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海外贸易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4-08 11:30:47

海外贸易论文

海外贸易论文范文1

【论文摘要】 当今我国外贸出口绝大部分是以FOB合同成交,为什么外商选择FOB有其内在原因,本文主要从一个目前较少有人去探讨的角度,即从海上货物保险的风险角度来分析为什么外商选择FOB合同而不是CIF合同。 【论文关键词】 海运保险 进口商 贸易合同 FOB合同比较CIF合同最大的不同是价格构成的区别,其中CIF较FOB多出了从出口国到进口国的运费及保险费。当前FOB之所以普及是由于我国进入WTO以后,航运业对外开放,世界船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在中国大的开放港口均有世界大的班轮公司船舶挂靠揽货。在此背景下,国外客商很容易通过境外的货代安排租船订舱,从而更好地掌握船货的动态,但是外商指定的货代由于资质不清,容易发生两者勾结,境外货代对其无单放货或直接将提单交给对方,从而导致出口商无法在安全收到货款前掌握物权。与此同时,国内货代在FOB条件下是按国外托运人指示行事,必然对境外货代交单或对进口商做“电放”,这样进口商在各方面都处于较为主动的地位,大大减少自己的风险。 除此以外,从海上货运保险角度看,FOB比较CIF对于进口商更加有利,这也是由于我国的保险法某种程度上存在缺失。我国《保险法》第11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法》第21条第2款规定“被保险人是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在财产保险领域,被保险人定义为其财产受到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因此,如果货物出险,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条件将是:1.索赔者一定要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2.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要具有可保利益。所谓可保利益原则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要在货物出险的时候对货物具有利益关系,即货物出险他们就有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在不同的贸易术语下货物可保风险如何呢?让我们试着从最常用的两种术语分析一下。在CIF术语条件下,风险是在装运港船舷发生转移,但是买方要负担保险费和运费。严格意义上说,CIF术语下的保险应该是卖方代为买方购买,因为买方要承担货物装船后的风险,并且买方支付的货款是包含保险费的,而不是卖方替自己买保险。但实际业务操作中,很多出口商或者货代简单的将CIF术语理解为“到岸价”,保险是保自己的货物到卸货港的风险。因此,出口商或者货代办理保险的时候,绝大部分是将被保险人写上出口商的名字。但是,由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货物的风险转移到了进口商,从保险的角度来看,此时进口商承担了风险就具有了可保利益。如果货物在海上出险,则进口商按可保利益原则是可以索赔的,但是,由于被保险人是出口商,因此进口商会因为这个原因而无法索赔。那么,是否将被保险人写上进口商的名字,而同样是海上出险进口商就一定具备索赔的两个条件呢?也不一定。在这样状况之下,首先出口商将自己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而即便货物海上出险,根据《保险法》,可保利益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什么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呢?除了进口商手握代表物权凭证的海运提单,或者已经支付了货款,否则就不能认定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这点可以从1996年智德公司诉中保案的法院判决中得到支持。在1996年6月30日的一宗海上货物出险,香港智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潮安文祠殷发五金制品厂有限公司与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海运货物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中,广东省最高法院在判案结语中有这样一段话“根据保险合同的赔偿性原则,索赔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实际损失确实存在。即使保险事故造成了保险标的灭失,如果被保险人并没有因此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保险人也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在本案中,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是信用证付款,但本案的事实表明,智得公司没有交单赎款,潮安公司也没有付款赎单。而且,潮安公司也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向智得公司支付货款,本案也没有证据证明智得公司要求潮安公司继续支付货款。”( 民事判决书[1999]粤法经二终字第274号 )当以信用证方式结算时,一般出口方交单期是装运后一段时间(以信用证约定为准),无约定的按UCP600规定交单时间是提单日起21日内或信用证有效期之前(以先到者为准)。因此可能出口商还没有到银行交单,或者单证在银行之间流转时,船上货物已经出险。在此情况下,进口商由于没有得到物权凭证或没有付款赎单,按《保险法》将被认定为没有经济上的实际损失,即没有法律上承认的可保利 益。但是信用证下银行付款是“单证相符”而不考虑实际货物状况,因此,即便出险,开证行还是会在交单期内“单证相符”之下付款,这样进口商为自身利益考虑将面临与出口商、保险公司,以及开证行多头协调和可能跨国诉讼的局面,陷入很大的困境。而在CIF下做仓至仓条款的保险,出口商背书转让保单同样会在单据流转中的物权确认和可保利益划分上给保险人带来技术上反驳的理由。 根据上述分析,由于贸易人士的不专业和我国保险法对可保利益的定义不严谨给了保险公司在可保利益原则上有了太多的抗辩空间,导致了进口商在CIF术语之下面临很大的风险。那么,在FOB术语之下买方风险情况如何呢?在FOB术语下,进口商办理货物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保险。如果货物在此期间出险,而自己还没有付款,进口商会选择不要货,保险费用由于很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没有多少损失。而如果出险时已经支付了货款,则符合索赔的两要件,自然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理赔。因此,从保险的角度来看,进口商选择FOB合同较CIF合同更为主动和有利。

海外贸易论文范文2

【关键词】国际旅游岛建设;国际经济与贸易;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国务院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确定了六大战略:即中国旅游业改革创新的试验区、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际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南海资源开发和服务基地、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仔细分析,这六大战略的实现哪一项都离不开现代实用型国际贸易人才。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展开,海南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人才的需求将越来越强烈。

一、国际旅游岛建设背景下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人才的需求

国务院建设国际旅游岛战略使得海南一跃成为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热点地区。可以预见,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实施与推进,海南开放型经济将得到快速发展,对外交流与贸易变得异常活跃。海南与东盟国家,日本、韩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广泛开展。并且,在未来十年之内,海南有望建成我国最大的自由贸易区。这些都将预示着海南对于国际经贸人才的需求将大量增加。

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海南的国际经贸人才在业务上、素质上符合国际贸易规则所需条件的为数很少,国际贸易人才成了稀缺资源。随着海南国际贸易形势的深刻变化,外贸行业的经营主体已经形成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格局;各种涉外单位的国际经贸合作业务也从简单的对外货物贸易,发展到对外货物、服务、技术和资本的多层次及多领域的复杂经贸关系。海南对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也将随之表现得更加多样化:即不同层次的涉外单位、不同的涉外主体对国际贸易专业人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明显的差异。

就海南经济发展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现实情况而言,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有三方面需求:

(一)国际经济理论研究人才。侧重于对世界经济发展规律,国际贸易发展历史、现状及其演变趋势的研究。对国际分工与合作的经济条件及其相互作用等理论研究。这对于研究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区域国际贸易相关政策是必要的。

(二)对外经济贸易实务人才。掌握国际商品贸易综合理论与实务操作知识,具备国际贸易实务技能专长,直接从事针对工(农)业产品、国际金融、旅游、教育、物流配送中转服务和技术服务的外经贸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国际商务管理人才。此类外贸高端人才倾向兼具国际经济贸易理论和企业管理能力、电子商务知识的交叉型人才,既要熟悉国际商务规则与政策,有良好的外贸操作技能,还要懂得世界经济发展规律、国际分工与合作的经济条件和跨国经营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是主要负责对外贸易项目运作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二、海南高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人才培养现状

从海南高校对国际经济与贸易的人才培养现状来看,各高校的专业的培养目标都趋向于培养“高级专业人才”,即“理论学术型”人才。其特点是侧重于培养某一领域内对理论本身进行探索、研究。因此,本属于应用经济学科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逐渐形成人才培养目标趋同于“理论型”的状态。人才培养的重点偏重于学生对国际贸易理论、国际经济学等理论知识掌握,而对国际贸易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人才培养方式集中于课堂上理论知识的传授,大多数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高校毕业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并不能满足用人单位在具体业务中的岗位要求。

而且海南高校普遍存在国贸专业无稳定的实习基地、实习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精通进出口业务操作的教师流向企业等现实问题。从而使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培养方式过于倾向课堂理论教学,造成人才培养与现实脱节。表现在教学产品上则远远不能满足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要求。具体而言,海南高校在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人才培养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学生能力不够全面。尽管近年来海南高校普遍认识到培养能力的重要性,但大多数国际贸易的教育仍然停留在理论灌输和简单的案例讨论阶段。当前海南高校国际贸易的教学,较为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而对培养发现问题的能力则培养不够;较为注重培养对解决问题的分析的能力,而对培养学生针对问题提出独到见解的能力则培养不够;较为重视学生如何采取稳定可靠的解决问题的办法,而对培养学生敢于承担风险的胆识则培养不够。

(二)忽视对外部环境变化反应能力的培养。当今世界,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一个地区、一个企业国际贸易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环境变化的反应速度。究其原因就在于环境是随时变化的,因此对于环境变化的反应能力是企业和企业管理者以及政府的相关部门关键的能力之一。反观国际贸易教学,只注重教给学生的经济学的理论知识,而没有重视培养学生对企业和地区外部环境(如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敏感性和应变能力。从实际情况看,大多数企业所遇到的重大问题都是由于外部环境变化引起的。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培养出能够处变不惊,足智多谋的国际贸易复合型人才是国际贸易急需的人才。

(三)对信息技术的发展关注不够。当今世界是一个信息爆炸的世界,掌握了最新的信息,就领先一步,就赢得先机。政府和企业中的各个部门(财务、会计、营销、管理)特别是涉及国际经济合作的部门都要应用信息技术,都要搜集、处理、传递和利用大量的信息。今后的商业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要依据于信息技术。显然,国际贸易课程体系中,仅仅开设一两门信息管理与技术课程是不够的。

三、现阶段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定位

鉴于以上对国际贸易人才三方面需求的分析,结合海南普通高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现状。笔者认为,海南高等教育必须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的培养进行准确定位,具体如下:

(一)具有较完整的知识结构。培养贸易实务、国际商法、保险、运输、金融、商品学与报关报检等诸多方面的知识的人才。

(二)具备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外贸企业与政府涉外职能部门面对的是纷繁复杂、充满竞争的世界。外贸企业推广新产品,寻找或挖掘新客户,开拓国外市场,参加商品展览会、商品交易会,举办新产品会,参加政府举办的博览会等,国际贸易人才不但要熟悉国际交易规则或潜规则,更要有一定的国际活动筹划与组织能力。因此,传统的只具备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外语知识的国际贸易的人才已很难适应当前国际经济发展的需要。只有具有随机应变、临场周旋的能力与经验,具有广泛的社会关系人,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三)具有较高的素质、较好的道德修养及一定的人格魅力。 “外事无小事”,在处理国际商务的过程中,外贸人才不仅仅只代表某企业,还代表一个国家的形象。因此注意处处维护国家利益,表现较好的道德修养及一定的人格魅力,还必须具备更专业的外语沟通能力。在从事对外贸易时,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进行产品技术性能等交流中会出现许多困难,因此,商务英语函电所用的语言必须地道与准确,企业要顺利完成交易,必须有既熟悉国际贸易操作又能自由运用外贸英语能力的外经贸人才。

(四)具有很强的自学能力、应变能力。 新产品、新技术、新行业、新规则一直在不断涌现,外贸企业要想在新的经济环境中处于不败的地位,那么所用的外经贸人才必须是顺应经济发展,能够不断地学习,更新知识结构。在不断变化的国际经济环境中,外贸人员只有具备很强的自学能力,才能适应企业发展需要。

四、高校国际经济与贸易课程体系的建构

高等教育中,课程结构和课程设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最直接途径。国际经济与贸易课程体系的建构对培养海南国际旅游岛国际贸易人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海南高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培养现状和对该专业人才需求特点的研究标明,海南高校应顺应国际贸易人才需求实用化、多样化的趋势,走应用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的培养的道路,以满足社会急需的应用型、外向型、复合型外贸专业人才的需要。

实施应用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高级人才培养目标.应该强调采取实施厚基础、重实践、宽口径的培养模式。既要保证学生对基本的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的掌握,又要保证学生毕业离校后有较强的继续教育意识与自学能力.为其日后向高级国际商务管理人才发展打基础。

(一)厚基础,指学生具备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统计学等理论经济学课程基础,使学生掌握基本的经济学思想;注重《国际经济学》、《国际市场营销》、《国际贸易惯例》、《商品学》、《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地理》《WTO法规》等应用专业课程的教学给学生打好扎实的理论基础。

(二)重实践,指课程体系朝实用化方向调整,定位于重点培养面向实际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能从事国际贸易业务的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本科学历教育与目前国内的外经贸行业的职业资格教育结合。结合职业岗位要求.加强实务课程的延展.以《国际贸易实务》为中心,将《外贸函电与单证》、《国际商务英语谈判》、《国际商法》、《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结算》、《报关理论与实务》、《国际货代学》等课程内容进行整合并开设国家报关员、报检员、单证员、外贸业务员等从业资格考试涉及的课程,鼓励学生在毕业前报考相应的从业资格考试并获取资格证书。这种课程体系的调整,一方面从知识和技能培养体系上大大加强国际贸易实务类理论课程的延展,提高学生工作技能,改善过去偏重理论的培养体系;另一方面,学生拥有一些职业资格证书,也可以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赢得就业机会。

(三)宽口径,指根据社会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人才需求趋向务实化、多样化的实际情况,顺应管理、经济两个一级学科日益交叉的现实发展趋势,增设管理学、电子商务、会计学、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等课程,力争使学生在毕业时具备更高的专业应用技能,为其日后的工作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五、结论

国际旅游岛建设为海南国际经济与贸易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对海南高等教育培养目标进行重新定位,构建新型课程体系对国际经济与贸易实用型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除此之外,对学生综合运用英语能力、计算机运用能力、中英应用文写作能力的培养也不能忽视。一个合格的国际经济与贸易的人才应该能流利的使用外语进行交流,能进行面对面的商务磋商与谈判,能用英文理解国际惯例、公约和法律的内容程度,便于将来参与解决国际贸易纠纷。此外,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电子商务的广泛运用,培养既懂得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又懂得电子商务技术与方法的现代国际贸易人才已成为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的必然趋势。中英文应用文写作,国际商务函电与国际公务写作,采用英文产品广告,外贸单证准确制作如发票、正本提单、保险单、汇票和信用证制作等能力也是实务形外贸人员必须具备的。

参考文献

[1]姚正海.关于工商管理类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J].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17-18.

