系与学习方法,学会学习;二是有利于启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增强其学习的自信心和主动性;三是有利于培养学生发现探究和创造态度的思维定势;四是有利于学生对所学知识、技能的巩固和迁移;五是有利于培养学生创造性精神和实践能力等。因此,在中学开展创造性学习和加强对学生创造性学习活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 关于加强中学生创造性学习活动管理的几点思考

在中学生开展创造性学习活动,需充分发挥管理者、教师、学生三个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相互作用,在此,分别予以分析。

(一)转变学校管理者与教师观念是保证中学生创造性学习活动的前提条件

要使中学生创新学习活动管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关键的是要更新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管理观念。如果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因循守旧,立足于旧观念,抱残守缺,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就不可能使学校在时代的潮流中有所发展和建树,也不可能实现创新教育管理的目的,更谈不上对学生创造性学习活动的管理,甚至将影响学校的兴衰和成败。所以,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必须具有创新意识。学校管理者与教师首先应改变以下几个方面的观念,形成与之完全相反的新的观念。

评价观。学校管理者对教师的评价,因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总是把学生考试成绩或班级中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人数多少作为教师教学效果或班级管理水平的唯一或主要标准,使教师的班级管理工作未能摆脱:将教师的管理方式“克隆”到学生身上,蜕变为一种带有盲目性、强制性的管理;教学管理主要是沿袭传统的“满堂灌”、“三个中心”即:课堂为中心,教师为中心,教材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学校管理者,特别是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因对分数的过度信赖,总是以考试分数作为对学生评价的客观标准;对分数高的学生视为人才,宠爱有加;对低分学生冷眼看待。因此,产生了极大的危害性:使学生所关心的只是分数的取得,而不是其它,必将使学生走“死读书”,“读死书”的死胡同。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必须摒弃旧的质量、人才观念,树立起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人才多样化,人人能成才”的新的人才观。

效率观。中学目前仍然严重存在着:只讲投入,不讲产出,靠加班加点(双休日补课)的疲劳战术或轮番练习的题海战术,以牺牲教师和学生的休息时间和精力、体力为代价,不计算单位时间完成的工作量。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必须摒弃学生被动学习的旧观念,树立师生互动学习的新观念。

师生观。在班级管理中,教师缺乏民主管理,搞一言堂,高居学生之上,俨然以真理的代表者和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自居,缺乏或不愿接受学生主体性的地位。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要摒弃“师道尊严”的旧观念,树立把学生看作是发展的主体,是学习主人的新观念。

课程观。只重视课内学习管理,缺少课

外学习管理;只重视与升学考试有关的学科内容学习,缺乏重视与个性特长、爱好相关课程的管理。例如,音乐课、劳技课等,视为可有可无的课程。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要摒弃格守教材的保守旧观念,树立敢于除旧布新、有选择或增减使用教材的新观念。教学观。只重视知识的传授,不重视创造性学习的培养和智力的开发;尤其是忽视学生的学习兴趣、好奇心,学习动机,学习习惯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只重视学生学习共性,不重视发展学生的个好,不重视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和创新学习能力的培养。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要摒弃把学生当作盛知识的“容器”的旧观念,树立教师“教”是为了学生的“学”服务的新观念。

上述这些旧观念,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管理思想及对学生创新学习活动的管理。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只有改变旧的观念的同时形成新的观念,才能为创造性学习活动的管理奠定应有的思想基础。

(二)学校管理者应为中学生创造性学习活动营造良好的环境

“学生创造性学习是能够引起变化、更新、改组和形成一系列问题的学习,其主要特点是综合,适用于开放的环境和系统以及宽广的范围。[1]”这里的“综合是指把对客观事物的各个部分、方面、要素的认识统一起来,进而形成对客观事物整体认识的思维过程。[1]”高素质的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科学管理,创设校园或

