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集锦9篇

时间:2022-10-26 11:07:32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1

一、2011年工作主要做法及成绩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

学无止境,学习是创新的源泉也是工作的动力。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是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更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为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的新时期司法行政队伍,局班子以身作则,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把加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予以抓紧抓实。我们在坚持“二五”政治理论学习日基础上,认真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市委二届七次全委会、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县第十一届党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学习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局长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干警的思想,凝聚了人心,从而也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不断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我们还继续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着力点,在局机关内部大兴学习之风,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大兴实干之风,营造想工作、议工作、干工作的浓厚氛围,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另外是结合今年政府阳光工程和四项制度的实施,我们以提高办事效率为着力点,要求从局领导到每个司法行政干警,均须树立强烈的事心和责任感,大力倡导雷厉风行、言出行随的办事作风,急事特事马上办,难事疑事不推委,特别是对能够办好、应该办好的事情要坚决办好,打造高效服务平台。从而较好的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为县委、政府服务的工作职能。

(二)、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在去年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三个一”为主的一系列专项教育活动。

一是根据《中共**自治县委关于印发〈**自治县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发〔2011〕16号)、《关于印发〈普洱市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司发〔2011〕24号)文件和《**县政法机关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实施方案》(景政法〔201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学习《读本》的教育活动。为确保两个学习教育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各乡(镇)司法所长为成员的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自治县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自治县司法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实施方案》下发施行。通过历时近五个月的学习,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深化了认识,找准了问题、看到了差距,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振奋了精神、激发了干劲,学习教育活动基本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为检验学习教育活动成果,于2011年7月10日早上,我们组织全局30名干部职工参加了云南省司法厅组织的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统一要求的学习《读本》活动教育考试,全体同志均一次性通过,没有一人补考。

二是根据《关于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景纪通[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六个“为什么”学习宣传的通知》(景宣发[2011]35号)和《中共**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景办发[2011]86号)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六个“为什么”、“三增强”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的学习教育活动,掀起了新一轮政治理论学习热潮。

三是按照省市县委、政府和省市司法厅局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阳光工程”,并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自治县司法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重要事项公示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重点工作通报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自治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安混乱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调查研究制度》、《**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挂钩定点联系制度》、《**司法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自治县司法局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等。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了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了xx在国务院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组织观看了《马背上的法庭》、《真水无香》和《缉毒警》等电影。通过采取上述一系列举措,全局干警综合素质得到增强,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提高,从而也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三)、夯实基础,强化管理,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不动摇

1、民调维稳工作。民调维稳工作继续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与“多种手段、协调作战”的方针和依法调处、德法并举原则,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主线,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今年以来,为借鉴推广好“金平经验”,我们经调查研究后,在全县行政村内已健全有调委会的基础上,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基本要求,在现有的自然村全部建立健全了调解小组,明确指定了调解员,10个乡(镇)调委会也进行了全面调整充实,统一发放了聘书,完善相关法律手续,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县、乡(镇)、村(社区)、组(自然村)的“五级”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县共有各级调委会152个,共有调解人员2683人。二是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根据新时期民调维稳工作实际,我们统一制作了3000本《**自治县乡(镇)村(居)委会、村民小组民事案件调解协议记录册》下发到各自然村(组),并划拨经费对全县各级调委会和调解小组的所有调解员就如何使用《调解协议记录册》进行了全面轮训,较好的解决了基层调解组织工作的规范性问题。

同时,我们还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XX年]179号)和《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司法局转发财政厅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意见的通知》(普财行[2011]83号)文件精神,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努力使“一案一补”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三是努力营造了民调维稳工作的良好法制氛围。根据普洱市司法局转发《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关于开展纪念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的通知》(普司发[2011]52号)文件要求,于2011年6月17日,我们在县城大农贸市场设立一个宣传点的基础上,全县10乡(镇)均设立宣传点同步开展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宣传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10幅,开展以案释法调解纠纷12件,现场解答咨询310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560份,出动宣传车辆15辆次。此次宣传活动不但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也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社会影响面,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更加理解和支持,亦努力为迎接《人民调解法》的顺利出台营造良好的氛围。截止10月底,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119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47件,上升21%,调解成功1122件,成功率达94%。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5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73件。创“四无”(无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杀案件、群体性上访案件)单位64个,其中乡镇6个、企事业单位31个、行政村27个。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了一方社会的稳定。

2、基层“两所”建设不断推进,软硬件建设极大改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和司法部及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在巩固2011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一是今年我们在去年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凤山、**、正兴3所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了司法所建设“攻坚年”活动,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目前,除益智所因搬迁未建外,威远、正兴、凤山、**、民乐、勐班、半坡7所已迁入新居办公,碧安、永平2所也已基本完工,局机关已于4月29日迁入新办公楼办公。同时,在硬件建设上,我们还按照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购置了10台微机配发到各个乡(镇)司法所,还为永平所、凤山所各配备了一辆微型车。二是在去年6月首次全面实现乡(镇)司法所人财物的上划收编的基础上,为解决人员编制不足问题,我们在继续执行顶班工作的同时,经报县委政府领导同意后向全市公开招考了2名干警,从而较好的缓解了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少事多,力量不足的实际困难(今年我们又上报申请将再招考2名)。三是根据《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司法所规章制度管理的通知》(普司发[2011]13号)和《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统一司法所标识文件的通知〉的通知》(普司发[2011]89号)要求,我们在继续抓好乡(镇)司法所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基础上,还积极筹措资金为10个乡(镇)司法所统一订购了司法行政徽章。当前,全县10个所在思想上、组织上、基础设施上得到了全面加强,基本形成机构健全、管理有序、人员充实、职责明确、制度完善、保障有力的发展机制,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止10月底,10个乡(镇)司法所共受理调解各类纠纷83件,宣讲法律法规96场次,受教育45000人次,为基层政府提司法行政建议5条,采纳5条,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制定村规民约9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5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1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4人次。10乡(镇)法律服务所与乡(镇)司法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作办公方式,属自收自支事业机构,有兼职法律服务工作者25名;半年来,共诉讼事务10件,非诉讼事务9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94件,调解纠纷135件,代书177份,解答法律咨询1536人次,当任法律顾问138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

3、重点人口管理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展开。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根据云综治办[2011]18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普综治办[2011]1号《关于印发〈普洱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专题请示汇报,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县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为此,专门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国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田国光和县司法局长吴宏任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社保局、人事局、财政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领导小组在制定下发《**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于2月27日召开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学明同志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国新同志作了重要动员讲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田国光同志就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

二是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按照省、市的要求,我们不但统一制作了《**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展示版》,还统一翻印了省司法厅制定的各种法律文书、表格,下发到各乡(镇)司法所使用;并制定了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下发给各乡(镇)司法所,并要求各司法所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三是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社区矫正工作实施以来,我们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省、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从而确保了我县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过一例漏管、脱管,使我县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截止10月底,全县各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接收符合移交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64人。

4、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更加规范,成效更加明显。在年初,我局就已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列为基层司法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重要内容。要求各乡(镇)司法所均要健全安置帮教网络,建立健全释解人员信息库,个人档案管理库,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档案齐全、衔接工作规范、安置帮教措施落实、帮教无死角,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截止10月底,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6人。县司法局、各乡(镇)司法所、派出所、各级各部门帮教组织和人员,认真履行帮教职责,积极配合协助当地政府和单位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16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并均采取落实责任田的方式进行了妥善安置,安置帮教率达到100%,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我县安置帮教工作对维护全县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努力拓展服务领域、积极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1、公证工作。公证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公证处不但建立有严格的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公证处内部自律机制,而且还坚持公证咨询、接待的首问负责制;在公证质量检查的方法上,建立个人自查、互查、工序交接检查、抽查的四查制度。做到了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保效益。年内,积极主动参与了县乡公路、房屋建设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有效的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截止10月底,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5件,涉及标的XX万元,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各类法律文书87件。全年无错证假证发生。

2、律师工作。律师工作紧紧围绕“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证、恪守诚信”的总要求,不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培养和树立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截止10月底,芒乡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41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民事案件24件、法律援助8件,解答法律咨询200人次,法律文书15件,担任法律顾问4家。平掌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65件,其中刑事案件12件、民事案件37件、非诉讼15件、仲裁1件,解答法律咨询160人次,法律文书32件,担任法律顾问11家。

3、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加强,达到了“贫者必帮、残者必援、弱者必助”的要求,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救助原则,较好地维护了全县老年人、妇女、儿童、各种残疾人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根据《普洱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普司发[2011]79号)文件要求,我们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契机,以推广“盘龙经验”为载体,不断加大了对《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办法》和《云南省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暂行规定》等的学习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还按照县委李忠民书记在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普办发[2011]27)文件上的批示和《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普司发[2011]91号)文件要求,及时研究制定了《**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向全县转发,从而掀开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史上新的一页。截止10月底,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3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4件、民事法律援助5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84件,法律文书5份,解答法律咨询60人次,受援人数达190余人。

(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

2011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也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一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为主线,以依法治理为载体,为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社会政治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1、依法治县进程全面推进。我们在全面抓好《**自治县XX—2011年依法治县规划》实施的同时,及时制定下发了《二00九年**自治县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法制中心示范户”创建活动的通知》,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细胞工程”的实施,继续加大对地方、基层、行业依法治理指导、检查、督促的力度,把“民主法治村(区)”和“法制中心示范户”的创建巩固作为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切入点,4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今年8月,我县在原有2个省级、1个部级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基础上,永平镇迁糯村又被推荐上报部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当前,全县119个单位部门、10个乡镇、136个村(居)民委员会,依法治理面达100%,1943个村民小组,依法治理面达95%。县、乡(镇)、村(居)、组(所)四级依法治理网络已经形成,并已发挥出日愈重要的作用。

2、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措施保障。一是在年初制定下发了《二00九年**自治县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同时,及时召开了县乡(镇)两级法制宣传教育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市司法局长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二是根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景人大[2011]20号)文件要求,县局及时下发了检查通知,认真开展了查缺补漏和自检自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了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检查任务;于2011年9月25日,县人大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会议对我县“五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突出重点,加大“法律六进”活动推进力度;切实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加强农村基层“两委”班子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完善普法保障机制六个方面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为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队伍素质,我们把普法依法治理骨干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全年县(乡)两级共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28期,参训人员5700人(其中法制中心示范户主1675人),为我县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继续执行大乡(镇)60张、小乡(镇)50张的农村学法照片量化考核制,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激励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推行依法治县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评,统一表彰奖励,确保了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一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县委中心组坚持每制度集体学法和自学法律制度,各级均制定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公务员法律培训制度,县组织部、人事局、党校等有关部门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中,分期分批开展了各系统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年内,共参训人员250余人。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为提高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水平,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依法经营和诚信意识。加强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全县各类学校都把法制课列为学生必修课,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全面实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全县137所中小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并由县教育局统一发放了聘书,法制副校长年内到学校上法制课31场次。切实加强对农民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按照省、市关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了落实,基本达到了每个村委会有一所法制学(夜)校,有一块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名法制宣传员(法制中心户),每户一名法律明白人的要求。目前,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形成了“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章”的立体宣传格局。二是积极组织、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宣传日、纪念日开展了各种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全县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利用“3.8”、“3.15”、“5.19”、“5.24”、“6.5”、“6.25”、“6.26”等大型宣传日、纪念日活动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咨询,宣传内容涉及《宪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律师法》、《禁毒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30余部,极大地渲染了“五五”普法的气氛。全年上街设宣传咨询点28个,共发放宣传资料10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宣传50辆次,悬挂宣传横幅75条,粘贴标语3600余条,图文展版80幅,接待咨询3670人次,开展法律知识竞赛15场次。三是在拓展普法阵地的同时,认真办好了电视台《法制园地》专题栏目,**报《法制园地》专刊,广泛开展了法制文艺活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形成了“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章”的立体宣传格局。年内,电视台播出法制专题栏目49期,报刊《法制园地》专刊24期,法制文艺演出85余场次,观看42500余人。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队伍整体素质还较差,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当前,我县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与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对干警的整体素质教育和培训任务还十分繁重;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XX]10号)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司法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司发[XX]66号)文件关于“乡(镇)司法所应由3名以上公务员组成”的有关规定,我局乡(镇)司法所仅18名的人员编制数严重不足,现有在职人员也仅有22名(含在职不在编数)。

