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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工作意见集锦9篇

时间:2022-03-24 11:32:30

法治工作意见

法治工作意见范文1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各地依法治校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依法治校工作思路。但是从总体上看,学校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依法治校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健全;依法治校还没有完全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现就加强依法治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依法治校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依法治校有利于推动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依法办事;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有利于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的基础上,完善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学校、举办者、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格局。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教育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得到完善,学校的法律地位发生了变化,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举办者、教师、受教育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理顺各主体之间的关系,解决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需要依法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依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依法治校既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保障。

二、进一步明确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依法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目标是:教育行政部门法治意识增强,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一)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和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要求,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行政管理方式、方法,依据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与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自;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精简审批项目,公开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探索综合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维护教育活动的正常秩序;要依法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案件,建立面向社会的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学校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学校、教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要根据法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制度,保障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要依法健全校内管理体制,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要依法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党委、校长、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各种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做到相互配合,权责统一,依法办事;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要依法健全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决策程序,并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举办的教育机构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健全校董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要保证学校的发展规划、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等符合法律的规定;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健全监督机制,依法管理好学校法人财产。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三)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中小学要积极推动社区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推进家长委员会的建立,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长、社区支持、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四)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质。依法治校的关键在于转变观念,以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指导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的思想,按照全国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及教育部、司法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把法制课列入中小学课程,把法律知识作为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的必修课内容,保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中小学要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制度;要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学校领导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把法律知识作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培训、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校长、教师考核和学校评价的重要内容。

(五)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依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认定教师资格。学校要依法聘任具有相应资格的教师,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加强教师管理,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坚决杜绝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教师严重侵犯学生人身权的案件,学校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依法追究责任人、校长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六)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要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或者漏报。

学校要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中小学一般不得开除未成年学生;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符合规定程序;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高等学校依法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应当经过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保障学生的知情权、申辩权,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四、加强对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

依法治校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进行长期的实践和探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进依法治校作为促进教育行政部门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教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中的作用,由法制工作机构会同其他部门建立本地区依法治校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协商、检查评估的协调机制,保证教育行政部门各职能机构自觉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对学校的管理职责,规范管理行为,形成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合力。

法治工作意见范文2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县”主题,通过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深化科技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强化执法队伍责任意识,充实完善执法责任制法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全县科技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1、突出抓好学习宣传,更新观念提升法制工作。坚持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十报告,领会社会主义法制的现代化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各项目标任务。围绕“法制县”建设,深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制宣传工作成效,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单位、更好地服务。

2、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要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学法培训、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年内集中学法不得少于四次。

3、切实抓好公职人员、事业人员的法制教育。科技系统公职人员、事业人员要努力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等与自身工作实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针对性,提高时效性。局法建办,要主动与各单位联系,抓好各单位职工学法、培训、考试等制度,确保职工学法年内不得少于40学时。

4、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

5、进一步加强职工的法制教育。要把《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维权意识,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6、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科技型企业”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我局进农村、企业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推进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企业,切实提高法律法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加强农村、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结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们调解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

7、认真抓好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将不断出台。因此,各单位要及时作出安排,将新颁法律的学习教育纳入“五五”普法内容,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使新颁布法律行以全面有效的贯彻执行。

8、狠抓行业依法治理,大力宣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纳要》和《行政许可法》,切实做好有关行政许可项目、规定和行政许可实施相关的清理及完善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部门执法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执法责任制的内容,细化责任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办法,促进依法行政。与此同时,执法部门要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案件的审理,提高案件办结率和案件办理质量。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局下属各单位要在当地做法和我局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制,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察等制度。

2、继续加强各单位普法办公室的建设,保证普法工作所需人员和经费。

法治工作意见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强化文化系统法治建设,维护广大职工的权益,为建设“法治”和促进我市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二、主要任务

