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1.1 建立良好的绩效文化,促进员工能力不断成长,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成就感,实现公司目标、个人发展目标的高度结合,促进公司总体绩效全面、持续提升;
1.2 使绩效管理成为各级管理者有效激励员工、进行精细化管理的工具。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正式编制员工。
3、职责
3.1 绩效管理委员会
组成人员为控股公司领导层,负责控股公司绩效管理战略规划、绩效管理体系决策等工作。
3.2 人力资源中心
1)控股公司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2)审核下属单位的考核方案、操作细则;
3)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工作的培训与指导;
4)组织控股公司总部员工及各下属单位董事长、总裁、总经理(以下简称第一负责人)以及副总/总助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对下属单位考核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控股公司全体人员绩效档案管理;
6)处理绩效考核的复议和申诉。
3.3 下属公司综合部/人力资源部门
1)按照控股公司绩效管理制度要求,制定本公司绩效考核方案及操作细则,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并在执行过程中接受人力资源中心监督检查;
2)对本公司各部门进行考核工作的培训与指导;
3)组织本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推动考核制度的实施;
4)对本公司各部门考核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
5)对考核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指导;
6)协调、处理本公司员工的考核申诉;
7)本公司员工绩效档案管理。
3.4 各级考核人:负责对下级进行考核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指导、支持。
3.5 各级被考核人:参与绩效考核过程中的指标制定、自我评估工作,不断改善和提升个人绩效。
4、原则
4.1 一致性原则:员工绩效指标与部门目标计划、本岗位职责保持一致;
4.2 相结合原则:素质能力、行为考核与工作业绩考核相结合;
4.3 引导性原则:以绩效管理为正向引导,加强绩效管理计划、实施、评价、沟通和反馈等循环过程的控制;
4.4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5、考核类型及考核周期
5.1 月度考核:月度考核非例行考核,可由各单位根据具体经营情况,自行拟定考核方案及操作细则,报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后执行;
5.2 季度考核:季度考核为控股公司组织的例行考核,每季度末进行,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协助完成;
5.3 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为控股公司组织的例行考核,次年一月份进行,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协助完成;
6、绩效考核对应关系
员工的考核人原则上为直接上级或授权考核人。各部门内部工作职责,管理结构的变动要及时报人力资源部门考核负责人备案,由人力资源部门考核负责人调整相应考核对应关系,并及时知会相关人员。
7、相关名词解释
1)年薪制人员薪酬结构:年薪=月固定工资+季度绩效工资+年底绩效工资+年终奖金
2)普通员工薪酬结构:年现金薪酬=月固定工资+季度绩效工资+年底13薪+年终奖金
3)佣金制员工薪酬结构:年现金薪酬=月固定工资(底薪)+佣金+年终奖金
4)固浮比:
年薪制人员固浮比:集团总裁助理、城市公司董事长/总裁(含)以上人员固浮比为4:6
集团中心总监、城市公司副总裁/总裁助理、项目公司总经理固浮比为5:5
集团中心副总监/总监助理、项目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固浮比为6:4
普通员工经理级(含)以上月固浮比为75:25
普通员工经理级以下月固浮比为85:15
5)年终奖金包:是指完成一定年度业绩目标后全员可以享受的额外激励总额,具体是以销售额为计算基数,以当年度回款额为提取基数。
8、绩效考核指标及评分方式
8.1 绩效考核指标制定依据:按照所在单位及部门考核指标/重点工作,结合各岗位职责,进行层层分解;
8.2 绩效考核指标评分标准
所有绩效考评均为百分制,管理层以组织绩效考核成绩为主,普通员工以季度工作计划内容的考核为主。按不同级别和岗位性质,根据表1所示进行考核:
表1:考核指标制定标准
考核类型
各单位第一负责人
各单位副总/
总助级人员
普通员工
月度考核
/
/
各单位按需自行制定
季度考核
即组织绩效成绩,参见《组织绩效管理制度》
组织绩效中相应副总分管内容的运营成绩60% + 个人季度工作计划40%(由各项目总经理/集团条线分管副总裁评分)
个人季度工作计划
年度考核
即组织绩效成绩,参见《组织绩效管理制度》
季度平均绩效成绩80% + 年终资质评价指标20%(由项目总经理/集团条线分管副总裁评分)
季度平均绩效成绩80% + 年终资质评价指标20%
8.3 无分管内容的副总/总助季度绩效成绩的60%参考所在组织的运营成绩,40%个人季度工作计划评分由项目总经理评;
8.4 各单位副总/总助级人员个人季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资质评价指标由所在项目公司总经理和集团条线分管副总裁分别打分,并按照条线管理员工考核成绩计算的办法来计算权重。
9、绩效考核等级
9.1 参与考核员工的得分明确后,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需根据员工的考核得分来进一步确定员工的考核等级和等级系数。其中:
1)对于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含以上)、项目公司副总/总助级人员、总部各中心副总监/总监助理级人员,其考核等级和系数参照《组织绩效管理制度》中第6条规定予以确定;
2)对于普通岗位员工,则需按照表2所示比例进行排序,据此确定其考核等级和系数。单位第一负责人需将本单位所有参与排序的员工考核分数进行调整、平衡,消除部门考核人评分标准不同造成的差异,最终确定员工的考核等级(各等级分布遇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值)。单位第一负责人对考核成绩调整幅度较大时,应与员工及其考核人进行沟通。
表2:考核得分等级转换(其中X为考核得分,N为人数)
考核得分区间
考核等级
等级系数
排序比例
90≤X<100
优秀(S)
1.2
N≤5%
80≤X<90
良好(A)
1.1
N≤ 15%
70≤X<80
合格(B)
1
N ≥70%
X<70
需改进(C)
0.8
N≤10%
9.2委派/条线管理员工的考核
控股公司工程管理、营销管理、按揭收银、合规法务、成本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委派/条线管理员工的考核,应根据实际管理需求实行双向考核,即:
Ø 控股公司各中心对其所在委派/条线管理的员工进行考核评分,并根据表2的规则排定考核等级和系数;
Ø 城市/项目公司对其所有员工进行考核评分,并根据表2的规则排定考核等级和系数,亦包括了委派/条线管理的员工;
Ø 人力资源中心将以上2个成绩根据表3规定的权重计算总成绩,并将此成绩反馈给城市/项目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作为当季绩效工资计算的依据。
表3:委派/条线管理员工考核成绩计算权重
总部条线考核权重
城市/项目公司考核权重
