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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职称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23 15:09:27

规范职称论文

规范职称论文范文1

关键词:音乐,学术创新,学术规范

“创新促进发展”,各个领域都重视着创新的作用,音乐界也不例外。近年来,我国音乐发展取得不少成绩,音乐作品如雨后春笋,发展十分迅速,其中出现一些抄袭、剽窃的现象,有的音乐作品脱离学术规范,作品质量低劣,引起音乐界人士对学术创新和学术规范的强烈争论。

一、音乐学术界风气失范

人们对音乐学术创新与学术规范的争论现象,是由于在音乐界出现不正之风,对学术创新的认识还不够成熟,复制、抄袭、弄虚作假的现象广泛存在,影响音乐学术健康、高质的发展。在音乐界,职称反映着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影响职称的重要因素是学术能力。我国在学术评价体系方面还很欠缺,在对学术工作进行评定考核时,没有专业的学术质量评价机构,造成相关人员为提升职称级别只顾上交论文的数量,而忽视学术论文真正的研究过程。一些对学术研究没有兴趣的工作者为达到论文数量获得职称提升,完全不考虑论文的学术水平,没有思想上的创新,只是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稍加改动,这就是常见的学术伪创新。更有甚者为达到职称评定的数量而进行抄袭剽窃,把别人的论文稍加改动充当自己的作品,这种变相抄袭的行为,忽视了学术创新在学术研究中的作用,严重影响到音乐学术界的风气,限制了学术创新的发展,对自己不负责,对别人不公平。

音乐学术界还有一种严重的现象就是“捉刀”,通过金钱交易找“”,把学术论文当作商品在市场上进行交换。有的工作者利用权势让下属完成学术论文充当自己的研究成果,使自己获得学术利益。这种“捉刀”行为既可以保质保量的上交学术论文,还能避免被查到抄袭、剽窃的风险,所以这种保险的方法被越来越多的人利用。这种行为完全没有学术创新意识,只是为完成任务,不重视学术研究的本质,根本无法提高自己的学术研究能力。

二、学术规范的重要意义

音乐学术研究者进行学术研究的时候,必须在学术规范的正确指导下进行,学术规范的标准要在国内外音乐学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音乐学术行文的引用规范、引用规则来制定,这样能够避免很多的学术争议现象发生。对职称评定程序中的审稿程序,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能够保证职称评定的公平性、有效性。对抄袭作假现象要严厉批评并公开惩罚,给音乐界相关人士以警戒。学术规范要求学术论文的注释和参考文献必须规范标注,不仅仅是为了规范格式,更是为了在内容上符合新时期对学术论文的写作要求。注释和参考文献的规范标注也为学术论文在进行质量评估时得出客观的结果发挥作用。

学术规范不仅仅体现在学术论文的标准和形式上,还体现在音乐界学术研究的思想上,即思维规范,思维规范要求学术研究者在进行音乐学术研究时能够把自己想要传达的思想体现在论文中,遵守思维规范,在学术研究成果展示给读者的时候,有利于促进读者了解论文中的中心思想。在进行学术论文创作时,遵守学术规范,能够让学术论文语句通顺,所用词汇是同行所能够理解的专业词语,避免不伦不类的学术论文出现。

学术规范能够有效地促进学术研究过程健康发展,学术规范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抄袭剽窃的现象,对学术研究的形式起到规范作用,在思想上带动人们积极创新,勇于超越,认识到学术研究是一项具有严格程序、规范形式、创新思想的学习过程,能够在本质上对学术有一定的见解并创达给人们,才称之为真正的学术研究。

三、学术创新与学术规范的有效结合

学术创新对促进音乐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学术创新能够促进音乐学术的变化和进步。我国音乐界存在抄袭、作假等学术失范现象正是因为缺乏学术创新的思想,音乐界学术研究者应该重视学术创新,在学术研究中养成创新思维,在理解既有知识体系上应该对既有成果进行补充修正,提出自己的新见解。对未知领域要有所发现、有所创造,促进音乐学术的进步。

学术规范与学术创新是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关系,学术规范并不是束缚学术创新的阻力,而是学术创新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学术创新要求超越前人的研究成果,不管是内容还是思想都要有所进步,而学术规范就好比现在的交通规则,只有大家都遵守,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秩序,遵守学术规范也是如此,只有大家都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在学术创新的道路上才能保证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只有遵守学术规范,学术创新思维才能更好的自由翱翔,才能在学术创新上有质的提高。学术创新也并不是破坏学术规范的屠刀,而是完善学术规范的桥梁,学术创新所得到的经验和方法都是组成学术规范的重要部分,为后者进行学术研究时提供更完善的学术规范。

规范职称论文范文2

针对目前大量出现的高校教师的学术不端行为,各高校应该加强对高校教师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文章首先提出了当前我国高校存在学术不端的表现形式及危害,进而分析了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从学术道德的规章制度、教育力度、评价体系、管理体制、 创新机制等方面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高校教师;学术不端;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机制

一、学术不端的表现形式

学术不端是指学术界的一些弄虚作假、行为不良或失范的风气,或指某些人在学术方面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败坏学术风气,阻碍学术进步,违背科学精神和道德,抛弃科学实验数据的真实诚信原则,给科学和教育事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极大损害学术形象的丑恶现象。

(一)抄袭剽窃

近些年来各大高校爆出大量的抄袭剽窃的新闻,如2009年3月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再续聘。2009年6月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被爆涉嫌抄袭。随后辽宁大学校方表示,该论文第一署名人陆杰荣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承认是自己抄袭,然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其博士学位论文竟然在没有标明引用的情况下,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连数页粘贴过来,直接把这些论述、分析和数据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二)行政权力霸占学术资源

很多高校领导游走于行政与学术之间,随着职务的不断提升,日常的行政管理事物也越来越繁忙,带的课越来越少,做学术研究就更少了,但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的课题、专著等成果却越来越多,甚至大量出现在跨专业、跨行业的成果中。这种情况造成了各大高校中的“官本位”思想,普遍认为行政官位与学术成果成正比,极大地限制了高校中从事真正的学术研究教师的积极性。

(三)学术贿赂和学术买卖

由于当前高校教师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加之职称评审制度存在一定的不足,各种职称的评聘都需要大量的论文、 课题等成果作为支撑,这就为学术贿赂和学术买卖提供了土壤。现在大量的杂志编辑对外公开出售论文版权,甚至还有核心期刊,价格从几百至几万不等。在一些科研项目的评审中,部分教师和学校不是靠真才实学参与公平竞争,而是靠拉关系送红包等方式贿赂相关人员来换取自身的利益。

二、学术不端的重大危害

时下学术不端已经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不仅败坏了良好的学术风气,更是严重影响了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给整个国家和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

(一)严重败坏学术风气

高校的这些学术不端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学术秩序,把学术变成了纯粹满足私欲的工具,使高尚、严谨的学术界变得乌烟瘴气,颠覆了过去科研工作者在广大人民心中的正面形象,同时在社会上起到反面示范作用,进而对整个社会风气造成了负面影响。

(二)浪费资源,影响科学技术的进步

众所周知做科研需要相应的资金和人力的投入,而那些学术不端的项目浪费大量的人力和资金,最后确只能产生价值很低甚至完全没有价值的成果,反而使得那些正常合理的项目得不到相应的经费支持造成极大地浪费。学术不端制造出的学术垃圾,既浪费了学者的创造力,又浪费了国家社会投入的大量社会资源,严重影响了我国在科学技术领域的创造力,妨碍了整个国家的科技发展步伐。

三、学术不端的产生原因

学术不端行为,严重影响了高校学术声誉,阻碍了学术进步。很多管理部门对此非常重视并且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许多高校也对教师学术不端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但是收效甚微,笔者认为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是:

(一)对高校教师学术不端的处罚力度不够

很少有教师因学术不端而受到严厉处罚,只有很少学术不端教师被降职、革职或主动辞职,一般在风平浪静后,当事人依然是教授或导师;缺乏学术监督机制,这就导致一些高校教师为了评职称等个人利益,置学术道德于不顾; 相关立法不足,虽然我国已经有《专利法》《商标法》和《着作权法》等法律,但这三大知识产权法很少涉及学术不端问题。除了《着作权法》对发表和署名等问题的规定,《专利法》对侵犯非职务专利申请权及其他权益的规定外,基本没有涉及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二)部分高校科研量化模式存在一定弊端

当前我国高校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科研基金与项目评审、成果鉴定与评奖等方面,构建和实施了量化的学术考核体系。高校教师职称评定由其的数量和刊物的规格决定,而过分强调的数量,导致很多高校教师仅为了发表文章而进行学术研究。