(二)民调维稳机制不够健全,基层基础还较薄弱。当前我县民调维稳机制还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求,乡(镇)、村(居)级调解组织虽以建立,但不够健全,“四落实”难以落实到位,调解人员整体素质较差,根据《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司法局转发财政厅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意见的通知》(普财行[2011]83号)文件要求,本应与予以财政保障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难以落实,由于尚无专项经费,市、县虽能确保对乡(镇)级调解人员的年度培训,但对村(社区)级调解人员的培训难度较大。

(三)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硬件设施滞后,工作比较被动。虽然政府已按每个乡(镇)县级配套4.3万元的标准给予了拨付,但由于材料物价上涨等因素,专项资金之外欠债较大。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缺乏,工作难度较大。由于县财政困难,使原《中共**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景发[XX]45号)文件中关于“各级财政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安排每年人均不少于0.2元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的规定难以落实到位,从而使全县基层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比较被动。

三、2011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思路:2011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不断转变作风,着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措施:

1、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云司基[2011]6号)文件,夯实基础、筑牢根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推进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增强帮教安置的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进一步做好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努力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着力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2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首任,突出抓好队伍建设

按照市委、市委政法委、达州市司法局的安排部署,我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三大主题”活动,突出抓好队伍建设。一是及时动员发动。自市委动员大会后,抓紧进行动员,局长亲自作好动员报告,做到“五个讲清楚”,引导每名党员干部做到“五个明白”,同时按照市委政法委要求对全市三大主题活动方面内容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二是完成规定动作和自创动作。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认真完成了市委规定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作辅导报告、理论党组学习、专题培训、命题调研、专题讨论、必读科目,边学边查边改等七个规定动作,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自创了案例分析会、演讲赛、征文比赛、三大主题在线摸拟考试、廉政承诺等活动,我局有8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简报分别被达州市委宣传部、达州市司法局、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转发。三是顺利完成转段,5月14日下午,市局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阶段动员大会,认真总结了学习调研阶段工作,部署了分析检查阶段的工作,学习了向守牧先进事迹。局党组书记局长付赟主持会议。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敏总结了前阶段工作,付局长安排部署了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指导组长张华平,成员聂飞到会指导并提出了具体要求。5月22日上午,局党组在征求反映意见、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撰写发言材料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组长张华平等领导到会指导。四是抓好“三大主题”活动在线考试。5月7、8日,达州市司法局政治部吕主任亲临我局督导检查司法行政干警“三大主题”在线考试,我局党组行政高度重视,按照考试计划,40名司法行政干警参考,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认真考试,确保实现了“全员参考、全警合格”,使“在线考试”成为广大干警强化学习、提升素质的平台。

(二)以普法宣传为载体,突出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大力加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狠抓各项措施和活动落实。一是制定下发了《市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及时安排部署和动员。二是及时调整充实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民参与的运行机制,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实。三是“三、八”普法忙。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市司法局组织协调市级二十多个部门、妇女儿童维权中心以及太平镇等单位在主城区万客隆超市门前举行了庆“三、八”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特别是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倡导广大妇女不仅要学法、知法、守法,而且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为和谐法治建设做贡献。四是法制培训进学校。市司法局副局长、市法治办副主任蒲胜志先后深入中学、太平镇红旗小学等学校,上“两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课。五是法制培训进机关。3月19日,市委政法委、市局、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市机关、城区、周边10个乡镇分管维稳工作的负责人和太平镇社区负责人,部分居民代表共400多人参加了在萼山剧场举办的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康代兴主讲的普法骨干培训。六是送法进乡镇。3月23日,市司法局、市法治办组织送法进乡镇法律服务小分队随市第十五届“科技之春”专家科普宣传团深入官渡镇、梨树乡、罗文镇广泛开展发放宣传资料,送普法书籍、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乡、村、社、部分村民代表法制培训剂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要进一步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依法维护农村稳定。七是认真做好人大常委会审议“五五”普法工作。年初,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专题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晓勇代表市人民政府汇报了2006年以来“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分析,提出今后工作的思路。通过听取和审议“五五”普法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市“五五”普法启动以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积极创新思路,探索宣传方式、方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体现在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有计划、有实效,“一学三讲”、“法律六进”活动有措施、有特色,普法并举,学用结合,依法治市进程有序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会议要求,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理念,扎实推进该市“五五”普法工作更加全面的深入开展,特别是要重点消除城市农村普法死角。市法治办针对市人大提出的“五五”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结合人大提议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市开展并总结的《“五”字工作方法,加强农民普法教育》、《市司法局五项举措开展“法律进万家”活动》等经验被四川法制日报、四川科技报、达州市委宣传部、达州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政法委等单位转载。

截止目前,司法行政系统下发各种宣传资料18000份,普法书籍1200本,培训骨干600人(次),培训青少年学生25000余(次),推进了五五普法深入开展。

(三)以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为重点,突出夯实司法行政基础

1、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所是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得以发挥的阵地,我们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强力推进全市司法所项目建设。2009年,全市剩余35个待建国债投资乡镇司法所建设项目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先由市财政垫资建设。其中6个乡镇司法所纳入当地乡镇修建政府办公楼计划,29个乡镇司法所有偿购置乡镇政府闲置办公用房改建。一是抢抓机遇。今年伊始,达州市委政法委工作会议明确了全市2009年“两所一庭”建设实行各县市政府“交钥匙”工程,我们抓住这一机遇,及时向市委、政府汇报,得到市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迅速成立了全市“两所一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投资公司,市政府、市政法委主要和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召开“两所一庭”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两所一庭”建设中存在问题,3月14日市政府又专门召开了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站在巩固基层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认识建设“两所一庭”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司法所建设,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二是狠抓落实。3月以来,市司法局在全市“两所一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指挥下,积极主动地与35个乡镇政府一起对乡镇司法所建设需要新建、改建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经过深入调查摸底,确定了29个乡镇司法所购置当地政府办公用房改建,6个乡镇司法所纳入当地政府新建办公用房计划。4月份,市司法局汇同四川荣达会计事务所、市投资公司、国资委、财政等部门,对全市购置改建的29个乡镇司法所进行了实地评估。29个乡镇司法所每所面积均达到100—120平方米(大乡镇司法所120平方米,小乡镇司法所100平方米以上),基本上能满足司法所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等必备条件。三是强化监督。为保证全市司法所建设顺利进行,除全市成立“两所一庭”建设领导小组外,市司法局也相应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基层股长、办公室主任、政工股长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所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司法所建设具体工作,要求分管局长、基层股长、司法所长一起与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和部门协调,共同解决司法所建设相关事宜。对难协调、影响司法所建设进度的问题,及时请示市委、政府、市政法委领导出面协调解决。凡市政府拨付资金,由全市“两所一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拨划,凡需要与乡镇签订有偿购置的办公用房协议的,由全市“两所一庭”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签订协议,国资委统一出具有偿划拨文件。目前,司法所建设进展顺利,通过建设好司法所这个阵地,为巩固基层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发挥好自己的职能作用。

2、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首先从抓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入手,清理整顿人民调解组织,规范了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全市已建立人民调解组织479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52个,行业调委会48个,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其次加大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我局汇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采取分级负责,集中辅导,集中观摩法庭庭审等办法,对全市乡镇500余名人民调解员骨干进行了培训;第三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主动及时地调解达陕高速公路、襄渝二线、210国道城区段改道、华新300万吨水泥生产线等国家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等突发性,易激化纠纷,积极介入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的调解工作,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上半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88件,其中疑难复杂矛盾纠纷368件,调处成功356件,调解成功率96%以上。避免民转刑案件1件1人次,制止群体性械斗3件70人,防止重大矛盾纠纷引起的上访和12件433人。3、扎实推进刑释解教工作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上半年我市从监狱回的刑释解教人员共87人,安置85人,安置率97%。我们一方面采取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的衔接工作,力求做到不脱管、不失控,减少重新犯罪,另一方面采取帮教措施,积极协调民政、劳动、工商、广播电视等部门及一些企业开展过渡性安置帮教,尽最大努力,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帮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重新做人。同时,我们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方法,提高矫正质量。今年以来,在试点的3个社区基础上在全市推广“三谈一归”、“四字一感化”、“一检查二回访三调研”等社区矫正工作方法,进一步体现了人文关怀,全市有89名社区矫正人员,已有60名通过社区矫正顺利回归社会,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以规范法律服务队伍执业行为为抓手,突出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公证员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强化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打击冒充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骗取他人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市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一是开展专项清理整顿活动,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活动。取缔无照无证及超范围有偿经营法律服务的非法中介组织;惩治冒充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骗取他人钱财的违法人员。二是严格按照市司法局文件要求,把好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三是强化办证质量。3月5日,由达州市司法局机关党委书记陶华任组长,达州市公证处主任贾本鸣、公证科李先春科长、旭副科长为成员的市司法局公证质量检查组,来我市检查调研。工作组对我市公证处的公证质量工作进行了抽查检查,并召开了公证现状调研座谈会。市司法局局长付赟就我市公证质量管理及相关工作,向工作组作了工作汇报。工作组严格按照四川省公证案卷质量检查标准的要求,认真查阅抽检的案卷,对发现的问题,逐卷填写、汇总。检查后,工作组对我市公证处的办证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价。认为: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严格按照《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办证,总体质量较好,全部为合格案卷,公证处的卷宗装订整洁规范,内容详实、全面,案卷质量有大幅度提升。同时,也指出了个别案卷存在的问题,并对我市的公证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局立即派分管领导和公律股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规范档案,建立帐务。四是强化刑事调解营造和谐司法。为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力度,通过刑事调解程序,调动社会各阶层、组织和社区的积极性,让其参与化解犯罪引起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有利于社会矛盾的解决达到案结事了的境界,最大限度地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和谐。5月26日下午,市司法局举行“强化刑事调解、营造和谐司法”座谈会,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苏群以及刑庭、立案庭的法官,市司法局局长付赟、副局长蒲胜志、公律股负责人及四川天维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共计27人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议由司法局副局长蒲胜志主持。各位领导及法官、律师围绕“强化刑事调解、营造和谐司法”主题进行了座谈。通过座谈指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从轻处罚与花钱买刑理解问题;二是被告人已经赔偿物质损失和可以作量刑情节的理解问题;三是从轻处罚的考虑与量刑幅度不太明确问题;四是被告人与被害人及其亲属间的矛盾突出问题;五是调解的时间保障与审理期限关系问题;六是被告人经济能力的限制问题;七是精神损害赔偿的缺失问题;八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的前置问题。通过座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可以从以下途径解决: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使人们正确理解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从而获得从轻处罚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二是正确理解“被告人已经赔偿物质损失”和“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以予以考虑”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三是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可以结合法定刑和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的数额比例予以综合考虑规定一定的从轻比例;四是化解被害人与被告人矛盾深化问题,应采取多做说服教育工作,调动一切可以调动力量做好调解工作;五是调解审限的冲突问题,可以将调解的时间在审限中扣除;六是被告人经济能力有限,应根据法条的立法精神,尽量扩大“调解赔偿主体”的范围,不应仅局限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本人,可以将其亲戚朋友纳入可以调解的主体范围;七是精神赔偿缺失制约调解,应统一司法尺度,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内;八是对刑事附带民理诉讼调解前置问题,应将调解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判决前的必经程序。