委派/条线管理
70%
30%
10、绩效考核面谈
10.1 季度绩效考核等级为“需改进(C)”的员工,主考人须与员工进行绩效考核面谈;年度员工绩效考核结束后,主考人须与每位下属员工进行绩效面谈;
10.2 绩效面谈的目的:通过坦诚的沟通,让被考核人了解工作的目标和标准,了解自身工作中存在亮点和不足,消除对考评的误解。让考核人了解下属的需求和困难,以便正确有效地引导员工;
10.3 绩效面谈的内容:详见附件“绩效面谈表”。面谈结束后,主考人及考核对象须在“绩效面谈表”上签字确认,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存档。
11、绩效考核结果确认
各单位必须将绩效考核结果在第一时间知会员工本人,并由员工确认,知会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示、邮件通知、E-HR系统、纸质文件确认等。通过纸质文件确认的,必须由员工签字确认;通过公示、邮件通知、E-HR系统等非纸质形式确认考核结果的,员工在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视为员工确认考核结果。
12、绩效考核的复议和申诉
员工对绩效考核结果或执行过程有异议的,可以在考核结果的五个工作日内,与上级主考人进行沟通,若经沟通仍有异议者,可越级申诉或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诉。申诉一经确认有效,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申诉人的考核结果。
13、绩效考核结果应用
13.1 考核结果与薪酬的应用
1)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含以上)、副总/总助级人员季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其本季度绩效奖金/年度剩余年薪发放的重要依据,绩效等级系数作为绩效奖金计发系数,计算公式为:
季度绩效工资=季度绩效工资基数*季度绩效等级系数
年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基数*年度绩效等级系数
2)员工季度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本季度每月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员工季度绩效等级系数作为本季度每月绩效工资计发系数,在下季度首月工资中体现,具体计算公式为:
员工上季度月绩效工资按系数1发放
下季度首月绩效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基数+月度绩效工资基数*(季度绩效等级系数—1)*3
3)员工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年终奖金包分配的依据(具体分配参照《恒盛地产年终奖金包提取及发放管理办法》;
13.2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任用、调动、职位晋升、降职、淘汰等方面的核心参考;
13.3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需改进(C)”或在一个自然年内累计两个季度绩效考核等级为“需改进(C)”者,即视为不胜任当前岗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转岗或强化培训,员工经培训或转岗后当季考核等级为“需改进(C)”者,公司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3.4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培训需求、评估日常各类培训效果的重要依据;
13.5 日常考核结果由本单位根据报批的考核方案规定,自行进行结果运用,如涉及到薪酬奖惩,要求本单位人力成本不得超过年初控股公司下达的人力成本预算包。
13.6 凡拒不参加绩效考核或考核表填写不达要求,经人力资源部门提醒或通知后仍不改正的,当季考核成绩为0,扣除当季全部绩效奖金。
14、其他情况考核
14.1 异动人员考核:异动人员原则上异动生效日为每季度第1日,异动后的当季在异动后单位参加员工考核,年度考核成绩中的季度考核成绩加权取异动前后所在单位的季度考核成绩;
14.2 休假人员考核:当季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者,如无正当理由,当季考核成绩为C;全季病假人员不参加当季考核,不计发当季绩效奖金;产假人员在休假期间不参加季度考核,不计发当季绩效奖金。
15、附则
15.1 本考核制度由控股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拟草,绩效管理委员会会讨论通过,公司总裁签署;
15.2 本制度自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相关事项以本规定为准;
15.3 本制度由控股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最终解释。
16、附件
1)附表1:员工季度考核表
2)附表2:副总(总助)级员工季度考核表
3)附表3:绩效面谈表
4)附表4:员工季度考核成绩汇总表
17、季度考核流程图
1)员工季度绩效计划制定流程
员工
城市/项目公司
总部各中心
人力资源中心
非条线
管理
实施 编制附表1,填写工作计划
审批通过 负责人审批
报备
条线管理
实施 编制附表1,填写工作计划
审批通过 同时报公司和中心审批
中心汇总
报备
2)员工季度绩效考核实施流程
员工
城市/项目公司
总部各中心
人力资源中心
非条线
管理
填写附表1,汇报本季工作完成情况
考核人审核员工考核表并评分,公司负责人进行排序分布,核定考核等级
核定非条线管理员工成绩;计算条线管理员工最终成绩;报绩效管理委员会审批
条线管理
填写附表1,汇报本季工作完成情况
结果反馈给各公司和中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保证顺利完各项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产制度、卫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各部门每员工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产计划、产品质量、员培训议
第五条:公司每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议
第六条:卫管理制度
1.产操作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做各自岗位卫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原材料堆放必须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清洁
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4.必须服公司统安排做公司环境卫工作保证厂容厂貌整洁
5.食堂卫、饮食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毒
第七条:公司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关事宜
第八条:产、办公场所严禁吸烟
第九条:任何员工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第十条:说任何利于公司损公司形象 第十条:作任何害公司事
第十二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入厂物品员必须填写入厂证同意核准进
第十三条:宿舍严禁声喧哗免影响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
