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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工作意见集锦9篇

时间:2023-01-16 22:42:12

财税工作意见

财税工作意见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抢抓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三化同步”的战略机遇,以城镇建设和各类产业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财源建设,提升财政综合实力,强化财政收支预算,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奋斗目标

2013年全区财政总收入任务为365,000万元,比去年增长28%,地方财政收入任务为321,345万元,比去年增长2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8,000万元)。

分部门完成:国税部门45,730万元(增值税30,680万元,消费税5,292万元,所得税8,153万元,教育及地方教育附加1,605万元。其中:地方收入9,470万元);地税部门102,410万元(其中:所得税12,318万元,烟叶税7,260万元,其他各税82,832万元。其中:地方收入95,020万元);财政部门216,860万元。

三、奖励办法

各征管部门和执收单位要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积极挖掘小税种增收潜力,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2013年全区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一)烟叶税:根据2013年全区烤烟种植计划,凡有烤烟种植任务的镇乡办事处,其烟叶税收完成任务90%至100%的,按实际完成数的30%予以补贴;超额完成任务的,除按下达任务的30%进行奖励外,超额完成部分按40%予以奖励。在上述奖励的基础上,增加10%的奖励资金,用于解决烤房建设及烤烟入保等相关费用。

(二)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实行零任务考核。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由各镇乡办事处组织征收,区地方税务局做好征收环节的服务工作,各镇乡办事处的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按年终实际完成入库数的80%予以奖励;城市规划区内的耕地占用税,由区地方税务局统一征收,相关镇乡办事处积极配合,年终根据各镇乡办事处征收土地的情况,奖励一定的工作经费。

(三)罚没收入:罚没收入实行零任务考核。各镇乡办事处的罚没收入按年终实际完成入库数的40%予以奖励,区直部门按综合预算后的比例予以奖励。

(四)煤炭、砂石及其它矿产品税费收入:各产煤的镇乡办事处要加大煤矿建设工作力度,着力推进煤矿企业早日投产。有非煤矿山的镇乡办事处要不断完善砂石厂、砖厂的税费征收机制,切实做到应收尽收;2013年度,按实际入库区级收入部分的50%,奖励返还给各镇乡办事处。

(五)门面及房屋出租税费:由各镇乡办事处牵头负责,税务部门配合征收。镇乡办事处牵头负责征收的,按区级收入部分(不含税务部门直接组织征收部分)的50%奖励相应镇乡办事处,该奖励资金部分可用于直接奖励参与征收工作的镇乡办事处及村(社区)干部。

(六)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区住建、人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民防空异地建设费的收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未经区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减免、缓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收入征管,增强地方财力

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原则,大力组织收入,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切实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定期分析组织收入形势及发展趋势,及时解决收入征管工作中的问题,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管理台账,强化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进度实现均衡入库。加大税收稽查力度,继续做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税收秩序,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强化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实现土地出让收入动态管理。完善财政收入考核和激励机制,细化各级各部门征收任务,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调动各级各部门加强收入征管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地方财政实力。

(二)加快经济发展,增强财政增收后劲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财政政策,充分运用财税杠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强财政增收后劲。注重经济运行质量,完善对经济增长的考核办法,按照经济增长看效益、效益增长看税利的标准来衡量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经济增长对财政的贡献率。

(三)严格财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一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规范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加强会计监督和核算,对纳入预算的公用经费及干部职工工资要及时拨付,确保按月入卡,公用经费落到实处。2013年全区公用经费预算原则按照2012年支出预算压缩8%,将压缩部分用于建立留守儿童关爱基金。从严控制“人、车、会、话”支出,严格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发挥规模效益,杜绝浪费。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完善项目资金报帐及管理机制。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确保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

二是各镇乡办事处要按照法定要求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报经同级人代会审议通过后严格执行,并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按时向区财政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年度结束要进行财政决算。不按时报送会计报表的,区财政于次月起停拨其一切经费。区财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镇乡办事处财务工作水平;牵头组织区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对各镇乡办事处开展每季度至少一次的财政账务检查活动,帮助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提高镇乡办事处财务管理水平。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一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配套措施,实现对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的动态监控。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不断扩大采购规模,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严格采购程序,强化政府采购采、管分离,逐步实现增收节支目标。

二是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村财乡代管”改革,提高对乡、村两级财务管理和监督的水平;扎实抓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推进我区农村公益事业大发展;深入推进化解乡村债务工作,逐步建立制止发生新债的稳定机制。

三是规范财政审批程序。财政预算内资金的管理,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区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区财政局直接拨付。财政预算外资金的管理,由各相关单位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分管财政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区长审定。上级下达的各类项目建设专款,财政部门根据其项目建设进度的资金需求和财政资金的调度情况予以拨付,同时,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各镇乡办事处2012年实现的分成及节余资金,由镇乡办事处提出使用计划,区政府分管领导根据区财政局每月提供的资金使用节余情况审批拨付。

财税工作意见范文2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成立财税库行横向联网(以下简称TIPS系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解决TIPS上线过程中的相关业务和技术问题,重大问题,报市政府研究解决。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银行行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行、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联网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