(一)精心策划,全面启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六五”普法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总结“五五”普法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注重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编制规划。通过规划的制订,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各项工作,全局上下形成合力,大力营造“六五”普法启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围绕重点,着力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学习宣传工作

1、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要把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作为我局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努力养成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权威的行为习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在全系统特别是在领导干部中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中的先导性作用。

2、深入开展有关促进文化和经济发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发展要求,把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内需等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有关节能减排、印刷行业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明确对文化市场“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指导思想,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稳步有序发展,有效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印刷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依托载体,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以创建“四型”机关为抓手,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全年组织学法或法制讲座不少于4次。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把法律知识学习引入公务员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体系,确保公务员学法40小时落到实处,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利用党校、干部党员学习网、星期六课堂等阵地,努力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2、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为促进我市文化工作稳步较快发展,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做到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以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的形式,认真开展文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要求各单位确保全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有条件的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建立职工学法园地,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以法治文化建设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对娱乐场所、网络、文物和体育等法规的专项宣传教育。

3、以服务基层为导向,确保“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村”活动取得实效。充分利用文化馆、图书馆、镇(街道)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场所,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村、社区、单位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对力邦社区的法制宣传力度,努力打造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示范园;适当选择以法治内容为主的戏剧和电影继续开展“千场电影百场戏”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4、以“创建服务型机关,促进企业发展”为载体,重点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协调文化馆、图书馆、新华书店等单位,编排宣传法制文艺节目、挑选法律法规等书籍深入企业进行送戏送书送知识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针对企业员工的法律宣传,引导她们学习法律知识,遵纪守法,逐步提高员工的法律素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落实责任,大力推进法制文化建设

充分利用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等机会,发挥文化部门的优势,积极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全民健身月”、“市民讲坛”、文物普法等活动载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深入人心。特别是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月期间,以上街宣传、开展活动等形式扩大法制宣传影响力,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和谐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法制文化建设。

三、工作要求

法治工作意见范文4

一、紧紧围绕党的十精神,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新时期依法治国方略提出的新任务,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继续把学习宪法作为全民学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贯穿始终,进一步增强全市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和统一意识以及民主法治观念;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深入开展与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适应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能力,增强市场主体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调整优化投资结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促进和保障经济转型升级;着重做好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的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加大促进可持续发展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4、深入开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稳定物价、道路交通、教育医疗、社会救助、婚姻家庭以及住房、禁毒等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促进依法解决各种民生保障问题。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多发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及时有效地进行正面引导,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5、深入开展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以《行政强制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为重点,积极开展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等为重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应对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6、深入开展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文化产业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积极引导公民和组织依法从事文化生产、经营和管理。要突出宣传《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以及相关文化产业投资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文化市场管理法治化水平,促进文化产品的传播以及文化产品的生产积极性,为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7、深入开展“法律七进”主题活动。结合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教堂实际、建立健全“法律七进”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七进”内容、途径和方式,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总结经验,适时出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带动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8、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不少于2次;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加强考试考核力度,强化对考试考核结果的使用;组织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定期组织公务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强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加强对党政机关及社区干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有关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防范职务犯罪。

9、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确保辖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建立内容完善、特色鲜明,富有警示作用的校外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选聘、评优工作,切实发挥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结合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注重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10、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切实加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教育培训;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金融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普法企业行”活动,建立健全企业法制学校,制作法制宣传挂图,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走进企业,开展法制讲座、法制图片巡展、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设计有效载体开展法律进楼宇、法律进市场活动。

11、加强社区居民群众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社区党员、“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和居民代表的法律培训,增强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化解基层各种矛盾的能力。积极推行退休干部、教师担任法制宣传员,带动居民学法用法。借助城市远程教育网、“送法进小区、进楼宇、进家庭等”。依托法律援助点等载体和平台,融法制宣传教育于各项惠民活动,努力扩大社区法制教育的覆盖面,深化普法惠民服务。

