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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工作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2-07-18 11:21:45

国家安全工作总结

国家安全工作总结范文1

一、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属地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责任意识。为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榆树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主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农业、水利、畜牧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计划制定、经费保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具体负责创建日常管理工作。为创建工作开好局,取得预期效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创建工作启动动员会,部门协调会、专项工作调度会,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具体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满足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市直部门、乡镇(街)年终绩效考核范畴,实行一票否决制,与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无动物疫情发生作为社会稳定的重要部分,占比重分值的2%;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合理规划产业区域布局。目前,全市已建立了“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农产品生产主体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形成了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紧密配合的监管格局,为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自律行为。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是第一责任人。为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市政府组织农业、水利、畜牧等三家监管部门联合下发了《榆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名录制度》(榆农联字〔2014〕3号),对全市蔬菜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畜禽屠宰企业、经纪人等生产经营主体全部落实监管名录制度,并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集中培训,告知责任,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建立《榆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监督管理制度》(榆农字〔2012〕38号),《关于下发榆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榆水字〔2014〕38号),《关于转发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榆牧字〔2016〕10号) ,依法公开违法信息;建立了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制定了《榆树市农品生产记录管理制度》(榆农发〔2012〕1号)、《关于加强国家禁限用农药管理休药期的规定》(榆农发〔2013〕1号)、《榆树市屠宰企业落实流向登记制度》(榆肉管发〔2013〕1号)、《关于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自查或委托检验的通知》(榆农发〔2013〕2号)、《榆树市屠宰企业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关于全市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市场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的通知》(榆农发〔2013〕5号)等制度,严格进行过程控制和产品自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目前,全市现有蔬菜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34家,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4 家,畜禽屠宰企业21家,牧业经纪人111人。

国家安全工作总结范文2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今年4月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全面推动我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结合我局实际及新冠肺炎疫情对人民安全、社会安全、国家安全的影响,现就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认识到位。

我局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活动,组织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学习通知精神,统一思想,从讲大局、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避免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职责落实到位。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情况,认真落实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抓、综合科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根据要求,成立专班,由综合科专门负责落实,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工作要求配合活动的开展。

三、全员参与到位。

全局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积极配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严格做到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工作落实。全局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熟知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并对周围亲友、群众予以正面引导宣传。积极通过18个镇街、306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向全区退役军人加强宣传和动员参与,形成“人人皆知,群众参与”局面。

四、活动宣传到位。

结合局工作职能特点,多途径、多形式主动参与“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1.营造一种浓厚宣传氛围。4月14日第一时间利用局机关的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播放有关“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字幕;在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全民国家安全你要知道这些知识!》宣传信息,并第一时间《XX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倡议书》,辐射18个镇街、306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依托服务站向全区退役军人发出倡议,加大活动氛围营造攻势。

2.组织了一次集中学习。4月15日组织全局机关干部进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汇编》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深入认识。学习会上,严局长从“为什么要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如何理解国家安全、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重要意义以及维护国家安全怎么做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并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思想、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

3.观看了一次宣传教育片。组织观看了一次宣传教育片,大家通过影片,学习了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及丰富内涵,了解了危害国家安全的典型案例。通过参观观看宣传教育片,大家对国家安全观理念、国家安全意义有了更深的理解。

4.开展了一次讨论交流。会上机关党员干部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围绕活动主题深入讨论,纷纷表示要提高警惕,保持鲜明的立场,提高判断和分析事物的能力,增强反间谍意识和保密意识;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与盗窃国家秘密的违法犯罪作斗争,坚决不做危害国家安全利益的事情,做到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

5.开展一次面向退役军人的宣传活动。利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工作群以及退役军人优抚工作群以微信推文的形式向全区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宣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宣传知识,形成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镇街、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三级”宣传渠道格局。

国家安全工作总结范文3

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一)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我防范的能力,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__小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教活动。