[2]窦建华.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8(6):76-77.

[3]吕西萍.美国国际贸易人才培养的创新理念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高教论坛, 2010(2):33-34.

[4]向秀英.地方商科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思路探讨[J].湖南商学院学报,2007(4):125-126.

[5]白玲.21世纪复合型、应用型国际贸易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天津商学院学报,2007(3):44-45.

海外贸易论文范文3

关键词:引力模型; FDI; 上海;对外贸易

一、文献综述

研究FDI与上海进出口贸易的关系,对促进上海国际贸易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完善具有重大意义。FDI 的贸易效应主要有替代效应、互补效应和不确定性关系三种。国际上对FDI与进出口贸易的研究起步较早,1957年蒙代尔发表《国际贸易与要素流动》一文,提出著名的投资与贸易替代模型。1973年小岛清对日本进行实证研究后提出对外直接投资和对外贸易呈互补关系。在此基础上,1985年Markuson 和Svensson 又提出了FDI 与国际贸易的不确定性关系。我国学者李薇、田英旭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贸易进、出口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此外,黄海燕、余红春、李小婧、盘和林、马建平、陈琦、舒燕、林龙新学者等也做了类似研究。

大量文献表明,国内学者对FDI 贸易效应的实证研究一般集中于选取中国贸易和对外投资总额,主要研究投资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出口额的关系,而对具体某个地区利用外资与贸易的关系研究较少。本文旨在探讨迅速增长的上海国际贸易受哪些因素影响?上海吸收FDI对贸易产生什么效应?并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对上海贸易的影响是否相同?

二、FDI与上海进出口发展状况的分析

进出口贸易是拉动上海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上海对外贸易方式主要包括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和其他贸易。FDI即外商直接投资,是投资者(自然人或法人)跨国(地区)投入资本或其他生产要素,以获取或控制相应企业经营权为核心,以获得利润或稀缺生产要素为目的的投资活动。主要形式包括直接股权参与方式和非直接股权参与方式。这些方式使资产从一国流入另一国,直接或间接影响一国或地区的进出口贸易。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快速增长,已成为世界上吸收FDI最多的国家。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金融中心,在吸引外资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截止2012年底,上海利用外资合同67869个,实际吸收外资1342.13亿美元。2012年,上海新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4043项,合同吸收金额223.38亿美元,同比增长11.1%;实际利用外资151.85亿美元,同比增长20.5%,双双刷新年度记录。总部经济加快发展,新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50家,新设投资性公司25 家、研发中心17家。与此同时,上海的进出口总额也从1990年的74.31亿美元着增长到2012年的4367.58亿美元。这两者的迅速增长是否存在某种关系?

由图一可以看出上海外商直接投资逐年增加,特别是第三产业在2005年超越对第二产业后更是一路飙升,到2012年达126.79亿美元。第二产业的外商直接投资则有波动,并呈下降趋势。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上海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增长速度都大于货物贸易,且增速较快,这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FDI变化趋势相一致。

从图二可以看出:第一,上海1990年到2012年贸易出口额、进口额和FDI都呈增长趋势,FDI与进、出口贸易额的总体趋势非常相似。这是研究三者关系的基础,只有相似或相反趋势才有可能具有关联性。第二,虽然进口额和出口额的变动趋势大体相同,但增速却不完全一致,2010年后进口额开始大于出口额。笔者认为FDI对进、出口的影响也许并不完全相同,应该分别研究。第三,通过图2的曲线可以看出虽然三者整体都在增加,但变化的速度不尽相同,且图形拐点也不完全统一,它们三者之间具体的逻辑关系,有必要通过引力模型来定量证明。

三、引力模型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引力模型源自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即两物体之间的相互引力与两个物体的质量乘积成正比,与它们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最早将引力模型用于研究国际贸易的是Tinbergen(1962)和Poyhonen (1963)。他们认为:两国双边贸易规模与他们的经济总量成正比,随两国之间的距离增大而减小。1966年Linnemannn将人口变量引入引力模型,后又引入贸易政策。1974年Leamer引入人均收入变量。随后,学者们又陆续引入汇率、是否属于同一经济组织、语言和文化等变量。

引力模型所需要的数据具有可获得性强、可信度高等特点,因此应用越来越广泛,已成为国际贸易流量的主要实证研究工具。本文拟利用引力模型来探讨FDI与上海进出口贸易的关系。

四、模型的建立

影响国际贸易的因素很多,传统理论认为: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运输费用、进出口运输天数等构成两国或地区的贸易成本,实际计量中,将这些因素直接引入模型存在诸多困难。基于此,本文引入引力模型,间接分解贸易成本。

本文以Linnemann的引力模型为基础,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最终建立的模型为:

EXi t=bi + b0FDIijt+b1GDPit+b2TGDPijt+b3|PCYit-PCYjt|+b4Dijt+eij

IMi t=bi + b0 FDIijt+b1GDPit+b2TGDPijt+b3|PCYit-PCYjt|+b4Dijt+eijt

其中因变量EXi t和IMi t分别表示t年j地区对i国或地区的出口额或进口额,bi表示个体差异,b0、b1、b2、b3、b4是待估参数,eijt 是扰动误差项,检测的是其它没有考虑进去的变量扰动。关于解释变量,对因变量的理论预测影响及理论如下:

1.FDIijt(t年i国或地区对j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

FDI对上海进出口的影响是不确定的。一方面,外商利用中国廉价的原材料和劳动力,从海外进口原材料或半成品,经加工后出售,从而促进上海商品进口增加;另一方面,以跨国公司形式来华投资,主要目的是占领中国市场,从国外进口原材料和半成品,在我国国内加工后直接销售,客观上导致贸易顺差。上海主要投资来源国对上海直接投资对贸易可能是促进也可能是替代作用。

2.GDPit(t年i国或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

随着经济增长,国内需求扩大,超出本国生产能力,容易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贸易,GDP预期符号为+。

3.TGDPijt(t年i国或地区与j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之和)

市场规模越大,两国或地区间对贸易的需求就越大。预期对上海贸易有促进作用,即符号为+。

4.|PCYit-PCYjt|(t年i国或地区与j地区的人均国民收入之差的绝对值)

人均收入水平代表一国(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两国经济发展水平越相近,发展产业内贸易的可能性越大,而产业内贸易已占到全球贸易的四分之三以上,预期符号为-。

5. Dijt(i国或地区与j地区的距离(两地间球面距离))

传统的引力模型中,距离间接代表这两国或地区的运输成本,是贸易阻碍的重要因素,预期符号为-。

五、样本、数据和计量方法的选择

本文采用香港、日本、韩国、新加坡、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11个国家或地区2005到2012年的88组数据,因为这些国家和地区占据上海外商直接投资的绝大部分金额,它们与上海的进出口贸易关系非常紧密。

本文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上海统计年鉴,FDI数据采用以实际吸收为准,距离数据用上海到其首都的距离来衡量,采用http://网站的距离计算器,并且所有的数据均是以2005年为基期的实际值,以排除通货膨胀等造成的误差。

由于样本数存在个体差异,又随时间改变而变化,所以本文使用面板数据,并且使用eviews7.2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如表1)

(括号里是P值)

从eviews7.2结果看,第一,我们可以看出出口模型的R-squared为0.926608 ,Adjusted R-squared为0.923071,说明拟合度较好。而且各变量的P较合理,分别为0.0000、0.0519、0.0000、0.0033和0.0000,说明各变量对出口EX都有显著的影响,能对出口EX作出解释。第二,从系数看,我们可以发现在GDP对上海国际贸易的出口影响相对于其他变量而言影响不大,并且其P值也略大,也就是说显著性不强。第三,对于P值更合理的4个变量,从系数看我们可以发现在FDI对上海贸易出口EX的影响比TGDP, |PCYI-PCYJ|和D都小(0.580710>0.433159>0.359486>0.224066)。从系数符号上看,FDI、GDP、TGDP和|PCYI-PCYJ|系数为正,表明这四个变量对出口具有促进作用,而D则对出口起阻碍作用。笔者发现,|PCYI-PCYJ|前符号为正,这与原猜想不一致,说明两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反而会促进出口的发展。

对于进口模型,变量LnTGDP的P值过大,说明其对进口IM没有显著影响,模型中应该剔除该变量,调整后得到:

调整后的模型中,R-squared为0.822563,Adjusted R-squared为0.816226,说明拟合度较好。而且各变量的P较合理,分别为0.0008、0.0000、0.0000和0.0003,说明各变量对进口IM都有显著的影响,能对进口IM作出解释。另一方面从系数看,可以发现相对于其它变量,FDI虽然系数为正,但对上海国际贸易的进口影响不大(1.114406>0.729753>0.266019>0.176777),与FDI对出口的影响相比,影响力也相对较弱。从系数符号上看,FDI和GDP系数为正,表明这两个变量对出口都有促进作用,而|PCYI-PCYJ|和D,则对出口起阻碍作用。

五、实证结果分析

1.结论

本文采用上海市2005―2012年的样本统计数据实证分析FDI对进出口的影响,结果表明上海市外商直接投资增加了出口贸易的需求,扩大了出口贸易的规模,但相对于GDP所代表的经济规模,TGDP所体现的贸易双方的市场规模和|PCYI-PCYJ|所代表的经济水平差异以及D所体现的贸易阻碍对出口的影响,FDI对出口的作用比较弱,对进口的影响也比其它变量弱。

2.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

虽然外商直接投资额对国际贸易进出口具有促进作用,但是,上海吸引FDI在1992年、1998年和2009年出现了明显的拐点,而上海国际贸易进出口在近20年来发展比较平稳。这种情况说明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比较弱。

不同国家对上海的市场需求不同,不同贸易伙伴对上海进出口的影响程度也有所不同。根据上海统计年鉴,截止2012年,上海投资累计金额前十位的国家(地区)分为香港(436.05亿美元)、日本(161.93亿美元)、美国(99.43亿美元)、新加坡(76.77亿美元)、德国(55.39亿美元)、台湾(42.88亿美元)、英国(23.12亿美元)、法国(19.81亿美元)、韩国(17.35亿美元)和澳大利亚(6.38亿美元),而各个国家与上海的进出口额排名并不完全一致,这间接说明FDI对进、出口的影响力比较弱。

3.启示

对上海进出口贸易具有促进作用的因素很多,综合起来对双方都有促进作用的是FDI和GDP。距离因素虽然阻碍贸易的发展,但可以通过提高物流和交通运输效率来加以改善。

进出口贸易对上海经济至关重要,研究影响进出口贸易因素对上海建立国际贸易中心和自贸区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一,FDI的流入能改善上海的资本质量,引进先进经验,带来先进技术,鼓励国际服务企业在上海设立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利用外资优先发展上海服务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第二,利用地理位置和自贸区政策优势,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上海GDP总量和人均GDP,进一步刺激上海的进出口贸易增长。

第三,广开渠道,多门路、最大化利用外资,发展上海经济。

参考文献

[1]张铁铸.FDI与上海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121-124.

[2]张磊,王敏.FDI与上海进出口之间关系的协整分析.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8(6)68-72.

[3]于涛,巫强,康艳红.FDI对上海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研究.经济地理,2008(4):627-630,635.

[4]曹永峰,蓝丽华.上海、浙江、江苏及广东地区FDI比较分析―基于引力模型,科学发展,2009(10)32-37.