班级环境的创造性,即表现在,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和完备的教育设施等,是实现对学生创造性学习活动管理的保证。

所谓的科学管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民主化的管理机构,制度化的管理常规,现代化的管理技术。

在学校管理中,以人为本的理念反映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在学校管理者层面上,以人为本就是要提高管理者自身的素质,合理配置管理人员。也就是说,学校领导集体作为学校管理的核心力量,他们的管理思想、教育理念、人格素质都会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办学风格和办学质量。因此,学习管理者要善于吸纳新知识、新思维、新事物,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在教育管理的实践中,不断提高创造素质和管理才能。二是在教师层面上,以人为本就是意味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和具有创新型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心全意依靠教师办学校。其中,管理者要重视“情感管理”的作用,管理不能光靠制度去约束人,更多的是靠自己的非权力性影响力,如品德、学识、才能、作风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去感染人。方法上,做到以柔克刚、法情相依。学校管理者在工作中要扮演好四种角色:善解人意的朋友,胸襟开阔的长者,诚心服务的公仆,敢于负责的领导。也就是说,学校管理者要知人善任,合理地使用教师,有计划、有目的培养教师,特别要培养善于吸取最新科学成果,将其积极应用于教学之中,并且有独特见解,能够发挥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的创造型教师,使教师在学生的创造性学习活动管理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主导作用。同时,要重视班主任教师的管理,使班级具有优良的班风和学风,并逐步形成学生创新学习活动的良好环境。三是在学生层面上,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这个管理工作的宗旨。

所谓民主化管理机制,就是指学校应建立一支有教师代表参加的重大事项决策团,充分调动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也就是说,学校管理者应该发扬民主作风,倡导学校的民主管理氛围;尊重教师和学生在创新学习活动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使教师在教学管理中,敢于大胆尝试、勇于创新,不断探究学生创新学习活动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培植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创新性人才生长的土壤,让学生创造性学习活动充满生机和希望。

“从教育学角度看,以范围为标准,把影响人发展的环境分为大环境与小环境” [1]。如前所述,目前社会大环境正朝着有利学生发展的方向变化,学校应适应社会大环境的变化,使两者能取得正向的一致,产生合力,同时,学校应保持自己小环境的独特性,增强学校教育的积极效应,以有效抵御其他环境中消极因素的影响。

从学校教育内环境的角度看,在为学生发展提供各种物质条件基础上,应注重校园环境布置管理,精心设计有利于主体发展的各种活动,营建校园环境的创造性学习氛围:校门内树立的石碑上“为中华民族崛起而努力读书”几个烫金大字,每天都映入师生的眼帘,振动着师生的心房,激发着师生发奋向上;道路旁的标语牌上“勤奋学习,振兴中华”“博学”“创新”……总默默伴随在师生的身旁;墙头上黑板报,报窗里的报刊上、图书室里静悄悄……到处都吸引着学生充满好奇、探索的目光;讲台上,教师身穿校服、胸佩校徽章,教学采取启发式、讨论式,形式多样;师生共同探讨创新学习新路子,犹春雨,随风潜入,润物无声;计算机多媒体广泛应用与教学和学习上,学生能勤观察、多尝试,遨游在微缩世界,学知识,长见识,掌握新的学习方法,在学校创新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三)教师在中学生创造性学习活动管理中应起主导作用

邓小平曾讲过:“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接班人,关键在教师。”[1]

新时代的教育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师不再是单纯传授知识、经验和文化的传声筒,而应该是具有创新人才的培养,在开展创造性学习活动中,应提升教师的素质,主要包括:有一定教育理论知识;精深的文化知识;过硬的业务能力和全新的教育观念等;还应该是学校、创新教育活动管理的实践者。