二、各联网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人民银行

1.牵头研究、协调、解决TIPS系统相关业务和技术问题,提供TIPS系统接口规范及说明。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网单位会议,解决国税、地税、财政收入电子交易、信息共享、网络维护等问题。

3.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软件、网络、硬件的日常维护等工作。

4.负责向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按时发送国库收入日报、月报、年报以及库款报表信息。

5.负责每日向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发送电子交易信息。

(二)国税、地税部门

1.负责TIPS系统接口软件的开发工作。

2.负责与纳税人、商业银行签订扣款三方协议。

3.负责每日定时发送纳税人基础信息(包括纳税人的申报信息、纳税信息、退库信息、免抵调库信息、税务登记信息、户籍信息等)、电子交易等信息。

(三)财政部门

1.负责开发纳税人基础信息、电子交易信息(国税、地税、人行提供)转换平台软件的开发工作。

2.负责财政收入、统计、查询、分析软件的开发工作。

3.负责人行金库报表接口软件的开发工作。

4.负责TIPS系统非税收入缴库接口软件开发的工作。

5.协调指导市相关部门(工商、供电、经信委、发改委等部门)税源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为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提供税源信息支撑。

(四)商业银行

1.负责TIPS系统接口软件的开发工作。

2.配合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和纳税人签订扣款三方协议。

3.负责网络系统的按时签到和日常维护保障线路畅通,确保国税、地税、财政部门按时征收财政收入,及时解缴入库。

三、其他事项

(一)各联网部门在TIPS系统上线工作中反映和需要解决的内部问题问题,由各部门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或牵头解决。

(二)市国税局的出口退税业务、市地税局的行政事业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缴纳社保费业务、市财政局的非税收入缴库业务等仍可通过原有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办理。

(三)各联网部门通过TIPS系统,按规定程序自动交换信息,实现对电子缴库信息、国库报表信息以及其他信息的共享。各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相互之间的直接联网,完善信息共享方式,扩大信息共享内容,提高收入分析水平。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

(一)2011年8—12月,国税、地税、人行按照省规定,完成TIPS系统上线试运行工作。

财税工作意见范文3

一、加强工商、税务管理,强化税收源头控制

1、加强对企业工商、税务登记的管理。工商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企业实际生产经营地为企业办理工商登记,从源头控制企业无序流动。国税、地税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企业实际生产经营地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确定企业税收管辖权和税收收入的归属地。

工商、国税、地税部门在办理企业工商、税务登记以及变更登记时,要加强对企业实际生产经营地的核查,通过逐步推进财政、税务、工商联网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基础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管理的一致性。

2、加强税务发票的管理。国税、地税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税务发票领购的核查审批,通过加强合作、共同委托等办法,进一步规范委托行为,防止利用代开发票、变相委托等办法抢拉税源。

二、适当调整有关政策,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1、关于正常搬迁的生产型企业的税收属地、财力基数确定及返还期限。对于正常搬迁的生产型企业,如果搬迁后企业所在区、县、开发区(以下简称迁入地)没有擅自出台财政优惠政策,企业税收属迁入地,迁入地在一定期限内通过财政结算将核定的财力基数定额归还搬迁前企业所在区、县、开发区(以下简称迁出地)。

(1)在基数确定上,以企业搬迁前3年上缴税收所形成的地方实际留成财力的平均数为基数。

(2)具体期限为:前5年全额归还迁出地,第6年按50%归还迁出地,第7年按25%归还迁出地,第8年开始不再归还。

(3)对已经按照宁政发〔20*〕231号文件规定办理的搬迁企业,既得利益的基数按原核定基数办理,归还期限按本意见执行。

2、关于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税收管理。宁政发〔20*〕231号文件出台(20*年10月28日)前批准成立的房地产项目,如果项目已经开始纳税的,流转税维持现有的缴纳方式;如果项目尚未运作,应按照宁政发〔20*〕231号文件的规定,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缴纳流转税。

3、本意见实施之日前已形成的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一致的,由财政、税务等部门研究逐步解决。

三、清理财政优惠政策,规范政府扶持行为

各区(县、开发区)要对已经制定的各类财政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对确需继续执行的,必须报市政府备案。备案的标准、内容及期限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对本意见实施之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论是设立、搬迁或转移,各区(县、开发区)不得擅自出台财政扶持政策。

四、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杜绝抢挖税源现象

1、迁入地对搬迁企业擅自出台财政优惠政策并被相关区(县、开发区)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迁入地按有关规定归还基数外,市财政局还将按迁入地兑现的政策予以财政扣款,并给予举报区(县、开发区)适当奖励。

2、通过区内注册、区外经营等手段抢挖税源的,一经查实,除企业回生产经

营地纳税外,市财政局还将按迁入地对企业兑现的政策予以财政扣款,并给予举报区(县、开发区)适当奖励。

3、对于新成立的非生产型企业,无论是否属于搬迁,只要被举证其所在区(县、开发区)擅自出台财政优惠政策,一经查实,市财政局即按所在区(县、开发区)兑现的政策予以财政扣款,并给予举报区(县、开发区)适当奖励。

五、实施重点税户控管,加强协调督查工作

1、定期进行数据交换。财政、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监控,对上一年纳税额国税300万元以上、地税50万元以上的企业纳税情况和注册登记变化情况定期进行数据交换,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情况。

