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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党建集锦9篇

时间:2022-10-13 02:03:08
派出所党建范文1

一、 加强思想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派出所支部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党的宗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深化改革、脱贫攻坚、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讲话精神、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训词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党员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二、扎实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训词、立警魂、担使命、铸忠诚”主题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题教育活动。通过专题教育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纪律观念和精神境界,提高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使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强化廉洁自律

纠正“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通过对党员开展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式,做到早发现、常提醒,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队伍中没有违反廉政纪律的问题发生。

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双提升”工作。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线索摸排。查办工作,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辖区内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被有效遏制,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通过落实警民恳谈会、案件回访、走访不满意群众等工作,真诚的与群众沟通,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消除了隔阂,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聚焦风险防控,积极维护乡镇大局稳定。

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与化解工作。强化对辖区重点单位、重点人的管理,提高辖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过去的一年派出所支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支部还存在

学习形式过于单一、创新措施少、党员先锋模范带头意识不强等问题。

派出所党建范文2

2017年派出所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一: 

xxx1年,在区委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XX区公安分局党委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条主线,以开展治庸问责,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活动为抓手,认真落实打击犯罪零容忍、依法履责零懈怠、服务群众零距离的工作要求,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大力加强警风建设,进一步严格队伍管理,力推队伍建设上台阶,努力为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廉政教育,打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

一是开展政治纪律教育。认真组织全局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填写《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执行情况对照检查表》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执行情况需要说明、整改措施登记表》,并对党员干部执行《廉政准则》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分析讨论,提出解决办法,确保《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警察岗位的满足感、岗位能力的危机感教育,组织全局民警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民警重温入警宣誓的两个重温活动,让每一名党员、民警重拾人民警察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巩固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加大对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引导民警学先进、比先进,向先进看齐,大力弘扬警营正气。今年7月,我局廉政爱民先进模范彭涛同志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深化历史上的今天警示教育,将分局过去发生的民警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以短信提示的形式,向全体民警重提旧事,并组织开展座谈讨论,剖案情,找原因,论危害,谈教训,把死案例变成活教材。组织民警参观洪山监狱,通过直观地感受,让民警充分认识到违法违纪问题对本人和家庭造成的危害,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开展法纪条规教育。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为重点,邀请市公安局纪委专家到分局举行专题学习讲座,进一步促进对《纪律条令》的学习。分局纪委在民警轮训轮值班开设廉政勤政、爱岗敬业专题讲座,加大对民警的教育力度。同时,在编印了前四册《严格执法规范手册》的基础上,分局再次组织编印了第五册《严格执法规范手册》口袋书,发放给每名民警,方便民警学法、守法、促进执法规范。

四是开展《反腐倡廉10个热点问题》读书征文活动。6月份,组织全局民警认真学习《反腐倡廉10个热点问题》,并在学习的基础上撰写体会文章。经过分局各单位的推荐和认真甄选,共推荐7篇优秀征文参加区纪委和市公安局纪委评选。

二、明确职责分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放在突出位置,纳入绩效目标之中,与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年初,对照上级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具体内容分解细化成40条具体工作任务,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健全了监督考核的办法和制度,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

二是扎实推进党员干部腐败预警防控工作。按照总体部署,认真做好腐败预警防控分步实施、优化调整和总结提高阶段的各项工作。对全局民警腐败和违纪违规风险,落实一般预警、中度预警、严重预警等三类预警工作。全年,共对8名有问题苗头的民警进行了一般预警。同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腐败风险防控措施,对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进行自我调整和优化。

三是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廉政档案等各项党内监督制度。一年来,分局接到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大事报告事项27件,对2名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25个室队所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考核,全局54名室队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述廉。同时,为全局副科级以上民警建立并完善了廉政档案,建档率达100%。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精神,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压缩办公经费。全年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其中公务接待经费较去年同期下降12.98%。

三、实施治庸问责,切实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按照市、区关于掀起责任风暴,实施问责计划,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统一部署,分局党委认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立足青山实际,定方案,拿措施,全警动员,人人参与。

一是迅速传达贯彻,研究制定方案。区委、市局党委(扩大)会后,4月8日下午,分局立即召开室队所长会,第一时间传达了阮成发、唐良智同志在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胡绪鹍同志提出的13条硬要求。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治庸问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分局各室队所也迅速召开了全警动员大会,将各项精神传达至每个民警,使民警深刻领会到责任风暴、治庸计划、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内涵,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促检查。分局立足公安职能,针对当前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问题和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分别从传达贯彻、征求意见、窗口接待、接警回访、打霸除恶、查毒赌黄、规范执法、落实责任、抓好结合等九个方面入手,迅速掀起高潮。分局局长、政委及各党委委员亲自带队到各室队所进行察访。分局督导组定期检查各室队所及窗口单位治庸问责工作落实情况,对发现的庸懒散、冷硬横、稀拉松、脏乱差等问题,认真处理,严肃追责,及时通报。

三是践行公开承诺,着力开展整治。将打击新建小区、建筑工地砖砂石霸作为分局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工作重点,第一时间向社会推出了《XX区公安分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建筑工地、新建居民小区砖砂石霸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开承诺》。为了确保兑现承诺,由分局纪委牵头组成工作专班,对全局各单位打击砖砂石霸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导。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问题,交流经验,提出要求,促使此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截止目前,全局共打掉砖砂石霸团伙7个,涉黑涉恶团伙4个,依法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9人,有效促进了投资环境的优化。

四是落实治庸问责,严肃纪律追究。制定了《XX区公安分局关于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问责办法》,依据该办法,全年共问责12人次,其中4人受到纪律处分,8人被分局诫勉谈话。特别是5月3日红卫路所辖区旅大街发生一起命案。经调查,红卫路所分管领导及责任区民警存在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失职问题。经分局研究决定,对两名责任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进行了诫勉谈话,相应扣发二人2-3个月绩效目标奖。

2017年派出所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二: 

今年以来,本溪市平山公安分局平山派出所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明方向、清氛围、促和谐、推工作的根本性、经常性工作来抓,不断强化教育学习、监督制约、筑牢防控防线,大力提升廉政建设水平,扎实推进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廉政宣传。

平山派出所通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廉政教育学习,引导广大民警坚定理想信念,自觉遵守纪律规定。以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通过设立党建墙,定时推送微信、短信的方式向民警进行廉政提醒,努力提高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将廉政宣传的触角延伸到民警的家庭,邀请家属做反腐倡廉的宣传员、监督员,增强全体民警拒腐防变的能力,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在执法中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

二、加强监督机制。

为了更好的巩固廉政教育成果,派出所强化和完善了内外部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警风警纪监督员会议、设立所长信箱、公布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着重加强社会各界对派出所民警警容风纪、服务群众、纪律执行、执法规范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并将对民警的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确保队伍的清正廉洁。同时,加大内部监督力度,采取座谈会、家访等方式,对全体民警的工作思想状况、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大力提升廉政建设水平和反腐倡廉能力。

派出所党建范文3

关键词:发挥;无党派人士;作用

无党派人士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党的统一战线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发挥无党派人上的重要作用,对于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无党派人士在社会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中央文件指出:“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在我国不同历史时期,随着革命和建设形势的发展,对无党派人士的称谓是不同的,先后有社会贤达、无党派民主人士、无党派爱国人士、无党派人士、无党派知名人士等。进入新的世纪,中央规范了对无党无派人士的称谓,规定对无党无派人士称为无党派人士,对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称无党派代表人士。在国外,无党派入士一般称为独立人上,他们主要通过选举方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由于各国历史背景、具体国情、制度设计等不同,独立人士发挥作用的空间也不尽相同。

无党派人士数量多、层次高、社交面广、影响力大,他们的政治态度如何,相当程度上影响着群众的政治选择。在近代的中国社会中,很多无党派人士运用他们的社会影响和感召力,带领着一大批民主人士投身民主运动,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做出了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无党派人士又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在国内和国际事务中,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的自身特点,做了许多有意义的工作。他们中的郭沫若、马寅初、梁漱冥、程思远、袁隆平等人成为不同历史时期无党派人士的代表。

在国外,独立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同样不可忽视。美国近三屈参议院选举中,虽然100个席位绝大多数被共和党和瓜分,但独立人士一直占据2至3个席位。日本是多党制国家,政党占据了日本政治的核心,独立人士的作用仍不可忽视。在2007年众议院选举中,在480名议员中,独立人士占5人;在2010年参议院选举中,独立人士占242个席位中的5席。在2007年土耳其议会选举中,550个席位中独立人士占27席。可见,独立人士在许多国家政治生活中都起到一定作用,成为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

无党派人士的重要作用,是由他们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决定的。他们一般具有学识丰富,地位超脱,与社会各阶层联系密切等特点。无党派人士是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群体,具有人才济济、智力密集的优势,他们中的许多人具有高学历、高职称,学有所长,是各个工作岗位上的骨干分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依靠力量。

二、我国为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无党派人士工作,我国的政治制度也有利于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

(一)我们党历来重视无党派人士工作

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同志早在1941年11月6日《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中就指出:“共产党的这个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原则,是固定不移的,是永远不变的。只要社会上还有党存在,加入党的人总是少数,党外的人总是多数,所以党员总是要和党外的人合作。”1949年筹备新政协时,中国共产党经与各方协商,专门设立了“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在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中,民主人士宋庆龄、张澜当选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郭沫若、黄炎培出任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的34位部、委主要负责人,有15位是非中国共产党人士。此外,还有众多的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了地方政权。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无党派人士政策不断发展完善,并明确了相关方针政策。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进一步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鼓励和支持派、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多次下发文件,强调要继续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对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我国的政治制度为广大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创造了广阔空间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无党派人士的地位与作用是其他国家无可比拟的。我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无党派人士可以同其他群众一样选举人大代表和当选人大代表来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职权。我国还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通过政治协商会议,广泛听取和采纳各派、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中国共产党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或遇有重要事项时,都要邀请各派、无党派人士,沟通协商,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可见,无党派人士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充分行使当家作力的。

无党派人士在我们国家可以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是我们的政治优势所在。广大无党派人士,应该珍惜这样的政治现实,进一步发挥作用。我们所开展的无党派人士工作,就是要调动无党派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更多条件。

三、要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的群体作用

多年来,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各级统战部门在无党派人士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但统战部门在开展无党派人士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把广大无党派人士组织起来,发动起来,发挥他们群体的智慧和力量方面,还需要做很多的工作。

一是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无党派人士工作的领导。党委重视无党派人士工作,加强领导,是发挥无党派人士作用的重要前提。各级党委要把无党派人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人员不足,经费缺乏等问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要重视发挥党委统战部在无党派人士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支持统战部门建立健全无党派人士工作机制。特别是在基层,无党派人士比重大,更需要基层党委重视起来,加强领导。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模范地贯彻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同包括无党派人士在内的党外人士广交、深交朋友。

二是加强无党派人士队伍建设。各级统战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对无党派人士发现、培养、选拔任用和管理等方面采取规范性做法,进一步推进无党派人士队伍建设工作。要把有组织、有 计划地广泛物色发现无党派人士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注重物色年轻人才,及早发现,从早培养。要将无党派人士的基本情况、成长过程、综合评价以及建言献策、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情况建立档案,并根据无党派人士的发展状况、人事变动以及贡献大小、社会影响等情况,随时掌握其思想、素质、能力和履行职能等基本情况,动态地作出相应调整和部署。要有计划地强化理论培训,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多为无党派人士创造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实践锻炼机会。要认真贯彻党外人士安排的政策要求,统筹做好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工作。