海外贸易论文范文4

马克思在1853年所写的《革命和欧洲革命》一文中曾有下列意见:

清王朝的声威一遇到不列颠的枪炮就扫地以尽,天朝帝国万世长存的迷信受到了致命的打击,野蛮的、闭关自守的、与文明世界隔绝的状态被打破了,开始建立起联系。[1]

马克思还认为,清朝实行对外闭关自守政策,不仅有着地理上和文化(人种)上的原因,同时还有着满清贵族统治全国的原因:

仇视外国人,把他们逐出国境,这在过去仅仅是出于中国地理上、人种上的原因,只是在满洲鞑靼人征服了全国以后才形成一种政治制度。欧洲各国从十七世纪末为了与中国通商而互相竞争,它们之间的剧烈纠纷曾经有力地推动了满洲人实行这样的排外政策,这是毫无疑义的。可是,推动这个新的王朝实行这种政策的更主要的原因,是它害怕外国人会支持很多的中国人在中国被鞑靼人征服以后大约最初半个世纪里所怀抱的不满情绪。由于这种原因,外国人才被禁止同中国人有任何来往。[2]

在上述文字中,马克思对于清朝前期的对外贸易政策做了两个方面的认定,一是清朝前期对外贸易政策具有闭关性,二是清朝前期对外贸易政策具有排外性。而正是这种对外国人的排斥性决定了清朝前期对外贸易政策的闭关自守性。

马克思的上述观点,自五十年代以来,基本上被我国学术界的多数人所接受,并成为人们表述中国清朝对外关系的主流意见,即:清朝在鸦片战争以前采取了闭关锁国政策,而闭关政策造成了中国近代的落后挨打。

--------------------------------------------------------------------------------

[1] 马克思:《中国革命与欧洲革命》,载于《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二卷,第2页。

[2] 马克思:《中国革命与欧洲革命》,载于《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二卷,第6至7页。

二、我国学者对于马克思关于清朝闭关政策观点的补充或否定

我国学术界对于马克思的上述观点虽然接受,但自80年代以来围绕着清朝前期对外贸易政策的闭关也有很多讨论。1979年,戴逸以其敏锐的学术灵感,率先著文并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闭关政策的历史教训》一文。他认为,清朝统治者在与西方国家的早期接触中,曾经采取了闭关政策。“清政府的闭关政策,一方面限制中国人民出海贸易,或在外国侨居,禁止许多种货物出口;另一方面,对来华的外国人也作了种种苛细而不必要的限制和防范。”[1]在这里,戴逸对清朝外贸政策闭关性的认定,已从马克思那里单纯的对外商的排斥性,到对中国本土商人出海贸易的限制性。

对于马克思的上述观点和戴逸的论文,胡思庸在当年则发表文章表示不同意见:“人们把清政府对外国商人的严格限制当作闭关政策的主要内容,这是一种误解。如果是这样,那就可以说清朝基本上没有实行闭关政策,因为那些规定有些是合理的,即令有些过苛的规定,也只是一些具文,基本上没有付诸实现;再退一步说,即令实现了一小部分,那也只是闭关政策的一个侧面,而且并非主要的侧面。我们应该把西方资产阶级所极力宣传的那种观念改过来。闭关政策的主要内容,不是对外国商人的‘防范’条例,而应该是它对国内所实行的一些商业的文化的政策”。具体包括:对国产货物出口的严格限制;严格限制中国商人制造海船;长时期的“禁海”,海禁解除后又有一段时期禁止华人赴南洋等地贸易,以及种种对出国华商及海外华侨的刁难和迫害政策;绝大多数封建统治者对西方资本主义的文化,都采取不加的深闭固拒态度;对西方制造品,也不加分析地一概视为“奇技淫巧”而予以排斥;禁止中国史书流出国外;由行商垄断对外贸易。“上述那些工商业、文化上的政策,才是闭关政策的主要内容”。[2]由此可见,胡思庸并不赞同马克思把清朝对于外商的排斥而作为清朝实行闭关政策的依据,而认为主要依据应该考察清朝对于国内工商业和文化上的政策。

不过,从80年代以来我国学者发表的相关论文来看,赞同清朝闭关政策论者多倾向于戴逸的意见,即清朝闭关政策包括有对本国商人和对外国商人的两方面内容。因此,在提出清朝实行闭关关政策的具体证据方面,不少人都把清朝实行“海禁”政策和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限令广州一口通商作为主要证据。[3]

而在清朝实行闭关政策的原因方面,我国学者对于马克思的观点也有不同看法。马克思认为“推动这个新的王朝实行这种政策的主要原因,是它害怕外国人会支持很多的中国人在中国被鞑靼人征服以后大约最初半个世纪里所怀抱的不满情绪。由于这种原因,外国人才被禁止同中国人有任何来往。”戴逸先生虽然同意马克思所认定的清朝实行闭关政策是满洲贵族以少数民族统治中国的政治产物,但却还指出,“从根本上说,闭关政策是落后的封建的产物。”而“清政府顽固地坚持闭关政策,还由于它和广大人民群众阶级矛盾的尖锐化。”[4]胡思庸认为,清朝实行闭关政策,一是中国封建王朝重农抑商政策的延续,二是来自中国封建统治者妄自尊大的心理,三是通过隔绝人民与外界的联系,以利于专制统治。[5]张光灿则是从政治、经济和思想等三个方面来认识清朝实行闭关政策的原因,具体包括汉族人民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反清斗争,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天朝上国”的传统思想观念。[6]我本人也曾认为,“闭关政策是中国封建晚期政治、经济、社会、军事和文化因素相互作用的混合物”。“明清时期封建政治体制的高度垄断性,决定了它必然要尽可能的阻断中外之间的民间联系。而中国领土的幅员辽阔,使控制技术更成为一个中国封建王朝建立有效统治的关键。它不象邦国林立的欧洲,生存中充满着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和竞争。同时,中国经济的自给自足性和国内市场的广阔,使中国可以不依赖于海外市场,又为封建统治者的闭关提供了客观物质基础;文化传统上的‘华夷’观,也限制了他们对于海外世界的视野,妨碍了海权观念的形成;而北边边防的长期威胁,又制约着明清政府对于海防的建设;而这种海防的薄弱,更迫使他们本能的通过闭关政策来进行自我保护。”[7]也就是说,闭关政策并不是清朝因为满洲贵族以少数民族统治中国的政治产物,因为明朝对于外国商人来华贸易的限制以及本国商人出国贸易的禁止更甚于清朝。[8]

关于对清朝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实行闭关政策的和作用问题,我国学者多认为它阻碍了中外经济文化交流,窒杀了中国的生机和进取精神,从而造成了近代中国的落后挨打。例如,张光灿认为,“闭关政策的历史影响是严重的,它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恶果。首先,清朝前期的闭关政策直接阻碍、摧残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从而使中国在社会制度方面落后了一整个”;“其次,闭关政策还扼杀了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中国在科学技术方面,大大落后于西方”;“最后,清代闭关政策造成了近代中国不断挨打、受辱,这是最集中的恶果”。[9]但高翔却认为,“闭关政策导致近代中国落后的说法是不准确的”,“18世纪欧洲产业革命爆发,中国在社会制度、科学技术、社会生产等重要领域全面落后于西方,只是历史长期演变的结果”;而“以产业革命为代表的社会变革未能产生于中国,只是对数百年中国落后历史的一次罢了,把这个落后完全归罪于清朝以及由它推行的闭关政策显然是不公正的。”[10]

不过,我国学术界也有不少学者不同意马克思所认定的清朝实行闭关政策的观点。郭蕴静于80年代初就对清朝实行闭关政策提出了质疑。她在《清代对外贸易政策的变化----兼谈清代是否闭关锁国》一文中指出,清朝统治者入关口,因忙于国内统一战争,无暇顾及对外贸易。1655年以后,为了对付郑成功的反清力量,清朝先后出台了“海禁”令和“迁海”令,只是权宜之计,并非对外关系的既定国策。她还认为,“一、历来任何主权国家的统治者,为了维护国家、民族的利益和自身的地位,在对外关系方面(无论政治或经济)制定的政策、措施,都带有限制性”;“二、清政府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无疑是严厉的,有些条文过于苛刻。然而,其内容和目的却没有超出‘限制’与‘防范’的界限,并不是从根本上断绝对外通商往来”;“三、所谓‘闭关锁国’,并未见诸清代史籍、。而最早使用这一措词的却是西方列强,他们迫切希望扩大中国市场,愤于清政府的种种限制,而将之强加于清政府的”;“四、(清朝)即使关闭一些口岸,但并没有影响对外贸易的进行”[11]。后来,黄启臣、夏秀瑞、王永曾等人也通过自己的提出了相似的观点。[12]

最明确提出马克思的清朝闭关政策观点失误的中国学者是严中平先生。他在80年代初给中国近代经济史专业研究生的授课过程中,曾就学术界主流学者所引以为据的马克思关于清朝实行闭关自守政策的观点,进行了专门的评述。他认为,“在明清两代,中国政府是针对外国海盗冒险家的行径,限制他们只许在少数港口进行贸易,并加以管束监督的,这是出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安宁所采取的国防措施。世界各国无不如此,中国当然也必须提高警惕。只要外国人在中国规章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贸易,他们就受到保护和优待。”实际上,据英国下议院东方贸易情况调查小组在1830年的调查,“绝大多数在广州住过的作证人都一致声称广州的生意几乎比世界一切其他地方都更方便好做。”所以,他“不承认在历史上中国封建政府,曾经实行过什么‘闭关自守’政策。更不承认,中国曾经出于地理上、人种上的原因,对外实行过‘野蛮的’‘与文明世界隔绝的’‘闭关自守’政策。马克思对这个问题的提法是一个失误。”在他看来,马克思之所以清朝对外政策问题上产生认识上的失误,是由于深受当时西方殖民主义者有关报道和议论的影响。当时,清朝面对西方人在华的诸多不合活动,“只许英商在广州一个口岸和政府特许的少数行商进行贸易,并对外国人的行动加以约束,禁止鸦片进口。于是在鸦片贩子的带头之下,向中国推销品的产业资本家,经营中英印贸易的商业资本家,从事欧亚航运的商船资本家,在英国内外市场上进行活动的银行资本家群起鼓噪,一致叫喊中国仇外排外,贸易不自由。”于是,“闭关自守”就成为这些西方殖民者对清朝海外贸易政策进行诋毁和攻击之词。而事实上,清朝对外商来华贸易实行的是严格管理监督的政策。[13]

--------------------------------------------------------------------------------

[1] 戴逸:《闭关政策的历史教训》,载于《人民日报》1979年3月13日。该文又收于宁靖主编:《鸦片战争史论文专集·续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11月版,第91至98页。

[2] 胡思庸:《清朝的闭关政策和蒙昧主义》,载于《吉林师大学报》1979年第2期。该文又收于宁靖主编:《鸦片战争史论文专集·续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11月版,第99至124页。

[3] 除戴逸和胡思庸论文外,还可:汪敬虞:《论清朝前期的禁海闭关》,载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3年第2期,第4至16页;张光灿:《论清朝前期的闭关政策》,载于《宁夏大学学报》1985年第2期,第20至25页;陈东林、李丹慧:《乾隆限令广州一口通商政策及英商洪任辉事件述论》,载于《历史档案》1987年第1期;朱雍:《洪仁辉事件与乾隆的限关政策》,载于《故宫博物院院刊》1988年第4期,第10至16页;王先明:《论清代的“禁教”与“防夷”----“闭关主义”政策再认识》,载于《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2期,第97至106页;高翔:《康雍乾三帝统治思想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10月版,第444页;吴建雍:《清前期对外政策的性质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载于《北京社会科学》1989年第1期;向玉成:《清代华夷观念的变化与闭关政策的形成》,载于《四川师大学报》1996年第1期,第131至137页。

[4] 戴逸:前揭文;又见于戴逸:《乾隆帝及其时代》,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8月版,第408至409页。

[5] 胡思庸:前揭文。

[6] 张光灿:前揭文。

[7] 陈尚胜:《也论清前期的海外贸易----与黄启臣先生商榷》,载于《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4期,第96至107页。

[8] 《明与清前期海外贸易政策比较----从万明一书谈起》,载于《历史研究》2003年第6期,第45---57页。

[9] 张光灿:前揭文。

[10] 高翔:前引书,第455页、第457页。

[11] 郭蕴静:《清代对外贸易政策的变化》,载于《天津社会科学》1982年第3期。

[12] 黄启臣:《清代前期海外贸易的发展》,载于《历史研究》1986年第4期,第151至170页;夏秀瑞:《清代前期的海外贸易政策》,载于叶显恩主编:《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8月版,下册,第1106至1119页;王永曾:《清代顺康雍时期对外政策论略》,载于《社会科学》(甘肃),1984年第5期,第100至106页。

[13] 严中平:《科学研究十讲----中国近代经济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参考讲义》,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2月版,第192页、第177至177页、第172页、第173页。作者按:这本著作虽出版于八十年代中期,却是严先生给1982级研究生授课时的讲义。

三、“闭关”话语系统的片面性

我个人认为,严中平先生的这种观点,指出了马克思在看待清朝问题时受了西方殖民主义者的严重,非常值得注意和重视。我个人认为,“闭关”作为作为一种对清朝对外贸易政策的属性取向,在用来研究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时仍有诸多的片面性。

首先,“闭关”和“开放”等词汇,是西方化国家的话语系统。通过这一话语系统,西方国家不仅非常巧妙地掩盖了他们对清朝所要索取的贸易利益,也充分地显示了他们将要建立的商业霸权。我们使用它作为标准来观察农业文明国家的国际贸易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有失公允性。

汉语系统中的“闭关锁国”等词汇,最初来自于日本。1801年,日本兰学家志筑忠雄节译德国人恩格尔伯特·肯普费(Engelbert Kaempfer)所著的《日本史》时,曾用“闭关锁国”的概念来表述日本德川幕府初期的对外政策。[1]清朝末年,“闭关锁国”等词汇即从日本输入中国。从德国人肯普费已明确指出日本德川幕府实行闭关锁国政策的情况看,“闭关锁国”等词汇起源于西方国家。实际上,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的西方部分对华贸易商人,由于清朝只允许他们在广州一个口岸和政府特许的少数行商进行贸易,他们在对华贸易过程中的诸多要求并未能够得到全部满足,于是以“闭关”来病诟清朝的对外贸易政策,甚到叫喊中国人仇外排外。而自1793年马戛尔尼使团访华后,英国政府在谋求对华关系的努力失败后,也开始采用“闭关自守”等用语对清朝海外贸易政策进行诋毁和攻击。由此可见,所谓“闭关”和“开放”等词汇,是西方国家在工业革命奠立机器大工业生产格局后,并在与东方国家贸易表现理想与现实矛盾的情况下所出现的一种话语系统。因为随着资本主义大工业体系的确立,西方工业资产阶级不仅需要为其工业生产准备充足的原料,更需要为其大量的工业产品寻找市场。由此所出现的结果则体现为,他们不仅需要加强对已成为殖民地国家的控制,还需要对一些独立的仍是农业文明的主权国家进行贸易扩张,甚至进行更大规模的殖民侵略。于是,“闭关自守”和“闭关锁国”就成为他们指责这些主权国家妨碍其贸易扩张的武器,“开放”也就成为他们企图打开这些国家市场的“文明”话语。而对于一些“后进的”农业文明国家来说,尤其是地大物博的中国(清朝前期),国民体系的高度自给自足性根本就缺乏这种“开放”政策的内部机制。所以,用这种西方工业化国家的标准,强加于农业文明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不仅有尊从西方国家商业霸权之味,也有生搬硬套之嫌。

