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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哲学原理及方法论集锦9篇

时间:2023-07-24 16:32:56

政治哲学原理及方法论

政治哲学原理及方法论范文1

一、方法的孱弱

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自上个世纪以来,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研究的一个重要构成面。但是,从梁启超出版具有奠基性意义的《先秦政治思想史》到萧公权发表《中国政治思想史》,关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思想内容,就一直被糅合进一般意义上的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加以处理。到1949年前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这一提法的正当性还不为学界所承认。后来的泛政治化思维,就更是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纳入封建主义的范畴了事,将之进行简单的否定,缺乏起码的理论分析逻辑和历史清理的严谨理性。

近20年,三重机缘推动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其一,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中国传统文化研究热潮中,中国传统政治思想顺带地成为这一研究热潮中的构成部分。在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国传统政治制度、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生活的相关反思中,中国传统政治体系再一次成为"现代"政治体系的对照物,相应成为被批判和抛弃的对象。"走出中世纪"的呼号大体上可以证明这一点。但是,中国传统政治诸方面的历史积淀之重新引起人们的关注,为后来理性的思考提供了条件。其二,在同一时期流行的现代新儒家思潮及其研究活动,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理性分析奠立了基础。相对于以往的中国传统文化研究而言,对于新儒家思潮的关注,驱使人们重新检讨过去那种面对传统文化仅只是批判的不确当姿态。并在此基础上带着"同情"与"敬意"进行传统文化的研究和现代解释。无疑,这推动人们去慎重检讨传统政治文化遗产及其现代价值问题。其三,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在上个世纪90年后期已经走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当口。这驱动了政治理论的研究活动。也使得政治理论走到了理论活动的前沿舞台。其间,先起的西方现代政治哲学著作的出版热,以及后起的西方古典政治哲学著作出版热,[2] 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提供了理论资源。现实的推动与理论的筹备,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发生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并不因为这些机缘本身就具备了自己研究的正当性保证。方法上的缺乏自觉,仍然是制约这类研究水平提升的最重要因素。研究者要么还是沿循梁启超以来的那种描述思路,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拉开为一条历史演进的线索。要不就是沿循萧公权的那种在中西简单的比较中刻画中国传统政治思想风貌的方法道路,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与中国传统政治思想混合起来处理。究竟什么是"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者还缺乏对于研究对象对应于"中国"的"空间"、对应于"传统"的"时间"、对应于"政治哲学"的"事件"的三维方法审度。以这种研究的"空间"感而言,人们在目前的大多数研究成果中,很难认定自己把握住了"中国"的政治哲学。因为多数研究是在自觉或不自觉的西方框架中勾画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同时,以这种研究的"时间"感来讲,人们也难以通过研究者提供的成果认知"传统"中国政治哲学的面貌。因为现代化的解读已经将传统几乎遮蔽了。最为值得注意的是,"政治哲学"的学科界限,在这类研究中往往不具有学科的严格性。它与政治思想、政治学说、政治观念,乃至于政治制度设计、常识层次的政治生活规则等等的边际界限都比较含混。政治哲学与政治社会学、政治法学、政治制度研究、政治心理学、政治文化或政治人类学等等现代学科的边际界限,也没有有效划定。方法的孱弱是显而易见的。

二、四种取向

当然,不可否认,其中的一些研究成果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具有的启发性。在笔者的可及视野中,近期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成果,在方法上具有启发的著作,就有不少。根据这些研究成果的分析,目前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方法取向,大致可以区分为四类,而这四类研究方法又引申出四种研究导向。

其一,知识构成的描述,与这种研究方法相伴随的研究导向是政治思想史基本问题的概括。就这种研究的地位而言,可以说它目前居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主流。近期的代表作可以是周桂钿主编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3] 该书的具体内容基本上是对于传统中国思想的社会政治内容的归纳。论述的大致结构是--以天命论作为中国传统政治的精神支柱,以经学作为中国传统政治的指导思想,以大一统论刻画中国传统政治的格局,以纲常论凸显中国传统政治的纽带,将民本论视为中国传统政治的基石,以德治论概括中国传统政治的特色,以常变论为中国传统政治改革的理论依据。这些内容,可以说都是以前中国思想史研究中反复论述过的问题。出于作者用心的是这样的编排方式所具有的理论意图。绪论是陈述作者研究方法的篇章。作者从"哲学是什么"这样的问题出发进行讨论。以回答"中国有没有哲学"、"中国有什么样的哲学"这两个问题作为论述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切入点。进而以"儒学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主干"为思想史内容结构的基本断定,引发出对于本书具有设论般意义的论断--"政治哲学是儒学的中心"。为了证得这一设论,作者一方面断定以往那种认为儒学是伦理学的意见之不能成立,另一方面指出从原儒、到宋儒、再到新儒,都是政治哲学。回答何以中国传统哲学是政治哲学时,作者认为,那是因为中国古代的哲学家都以救世济民为目的,为政治服务的理论意图决定了这类理论活动的性质。而且,它恰好可以显现出与西方思辨哲学相区别的中国传统哲学的特质。以政治哲学为特色的中国传统哲学的中心,就是具有相当的现代价值的"民本论"。全书围绕这些设论,将古代中国政治思想家与政治家关乎政治问题的论述集纳起来,并将这些论述统称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

作者选择的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论述方法,具有它自己的优势:一是这样有利于读者了解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究竟涉及到一些什么问题,大致可以对之有一个简明扼要的把握。二是研究者可以从容地勾画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基本轮廓,并以历史的演进作为支持自己论述的有力理由。这对于普及中国传统社会政治思想的常识,是有益的。

但是,这种研究方法支持下的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限制:第一,从研究的出发点讲,一种致力于争辩中国有没有哲学(政治哲学)的方法,是无法保障研究者对于真实思想历史面目的刻画的。因为"你有我也有"在方法上具有一种比附的嫌疑。第二,由于这种方法立意于交代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涉及的基本问题,因此陈述问题本身蕴涵的需求超过对于问题之间逻辑关系的清理,它无法帮助人们有机地通观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第三,它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内容的删削,还是单一的儒家中心的。诚然儒家思想是古典中国思想结构的中心,但是,在勾画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时候,如果只是以儒家作为论述的轴心,就难以照顾到其他各家在传统政治哲学建构过程中所发挥的必不可少的作用。第四,这类研究还是以对于西方哲学的割裂和简单归类为方法支持的。事实上,西方哲学具有自己分门别类发展的历史结构。我们绝对没有理由讲,西方哲学只是思辨哲学,那只是西方近代哲学一个组成部分的特点--尤其是站在德国古典哲学的视角看问题的时候。无论是古希腊罗马、还是欧陆英美,西方都有自己深厚的政治哲学传统。

其二,意识形态的勾画,与之相伴随的研究导向是将古典历史与现代变迁中主导的意识形态作为论述政治哲学问题的中心。[4] 在这" 种研究方法的指引下,作者将中国政治哲学的发展史视为意识形态的演变史,勾画出一条从古典的主流意识形态--儒学到现代的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的发展线索。作出这种勾画的政治哲学理论依托主要是认定政治哲学主题是"历史上居于统治地位的国家指导理论",以之为核心,作者将古典思想--不论是天人关系、人性问题,还是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和国民义务都归纳到政治哲学的主题之中加以审视。并在历史的推演之中将中国政治哲学发展史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古代儒学、宋明儒学、从儒学向马克思主义转折。这一研究进路的宏观描述是具有某种创新性的。但是,由于研究者只是对于政治哲学的理论边界进行了粗略的划定,因此,具体的论述几乎完全落入既往的思想史写作模式中,而没有将政治哲学与政治思想的边界成功地划分出来,从而缺乏真正的创新性。而且,一部中国政治哲学发展史,能否用意识形态作为轴心来加以勾画,在理论上是值得商榷的,就思想历史的演进本身状况来看也是值得怀疑的。

其三,政治功能的凸显,与这种研究相伴随的研究导向乃是"五四"以来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采取的基本态度--一种不妥协的批判封建主义、王权主义的导向。这一研究的近期重要成果,是刘泽华主编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与社会整合》。[5] 刘泽华自80年代以来一直专注于中国政治思想史的研究,学术收获颇丰。他由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清理进入到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上与其他研究者并没有太大区别。但是,与一般直接从事中国思想史研究的学者进入政治哲学研究时对于政治哲学理论问题掉以轻心不同的是,刘泽华注重政治哲学的理论预设。一方面,他认为从政治诸学科中的地位上讲,政治哲学"具有统领全局的意义";另一方面,从与政治制度安排这类"硬件"相比较的角度讲,政治哲学是作用于人们思想与行为规范的"软件"。再一方面,他将政治哲学研究问题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确定政治哲学关注的主要是五个问题:政治思想与观念中最具有普遍性的理论与命题、有关政治"为什么是这样"的理论与命题、政治价值的理论依据、有关政治范式化的理论与观念、政治理论的结构与思维方式问题。而且,他特别指出"不梳理政治哲学就难以把握中国历史的总貌和特点"。基于这些预设,刘泽华着力对于天命信仰与王权认同、天序论与社会秩序及整合、道与社会规范、大一统与政治分合、王权至上观念与权力运动大势、人为贵与王政、崇圣与社会控制、崇公与抑私、改易更化论与改制变法、革命论与王朝更替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可以说,就中国传统政治理论的基本问题域而言,刘泽华的研究都已经涉及到了。而且论述的确当性是较高的。但是,因为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进行研究的理论划界的辨析还是较为粗放的,具体论述中间使得阅读者不太容易区分政治理论、政治制度、政治文化与政治哲学的界限。同时,强烈的批判预设,使得研究者的分析中立性保持得不是太好,结论的效度与信度就有所下降。

其四,理论结构的提取,与这种研究相伴随的研究导向是建立"中国的"政治哲学理论体系。近期的代表作可以是刘晓的《现代新儒家政治哲学》。[6] 相比于前述研究者来讲,刘晓对于政治哲学的理论边界保有较高的警觉。他划了20多个页码的篇幅讨论了政治哲学的概念、意义与范围问题。而这种讨论比较引人关注的是,作者给予了政治哲学学科的西方论述以学科坐标的地位。这似乎有以西方对于政治哲学的界定来范围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危险。其实,这是我们使用政治哲学这样的概念来整理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某些深层次内蕴的一个必然方法"选择":因为从概念到范围的基本规定性来讲,政治哲学都不是我们传统思想中具有形式化建构的东西。在某些方面,相近的思想内容也许具有类同性。然而,一旦我们试图对于这些类同的思想内容进行形式化、即按照现代学术划界的分门别类的研究时,我们就不能不接受"逻各斯"意义系统的形式化分科话语。其实说起来,前述几类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理论上的限度,就是因为对此的理论警觉不高导致的。

刘晓对此的警觉是值得认同的。他认真清理了现代西方著名的政治思想家们关于政治哲学理论规定性问题的论述。从古典政治哲学的赞赏者(如斯特劳斯)到现代政治哲学的捍卫者(如伯林等)、从行为主义功能主义的政治科学家(如达尔、伊斯顿)到规范取向的政治学家(如萨拜因),刘晓都对其进行了理论关注。从而将政治哲学的学科特征进行了较为可靠的归纳:政治哲学的对象是人类的观念与精神,在事实与价值的二分框架中它关注的主要是价值评价。它具有较高的抽象性、价值性、规范性、凸显的是政治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它还具有传统性、意识形态性。它注重政治的目标,在方法上有自己的真理性标准。这些归纳基本上把现代西方政治哲学的学科特性给展现出来了。通过这些理论清理,刘晓将政治哲学规定为探讨政治价值尤其是合法性正当性及理想政治秩序、建构政治价值范畴及其关系的元理论、以及以此为基础的社会政治批判理论。并以之为方法指引,对于现代新儒家关涉政治哲学的心性论、历史叙事、政治论述、国家论道、与现代民主的关系问题、自由与平等、保守主义与民族主义、思想本源进行了分析研究。