三是建立和完善发挥无党派人士群体作用的各项制度。近年来,各级统战部门在发挥无党派人士群体作用方面积累了不少行之有效的经验,应上升为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比如,定期组织无党派人士围绕中心工作考察调研、建言献策;党委或统战部召开党外人士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邀请包括无党派人士在内的党外人士参加;有的地方按照无党派人士专业特长、知识层次、从业领域等组建了若干无党派人士建言献策小组,开展考察调研、决策咨询、建言献策等活动,都取得了较好效果。各级统战部门应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来发挥无党派人士的群体作用。

四、发挥无党派人士群体作用要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各级统战部门在具体工作中,应结合无党派人士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好一些关系,把握分寸和尺度,力争使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一是既要积极组织,又要尊重个人意愿。新一代无党派人士的主体出生于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是传统教育下成长起来的一代,是改革开放政策的直接受益者。他们衷心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较强的民族情、事业心和责任感。这是我们开展无党派人士工作、发挥他们群体作用的现实基础。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无党派人士长期在组织之外,他们渴望获得组织依靠,以实现情感归属,拓展社会联系。但在寻求组织依托的过程中,大部分人又不愿意被“组织化”。他们中的大多数崇尚个性独立,愿意保持政治身份的超脱,不希望受到较为严密组织约束。统战部门在开展无党派人士工作中,既要积极组织,又要尊重个人意愿,给他们留有空间和余地。允许一些人在组织之外,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安排生活,这是我们社会开放、包容的表现。无党派人士大多学有所长,他们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同样是为社会发展进步做出了贡献。

二是既要参加统战活动,又要做好本职工作。发挥无党派人士的重要作用,组织他们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有利于推动现代化建设,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有利于无党派人士锻炼提高,成长进步。但也应看到,一些优秀的无党派人士都是各单位的领导或业务骨干,他们的本职工作十分繁重。统战部门在组织他们参加活动时,应尽量使他们能兼顾本职工作,争取做到本职工作和参政议政两不误。特别是对于担任领导职务或在科研等方面有重要影响的无党派代表人士,统战部门应适当掌握他们参加各种活动的频率,保留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能够较好地兼顾本职工作。

派出所党建范文4

随着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军队基本解放全国,国民党南京政权败退台湾,中国共产党便在事实上取得了新中国政权架构中的执政党地位,这是历史发展所促成的结果。在1956年9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国共产党正式明确提出执政党的概念,刘少奇在大会上作政治报告指出:“随着革命的胜利和国家状况的变化,党本身的状况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党已经成为领导全国政权的党,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很高的威信。”[1](P.263)这样随着八大的召开党明确了自身的执政党地位,形成了自身的执政党意识,并以提高自身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为目标,而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党必须要建立起良好的执政环境,那么处于中国政治环境中重要一环的民主党派该处于怎样的政治地位,党应该如何处理与其他民主党派间的党际关系,成为党开展执政党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到八大召开前的党际关系

1949年9月下旬,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并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下称共同纲领)。由于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条件尚不成熟,因而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等各界爱国民主人士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人大职权,成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形式,其制定的《共同纲领》具有国家根本大法的性质。因此与1945年国民党牵头召开的旧政协不同的是,新政协以政权组织架构和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平等的政治地位,兑现了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提倡废除一党专政,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承诺,为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处理与其他民主党派之间的党际关系开了个好头。

虽然新政协确认了各民主党派在新中国的政治地位,但并没有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在事实上已经确立的执政党地位,“当时一些涉及党的领导、国家性质、发展前途等问题的提法都非常谨慎”,[2](P. 67)诚如周恩来所说明的那样:“应该经过解释、宣传特别是实践来证明给全国人民看”,“所以现在暂时不写出来,不是否定它,而是更加郑重地看待它。”[3](P.368)但终究有可能由于中共中央担心在宣传上和政治舆论上引起其他民主党派以及民族资产阶级的不适和猜忌,因而中国共产党实质上的执政和领导地位并没有得到凸显,代之以“经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说法,这样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事实上的执政地位不平等问题没有充分暴露出来。随后在1950年3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统战会议上便有人对各民主党派在新中国政权体系中的存在必要性产生了怀疑,并认为“对民主党派不应在政治上去抬高他们,在组织上去扩大他们,给我们找麻烦。” [4](P. 138)毛泽东对这样的观点进行了驳斥,他指出,从长远和整体看我们都必须要民主党派,在政府工作中各民主党派人士应该有职有权、能够参与大事的决定,并且给予一定的人事权。由此新中国成立初期党际关系中的矛盾没有被放大,党与各民主党派保持了通力合作的关系。

矛盾随着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不断深入而充分暴露出来。在新中国建立后的国民经济调整期基本渡过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上了议事日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失去了代行全国人大作为新中国最高权力机关的职能,这就造成政协中的主要成员――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地位有所下降,从而导致政协有可能成为“清谈馆”,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架构中地位、作用不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间的党际关系可能会产生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毛泽东邀请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_了一场专门谈政协工作的座谈会。会上,毛泽东首先就确认了政协存在的必要性,在人民代表大会不能代表所有方面的情况下,政协可以容纳更多的人商量事情。但毛泽东又指明了政协的性质,“政协的性质有别于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也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5](P. 384)政协的任务是协商国际问题、商量候选人名单、提意见、协调各方关系、学习马列主义等。这些关于政协性质和任务的论断都在1954年底召开的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得到了进一步的确定,这样就解决了关于政协性质、地位、任务等方面的问题,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今后的执政架构中找到了一席之地。

从以上的历史回溯不难看出,随着新中国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我党制定的各项政治路线的不断推进,党实质上的执政地位正在逐渐凸显,执政影响力也在不断上升,但与此相对的便是其他民主党派政治影响力的削减,这是党执政不断深化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是执政规律所决定的。那么这样的事实是否可以表明其他民主党派在党的执政体系中已经可有可无了吗?很明显并不是,事实上各民主党派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内扮演着建设者和服务者的重要角色,由此可知党要进一步开展执政活动不能失去其他民主党派的支持和帮助,因此召开第二届政协会议很好地缓和了党与民主党派在现实政治生活中的矛盾,并为党在八大上正式解决这一问题,确立起党与其他民主党派之间的民主监督关系打下了坚实的思想、政治以及组织基础。

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党际民主方针的正式确立

在二届政协会议召开以来的有力影响下,各民主党派建设新中国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热情高涨,“到1955年,各民主党派成员已达三万九千人,较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万一千人,增加了两倍多,并且吸收了一大批它们所联系的阶级、阶层中的中上层代表人物,这就使各民主党派比过去有了较多的群众联系和影响。”[6](P. 803)各民主党派在参与国家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也积极地帮助党发现和纠正领导工作中的偏差和失误,共产党也同民主党派进行协商听取他们的意见。对此中央统战部在1955年底召开会议肯定了各民主党派在过渡时期各项工作的成就,并指出各民主党派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深入,其内部的社会主义因素已经占据优势地位,各民主党派内部的社会主义思想在逐渐增强。

在1956年4月25日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作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在论述处理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时,他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7](P. 34)毛泽东将新中国成立以来处理党与各民主党派关系的经验归结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个字,这一论述起到了凝聚全党共识的作用,为八大讨论此问题定了基调。

中共八大于9月15日正式召开,会议邀请了各民主党派列席参加,这是党召开历届全国党代会以来的首次。刘少奇首先在会上代表全党同志作政治报告的发言,在阐述民主党派及民族资产阶级的问题时,他指出,“在今后,我们认为,应当采取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1](P.246)这样先前毛泽东所提出的处理党际关系的方针便在党的政治报告中加以正式确立,不仅如此刘少奇还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他指明各民族党派的成员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会由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转变为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一部分,他们的政党也会成为劳动者的政党,这样民族党派们便能够在未来的很长时间里代表他们的阶级基础并与中国共产党共存下去。同时党现在以及将来还会有缺点,我们不仅要依靠自我批评和人民监督加以纠正,还要善于从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监督和批评中得到帮助。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党际民主方针在八大上的确立不仅解决了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如何处理与各民主党派关系的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为党的执政党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助力。邓小平在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同样指出,“中国共产党已经是执政的党,已经在全部国家工作中居于领导地位”,[8](P. 214)但邓小平在报告中更着眼于党处于执政党地位后所经受的考验。如前文所述,党在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名义上并未称自身为执政党,但在推行政治路线的过程中还是以执政党地位自居的,广大党员遇事不愿商量喜欢发号施令,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七年中各民主党派人士则扮演着从旁协助和服务的角色,政治影响力锐减,这更加助长了党内同志出现轻视各民主党派的问题。邓小平在报告中把这类问题归结为党内同志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习气及其所引发的骄傲自满情绪,这些问题在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工作中尤为突出,由此导致党际关系中的不和谐因素层出不穷。随着八大的召开党执政地位的正式确立,以上出现的问题不仅不会有减少的趋势,反而有进一步扩大的危险,从而导致党有可能面临着脱离群众的风险。

因此,邓小平在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党作为执政党在未来的工作中,必须要同脱离群众和官僚主义现象展开斗争。在论及党外人士时,邓小平承继了刘少奇先前所阐述的党与各民主党派要互相监督的讲话精神,指出“在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中,密切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广泛地吸收党外人士参加这一斗争,具有重大的意义。”[8](P.224)实质上就是宗派主义倾向在现实工作中的反映,我们要坚决克服这种倾向,党与各民主党派展开合作进行政治协商,对于党和国家的事业是有益无害的。虽然在合作中难免会有所摩擦和分歧,但这些并不是问题的主流,关键在于“这些党外的民主人士,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能够对于我们的工作作出有益的帮助。”[8](P.225)

秉承着八大的会议精神,中央统战部于10月份召开会议,对改进党同民主党派关系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关于“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一方针,统战部认为,“党提出这一方针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正确地反映了我国的客观实际,符合我国社会历史发展的需要。”[6](P.822)我们党应该形成长期与各民主党派积极合作、互相监督的战略思想,会后统战部决定下发指示希望各地各部门积极听取民主党派人士的意见,接受他们的监督。

三、党际民主方针的曲折实施

八大所确立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党际民主方针很快便得到了广泛实行的契机。在八大闭幕后发生波匈事件和国内出现罢工、罢课的大背景下,党中央决定动员全党开启整风运动,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毛泽东提出此次整风邀请党外人士参加是大有裨益的,他指出整风运动中“党外人士可以自由参加,不愿意的就不参加。”[7](P.274)这次会议第一次提出党内整风可以邀请党外人士参加,各民主党派可以在整风运动中提出各种批评建议帮助共产党纠正和改善自身的执政行为,因而此次整风运动成为了党际民主方针在八大确立以来首次得以广泛实施的“试验场”。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标志着全党整风运动的正式开始。随后在30日召开的座谈会上,毛泽东与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探讨共产党整风的问题,他热情地希望各民主党派能够积极帮助共产党整风,并“着重号召民主人士揭露教育、卫生等部门的官僚主义。”“对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毛泽东同志指出由邓小平同志负责找党外人士和民盟、九三等开座谈会,对有职有权和学校党委制的问题征求意见。”[6](P. 831)毛泽东的一席话很快激起了各民主党派参与整风的积极性,从五月初开始中央统战部分别召开了13次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座谈会,有70余人在会上发言,同时各级各部门也相继邀请党外人士召开座谈会,帮助党进行整风。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对党提出了大量的批评建议,对党内出现的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的骄傲情绪;急躁冒进、以党代政的不良现象;人事制度的不民主等问题提出了批评,还有民主党派人士认为共产党的党群、党际关系不够紧密,要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创造足够的条件,在思想、制度、政治生活、学习宣传等方面加以贯彻。