其实,即使在当时算是标准的工业化先进国的英国,对其它国家也没有采取他们所要求的“开放”。众所周知,英国在17世纪以后曾连续制订和实行排他性的《航海条例》,禁止外国商人染指英国本土以及其殖民地的运输业和商业。而英国在工业革命以后,仍然存在着排他性的对外贸易政策。譬如,1785年英国与爱尔兰之间所草拟的通商条约,原是为两国工业品进入对方市场提供互惠特遇而订,就因为遭到英国制造商公会的反对而被抛弃。[2]由此可见,连当时形成“闭关”或“开放”话语标准的英国也没有绝对的开放。若用它作为标准来评判清朝前期的海外贸易政策,就极失公允了。

其次,“闭关”和“开放”的研究取向,也难以处理清朝前期海外政策演变的复杂进程。从1644年到1840年,清朝前期几乎占有整整二百年的时间。在这期间,清朝统治者鉴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而对海外贸易政策也先后多次予以调整。而简单的以“闭关”或“开放”来判定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的性质,都是将它视为一成不变的行为,因而无法揭示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的演进的复杂轨迹。张彬村在考察明清两代海外贸易政策时就已注意到,明清两朝关于官方海外贸易的政策,无论是中国官方的出海活动还是外国官方的来华朝贡贸易,都是在走向消极退化的方向;而就民间贸易政策而言,则表现出积极进步的趋势。因此,单用“闭关自守”来形容明清两朝的海外贸易政策,即使适用于官方贸易,也决不适用于民间贸易。[3]

再次,“闭关”论也无法从海外贸易层面揭示出清代中国何以落后挨打的真正原因。在闭关论的学者看来,清朝采取闭关政策,阻碍了中外经济文化交流的发展,特别妨碍了中国人民世界先进的思想文化和技术,从而使中国在科学技术、生产等方面完全落后于西方,由此造成了近代中国的挨打局面。我们认为,上述观点将中国落后挨打的原因过于简单化。关于这一失误,高翔在前引著作中已指出,中国落后于西方是长期演变的结果,它有着广泛的历史原因,而把落后完全归罪于清朝所推行的闭关政策是不公正的。同时,上述观点只是结论,而缺乏具体的事实论证。闭关论者所确认的“闭关”,多是指清朝对外商来华贸易所采取的严密防范和严格限制的措施。既然外商在清朝普遍受到这种防范和限制,为何清朝海外贸易发展的最后结果却是:被动贸易(指外商的来华贸易,尤其是西方商人的来华贸易)的日益发展和主动贸易(指中国商人的出海贸易)的不断萎缩呢?[4]显然,用这种“闭关”政策无法解释本国商人海外贸易不断萎缩和外商来华贸易日益发展的原因。因此,“闭关”论也就不能从海外贸易层面揭示出清代中国何以落后挨打的原因。

从世界历史发展进程看,也不乏闭关锁国并未导致落后挨打而对外开放却尚未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的实例。例如,与清朝处于同一时段的日本江户幕府(1603—1867),在1639至1854年间就采取了比清朝更为限制的海外贸易政策,它仅仅允许中国、荷兰、朝鲜和琉球四国商船前往日本贸易,而禁止日本商人的出海贸易。日本江户幕府的上述政策,已被学术界认定为“锁国”政策。但一些学者却认为,锁国政策是推动明治朝(1868—1911)日本近代经济发展的一个正面因素。[5]而依附论学者也看到,一些第三世界国家虽然采取了对外开放的政策,但其经济却一直处于不发达甚至落后的局面。[6]由此可见,简单地使用“闭关”或者“开放”的研究取向来研究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已难以说明上述国家化的不同结果。

--------------------------------------------------------------------------------

[1] 参见高桥磌一:《高桥磌一著作集》第2卷,日本あゆみ书房1984年版;加藤荣一:《幕藩国家的形成与对外贸易》,日本校仓书房1993年9月版。

[2] (法)保尔·芒图著、杨人楩等译:《十八世纪产业革命》,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319页。

[3] 张彬村:《明清两朝的海外贸易政策:闭关自守?》,载于吴剑雄主编:《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四辑,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1991年版,第45至59页。

[4] 陈尚胜:前揭文。

[5] (日)北岛正元:《江户》,东京,波岩书店,1971年版,第34页;信夫清三郎:《江户时代·锁国の构造》,东京,新地书房,1987年版,第171至207页;Marius B. Jansen, “Tokugawa and Modern Japan”, 载入John W. Hall and Marius B. Jansen, des., Studies in the Intitutional History of Early Modern Japan,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 Press, 1970, pp. 317-330。

[6] (英)安德鲁·韦伯斯特著、陈一筠译:《发展社会学》,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55至61页。

四、清朝外贸政策中的国内商人与国外商人的待遇比较

马克思针对清朝在外贸活动中对外商在华活动制订的一些限制性措施,就认为清朝在外贸活动中实行排斥外国人的政策,实际上也是一个判断失误。我个人认为,在考察这个时,我们必须同时把清朝对于本商商人的相关措施进行比较,然后才能判断清朝在对外商是否有排外性的政策倾向。

首先,我们就清朝对本国商民出海贸易与外国商民来华贸易的基本政策做一比较。

顺治三年(1646年)清朝在公布《大清律集解附律》时即保留了其蓝本《大明律》中有关“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的条文,从此开始了清初的“海禁”,直到康熙二十三年(1683年)在全国正式开放“海禁”为止,本国商民的出海贸易(除采办洋铜的官本商船外)以及外国商船的来华贸易基本上受到禁止。清朝虽然在这一期间局部对本国商民实行过“出海市铜”的措施,但从总体上却维持了“海禁”政策。不过,海外国家却可以在“朝贡”的招牌下前来贸易。此外,澳门葡萄牙人在清初“海禁”期间所得到的贸易许可也比国内商人宽大。

康熙二十三年,清朝在东南沿海地区正式设立了粤、闽、浙、江四海关,从此开放了本国商民的出海贸易和外国商船的来华贸易。然而,清朝对于本国商民出海的贸易政策,在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至雍正五年(1727年)的十二年间就有剧烈波动,并且采取过“南洋之禁”的政策。乾隆五年,由于荷兰殖民者在巴达维亚大量屠杀华商,酿成“红溪惨案”,又险些造成新的“南洋之禁”政策的出台。而清朝对于外国商民的来华贸易政策,自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以后出现重大变化,从原来的四海关自由贸易改为只许广州一口通商,但外商来华贸易仍然开放。嘉庆道光时期,清朝虽然加强了对来华外商的防范措施,但外商来广州贸易的基本政策仍然未变。然而,却有证据表明,本国商民的出海贸易,在道光十五年左右因为“防夷”的需要而被清朝政府禁止。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清朝对于外国商民来华贸易的基本政策,要比它对于本国商民出海贸易的基本政策更为稳定。

其次,我们就清朝对于本国商民和外商的关税政策做一比较。

康熙开海时所确立的关税,有货税和船钞两类。由于货税是按照进出口货物所征收的关税,本国商民出海和外国商人的来华,只要进出口的货物相同,同一海关内其税率也完全相同。所以,从货税角度来看,中外商人的贸易待遇是基本平等的。不过,在减免货税待遇上,中外商人的待遇却不尽一致。如雍正二年、雍正六年曾下旨准许,暹罗商人运米来华时,其它货物免税。[1]而此时清朝却强行规定,本国商船前往东南亚必须运载大米回国,但却没有对其它货物免税的待遇。直到乾隆四年才取消了本国海商必须携带米粮回国的规定。乾隆八年,清朝将外商带米免税的措施作为定例规定下来,“自乾隆八年始,嗣后凡遇外洋货船来闽、粤等省贸易,带米万石以上者,著免其货税银十分之五;带米五千石以上者,免其十分之三。”[2]不久又补充规定,带米不足五千石者,可免其货税十分之二。而本国出海商民直到乾隆十七年才在有关官员的多次上奏要求下享受到同样的免税待遇。[3]因此,从带米减免其它货物货税的待遇看,清朝对于外商的政策一度要优惠于本国海商所得到的政策。

再看清朝海关对中外海商征收船钞的情况。康熙时期曾规定船钞是分本国和外国以及商船的等级征收。从表面上看,清朝海关对于外国商船所征收的船钞税银要高于本国商船所征收的船钞税银,如外国一等商船,需交船钞一千一百二十两。而外国一等船的标准,是指船长在7丈5尺及其以上,船宽在2丈4尺及其以上,长宽相乘之积为18平方丈,这样每平方丈平均征银62.2两。而本国一等商船的标准,是指船长在7丈3尺及其以上,船宽在2丈2尺及其以上,长宽相乘之积为16点零六平方丈,每平方丈平均征银15两。依照商船丈量的数据,外国二等船每平方丈征船钞银的标准为57.1两,而本国二等商船每平方丈则征13两;外国三等商船每平方丈的征收标准为40两,而本国商船每平方丈所征收的标准仅为11两。[4]不过,由于船钞的征收标准是计算船只的面积而不是体积,而外国商船尤其是西方商船吃水较深,既使其长宽尺寸与本国商船的尺寸相同,但其载重量却远远大于本国商船,因而它贸易额也远远高于本国商船。据一位学者,在船钞负担与贸易额的比例上,既便是一等船,西方商船所负担的船钞占贸易额的0.75%,而本国商船所负担的船钞则占贸易额的0.85%。[5]由此可见,本国商船所负担的船钞税实际上要重于外国商船所缴纳的船钞税。

从雍正时期开始正式征收的“规礼银”,在鸦片战争前夕曾是引起西方商人对清朝海关关政最为不满的之一。前文曾经述及,粤海关对于外国商船所征收的规礼银,自雍正时期开始为1950两。至道光十年,清朝又本着“以示体恤”的精神对外国商船进出口规礼银的主要部分减免二成,成为1719两。[6]而在本国出海商船较多的闽海关,一等商船也要向地方官员交纳进出口规银1200两。虽然这个数目还是比外商船只交纳的数目小,但若考虑本国出海一等商船贸易额不足西方商船贸易额的三分之一左右的情况,[7] 那么本国商船负担的规礼银所占贸易额的比例实际上又远远高于西方商船负担的规礼银所占贸易额的比例。尽管乾隆二十九年清廷曾经下令查处过地方大员的这种违法行为,[8] 但不久却又恢复。道光时期曾有人深有感慨地说:

福建之厦门码头,本为内地贩洋商船聚泊之所,后因陋费繁重,屡次禁革,乃愈禁则愈甚,遂致洋行歇业,洋贩不通。幸内地商人可任其所之,不致激成事端。[9]

本国出海商人竟为沉重的规银陋费所累,因无处伸理,最后被迫停止出海。而从“幸内地商人可任其所之,不致激成事端”简短之语中,也可以感受到这位官员对于中外商民在关税待遇上的不公平甚为痛心。显然,本国商船所负担的规银陋费远比外国商船所负担的规银陋费为重。

即使是清朝海关在征收其它的杂税时,也存在着本国商人重于外商的情况。如粤海关在对船料征加耗银时,规定外国商船不另加征,而本国商船则要加征百分之十的耗银。海关在向户部报解税银时,通常也要征收一种叫做“添平银”的附加杂税。粤海关在乾隆二十六年以前,每千两关税加缴添平银20两,乾隆二十六年以后则改为15两,其添平率为百分之一点五。这些添平银,最后要落实到进出广东各港口的中外海商来负担。不过,在乾隆二十四年以后只受理本国海商出海贸易的闽海关的添平银负担率,却相当于粤海关的十三倍之多。据记载,嘉庆六年,清廷“覆准闽海关征收二八添平银两,永行革除。”[10]所谓“二八添平”,即加缴百分之二十。仅从闽海关与粤海关的添平银加缴率看,本国海商在海关所交纳的杂税负担也远远重于外国来华贸易商人。

因此,从上述清朝海关所征收的货税、船钞、规礼、杂税四方面情况看,本国出海商民所承担的关税率明显高于外国来华商人所承担的关税率。

再次,我们就清朝对于本国商民出海贸易和外商来华贸易的具体管理措施做一比较。

清朝管理海外贸易的具体措施,从演变趋势上基本表现为对于本国商民出海贸易的管理逐渐放宽,而对于外国商人来华贸易的管理却在逐渐加强。然而,细察清朝对于海外贸易管理措施的具体内容,对本国商人出海贸易的管理却远远严格于对外商来华贸易的管理。

清朝对于本国商民出海贸易的管理措施,在康熙二十三年开海之初,曾规定有商人在出海前取具保结,从所在地方领取印票执照,只能打造单桅并且是五百石以下船只,禁止携带枪炮等武器等出洋。[11]到康熙四十二年,出海商船才许用双桅,但仍有梁头尺寸和船员人数的限制。雍正时期,虽然出海商人携带军器的禁令一度被取消,但却仍有限制,如每艘商船火炮不得超过二位,火药不得超过三十斤等。直到乾隆末年,这一携带有限的火炮措施才得以被许可。乾隆十二年,清朝还曾规定,

