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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项目工作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2-04-27 10:40:06

施工单位项目工作总结

施工单位项目工作总结范文1

【关键词】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大型工程项目;组织结构;合同结构

项目管理承包模式是建筑工程管理中重要的一部分,也是工程项目多方参与的活动之一。在目前来说,项目管理承包模式并没有准确的定义,一般是指在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之后,业主改变传统的运营模式,不再把项目分阶段地进行招标、选择工程承包商和完成相关设计工作,而是选择实力较强并且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的咨询公司或工程公司来管理承包项目的整个过程。这种模式可以保证高质高效的实施工程项目,总承包商帮助业主处理前期设计、策划、项目融资方案、施工、采购、运行等过程,控制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和质量,使项目达到经济和技术的最优化。我国一些城市在大型项目建设中积极引进和分析国际上先进的工程项目承包模式,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经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自有特点的总承包模式。本文通过分析大型工程的施工特点,研究施工管理总承包模式的概念、组织结构和合同结构,并结合实际的工程项目来总结施工管理承包模式在工程中实际应用的经验。

一、施工管理承包模式的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综合实力的提高,各地建设工程项目趋于大型化,这些大型工程有着突出的特点:首先是工程的规模很大,而建设的工期较短;其次是工程的系统复杂,功能很多,对组织要求比较高。大型的工程项目通常包含了办公、交通、酒店、休闲娱乐等各种功能,为了在限定的时间、空间内保证质量并完成施工,总承包商需要具有非常高的组织协调能力。传统的承发包模式是设计―招标―施工,建设的周期较长,过程中存在设计的变更和投资缺乏控制等问题,导致难以满足现代大型工程建设的施工需要。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便随着大型工程建设的需要而产生了,并且经过实践运用的总结得到很好的发展,工程技术人员结合实际需要,积极地探索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这种模式在发展中的优点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可以实现边设计、边施工,有效地缩短了建设工期,也减少了设计上的变更,从而达到降低施工成本的目的。在施工阶段分解招标工作,分阶段地开展施工工作,对于合同报价也有了更可靠的依据。

二、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

(一)基本概念

项目管理承包模式是由业主委托施工的管理承包单位来进行施工管理,管理承包单位主要负责设计协调、招标、施工等,采取边设计、边施工的组织方式,并且一定程度上对设计有所影响。项目的开展顺序在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的模式如图1所示。从图1可以看出,项目在设计过程中被分解,每个分解部分的施工图在完成之后便开始进行该部分的招标工作。每个施工部分也是被分解为若干个部分,不再是由一个单位来独自承包,而是按施工图完成后的顺序来进行招标,先后由多家单位来承担。这样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设计、招标和施工三个部分可以充分结合,施工单位不必等待总体设计全部完成,在设计工作还未结束的时候就可以开展施工工作,也就是边设计、边施工,有效地缩短了项目工期。

(二)合同结构

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的合同结构主要有型和非型两种形式。型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的合同结构是指总承包单位只以“业主”的身份参与到施工的管理工作之中,业主与分包商直接签订合同,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单位并不负责分包发包工作。

非型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的合同结构是指项目总承包方直接参与施工和管理工作,以承包商身份直接与分包商签订相关的分包合同,也直接地进行分包发包工作。

(三)组织结构

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的组织结构与合同结构相对应,同样有两种类型,即型和非型的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的组织结构。型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的组织结构如图2所示。这种组织结构主要的特点为,与业主签约的供货商和分包商全部由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方来管理,业主一般不会直接指挥供货商和分包商,而是业主对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方有指令关系。另外与设计方的沟通,只有业主可以指挥设计单位,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方只可向设计方提供合理建议,而不能向设计方下达指令,两者之间是互相协调的关系。

非型的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的组织结构如图3所示。这种组织结构主要的特点为:业主直接指挥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方,并不直接向供货商和分包商发指令,而是由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单位来指挥负责供货商和分包商,三者之间有层层递进的关系。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方可以帮助业主选择合适的供货商和分包商。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方主要需向业主来负责,相应的各供货商和各分包商也都需要向总承包方来负责。业主自己签约的供货商和分包商可以听从业主的直接指挥,可以由业主委托给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方来统一安排指挥。与设计方的关系则与型的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一致,与设计单位是协调的关系,只能够由业主向设计方来指令,总承包方提供合理建议。

三、施工项目管理承包模式的实际应用

随着施工建设项目不断扩大的规模,施工管理工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我国建设行业经过不停的探索和分析,实行了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有效地解决了传统的施工承包模式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种项目管理承包模式在实际的应用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效地控制了施工建设的成本投入,提高了建设施工的质量,更在缩短施工建设的工期问题上得到很好的验证。因此在我国很多大型工程建设中广泛应用了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例如上海科技馆、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北京高铁南站建设等项目中,均已采用施工项目管理承包模式来进行施工的管理和组织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文便以上海国际机场航站楼的建设工程为例子做简要的介绍和分析。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上海国际机场的航站楼建设工程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项目,规模较大,工期很紧,参与的建设单位众多,涉及的建筑专业很广泛,也是上海国际机场扩建中的核心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需采用边设计、边施工的模式,工程管理单位在前期就需要介入,对于施工的管理水平要求很高。根据这项工程的实际需要,最终采取了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即承包单位需要负责从工程施工准备到运行至保修期满整个过程的总控制、总协调和总管理工作,但是并不承担工程费用,也不参与具体的工程施工。

(二)项目的合同结构

在采用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之后,上海国际机场航站楼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如图4所示。从图中和上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知道:业主即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是和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直接签订了施工管理总承包合同,并且与上海建工股份公司签订土建总承包合同。除此之外,上海机场还与负责装饰工程、幕墙工程、屋面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工程、桩基工程等主要的承包商签订了三方合同,上海建工作为施工项目的管理总承包方副签,在施工管理中便将这些分包商统一委托给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商来管理并协调。上海机场与设计单位签订的两方合同,从图4可以看出上海建工与上海现代设计集团之间并没有合同关系,互相之间也不能指令,是互相协调的关系。

(三)项目的组织结构

根据上海国际机场航站楼的建设项目的合同特点,确立了该工程的组织结构。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方主要负责项目中协调设计单位、控制工程进度、管理控制工程质量、控制施工成本、管理工程造价、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保护等工作,主要承包单位的管理也由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方统一负责。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在实际的应用中发挥有效的项目管理作用,通过边设计、边施工的组织实施方式,与设计单位有效协调,将设计与施工紧密联系,直接指挥并控制项目施工活动,以达到降低施工成本、缩短施工周期、保证施工质量的建设目标。

四、结束语

我国建设行业通过多年来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在施工项目管理承包模式的应用中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这种施工管理模式可以满足大型建设项目在施工建设前期对于施工的技术要求,并且有效地减轻了工程项目中后期的施工管理压力,改变了传统的承包模式中设计、施工、采购三方互相脱离、互相制约的问题,克服了设计变更、投资难控制、建设工期长等缺点,有效地提高了承包商为发包方提供的服务,得到了更加专业化、商业化、社会化的发展。在大型的工程建设项目中采用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比传统模式更具有优势,已经得到了建设行业的认可,并且在国内大型项目的建设中广泛应用,具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和提高空间。

参考文献

[1]王秀芹,陈勇强,汪智慧,等.项目管理承包模式在大型工程项目中的应用[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3).