15日上午,学校利用宣传电视屏循环播出国家安全教育知识,各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主题班会。16、17日,全校学生结合自己对国家安全教育的理解,精心设计绘制了“国家安全知识手抄报”。

以上学习活动,由于在教育主题上,经过了各班老师的认真研究、细化,结合学生生活实际,调动孩子参与调查、交流的热情,进一步提高了对自我防范认识,增强了师生自我保护的能力。

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二)

4月15日是我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将国家安全融入学生日常教育活动中,强化师生保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在教育日当天,__小学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

为做好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利用电子屏、广播站等校园媒介宣传安全知识,组织开展升旗仪式、主题班会、主题手抄报、黑板报等一系列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宣传活动,在校园内营造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在学生心目中树立“国家安全重于泰山,平安中国高于一切”的安全理念。形成了学校传播给学生,学生传播给家长,家长传播给社会的良性循环系统,让全社会都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保卫战中来。

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三)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__市实验小学结合学校实际,围绕“国安民安家才安,有你有我有国安”这个主题,以国家安全形式教育为核心,开展丰富多彩的国家安全教育活动。

学校通过宣传标语、LED滚动展示、校讯通等各种形式使全体师生和家长都知道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历,知道今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并知晓

“国安民安家才安,有你有我才有国安”的道理。

同时,各班主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通过主题班(队)会,深入学习《国家安全法》、《福建省国家安全工作若干规定》、《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增强师生国家安全意识。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活动,全校师生的国家安全观念得到了提高,起到了很好的国家安全教育效果。

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四)

20__年4月26日,是第__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和县教育局通知精神,推进小学生自护安全教育的有序开展,积极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关爱生命意识,增长基本的安全自护知识,提高避险抗灾能力,我校开展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题鲜明

今年我校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以“学习自救互救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为主题。

二、全员发动

安全教育事关千家万户,更是学校发展的基石,此次安全教育日活动,由德育处具体操作,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与。班主任在这次安全教育日活动中表现突出,不仅按照学校部署,如期落实各项工作,积极撰写安全教育教案,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开展了防震、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教育。并把安全教育与日常学生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了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顺利开展与校园的平安。

三、工作落实

根据校长部署,德育处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并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予以贯彻实施,活动期间,我们完成了以下工作:

1、安排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2、召开了班主任会议,部署落实具体工作。

3、组织全体师生学习《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利用学校多媒体组织学生观看了《小学生安全教育专题影片》。

4、以班级为单位举行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5、组织四年级全体师生开展了“自救互救”现场演练活动。

国家安全工作总结范文4

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我局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为主题,开展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县审计局于2021年4月上旬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专题会,会上强调广大干部职工要结合党的五中全会、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加深对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认识,增强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特别是紧密联系审计工作的特点,持续抓好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财政资金、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监督,加强财政、金融和生态环境项目资金审计,揭示项目管理使用和运行中的风险隐患,维护经济安全。同时,全力抓好机关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我局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APP自学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有关内容,确保专题学习全覆盖;开展国家安全主题宣传,局机关通过LED显示屏、局微信工作群突出显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标语,重点结合疫情防控,开展宣传教育,使国家安全教育理念深入干部职工心中;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知识答卷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国家安全知识考试,确保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掌握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鲁山县审计局积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展板、现场讲解等形式,积极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有效提高了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和自身的防范意识,提高了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021年4月16日

国家安全工作总结范文5

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一年多来,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在法规标准体系建设、职能划转和队伍建设、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职业卫生培训、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监督执法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

为此,本刊记者就《职业病防治法》修改以来,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采访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

记 者(以下简称“记”):杨局长您好!请您介绍一下,自《职业病防治法》修改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地方各级安监部门主要开展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哪些新的进展?