就在这一系列针砭时弊的言论不断提出的同时,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也开始不断出现。5月上旬短短半个月中,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中的右派分子发表了各色言论,否定和怀疑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正当性。这些言论很快引起了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警觉,随后党中央发起了反右派斗争并逐渐扩大化,许多民主党派人士被错误地化为右派并遭到了过于严重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整风运动已经让位于反右派的斗争,党际民主交流不得不中断,党际民主方针的实施在实际上已告失败。

派出所党建范文5

关键词:派;社会基础;历史考察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12)01003408

政党是社会中一定阶级或阶层的政治组织。政党向社会作出反应,代表某种社会利益;社会阶级、阶层或群体选择支持政党的政治主张,并自觉追随政党的政治行为。在政党代表民众与民众拥护政党的互动中,政党充当了民众的代言人和领路人,民众形成了政党的社会基础和力量源泉。曾指出:“各个派,不论名称叫什么,仍然是政党,都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不能用英、美政党的标准来衡量他们。他们是从中国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1]我国的派主要是国共两党之外的一批忧国忧民的爱国民主人士为实现民族独立、民主建国、民生富裕的理想而组建发展起来的。各派形成时的社会基础,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还有少数其他爱国民主分子。伴随中国社会性质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派的社会基础从“阶级联盟”逐步演变成“政治联盟”,派所联系和代表的阶级阶层和社会群体也发生了质的嬗变。

一、革命时期的阶级联盟

我国现存派都成立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大体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在国共之外成立的“第三党”或“第三者”,以中国农工和中国民主同盟为代表;二是抗战胜利后以促进民主建国为旨趣的党派,以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和九三学社为代表;三是从中分化出来的民主派,即中国革命委员会;四是其他有特殊地缘联结关系的党派组织,主要是中国致公党和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各派形成时的社会基础,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还有少数其他爱国民主分子。各派成立的背景不同,各自所联系和代表的社会群体也有所差异。

(一) 国共之间的中间地带:农工党和民盟

民主革命时期,以国共之外“第三党”或国共之间“第三者”出现的农工党和民主同盟,集聚中间阶层和中间势力的力量,其社会基础具有较强的广泛性和包容性,组织规模一度发展较快。

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和大革命失败之际,以邓演达为代表的左派人士和以谭平山为代表的游离于共产党的人士,因不满的政策或不赞同共产党的主张而“另起炉灶”,组建新党,时称“第三党”。先后几易其名,1928年成立时取名中华革命党,1930年改组为中国临时行动委员会,1935年改组为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1947年正式定名为中国农工。邓演达起草的《我们的政治主张》,是农工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基本纲领”。邓演达在阐述平民政权的涵义时说:“我们的党是代表大多数劳动群众利益的党,党的要求就是大多数劳动群众的要求。凡是自食其力而不剥削他人的,无论是直接的或间接的参加生产行程的分子,都应该是劳动者,也就是我们所代表的人们:如直接参加生产的各种工厂工人、手工业者、自耕农、佃农、雇农及设计生产、管理生产与担任运输分配等等及其他辅助社会生产的职业人员。这些直接的及间接的参加社会生产的人们都是被现存封建势力及资本势力压迫着,都是要求解放的平民,所以我们总称上述这些人们为平民群众。”[2]所谓平民政权,就是以工农为重心的平民群众掌握的政权。农工党为建立平民政权而奋斗,其社会基础自然就以平民群众为重心。临时行动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大纲》提出,发展组织“要以工农分子为主体。但在第一阶段,则不能不以具有爱国热情的青年学生为重心。”到1931年,临时行动委员会在10多个省和一些大城市建立了地方组织,党员人数达到4,000余人[3],主要是文教界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特别是以高等院校作为发展组织和开展活动的据点。此外,还有一部分军政人员和少数工农。史称第三党的“黄金时期”[4]。

第二次国共合作因妥协倾向而出现严重危机,尤其是“皖南事变”使全民族团结抗战面临严峻挑战。为防止国共合作再度破裂,坚持民主团结抗战大局,以国民参政会的机缘而集聚起来的各小党派走上联合组党的道路,以期在国共之间形成“第三者”的格局。第三党、青年党、国社党和职教社、救国会、乡建派等“三党三派”领导人及无党派的张澜等人于1939年组建“统一建国同志会”,1941年正式成立“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民主政团同盟“为国内在政治上一向抱民主思想各党派一初步结合”[5],“这是一联合体,不是单一组织”[6]。“以它们的社会基础来说,主要是地主阶级(青年党为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所组成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其中也有一些进步知识分子和极少数共产党员参加。”民主政团同盟改组为民主同盟后,“盟员就不是代表个别党派的身份而都以个人的身份参加,这就为大量无党派的进步知识分子敞开了大门”[7],这是民盟组织上的一次。到1945年10月民盟召开“一大”时,全国盟员发展到3,000余人,其中无党派盟员“占到全国盟员70%以上”,并进而引起了民盟的质变。[8]“民盟的成员,有很多是革命职员,也有来自封建阶级的,来自资产阶级的,而大量的是小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民盟从产生之日起就是多党派的,成分很不相同,包罗万象,其内部具有“左、中、右”的政治分野。右的有青年党和民社党,先后在旧政协和“制宪国大”时公开投靠了,被民盟开除掉了。民盟中的进步成分克服了有些人的中间路线,“团结了知识分子走向进步”。因此,民盟“应该是以知识分子为中心的走向进步的联合性的政党。”[9]

(二) 民主建国的多元主体:民建、民进和九三学社

抗战胜利初期,国共两党势均力敌,各自以其政治理念和军事布局希冀左右国内政局,主导中国之命运。中共力主召开党派政治会议,成立多党联合政府,籍此否定的;声称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结束训政,实行,以此拒绝中共之主张。国共相争造成了中间派和中间势力的空前活跃,出现了继民初之后第二个组党的高峰期。据不完全统计,战后初期涌现出了105个大小不一的党派,一般统称为中间党派。[10]党派纷立意味着不同利益群体参与政治意识的觉醒,也预示着不同社会界别表达政治诉求的抗争。“和平统一、民主建国”渐成共识,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和九三学社等党派应时而生。

民建的发起者,一部分是产业界,一部分是文化教育界。在134位参加发起签名者中,约半数是民族工商业者、金融界代表人物,约半数是与工商界有密切联系的文教界中上层知识分子和经济工作者,还有少数共产党员。民建要求民主、要求建设,“以团结各界思想进步行动踏实之分子,合力推进民主政治,并以互助方式发展各种有利建国之事业为宗旨。”[11]从民建的发起和宗旨可以看出,“民建主要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当然里面还有进步知识分子和小资产阶级分子。”[12]民进“以发扬民主精神,推进中国民主政治之实践为宗旨”[13]。民进的基本队伍,是由两部分民主力量组成的。一部分是以马叙伦所联系的文化、教育、出版工作者,另一部分是以王绍鏊所联系的部分上海工商界爱国人士。民进的主要发起人马叙伦、王绍鏊、周建人、许广平、林汉达、徐伯昕、赵朴初、郑振铎、严景耀、雷洁琼、柯灵等大多是抗战时期留居上海的文化教育界和出版界的进步知识分子。九三学社前身为“民主科学座谈会”,“即本‘五四’的精神,为民主与科学之实现而努力”[14]。九三学社的发起者大都是科学界有影响的代表人物。总起来看,民建、民进和九三学社从成立之初各自所联系的社会界别就比较明确。民建主要是工商界,民进主要是文化教育出版界,九三学社主要是学术界。

(三) 中的爱国民主派别:民革

执政时期,不仅存在着执政党与革命党、在野党派之间的斗争,而且内部也始终存在着不同派系的矛盾,尤其是坚持孙中山新三民主义和“三大政策”的民主派与集团进行了不懈的抗争,并最终在组织上与决裂,建立了中国革命委员会。“民革主要是从中分化出来的中上层分子,还有许多开明士绅和其他爱国人士,他们反蒋、要民主,但封建性较浓。”[15]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在“联共”问题上产生了左派与的政治分野。“九一八”事变后,进一步分化,出现了主张抗日的反蒋派――“中华民族革命同盟”(即“大同盟”)。抗战胜利前后,爱国民主力量开始集结,形成了主张结束一党训政、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民主派组织――“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简称“民联”)和“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促”)。民联成员多数是党政界人士,民促主要由军界人士组成。解放战争后期,爱国民主力量走向联合,民革成立。李济深在民革成立大会闭幕词中指出:大同盟、民联和民促、民革是三个不同历史阶段的三个进行反蒋斗争的组织,它们有反蒋的继承性和统一性;由于历史条件不同,又有各自不同的阶段性。大同盟的历史任务是逼蒋抗日;民联、民促的历史任务是促蒋召开政协,并于政协被蒋破坏后,促其重开;民革的历史任务是反对内战、蒋政权。[16]民革的建立,不仅团结了民主派人士,而且吸收了更多的爱国人士。因此,“民革的社会基础是内具有爱国思想和民主意识的军政人员。”[17]

(四) 地缘联结的爱国革命力量:致公党和台盟

与上述党派相比,致公党和台盟具有鲜明的地缘特征。致公党是华侨政党,成立初期组织遍布美洲、亚洲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300多个总支部、支部和10万余名党员。到了1933年,除了美洲原有组织外,还在大洋洲、南洋群岛及香港等地建立了新的地方组织,共计有党员30余万。[18]孙中山曾誉“华侨是革命之母”,作为华侨爱国力量的一个基础的组织,致公党在海外华侨中具有广泛的影响,为中国革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台盟是1947年台湾“二•二八”起义领导人在起义失败后建立的政治团体,初期以香港为据点,后来转移至内地,成为台湾省籍人士的党派组织。

二、改造时期的特殊群体

新中国成立后,派进入了“改造时期”:一是政治纲领的改造:以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替代各自的旧民主主义的政纲;二是社会基础的改造: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派从主要代表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政党改变成为一部分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政党;三是思想改造:把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思想逐步改造成为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时期,派社会基础表现出明显的历史承继和现实萎缩的双重特征:一方面,派继续联系着原有的特定社会群体,充当着改造同原及其政权有联系的人士、原工商业者、旧知识分子以及其他方面人士的纽带,其社会基础停留在历史的渊源之中;另一方面,由于派在20年“左”倾错误时期头顶“资产阶级性的政党”的帽子,新生社会群体也会避而远之,从而使其社会基础呈现出明显的“一代而亡”或“二代而亡”的现实衰退的状态。