福建省牯仔头,桅高篷大,利于走风,未便任其置造,以致偷漏,永行禁止,以重海防。[12]

嘉庆十四年又规定,

商、渔船只,各按海道远近人数多寡,每人每日带食米一升之外,并带余米一升,以防风信阻滞。若有多带米谷以及麦豆杂粮,即系偷运。[13]

由于上述措施的执行,使得本国海商在航海能力(帆船桅杆数量、米粮供应能力)、载重量、安全防卫能力(携带枪炮、刀具等武器数量)等方面,无法与外商展开竞争。

中国海商在本国大宗商品的外销经营上也受到清朝的严格限制。乾隆二十年,清朝为了维护“以商制夷”的广州洋行体制,曾规定外商在广州所购买的生丝和茶叶,一律由行商采购,其它商人不得染指。为了维护广州行商的采购制度,清朝又严禁闽、皖、浙等省出产的茶叶从海路运销广州或海外。嘉庆二十二年,嘉庆帝曾专门下达关于茶叶外销途径的“敕谕”:

闽、皖商人贩运武彝茶、松罗茶,赴粤省销售,向由内河行走。自嘉庆十八年渐由海道贩运,近则日益增多。洋面辽阔,漫无稽查,难保不夹带违禁货物,私行销售。从前该二省巡抚并不查禁,殊属疏懈,念其事属已往,姑免深究。嗣后着福建、安徽及经由入粤之浙江三省巡抚,严饬所属广为出示晓谕,所有贩茶赴粤商人,俱仍照旧例,令由内河过岭行走,永禁出洋贩运。趟有违禁私出海口者,一经拿获,将该商人治罪,并将茶叶入官。若不实力禁止,仍听私运出洋,别经发觉查明,系由何处海口偷漏,除将守口员弁严参外,并将该巡抚严惩不贷。漏税事小,通夷事大,不可不实心实力杜绝弊端也。[14]

而从“从前该二省巡抚并不查禁,殊属疏懈”之语看,关于禁止中国商人向海外运销茶叶的规定早已存在。这样一来,又使中国商人在海外贸易活动中无法经营茶叶。而外国商人尤其是英国东印度公司商人却因此垄断了中国茶叶在世界上的销售。

在生丝的出口贸易方面,清朝政府虽然最终取消了生丝出口的禁令,做出了生丝出口的数量限制,但在本国商船只允许携带2000斤土丝和粗丝(此为福建和浙江商船的限量,广东商船的限量仅为1600斤,江苏商船的限量却只有1200斤)出海贸易的情况下,外国商船却被允许携带一万斤的生丝出境。这样,本国出海商人在本国大宗商品的销售上,却由于清朝管理措施的限制,在与外国来华贸易商人的贸易竞争中处于劣势。

从清朝对来华贸易外商的管理措施看,康熙开海之初就采取了行商管理体制。外商来到清朝设关港口后,即入住洋行商馆,并由行商评定物价和代交关税,签订贸易合同。乾隆中期限定外商在广州一口贸易后,强调了行商对外商的管理责任,清朝政府也连续颁布章程,对来粤外商加强管理和防范。不过,清朝对外商的管理和防范措施,主要是针对他们在华的活动所做出的限制,如外商必须投宿行商的商馆,不得在内河闲游,不得带外国妇女进广州城,不得在广州过冬,不得携带枪炮火药进入广州,外商雇用人夫也是先受禁止后受限制,外商遇事也必须用禀帖形式通过行商转递给广东地方政府等。这些限制,基本上与贸易本身无关。关于这一点,连西方商人也承认,虽然在广州的生活受到一定限制,但“比起能积累一笔可观资财的前景来,根本算不了一回事。”[15]

在上述对外商的管理章程中,还有一项关于外商的护卫兵舰不得在广州近港黄埔驻泊的规定。即使有这项规定,清朝对于他们提出的补给生活必需品等要求却能给以满足。如嘉庆七年,英国护卫兵船司令黎尔提出,因“本国与佛兰西、吕宋二处有隙,货船来粤回国,恐被拦截抢夺,是以国王派有兵船三只来往护送。船内粮面缺乏,恳求准买米粮,以资口实。”两广总督吉庆在接到报告后,即派人通知黎尔:“尔等皆远涉重洋护货来广,自应仰体大皇帝怀柔远人德意,按口计食准买口粮。”[16]而清朝因为沿海地区粮食不足,对于本国商船出海贸易却一直实行数量限制。

从广州洋行体制的层面看,表面上可能构成对外商来华贸易的限制。因为在这种体制之下,行商基本上垄断了与来华外商的主要贸易业务,束缚了外商与行外商人的自由交易。然而,清朝之所以设立洋行体制来具体管理外商的来华贸易,则是带有保护外商贸易利益的目的。在清朝统治者看来,“商得其人,则市易平而而夷情洽;商不得人,则逋负积而饷课亏。”[17] 由此来看,清朝设立行商制度的目的,有着通过稳定市场秩序使“夷情”融洽和完成关税的双重任务。正是带着融洽“夷情”的目的,清朝从乾隆二十四年开始就曾明令禁止行商对外商的“商欠”,一旦得悉行商对外商的“商欠”发生,清朝必将当事人的财产变卖予以偿还。当某位行商因破产而无法偿还外商的“商欠”时,清朝从乾隆四十五年开始便实行其他行商共同分摊的办法,来偿还破产行商对外商的债务。而当行商们不能及时共同分摊某位行商对外商(夷商)的欠款时,乾隆帝甚至下令动用关税垫付:

内地商人拖欠夷商银两,若不即为清欠,转致贻笑外夷,着福康安等即将关税盈余银两,照所欠先给夷商收领,再令各商分限缴还归款。[18]

因此,在鸦片战争前夕不少西方商人都曾承认,在广州做生意,比在世界其它任何地方,都更加容易和安全。[19]然而,清朝却没有用相同的规定来约束外商。而且,清朝对外商欠本国行商的债务却不闻不问。所以,在鸦片战争前,也有一些不讲信誉的西方商人在广州留下大量债务后,往往溜之大吉,本国行商则无从追讨。由此也可认定,清朝行商体制虽有“防夷”意图,实际上也采取了利惠外商的片面的措施。

这一措施不仅体现于广州的行商制度中,在本国出海商人的贸易事务中也有实例。乾隆七年,曾有浙江慈溪商人邵士奇在苏禄国骗得该国采购货款三千七百三十两而卷逃回籍,结果为苏禄朝贡使团所告发。清朝在得悉这一情况后,立即将邵士奇从原籍提解归案,但由于邵士奇已将所骗银两花费,浙江巡抚便从浙江地方府库中支取同额银两偿还给苏禄。[20]所以,从清朝对海外贸易制订的各种管理措施和具体处理事例看,对本国商人的限制要远远甚于对来华外商的限制,而对来华外商的债务利益更采取了具体的保护措施。

根据上述三个方面的考察,我们可以发现,清朝无论是在海外贸易的基本政策上,还是在关税政策和具体的管理制度方面,都呈现出一种限制本国商人要远远甚于来华外商的政策特征,而外商从清朝那里所得到的贸易利益待遇也远远高于中国本国商人,甚至还以牺牲本商商人利益来成就来华外商的利益。从这一比较看,清朝在海外贸易政策方面可以说是“排内”而不“排外”。

[1] 席裕福:《皇朝政典类纂》卷一百一十七〈市易〉,“藩部互市条”。

[2] 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五百一十〈礼部〉,“朝贡市易”条。

[3] 据《清高宗实录》卷四百二十四的记载,“乾隆十七年十月,又谕军机大臣等:阿里衮奏称,本港洋船载米回粤,请照外洋船只之例,一体减免货税等语。外洋货船随带米石,至闽、粤等省贸易,前经降旨,万石以上免其货税十分之五,五千石以上免其货税十分之三。原因闽、粤米价昂贵,以示招徕之意。若内地商人载回米石,伊等权衡子母,必有余利可图,若又降旨将船货照例减税,设一商所载,货可值数十万,而以带米五千石故,遂得概免货税十分之三,转滋偷漏隐匿情弊,殊非设关本意。至上年新柱在粤,因米价未平,出示晓谕,乃随时酌量办理之事,岂可援以为例耶?著传谕阿里衮知之。”由此可知,当时乾隆帝对于本国商民载米减免货税之事,曾持消极态度。经过有关官员的多次上奏,乾隆帝才下令准照外商之例给予本国海商的相同待遇。

[4] 据《粤海关志》卷九〈税则〉的记载,划分外国商船的等级标准为,一等:长七丈五尺,宽二丈四尺,长宽相乘之积为十八平方丈;二等:长七丈二尺,宽二丈二尺,长宽相乘之积为十五点八四平方丈;三等:长六丈六尺,宽二丈,长宽相乘之积为十三点二平方丈。划分本国商船的等级标准为,一等:长七丈三尺,宽二丈二尺,长宽相乘之积为十六点六平方丈;二等:长七丈,宽二丈,长宽相乘之积为十四平方丈;三等:长六丈,宽一丈八尺,长宽相乘之积为十点八平方丈;四等:长五丈,宽一丈六尺,长宽相乘之积为八平方丈。

[5] 陈希育:《中国帆船与海外贸易》,厦门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50页。

[6] 参见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四卷,汉译本第396页。

[7] 据陈希育考察,外国商船的平均贸易额为150000两,而中国商船的贸易额却只在21429至42858两之间。见前揭书,第349页。

[8] 《清高宗实录》卷七百七“乾隆二十九年三月甲戌”条记载:“谕军机大臣等,前因闽海关有陋规番圆,各衙门朋分收一案,因命舒赫德等前往查办,并有旨传询杨应琚、福增格,令其据实具奏。”

[9] 文庆等纂修:《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六十四。

[10] 《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二十九〈征榷考〉。

[11] 据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一百二十〈吏部〉,“处分例·海防”条;卷七百七十六〈刑部〉,“兵律·关津”条。

[12] 周凯:《厦门志》卷五,1931年重印本。

[13] 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六百三十〈兵部〉,“绿营处分例·海禁”条。

[14] 《粤海关志》卷十八〈禁令二〉,“茶之禁”条。

[15]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三联书店1957年版汉译本,第85页。

[16] 《两广总督吉庆奏闻晓谕英护送兵船须停泊澳门外洋情形片》(嘉庆七年三月),载于《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第一册第623页。

[17] 《粤海关志》卷二十五〈行商〉。

[18] 《粤海关志》卷二十五〈行商〉。

[19] 格林堡:《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商务印书馆1961年汉译本,第55页。

[20] 中国第一档案馆藏:《军机处录付奏折》,案卷号1261—3,〈乾隆八年八月二十六日浙江巡抚常安奏折〉。五、余论:“怀柔远人”与“重农抑商”

清朝为什么要在对外贸易政策上实行一种对外商优惠而对本国商人限制的不同待遇?我们认为,这是由于清朝统治者在制订相关政策时的指导思想不同所造成的。从清朝对于本国商人的出海贸易政策看,康熙帝在统一之后虽然开放了对本国商民的海禁,认为商业贸易可以裕民利国,但后来却在上把与外国有联系的本国商业势力视为有害力量,特别是他执政的后期。他曾说,“海外有吕宋、噶喇巴等处,常留汉人,自明代以来有之,此即海贼之薮也。”[1]而同意开放南洋之禁的雍正帝曾认为,“凡士工商贾,皆赖食于农,故农为天下本务,而工贾皆其末也。……是逐末之人多,不但有害于农,而并有害于工也。”[2]由于他认为商贾增多会有害于农工两业,因此更加歧视出国海商:“朕思此辈多系不安本分之人,若听其去来任意,不论年月之久远,伊等益无顾忌,轻去其乡而漂流外国者愈众矣。”[3]由此可见,清朝最高统治者已从政治上是把本国海商视为一种潜在的不安定因素,所以清朝兵部也要求有关官员“详立规条,严加防范”。[4] 乾隆帝也曾明确地说,“国家设立榷关,原以稽查奸宄,巡辑地方,即定额抽征,亦恐逐末过多,藉以遏禁限制。”[5]而对于出海商人在海外惨遭杀害的情况,清朝也是表示“其在外洋生事被害,孽由自取”,[6]显然,清朝统治者在制订本国商人出海贸易政策以及制订具体管理制度时的指导思想,依据的是传统的“重农抑商”观念。

而在制订外商来华贸易政策方面,清朝从最初在迁海时期为澳门的葡萄牙人网开一面,即是为了体现“朝廷的柔远之意”;到康熙末期清廷与罗马教廷之间发生“礼仪之争”时,清朝采取禁止了本国海商前往南洋贸易的措施,却仍是本着“怀柔远人”的方针,维持了西方商人的来华贸易政策。即使是乾隆、嘉庆、道光三个时期,虽然清朝连续制订和颁布了多份防范外商的管理章程,但用清朝最高统治者的话来说,也是因为“粤省地方濒海,向准各国夷船前来贸易,该夷商远涉重洋,懋迁有无,实天朝体恤之恩。然怀柔之中,仍应隐寓防闲之意。”[7] 由此可见,“怀柔远人”仍是清朝处理外商来华贸易事务的指导思想。所以,清朝在对本国商船准带二千斤生丝出海时,却许外国商船带出一万斤生丝,“以示加惠外洋至意。”[8] 清朝最高统治者之所以对于行商欠外商债务如此重视,也是基于“抚驭远人,全在秉公持正”的“怀柔”理念。[9]即使林则徐在广东为查禁鸦片而与不法外商进行斗争的艰难时刻,他仍然坚持开放对外商的茶叶和大黄贸易,“准其照常互市,以示怀柔。”[10]

