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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厂申报材料集锦9篇

时间:2022-03-22 04:25:12

建材厂申报材料

建材厂申报材料范文1

第一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下称经营加工户),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林业部门批准,申领《省木竹经营加工核准证》(下称《核准证》),并按《核准证》核定的地点、范围、方式从事木材经营、加工活动。

第二条申请设立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合法的木材来源渠道,并与其经营加工规模相匹配;

2、符合国家和本地区木材经营加工发展规划要求;

3、有与其经营加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设施;

4、有与其经营加工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和木材检尺人员;

5、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新建、扩建年消耗林木资源5万(含)立方米以上的加工企业,须报经省林业厅审批。

第三条为巩固全市绿化成果,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和省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申办要求,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现状,我市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申办作以下限制性规定:

1、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江郎山省级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保护范围的公告》和《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关于加强江郎山省级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在江郎山省级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保护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办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原有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不得从重点预防区外调入松木及半成品、成品进行经营加工。

2、为有利于森林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防止出现木材经营加工单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等情况,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规定,结合实际,在全市范围内不再新批木材切片加工单位和杂木小材小料加工单位;不再进行新建扩建“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珍稀植物的根雕制造业”、“以野外资源为原料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工”等限制类项目的审批或审核。

3、为促进木业企业向竹木工业专业区集聚,下列行政区域内原则上不批准设立新的木材锯板厂、小材小料加工厂、细木工板厂、指接板档(集成材)厂以及经营外地木材的经营加工单位:双溪口乡、峡口镇原大峦口乡和三卿口乡范围、保安乡、廿八都镇、塘源口乡、张村乡、坛石镇原上王乡和横渡乡范围、大桥镇、上余镇原塘岭乡范围、碗窑乡、大陈乡、长台镇(原华峰乡范围除外)、石门镇原江郎乡和界牌乡范围。

第四条《核准证》的申领和管理

市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林业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受理、核发、变更、年鉴、补办除贺村镇行政区域外的《核准证》;市行政服务中心贺村分中心林业窗口,负责受理、核发、变更、年鉴、补办贺村镇行政区域内的《核准证》。

1、《核准证》申领。由经营加工户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由经营加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林业站对照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的要求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意见;

(2)《核准证》申请表;

(3)企业负责人一寸免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

(4)与其经营加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厂房设施、机械设备证明材料;

(5)经营原木(原条)类企业应提供木材检尺人员名单;

2、《核准证》的变更。

(1)变更《核准证》的企业名称,应提供变更《核准证》的申请书(须报乡镇、街道林业站备案),同时交回原《核准证》的正、副本予以注销。

(2)变更《核准证》企业负责人,需提供变更《核准证》的申请书(须经乡镇、街道林业站备案)、原企业负责人同意变更的书面证明和新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回原《核准证》的正、副本予以注销。

(3)变更《核准证》的经营地址、经营方式、经营项目,符合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的要求时,须交回原《核准证》的正、副本予以注销,并按新办企业相关要求重新办理《核准证》。

3、《核准证》的补办。《核准证》持有者因各种原因遗失核准证正本或副本的,需登报声明原领《核准证》作废后,凭补办《核准证》的书面申请和声明作废的材料给予补办。

4、《核准证》的年鉴、换证。《核准证》执行“一年一年鉴,三年一换证”的规定,由经营加工户携带《核准证》正副本及记载完整的市木竹经营加工企业木材流通台帐,于每年的12月至翌年3月到林业窗口进行年鉴。经营期满后,需继续经营加工的,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经审核同意后,给予换发新证。

未提供市木竹经营加工企业木材流通台帐,或虽然提供,但记载不完整、不合格的,待限期完善后给予年鉴。符合年鉴或换证条件,但未按时申报年鉴或换证的经营加工户,超过期限叁个月之内的,须书面说明理由,经窗口负责人批准后给予补鉴或补换证;超过期限叁个月之内未说明理由的,视作企业放弃经营加工行为,核准证给予注销。

《核准证》是企业经营加工木材的合法依据,不得擅自涂改或转借他人使用。

第五条木材查验和登记

经营加工户在收购木材时,应查验木材合法来源证明,及时逐项登记木材购入、出售、出运等情况。严禁收购、加工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在出运木材时须办理木材运输证,做到持证运输。

