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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意见集锦9篇

时间:2023-03-03 15:55:47

民政工作意见

民政工作意见范文1

一、结合实际开展学习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成绩显著。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县有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文件和领导的讲话精神,全局上下统一了思想认识,学习任务明确,部署周密,成立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专人抓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学习任务。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和四项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了工作凝聚力、战斗力,达到了增进团结、改进不足,学习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要求:一是机关建设有所突破。努力营造积极进步的思想环境,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廉洁自律的意识。通过学习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二是服务发展有所突破。牢固树立忧患意识,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三是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改善工作方法,转变服务理念,促进了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

二、加快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力度

(一)、城市低保工作健康运行,实现应保尽保。认真学习和宣传《低保条例》,《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采取了不同形式进行宣传,深入到场、矿、企业进行调研、宣传、检查城市低保的救助工作,做到了管理有序,依法行政,服务到位。使城市低保政策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家喻户晓。严格城市低保对象申报、审批关,采取听、看、访、查、算的方式入户调查。严格规范城市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评议、公示等程序,实现了操作程序规范化;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城市低保实行按季审核、按月发放,动态管理,跟踪调查。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采取一类、二类、三类动态管理方式,即:一类是老、弱、病残人员,二类是下岗失业人员中年龄偏大、身体差的人员,三类是比较年轻,有就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一类、二类属于长期施保对象,定期走访,三类变动较大,采取信息反馈制度,每季度需提出续保申请,季度入户调查,及时掌握情况

,及时变更;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08年全县共救助城市低保对象

12480户次,29504人次,发放保障金436.22万元。城市困难户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二)临时困难救助工作力度加大

今年以来由于消费品价格上涨对低保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我们及时采取了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安排好低保家庭基本生活。发放燃料补助每月每户10元、大米18325公斤、油733瓶,发放临时救助金共173.4万元,解决了物价上涨给城镇困难家庭生活带来的困难,稳定了民心,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农村低保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农村低保实施分类施保,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工作的通知》精神,农村低保扩面并提高保障标准,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50元。在实施工作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一是建立低保评议制度。全县各村委会成立由村支书、村主任、村干部等组成的低保评议小组,对本村申请低保的对象进行评议和监督,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二是规范低保操作程序。乡(镇)

低保工作人员严格做到“四清”、严把“四关”,坚持“三不批”。“四清”即家庭人口清、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清、贫困原因清、补助标准清;

“四关”即村委会入户调查关、村民代表评议关、乡镇审核关、县民政局审批关。“三不批”即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审批,不符合政策的不审批,群众反映强烈、没有进行入户调查的不审批;

三是实行低保动态管理。针对农村低保“易进难出”现象,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区分不同情况,定期审核农村低保家庭人口和收入状况,做到“补助有升有降、人员有进有出”,防止“一保定终身”的现象发生。四是加大低保政策宣传。为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进一步广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使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真正把农村低保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农村低保工作的公开透明。五是强化低保监督机制。通过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督和群众民主监督及社会舆论监督等渠道,杜绝、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和人情保等违纪违规现象。努力做到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管理动态化、建档标准化、监督多元化,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8459户20000人,低保金924.19万元。

(四)加快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全面实施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宣传,严格执行《××县城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县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修改)实施办法》,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严格操作程序,加大了城乡医疗救助的力度,我们针对全县城乡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众,尤其是身患重病的城乡困难家庭,积极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对患病无钱医治的给予提前救助。实施救助工作中严格把关审核、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程序。2008年全县享受城乡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众达8972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95.84万元,其中:城市医疗救助75人,救助金25.0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8897人,救助金70.8万元。

三、抗灾救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抗灾救灾工作

今年以来,全县年初遭受低温灾害,又先后遭受了“3·29”、“4·14”风暴灾和“7·17”、“8·09”、“9·26”洪涝灾害。10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造成农作物严重受损、民房倒塌、部分道路桥损坏,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据统计,全县今年各种自然灾害累计受灾人口达159265人(次),因灾倒塌房屋47间,损坏房屋3877间,农作物水稻、旱稻、橡胶、茶叶、玉米等受灾27384公倾,绝收1020公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652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7672万元。

灾情发生后,我局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核查、上报灾情,安抚灾民,及时调运救灾物资发往灾区,并指导群众生产自救。全年下拨救灾资金397万元;其中:用于恢复建设资金292万元,修复民房3877间;用于灾区和困难群众生活救济105元,救济人口12640人;为受灾群众、困难群众发放棉被2600余床、衣物15000余件,救济人数15000余人;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结合实际,制定了《××县民政局抗震救灾工作预案》及《××县民政局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规程》。规范了抗灾救灾工作。

(二)社会捐助工作

社会捐助工作管理有序,组织严密。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年初南方雪灾和四川汶川“5·12”地震的捐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县城设点开展捐赠活动历时7天,共募集社会捐款193588.59元,其中:向南方雪灾募集捐款48424.5万元;向四川汶川地震募集捐款1887457.09元,参与接收老挝政府向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捐赠木材1000立方(价值50万美元),所募集到的捐款及物资全部汇往灾区。11月份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8.2万元,物资3643件,接收某捐赠物资衣被等物资共1.5万件。捐赠款物已发往全县灾区和困难群众手中。