正是由于具体政由于清朝在制订本国商人出海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制度时,依据的是“重农抑商”观念;而在制订外商来华贸易政策和管理制度时,依据的则是“怀柔远人”的思想。策构成的理念的不同,才导致了中外商人在享受清朝海外贸易政策待遇时的巨大差异。从我们所做的上述实证看,马克思在《革命和欧洲革命》一文中所认定的清朝对外贸易政策具有排外性的观点,也是一种对清朝实际情况的误判。

[1] 中国第一档案馆藏:《军机处录付奏折》,案卷号1261—3,〈乾隆八年八月二十六日浙江巡抚常安奏折〉。

[2] 《清圣祖实录》卷二百七十,“康熙五十五年十月壬子”条。

[3] 《清世宗实录》卷五十七,“雍正五年五月己未”条。

[4] 《清世宗实录》卷五十八,“雍正五年六月丁未”条。

[5] 《清世宗实录》卷五十四,“雍正五年三月辛丑”条。

[6] 《粤海关志》卷一〈皇朝训典〉。

[7] 王之春:《清朝柔远记》卷七,“嘉庆十九年冬十二月申定《互市章程》”条。

[8] 《清朝通考》卷三十三〈市籴考〉。

海外贸易论文范文5

论文摘要:对于对外贸易迅猛发展的中国而言,人民币汇率波动的贸易效应受到了学术界广泛关注和思考,本文将对相关文献按照总体和区际分类的角度的进行评述。

1.人民币汇率波动与中国总体贸易效应研究评述

近年来,由于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关于人民币币值汇率波动对我国总体贸易影响的讨论一直十分激烈。纵观这些成果的研究结论,大致可以分为三种观点:人民币汇率波动对贸易有着正面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对贸易有着负面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对贸易影响不大。

1.1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中国总体贸易有正面影响

魏巍贤早在1997年发表于《统计研究》的《中国出口与有效汇率的关系分析》一文对此有比较详细具体的实证分析研究,最终笔者得出结论:从长期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出口总量的不断增大与有效汇率的持续贬值密切相关,因此这意味着两方面内容,一是我国以促进出口增长为目标的汇率政策是长期有效的,改革以来的汇率贬值确实起到促进出口长期增长的作用;二是我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不尽人意,长期的出口增长过分依赖于汇率的贬值。临时眭政策因素在短期内也百弱f起出口总量的变化使之脱离它与有效汇率的均衡关系水平。

另外,李海菠2003年在《世界经济研究》发表的一文《人民币实际汇率与中国对外贸易的关系》根据1973—2001年的年度统计数据,采用与魏巍贤相类似的方法.即用单方程协整分析检验调整后的实际汇率arer、中国外贸进出口总额、出口额和进口额的协整关系。加之eg两法估计它们之间的长期关系,最后使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等实证分析方法,研究了人民币实际汇率与中国对外贸易之间的关系,也得出了相类似的结论,即人民币实际汇率与中国对外贸易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均衡关系。并且笔者还证实了实际汇率可以改善短期内中国的对外贸易状况。

通过检索文献发现.该类文献的数量相对而言比较少,原因应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事实与该理论有所不一致。

1.2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中国总体贸易有负面影响

郑恺2006年发表于《财贸经济》的一文《实际汇率波动对我国出口的影响——基于sitc比较》对“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中国总体贸易有负面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简要综述如下:

根据有关的国际贸易理论,决定对外贸易通常有3个变量。第一是外国收人大小,第二是相对于外国商品的贸易条件,第三是货币比价即汇率大小。由此,为了度量汇率波动对贸易的影响,必须控制以上3个变量。但由于gni不存在月度统计数据,笔者采用美国的工业生产指数来代替gni或gdp数据,此外由于我国不存在进出口价格的完整时间序列数据,因此可以利用实际汇率进行替代。在构造实证模型时,笔者将波动率作为外生变量,在存在协整的情况下,相应采用var的扩展vec模型来估计估计短期内波动率对贸易波动的影响。其构造的模型为:

其中,ex为中国对美国的出口数量的自然对数值,i表示为不同的行业,ipf为美国工业,生产指数的大小,r表示人民币兑美元的实际汇率的自然对数值,v表示实际汇率的波动率,ecm为误差修正项,反映了贸易变化的长期趋势。j表示变量滞后阶数。

笔者运用了以上var的扩展模型进行分析,由于var可以解决不平稳数据造成的不稳定性以及内生变量之间的相互影响。因此可以更好的估算出汇率波动对贸易的影响,他研究了自1994年以来中国对美国按sitc出口贸易与实际汇率波动的关系,结果表明我国的一些行业受汇率波动的负面影响较大。

此外,李建伟、余明2003年在《世界经济》发表的《人民币有效汇率的波动及其对中同经济增长的影响》一文也对“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中围总体贸易有负而影响”这-fq题进行了实证研究.笔者利用的是1995年1月一2003年6月的季度数据,与郑恺使用的方法不同.李建伟、余明两位学者运用的是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对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与进出口贸易和利用外资的十日关关系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是影响中国进出口贸易和利用外资的重要因素,从而他们认为人民币有效汇率大幅度波动会对中国经济增长形成巨大负面冲击。

1.3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中国总体贸易影响不大

曹阳、李剑武于2006年在《世界经济研究》发表的《人民币实际汇率水平与波动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一文基于1980—2004年的年度数据,首先用ak—garch模型测算出人民币实际汇率的波动率。最后采用engle—grnager两步法,进行了协整分析,从而对“实际汇率波动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进行研究,笔者发现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增加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不显着。

强永昌等2004年于《世界经济研究》发表《有关人民币汇率问题的对外贸易分析》一文.笔者通过对我国1990—2001年各种价格研究了1990年以后的人民币汇率和中国对外贸易的关系。首先分别构建了出口方程以及进口方程,根据1990—2001年的样本数据,用eviews软件进行回归分析,最终得出了中国对外贸易出口额、进口额与人民币实际汇率之间存在的弹性关系不大,相关性较弱的结论。

综上所述,以上三类文献分别从人民币汇率波动对贸易的正面影响、负面影响和影响不大三个方面进行了实证研究。

2.人民币汇率波动与中国区际贸易效应研究评述

刘巍、郭友群2003在《国际经贸探索》发表了《对人民币汇率与广东省进出口额之间关系的实证分析》一文,笔者运用广东省1987-2001年的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指出人民币牌价汇率变动1个单位,广东省的出口额就同方向变动o.15亿美元.人民币牌价变动1%,广东省出口额就同方向变动29%。这个结论说明,人民币贬值有利于广东省出口的增长。得出同样结论的有关研究文献是戴世宏2006年发表于《上海金融》的《人民币汇率变动对上海市贸易收支的影响》一文,笔者采用adf检验,对上海1993—2004年度的gdp、进口额及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进行研究.发现人民币汇率贬值有力地促进了上海市出口贸易的增长,这种促进作用随着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而不断增强;进口方面,人民币贬值对上海市进口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以上两篇文献主要是基于实际汇率与进出口量的关系分析,而陈志昂2001年发表于《商业经济与管理》的《人民币汇率与浙江出口变动的实证研究》一文则是分别考虑了实际汇率和名义汇率对贸易的影响,在泰米姆·贝佑米估计的贸易方程的基础上,利用浙江省1990-1998年的相关数据,建立了以汇率和贸易国国内生产总值为变量的长期和短期回归模型,实证分析分析得出结论:人民币名义汇率对浙江出口正相关,实际有效汇率对浙江出口负相关,但汇率弹性较低。

所以,结合以上文献总的来看,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各省对外贸易的影响的不同结果符合中国经济改革开放以来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中国制造”和“世界加工厂”逐渐形成的事实,并且市场规模的出口效应大都分布在中国的沿海发达地区,基本与经验判断一致。

海外贸易论文范文6

关键词:上海自贸区;人民币国际化;政策建议

一、引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的规模逐年扩大。进入新世纪后,人民币呈现升值趋势,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使用人民币进行边境贸易支付和结算。在此背景下,为了适应世界经济金融发展的新形势,贯彻落实更为积极主动地开放战略,2013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复同意成立上海自贸区。相对于建设自由贸易港,离岸金融的发展也将作为自贸区建设的重点。因此,人民币国际化建设也被正式提上日程。

1.理论意义:目前世界上主流货币为发达国家所发行,其衍生的理论基本上是为发达国家所服务的。发展中国家实行自己货币国际化战略就势必要有适合自己国情的国际化理论支撑,为我国尚在发展中的人民币国际化提供理论基础。

2.现实意义:新成立的上海自贸区不同于传统的自贸区,因此自贸区的建立与发展将会面临许多新的问题,而且,实现人民币国际化更是一个充满挑战的目标。论文从上海自贸区的提出、自贸区的特点、发展现状、对人民币在国际化进程的影响进行了全面的研究,为我国人民币国际化的实现提供了建议和对策。

本文第一部分是引言部分。第二部分将研究上海自贸区和人民币国际化现状。第三部分则是上海自贸区对人民币国际化影响的理论研究。第四部分研究上海自贸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对策和建议。

二、上海自贸区和人民币国际化现状分析

人民币国际化的概念,目前尚没有明确定义,央行表示人民币国际化为人民币的跨境使用,其中包含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人民币直接投资结算以及人民币离岸流通。

人民币国际化包含三方面:第一为流通性,即人民币现金在国际市场上享有一定的流通度;第二为重要性,即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成为国际各主要金融机构包括中央银行的投资工具,为此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第三为数量性,是国际贸易中以人民币结算的交易要达到一定的比重。

2014年,中国GDP为10.36万亿美元,占全球GDP 13.34%,并且截至2014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为4.3万亿美元,比2013年增长2.3%,贸易顺差3852亿美元,比2013年扩大45.9%。如此抢眼的贸易额,使中国在2009年超过德国成为世界上最大出口国。

1.跨境贸易结算

2009年4月,我国政府出台规定,决定在经济金融相对发达的上海市和广东省展开以人民币作为跨境贸易结算货币的试验,为人民币国际化铺路。2011年,国务院和央行联合发文,明确河北、山西、安徽等省份的企业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至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

据央行统计,2012年,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为2.94万亿元,同比增长41%;2013年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4.63万亿元,同比增长57.4%;2014年,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为6.55万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在上海自贸区成立以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取得了更为快速的发展。

2.他国持有人民币金融资产

随着中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尤其在金融危机后,金融市场受境外影响小,人民币依旧保持币值稳定,周边国家和地区受众程度高。随着跨境贸易和旅游消费的发展,他国持有人民币资产逐年增长。

3.货币互换协议

截至2014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已与26个国家和地区的货币当局签署货币互换协议,总规模近3万亿元。相比之前,新增了俄罗斯、巴西等国家和地区,互换金额增加约1万亿元。其中,201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俄罗斯联邦央行正式签署互换金额为1500亿人民币/8150卢布的货币互换协议。中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签署,表明中俄在经济、金融建设、以及货币价值管理方面与时俱进,进一步摆脱美元结算体系,增进双边贸易关系。

三、上海自贸区对人民币国际化影响相关理论分析

1.上海自贸区在人民币国际化条件中的影响分析

人民币要实现国际化,并不是一蹴而就,而是需要多种因素支撑,而上海在各项因素中扮演了多角色的作用。

(1)庞大的经济规模

一国要实现该国货币国际化,必须要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后盾。贮藏手段作为国际货币的基本职能之一,能被他国所信赖并持有,其很重要一点在于该国经济形势良好,能够保持币值稳定。爱琴格林和弗兰克尔(1996)认为国际货币发行国在全球总产值中所占比例上升1%,将推动该国货币在全球中央银行货币储备中增加1.33%。IMF(2005)认为一国经济发展规模越大,经济开放程度越高,该国货币实现国际化的可能性也就越高。

(2)政治稳定并有活力

稳定的政治局势能使一国免受外部动乱影响,是一国经济良好发展的保障,能有效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强该国的货币信用。姜波克(2005)认为,一国要实现货币国际化,该国必须具有较强的政治实力,在世界政治中有较高话语权,并且认为一国在国际政治事务扮演的角色越突出,就越能带动本国货币国际化。

(3)国际贸易发达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开放程度越高并在全球贸易占有份额越大的国家,其货币更有机会承担国际货币的职能。尤其当一国经济处于贸易逆差时,即进口大于出口,这将加速本国货币流入他国,增加本国货币在他国的持有量。在此情况下,这会扩大本国货币的在周边的影响范围,加速其国际化进程。

2.上海自贸区对人民币国际化路径选择影响分析

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人民币国际化要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同时借鉴他国经验教训,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化道路。何慧刚(2008)从马克思唯物史观出发,认为人民币国际化的本质为货币国际化的普遍规律和中国特殊国情相结合,借鉴日元国际化经验,以发展实体经济和改革金融体制相配合,逐步开放资本项目,最终实现国际化。

结合上文,本文认为:人民国际化应该走以下几步路:

第一,从人民币国际化初级,即周边化。通过进口结算,在周边国家建立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的机制。在这一过程中,可以通过扩大边境贸易和刺激旅游消费政策,从而带动人民币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流通。目前中国正处于这一阶段。