教师要做好学生创新学习活动管理,首先,要对它有明确的认识,这样才能在管理中知道自己应该管什么,怎样管理;在学生的学习和实践中,一个学生对某一问题的解决是否具有创新性,不在于这一问题及其解决是否别人提过,而关键在于这一问题及其解决对这个学生来说是否有新意,例如:独特且有新意的解题,文学创作,科技活动小组小制作等等。每一个符合实事的新发现,别出心裁的观察角度等,都是学生的创新学习活动。教师对学生创新学习活动管理,就是要把适合学生特征的与时展相适应的新知识、新问题引入到学生创新学习活动之中,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方法,以实现管理的最佳效能。

其次,要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创设宽松氛围,形成合作的班风,营造创新学习的环境,一是教师必须克服那些课堂上教师是主角,少数学生是配角,大多数学生是观众或听众的旧的教学模式。教师尊重学生的爱好、个性和人格,以平等、宽容、友善的态度对待学生,使学生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习活动之中,成为真正的创新学习活动的主体,以形成一种宽松和谐的学习环境,学生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想象的能力。二是教师要能集思广益,注意师生之间、学

生之间的多向交流,在班集体中,彼此取长补短,互相学习。教师应有意识地搞好合作教学,使教师和学生角色处于随时互换的动态变化中,通过开展集体讨论、分组操作等形式,锻炼学生的合作能力。对一些不易解决的问题,让学生在班集体中开展讨论,以营造班级民主管理的环境,使学生在民主、开放、轻松的环境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敢于发表自己独立的见解或修正他人的想法或将几个想法组合为一个更佳的想法,从而在学习过程中,培养学生集体创造性学习的能力。其三,教师要挖掘教材,有效地驾驭教材,具有创造性的教学能力。运用深度的语言,创设情境,激励学生打破思维定势,敢于对所学知识进行分析,以独特角度提出疑问,能够打破常规,进行批判性质疑,并且勇于实践、验证,寻求解决的途径,更加自主而有选择地学习。

其四,教师在学习创新学习活动管理中,要注重学生创造性学习兴趣的培养。因为兴趣是创新的动力,没有兴趣的学习,将会扼杀学生探索真理的欲望;要保护学生的好奇心,因为好奇,学生才有创新学习的欲望,并努力去揭开事物的神秘面纱,而这种欲望是学生最可贵的创新心理品质之一。

其五,“管无定法,贵在得发”。教师在学生创新学习活动管理中,自觉地学习新思想、掌握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创新素质,在学生创新学习活动管理上,力求创新。

(四)创造性学习活动中应发挥中学生的自我管理的积极性

时代在变迁,知识在更新,现代社会具有多样性与变化性的特点,各种确定或非确定性的因素都在影响学生素质的发展。因此,学校创新学习活动教育给予学生的东西,应该是对学生一生有价值的东西。也就是学生在未来社会的发展中,能发挥其主体能动性,具备识别、捕捉各种机遇的能力,具有创新学习和创新实践的能力及自我管理的能力。