刘晓对于新儒家政治哲学的研究,因为是个案研究,还不足以反映他对于整个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意见。而且因为他处理的是中国现代思想史问题,也许给他提供了论述问题的方便。因为现代中国思想学术的学科分化已经能够达到学科独立化的基本状态。但是,他在讨论"中国的"政治哲学问题时表现出的方法自觉,乃是最具有启发意义的。不在现代西方政治哲学理论中吸取足够的理论营养、不在中西方政治思想的深入比较中,要想就中国传统思想本身进行论述就凸显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特质、内涵和问题,是不可能的。

三、方法进路

无疑,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先天方法限制,即它是以西方现代的学科划分为学科存在的形式化条件的,制约了研究者在方法上的选择余地。研究者需要对于政治哲学研究方法的进路有一种自觉。本来,研究方法可以是研究者个性化的东西,更可以是"无政府的"。[7]为什么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者对于自己的研究方法进路需要有如此审慎的态度呢?除开前述的学科形式化理由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因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如果没有自觉的方法论选择的话,研究根本就不可能展开。一方面,这是由于中国古典思想的陈述不是"逻各斯"式的,而是日常思索式的。我们研究中国古典政治哲学,必须首先恰当地处理研究所凭借的原始资料问题。不在自觉的方法指引下,将关乎政治哲学主题的原始资料从古典的非学科化而是混一化表达的各种思想的思想史资料中离析出来,那政治哲学简直就不曾存在过。研究对象没有确立起来,我们研究什么的问题就无法解决。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中国古典思想在近代遭遇到了西方思想,从晚明迄今,中西思想的交流使得"中国的"纯粹性受到了侵蚀,这种侵蚀简单地讲,可以形容为中国的思想内蕴需以西方的表述方式表达。我们如何研究自己民族的思想史,就此必须在小心翼翼的中西对比和特征分辨中进行。否则,我们就无法准确地把握到中国传统思想的脉搏。这一研究处境,逼使我们不得不对方法问题加以重视。再一方面,我们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是为了什么的问题,也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研究方法问题。中国传统思想、尤其是儒家思想,尽管追求自己学术活动的社会政治效用,但是,他们的成功之处,多半限于个体心性安顿问题。对于社会政治制度的安排,多半出于玄想。这既使得中国传统思想的哲学性质得到了强" 化,又使得中国传统思想的社会效用没有保证。如果我们仅仅是在还原中国传统思想的基点上研究它的话,那意义就极为有限了。这驱使我们转换中国传统思想主要服务于个体心性需求的定位,将关涉社会政治生活的思想内容纳入到社会政治现实需要的范围之中。进而将其中的政治哲学内容离析出来,使之具有独立的现代学科价值。并在以其理解中国传统的整体历史面目的基础上,使之可以凸显其服务于现代社会政治生活需要的当下价值。

确认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方法的重要性,便需要对这种思路之下的研究方法进路进行勾画。简单地讲,这种研究方法可以以四重推进的研究进路来概述:首先是"历史--描述",其次是"思想--提炼",再次是"比较--界定",最后是"理论--重构"。之所以说这四者之间的关系是四重推进的关系,是因为它们既有一种不能倒置的逻辑递进关系,又有一种相互支撑与依赖的辨证联结关系。就前者而言,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首先是一种历史研究。历史的叙事必须遵循一种尊重历史的描述原则。在此基础上才能将历史中的思想体系及其蕴涵的独特思想贡献提炼出来,并通过中西思想的比较凸显各自的思想特征,进而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理论结构烘托出来。假如倒置四者的关系,进行反推,就可能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作为现代研究者预设的某种理念的一个证明材料,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面目反而不可能清晰地呈现在我们的面前。就后者来讲,没有历史叙事,就没有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思想史基础,缺乏思想史基础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就可能堕入随意的比附,随意的比附结果就只能是反传统的。这势必把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弄得不伦不类,前述的空间感、时间感与学科独特性都得不到凸显。

首先看"历史--描述"的环节。历史是什么的问题是需要回答的。简单地讲,历史就是过去发生过的事情的总汇。而历史学就是忠实并详实地记录历史事件的学问。历史学遵循某种描述的方式就是顺理成章的。这中间当然有历史学家对于事实记录的个人选择,以至于卡尔强调"历史是历史学家跟他的事实之间相互作用的连续不断的过程,是现在跟过去之间的永无止境的问答交谈。" [8] 于是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中对于其历史基础就此应当怀抱两点信念:一是尊重历史事实,二是必须发挥研究者的能动性。前者是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得以研究的基础,后者是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据以凸显学术性的条件。在前者言,我们就没有理由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简单地归诸儒家政治哲学。在后者讲,我们就必须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主流的学派、思潮(如儒家政治哲学)加以足够的重视。前者的宏观把握为后者的重点论述奠基,后者的重点论述显示前者的深度与特质。历史描述必须在思想史上的诸观念体系之间保持一种均衡态势。

其次看"思想--提炼"的环节。思想总是个体的,尽管它可能代表着一个社会阶层或集团。个体性的思想是活跃的,还不具有公共性的。它要融入思想史,就还得以其具有思想推进意义的贡献的凸显,才有可能,从思想史的一般进程来看,并不是每一个思想家的思想都有进入思想史的价值和必要。在形似杂乱的个体思想中离析出具有思想史意义的思想,就是思想史研究的一个基本功。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显然是广义上的思想史研究。从思想史的时代划分上讲,从先秦、两汉、魏晋到唐宋、明清、再到近现代,有无数的思想家,但是他们未必都思考过中国意义上的政治哲学问题。从政治哲学的思想主题上看,天人关系、人性善恶,王权观念、官宦制度,也未必都是每一个思想家关注的对象。儒家的政治哲学主题确实具有某种主导性,但是儒家与道家的互补结构、儒家与法家的互补结构显然是不能忽视的。观念史形态的政治哲学固然值得高度重视,而生活形态的政治哲学未必就可以忽略。这中间又有一个思想提炼的学术工夫问题,也有一个寻找到诸思想流派与诸构成环节的平衡点问题。

再次看"比较--界定"的环节。比较可以在思想家之间进行,也可以在同一政治哲学、乃至文化体系中的不同历史时期之间进行。但是我们在方法检讨意义上的比较,专指中西政治哲学的比较。这种比较之所以必须进行,是由于前述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方法处境决定了的。比较的进行,既需要对于西方的政治哲学理论与历史,尤其是西方古典政治哲学与现代政治哲学的不同论述背景与理论指向,有一个较为清楚的认识。又需要对中国的政治哲学之以古典的学科含混性存在的形态与以现代的自觉研究的学术活动,加以区分。在此基础上,对于中西方政治哲学的存在情形、问题轴心、架构方式、功能发挥、历史演变、现代转型等等加以全方位的比较研究。这种比较,具有对应性,即西方政治哲学家对于某个问题是怎么处理的,而中国思想家对于类似的政治哲学问题又是怎么处理的。但是,这种对应性不是比附性,即不是西方有什么中国就有什么,而且攀比西方政治哲学来重建中国政治哲学。同时,这种比较又具有不对称性,即西方的政治哲学从研究主题到问题架构方式,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主题与问题架构方式,几乎都是两样。前者是可比性的基础。但后者不是不可比性的依托。因为后者所体现的差异性,恰恰正是前者比较的价值体现。再者,这种比较是在西方政治哲学之作为强势话语的情景下展开的。西方政治哲学的强势之为强势,不是因为它借助西方的暴力逻辑,从而得以推广自己。而是因为它揭示的人类现代政治处境的价值底蕴。于是,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又不得不划分出现代转型前后的不同政治哲学问题域、与传统的理论形态不同的现论构成,以及依托的不同社会形态所驱使人们思考的政治哲学功用的界限。

最后看"理论--重构"的环节。这里的理论是指足以范围中国传统政治哲学诸学派、诸流派的问题兴趣、陈述方式、理论的所指与能指,进而刻画出"中国的""传统""政治哲学"的诸特征。这一理论,是传统本身没有直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它是当下的研究者所必须提供给读者的。因此,它是一种重构的产物。这种重构当然不是研究者对于历史随意的铺排,而是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之作为分散性论述、朝代式演进、含混性存在的一个分解。它是"中国的",因此不与"西方的"政治哲学混同。它是"传统的",因此不与"现代的"政治哲学一致。它是"政治哲学的",因此不与一般"政治思想的"混淆。这些边际界限的清楚划分,是建立起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正当性基础的前提。否则,这种研究今天可以命名为政治哲学研究,明天也许称之为政治思想研究、甚至是政治制度研究,也无不可。因此,大致可以说,这一研究的学科形式要件是由西方政治哲学提供的,而内容构成要素则是由传统思想提供的,它是一门"现代"中国学术研究:逻辑的整理工夫是显然的,而进入传统的扎实理解能力是必须的。只有两种能力的相对具备,提供名之曰"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成果才是可以期望的。那种简单地诉说一下哲学是什么,政治哲学又是什么,再比附到中国思想史上,诉说一下中国哲学是什么,再诉说一下儒家思想是什么,然后简单地以儒家思想深层主题来替代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路径,在方法上是值得再检讨的。

四、方法的功用

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来讲,方法的问题是极端重要的问题。但是,方法反思不是本体性的,而是功用性的。之所以说这种反思不是本体性的,是因为,研究方法的存在与作用从来不能离开研究的具体实践。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方法只能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联接在一起才是有意义的。因此方法是不能独立自存的。它也就不可能是本体性的。离开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自身演变,中" 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就是不能存在的;离开中国传统政治哲学诸问题的研究,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方法就是纯粹玄想而没有针对性的。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为自己寻找合理的存在理由上来看,这是一个顺推的过程。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为自己确定理性的研究进路来讲,这是一个逆推的过程。不论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存在推向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再推向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方法,还是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方法反推向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再推向中国传统政治哲学自身演变,二者都构成相关研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方法在其中都不具有独立自存的根据。

之所以说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方法的反思是功用性的,是由于,它是绝对服务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活动需要的。在研究的具体实践中,它始终是第二性的、从属性的。在确认这种功用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之下,我们需要对其可能发生的功用有一个轮廓的刻画。其一,前述指出的方法进路尽管是功用性的,但是,沿循四者固有的逻辑演进关系支持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是必须守持的方法原则。其二,方法的四个环节,是具有功能差异的。前两者主要采取的是归纳的具体方法;后两者主要采取的是演绎的方法。前两者主要采取的是分析的方法;后两者主要采取的是综合的方法。前两者面向的是历史;后两者面向的则是理论。前两者负责的对象是理论理性;后两者负责的对象是实践理性。其三,方法与研究之间的关系连接点或契合点在哪里的问题是必须弄清楚的。显然,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是要与现代中国政治发展与变革的精神需求相贯通。因此,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方法的选择必须具有明确而强烈的"现代"意识。这当然不是要将古典的政治哲学扭曲为现代的政治哲学,而是要将古典政治哲学中蕴涵的现代性因素激发出来,使之具有的活性因素能够服务于现代政治生活的深层精神需要。

简单地讲,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方法问题反思的功用目的,就是要促进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作为一门具有现代独立学科意义的学问的诞生,就是要促进中国现代政治哲学的健康发展,就是要推进中国当代社会政治生活的健全精神走向。这是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方法最大功用的一种预期。