12、加强其他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借助社区法律援助站、人民调解室、警务室等阵地,积极开展对留守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社会闲散人员及刑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认真做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老年人大课堂”活动,设计有效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老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浸透到开发建设形势、健康养生常识等教育过程中,浸透到日常生活和各种文化活动之中,提高老年人法律意识。

三、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3、加快法治建设进程。全面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行政程序、行政审批、行政监督、政务公开等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动公正廉洁执法;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等依法决策机制,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标准和水平。

14、深化“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和居规民约,健全居民代表大会制度,对“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加强创建工作业务指导,做好“民主法治社区”推荐申报和考核验收工作。

15、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不断丰富各行业依法治理的内涵和形式,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学校依法治理。

四、拓展普法宣传领域,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影响力

16、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有效途径,不断拓展丰富法制宣传阵地。强化大众传媒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社会责任,切实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运用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不断整合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发挥宣传橱窗、法制学校等传统的宣传阵地,不断完善城区、社区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推进阵地建设规范化。

17、加强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以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月和新法颁布等契机,开展系列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鼓励引导社会参与支持公益性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提高法制宣传社会化程度;强化各类媒体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和效果,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提高主题活动的覆盖面;结合实际展示法治建设新成果,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

五、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18、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将法治文化建设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廉政文化、群众文化等有机结合,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搭建有地域特色的法制文化建设载体,大力培育具有特色的法制文化建设示范点;积极引导、督促各部门在主要街区、车站等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以及银行、商贸市场等窗口单位电子显示屏展播法制宣传内容和企业法制文化,展示行业法制文化。

六、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加强基础保障工作

19、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重建立、完善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制度;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督促各单位落实“六五”普法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纳入领导班子、文明创建、综治工作等考核内容。

法治工作意见范文5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

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结合工作职能,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本系统的学法用法和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六五”普法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确保工作有领导管,有具体人员负责,工作落到实处。

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目标责任机制和考评考核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与县法建办要求保持一致,确保一年一考核工作中符合标准,考核达标。促进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发展。

强化工作创新,根据形势发展要求,积极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形式和载体,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满足广大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强化阵地建设,继续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公示栏、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墙报等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明确工作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工作目标任务和经济发展大局,以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扎实抓好“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加快我县“科学发展、奋力跨越”步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作用

(一)突出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深入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宣传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法规。

(二)广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粮食系统的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益、履行义务、表达自己的诉求、解决矛盾和纠纷,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使国家粮食法规真正走进粮食行业和种粮农民,使全行业真正懂得,学法用法不仅要讲权利,维护自身权益,也要讲义务,承担自己该负起的法律责任。

(三)继续抓好粮食行业依法治理。围绕党和国家粮食工作大局,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如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问题、农民售粮利益保护问题,储备粮安全问题、粮食收购资格审核问题、粮食统计台帐检查问题、粮食质量和生产安全问题等,组织粮食行政执法检查活动。

四、加强普法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一)夯实基础,扎实抓好“六五”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建立充实普法联络员队伍,进一步明确普法联络员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普法专职、兼职、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对普法骨干的培训和指导,积极开展“六五”普法骨干培训,努力培养一批素质全面、业务过硬的普法骨干队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县法建办举办的“六五”普法培训,提高法律素质,为“六五”普法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二)配合县法建办、学校、社区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总结“法律六进”活动的成功经验,完善“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制度,创新“法律六进”的活动形式,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层次,广泛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把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及时送到每个干部群众手中,推动我县“法律六进”活动的进一步深化。

(三)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进一步丰富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

(四)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突出与履行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公务员每年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五)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充分发挥课堂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广泛组织适合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充分调动青少年学法用法积极性。切实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法治工作意见范文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区委决定,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律意识