第二,人民币国际化中级阶段,即亚洲化。人民币国际化真正开始于资本项目下的货币自由兑换,这必须协调好人民币境外需求和人民币内在供给需求,力求供需平衡。为此,一要加快国内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提高资本市场的开放性和健全性,以上海自贸区作为离岸金融中心试点工程,稳步推进人民币走向国际化。二要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合作,如成立亚投行。

第三,人民币国家化高级阶段,即人民币国际化。在该阶段中,人民币已经成为亚洲国家的主要储备资产,并利用这一优势,向全球扩展人民币业务。这不仅要求中国要与美国的经济实力相匹配,更要求中国成为数一数二的政治大国,为人民币国际化保驾护航。

四、上海自贸区对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建议

1.充分发挥上海离岸金融市场的功能

首先,上海作为第一个成立的自贸区,必须加强离岸人民币外汇市场的建设,形成一个稳定有波动的汇率定价机制。人民币在境外市场对主要货币的汇率被认为是人民币的真实汇率。在自贸区内,应允许境内以及境外的金融机构按照法规进行人民币项下的外汇交易,亦即将境内区外的外汇交易市场延伸到自贸区内。

其次,上海自贸区加强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建设。目前,我国的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规模比较小,回报率比较低。在上海自贸区内,可以允许境内外单位和居民投资区内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增加市场交易主体,扩大债券市场的交易规模,为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的发展提供新的活力。

2.扩大资本项目下直接对外投资的开放力度

在改革开放后,中国经历了长达30年经济高速发展,这为中国积累了巨额外汇储备。在巨额外汇的前提下,中国直接对外投资实现快速发展。在201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将突破1000亿美元,同比增加14.1%。但相对于3.7万亿的外汇储备,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力度远远不够。上海作为第一个成立的自贸区,要加强在这方面的突破,在实现安全性的前提下,鼓励对外直接投资,提高投资回报率。所以扩大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对外开放力度是十分必要的。

3.健全自贸区机制,完善监管

2013年9月29日自贸区正式挂牌,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金融机构和服务业开放项目相继落户,已有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基金、股权交易等40家金融机构入驻自贸区,包括中、农、工、建、交等9家中资银行在区内设立分行;花旗、星展、汇丰、东亚等11家外资银行在区内设立支行。随着自贸区的深化发展,将会有更多的金融机构进驻,这势必要求自贸区要健全管理机制,为天津、厦门等自贸区打开示范窗口。

为此,自贸区必须要转变政府职能,从大政府模式下转为小政府模式,最大的特色就是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以此来提高行政效率。在此过程中,政府要弱化以往管理外资的账面清单模式,减少审批手续,从而减少时间成本,降低寻租成本,为外商的投资领域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

4.加强市场化调节,不断进行金融创新

在健全管理机制的同时,也要不断对金融服务进行创新。首先,对于人民币账户体系进行创新。对于居民与非居民的账户分别设立了区内与区外两种账户,这种账户模式有利于交易资金形成自由流动,为投融资提供了极大便利。

其次,自贸区引入国外的金融机构以及允许设立民营的金融机构,都将与原有的国有金融机构展开竞争。一旦人民币利率达到市场化,各金融机构对于人民币的存贷款将会展开激烈的竞争。

此上海自贸区金融试点为契机,将金融改革推向深入,推动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国际标准接轨,创新金融监管方式和金融产品,以适应逐渐开放的金融市场。上海自贸区在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中必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应该坚持胀贫金融改革和创新,使其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充分发挥其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孝松.上海自贸区的运行基础、比较分析与发展前景[J].经济管理与研究,2014(7).

[2]方显仓.上海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动力机制[J].社会科学,2014(12).

[3]焦武.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与资本创新与资本开放[J].上海金融学报,2013(6).

海外贸易论文范文7

关键词:自由贸易区;经验教训;实践探讨

一、新加坡自由贸易区

(一)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介绍

新加坡政府为了吸引亚太地区以及全世界的货物到新加坡转运,以及加强其分销的能力,从1996年9月开始,国外货物到新加坡的机场和港口,可以暂时免交关税和消费税,并且在这些地区进行货物的储存、包装、分销等行为,几乎没有海关的监管。到目前为止,新加坡已经建了7个自由贸易区,空运货物主要由位于樟宜机场的自由贸易区转运,其余6个自由贸易区则主要转运海运货物。这些自由贸易区的管理部门既有公共管理部门,也有公司。例如樟宜机场由民航局管理,裕廊港口由裕廊镇管理公司管理,其余的自由贸易区则归新加坡港务公司经营。新加坡的自由贸易区采用和上海自贸区相同的“境内关外”作法,根据1969年通过的自贸区法案,政府可以根据具体的当地发展需要,指定某个地区成为自由贸易区。

(二)新加坡自由贸易区发展经验

从新加坡自由贸易区建立、发展的经验里我们可以看出,其发展成功很重要的一点是成功的政企分离。政府负责政策的制定和管理,而企业在既定制度下负责具体事物的管理。这样的结构能够充分发挥私人部门的效率,使其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更快的走出国门,实现国际化。上海自贸区作为全国深化改革的试点,其改革需要有示范作用以及可推广性。将所有的具体业务交由私人部门管理的可行性不大,但是将部分有潜力的部门私有化、民营化对自贸区的建立是非常有利的,况且机场、港口等原本就是由大型央企负责管理。

二、美国自由贸易区

(一)美国的自由贸易区介绍

美国的自由贸易区也可以被称为对外贸易区,至今已有70年的历史。美国的自由贸易区发展速度非常快,从1934年纽约布鲁克林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到2001年,美国过半数的州已经建立了自由贸易区,美国主要港口城市几乎都有自由贸易区。因此美国也成为了世界上自由贸易区最多的国家。美国的自由贸易区一般都在港口或者港口附近。同时为了靠近拉丁美洲市场,很多自贸区建立了墨西哥湾。和其他成功的自贸区一样,美国的自由贸易区也拥有优秀的基础设施和现代化的设备,并提供很多人性化的服务。不仅如此,在美国设立自由贸易区相对简单,根据1993年《对外贸易区法案》,不论是公共机构还是私人公司,甚至包括外国公司都可以申请在进口港或附近建立、经营和管理一个自由贸易区。

(二)美国自由贸易区的经验

第一,自由贸易区能够明显增加一个国家的贸易额,增强国家经济实力。第二,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要与时代相适应,不断变化,才能一直保持生机和活力。第三,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要和其禀赋相适应,同理相应的优惠政策也要符合自由贸易区正确的发展方向,否则会事倍功半。第四,自由贸易区如果将制造业和贸易结合起来,通过降低制造业的成本增加出口,或者降低零件的关税加强制造业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上海自由贸易区

(一)上海自由贸易区介绍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大陆境内第一个自由贸易区,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由包括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在内的四大片区组成。上海自贸区立足于服务贸易与金融业,四大园区功能各不相同,共同形成了以金融改革和开放创新为重点的金融、贸易、航运联动机制。

(二)上海自贸区的经验

1、负面清单制度在上海的众多改革中负面清单最具推广价值。与传统的管理方式不同,负面清单进行了思维模式的反转,不再列明可投资项目,只规定不可投资项目,使得企业投资更加开放和透明化。这一政策简化了政府审批程序,事中事后监管变成了政府执政的重点。负面清单是革命性的创举,是市场创新的催化剂。

2、备案制上海的另一特色是将境外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这一改变扫清了“规则与非关税壁垒”这一始终被发达国家批判的境内障碍。3

、服务业开放上海自贸区开放了金融、航运、贸易、文化以及专业服务等多个领域,暂停或取消了相关准入限制。这一政策吸引了一大批企业进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就业。

4、贸易便利化。上海自贸区创新了“先进区、后报关”、“无纸化通关”等制度,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通关速度,降低了通关成本。

参考文献:

[1]维纳.关税同盟问题[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2]罗布森.国际一体化经济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

[3]张彬.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比较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海外贸易论文范文8

[论文摘要]:清代的贸易发展始于康熙中叶,“开海”之后,中国对外贸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着。但正当中国经济的勃兴处在一个新的高峰时,康熙又下令重新“禁海”。在短短的几十年的兴旺发展之后,中国对外贸易,特别是海上贸易,在近一百年中逐渐走向衰落。近些年来,我国史学者们在清朝对外贸易的演变方面有着卓越的研究成就。对于清朝后期闭关的原因影响和作用以及对我们的启示方面的研究占据了研究成果的绝大多部分。本文将以海上贸易为代表从“康熙年间的对外政策及演变”、“从‘开海’到‘禁海’的原因”、“对外政策演变的影响”及“启示”四个方面分析清朝前期,康熙的对外政策背后的种种。来对清前第一次开放式的贸易形式进行一些细解。

康熙(1654—1722),姓爱新觉罗,名玄烨,是清朝入关之后的第二个皇帝。出生于满、汉文化冲突融合的前清时期的康熙,有着不同于以往帝王的开阔眼光和卓略胆识。这位14岁即亲政的年轻皇帝,除了平三番、等功绩之外,还颁布了让中国对外贸易迅猛发展的政策—“开海”。而又是什么让这位皇帝在此之后的短短三十年,再次颁布了与此背道而驰的“禁海”政策?而这一演变背后对中国当时及后世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又给了现在的我们已什么样的启示?现在就让我们从康熙年间典型的海关政策为例,分析其海关政策的演变来映照整个康熙年间的对外贸易政策演变。

一.康熙年间对外政策及其演变

明后期实行有限制的开放海禁,清朝前期因循守旧的延续着几乎有名无实的朝贡体制,消极被动的应付来到中国大门口跃跃欲试的海外各国。终于于顺治十二年,清政府正式全面推行海禁,规定“广东禁海,凡系飘洋私船,照旧严谨。”(注:《清世祖实录》卷33)“海船除给有执照,许令出洋外,若官民人等擅造两桅以上大船,将违禁货物出洋贩往番国,并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或造成大船,图利卖与番国,或将大船赁与出洋之人,分取番人货物者,皆交刑部分别治罪”( 注:《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629《兵部》)。这一“禁海”政策一直持续到康熙中叶。这些政策具体包括“对国产货物出口的严格限制”、“严格限制中国商人制造海船”、“禁止中国史书流出国外”等.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政府平定台湾,东南各沿海省份趁机请开海禁,恢复对外贸易的正常运行。康熙二十三年,下令开海。自此两年,在福建、厦门、广东、广州、浙江宁波及江南松江县后设立闽、粤、浙、江四海关,与国外同商(注:《清初四榷关地点和贸易量的考察》)。中外贸易趋于正常化。

“开海”时的具体政策表现于:

(一)本国商民出海贸易的基本政策

出海船只一律限定载重为500石以下,且只能打造单桅,须预先禀明地方官,登记姓名,取具保结,从所在地方领取印票执照,还要在船头烙印号码以备出入海口时官府查验;私带违禁品,如硫磺、军器等物出洋的“照例处分”(注:《清圣祖实录》卷270)。出海船只需缴纳货税、船钞及“耗银”等杂税。中国海上在本国大宗商品的外销经营上也受清朝政府的严格限制。政府在通商口岸瑞星“行商”制度,依靠行商经营对外贸易并通过行商来治理、控制外商。

(二)外国商民来华贸易政策

相对于本国商民出海的基本政策,外国商民来华贸易政策要相对宽松的多。在康熙“开海”之前,海外国家便可以以“朝贡”为借口来中国进行贸易。也有个别国家凭借都有的贸易许可证自由出入中国海港进行贸易。“开海”之后,海外商人来华贸易政策有较以往宽大许多。对于税务方面,海外商人虽需交纳同本国商人一样的货税、船钞,但清政府本着“怀柔远人”之意,不仅对海外商人实行减免货税的待遇;在船钞方面,对海外商人所征收的船钞的标准也远远低于本国商人的标准。由史料估算,西方商船所负担的船钞税占贸易额的0.75%,而本国商船所负担的船钞则占贸易额的0.85%。

自开海以来,国内的对外贸易获得了很大的发针。到东洋、南洋贸贩的船只及人数都日益增多。自“开海”之初,到康熙五十六年重新“禁海”,期间对本国出海商民的政策逐渐放宽,如:将“只能打造单桅”改为“许用双桅”等。相反,对于外国商人来华贸易管理却逐渐加强。如:“外商必须投宿商行的商馆,不得在内河闲游,不得携带枪炮火药,外商遇事必须用禀帖形式通过商行传递给地方政府”等。但出于种种顾虑(第二节会详细说明),康熙重新下令“禁海”,停止南洋贸易,法令规定:“凡商船,照旧东洋贸易外,其南洋吕宋、噶罗吧等处不许商船前往贸易,于南澳等地方截住。所去之人留在外国,将知情同去之人枷号三月;该督行文外国,将留下之人令其解回立斩。”政府虽未限制东洋贸易,但此前一年,日本政府实行的“闭关”政策也大大限制了中国的东洋贸易。自此,一打开的通向世界的大门在短短的三十年后,又强行关闭了。