施工单位项目工作总结范文2

1 引言

1.1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概述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具有安全、便捷、高效、节能、环保等特点,能够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环境质量,优化城市区域结构,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因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受到各个大中城市的极力推崇。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国30余个城市正在建设或者筹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规划新建总里程近2500公里,总投资达上万亿元。城市轨道交通类型繁多,按照用途可分为地下铁道、轻轨交通、有轨电车、单轨交通、磁悬浮线路、机场联络铁路、城市铁路、市郊铁路等立体交通体系。

1.2 城市轨道交通的常规承包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已经形成若干成熟的承包模式,在轨道交通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概述如下:

1.2.1 设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模式,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最为常见的承包模式,如北京、福州、南昌等地线路。

该模式将城市轨道交通按照专业类别划分为若干设计标段,通过招标投标由多家设计单位分别承包;之后将土建、安装等划分为若干施工总承包标段,通过招标投标由多家施工单位分别承包;最终形成多家设计单位+多家施工单位等相对独立的承包模式。

1.2.2 设计总体总包+施工总承包模式,是近年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快速发展的承包模式,如北京、广州、深圳、郑州等地。

建设单位将整条线路的设计工作交由一家设计单位进行总体设计和总包管理,再将部分专业设计进行单独承包;施工总承包依旧按照土建和安装专业分别由多家施工单位进行承包;从而形成1家总体总包设计单位+多家施工单位的承包模式。

2 设计施工总承包简述

2.1 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意义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将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进行合并,通过招标投标交由一家中标人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实行总承包的项目管理模式。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能够促进设计和施工单位的紧密结合,充分挖掘设计和施工单位的协作潜力,有效解决工程建设中设计与施工的脱节问题,科学配置项目建设各类资源,整合优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积极促进设计和施工的交叉作业从而缩短建设工期,并能更好地保证设计与施工质量,切实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2.2 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发展历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在英美发达应用广泛,占据建筑市场的份额超出40%,但在国内还处于推广应用阶段,尚未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

2003年,建设部发文推广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培育设计施工总承包市场。

2006年,交通部发文要求公路工程项目开展设计施工总承包试点工作,在北京、广东、河北、福建、陕西等地陆续实施,试点项目包括:独立桥梁、隧道、高速公路路段、不良地质路段、一二级公路等。

2007年,建设部发文修订《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将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承包范围扩大为: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促进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推广应用。

2.3 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城市轨道交通应用案例

鉴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技术,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尚在探索试点之中,如广州、深圳、南京等。综合各地实施情况而言,应用案例多为一条线路的局部车站或者数段区间,整条线路应用的情况相对较少。

2001年,深圳地铁一期工程罗湖站的围护结构工程率先尝试设计施工总承包的管理模式。此后,广州地铁3号线、深圳地铁3号线、南京地铁1号线、郑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等继续试点,相继取得了较好成效。

上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实施情况,详见表1所示。

3 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应用成效

3.1 设计施工紧密结合,有效控制工程投资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通常采用可调整的固定总价合同,并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了双方的风险范围和价款调整条件。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多为地下工程,施工现场的不确定性因素极多,由此产生的工程变更数量很大,如果采用设计和施工分离的传统承包模式,将会造成工程投资一超再超。如B市地铁5号线竣工结算显示,部分合同段的工程变更费用占其结算金额的20%-30%。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则将城市轨道交通的设计和施工紧密结合,并将大部分的工程变更约定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风险范围。一些常见的设计变更项目,如围护方案、超前支护、降水方案等可以约定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如果发生变更,则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担实施费用。

与传统模式相比,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将会大量减少变更索赔费用,切实有效的控制工程投资。如南京地铁1号线盾构工程,变更索赔费用明显下降,从传统模式的8.38%下降为1.35%,降幅达到7%,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

3.2 优化调整工作阶段,合理缩减建设周期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周期较为紧张。通常而言,从设计招标到竣工运营约有3-5年,短暂者仅有2年左右。

传统承包模式下,首先进行设计招标确定设计单位,之后通过施工招标确定施工单位。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则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招标,之后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图设计和施工任务。

与传统承包模式比较而言,设施施工总承包模式可以优化调整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和施工安装等各个工作阶段的衔接问题,尽量实现各个阶段的无缝接轨,合理缩减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周期,如可省略施工招标投标时间,缓解传统模式下设计催图时间、施工图纸评审时间,并可一定程度上减少设计变更及其延误时间等。

3.3 防止设计施工脱节,显著提高工程质量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设计质量及施工质量全面负责,既要承担设计中的质量风险,又要承担施工中的质量风险,有助于总承包单位增强质量意识,注重质量行为,提高质量水平。

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设计施工的质量,鉴于因其自身原因发生的变更费用自行承担,将会大力促使总承包单位科学合理设计,避免发生设计质量事故;施工现场发现地质变化或者图纸有误,将会通过内部机制快速解决问题并予以实施,能够有效地提高施工质量。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可使质量责任界限清晰,避免传统模式下的推诿扯皮现象,能在第一时间内认定事故责任主体,尽快修复工程缺陷和事故损失,从而进一步地促进总承包单位的质量意识,显著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的工程质量。

3.4 设计施工关系明确,减少协调管理工作

设计施工相分离的传统模式之下,轨道交通项目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虽为同一项目提供服务,但其相互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通常由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实践之中,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常因各种事由未能达成一致,从而影响项目施工进展,大大增加了建设单位的协调工作量。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将设计与施工委托同一单位,设计施工之间的协调问题属于内部工作,由其自行解决。这样既可促进总承包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建立沟通渠道,避免传统模式下因设计图纸原因提出的工期索赔问题,又可减轻建设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从而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4 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问题及其对策

4.1 相关法律规范尚不健全,需要适时调整补充

设计施工总承包作为一个新生事务,与其相关配套的法律规范尚不健全。国家部委联合制定施行了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标准,如勘察设计、施工、货物等,但对设计施工总承包缺乏相应的约束规定。

国家应当适时调整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等,如建设部2007年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作了修订,纳入设计承包内容。必要时应当补充一些的法律规范,对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专项规定,如颁发专门招标投标办法、编制招标文件与合同文件示范文本、初步设计审查后颁发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从而指导和促进设计施工总承包健康发展。

4.2 入门资格条件宽松不一,制订应当科学合理

城市轨道交通设计施工总承包由于要求高、任务重,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事关重大,建设单位为能选择实力强大的总承包单位,对入门资格条件的设定宽松不一,如有的项目要求具有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资质即可,有的则是要求同时具有综合设计资质和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注册资本金100亿元之上,等。

总承包单位的入门资格标准的制订应当科学合理,既应避免条件宽松引起的过度竞争,也应避免条件苛刻导致的投标竞争不足。综合各地招标情况而言,入门资格条件可以要求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备设计专业人员力量,具备施工安全许可证,有一定的类似项目业绩等。

4.3 发包基础资料缺乏较多,应当保证真实完整

设计施工总承包一般要求总承包单位根据初步设计图纸和工程要求,自行设计施工图纸和计算工程造价,并在风险范围内固定包干。现阶段有些项目为了赶工,往往不具备发包条件便伧促上马投标,由于缺乏各项详细的基础资料,致使投标报价偏离现场情况和工程实际,在合同履行之中产生诸多问题。

为了便于总承包单位合理确定工程承包费用,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全面完整、详细充实的基础资料,包括初步设计图纸、地下管线资料、工程地质详勘资料、地下建(构)筑物资料等,从而利于总承包单位调查现场,优化初步设计和最终确定合理的工程投资。

4.4 合同条件欠缺公平合理,需要保护双方权益

设计施工总承包在招标发包环节,建设单位掌握话语权,有的项目在制订合同条件时缺乏公平合理的法治精神,在条款中隐藏陷阱和设置障碍,加大总承包单位的风险范围,加重总承包单位的违约金额(动辄数百万元),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限定苛刻,索赔程序及生效条件制订过于严厉等不一而足。

合同条件如果欠缺公平合理,将会导致履约行为困难重重,延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从而背离建设单位的核心任务和社会责任,无法如期交付和运行质量合格的轨道交通。为了促进总承包单位积极履约,好快稳地建设轨道交通工程,在编制招标文件与合同条件时,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编制合理设定,充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5 结论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项目管理方法,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及时总结和提高经验教训,能够大力促进工程建设,切实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最大限度地缩短建设工期,严格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对推动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施工单位项目工作总结范文3

[关键词]:平面管理;进度管理;工程质量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前言

在现代建筑市场中,大、中型建筑工程的施工较为普遍。在对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项目经理部为了实现工程项目的总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节约成本,确保工期,必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方面的目标管理。下面就施工现场项目管理谈几点看法。

1、施工总平面管理

施工总平面管理是合理使用场地、保证现场交通道路、水、电、排水系统畅通,是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施工现场的布置是以施工总平面为依据的;施工总平面一般由主任工程师主持规划、安排,项目经理参与协调;根据整个工程场地情况,单位工程大小,施工单位用地申报量,就近的原则分配临时用工地。由于施工单位多,住地、工地分布又广,主任工程师就要掌握现场动态,统筹兼顾,合理调整。具体作法有以下几条:

1.1运输道路的布置:尽量利用永久路基与现场加工点、仓库、水泥库、砂、石、钢筋统筹堆放,位置布局合理,并与场外道路连接。

1.2临建设施的布置:尽量避免二次搭设,合理利用提前修建完毕的永久建筑,现场办公室要靠近施工地点。

1.3临时水、电、管线的布置,要尽量利用已有的和提前修建的永久线路。

2、施工进度管理

按照编制好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承包合同工期为依据,由项目经理编制出符合业主要求、切实可行的总工期控制计划网络图。在总工期约束下,综合平衡的基础上,保证网络计划落到实处,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组织好连续施工和均衡施工,保证工程项目能按期交付生产和使用。具体作法有以下几条:

2.1根据总工期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作调整并落实到分项负责人手上,确保工期得以顺利实现。

2.2作好“晴雨表”记录,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作好签证,为工期的顺延提供原始依据。

2.3其他原因,视情况而定。若是业主或设计单位造成的,及时作好记录、签证;若是施工单位自身造成,责成按期抢回工期。

2.4单位工程的关键部分采用“节点法”控制,按期、保质完成,给予奖励;否则予以罚款。造成工期拖延的,查明原因,作好记录、签证,追究责任。

2.5对工程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由于上述原因的发生应及时对计划调整,并说明其原因。

3、施工质量管理

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项目经理部成员要明确自己在保证工程质量工作中的责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以工作质量来保证工程质量。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以下几条:

3.1熟悉并掌握总、分包合同。

3.2认真熟悉施工图及有关的图集,掌握规范和评定标准,积极组织和参与图纸会审,并对图纸不明确处提出质疑,作好会审纪要。

3.3根据审定的工程项目总控制计划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审查施工方案中所确定的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是否科学合理,施工措施是否适当,有无工程质量方面的潜在危害,并根据施工实际变化情况,及时对计划作出调整

3.4做好隐蔽工程的预检,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处理,并积极通知业主、设计院、质监站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协助各单位作好隐蔽签证。

3.5对主要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规格、性能、技术参数、质量要求应事先对施工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并规定具体的确认验收办法。凡未经检查确认或经检查不合要求的材料、设备一律不能在工程中使用。

3.6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别是主要的结构部位、关键设备、关键部位的施工,专业技术人员一定要到现场,并根据图纸、规范及规程提出自己的看法及要求。

3.7协助施工单位办理变更设计签证(如钢筋代换等)。注意技术资料的收集保管,防止施工单位弄虚作假编造不实资料。

3.8竣工前,经理部一定要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及施工单位作一次甚至几次预验,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处理完毕,为竣工验收一次成功创造条件。

3.9发生了质量事故,要立即组织设计院、质监站、施工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对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做出鉴定,并提出处理方案,经各方同意后,进行处理,再组织验收。对整个事故的调查处理,要存档备查。

4、施工统计管理

要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分析项目管理过程中各种统计资料,明确地反映工程项目的进度、物耗、质量和经济效益状况,进而起到检查计划、考核指标、促进管理的作用。具体作法有以下几条:

4.1熟悉总、分包合同,并及时掌握施工形象进度。

4.2根据施工进度、概、预算审查月统计报表,按时向业主提供工程项目月统计表,建立两本台账,为拨款提供依据。

4.3编制次月各工程施工计划,责成各专业技术人员监督并按期、按量完成。

4.4系统地搜集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时间、建筑面积等工程统计资料,为开展建筑经济和工程项目管理的研究服务。

5、施工预、结算管理

预算是保证企业收入及控制支出的依据,是搞好项目核算的基础,是项目管理的命脉。搞好工程项目预、结算,对加强和促进项目经理部的各项管理有着重要意义,具体作法有以下几条:

5.1熟悉定额及取费方面的政策法令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5.2熟悉总、分包合同,掌握具体结算方式。

5.3及时、准确地根据各种变更资料对预算做出调整,为调整概算和结算打下基础。

5.4根据承包合同规定,按时报送施工图预算,以保证业主能按时拨款。

5.5工程完工后及时向业主提供结算资料并办理结算手续,为工程项目结算的早日完成作好前期准备。

5.6整理收集好索赔资料,积极主动地向业主提出并办理好索赔手续。

6、竣工资料的整集

竣工资料是建设工程的永久性技术文件,是进行竣工质量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竣工资料要做到资料完整、部位准确、情况真实。具体作法有以下几条:

6.1熟悉工程档案的进馆要求及有关规定。

6.2积极同业主档案人员联系,弄清业主具体有什么要求。

6.3针对施工单位送审的竣工资料一定要严格把关,做到完整、准确、真实,还必须符合进馆要求及业主要求。

6.4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人员应将全部资料及时收集、整理、汇总、装订成册,为工程项目资料的全部移交作好基础工作。

施工单位项目工作总结范文4

一、对结算送审资料的审核

(一)送审结算资料的要求

1.招投标阶段文件:

(1)招标文件(含补充资料、地质资料及交底、答疑纪要等),属邀请招标和分散采购的项目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

(2)招标使用的施工图和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图纸、补充说明等,如竣工图是在施工图的基础上手工修改,并附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可不提供施工图;

(3)投标文件(含预算书、报价函、报价清单等),如经过技术标评审的,还应提交技术标书;

(4)中标通知书;

(5)工程承包合同、协议、补充协议;

(6)最高报价值(最高限价)预算书或对外公布预算价的预算书,如果最高报价值(最高限价)预算书由我中心审核或编制的,可不提供。

2.施工阶段文件:

(1)竣(交)工验收证书,如暂未提交的,应要求建设单位在审核初稿发出前提交我中心;

(2)工程竣工图(应由监理单位签章确认);

(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完整的桩基工程原始资料和桩基工程量汇总表,桩基工程原始资料应由监理单位签章确认,建设单位对桩基工程量汇总表签章确认;

(5)工程变更和签证单,具体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单、补充通知书、现场签证单、有关变更的会议纪要和往来文书等以及隐蔽工程变更项目应提供的相关施工资料。工程变更签证资料应做到审批签字手续齐全,附齐图纸、计算资料、现场照片及变更项目工程量清单,并由项目组、监理、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所有工程变更必须在竣工图上反映出来。

(6)工程结算书,具体包括:工程结算表、材料价差计算书、计费程序及编制说明、工程量计算表、钢筋抽料表、工程结算书的电子文件等。

(7)其它相关资料。

(二)送审结算资料的审核

1.项目负责人的工作:

项目负责人接到评审任务和评审资料后,应做好如下工作:

首先、核对资料清单与实际送审资料是否相符,结算资料是否完整,结算资料手续是否齐全,工程建设程序资料是否完整等。

第二、了解评审项目的总体情况,如:标段的划分、各标段的施工和结算情况,各标段之间的结算是否存在相互关联(如:交叉责任、重复招标、类似问题的处理、前期结(预)算的遗留问题等)等。

第三、根据项目的基本特点和评审内容,制定有指导性的评审方案,方案包括结算原则、计价方法、人员分工、审核要求、特殊事项的处理及各标段之间的结算存在的关联问题等内容。

2.评审人员的工作:

评审人员接到评审任务和评审资料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送审资料的完整性进行详细审查。对于不具备评审条件的结算项目,评审人员应及时报项目负责人处理,并按中心的规定要求被评审单位补充资料或退还评审资料;如评审资料基本可以满足评审要求,只是部分评审资料有缺陷的,评审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评审时限内完成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记录好评审资料存在的问题。

在出具评审结果(征求意见稿)之前,评审人员不得擅自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对评审项目作任何答疑或补充资料。如确因工程送审资料十分不完整,以致不能开展评审工作的,经中心分管领导批准后,可发工作联系函要求建设单位补充相关资料,澄清有关问题。