(一) 阶级定性:以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为主体的政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国人民民主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19]派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是其参加人民民主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基础,因此,明确派的阶级性质和社会基础,成为派存续和发展的理论根据和现实依据。李在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各派均对一定的社会阶级或阶层,主要对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和代表性;但都是阶级联盟的性质,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过去它们有过不同程度的参加民族民主运动及同我党合作的历史,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后,它们都参加了民主联合政府,都宣告以共同纲领为自己的纲领,并接受中共领导。这就说明了它们基本上都是新民主主义的政党。”[20]进一步阐明了派是阶级联盟性质而非单一阶级的资产阶级政党的历史根据和现实考量。他说:“旧中国外有帝国主义的侵略,内有封建主义的压迫,民族资产阶级软弱性和动摇性这个‘肺病’是先天不足遗传下来的,一开始就没有力量,没有形成强大的政党。”“在今天,如果搞单一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政党,势必走欧美资产阶级的道路:垄断市场,向外侵略,反对共产党。但是这条路在中国是行不通的,是不被许可的。”[21]因此,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派也必定是具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新民主主义政党,这是历史的必然。

中共对派性质和社会基础的界定有两点值得重视:一是派历史的进步性,决定了其在新中国的政治地位,也决定了其承认“共同纲领”,接受共产党领导的现实选择;二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决定了在中国不可能形成强大的单一阶级的资产阶级政党,在人民民主的条件下,也不可能允许派朝着单一阶级的资产阶级政党发展。这就为各派明确自身的性质和任务、清理和整顿原有的组织人员、确定发展和联系的社会对象,指明了方向。以民盟为例,对“中国民主同盟是以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为主要成分的阶级联盟性质的新民主主义政党”这一盟的性质问题上,通过会议反复讨论,取得了比较一致和比较明确的认识。从组织成分来看,民盟代表了、联系了小资产阶级及其他社会成分的知识分子。民盟虽然以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为其主要组成部分,但是还包含有共产党党员,青年团员和社会主义成分的知识分子,这些都是工人阶级的知识分子,包含有工商界,华侨中的爱国民主人士和上层知识分子,其中又有一大部分是民族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从政治纲领来看,民盟以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为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和建立人民民主的国家而奋斗。因此,民盟和资产阶级领导的、以建立资产阶级为目的的,与其他阶级对立的旧民主主义政党,没有一点相同之处。[22]

以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为社会基础,以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为政治纲领,规定了派在组织上必须分清敌我,纯洁组织,清除反动分子和坏分子,同时处理好与工人阶级政党之间的关系。以农工党为例,该党第五次全国干部会议政治决议决定,停止吸收党员、发展组织,切实进行全国党务的整理,同时决定,工人农民青年学生的党员以及党所领导的工农学生的一切群众组织,应立即鼓励和帮助他们分别参加工会、农会、青年学生团体等全国的统一领导组织,接受统一领导,遵守团体生活的一切规定,停止党的组织关系。[23]经过两年的党务整理,截至1951年10月,农工党转移领导的工人150人,农民1,331人,青年学生248人;清除了一大批潜伏在党内的政治敌人和不纯份子,者90人,停止党籍者98人;计核准登记的党员共有1,685人。[24]派按照“阶级联盟性质的新民主主义政党”的性质要求,清理整顿组织,为发展组织作了必要的准备。

(二) 界别划分:历史承继与统战分工相结合的产物

派所代表和联系的社会群体是在历史中自发形成的,从总体来看具有突出的广泛性和复杂性。一是派组织形成与主要发起人密切相关,成员大都因主要发起人的社会身份和社会影响而聚集,具有鲜明的领袖魅力特点;二是派组织活动大都局限在一定社会阶层的上层,缺少向社会基层延伸的触角,具有独特的精英团体特质;三是派政治诉求集中在要求民主和民族振兴上,反映了各革命阶级和爱国民主人士的价值取向,具有显著的统一战线特色。

民盟、民进和农工党等党派所联系的社会界别较为分散,与其他派所代表的利益群体多有交叉。如,民盟四中全会提出,“以知识分子为中心,团结、教育广大的知识分子、开明的工商业者和进步的华侨爱国分子,统一在工人阶级的领导之下,共求进步。”[25]民盟总部关于发展组织的指示提出,“应以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为主,包括文化教育工作者(包括大、中、小学教职员)、大学生、技术员、自由职业者、机关职员、工商业者、华侨中的爱国民主人士;在各种职业界中,则应以文教界为主。”[26]民进三届三中全会指出本会是:“一个团结进步知识分子的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党派。”“应以进步的知识分子为发展的对象,而以文化、教育、科技工作者为本会发展的重心。”其后一年,民进所发展的新会员中,教育工作者占58%(其中中小学教职员占45.2%,高等学校教师占6.4%,教育行政干部占6.4%),文化出版工作者占17.3%,科技卫生工作者占8.3%,工商业者占5.4%,机关工作者(财经、政法等)占10%,家庭知识妇女占1%。[27]农工党认为小资产阶级是中国社会广大的中间阶层,发展组织的方针主要是团结小资产阶级。其发展组织的对象,“一般是城市小资产阶级;从本党原有的基础上说,具体的对象应该是:(1)公教人员(机关职员学校教员);(2)专家、技术人员;(3)小工商业者。”[28]据1953年6月的初步统计,农工党党员参加的工作是分散在各方面,而主要的是文教部门和财经部门。有37.73%在文教部门,有33.17%在财经部分,有百分之29.1%分散在政法部分、工商界和党的各级机关。文教部门的,包括教育工作者、科学工作者和医药卫生工作者。财经部门的,包括一般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29]

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派组织规模偏小,成员偏少。至1950年重新登记的派成员,民革1,500余人,民盟5,800余人,民建1,600余人,农工党1,500余人,民进200余人,九三学社120余人,总计11,000余人。[30]

派组织规模小成员少,与其在新中国的政治地位严重地不匹配,加之成员界别分散交叉,更不利于承担各自在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的特殊任务。鉴于这种情况,中共中央建议各派可作适当分工,照顾传统,各有侧重,适当发展。1950年2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就派前途及今后工作问题发出通报,指出凡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派,过去既有合作奋斗的历史,今后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更有合作奋斗的必要。在政治上各派皆不发生存废问题,但各党派在社会上应有适当分工,各党派间关系可作适当调整,各党派内部更须作必要的整顿和提高。[31]同年4月,在中共中央统战部邀请民主建国会、民主促进会、中华职业教育社部分领导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也明确提出,“各派活动要有所分工。”[32]在中共中央的建议下,根据派的历史传统,派协商确定了各自的重点分工范围:民革重点发展旧公务人员、旧员;民盟重点发展文教界人士;民建重点发展工商业者;民进重点发展中小学教职员及文化出版界人士;农工党重点发展医药卫生工作者;致公党重点发展归侨、侨眷;九三学社重点发展学术界人士;台盟重点发展归侨中的台湾籍同胞。

(三) 功能异化:阶级斗争扩大化与教育改造的对象

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派延续了原有的社会基础,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参加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发挥了“参”、“代”、“监”、“改”[33]的政党功能。派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负有为新民主主义进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一般任务;派作为主要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利益和要求的政党,又负有团结教育各自所联系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共同前进的特定任务。“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将变成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的一部分。各派就将变成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34]“各派已经基本上成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团体。”[35]这表明:派的社会基础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原来的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转变为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派的性质也从新民主主义政党转变成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资产阶级作为阶级已消灭,资产阶级思想还存在,派的重要任务是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同时,派与共产党长期共存,在各党派之间也能够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尤其是共产党处于执政地位,更需要派的监督。因此,从理论上说,派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自我改造;二是监督共产党。但是,从实际上看,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以后,派被重新认定为“资产阶级性的政党”[36],在“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派丧失了监督执政党的资格,其政党功能也随之异化,成为“关门改造”[37]的政党。1956年,各派成员总数达到10万多人,到1979年恢复活动时仅有成员6.5万人,比1956年下降了约3.5万人。[38]派成为团结教育改造的特殊群体,组织发展也处于停滞和衰减的状态。

三、改革时期的政治联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派重获新生。派社会基础的历史承继关系逐渐淡化,其成员主体为中高级知识分子,随着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派的社会基础有所扩大,派政治联盟的属性得到重新确认,并从“两者联盟”拓展为“三者联盟”。派在强调各自主体界别特色的同时,其界别交叉现象渐显突出,尤其是当前中国社会结构还处在成长阶段,派社会基础从带有“模糊性”的政治联盟的表述中能否逐步明朗,还有待观察。

(一) 拨乱反正:“两者的政治联盟”

派在“改造时期”所联系的社会群体,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和“在无产阶级下继续革命”的极“左”路线结束以后,其阶级属性的定位必然随着发生变化。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开幕词中,对新中国成立30年中知识分子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状况作了重新的判断。他指出:“我国广大的知识分子,包括从旧社会过来的老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正在努力自觉地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我国的资本家阶级原来占有的生产资料早已转到国家手中,定息也已停止十三年之久。他们中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现在,他们作为劳动者,正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39]“过去把知识分子搞到另一个概念,新的提法,知识分子是劳动者。”“资产阶级分子改造成为劳动者,这个历史任务已经基本完成。”[40]知识分子和资产阶级的“脱帽加冕”,从阶级基础上颠覆了派“资产阶级性的政党”的帽子。因此,邓小平正式宣布:我国各派现在“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41]新时期派的社会基础被界定“两者的政治联盟”。这里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既包括从旧知识分子、原工商业者和旧军政人员中改造过来的劳动者,也包括在新中国成长起来的知识分子或其他劳动者,前者随着岁月的流逝递减,后者则会逐渐递增。这里的“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特指派尤其是民革、致公党及台盟所联系的一部分定居大陆的侨胞、台胞以及其他一些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各派恢复活动以后,组织发展继续坚持了原有的重点分工。由于旧员及原工商业者人数的渐少,民革和民建的发展对象作了适当的调整。民革除发展原和与有历史联系的人士外,考虑到促进祖国统一工作的需要,可以在四个特定方面适当发展:(1)从台湾起义归来或回大陆定居的原人士:(2)去台人员家属中的中上层知识分子和有一定代表性的、对台工作有一定作用的人士;(3)特赦、宽释人员中政治表现好的,特别是对促进祖国统一工作有一定作用的人士;(4)其他与有历史联系的人士。民建发展对象除了原工商业者,还可以在同民建有历史联系或有密切工作联系的从事工商企业或其他经济工作的人士中适当发展。其他的发展范围基本不变,即:民盟为文教界(着重高等院校)人士;民进为中小学教师、师范院校和文化出版界人士;农工党为医药卫生界人士;致公党为归国华侨和侨眷人士;九三学社为科学技术界人士;台盟为居住在大陆的台湾籍人士。[42]

派性质的拨乱反正及其社会基础的根本性变化,组织发展呈现出恢复性的快速发展态势。从派恢复活动以来的四年中,民革党员总数从8,000多人增加到18,000多人,[43]九三学社社员总数从4,468人增加到11,014人,均超过了历史上最高人数。[44]台盟1952年以后,基本停止发展盟员,新时期也有所发展。截至1989年底,八个派成员已经增至33.7万人,10年间平均年增长17.9%。[45]