上半年,我市法律服务业务稳步增长。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208家、个体工商户及家庭法律顾问826家,输各类法律事务1785件,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2家,办理各类案件92件,其中民事43件,刑事49件,非诉讼65件,提供各类法律咨询430余人次。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403件,其中民事公证311件,经济公证事务68件。法律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五)以服务民生为根本,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中,市司法局采取五抓措施,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服务民生,让弱势群体得到实惠。一抓业务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能力。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采取以案代训形式,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援助业务培训,邀请律师对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村法律援助联络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定期开展培训,让他们熟悉法律援助的操作流程、受案范围和办理要求,成为称职的法律援助人员。如接待当事人、调查事实、收集证据、参与谈判调解、分析案情、撰写法律文书、诉讼、出庭等,通过以案代训,切实提高了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抓网络建设,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平台。目前,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街道、乡镇司法所和残联、妇联、团市委等地设立了3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部分社区和村组设立了40个法律援助联系站,最大限度地拓展法律援助平台,让弱势群体及时享受到法律援助。三抓援助范围,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的援助力度,对农民工工伤、讨薪、交通赔偿人身伤害等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应援尽援。对农村低保人员、城市低保人员、法院指定人员、残疾人,持有街道乡镇以上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因交通、医疗、产品质量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索赔事项,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造成人身损害赔偿事项,以及农民因购买或使用假冒伪劣生产资料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索赔事项,给予100%援助。四抓简化程序,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启动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审查受理程序,尽可能为其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对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但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可能引发严重事件,或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或属于人数较多的群体性案件等类型的法律援助申请暂不进行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及时受理并指派工作人员和律师开展先期调查工作,事后由受援人补交有关证明材料。对劳动报酬和工伤类申请事项则免审经济困难证明。力争使每一名农民工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五抓宣传教育,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通过送法下乡、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途径,充分运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广播电视台办好《法制之窗》栏目,每天播出一集“以案说法”电视节目,每天分别在13:00和21:00左右播出两次,并在信息频道滚动播出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援助知识,与四川天维律师事务所联合在市司法局网站上开通网页,融法律援助工作动态、法律法规资料查阅和律师在线解答法律援助疑难问题于一体,让电视和网络成为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真正把法律援助宣传深入持久地开展到千家万户中去。上半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3件,解答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350人次,有力地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目前,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乡乡建立了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严重缺编,有所无人的现象突出,影响了职能作用发挥。二是法律服务队伍量少质弱,法律服务的拓展和规范面临挑战。表现为高素质法律人才匮乏,律师事务所规模小,人才外流严重,专业化水平低,抗风险能力弱,非诉讼业务拓展举步维艰。三是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不大,覆盖面不广,从业人员过少,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四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素质参差不齐,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市实际,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将以科学发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考核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是全面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深化“法律六进”和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全市依法治理和民主法治进程。

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优势,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消化处理在基层,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全面完成司法所建设任务,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软件和硬件全面达标。加大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三是坚持“大服务”思想,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认真贯彻司法部“十大便民”措施,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积极指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研究探索非诉讼领域的新路子。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3

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以服务民生为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

(一)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

1、发挥调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按照省、市综治委和孝感市司法局《关于在我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检查和民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从今年3月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双查”活动。对正在发生和已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介入,针对具体情况,依法进行调处,活动效果明显,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半年来,全市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50件,成功350件,调解成功率100%。

2、加强重点防控,力保“归正人员”稳定。一是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对我市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全面排查工作,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档案,建立电子台帐。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积极想办法,多方协调对我市今年上半年刑释解教人员27人进行安置。二是按照规定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对全市41名矫正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的心理和行为。目前富丽社区的试点工作运行正常,下一步将在全市范围内铺开。

3、建好基层平台,延伸司法行政职能。上半年,按照孝司发通[20*]10号《关于对全省第二批国债项目司法所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按标准、按要求对已建成的乡镇司法所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指导,一是对所有已建司法所的基础设施、人员管理、教育培训、工作程序、记录卷宗六个方面实现了规范化管理,拨出专款为棠棣、李店等司法所添置了办公设施,为孛畈司法所进行了房屋维修;二是对司法所新录用人员进行了轮岗培训,分两批到机关各股室进行锻炼,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迎接省司法厅对我市司法所的检查验收工作。4月11日,省司法厅检查组一行来我局检查规范化司法所和验收第二批国债资金项目所,在对赵棚、王义贞、雷公、孛畈、烟店5个基层司法所进行了实地检查和验收后。对我市司法所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司法所的进一步规范为司法行政职能向乡镇延伸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提升宣传实效,稳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1、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上半年按照“两增强、三提高”的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实效性。一是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针对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的现状,上半年市普法办在全市中小学共组织了5次大规模的法律进校园活动,通过讲座、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受教育学生达9000多人次。二是积极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针对过去农村普法教材“农民不愿买、买了不愿看”的情况,我局积极想办法自筹资金编印《农村普法漫画读本》2万余册,免费发放给农民,内容以漫画为主,包含近10部实用法律,融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激发了农民的阅读兴趣,很受欢迎。同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送法下乡活动,3月份在伏水镇开展了“增强维权意识、保障妇女权益”的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在赵棚镇开展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主题的“五五”普法文艺演出活动,并结合抗震救灾进行了现场募捐。三是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的名义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用文件的形式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组织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在各机关授课20余次,在全市机关干部中形成了学法热潮。四是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联合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宣传国家法律、政策,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五是积极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在车站、公园等场所悬挂标语、横幅进行法律宣传,对小型个体商户以赠送法律手册、解答法律咨询为手段普及法律知识。六是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采用普法纳凉晚会、设立法制宣传栏、组织居民听法制课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

2、认真做好普法中期检查工作。一是根据省、孝感市文件及安普办[20*]1号文件精神,于20*年4月1日至4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中学生参加的20*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检验“五五”普法2年来的成果,全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考人数8505人,实考人数8335人,参考率为98%,平均分数98.3分;初、高中学生应考人数53182人,实考人数45205人,参考率为85%,平均分数97.8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考人数480人,实考341人,参考率为71%,平均分数96.9分。二是认真做好迎接孝感市“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市普法办对全市各类单位法制宣传工作进行了一次普查,对照上级规范和标准,及时督促指导各单位查遗补漏,6月下旬接受了孝感市的检查,检查组领导对安陆的普法情况比较满意。

3、精心组织媒体宣传活动。一是继续在安陆电视台开办普法园地栏目。为办好栏目,我局采取“专人负责、全局动员”的模式,积极搜集好的素材,运用多种形式,把安陆人民关注的法律事件呈现在电视荧屏上,坚持每月为全市居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二是在安陆市司法局网络论坛上开辟普法专栏,并与安陆政府论坛、安陆综治网进行链接,为全市群众提供一个网上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的平台。

(三)优化法律服务,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1、法律援助服务弱势群体。今年上半年,我局围绕“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整体工作目标,切实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为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做法:一是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今年春节未过,法援中心的两名律师就赴外省为安陆籍农民工讨要工资,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是扩大法律援助机构覆盖面。在全市设法律援助中心1个,在乡镇街道、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单位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机构15个,今年又新增了雷公、赵棚、王义贞等10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市法援中心还新增了一名办公人员,添置电脑等办公设备,提升了法律援助的能力。市法律援助中心还与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联动机制,通过他们及时传递特殊群体在法律援助方面的需求信息,为特殊群体通过自己熟悉的渠道寻求法律帮助。三是加强机构与地区合作,构建外地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网。在长途汽车站设立“外出务工人员维权中心”,通过与市劳动服务中心联系,在劳务输出前,给务工者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分发便民联系卡,为外地务工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四是强化责任提高服务质量。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注重服务质量,拓宽援助范围,降低援助条件,对所援助的案件实行就近接待,统一管理,统一指派。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793起,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受益群众自发向法援中心赠送锦旗,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2、公证、律师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公证工作,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热点问题,提升服务质量,扩大公证影响力,尤其是公证介入行政执法、法院执行活动、政府重大涉法事项,进一步提升了公证的社会公信力,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37件,其中民事216件、经济21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二是律师工作,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拓宽业务渠道。在巩固传统诉讼业务的同时,拓展非诉讼类案件,并积极为政府接待提供法律服务,当好政府的法律助手,半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30多件,较去年同期有一定的增长,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尊严。

二、以增进效能为目的,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精心组织各类集中学习活动,净化干部思想。

1、认真开展“大学讨论”及“两项活动”。上半年按照上级政法委的要求及市政府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将上述三项集中学习活动统一进行,及时动员、制定方案,精心组织了一系列活动。一是开展了全局“大讲课”活动,要求每名工作人员讲一堂法制课,通过讲课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进而推进执行力的提升。二是进行分组讨论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重点放在公证、律师、行政执法等方面,通过讨论查找出司法行政队伍存在的服务意识不牢、工作作风不实、落实制度不严、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并制订出相应的整改措施。通过学习讨论增强了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效率意识、执行意识,提升公证律师人员的宗旨意识、文明意识、诚信意识,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三是在“安陆市司法局论坛”上开辟“大学讨论”及“两项活动”讨论专区,干警们积极发帖,畅所欲言,谈心得、讲体会,形成了浓厚的学习讨论氛围。

2、认真开展“学习抗震救灾精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汶川地震后,为正确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将关注灾区、情系同胞的巨大热情转化为恪尽职守、履行使命的强大精神动力,把学习抗震救灾英雄模范和弘扬无畏、顽强的抗震救灾精神转化努力工作、争创佳绩的具体行动,司法局党总支及时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学习抗震救灾精神,为党旗增光添彩”主题党日活动。活动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开展集中党课教育,深入学习灾区党员干部克服艰难险阻,夜以继日、顽强拼搏、舍生忘死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奋战在灾情最严重的地方,争分夺秒搜救遇险人员,竭尽所能帮助群众、救治伤员的感人事迹。通过“学英雄、找差距”、“发扬汶川精神、争当岗位标兵”等讨论活动对全体党员进行不间断的思想发动和精神激励。第二部分是开展交纳“特殊党费”活动,全体党员积极响应,踊跃交纳“特殊党费”,全局干部职工共捐款14000余元,将自觉交纳“特殊党费”当作一次党性教育,大家一致表示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把对抗震救灾的持续关心化作做好本职工作的不懈努力。第三部分是召开“支援抗震救灾、保持党的先进性”专题组织生活会,四个基层党支部都把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提高党性修养、保持党员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活动认真的抓好落实,48名党员无一缺席,党员们对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净化了干警思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狠抓“三支队伍“建设,提升社会满意度。