从市外直接引进木材的经营加工户,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林业局申报查验、并签证登记。申报查验、签证登记按《市木材运输管理办法》执行。未经查验并签证登记的木材运输证,不得作为办理二次起运的有效凭证。未及时登记台帐的经营加工户,在林业部门未查清木竹合法来源前,不予办理出县、出省木材运输证。

第六条经营加工户要遵纪守法,自觉接受林业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林业部门收回并注销《核准证》。

1、一年内经营、加工无合法证明木材三次(含)以上的;

2、逃避木材检查站检查三次(含)以上的或强行冲卡拒绝检查的。

3、拒绝、阻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4、以暴力恫吓、殴打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

5、伪造、涂改、买卖木材合法来源证明和市林木(毛竹)采伐验收证的;

6、擅自改变木材经营、加工地点或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

7、未及时完整登记市木材流通台帐的。

第七条违反本规定,无《核准证》经营加工木材,或虽持有《核准证》,但《核准证》未年鉴或过期的,或经营加工的项目、方式、地点与《核准证》规定不相符的,由林业部门依法处理。

第八条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日常管理,由所在地乡镇(街道)林业站(林业干部)负责。

建材厂申报材料范文2

材料设备供应商通过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分两个阶段:(1)供应商上传规定的基本材料,重点局对所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通过后供应商上传评审所需材料,作为品牌库评价系统评分依据。两阶段的申报体系,与两阶段的评审方式相对应,而且利于供应商上传资料,不至于混乱。

2.建立评价体系

2.1确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由于目前工程上所用的材料设备各品牌优劣差别较大,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筛选出优质品牌至关重要。本项目要求品牌评选过程中不能有主观因素的影响,需要全客观电脑评选,这在之前的调研过程中没有发现类似的评选方式,品牌库工作做得比较成熟的深圳市工务署也是采取专家投票的方式,没有类似经验可以借鉴。课题组通过研究,确定了以综合指标评价法。和变异系数法为基础的品牌评价体系。综合指标评价法是通过大量调研,选取最能反映品牌实力的指标作为评价的对象,选取的原则为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易核实性。以上评价指标通过品牌库系统自动计算得分,其中每项评价指标的权重系数计算方法为变异系数法,每项指标的得分计算为线性插值法,这是首次将变异系数法应用于品牌评价之中。变异系数法计算权重系数的步骤为:①先计算各评价指标样本数值的平均数和标准差。②根据平均数和标准差求变异系数。③用某项评价指标的变异系数除以所有指标的变异系数之和,即可求得该指标的权重系数。品牌库评价体系可以通过科学准确的计算,实现全客观的项目要求,排除主观人为因素的干扰,而且算法可以编入计算机,电脑全自动评分,大大提高了评审效率。而之前的人工评选方式则需要较多的人工和大量的时间。另外,品牌库引入性价比指标,可以对不同品牌处于市场同一档次的相同规格的产品系列进行分析比较,其他单位或者企业的材料设备库都没有能够分析产品系列的方法。此种方法要求厂家提品系列的主要技术参数检测值和产品单价,通过计算得分进行筛选,计算方法亦采用变异系数法和插值法。品牌库现已经完成瓷砖、建筑涂料等材料的品牌产品系列评选,通过实际应用证明此种分析方法较为科学合理。

2.2确定评价复核方式

品牌评分结束,需要对评分明细进行复核,以确保评价的结果公正可靠。但实际申报过程中某些材料设备的申报厂家可能会达到上百家,如果全部复核工作量太大,因此复核工作按照先评分筛选再重点复核的方式进行。即品牌评分结束后再对排名较高的前N名(N根据申报厂家数目选定)进行重点复核,如发现错误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校正,再重新评分。

3.建立反馈评价体系

如何把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施工单位的反馈与品牌库的建设联系在一起,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品牌库的另一创新点就是确定了反馈评价体系,让相关使用单位负责人对入库参考品牌进行使用评分,并将评分录入数据库,反馈到品牌评价阶段,参与品牌周期评分(即以年为周期对入库品牌进行重新评分),以周期评分结果对入库品牌重新选择,这使得品牌库处于一种动态管理、实时更新的模式之中,很有生命力。此阶段评分由相关人员在品牌库软件系统上打分,总分采用与网购评价相类似的五分制。