二、对具体评审内容的审核

评审人员在开始具体的评审工作(如:工程量计算)前,应初步了解评审项目的结算资料的基本情况。对评审项目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后要达到以下要求:熟悉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基本了解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的约定条款,重点把握以下条款:招标方式是工程量清单招标还是非工程量清单招标,合同承包方式是固定总价承包还是固定单价承包,总价承包是图纸包干还是工程量清单包干,招标范围和合同承包范围,投标报价,结算调整范围和方式,一次包干的其它费用,补充条款或补遗书等。

(一)报价文件的审核:

1.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评审人员应复核工程量清单报价,具体计算方法为:复核的分部分项工程费=Σ清单工程量×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综合单价,复核的含税投标总报价=复核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投标报价的措施项目费+投标报价的规费+投标报价的税金。

复核后,如发现投标报价出现清单工程量×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综合单价不等于合价,或累计合价不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报价,或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报价+投标报价的措施项目费+投标报价的规费+投标报价的税金不等于投标报价总价的情况均视为计算错误,结算时,增减工程的综合单价均采用最高报价值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单列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单列费的最高报价值]×100%。

复核后,如没有上述计算错误,或中标价不等于投标报价总价的,结算时,变更增减工程的综合单价均采用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1-含税投标总报价÷中标价(不含单列费)]×100%)。采用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应注意是否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情况,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定义按照《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东府〔*〕118号)第二十六条执行。如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情形,结算时按招标文件或合同有关约定进行处理。

如果结算时变更工程在投标报价或最高报价值中无相应单价的,应按投标当月的人工、材料价格和相应定额重新组价确定综合单价,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

2.采用非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评审人员应查阅招标预算书或最高报价值,核实预算范围和中标下浮率,其投标报价可不做审核,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工程签证及计量的审核:

1.评审时,评审人员可在被评审单位提供的工程量计算书(包括电子文件)上直接修改,修改内容应与原稿形成对比,以方便对数和复核。

2.审核签证时,首先应审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签证意见,再按照签证意见并依据合同约定判断该签证如何计取,最后根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及其它资料复核签证工程量。计算签证增加工程量时,要特别注意计算签证资料未提及的对应的减少工程量。审核签证时,应注意对照前后签证资料或其它资料,发现它们之间的相互印证和互为补充关系,如出现前后矛盾的,暂按最不利施工单位的原则处理。签证资料手续不全的,应详细审核,在送复审的审核初稿中计算该部分的造价,发出评审结果(征求意见稿)时暂不计取。签证资料表达不清时,应对签证资料详细审核,分析签证资料的各种不同情形和可能引起的造价差异。对上述签证资料存在的问题,应在《项目评审手册》的相应表格内和审核情况说明书中详细说明签证资料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3.对于图纸附有工程量表的,必须复核各构件或各分项工程是否计算准确和汇总是否正确。

4.对于固定单价承包合同,评审人员应详细复核所有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答疑记录、现场签证、现场测量记录等资料的工程量。对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应根据施工图,并结合原地面的测量记录、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计算工程量。

(三)结算书的审核:

1.经股长书面批准,评审人员可要求被评审单位提供套价的电子文件,但不能在送审的套价电子文件上直接修改,必须自行重新套价,通过将套价后文件与送审套价文件对比,发现送审结算存在的问题及找出两者差异,并在《项目评审手册》的相应表格内及审核情况说明书中说明主要核减(增)原因和涉及的金额。

2.审核计价依据、计价方式、计费程序和费率是否符合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

3.审核重新组价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是否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定额套用是否准确,定额换算和自行补充子目是否恰当且与其它标段一致,选用的材料价格是否与招标时的价格水平一致等。

4.审核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的综合单价是否已依据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进行处理。

5.审核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和工程施工工期延误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已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四)工程结算书的格式要求:

1.工程结算书应按《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审定表》、《工程项目评审汇总对比表》、《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书》(征求意见稿)的顺序装订,《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书》(征求意见稿)按总封面、总编制说明、单项(位)工程分封面、单项(位)工程造价汇总表、编制说明、计费程序表、分部分项工程费表、措施项目费表、其它项目费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的顺序装订。所有表格应严格按中心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工程项目评审汇总对比表》内应含按单项(或单位)工程汇总的造价对比内容。

2.变更工程结算书编制格式:

(1)对合同约定结算调整按《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的工程项目,变更工程结算书应将每个单位工程的变更增加工程、减少工程分开编制结算,即增加工程和减少工程各做一份结算书,不能混在一起。结算书里的每一条子目必须在定额名称前注明对应的工程变更单编号。同一份签证单中,对增加和减少工程套用同一定额子目的,应相互抵消后按净增加(或净减少)工程量套取相关定额子目,纳入增加或减少工程。

(2)对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按投标报价或重新组价的清单项目,如有对应的投标下浮率或中标下浮率的,均应在综合单价内下浮,不应在总价内下浮,并在结算书内对应的清单项目下做出说明。每一个工程变更单的内容尽量编制在一起,以方便核对。同一份签证单的相同清单的增加和减少工程量应按相互抵消后的净增或净减工程量计算,且变更工程仅计算发生变更的相应部位的增加和减少工程量,不能将发生局部变更的整个构件或分项工程作为变更工程量。

三、审核程序和要求

(一)评审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评审时限内完成评审工作,并按规定填写《项目评审手册》,记录有关事项,与评审结果(征求意见稿)经项目负责人校核后送复审监督股稽核。复审监督股在规定时限内稽核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由评审业务股股长或股长助理联系建设单位,组织评审人员进行现场查勘,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和复审意见修改评审结果(征求意见稿)并发出。评审结果(征求意见稿)必须依据现有送审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及计算,并在《项目评审手册》中的《变更工程签证审核情况表》和审核情况说明书中详细记录每份签证资料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办法。

(二)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必须做到:一是严格按中心的现场查勘操作规程进行现场查勘,核实送审结算资料的真实性,确保结算资料与现场相符;二是在出具评审结果(征求意见稿)之前,评审人员现场查勘一般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参加,如确有需要,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股长或股长助理陪同进行现场查勘。发出评审结果(征求意见稿)后,若施工单位有异议,可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进行第二次查勘。

(三)在评审过程中,如遇到重大问题或疑难时,评审人员应及时将其提交评审业务股股长组织股室内部讨论,或提请中心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会审,研究解决办法,并在《项目评审手册》中记录。如会审有不同意见,应按中心的有关规定提交评审专责小组讨论解决。

(四)发出评审结果(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评审人员应撰写《*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情况说明》,详细说明每份签证资料的处理意见及理由;对于资料不清晰、手续不完备的结算资料,应说明暂定的处理办法、需要建设单位澄清的有关问题以及需要补充完善的相关手续等等。《*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情况说明》必须与评审结果(征求意见稿)同时送至被评审单位征求意见。

(五)评审人员收到反馈意见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与被评审单位对数、解释或澄清疑问,做出处理意见,对问题不清晰的地方,如有必要,还应再次现场核实。对数时要求中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三方共同参与,中心评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参与对数,不允许评审人员单独与施工单位进行对数。应做好对数人员签到表,在对数开始前,参与对数人员应签到;三方在对数过程中所达成的共识或存在的异议均应记录在对数备忘录中,参与对数人员应在对数备忘录中签名确认对数结果。对有些问题,如果评审人员无法解决或认为存在较大的结算风险,应及时提交中心会审或提交中心专责小组讨论,如涉及重大的、原则性的问题或对定额理解存在较大争议的,视情况还需要上报相关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请求协助解决。

(六)在针对被评审单位反馈意见的对数过程中,有些问题如需被评审单位提供补充资料的,应在对数备忘录中要求被评审单位在约定的时限内(通常为5个工作日)一次性补充资料,否则应由被评审单位承担相关责任,不能无限次无限时的提交资料。对资料的补充,评审人员应尽量做到一次性告知制。补充资料只能是对被评审单位前次提交的资料进行进一步的补充,使资料更具完整性,而不能对以前的资料进行实质性的否定。

四、各专业工程有关共性问题的处理:

(一)措施费(含技术措施费和其它措施费)

1.如招标文件已约定:“措施项目费:凡按省和我市的有关计价规定按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内,均不作调整;按定额子目据实计算的措施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发生变化时,可按实进行调整,其单价按最高报价值中公布的单价执行。除单列的措施项目外,其他可调整的措施项目应结合投标报价中措施费的让利率进行确定。措施费让利率=(1-措施一般项目费投标报价值÷最高报价值公布的相应项目费用)×100%。”,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导致的增减工程应按其约定计算。