“公证队伍、律师队伍、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形象好坏直接关系到司法行政的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的满意度,开年以来我局狠抓了“三支队伍”建设。针对我市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服务意识差、服务不规范等问题,我们以提升律师形象、净化法律服务市场为目的,认真组织律师队伍集中开展了学习、讨论。要求全市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要理顺“四个关系”,强化“三个汇报”。“四个关系”即: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搞清隶属关系,服从监督管理;律师与律师之间的关系,搞好同行关系,形成整体合力;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理顺服务宗旨,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师与法官之间的关系,摆正位置,维护社会公正正义。“三个汇报”即:凡涉及到重大疑难热点案件,拟作无罪辩护案件和律师事务所当事人追索费的案件要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汇报。通过理顺“四个关系”,强化“三个汇报”,规范了律师行为,减少了违规现象的发生,上半年针对律师的投诉案件有所减少。针对公证处业务骨干较少,而公证业务要求较高的现状,我们组织公证人员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学习,鼓励公证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还从乡镇司法所选调年轻同志充实到公证处,培养公证后备人材。对于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我们严把入口关,对不合格的坚决清理,今年有2名原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未予年检注册,同时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规范化整顿,对于长期不服从管理、不交管理费、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法律服务人员严格控制,各所均不得随意聘用,通过规范人来规范所,努力打造一支专业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

三、以营造和谐机关为目标,积极改善办公生活条件

今年,我局从有限的资金中挤出一部分用于办公和宿舍区环境的改善。一是花费6万余元为每个办公室配备电脑,并连接网络,基本实现现代化办公;二是在办公楼安装电子防盗设备,强化了门卫的职责,确保了办公楼的安全;三是在宿舍区安装健身器材,对绿化区草坪进行整理,增植树木,美化了宿舍区的环境。办公和生活条件的改善,让全局干部职工能够心情舒畅的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存在的问题

半年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按照各级制订的责任目标稳步推进了各项工作,确保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在取得一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依然没有理顺,大多数乡镇司法所所长由司法助理,无法落实职级待遇,司法助理身兼数职,对司法行政工作无暇顾及,乡镇司法所还不能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作用。

二是“归正人员”教育工作,由于缺乏手段,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三是“法律六进”工作开展不平衡,乡镇、社区、机关开展较好,各类档案齐全,活动经常开展,但企业、单位及部分学校对普法工作还不够重视,不能完成基本普法任务。

四是乡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五是部分法律服务人员还存在宗旨意识不牢、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

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队伍建设方面:继续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两项活动”以及政法系统“形象建设年”的活动,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素质。

二、“五五”普法工作:一是对“五五”普法中期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查遗补漏,指导督促全市各部门全面完成年度普法任务。二是开展一次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活动。三是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普法效果。

三、基层基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的调处工作,力争全年“四无一保”局面。二是积极探索“归正人员”教育管理模式,加大帮教力度,力争无重新犯罪。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4

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及完成情况

我县有接受能力的村(居)民有36万人;有115个单位8990人;有21所中学,181所小学,有法制副校长40人,法制辅导员162人,青少年学生42511人;流动人口有29551人;村(居)干部有529人;执法部门有67个,其中法定行政执法机关52个,法定授权组织13个,司法机关2个,共有执法人员1978人,持证人员有1500人。县属有44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单位。有1个自治条例,5个单行条例。

五年来,由普法主管机关组织普及的法律法规有70个,由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有150个。全县干部职工普及率达100%;村民普及率达90%;居民普及率达100%;村(居)民干部普及率达100%;在校中小学生普及率达100%;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普及率100%,农民工普及率80%;流动人口普及率80%。

“五五”普法期间,我县共征订发放教材222254册,网站宣传平台67个,共组织普法考试4次,发放试卷32544份;组织法律知识竞赛65次,发放竞赛答题卡80000份;组织法制骨干培训140期,发放培训材料123600份;上街宣传1200场次,出动宣传车辆360辆次;发放新颁法律法规、单行条例单行本403280本;发放法制宣传材料4500万份;发放挂历45552份;发放宣传画5450份;发放录音带320盒,放录音900场次;发放光盘210盘;图片展6400场;张贴大小标语205000条,其中永久性标语3185条,挂横幅210幅;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87500人次;电视台播放法制节目196期;景东消息报刊登法律法规及法制信息184期;出法制专栏18736期;法制文艺演出107台次,排练节目187个,送戏下乡村1422场;放映法制宣传片360场次;开展法制讲座281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5670人;党委中心组学法520期。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支出五百八十万元。

二、具体做法

(一)科学规划,统一部署,全面启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在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宝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景东实际,按照全国、省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认真草拟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在广泛听取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形成一份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五五”普法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于10月12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我县《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实施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情况和制定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县委、县人民政府批转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根据《规划》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相继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五五”普法规划。全县上下形成合力,保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我县于12月18日召开了全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作了动员讲话,县人民政府县长对“五五”普法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会议使全县领导干部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任务,树立了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从而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健全机构,明确职责,有组织地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五”普法期间,随着领导干部的更换及形势的需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得到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现有成员单位19个,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及县人大主任任副组长、县委常委领导、县委政法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副局长任副主任,具体操作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五五”普法以来,领导小组具体制定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职责的明确,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职能更加有效发挥。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调整充实了依法治乡(镇)及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13个乡(镇)都配齐了政法副书记或副乡(镇)长,主抓政法工作。执法部门均有法制股室,专门负责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县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普法宣传网络,为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投入经费,专款专用,有保障地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至,我县财政预算给县司法局每年人均0.2元的普法经费,共拨款29万元,省财政拨普法专款16万元,各乡(镇)投资年使用普法经费2.5万元,部门单位投资平均年使用普法经费1万元。经费的保障,使全县各级各部门创新了宣传形式,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四)精心安排、巡回检查,有序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年来,我县司法局协同县依法治县办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每年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县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全面的安排,促使各级各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工作要点下发执行过程中,两部门还经常安排工作人员深入乡(镇)、单位部门检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彻实施情况,指导开展工作,及时解决普法依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还注重抓典型经验示范推广工作,及时传递和收集普法信息情况,随时掌握和了解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年年有部署,年中有督促检查。

(五)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不断深化“五五”普法教育工作

“五五”普法期间,县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法律六进”实施方案,利用各种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及纪念日,大力抓“法律六进”活动,强化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开创了前所未有的普法新篇章。

一是以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及公职人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能力,推进社会法治化管理为目标,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县司法征订《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法律知识读本》发放到各部门各单位;,县司法局创办了景东普法网站,结合景东实际设置新法速递、公共法规、部门法规、专题法规、法律问答、法律常识及案例精选等栏目宣传国家最新法律法规规章、省地方性法规规章、景东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景东政府职能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并以文件形式及电话通知各级各部门,要求工作人员点击普法网站,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网站的开通,创新了全县的普法形式,扩大了普法宣传面,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搭建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平台。5月上旬,县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县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赠送《新法律法规汇编》、《法律知识手册》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5月14日,县司法局与县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全县公务员、事业管理人员参加全省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引导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崇尚法律,增强“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意识。

二是以提高农村村民及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建设平安和谐新农村为目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由于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95%的人口是农业人口,县司法局将“法律六进”中的“法律进乡村”作为重点工作来抓。11月,免费发放《省农村干部法律知识学习资料》246册,并于11月20日组织166个村委会231人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参加了考试,通过考试,提高了村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及自我服务的能力。,征订了9万余册《农村法律知识手册》,免费发放到农户家,做到户均一册。同年,县司法局与依法治县办在全县各村民小组建立了2500户“法制中心示范户”,向示范户发放工作职责及法律工具书,由“示范户”负责区域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及覆盖面。,县司法局联合乡(镇)在重点乡村组开展普法骨干培训,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引导乡村干部及农村公民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将老百姓不断引向学法用法及守法的轨道。“法律进乡村”活动成为景东农村普法史上的新亮点、新跨越,为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及和谐平安景东的构建进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以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依法治社区能力,增强社区三种人即居民、农民工、流动人口的法制观念,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县司法连续五年与锦屏镇司法所联合向城区三个社区免费发放《法律法规汇编》、《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法律法规单行本及法制宣传材料,为社区建立了法律图书室,定期组织社区居委会干部及44个社区居民小组长以法制讲座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引导他们认真自学及组织居民学习与社区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负责在各自管辖的区域内召集农民工及流动人口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居民、农民工、流动人口学法的自觉性,做一个守法用法的良好公民,共同创造美好和谐的社区新型家园。

四是以提高企业经营者依法管理和安全生产的能力,增强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及依法维权的意识为目的,,县司法局与锦屏司法所及文井司法所在昌龙公司、佳浩公司以召开企业经营管理者及职工法律知识培训会的形式,向与会人员、办公室主任、图书室及车间负责人发放《法律法规汇编》、《企业经营者法律知识读本》及与安全生产、劳动合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为公司建立法律图书室,为公司管理人员及职工提供学习法律知识的工具书。与社保局、安监局联合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班,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注重安全生产,考虑职工合法权益才是公司长远发展之道。

五是以引导及督促广大师生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教师依法治教的能力,增强学生守法及依法维权意识为目的,县司法局联合关工委、综治委、妇联、团县委教育、公安、工商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协作,互相配合,联合开展各项活动。如,每年的“6·26”、“10·26”国际国家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几个部门都要到学校开展禁毒知识讲座,放映录像,展览图片。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全县部分学校建立了禁毒示范学校。各学校做到了普法“教材、师资、计划、课时”四落实,几部门及学校针对我县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坚持把好青少年普法关,不断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首先规范法制副校长管理。每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不断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努力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目前我县已实现100%的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村完小配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充分发挥作用,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制教育培训,落实法制教育课时,每学期为学生上法制课2次以上。第二,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确定法制教育的目标、内容、途径和方法,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学生们熟悉的社会生活中。在小学中,着重帮助孩子们培养遵纪守法意识,针对中学生,则着重讲授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关的法律法规;第三,搞好法制教育与其他教育的结合。即法制教育与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相结合,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与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第四,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在课堂教学的同时,还组织学校开展主题班会、演讲比赛、法律知识测试等形式,增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组织学生办板报、宣传栏,大力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大激化了孩子们参与法制教育的积极性;第五,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先后到县属各学校开展法制讲座,赠送《法律法规汇编》及与学校相关的法律单行本,引导及督促广大师生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营造美丽和谐的校园法治氛围。

(六)围绕国情,服务大局,协调联动地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一是以提高公民的宪法及法律意识为目的,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如,县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省宪法宣传周宣传宪法知识,在“法律六进”活动中贯穿宪法精神,引导公民增强宪法及法律意识,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二是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如,消费者协会和工商局联合有关部门及企业,在城区、乡(镇)利用消费者赶集之际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以录音播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省消费者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出台后,食品药品监督局要求县城上规模的餐饮单位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法》宣传,在显眼位置悬挂食品安全法相关宣传标语,提示广大消费者;文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对网吧、音像制品、娱乐场所等经营业主进行与文化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在娱乐场所内张贴各种法律知识等宣传挂图、警示牌。国税地税联合利用“税收宣传月”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等等。

三是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林业部门为主,全县上下开展以《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农村土地承包法》为内容的林业法规宣传,林业局征订林业政策法规读本发放到各农户,做到户均一册;司法局印发与林权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文化局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宣传林业政策法规。县委宣传部与林改办联合举办了林改政策法规知识竞赛,营造了全县人民齐参与林改的良好舆论氛围,为顺利完成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县安委会利用“安全生产月”组织成员单位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活动;县禁毒防艾委实行挂钩联系制度、各成员单位利用“6.26”、“10.26”国际、国家禁毒日及“12.1”世界艾滋病日开展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禁毒法》、《省禁毒条例》及《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禁毒防艾法律法规知识。劳动社会保障局召集农民工培训《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及《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四是围绕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县司法局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向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宣传《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向公共服务单位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法律进乡村》活动中宣传《矿产资源法》;计生局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环保局利用“6.5”环境日开展《环境保护法》宣传。