在全区人民中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是实行依法治区的重要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努力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载体。要注重现代法治观念的培养,从一般性法律法规常识宣传向法律素质教育转变。要坚持以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继续运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制图片展、讲案学法、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在不同群体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普法工作力度。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检查监督制度、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以及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以及企业管理人员和青少年的学法培训制度,积极探索下岗人员、流动人口以及广大农民和街道居民学法用法的新途径。各主管部门在依法治理中要发挥好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的主导作用。普法教育工作要做到组织机构、经费、学法制度、宣讲骨干、参学人员五个方面落实,达到“五个一”(区建一个法律培训中心,乡建一个法律辅导站,村办一个法律培训班,组设一个中心学法户,每户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要求,以此深入持久地将我区普法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收到明显实效。

二、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是实施依法治区的关键环节和工作重点。各级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为建设法制政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认真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行政执法管理公示制度,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收费标准以及对违法行政行为举报投诉方法,营造公开、透明的法制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监督,为建设法制政府提供动力支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克服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增强行政行为的公信力。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建设法制政府创新管理机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机制。科学规范执法职能,合理设置执法机构,优化执法人员结构,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强行政执法实效。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改革行政许可和审批方式,规范行政许可和审批 行为。及时清理、修订或废止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的评估制度和反馈制度,真正使政府各项工作步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三、坚持公正司法,维护法律尊严

政法系统要按照“为警要廉,执法要公”的要求,建立、完善司法质量评估体系和政法干警的执法监督体系;建立政法、、维稳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全面提高政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工作水平。所有司法活动必须依照法律,服从法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秉公办案,公正司法。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特殊组织存在。建立健全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监督、检举、控告、申诉制度,健全和完善司法人员办案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在具体工作上,法院要建立健全审判质量与效率相统一的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院长、庭长对审判业务的监督管理机制和人民陪审员制度,扎实稳步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检察机关要认真研究和探索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途径、新方法。推行检察官分类管理,认真开展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人的评选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司法行政机关要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建立法律援助机制,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对司法鉴定行业的监督与指导;加强律师队伍管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抓好 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

四、激发社会活力,建设和谐巴州

和谐社会是稳定、发展的基础。构建和谐社会是激发社会活力、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本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既要坚持“严打”的工作方针,又要狠抓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开展公民诚信教育,提高全民信用意识和诚实守信道德水平。建立健全信用激励机制与信用惩戒机制,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估标准和体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社会经济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我区的社会政治稳定。要进一步强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大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工作力度,认真实施依法治乡(镇)、治村、治企、治校、治所、治社区等“细胞工程”。在农村要以村(居)民自治为基础,进一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积极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和“法律进社区”活动,做好村民主监事会的试点推广工作,推广“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村(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经验。各企事业单位要抓好工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进一步加强综治办、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政法组织在依法治理、维护社会秩序中的职能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要依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便民、规范的人民调解庭(室),加快建立集排查、调解、处理于一体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切实把矛盾、纠纷和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我区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法治工作意见范文7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纲要》的实施力度,围绕“奋战五年、再造”总目标,全面实施“生态立区、工业强区、城市兴区”三大战略,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着力推动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行为,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着力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解决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推进我区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惠及全区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2.稳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认真贯彻实施《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深入推进扩权强区改革。加快中心镇发展改革,推进强镇扩权。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综合执法,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减少行政执法层次,提高基层执法能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坚决纠正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等行为。

3.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着力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面向基层和群众的服务与管理。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探索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深入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加强群众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健全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公共安全体系。加快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主体公共信用数据库,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共享。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管理、引导和培育,完善和落实设立登记、备案等管理和服务制度。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建立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建立有序竞争和多元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完善公共服务项目特许经营机制和民间投资公共服务的财政资助机制。