4.软件系统开发

其他一些单位或者企业的品牌库管理主要是通过人工和纸质材料,或虽然录入计算机,但没有一个专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不仅不方便,而且资料容易丢失。本项目的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建设工作全部通过参考品牌库软件系统完成,参考品牌库软件系统是由公共信息、基础服务平台、品牌库申报、品牌库评审、品牌库评价、个人办公、统计报表以及系统管理8个子模块组成,

5.结论

建材厂申报材料范文3

一、加强业务学习培训

1、认真组织全县林政资源管理人员学习《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荒和乱占林地的通知》、省林业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省木竹加工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林政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2、加强林业工作站技术员业务培训。针对基层林业站技术员从事伐区作业设计时,设计书填写不规范、因子错漏写、一些设计书没有附林权证复印件和申请书等问题,我县已在10月份聘请了市林业局监测中心专家到我县专门开办基层林业站技术员伐区作业设计培训班,并进行实地演练,全面提升林业技术员林业设计水平。

二、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

1、进一步规范采伐许可证和运输证发放程序。加强办证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严格发证前的审核,做到“六个不准”:一是申请材料不全或材料弄虚作假的不准核发;二是审批手续不全的不准核发;三是公益林或封育期内的林木不准核发;四是上年度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不准核发;五是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事件、森林火灾、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整改措施的不准核发;六是采伐山场有林权纠纷的不准核发。

2、进一步加强对伐区的监督检查。要求林业工作站切实履行职责,伐区采伐许可证核发后,伐前要与森林经营者到采伐山场实地进行伐前拨交,并在拨交卡上签字,进一步明确森林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求在采伐过程中林业工作站监管员要经常到现场进行监督,对有可能出现的滥伐苗头要及时制止并整改。伐后林业工作站要派专人进行检查验收。

3、进一步加大违规采伐查处力度。我县已在2011年11月份安排了技术人员对全县2010年以来已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伐区(包括松材线虫除治山场)进行一次检查,对超强度、超面积、超蓄积的伐区,将按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对相关森林经营单位进行林业行政处罚,够刑案标准的及时移交森林公安立案查处。

三、加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管理

1、严格执行省林业厅下发的《省木竹加工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我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建立原材料收购台帐、木材运输证登记台帐和产品销售台帐。

2、严格按照《省木竹加工许可证管理规定》,对我县部分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无经营能力且长期停产停业的进行摸底核实,逐级上报省林业厅注销其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并对一些需要增加经营规模的企业进行核实上报省林业厅批准。

建材厂申报材料范文4

一、2012年工作情况

一是争取获得国家产业振兴和技改专项资金。我县申报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废旧家电综合处理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市工信委对该项目申报工作进行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核准备案、节能评估、资金申报报告编制等各个环节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多次帮助修改。省工信委对项目申报材料悉心研究认真审核,为我们提出修改意见,确保了该项目申报工作规范性和申报材料的质量和完善。经国家有关专家评估、工信部等部门审核后,该项目获得2012年产业振兴和技改专项资金730余万元。

二是获得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指标180亩。新材料有限公司光伏材料生产项目。近年来我县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省市工信委在这方面给予了大量的支持,把该项目列入省协调推进会议,并协调省国土厅给予项目用地指标180亩。目前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石英砂生产项目已开工建设,深加工项目正在筹备中,我们正大力协调推进该项目建设。

三是获得关闭中小企业补助资金150万元。我县申报关闭省县桐江造纸厂、省县化工厂,在市工信委的积极协调帮助下,今年获得省工信委批复,给予关闭中小企业补助资金150万元。目前,已妥善安置省县桐江造纸厂、省县化工厂两企业职工,有效化解因关闭企业带来的社会不稳定隐患。

四是协助我县申报设立省级工业园。考虑到我县没有省级工业园,土地指标供不应求,市工信委为我县积极协调申报设立省级工业园,尤其是市工信委园区科悉心指导编制申报材料,协调各方关系积极推进该项工作,目前已申报省有关部门研究审核。