五是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县综治维稳委利用综治维稳宣传月,组织综治成员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刑法》、《治安处罚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知识。县司法局利用“法律进乡村”活动集中宣传《条例》及“三大诉讼法”。

(七)层次分明、形式多样、有针对性地深化普法工作

我县采取分层次、分对象,灵活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普法工作。如,针对领导干部我们采取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及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行政法律法规知识;针对公务员我们采取“普法网站”传送法律知识,组织普法考试,以考促学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针对执法人员我们采取定期法律知识培训及持证上岗前培训及法律知识考试。如,公安人员每年都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司法人员由司法机关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新颁法律法规知识;针对事业单位人员,由普法机关及主管部门印发行业法规,引导管理人员及职工自学法律法规知识;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及车间负责人、员工,我们采取分层次的集中培训及召开会议的形式讲法宣法;针对社区居民及农村公民我们采取广播电视传播法律知识,由“法制中心示范户”在区域内宣法讲法,利用街天发放宣传材料,由普法机关免费发放《农村法律知识手册》及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单行本,由文化局及乡(镇)村文艺队伍编演法制文艺节目宣法。对居委会干部及重点乡村组干部由普法讲师团进行法制骨干培训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针对未成年人,我们采取法制讲座、模拟法庭、以案释法、法制文艺表演、赠送书籍、展图片、放映录像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各层次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顺利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预定的目标任务。

(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景东法治政府

为了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现法治政府总目标,,县人民政府组织了一场高规格的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召集13个乡(镇)、县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质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县五大班子领导共300余人参加了听课。法制局发放了1000余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教材,组织1474人参加了考试。讲座及考试促使全县公务员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理念,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

(九)制定完善地方民族法规,依法建章立制,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五五”普法期间,我县的民族法制不断得到健全,为推进依法县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原《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修改为《城镇管理条例》。原《县水利工程建设条例》修改为《县水资源保护条例》,《县环境保护条例》出台,单行条例的修改及出台标志着我县的民族法制有了新的发展,它们将直接服务于全县的“三个文明”建设。

“五五”普法以来,我县经历了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增建了更加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干部职工做人做事都有章可循。民族法制的进步及规章制度的健全,不断推进了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直接推进了依法治县的进程。

(十)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对群众性事件的治理

针对当前我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不断增多的趋势,为切实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县委决定建立完善了处理突出问题及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指挥机构,明确了处置突发事件的原则,加强了基层派出所、法律服务所、治保会、调解会等组织建设,做到组织、人员、工作制度三落实,充分发挥了各自的职能作用。近两年还建立了领导大下访大接访、网站接访及领导接待日制度。五年来,我县严格执行各种制度,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成功化解了有关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由林权制度改革带来的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和移民搬迁等问题引起的,强化了群众性事件的治理力度。

(十一)普治并举,积极开展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五五”普法期间,我县采取先普法后治理,进一步加大了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力度。一是依法整顿市场秩序,重点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二是依法整顿税收征管秩序,重点整治偷税、逃税、抗税、骗税行为和税收征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三是依法强化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重点解决乱占耕地、浪费土地和违法开采、破坏资源等问题;四是依法强化环境保护,重点抓好工业污染治理;五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打击盗窃、严重暴力犯罪、贩毒犯罪和城乡流氓恶势力,加大查禁丑恶现象力度,整治学校、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农村治安秩序;六是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重点清理强加在农民身上的各种不合理负担;七是依法整顿文化市场,重点对印刷、音像制品、出版物经营场所、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室、台球室、体育馆、网吧进行清理整治,严厉打击文化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八是依法整治道路运输中违法经营行为;九是依法治理道路交通、水库及道路运输、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违反《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各主管部门明确任务,强化措施,集中组织战役,针对热点问题,严查细究,扎实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方面,我县以两委换届为契机,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为保证我县村两委换届顺利进行,全县举行骨干培训,培训《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选举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五五”普法期间,我县按照市司法局及民政局的要求,接着“四五”普法期间创建的57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将创建活动全面推开,剩余的109个村委会一起强化了村级四民主制度,健全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村里各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强化了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小组,规范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程序、方法和时间,确保村级各项工作运作正常有序。几年来,社区、学校、企业的依法治理工作也得到较大发展。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自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其中“龙泉社区”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教育系统认真开展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企业依法建制,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有关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在企业中得到真正贯彻。县、乡、村(社区)的依法治理工作都有新的突破,一个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的依法治县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十二)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工作

4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县委宣传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县依法治县办印发了《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及统计报表。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作了具体详细的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县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以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制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的领导为成员的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4组普法检查验收小组深入13个乡(镇)、99个部门、单位、企业检查验收。经过检查验收考评,合格率达100%。13个乡(镇)全部验收为优秀乡(镇);99个部门、单位及企业中优秀占81%,良好占19%。

三、“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和体会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

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下,“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景东农村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民族团结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二是人民群众依法,走访人数由多变少,代表诉求能力提高,无重大恶性上访事件发生;三是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普遍增强及提高,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四是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五是全县领导干部能够带头学法用法,大多数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无重大影响的案件发生。六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安全生产的能力明显提高。七是村(居)委干部依法治村、治社区的能力快速提高,流动人口及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得到明显增强。八是对依法治校活动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效果明显,校园周边无重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九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保证“四民主、两公开”的全面落实。十是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进,经济秩序良好,市场管理有序。

(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会

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中我们深深的体会到:

一是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是较好地完成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

二是认真落实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人员、经费、措施、规划“五个到位”,是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保障。

三是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是普法工作得以全面开展的重要保证。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5

一、主要工作思路

1、贯彻落实“解放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精神,全面指引我县司法行政工作。

2、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推进我县法治社会建设。

3、加强基层规范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构建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4、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主义。

5、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维护和谐稳定的作用。

6、加强实践探索,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

7、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解放思想、创新形式,更进一步发挥我局司法行政职能

持续开展解放思想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并结合本局党建和业务建设紧密实践,着眼于树立法律权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一主线,民生问题、队伍建设这一根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这一需求等几方面强化了我局维护法治和社会稳定、法律服务功能,加强了我局党风廉政、政风行风、素质能力建设,进一步拓展了工作视野,廷伸了工作领域,彰显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二)持续深入开展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上半年,我县的普法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2010年普法工作意见》,紧紧围绕“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这一总体要求,坚持抓重点、抓落实、多层次具体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协调、法制保障、全社会参与”的普法机制。

1、统一部署,制定计划,实现“五五”普法工作的整体推进。

根据“五五”普法的整体规划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认真制定了2010年普法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制定了《县2010年普法工作意见》,确保普法工作按部就班稳步推进,落到实处。

2、以重点对象为核心,促进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1)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强化我县领导干部、公务员讲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以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集体学法制度,利用专题讲座、机关政治学习日等定时间、定内容促进领导干部学法迈向规范化、制度化,并逐步实现了学法常态化。

(2)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我县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上半年,我局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的理念,以知法守法为主要内容,对全县中小学校学生开展“法与人生”法制教育讲座,进一步健全了中小学法制教育制度,督促中小学法制教育做到四落实(有计划、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

(3)以“送法律进农村”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上半年我局继续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加大农村普法力度,以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为重点,深入推进送法进农村。如:通过与县、民政、农林等单位配合、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党员法制培训班,参加人数达1000多人次,有效提高了干部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3月3日,县普法办联合妇联等到北惯镇东莺村委会举办了“三八”妇女维权周暨法制宣传乡村行、工厂行、社区行活动,当晚播放最新禁毒宣传片及法制电影《我的长征》,近800人受到教育,效果良好。县基层法律工作者在全县范围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3场,受教育5100人次,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58件。县法援处在合山镇举办《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颁布20周年纪念日大型法律咨询活动,派发宣传资料300份,小册子200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1人次并到雅韶镇津浦村委会举行《条例》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4)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上半年我局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以促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如县普法办与县工商局联合举办企业法律培训班,上百名企业业主参加,学习内容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

3、巩固阵地,强化载体,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上半年,我局继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大力举办“法律进广场”活动,以社区为重点,组织街道、村镇,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展示宣传版报、律师法律服务、社区妇女法制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巩固普法宣传效果。上半年先后举办社区法制宣传活动10多次,展出宣传版报50多次,悬挂宣传横幅300多条,举办社区义务法律咨询18次,接待法律咨询事务近200人次。县公证处人员先后5次下乡为老、弱、病、残人员提供法律服务。

(三)加强基层规范建设,提升基层所软硬件水平

1、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半年,我局结合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修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工作量化考评标准》,对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内部管理等工作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司法所的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不断提高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

2、进一步提高基层调解队伍建设整体素质。我局本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业务技能,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的目标,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全县司法所人员进行素质提升。如:3月10日,何白云局长组织全县司法所所长到阳春市司法局合水司法所参观学习;4月22-24日组织全县司法所长赴珠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参观学习人民调解及社区矫正等工作;5月7日,省司法厅到我局合山司法所调研,指导我局基层工作;6月2日,江城司法局到我局交流基层司法所内务管理工作。通过参观学习和交流,业务领域不断拓宽,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内部管理更加规范。

3、加大基层司法所行政沟通协助能力。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基层部门,在与基层政府等沟通协助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上半年,全县共为基层政府提建议7条,被采纳3条,协助制定村规民约12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21件,成功处理20件,为构建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4、加大信息工作开展力度。上半年,我局将信息工作纳入司法所考评范畴,使全县司法所对信息工作真正重视起来,并取得成效。上半年,全县各司法所共上报各类信息19篇,经我局基层办信息员整理以简报形式报导,截至目前共印发15期,其中被省司法厅采用1期,市司法局采用7期,阳江日报刊登1期,受县领导作批示2期,有效彰显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知名度。

(四)加强业务建设,努力拓展法律服务业务

上半年以来,我县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认真规范执业行为,完善制度机制,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切入点,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立足点,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实现了律师、法律工作者管理工作的新突破;法律服务的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拓展,服务形式渐趋多样,服务质量有所提高,推进了我县法律服务业务的新发展。

半年来,我县律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开展业务,坚持学习增值、与法俱进,逐渐凝成了一支规范执业行为、诚实可信、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形象良好的律师队伍。我县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中心上半年共担任法律顾问4间,办理各类案件17宗,其中民事11宗,刑事6宗,还了非诉讼事务20宗,充分地发挥了法律服务这一职能,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业务拓展的同时,律师所的内务管理工作在今年上半年得到了更加明显的改善,有效地完成了由建立到实践,由实践到健全的过渡阶段。

公证工作今年仍坚持以拓展业务、规范管理、力求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为社会和群众提供畅通、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上年年,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261件,其中,国内经济案件2件,国内民事案件104件,涉外、港、澳、台案件155件。进一步抓好公证内务管理工作,特别是档案管理工作。上半年公证处依时按要求装订上半年案卷并归档,防漏纠错,认真准备年中开展的公证质量检查活动。

法律援助工作是我局探讨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在今年中以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截至6月份,我县法律援助处共承办案件37宗,共办理刑事案件25宗,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宗,代书5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200人次,接待来访群众52人次。

基层法律服务继续坚持立足基层,面向农村,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上半年,我局加强了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定期检查考核工作,量化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质量,使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迈上了一个新高度。半年来,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43家,诉讼事务11件,非诉讼事务11件,法律文书66件,解答法律咨询724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16件,办理征地事项2件,办理土地承包事项12件,挽回经济损失53万元。另还在服务上下功夫,将被动变主动,开展便民服务,并取得较好效果。