杨元元(以下简称“杨”):自《职业病防治法》修改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提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一系列措施。各地区、各单位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紧密围绕安全生产中心任务,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推动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首先是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贯活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办了职业病防治工作图片展,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在宣贯会上解读了《职业病防治法》。各地区、各单位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网络媒体、知识竞赛、宣贯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其次是做好职业卫生法规规章建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出台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5部总局规章(简称“一规定、四办法”)。与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同修订并印发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还制修订了《石材加工工艺防尘技术规范》等22项行业标准。

第三是推进职能划转和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加强与机构编制及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职能划转工作。截至2012年底,全国已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43个地级市和1541个县(区、县级市)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划转了职能,各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总数达5000余人。上海、广西、海南、贵州、陕西、甘肃、新疆、重庆8省(市、区)完成了省、市、县三级职能划转;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湖北、四川8个省份完成了省、市两级职能划转。在推动职能划转的同时,不少省市还建立了安全监管、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工作合力。

第四是突出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石英砂加工、木制家具制造、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金矿开采等行业领域连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责令停产整顿和关闭了一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取缔了一批非法企业。组织对水泥生产、石材加工和IT(信息技术)制造企业进行了调研检测。各地区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其他行业领域进行了专项治理。

第五是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分别在黑龙江哈尔滨、云南昆明举办了《职业病防治法》、“一规定、四办法”宣贯培训班和职业卫生业务培训班,对省级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和职业卫生监管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第六是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完善装备、保障执法、支撑有力”的原则,经中编办批准,重组成立了“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职业病防治院”及“职业病防治康复中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还公布了首批198名职业卫生专家名单。

第七是全面推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各地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审核、审查、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2012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118个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申请进行了审核(备案)、审查或验收(备案)。

第八是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 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推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截至2012年底,全国职业病危害申报企业数量为37万多家,比上年增加了18万家。与此同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还组织开展了省际间职业卫生交叉执法检查,促进了地方之间的学习与交流。

记:目前,我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的形势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

杨: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形势十分严峻。一是职业病危害分布领域广、受害人数多,并且随着工业的进步,新的职业危害不断增加;二是相当多的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基础薄弱,工人们作业环境恶劣;三是政府、用人单位及职工群众,还未真正认识到职业病预防的重要性;四是职业病时有发生,社会影响大;五是运转有效的监管体制尚未形成,目前32个省级单位中,还有6个单位职能划转没有到位,地市和县区没有划转职能的比例更高;六是监管队伍执法能力不足,技术支撑体系不健全,不能完全适应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需要。上述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要采取更加积极、更加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

记:2013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重点工作有哪些?

杨:2013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中心任务,抓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落实基础工作,构建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强化技术支撑体系,深化职业卫生培训,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逐步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等6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刚刚实施一年多,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正在逐步理顺,许多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组织制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方案》,拟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规范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基础工作。计划用3年的时间,分期分批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及时做好宣传发动、试点示范、培训指导、循序推进、督促检查、验收总结等各项工作,保证基础建设方案确定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如期完成,确保全国职业卫生工作到2015年全面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各项要求。

二是构建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加快职能划转工作,力争使省级全部完成职能划转,地市级职能划转达到85%,县级职能划转达到75%以上。职能已经划转地区的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配齐配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尚未划转职能地区的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尽早完成职能划转,建立或指定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配备人员,主动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各地要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监管制度,提升科学执法水平,配备职业卫生执法装备,满足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需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及时做好国家职业卫生专家的调整、增补工作,各省级安全监管机构也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专家队伍,发挥专家在法规标准制修订、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三同时”审查、现场监督执法等方面的作用。各省要鼓励和支持地市和县区建立地方专家队伍,创新管理办法,发挥专家的业务优势,推动本地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做好《高毒物品与高危粉尘作业劳动保护条例》起草工作,围绕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矿山开采、选矿加工、建材生产、金属冶炼、五金电镀、箱包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制修订规划,并注重标准的实用性。2013年计划制修订职业卫生标准20项,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区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做好地方性职业卫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三是构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理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支撑工作体系。同时将在部分省区开展支撑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和总结经验,适时组织召开经验交流现场会。通过示范引导、经验交流等措施,全面推动各地加强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此外,还将探索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技术服务协会组织。