第十四条:必须按公司值规定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公司间准迟、早退发现迟、早退视间短作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事请假者必须向负责启示批准同意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任何请假影响公司产前提由所部门负责批准公司认休假强行要假
第四章:安全产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者责任自负
第十九条:未经允许擅自操作岗位擅自操作岗位造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条:各自岗位操作员责任报告潜安全素便及发现、排除
第二十条: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第二十二条:收工要整理机械、器具、原材料及产品等确认火、电、气安全关门窗、门锁
第五章:员工权利
第二十三条:平等业权利
第二十四条: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权利
第二十五条:按劳取酬、劳、奖勤罚懒
第二十六条:按公司规定休息休假 第二十七条:享受劳安全、卫保护 第二十八条:请求劳争议处理权利
第六章:员工义务
第二十九条:保质保量完工作任务各项产指标义务
第三十条:遵守家律规公司规章制度义务
第三十条:执行劳规程按规定操作义务
第三十二条:员工义务提高劳技能水平
第七章:奖罚制度
第三十三条:按民主选举获优秀职工者公司予嘉奖奖金:300元
第三十四条:整月全勤者奖励全勤奖奖金100元
为配合工厂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工厂的企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凡本工厂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3 各部门权责划分
3.1 人事行政科负责
1.制定、修改全工厂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全工厂年度、季度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工厂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管理工厂内部讲师队伍;
8.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9.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3.2 各部门权责
1.呈报本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本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本部门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5.确定部门内部讲师人选,并配合、支持内部培训工作;
4 培训管理
4.1 总论
4.1.1.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4.1.2.凡本工厂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4.1.3.全工厂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人事行政科为主要负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4.1.4. 全工厂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事行政科为主要负责单位,并对全工厂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4.2 培训体系
培训体系包含四个模块。
4.2.1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授课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两项科目的具体内容可根据任职岗位的不同进行选择。
5) 常规类科目:a.工厂简介(包括工厂发展史及企业文化,各部职能等)
b.工厂制度介绍
c.产品/业务介绍与市场分析
d.技术研发体系现状与开发方向
e.其他
6) 专业技术类科目:
a. 经营和生产部门的岗位设计与工作流程
b. 适合工厂习惯的标准作业技巧
c. 项目管理流程与标准化训练
d. 其他
4.2.2 学徒方式的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工厂招收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或新工人。
2)培训目的:使新员工按照任职岗位的要求,尽快熟悉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
3)培训形式:“一带一”或“一带二”的固定老师责任制形式。
4)培训内容:包括思想素质、企业文化的教育;专业知识技能的训练;及工作疑难的解决和指导等。
4.2.3 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工厂内部讲师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工厂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工厂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工厂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工厂技术类、经营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4.2.4 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工厂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可分为三类。
a) 常规实用性培训——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销售技巧、管理方法、领导技能、经营理念等;
b) 适合高层领导的培训——含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
c) 个人进修方面的培训——如MBA、专业技术认证等。
4.3 培训计划的拟订
1. 结合工厂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人事行政科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工厂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的需求,于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总经理审核。
全体员工均为公司物业辖区的管理人员,无论其工作岗位、分工,需共同遵循以下制度。
一、接待来信来访来电投诉制度