(三)科研经费的给付和管理方式存在漏洞

现行很多高校的科研经费给付方式是根据项目拨钱,款项由课题组负责使用。这种方式表面上很严密,而实际上可操作性很大,水分较多。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容易导致学术上的“腐败”,给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创造了物质基础。在这种政策导向下,部分教师就把经费争取作为首要目标,而对学术研究却漠不关心,这样必然影响到科研水平的提高,导致学术上的不正之风。

(四)市场经济下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功利主义思想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心态。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难免会有一些高校教师依靠各种学术上的头衔赚取物质利益。如部分教师把学术变成了可以转化为名利的产物,不择手段地用学术换取职称、住房、金钱等物质利益,抛弃了高校教师的崇高使命。

(五)高校学术道德教育的缺失

缺乏良好的学术道德教育也是造成高校教师学术不端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高校教师在本科时的课程,对学术研究的影响很大。但现在,高校学生的论文写作极不规范。近年来,随着不断扩招,大学生培养质量的问题逐渐凸显,许多高校的学生连基本的学术研究培养训练都没有接受过。 很多高校开设的学科研究方法等入门课程缺少学术道德教育基本内容的系统介绍,这就导致很多高校教师在接受大学教育期间,缺乏对学术行为的有关概念、抄袭和合理引用的界线以及违反学术道德的社会后果的认识。

四、学术不端的整治措施

弘扬优良学风,根治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关系到高校和整个学术界的社会声誉,关系到当代大学生良好品德的培养和整个社会道德的进步,也关系到教育科研事业的兴衰存亡和整个中华民族的复兴大业。严肃学术道德,必须从源头抓起,切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并重的惩防体系,才能根本扭转学术道德失范的局面。

(一)健全学术道德规章制度

依法治学,是防治学术不端行为的治本之策。一是国家应出台专门的《学术法》,使学术由道德调整上升为法律约束,构建一套专门防治学术道德失范的法律体系,保证惩治学术违法行为有法可依。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教师法》、《高等教育法 》等法律法规,加快制订有关学术职业道德规范条例,在法制保障下加强高校教师职业准入与退出机制建设。三是各高校也应建立系统、 完善、操作性强的约束学术行为的规章制度,明确和细化学术论文、 著作等方面的写作和评审规范,制定课题立项、 成果鉴定与评奖及其发表、 编辑、 出版的规范等。四是不断探索防治学术道德失范的新思路与新举措,将学术道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 职称晋升、 薪酬定级、 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学术道德教育力度,建立完善的学术道德规范

一是加强淡泊名利、 潜心学术的思想教育。学术研究是探索真理、 追求真理的过程,是甘守寂寞、 真诚奉献的过程。从长远看,养成良好的学术道德,是成为一代学术宗师、 师德楷模的重要前提。二是加强对高校教师的学术道德和职业伦理教育,重点培养教师的诚信意识,明确学术诚信是其能走上大学讲台、 无愧于大学教师的“道德底线”。三是将学术道德知识考核成绩作为评定教师绩效的重要内容,促使教师认真学习,用科学精神熏陶和影响高校全体师生,使之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三)完善学术道德评价体系,构建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

营造良好的、 积极向上的学术氛围。一是建立完善的专家考评制度。选择那些学术造诣深、 学术道德好的学者、 专家组成专家库,对学术成果、 科研立项、 职称评审以及评奖等学术活动,采用异地评审、 临时抽签的方式进行。二是健全学术成果的奖励制度。要加大对创新型科研成果的奖励力度,以体现鼓励踏踏实实从事学术研究的价值导向。三是克服过度强化科研成果对教师职称评定的作用,建立以岗位为核心的教师职称聘任制度,打破教师职称终身制,加强教师的责任意识,从而促进教风的根本好转。

(四)规范学术道德管理体制,规范学术道德管理体制

让制度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加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力度。防止学术成果评价的“权力化”。二是建立评审过程公开制度,将专家对科研立项、 成果鉴定、 职称评定等评审对象的评审内容及初评结果进行公示,提高评审结果的公正性。三是建立学术评审责任制,探索建立评审专家信誉制度、 记录追查制度和责任追究通报制度。四是对学术刊物建立一套科学的监控体制,坚持出版发表三审制度,探索和推广专家盲评制度,建立学者、 专家和读者对学术刊物的考评制度。

(五)创新学术不端查处机制

创新学术不端查处机制,及时防治学术失范行为。一是健全对学术道德失范的监督体系,成立由监察部门参加的学术监察监督体系,建立全国联网的监督网络,适时监控和查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二是完善学术道德失范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国家对举报者的保护责任和奖励力度。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对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一经查实,在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同时,应给予严厉的惩处。四是建立舆论曝光和警示制度。结合知识分子比较注重自身形象、 面子的特点,在相关媒体上定期公布高校学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学术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科研人员、科研管理部门、学术成果出版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同时,形成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从根本上根除不道德的行为,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做到的。但是,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去,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最终一定会形成。

参考文献:

[1]余 遥,马孝玲.学术腐败与科技评价机制[J].西昌学院学报,2007,1

[2]科哲.刘欣.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及对策探讨[J].学习月刊,2008,3

[3]吴志慧.负学术道德的心理分析[J].编辑之友,2008,1

[4]张向东.学术腐败触目惊心弄虚作假别有洞天[N].中国新闻周刊,2007,1

[5]赵恒平.学术腐败的心里探析及对策[J].当代教育论坛,2007,10

规范职称论文范文3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医学专业毕业后完成院校教育之后,在经过认可的培训基地中,以住院医师的身份,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规范的培训。是医学生毕业后教育的主要阶段,对于培养高层次医师,提高医疗质量极为重要。卫生部早在数年前就提出实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旧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医院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全国少数著名医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使我国医学教育逐步走向与国际接轨的良性发展的轨道扎实了基础。基于此我院认识到实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规定了我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培训”)的有关事宜,现简单介绍如下。

1 管理方法

1.1 组织结构及职责

1.1.1 人员组成:院“培训”管理委员会设一名主任、两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和秘书。主任由院长、副主任由主管医疗和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委员由相关职能处室和医疗科室的负责人组成;秘书由科教处干事担任。

1.1.2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和修改医院“培训”的各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监督“培训”的实施情况;讨论、审核培训者的资格、培训合格资格和合格证书的发放等。

1.1.3 管理机构:“培训”管理委员会为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最高管理机构,通过科教处负责安排培训者的轮转,协调解决在轮转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监督“培训”的实施过程和情况。具体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者的招收、培训活动的安排和有关考核。

1.1.4 委员任期:“培训”管理委员会的任期根据医院院领导班子和医院中层干部的任期而定,“培训”管理委员会的任期暂定为三年。

1.2 “培训”的范围和对象

1.2.1 院校毕业生:五年制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医学硕士和博士学位获得者(学位获得后1~3年内)、七年制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

1.2.2 其他:从其他单位调入的临床医师、改变学科者(主要是指由基础转为临床者)、临床医学中级职称考试未通过者、凡是愿意到我院接受“培训”者(需临床医学本科以上毕业者)。

1.3 “培训”目标

1.3.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党,遵纪守法,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1.3.2 掌握本学科(一般指二级学科)的基础理论,熟悉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学科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国内外新进展,并能用于指导实践工作。

1.3.3 具有本学科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

1.3.4 能担任指导本科生生产实习和进修医师的教学工作。初步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撰写并发表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

1.3.5 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刊,并且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

1.3.6 通过国家临床医学中级职称考试、英语六级达425分以上或通过日语国际一级水平考试。

1.4 “培训”方法

“培训”时间定为五年。“培训”分为两个阶段(普通专科培训和亚专科培训)进行。普通专科培训阶段为三年,即5年制医学本科毕业后前三年;亚专科培训阶段为后两年,即医学本科毕业后第四至五年。

1.4.1 普通专科培训阶段“培训”:普通专科培训阶段为二级学科的基础培训,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耳鼻喉科学、皮肤性病 学、影像学等。

1.4.2 亚专科阶段“培训”:进一步加强本二级学科的“三基”训练,同时主要从事本三级学科的临床工作,安排一定的门、急诊和实验室工作等。

1.5 轮转科室和时间安排(省略)

1.6 考核方法

1.6.1 院内考试:日常考核、出科考试、年度考试等。

1.6.2 国家考试:执业医师考试、中级职称考试等。

1.7 培训者的待遇

工资待遇、职称待遇、学位待遇以及结束后工作安排等。

1.8 “培训”结业条件

考核综合素质、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专业外语、科研能力、临床实践时间等。

2 招收办法

规定招收规模、条件及程序等。

3 各学科负责人及指导教师职责

规定二、三级学科负责人职责和指导教师职责。

4 “培训”细则(省)