(二) 领域拓展:“三者的政治联盟”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确立和发展,我国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组成,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2002年中共十六大把新的社会阶层正式定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正式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爱国统一战线的范围。新社会阶层的出现为派社会基础的拓展提供了必要的空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定位为派拓展社会基础奠定了理论基础,爱国统一战线范围的扩大为派发展新社会阶层人士提供了政策依据。

1996年各派中央《关于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中,对派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性人士首次作了政策规定:对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遵纪守法、热心公益、在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并已作一定政治安排的业主(不包括“三胞”投资者),民建可适当发展;在有中共组织的私营企业、“合资”企业中从事经营管理和技术工作的中高级知识分子,其中政治素质好、有一定代表性的,各派可个别发展。[46]2004年各派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派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代表性人士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政策:对私营企业主,民建可适当发展其中符合条件的代表性人士,其他派可个别发展与本党派重点分工范围相关的代表性人士;对于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各派可少量发展其中符合条件的、与本党派重点分工范围相关的代表性人士。[47]派组织发展领域的拓展,标志着派社会基础从原来的“两者的政治联盟”进一步扩展到了“三者的政治联盟”。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对此给予了确认,明确指出:“在新世纪新阶段,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48]

截至2009年底,各派人数总计达80.7万人,其中,在大中城市的成员73.8万,占总数的91.5%;中上层人士(指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处级以上职务干部)68.4万,占总数的84.8%;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界的成员56.1万,占总数的69.5%。[49]近年来,派组织发展保持了每年5%左右的净增率,按2009年的基数,每年4万人以上。目前,派成员中,新社会阶层人士已占7.3%。[50]随着派社会基础的扩大及相关政策的完善,派组织建设进入了稳步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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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统一战线100个由来[M].华文出版社,2010:140.

[46] 关于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199663.

[47] 关于进一步做好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20041025.

[48]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5228.

派出所党建范文6

[关键词]高校无党派人士 特点 无为引导 政治引导

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而高校无党派人士又是无党派人士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学校是知识分子集中的地方。派和无党派人士较多,他们在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等各项工作中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新时期下,高校无党派人士的思想状况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对高校无党派人士进行正确的政治引导。有利于高校乃至整个无党派人士队伍建设的加强,也有利于我国整个政治制度改革的推动和发展。

一、做好高校无党派人士政治引导的重要意义

政治引导是对社会成员进行政治社会化的重要方面,对特定群体而言,是指引导其接受政治体系理论、观念,在维护政治秩序和政治稳定的前提下。参与政治生活,进行社会经济活动。执政党达到以上目的的活动即政治引导。对高校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引导,即引导高校无党派人士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使其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发挥其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主建设中具有的优势。做好高校无党派人士政治引导工作,有利于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有利于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各项工作的落实与推进。

1、做好高校无党派人士政治引导工作。是推进中国政治民主化,促进高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手段。《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多党合作既包括中国共产党与各派的合作,也包括中国共产党与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在多党合作的制度中。高校无党派人士可以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充分调动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参政议政。为维护多党合作的局面起到一定的稳定作用。同时,高校无党派人士可以就广大师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些问题,以及学校发生的大事要事。进行协商讨论,提出自己的见解,献计献策,这对于完善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促进高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助于促进高校的民主政治建设。

2、做好高校无党派人士政治引导工作,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统一战线。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新时期下,高校无党派人士队伍不断扩大,智力上的优势决定了他们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是新世纪党的教育事业中不可忽视的生力军和中坚力量,也是新时期统一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高校无党派人士长期同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做好高校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引导工作,就是抓住了高校统战工作的主要方面,有利于巩固、发展、壮大统一战线队伍。

3、做好高校无党派人士政治引导工作,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增进高校校园的和谐稳定。高校无党派人士多是在高校的教学、科研、学术以及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影响的人。他们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为深厚的学术造诣,且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较高,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中。能够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构建和谐高校最本质的要求就是以人为本,而高校无党派人士大部分都接受过高等教育,识大体,讲原则,顾大局,懂得尊重和保护学校的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做好高校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引导工作,增强高校无党派人士的主人翁意识。使其在建设高校和谐校园的工作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新时期高校无党派人士的思想状况特点分析

老一辈高校无党派知识分子具有文化程度高,爱国敬业等比较鲜明的特点,新时期下。我国经济社会环境等都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为高校无党派人士参与国家民主政治生活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天地和更加有利的条件。而与老一辈高校无党派人士相比,新时期下,这个群体也呈现出了新的特点:

1、文化程度高,人员日益年轻化。新时期下。高校无党派人士的文化程度越来越高,以硕士,博士居多,甚至还有一部分人士具有海外学习经历,而且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无党派人士的年龄也日益年轻化,很多无党派人士在三十岁左右就完成了博士学业,可谓是年轻有为。他们知识面广,有思想,且在各自的研究领域都有一定的造诣,对学校的大事要事以及社会上的热点问题,都有自己独特的见解。

2、价值观呈现一体化与多元化并存。高校无党派人士首先是一个政治立场较为鲜明的群体。他们都希望国家稳定持续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从这个角度来看,高校无党派人士的价值观呈现一体化的特点。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高校无党派人士与外界的联系也日益频繁和密切,他们的价值观受西方发达国家价值观的影响,在对我国政治制度等方面的认知与老一辈高校无党派人士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差异。另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新的社会阶层逐渐形成,各阶层之间在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及利益认同上的差异日益显现,各种思潮相互激荡,实用主义、功利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滋长和蔓延。高校无党派人士也受到这一影响。价值观呈现多元化趋势。因此,新时期下,高校无党派人士的价值观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具有一体化和多元化并存的特点。

3、政治参与意识增强,参与热情高涨。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完善,我党为派及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提供了更多更广的途径和方式。在这种全民参政的大环境下,高校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参与意识也明显增强,参与热情不断高涨,相对于老一辈高校无党派人士对政治持“保守参与”的态度而言,新时期下的高校无党派人士很乐于参政议政,为国家的发展,人民生活的稳定建言献策。尤其是在高等教育改革的问题上,由于高校无党派人士身处高校的环境中,在教学,科研或者管理活动中,能够更清楚,更及时的发现目前教育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对如何进行改革,他们也能从实际出发,提出更加科学,合理,具有可行性的意见。

三、做好高校无党派人士政治引导工作的途径

通过以上对高校无党派人士这个统战群体出现的新特点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要做好高校无党派人士政治引导工作。就必须对高校无党派人士的思想动态及各种诉求有较深入的了解。推动建立健全与高校无党派人士政治引导工作相关的措施和载体,不断提高高校无党派人士政治引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高校无党派人士政治引导工作,核心是要求高校无党派人士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目的是使高校无党

派人士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中,高等教育制度的改革中。以及整个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根本要求是要维护好高校无党派人士的合法权益。巩固他们在政治参与中的合法地位。

1、要做好高校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引导工作,思想引导是关键。加强思想引导就是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通过文章前面对高校无党派人士的特点的分析,我们可以得知高校无党派大多都是高学历,高素质的知识分子,他们知识渊博,思想开放,普遍追求国家的稳定发展,他们的特点决定了他们有较高的自控能力。看问题具有自己独特的视角,且能够较为深刻客观的剖析问题,因此,对高校无党派人士的思想引导可以着重进行“无为引导”。

无为,是老子在《道德经》里面提出来的思想,他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无为即自然。有人认为无为就是什么也不为,什么也不做,这是一种错误的消极思想。从《道德经》的全篇哲学理念的反应,无为其实是指遵循自然客观规律,顺应客观态势,不主观臆断的作为,不勉强用人为的力量去干扰它,而是要科学的作为,合理的作为。无为引导,其本质是以人为本,以人的身心和谐发展为内在基础,激发人的内在潜能,从而达到“无为而无所不为”的目的。具体到对高校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引导上,无为引导即在其政治方向正确的前提下,不过分干预他们的行为,给他们足够的空间和自由,使其能够充分的进行自我挖掘。不断地提高自身各个方面的素质。从而为高等教育的改革以及整个社会的进步贡献出高校无党派人士群体应有的作用。

首先应该加强高校无党派人士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高校无党派人士作为知识分子。读书看报是一种生活习惯,多会自觉地关注国家大事。对于国家的新政策新规定等也多会自觉学习,并有所掌握,因此,高校统战部门对于国家新出台的政策,国家政府及地方政府最新的文件。报告等无需专门组织学校的无党派人士进行系统的学习,而可以采取多批次、小批量的办法,把学校的无党派人士聚集起来,就时下的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各抒己见,由于高校无党派人士的身份存在一定的差异,有的是普通的教师,有的是高校领导,有的是行政管理人员。他们的工作环境及接触的事物等不同,因此他们看问题都会首先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看的比较深比较透彻,而且高校教师所研究的领域都各不相同,他们会从自己的专业角度出发。这样对同一个问题就能得到多方位的诠释和认识,既能达到学习理论知识的目的,又能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

其次要做好高校无党派人士群体性与个体性的有机结合。高校无党派人士具有很多相同性,即具有“群体性”,如他们都是高校的工作人员,都具有较高的素质,知识丰富等。因此,我们对其进行政治引导,首先要较为准确地把握这个群体的思想脉络。深入了解他们内部以及他们与其他群体的关系。从而实现社会各种利益群体的正常发展和社会的政治稳定。前面提到,高校无党派人士受大环境的影响,价值观表现出一体化和多元化的特点,因此高校无党派人士又具有个体性,要通过思想教育等形式,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及时向那些价值观出现扭曲的无党派人士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2、做好高校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引导工作,制度引导是保障。加强对高校无党派人士的制度引导,首先要保障他们参政渠道的畅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政权中的参政作用。”无党派人士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参政议政是他们的一大重要权利,而当前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途径比较狭隘,方式方法也较少,因此,拓宽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方式,畅通参政渠道是十分有必要的。高校无党派群体作为无党派群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高校无党派人士思想素质高,专业知识牢,可以充分发挥他们自身所具有的优势。让他们身体力行的参与到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来。如高校的法学教授,他们在法学领域研究多年,法学知识系统而丰富。而我国眼下许多法院的一部分法官多是军人转业或者是通过其他渠道成为法官的,他们并没有系统的学习过法律,在专业知识上比较薄弱,因此,可以邀请高校无党派人士中的法学教授担任司法机关的特约人员,辅助法官解决一些专业问题,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政府部门也可以聘任一部分高校无党派人士担任参事。让他们为地方发展提供一些理论上的支持,而且高校无党派人士处于基层,更能听取民众的心声,了解民众的疾苦,能够为政府事务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能够实实在在的为老百姓说话,促进政府真正做到说实话,办实事。

另外,要充分保证高校无党派人士参与到国家高等教育的改革中去。国家高等教育目前面临着许多问题。如教学质量得不到提升,大学生基数不断增大,大学生就业难等,高等教育急需改革,而高校无党派人士作为每天与学生打交道,一直处于教育体系中的人,既是目前教育制度的实施者,又是被实施对象,他们对现存教育制度的问题认识的比较清楚,分析的比较透彻,能够找到问题的要害。对如何进行改革多多少少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够为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真正有惠于民的教育制度起到推动作用,因此,高校无党派人士无疑是高等教育改革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把他们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派出所党建范文7