四是进一步深化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研究制定《关于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和规范全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继续举办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执法业务培训班,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各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专题培训。围绕法规标准制定,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宣贯培训。

国家安全工作总结范文6

应急管理作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媒介。作为应急管理部门更加应该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安全稳定环境。

一、始终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打造忠诚担当可靠的应急管理队伍。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必须坚持思想建党政治建队,牢记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给人民以力量的使命,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队伍履职尽责的检验标尺,把“时刻准备着”作为应急人的自觉追求、应急文化的重要内容,弘扬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靠得住、打得赢。

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要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应急救援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实现多级应急响应高效联动。结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物资储备规范化,高效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大力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发挥群防群治机制作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筑牢应急管理的人民防线。

国家安全工作总结范文7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确保社区“安全、健康、和谐”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创建安全社区目标要求,确保2009年底前全市有10个以上的市区街道社区达到全国安全社区建设标准,力争利用2-3年时间,市区社区基本达到全国安全社区建设标准,1-2个行政区整建制达到全国安全社区建设标准,每个县(市)有1-2个试点乡(镇)达到全国安全社区建设标准,并带动和影响周边乡(镇)参与“创建”活动。

三、工作安排

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持续推进”的原则,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有计划分步予以实施。

(一)持续推进,巩固提升“创建”标准。第一批已命名为全国安全社区的单位,要对照《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中安健协文字〔2009〕5号),认真总结“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的经验,按照持续改进等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种制度,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命名后的管理工作,继续抓好促进项目的深化实施,并结合各自实际,拓宽“创建”范围,丰富项目内容,提高群众参与率,在积极预防、提高标准上见成效。要加强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安全社区建设经验,拓展工作思路,依据社区安全发展要求,创新促进项目,提升安全社区建设标准。

(二)突出重点,实现年度“创建”目标。已在国家职业健康协会申报备案的“创建”单位,全国安全社区命名仪式后,要根据《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借鉴全国安全社区的有益做法,针对本社区的特点,对安全促进项目进一步细化,把社区居民最关心的安全问题作为突破口,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出符合实际的阶段性工作措施。安全社区创建机构,要定期进行项目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做好查漏补缺,真正把重点项目突出出来,实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不断促进社区安全、健康、和谐、全面发展,争取9月底前通过部级安全社区专家评估组的考评验收。

(三)因地制宜,大力推广试点经验。全国安全社区命名仪式后,全市所有城区街道办事处和有条件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着手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上半年重点完成创建机构组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实施“一把手”工程。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积极参加国家职业健康协会组织的培训,对“创建”单位基本情况展开调查,策划安全促进项目。下半年,各“创建”单位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精神,具体组织实施。市区“创建”单位要积极利用试点成果,在创新上有突破;乡(镇)“创建”工作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充分考虑农村安全特点,突出农村食品安全、用电安全、农机安全、涉水安全、农药中毒预防、火灾预防、交通安全等重点,扎实搞好安全知识、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把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结合起来抓,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创建”领导机构,要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发动民政、教育、卫生、科技、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等部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断研究、解决创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持续改进。切忌形式化,切忌搞成形象工程。

(二)落实工作责任,齐抓共管。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保障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树立大局意识,落实责任,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部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石政办发〔2008〕57号文件)要求,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工作持续、协调发展。

国家安全工作总结范文8

三峡工程监理工作及监理管理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93-1997年)为一期工程阶段,主要是酝酿筹备,初步建立监理组织体系,初步展开监理工作;第二阶段是1998年以后,主要是完善监理组织体系,全面开展监理工作,并向规范化发展。1999年5月,三峡工程首次聘请了外国监理公司,监造三峡水轮发电机组。2000年8月,成立了三峡工程质量总监办公室,聘请了奥地利的罗伯特等中外专家担任专业质量总监。2001年1月,成立了安全总监办公室,聘请了日本前田株式会社的广岛、田濑等专家担任安全总监。