2、建立强化税源管理的工作机制。财政、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要定期沟通有关信息,发现税源企业异常变更的,工商部门要责令企业按照实际经营地址办理变更登记,国税、地税部门要按实际经营地调整税户的管理归属和收入归属,财政部门要扣减相关区(县、开发区)相应财力。

3、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财政、审计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区(县、开发区)抢拉税源行为的监督、检查。

财税工作意见范文4

2012年,为了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宏观调控,发展经济、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和卫生等各项事业,合理开发和保护资源,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社会稳定,中国在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重要措施:

一、宏观政策和重大改革

2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计划中提出:抓紧工作、适时提出环境税法草案,积极研究论证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2月6日,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纲要中提出了下列税收措施:(一)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动行业质量信用建设,实现银行、商务、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工业、农业、保险和统计等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二)落实、完善有利于清洁生产的财税政策。(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建设质量强国,制定本地区、本行业促进质量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和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

3月5日,国务院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肯定了2011年税收工作的成绩,提出了2012年税收工作的主要任务:实施结构性减税。认真落实、完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继续清理、整合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税收政策。调整完善部分农产品批发、零售增值税政策。实施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及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健全消费税制度。全面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从价计征范围。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稳定出口退税政策。

同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上述会议上所作的《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肯定了2011年税收工作的成绩,提出了2012年税收工作的要求:完善增值税制度,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健全消费税制度,促进节能减排和引导合理消费。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研究制定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税收改革方案,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推进城市维护建设税改革。深化环境保护税费改革。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继续清理整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上述会议批准了以上两个报告。

3月13日,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政治决议。决议提出: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继续全面推进财税金融和行政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

3月18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的《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提出了下列税收措施:(一)稳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行业和地区范围。(二)研究将部分大量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三)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四)全面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从价计征范围。(五)推进环境保护税相关立法工作。

4月1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中提出了下列税收措施: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自2011年11月至2014年10月,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将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到2013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到2015年底;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逐步解决服务业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结合深化税收体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研究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制度。

7月26日,国务院、中央军委《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十二五”规划》。规划中提出: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和军队三方面积极性,探索建立政府投入、税收激励和金融支持的政策体系,深入研究、逐步形成统筹建设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细化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支持民间资本、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建设。

7月3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上半年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提出深化财税改革。

11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中提出: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

12月1日,国务院《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中提出了下列税收措施:(一)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服务业,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二)完善有利于服务业

发展的税收政策,结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逐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三)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结构和征收环节。(四)研究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征税范围,完善征税办法。

12月15日至16日,中共本文由收集整理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提出: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

12月25日至26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中共十精神,总结中共十七大以来的税收工作情况,部署2013年的税收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在会上作了题为《奋力开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的讲话。

二、农业、能源、交通和基础设施

1月13日,国务院《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规划中提出:落实涉农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金融等税收优惠政策。

2月14日,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海关总署公布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国家(地区)清单,其中包括美国、日本、英国、法国、俄罗斯、印度、巴西等74个国家和中国的香港、澳门地区。

3月6日,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意见中提出了下列税收措施:(一)龙头企业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依法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折旧。龙头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农产品加工项目且进口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自用设备,在现行规定范围以内免征关税。龙头企业购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二)落实国家有关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三)落实国务院制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和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四)鼓励龙头企业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研发,落实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五)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保障机制,龙头企业提取的风险保障金在实际发生支出的时候可以依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六)完善农产品进出口税收政策,积极对外谈判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议。

同日,根据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通知中规定:自当年1月1日起,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对于减免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船舶)减免车船税的车型(船型)目录》实施管理。

3月29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发出《关于保险公司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4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通知中规定:自当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和乳制品、酒和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行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6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通知中规定:自2012年至2015年,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

6月28日,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规划中提出:研究完善汽车税收政策体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

件企业,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的,可以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从事技术开发、转让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

7月8日,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提出了下列税收措施:(一)保障机场及其综合枢纽建设发展用地,依法实行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二)支持符合条件的临空经济区按照程序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依法实行相应的税收政策。(三)继续在规定范围以内给予部分飞机、发动机和航空器材等进口税收优惠。

7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中提出: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合作林场等,可以享受国家的相关扶持政策;符合税收相关规定的农民生产林下经济产品,应当依法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决定》。决定中规定: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

9月3日,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通知中规定:自2013年至2015年,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照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9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中规定:自当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上述鲜活肉产品,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和分割的鲜肉、冷藏和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和爪等组织;鲜活蛋产品,指鸡蛋、鸭蛋和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及其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和《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

上述规划中提出: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种子企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种子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和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上述意见中提出:研究完善相关税收支持政策,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种苗生产与经营,加大对种苗产业的政策扶持;继续免征林木种子种源进口环节增值税。

12月29日,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提出:“十二五”期间,免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新购置的公共汽(电)车的车辆购置税;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公共交通车船的车船税。

三、资源、环境保护

1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在营业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下增加“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子目,自当月1日起执行。