四、双拥优抚安置成绩突出

(一)双拥工作

我县党政军领导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双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了长效机制,确保双拥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和完善双拥工作活动计划、考核检查、评比表彰等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广泛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活动,积极支持部队的建设。全年接收安置转业干部4人,安置随调,随军家属3人,解决了56名驻军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和11户军人住房困难问题。党政军把双拥工作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投入到位,责任到位,有效地保证了双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全县51个军警民共建点有81%被国家、省、州、县评为先进单位。为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根据全国双拥办、民政部、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开展“关爱功臣活动”的通知》(国拥办[2007]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关爱功臣活动的通知》(云办通[2008]31号)精神,积极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拨款10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组织优抚对象参加全省巡回医疗检查371人,免费发放各种药品7万余元。全年共发放伤残保健金146952元,“三属”定补3642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63408元。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欢送退伍老兵活动,向退伍老兵赠送价值2万余元的纪念品,进一步抓落实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政策,全年共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57553元。积极做好“春节”慰问、“八一”走访座谈的活动。组织部份烈士家属到金平、河口为××籍烈士扫墓和××籍援老五支队的部份退伍老兵到老挝进行扫墓活动。

建国后参战退役人员调查落实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规定,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战的退役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经核实上报我县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共有394人,并对这部份人员进行了信息录入,现已核实发放315人参战人员,发放补助金15.75万元。工作进展顺利,参战退役人员的思想稳定,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县的安置工作,得到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劳动人事、民政、财政、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全县共接收2007年度退役士兵82名,安置回农村37名,安置回农场29名,城镇退役士兵16名。现已接收2008年度退役士兵69名,安置回农村30名,安置回农场28名。通过审查,符合安置的16名城镇退役士兵,“双考”安置1名,其余15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纳入自谋职业安置,发放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32.2万元,并及时将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档案移交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圆满地完成了年度的安置任务。

五、进一步加强完善民主管理工作、村务公开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

(一)村民自治工作

积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努力加强村委会建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参与愿望增强的要求,紧密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制度,不断丰富基层群众自治的形成和内容,引导群众在基层民主实践过程中提高自我管理的水平。加大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村(居)务公开程序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制定下发了《××县深化村务公开办法》和《转发村务公开目录模版的通知》等文件,全县51个村委会4个社区居委会、516个村民小组都实施了村(居)务公开,办事程序更加规范。援建了全县55个村(居)委会(包括磨憨村委会)图书室,不断丰富和满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对村委会干部、农村“五大员”待遇的调研,并提出可行性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决策。

(二)社区建设工作

加强社区基层力量,不断深化和谐社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指导全县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召开全县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协调各部门,较好地解决了社区办公经费和社区建设工作者补贴及社保问题。积极探索推行社区干部竞争上岗、考核评议等制度,提高社区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做好农村社区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今年已安排勐哈、勐满、勐伴3个村委会作为试点,实施方案已上报。

六、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老龄政策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老龄工作我们始终坚持学习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以及《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纲要》按照“六个老有”目标要求,为老年人服务。一是抓好老年人“便民”工作,严格按照法定年龄,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云南省老年优待证》1045本,目前,全县持证人数达2472人。主动与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协调联系,大力宣传“一法”、“一条例”等涉老工作有关法规,共发放宣传册、宣传单2000多份,督促有关部门优先、按时、足额支付养老金,使优待政策得到落实。二是多方协调认真抓好涉老群团组织建设。2008年××县老年人联合会有会员95人,××县老年体协小组17个分会、54个体协小组,共有会员3577人,其中党员238人。2007年发展农村体协小组18个,会员1150人,在县老龄办和县文体局、县体协的相互协调配合下,已申报和实施“百村建设”9个村,完成州政府为民办实事“老年活动中心改扩建项目”2个,即:关累镇、勐伴镇,并成立2个乡(镇)老年协会,会员达200多人。组织举办老年人运动会,参赛人数达2000多人次。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敬老节”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精神,结合实际,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拨出专款,并组织三个慰问组分别到十个乡(镇)、四个农场和城区进行走访慰问,并为16个百岁老人、30个五保、特困老人和助医助养对象55人送去慰问金3.6万元,节日期间,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节日的良好氛围,利用电视和宣传标语进行广泛的宣传活动。并组织敬老节座谈会,参加座谈会老年人120人。四是认真做好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助补贴工作。根据西政办发[2008]4号和腊政办发[2008]11号文件通知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意见,并组织举办各乡(镇)民政助理、四个农场、社区有关领导共20人参加的老年人统计培训会,对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全面普查统计,经统计核实80岁以上高龄老人共1084人,其中,百岁寿星老人16人,全县共发放补贴资金54万元。

七、围绕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加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服务

(一)认真开展孤儿救助工作。

我县目前有孤儿63人,其中14周岁以上31人,14周岁以下32人;城市孤儿3人,农村孤儿60人。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52人,年发救助金44712元。使孤儿的就医、就读、生活得到了保障。

(二)开展唇鄂裂“重生行动”工作。

实施唇鄂裂“重生行动”工作以来,认真贯彻省民政厅、州民政局云民函〔2008〕6号文件精神,组织人员认真开展工作,广泛宣传此项行动,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统计核实工作。2008年上报唇鄂裂“重生行动”康复手术9例,已完成手术6例,为残疾孤儿和困难患唇鄂裂家庭提供了热情服务和救助。

(三)五保供养工作

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完成了勐仑、易武敬老院的改扩建工程,共投入资金16.55万元。全县登记在册五保户435人,其中集中供养人数17人,散居192人纳入财政转移支付,年人均800元;243人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840元,年发救助金357720元。五保户看病已纳入了农村医疗救助解决,救助体系基本健全。