关键词:派;政治参与;组织化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3)01-0030-06

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政治现代化程度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派的政治参与指各派及其成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等政治活动[1],表达自己党派及所代表阶层群众的利益主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治运行和决策过程的实践活动。提高派政治参与的组织化程度,既是转型期社会发展形势的迫切需要,也是派生存发展的应有之义。

一、派政治参与组织化的价值分析

政党功能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党的组织结构和组织机制。派作为参政党,只有强化政治参与的组织化程度,尽可能将广大成员的力量凝聚起来,发挥整体的优势,才能充分发挥其所代表和联系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参政党功能。

(一)提升派政治参与组织化程度是发挥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优越性的客观要求

“所有的政府最终都会‘腐化’,但有一个是例外,这就是参与性政治体系。”[2]政治参与是沟通政治意愿、制约政府行为一个重要途径。中国党外人士的政治参与主要通过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制度平台。“领导力量一元化”特征保证了政治体制的相对稳定以及社会各阶层、群体政治参与的有序性和规范性。同时,其结构的“多元”特征又使政治系统保持适度的开放,各种利益群体能通过与他们有密切联系的政党,把其利益要求、政治诉求反映到政治体系中来,体现了较强的吸纳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政治的能力。但这一优势能否充分发挥,特别是多元主体的政治参与能否真正有序、有效地表达其所联系的利益群体的要求,一个关键因素就在于派政治参与的组织化程度。一般说来,组织化程度越高,汇聚其所联系阶层群众政治意愿和诉求的能力就越强,对现有制度资源的利用也越充分,政治结构的多元参与性特征也越明显和有效;反之,组织化程度越低,现有制度资源就越容易分散,其参与的多元性、有效性也就越打折扣。因此,提高派政治参与的组织化程度,能够充分发挥政治结构中“多元参与”的积极作用,在保持政治稳定的同时促进政治体系中需求信息的输入与政策产品的输出,最终达到扩大其有序政治参与的目的。

(二)提升派政治参与组织化程度是适应转型期社会的迫切需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阶层结构发生着深刻变化,产生了私营企业主等新的社会阶层,各阶层利益出现了新的分化,利益矛盾冲突较多,但我国公民社会尚处在不发达阶段,各阶层的政治愿望和利益诉求经常处于个性化的、未经整理的状态,迫切需要媒介加以整理和消化,然后输入各级党委、政府,反映多元性的社会需求。派作为各自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特定的政治团体,与许多新兴社会阶层有着历史的、天然的密切联系,无疑是民众与党委政府的有效媒介或桥梁。因此,在社会转型背景下,派作为社会不同阶层利益的代表,他们政治参与的组织化程度直接关系到各新兴阶层政治诉求的整理、消化和表达的有效性。派顺应转型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这一迫切要求,健全政治参与的组织化机制,使广大的派成员及其联系的群众通过其组织有效实现自己的参与和表达。这既有利于共产党和政府在社会转型时期能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其它渠道不易掌握的社会心理、社会动态及潜在的矛盾因素,以调整决策方式和决策意见,协调好利益关系,又有利于各派在新时期更好地保持自身特色,紧密联系所联系的群众,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提升派政治参与组织化程度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

从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经验来看,政治稳定离不开有效的政治沟通和政治参与。亨廷顿提出过一个著名的政治公式:政治不稳定=政治参与/政治制度化[3]。政治稳定从根本上依赖于政治参与程度和政治制度化程度之间的相互关系。目前我国多元利益主体正逐步成长,并日益表现出政治参与的热情。相比之下,参与的制度化程度不高,高涨的参与愿望与参与的制度化不足,可能导致社会在一定程度上的失序。要提高参与制度化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提升组织化程度。有组织的参与是克服被迅速激发起来的多元而分散的社会参与热情所导致的社会政治生活的无序与紊乱的有效手段,也是有效地整合社会力量、实现社会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重要举措。而派恰恰可以利用其既有优势,在组织化程度和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参与程度上,发挥巨大的影响力和示范力。在此背景下,派提升政治参与的组织化水平,扩大自身的政治参与,使社会各阶层、各群体通过这一制度化的方式广泛、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把社会各方面的各种政治诉求和利益要求输送进决策部门,使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能够在现有的体制框架内得到妥善解决,从而有利于减少社会冲突,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二、当前派政治参与组织化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派政治参与的途径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拓宽,其政治参与的组织化程度也有所加强,例如一些派在组织机构中增设调研室、联络处、研究室,承担有关政治参与的日常组织工作和联系协调工作,发挥执行、参谋和服务的职能;一些派成立了专门的政治参与委员会,组织成员开展各种参政议政活动;一些派建立了省(市)与县市区两级组织的联席会议制度,协同组织相关的调研活动,这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治参与的组织化水平。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受到固有层级结构、有限沟通手段等因素的制约,派政治参与的组织化程度总体上仍然不高,不同派的政治参与组织化程度也呈现明显的不均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派对成员政治参与的组织力度仍显不足

一是参政信息通报不够。各派尽管通过刊物等途径为成员提供了一些政治参与信息,但对提升成员政治参与能力的有效信息供给不多,且提供不够及时。党派刊物主要还是介绍本党派的一些活动信息,通过支部活动进行情况通报。虽然省市党派机关建立了网站,但是网站信息量普遍不大,而且更新不够及时,成员对参政所需各种信息了解程度不够,从而制约了其有效参与。

二是培训面较为狭窄。派成员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有的甚至是某些领域的专家学者,但政治素质相对偏弱,政治参与的知识储备不够。有效的政治参与往往需要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正是提高他们这些能力、促进他们政治参与水平提高的有效途径。目前,尽管每年许多省市统战部门组织派骨干分子进行培训,但参与面非常有限。调研显示,大多数党派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对参政议政能力培养不够重视,派基层成员参加培训的几率很小,政治参与的相关知识、能力仍然较为欠缺。

三是党派成员政治参与的实践机会较少。尽管近年来派领导班子和政协、人大代表等参与谈心会、调研会的机会增多并呈现出常态化趋势,但政治参与实际上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性:各类代表、委员、党派负责同志政治参与机会多,而大部分基层党员意见反映、诉求表达等渠道仍然很少。从笔者调研看,一些有派基层组织的单位在重大决策之前几乎不征求派基层组织的意见,使其建言献策的作用不明显。此外,派成员分散在各个单位,开会时间较难协调统一等因素,造成了一些基层组织活动的随意性和被动性。有些基层派支部甚至一年没有召开几次支部会议,有的支部负责人更换了,不少党派成员也不知道。

四是在网络日益成为政治参与重要形式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以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参政党成员通过互联网掌握讯息、表达意见、评论时政。但是,从公开了解到的情况看,以派组织的名义通过互联网组织本党派成员对当前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探讨、征集对重大政治经济社会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组织其他政治参与的做法仍然不多。

(二)派政治参与呈现明显的个人化特征

派在人大、政协、政府等部门进行政治参与,表现为由党派推选的骨干成员代表党派参与协商、谏言献策。骨干成员被推选出来代表组织参政,本身是组织授权的履职行为,应该体现组织意图和党派成员的具体要求。但实际上在党派成员参政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组织化程序要求,常常出现个人意志游离于组织意志之外,甚至出现背离的情况。一些党派成员政党代表意识不强,没有将自己作为党派组织的代言人,没有能够较好地吸取党派基层党员意见,发挥党派整体功能,其参政议政效果往往受制于其本人的水平以及对有关问题的认知和对相关信息了解的程度,提出的意见、建议显得较为狭窄。个别代表有参政议政任务时往往临时“抱佛脚”,没有调查研究和深入基层了解普遍要求,提出的提议、意见和建议不是从全局的角度或所代表阶层民众需求的角度来参政议政,而是站在少数或者个别部门、行业甚至个人的角度来参政议政,其政治参与背后获得的民意支持必然不够,参政议政效果必然不佳。因此,规范授权过程和参政行为,如何使骨干成员代表更好地代表其组织整体的水平和要求进行参政,亟待完善。

(三)派组织化参与的运行机制不健全

虽然各派都意识到政治参与的重要性,也加大了对政治参与建章立制的力度,但由于种种原因,派政治参与组织化的机制建设仍滞后且不系统,具体表现在:一是缺乏各类代表人士与其他成员定期联系、沟通的机制。一方面,党派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人员等因工作繁忙且缺乏联系基层党员的机制约束,派基层组织的构建又相对松散,而不能把参加政协、人大、协商会等过程中相关信息及时传达到党派基层党员之中。另一方面,基层成员的愿望和诉求缺乏有效的收集机制而无法及时地传达到党派决策者和各类代表人士中,使党派参与在现实中演变为个人参与,极大地降低了政治参与的质量。二是政治参与缺乏有效的保障和激励机制。从目前调研的情况看,参加调研、撰写调研文章和提案还停留在部分参政意识较强的“精英”式人物凭感情干事上,相关评价考核激励机制缺乏。党派成员都有本职工作,都是利用兼职时间参加政治活动,容易受各种条件制约。如果没有对政治参与的评估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很难发挥他们的政治参与热情,难以形成组织的整体合力。三是党派对其所联系群体的利益表达和汇总机制尚不健全。派本身就是各自对应阶层利益表达和利益代表的重要渠道。这种利益表达和代表,既可以提升其政治参与的水平和能力,也可以满足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要求。然而,调查显示,派成员在履职过程中与其代表的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尚缺乏足够的组织化联系,与其所代表社会阶层和群体联系不够紧密。

(四)党派纵向、横向政治参与的协作较为欠缺

从地方派的实际情况来看,单个党派、单个组织的人力、财力、物力还是比较有限,需要加强纵向、横向的协作来更好地发挥作用。目前在纵向上,党派上下级组织的沟通合作机制不健全。许多党派没有建立定期上下级工作联系机制,在政治参与中难以发挥合力作用。同时,由于派组织相对来说比较松散,协调派上下级组织工作关系,增强党派与成员之间的联络、沟通、合作等方面,都需要通过派机关来进行。由于受人力、物力的限制,派机关对政治参与的推动、统筹、协调、服务作用有限,很难经常性开展更多的活动,特别是对下级基层组织的指导联系往往不多,如某基层支部负责同志谈到,该党派市委有专门联系他们支部的联络员,但往往还兼着其他很多工作,如果不是他们主动联系邀请他来参加活动,联络员基本不会主动联系他们。这制约了派政治参与纵向合作的深度。在横向上,由于各党派地方组织之间在领导思路、资源掌握、相关制度上存在明显差异,必要的沟通和交流机制相对较弱,因此相互之间本来就不够充实的资源就得不到有效的整合和交流。各党派的政治参与只能局限于本组织熟悉的专业、领域和范围,长此以往导致思路得不到开阔,政治参与能力得不到提高,缺乏创新力和实效性,难以适应当前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三、推进派政治参与组织化的建议