作为一门具有独立学科意义存在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在学科定位上的三个要素是必须予以同时关注的。就政治哲学的学科定位而言,其实不用过于停留在西方政治思想家关于何谓政治哲学的个性化争论上面,仅就西方关于政治哲学的辞典定义就可以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提供一个最基本的学科形式化理由。政治哲学研究的是政治、尤其是政治价值、政治现实的实质和政治分析的知识假定有关的观念的学科。作为规范理论,它力图阐明政治的价值,确定什么是希求的和道德的事物。当政治哲学关注现实怎么样的时候,关注的也是现实的实质和根本性质,而不关注特殊的经验事实。当政治哲学提供分析工具的时候,它注重词汇和概念的含义、论证的逻辑,发现真理的途径以及命题的根据。[9] 这中间当然需要对于政治哲学、政治理论、政治思想、政治科学之间的边际界限予以重视。[10]

作为中国现代政治哲学研究一个组成部分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是要为中国现代政治哲学的建构服务的。在研究方法上我们必须避免为传统辩护的传统主义走向。当然也需要避免以往那种以批判甚至诋毁传统为导向的研究取向。以理性来筹划既关注传统又展望未来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也许最有利于我们建构中国现代政治哲学。

作为服务于中国现代社会政治转型精神需要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首先应当确立其作为学术研究的特质,而不应当扭曲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来僵化地服务于现实政治的要求。那样势必因为蔑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学术尊严,而败坏研究的声誉,影响研究的前途。其次应当以提升中国现代社会政治生活的精神品质为鹄的,来研究中国传统政治哲学问题。传统的与现代的,毕竟属于具有对峙性的二元假设。注重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历史面目是这种研究的底线要求,而注重这种研究健康地影响现代中国的社会政治生活是这种研究的必然升华。

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具体实践来看,研究方法的陈述自身常常只是对于即将展开的研究的一个预期。而方法的力量只会显示于研究展开的具体进程之中。因此,作为一种方法的陈述,也许会陷入理想化的圈套之中。在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中,究竟能否兑现上述方法预期,还是一个在研究实践中需要逐步检验的问题。就此而言,任何对于理想方法接近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又都是有其存在价值和意义体现的。毕竟,方法不是妨碍研究而是推进研究的工具。

注释:

[1]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研究项目"政治哲学研究"(课题编号A01014)子项目"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2] 前者如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起由三联书店出版的"宪政译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西方现代思想丛书"。后者如上海三联书店近期出版的有关斯特劳斯、施密特的著作。

[3] 周桂钿主编:《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4] 刘惠恕:《中国政治哲学发展史--从儒学到马克思主义》,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

[5] 刘泽华主编:《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与社会整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此前,刘泽华在上个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还曾出版《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反思》、《先秦政治思想史》、《中国传统政治思维》、《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以及近期带有总结性质的专著《中国的王权主义》等著作。这些著作的精神脉络是完全一致的,那就是理性清算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本价值预设--封建王权主义。

政治哲学原理及方法论范文2

[关键词]中国政治哲学;宏观理论建构;微观政治主体;述评

政治哲学作为一门“对政治事物的一般性的反思而深入地理解人的生存和世界本性的学问”,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受到我国学者的关注和研究。近十年来,无论是从从事政治哲学研究的学者人数,还是从政治哲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来看,政治哲学的研究都取得了比较大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政治哲学在当代中国已然成为一门显学。本文以发表的学术论文为线索,对近十年来中国政治哲学的研究作一综述和简要评论。

一、从宏观理论建构到以问题为中心的转向

政治哲学研究在中国的兴起,激发了诸多学者对当代中国政治哲学进行理论建构的兴趣。

从政治哲学的学理结构角度探讨中国政治哲学的体系。有学者指出,政治哲学的学理结构是从哲学的人学理念推演出伦理学的道德原则,进而再引申出政治价值学说来展开逻辑的。这也就意味着,规定着政治活动的性质、任务和目标的政治哲学之思想来源,是某个特定时代的人学理念和道德原则的政治学演绎和逻辑结论;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哲学体系应该坚持的逻辑起点和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人学本体论,辨证地继承我国的优秀文化传统,建立起一种既鼓励物质文明,又提倡精神文明的哲学、道德伦理学和政治哲学体系。

从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讨论中国政治哲学的建构。有学者认为,价值性和事实性的关系,构成了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任何一门政治哲学的建构,都需在理论内达成价值性与事实性的某种统一;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建构之路应该从理想性转到现实性,即从经典马克思主义致力于理想社会的理想性政治哲学到依据现实生活的现卖性政治哲学的转变。

从理论综合的角度讨论中国的政治哲学建构。有学者指出,政治哲学是对政治权力的来源及其行使的正当性,以及理想社会模式等问题从根本处进行思考的一门学问;对于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研究者来说,一件充满着挑战的理论工作应该是在综合中国传统政治哲学、近现代政治哲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三大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社会主义现代中国的政治哲学的思想体系与新的传统。

对中国政治哲学进行理论建构是近十年中国政治哲学研究的一个趋势。这些研究成果涉及政治哲学的基本概念、政治价值论、方法论等,对中国政治哲学的研究有着重要意义。但是,这种宏观建构的政治哲学理论体系有着不可忽视的缺陷:一个是玄之又玄,其表现就是在概念中转圈子,从一个概念转到另一个概念;一个是空发议论,其表现是依据某个政治价值,比如公正、自由来批判宏观现象与大制度,而不肯去切实地分析身边的小问题与小制度。

对此,有学者着重强调,政治哲学研究在中国刚刚起步,中国的政治哲学研究不是要亦步亦趋地与当代西方学术“接轨”,而是要自觉地形成中国的批判意识与独立视野。中国学者研究政治哲学的基本任务有二:一是批判地考察西方政治哲学的源流,二是深入梳理中国政治哲学的传统。对中国学界而言,今日最重要的是在全球化的时代能够始终坚持自己的学术自主性。无论对施特劳斯学派,还是对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共和主义或后现代主义等,我们都主张从中国的视野出发进行深入分析和批判性讨论。中国政治哲学的开展,毫无疑问将有赖于重新深入地研究中国的古典文明传统,特别是儒家这一中国古典政治哲学传统。但是,深入地研究儒家和中国古典文明不是要采取理想化的方式,而是要采取问题化的方式,重要的是要展开儒家和中国古典传统内部的问题、矛盾、张力和冲突,以及儒家和中国古典传统在面对现代社会和外部世界时所面临的困难,对此我们并不需要回避、掩盖或否认,恰恰需要充分展开并加以分析。中国政治哲学的开展,同时也必然以日益复杂的中国现代社会发展为动力。当代中国已经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现代社会,同时又处于前所未有的全球化格局之中,我们对中国古典文明的重新认识和重新开展,无疑必须从现代中国和当代世界的复杂性出发才有生命力。

因此,以问题研究为中心,特别是以当代中国的现实问题为中心成为了近年来中国政治哲学研究的一个基本转向。

二、以现实问题为导向的政治哲学研究

以问题为导向的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研究,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当前中国社会的现实问题。对此,有学者认为,当前国内政治哲学界存在的问题是缺乏对当代中国社会类型的准确定位。这不仅在理论上严重影响了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的发展,而且在实践上对政府决策和社会治理也产生了不利影响。发现和确定当下我国社会处于何种类型应是我国当代政治哲学的出发点。该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社会总体上是属于在根本利益上无对抗、无冲突,但在具体利益追求上体现多元的个性化差异状况,这种差异化主要表现为:(1)差异化的生产关系,即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外资、民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的生产关系;(2)差异化的政党关系,即一党执政,多党合作;(3)差异化的社会阶层关系一“两个阶级化为十大阶层”,即由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化为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市失业半失业人员阶层。因此,差异性社会无疑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所面临的最大现实,其社会类型是“差异性社会”。因此,差异性社会与和谐政治是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的基本向度。

有学者指出,当代中国的问题很多,但从政治哲学的视野看,现实的和最重要的原因是权力至上的金字塔式的社会层级结构带来的官本位、权力本位的政府运作体制和政治体制。社会层级结构的讨论和建构虽然不能说是解决当下“中国问题”(当然主要指国内问题)的惟一有效途径,但根据马克思社会层级结构理论,立足社会结构变迁,从学理层面和社会层级结构的讨论无疑可作为破解“中国问题”、建构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的一个重要而独特的分析进路。作为凝结和展现当代人社会政治地位‘c全息图”的社会层级结构既是当代中国问题的总根源,也是消解诸多中国问题的着力点,因而社会层级结构分析对诸多社会乃至政治问题就具有相当的解释力,应该成为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的基本论域。

还有学者认为,政治哲学研究在中国的兴起,主要动力并非来自西方学术界的刺激,而是来自中国发展的内在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中国发展进入经济起飞阶段之后,政治起飞的任务得以彰显,而政治起飞应该是中国思考的问题意识。因此,中 国政治哲学研究必须直面中国社会发展的核心难题一政治发展与政治起飞。该学者指出,面对中国发展的政治起飞问题,我们的政治哲学研究应当回答:中国社会的政治起飞如何可能?人类在古代城邦公民政治或君子—大人政治和现代权利政治之外,能否发展出第二种可能的政治(哲学)模式?若能,那么东方政治(哲学)传统能否发展出人类第二个政治(哲学)类型?从当代世界发展看,政治领域的最大特征是西方的霸权与东方的崛起。于中国哲学研究而言,我们的根本问题是,如何在批判地扬弃中国传统王道政治哲学与西方现代权利政治哲学的基础上,创建新的政治哲学范式?围绕这一问题,我们的政治哲学研究还必须创造性地回答的重大问题有:良好的社会如何可能?在西方主导的世界上我们如何进行政治思考?中国的政治起飞如何实现?

三、从宏观政治制度研究到微观政治主体研究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各种现实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中国现代社会日益走向复杂性,这也推进了中国的政治哲学研究以问题研究为导向。正如我们所知,政治哲学所要面向的问题很多,有宏观问题和微观问题之分。近十年来中国政治哲学发展经历了从以宏观政治制度问题为导向到以微观政治主体问题为导向的转变。

有学者认为,政治哲学参与现代中国社会改革,其原初的目的就是解释阻碍中国社会发展与正义的“中国结”。但是,其理论维度从一开始就超越具体的问题之外,而直接深入到“结”之编组的原因与根据。也就是说,直接探讨一般国家政治制度的正当性问题,比如讨论土地的所有权、政府的基本原则,或者立法的正当性基础等此类的问题,不是提出解决具体问题的实用对策。极其重要的一点,中国在与现代世界,尤其与西方世界对话而制定共同的政治规则时,社会一历史的差异,使中国的政治哲学学者更趋向于选择社会一历史的宏观视野来讨论政治哲学的问题。因此,从政治哲学角度研究宏观的制度问题也就引起了我国学者的关注。

有学者从社会现代转型的角度,以(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矛盾为中心线索,把制度放进马克思主义价值学的视野中,集中考察了制度在促进人的自由,形成自由秩序的过程中所具有的价值及其实现机制。该论者认为,随着中国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全面转型,政治建设与政治发展问题凸显出来。如果说经济和军事实力属于“硬实力”,而政治价值观属于“软实力”,那么,政治制度建设则是存在于“硬实力”和“软实力”之间。通过政治制度建设,不仅可以将“硬实力”和“软实力”整合起来,而且是“硬实力”和“软实力”提升的根本途径,将推动“硬实力”和“软实力”的提升机制化。因此,该论者认为,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

与此不同的是,有学者指出,尽管以政治制度为中心的宏观政治研究范式在政治哲学研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面对高度复杂的现代社会,宏观政治模式也有重大的缺陷:正是在宏观政治哲学那里,政治哲学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另外一种理论哲学,心甘情愿地受“自然科学化”的理论哲学或意识哲学范式的支配。它习惯于抽象掉内在于社会生活各个层面和日常生活世界之中的多态化的、多样性的、边缘性的和微观的权力结构和控制机制,把中心化的、宏观的权力运作和国家制度安排等宏观政治活动,以及周期性的经济活动机制,即一种理性化的政治权力或经济权力放大为人类社会历史运动的普遍的、绝对的规律和力量。对此,该论者进一步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由于理性的危机而重新审视日常生活的意义和价值的时代,生活在社会结构、社会分层、社会机制日益多元差异,非中心化的微观政治权力和文化权力结构日益发展的时代,自觉地开辟微观政治哲学的领地,显然是对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新发展。因而,在当代中国语境中,推进微观政治哲学研究更具有启发意义。