(四)民间组织工作

巩固和发展民间组织建设成果,积极培育民间组织的发展壮大,同时加大对民间组织的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强化规范日常管理工作,对现有民间组织进行年度检审,不留死角,坚决查处不法行为。2008年共有社团21个,按其性质分,专业协会8个,联合会3个,学术协会3个,农村专业协会5个。今年办理新增协会1个。办理登记协会时,严格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登记。2008年通过年检没有发现超出章程范围开展活动。

(五)救助管理工作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救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强化了服务意识,热情接待来访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全年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76人,处理无名尸体13具,共开支经费8.2万元。

(六)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严格依法登记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依照《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不断强化婚姻登记管理,严格依法行政,树立服务形象,提高服务意识,努力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促进家庭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行风评议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了《婚姻登记员工作职责》、《婚姻登记员守则》和《婚姻登记收费价目表》等,实行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上墙;公开办证程序,所需证明材料,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设咨询台、颁证台及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不附加任何条件,不借登记搭车收费,并坚持给结婚当事人出具收费单据,保证收费工作的合法性。在奥运会期间,按照省、州有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了登记工作正常有序。全县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2500对,其中结婚2300对,离婚200对,办证合格率达100%,宣传普及率达99%。接待各种婚姻咨询5000人次,替婚姻当事人出具各种婚姻证明80份,共整理婚姻档案40盒,1200份,替婚姻当事人及有关单位查阅婚姻挡案60余人次,为婚姻当事人及有关部门档案的查找和利用提供方便。为了保护婚育人群的身体健康,预防艾滋病传播,促进优生优育,凡符合婚育人群范围内的新婚登记者免费进行艾滋病抗体(简称hiv抗体)检测,并加强了对婚育人群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全县接受婚前艾滋病咨询人数达5000余人次,自愿接受艾滋病毒抗体检测共2000人,发放艾滋病有关宣传册共5000余册。使广大人青年人了解到有关艾滋病的预防知识,充分认识到婚前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七)、区划地名工作

按照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意见的通知》和全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协助县综治部门制定了《××县平安边界建设实施方案》,确立了瑶区乡和勐伴镇作为全县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试点乡镇,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推进乡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全县10个乡(镇)政府驻地街道命名工作基本完成,共命名了68条街路名,全县城乡门(楼)牌登记工作基本完成,51个村委会516个村民小组的新编门牌号码开始启用。

(八)殡葬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了××县公墓的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使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政策透明化,做到家喻户晓。公墓的入葬率逐年增加,使全县的殡葬改革稳步推进。现已完成殡仪馆的路基铺设长200米,以及地基平整、档墙等基础设施建设。

(九)加强军供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军供站以整合站里资源为突破口,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全面完成军供目标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年军供站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30万元,全年客房、餐厅收入34.64万元。提升了服务水平,热情接待过往部队,加强了硬件软件的建设,完成了各级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

(十)进一步加强扶贫挂钩工作。

认真制定扶贫计划,落实发展项目,指导项目实施,为挂钩村勐伴镇红毛树小组铺设村道路解决资金2万元。完成象明乡红土坡23户村民地质灾害搬迁,投入资金25万元;负责尚勇镇南欠村“克木人”扶贫发展项目60户的安居工程,投资100万元,现已完成34户,26户正在建设中。

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民政事业的不断发展,新的工作、新的问题不断增加,承担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致使有的工作督促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人员编制少,人少事多,超负荷工作,部分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二是民政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一些工作的开展;三是办公、装备差,服务工作跟不上发展的要求;四是自身改革创新工作力度不够大,步子不够快,没有实质性的突破。五是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作风转变有待提高。

九、2009年工作安排意见

(一)认真开展理论业务学习,把党的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把手亲自抓,深入实际,扎实开展活动,健全和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周密的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做好每个阶段的督促检查工作,切实下功夫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深入基层调研。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基层、抓典型、抓重点、难点问题上;在工作部署、检查指导过程中,坚持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热心为基层、为民政对象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全县民政干部的思想认识,找出不足和差距,并进行整改,使学习真正收到实效。

(二)加强对民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围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落实政策,深化改革,做好双拥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关系,抓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组织深入地做好“参战人员”的统计、审核、建档,发放补助金工作,力争做到一人不漏。

(四)稳步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做好全县80岁老年的统计核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好政策,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做好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工作。维护我局辖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六)认真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重点抓好农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认真稳妥做好农村、城镇特困群众,弱势群体和“五保”大病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

(七)努力抓好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工作,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社团、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严格进行检查,严格依法办事,规范管理,文明服务。

(八)认真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意见,做好老年人的高龄老年人补助的发放工作。

(九)抓紧做好南欠村小组克木人60户276人安居工程,力争2009年2月低以前完成。配合协助各相关部门做好“克木人”的扶贫发展项目,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十)认真落实《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工作规程》、《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加强抗灾救灾的应急救援能力。全力以赴地抓紧抓好灾后重建工作,切实保障灾民和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十一)抓紧做好××殡仪馆、××镇敬老院、勐捧镇敬老院的建设。

(十二)加大扶贫挂钩村的工作力度,制定有效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扶贫工作。

(十三)加大力度做好地名数据库建设,完成全县10个乡(镇)51个村委会516个村民小组乡村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民政工作意见范文2