学生要使自己成为未来社会创造型人才,需要创新学习,更需要创新学习活动中的自我管理。首先,学生应该是创造性学习活动的探索者和追求者。学生不仅要接受教师所传授的知识,而且要消化这些知识,分析新旧知识的内在联系,并敢于除旧布新,敢于自我发现,有目的选择吸收。通过不断积累,养成创新学习习惯,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便形成了学生自己创造性学习的风格,即稳定的创造性学习活动模式。良好的创新学习习惯,使一个学生,中学阶段其创新学习能力比别人高一点点,到大学阶段其创新学习的能力仍然比别人高一点点,这“一点点”能使这个中学生走上社会后成为一个社会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学生不仅是创新学习活动管理的探索者,而且是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体现其自身创新性价值的追求者。其次,学生还是创造性学习活动管理的主体和反思者。在学生创造性学习活动的自我管理中,最重要的是学生学会学习,获得最有效的自我控制的知识。也就需要学生注重学习策略,而所谓学生学习的策略,就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选择、使用、调节和控制学习的方法、方式、技能和技巧的操作过程。其主要成分是学习方法。学生创新学习活动的自我管理,就是要使学生能够运用学习策略,选择创造性学习的方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如何选择创新学习方法上,这决定着创新学习的程度,因为学习方法类型多,又因情境而有区别,所以要因人而宜。在选择创新学习方法时,应遵循学习规律,明确学习任务,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学习条件,根据学习的情境、内容、目标和特点而灵活地运用。二是如何安排创新学习时间上,这是学习方法是否有效的一种显著表现。例如:学生除认真完成课内作业外,能自觉地把更多时间花在阅读课外书籍和课外活动,如兴趣小组、科技活动、体育和文艺活动上,以丰富自己不同于教材的知识、经验、文化,建构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认知结构。三是在选择创新学习内容上,学生不再是单纯、机械地记忆教学内容和书本知识,囿于六七本书,七八门课,两点一线的狭隘领域,而是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知识广泛普及的有利条件,尽可能地拓宽学习内容的空间。四是在寻找创新学习的途径上,要保持中学生旺盛的求知欲和强烈的好奇心,注意观察身边所发身的事情。创新学习途径很多,学生可利用一切机会捕捉问题,甚至在平时与别人的交流中都能从中得到启发,并发现问题。五是在追求创新学习目标上,学生不仅要获得课内外的知识,而且有高度求知的自觉性和独立性,得到不同异常的观念,并充分批判地加以吸收。由此可见,在创新学习活动中,学生具有严密的、全面的、自我反思的思维。所以说,学生是创新活动管理的主体和反思者。学生在创造性学习中的自我管理能力不是自发形成与发展的,而是教育与培养的结果,因此学校管理者,特别是教师应在所开展的创造性学习活动中,有意识加强学生的培养与训练,从而更好发挥其自我管理作用。

综上所述,中学生创新学习活动管理,是学校创新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要以未来社会培养创造型人才的高度责任感和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对待学生创造学习活动的管理。在管理实践中以与时俱进的科学管理,创设学校、班级民主管理和创新学习的良好氛围,针对学生在创新学习活动中具有的独特、发散和新颖的特点,探究管理的有效途径,研究其管理的规律,不断提高管理者自身的管理水平,使学生在创新学习活动中学会学习,学会自我管理,提高创新学习的能力。

参考文献:

[1]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文件汇编(2)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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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范恒山主编:《领导知识词典》,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8..

[8]孙培青:《中国教育管理史》,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创造对社会的重要性范文9

[论文摘要]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出发,论证了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底线是“价值创造一元论”,墓本任务是深入研究创造价值的劳动的性质。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

劳动价值论是指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批判地吸收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价值论的合理内容,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可高度概括如下:一是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是不同商品进行交换的比例的基础,它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二是创造价值的唯一要素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其他任何生产要素都不是价值的源泉,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抽象劳动,即无差别的人类脑力体力的耗费,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但它不是价值的源泉;三是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活劳动,即正在进行的生产过程中耗费的抽象劳动,物化劳动作为过去劳动的凝结物,在新的商品生产过程中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商品价值中不包含任何一个自然物质的原子。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彻底的一元价值论。

二、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必要性

(一)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客观历史条件与现时代存在巨大的差别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任何科学原理都是对特定条件下的特定问题的分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产生于130多年前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而当时的生产方式、劳动形态、商品形式和财富构成等都与当今有着巨大的差别。因此,分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能脱离对那个特定时代特点的分析,概括地讲,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客观历史条件主要如下。

第一,劳动形态主要表现为体力劳动。工业化初期,社会生产主要集中在物质生产领域,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比例相对较小,劳动形态主要表现为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生产中的体力劳动。因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物质生产领域的体力劳动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虽然马克思也涉及到对非物质生产领域(服务贸易行业)的分析,但由于当时这些部门在整个社会生产中所占的比例很小,影响力微乎其微,所以当马克思在谈到服务贸易时说:“资本主义生产在这个领域中的所有这些表现,同整个生产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可以完全置之不理”。