为了实现“管理无盲点,服务无挑剔,业主无怨言”的管理目标,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提高员工素质,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严格认真对待业主(住户)反馈的每一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首问责任制”,公司每一位员工,无论其部门分工,均有义务接受业主的任何来访来电、投诉,统一传递到办公室。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能够给予解决的,应当场予以解决;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或不能予以解决的,不得任何理由推托、回避,应将业主(住户)反应的问题当场予以接待,而后转告相应部门。第一接待人负责跟踪这项服务建议处理的情况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接待服务建议时应对处理时间做出适当的承诺,尽量在最短的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因故未能在承诺时间内处理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争取取得理解。但不得出现同一件事情有两次推迟处理的情况。承诺时间最好控制在1
~
2天,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除外。处理完毕后,由处理人与对方交代清楚,需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的应该留签字记录,并告知第一接待人。
2、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收集来自业主(住户)关于小区管理的看法、建议、意见等。
3、公司员工接听所有来电时,第一句必须为:“您好,靖宇县建筑公司物业”。
4、受理投诉时,必须热情接待,主动询问,面带微笑,不得推诿、无理拒绝,并做到一视同仁。
5、当被投诉者受理投诉时,受理者必须如实记录,不得提出回避。
6、对投诉内容要认真记录,及时派人处理或向主管汇报并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或答复,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7、凡由市政设施如水、电、气、道路、邮电、通讯等所引起的住户投诉,应努力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同市政有关部门办理交涉,尽早为业主排忧解难,决不允许推托了事.
8、员工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为业主提供满意的管理服务,减小投诉,把矛盾消灭在投诉之前。
9、对业主的投诉应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深入探讨并找出解决办法,防止重复发生。
10、对投诉要记录,投诉资料要存档。
二、员工文明服务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
①要树立干好服务工作的职业志向,热爱本职工作。
②刻苦学习,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和专业技术水平。
③待业主如亲人,热情服务,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2、文明管理:
①仪态端庄:衣着打扮端庄、整洁,给业主有一个美的感觉,使人感到亲切、和蔼。
②语言谦逊:在接待业主过程中,语言要力求文雅、谦恭准确,务必做到“四个不讲”即:“不讲低级庸俗的口头语、不讲脏话、不讲讽刺挖苦话、不讲与管理无关的闲话”。不能取笑人、不能训斥人、不报复人。
③主动热情:在服务过程中要做到:“三个一样”即:“对待生人与熟人一个样,大人与小孩一个样,忙时闲时一个样”。
④优质服务:对业主负责就是对公司负责,处处应多为业主着想,为业主提供各种便民服务。
⑤讲诚信:诚信无欺是公司每一位员工应有的工作作风,也是我们经营管理中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此在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做到言而有信,严守信用。
三、员工廉洁工作制度
1、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守法纪。
3、不以权谋私,不利用工作之便占公司和业主的便宜。
4、不在上班时间干私活,不用公司通讯设备进行私人活动和聊天等。
5、业余时间,不利用公司机具、材料向业主承揽私活。
6、不乱收费或收费不开收据。
7、不利用工作的特殊性质,对流动、外来人员进行敲诈勒索。
8、不以次充好,弄虚作假,欺骗业主,赚取物价差额。
9、维护公司利益,遵守公司机密。
10、不利用公款拉私人关系请、吃、喝。
11、不挪用、拖欠和侵吞公款。
12、不索取或收受贿赂、好处,要洁身自好。
13、节约用水、用电,不浪费公司用品,坚持勤俭节约。
14、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要求享受商业网点提供优惠服务和物价。
15、不在报销凭据中作假、谎报、多报。
16、不利用工作之便和业主对公司的信任,私下向业主推销产品,赚取外快。
五、对外服务工作管理制度
1、思想面貌:细心、周到,要体现本公司高尚的精神面貌。
2、上班纪律:上班时间根据公司工作安排,每天必须先到公司报到,然后外出工作;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到公司签到;上班时必须佩戴工作证,以便接受业主、住户监督。
3、服务质量:根据客户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以保证业主、住户满意。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四不准原则:不喝业主的水,不抽业主的烟,不吃业主的饭,不接业主的礼品。
4、工作检查:公司将不定期的进行工作检查,听取业主、住户反映,如业主、住户反映该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时,公司通过核实后,将作辞退处理。
5、工作人员如损坏住户财产,视损坏程度,扣奖金或照价赔偿。
6、凡业主、住户付给服务费一律交公司,并开具发票,若私自收取小费者,一经发现,扣工资或奖金,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7、管理要分工划分区域,落实到人头,包干管理,作为年末考核标准。
8、新建工程要提出合理建议(如绘制水暖电布置图),并如实反映各施工维修情况。
9、建立小区实际规划图。
10、对小区外网管线井,重新绘出平面图,给维修施工做好基础和参考。
附:物业管理区划为以下三个区
1、鼎盛十一栋
2、新兴十栋(建设局前一栋)
3、沿江七栋
物业人员表:
副经理:冯聚恒
科长:祖洪刚
科员:随广东
董存会
后勤:张苓
张冲
—
1、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4:30,值班时间中午11:30—2:30,夜间4:30—次日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离岗,不得在上班和值班时间打扑克麻将。不得在院内公共场所喝酒、打扑克麻将。
2、临床科室(医生、护士、妇产科)、药房、收费处应保证24小时有人上班,辅助科室在临床科室有需要时随叫随到。
3、医生、妇产科、护理组设副班,在下班时间有必要时到卫生院协助工作。院方安排总值,由院长、副院长轮流,在有重大特殊情况时到场处理。科室安排二值,由组长、副组长轮流,下班时间遇有危重、疑难病人时应呼二值到场会诊,共同解决问题。
4、妇产科顺产接生应有二位医生到场,遇有危重产妇时,应呼妇产科组长会诊。新生儿遇有危重情时,应请临床医生会诊,临床医生应予配合。护理组应随时配合抢救等各项工作。
5、遇有危重抢救病人时,各科室人员应全力以赴,积极参与抢救工作。
6、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各科组要如实填写考勤登记表,不准弄虚作假。每月各组长要于当月最后一天将本组考勤情况上报院长办公室。
二、假期制度:
1、每位职工每月六天假期,不得积假。
2、科室成员休假前一天应向组长请假,经组长同意方可休假。休假超过三天者应告知院长。组长休假时,应在休假前一天向院长请假,组长休假期间组内事务由副组长负责。
3、请假未经批准或未请假擅自休假者,按旷工论处。
4、请假人员在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通畅,如卫生院有特殊重大任务,应在接到通知后赶回卫生院参加工作。