规范职称论文范文4

一、深刻理解新常态下广西职称改革工作的新使命

2014年5月,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作出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战略判断,在随后的多次重要会议上阐述了新常态下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并进一步分析了新常态带来的九大趋势性变化。经济新常态说明我国经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正在发生诸多重大转变,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是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必然反映,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新常态蕴含新机遇、提出新要求,我们要认清新常态下广西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国家深入实施全方位开放战略,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东盟合力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着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这为广西发挥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加快形成面向国内国际的开放合作新格局,提供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国家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支持中西部地区培育新的增长点,特别是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左右江革命老区“三区统筹”纳入国家开放发展战略,为广西将良好的区位和政策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动力,拓展了广阔空间;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步伐加快,深入实施“双核驱动”战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为广西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新常态下广西面临更复杂更严峻的挑战:广西最大的挑战是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最强的制约是创新能力不强,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难度大。

适应经济新常态,引领经济新常态,需要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提出:“广西发展最大的制约因素在人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历史担当,切实重视和加强人才工作”。自治区主席陈武也提出“必须把科技作为创新之要,把人才作为创新之本。”自1988年恢复职称工作以来,从国家层面到各省、自治区都始终把改革作为方向,“职称”与“改革”密不可分。职称改革的历史就是新中国知识分子政策、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的缩影,职称改革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承担了不同的历史使命。职称工作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手段,担负着选拔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的重要职能,是人才强桂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始终是职称改革之本。我们必须在充分认识国家以及广西经济新常态面临的形势任务的前提下,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关于经济新常态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关键性的政策,加快职称改革工作步伐,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新常态下的职称改革工作,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作为职称工作战线的同志,做好经济新常态下的职称改革工作,需要更加增强职称改革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更加自觉地把握职称改革的根本方向,更加坚定地担当职称改革的历史责任。

二、勇于探索新常态下广西职称改革工作的新思路

今年及今后一段时间职称改革工作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会议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严格依法行政,激发激励全区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具体应把握以下几个方向:

(一)职称改革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经济新常态需要通过创新增强竞争力,通过创新驱动,寻求发展的动力。创新驱动本质上是人才驱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坚持人才为先,要把人才作为创新的第一资源,更加注重培养、用好、吸引各类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职称改革要把服务创新驱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

一是要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促进人才合理自由流动。党的十明确提出要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把各方面优秀人才聚集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全面深化改革出发,要求我们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建立聚集人才机制体制,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通道,健全完善人才的流动、激励和评价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职称改革,就要敢于打破现有人才政策的体制机制束缚,使职称制度回归对人才能力和水平评价的本质属性上来。2014年开展的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试点就是一个非常有益的探索。下一步,我们要更新观念,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影响创新驱动,阻碍人才合理流动的瓶颈问题进行改革。充分发挥职称政策的导向作用,立足产业企业发展需要,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打造与产业链相协调的人才链,按照创新规律培养和吸引人才,按照市场规律让人才自由流动,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

二是要注重完善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制度和评价办法,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现有职称评价体系中,奖项、论文所占比例过重,社会上已经形成评职称就是“评奖项、拼论文”的看法,甚至催生了的黑色产业链。问题产生的根源,其实是职称评价标准体系的合理性以及职称评价手段方法的缺失。在现有职称评价指标体系中,思想政治素质、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奖项、论文是综合一体的,从理论上看,职称评审并非论文奖项的评审。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缺乏有效的评价手段,评委评审过程中较多地依赖奖项论文这些已有的外部评价指标,导致社会上产生一种错觉,对专业技术人员也产生了错误的评价导向。因此,下一步职称改革中,应注重研究更为有效的评价制度和办法,要鼓励创新、注重实绩,区分系列、分类研究,建立更为准确的评价条件,强化人才在职称评审中专利发明数、科技成果转化数等“硬杠杠”的权重,合理控制奖项、论文数量所占比重,构建创新驱动的职称评价导向体系。

三是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创新创业。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广西加快发展的主力军,改革开放的主动力,创新创业的主渠道。职称改革应顺应经济成分多元化发展的需要,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扶持和支持力度。非公有制经济中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及评价体系具有区别于国有企业单位的鲜明特点。长期以来,由于忽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特点的研究,疏于管理,导致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队伍建设长期滞后,影响甚至制约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加大服务扶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力度,出台必要的倾斜政策,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发展和壮大,进而推动全民创新、万众创业。

(二)职称改革要体现简政放权的改革方向

经济新常态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现行的职称管理工作实质依托的是政府行政管理权力。因此,经济新常态下,职称改革尤其是职称管理体制的改革主要方向应是简政放权,做到“有所不为,有所为”。

一是要“有所不为”,落实权力的“减法”。今年,我们在去年下放卫生、教育评审权的基础上,将继续在梧州、玉林开展下放卫生系列评审权试点改革,从而缓解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流失严重等矛盾,推动广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程。同时,在进一步下放高校评审自的基础上,还将探索在高校开展评聘结合的试点研究。通过简政放权,赋予试点市和高校更多的用人自,在一定范围内通过试点市和高校形成自我调节和自我约束的机制,有效衔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解决评聘矛盾。下一步,我们将通过简政放权,逐步减少和避免对基层单位的微观管理和控制。

二是要“有所为”,善用管理的“加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并非简单地一放了之,而是应在下放权力的同时,加强监督,优化管理,做好服务。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根据广西经济社会的特点,结合广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发展状况,在简政放权的同时,探索创新制度、优化管理、强化服务“三位一体”的职称改革基本框架,把广西职称改革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是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职称评审新模式。在具体职称评审管理层面,各高级评委会应在立足更好服务专业技术人才,确保职称管理规范有序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引入社会化的职称评审模式,通过行业协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开展评审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科学化水平,提升职称评审公信力。

(三)职称改革必须坚持依法行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要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由于国家缺乏职称改革立法,具体工作层面长期依赖政策管理,广西职称改革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任务艰巨。下一步,需要在以下两个层面加大力度:

一是加大制度建设力度。通过修改广西职称工作的管理程序文件,提高文件的发文层级,赋予职称改革及管理的基本权力依据;梳理职称管理中的深层次矛盾,建立更为规范合理的职称管理制度体系,明确职称评审管理的基本程序及组织架构,使之成为全区职称改革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和政策依据。

二是强化制度管理,减少人为判断。要杜绝凭感情管理,靠感觉判断,口头答复形式执行政策等不规范的职称管理做法,强调职称管理全程制度化,职称管理机构职责法定,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

(四)职称改革要协调有序,稳慎推进

目前,职称评聘矛盾、人才分布不均衡导致的结构性矛盾等在部分地区、部分行业依然严峻,而职称改革作为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子系统,必须在各项改革协同配合中推进。回顾近30年来的职称改革历程,广西职称改革的顺利推进,必须注意协调好上下关系,做好内外制度平衡。

第一,协调上下,遵循国家分类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安排。国家人社部明确提出要开展职称制度改革总体思路论证,以分类改革为核心深入推进职称管理体系改革。下一步,国家层面的职称制度改革将会以分类改革为目标,在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系列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以分类管理为核心的职称制度改革。我们各项职称改革工作,必须服从和遵循国家职称改革的顶层制度设计,按照国家有关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扎实推进。

第二,平衡外部,注重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协调推进。随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评聘矛盾在部分行业、领域尤为突显,确需采取有效手段,加强职称评审管理。职称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必须统筹考虑,确保平衡。通过加强政策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化解评聘管理中的结构性矛盾。

第三,衔接新旧,做好与已有政策及其他人才政策的衔接与配合。职称改革中,要切实找到政策的制定依据,使政策规定合法有效,要避免新旧政策的冲突,防止与国家、自治区其他政策规定的抵触和矛盾。

三、努力实现新常态下做好职称改革工作的新要求

职称改革任重道远,适应经济新常态,需要职称改革不断跟进调整,需要我们不断提升做好职称改革工作的能力水平。

(一)不断优化管理,提高职称工作服务能力

要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优化管理流程。职称申报流程过于繁琐,为社会普遍诟病。近年来,广西以职称信息化建设为主要抓手,通过网络化申报评审试点、优化集中审核流程、调整考试取得证书发放流程等,有效提升了职称管理效率。下一步,应继续加大职称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优化的力度。通过结合网络化评审系统建设,探索采取扁平化管理模式,调整职称申报管理流程;试点运行职称证书管理系统,实现职称证书管理全程信息化等,达到以技术创新推动管理优化的目的。各级职改工作部门也应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借助网站、媒体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职称政策和管理过程更为透明公开。同时,也可以结合自身特点,开展职称申报审批流程优化,加快评审组织、结果报送、证书下发等进度,服务广大专业技术人员。