第二,劳动过程的知识含量不高。工业化初期知识、科学、技术不够发达,劳动过程的脑力支出、知识含量不高,简单的、以体力支出为主的、按时间计算的劳动是主要的劳动形式。因此,马克思还不可能对科技创新劳动在创造价值中的独特作用加以系统论述。

第三,指挥、管理劳动还不能作为独立的劳动形态。工业化初期,随着产业革命和生产力发展,一边是资产者财富的积累,另一边是无产者贫困的加深,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创立之初,面对的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尖锐斗争,劳动价值论创立的使命就是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不合理性和被新社会制度取代的必然性。在当时,指挥、管理主要还是资本家的职能,而资本家行使指挥、管理的职能与剥削目的是结合在一起的,而绝大部分劳动者是被指挥、被管理、被剥削的。因此,马克思就不可能把指挥、管理劳动作为创造价值的独立劳动形态来研究。

(二)当代劳动特征的变化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挑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新情况、新问题涌现出来,社会劳动出现了许多新特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了新的实践土壤。但是,按照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服务性劳动、科学研究劳动、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经营管理劳动,由于都不直接创造物质产品,都不创造价值。这一原创含义,与现实经济活动存在着巨大的矛盾,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遇到了一系列挑战。

第一,服务性劳动。第三产业又被称为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从事的劳动可称为服务性劳动。第三产业问题,是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时为了研究的方便而抽象掉的经济现象。第三产业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迅速发展,则是马克思未曾预料到的经济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程度已成为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据统计,在西方发达国家和亚洲的一些新兴国家,第三产业产值所占的比重已达60%}70%。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产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目前已占到GDP的1/3以上,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大大提高,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比重日益增大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向理论界提出了一系列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服务性劳动是否是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是否都创造价值?

第二,科学研究劳动。当代世界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特别是在进人知识经济、新经济时代更是如此。科研人才的多少和水平的高低、科技创新能力的大小、科技对生产的装备应用程度和在经济生活的普及程度,早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大小的重要因素。科学研究工作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生产经营中通过提高已有产品的生产效率或发明出新的产品,可以创造出巨大的社会财富,使全社会的商品价值总量大大增加。如果坚持认为所有科学研究方面的劳动都不创造价值,就会严重压抑和打击这些人员的积极性。

第三,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与当时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相适应,马克思重在研究和论述物质生产劳动。马克思也提过“精神生产力”这一概念,但没有进一步研究和论述。现代经济条件下,人们物质生活的消费得到了较大的满足,消费结构从温饱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转变,人们越来越注重精神文化生活上的满足和享受,精神产品的生产部门得到很大发展,也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生产任务,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精神劳动是一种艰辛的、探索性的复杂劳动,它创造了精神产品,而这种精神产品极大地满足了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对于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应当把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作为重要的课题来研究和探讨。

第四,经营管理劳动。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范围扩大,产品日益精细、丰富,就越来越需要科学的组织与管理,经营管理劳动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特别是在现代高科技时代,对管理的要求更高,现代经济社会的管理者,必须具备专门化的知识储备。同普通工人的简单劳动相比,管理活动是管理人员从事的复杂劳动,管理劳动不是一般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而是高级的脑力劳动。因此管理劳动不仅创造价值,而且随着社会进步,其创造的价值会远远高于普通劳动者的劳动。