4.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继续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深入推进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备案制,健全投资项目联动审批机制,推广行政审批服务全程制。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网上信息服务平台、便民服务网络平台,积极推行网上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降低行政成本。积极探索民主协商、公众参与的管理机制,重视运用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实施行政管理。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三、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5.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区、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其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不得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开征求意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施行。逐步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制度。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6.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市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重点防止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以及地方或者行业保护等内容在规范性文件中出现。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和方法,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备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研究办理。加大规范性文件纠错力度,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权机关要依法及时予以撤销或者改变,并向社会公布。备案监督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7.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坚持立改废并重,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完善制度、改进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有关单位予以落实。

四、坚持依法科学决策

8.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区、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其部门要科学、合理界定本机关重大决策范围。对属于重大决策范围的事项,必须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对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不得公开的外,事先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有重大分歧或者依法应当听证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组织听证;对专业性强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重大决策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

9.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以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为重点,实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

10.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指标考核等方式,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据此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各行政机关要强化程序意识,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健全执法调查和取证规则,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集体讨论决定、案例指导、行政决定公开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加强执法协作,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

12.切实规范行政裁量权。深入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平等对待、教育与处罚并重、过罚相当的原则,合理设置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避免轻过重罚、重过轻罚。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废止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形势变化,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说理性工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就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以及最终选择处罚种类、幅度等情况作出详细说明。积极探索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裁量权规范化工作。

1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明确行政执法依据、职权、事项、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建立行政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行政行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启动监督程序。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行政机关内部行政执法责任不明确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加强行政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六、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5.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要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工作,加快建立由区、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各行政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行政调解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落实调解责任。对环境污染、自然资源权属、土地承包、公共安全事故、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民事纠纷,以及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主动进行调解。积极指导、支持和保障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的衔接与互动,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

16.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建立健全与行政复议相互衔接、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依法不属于复议范围的事项,要认真做好解释、告知工作。对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要坚决纠正。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完善行政复议案件调查、调解、和解机制,积极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坚持有错必纠,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要及时撤销或变更。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监察协作机制,对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承办。建立健全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激励机制和经费装备保障机制。

17.强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建立健全政府与法院预防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复议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中反映的共性、疑难问题。各行政机关要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完善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和裁定。对司法建议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并反馈。

七、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18.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为社会监督创造便利条件。政府信息公开要及时、准确、具体。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拆迁安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管理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依法及时予以答复、提供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依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建立相关保密审查和签批制度。

19.推进办事公开。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要规范和监督所有面向基层服务的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八、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20.自觉接受监督。区、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区人民政府要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按规定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自觉接受、积极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沟通,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政府法制机构、监察部门和上级行政机关收到群众对行政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应当依照职权进行调查,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举报人。要指定专门机构收集分析舆情及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涉及行政行为的,及时送交有关部门进行研究,依法作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加强行政内部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项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机关应当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案卷,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立卷归档。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要依法履行专项监督职责,重点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政府采购以及其他关系公共利益事项的监督。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或者不当的问题,有权机关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22.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区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监察部门要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直至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九、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23.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24.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按照规定做好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任职前的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工作。完善公务员录用培训制度,注重对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要按照规定组织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考试。

25.健全公务员学法长效机制。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定期安排专题法制讲座、政府学习会或者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形式,学习依法行政、重要法律制度等方面的知识。区人民政府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公务员培训机构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26.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要认真贯彻《纲要》、《意见》、《决定》以及《省实施意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各行政机关要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行政首长要对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区、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每年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政府部门每年要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班子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或相关事项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对成绩突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27.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行政执法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行政管理职能有效行使,不得自筹和变相自筹。认真贯彻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法规,实行政府非税收入分类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防止和纠正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使用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和审计监督,对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违反罚缴分离规定以及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法治工作意见范文8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精神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富民强县主题,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保障我县率先突破发展、建成陕南经济强县、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2基本目标。巩固《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成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不断开拓创新,2015年,基本实现依法行政以下目标:

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切实成效。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

各项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为全县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坚决纠正、制裁违法违纪行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显著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风险的能力,有效维护经济社会秩序。

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全面、准确、及时提供政府信息,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意愿。行政监督和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