有学者认为,在现代法制社会条件下’提升每一个个体的“政治主体意识”的自觉程度,以形成广泛介入的政治参与和政治监督,是实现权力制衡、促成民主政治的必要条件,而这需要有政治哲学层面的深层论证。该论者指出,政治主体分为“社会政治主体”与“政治权力主体”两个层面。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思维的根本缺失是“社会政治主体”认识的缺席与“政治权力主体”认识的强化,致使社会一般成员的政治认知、政治人格及政治参与意识先天不足,更缺乏政治权利意识。因此,当代中国政治哲学要关注微观的社会政治主体研究。

我国著名学者韩庆祥教授指出,马克思哲学本质上是一种实践生成论哲学,其主体是人,目的也是人,人是在实践中生成自己与实现自己的。而要真正使人成其为人,能力问题很重要。能力原则能培养人的先进性:第一个先进性是能力本位内在要求公正,有能力的人就希望公正,希望有平等的机会,这种公正,相对于等级而言是先进的;能力本位还会产生第二个先进性,就是它欢迎民主;能力本位还会产生第三个先进性,那就是使人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过去我们的政治行为围绕权力做得太多,今天我们应该围绕能力来组织政治行为、政治活动;把能力原则引入我们的政治活动,用能力而不是权力来增强我们政治的权威及其影响力。以此,当代中国的政治哲学研究应由权力本位的政治哲学走向能力本位的政治哲学,最终的使命就是使政治人在政治行为中真正成其为人,使从事政治活动的人真正成其为人。

四、结束语

政治哲学原理及方法论范文3

从“显”的线索说,如果我们撇开民间或官方的祭孔和办学活动不谈,那么在理论层面较明确提出自己复兴儒学主张的,主要有三种:即蒋庆在政治儒学层面的“王道政治”,康晓光的“新仁政”,陈明在文化儒学层面的“即用建体论”,这就是所谓“当代大陆新儒家”的三大代表人物。虽然三家的主张没有如此简单,但这种贴标签、符号化的方式颇能凸显他们的儒学主张。

蒋庆重视政治儒学层面,他提出“王道政治”。蒋庆认为,儒学以政治思想见长,其核心就是“王道政治”,却可惜被民主思想解构了,成了西方学术的殖民地,儒学的“王道政治”失去了原有的精义。他坚决捍卫中国思想的独立性,要以“中国解释中国”、“以儒学解释儒学”。蒋庆论政,特别重视政治的合法性问题。他认为,“王道政治”的核心就是拥有极强的合法性,它是“天道(神圣)的合法性、历史(传统)的合法性与人心(民意)的合法性同时构成完整统一的合法性,并且每一重合法性都相互制衡而不能独大排斥其它的合法性。”“王道政治”是“政道制衡”的政治,是真正能实现长治久安的政治。“王道政治”只是反对西方民主政体“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的缺陷,但它不反对民主政治,而且认为“王道政治”还能包容民主政治,吸取民主政治“民意合法性”的正面价值,又能通过天道合法性与历史合法性制衡民主政治“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的偏向,克服民主政治极端世俗化等弊病,建立一种实现人类“中和价值”(三重合法性价值)的政治。基于“王道政治”三重合法性的政治理念,他还设计了落实该理念的制度——即议会,他所设计的议会是包括通儒院、庶民院、国体院在内的三院制。 “议会三院制” 分别代表三重合法性。即通儒院是代表儒教价值之议院。他特别指出,由于儒教代表中国六千五百年来之天道性理,是超越神圣之合法性的代表,“在中国政治中,只有儒教具有宪法地位”。因此,“议会中必须对儒教有特殊制度安排”。庶民院是代表民意的议院,它是民意合法性的代表。国体院代表历史文化之合法性,其功能相当于西方古代之贵族院,是能真正继承贵族传统的。由于中国没有西方式的古代贵族,只有由代表历史文化的其他宗教组成国体院。至于议会三院之间的关系,他指出,“通儒院”并非其他两院的主导,而是并存制衡的关系。

与蒋庆相同,康晓光也是从政治层面来倡导儒学的。他的“仁政”学说相对较为复杂。就理念层面看,康晓光继承了孟子的“仁政”。“仁政”是什么,就是“仁者行政”,即执政者常怀恻隐之心。就政府形态层面看,现代“仁政”就是一个仁慈的、开明的、权威主义政府。仁政是信仰并践行儒家理念的贤人政治(他以信仰并践行儒家理念作为评判贤人的标准),实质上“仁政就是儒士共同体专政”。康晓光以西方社群主义理论批评西方自由主义的观点,反对西方的民主政体,他认为仁政是一个仁慈的权威主义,它不能实行西方的民主政体,不能采纳“人民主权”、“多党制”、“全民普选”等西方式民主的要素。理由是:其一,儒家可以承认“主权”属于全体人民,但坚持“治权”只能属于儒士共同体。这是因为,天道高于民意,而只有儒士共同体才能体认天道。可以说,儒家并不绝对拒绝“人民主权”原则。其二、那么不信奉儒家理念的政党就没有资格执政,所以儒家反对“多党制”。其三,“全民普选”是与儒家反对抽象平等原则相违背。不实行全民普选,统治者只能由儒士共同体推举,而无需全体国民选举。

康晓光还用儒家“道统、学统与政统三位一体”的架构来解释仁政。其中“道统”,就是仁政,就是王道政治,是政治哲学的原则。至于仁政(有时称民本主义)如何在行政层面落实,也就是“政统”如何实现,他提出了三种机制:第一种机制,开放的大众传媒。第二种机制,行政决策咨询机制。第三种机制,建立法团主义体制。而在“三统”结构中,最重要的是“学统”的建立。康晓光认为,只有中国建立“儒教国”,即通过推行儒学教育,“儒化”上层的共产党和下层的大众,形成新的儒家化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最后,康晓光还指出,新的仁政应包涵仁政、儒教、法团主义、福利国家,还有新闻自由和结社自由。其中有些新东西是中国本土的,如仁政、儒教,有些新东西来自西方,如法团主义、福利国家,新闻自由、结社自由也可以算作是西方的东西。

陈明则在文化哲学层面提出“即用见体”理论。陈明关怀着文化重建的抱负,其文化重建包括政治建构、文化认同、身心安顿三个方面。陈明认为,在民族主干文化缺位(实质就是儒家文化缺位)的不利条件下完成文化重建,需要一种建设性、创造性和有解释力的言说架构和平台。为此,他提出了“即用见体”的命题。其中“体”,就是“人的本质”、是“生命存在的内在可能性”,也是“中国人的意志需要”,而“其它一切均是为意志需要服务的用”。作为一个命题,“即用见体”是指人们在具体历史情境中通过创造性的活动,把生命存在的内在可能性表达实现出来,建构起新的生活形式和新的生命形态。在文化重建的过程中,陈明与形形色色的“原教旨主义”、“全盘西化论”不同,他只是以“即用见体”的中国哲学范畴,增强中国人的认同感,骨子里在于以一切有效的政经、文化等(可能包括西方的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宗教文化)手段,来实现中国人的主体需要和人的存在。

然而“隐”的线索没有“显”的线索视野那样开阔,它只是在狭窄的中国哲学领域内追求自主性和中国性。不管是“中国哲学合法性”还是“重写中国哲学”的讨论,都是发生在中国哲学专家内部。他们不满于百年来中国哲学研究的现状,认为中国哲学研究先驱多用“格义”的方式,以自己熟悉的某种西方哲学理论来解释中国哲学,例如胡适以实用主义,冯友兰以新实在论,贺麟以新黑格尔主义,唐君毅以黑格尔哲学,方东美以生命哲学,牟宗三以康德哲学,侯外庐、任继愈(还应包括建国后的冯友兰)以马克思主义来治中国哲学,都是以中国哲学的史料“削足适履”去填充西方哲学的框架,结果使中国哲学被西方哲学殖民化而失去了自己的主体性,中国哲学成为西方哲学在中国的发展史。他们认为,中国哲学没有西方哲学的本体与现象、主观与客观、身与心、事实与价值、超越与实在、神与尘世等绝对二元对立,中国哲学不仅追求这些概念间的两极统一,而且还有自己的宇宙论、本体论、伦理观和社会政治理论。也就是说,中国哲学有其自身的特性与合法性。因此,他们提出“重写中国哲学”的号召,希望能够建构一种真正纯正的、由民族语言叙述的中国哲学。

以上就是复兴中国文化“显”、“隐”两方面的大体内容,与诉诸文化、社会政治等实质层面 “显”的线索相比,“隐”的线索更倾向纯哲学的形式层面,可以说是发生在象牙塔内的一场静悄悄的中国哲学革命。然而,这一显又一隐、一实质又一形式的活动,共同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推波助澜。

然而,如果我们从20世纪思想史的长程看,有关儒家传统和中国哲学问题的争论,绝不是第一次。20世纪20、30年代左右,不管社会文化层面的孔教运动、读经运动、国学和国学院、“中国本位文化宣言”、孔教会和官方的祭孔活动,还是哲学层面编写中国哲学史的努力,都曾一次又一次地刺激着当时文化思想界敏感的神经,并凝聚成一颇为壮观的文化保守主义思潮。也就是说,在表面上,近年的儒学复兴运动与上世纪初期的文化保守主义运动,不仅相似,而且似乎完全可以将它们一一对位,这使得熟悉中国现代思想史的人恍然有回到民国之感,也被批评者目为“历史的倒错”。从近景看,近年的儒学复兴运动可溯源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传统文化热”。80年代初,庞朴、李泽厚、匡亚明针对文革“妖魔化”孔子的历史大悲情,提出“孔子再评价”而肯定孔子的人道主义和人文主义,开启了儒学研究热潮,而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大讨论则是这种热潮的持续。这场传统文化热的直接后果,一方面使中国哲学研究特别是儒学研究从政治斗争的旋涡中脱离出来,并逐渐摆脱了“阶级分析方法”以及“唯心唯物二元对立”思维的束缚,推动中国哲学研究的纵深多元开展,开启了中国哲学研究自主性追求。另一方面也使人们更多理解、肯认儒学的价值,推动儒学价值的现代转化。这些都为近年的传统文化复兴积蓄力量、铺垫成路。

这两次相差将近一个世纪的保守主义文化运动果真如此一致吗?非也!表皮相似的底下,遮蔽着太大的不同。上个世纪前半期的文化保守主义,不管是社会文化层面的孔教运动、读经运动、祭孔活动,还是哲学层面编写中国哲学史的努力,都是在“自卑羡慕”的心态下做出的。除了个别极端保守者外,当时的绝大多数保守主义者,往往内心里自卑于自己的政治和哲学传统而羡慕西方的民主政治和理性化、系统化的哲学。即使是唱“以孔教为国教”的康有为,实际也是羡慕西方基督教在维系文化传统上的作用,其国教主张真实目的是希望利用孔教维持中国的文化传统,保持中国的国民性不丧失。对于西方的民主政治,当时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一般都是服膺的。即使曾主张西方的民主法治传统不同于中国社会传统的梁漱溟,其最终还是向往西方民主政治的。至于西方哲学的理性化、系统化,更是当时研究中国哲学者所向往。他们研究中国哲学的努力,就是吸收西方哲学的概念和构思,实现中国哲学的理性化、系统化、知识化,这在熊十力、梁漱溟甚至马一浮哪里(他们最能认识中国哲学特性)都能看出。正是这些努力实现了中国哲学新开展和现代化,奠定中国哲学的学科范式,这是先驱对中国哲学最大的贡献,恰恰也是当代中国哲学界最为诟病的地方。