五是上报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项目。去年以来,我县积极对接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工作,谋划了一批重大工业项目,若干意见出台后,在市工信委的指导下,加强了项目策划、开发和包装工作,并上报省市有关部门争取相关产业政策、用地指标、资金扶持等。先后上报了投资4.3亿元的钽丝和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建设项目、投资6.6亿元的大中型矿山设备生产建设项目、投资3.9亿元年产120万吨低铁石英砂项目、投资6.2亿元年产2500套油膜轴承生产线项目等25个项目。

二、2013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项目用地指标申报工作。随着我县实施“强攻工业”战略的深入,陆续引进了一批高科技、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重大项目,但用地指标的难题随之而来,严重制约了我县工业的发展壮大,争取用地指标是破解这一难题的唯一途径。

二是积极申报设立省级工业园区。设立工业园能有效解决重大项目引进的用地问题,能解决工业企业零散、治理污染难的问题,能解决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难题。建议上级批准设立县省级工业园,新增工业用地10000亩。

三是积极引进大型央企实施优势产业项目。我县拥有丰富的萤石、石英石、钽铌等矿产资源和丰富的白莲、烟叶、油茶等农副产品原料资源优势,但目前尚未有效开发利用。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协调有关央企来我县投资,发展硅产业综合项目、白莲系列产品深加工项目、大型矿山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等中大型项目,支持我县工业发展。

建材厂申报材料范文5

论文摘要:文章以温州市龙湾区民营企业厂房建设项目存在的一些涉税管理的问题为例,分析其原因,加大涉税行为的监控力度,对现行民营企业厂房建设项目税收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旨在促进整个建筑安装业的健康发展,认真履行纳税义务,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

近几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温州市龙湾区民营经济发展迅猛,据统计,2006年的gdp已达143.47亿元,财政收入为20.03亿元,工业总产值444.27亿元,建筑安装行业的税收已占地方税收的20.52%。随着经济开发区和工业民营技术园区相继落成,民营企业厂房建设也是红红火火。但是,在新建厂房过程中存在诸多涉税问题和现象给税务部门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如何规范企业厂房建设项目的税收管理,对促进整个建筑安装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组织地方财政收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强对企业的税收征管,加大涉税行为的监控力度是当前税务机关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现行民营企业自建厂房涉税管理存在困难和主要问题

1.纳税意识淡薄,为了降低建造成本,偷逃税款。温州市龙湾区地处城市的城郊结合部,民营企业较大多数由家庭作坊工业发展而来,企业在建造厂房时,追求的是如何降低建造成本,承建单位大部分是个体施工队,而这些建筑安装企业因经济利益驱使,能不开发票的尽量不开,抱着侥幸心理,逃避税收管理;特别是承建一些小工程,工期短、变动频繁,等到税务机关发现并准备实施管理时,往往已结算完毕,溜之大吉,容易造成税款流失。

2.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没足够申报营业额,偷逃税款。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很多企业在把厂房作固定资产入账时,相关的建筑安装发票的金额远远小于厂房的账面价值,什么原因?企业自行购置水泥、沙石、钢材等“三大材”。施工单位工程结算价款中不包含甲供材料,仅就建筑劳务金额开具发票并申报营业税,偷逃了材料部分的营业税。如某企业厂房总投资为120万元,但施工单位实际开票额仅为2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业务,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施工单位仅就劳务收入申报建筑环节的营业税,造成了税款的严重流失。

3.违章建筑行为的存在和建设项目信息的不对称给税收征管带来难度。在城郊结合部的温州龙湾区,由于规划、建设和国土部门对建筑行业管理的不够完善,未批先建和超建扩建现象十分普遍,对于这些违章建筑物的存在是否采取强制拆除或补办手续进行行政处罚,还没定论,因此对这些违章建筑征收建筑环节营业税仍存在争议;另外,由于税务部门和规划、建设等部门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建设项目信息传递制度,使得部分建设项目没有纳入税收管理范围,存在着征管上的漏洞。