(五)坚持做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致力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1、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局在上半年继续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及矛盾排查调工作,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直接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作用。以“一条主线、三个重点、六个落实”(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狠抓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落实)为总要求,坚持“调访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重点排查和治理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全面落实乡镇矛盾纠纷一月排查一上报制度,及时调处大量纠纷,化解矛盾,提高了各类纠纷的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还适时组织开展了纠纷专项治理。上半年,我县调解系统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91宗,调解成功76宗,成功率84%,其中婚姻纠纷2宗,邻里纠纷5宗,合同纠纷4宗,赔偿纠纷13宗,土地承包纠纷35宗,征地拆迁纠纷6宗,房屋宅基地纠纷4宗,其他纠纷22宗,防止群体性上访6宗,充分发挥了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桥头堡”的作用。为加强调解工作宣传作用,我局于6月1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全县共设立咨询场点15个,摆入宣传展板15块,悬挂横幅20余点,出墙报专栏11版,发放宣传资料近万元,解答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现场调解矛盾5起。

2、加强和改进工作。上半年,我局全面落实《条例》,完善督查专员、领导包案处理大要案、领导接访及带案下访、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如:何白云局长带头,法律援助处主任、公职律师事务所主任、政工办主任等组成接访团队,积极参与我县“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活动开展至今,我局尚未接访到直接涉及司法局的上访案件;根据上级精神,认真开展“积案化解年”活动,积极排查积案。

3、安置帮教工作是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客观要求,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基层稳定和谐的重要工作。半年来,我局加大了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规范了具体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建立起了职责明确、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的有效机制,积极做好“两劳”释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逐步实现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的目标。截至6月份止,全县刑满释放人数为49人,帮教率为100%,安置率为100%,有效减少了社会乱源。

(六)反复实践,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1、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经多次到县人民法院及局基层司法所调研,我局综合多方意见,今年3月份与县人民法院共同出台了《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关于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率先开展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此新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便捷、高效、便民的独特优势,有效减轻了人民法院在办理诉讼案件方面的压力并在实践中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到目前为止,已成功调解了5宗案件。

2、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上半年,我局充分利用社区、学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措施,确保矫正质量。以科学管理为目标,以提高矫正质量为重点,以防漏管为基础,健全了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保障体系,明确了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加强了与公安机关、法院、监狱的联系,顺利移交衔接工作。

3、公证工作预防性法律制度确立,律师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大。上半年我局深入贯彻执行公证法,认真做好公证机构设置依法调整工作,健全完善公证制度规范体系,推进公证管理工作和公证执业活动法制化、规范化。继续推进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完善律师行业以注重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的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更为有效监管律师行业执业行为及效果。以《法律援助条例》为主线,以积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贫困群体原则,进行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法律援助宣传,加大了法律援助深度、广度、力度,深入开展法律帮困、法律扶贫、法律维权等特色工作,增加投入、降低门槛、突出重点,向实现法律援助与社会公平的有机结合这一目标更进一步。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第一,开展政治理论和理想观念教育。

司法行政队伍的建设以思想过硬,作风严明,业务精干,能力强盛为目标。在今年的队伍建设工作中,我局在班子的领导作风、机关作风、干部教育、队伍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在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中,认真执行《市司法局行政问责制实施细则》和《阳江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在领导干部中加大力度倡导和实践几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二是在机关作风建设中,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增强内部凝聚力,恪守《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十不让”守则》。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节约型”机关。三是在干部教育工作中,组织了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全面落实《2006年—2010年干部培训规划》,扎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培养干部爱岗敬业想干事、精通业务能干事、转变作风干实事的作风。四是在队伍管理中,突出重点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落实了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措施,完善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以作风改变、制度创新推进队伍建设。

第二,抓好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的提高。

今年,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我局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实践活动,采取各种措施,切实提高我县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三大业务队伍的法治意识、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和执业技巧。一是组织三大业务队伍深入学习和贯彻与实践活动相关的政策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二是有步骤、有重点地在三大业务骨干队伍中开展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为基础,强化自律意识的教育活动。如县法援处撰写《县法律援助处关于开展县新形势下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报告》、《县法律援助处关于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调研的报告》,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三是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协的要求,认真组织三大业务队伍参加各类专题知识讲座;四是组织三大业务队伍开展各类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活动。如2010年3月8日法援处的法律工作者与公职所的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参加了县妇联组织的妇女学法守法大型宣传系列活动;6月份局法援处人员参与省法援处开展《坚持科学发展先行先诚推动法律援助体制机制创新》;五是组织三大业务队伍开展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自查活动,提高依法执业、高效执业的能力。

三、2010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1、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2、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继续推进公务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深化“法律六进”工作,积极落实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注重开展普法骨干队伍的法律培训,积极引导资源投入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法大格局。:

3、继续抓好全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和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致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综合素质水平。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6

20__年一季度,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监督、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区委政法委的直接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专项法律活动为主线,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__建设等方面的职能作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区一季度司法行政工作小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__区司法局为贯彻落实市、区政法工作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20__年各项工作目标,3月30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在区综合楼四楼召开了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各乡镇街道场分管领导、司法助理员,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局机关、区公证处、区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等参加了会议。区司法局局长张正保同志传达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重点。区人大副主任王生存、区政府副区长蒋炳炎、区政协副主席陈清学、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凌浩等领导亲临会场,并作了重要指示。

二、精心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

3月中旬,我局全力以赴,制定下发了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和《法律援助暖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以及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安置帮教等工作要点,并把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作为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主线,以维护__稳定,促进__和谐为总目标,把司法行政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下去。在今年两节两会特别防护时期,我们认真开张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先后2次陪同政法委走访各个乡镇街道和一批重点单位,大规模组织排查,重点(来源:文秘站 )排查纠纷隐患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并进行了现场调研,对问题解决不及时的发现一起,解决一起。第一季度,各乡镇街道、居委会(村)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台帐,并全部实行了领导包案制,始终按照定责任领导、定责任单位、定承办人员、定办结期限,保群众满意的四定一保原则进行处理,确保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取得实效。到目前为止,全区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1起,调解率达100%。

三、司法行政工作下一步工作打算

20__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就是全面落实一二三四工作目标,即:抓好一项验收,开展两项调整,推进三项建设,组织四项活动。着力夯实司法行政发展基础、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全面活跃司法行政业务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抓好五五普法验收工作。今年是五五普法验收之年。根据全国普法办的统一安排,二季度,省市依治办分别进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区依治办将制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并在6月上中旬对各乡镇场和区直各单位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

二是积极开展两项调整,着力夯实司法行政发展基础。一要加快司法所收编管理步伐。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今年要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和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力争年内完成全区司法所收编任务。二要配齐配强司法队伍。目前,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应该说是一支过得硬的队伍,整体素质比较高,业务能力比较强。但人员不足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全区法律援助和基层 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局就人员不足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多次向市局、区委领导汇报以及到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衔接,今年要力争配齐配强司法行政队伍。

三是扎实推进三项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上半年要完成冶金、新湘和广东路三个司法所改建任务,东风所年底前要完成新建任务。二要加强经费保障建设。,中央和省级政法专项转移支付我区分配资金,前不久已经拨付到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财政支持,将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按指定用途及时足额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三要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制度建设。一方面,要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根据省厅考核细则,凡是1月1日以后的刑释解教人员,各基层所要认真摸好底,及时建立电子档卡,力求档卡准确,一个不落。帮教人和帮教对象每季度要见一次面,帮教责任书一定要真实。另一方面,积极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市局要求,6月底前,各司法所要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对全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提高矫正质量,防止漏管脱管和重新犯罪。

四是认真组织四项活动,全面活跃司法行政业务工作。

一要认真组织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继续发扬去年法律服务牵手重点工程、进驻重点企业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主动、实实在在解决制约企业发展、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和困难。要进一步发挥公证、法律援助和广大律师服务中心的作用,为政府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问题的处理,防止群体性越级上访甚至进京上访事件发生。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职能作用,通过诉讼和非诉讼、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方式,为农村经济发展、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用等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进步。

二要认真组织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活动。近年来,中央、省、市、区各级越来越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经费已纳入中央、省财政业务办案经费予以保障。省、市均将法律援助列入了20__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借此东风,并根据市局要求,要力争将法律援助列入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使这一惠民、利民工程发挥其应有作用。

三要认真组织人民调解业务竞赛活动。今年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业务竞赛活动,着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的实际,确定重点,继续坚持村(社区)每半个月、乡镇街道每个月、区每两个月的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制度,村(社区)每半个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台帐细,及时上报,区局今年还将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并与办案经费挂钩。继续加大三调联动工作力度,着力化解一批影响当地稳定、群众反映强烈、多年积累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

四要认真组织创群众满意走访活动,着力促进干部队伍建设。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7

——以提升全区法治化水平为目标,强势推进“五五”普法教育。围绕争创“五五”普法全国先进的目标定位,创新普法理念,改进工作方法,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小课堂、小竞赛、小讲座、小演出、小论坛”普法宣讲活动,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大力实施法治文化“12345”工程,组织法制文艺节目巡回演出,放映百场法制电影,开展优秀法治书画评选活动,不断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城区建立法制一条街,在每个公交站点设立法制橱窗,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在全区组织开展首批法治文化示范点评选活动,培育机关、村(居)、学校、企业法制宣传典型示范单位77个。——以服务保障民生为己任,强势推进法律服务“三大”工程。围绕服务中心,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举措,促进了全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从3月份开始,在全系统开展“双千百日”“六送六帮”活动。组织律师参与政府接待,引导者依法。抽调局机关两名骨干、4名律师、3名公证员参与区、镇拆迁改造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今年,区援助中心直接办理了xx友谊印染有限公司陈静等94人索要劳动报酬案,东社润祥包装有限公司陈红霞等42人索要劳动报酬案等一些有影响的案件。今年,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13家,办理各类案件1116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3737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6%,接待来电来访2520批4500余人次,免收各种费用110余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强势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在全系统相继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三能四会”岗位练兵、“五个一”廉政教育等活动。强化内外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大力开展征集“金点子”活动,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100余份。强化督察工作,对执法部门、法律服务单位的内部管理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督察。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首批优秀司法局。

2012年,我们将在xx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引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服务能力,全面服务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为建设幸福美好新xx而努力奋斗。一、抓基层打基础,铸就“平安xx”新形象

坚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我们将以创建“优秀司法所”为目标,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局机关与司法所区域联网。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冬明春完成司法所(标识的统一工作。力争到2012年省级优秀司法所建成率达50%以上,保持全省领先。深化对接机制,进一步拓展大调解服务领域,提升专业调解水平,确保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8%,成功率达96%以上,确保民转刑案件发生率南通最低。加快建设集教育矫治、公益劳动、临时安置、心理咨询、技能培训,德育教育为一体的社区矫正综合性基地,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确保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率控制在全省最低。二、抓重点创特色,开创“法治xx”新局面

坚持以争创“五五”普法全国先进的目标定位,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重点放在建立健全学法用法的考评机制上。加快建设多功能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继续开展企业家学法沙龙活动。不断丰富农村普法“五小”活动的内涵,促进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继续办好中国xx普法网,开发数字化学法新模块。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完善法制一条街,筹建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展览馆,创立xx普法新品牌。三、抓服务助民生,促进“小康xx”新发展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8