相对于上个世纪前半期保守主义“自卑羡慕”的心态,当代的文化保守主义对中国传统看上去非常自信,他们要以“中国解释中国”,即他们不仅反对依傍、“临摹”西方哲学,要以本民族语言自主地写中国哲学,而且还反对西方的民主政治,要以中国的政治智慧解决中国的问题。我们有必要从他们的主张中,具体分析其自信表现了何种本质。

蒋庆的“王道政治”儒学,是“悬置”或“括弧”了心性儒学讲的。明眼人都看出,蒋庆并没有严格按照“以儒学解释儒学”,虽然他也考据训诂,但其“王道政治”已不是儒家的本真意义,他讲政治的神圣、历史和民意的“三重合法性”,与韦伯的Chrisma型、传统型和法理性的“三种统治类型学”相当吻合,他对“民意合法性独大”的批评,也是托克维尔、哈耶克等西方政治思想家讨论的焦点(我不知道蒋庆本人是否受这些观点的影响);而议会设计中对贵族院和通儒院的强调,实受柏克思想及英法古典议会政治的影响。推开这些不讲,蒋庆论政非常有意思,他似乎要给设计一个融合所有优点的、完美稳定的政体,但是真正实行起来非常困难。正如韦伯指出的,统治合法性的历史演变证明,在同一时代合法性的支持往往以某种类型为主,三者平等兼具几乎不可能。也就是说,现代政治合法性受法理型形式下的民意为核心支持,其神圣型和传统型的支持已弱化。具体到中国现代的政治情状,神圣型的通儒院如何确立?如果它可以通过培养读经运动和儒学教育来形成通儒院的主体,那么儒士的神圣性如何在社会其他成员中确立?再者,传统文化的“国体院”到底以那种文化为传统的代表,如果以未来的儒士为传统文化的代表,那么它与通儒院的关系如何处理?如果以大众为文化传统的代表,那么又如何处理与庶民院的关系?还有,“国体院”如果还包括其他宗教,那又如何处理儒教与其他宗教的关系。很大程度上,政治是一门管理艺术,它特别讲究操作性,蒋庆的这套“王道政治”理想最多说明儒家政治思想中有可供人借鉴的有益资源,但在现代中国的政治实践中很难说能落实。

相对于蒋庆的王道政治,康晓光的“新仁政”似乎更贴近现实。其政治主张的本质是贤人政治或哲学家统治。与东、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贤人政治主张一样,贤人政治最大问题是如何在国人中区分贤人以及培养“贤人”或哲学王,还有合格的“贤人”或哲学家如果不愿担任统治者怎么办;即使“贤人”或哲学家担任统治者,他们如何弥合与凡俗大众之间的思想差距;再者,“贤人”或哲学家担任统治者后是否可能倾向堕落,如果可能,又该如何防范?康晓光看上去对这些问题没有进行深入思考,他径直说贤人的标准是信仰并践行儒家理念的人(他没有给出在各种信仰和理念间选择的理由,可见是一种预设的信仰);即使儒士,历史长期就有“君子儒”与“小人儒”模糊争论,这又如何区别;如何培养儒士,康晓光的办法就是“以儒教为国教”,推行儒学教育,“儒化”上层的共产党和下层的大众。姑且不论他的这种“儒化”办法实行起来多么困难,假若真的成功实现“儒化”,按照儒家原本的政治设想,如果举国上下的每个人都有“君子行”,每个人都会各得其所、各安其分、各行其道,相互友爱,那么统治者就可以“拱手正南面”、“无为而治”了,为何还要有法团主义、福利国家,咨询决策、还有新闻自由和结社自由呢!所以说,从儒家政治哲学严格逻辑来看,其落实政统的“三种机制”实是多余。当然,康晓光是一个冷峻的现实主义者,他看出了历史上儒家政治最大的问题就是民本主义或“政道”缺乏有效的落实机制,与其说法团主义、咨询决策、还有新闻自由和结社自由是落实民本主义的有效机制,还不如说是对防止已掌权儒士堕落的机制。如果在实际的贤人政治中,儒士还会堕落,那么我们还不如放下“儒化”,重点思考如何建立防范政治势力腐败的机制呢?可见,康晓光的儒士贤人政治与其落实的“三大机制”之间有矛盾。或许,康晓光的“新仁政”对我国现行政治现象变化的解释有一定说服力,但我更看重其援引金耀基提出的“行政吸纳政治”或“政治行政化”理论,如果他从这方面着力思考,可能对我国现阶段的政治民主改造更有建设意义。

现在看来,如果撇开对儒学的信仰不谈(如果他们有的话),蒋庆和康晓光的政治儒学主张不仅零散,而且内部外部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困难和矛盾。这些政治主张与其说是一套应对中国复杂政治社会问题的可行理论,还不如说是通过批评或解释现代政治困境来展示儒学政治智慧的努力,以便为儒学在未来中国建设中争一个正统的位置。

至于“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或“重写中国哲学”的问题,我认为更是一个“假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建立在对20世纪中国哲学的片面理解甚至基本否定基础上的。实际上,20世纪的中国哲学,绝不是仅仅依傍、“临摹”西方哲学,绝不是以中国哲学的史料“削足适履”取填充西方哲学的框架。一句话,中国哲学绝不是西方哲学在中国的发展史。如果我们全面阅读20世纪重要哲学家著作就会发现,除个别例子外,凡是思想深刻的哲学家,在自己的哲学构建或中国哲学的研究过程中,大多都能不同程度地梳理出中国哲学的发展脉络、特征及其与西方哲学的差异。不要说熊十力、梁漱溟的哲学,就是西方哲学味浓厚的哲学家,譬如早期张东荪对中、西哲学本体论和语词表达方式的对比,冯友兰对“天地境界”和“负的方法”的解释,金岳霖对“道”的精彩论述,唐君毅对中国文化精神价值的贞定,牟宗三对价值哲学及“心体与性体”的梳理,方东美对“生生之德”的弘扬,都是在中西哲学比较研究中形成的。不仅如此,就连中国哲学没有本体与现象、主观与客观、身与心、事实与价值、超越与实在、神与尘世等绝对二元对立(如西方哲学那样的)这样的论断,不是我们发现的“宝贝”,而是这些哲学家在中西方哲学艰深的比较研究中总结来的。也就是说,他们的研究已经证明:中国有自己的哲学,中国哲学有自己的特质。

当然,我们有必要写符合中国哲学特质的哲学史,但写中国哲学史时要借鉴以上中国哲学家的成果而不是简单排斥。果真如一些人主张的——写真正纯正的、由本民族语言叙述的中国哲学,那么就像钱穆那样来研究经学和子学并“写学案”好了,或者让后人直接读中国哲学的典籍好了,还有比它们更原汁原味的中国哲学吗!这也就取消写中国哲学史的必要了。当然,中国哲学史还是要写的。因为这既可以保持文化的传承,更重要的它能使现代的中国人和世界其他民族理解中国哲学并吸收其智慧。而中国哲学要被现代人所理解,就必须使中国哲学现代化和世界化,何况在中国人的哲学思维、哲学语言已经现代化、甚至相当西方化的今天。 “重写中国哲学”就是使中国哲学现代化和世界化的过程,这正是以上哲学家孜孜追求的。因此,“重写中国哲学”绝不是闭门造车,我们应追随那些哲学家的脚步,吸收他们成果,在中西哲学细致入微地相互比较和相互解释中完成。那些写真正纯正的、由本民族语言叙述的中国哲学的主张,既不可能也不必要。所以说,“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或“重写中国哲学”的问题,是一个“假问题”。它不过是大陆中国哲学界,在走出“唯物唯心论”简化的旋涡后,为争得一个正统地位的申说。这种“哲学的民族主义”实像,有走向“哲学原教旨主义”的危险,不利于中国哲学的真正发展。

综上可以得出结论,在中国文化复兴的自信下面,潜意识仍是不自信的心理。中国文化复兴热潮是一种“虚像”,其所掩盖的“实像”,就是在现代中国文化争正统的努力。这种“实像”,发生在中国大陆政治、社会文化迅速变动的具体情境,它的确能重新唤醒国人对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学的认识和理解,可以培养中国知识分子的自信而逐渐洗腿其“世纪的自卑情结”,有利于积累文化保守主义的资源。但从长远建设性眼光看,除陈明的“文化儒学”外,它们似乎可能倾向“儒学原教旨主义”的危险。

然而就陈明的“即用见体”理论来说,虽然它没有“王道政治”和“新仁政”实质化,但它确实是一种建设性、创造性和有解释力的言说架构和平台,可能是中国文化重建的生长点。但他确实需要细细分梳“体”与“用”的内涵,特别是对“体”的说明,即如果“体”是人的存在、人的可能实现的意志需要,那么人的存在、可能实现的意志需要到底指的是什么,也就是那个要见的“体”、要证的“体”是什么?它仅仅指中国人的优裕生活的日常需要呢,还有其它完善?如果有人的完善,它是不是包括传统儒家的形而上的“生理”和“仁道”?如果有的话,这又牵扯到有形而上学的相关的价值哲学的问题,这又如何在其存在论进路中如何存在呢,也就是在具体历史情境中,人们的创造性活动有没有价值指导的问题!

政治哲学原理及方法论范文4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哲学理论 思想政治教育 方法

一、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应如何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统一

我们认为,真正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学说视为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内在统一,这构成我们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注重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方法论意蕴的理论出发点。要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有一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就是我们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即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这个说法固然正确,但却未免简单化。因为它容易使人产生这样一个看法:似乎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学说涉及两个平行不一的领域,即作为客观现实世界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存在规律和作为人类主体认识和改造现实世界的思维规律。其实,这两者是一致和同一的。作为主观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自然、社会和人类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辩证法的正确反映,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作为世界观的含义。而这一主观辩证法作为一种辩证思维的方法,在社会实践中被用以认识、规范和改造世界时,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又具有了方法的意蕴。

据此,我们可以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方法论意蕴作如下一个界定:所谓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方法论意蕴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学说在正确揭示客观现实世界规律的基础上,又把这种认识作为主体的一种思维工具,反过来规范和改造客观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过程。或者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方法论意蕴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观点和学说转化为人们认识问题、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思维方法的过程。

二、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如何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转化为方法

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方法论意蕴,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具体是通过如下三个途径体现出来的:

其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范畴所体现的方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学说体系中,范畴是对客观现实世界的正确摹写和反映,但它一经形成便又转过来规范现实。而这个规范现实的过程也就是范畴转化为方法的过程。例如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物质范畴,如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曾论及的那样,作为一种方法,就是使当时许多的自然科学家从“原子非物质化”的迷误与困惑中解脱出来。因此,范畴的方法论智能是以范畴在本质上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对象的属性作为基础的。没有对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正确摹写和反映,就没有范畴的方法论意蕴。这也算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个基本要求。

其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命题所体现的方法。与范畴的方法论意蕴相同,所谓命题转化为方法,其真实的含义也是指反映现实和规范现实的相统一过程。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命题,其中尤其是那些重要的通常被称之为理论原则的命题,无疑都是对客观现实世界存在之规律的正确反映。只是基于这一正确反映的基础上,我们才能以此来规范客观现实世界,从而指导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这也就是理论转化为方法的过程。在马克思主义者的命题转化为方法的过程中,有一个问题值得特别加以研究,这就是,能否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所有理论命题均能有效地转化为方法。显然,对这个问题的探讨直接涉及我们现在能否和怎样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一根本问题,因而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其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所体现的方法。根据列宁对《资本论》方法的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这一普遍一般方法还具体包括如下一些方法:一是个别和一般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归纳和演绎相结合的方法;三是分析和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四是逻辑的和历史的相结合的方法。当然,这些方法就其实质而言都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的具体展开和运用。

三、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注重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之方法论意蕴的意义

在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注重发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意蕴,探讨理论如何转化为方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我们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从本质上讲是人类改造主观世界的一种实践活动。一些教条主义者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具体理论作为永恒不变的真理而到处生搬硬套,而实用主义者则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片言只语为我所用,以此去任意的图解现实。在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存在的往往只注重知识的传授、结论的灌输,而忽视发掘其中所蕴含的方法论意义。

由此可见,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注重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所具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统一的角度进行传授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学说绝不只是马克思、恩格斯个人天才思想营建的产物,这个学说正如列宁指出的那样,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伟大认识工具。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说既是我们认识和把握世界的科学世界观,更是我们探索和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科学方法论。也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对青年学生人格塑造和精神素质的总体提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刘瑜. 马克思主义“人的本质”理论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作用[D]. 四川师范大学, 2010.