2月1日,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调整锡矿石等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的通知》,自当日起执行。通知中规定:(一)锡矿石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调整为:一等矿山每吨20元,二等矿山每吨18元,三等矿山每吨16吨,四等矿山每吨14元,五等矿山每吨12元。(二)钼矿石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调整为:一等矿山每吨12元,二等矿山每吨11元,三等矿山每吨10元,四等矿山每吨9元,五等矿山每吨8元。(三)菱镁矿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调整为每吨15元。(四)滑石、硼矿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调整为每吨20元。(五)铁矿石资源税由减按规定税率的60%征收调整为减按规定税率的80%征收。

2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意见中提出: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对海水淡化水进入市政供水系统研究出台适当的支持政策。

财税工作意见范文5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财税工作座谈会,主要目的是听取大家对财税工作的意见以及促进财税增收的办法和措施,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刚才,各镇长都作了汇报,也提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请财税部门认真研究,给予充分考虑和采纳;焕刚局长全面分析了去年财税工作情况、当前面临的压力和潜力,并就如何做好12年财税工作谈了很好的意见;阜环局长从如何加强综合治税方面作了发言,讲得都很好,我听了以后很受启发。下面,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意见,讲三个问题:

一、11年全市财税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2011年,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扎实工作,财政收入增长的态势是比较好的,财税工作总体运行也是比较健康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财政收入规模稳步扩大,结构不断优化。2011年,全市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2.75亿元,增长30%,收入总量列市第三位(不含开发区),全面完成了市政府要求的12亿元的考核目标。全市地方税收完成9.12亿元,增长31.64%,占地方财政收入的71.2%,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全年完成财政支出14.6亿元,增长24.27%,财政支出继续向新农村建设、民生建设和城市建设等领域倾斜,其中农林水、教育、科技、社会保障支出分别增长39.89%、25.61%、21.05%、8.02%,地方财政保障能力有了明显增强。

二是镇域财政收入总量不断攀升,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2011年,全市镇域全部税收完成6.34亿元,增长30.4%,占全市的34.7%,提高了1.63个百分点;全市镇级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79亿元,增长37.8%,占全市的29.73%,提高了0.12个百分点,镇域对全市财政的贡献有了新的提高。其中,开发区、、、、等5个乡镇地方财政收入总量突破了4000万元大关;开发区、、、、、等6个乡镇地方财政收入增幅超过了全市平均水平;14个乡镇全部完成了市里年初下达的考核目标,其中,、等乡镇超额完成任务。

三是本轮市与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比较健康。自2006年执行新一轮市与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通过科学合理地确定市镇两级地方财政收入、支出范围及镇级地方财政收入基数,较好地理顺了市与镇财政体制,财政管理模式有了明显改观。从总体情况看,本轮财政体制改革后镇级每年平均可用财力是上轮财政体制的1.64倍,镇级可用财力大幅增加,保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镇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12年财政增收的压力和潜力并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当前财税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很大的压力。一方面,与先进县市相比,市镇两级财政收入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在收入总量和规模方面差距明显。2011年,我市地方财政收入总量在13个县市区中列第3位,龙口是21.06亿元,比我们多了8.31亿元,差距越来越大;第2位的莱州比我们多1.05亿元,第4位的蓬莱比我们少2.75亿元,竞争越来越激烈。从镇级层面看,范围内地方财政收入过亿元的乡镇有10个,我市一个没有;过5000万元的36个,我市只有4个;过千万元的91个,我市有12个;镇级收入最多的开发区,在市排名13位。应该说,我们镇一级虽然做了较大的贡献,但对比周边地区来看,还是相对薄弱的。去年我市镇域财政收入占到了全市的29.73%,而龙口达到了63.5%,这个差距是非常大的。二是镇级财政收入缺乏骨干税源。我市财政贡献过1000万元的企业有26户,乡镇仅有10户,其中7户是黄金企业,只有3户是地面企业;在财政贡献过200万元的企业当中,有8户,、开发区、有5户,少的乡镇仅有2户,规模和个头也都很小,贡献率不大,我们的乡镇缺乏顶天立地的大企业、大集团。另一方面,当前财税工作面临着严峻形势,市镇两级财税持续增收压力较大。一是上级考核评价体系调整对今年财税工作影响较大。今年市调整了对县级的考评指标,由11年7大类89项指标变为9个类别73项指标,在新调整的目标考核体系当中,财税收入占了很大比重,不仅是规模、增速,还包括有关比重等,特别是比重指标,在去年的考核中成绩并不理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的考核名次。因此,今年的考核压力仍然是非常大的,需要各乡镇和财税部门共同努力,在财税工作方面多想办法,多下功夫,既保证总量的扩张、增速的提高,还要保证结构、比重的优化,争取对上考核有一个比较好的成绩和位次。二是财政收入多年高位运行,持续增收压力较大。自2004年以来,我市地方财政收入连续多年以30%以上的比例增加,增收的基数越来越大。基数越大,保持较高增幅的压力就越大。所以说,今年市镇两级财政收入要实现持续增长,面临的压力和困难比以往任何一年都大。三是市镇两级财源建设面临着减收增支的严峻形势。今年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我市影响较大,将使我市所得税减收8600万元,影响财政收入增幅6.7个百分点。另外,今年进行的矿产资源整合,也会对部分乡镇的财政增收带来一些影响。同时,由于民生投入不断加大,像“三农”、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减排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财政投入,完成各项支出任务的压力较大。