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效率高、成本低、参与广泛、形式多样地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机制基本形成。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显著提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崇尚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3加强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坚持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着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全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养成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4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各镇、各部门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组织学习依法行政知识,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每年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镇务会议学法、局务会议学法、举办专题法制讲座等不少于4次。要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每季度学习一次。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各镇、各部门每年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后、施行前,负责实施的政府部门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考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情况、考试成绩记入考核档案,作为考核内容和职务晋升的依据。

5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拟任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6突出制度建设重点。围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激发社会活力,着眼于解决深层次的矛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公平正义,突出地方特色,加强重点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重点加强发展循环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立县、产业兴县、工业强县、旅游活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产业结构、打造“一区三基地”发展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

7改进制度建设方式。建立法制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相结合的规范性文件起草模式。扩大公众参与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有效途径。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和尊重,建立健全听证、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合理诉求、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使制度建设符合客观规律、解决实际问题。

8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评估机制。政府法制机构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适时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加强对评估成果的运用。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提供科学依据。充分发挥评估效用。

9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前置审查、集体讨论、社会公众异议审查、备案审查、定期清理、三统一管理、备案检查通报、评估报告、统计和工作报告等十项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位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相互之间明显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组织一次全面清理。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制发规范性文件要明确有效期,期自动失效。坚持“逢文必审”所有涉权涉法文件要经过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上会,不予签发。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及时备案、严格审查,未经备案审查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努力做到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0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合理划分上下级政府之间、本级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决策权限,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根据不同层级政府、不同部门的特点和职责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不断修订和完善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工作规则,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

11完善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决策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规范听证程序,保证公开听取意见常态化。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对听证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吸收采纳。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前要组织专家论证。

12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定。各镇、各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必须由本镇、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者论证。

13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和实施后评估制度。各镇、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及时修正和完善相关行政决策。逐步推行决策评估制度。要通过抽样调查、跟踪调查等方式对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经济、社会效果等进行评价。

14加快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都要进行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建立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对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风险评估结果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作出决策的同时,应制定风险化解处置预案。

15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决策制定和实施过程的监督。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和权限、对象和范围、程序和形式。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造成决策失误和重大影响的以及决策内容违法,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文明公正执法

16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住建、农业、交通、文化等领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着力解决执法不公等问题。2012年实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17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实现行政执法的主体、权限法定化,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行为规范化,文书格式化;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行政执法行为。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明理由、回避等规定,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推动行政执法机制创新,建立行政指导、行政规划、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制度,发挥非强制性管理手段在政府工作中的作用,实现管理与服务、执法与疏导、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18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重点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考评奖励、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行政执法部门文明、公正执法。依法清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落实法定职责。构建行政执法的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19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备案制度,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政府法制机构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对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发生严重问题的执法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建议吊销其执法证件。通过对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达到以证管人、以证管事的效果,努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五)探索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20认真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按照自愿、合法、平等、及时的原则。2015年基本形成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要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协调。定期研究行政调解工作。加强镇、村(居)委会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做好行政调解员的培训。实行行政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

2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强化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行政复议机构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设置方便群众申请的行政复议专门受理窗口,应当依法受理。逐步采取网上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等便民措施,畅通复议渠道,依法及时受理和处理行政复议申请。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证据、重程序,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和解制度和审理简易程序,建立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和案卷公开查询制度,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申请按时办理率和办结率要达到100%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督查落实等制度。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确保行政复议人员不少于3人,行政复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2切实抓好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畅通渠道。落实责任,规范秩序。加大问责力度。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经济等手段,依法、及时、就地、合理、有效地处理好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建立健全情况反馈与政策研究联动机制,对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及时完善和调整相关政策。

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23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和社会监督。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报备规范性文件;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向其报告工作。听取县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司法监督,主动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置举报箱、意见箱、电子信箱、开通热线电话等形式畅通监督渠道;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对新闻媒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应。