5、院内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请长假,遇有特殊情况,在不影响卫生院工作开展的情况下,方准予请长假。
6、职工休假时如有在院外发挥业务专长,引起不良后果或造成医疗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三、收费制度:
1、杜绝乱收费现象,所有收费均按收费标准及院方规定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
2、所有收费均应交收费处,杜绝科室、个人自行收费和故意不收费行为。
3、本院在职职工需要在本院诊治的,免收检查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和材料费按实收取。
4、职工的直系亲属在本院诊治,可有如下优惠:辅助检查及住院治疗费按30%收取,药费和材料费按实收取。非直系亲属一律按收费标准收取。
5、各项收费优惠措施的执行须经院长审核同意。
四、服务制度:准时上班,坚守岗位,方便群众看病和办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1、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群众来院看病或办事时,询问院内人员时,被询问者应清楚告知情况,并帮忙找到有关人员。
2、每位职工应按组内安排,做好份内工作。如遇工作较忙,组内其他人员无条件协助,不得推委。
3、群众办事时,如手续完备,应予办理,不得拖延。
4、病人呼叫时,反应迅速,问清情况后,及时进行处理。
5、详细诊疗病人,合理用药,规范操作,对病人认真负责,杜绝差错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6、医务人员应多与病家沟通,使病家及时了解病情和医学处理情况。与病家沟通时力求不亢不卑,柔声细气,耐心解释。不得无故顶撞指责病家,不得与病家争吵。
五、奖罚制度:
1、上班时间不在岗位,造成群众看病办事不方便,每次扣10元;
2、辅助科室、药房值班人员不到位每次扣30元;
3、医生、护士、妇产科、收费处人员离岗每次扣30元;
4、有旷工行为者,每次扣50元,旷工累计超过三次者予停岗处理;
5、科室收现金者,每次扣当事人100元,所收金额交公。累计三次以上,予停岗处理,并报告卫生局;收费处多收费和科室故意不收费者按收现金处理;
6、自行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者,处当事人双倍罚款;
7、群众办事看病时,相关人员有故意刁难拖延推委行为,每次扣30元;
8、与病人或家属争吵,或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每次扣50元,向院方做书面检查,并向病家说明情况;
9、违反诊疗原则,以致出现不良后果,停发当月劳务费;引起纠纷者,停发当月的所有工资福利;造成医院损失者,当事人按一定比例分担;
10、出现差错现象,每次扣50元,造成损失按实赔偿。
六、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
2.根据工作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上报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表。加强经济管理,做好经济核算管理工作。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和债权,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3.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院长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4.财务人员应和其它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管好本院一切财产。
5.收入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现金库存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
(三)遵守财经纪律。员工就餐一律收(缴)饭菜票,禁止收取现金。炊事人员按规定每月交缴就餐费,严格登记手续。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四)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的监督。?
(五)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六)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七)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八)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午、晚餐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前有预约和通知。?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结合本镇实际,全面贯彻执行党和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指示、决定。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会讨论决定。
5、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完善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提高执政能力。
6、坚持依法执政,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二、工作职责
由镇党委对全镇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并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镇党代会决议。其主要职责有:
1、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和主要领导讲话的精神,根据具体要求,从镇实际出发,研究安排有关工作,确保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决议贯彻实施。
2、组织安排全镇党员开展培训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党内理论原著,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全党,深化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全镇党员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委奋斗目标和中心工作上来。
3、组织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区委的指示、决议、决定。
4、决定本镇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和关系本镇全局的重大事项,并组织落实。
5、领导镇人大、政府、党委各部门和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并负责教育、监督干部。
7、讨论决定党委工作计划、总结,以镇党委名义向区委请示、报告工作,向直属基层党组织批示、通知、通报,制定以镇党委名义发出的其他重要文件。
8、研究决定必须由党委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三、会议制度