(二)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职称工作直接面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是党的人才工作职能的延伸。各级各系列职改部门应落实管理责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各级各系列职改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申报人员材料造假、违规申报等行为查处力度;要加强评委以及学科组的管理,严格落实评委会封闭评审管理等措施,防止评委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各级职改部门要在近几年规范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各级评委会评审活动的监督指导。自治区层面将继续在中小学教师系列、卫生系列以及工程系列等下放评审权的各市,采取异地委托交叉评审方式组织评审,不断提升职称评审社会公信力,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三)做好协调配合,形成职称改革工作合力

第一,加强管理,加强协调沟通。职称管理体系中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按照权限,分级管理。各市、县职改部门应切实清晰掌握自己的职责,各部门应合理界定自己的工作范围,对本级本部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事项要敢抓敢管,不能遇事推诿,管理缺位,进而损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利益,损害职改部门的形象。各级各部门在职称政策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要及时沟通联系,各级各部门都应维护职称改革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确保职称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各级职称工作者队伍建设是做好职称工作的基础。面对新常态的新任务新要求,职称工作者要履行好工作职责,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必须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尽职履责的能力和水平。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各级职称工作者要廉洁自律,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职称工作涉及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在职称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各级职改部门工作人员,都应保持高度的责任心,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切实维护好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利益。

规范职称论文范文5

现实中教师在职称评审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现象屡见不鲜。虽然《教师法》规定教师权益受到损害时可通过复议途径救济,但由于多数高校内部并未设置校内复审机制,以致于教师对评审结果不服时没有切实有效的救济方式,多数老师只能采取网络暴力或者忍气吞声。高校作为法律法规的授权主体,有一定的高校自治权,但其权力的行使也应遵循合法性和正当性原则。所以笔者认为应将高校的自治权尤其是教师职称评审的权力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以树立高校的公信力和促进依法治校。

1高校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问题

1.1职称评审标准有失公允

目前职称评审可找到的法律依据主要有《教师法》和《高等教育法》,但是这些法律都是一些原则性规定,对教师职称评审标准规定得过于模糊,在实际中可操作性不强。于是很多高校纷纷制定本高校特有的评审标准,这些评审标准无疑是提高了职称评审的门槛,再加上这些标准年年都在变,缺乏稳定性,使得教师评审职称变得难上加难。职称评审本是为了激励教师的科研热情,促进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现在看来,由于功利的驱使,教师职称评审成了“权力”寻租的灰色地带。再加上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与普通教师一起参加评审,势必会利用职权抢占指标。很多领导只是长期从事党政工作,没有“教”和“授”,却也想利用职权获得职称评审,不免使那些有优秀教学成果的老师感到不公。

此外,现有的评审标准过于注重教师的科研能力,明确规定评审的条件必须是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获得一些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而对于教学成果方面却重视不够。J.H纽曼曾经提到“发现和教学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职能,需要迥然不同的才能,同一种人兼备这两种才能的人并不常见”。能做到科研和教学兼顾的教师并不多,这样的评审标准必然导致教师把精力全部花费在科研之上,使得科研与教学本末倒置,背离大学教书育人的初衷,还容易滋生学术腐败。学术造假现象的频频出现令人深恶痛绝,这不禁让人反思现在的学术机制。由此看来,监督机制的介入迫在眉睫,必须用司法程序来监督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和授予这一行政权力的正当行使,杜绝学术腐败现象,保证学术评价机制的客观公平性。

1.2正当程序缺失

对于职称评审程序方面的规定主要有《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组织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该《章程》对评审组织、评审委员会的职责、评审程序作了相关规定,从表面上看没有很大漏洞,但却让潜规则从幕后走上前台。《章程》规定,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由具有较高水平的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一定比例的专家学者构成。而从实践看来,学术机构官员化现象比较严重,担任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多数为校领导,虽然他们也是学术精英,但行政力量和学术力量混为一体定会让学术淹没于行政力量之中。而且评审程序的不透明更是让职称评审成了权力寻租的摇篮。职称评审的过程中很多信息公示不完善,比如答辩流程和评定依据都不公开,对于落选原因没有相关说明,《章程》中规定的回避制度也流于形式,而且匿名投票不免会有很多人情因素出现。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种种暗箱操作,对那些埋头真正做学术的人来说是及其不公平的。其次从学科分配上来看也存在不合理之处,尤其在进入第二层级评审时,大多的评审委员都是“外行”专家,自然不能对参评者的真实水平做出客观判断。况且评审程序繁杂,评审时间有限,委员们都是走走形式,大体根据科研成果的多少和第一印象就做出判断。职称评审应在具体的科研教学中做出动态评审,而不应只是一次简单的流水线工作。职称评审是关系教师权益的大事,不能只看论文和科研成果的量,更要看质。要想保证职称评审的客观公正,就必须调整评委会组成人员的比例,增加“同行”专家学者的比例,让最有发言权的“同行”专家来说话,摒除“唯论文、唯科研”的评审标准,重视教学成果的考察,评选出既有科研又懂教学的“双师型”学术专家。

1.3教师权利救济途径不完善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当教育行政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在管理过程中侵犯了相对人的权益时,相对人可以通过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获得法律上的补救。我国对教师权利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两种:诉讼和非讼途径。然而从实践来看,由于大?W拥有较多自治权,司法对其监督范围极其有限,很多事项教师不能通过诉讼来救济。职称评审虽然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但是当教师诉诸法院时,法院往往以“该项请求属于行政内部管理行为,法院不予受理”为由做出处理,因此,用诉讼途径维权很难实现。对于非讼途径,法律规定的主要是申诉制度,但是我国的教师申诉制度又存在诸多问题。由于立法没有明确规定教师申诉受理机构,于是部门之间都相互推诿,教师申诉道路举步维艰,致使教师无处伸冤。而且,就算有教育行政部门来受理教师的申诉请求,教师申诉成功的可能性也很小,因为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之间本来就存在上行下效的关系,难免会有偏袒和不公,再加上教育行政部门不是专门的申诉受理机关,其处理结果缺乏权威性和公正性。此外,立法方面对教师申诉制度的规定过于模糊,存在很多立法空白。比如接到申诉后是否处理的时间、申诉的处理期限等都没有相关规定。处理申诉过程中的说明制度、听证制度以及申诉后不服提起复核所适用的程序等方面都有待完善。此种状况导致教育行政机关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势必会出现不合理的处理决定。有权利即有救济,在强调保障权利的法治国家中,救济途径不完善实属权利行使的一大硬伤。

2纳入司法审查是保障教师权益、建设法治高校的需要

我国立法对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规定的不尽完善,虽然《教师法》规定教师权益受到损害时可通过复议途径救济,但由于多数高校内部并未设置校内复审机制,以致于教师对评审结果不服时没有切实有效的救济方式,使得教师维权变得羸弱无力。高校作为法律法规的授权主体,有一定的高校自治权,但其权力的行使也应遵循合法性和正当性原则。由于立法的保守性和滞后性使立法的发展不能完全跟随时代前进的步伐,所以单凭立法来规范各项权力的行使不切实际,而司法监督正是弥补这一缺陷的有效途径,司法的介入可以保障各项权力的行使都有法有据,限制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规范各项行政权力的行使。所以笔者认为应将高校的行政行为尤其是教师职称评审的权力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这不仅对促进教师的学术诉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树立高校的公信力和促进依法治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而防止权力腐败的最好方法就是权力制约权力。而司法审查制度正是这种权力制约精神的重要产物。司法审查是指通过审查纠正不法行政行为,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国家行政机关的侵害的司法行为。既然教师职称评审和授予是具体行政行为,其必然要接受司法审查。当教师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诉诸法律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是对行政机关最为有效的监督。理论固然美好,而现实状况却颇有漏洞。我国高校职称评审制度的确立历时已久,功不可没,然而随着教育新常态的发展,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弊端滋生,其滞后性已然不能适应当前的教育发展现状,教师在职称评审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例子已屡见不鲜,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要解决职称评审中的弊病沉珂,调动教师工作的热情,促进人事制度改革,规范高校法制化管理,就必须洞察目前职称评审中存在的诟病,对症下药,将职称评审和授予权纳入司法审查的范畴,用司法手段来洗涤大学这一片净土。