2.如招标文件没有上述约定,但已约定:“措施项目费[包括措施清单项目费和措施其他项目费(含临时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工程保修费等)]、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含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为合同价包干项目,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内数量、价格、费用均不作调整”,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导致的增减工程均按定额规定计算,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其中:凡按省和我市有关计价规定按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按相应规定计算;按定额子目据实计算的措施项目,减少项目的单价和工程量以最高报价值为计算基础,增加项目的单价以最高报价值为计算基础,最高报价值没有的单价按合同条款以及定额规定重新组价。

(二)规费

1.如招标文件未约定:“措施项目费[包括措施清单项目费和措施其他项目费(含临时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工程保修费等)]、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含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为合同价包干项目,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内数量、价格、费用均不作调整”,结算时增减工程均按定额规定的费率计算。

2.如招标文件已约定“措施项目费[包括措施清单项目费和措施其他项目费(含临时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工程保修费等)]、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含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为合同价包干项目,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内数量、价格、费用均不作调整”,除合同范围外增加的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按定额规定的费率计算外,其余均按招标文件约定不予调整。

(三)预算包干费

1.执行以下定额(*年土建定额、*年安装定额、*年市政定额、*年园建绿化定额)以前的工程,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设计变更或签证导致的增减工程均不予计算。

2.执行以下定额(*年土建定额、*年安装定额、*年市政定额、*年园建绿化定额)以及以后年度定额的工程按照第(一)条措施费的规定处理。

(四)算术性差错

1.如投标清单报价出现算术性误差(包括:清单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出现计算错误的,计费程序中出现计算基数错误的,计费程序中基数乘以费率出现计算错误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合价累计再加上措施费、规费、税金等所得总价与报价总价不相等出现计算错误的),设计变更或签证导致的所有增减工程均按最高报价值(无最高报价值的按审定预算)的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相应的中标下浮率计算。

2.如投标清单报价无算术性误差,只是出现投标误差(即中标价与清单报价总价不相等),其设计变更或签证导致的增减工程均按清单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乘以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1-清单报价总价÷中标价)×100%]计算。

(五)严重不平衡报价

如合同文件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无约定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处理办法,协商不成的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有关部门调解,但有算术性差错的按第(四)条处理。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单列费

出现增减单位工程或加层、减层的,按有关规定调整单列费,其增减费用以招标时不含单列费的最高限价(或最高报价值)加上新增项目的预算造价(按最高限价或最高报价值的单价)形成的总价款对应的单列费率计算,再扣减最高限价(或最高报价值)已计算的单列费;其他变更增减工程不作调整。

五、主观差错率的认定

评审人员的审核差错及差错率由复审人员根据复审结果,在《项目评审手册》中作出质量与进度评价意见,经评审人员及所在股股长核对确认后,由复审监督股进度组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中心办公会议审定,并送交综合财务股登记备案;或由中心成立的质量稽查小组审核后报中心办公会议审定。复审人员差错率由审计机关、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财政部门审查确定;或通过内部检查,由中心成立的稽查小组审核后报中心办公会议确定。

以下情况按主观差错处理:

(一)图纸或签证资料不清晰或互相矛盾的地方未经核实,以签证工程量或送审工程量计算而引起的偏差;

(二)错套定额或计费程序错误;

(三)重复计价,如:多计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包干的项目、重复计算工程量清单或定额子目包含的工作内容或项目、多计重复的签证、变更工程等;

(四)工程量计算错误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超过5%;

(五)材料价格未按招标文件、合同要求计价或未通过询价而自行估价引起的偏差超过5%;

(六)无定额可套且未对工艺进行核实而自行估价导致的工程造价偏差超过10%;

(七)已计算签证或变更增加工程,但未扣减对应的减少工程(无论须扣减的对应减少工程有无签证);

(八)送审资料与实际施工不符,且现场查勘明显可以发现的减少工程造价项目而未扣减的;

(九)其它计算错误,如:点错小数点、汇总错误等。

五、审核各方的主观差错责任划分:

(一)评审人员:评审人员对自身评审范围内的结算负全面责任,对以下事项负主要责任:

1.工程量的计算;

2.定额套用和计费程序;

3.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内容;

4.重复计价;

5.材料设备价格;

6.现场查勘;

7.其它明显属于评审人员责任的事项。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以下事项负主要责任:

1.各标段之间的结算存在的相互关联问题;

2.建设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3.计价原则(如:定额、计费文件、计价时点等)的口径统一性。

(三)复审人员:复审人员对上述评审事项(评审人员、项目负责人)存在的差错承担连带责任,并对以下事项负主要责任:

1.计价原则(如:定额、计费文件、计价时点等)的具体内容的口径统一性;

2.签证内容是否真实、合理的判定;

3.检查《项目评审手册》相关内容的完整性;

4.其它属于复审人员责任的事项。

(四)评审、复审股股长对以下事项负主要责任:

1.评、复审行为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施工单位项目工作总结范文5

关键词:项目工程 , 招标文件 , 管理

Abstract: the tender documents in the course of construction status and the function is self-evident, it is in the implementation stage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starting point, is the basis of contract, to refle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period, the quality and the cost of substance.

Keywords: project engineering, the tender documents,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近几年,我国建筑领域无论从投入到产出,从规模到效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项目投资趋向多元化,企业,个人投资比重上升,尤其在项目上。项目投资的多元化改善了建筑领域的投资结构,但不论是哪方面的投资,其经营目标都是实现项目收益的最大化,从而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招标投标是建设工程交易的主要方式,建设工程的造价是在工程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形成的,它对建设项目的收益情况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建设单位应加强招标工作的管理,以确保盈利目标的实现。

1 招标文件的概述

招标文件作为传达、沟通招标人和投标人买卖行为的文书,是招标活动最直接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是招标方对拟购货物向投标方提出任务、条件、要求的综合性文件,是招投标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和评标的重要依据,是招标人和投标人订立合同的基础,在招标活动中,任何人违背标书精神而作出的肆意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它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担负着两大职能一是将招投标当事人的买卖行为纳入法律法规及社会化管理范围内;二是将标的的全部要求准确无误地表达清晰,以使投标人明白无误地放弃异议进行响应。招标文件编写得是否规范、准确,直接影响整个招标工作的进度和成败。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在整个招标采购的基本程序和主要内容中,就显得极为重要。抓住了招标文件的管理,也等于抓住了项目管理的“牛鼻子”,财政部门在项目管理上才能变被动为主动。实践证明,在项目招标阶段管理得越细,控制投资的效果就越好。

2招标范围应以项目总承包为原则,尽量避免人为肢解招标

现阶段的政府投资项目,我们可以发现:由于种种原因,项目被分割成多个子项进行招标,造成的直接后果是施工单位之间关系难以协调。项目管理实质上来说就是合同的管理,多次招标必将签订多个合同,管理难度加大,这是一种情况。第二种情况是招标范围涵盖了全部,但清单标价的只有其中一部分,而其余的按暂估价列入。如果暂估部门占招标金额的比例过大,大量的子项单价需要在建设过程中核实,签证必然增加,极易造成管理漏洞,此类招标已经失去了招标的意义。第三种情况是招标范围虽然涵盖了全部,但只招了其中一部分作为合同价,而未招部分也往往由中标单位进行施工,后果是未招部分结算依据不清,不利于概算控制,同时这种做法也与项目招投标的相关规定相违背。

3总包服务费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

一般情况下,项目的总包招标在前,专业工程招标在后,当专业工程造价金额不确定时,可以暂定一个不高于项目专业部分概算的基数,总包服务费率在一个幅度内由总包投标单位自报。由于是总包单位自行报价,即解决了总包服务费费率的问题,也减少了以后总分包之间的矛盾摩擦。在实际项目操作中,该费用常有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重复记取的现象发生,因此当专业工程单独招标时,专业工程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告知总包服务费不再报价,原因是总包服务费已由业主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也就是分包合同造价不应再含总包服务费。