政治哲学原理及方法论范文5

但在中国学术界,梳理政治哲学关键词的工作却一直有待完善。南京大学张凤阳等教授近期于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政治哲学关键词》一书,恰恰因应了学术思想界的这种迫切需要。该书对当代政治哲学关键词、核心概念及原则的阐述和总结相当精辟中肯,为我们研究讨论政治哲学的基本理念提供了良好的公共平台和简明扼要的指南。

该书选取了人权、自由、民主、共和、、公民、代表、精英、公共领域、公共责任、契约、程序、协商、妥协、宽容、怨恨、政治动员、治理、合法性、话语、规训和社会记忆共22个关键词,一一进行了梳理、阐述和论证。

可以说,这些都是政治哲学和政治理论经常讨论的主要概念,围绕它们展开的争论也从未停息过。把这些基本概念讲清楚,并且理清围绕它们的主要争议和人为制造的混乱,并非易事。尤其对人权、自由、民主、共和、等核心概念,当今世界几乎所有政治哲学流派都肯定它们的政治价值和优点,但在具体解释的过程中各有其偏好和侧重点。本书作者则尽其所能地进行了客观的总结,指出各派代表性的解释和论述,并进行了简要精辟的评论,读后给人以清新、透彻之感。

比如人权概念,作者认为:“今天,保障和维护人权是一项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基本的道义准则。任何国家或集团,都不愿意冒天下之大不韪,公开以反人权来申明自己的政治立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关于人权的具体解释却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别。使用同一个人权概念,人们可能会表达不同的甚或对立的见解;打着同一面人权旗帜,也可能会支持相异的乃至截然相悖的政治实践。”(第4-5页)

为此,作者仔细梳理了人权赖以成立的价值依据,历史变迁过程中的人权诉求被赋予了哪些不同的内容,有哪些可以合理辩护的人权标准,作为道德权利的人权涉及哪些主要方面,它与其他权利的关系,等等。作者在阐述中并不回避当代世界主流政治哲学界的主要立场和观点,同时以比较客观中立的态度总结主要的对立观点和批评意见。这种严谨的学术态度显然值得嘉许,与传统上一些人只从道德相对主义的、极端的角度对人权概念采取基本否定的态度相比,是一个可喜的进步。

应当指出,西方主流政治哲学对人权、自由、民主、等基本理念进行过反复的阐述。尤其在近几百年里,通过政治实践和理论阐述,形成了自由民主主义的政治哲学的基本取向和理论格局。而西方的保守主义和极端的反自由民主理论,虽然不占主流,但也与主流观点进行了长期的论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主流政治哲学与其他流派的重大差别,在于是否承认普适的原则和前提。后者的表现形态虽然不同,但一般都倾向于道德和文化相对主义,认为政治哲学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不具有普适的意义和价值。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政治理论界在过去几十年里也基本回避了对于普适政治理念的讨论和肯定,因而往往站在相对主义和激进的极端观点一边。改革开放以后,理论界开始与世界主流政治哲学对话,传统的做法慢慢改变。但是,正视主流政治哲学在关键和核心概念上的基本理论取向和学理分析,并对之加以清理,这样的工作却做得很不够。

政治哲学原理及方法论范文6

儒学也是产生于社会与政治的需要。春秋战国时代,礼崩乐坏,社会陷于混乱,各诸侯纷争,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人民陷入苦难的深渊。这时有许多有识之士奋起,提出各自的政治主张,目的在于消除战乱,恢复社会正常秩序,同时探讨战乱的深层原因,设计长治久安的治国方略。儒学创立者孔子及其弟子特别关注社会现实问题,提出自己的政见,周游列国,目的在于说服诸侯王施行仁政,拯救苦难的人民,从而形成了有特色的政治哲学。

孔子的终极关怀应该是天下太平,他的理想人格就是古代圣王。例如,尧,“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舜,“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论语·卫灵公》)尧、舜都是古代圣王,伟大的政治家。这正是孔子极力推崇的对象,是他的理想人格的偶像。

孔子所提倡的仁、义、礼、智、信,过去都把它们只看作伦理的范畴,实际上都与政治有密切的关系。仁,孔子及其学生都有一些论述。子贡问:“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孔子说:“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人,能“立人”、“达人”的人,自然不是普通百姓,应该是有一定权力的政界人物。如果说这里还有疑义的话,那么,我们可以从《论语》的另一段话中得到明确的论述,仲弓问仁,孔子说:“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论语·颜渊》)诸侯统治的国称为“邦”,卿大夫统治的封地称为“家”。这里讲的就是统治“邦”、“家”的主宰者,就是诸侯、卿大夫。上述“使民”更明确了他们统治者的地位。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不要对百姓滥施。

关于义,孔子讲到“君臣之义”,讲“君子喻于义”,“其使民也义”,就是说掌握权力的君子要知道义,“使民”也要符合义,总之,“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论语·微子》),当官的实际内容就是行义。行义,包括对上级的忠诚,与同僚的和谐,也包括合理地“使民”。礼,主要是等级制度。“君使臣以礼”(《论语·八佾》),臣“事君尽礼”(同上),“上好礼,则民易使也”(《论语·宪问》)。礼是用于处理人际关系的仪式,特别是处理君臣关系以及君臣与民的关系。这些关系主要也是政治关系,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智,就是知人,知人是为了善任。任贤使能,这是政治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樊迟问知,孔子说:“知人。”樊迟不明白,孔子又作解释:“学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樊迟还不明白,又去问同学,子夏说:“富哉言乎!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汤有天下,选于众,举伊尹,不仁者远矣。”(《论语·颜渊》)拿直的木板放在弯的木板上面,能使弯的木板变直。提拔正直的人去管理百官,百官中有些邪念歪风的人也会变成正直的人。

信,守信用,主要是对人民守信用,取信于民。作为国君,要取信于民。当子贡问政时,孔子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孔子又说:“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论语·子路》)对于士人来说,首先要取得上级的信任,才能当官任职,“信则人任焉”(《论语·阳货》)。对于人民,也要在取得信任以后,才能役使他们,否则,人民就会以为是虐待他们:“君子信而后劳其民;未信,则以为厉己也。”(《论语·子张》)

说天讲命,论道议德,圣贤、礼乐、忠孝、刑政、教化、学思,几乎讨论一切问题,孔子及其弟子都围绕着政治这个中心。可以说,春秋末期,孔子和弟子们所创立的儒学,就是以政治为中心的学说,就是关切社会的政治哲学。

子夏说:“学而优则仕。”(《论语·子张》)孔子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把《诗》三百篇都背诵了,委任他官职,他处理不好政务;派他当外交使节,又不能独立应对;背的诗虽然多,又有什么用呢?

孔子认为学《诗》不是为了背给别人听的,而是为了提高处理政务和外交的实际能力。这就是“学而优则仕”的道理。如果让没有学好的人去当官,孔子就会说:“贼夫人之子。”(《论语·先进》)这简直就是害人子弟。后世有权有势的官僚总喜欢做这种害人害己的事,前仆后继地把自己不争气、不成才的子弟安插到各级官职上去,最后招致身败名裂,甚至破家灭族之祸。孔子提倡的就是“读书做官论”,读书为了做官,读好书是为了做好官。

战国时代的孟子提出仁政学说,完全是明确的政治哲学的思想体系,他所讲的人性有善端,是给仁政的政治哲学奠定了理论基础。战国后期的大儒荀子提出隆礼重法,把礼、法作为整个政治哲学的两大理论支柱。他的学生韩非和李斯强调法、忽视礼,成为很偏颇的“一断于法”的法家理论。法家理论使秦胜六国而一统天下,也使秦败于农民起义,也可以说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汉代大儒董仲舒继承孔、孟、荀和《公羊学》的思想,并吸收从先秦到汉初诸子百家的思想,推衍出一套天人感应说、灾异谴告说,提出天人三对策,著成《春秋繁露》一书,大讲阴阳五行,颇似方术之士的论调。深入探微,就会发现,这些烟幕之下掩盖着的正是适应汉代现实需要的新的政治哲学。他的大一统论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一政权。他的独尊儒术是强调用孔子的思想统一天下思想,以维护政治的统一。这是一套比较系统的政治哲学。它在汉代几百年中对政治有指导作用,对后来的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有深刻的影响。

南宋朱熹是理学集大成者,他的理学,核心是政治哲学。他成为继孔子、孟子和董仲舒之后对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几百年的政治影响最大的一位哲学家。他所著《四书集注》成为几百年科举考试的必读书,他的思想成为儒学正宗,作为统治者的指导思想。理学家的理就是治国之理。康熙皇帝读了宋儒性理之书,颇有体会。他说:“临莅日久,玩味愈深,体之身心,验之政事,而确然,知其不可易”(康熙:《性理精义·序》,见《四部备要·子部》,上海中华书局版)。他命令大学士李光地去编《性理精义》,自己为此书写序。朱熹思想能够指导几百年的政治活动,说明他的思想是深刻的政治哲学。

近代的康有为也是著名的儒家,他和弟子梁启超合作的康梁变法正是以儒家政治哲学为指导的政治活动。他的《大同书》正是政治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理想。他的《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是以儒家政治哲学为根据,提出一系列改革现实政治的理论,对近代动荡社会起了推波助澜的促进作用,在政治思想界产生了振聋发聩的作用。

从孔夫子到康先生,儒家思想以政治哲学为核心,大概还是可以说通的。

中国哲学为什么是以政治哲学为主呢?这与它产生的社会背景有关系。

中国传统哲学产生于春秋战国那个乱世环境中(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和冯友兰《中国哲学史》都是从春秋末期开始讲中国哲学的。此前有一些哲学思想,一般还没有形成影响巨大的哲学体系),哲学家都是以救世济民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提出的都是关于社会国家如何组织、如何管理以及人际关系的原则等问题。因此,百家争鸣中的各家学说多是政治哲学。

儒家认为,管理国家的人,应该是高素质的、道德高尚的、精神境界比较高的人。他们强调伦理学或道德哲学,是作为政治哲学的一部分。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根本,终极目标是治国平天下。所谓“内圣外王”,内圣就是修身,外王就是平天下。修身是为了治国平天下,伦理是为政治服务的。道家的《道德经》被称为“君王南面之术”的书,也是政治哲学的著作,其中政治权术常被后代政治家所采用。墨家十大主张都是治国方略。法家依法治国,更是不言而喻的政治哲学。纵横家的所谓合纵连横,都是政治战略,并有外交家的特色。研究天文历法的阴阳家原是科学家,在中国古代天命论、天人感应说的影响下,阴阳家也与政治发生密切的联系。阴阳家成为天命的代言人,为政治家提供精神支柱。先秦诸子百家都在探讨治理国家的方略,提出了各自不同的理论,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政治哲学。在秦汉建立中央集权制度以后,诸子思想融会为新的庞大体系,形成相对完善、内容丰富的政治哲学。而这种哲学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主干,决定了中华民族的历史和文化,绵延到明清时代,也一定程度地影响到当今中国的现实。