所以,无论从立法层面还是现实层面,迫切需要司法的介入。现代宪政理念普遍认为“司法是人权法律保护的最后屏障”,诉权也是宪法赋予的基本人权,相应司法救济的程度和范围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公民权利保障充分性的标准。职称评审和授予过程中的标准不公、程序缺失、救济途径的不充分等种种问题的出现都在侵害教师的利益,损害公权力的权威性。为切实保障处于弱势群体的教师的权利,提高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的透明和合法性,不仅需要立法方面加以完善,更需要司法监督的介入。任何不受监督的公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高校也是如此。因此司法救济作为最公正最有效的救济途径,司法的介入可以有效地保障教师的权益,杜绝学术腐败,防止行政权力过分干预学术自由,促使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合法合理行使权力,做出使人信服的决定,切实使教师公平公正地参与职称评审。

规范职称论文范文6

太原铁路局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山西太原030013

摘要 太原铁路局积极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在政工专业职称评审工作中积累和摸索出了一套以“真、细、新”为主要特色的人才队伍建设新做法,但在队伍发展、质效提高等方面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为此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对策。

关键词 铁路;政工;职称评审;思考

为了推动和造就一支适应改革发展的高素质政工专业人才队伍,近年来,太原铁路局以落实人才发展规划为主线,在建立健全绩效优先、业内认可、公平公正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政工专业职称评审、聘任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探索新做法,政工专业评审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1 严格源头审核袁突出一个野真冶字

1.1“诚信承诺书”:从源头上打消了假念头。在政工专业职评工作中坚持推行诚信承诺制,参评人员参评前必须签订《专业技术人员参评诚信承诺书》,从思想根源上阻断了伪造学历、资格证书、考试成绩、成果业绩剽窃作弊途径,营造了良好学术风气。

1.2“学术不端检测”:从源头上屏蔽了假论文。引入“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平台,实施学术打假,限定参评论文文字引用比例,对文字复制比超标论文直接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对复制比超过80%的论文给予两年内不予参评的惩罚处理。论文打假促进了学风转变,确保了参评论文质量。

1.3“学历公开认证”:从源头上拦截了假人才。推行了学历认证制度,国民教育学历须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党校学历须提供中共中央党校查询网页,对无认证报告的学历一律不予参评接收。有力打击了学历造假行为,创造了公平公正的人才选用环境。

2 规范组织程序袁突出一个野细冶字

2.1 量化评审指标,确保审核全面。围绕“经验和能力”、“奖励与成果”、“论文论著”等方面制定了详细、具体的量化指标,构建起了以业绩为重点,以品德、知识、能力为主要因素的人才评价序列指标体系。以业绩达标为尺度,聚焦专业水平、突出成果贡献,按“业绩达标、对标模糊、不达标”划出等级,提交评委会审议。

2.2 严密答辩组织,提升评审质量。为规范评审答辩工作,答辩评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业内认可”、和“知识与能力并重”三原则。一是严格论文阅评、答辩程序,匿名评议和命题,严格回避和保密制度。二是答辩尾数淘汰,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成绩等次,严控比例,不合格者淘汰。三是研发了络评议和答辩系统,减少了人工操作环节,有效规避了找关系、打招呼现象。

2.3 规范评审流程,健全评价体系。坚持“五规范、六公开、三公示、二认证”制度,从申报、推荐、公示,到路局审核、组织答辩、评审及结果公示,严格遵守“领导负责制、重大事项报告制、专业职务评审公示制和违纪责任追究制”,严格流程推进,严格过程把控,严格责任落实,做到“人才重在业内认可、成果重在实践检验”,彻底打破论资排辈传统。

3 灵活服务方式袁突出一个野新冶字

3.1 推行网络电子评审,创新服务手段。研发职评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起了集学习、申报和评审为一体的强大网络阵地。实现了人员信息自动获取、资历自动计算审查和表格自动生成,方便参评人员同时,实现了网络化信息、资料提报审核、论文评议答辩、评审和无线投票等功能,达到了无纸化目标。

3.2 优化三个平台,提高服务水平。搭建了远程教育培训、数字知识支持和信息化培训考试三个服务平台,构建起了以在线学习管理、网络在线考试、数字图书馆等八大系统为载体的信息化学习培训阵地,实现了工学“零矛盾”,考生“零奔波”和知识支持“零距离”。

3.3 面向基层一线,拓展服务空间。针对交流提拔、交叉任职形成的专业系列不符和人员职务津贴不能享受问题,积极组织资格套改,规范专业管理。为增强专业领域吸引力,2013 年起对职务津贴进行了大幅上调,并主动跟进服务,针对性开办了多种培训班和考试,为人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虽然,太原铁路局在政工职评工作和专业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亟待去改进和完善,为此提出以下不足和建议。

4 存在的不足

4.1 部分单位对政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职评工作重视不足,政工人才队伍结构需进一步优化。人才工作不主动,管理不规范。另外,个别领导人员存在懒惰、怕麻烦和思想守旧,不能主动适应岗位要求。

4.2 考核激励制度不健全,人才评价管理乏力。部分单位人才考核评价缺乏有效激励和考核机制,管理模式老旧,岗位竞争力不强,人才评价和考核未形成闭环管理,没有建立起一整套覆盖全员、操作性强、科学有效的人才培养、服务、指导和业绩量化考核制度。

4.3 专业管理人员知识和素养有待提高。职评工作政策性强、文件规定多,而相当单位组织人事工作者业务不精、政策不熟,工作中把关不严,纰漏问题较多,客观上制约了职评工作水平的提升。

4.4 政工专业人才管理、待遇落实和服务工作不到位。部分单位政工专业人才管理粗放,考核聘任管理流于形式,职务津贴发放不到位,未能有效激发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奉献、晋位升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专业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和帮教指导不到位。

5 措施和建议

5.1 加大对政工专业人才培养重要性认识。落实好党管人才任务,从发展和进步的眼光去分析现状和思考问题,制定好人才规划和目标,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专业层次。

5.2 增强政工岗位工作吸引力。要强化监管指导,优化岗位编制比例,配强专业人才。要吸收大量富有经验年轻人才补充政工岗位,实现政工人才队伍梯次培养。

5.3 重视和关心政工人才成长和发展。要定期分析,掌握底数,对符合学历资历晋升职称条件人员纳入工作范畴,重点关注和培养,促进专业资格与履职岗位匹配升级。

5.4 加强政工职评和政工专业队伍的管理。要专人负责,强化培训,提高专业管理人员政策水平,加大对职评政策的宣传力度,为政工人员在专业领域内晋升职称提供强有力的帮助和引导。

5.5 推行任职资格与履职岗位匹配升级考核。要通过考核聘任和津贴考核发放等办法,提高政工人员在专业领域晋升职称和岗位成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人才发展进取的良好氛围。

规范职称论文范文7

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中图分类号:G45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8-0026-03

一、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基本状况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2010年对各高校的调查数据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1年对各高等学校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普查情况显示,全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总数为2145名,专职教师1625名,兼职教师520名,专兼比例约为3.13∶1;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为897名,占41.8%,专职教师845名,兼职教师52名,专兼比例约为16.25∶1;思想品德课教师1248名,占58.2%,专职教师780名,兼职教师468名,专兼比例约为1.67∶1。

1.职称结构:教授195名,占专职教师总数的12%;副教授611名,占专职教师总数的37.6%;讲师546名,占专职教师总数的33.6%;助教273名,占专职教师总数的16.8%。

2.学历结构:博士104名,占专职教师总数的6.4%;硕士507名,占专职教师总数的31.2%;双学位13名,占专职教师总数的0.8%;学士624名,占专职教师总数的38.4%;无学位377名,占专职教师总数的23.2%。

3.年龄结构:30岁以下者338名,占专职教师总数的20.3%;31~35岁者312名,占专职教师总数的18.8%;36~45岁者767名,占专职教师总数的46.1%;46~50岁者78名,占专职教师总数的4.7%;50岁以上者169名,占专职教师总数的10.2%。

4.性别结构:男性494名,占专职教师总数的30.4%;女性1131名,占专职教师总数的69.6%。

5.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与思想品德课教师队伍构成对比情况(见表1、2、3,以专职教师为例)

总之,通过上述资料数据的分析可以看出,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已经跨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就其整体来看,不仅教师队伍进一步壮大,而且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也在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已经初步形成一支专兼结合、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以及年龄结构日趋合理的教师队伍。但是,我们在肯定成绩和主流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它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譬如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两支教师队伍的发展不太平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数量和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需要;各个高校之间、各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之间教师队伍的状况参差不齐,发展很不平衡;部分教师缺乏坚定的政治理想和人生信念,导致教学主题不突出,思想政治教育作用发挥不充分;特别是许多高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对思想政治理论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支持薄弱、教学科研组织亟待规范等问题。