镇党委召集党委会、党委扩大会议以及其他由镇党委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务虚会议、专题会议等相关会议。
㈠书记沟通议事会
1、书记沟通议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党委书记主持,副书记参加。会议内容有:讨论需提交党委会作出决定的组织人事工作;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研究党委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上级党委交办的紧急事项。
2、会议只提出意见和方案,不作决定。
㈡党委会
1、党委会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也可临时召开。
2、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各党委成员出席会议。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3、党委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4、党委会的时间和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党委会议题的主要范围为:⑴审定关系全镇的重大事项、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⑵听取工作汇报。⑶传达贯彻市委、区委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与重大部署意见和指示。⑷审定召开镇党代会有关事项。⑸审定党委领导同志重要工作报告和讲话。⑹决定本镇科级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讨论需报请区委审批的人事事项;决定本镇科级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⑺审定机关、各村、企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奖励政策及分配工作。⑻讨论其他应由党委会决定的事项。
5、党委会议题主要分为通报类和决策类。党委成员可提出议题,其他部门提出的议题须经分管副书记的同意。凡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需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重大议题的调查研究,党委分管副书记和党委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对所提议题应由党委办公室进行提前收集和汇总,经统筹协调后报党委书记确定,对提交党委讨论的重大问题或其他需要酝酿的问题,经党委书记同意,可先召开书记沟通议事会议酝酿研究。
6、党委会除临时召开外,会议的时间和议题应由党委办公室提前通知党委成员,有关会议材料一般应提前送达。党委成员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会前请假,如对会议的议题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出,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原则上不临时提交讨论。
7、党委会在决定问题时,应经过充分讨论,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讨论干部工作等,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再行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党委会对决定事项进行表决时,赞成票应超过实到成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
8、党委会后,党委办公室应制发《会议纪要》和相关文件的印发、转发等。对因故缺席的委员,办公室要做好会议精神的转达和通报工作。
9、对党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委按照分工负责督促检查,认真组织落实,并将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受党委委托,党委办公室根据会议决定向承办单位发送《落实镇党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由承办单位在接到通知书后15天内向党委办公室报送初步办理情况,重要情况与重要问题应及时报告。
㈢党委扩大会
1、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出席对象范围视会议具体内容而定。
2、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共同商定。党委书记主持会议,必要时书记也可委托副书记主持会议。
3、党委扩大会议的内容,一般为布置工作、通报情况和报告工作。
㈣三套班子会议
1、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
2、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听取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他需要提交班子讨论的工作等。
㈤党政联席会
1、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召开,并依据会议需要确定出席对象。
2、党政联席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和部署党委、政府阶段性的工作。
四、文件审批
1、凡以党委名义印发的涉及全镇性工作方针、政策性的文件,原则上须经党委会审议通过,由党委书记审核签发。凡以党委名义请示或上报的文件,由分管领导审批,再由党委书记签发。
2、根据党委会拟制的通知、意见、批复等文件,以党委或党委办公室名义下发的,办公室起草文件后由分管领导审批,再由党委书记签发。
3、党委和政府联合下发的重要文件,由党委会讨论通过,党委书记和镇长联合签发。
4、每次党委会后,党委办公室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审核签发,并视实际情况下发有关人员。
5、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文件的打印、校对、盖章、装订、发放、归档等相关工作,必要时还要做好文件的起草工作。
五、组织原则
1、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委副书记和党委成员应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党委成员个人无权决定应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无权改变党委会的集体决定。
2、进一步完善党委成员参与决策的责任制。参与决策的党委成员对决策的失误担负领导责任。对决策正确,但实施不力或实施错误而对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部门和个人,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
3、党委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委会的决定。对党委会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党委内部按组织原则提出,在党委会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委会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4、党委成员以个人名义发表涉及重大问题的讲话或文章,事先须经党委书记同意。