政治哲学原理及方法论范文7

一人本价值是宪法哲学追求的根本价值

从宪法哲学的历史发展、宪法哲学存在的根本原因及其根本目的来看,人本价值是宪法哲学追求的根本价值,人本价值取向必然成为中国宪法哲学的根本价值取向。(一)人本主义是宪法哲学历史发展的主题。在宪法哲学产生之前,西方神学占据了绝对统治地位,人们的观念从本质上来讲是神本主义的。由于社会秩序都是由神安排的,根本就不存在通过人的理性对社会秩序进行控制的宪法和法律存在的空间。直到文艺复兴运动之后,才以人性或理性取代了神性,以科学取代了神学。正是在科学和理性的号召下,人类社会开始了宪法和法律大行其道的历史进程,并随之产生了相应的宪法哲学。宪法哲学的萌芽可以追溯到十三世纪初英国制定的《自由大》,随后十八世纪下半叶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权利法案》,以及法国的《人权宣言》等,均是近代宪法及宪法哲学的里程碑式文件。而这些宪法文件均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高举人权主义的旗帜,其中均以保护人权、促进人权作为其最重要的主题。正是由于这些标志性的宪法文件,随之制定的世界各国的宪法,尽管其历史背景和人文特征各不相同,但都离不开保护人权和促进人权这一根本主题。[1]某种意义上,近现代宪法哲学发展的历史,实际上就是人本主义发展的历史,人本主义始终是宪法哲学历史发展的主题。(二)人本主义是宪法哲学存在的根本原因。人民是现代国家及其宪法普遍承认的共识,以人民理论而存在的宪法哲学必然将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其存在的根本原因。而人本主义即以人为本,强调人的价值、尊严以及基本权利的保障和实现,而人的价值、尊严以及基本权利等,正是人民利益的核心内涵。从这种意义上来讲,以保护人民利益为核心的人本主义同样是宪法哲学存在的根本原因。事实上,就现有的世界各国的宪法文件,尤其是作为其中代表的法国的《人权宣言》以及美国的《权利法案》来看,其名称本身即为“人权”或公民的“权利”,其存在的根本原因即为了保护以人权为核心的人民的利益。总而言之,在人民理论下建立的现代宪法哲学,其必然以维护人民或人民利益的人本主义作为其存在的根本原因,其相关内容中必然确认作为个体的人所具有的最高价值,并以保护每一个人类个体的基本权利作为其根本功能。[2]虽然宪98法在具体设置上一般包括了国家权力的设置和公民权利的保护两方面的内容,但公民权利的保护是宪法的根本目的,国家权力设置仍然在于更好地保证公民权利的实现,人本主义始终是宪法必须秉持的基本精神,是其存在的根本原因。(三)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公民权利的保护。宪法哲学所确立的制度,其根本目的在于公民权利的保护。从人类的理论和实践的具体发展来看,制度是人权保障必不可少的根本政治制度。某种意义上,人权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历史,同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完全同步。制度乃至国家文明的发达程度,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其对人权的保障程度作出直接判定。制度的基本内容在于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和公民权利的保护。而之所以对国家权力进行限制,是为了防止其滥用可能对公民权利的不当侵害,根本目的仍然在于对公民权利亦即人权的充分保护。[3]对于制度来说,保障相应的公民权利和自由,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实现,是其存在的根本目的。这一根本目的不仅体现在具体的制度实践中,也体现在相应的宪法哲学中。

二中国宪法哲学人本价值取向的必然性

人本主义不仅是宪法哲学本身的根本价值,对于中国的宪法哲学来说,其具体国情还进一步决定了人本价值取向的必然性。(一)群众路线原则的必然要求。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经验和智慧的高度总结,这一原则要求中国共产党在执政的过程中必须以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依归,以为人民服务,促进和保护人民利益作为其最终目标。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中国共产党作为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政党,群众路线成为了其根本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4]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成为当前中国法治建设和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因此相应的建设及与其相关的宪法哲学的发展也必须符合群众路线这一根本原则。在群众路线原则的指导下,中国的宪法哲学必然以保护人民的利益,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亦即保障人权作为其根本精神,人本价值取向是群众落线在宪法哲学上的自然发展和必然要求。(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必然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中国当代的主流哲学。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人的自由解放及其全面发展是其理论和实践的终极目标。在其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蓝图中,更是明确将这一理想社会定义为人类个体全面自由发展的新型社会。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不仅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更应当是社会的主体,只有在人得到全面的自由解放和发展的前提下,社会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因此,从根本上来讲,马克思主义哲学实际上是以人本主义为依归的哲学,是人本主义哲学的终极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实际上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具体实践。中国宪法哲学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宪法领域的具体体现,也必然会全面贯彻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具有的人本主义精神,将改变不合理的旧有秩序,确立更符合人的全面发展的框架,作为其指导方针和根本目的。[5]因此,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具有的人本主义属性,中国宪法哲学的人本价值取向是其必然要求。(三)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方略是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在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下,整个社会的治理必须依照反映人民利益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进行。通过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展开,最大程度促进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保护和促进人民整体利益的实现。因此,依法治国方略虽然形式上以法律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最终依据,但实质上仍然是以人民的利益为依归。首先,依法治国所依据的法律,必须是反映人民利益的法律,对这些法律的遵守实际上就是对其中所包含的人民利益最好的促进和保护。其次,依法治国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民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最终仍然是为人民的整体利益的更好实现而服务。最后,对权力的限制是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之一,其事实上是通过限制权力滥用,更好地实现对人民利益的保护。因此,在依法治国方略下,相应的法律必须反映人民的利益,即必须建立在保护和尊重人民的价值和尊严,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的基础之上。[6]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相应的宪法哲学也必须按照这一基本逻辑,在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下,以人本主义作为其根本价值取向。

三中国宪法哲学人本价值取向的展开困境

宪法哲学本身以及中国具体的国情都决定了中国宪法哲学人本价值取向的必然性。然而,在中国宪法哲学具体实践的过程中,其人本价值取向的展开却陷入了一系列困境。这些困境具体表现在宪法哲学的义务本位主义、工具主义以及行政权力的过度扩张等方面。(一)宪法哲学上的义务本位主义。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讲,权利和义务两者在总体上是对等的,任何权利的存在都必然以相应的义务存在为基础。因此,宪法哲学上的义务本位主义并不是相应的宪法中只规定义务而不规定相应的权利,而是在权利和义务两者的关系处理上,以义务而不是权利作为主导,更为强调和重视义务的作用。义务本位主义取向的宪法哲学思想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承,其产生有着其深刻的经济和社会基础。一方面,在传统的中国社会,由于悠久的农业传统,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与大自然的各种灾害进行有效对抗并改善农业条件是其最重要的任务。为了适应这种农业生产为主的经济基础,中国传统文化必然强调群体之间的团结协作,强调各种由于血缘、地缘以及其他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各种团体的利益,个人的发展必须与家、国、天下等保持一致。在这样的99情况下,“克已复礼”是人们普遍遵循的道德标准,承担保证团体利益实现的义务是压倒性的社会要求,个人权利的观念根本没有产生和发展的条件。另一方面,与农业生产为主的经济基础相适应,传统中国形成了以宗法等级制为特征的社会基础。在宗法等级制的传统社会中,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成为社会的基本单位,所有社会成员均按照其在家庭中的辈分或其职业在社会中占有固定的位置,所有人根据相应的宗法制度的规定,完成自己应尽的义务,并由此获得相应的利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严格的按照一整套儒家的等级制度进行具体界定,任何人不得随意逾越。这种社会结构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农业生产对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需要,但却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个人的自由和发展,却为强调社会秩序的义务本位主义的诞生和发展提供了最好的生长土壤。正是由于传统中国独有的农业生产的经济基础和宗法制为中心的社会基础,使义务本位主义成为中国传统社会国家治理的基本意识形态。[7]虽然当前中国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已经与传统中国有了根本性的差异,但其所具有的影响却绵延至今,并通过各种方式对中国宪法哲学的实践产生相应的作用。义务本位主义在现代中国之所以仍然有生存的土壤,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当前人民的权利意识不强有很大的关系。对于掌握了权力和财富的某些既得利益阶层来说,强调义务本位主义,并不是其自身愿意更多地承担各种社会义务和责任,而是要求普通民众承担各种义务,但对其应当享有的权利却避而不谈或者尽量少谈。这就可以更为方便其通过权力和财富的滥用损害人民的权利,达到满足其自身利益的目的。因此,义务主义本位的宪法哲学思想在现代中国实行的结果,必然会因为人民利益的受损而导致社会的贫富两极分化,进而严重影响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导致中国宪法哲学的人本价值取向陷入无法实现的困境。(二)工具主义宪法观。法律是统治阶级用来实现其利益的工具,这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流行于中国法学界的观点。从形式法或实在法的角度,这种观点无疑有其正确性。然而,从法作为人民意志和社会规律具体表现形式以及理想法的角度,由于这种观点过于强调法律的工具属性,而忽视了其必须具有的人民性以及正当性,无疑会在很大程度上损害法律价值的实现。[8]法律工具主义论在宪法哲学领域的反映,即当前中国社会很多人所持有的工具主义宪法观。在持有工具主义宪法观的人们眼中,宪法只是为了实现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其在法律体系乃至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至上性只不过是为了政治需要而作出的宣言,对其他部门法或者人们的行为并没有实质性的约束或者是统摄的作用。宪法中的具体规定,在统治阶级需要的时候可以进行大肆宣传,在不需要的时候则将其束之高阁不闻不问。这种工具主义宪法观在实践中的必然结果,不仅会导致对宪法中所包含的对公民权利促进和实现的理想的忽视,而且会严重影响宪法的权威性,使宪法成为人们心目中只具有某种象征意义而没有任何实质功能的文件。当代中国工具主义宪法观的形成和发展,同中国传统社会统治阶级过度强调法律维持对其有利的社会秩序的功能,以及近现代为了实现国家的富强,更加注重法律控制社会功能的功利主义思潮密切相关。在工具主义宪法观的影响下,掌握权力的统治者必然将宪法作为促进其权力扩张而不是限制其权力滥用的工具,而将宪法保护公民权益的根本目的置之不理,从而使宪法哲学的人本价值取向丧失了任何真正展开的可能。(三)行政权力的过度扩张。自鸦片战争以来,近现代中国面临着的最现实也是最迫切的任务是如何实现国家的富强,从而摆脱其被动挨打的不利局面,最终实现国家层面的民族复兴。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广大志士仁人抛头颅、洒热血,在作出了无数可歌可泣牺牲的情况下,进行了振兴国家的极为可贵的探索。这种伟大探索的最终结果,是新中国的成立和迅速崛起。然而,新中国为了实现对西方发达国家的赶超,不得不实行能够最大程度集中社会资源,组织效率非常高的超级政府形式。这种超级政府形式通过行政权力对人民日常生活的直接干预,最大程度保证了国家建设需要的各种资源,然而却不可避免地对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实行了前所未有的限制。客观地讲,在新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初级阶段,这种行政权力的史无前例的扩张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和积极意义。但在进入21世纪,中国已经完成了初步的现代化,并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工业国和第二大的经济体的今天,社会的发展已经不能依靠单纯的行政权力的扩张,而必须更加重视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以及由此带来的个体的全面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依靠行政权力对社会进行全面控制的超级政府形式,已经严重不符合新时期中国社会发展和人民利益实现的需要。[9]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将“依法治国”作为新时期的治国方略,正是这种情势变化下所作出的政策调整。然而,行政权力的过度扩张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必须解决的严重问题之一,其解决仍然需要较长时期的治理。在行政权力过度扩张的情况下,其必然同以限制政府权力,保护公民权利为目的的宪法哲学产生相应冲突,从而使其人本价值取向的展开难以实现。