一、创新宣传手段,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绩突出

以“四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契机,深入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今年是“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最后一年,为了更好的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在*市和全国检查验收中取得好成绩,我们按照一流的工作要求,先后五次组织召开“四五”普法迎检协调会,明确检查验收评比指标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重点内容、重点项目实施跟踪督查,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宣传载体和手段上,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开发设计*普法网,进一步充实完善普法数据库,在官园公园建立普法家园,修建普法雕塑墙,设计*普法小信使,建成了具有*区特色的普法“两库两网两标志”,为居民获取法律知识提供最便捷的途径。联手“首都之窗”,开展“四五”普法在线访谈;完成我区“四五”普法专题片的拍摄工作,全面反映五年来的普法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全面落实社区“六个一”工程;在全区各街道社区、学校、工地开展“法与道德”漫画展和“四五”普法摄影展;以公民普法系列丛书为依据,举办社区居委会干部法律知识大赛,提高社区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各街道围绕社区法律文化、社区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开展社区法治论坛活动,同时还在全区流动人口中开展了以“我看*普法20年”为主题的法律征文活动。4至6月,各街道相继开展了以“四五”普法为主题的文艺演出。9月13日,由市委副秘书长刘伟带队,对*区“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高度评价了“四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区20*—20*年依法治区规划》,研究制定了《关于对依法治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的意见》及2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确定了检查考核的范围、周期及标准,设置了检查考核机构,从六个方面对依法治区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检查考核方向。根据《意见》确定的各项原则和标准,下发了依法治区考核意见和达标评比标准,将依法治区工作推向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二、创新工作机制,维护地区和谐稳定工作完成圆满

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巩固发展治安、民间纠纷联合接待调处工作新机制。积极筹措资金,更新完善联合接待室的软硬件设施,实行接待室电子档案管理,第一时间让当事人拿到协议书,简化了流程,方便了当事人。进一步构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按照“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的要求,积极发展行业性调解组织,在专门领域和专业市场设立专门调委会。进一步探索人民调解新机制。为摸清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的主要矛盾纠纷类型、表现特点,产生原因,我们组织力量对我区社会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探索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长效机制》的调研报告,初步提出人民调解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七项基本观点,为十一五期间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探索了方向。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及时调处因拆迁、租私房腾退、租赁经营合同、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施工扰民引发的群体性矛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排查工作,避免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今年,人民调解组织共处理纠纷7863件,成功7601件,成功率96.6%。治安、民间纠纷联合接待室共处理民间纠纷2435件,其中达成口头协议751件,书面协议411件,解答咨询899件,有374件纠纷得到分流,引导当事人到相关部门解决。

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进一步健全帮教工作组织,全区建立安置帮教领导协调机构8个,帮教小组1291个,基层帮教工作人员5525人。进一步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年初与地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了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摸清人员底数,组织全体帮教工作人员,采取各种形式,逐人进行查对,建立档案。与区公安分局、劳动局等单位联手举办了“把关爱送到你身边”暨创建和谐社区主题活动,积极为解教人员解决实际困难。与市监管局共同合作认真开展了延伸帮教活动。目前,我区现有刑释解教人员1291人,其中刑满释放854人,解除劳教437人,现已帮教1287人,帮教率99.6%;通过各种渠道安置了1099人,安置率85.1%。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3人,重新犯罪率0.2%,实现了重新犯罪率保持在3%以下的目标。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社区矫正工作有序进行。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市*区20*--20*年文明城区建设纲要》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控制和监督。建立完善区、街、社区三级矫正机构。积极与区公、检、法的协调沟通,从源头上确保接收工作不脱节、不失控。在新街口街道率先挂牌成立全市首家“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探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活动。在各街道全面推行“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管理模式,增强日常管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求真务实地调研*社区服刑人员现状和有关政策状况,多篇文章获奖。今年,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37人(男性212人,女性25人),其中,缓刑71人,假释15人,监外执行7人,剥权64人。目前,全区在册列管社区服刑人员164人,无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目标双达标。

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区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今年我局被首都综治委评为“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11月17日,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和*市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会上,*区什刹海街道司法所荣获*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先进司法所,丰盛地区治安纠纷、民间纠纷联合接待室获得*市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展览路街道人民调解员程阿霈荣获*市十佳人民调解员,西长安街一民调案例荣获最佳案例。

三、创新服务理念,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发展

以“拓展和规范”为主线,公证工作进一步规范。以提高公证队伍素质、提高公证质量、提高公证社会公信力为目标,积极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认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业务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对近两年办理的公证事项进行了质量检查,对近三年来公证投诉、申诉、诉讼情况进行了梳理,进一步规范了公证服务秩序和办证程序,统一了房产继承赠与、遗赠公证的收费标准,完善了公证质量监督检查机制。今年,公证处共办理国内公证事项7011件,涉外公证事项12129件,接待群众58269人次。

围绕律师管理职能调整,做好基层基础性工作。今年7月1日起,辖区内律师执业证的受理和初审、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合并、注销的受理和初审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律师的日常监管,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基础性行政管理工作由区(县)司法局负责实施。我们积极应对管理职能的调整,充分发挥区司法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理顺工作环节,依法行使初审权,通过网络加强对律师行业的宣传,保障了各方面工作落实到位。组织开展了律师行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合伙所规范建设年活动。驻区天元律师事务所、建元律师事务所、大地律师事务所、中同律师事务所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荣获了优秀党支部荣誉称号。继续组织开展了律师参与政府接待工作,分流、化解矛盾纠纷,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今年,律师参与政府接待群众来访151批267人次,其中群体访32批76人次。

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将承办的典型案件汇编成《*区法律援助案例100篇》,该书图文并茂、内容丰富,是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教育课本。认真开展“我以法援为荣,法援以我为骄傲”活动,全面履行“一二三四阳光服务承诺”,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截止日前,受援人送来锦旗13面、感谢信5封。印制了三万份新版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指南》和《社区居民申请法律援助全程流程图》,下发到全区7个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195个社区居民法律援助站,让困难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全面实施审查制度,让当事人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后一次就可办妥申请法律援助事宜。7月12日,*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区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报告。8月23日,市司法局在门头沟区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局长刘明以“创新理念、规范管理,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为题作了经验介绍。在*市司法局开展的四次“法援在你身边”系列案例评选活动中,*区在全市所有参评单位中唯一实现了“四连冠”,即由区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案件分获妇女维权、刑事案例、青少年维权和残疾人维权十大优秀案例,并荣获区委、区政府授予的“创建文明行业示范单位”称号。今年,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共解答群众咨询5358件、法律文书54份、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70件、非诉讼案件18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8件。

四、创新教育形式,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有新提高

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体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局党组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边整边改,确保了先进性教育的效果,干部队伍的素质有了显著提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体现在每一名党员理想信念的巩固上,牢固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体现在优质高效履行职能上,从自身做起,从岗位做起,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三是体现在工作机制创新上,转变工作作风,学以致用,用以创新,把思想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工作创新的成果。

加强机关业务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今年,局机关在硬件建设、制度建设、形象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建立了局域网,添置了多种办公设备,使全系统办公自动化水平得到提高。建立了司法局制度小组,对各项制度规定进行了相应补充和完善,已完成了《*区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区司法局公务员考勤制度》等18项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通过观看礼仪讲座、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使全体人员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得到转变,科室间的团队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此外,信息、通讯报道工作开展的力度也得到了加强,信息工作荣获区“信息三优单位”、政法信息工作优秀单位、*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荣获“*区20*—20*年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单位”、团支部法律宣传巡讲团被评为“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队”。

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下大力量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结合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全国政法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切实抓整改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凸显,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分层次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落实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并逐层签订了责任书,做到层层有负责,层层抓落实。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将局机关及各科室的职责、监督电话、行风建设电话和责任人进行了公示。

规范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工作稳步推进。对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反复研讨和论证,形成的《*区司法局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已经第11次区长办公会原则通过。根据方案要求,加强对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制度建设,促进司法所人员素质、办公条件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基层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司法所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基础设施落后,和上级对司法所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需要进一步改善,司法助理员队伍素质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迅速,作用日显突出,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影响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

三是干部队伍的分类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区司法局200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区司法行政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结合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以“*”普法启动为契机,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研究起草“*”普法规划,做好“*”普法的启动工作。为全力做好“*”普法的启动工作,先后在辖区机关、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举办了“*”普法巡回展览。向政协委员专题汇报了“四五”普法工作以及“*”普法思路。组织七个街道工委办主任及法制校长针对“四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就如何制定“*”普法规划展开讨论,进一步明确了今后普法工作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向,为开展“*”普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结合城区中心工作,将奥运法制的宣传教育和奥运环境整治的宣传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组织区四套班子领导利用区委常委会前时间认真学习了奥运法律知识。在中学开展了“为奥运创造法制蓝天”征文活动。会同区公安分局、法院、民政等部门在区普法基地——西单图书大厦开展了主题为“平安*、平安奥运”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今年上半年,全区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培训班、讲座853次,参加人数106,530次,举办各类知识竞赛19次,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37,667次,参加人数达692,855人,召开各类法制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88次,下发各类宣传资料60余万份。今年,*区被评为“四五”普法全国先进区,区司法局也在司法部举办的“四五”普法评比中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

规范考核,全面部署,深入推动依法治区进程。2月27日,区政法工作会召开,会议全面回顾了依法治区工作取得的各项工作成绩,部署了2006年依法治区任务。结合街道机构调整后“大科部”的分工职能和业务范围,在充分了解和掌握街道工作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指导全区各街道确立依法治理任务分解责任制,将全年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月,细化到每个部门。

二、以争创市级精品司法所为契机,全面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履职能力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精品司法所工作的通知》精神,区司法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提高基层司法所行政能力争创市级精品司法所”活动领导小组,出台了《提高基层司法行政能力争创精品司法所工作意见》,明确了争创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案。在全面启动由7名党组成员分别联系一家司法所的工作制度基础上,每名处级领导干部及其分管科室具体指导一个司法所,帮助研究、分析、解决实际工作。各司法所积极争取街道领导对开展创建精品司法所活动的指导,德胜、金融街司法所分别成立了由街道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的“创建精品司法所领导小组”,将街道相关科室列为成员部门,形成成员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争创”工作格局。

以创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新思路。在巩固完善联合接待室工作的基础上,为强化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落实怀柔会议精神,成立了*区人民调解员协会、*人民调委会、*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并以协会名义对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与法院共同探索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上半年调解纠纷4833件,成功4706件。防止矛盾激化3件3人,上报防止矛盾激化4篇。参加市局和法制进行时---人民调解座谈会。走访接待室10个、街道和社区调解组织5个,市场调委会1个。

以科学务实的工作理念不断深化社区矫正工作。区委“一号文”将矫正工作纳入区“十一五”规划,区矫正办抓四件事:一是围绕矫正质量,狠抓制度落实工作。截止5月底,累计接收矫正对象342人,1—5月份,接收矫正对象82人,现在册198人,完成一至二次分类测量,确定A类管理87人,B类管理63人,C类管理47人;全区列管重点人45人。二是科学认识矫正质量问题,形成“过程决定质量、控制把握质量、中测检验质量”的科学衡量矫正质量的理论体系。三是高起点、高标准建立区阳光矫正服务中心。四是运用传播理论科学指导社区矫正的宣传工作。