在积极应对压力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今年财政增收工作中蕴藏的巨大潜力。一是财税结构调整潜力大,要认真分析研究,培育壮大对地方财政增收潜力大的税种,像营业税、增值税、土地税、契税等,积极发展对地方影响大的税种、好的税种,促进地方财政增收。二是当前黄金价格走势喜人。目前国际黄金价格已经突破1000美元每盎司,折合人民币每克233元左右,这对我市来说是前所未有的利好消息,财政增收潜力巨大。各黄金镇要抓住这个机遇,加大黄金企业税收征费,把该收的收上来。三是连续四年的项目建设为财政增收培植了充足源泉,许多科技含量高、成长好的项目建成达产后将逐渐成为财政增收的主体,是我市财政增收潜力最大的板块。为此,各级要认真分析财政工作面临的压力,充分认识财税工作中蕴藏的巨大潜力,进一步增强做好财税工作的信心,不要畏难发愁、怨天忧人,简单地把责任归结为财政体制等方面,片面强调客观理由。

三、强化措施全力做好12年财税工作

2012年,我市财税工作压力仍然较大,要确保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5.55亿元,同比增长22%,力争完成16.32亿元,增长28%。乡镇地方财政收入要确保完成5.1亿元(含市级下划企业),同比增长36%。全市境内税收收入占生产总值、地方税收占全部税收、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三个比重”要高于上年。各乡镇和财税部门一定要增强压力感、责任感,把财税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拿出更大的气力,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加快发展镇域财源。在抓好市级骨干财源建设的基础上,要把镇域财源建设时刻抓在手上,结合开展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年”活动,加快新上项目引进建设步伐,早投产、早见效,为镇域财源长远发展打好基础。要加强对现有镇域骨干企业的保护和支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帮助他们进一步做大做强,为地方财税增收做出更大贡献。各乡镇要结合各自优势,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大力发展特色经济,特别是要重视三产服务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增强镇域经济发展活力。今年,我们还是给大家明确了目标,考核指标平均比去年略有下降,但部分黄金镇和开发区及几个办事处要保持上年增幅水平,个别镇指标还要上调。开发区地方财政收入要过亿元(含市级下划企业),其他乡镇地方财政收入在市排名都要实现位次前移。大家要增强大局意识,站在全局和讲政治的高度,下死把完成任务,保证全年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另外,对这次会议上提出的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市里将在下一轮市镇财政体制制定上予以充分考虑和采纳,在认真分析本轮体制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市镇财政分配关系,促进各乡镇财源建设,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二要推进税源结构调整。各乡镇和财税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税收结构调整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性,认真研究并抓好这项工作。一方面,要推进二、三产业剥离。以税源普查为契机,引导企业主辅分离,在不增加企业总体税负的情况下,增加地方税收的比重,力争实现地税税收中地方财政收入占的比重增加5-10个百分点。另一方面,要加大纯地方税种征管。在政策许可的条件下,税收要向纯地方税种倾斜,特别是加大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的份额。通过税收结构调整,年增加地方税收实现5000万元以上。

财税工作意见范文6

一、财政体制

对开发区实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采取“划定范围、核定基数、超收分成、欠收赔补、专款专用”的办法。

(一)划分范围

1、收入范围:以开发区供地的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开发区收入范围(城南工业区不含外加剂公司等企业)。土地转让、房屋买卖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不列入开发区收入范围。

2、收入项目:增值税%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部分、个人所得税%部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部分、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税收滞纳金及罚款等收入。

(二)核定基数

以开发区年地方财政收入实绩(剔除兑现开发区企业优惠政策等而发生的补贴金额)为年收入基数。后两年的收入基数,均按上一年的收入基数实行环比递增,递增比例为%。

(三)超收分成、欠收赔补

1、超收分成:从年起,开发区地方财政收入比基数增长县级所得部分,县财政与开发区实行二八分成,即县财政得%,开发区得%。

2、欠收赔补:对历年欠收的开发区,将采取在年末超收分成结算中扣回,用于消化以前年度的欠收。

3、土地收益(工业用地出让收益):工业用地出让价款扣除土地征用及出让环节交纳省市部分的有关税费后,县财政全额返还给开发区。

(四)专款专用

开发区对每年财政超收分成及土地收益要专款专用,其中用于弥补开发区管委会行政管理等日常开支经费不得超过%,用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不得低于%。开发区日常公用经费另行核定。对开发区的专项补助收入,必须专款专用。

财政体制确定后,开发区范围内的一切增支因素均由开发区自行消化。

二、管理职责

按现行税收管理体制规定,开发区税收管理体制不变,开发区范围内的税费由分别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征收,并按上述核定的范围按季度编制到户收入报表,分别送县财政局和开发区管理会。同时,县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与开发区管委会密切配合,协助开发区内企业做好有关财政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开发区作为一级管理主体,要履行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牵头召集国税、地税征管机构定期分析各项税费收入入库情况。

建立公开制度,开发区企业各项税费缴纳情况要定期网上公开,以强化企业对税收征管监督和企业之间相互监督。

三、其他事项

(一)开发区范围企业的认定以企业生产经营所在地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为依据,由开发区管委会于年终编制企业目录,经工商、税务部门审核后报送县财政局作为结算依据。