在三峡工程第一阶段建设期间,监理单位主要有长江水利委员会、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等10家。

在三峡工程第二阶段建设期间,主要监理单位有12家。与以往不同的是,三峡工程水轮发电机组的制造,业主聘请外国公司监造。5家外国公司参加竞标,最后由法国技术监督局与法国电力公司组成的联合体——EDF/BV中标。

三峡监理工作制度分为业主和监理单位两个层次。中国三峡总公司于1994年11月编制并《三峡工程建设监理统一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原则规定了三峡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措施等。进场各监理单位依据业主统一管理办法的原则以及本单位制定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开展工作。

中国三峡总公司工程建设部统一组织和指导各监理单位工作。三峡工程监理单位按工程项目或工程部位分别设置。监理单位均与业主签订监理委托合同,相互间没有隶属关系。监理组织机构由建安工程监理和永久工程设备监造两个部分组成。根据工程建设发展需要,三峡工程还按专业聘请了质量总监和安全总监。

2三峡工程监理管理机制

业主的监理管理部门制定了三峡工程建设监理统一管理办法,以总体协调三峡工程各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的选择与委托。三峡一期工程监理单位选择与委托的主要方式是邀请招标,通过竞争择优选择并委托。三峡二期工程监理单位的选择与委托方式主要是议标。

监理委托合同的签订。监理单位的委托必须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书。合同书按《三峡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书编制样本》(试行)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

监理委托合同的履行。业主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对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的行为给予检查和监督。

三峡工程实行分项目管理。监理单位一方面要接受各相应项目部对监理工作具体的检查监督,另一方面还要接受业主工程建设部工程信息部的检查与指导。

业主试验中心、测量中心及金属结构设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既是对工程总体质量监督的专门机构,又是业主开展监理管理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

业主单位各项目部通过工程建设部的每月监理工作例会了解三峡工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工程建设部通过例会协调解决监理单位提出的带有共性的问题,并在合同范围内,根据工程的最新进展和出现的新情况对监理提出一些具体的工作要求。

为加强对三峡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控制和管理,业主在工程建设部下设了质量总监办公室、安全总监办公室,聘请国内外知名的水工、机电、焊接和安全专家担任总监。业主每周一召开专业质量总监、项目总监联席会议和安全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和安全问题。

3三峡工程质量总监办公室

为进一步完善三峡工程建设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三峡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确保三峡工程的一流质量,2000年8月,中国三峡总公司按专业设立了三峡工程质量总监,成立三峡工程质量总监办公室。

3.1三峡工程专业质量总监的职责

质量总监不替代监理工程师的职能,监理工程师仍按合同授予的职责开展工作。专业质量总监的主要职责为:

1)按专业行使对三峡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高层次、有权威性的监督。

2)研究和发现三峡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及时提出警示和建议。

3)为实现三峡工程的一流质量,对工程质量控制、施工技术与工艺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已经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提出纠正和处理措施。

5)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隐患和违反质量技术要求的行为提出意见,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对质量监理的决策权。

6)在了解设计意图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最终质量,提出优化设计的建议。

7)根据需要对总公司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3.2三峡工程专业质量总监的聘任和工作方式

专业质量总监由中、外专家和有关部门高素质技术人员担任。所聘专家应具备本专业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良好的品德素质,经严格遴选确定。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在不同时段聘请不同的专业质量总监,实行动态管理。

专业质量总监主要在施工现场独立进行质量监督,在授权范围内通过项目部的配合,对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或下达指令,一般不直接对施工承包商下达指令。