二、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专职教师数量结构性不足,专兼比例不合理,教师的教学负担较重。近年来,尽管河北省多数高校都在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的不低于1∶350~400的师生比例配备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教师队伍在不断扩大。但是不同高校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的教师队伍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缺编现象(有些高校的师生比例高达1∶410~650),特别是各门课程教师之间结构性缺编问题较大,一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实际人数与定编人数相差很大。从总体看,专兼职教师比例也不尽合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专兼职比例16.25∶1,兼职教师比例过低;思想品德课教师专兼职比例1.67∶1,专职教师数量不足,兼职教师比例偏高。这种情况下,为完成教学任务,教师只有超负荷工作,难以参加进修学习,补充新知识,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另外,为了效益和弥补教师不足,大多数高校现在都采用合班授课,一名教师面对几百名学生上课,很难在授课时师生互动,只能单向输出知识,这种状况势必影响教学的效果和质量。

2.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不尽合理,优秀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缺乏。从整个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结构来看,其学历结构与高校其他专业课教师队伍相比,平均学历层次偏低,高学历人才少。这不仅严重影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而且也制约了对一些高深难科研课题的研究和马克思主义学科的建设。在职称结构与梯队建设上,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师资队伍,还是思想品德课师资队伍都不尽合理,表现为两头小中间大,即教授和助教人数少,分别为12%和16.8%,尤其缺乏学术造诣深、创新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而副教授和讲师的比例较高,形成了“瓶颈”。因此,反思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历史过程,要想在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方面上台阶,就必须走教师高学历、专家化的道路。上述这些情况在思想品德课教师队伍中更为突出,例如具有博士学历的仅占3.3%,73.4%的教师没有硕士及硕士以上学历,正高职称教师更少。

3.年龄结构和性别结构不尽合理,高学历高职称的青年骨干教师缺乏。年龄结构是优化教师队伍的一个基本要素,反映教师队伍的教学科研能力与水平的现实状况,也预示着整个教师队伍的发展潜力和趋势。河北省高校的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中一度存在断层、后继乏人的现象已经得到了很大的缓解。但是,在青年教师中学历和职称偏低,却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从表3中可以看出到,35岁以下年轻教师的比例平均为39.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为36.9%,思想品德课为41.3%,这说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存在不尽合理的“年轻化”倾向。同时,在今后的职称晋升、学习进修、福利分配等方面,同一年龄层次的教师之间有可能形成激烈的甚至不合理的竞争,使他们的积极性受到挫伤。再从36~45岁和46~50岁这两个年龄段的教师来看,36~45岁的教师占54.5%(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为58.1%,思想品德课为50.8%),比重偏高,而46~50岁的教师仅占4.7%(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为6.2%,思想品德课为3.2%),比重太低,说明当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中年富力强、教学及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丰富、学术造诣深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相对缺乏。

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组织机构不规范,管理体制不合理。根据“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检查情况登记表”显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机构设置很不统一,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标准,设置了独立的组织机构,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科研工作,但仅占所登记高校的21%,且机构名称不统一。第二种,只是在学校的某一个学院或系设置相对独立的机构,负责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机构名称更是复杂多样,这是目前比较普遍的现象,占所登记高校的64%。第三种,没有组织机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分散在不同的专业院系,甚至有许多教师作为第二职业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占所登记高校的15%。总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机构设置比较混乱,名称五花八门。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弱化和边缘化甚至是瓦解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势必影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5.教学管理制度不健全,教学活动不规范,经费不足。资料显示,由于一些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对思想政治理论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组织管理薄弱等问题,因而不能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或者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学时不能完全落实。另外,还有许多高校没有按照教育部规定,按照本科院校不低于每生每年20元,专科学校不低于15元的标准提取用于教师学术交流、考察的专项经费。致使许多学校教师难以参加学习进修、社会考察和学术交流活动,更难以设立专项经费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问题进行专项研究。

三、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1.把教师队伍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理顺组织管理体制。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高校教师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加强这支队伍的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因此,在新形势下,各有关部门、各高校首先应当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问题提高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重视,强化“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强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和师资队伍的建设。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尽快解决目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设置比较混乱的现状。因此,各高校应当尽快把分散在不同专业院系的思想政治课组织机构和教师剥离出来,建立独立的、直属学校领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机构,统一管理,规范机构名称。其次,各高校党政领导应当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把它作为高校党政领导班子的一项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一领导,促进各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完善师资队伍和课程建设机制。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领导,应当经常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督查、调研、听取工作汇报,到课堂听课,共同探讨改进措施,着力解决实际问题。这应成为常规,坚持不懈地进行。

2.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针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现状,我们建议通过以下的措施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①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不低于1∶350~400的师生比例核定并解决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的总量缺编和结构性缺编现象,适当减少思想品德课兼职教师,解决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师专兼职比例不协调的状况,更好地满足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②在职称结构中适当提高教授的比例,鼓励支持那些学术造诣深、创新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尽快地晋升为教授,这样既可以为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增强力量,还可以缓解副教授比例太大的超饱和状态,同时还能够调动中青年教师的积极性。③加快学历教育的进程,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一方面,对于新进入、新上岗的年轻教师,应当要求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另一方面,要鼓励支持在岗教师脱产或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努力提升现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学历层次。对此教育部今年6月25日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3―2017年)》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高校应当抓住这一时机,争取每年都有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或博士学位,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使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中具备硕士以上学位的达到80%以上,具备博士学位的达到30%以上。④高校应当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广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能够边工作边提高,使他们有充足的机会和条件进修深造,深化专业知识,提升教学科研水平。

3.强化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学活动。①要严格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制度,不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任职资格的,不得聘用。新任教师必须先培训后上岗,未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不得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②要充分发挥学校“思政课教科部”教研组织和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建立健全集体备课、听课制度。通过集体备课、教学观摩、学术研讨以及导师制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③高校各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协调,改善教学条件,优化教学环境,严格控制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人数,保证每班不超过100名学生。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小班教学,切实保证课堂教学效果。同时,还应切实保证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时数,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减少或变相减少教学时数。④高校各部门应积极协调合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提供坚强的领导保障、政策保障、经费保障和资源保障,促使思想政治理论课不断深化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完善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教学,实现教学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获取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⑤为了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管理,规范其教学活动,应当建立专门的省、校、系(学院)三级教学督导机制,健全考核体系,加强对教学内容、教学质量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同时还要加大省、校两级精品课建设的力度,努力建设部级精品开放课和部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4.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增加教育教学的科研含量。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与建设,是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作为一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就必须把科研搞上去,在学术上有所研究、有所创新,增加课程教学中的科研含量。因此,要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建设,就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重新定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形象,促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自觉进入学科建设,尽快找到自己在学科建设中的方向,明确自己在学科建设中的科研任务,通过学科建设的科研成果支撑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从而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逐步建设成一支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高、思想政治坚定、教学业务精湛、师德修养高尚、结构合理、“让党放心、让学生满意”的教师队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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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S].教社科[2011]1号.

[3]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3―2017年)[Z].教社科[2013]4号.