4.税务机关对厂房建设项目税收征管不到位。一是税务机关对厂房建设项目没有形成一套管理机制。由于民营企业建造厂房不须经过招投标程序,税务部门很难掌握其厂房的总投资额。民营企业厂房竣工后往往以远远低于实际造价的估价或虚假价格结转,没有一套规范的、完整的、科学的管理制度;二是税务宣传与辅导不够深入和票据管理不够规范。对以前建造的厂房没有历史原值的,往往以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价入帐,没有意识到在建造时是否取得了合法凭证,见票付款的管理不到位,这让一些不自觉纳税者有空可钻;三是有些税务干部专业知识偏低,难以胜任对厂房建造项目的精细化税收征收管理。

二、对民营企业厂房建造项目涉税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1.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纳税意识。针对施工队和建设单位对税法知识的缺乏和误解,经营用房入帐时,必须凭建筑安装专用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予以计提折旧和税前列支;其次,阐明发票管理办法中付款方的法律责任,强调付款方有义务取得发票,对施工单位承建的项目,必须凭正式票据收取工程款,对承建的项目必须包含甲供材料,全额开具发票;三是针对“包工不包料”工程,明确纳税人应申报的营业额为工程的总造价,包括工程所用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加强税法宣传和税前辅导来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增强建设单位的自我保护意识,使他们主动向承建单位索取足额的建筑安装发票,这将大大地减轻了厂房建设项目的税收征管难度。

2.建立执行项目管理信息传递制度,加强源头控管。加大与当地建设局等部门互通信息的传递工作是提高建设项目税收管理的重要举措。随着今后建筑行业的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基本上要通过建设主管部门报批、备案,定期采集己纳入建设主管部门控管的建设项目的建设信息,建立厂房建设项目动态信息库,实行厂房建设项目台帐式管理。一方面,对于己竣工的建设项目要以票控税,对建设单位取得建筑安装专用发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对以低于实际造价结转固定资产且财务核算不规范的企业,税务部门可采取评估或核定的方式确定其厂房造价。对未取得合法凭证的,立即督促其办理;另一方面,对于在建尚未完工或者尚未办理工程结算的建设项目,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对民企新建厂房进行登记,并跟踪管理,督促其在建房过程中加强财务核算,明确有关纳税事项,督促建设单位见票付款,及时足额取得合法凭证。同时,争取与房产管理部门取得支持,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取得建筑安装专用发票为必备的条件之一,从源头上加以控管,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建材厂申报材料范文6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供给的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第三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县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单位推荐、资质审查、实地考察、综合评定。每年在相关媒体上公布一次。确定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厂家。

第四条凡纳入定点维修管理范围的单位车辆均应在定点维修厂家进行维修和保养。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家指定的企业进行维修保养。新购置的车辆。

第五条定点维修厂家维修期限为一年。

第六条维修合同期满后。县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履约情况进行续标或另行组织招标。

第七条维修程序

一、本地维修程序

1单次维修项目在1000元以下的维修车辆。自主选择定点维修厂家起先维修。由送修单位填写《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送修单》经车属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

2单次维修预算金额在1000元以上(含大修)车辆。分析判断故障原因。政府采购中心认可后,维修前必须先进行入厂检验。入厂检验由车属单位、维修厂家、采购中心三方共同参与。确定维修项目、更换部件及预算金额。并由送修单位填写《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送修单》经车属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进行维修。

二、非定点维修及异地维修程序

1定点厂家无法维修的车辆。采购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可批准到非定点厂家进行维修。维修结束后,由车属单位填写《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非定点维护申请表》报县政府采购中心。确认定点维修厂家无法修理后。单位分管领导在维修清单及发票签字,报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加盖“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异地维修加油登记专用章”后,方可到县会计核算中心报支。

2车辆需异地维修或出差外地因故障需维修的必须在当地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报帐时须持维修企业的维修清单及发票。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加盖“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异地维修加油登记专用章”后,无特约维修站的应尽量在当地定点维修企业维修。维修结束后。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到县会计核算中心报支。

县会计核算中心将依据本办法规定不予以报帐。严禁擅自到非定点维修厂家维修、保养(包括车身清洁维护、内饰修理等)车辆。凡擅自到非定点单位维修的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审核。