(一)健全组织网络,强化政治参与的组织化意识

建构一个层级结构灵活、信息交流通畅的组织网络,有利于提高党派工作的组织化程度。因此,首先要强化组织网络建设。以充实派现有组织为依托,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设立和完善各种专业委员会。委员会逐渐汇集党内一批专家和社会活动人士。各专业委员会可每年承担一定数量和难度的专题调研任务,负责提出较高质量的参政议政建议和批评意见。其次,加强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夯实政治参与组织化的基础。如明确规定党派基层组织每年的活动不能少于4次;通过党派机关刊物、简报、网站等形式及时把一些政策信息传递给每位成员;开展每人每年就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提几条批评意见或建议活动,通过收集、整理、筛选,将较好的建议或意见以政协委员提案、人大代表议案及情况信息反映等形式逐级上报或直接上报;定期举行“议政会”,在会后完成社情民意上报,并由上级组织对支部调研课题报送率、课题完成率、反映社情民意的党员参与率进行考核,从而对基层组织的政治参与工作施加压力。再次,要提高党派成员的政治参与组织化意识。政治参与组织化不仅是一个有多少人政治参与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怎样政治参与的问题。派机关不能满足于简单的上情下达,而要组织党派成员定期培训、学习政治参与的理论知识,定期组织参政议政经验丰富的同志向其他成员介绍相关知识,围绕政治参与的心得进行交流讨论,让他们掌握一定的政治参与知识、参政技巧和技术,熟悉政治参与的运作规则,把握政治参与的基本规律。此外,还应加强对政治参与实践的引导和锻炼,精心筹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支部议政日”和支部课题调研等,调动党派成员政治参与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参与型文化”。

(二)完善授权机制,加强各党派对其代表人士的管理

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各类代表人士的派成员是参政议政的骨干,其履职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整个党派的履职成效。因此,首先要改进各类代表的产生机制。逐步完善党派内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产生的程序,拟推荐的委员或代表人选应在本党内公示,使非委员都知道本党派的委员,以便需要时可以通过委员去提交提议。条件成熟的还可以探索竞争机制、直选机制,最大限度保证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较强、水平较高、有敬业和奉献精神的成员担任各类代表人士,从而建立起一支精干的、具有一定政治素质和专长的政治参与工作队伍,促使他们当好界别群众的代表,将社会分散的意见建议集约表达。其次,探索建立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联系支部制度。作为委员、代表都是各界别的精英人物,均有繁重的本职工作。要探索委员、代表如何挤时间去联系其他成员;如何运用现代通信工具加强与其他成员的联系与沟通;如何聘用助手,协助自己整理民意、收集资料,对其中比较成熟的经验,可以上升为具体的制度规范,以制度创新推动保障代表性,如出台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支部办法》,明确规定代表、委员每年参加所联系支部不应少于2 次,定期向党派成员介绍国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宣传和解释各级政策和自己的履职情况,既使他们的工作为全体党派成员所了解,也拓展代表、委员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提升代表、委员履职的针对性。再次,通过支部“议政日”大讨论等活动,发动广大党派成员讨论代表、委员正在关注的重点问题,及时补充、修正代表、委员对正在关注重点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从而增强代表、委员提案建议的代表性。

(三)规范运作程序,使内部充分参与成为对外协商的前置程序

如果没有合理的工作机制,派的人才智力优势就无法转化为政治参与的整体优势。因此,可逐步探索建立这样的一些机制以规范政治参与的程序:一是成员提议的吸纳机制。派成员的提议能够通过网络、支部讨论上报、直接书面递交等方式由派机关专人收集,汇总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手里。这样非委员也就间接地可以进入政协、人大制度渠道,将会极大地调动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二是成员意愿的反映机制。党派各类代表和组织定期接待听取所联系群体的意愿和要求,尽可能地从提议与诉说中发现合理成分,有的可成为或者部分吸收进参政议政的议题、民主监督的依据,从而构建和加强与所联系群体的联系。三是调研报告、议案的意见征求机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派一些骨干分子撰写的调研报告、议案在选题和修改环节都可以召开座谈会,听取党派其他成员意见建议,也可以建立以派成员为终端信息单元的信息采集、系统,利用互联网平台征求所联系群体的建议,以打破区域、职业、身份的限制,吸引一批关注课题的成员进行研讨交流,使其最后成果成为能够真正代表党派的声音,能够更好地反映其所联系阶层的利益。

(四)发挥合力作用,加强派横向、纵向的沟通与协作

派的政治参与要取得较好的效果,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需要注重与党派横向、纵向的合作。一是建立健全党派上、下级组织政治参与工作的协调机制,如省市成立有下级组织主委和骨干分子参加的专门委员会,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题联合调研。党派的上级组织把一些工作和活动有意识地下放到基层。这些工作交流、联合调研等可加强整个区域的政治参与组织化。二是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派地方组织所拥有的人才、资料和信息等各种资源较为有限,要使现有资源发挥最大作用,派地方组织可以探索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在上下级组织和跨地区组织建立起联系、联席制度,强化派各个组织之间的协调工作,使派上下级组织之间、跨地区组织之间、同一地区不同党派直接交流探讨,共同提高参政能力和水平,实现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交流,不断吸纳和整合派的内部力量,使派整体优势得到最大的发挥。三是开展各派联合调研、联名提案。当前中共党内聚集了各种人才,而且政策制订往往不是一个方面,而可能涉及到几个方面、不同领域。因此在调研中不少派成员谈到光靠本党力量,往往很难提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举措。而八个派各有优势,恰恰可进行跨党派联合调研,特别是对于全局性、战略性问题,重大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联合攻关,可以课题化、专业化形式将各党派力量聚合起来。这是提升派政治参与整体效益的有效方式。此外,还可以通过政协和各种协商会等提供的平台,建立党派之间定期交流沟通机制,在更大范围内汇集各党派的真知灼见,使建议、提案更具科学性。

参考文献:

[1] 李朝林.增强派政治参与的有序性[J].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6):18-21.

派出所党建范文8

一、高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

1.青年民主党派成员对于民主党派建设及民主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目前,高校青年民主党派成员的科研项目、职称评定压力较大,此外,国际化的快速推进也为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任务提出了挑战,因此,青年民主党派成员将大部分的精力放在科研和教学任务上,而对于高校建设和发展以及民主党派建设及民主监督的理论知识的学习有所放松,为此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参政议政意识淡薄。此外,有些年轻成员对自己在组织中的职能不明确,更不能正确地认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在高校政治生活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单纯地认为民主党派无关紧要,只是政治摆设,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作用不大。

2.高校民主党派基层干部兼职化

目前具笔者了解,各高校民主党派的领导大多都是由所在高校的各个学科(其中包括大量的理工科专业)的专家学者所兼职的,他们长期从事科研、科研和管理职责,而对于党派的政治工作或者社会工作缺少经验,自身对于民主党派的重要性也缺少理论学习和实践,因此,对于民主党派成员的领导经验不足。此外,还要一些领导身兼数职,精力不足,无法顾及党派工作,为此很少组织民主党派成员进行民主党派理论知识研究与讨论。

3.高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凝聚力有待提高

目前,高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凝聚力有待提高,主要原因可能归结于以下几点:(1)高校中各党派成员主要来源于不同的部门和专业,平时接触较少,所以尽管是同一党派但是成员之间互不认识。(2)大多年轻成员为独生子女,而独生子女要面临赡养4位老人,抚养1个孩子,生活压力也较大,同时还有较大的教学和科研压力,生活的琐碎和科研、教学工作分散了年轻成员的大量时间和精力,因此对于党派组织活动的出勤率和积极性不高,对党派事务及荣誉感不强。(3)由于高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领导和成员的日常主要工作是科研和教学,因此,组织活动较少且缺乏活力,不能调动起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的积极性。

4.高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功能不明确,且被弱化

目前,高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在高校发展和建设中任务和功能被弱化。据统计,在高校的各级组织结构中,民主党派成员所占比例有所下降,在一定程度了降低了参政党的决策权。第二,年轻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对自己的职能了解不到位,组织也没有给与及时的指导和说明,因此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未能充分发挥其参政议政的作用。第三,部分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自身没有过硬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在开展的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中,不能很好地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严重影响了参政党整体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加强高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参政议政能力探索

1.重视对高校民主党派成员的思想教育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一党领导、多党合作,一党执政、多党参政”的执政方式,始终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为此,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参政党,除了要坚持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民主党派也必须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提高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的思想觉悟。此外,高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尤其是年青一代的成员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增强政党意识。此外,高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不仅需要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同时也要对我国乃至世界政治格局及其变化有较为深入的了解,为此,高校或者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可以定期组织成员进行国内外热点问题讨论和分析,提高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能力。另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强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引导成员除了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还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与建设服务,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服务。

2.制定促进高校民主党派成员发展的激励措施

加强高校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除了要进行思想理论教育,同时也要制定合适的激励措施。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几个方面展开:(1)物质决定意识。在高校,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相关领导人大多都是兼职的,他们有大量的科研和教学任务,如果想提高其在党派内工作的积极性,除了对其付出要给与认可和鼓励外,也可以适当提高参与参政议政的各民族党派基层组织成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提高和保障相关成员的生活质量,满足成员对于生活方面的需要。(2)高校要提高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经费预算,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发展和工作提供经济支撑。(3)高校民主党派成员大多都是高学历、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因此,高校和相关的基层组织可以创造良好的科研和教学环境,鼓励其成员在教学和科研岗位上创造更大的角质,取得更好的成绩,也便更好地服务于社会。(4)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条件,鼓励民主党派基层成员参与到高校发展和建设的各个领域,充分发挥其作为参政党的功能和作用。

3.完善高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制度

派出所党建范文9

关键词:中国政党制度;历史逻辑;结构转型;平台升级;模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D6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

一、结构转型:从多党竞争制的尝试到“两党合作制”的孕育,从制的推行到“多党合作制”的设想,再到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制的最终确立

中国进入近代以后,逐渐形成了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之间的尖锐社会矛盾和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重大历史任务,也逐渐形成了由传统阶级、现代阶级、半传统半现代阶级构成的复杂社会结构和在此基础上为民族利益及各自阶级、阶层、集团利益而奋斗的各种政党。从辛亥革命后政党政治和政党制度开始学步,到政党制度基本格局最终确立、现代民族国家创建完成,中国政党制度先后经历了“五个历史环节”的结构转型。

(一)多党竞争制的试行和很快失败。资产阶级革命派在辛亥革命后开始建设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根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关于实行议会制、内阁制和保障集会结社自由的规定,原先的革命派、立宪派、守旧派纷纷组党,以便通过竞选掌握议会多数、实现组阁执政,一时间,中国政治舞台呈现出政党林立、彼此纷争的局面,西方的多党竞争制就这样被提到中国的政治生活中进行试验。但是,由于纷争不休的各政党始终把握不到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提不出反帝反封建的明确纲领;由于当时民族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相当薄弱,民族资产阶级的社会力量还很弱小,它们的政党不但不能通过广泛深入的社会动员来放大自己的政治能量,反而因为多党纷争消耗了自己有限的政治力量;由于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居于社会的统治地位,多党竞争制缺乏必要的生存土壤和环境,致使多党竞争制不久就被力量雄厚的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搞垮。然而,多党竞争制在中国君主专制的废墟上引入了一种全新的政治运作模式,给中国政治带来了新鲜空气和一时的蓬勃景象,确立了以现代政党政治取代传统君主政治的价值取向。所以,多党竞争制不是失败在引进了政党政治,而是失败在脱离历史主题、消耗进步力量而又水土不服的多党竞争。