(一)突出重点,圆满完成三项为民办实事工作

1、全力实施扶贫开发“三个确保工程”。努力争取各类扶持资金1500万元以上,不断加大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投入扶持力度。科学实施产业化扶贫项目,确保重点扶贫项目兔业养殖产业实现贫困农民增收500万元;确保产业化扶贫项目就业1000人;确保我市3000户、1万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2、继续实施“荣居工程”。加大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力度,完成四个县400户在乡优抚对象危旧住房维修、改造工作,力争在20__年年底前基本解决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让我市重点优抚对象全都住上中等偏上条件的住房。

3、筹建××*慈善医院。想方设法多方筹集资金1200万元,新建改建一所建筑面积6000余平米,医院内设26个临床医技科室、床位100张的一级综合性医院,努力为我市城乡特困群众就医提供更加实惠、便捷、优质的服务,进一步缓解我市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积极探索,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调整完善《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工作暂行规定》,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便捷结算平台,继续提高中心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规范散居五保对象的供养工作,探索实施“四个一”标准,即与每一名分散供养对象签订一份供养协议;发放一人一折(卡),确定一个监护人,建立一份供养档案。

(三)创新机制,不断增强减灾救灾能力

在重点做好冬春期间灾民救助工作,妥善解决灾民贫困户生活基础上,不断加大市县两级对救灾资金的投入力度。继续完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能力。加强市县两级救灾物资仓储设施建设,不断加大备灾减灾工作力度。加强报灾信息员培训,规范灾害信息报灾程序。严格灾民救济程序,进一步规范“一卡一册三本帐”制度,推动公示制度,不断增加本文来源:文秘站 救济工作透明度。开展“减灾进社区”和农村减灾宣传活动,组织好日常社会捐助和集中捐赠活动。

(四)突出重点,全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

1、不断创新双拥优抚工作。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为目标,完善健全我市双拥政策法规建设。严格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全面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进一步缓解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加强县(区)光荣院改造,努力争创省甲级光荣院;进一步加强××*烈士陵园建设,不断规范抚宁、卢龙、青龙三县的革命烈士墓葬管理。继续做好原8023部队和“两参”人员等复退伤残军人的审核认定和思想稳控工作。

2、继续加大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和择优安置的原则,确保重点安置对象即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伍义务兵和城镇复员士官优先安置到效益较好的单位。不断加大安置改革力度,继续推进货币化安置进程,切实做好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努力为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就业创造条件,不断扩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比例。积极协调做好军供站搬迁新址工作,圆满完成军用饮食供应保障任务。

3、严格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圆满完成年度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认真做好市直军休所军队退休干部及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医疗制度改革收尾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继续加强市直干休所卫生所建设,力争将市直干休所卫生所纳入全市医疗保险服务网络。

(五)勇于创新,不断加强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继续做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扫尾工作,完成剩余3个重点难点村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强村委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全面推行社区准入和社区评议制度,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社区管理体制,继续加强社区办公用房等社区基础建设。多方筹措资金60万元建立市区街居四级网络平台,打牢全市社区信息化建设基础。认真做好 企业“家委会”社区调研和协调工作,全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工作。

(六)规范服务,不断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进一步扩大福利发行销售,全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加强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和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按照民政部文件要求(集中供养孤儿每月生活费不低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不低于600元),逐步提高“孤残儿童”>:请记住我站域名/计划”和“微笑列车”工作。依法做好国内收养登记工作,确保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七)严格管理,切实提高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工作水平

1、严格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按省市要求组织指导全市新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全力做好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试点工作,开展先进社会组织评估表彰活动,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2、积极做好区划勘界和地名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农村设标工作,及时做好市郊地区城市化后道路标志设置工作。积极筹措资金100万元,启动我市主次干道地名导向标志设置工程。继续做好青龙县大巫兰乡等五个“乡改镇”的验收及申报批复工作。完成四个县地名专项规划及黄金海岸保护建设管理区地名规划工作,上半年完成制作新版全市行政区划图。按要求完成三条县界线路联检联查工作。

3、协力推进老龄工作稳步发展。推广“失能(失去自理能力)老人特别护理”工程试点经验,继续抓好助老健康御险、90-99岁老人高龄保健补贴发放、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督查工作,精心组织“重阳节”期间敬老爱老系列活动。

民政工作意见范文3

为深入贯彻区委《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和区政府《关于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工程,确保完成今年全镇农民素质教育培训任务,切实起到减少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作用。根据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年余杭区农民素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经镇政府决定,现将《*镇*年农民素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培训任务

*年区政府下达给我镇农民素质教育培训任务为1021人,其中农业专业技能培训340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培训300人、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350人、农村后备劳动力培训31人。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各镇乡作为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工程的责任单位。我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承担相应责任。镇化技术学校要根据办学实际和师资力量开展相应培训工作。各村、社区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镇化技术学校完成各项培训任务。重点要加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训、农村后备劳动力培训、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培训,突出“精兵”农业和“薪金”农民,全力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有道德的新型农民。

1、农业专业技能培训

今年计划培训340人。主要是根据我镇优势农产品特色,农民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种植和养殖技术的培训,切实提高农民经营一产的技能水平或能成为合格的农业产业工人。本类培训由各村组织发动人员,镇农办和镇成校开展培训。此类培训将通过理论授课、现场指导和实地操作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发给绿色证书或农函大证书。