(二)开发区企业享受县委、县政府有关财政优惠政策规定的,经企业申报,开发区管委会初审,财政牵头相关部门会审,县政府审批后,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企业。

(三)县有关部门在认定、申报开发区范围内企业享受国家减免税优惠政策时(如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等),应事先征求开发区管委会意见。

财税工作意见范文7

一、基于COSO-ERM框架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

2004年9月,COSO(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根据萨班斯法案的相关要求,正式了《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COSO-ERM)(以下简称《框架》)。《框架》中对风险管理的定义为: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受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的影响,包括内部控制及其在战略和整个公司的应用,旨在为实现经营的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及法规的遵循提供合理保证。《框架》中明确了企业风险管理的八个组成要素,分别是: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控。整个风险管理过程是环环相扣的,以内部环境为平台和基础,企业通过制定科学的目标作为起点,根据确定的目标,对影响该目标的风险进行事项识别,并对相应事项进行风险评估,随后还要对风险评估作出风险反应,并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从而进一步对风险采取控制活动。同时,在每一个环节中,信息与沟通、监督两个要素必须贯穿于企业风险管理的整个过程,并对其他各要素随时进行修正。这八个要素是一个有机整体,企业风险管理是这八个要素彼此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将企业税务风险也视为企业风险的一种,参照《框架》给出的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可以构建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体系,见图1。

由图1可以看出,在八个要素中,信息与沟通、监控这两个要素为管理层监督各项活动和在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提供了保证。相关信息即包括了从企业外部获取的行业、经济及监管等涉税信息,也包括了内部生成的反馈信息。沟通则包括了企业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广泛贯穿于整个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沟通。信息与沟通是整个内部控制系统的生命线,连接了税务风险控制体系整体框架的其他要素,是有效实施税务风险控制的保障,直接影响着企业税务风险控制的贯彻执行、税务风险控制目标的实现。因此,构建企业涉税信息与沟通体系,对于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企业涉税信息与沟通体系构建

其一,信息系统的构建。根据COSO-ERM框架,对信息的控制目标是建立完善的识别、获得、报告及处理各种信息的体系。其控制要点包括:获取内部和外部信息,并将企业既定目标的实现情况报告给管理层;向相关部门及时提供充分的信息,使之能够有效、顺利地履行责任;结合企业总体战略,制定企业信息系统战略计划,通过对信息系统改进或修订,帮助企业实现总体目标和活动具体目标;管理层投入必要的资源进行信息系统的开发。根据COSO-ERM框架对信息控制的目标及要点的设定,构建企业税务风险信息控制体系应包括以下措施:(1)内部信息反馈制度。采购、仓储、生产、销售等部门针对各自日常工作中与购进、耗用、损失、销售及库存有关的情况,应每月进行信息反馈。各部门主管在各阶段中定期进行数据整理统计及信息收集,如实填写相应的信息反馈表,按要求报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在一周内将信息分析汇总,上报企业管理层,经企业管理层批准后按批准意见进行税务处理。同时,财务部应根据每月财务报表及其他部门的涉税业务情况填写《业务涉税信息反馈表》,并在发放给采购、仓储、生产、销售等部门的同时提交企业管理层。(2)外部信息征询制度。采购、仓储、生产、销售等部门应根据实际业务情况,每月通过与采购商、供应商的沟通交流,编制《市场信息意见征询报告》提交给财务部,并由财务部在一周内汇总整理转交给企业管理层。同时,在每个季度中,财务部应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涉税信息与税务机关、技术监督机关、外汇管理机关、行业协会等有关机关进行沟通和联系,并在一周内将信息分析汇总,填写《涉税业务处理意见征询报告》上报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经公司决策层批准后按批准意见进行税务处理。(3)信息汇总制度。为使企业税务信息分类合理并得到有效的运用,要求对企业涉税信息按规定流程进行加工、传递和处理,并通过《税务信息流汇总表》的形式来明确这种处理和传递。下面,以普通工业企业部门设置为例来说明《税务信息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按照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下设经理办公室、财务部、技术开发部、人事部、生产部、销售部六个部门。当然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的部门设置中可能还会进一步细分,例如:生产部下又可划分为生产、采购、储运等部门。本文以上述六个部门作为范例, 各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根据本身的部门设置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 整个企业信息汇总制度中,财务部起到了关键的枢纽作用,即其他各部门的反馈表及意见征询报告首先都要提交给财务部进行审核,然后再由财务部上交给企业管理层;同样,企业管理层制定的决策及意见征询报告,也需要通过财务部的审核才得以实施或转发。这样, 整个企业的涉税业务都在财务部可控制范围以内, 并由财务部进行税务风险评估,从而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税务风险。 (4)信息处理制度。企业管理层对财务部门上报的内、外部信息处理建议,在一周内拟定处理意见,提交公司决策层批准。对公司决策层批准的意见在一日内下达公司财务部门执行, 财务部门在当月税务处理中遵照执行。(5)税务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与开发。 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投入资源进行电脑软件的开发, 构建税务信息管理平台。该系统应按业务流程自动生成信息流、 资金流和物资流“三流合一”的税务信息,并及时传输到企业的数据仓库中进行监控和分析,保证税务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不同业务部门的人员在同一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业务操作, 使业务数据一经录入, 即可通过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汇总。