专业质量总监在质量总监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3.3三峡工程质量总监办公室职责

三峡工程质量总监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部,受三峡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工程建设部的双重领导,负责组织和管理专业质量总监的工作,向总监提供必要的设计和其它技术文件。

质量总监办公室除行使专业质量总监的职责外,还承担以下职责:

1)参与对三峡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规程、要求进行检查和指导。

2)掌握三峡工程质量状况,对三峡工程的质量管理和质量状况进行阶段性分析和总结。汇总和编写向上级有关部门的质量汇报材料和有关文件。

3)参与对工程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和评定,审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

4)协助和配合三峡枢纽工程质量检查专家组行使对三峡枢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监督,负责与质量检查专家组及其工作组的日常联系。

5)监督工程建设部各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对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的情况。

4安全总监办公室

为加强三峡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与管理,力争安全生产零事故,2001年1月,中国三峡总公司成立了安全总监办公室。安全总监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部,受三峡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工程建设部的双重领导。安全总监办公室除配备安全专职工作人员外,增加土建、施工设备专业工作人员各一名,并聘请数名专家担任安全总监。

4.1三峡工程安全总监的职责

安全总监不替代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安全总监的主要职责为:

1)对三峡工程施工安全进行有权威性的监督。

2)研究和发现三峡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提出警示和建议。

3)对三峡工程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规程、规范,安全生产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施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反安全规程的作业提出意见,由现场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监督整改。

5)根据需要,对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4.2三峡工程安全总监的聘任和工作方式

聘请在水电施工中有丰富经验的中、外专家和安全管理人员担任安全总监。所聘专家应有较深的专业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良好的品德素质。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在不同时段聘请不同的专业安全总监,实行动态管理。

安全总监主要在施工现场独立进行安全监督,在授权范围内通过项目部的配合,对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或下达指令,一般不直接对施工承包商下达指令。

安全总监在安全总监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开展安全监督工作。

4.3三峡工程安全总监办公室职责

1)参与选聘安全总监和负责管理安全总监的日常工作。

2)安全总监办公室是安全总监的窗口,安全总监的意见、指令由办公室传达和贯彻。

3)参与对三峡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规程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4)掌握三峡工程安全状况,对三峡工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状况进行阶段性分析和总结。

5)参与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评定。

6)监督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峡工程第一阶段监理单位及承担的监理(监造)工程项目

1、长江水利委员会:监理工程项目有右岸一期工程、二期围堰等项目,1993年5月进场。

2、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工程项目有永久船闸一期开挖等项目,1993年12月进场。

3、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工程项目为临时船闸及升船机工程,1993年12月进场。

4、铁道部第三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工程项目为对外交通专用公路工程,1993年12月进场。

5、铁道部科学研究院:监理工程项目有西陵长江大桥、覃家沱大桥等项目,1993年12月进场。

6、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工程项目有左岸厂房1至6号机组段一期开挖、第13至第16小区房建等项目,1994年1月进场。

7、中国三峡总公司多能公司:监理工程项目为场内交通、房建、三通及场平工程,1994年1月进场。

8、葛洲坝水力发电厂:监理工程项目为施工供水供电等项目,1994年1月进场。

9、南京工苑建设监理公司:监理工程项目为右岸东岳庙办公生活小区建设项目,1993年8月进场。

10、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监理工程项目为建设者之家工程,1995年12月进场。

三峡工程第二阶段监理单位及承担的监理(监造)工程项目

1、长江水利委员会:监理工程项目有泄洪坝段及左岸11号?14号机组厂房坝段、右岸茅坪溪防护土石坝一期、金结及机电监造、塔带机监理等项目。

2、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工程项目有左非12号?左岸10号机组厂房坝段及左岸电站厂房,金结及机电监造项目。

3、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工程项目有永久船闸二期工程、金结及机电监造、98.7米拌和系统设备监理及运行监理等项目。