2、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

今年计划培训300人,其中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培训100人。主要是根据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各自不同的就业需求,结合本镇就业市场,有针对性地开展非农岗位就业技能培训,有序向非农岗位转移,成为二、三产业的合格劳动者。此项培训主要包括电脑、电工、电焊、缝纫车工、餐饮服务、冲压工、家政管理、车辆驾驶、机动车修理、农村经纪人、个人创业等专业。各村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员参加技能培训,使我镇大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培训,成为二、三产业的合格劳动者。本类培训由各村组织人员,镇经发办、镇妇联、镇总工会、镇团委等负责牵头,镇成校等实施。培训后,按国家有关工种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并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

今年计划培训350人,主要培训对象是目前已转移到二、三产业,但因缺乏相应的职业技能和文化学历,工作稳定性差而可能重新回流到农村的农民。同时,通过培训也可进一步提高我镇企业在岗职工的素质和企业形象。本类培训由各村和有关企业(单位)组织发动人员,镇经发办、镇总工会、镇妇联和镇成校负责实施,培训后,按国家有关工种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并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农村后备劳动力培训

今年计划培训31人。培训对象是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不含各类职高、中专、技校)未能继续上学的人员和各类高中的流生,年龄在16至20周岁,步入社会前应参加不少于6个月的相关就业技能培训。本类培训由镇教办牵头,联系各村和有关学校负责落实人员,镇成校负责实施。

二.培训经费安排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工程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对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工程给予资金保障,为广大适龄农民至少提供一次免费或部分免费的培训机会。因此,镇财政也将安排专项配套资金,保证农民素质教育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区委、区政府把“农民素质教育培训与转移就业”列为新农村建设的“十大工程”之一。为此,各村、社区、镇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来统筹谋划*年农民素质教育培训与转移就业工作,结合各自职责,专人分管,强化工作责任;要正确认识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工程的意义和重要性。镇农民素质教育领导小组要做到培训信息的及时沟通和交流,不定期地召开有关会议。

民政工作意见范文4

我认为《意见》的意义十分重大,概括起来有下面几条。一是表明了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关心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意见》是中共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一项重要部署。《意见》概括了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事业的重要论述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肯定了人民政协成立以来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作出的重大贡献,阐明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规定了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肩负的历史任务和工作原则,规范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程序和机制,明确了搞好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任务,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要求,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第二是表明了政协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人民政协工作对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对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三是表明了政协工作前程似锦,大有可为。预示着政协工作的春天已经来临。

认真学习和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

1、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增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意见》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战略高度,大力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第一,人民政协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构成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三个制度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实现这一制度的重要组织机构。第二,人民政协是我国政党制度的载体。中国共产党和各派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第三,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我国,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我们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国家里,通过人民政协组织,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在党的领导下广泛协商,体现民主和集中的统一。第四,人民政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完全一致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

2、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人民政协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任务和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保持人民政协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意见》第一次明确了人民政协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任务:人民政协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把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团结起来,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而奋斗。《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七大原则,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指明了前进道路。一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二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是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四是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五是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六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七是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增强履行职能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意见》明确了人民政协主要职能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意见》提高了政治协商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明确了政治协商的原则,拓宽了政治协商的领域。强调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强调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意见》第一次鲜明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政治监督。《意见》确定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拓展了民主监督的内涵,指出它既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派、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意见》明确了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的性质。它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意见》对政协参政议政的方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注意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要运用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有利条件,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意见》在明确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性质、内容、形式的基础上,对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作了相应的规定。

4、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的重要性,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个性突出,肯干事、能干事、干好事的委员队伍和干部队伍。

在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上,《意见》提出要突出界别特色、发挥参加政协的派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发挥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主体作用以及加强政协机关建设等四个方面重点。《意见》强调要支持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派、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尊重和保障其履行职责的各项权利。《意见》指出,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突出界别特色,发挥界别作用,有利于适应我国社会阶层多样化状况,有利于反映社情民意,有利于集中民智,有利于实现社会不同群体积极有序地参与国是,有利于发挥政协人才荟萃的优势。《意见》也对加强政协机关建设,提出了全面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的机关建设指明了方向。

5、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的新要求,营造良好氛围,推进政协工作。

《意见》系统地明确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意见》对各级党委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提出了七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二是要把政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听取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参加讨论、共商国是和在政协常委会议期间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应形成制度。四是对不是同级党委常委的地方政协党员主席或党组书记,可请他们列席党委常委会议和其他有关重要会议。五是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和有关会议时,可视需要邀请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列席。六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政协干部交流、活动经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切实帮助解决。七是各级党委要把是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能否发挥好人民政协的作用作为检验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创造全党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形成有利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贯彻落实《意见》,全面开创我州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1、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结合我州政协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贯彻《意见》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并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委和政府制定贯彻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推动学习贯彻活动的开展。州县市政协要认真组织《意见》的学习,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掀起学习高潮。二是在今年二季度,组织全州政协主席、副主席参加政协理论研讨班,认真研讨《意见》的精神实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学习贯彻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在贯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学习贯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要把学习落实《意见》与积极推进《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实施紧密结合起来。

2、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好本次全会。政协全会,是政协履行职能的最高形式,是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畅所欲言的场所。因此,要高度重视全会的筹备工作,组织高质量的大会协商发言,组织好情况反映和提案。版权所有

3、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全年的工作重点结合起来,组织好今年的重点调研课题。州县市政协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发挥优势,精心选题,慎密组织。坚持少而精,专而深,出精品,求实效。今年,州政协的重点调研课题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现在起广大委员和机关各委办都要为此做好准备。要加强这方面的理论学习,为调研打好一个强大的理论基础。要制定一个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各专委会和委员组要对今年的调研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全面完成今年的调研任务。