第八条资金结算

一、送修单位必须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车辆维修费用。

二、定点维修的费用由送修单位和维修厂家自行结算。月结月清。每月1日至5日由定点维修企业将上月维修费用清单(提供维护申请表、维修结算价格清单[统一格式]维修结算汇总表[统一格式、一式两份]维修合同、保修卡等复印件)分单位、分车号整理清楚报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各定点维修厂家要严格遵守采购中心核减后的材料报价。如维修材料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采购中心根据市场情况予以核增或核减。严禁各维修厂家无故高报材料价格及工时费。将按当次结算修理费用的10%-20%处罚,各定点维修厂家在申报时要说明涨幅情况并提供依据。发现1-2次者。3次以上者将取消其定点维修资格并予以通报。

四、车辆维修结束出厂时。并就维修价格进行初步认定。定点维修厂家应当要求车属单位司机或分管领导在维修清单上签字。

五、定点维修厂家要严格按规定开具规范、合法的维修票据。费用结算时。以便监督及结算费用。必须按照统一格式填写结算清单。

第九条送修单位职责

一、切实加强车辆维护。并把车辆维修审批关。禁止对普通轿车进行豪华装修。

二、车辆送修时超过规定维修限额的单次维修费1000元以上)单位需持维修申请表到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审核。

三、车辆修竣后。司机和单位主管领导要同时在维修厂家提供开具的维修清单上签字。并负责回收更换的旧件。进行初步的维修价格认定。

四、如实填写维修项目。不得假报、虚报以免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

五、加强车辆管理。建立车辆档案。并建立车辆维修内部审核制度。将维护申请表、结算单及旧件完整保存备查。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第十条定点维修厂家职责

一、热情承接各行政事业单位汽车维修任务。做到四优”即:时间优先、质量优良、服务优秀、价格优惠。

二、凭送修单位填写的送修单》承接维修工作。必须按照《合同法》和汽车维修行业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汽车维修进出厂登记和质量检验制度。如承修车辆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与送修单位签订维修合同。

三、凭《送修单》维修。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否则一律不予承接。须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批。

四、严禁各定点维修厂家将1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化整为零多次维修。违规者将取消其定点维修资格。

五、严格把关。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法规和制度。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

六、对可以维修的部件。损害车属单位利益。不得以换代修;不得搞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

七、各定点维修厂家财务部门须对政府采购业务单独建帐、单独核算。成本项目真实明晰。专人保管以备查阅。准确反映维修费用;对维修车辆建立定点维修保养档案。

第十一条定点维修厂家服务承诺

一、保证修理质量。对承修的项目、更换的部件必须保证使用时间和行驶里程。实行“三保”具体标准依定点维修协议约定及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出厂时向车属单位填写出厂合格证和保修卡。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对保修期内的维修项目、更换的部件免费维修和更换。注明出厂时间、行驶里程、注意事项。维修厂家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可以用旧部件,但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部件。

二、保证修理速度。对送修单位所送车辆随到随修。小修不过夜。保证送修单位用车。急用急修。大修不超过预定期限。

三、为送修单位提供提醒服务。免费调试检查。定期到送修单位走访征求意见和建议,包括车辆年审、保险到期、驾驶证年审等;维修的车辆不发生材料费时。大修车辆必须做到四轮定位;根据送修单位需要免费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动力性能检测;免费提供技术咨询及车辆维护、保养、安全学习资料。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以热情、高效、方便、全面的报务满足用户需要。

第十二条加强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县政府采购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单位汽车定点维修情况进行检查。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对到非定点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的单位。

建材厂申报材料范文7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支持区生态保护,科学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以把打造成南昌都市后花园、把梅岭建成5A旅游景区为目标,以解决城区污水排放收集处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区基础设施,改善城区水体质量,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提升区的城市建设水平。

二、项目概况

本次申报的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项目概况为:项目选址在公路之间,镇港旁,拟用地面积4万平方米,近期规划处理能力3万吨/日,工程投资0.67亿元,建设城区管网总长约38千米,管径400-1200毫米,工程投资约2.5亿元,总投资约3.18亿元。