4招标文件对涉及变更的工程结算条款约定要清晰明了,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

在有些招标文件中,对变更项目结算笼统地规定为“参照有关组价依据执行”、“参照招标文件执行”,而没有具体说明材料如何确定,费用如何记取,是否下浮让利等。实行清单报价后,清单的单价一般是固定的,使得施工单位千方百计搞一些有利可图的变更项目,如果对此类单价调整约定不清晰,势必会造成双方相互扯皮,留下结算后遗症。

5进度款支付的支付节点要清晰无误,并明确变更项目的进度款支付方式

建筑工程一般按形象进度支付,如基础完成付多少,结顶付多少,市政园林项目一般按已完工程量支付。现在一般情况下不支付预付款,如要支付预付款,应明确规定扣回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要符合合同管理和资金管理的要求。为保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现在有些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文规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在开工前由建设单位预先缴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以此作为开工审批的前置条件。笔者觉得这种做法是欠妥的,首先支付依据不足,支付凭证合法性有待商榷,因为它既不是工程款,也不是规费、咨询服务费等;其次在工程合同价中已经包含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即建设单位支付的进度款中已经包含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这种做法有重复支付之嫌。所以,该费用在招标文件进度款支付条款中予以明确,即在签订合同后,可以作为工程款预付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按文件规定缴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加强招投标全程监督管理

过去总认为招投标结果就是确定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就算结束了,其实这才完成整个招标工作的一大部分,更重要的是中标后甲乙双方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条件签约合同条款并付诸实施情况。本人认为招标工程的竣工决算应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复查,以避免一些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私下交易,以低标中标,增大决算“签证”进行补偿的现象发生。也就是招标代办机构应跟踪管理,起到监督、仲裁的作用,对甲乙双方在施工阶段中承诺的履行情况实行监督,要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了解承包方对工程质量,工期及经济活动等诸方面是否达到招标要求,对双方所发生的经济纠纷要给予仲裁、协调、维护双方的合法经济利益,并搜集和积累招投标全过程的实际资料,总结、提高、完善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7招标文件其他应注意的方面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一般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现在的施工合同是示范文本,在合同价款及调整中,并没有固定单价的选项,所以在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主要条款上,需要加以改动。

约定竣工结算审核时间。按照有关文件,竣工结算审核一般有一个时限规定,但按照这个时限规定完成审核工作,一般情况下是有难度的。为了避免事后施工单位以此为借口,不妨实现在招标文件中就进行约定,适当延长。

施工单位项目工作总结范文6

一、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及优点

1、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2003年7月1日,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规范》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报价进入一个全新阶段――“量价分离”报价模式阶段。工程量清单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依据有关要求,按照统一的工程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则,将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招标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实物工程量和技术措施以统一的计量单位列出。投标人则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依据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企业定额、市场价格及风险情况等自主填报清单开列项目中的综合单价与合计汇总价,进行投标报价。

2、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的优点。在工程造价领域,定额报价模式统治了中国近50年,成为典型的传统报价模式。定额单价法确定工程造价,是我国采用的一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然而,随着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定额的局限性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如下两方面:第一、定额的指令性限制了定额应用的灵活性;第二、定额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的材料预算价格不利于市场竞争。

与定额报价模式相比,工程量清单报价存在如下优点:

(1)有利于招标单位编制施工定额。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书时,必须参照标准定额,以标准定额为依据再套用市场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综合计算出单价。

(2)真正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原则。在工程造价确定上,由竣工后算账,变为开工前的事先算账,更有利于控制工程投资,实现阳光操作。

(3)能够增加投标单位中标的可能性。在报价中,投标单位可采取不均衡报价法,即预计工程量今后可能会增加的项目,其单价要适当报高些;反之,则报低些。这样,即使初期总价低,也不会影响整个工程利润,而且会大大增加中标的可能性。

(4)减少了相互扯皮的现象,使工程能够顺利结算。工程量清单报价法的单价是综合的,不可调的,而工程量除了一些隐蔽工程或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外,其他都有图纸或可实地测量。因此,在结算时能够做到清晰、快捷。

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的是市场计价模式,其特点是,由政府间接调控,市场形成价格。这促使了企业必须有自己的内部定额,以便企业清楚自己的成本价;企业还应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以增强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寻求更好的经济效益以保障日后的生存和发展。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

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过程中,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单位编制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随招标文件发给投标人,投标人根据所列清单的项目、数量进行报价。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共五项内容,其中又主要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为主。

三、工程量清单报价方法

清单报价的全部内容除去规费和税金以外,就是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在这三项报价中占比例最大、也是最难报价的应属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他两项相对比例较小。

1、分部分项工程费。随招标文件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主要是由12位编码组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时采用的是综合单价法,每个编码项目费用中包括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费用。

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每一项都是由“量”和“价”两个因素组成的,即一个规定计量单位所需要消耗的人工数量、材料数量和机械台班数量,以及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所组成的费用。

每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的人、材、机消耗量,在有企业定额的前提下,采用企业定额的消耗量标准,没有企业定额则可以采用地方定额。地方定额的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多年的资料积累而编制,带有普遍性和科学性。当然,在《清单规范》实施以后,各施工企业必须根据已完工程积累资料,建立本企业的资料库,这样使用起来才能得心应手,更接近本企业的实际情况。

人、材、机的市场价格可以多渠道获取,但是最直接、最快捷、最准确的还是本企业各部门所掌握的信息。企业要有自己的材料供应网,要有平时积累的大量价格信息资料,这样才能做到每次报价时准确无误。

因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这两项也都包括在清单的报价中,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力、管理能力,充分考虑企业的营利空间和让利比例,参考地方定额的标准由企业自主决定这两项的比率。

2、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的措施项目均以“一项”为1个报价单位,即一项措施报1个总价,所以报价时,首先应详细分析其所含工程内容,然后确定其综合单价。措施项目不同,其综合单位组成内容可能有差异。当然在总价中也要分解成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这五项内容。

《清单规范》所列通用项目为11项、建筑工程1项,每项都需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以及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仔细拆分、详细计算,才能出结果。

3、其他项目费。《清单规范》列出其他项目费共四项,即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

预留金主要考虑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此处提出的工程量变更主要是指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和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从而导致施工标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等。

总承包服务费包括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要的费用。这里有两点需要说明:第一,此处提出的分包是指国家允许的分包工程。如总包单位必须完成主体结构工程,其他专业工程方可分包;第二,必须是建设单位将装饰工程或其他专业工程指定发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时,总包单位方可向建设单位计取因交叉作业而影响的经济补偿费,即总承包服务费。如果是总包单位自行将工程分包,则不得向建设单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以上四项中,预留金、材料采购费属于招标人的费用,报价时均为估算,虽在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但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到竣工结算时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

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人提出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确定,零星工作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零星工作项目计划表”确定,其他项目费均按“项”报价,每一项报1个总价。

施工单位项目工作总结范文7

【关键词】监理工程师;建筑施工;意义

项目质量管控是实现项目综合效益,完成项目施工任务的关键。而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是否完善将直接参与到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去,这不仅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还危机到财产的安全。同时工程质量的重要性更显突出,特别是建理单位的总建理工程师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1 总监的责任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这是国家对总监的要求,是国家赋予总监的权力,也是总监的责任。总监是监理单位对工程监理项目的直接组织者和管理者,对外代表监理单位,对内是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在项目监理过程中,总监的责任重大,作用亦举足轻重。监理单位在选拔、任命总监时,应充分考虑各方面条件。作为项目总监,不仅本人要做好监理工作,而且还要带领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一道做好监理工作,这其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管理。因此总监不仅要懂专业,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这样才能带领监理机构搞好项目监理。

2 总监的作用

总监,是监理公司履行监理合同的第一责任人。总监既是技术负责人,也是行政负责人,对项目监理部的全部监理工作负全责,总监在施工阶段现场监理工作中具有核心领导作用。作为监理企业派驻监理现场的全权代表,总监的责任是通过一系列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活动使项目目标得以实现,并且,在此过程中使项目利益相关者,包括业主、投资商、承包商、社会及项目内部成员都得到满意。现场监理工作的得失在于“管理 、程序、技术、资料”。