二.从“开海”到再次“禁海”的原因

总体来说,这一转变的原因可分为政治、经济、思想三方面。

从上述政策上的转变来看,清政府在“开海”之初,就非完全开放,而是有限制的开放。这一点多时出于政治上的原因。康熙在“开海”之初,虽认为商业贸易已可以裕民利国,但后来却在政治上把与外国有联系的本国商业势力视为有害力量。当时,清政府入关不过几十年之久,对于稳固其建立在汉人土地上的证券十分重视。“每以汉人为难治”,使对汉人防范心慎重的清朝统治者及其不安。在康熙执政后期曾说:“海外有吕宋、噶罗吧等处,常留汉人,自明代以来有之,此即海贼之薮也。”(注:《清圣祖实录·卷270》)。除去上述统治者对于汉人反清的种种顾虑,“禁海”出于对西方国家的防范和戒备更为重要。明中叶以后相继航海前来与中国人接触的西方商人都同时兼为海盗,他们的商船队是武装精良的海盗船队。他们不仅在中国领海抢劫杀戮、骚扰同上口岸,掠卖人口,而且还用欺骗和行贿的手段占领中国沿海城市,更有甚者同中国本国的海寇联合抢劫。海外强盗势力日益增长,大大动摇了康熙“开海”的决心。康熙曾预言:“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必受其累。”(注:王庆云《石渠余纪》)。出于对本国汉人和海外强盗两股势力的政治担忧,使得康熙不得不重新“禁海”。

从经济上来看,“海禁”则是中国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必然产物。中国不像邦国林立的欧洲国家,生存中充满着与外界的竞争和联系。中国千百年来自给自足的国内市场,使他不用依赖海外市场的物品补给,为封建统治者实行“海禁”提供了必然的经济基础。用后来乾隆的话来说就是“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特因天朝所产茶叶、瓷器、丝织为西洋各国及尔国必须之物,是以加恩体恤。”

从思想方面看,流传了上千年的“天朝上国”的传统观念,文化传统上的“华夷”观,限制了当时的清政府对于海外世界的视野。

基于以上三方面的原因,康熙再次下令禁海。

三.对外政策演变的影响

从康熙下令“开海”起,中国打开了与世界隔断已久的国门。答应出海的阀门打开,就很难再加以控制。私人海外贸易获得了很大发展,到东洋、南洋贸贩的船只及人数都明显增多。据康熙五十五年记载,皇帝说,他昔年南巡路过苏州,见到船队,问及海洋事情,被告知“每年造船出海贸易者多至千余”(注:《清圣祖实录》卷270),可见其多。南方各省商人赴东北贸易始于康熙中叶海禁开放之后。如康熙四十九年上海县上字73号商船“装载各客布匹、磁器,货值数万金,由海关输税前往辽东贸易”;华亭县华字90号商船领有“县照及江南海关部牌,揽装茶叶、布、碗等货”, “前往关东贸易” (注:张伯行《正谊堂文集》卷1)。康熙后期已有大量南方海商前来辽东半岛,江苏、浙江、江西三省商人还在盖州修建了三江会馆(注:民国《盖平县志》卷16)。

然而在当时南洋贸易与国内经济联系已经十分密切的情况下,要强行斩断这种联系是不明智的。禁海令一出,东洋沿海地区经济马上遭到极大的困难。“禁海”,限制了对外贸易的发展和工商业的发展,使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始终得不到发展。中国一直呆在中古时代,不爱出来。 其次,助长了统治阶级妄自尊大的心理,自诩天朝上国,盲目排外,不思进取,保守愚昧。 最后,阻碍了中外文化交流,使西方近代科学和技术无法传入我国。中国当时的教育还是以科举为核心的,视西方科技为“奇技淫巧”,导致中国全面落后于世界。

四.启示

从康熙“开海”的影响来看,开放式的贸易政策可吸引海外各国的优势资源和科技,进而使中国国力更加强大,经济更加繁荣。采取积极主动地外贸政策,可拉动自身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相反,闭关自守,自我封闭,自我孤立,只会导致国内经济的日益衰退被动挨打。由此可见,对外开放开明,外贸活动的发展,使一个国家走向兴盛的标志。

除此之外,在清政府开海后兴起和后期于乾隆年间制定的“行商”制度也给了我们一管理方面的启示。行商又称“洋商”,是当时专门从事对外贸易的“洋行”或“洋货行”商人,一般都世代经营,具有同外国人打交道的经验。这些商人向政府领取专营对外贸易的特许执照,被授权承销外商带来的进口货物、代外商收购中国出口土货并代外商向海关报税,同时也充当向外商传达政府政令、管束外商在口岸的活动和行为、办理政府与外商间的各种交涉的角色。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广东行商成立“公行”,即后来所谓的“十三行”,进一步方便了清政府对外贸和外商的治理。清政府实行的一口通商,成就了广州口岸海外贸易史无前例的繁荣,这样类似于“广州十三行”的机构也在中西经济文化交流中起到了独特的作用。使得广州在以后的清中叶形成了开往世界各地港口的航线网络,在清朝对外贸易中,这种先进的管理制度所带来的巨大的效应也使得后人在海关管理方面取得了巨大的启示。

总之,康熙年间的对外的海关政策就是康熙年间对外政策总体的缩影。在清朝前期,康熙皇帝曾大胆的开放过我国的贸易市场,使得当时历史阶段的商业有了空前的发展。与此同时,外来文化的进入,与中国本土传统文化交互融合,最终也使得中国文化得到了一次升华。外来科技业同样带动了当时手工制造业的劳作系统,大大加强了工作效率。但康熙帝考虑到外来文化经济科学技术等的侵入会对中国传统的封建统治根基的动摇,对当朝政府政治上的威胁,最终还是取消了对外开放的想法。在同一个皇帝执政的时期,开放的大门就这样,艰难的打开,又轻易的关上了。这种闭关的思想一直延续到清朝末期,清朝统治者这种具有局限性的自卫的想法,成为了中国衰退没落的根本源头。但即使这样,我们也不能抹煞康熙帝在中国对外开放上的努力。闭关在当时,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参考书目]

1. 王之春:《国朝通商始末记》。

2. 梁嘉彬:《十三行考》。

3. 淑敏著《中国海关史》,台湾中央文物供应社1982年版。

4. 德森《中国海关制度沿革》,商务印书馆1925年版。

5. 潘刚儿 黄启臣 陈国栋编著《广州十三行之一:潘同文(孚)行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出版

[参考论文]

海外贸易论文范文9

[关键词]汇率;进口;出口;进出口总额

[中图分类号]F8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2-0081-02

1汇率和人民币汇率改革的定义

“汇率”亦称“外汇行市”或“汇价”,是一国货币兑换另一国货币的比率,即以一种货币表示另一种货币的价格。

人民币汇率改革,是指中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在不同的时代,为了适应中国自身发展与对外贸易的需要而不断调整人民币与其他货币的汇率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变更的过程。

2人民币汇率改革背景

2.1国内背景

汇率的实质是国与国之间经济实力的比较,人民币汇率升值的最终决定力量必然来自经济层面。从历史发展趋势看,2005年汇改前中国经济已连续多年保持在8%以上的高增长水平。虽然中国的GDP总量占全世界只有4%,但由于增长速度的持续加快,中国在当期全球经济增长中的比重越来越大。

此外汇改前国内金融各方面金融改革也在逐步进行,这为汇率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契机,其主要表现有以下两点。

(1)中国金融体制改革。1994年以前,我国先后实行了固定汇率制度和双轨汇率制度。1994年汇率并轨,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1997年以前,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海内外对人民币的信心不断增强。1997年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为抵御金融危机,我国主动收窄了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

(2)贸易收支顺差的急速扩大。贸易收支顺差规模的迅速扩大增加了我国维持现有汇率制度和汇率水平的难度,加大了来自外部的升值压力。我国的贸易收支顺差集中出现在对美贸易中,引发来自美国政府的升值压力和激化中美贸易摩擦。美国国会和政府要求人民币汇率升值的呼声明显提高。

2.2国际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和外贸总额不断增大,人民币汇率也因而成为国际上关注的焦点。此次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所处的国际背景主要有:

(1)对世贸组织的承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做出了四个方面的承诺,即降低关税、减少和消除非关税壁垒、农业方面的承诺和服务业的开放。在服务业方面,我国承诺:逐步放开银行、保险、旅游和电信等服务业市场。

(2)主要贸易伙伴逆差扩大。从1994年开始,我国进入持续贸易顺差阶段。1994—2004年,11年累计顺差达到2819.3亿美元,每年平均顺差规模为256.3亿美元,大部分年份顺差规模均维持在200亿~400亿美元,2005年顺差达到1020亿美元,作为中国的贸易伙伴,美、日等发达国家对华贸易赤字持续扩大。

(3)贸易壁垒强化。相对其他地区经济普遍萧条的现象,中国经济和出口增长的速度相当快。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担心中国经济和贸易增长过快可能会给自己的经济利益带来损害,想办法实施贸易保护主义,以期扼制中国这种发展势头。

3人民币汇率改革目标

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而是选择若干种主要货币组成一个货币篮子,同时参考一篮子货币计算人民币多边汇率指数的变化。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保持人民币汇率的合理均衡。

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完善金融体系,提高监管水平,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严防投机性资本的冲击。改善贸易失衡,降低贸易顺差,使进出口额趋于平衡,缓解国际贸易摩擦。促进产业升级,扩大内需。

4人民币汇率变动对上海市进出口贸易影响的实证分析上海市作为我国的经济和金融中心,其贸易项下进出口额的变动趋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此对上海市贸易项下进出口额和人民币汇率进行建模分析,可间接地反映2005年汇率体制改革后人民币持续升值对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中进口贸易的刺激和对出口贸易抑制的总体趋势。具体建模分析如下:

4.1模型建立

影响进出口贸易的因素有很多种,本文就人民币汇率对上海市进出口贸易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即研究人民币汇率因素的影响。由此可建立方程模型:

式中,E表示进口(或出口)占进出口总额,G表示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ε表示其他因素带来的误差,在此假设为常量。

4.2变量选取

马歇尔-勒纳条件问世以来,众多学者专家分别应用各国贸易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但得到的结果却和理论有很大的差距,甚至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果。为了能够解释这种现实和理论的背离,J效应理论应运而生。根据J曲线效应理论,汇率变动对进出口贸易收支的调节有一个时滞问题,即汇率刚开始变化后的一段时期内,贸易收支并不能立即发生预期的变化,而是表现为一个向相反方向变化的过程,其后,汇率变化的正向效果才会反映出来。

下文实证研究所采用的数据来自于上海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分析了2005—2011年我国人民币汇率、上海市进口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例和出口额占进出口总额比例。根据J曲线效应理论分析,因为2005—2008年处于J曲线效应,其具有时滞性,该区间数据不作为分析样本数据,故本文选取了2008年上海市的进出口数据值为样本初始值,样本长度为2008—2011年上海市进出口额数据(数据略)。

4.3数据处理

为检验汇率波动的幅度对上海市进口额、出口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例是否存在直接影响,下文运用统计学基本原理,对进口额、出口额和进出口总额进行处理,得到下表数据:

随着2005年的汇率改革,人民币逐年升值,同时,由于J效应理论的时滞问题,汇率的变动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从2008年开始逐步显现,由上表数据分析得到,随着人民币汇率上升,上海市进口贸易占进出口总额比重也逐年增大。

(1)人民币汇率变动与上海市进口贸易额占进出口总额的关系。现将数据导入Excel表,软件分析得到2008—2011年汇率浮动对上海市进口贸易额占进出口总额比例图像(图略),上海市进口贸易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例从2008年47.429%到2011年的52.014%,汇率上升幅度从2008年的0.1397到2011年的0.1520,数据显示,两个存在正相关关系,现将数据代入方程模型:

E=f(G, ε)

将数据导入Excel软件,回归分析,得到图像(见图1)和函数如下:

函数方程式为:E=3.7762G-0.0532,方程显示为一元一次方程,斜率为3.7762,常数项为-0.0532,函数呈现正相关,所以人民币升值幅度与上海市进口贸易额占进出口总额比例成正比关系。

(2)人民币汇率变动与上海市出口贸易额占进出口总额的关系。现将数据导入Excel表,软件分析得到2008—2011年汇率浮动对上海市出口贸易额占进出口总额比例图像(图略),上海市出口贸易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例从2008年52.571%到2011年的47.959%,汇率上升幅度从2008年的0.1397到2011年的0.1520,数据显示,两个存在负相关关系,现将数据代入方程模型:

将数据导入Excel软件,回归分析,得到图像(见图2)和函数如下:

函数方程式为:E=-3.7762G+1.0532,方程显示为一元一次方程,斜率为-3.7762,常数项为1.0532,函数呈负相关,所以人民币升值幅度与上海市出口额占进出口总额比例成负比关系。

4.4结论

人民币汇率的持续升值对上海市进口、出口有显著影响,从上面的模型分析可以看出:人民币汇率的变动对进口贸易额和出口贸易额占进出口总额变化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人民币汇率升值对进口贸易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中的比例正相关,具有促进作用;人民币汇率升值对出口贸易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中的比例负相关,具有抑制作用。

人民币汇率的变动对中国进口、出口有显著影响,人民币汇率的合理波动有利于保持进出口基本平衡,改善贸易条件。

参考文献:

[1]范鸣轲,侯铁珊.汇率变动对国际贸易影响的实证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07(12).

[2]孙振山.人民币汇率对我国对外贸易形势影响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11):55-56.

[3]周宇.中国汇率改革震撼国际社会[J].2006年中国国际地位报告,2006.

[4]周艳,冯俊文.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江苏省外贸出口影响的实证分析——基于贸易引力模型[J].现代管理科学,2009(6):88-90.

[5]王宗海,于玲玲.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进出口贸易影响的实证分析[J].现代商业,2012:163-165.

[6]吴菊霞,冯长虹.人民币汇率变动对安徽省外贸的影响[J].经济论坛,2010:21-23.

[7]王磊,曹显兵.人民币汇率对我国进出口的影响研究[J].数学的实践与认识,2008(21):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