三、组织领导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负责政府相关文件、抄告单、会议纪要的起草发文等相关工作。

区城建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协调及该项目的规划选址,规划设计等相关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该项目的可研设计、立项及批复等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评报告及批复、污水排放摸底调查及污水水质资料统计提供等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该项目范围内的水系与污水收集管网的衔接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该项目的资金配套及前期工作经费财政保障等工作。

区房管局、区拆迁办、镇负责该项目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调查及费用测算等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该项目的土地预审、征地报批等相关工作。

区自来水公司负责该项目的供水配套及城区供水现状资料提供等相关工作。

区供电公司负责该项目的供电配套等相关工作。

五、实施步骤

此次城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及计划安排阶段(9月15日前)

成立领导机构,召开一次动员大会,并制定印发申报工作方案,明确申报任务和责任分工。

(二)材料收集与环评、可研设计阶段(9月16日—10月15日)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现场调查,做好环评及可研设计、批复等工作,确保申报材料齐全。

(三)申报阶段(10月16日—10月30日)

对申报所需材料收集齐全后,由区发改委、区城建局联合向上级申报国家宏观调控投资导向政策项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紧组织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力争项目尽快申报。

建材厂申报材料范文8

【总结报告】 工作总结 | 单位总结 | 个人总结 | 半年总结 | 述职报告 | 工作汇报 | 调研报告 | 工作计划 | 实习报告 | 考察报告 | 工作报告

【演讲致辞】 精彩演讲 | 竞职演讲 | 征文演讲 | 爱国演讲 | 就职演说 | 庆典致辞 | 节日致辞 | 婚礼致辞 | 晚会主持 | 祝福贺电

【领导讲话】 党政报告 | 政府政务 | 组织人事 | 思想宣传 | 群众团体 | 经济工作 | 廉政建设 | 会议发言 | 乡镇农村 | 政法军事 | 会议主持

【心得体会】 工作体会 | 学习心得 | 思想理论 | 经验交流 | 感想随笔 | 企业文化 | 教育教学 | 节日祝福 | 热点学习

【党建材料】 党委党建 | 入党申请 | 转正申请 | 思想汇报 | 民主生活 | 事迹材料 | 入团申请 | 党团知识 | 党政培训

【常用范文】 个人简历 | 策划方案 | 规章制度 | 申报材料 | 写作知识 | 模版范例 | 合同协议 | 法律文书 | 学习材料 | 公务员考试

【论文中心】 毕业论文 | 法律论文 | 行政论文 | 经济论文 | 学术论文 | 理论文章 | 医学论文 | 综合论文

【应用文档】 通知公告 | 申请请示 | 自我鉴定 | 条据书信 | 商务公文 | 情书大全 | 毕业赠言 | 晚会节目 | 新闻通讯 | 经典短信

【热点主题】 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 2008年终工作总结 | 改革开放30周年 | 讲党性重品行 | 解放思想大讨论 | 十七大 | 寒假社会实践报告 |

国旗下讲话 | 讲正气树新风 | 干部作风整顿 | 八荣八耻 | 和谐社会 | 新农村建设 | 半年工作 | 2007上半年工作总结 | 毕业 |

实践 | 婚庆 | 礼仪 | 致辞 | 改革 | 法律 | 贺词 | 环保 | 科技 | 文明 | 两会 | 鉴定 | 读后感 | 申请书 | 青少年

【节日专题】 圣诞节 | 元旦 | 春节 | 元宵节 | 三八妇女节 | 植树节 | 清明节 | 五一劳动节 | 五四青年节 | 国际护士节 | 母亲节 |

六一儿童节 | 父亲节 | 七一建党节 | 八一建军节 | 教师节 | 中秋节 | 十一国庆节 | 重阳节 | 老人节 | 情人节 | 艾滋病日

【职位职业】 市长 | 厅长 | 县长 | 区长 | 局长 | 处长 | 主任 | 镇长 | 乡长 | 科长 | 组长 | 村长 | 股长 | 书记 | 主席 | 主管 | 董事 |