3 认真做好现场监理工作

3.1 监理现场管理标准化,为做好监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3.1.1 监理机构配备标准化 按照监理投标承诺,配备具有相应职业资格、遵守职业道德、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质较高的监理人员,专业、数量,人员数量满足现场施工需要。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生活设施、检验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

3.1.2 管理制度标准化 建立和健全项目监理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及工作标准,结合建设项目特点制定的监理管理规范性文件,构建结构清晰、职责明确、内容稳定、体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技术创新“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实施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监理管理制度。

3.2 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预控工作

3.2.1 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 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明确监理的权利、义务及目标、要求。审阅、核对施工图纸,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认真编写《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工程监理的关键部位,编制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监理旁站规划及实施细则,抓住质量控制的关键点。

3.2.2 认真审查承包单位 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核对进场管理人员与投标书的相符性;认真审查承包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开工报告、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符合要求时予以签认。

3.3 做好质量过程控制,及时解决现场问题

3.3.1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保证施工过程受控 严格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坚持用数据说话,对事不对人。现场监理要做到“五勤”:眼勤,手勤,腿勤,口勤,脑勤,想方设法保证工程质量。

3.3.2 加强施工现场定时或不定时的巡视和检测,全面掌握工程现场动态 巡视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和计划,提前计划好巡视路线,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业务范围。携带常用的测量工具、拍摄器材和必要的安保用品等。巡视检查、检测的主要检查内容: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现场巡视、检测发现的问题,要根据发生的时间、部位、性质及严重程度等情况,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处理;对于不按图施工、材料未经检测合格或擅自使用或存在严重隐患、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在向建设单位报告后,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以杜绝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控直至复查合格,同时将相关问题及处理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记录。

3.4 严格过程验收,把住工程质量关

3.4.1 严格过程验收,夯实质量基础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相关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批验收: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承包单位专职质检人员等进行验收。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两部分,验收合格后签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验收应在分项工程的所有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每个检验批的质量检查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质保资料等四个部分,只有当这四个部分的检查都完成并经评分计算出质量得分后,才能得出某个分项工程是否合格的结论。施工过程的监控是质量控制工作得到落实的关键环节。根据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承包合同中工程量计算规定,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合格工程的数量进行核验,只有合同范围内且验收合格的工程才能计量计价。

3.4.2 一定要重视平行检验 平行检验是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一种重要手段,是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作出自己独立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监理工程师不但要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平行检验”,更要对建设工程的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加强“平行检验”。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机构提出报验。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自检结果,利用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现场检测或试验,符合设计要求时予以签认。对于不合格的项目,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在“平行检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该留下具体的记录,形成系统的、完整的、真实的监理资料。

参考文献:

施工单位项目工作总结范文8

关键词:建设单位 招投标 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对于工程造价控制,大多数人都认为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是控制的重点,但由于施工招投标是确定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一个重要阶段,而施工合同又是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因此,对于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就显得格外重要。笔者在建设单位主要负责招投标、合同管理和预结算工作,对于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对整个项目投资的影响有着深刻的体会。现笔者结合这几年的工作实践经验,谈谈建设单位如何在施工招投标阶段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

1. 择优选择招标公司

建设单位应结合各自项目的特点,择优选择招标公司,应综合考虑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有类似业绩、拟派工作人员资历业绩佳的招标公司。可采取的步骤:(1)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完成考察报告;(2)制定比选方案,组织人员进行量化评分;(3)得出结论并经审批;(4)形成合格的招标公司名录;(5)工作结束后进行评价、考核,以备后续工作参考。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时间要求、允许误差范围、处罚条款及主要工作人员的资质及业绩证明。

2. 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制

2.1 明确界定招标范围,合理选择合同价款形式。

招标范围规定了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范围,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界定,特别是多标段的工程招标。根据招标意图,整体策划各标段的工作范围,并明确各标段投标单位的责任与义务,避免出现遗漏、工作内容重复,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签证及各专业间的交叉扯皮,为的工程造价控制打好基础。

根据不同项目特点,确定符合要求的合同价款形式,非常重要。一般常见的三种合同价款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可调合同价)的不同应用论述如下:(1)如果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书详尽,市场上材料价格相对稳定,工程造价的计算相对精准,则适宜采用固定总价的发包方式;(2)如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不够详尽且未知因素较多,或遇到市场上材料价格涨幅大,针对这种情况,可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增加一些必要条款,控制造价;(3)如遇“三边”工程,或虽有施工图但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适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4)如遇到可预计的市场物价涨跌,则采用可调合同价形式。

2.2 合理制定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对选择中标单位起着很大作用。因此,建设单位应根据各自项目特点,合理制定评标办法。当工程项目较小、工期短、通用技术、或建设单位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简化评标过程,降低工程造价。当工程项目较大、工期较长、工程技术比较复杂时,建议采用综合评估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应严格审核技术标部分对商务标的影响,同时要突出工程造价的比重,拉开评分差距。对于商务标的评审:(1)应详细分析综合单价,对有争议材料的价格进行质询,并要求投标方做以详细明确;(2)对于投标单位的优惠报价,应质询其在哪项上做了优惠;(3)对成套设备的价格,应要求投标单位对设备配置情况详细说明。综合考虑各项报价,为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杜绝漏洞,并为竣工结算避免争议打好基础。

笔者在实践中对于工程量清单招标所采用的一种综合评估法如下:

(1)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其中:技术标评审30分,投标总报价30分,投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30分,投标措施项目费总价10分。

(2) 技术标的评标: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评审。主要的内容应包括:施工方案和方法,进度计划,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提高质量、缩短工期、降低造价的可能性,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现场平面布置和文明施工的合理性、科学性,主要机具、设备和劳动力的配置,项目管理和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

(3)商务标评审:满分70分.

a.投标总报价评审:30分。以入评投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K%(K值在开标现场由投标单位代表抽取确定,为【92,100】之间任意一个整数)作为评审项基准价,当投标人大于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少于或等于5个时,完全平均。各项投标报价等于评审项基准价的投标人得满分30分;其余投标报价与该基准价比较,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b.投标措施项目费总价评审:10分。以入评投标单位的措施项目费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K%作为该评审项基准价,当投标人大于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少于或等于5个时,完全平均。各项措施项目费报价等于评审项基准价的投标人得满分10分;其余措施项目费投标报价与该基准价比较,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扣完为止。

c.投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审:30分。由投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30项进行综合单价评审。每个单项满分为1分。以入评单位所有投标人的该项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K%为该项综合单价的基准价。该项综合单价报价等于该项基准价的投标人此单项得满分;其余该项综合单价的报价与该项基准价比较,每增加1%扣0.05分,每减少1%扣0.025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4)汇总上述投标人各项综合有效得分,按由高到低排序。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从中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的最终投标总价为中标价,合同总价由发、承包人双方依据中标总价和综合单价在合同中约定。

2.3 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约定或暂定品牌。

对于施工图中所选用的主要材料进行审查,充分考虑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涨落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其种类、风险范围、幅度和超出风险范围、幅度调整办法。对于一些高档的装饰材料,因其产地、品质及品牌等不同,价格差异幅度大,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约定其品牌、品质等,或以暂定价形式约定,待后期进行认质认价,从而避免投标单位进行不平衡报价影响工程造价。

2.4 规定主要合同条款。

在招标文件中应对主要合同价款的规定,尽可能做到周密、严谨,特别是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信息,包括: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具体、明确的工程实施范围,计费方式及费率,浮动率,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工程变更、签证、工程结算等规定,索赔、风险范围、调整办法,保险,甲供材料和设备,分包工程等。以上各项内容如稍有不明确或确定不合理,即可对造价造成很大影响。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明确约定“执行相关调价政策”的项目,应具体明确执行调价文件的起至时间,防止后期结算过程中出现扯皮现象。笔者在实践中遇到的两个案例:A、B两个工程的合同专用条款中都约定了“投标截止日以后颁发的调整清单价格水平的政策文件,按相关规定执行”,当时正值新定额取代旧定额,A、B两工程均按照就定额招标,但因开标时间不同,新定额取代旧定额政策文件的颁布日期恰在A工程投标截止日之后却在B工程投标截止日之前,因此A工程执行新定额结算,B工程不执行,对工程造价产生很大影响。