4、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工程项目为升船机工程、上游引航道工程。

5、东北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工程项目有茅坪溪防护土石坝一期沥青混凝土心墙及二期工程、右岸地下电站进水口洞挖及混凝土预建工程等项目,1997年8月进场。

6、中国三峡总公司多能公司:监理工程项目为下岸溪人工砂石系统开采等项目。

7、葛洲坝水力发电厂:监理工程项目为左岸14台水轮机埋件监造。

8、水电第十三工程局:监理工程项目有门塔机、土石方机械监理等项目,1998年11月进场。

9、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监理工程项目有缆机、门机监理等项目,1998年11月进场。

10、郑州机械设计研究所:监理工程项目为启闭机监造项目,2000年4月进场。

国家安全工作总结范文9

督促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及时治理事故隐患,通过整治提升一批、整顿一批、关闭一批问题企业,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含生产、经营、运输环节的罐区、库场、堆场等),重点是构成重大危险源且涉及硝酸铵等爆炸品、有毒有害气体的储存场所,甲类、乙类易燃液体及液化气体的储存场所,尤其是单独储存经营油品或化工品的罐区。

三、整治内容

(一)储存场所未取得合法规划手续、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的。

(二)未经过正规设计,存在违法建设和经营、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的。

(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不落实,未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

(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未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对本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不清楚、不掌握的。

(五)未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辨识、评估及备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建立安全监测监控体系或体系不稳定不可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的。

(六)安全仪表系统设计、安装、调试、操作、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及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液位、温度、压力等重要运行参数监控系统运行管理不到位;油罐液位超低、超高报警和自动联锁设置及运行不完好;有毒物料储罐、低温储罐、压力球罐进出物料管道和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未设置紧急切断设施;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的配置和运行不完好;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报警时,岗位人员未及时到现场确认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等安全仪表系统管理不规范的。

(七)违反爆炸品(《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中规定的1.1项、1.2项)和硝酸铵类物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应实行直装直取、不准在港区内存放的规定,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存在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等现象的。

(八)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违反有关国家标准要求,未建立并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罐区未配置避雷、防静电设施并定期检修、检测;储罐切水、倒罐、装卸过程中,未安排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看护;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管线超流速操作;在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的管道内违规添加强氧化剂、易聚合、强腐蚀等可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物质;库房内违反规定混存、混放;泄漏物料不及时处置,现场有“跑、冒、滴、漏”等现象的。

(九)未审核承包商的资质和安全生产业绩,未对承包商实施入厂前安全教育,未对承包商作业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过程监控,未有效防控作业安全风险等承包商管理不到位的。

(十)未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预案未与地方政府有效衔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不到位的。

(十一)未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等同行业事故教训,未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排查治理隐患不全面、不彻底的。

四、工作分工

安全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铁路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分工负责。交通运输部门和铁路部门要及时将专项整治中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职责的事项通报给同级的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及时将有关事项通报同级的相关管理部门。

五、进度安排

(一)安全风险隐患摸底及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16年5月至7月)。

各省级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和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要动员部署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省、市、县级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和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要认真组织摸排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底数,建立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及其安全风险的分布档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安委会,安委会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成员单位。

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要结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 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委〔2016〕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内容作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立即停产。

(二)政府部门检查督导阶段(2016年8月至10月)。

省、市、县级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和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要组织专业力量将专项整治与执法检查、专项督查紧密结合,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抽查督查督导,督促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将根据专项整治开展情况,适时联合组织暗访暗查督导,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2016年11月)。

各省级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和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经验并及时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全面深入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向国务院上报总结报告。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通知》紧密结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有序推进,务求实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有关企业要将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自查自改情况于2016年7月5日前分别报送市、县级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及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每月5日前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分别报送市、县级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及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

(三)各省级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和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和汇总,将本地区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统计表(见附件1)于2016年5月31日前分别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铁路局;每月15日前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铁路局报送执法检查处罚情况明细表(见附件2)及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于2016年11月1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