24加强专门监督。加强行政监察。保证政令畅通。重点围绕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土地矿权出让、征地和城镇房屋征收、农村土地承包、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以及其他关系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察力度,确保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提高监察水平。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对政府投资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和国有企业以及税收征管的审计监督,加强财政收支情况和科级领导干部任中审计的监督。

25加强层级监督。完善经常性监督措施。健全高效投诉处理机制。健全定期执法检查制度、专项执法检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备案制度、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反馈制度。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制度。

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26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制定规则、强化管理、加强监督、优化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依法合理调整、确定政府部门职责范围,依法合理界定职能。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界定部门之间的权限,把相同或者相近的事项交由一个部门承担,避免或减少部门之间的职权交叉。

27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加快综合性应急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进一步完善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不受侵犯。健全县、镇、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设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28健全依法行政财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制约机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整规范、科学有效、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构建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为目的绩效评价体系。将执法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严禁设立单位小金库;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行政赔偿程序中的听证、协商、和解制度。

29建立政府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机制。要全面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不得要求群众自治组织承担依法应当由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履行的职责。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充分保障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权利。严禁干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范围内的事情。把社会组织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组织履行。

八)健全政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30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明确划分行政审批管理权限,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做到权责一致,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年,完成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加强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2013年前,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健全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过错问责等制度。提高审批效率,稳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2013年,建立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实行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完善并联审批,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推行网上查询、网上办理审批的方式。

31完善基层便民服务网络。明确职责权限,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各镇、各部门、村(居)委会要实行便民服务。健全和落实限时办理、一站式”服务、上门服务等制度。工作流程要清楚具体、规范公开,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

32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立政府与部门、企业、群众信息沟通的平台。加快建立政府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信息公开的社会评价制度。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规则和程序,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做好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环境和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医疗卫生、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行政机关应当公开全部信息。涉及社会公共事务的内容应当在政府会议结束后24小时内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在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公众关注的重大政府信息可以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免费查阅、下载。

三、保障措施

33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是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对本镇、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要及时调整和充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依法行政领导办公室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34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府法制办要按照《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要求。同时要积极发挥依法行政监督员和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加强与其他监督机关的合作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巩固第一批、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镇和示范单位的工作成果,实行动态管理,从整体上提高工作水平。

35健全考核机制。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依法行政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纳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绩效考评体系。要给予表彰;对不履行职责、频发行政违法案件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法治工作意见范文9

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教,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现根据市教育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治理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就2009年依法治教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教育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的实际,广泛开展法制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保障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开创教育法制工作新局面,促进高淳教育平稳较快发展,为全面达小康、建设富裕和谐新高淳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普法、严格执法、强化监督等环节,使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师生的法律素质。要认真贯彻《高淳县教育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确保普法教育的落实。一要不断完善学法制度,通过讲座、学习交流会、知识竞赛、考试等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学习成效。二要继续以江苏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读本》为主要内容抓好全县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的普法学习,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三要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在全县中小学普遍开设法制教育课,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不断创新和丰富法制教育活动形式,加强法制教育园地建设,大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并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制小报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充分发挥社区、法制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开辟课外法制教育,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充分利用高淳丰富的教育资源,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为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教育行政管理的法治化水平。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法定权限,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一要严格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程序,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行为。二要加大行政执法检查的力度,重点是规范民办教育管理和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三要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与备案制度,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该公开的内容,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提高学校民主化、法治化管理水平。要把推进依法治校作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纳入教育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一要对前几年制定的学校章程进行认真清理,对其中不适应的内容进行修订,使之更好地发挥在依法治校中的指导作用,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保驾护航。二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学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管理体制和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使学校的各项工作始终置于严格的制度管理、规范之下,努力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新机制。三要依法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要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确保招生、收费、学籍管理、招生广告、颁发文凭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纠正各种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等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依法治教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依法治教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依法治教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依法治教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