其二,沟通活动的构建。根据COSO-ERM框架,沟通的控制目标是将信息提供给相关的人员,以便于其履行职责,使沟通贯穿于信息处理的整个过程。其控制要点包括:为各部门反映其注意到的可疑问题建立沟通渠道,同时为供应商、采购商和外部其他方面交流建立有效的渠道;员工提出的有关提高生产力或其他改进方面的合理建议应被管理层接受;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沟通的充分性;对于来自供应商、采购商和外部其他方面的讯息,企业管理层能够采取及时和适当的应对措施。根据COSO-ERM框架对沟通控制的目标及要点的设定,构建企业税务风险信息沟通活动应包括以下措施:(1)信息沟通方式。涉税信息沟通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采购、仓储、生产、销售等部门协助完成。财务部门负责定期与内部经营部门和外部行政管理机关加强沟通和联系,掌握各类与申报纳税相关的信息;采购、仓储、生产、销售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到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针对不同情况及时进行税务处理。具体的沟通方式有:日常情况为口头、电话、传真;紧急情况为口头、电话;定期沟通为依照《业务涉税信息反馈表》、《外部信息意见征询报告》填写相关内容。(2)信息沟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对涉税信息沟通工作不重视、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导致企业在申报纳税上被税务机关处罚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3)信息沟通考核制度。向企业反馈的涉税信息直接或间接为企业降低税收负担,或者发现往期税务处理错误,使企业避免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按照贡献大小,适当给予物质奖励。

构建企业涉税信息与沟通体系,要求企业在内部信息交换上,财务部门负责定期与内部经营部门和外部行政管理机关加强沟通和联系, 随时掌握各类与申报纳税相关的信息; 采购、仓储、生产、销售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到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针对不同情况及时进行税务处理。 在外部信息交换上,企业定期与税务机关、技术监督机关、外汇管理机关、行业协会等有关机关进行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各类涉税政策变化。企业能够迅速掌握各类涉税信息资源,根据获得的信息分析对当前经营活动的影响, 并及时做出响应, 最大限度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最快速度地根据税收政策变化调整经营策略,有效防范税务风险的产生。

财税工作意见范文8

我局收到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转来的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年走访人大代表期间收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函》(*人常函[*]*号)后,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其中涉及到财政部门办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明确由局办公室统一协调,相关股室(单位)具体办理,办公室将办理情况形成综合材料,经局领导审定后向县人民政府汇报。现将我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农业税尾欠问题

《*关于做好*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通知》(*发[*]*号)文件对农业税尾欠清收问题作出了要求:“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前发生的农业税尾欠,要登记造册,*清收,以后再做处理;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后新发生的农业税尾欠,确实纳税困难且符合减免条件的,要予以减免,不符合减免条件的要制定征收计划,依法逐步清收。”根据这一要求,县农税局已经编制了《农业税尾欠缴纳计划表》,并要求各乡镇财政所在*年*月*日前全面完成农业税尾欠清理登记造册归档工作,以便于今后依法逐步清收。

二、关于定期安排干部体检问题

定期对干部进行身体检查,有利于及时发现干部所患的疾病,并及时进行治疗,使干部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全心身投入工作,是一件大好事。但因我县是一个**县,多年来由于经济发展滞后的影响,财政增收缓慢,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县财政还是在将财力主要用于保工资发放、机关运转、社会保障和教育投入等刚性支出,是一个典型的“吃饭”型财政,机动财力微乎其微。若将干部的体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不仅没有相关的规定依据,财政目前也没有这个财力。我们认为由干部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干部进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其所在单位自筹,从单位的福利费中解决,比较适合我县当前的实际。

三、关于将乡镇干部的*安排到位的问题

虽然我县财政十分困难,但为了尽力将政策规定干部享受的工资、补贴发放到位,切实提高干部的生活待遇保障,县财政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科学调度资金,在确保工资发放的情况下,今年*月份,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并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通过调整预算安排将干部的适当生活补贴纳入了财政预算,目前,县财政已将预算支出指标下达到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为确保落实到位,县财政局印发了《*县财政局关于*年适当生活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对纳入财政预算发放的适当生活补贴范围、标准等问题均作出了相应要求。

财税工作意见范文9

抓管理、促服务、多途径密切税企联系————电子申报条件下如何保持税企联系

××××税务分局自××年月全面实行电子申报至今已经有年的时间,电子申报极大的方便了广大纳税户,节约了纳税成本和时间,但在广大纳税户和税务人员享受着信息时代带来便捷的同时,原创: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弱了税企之间的联系。在近一年的网税申报实践中,企业办税人员反映无法及时全面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网络通知和电话联系的局限性使部分临时性工作需要财务人员多次往返于分局与单位之间,管理干部也反映税务资料收集不方便,资料填报不及时,影响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出现以上现象的原因的是多元的,首先由于电子申报说具有的远程性特点,使原先企业办税人员和税务管理干部一个月最少一次的见面和沟通密度大大降低;其次,随着电子申报的推广应用,一些传统信息平台如分局布告栏等,其受众对象就相应减少,但由于企业办税人员计算机水平和网络使用习惯的限制,网络还无法完全承担作为主要信息和反馈渠道的作用;最后,电子申报的开展的时间尚短,部分纳税户还不适应这种方式,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网络拥堵现象也还比较严重。因此,如何加强因电子申报而削弱的税企联系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新问题。