规范职称论文范文8

【关键词】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制度;演变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3)11-0045-04

职业道德由活动、意识、规范三个部分构成。本文所讨论的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主要是指在我国政府出台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制度中,关于幼儿园教师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它可以被看成是国家对幼儿园教师基本的职业要求。它对幼儿的健康、全面、和谐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幼儿园教师的个人修养、职业发展、专业成长也举足轻重。但是,近年来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出现滑坡现象,突出表现为情感淡漠、逃避责任、职业倦怠等,甚至虐待儿童、向家长索贿。这些道德失范行为,严重损害了幼儿的合法权益,也严重破坏了幼儿园教师的道德形象。然而,现阶段我国尚缺乏统一的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现有的一些相关表述大多抽象模糊,且缺乏人文性、规范性和专业性。

本文从学制制度分析入手,对中国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历史演进进行梳理和解读。以便更好地认识其发展规律,从而为理性看待当前幼儿园教师的行为失范及完善相关制度提供依据。

从1904年癸卯学制颁布到今天,幼儿园教师已从“礼教的化身”转变为幼儿的“启蒙者”“引路人”。在这里,我们需要追问的是,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是如何规限行动者的职业行为与职业操守的,体现的是怎样的一种职业发展观,它为何在历史演变的过程中不断重构或微调,今天,我们该如何根据历史的发展潮流加以进一步的完善。

一、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演进历程

(一)清末时期:“压迫性道德”

清政府颁布的癸卯学制之《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规定,在育婴堂和敬节堂内“划出一院为蒙养院,令其讲习为乳媪及保姆者保育教导幼儿之事”。这标志着中国开始有了专门的幼儿教育机构——蒙养院。蒙养院里的保姆由育婴堂的乳媪和敬节堂的节妇担任,“入职标准以遵守封建道德和礼教为基本特征”,对文化知识和学历则没有任何要求。保姆培训使用的是官编教科书,其内容来源于《孝经》《列女传》《女诫》以及“四书”等,也使用一些不违背中国妇道的外国家庭教育书刊。蒙养院里的保姆应是“三从四德”“三纲五常”“从一而终”等封建女性道德的典范和宣传者。在封建社会,女性被迫接受这些思想的驯化,长期遭受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摧残,没有独立的人格与尊严,没有基本的自,终生为男人的奴隶。基于此,可将此种职业道德称为“压迫性道德”。

清政府1907年出台的《学部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规定,“教授女师范生,须副女子小学堂教科、蒙养院保育科之旨趣,使适合将来充当教习、保姆之用”。该章程确定的女子师范生的入学标准为“身家清白,品行端淑”,并对女子师范生提出了具体的道德要求,“时勉以贞静、顺良、慈淑、端俭诸美德,总期不背中国向来之礼教与懿徽之风俗”。这些道德要求看似温和,其背后却仍是一整套严密的封建社会道德规范,对女性的身体、言行和思想是一种全面的压迫。

从清政府颁布的政策文本来看,国家对蒙养园保姆的职业道德要求,体现了封建社会对女性的控制和压迫。中国蒙养院的出现并非是经济发展、解放女性劳动力的结果,而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学习日本、仿效西方的产物。在清政府摇摇欲坠之时,蒙养园保姆依然和那个时期的所有女性一样受到封建道德的压迫。

(二)民国时期:从“启蒙性道德”到“主体性道德”

1912年的壬子癸丑学制,将蒙养院改名为蒙养园,对蒙养园保姆的任职资格作出了这样的规定:“保姆须女子有国民学校正教员或助教员之资格,或经检定合格者充之”。1912年颁布、1916年修订的《修正师范学校规程》对师范学校的学生作了如下道德规定:“富于美感,勇于德行”“明建国之本原,践国民之职分”“尊品格而重自治,爱人道而尚大公”,这是国家对所有教师(包括蒙养园保姆)的道德要求。在辛亥革命、和西方女权运动的影响下,民国初期,政府开始站在资产阶级公民的立场,把蒙养园保姆当作与男子平等的个体来对待,从而改变了封建女性道德的内涵,促进了女性的觉醒。因此,可称之为“启蒙性道德”。

1943年的《教育部公布幼稚园设置办法》明确了幼稚园教员的任职资格:“幼稚师范学校毕业或具有小学教员资格”。之前1933年公布、1935年修订的《教育部公布师范学校规程》规定,师范学校实施下列训练:“锻炼强健身体、陶冶道德品格、培养民族文化、培养终身服务教育之精神”。幼稚园教员要具有强健的身体、德业的修养、服务的精神,勇于承担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积极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真正成为社会性存在。1932年公布、1936年修订的《教育部公布幼稚园课程标准》规定:“当团体作业时,如有少数儿童不愿参加,不必强迫”“须体察儿童的心理,切合儿童的经验”“教师是儿童活动中的把舵者,要使儿童跟着他的趋向而进行”。这些有关职业道德的要求,把儿童放在了重要位置,一定程度上关注了儿童的心理发展需要,体现了幼儿教育的内在规律。鉴于此,这种道德可称之为“主体性道德”。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从“启蒙性道德”到“主体性道德”的发展,与当时的文化、教育背景密切相关。西方近代文化的冲击、中国传统文化的衰退,加速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裂变,为幼儿园教师的解放和发展提供了社会条件。同时,一些杰出的教育家将西方学前教育思想本土化,进一步发展了对幼儿教育和幼儿教师的认识,使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能够基本反映特定职业活动的道德要求。

(三)社会主义时期:从“奉献性道德”到“涵养性道德”

新中国成立前,老解放区制定的学前教育制度对幼儿园教师提出了较为具体、全面的道德规范:既无私奉献、艰苦奋斗、以身作则,又温和慈爱、耐心细致、公正团结。该道德规范以革命需要为基础,一定程度上兼顾了儿童的心理发展特点,为建国后制定科学的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952年的《师范学校暂行规程(草案)》明确要求经师范学校培养的幼儿教育师资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教育事业服务”。1960年的《师范教育改革座谈会关于师范教育教学改革的初步意见(草稿)》规定,要培养出“具有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和共产主义的道德品质”的人民教师。1983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加强小学在职教师进修工作的意见》提出,“必须建立一支又红又专的合格的保教队伍”。以上有关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表述体现的是国家和集体利益至上的观念,强调的是幼儿园教师对社会的贡献,基本忽略个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称之为“奉献性道德”。

国家教育部1996年颁审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幼儿园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规程》淡化了大公无私、不计回报的道德高标,凸显了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从而为幼儿园教师提供了更大的道德选择空间。国家教育部近期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则规定:幼儿园教师应“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标准》秉承的是人本主义的教师观,关注的是行动者应具有健康的身心和健全的人格,并关注行动者的职业发展和专业前景,强调了职业道德的情感性、教育性。因此,我们将这种职业道德称作“涵养性道德”。

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转型,政治的变革,外来文化的引入以及幼儿教育的发展,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不再仅仅附庸于政治价值,更加关注行动者个体,从而为这个职业群体提供了更大的道德自由度。

二、研究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综上所述,三个不同时期的社会剧变引发了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一次次重构,每个时期内的社会渐变也产生了某些微调,这些微调其实也深受重构所“规定”的方向的制约。无论是重构还是微调,都与我国近现代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变迁密切相关。纵观百年的历史演变,我国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总体上朝着人性化、职业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1.人性化:从文化压迫到人文关怀

从“压迫性道德”到“涵养性道德”,文化压迫渐趋淡化、人文关怀逐渐凸显。“压迫性道德”将幼儿园教师异化为维护封建社会秩序的工具,对其言行和思想进行全面且彻底的规训。从“启蒙性道德”到“主体性道德”的演变过程,则是逐渐把女性看作是与男性一样要承担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的社会主体的历程。从“奉献性道德”到“涵养性道德”,可看成是由片面强调幼儿园教师对社会的贡献,渐渐发展到对教师个体的全方位关怀的演变过程,即国家越来越重视幼儿园教师作为个体的利益和自我实现。

2.职业化:从“普适道德”到“规范道德”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百年演进历程中职业色彩日益浓厚,道德规范性不断提高。“压迫性道德”实质上是封建社会的女性道德,基本适用于封建社会的所有女性,所以我们称之为“普适道德”。民国初期体现的是针对所有教师的职业道德,民国后期则出现了对幼儿园教师这个特定职业群体的道德规范。社会主义时期,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规范性体现出了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两个方面的特点:第一,正确而全面地反映了儿童教育内在的道德要求,包含了对幼教场域定群体的职业规范、职业素养、职业操守、职业技能和职业理想等的规定。并将这些规定以专业标准的方式制度化。第二,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可操作性有所增强,因此,我们称其为“规范道德”。

3.专业化:从“身份道德”到“专业道德”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重大飞跃是从“身份道德”到“专业道德”的转换。压迫性道德”是清政府要求幼儿园教师作为封建秩序维护者和宣传者的身份赋予的;“启蒙性道德”体现了幼儿园教师作为资产阶级公民对宣传资产阶级思想应尽的责任;而“主体性道德”逐渐从幼儿教育专业的角度考虑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从“奉献性道德”到“涵养性道德”的发展,意味着“身份道德”的重要性降低,而“专业道德”的关注度提升。“涵养性道德”密切联系了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活动过程,更多地关注他们的专业需要和专业理想,以专业标准的方式制定相关制度,以期为幼儿园教师提供“专业道德”指引。

(二)建议

基于对我国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历史演进的分析,我们看到,它呈现出人性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趋势,为此,本文提出以下三点建议,以期为完善相关制度、解决当前实际问题提供一定的依据。