三、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现实可行性

(一)劳动价值论中的经济范畴会随着现实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马克思同历史上的经济学家,特别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方法论上的重要分水岭在于:马克思认为,经济范畴是经济现实关系的科学抽象,而随着经济的现实关系的变化,经济范畴也应当相应发生变化。马克思指出,从方法论的角度看,经济生活、社会经济结构、生产方式都不是“结晶体”,而是一个“变化的机体”。因而,人们认识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变化规律的范畴,也不是永恒的,而是处在不断变化发展和否定的过程中。有些经济范畴的内涵,会随着经济现实的变化不断更新其内容和性质,有些经济范畴只说明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现象,随着历史的发展,实质上它已不再适用,这时它只会作为人们认识经济现象的历史痕迹保留下来,而一些新的经济范畴会代替旧的经济范畴。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是立足于商品经济社会的,劳动价值论是对商品经济现实关系的一种理论反映。没有商品经济社会的存在,就不可能有劳动价值论。我们应该看到,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是长期的、有阶段性的,这一发展过程必然决定着劳动价值论要随着历史发展不断地向前推进。所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是僵化的教条,而是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的科学体系,创新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对商品经济现实关系的一种确切反映,是科学体系发展的必然途径。

(二)马克思为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和创新留下了广阔的理论空间

马克思有关生产劳动的论述对我们有很重要的启示,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留下了广阔的理论空间。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他接着说,“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马克思指出,“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马克思又同时指出,“但是,另一方面,生产劳动的概念缩小了。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的生产,他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上面论述表明: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范畴的内涵也是随其研究间题的发展而不断扩大的,生产劳动这一概念的含义不是固定不变的。在社会化大生产总体劳动中,生产劳动的范围不只是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还包括不一定要自己动手的科研、管理工作等。

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这种区分本身,……即同劳动独有的特殊性毫无关系,也同劳动的这种特殊性借以体现的特殊使用价值毫无关系。”马克思在考察服务劳动时,曾明确指出,服务是“以劳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在今天社会主义条件下,随着第三产业的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含义也应当有所发展和变化,必须探讨和重新认识服务性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

(三)我国学术界的五次争论为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和创新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建国以来的五十多年,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大范围讨论有五次,包括涉及“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规律”和“生产劳动”等劳动价值论基本内容的前三次讨论,以及20世纪90年代初期关于“价值创造源泉”间题、世纪之交由“深化劳动和劳动价值论认识”再掀热潮的后两次讨论。

我国经济学界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五十年间的五次讨论,留给人们的思考和关注是深刻隽永而又经久不息的。总的来说,尽管每次争论的主题不完全相同,但争论发展的方向是一致的,即在尊崇科学指导思想的基础上,跟随时代的变化,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取得的成就来看,劳动外延的扩大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可。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科技人员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企业主的劳动是否也有创造价值的一面,这些间题从马克思的有关社会劳动和管理劳动的二重性的论述中都可以找到支持的证据。而且从逻辑的推演和历史演进的角度,这些劳动成为价值的源泉并不真正构成问题。几十年来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取得的重大进展,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指明了方向,积累了大量丰富的理论财富,为创新劳动价值论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四、对“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展望

(一)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底线是“价值创造一元论”

马克思主张劳动价值论,但间题是,如何理解劳动?如果把劳动理解成活劳动,那么就是价值创造的一元论;但如果把劳动理解成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总和,那么劳动价值论实际上等同于多元价值论。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与其说是在捍卫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如说是否定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因为马克思明确讲过机器不创造价值,再者,如果说物化劳动创造价值,我们该怎么理解马克思对要素价值论的批判?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目的,不在于研究怎样促进商品的使用价值的生产,而在于揭示商品的社会属性,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于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从这一目的出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然是一种活劳动创造价值的“价值创造一元论”,否则,如果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也创造价值,就无法揭示商品交换关系的本质:人与人之间劳动的交换,也无法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和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对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超过其自身价值以上的价值的无偿占有。如此一来,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就失去了科学的基础,从而陷人“破产”的境地。

坚持价值创造的“一元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区别于其他价值理论的根本界限所在,也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科学性最突出的体现。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坚持“活劳动价值一元论”,也就是说坚持活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是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前提,否则,就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否定,而不是发展。“价值创造一元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理论立场,也是我们创新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