5、党委成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按组织原则应予以保密的党委议事内容。
六、其他规定
1、党委成员每年应抽出一定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2、所有列席党委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工作规则。
3、镇党委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
4、本工作规则由镇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委员会工作管理制度
为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会集体领导制度,实现党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委发()6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结合本镇实际,全面贯彻执行党和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指示、决定。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会讨论决定。
5、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完善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提高执政能力。
6、坚持依法执政,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二、工作职责
由镇党委对全镇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并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镇党代会决议。其主要职责有:
1、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和主要领导讲话的精神,根据具体要求,从镇实际出发,研究安排有关工作,确保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决议贯彻实施。
2、组织安排全镇党员开展培训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党内理论原著,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全党,深化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全镇党员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委奋斗目标和中心工作上来。
3、组织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区委的指示、决议、决定。
4、决定本镇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和关系本镇全局的重大事项,并组织落实。
5、领导镇人大、政府、党委各部门和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并负责教育、监督干部。
7、讨论决定党委工作计划、总结,以镇党委名义向区委请示、报告工作,向直属基层党组织批示、通知、通报,制定以镇党委名义发出的其他重要文件。
8、研究决定必须由党委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三、会议制度
镇党委召集党委会、党委扩大会议以及其他由镇党委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务虚会议、专题会议等相关会议。
㈠书记沟通议事会
1、书记沟通议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党委书记主持,副书记参加。会议内容有:讨论需提交党委会作出决定的组织人事工作;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研究党委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上级党委交办的紧急事项。
2、会议只提出意见和方案,不作决定。
㈡党委会
1、党委会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也可临时召开。
2、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各党委成员出席会议。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3、党委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4、党委会的时间和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党委会议题的主要范围为:⑴审定关系全镇的重大事项、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⑵听取工作汇报。⑶传达贯彻市委、区委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与重大部署意见和指示。⑷审定召开镇党代会有关事项。⑸审定党委领导同志重要工作报告和讲话。⑹决定本镇科级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讨论需报请区委审批的人事事项;决定本镇科级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⑺审定机关、各村、企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奖励政策及分配工作。⑻讨论其他应由党委会决定的事项。
5、党委会议题主要分为通报类和决策类。党委成员可提出议题,其他部门提出的议题须经分管副书记的同意。凡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需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重大议题的调查研究,党委分管副书记和党委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对所提议题应由党委办公室进行提前收集和汇总,经统筹协调后报党委书记确定,对提交党委讨论的重大问题或其他需要酝酿的问题,经党委书记同意,可先召开书记沟通议事会议酝酿研究。
6、党委会除临时召开外,会议的时间和议题应由党委办公室提前通知党委成员,有关会议材料一般应提前送达。党委成员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会前请假,如对会议的议题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出,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原则上不临时提交讨论。
7、党委会在决定问题时,应经过充分讨论,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讨论干部工作等,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再行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党委会对决定事项进行表决时,赞成票应超过实到成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
8、党委会后,党委办公室应制发《会议纪要》和相关文件的印发、转发等。对因故缺席的委员,办公室要做好会议精神的转达和通报工作。