1.重视职业道德的人文性

当前我国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制度建设要确立以人为本的的价值取向。首先,在对该群体的伦理道德层次和个性差异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政府应制定出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不同标准,提出最高目标和最低要求,最高目标要切合社会需要,最低要求要与教师的从业资格挂钩。其次,改革人事制度,切实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水平,改变幼儿园教师身份模糊、收入偏低的生存状态;关注幼儿园教师内心世界的冲突、失衡,更多地考虑个体合理的道德选择,给他们足够的话语权,能够有渠道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2.增强职业道德的规范性

职业道德的规范性,要体现对职业活动规律和特点的尊重。我国当前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制度建设,要确立以法为纲的实践取向。首先,可给予学前教育研究者全面参与政策制定的机会,以完善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建立以职业道德为基础的任职资格制度、考评制度和薪金制度,定期开展职业道德培训。其次,详细规定幼儿园教师伦理标准,将师德标准具体化,增强职业道德规范的可操作性、可观察性、可指导性、可评价性。

3.关注职业道德的专业性

我国当前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制度建设,要确立以专业为基础的研究取向。政府应将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价建立在学术研究的基础上,将教育政策研究与教育学术研究结合起来,跟上师德专业化的世界潮流。相关学术研究应以实证的方式展开,即通过广泛调查来确定我国幼儿园教师应该具有的世界观、价值观、专业态度、职业行为等,深入系统地分析幼儿园教师专业生活中遇到的矛盾与价值冲突,同时,批判地吸取国外相关的研究成果,以构建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职业道德标准,促进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专业化发展。

参考文献:

〔1〕赵莉莉.职业道德〔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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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秦奕.幼儿园教师职业认同结构要素与关键主题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08.

〔6〕璩鑫圭,唐良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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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吴康宁.教育社会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156-167.

规范职称论文范文9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的发展,在文化、科技时代到来之际,校对的职称也发生了变化。没有校对就不可能诞生出版物,校对的实质就是为了保证出版物的质量。在初、中级校对职称上增设了高级职称,校对也在出版业的舞台上从配角走上了主角。校对职称的变迁深刻反映了当今对校对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一种与时俱进的互动。在肿瘤学期刊中校对同样也是必不可少的,配合日新月异的专业要求,校对职称的变迁在肿瘤学期刊中意义更是非同寻常。

校对是由校、校雠、校勘演化而来的。我国自从有了文字以后,有文献记载的是距今约2800年西周宣王时期正考父校先商王朝的《商颂》,再延续至西汉的刘向,随着历史的进程在不断地演化,使现代校对的发展也具有了百年的历史[1]。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改革开放,相继颁布了《关于加强校对工作实施〈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议》和《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认定细则》等文件,出版了校对论文集《校对的学问》和校对学著作《图书校对学》。这些凸显出校对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校对是一门具有自身特有规律的不可替代的专业。

作为医学期刊一个分支的肿瘤学期刊,所涉及的内容面广而专。近三十年来,癌症死亡已位居人类各类死因的第一位。人类为了征服癌症,深入不断的进行着从分子生物学基础到临床诊疗水平提高的研究,不懈地探索治愈肿瘤的新理论、新指标、新方法,新技术等。在这样的背景下,肿瘤学期刊所含信息量是浩瀚如海,如何确保出版物在内容和形式上的质量是关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和《图书质量保障体系》都明确指出“坚持质量第一”。校对是保证出版物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样在肿瘤学期刊中校对也是一个重要环节,肿瘤学期刊是“双需,即需要医学肿瘤专业知识、需要专门的出版职业训练”及“双校,即校异同、校是非”并存[2-5]。在校对环节里校对人员必须不断吸取肿瘤学专业新知识,增强完善出版标准规范化的能力,来更好地适应肿瘤学专业突飞猛进的创新和发展。

肿瘤学期刊的校对工作是用1只“红色笔”在文稿上订正错误,各级校对人员必须在特色、工作模式、职称方面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方可保证期刊的质量。

2.1 特色定位

肿瘤学期刊的特色定位就是“肿瘤特色”。在这样特色专业期刊中涉及了各种法律法规,基金项目资助,专业术语使用表达等方方面面。

肿瘤学术语使用表达也具有自己的特色,这是因为肿瘤学专业的很多研究是处于前沿科学,拥有众多外来语的翻译词汇,反映为音译、意译、音意兼译、照抄不译的使用方法。达成外来语翻译方法共识并汇总为指南是有据可查的,但有些最新信息的外来语翻译词汇还是“百花齐放”。这些尚未标准规范化的词汇给校对人员带来很大的困惑,而且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核对各种资料,形成自己期刊的统一表述。除此之外,国家就加强期刊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所颁布的一系列的法规和条例也是一种“特色”。编校人员应严格准确执行GB/T 3179—92《科学技术期刊编排格式》;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 6447~86《文摘编写规则》;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新版国家标准GB 3100~3102—93《量和单位》等法规和条例,使期刊从目次页、标题、作者署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基金项目、关键词、中英文摘要、图表、正文中文字的用法、量和单位的使用、书眉、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字体字号的选择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这种标准化规范化也是肿瘤学期刊的“特色”。

具有初、中、高级职称的校对人员顺应时代的要求,在这些“特色”环节中起着不同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标准化规范化是衡量期刊质量的重要指标,校对工作是保证质量的主力军。校对职称的变迁是社会进步,科技快速发展的需要,呼唤着文化、科技创新,呼唤着人类尽快征服癌症。

2.2模式定位

肿瘤学期刊实施“编校合一”的工作模式,校对以“校异同”为重心转移到以“校是非”为重心。肿瘤学期刊的“编校合一”实质是,编辑或校对人员的角色均是编辑兼校对,只是同一文稿的不同校对流程分别由不同人员承担。编辑中有校对,校对中有编辑,编辑与校对的环节只是工作流程的角色转换。肿瘤学期刊“编校合一”的模式使编校人员能更深刻理解、体会编辑加工及校对的内容,正确掌握编辑加工整理与校对的内容,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编辑加工整理的内容包括改正知识性、科学性和文字、语法、修辞、逻辑、标点符号、错别字、用错的标点符号以及文理不通的语句,对稿件进行润饰提高,规范统一法定计量单位、数字用法、外文字母的大小写、前后格式一致,核对引文,推敲标题等,按编辑的要求做到“齐、清、定”。

校对的内容包括消灭排版、文字、数字、符号、标点、图表及格式错误,注意知识性差错、病句及语法性错误,注意人名、组织机构名前后统一,弥补版式设计工作的疏漏,改正排版造成的差错,保持多人校对时的体例统一,检查原稿和校样是否齐全,核对页码是否衔接,核对标志文字中封面、版权页位置、刊名、出版单位、出版时间,根据正文核对目录、保证所标页码与正文中相应内容所在页码一致,核对书眉文字与相应内容一致、书眉内容应符合“双高单低”的规则,检查序号、检查呼应内容,检查图文格式和位置、检查标题体系、检查引文注文,通观校样检查版面,处理标题,检查图片,整理表格,检查复核校改之处,检查页面的下转上接之处。

专业、繁杂、细致的工作要求编校人员必备相应的肿瘤专业并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促进编辑加工质量与校对质量良好的循环和互动,真正达到“编校合一”的境界,有利于高质量的编辑加工和校对,有益于全面提高期刊的质量。校对职称从初级到高级的变迁,是肿瘤学期刊质量进一步提升的 “动力与合力”,具有高级校对职称人员的业务素质是对校对质量的守护和保证。

2.3 职称定位

我国职称制度的改革,是为了适合用人制度的需求,适应人才成长发展的需要。通过职称评定,人才评价机制来规范管理人才质量[6-7]。出版社人力资源管理建立了以全员劳动合同制为基础的劳动聘用制度、岗位聘用制度、选人用人公开招聘和考试制度,建立了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制度,建立了岗位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建立了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制度中明确了应该有科学的结构比例、有明确的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要求。

肿瘤学专业的科研人员发表的最新、创新的研究内容,是与时俱进,“现在时”的反映,校对人员对这些内容也必须有同步理解把握的能力。要做到具备这种能力除了自觉加强学习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校对人员是出版行业的主力军、领头羊。校对初级到高级职称的变迁就是紧跟时代的步伐,顺应时代的潮流,不断变化与创新,为提高肿瘤学期刊的质量做出了可靠的保证。

3.结束语

21世纪我国将进入一个新的全面发展的阶段,我国肿瘤学期刊在世界的医学研究中必须占有一席之地。肿瘤学期刊行业面对激烈的竞争,要不断创新优化。肿瘤学期刊的特色,选择了“编校合一”的模式,校对在初、中级职称上增设了高级职称,必定在提高校对质量上发挥职称功能的优势,切实在提高肿瘤学期刊质量中起到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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