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全区现有帮教领导协调机构8个,有刑释解教人员1154人,建帮教小组1154个,通过各种渠道安置了954人,安置率84%。规范接收程序。建立帮教对象移交登记,规范了签收工作。1至5月,共移送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119人,向外区(县)送达移交、协管工作函10人次。针对接收程序、材料移交、帮教衔接等问题,印发《解除社区矫正人员通知书》、《参加安置帮教告知书》等制式文书,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了帮教工作的连续性。坚持例会制度。区矫正办先后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联席办公会。与公、检、法、劳动、民政、卫生等七家单位联合发文《关于加强感染艾滋病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管理的意见》撰写了《关于加强防控*区艾滋病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的调研报告》调研文章。规范请示通报制度。做好“五一”、国庆、节假日和社会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期的管理工作,并形成固定的管理制度。

坚持法律服务进社区。上半年,法服所共调解纠纷328件、担任法律顾问54家、诉讼94件、代书1*2件、解答咨询2936人次、避免挽回经济损失325万元。

三、完善管理体制,强化质量意识,为区域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加强律师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服务业的主体作用。团结全区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筹建*区律师志愿团,为社区市民提供法律服务,探索律师积极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继续深化律师参与工作机制,明确律师专人负责与集体参与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明确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律师参与工作情况汇报、定期交流总结等工作制度,为工作纵深开展提供保障。进一步深化律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和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加强与律师协会的工作配合,建立了驻区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联席会制度,为驻区律师所之间的横向交流搭建平台,满足驻区律师所的需求。6月27日,德胜街道启动了“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根据协议约定,由“公益律师”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协助调解等方面的义务服务,优惠社区居民的民事案件,并免费为低保人员、孤寡老人、军烈属和残疾人等有特殊困难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今年1至5月,律师参与18次18人次,接待群众来访41批62人次,提供法律咨询22批。

从抓队伍建设,提高公证人员素质入手,在公证队伍中积极开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等公证实务知识的学习,强化公证队伍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推动了公证工作的法制化建设。今年1至5月,公证处共办理国内民事公证4803件,涉外公证8621件,接待群众来访40263人次。

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上半年,将完善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列为重点工作,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基础台帐建设、加强质量管理,强化了法律援助人员的质量意识,提高了办案的数量和质量。为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下发了《*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司法所、各法律援助机构采取措施,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便民化程度,保证外来务工人员就近快捷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6件,接待来电、来访2682人次,法律文书15份,非诉讼调解2件。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市司法局授予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奖,团市委授予“*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区委、区政府连续四年授予“创文明行业示范单位”称号,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被区人事局、区残联评为“扶残助残”先进集体。

四、以能力建设为中心,着重加强对干部的科学培养和管理,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上半年,通过收看辅导报告、收听讲座、撰写学习征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使在干部中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加强干部的科学培养,夯实人才基础。在机关中分科长、副科长、科员三个层面开展了履职能力研讨会。对公务员进行了岗位意向调查和分析,公务员培训、轮岗交流工作全面展开。在对司法助理员的学历状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法律专业的在职学历教育,现已有15名同志报名参加学历教育培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制度基础。聘请廉政监督员会同局纪检组对7个司法所、2个公证处进行检查,对窗口行业的工作环境和服务态度给予了较高评价。机关各科室、各公证处负责人分别与分管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实现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向各基层部门的延伸。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丰富多彩,党组书记、局长为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亲自上党课,在领导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中开展了廉政文章荐读活动。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夯实组织基础。在对机关党支部、公证处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的48名党员实行了信息化管理的同时,对驻区律师党员实现了常态分析和动态管理两结合。

上半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结上半年工作,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有所突破,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意识需要加强。二是工作标准与中心城区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三是工作人员的整体能力还有待提高。四是律师发挥专业作用、参政议政的渠道还应进一步拓宽。五是队伍建设方面,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深入扎实,开展专题调研的力度还需加强。

2006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继续做好“*”普法启动工作。全面开展“奥运与法制”主题宣传活动。按照市、区迎奥运工作要求,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在全区掀起奥运法制宣传的新高潮。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志愿者特别是律师和大学生法律志愿者有较强专业法律知识的优势,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落实法制宣传进社区“六个一”工程,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点工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社区法制学校、*普法网、*报等现代宣传媒体和*普法家园等固定宣传阵地,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健全机制,确保依法治区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健全依法治区组织机构和制度,使依法治区规划的落实得到组织保障。依法治区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各单位的工作指导、督促。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保证2006年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继续做好争创市级精品司法所的达标评比工作,全面提升司法所的基层司法行政能力。完成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和“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的挂牌、启动工作。做好调解、矫正、帮教的衔接工作与调委会主任的培训。区帮教办与监狱局联手协调相关监狱,筹建劳动技能培训基地和出监教育示范点。

三、法律服务工作

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支持律师参与人大、政协换届选举,做好推荐律师候选人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公证岗位训练活动,提高公证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加强与人事、财政、税务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为公证处隶属调整工作中的编制变更备案、事业法人变更登记、资产的移交等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为公证处的平稳过渡、为公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法律援助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加强培训,着手探索建立健全可持续的法律援助人员培训方式;加大力度,务求办案数量显著增加,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9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全区“七五”普法工作,每年年初积极安排部署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20年4月,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2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内容涵盖2020年全区重点普法目录、202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内容安排以及202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事项等工作内容,明确了全区各单位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核心内容和任务安排,为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引领着全区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法治宣传,助力疫情防控

2020年伊始,病毒肆虐中华大地,为积极应对当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加强全区法治宣传工作力度,持续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助力全区疫情防控工作。1月底,全区各单位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法治宣传方案,组织召开了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对疫情全面防控和法治宣传工作做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区司法局、区法宣办积极向全区各单位转发、印发由全国普法办制作的“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助力全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2月2日,全区选派288名党员干部赴社区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劝导、发放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摸排登记等方式协助配合街道社区,在统筹推进中汇聚宣传合力。4月初,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印制区“七五”普法法律选编8共计2200余册,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分发至全区173所中、小学校。区卫健委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参加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解读与落实网络视频培训班。

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始终坚持将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作为控制疫情传播的重要手段,多举措多形式全覆盖开展网格式宣传工作。全区各单位积极在网站、报纸和新媒体平台疫情防控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方便群众学习、观看。各乡镇、街干部深入各村做好防控疫情宣传、入户核查、摸排等工作,通过出动疫情防控宣传车、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音视频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宣传活动,促进全社会众志成城、联防联控,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把握宣传重点,开展主题活动

(一)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学习活动

2020年上半年,区继续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相关活动,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宪法法律列为党校培训部的必修课和全区各类培训班必学内容。据统计,全区上半年共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法律培训32场次。同时,全区上下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制度。5月10日上午,区东桥镇依法选举产生了东桥镇人民政府镇长、人大主席、副镇长、人大副主席,并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会议将宪法精神贯穿始终,工作人员将《宪法》读本放入人大代表档案袋,要求与会代表认真学习,用心领会。全区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制度逐渐常态化、制度化。

(二)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20年4月份,区各中小学校陆续开学。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法宣办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普法任务,指导全区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宪法晨读”、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等法治宣传活动,增强了青少年从小尊崇宪法、学习法律的积极性,青少年宪法法律知识知晓率和认知度显著提高。

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区检察院开展了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5月28日下午,区检察院女检察官宣讲团前往区先生店乡范庵学校开展一堂法治教育课。5月29日上午,区妇联等九家单位代表受邀走进检察机关,实地参观办公、办案工作区并参加座谈会,共同交流探讨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通过法治课、主题座谈会等活动,为孩子们献上一份“特殊”的儿童节礼物。5月29日,区淠东乡开展“法律进校园”暨“双提升”宣传进校园活动。淠东乡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案例给学生们讲解了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法治知识。毛坦厂镇、横塘岗乡等乡镇也在学校开学厚陆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暨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将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2020上半年,全区各中小学校共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67场次,开展“宪法晨读”活动561场次,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进校园139场次。全区上下勠力同心、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大了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整合了家庭学校等社会团体资源,进一步落实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力,共同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三)开展企业及农民工群体学法用法活动

1.借力“春风行动”开展法治宣传。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农民工群体的法治意识,帮助农民工理性解决合法诉求,2020年1月19日、20日,区司法局、区法宣办紧抓农民工外出返乡“热潮”,在望城街道大岗头村村部和清水河街道海心沙广场开展2020年“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大型专场招聘会,区司法局、区法宣办把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送进招聘会现场,通过设立农民工维权宣传和法律援助咨询台,向前来求职的人员宣传法律知识。许多外出打工回来的农民工纷纷闻讯赶来,咨询相关维权方式和解决途径,区法宣办、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解答并向过往群众分发农民工法治宣传手册。

2.积极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宣传活动。区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全区企业复工复产法治宣传活动的要求,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所辖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所到全区各企业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宣传活动。3月初,区市场监管局紧扣职能,坚持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端发力”,统筹助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区翁墩乡坚持“双统筹、双推进”,通过开展线上线下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大力开展“防疫”、“抗疫”法治宣传,助推企业复工复产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区先生店乡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相结合,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对安全防线进行督查检查整改等方式,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难点问题,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

3.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为做好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4月8日,区人社局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合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深入区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开展《条例》面对面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通过现场解说《条例》中规定的企业主体责任、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清偿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将保障农民工权利落到实处。

上半年,全区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通过制作宪法宣传展板、播放宪法主题宣传显示屏、搭建法治宣传台、分发法治宣传手册等方式,共开展企业及农民工群体法治宣传活动182场次,悬挂宣传标语105条,发放农民工宣传资料2万余份。全区上下团结一心、齐抓共管,赢得了全区各企业及农民工群体的广泛好评,推动了全区“送法进万企”活动向纵向深发展。

(四)开展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活动

区司法局、区法宣办积极组织开展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活动,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纷纷响应号召,利用“三八”维权月、“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播放法治主题显示屏、设置法治宣传台、分发法治读本、解答群众疑问。

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当天,区司法局、区法宣办认真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律知识讲座,带头推动全区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先生店乡、横塘岗乡等认真开展“送法进校园”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着力加强青少年群体的国家安全法治意识。同时,区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结合“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加大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法治宣传力度。全区各单位纷纷行动起来,通过设置“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台,发放《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密码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依法防控、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

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准确把握上半年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提升了全区法治宣传工作的认可率和知晓度。

(五)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上半年,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区司法局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工作,同时制定印发了我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和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对全区《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安排。5月份是全区“社区矫正法宣传月”,区司法局紧跟节点,将《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纳入全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宣传重点内容,立足基层,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结合乡镇(街)专题学习宣讲会、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日、“送戏进万村”文艺演出等活动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

“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期间,我区22个乡镇(街)悬挂横幅245条,发放宣传册2万余册,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的满意率,全区《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效果实现了多渠道宽领域的“辐射”,赢得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法治宣传工作“双丰收”。

四、弘扬法治文化,规范阵地建设

(一)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目前我区已建成法治文化公园和广场31个,今年上半年,我区发挥自身优势,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继续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接待黄山市屯溪区司法局等领导、兄弟单位参观考察。上半年,区司法局、区法宣办收集全区各乡镇(街)法治文化阵地图片及文字简介,计划于今年下半年汇编成册,将区法治文化阵地更直观、更系统地展示给大家。今年5月,区双河镇友爱村法治文化广场获市第二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命名表彰。

(二)组织开展“皋陶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区司法局、区法宣办积极响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号召,组织征集全区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积极参加市“皋陶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其中,区检察院报送的法治微视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画视频》、法治书法作品《清正》,区教育局报送的法治故事、法治绘画等,作为区代表作品参与评选。

五、做好资料收集整理,迎接“七五”普法终期验收

热门文章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