9、对党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委按照分工负责督促检查,认真组织落实,并将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受党委委托,党委办公室根据会议决定向承办单位发送《落实镇党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由承办单位在接到通知书后15天内向党委办公室报送初步办理情况,重要情况与重要问题应及时报告。
㈢党委扩大会
1、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出席对象范围视会议具体内容而定。
2、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共同商定。党委书记主持会议,必要时书记也可委托副书记主持会议。
3、党委扩大会议的内容,一般为布置工作、通报情况和报告工作。
㈣三套班子会议
1、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
2、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听取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他需要提交班子讨论的工作等。
㈤党政联席会
1、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召开,并依据会议需要确定出席对象。
2、党政联席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和部署党委、政府阶段性的工作。
四、文件审批
1、凡以党委名义印发的涉及全镇性工作方针、政策性的文件,原则上须经党委会审议通过,由党委书记审核签发。凡以党委名义请示或上报的文件,由分管领导审批,再由党委书记签发。
2、根据党委会拟制的通知、意见、批复等文件,以党委或党委办公室名义下发的,办公室起草文件后由分管领导审批,再由党委书记签发。
3、党委和政府联合下发的重要文件,由党委会讨论通过,党委书记和镇长联合签发。
4、每次党委会后,党委办公室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审核签发,并视实际情况下发有关人员。
5、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文件的打印、校对、盖章、装订、发放、归档等相关工作,必要时还要做好文件的起草工作。
五、组织原则
1、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委副书记和党委成员应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党委成员个人无权决定应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无权改变党委会的集体决定。
2、进一步完善党委成员参与决策的责任制。参与决策的党委成员对决策的失误担负领导责任。对决策正确,但实施不力或实施错误而对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部门和个人,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
3、党委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委会的决定。对党委会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党委内部按组织原则提出,在党委会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委会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4、党委成员以个人名义发表涉及重大问题的讲话或文章,事先须经党委书记同意。
5、党委成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按组织原则应予以保密的党委议事内容。
六、其他规定
1、党委成员每年应抽出一定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2、所有列席党委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工作规则。
一、保安人员的职责
1、保护工厂和员工的财产安全与人身安全,维护工厂内的正常秩序。
2、保护工厂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灾害事故现场,并维护现场秩序。
3、把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治安办。
4、做好工厂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防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二、保安人员的权限
1、对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2、对发生在工厂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卫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但无现场勘查的能力。
3、 依照本工厂的规章制度规定,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的进入工厂内的人员、车辆。
4、对出入工厂内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要求进行验证检查,但无人身检查权。
5、进行工厂内安全防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遇到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涉及无辜人员或不当防卫。
7、 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处理。
8、对有违反厂纪厂规行为的人,进行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
9、制止工厂内的违法犯罪的行为。
10、对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监视,并向公安机关或治安办报告。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的权利。
11、监督进出厂员工配戴厂证。
三、保安人员禁止从事的行为
1、阻碍国家机关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行为。
2、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3、罚款或没收财物的行为。
4、扣押他人证件或者财物的行为。
5、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行为。
6、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的行为。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或工场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 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厂证,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厂证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1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