民政工作意见范文5

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我局按照省、市、县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走基层、听意见”主题活动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在“走基层、听意见”主题活动中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层级责任制。二是突出活动重点。根据要求,有机结合民政工作职能,细化活动方案,将局领导班子成员“”表现作为意见征求的重点,突出了活动开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明确活动对象。参与此次活动的对象为民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重点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四是注重活动质量。在走基层、听意见主题活动中,局领导班子成员始终坚持深入基层、不走过场,倾心聆听、认真反思,将群众的意见化作了工作的动力,进一步提升了“走基层、听意见”主题活动的质量。

二、形式灵活、覆盖面宽。

“走基层、听意见”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的关键,也是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了解群众心声、愿望、期盼的主要方法。活动中:一是深入基层、认真听取。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深深知道第一时间了解群众的困难、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是此次活动开展的重点。局主要领导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领股室(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深入红四、双流、仁和等20余个乡镇,同困难群众、当地知名人士、返乡创业人员等对象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既了解到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又听取了促进我县民政事业长足发展的意见、建议。领导班子中的其他成员在走基层、听意见中发挥各自所长,深入挂联帮扶户,群众反映低保、救济方面热点、难点问题相对集中的乡镇、村(居)逐一进行化解,通过矛盾的化解既增进了同群众间的感情,又从群众中听取很好的意见、建议,帮助改进自身的工作作风起到了较好的助推作用。二是充分依托党员义工活动,听取意见。根据县委安排,我局党员在春场坝社区实行双报到,开展党员义工活动,我局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批次深入社区开展义务劳动、慰问贫困家庭、调查了解贫困人口生活状况等,通过每周五下午的党员义工活动,广泛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建议。同时对唐芳兰等5户困难群众进行了慰问,发放慰问金1000元,大米200斤,食用油25斤。三是召开座谈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机关党员、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对象,对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为民服务”等方面广泛听取意见。四是听取到局来访同志的意见。局群众工作股、低保股、救灾救济股落实了专人对来访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征求,建立了专门的意见征求薄,对来访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全面记录、归类,有效拓展了意见征求渠道。五是设立专门的意见征求电话。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电话通过网络、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确保了电话24小时有人接,有人专门记录。六是设立意见箱。在局大门入口处,设置了专门意见征求箱,接受到局办事、来访群众的记名或无记名书面意见,每天下午落实专人对意见征求箱进行查看,及时将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类整理。

民政工作意见范文6

一、指导思想

我局2009—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方针,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帮”(帮企业渡难关、帮基层解难题、帮群众办实事)“五服务”(服务企业、群众、基层、项目和人才)为重点,以全局干部职工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我局“五个率先”目标任务完成、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政风行风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一)完善局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刁仁昌同志任组长,殷民、程家源同志任副组长,监察室、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办公室、法规处、综合工资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主要负责人分别任主任或副主任,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日常工作。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明确专人、机关各处室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政风行风评议的有关工作。

(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制度化地开展明查暗访督查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监督员会议,听取他们对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评议对象和内容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对象是市局机关各处室(按照市里规定:不包括机关党委和监察室)、局属各事业单位,重点是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业务处室和各事业单位。

民主评议将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帮”、“五服务”要求,结合纠风专项治理任务、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影响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工作,具体包括: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办事高效、便民惠民、践诺守信、廉洁从政、文明服务等七个方面的内容。

四、主要工作及责任分解

按照市里的部署,2010年将我局列为市重点评议的部门。今年在正常评议的基础上,我局应认真抓好政风行风评议中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明年重点评议的各项准备。

(一)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筑牢全系统干部职工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在评议中受教育、强素质,自觉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责任部门: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监察室协助。

(二)加强与政风行风建设有关的硬件设施建设,为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把政风行风建设向纵深推进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

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和基金监管处及相关部门协助。

(三)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五个率先”的年度目标任务,拟定2010年调研课题,创新发展全市劳动保障事业。

责任部门:综合工资处、政策法规处分别牵头,各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协助。

(四)优化资源组合和窗口服务功能,让老百姓进一个门、到一个窗口就能办好所有业务。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协助。

(五)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增强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和规范性,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快捷、准确、深入地了解劳动保障政策,理解和支持劳动保障工作。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牵头,电话咨询中心协助。

(六)抓好劳动保障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完善网上办事功能,不断提升权力阳光运行质量和水平,为用人单位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透明的服务。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牵头,信息中心、电话咨询中心、办公室、监察室协助。

(七)以“三帮”、“五服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延伸服务内容,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协助。

(八)加强劳动保障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责任部门: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协助。

(九)加强局系统干部队伍、执法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复合型劳动保障干部、专业型劳动保障执法干部和“一专多能型”劳动保障人才,为劳动保障事业的长足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

责任部门: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监察室协助。

(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弘扬劳动保障廉政文化,努力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打造一个清廉的工作环境。

责任部门:监察室,机关党委和各事业单位协助。

2009年向社会承诺要办的十件实事,各相关单位要按年初的部署认真抓好落实。2010年要做的实事届时另行通知。

五、实施方法

按照市里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局系统工作实际,拟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方法组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

(一)按照局里年初的工作部署,认真抓好思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工作。

(二)参照市里的实施方案,结合局里的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做好政风行风评议中的有关工作,落实好以“政风行风热线”为主要内容的有关活动。