3. 加强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也是工程施工和结算阶段合同实施和办理结算的重要依据。应采取如下措施:

3.1 保证图纸设计深度和清单描述准确

在招标前,建设单位必须保证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和质量,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应详细、准确地描述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如果招标图纸深度不够,工程量清单不能准确描述工作内容,就容易产生漏项,而投标单位无法准确报价或报价内容与实际做法不符,从而给合同签订、结算办理带来困难,造成工程造价增加。如在土石方工程中,编制“挖基础土方”清单项,必须详细描述基础类型、挖土深度、弃土运距等工作内容,投标单位应根据全部工作内容综合报价,避免漏项。

3.2 加强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计算的准确与否往往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建设单位对工程量的审核可以采取重点审核法,即选择工程量大且造价高的项目重点审核。审核时需注意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分清计算规则中计算范围和限制范围、核对计算尺寸与图示尺寸是否相符,防止产生计算错误。对于影响造价大的项目工程量如果与实际偏差过大,且会导致相关措施项目费产生偏差,从而影响工程造价。

4. 合理编制招标最高限价

对于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编制招标最高限价。因为建设工程的材料及设备费一般要占工程造价的60%以上,因此建设单位做好市场材料及设备的询价,完善询价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建设单位应系统关注机构公布的价格,及时准确的把握不同地区及不同规格的材料、半成品的价格信息,保证建设单位工程造价人员可有效调用并及时核查招标最高限价中的材料价。同时,加强审核综合单价的准确度,包括:定额套用是否准确、是否重复套用、定额单价换算的方法是否准确、采用的系数是否准确、执行的取费标准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计算的取费基础是否准确等。

5. 重视现场勘察及招标答疑

对于招投标双方,都应结合施工图纸的情况仔细勘察施工场地的实际情况,特别要考虑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的综合概况,包括地下管线及地上建筑物对施工的影响等,从而将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尽量考虑详尽,避免施工过程中变更费用的增加。在招标文件中可规定投标方应将可能发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避免施工或结算时出现扯皮现象。建设单位应重视招标答疑,因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询标纪要、补遗、书面答疑、各种协议等均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加强事前控制,远比事中、事后控制效果好。

6. 做好合同签订工作

在工程建设合同签订时,应严格按照文件的约定明确协议条款,特别是合同中涉及费用的如价款的变更、调整、结算方式等。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遇招标文件或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应通过谈判争取得到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合同条款。同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因索赔引起工程造价变更的事件进行预测,有效避免。如对于大型工程,因其工期较长、施工难度较大,势必在不利的自然天气中或因其它原因而增加必要的施工措施或以赶工的方式来弥补工期损失,由此造成的工程费用增加的风险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是上承设计阶段下启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既实现了设计阶段概算实施控制的目的,又是施工阶段实施投资控制的依据,是建设项目确定合理的预期价格的关键阶段,对今后工程施工以至于工程的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都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在加强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同时,也应注重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实现建设资金投资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王钰红,吴利玉,浅谈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的管理,城市建设,2009年总第30期

[2] 赵丽霞,汪欢欢,做好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途径,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14卷),2010年

施工单位项目工作总结范文9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工作的规划

建筑工程质量的评价工作要与工程项目建设完成以后的质量验收工作进行区分。在实际的施工质量评价工作当中,只有极少的实际工程质量的抽样调查行为。

工程质量评价工作更多的是建立在建筑实体观察和数据报表的核对方面进行的。要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工作的切实有效,完善和规范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施工表格申报和填写工作意义重大。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质量的评价工作需要针对建筑工程项目三个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分别是建筑项目建设的相关材料(包括土地申报和项目申报等等),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的相关材料(安全施工资格证明、材料和设备供应商产品生产证明等等),其他材料数据(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记录和质量验收记录以及具体施工过程当中需要的材料,比如工人的技术资格证等等)。

由于建筑工程质量的评价工作涉及到的审核材料和内容复杂且多样,为此需要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工作进行以前,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审核重点,制定有计划、有步骤的审核步骤和规划。

2听汇报和查看工程实体工作的具体内容

2.1 听汇报

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完成以后,工程将会进入验收阶段。在这个阶段,工程质量评价单位要对工程申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具体建设过程的描述作仔细的听取工作。要求申报单位将建筑施工过程中项目立项开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有顺序的、完整的汇报。对于申报单位的汇报内容,质量验收者要对其中几点进行进行着重听取和分析。

(1)建设单位项目立项的过程。对于建设单位项目理想过程中,设计、申报、审核的各个环节做仔细的听取工作。对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功能规划作出基本认识。同时,重新审核项目的合法性。(2)施工单位的汇报内容。对于施工单位的汇报听取工作,主要对施工单位的建设资格和项目建设的设计和各项标准进行听取。通过施工单位方面的汇报,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的规模、特点、难度进行理解。对施工采用的技术、设备、相关工艺进行记录和掌握,以用于工程实体的验收工作当中。(3)工程设计和勘察单位。结合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的汇报,对于建筑施工的总体设计进行初步的评估,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项目进行记录。同时对项目建设的设计标准和建筑的功能实现进行初步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工程实体的考察工作当中。(4)监理和业主单位。听取监理单位对工程各个环节的施工当中的评价和浏览监理单位的检测记录。在工程实体考察当中对施工效果和监理单位的工作效果同时进行评价。同时听取业主对于工程项目建设结果的评价,以及对建筑功能方面的使用效果评价。

2.2 查看工程实体

通过听取申报单位的汇报内容,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单位需要对工程建设的结构功能具备大致的了解。随后制定详细的工程实体查看流程。通常为了节省时间提高效率。评价单位对建筑物的结构功能排除必要检查项目以外,其他为抽样检查。出样检查的比例基本为建筑整体的40%左右为宜。

建筑物工程实体的查看内容主要为建筑物外立面、屋面、室内、地下室及其他建筑构件的查看。对于外立面的查看工作主要观察建筑物外观线条和平面的流畅性和平整程度。同时观察外置设备和器材的完整程度和布设比例。对于建筑物屋面的查看工作主要针对电气线路、管道铺设以及其他设备的建设质量。观察要细致,同时需要记录在案以供整体评价时作为参看材料。对于室内的查看主要为粗装修和室内墙面、地面、顶板的建设质量检查。对于地下室及其他构件的查看主要针对消防安全方面进行。

3查阅工程技术资料对建设总体作出评价

3.1 工程技术资料的审查

对于工程项目建设资料的审查要分为几个部分。其中最基本的是对工程建设中各个项目内容建设相关的施工证明和批文的审查。确保工程施工的整体流程合法正规进行。同时检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记录材料,现场施工责任制度、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同方案等等。检查材料的主要目的是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设规范进行项目建设。

3.2 工程技术资料的分类

针对审查过程中建筑项目的不同建设内容和阶段,将审查的技术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1)地基材料。地基是项目建设的前提工序,通过审查地基建设的相关材料,对地基建设的承载力、地基强度、抗震能力等等进行记录和审查。(2)结构工程。主要针对建筑物主体结构中混凝土柱和钢筋的建设标准进行审查,同时审查建筑物主体的验收报告。(3)装修报告。对建筑物内的装修记录进行审查,同时审阅装修验收的各项指标记录。(4)消防电气工程。对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和电气铺设的设计和验收材料进行审查。结合我国消防安全的相关规范和电气设备建设的相关规范,审查的主要目的在于项目建设的安全性。

3.3 总体评价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总体评价,要参考听、看、查过程中的各项材料记录进行整理和审核,评价单位根据项目整体建设的流程和建设结果对建筑物的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的标准要以建筑工程的建筑质量为主要参考内容,以建筑工程的施工流程、工程特点、创新内容为补充内容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在肯定建筑物建设质量的同时,还需对建筑物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记录,同项目单位进行协商,共同寻找解决措施。

4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质量的评价工作需要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报表和记录进行审核和实际观察工作。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的评价工作的主要参考材料是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这两部规范。对于项目施工建设的质量,评价要做到听、看、查的全面进行。提高评价工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在进行评价的过程中不断的熟悉各项标准和规范,才能够确保对工程施工建设质量评价的公正可靠。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