经理 | 校长 | 教师 | 班长 | 学生 | 厂长 | 店长 | 社长 | 行长 | 院长 | 会计 | 律师 | 医生 | 护士 | 大学生 | 公务员 |

班主任 | 警察

【政府机构】 党委 | 法院 | 信访 | 检察 | 人大 | 政协 | 司法 | 计生 | 公安 | 公路 | 交通 | 财政 | 工商 | 税务 | 宣传 | 电力 | 行政 |

水利 | 组工 | 综治 | 财务 | 人事 | 妇联 | 机关 | 国土 | 规划 | 保密 | 档案 | 残联 | 老干 | 林业 | 农业 | 教育 | 卫生 |

药品 | 县委 | 消防 | 城建 | 城管 | 稽查 | 统计 | 审计 | 招商 | 劳动 | 安监 | 质监 | 监狱 | 驻村 | 体育 | 物价 | 旅游 |

文化 | 区委 | 办公室 | 派出所 | 开发区

建材厂申报材料范文9

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如下。

一、申报

建设单位或个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持相关材料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辖区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填写《建设项目报建服务申请表》。

申报时需附带以下材料: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和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它事项申报表》;

2、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意见书》及附图各1份(复印件),以及规划意见书注明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需准备的有关文件、图纸及模型;

3、市发改委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它批准文件(中央和部队在京项目,为市发改委的批复文件);

4、新征(占)集体用地的建设项目,需有市政府批准文件1份;新征(占)国有土地的建设项目,需有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l份;翻建工程需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5、持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绘制的设计方案图1套(以A3规格和A4规格

6、依法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需持经相应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依法需要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的涉外建设项目,需要有市涉外项目审查办作出的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同意意见;

8、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表;

9、由北京市测绘院生产经营处按用地钉桩成果及绘图要求绘制的基础测绘基本比例尺地形图4份(用地单位为多个的,需多提供相应份数的地形图)。

10、需要使用地名作为项目名称的,须提交地名命名(建筑物名称核准)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复印件l份;

11、规划意见书提出规划设计要求的相关文件。

1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受理

规划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按照受理条件的标准进行审核,

1、符合审查标准的,即时收取申请人申请材料,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件表”。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件表”第一联加盖受理专用印章后交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件表”第二联顺序装袋,填写移交单,转交规划委有关管理部门。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委职权范围的,应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加盖受理专用印章),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后,受理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件表”。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日内将需要补正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逾期未告知的,申请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件表”即被视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立案表”。

三、审查

1、实体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市规划委员会批准的该项目的《规划意见书》;

(2)符合各类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法》和《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

(3)绿化及绿地率符合《城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公园条例》《城市古树名林保护管理办法》《北京市古树木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办法》;

(4)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道路相邻的,应满足《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道路两侧和交叉路口周围新建、改建建筑工程的若干规定》;

(5)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道路相邻的,应按规定城市道路(《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

(6)建设项目与城市绿地相邻的,应按规定城市绿地(《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

(7)建设项目与城市干道、铁路干线、河道、城市自来水厂地下水源相邻的,应符合《关于在城市干道两侧划定隔离带的规定》、《关于城市干道两侧隔离带内现有村镇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北京市铁路干线两侧隔离带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关于划定市区河道两侧隔离带的规定》《北京市城市自来水厂地下水源保护管理办法》。

(8)建设项目位于或相邻风景名胜区等特定地区的,应符合《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八达岭―― 十三陵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的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颐和园、圆明园地区建设工程的规定》;

(9)居住建筑(含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公共服务设施应符合《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

2、形式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市发展改革部门批准文件(含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内容);

(2)用地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3)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市涉外项目审查办作出的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同意意见;

(5)市水务主管部门对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清障范围内及城市自来水厂地下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审查同意意见;

(6)文物主管部门对文保单位及建控地带内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同意意见;

(7)体育主管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同意意见;

(8)市交管部门对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设计方案的审查同意意见;

(9)交通影响评价合格报告;

(10)机场管理机构对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的建设项目的审查同意意见;

(11)卫生主管部门对新改扩建供水设施或新改扩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审查同意意见;

(12)市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储运或者矿山项目的审查同意意见;

(13)市市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查同意意见;

(14)符合《招标投标法》和《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