(三)按照部里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意见、市里今年评议处室作风实施意见和局处室评议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局系统评议活动。

(四)将、监察、网络等群众反映与明查暗访相结合,开展组织评议,促进问题解决,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上水平、上台阶。

2010年的评议活动将根据市里的具体安排同步进行。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程,“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扎实推动局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民政工作意见范文7

一、领导思想和指导原则

(一)领导思想

单位干部任用、考核奖惩等政府内部事务公开,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创立的新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难题为重要,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详细要求,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利。

(二)指导原则

1、依法公开。政府内部事物公开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原则上能够公开的,要全部依法公开,不公开的是例外。

2、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3、注重实效。从施纪出发,突出重要,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有利监督。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政府内部事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

(一)公开的范围

全局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单干部任用、考核奖惩等政府内部事务,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都要予以公开。

(二)公开的内容

政府内部事务公开核心是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最直接了解的难题予以公开。

一是单位财政。应明确公示群众关心的单位公务支出等详细的财政数据。

二是干部任用。应对任用干部的任用文件,干部的责权范围,予以明确、立即的公开。

三是考核奖惩。对政府内部工作的各项的考核奖惩有明确的公开公示。

四是政策法规类。立即公开各类政策法规。

五是服务监督类。包括承诺、监督方法、监督电话、投诉时限等。

(三)公开的形式

公开的形式要有利于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应当与公开的内容、目的施纪相适应。对外公开可采用设置公告栏,设置咨询、监督电话,网上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进行。对重要事项、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要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大力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创立和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法规制度

根据工作形势的变化,不断改动相关法规制度。要重要创立社会公示、社会评议、监督考核、责任追查等制度,明确各项制度的适用范围、内容要求、投诉渠道、奖惩措施等,逐渐创立健全办事公开的制度体系,为办事公开提供制度保证。

民政工作意见范文8

一、提高对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婚姻登记工作是面向社会公众、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关系到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因此,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市民政局要提高认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克服困难,按照婚姻登记场所环境设置合理化、登记流程规范化,内部管理制度化、工作队伍专业化,服务手段信息化的要求,全面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基本建设

一是加强场所建设。婚姻登记机关应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分设候登室(区)、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档案室、颁证大厅,有条件的可设立微机室、会议室等。根据婚姻登记机关年均工作量(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解答咨询等),按照民政部《关于评选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的通知》(民函〔2006〕156号)的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登记机关及各室(区)的面积。二是完善服务设施。婚姻登记室应当配备宽敞、开放式登记工作台,候登室应配有足够的桌、椅、笔及其他便民服务设施,供当事人使用。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配置排队叫号系统或触摸式电脑、电子显示屏等设施,保证婚姻登记秩序。三是规范环境布置。登记场所内部布置要做到宽敞、明亮、温馨、庄重、整洁。办公场所外醒目处要悬挂名称标识牌并公告办公时间、办公地址。

三、强化婚姻登记业务管理

各区市民政局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一是严格登记工作程序。按照规定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和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坚持岗位工作责任制,办理婚姻登记从受理-审查-登记到打印证件要由一名登记员办结,婚姻登记监誓人必须监誓到位。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展示与婚姻登记相关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收费价格及依据、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实现婚姻登记“零差错”和无有效投诉。婚姻登记机关应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及其他有关材料,供当事人免费查询。设有咨询电话,电话号码应在当地114查询台登记。三是规范婚姻服务工作。婚姻登记与有偿服务要实行人员、场地、收费、票据四分开。按照省民政厅的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在坚持当事人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可以开展与登记业务相关的照相和证件复印服务,其他项目一律撤出登记处,杜绝搭车收费、乱收费现象。四是加强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完善、落实婚姻档案保管制度,确保印章、证书、档案及有关数据的使用安全。

四、落实婚姻登记机构及人员编制

各区市民政局应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主动协调编制、财政部门,解决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编制、经费问题。婚姻登记机关应为行政单位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严格执行按辖区内每8—12万人口配备1名公务员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婚姻登记员的标准。力争2012年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评选活动开展之前,全市登记员编制按要求配齐到位。

五、提高婚姻登记队伍的综合素质

执行婚姻登记员选拔录用机制,做到凡进必考、择优录用。认真落实婚姻登记员资格认证制度,必须做到岗前培训、执证上岗。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市局每年组织一次培训或检查交流;区、市婚姻登记机关要坚持每周半天学习日,并建立健全婚姻登记员考核机制,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2012年市局将组织新任和任职三年以上的婚姻登记员参加全省资格培训及考试工作,同时选拔人员参加全省婚姻登记员知识竞赛,强化队伍素质,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制定婚姻登记人员行为礼仪规范,统一服饰、挂牌上岗、热情服务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2012年民政部将开展第二批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示范窗口单位的表彰工作,各区市民政局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抢抓机遇,争取各级政府的有力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落实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各项要求,年内未达到全国窗口单位的登记机关力争要有三分之二进入全国示范窗口单位的行列。

七、实现婚姻登记工作创新

各区市民政局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长期历史任务,认真研究婚姻登记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与婚姻家庭相关的新理论、新现象,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开拓婚姻工作的新领域。一是探索婚姻工作领域创新。要以婚姻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和谐为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系列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大力宣传有利于婚姻家庭稳定的婚姻道德规范,形成维护家庭和睦的良好社会氛围,倡导、弘扬健康向上的婚姻观念。二是开展婚姻指导服务。探索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立社会工作岗位,吸纳社会工作专门人才,或邀请婚姻家庭领域的专家学者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志愿服务,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咨询、法律咨询、婚姻指导和心理疏导服务。