(二)“两党合作制”的孕育和半路流产。辛亥革命作为一场不彻底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虽然破了封建君主专制之旧,却没能立住现代民主国家之新,致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性质依然如故。在一场大革命势在必行的情势下,在多党竞争无法解决中国紧迫的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问题的深刻教训面前,新建的共产党和准备改建的走到了一起,根据《一大宣言》,两党以党内合作的形式联手革命,结果极大地壮大了革命力量,很快掀起了国民革命高潮,显示了两个革命政党实行政党合作的巨大威力,也似乎预示着“两党合作制”将随着大革命在全国的胜利而上升为新国家的政治制度。但是,国共两党合作过程中的一个重大隐患是,没能有效解决谁来充当领导党这个关键问题,致使两党争夺领导权的斗争愈演愈烈,最后导致两党合作破裂,共产党因的“”而遭受重创,因投靠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而日益蜕变,严重削弱了反帝反封建的革命力量,造成胜利在望的大革命半途而废,“两党合作制”也随之半路流产。应该说,“两党合作制”的失败不在于两党合作,而在于没能解决好政党合作的领导权问题。

(三)制的实行和深刻危机。借用孙中山“以俄为师”所形成的“以党治国”理论,建立了南京国民政府。根据《中国训政纲领》,代替国民行使“四种政权”和“五种治权”,包揽全部国家事务,而共产党和各派则长期处于非法地位,从而形成了的训政体制,后来又受国际法西斯主义的影响而不断强化。这种制,一则不能容纳各派政治力量参与国事,无法凝心聚力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难以有效应对各种内外危机;二则无视中国复杂的社会结构,只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狭隘利益,不但打击和镇压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和劳苦大众先锋队的共产党,而且打压和迫害代表社会中间阶级的派,无法给国家政权培植雄厚的社会基础;三则由于长期专制集权,执政的被权力所腐蚀,日益丧失进取精神和民心基础,导致中华民族被一步步带向苦难深渊,而使制面临深刻危机直至瓦解。当然,作为一代伟人孙中山缔造的政党,毕竟在中国执政了22年,在民族危亡面前还获得了各党派对其领导地位的承认,说明一盘散沙、危机深重的中国客观上需要一个强大政党统一领导和有效执政,只是蜕变的难以担此重任。可以说,制不是失败在,而是失败在。

(四)“多党合作制”的设想和瞬间破灭。在共产党倡导和推动下以及各派响应和参与下,执政的基于中日民族矛盾的上升和自身利益的考虑,同各党派结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通过抗战时期的国共遇事协商、召开国民参政会以及战后初期的国共谈判、召开多党政治协商会议等形式来共商国事,形成了一定程度上不时出现的执政条件下的多党合作局面,还达成了实行和平民主团结建国的《和平建国纲领》等政协决议,这样,“多党合作制”有了一个实践中的影子和纸面上的雏形,这是的主张、派的多党竞争主张、共产党的民主联合政府主张相互接近、彼此妥协的产物。但是,基于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狭隘利益,在国家层面始终坚持制,对于多党合作的政策时进时退,最后竟然撕毁政协决议,致使一种多党合作制的新尝试化为泡影,错失一次摆脱政治危机、实现政治进步的历史良机。事实上,在挽救民族危亡的大局面前,毕竟存在着多党合作的政治实践和进一步上升为政党制度的可能性。重庆“多党合作”的制度构想昙花一现、转瞬即逝,说明一个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不愿意也没资格领导多党合作,最后是延安“多党合作”的制度雏形脱颖而出。

(五)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制的探索和最终确立。共产党努力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如坚持共产党对革命的领导权,联合一切民主进步党派共同奋斗等)同中国实际(如反帝反封建的中心任务,人数上“两头小、中间大”和力量上“两头大、中间小”的社会结构等)相结合,不断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从建党之初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关系,到随后提出建立民主的联合战线、与孙中山的进行两党合作,共同推进民主革命;从拒绝与第三党合作,到推动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多党派合作救国,并在地方建立体现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的“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从主张建立、共产党、各派共同参加的民主联合政府,到发出“五一”口号,召开共产党领导、各派参加而反动派出局的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人民民主的基础上建立新中国。各派始终坚持爱国反帝、争民主反独裁的立场,在多党竞争制的努力失败后,由走中间道路改走新民主主义道路,接受共产党领导、与共产党合作建国。这样,通过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和《共同纲领》的制定,最终在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基础上创立了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制。

中国的政党制度经过不断创造新因素、淘汰旧因素的扬弃过程、合成过程,其内在结构最终转型为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制。为什么多党竞争和不行,只能多党合作?为什么没有领导党的多党合作不行,只能是一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为什么领导的多党合作不行,只能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这种通过先进政党为领导、各种进步党派同向整合以实现民族复兴力量最大化的结构选择,是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这个重大历史任务决定的。

二、平台升级:从新民主主义政党制度的初步发展,经过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的严重波折,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之际所确立的政党制度,其结构是“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制”,其本质则是为建设新民主主义服务的“新民主主义政党制度”。随着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和发展,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围绕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的新的重大历史任务,在坚持“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制”结构的基础上,不断增添适应时代要求的新内涵,逐步升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经过了“四个历史阶段”。

(一)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时期的初步发展。从1949年建立新中国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中国政党制度在深刻的社会变革中,经受了三次考验,实现了初步发展。第一次是建国初期,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共产党内有人以功臣自居,认为派任务已尽、可有可无,派中也有人停滞不前,主张解散派。首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对此进行了澄清,明确了派的阶级联盟性质,提出了“团结、建设、进步”的方针,使各派实现了组织发展和思想进步,为恢复国民经济、巩固新生政权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次是随着全国人大一届一次会议的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始确立,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终止,此时,围绕政协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争论,有的认为政协“没什么权了”、将退为“太上皇”,有的认为政协仍是“权力机关”或“半权力机关”。对此,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将政协界定为既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也不同于一般人民团体,而是党派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这样,中国政党制度就有了一个重要机构作为运行载体,又形成了人大和政协同时发挥作用的政治特色,有力地调动了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服务。第三次是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派的社会基础发生了根本变化,此时,又发生了派还要不要继续存在的分歧。对此,中共提出,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将转变为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派将成为这部分人的政党,今后应采取共产党与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八字”方针的提出,解决了进入社会主义以后派的前途命运问题,给中国政党制度增添了新内涵(不仅共存而且长期共存,不仅合作而且互相监督),是对苏联社会主义一党制的创新。

(二)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时期的严重波折。从1957年整风反右到1976年后的徘徊前进,伴随着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曲折探索,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轨迹出现强烈震荡,经历了从挫折到调整、从大破坏再到着手恢复的严重波折。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后,对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怎样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新课题,共产党和各派都没有经验。在当时缺乏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环境下,派有人不能正确对待共产党因从领导革命转向领导建设而发生种种不适应所带来的工作过急过快、过于简单粗糙的问题,提出“平起平坐”、“轮流坐庄”等实质是重搞多党竞争制的要求;共产党一些人也不能正确对待派的各种批评、建议、意见乃至出格言论,搞反右扩大化,重新把派当作“资产阶级政党”来对待,致使派的地位和作用大大降低;到“”期间,共产党和派一损俱损,政协会议多年未开,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名存实亡。这说明,没有一条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道路,中国政党制度就缺乏健康发展的平台;缺乏“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真诚合作,“长期共存”就靠不住,“互相监督”就会走入歧途;不能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坚持不懈闯新路,就容易重走西方多党制和苏联一党制的老路。

(三)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时期的恢复发展。从1978年改革开放的起步到1987年后的体制闯关,中国政党制度随着国家工作重心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转移,在拨乱反正和全面改革中恢复发展、重现生机,开始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个阶段,派的性质和作用、多党合作的奋斗目标和基本方针都得到了恢复发展:派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成为在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祖国统一的一支重要力量;共产党提出的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得到了各派的拥护和支持,成为多党合作新的奋斗目标;共产党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恢复发展了“八字”方针,使共产党和派的关系发展成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基础上的亲密合作关系。这个阶段,还提出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的重要理论观点,在此指导下,中共十三大不仅正式提出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概念,而且把完善这一政党制度列入政治体制改革日程。这表明,中国政党制度开始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新的平台上。同时,在如何完善中国政党制度的探索中,受时代环境的影响,也出现了一些模糊认识甚至错误观点,中国政党制度急待全面升级。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跨世纪发展时期的全面升级。从1989年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到2002年中共十六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逐步进入“加快建设”的跨世纪发展时期,中国政党制度走上了制度化建设轨道。这个阶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制定和实施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系统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既坚持又完善中国政党制度的重大问题。中国政党制度实现了一系列创新,包括:对共产党作了“三个代表”、“两个先锋队”、“一个领导核心”的新定位,对派作了“三部分人”的政治联盟、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的准确定位;概括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个中国政党制度的“二十字”特征;阐明了从中国国情出发以及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效果着眼来衡量中国政党制度的四条标准;明确了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提出了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的多党合作重要原则;完善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运行机制;等等。同时,中国政党制度的地位层次不断明确和提升,取得了宪法地位,成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在中国政党制度的这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日益饱满的基础上,不仅理论界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一鲜明概念,而且中共十六大将中国政党制度明确地纳入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范畴,要求更好地发挥其特点和优势,这些标志着中国政党制度实现了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全面升级。

中国政党制度经历了一段“之”字形的曲折轨迹,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政党制度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跃升。为什么西方式多党制和苏联式一党制的旧梦在中国都难以成真?为什么中国政党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曲折探索而波动?为什么中国政党制度又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成功开拓而实现新生?中国政党制度的这种新的平台,实际上是为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这个新的重大历史任务而“量身打造”的。

三、模式创新:依托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结构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平台,不断提高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向着政党制度的“中国模式”创新发展

中国政党制度经过结构转型确立了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基本政治格局,又经过平台升级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在此历史成就基础上,围绕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目标,将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不断提高政党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由政党制度的“中国特色”向着政党制度的“中国模式”创新发展,使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达到更加成熟的境界。这是中国政党制度发展的“一个历史趋向”。

(一)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往开来的发展方位。中国政党制度不断实现世界政党制度的中国化和中国政党制度的时代化,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当代中国的政党制度,超越了历史上和国外的多党纷争、轮流执政的“竞争型”模式和一党合法、独揽政权的“垄断型”模式,形成了多党派合作的“合作特色”和多党派参政的“参与特色”;也超越了苏联东欧曾实行的共产党一党领导或多党派联合执政的“单一型”模式,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复合特色”;还超越了为长期以来的中国革命服务的“革命型”模式,形成了改革开放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建设特色”。在当今世界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和当今中国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的历史形势下,当代中国的政党制度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等重大战略思想指导下,正面临着新的发展方位。这就是,通过全面总结中国政党政治在党际关系、党政关系、党群关系(政党三维关系)方面的丰富实践,对长期以来特别是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国政党制度所取得的全部成果进行科学整合,创建与人民民主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更加协调,以“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共产党代表、多党派联系”为显著特征,融“合作”、“参与”、“复合”、“建设”和“人本”、“发展”、“和谐”为一体的政党制度的“中国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