一年以来,结合××××分局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不断的摸索和实践,对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税企联系有了一定的认识,也探索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

一、立足自身,抓管理促效率

针对企业办税人员反映的临时工作多,需要填报的表格多,多次往返分局耗费大量时间,联系效率不高的问题。分局领导在和全局干部多次谈论、分析后,决定以继续完善岗责任制、强化服务意识为核心,立足自身工作特点,规范内部管理,明确岗位责任,提高工作效能。

首先将分局内部工作的各个方面、环节在操作程序上加以规范,实现科学管理,在保证合法规范的前提下同类事项合并办理,尽量缩短各事项的办理时间,减少纳税人的等待时间;同时分管局长和各股室负责人定期召开碰头会,对上级布置和相关部门要求配合的各项临时行工作与本分局近阶段工作相结合,并主动与县局相关科室沟通,统筹安排,尽量利用管理人员下企业指导税收或者会计人员培训的机会将分散的工作集中处理,并现场就表格填写、数据上报等问题对企业财务人员尽心指导。通过这些措施有效降低了数据漏报、错报的几率,提高了各类涉税报表收集的速度和完整率,同时企业纳税人也反映工作有指导,心中有数,不但减少了往返税务机关的时间,而且有助于企业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如××年月在××××利用针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的通知》有关精神,对有关税收政策和税种调整进行宣传辅导的机会,现场与企业财务人员核对××年上半年企业各类涉税报表上交情况,查漏补缺,现场收集各类各类涉税报表份,纠正错误填报份。

二、集中培训、解疑惑助工作

分局领导在收集企业财务人员和一线管理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以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工作的开展为契机,通过调查研究和全体干部讨论,并和县局有关科室联系。针对××年下半年××××县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收政策有大的变动,小企业会计制度落实推广等新问题。于××年月分两批对××××镇辖区内户企业的法人代表和财务主管进行税收政策培训,培训对有关税收政策和税种调整进行详尽宣传辅导,重点突出介绍了建制镇、工业功能区的区域界定和征收标准,并解答了部分企业在政策应用和土地使用税申报调整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对上半年在网税申报应用过程中出现的典型问题做了总结归纳和周到细致的解释。在培训过程中共发放各类表格份,并由有关管理干部现场解释了填报方法和注意事项。

此次培训涉及企业户,财务主管人员余人。原创:总到场率%,税务干部现场解决纳税人有关业务问题个;收集各类意见余条,经整理归纳后向县局有关科室反映网税申报系统改进意见条;现场收集各类报表、财务资料份;向企业财务人员指出问题余处。在总结此次集中培训成效经验的基层上,计划在××××税务分局辖区其他乡镇推广开展,作为形成长效、动态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向县局汇报有关经验。《浙江税务》××年月刊以通讯形式对此次培训活动进行了报道。

企业法人和财务主管普遍反映通过此次培训解决了网税申报以来积累的许多疑惑,对最新税收政策有了直观、细致的了解,节约了大量时间,使企业能更好的根据纳税需要合理安排资金使用,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和损失。一线税收干部反映,通过培训企业申报正确率大大提高,资料收集速度和正确率有较大改善,提高了工作效率,改进了税企联系,融洽了税企关系。

三、创新方法、拓途径紧联系。

在苦练内功抓好管理和做好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工作的同时,××××税务分局还鼓励干部集思广益,创新方法,积极利用好这种平台拓宽途径与企业保持联系。

⒈依托电子地税网络平台在税企之间开通了“涉税咨询”、“电子邮箱”、“手机短信”等多种“电子沟通”交流方式,积极配合省局、县局使用“手机短信”平台,及时更新纳税人手机号码的信息;开通“”电子邮箱,并向纳税人公布邮箱地址,指定专人负责电子邮件的收发和回复。通过“电子沟通”渠道宣传税收知识、提供税收申报提醒服务、涉税信息,同时纳税人也可以通过这一电子渠道咨询、反馈有关涉税事宜。

⒉建立定期下企业调查制度。规定各股室对辖区内年应税销售(营业)额在万以上的企业做到最少半年走访一次,年应税销售(营业)额在万以下的企业每年最少走访一次。并做好台帐记录,严格考核。明确下企业走访调查的主要任务:一是宣传税法,把新的税收法规以及税收政策调整等信息及时传达到企业,做到上情下达;二是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管理情况,了解税源变化情况;三是做好服务工作,加强对企业的财务辅导,帮助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四是填好《××××税务分局下企业调查情况表》,把企业的意见、建议及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⒊制作责任联系卡。作为完善岗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分局从有限的办公经费用节约出一部分来制作了责任联系卡,在卡上公布一线征收干部的联系方式、岗岗位角色、咨询和监督电话,并印有温馨的纳税提醒。这样的纳税卡现在××××税务分局辖区内几乎每个纳税人手中都有一张,他们可以通过卡片上公布的方式及时与税务人员保持工作联系,并监督一线干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