民政工作意见范文9

一、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市有残疾人24.1万,占全市总人口的8.1%,其中贫困残疾人约10万人,他们是我市最困难的社会群体。多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关注残疾人事业,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在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社会各界也积极为贫困残疾人献爱心,做实事,提供无私援助,使广大残疾人生存和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也必须看到,由于我市残疾人基数大,且主要分布在农村贫困山区,贫困残疾人科技文化素质大都较低,智力低下者居多,脱贫的难度很大,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任务仍十分艰巨。扶助贫困残疾人,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满足他们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让广大残疾人共享社会进步和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全市各级政府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工作任务,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

二、突出重点,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问题

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力度。贫困残疾人绝大部分在农村,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重,是整个扶助工作的重点。要继续贯彻实施《*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高度重视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各县、区要把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纳入扶贫工作总体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优先落实对贫困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坚持开发式扶贫和参与式扶贫,注重帮助贫困残疾人选择适应当地经济发展需要,适合残疾人特点,有利于解决贫困残疾人温饱问题的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等生产项目。继续推行小额信贷、“公司加农户”等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加强对康复扶贫项目的管理,提高贷款到位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扶贫项目和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促进贫困残疾人的增收。

逐步改善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增加资金投入,有计划地改善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市、县区财政要按要求对实施“中国福利公益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进行资金配套。实施扶贫移民搬迁的地方,要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的,要纳入政府廉租房范围,优先安排解决,对特别困难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要实行实物配租,确保残疾人都有住房。城乡社区要将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纳入社区服务内容,在社区布局、功能定位、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充分考虑贫困残疾人的需求。基层残疾人组织要在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及时反映贫困残疾人呼声和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服务。

三、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体系的作用,切实做好特困及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

因重残无法参加劳动、生活特别困难的残疾人,需要依靠政府建立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各县区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情况,照顾他们的特殊需求,认真落实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扶养义务人无能力扶养、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供养、救济。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规中,对有残疾的下岗职工,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予以妥善解决。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适当提高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家庭的低保标准。对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中有残疾人的,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对城市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保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凭县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残疾人证》,属盲人、严重低视力及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一级肢体残疾者,除按其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外,每人每月再增发30元以上的保障金或视实际情况按全额发放保障金;属言语、听力、三级以上肢体残疾者,每人每月增发10—30元的保障金。

四、大力推进贫困残疾人的就业和再就业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原*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促进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要完善对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依法兴办社会福利企业、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等福利性企业和机构,稳定和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要制定和完善残疾人从事个体经济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税费减免政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结余的县、区,可将节余资金用于补贴城镇贫困残疾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用于扶持、引导残疾人个体从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就业服务范围,做好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工作。城镇社区组织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工作岗位,千方百计安排贫困残疾人就业。要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积极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手段,促进贫困残疾人就业。

五、把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保障范围

要对特困残疾人实施医疗救助,确保已从业的贫困残疾人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对未从业的贫困残疾人享有城乡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在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方,特困残疾人个人应缴纳的筹资部分(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可由地方政府提供资助。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应负担的费用仍难以承担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尚未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方,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残疾人也要实施必要的医疗救助。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参加,以便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

六、建立健全残疾康复服务体系

各级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康复工作机制,逐步扩大贫困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受益面,使贫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逐步得到满足。要结合实施“明天计划”、“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陕西项目”等,优先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各级财政、卫生等部门要在资金、设备、政策、技术等方面加大对各级康复机构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其在残疾人康复服务中的示范引导作用。要大力支持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对在社区建立的贫困残疾人特困病房予以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承担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职责,不断丰富和规范服务内容,使康复服务逐步走进贫困残疾人家庭。

七、认真落实各项扶残助学政策

积极发展特殊教育事业。要认真落实陕西省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办法,把残疾人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增加资金投入,在进一步办好市盲哑学校的同时,力争3-5年时间使30万人口以上的县都能够创办一所特殊学校。要大力推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使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有较大提高。同时,要积极为残疾人接受专业教育创造条件。

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要积极实施“长江新里程计划”、“中西部盲童入学”、“中国福利公益金助学”等项目,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教育。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优先享受“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活费)政策。各级教育、残联等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

八、维护贫困残疾人合法权益

要妥善解决贫困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对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工作,严厉打击组织、胁迫、利用残疾儿童进行绺窃、偷盗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查处力度。要高度重视贫困残疾人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依法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要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消除贫困残疾人在获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方面的各种障碍,积极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各级政府要将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需要。各级司法部门要积极引导各类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帮助贫困残疾人排忧解难。

九、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建立扶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

要高度重视发挥社会力量在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中的作用,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广泛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引导和支持公益性民间组织发挥扶助残疾人的作用,鼓励和倡导各种社会服务设施向贫困残疾人减免收费。组织“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助残”等志愿者扶残助残活动,广泛开展“一帮一”、“众帮一”、“单位包户”等各种形式的帮、包、带、扶活动,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把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关爱及时送到贫困残疾人的心中。

要强化政府和部门的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制定并落实扶助贫困残疾人的政策措施,建立政府主导、制度保障、责任明确,各方参与、运转良好、科学合理的扶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