四中国宪法哲学人本价值取向展开的具体路径

中国宪法哲学的人本价值取向,是宪法哲学和中国国情相结合的必然结果。然而,由于中国特有的法律传统以及近现代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性,中国宪法哲学人本价值取向的实现面临着义务本位主义、工具主义以及行政权力过度扩张的困境。必须针对这些困境的存在,通过以下具体路径才能使其真正展开。(一)确立宪法哲学上的权利本位主义。要克服当前义务本位主义宪法哲学思想对人本价值取100向展开的消极影响,就必须在宪法哲学上确立权利本位主义。所谓权利本位主义,即在立宪和宪法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强调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将其作为宪法的根本目的和宗旨,并明确指出宪法对国家权力安排的目的在于对其进行必要的限制,从而保证公民权利不受权力滥用的侵害。权力本位主义的宪法哲学,实际上就是保障以公民权利为核心的人权的人本主义哲学,人本主义是其根本价值取向。权利本位主义宪法哲学的确立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首先,在宪法哲学的教育和宣传上,强调以保护人权为核心的权利本位主义思想,使人们逐步摆脱传统的义务本位主义的宪法哲学的不良影响,为宪法哲学的人本价值取向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其次,在具体立宪和修宪的过程中,在相关宪法条款中明确宪法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和促进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以公民权利为核心的人权是宪法的根本目的,对国家权力的安排必须服务于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充分实现。最后,在宪法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以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为依归,并以此为基础决定相应权力的具体行使方式和方法,切实保障宪法哲学的人本价值取向在实践中的具体展开。(二)在理论和实践上确立宪法的至上地位。针对现实中存在的工具主义宪法观,必须在宪法哲学的理论和实践上确立宪法的至上地位。要使宪法哲学的人本价值取向得以真正展开,就必须使宪法的根本目的,即保护公民权利得到人们理论上的广泛认可和实践中的切实履行。而达到这种理想状况的基本前提,是宪法必须摆脱单纯的统治阶级利益实现工具的不利地位,而真正成为所有人必须遵守的至上规则。[10]具体来讲,宪法哲学在理论和实践上确立宪法的至上地位需要采取以下措施:首先,需要通过各种宣传和教育渠道,使宪法在依法治国方略中的至上地位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同和接受。其次,在具体立宪和修宪的过程中,必须在相应条款中明确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至上地位,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的相关规定相抵触,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行为都不得违反宪法的相关规定。最后,为了保证宪法至上地位的落实,必须制定相应的保障制度。如在《立法法》中明确规定所有与宪法条款相抵触的法律法规一律无效,在民法、刑法、行政法以及其他实体法的相关条款中对违反宪法的相关行为进行制裁等。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保证宪法至上地位的真正落实。(三)确保依宪执政、依法执政目标的实现。当代中国行政权力过度扩张,从而不利于宪法哲学人本价值取向展开的问题,事实上已经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并开始采取了相应的有效措施对其进行矫正。这方面最为有力的措施是近年来所确立的依法治国方略。从理论上来讲,在依法治国方略得以充分实现的情况下,国家权力的行使主要是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具体规定,并受到宪法和法律的必要限制,以充分促进和保护公民权利的实现作为根本目标。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作为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对当前行政权力过度扩张的现象进行有效的矫正,从而在充分发挥其促进公民权利保护功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其侵犯公民权利的可能。因此,确保依宪执政、依法执政目标的实现,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宪法和法律对行政权力过度扩张的限制作用,最大程度保证个体的权利和自由,并使其在此基础上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从而使中国宪法哲学的人本价值取向得到充分的实现。中国宪法哲学的人本价值取向是宪法哲学本身促进和保护人权的目的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必然结果。然而,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以及近现代特有的历史发展背景的影响,中国宪法哲学在理论和实践上深受义务本位主义和工具主义宪法观,以及行政权力过度扩张的影响,从而使其人本价值取向的顺利展开陷入难以实现的困境。因此,有必要在依法治国方略的指导下,贯彻现代宪法哲学公认的权力本位和宪法至上的原则,对行政权力的行使形成有效的制约,保证宪法保证公民权利功能的实现,促进中国宪法哲学的人本价值取向的顺利展开。

作者:卢小青 郭蒙政 单位:1.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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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谢晖.法律工具主义评析[J].中国法学,1994,(1):51-57.

政治哲学原理及方法论范文8

    一、什么是政治哲学

    什么是政治哲学?在现代,政治哲学形形色色,彼此有着根本差异。我们把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概括为两派:即“不作正面回答”,我们把它叫做否定派;“正面回答”,我们把它叫为肯定派。否定派与肯定派仅仅类似于人为约定的定义。

    否定派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意思。第一,分析了政治哲学与政治理论的关系。否定派认为,应该区分两种政治哲学:一种是特殊的政治生活理念、纲领、主义;另一种是分析政治事物本性的哲学,或者直截了当说,就是哲学的分支。对于这后一种政治哲学来说,“如果不能理解人类社会的自然,就不可能理解人的自然”。这种政治哲学诉诸自然而然就是公正的东西。闭在很高层次上,就是智慧。

    若说,智慧乃是完备或整全目的论的而非部分的知识,那谈智慧就太奢侈了。每个想要谈论智慧,或者想要让这样的谈话能够带来益处的哲人,自然都必须假定一个前提,即他自己并不智慧,也就是要有意地表现出,他认为自己是不智慧的。苏格拉底的知识是关于无知的知识。“无知的知识不是知识,它是认识到真理和整全难以捉摸这一特性”。如果有人问为什么要有意表现出自己不智慧,那么有一个答案会首先跳出来,这个答案是政治哲学的。因为它认为,不表现自己很智慧,是更保险、也是更聪明的做法。例如,在某种弱者和强者的权力分配极不公平的环境中,弱者自认聪明很容易让强者火冒三丈,乃至丢掉身家性命。

    与此完全一致的是,如果深入分析与政治的知识相关的概念,会发现前一种政治哲学实际上就是历史具体的政治学说、教义、理论、观念、方案、意见、信念、行为科学,等等,还有今日的所谓公共哲学。它是公众化和平均化的精神政治话语,是维护公共秩序的哲学。

    因此,否定派把政治哲学中的一种等同于某某“主义”、“世界观”、“信仰”之类的东西,甚至把政治哲学等同于“公务员考试哲学”或“朝令夕改政策申论”。它的特点是把智慧打折当做概念,或者把智慧当做智术。一句话,把智慧当做许许多多的“主义”、“世界观”、“信仰”之类的东西。阿尔都塞把它们定义为主体的话语。它们是区别于没有主体的话语即关于科学的话语。因而,否定派说,政治哲学是不可能的。对于否定派来说,事实上,现代人虽然“主义”、“世界观”、“信仰”样样齐备,却弄得自己不知道是非对错、正义非正义,以至现代人不得不承认,只有神才知道这些东西。对于否定派来说,今天我们的社会容忍多种多样的世界观,却既要强化一种特定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哲学,又要强调与时俱进。这等于说我们坚信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永恒真理,却又承认永恒真理也会变老,也会死。

    从否定派的角度看,政治哲学说到底被当做一个梦或不可理喻的东西。卢梭、康德、黑格尔、马克思,都是孤独的梦想者。梦可以做得很美好,但不管怎么样终究还是个梦。否定派的这种比附旨在告诉我们,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当做一顶“帽子”,一张会变脸的“面具”。在政治和哲学理论的教学中,应该区分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与政治理论,以及区分提高政治素质与培育马克思主义哲学素养的不同。

    第二,分析了政治知识与政治意见。否定派认为。关于政治事物的本性有“知识”和“意见”的区别。在古典世界中,关于政治事物的本性的“知识”都有“意见”成分。或者说,古典的政治哲人会有意使自己的观点适合同时代人的普遍可接受的“意见”(譬如,法律);但是现代世界由于受事实与价值之分的诱导,认为所有名副其实的知识仅限于科学知识,“意见”纵然具有现实性,也不再是知识。因为“意见”会随时代而改变,易受情感左右。例如,我们常常说马克思哲学是无产阶级世界观。它宣扬对无产阶级的爱,对资产阶级的恨。这是一个“事实”描述,也有某种“价值偏爱”。否定派对此的主要异议大概在于,爱恨乃是一种神秘的人类弱点。如果马克思哲学是严格科学的话,它就不能特别偏爱无产阶级。否则,会影响自己科学的声誉。至少在讲坛上,马克思哲学就可能会被人为地杜撰“事实”,也可能易于制造各种各样的政治神话。

    对否定派而言,激进社会主义就有一种政治神学——以神的启示为基础的政治教诲。更不用说。“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韦伯的“去魅”(去“领袖魅力”)的思想曾被视为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想改正我们曾经犯过的错误,首先不要搞个人崇拜、不要只看重领导人会表示什么样想法行事,而是必须尊重社会所依赖的民间智慧(意见)——意见尽管不可靠,却是人类社会的命运;不要天天不断的你唱我和的大吹大擂,说现在开始了一个新时代。至少,按照否定派的观点来看,如果说马克思哲学能够在真正意义上称得上是“科学的”(或更准确地说,一种经过系统研究而获得并被表述为一般规律的知识系统),那么它的本质必当是批判方法的思想。反过来说,一种自由的思想方法以充分理解的批判方法为前提。

    第三,关于政治哲学与意识形态关系。众所周知,意识形态是个带有轻蔑意味的字眼。从这个角度看,否定派似乎是受“科学性的惬意梦想支配”的人。他们认为,凡是关于政治事物本性的“知识”都与意识形态煽动的目的挂钩。证据有三点。一是无论各种各样的政治哲学怎么样地千差万别,但它们总是相互攻讦。因为,它们都是意见,以某种方式隐含评价原则,它们都有某一帮派或政党的标签。自由主义之政治哲学中出现的现实表明,政治生活中可能有非常不同的思潮和倾向相互并立地起着作用。譬如把自由、平等分成不同的党派。在法国,左派强调平等,右派强调自南;在英国,工党突出平等,保守党鼓吹自由;在美国,民主党侧重平等,共和党则坚持自由。政治哲学被萎落为政治的党派斗争,也就是说,归根结底是萎落到经济利益斗争的这个层面上,并且因此变成真正特殊的意见:排除一种意见,植入另一种意见。二是在政治哲学讲坛上,古今中外的哲人都发出声音,众声喧哗。否定派感觉到每一种声音都是关于“什么是正确”的教条:比如说,上到“政治哲学”告诉你应当如何;下到政府简单地通过法令颁布谕令乃至居委会老太太黑板报的宣传张贴。否定派把这类东西当做神志不清的东西。因为它们背后都有党派立场。三是否定派或许因为把跟政治事物的本性毫无关系的事情扯在一起。因此,他们可以方便地宣告没有政治真理可以寻求。对于政治哲学的讲坛来说,这意味着,老师们应该去讨论学校如何跟学生签订协议,学生自杀学校可以免责,而不要去讨论“人应该如何美好生活”之类的问题。应该告诉学生去拒绝使用政治意见,不能赋予“大词儿”过高的特权。

    因此,如果按照否定派的原则,那么,政治哲学差不多就是政治意识形态建构。它是社会工程建筑的蓝图,由不同个性的社会建筑师设计。否定派告诉我们应该从意识形态的相互攻讦中抽身出来。揭露一切政治信仰,彻底还其本来面目。在否定派的心目中,我们过去时代的许多信仰,说白了,就是对人民进行“洗脑”加“愚弄”。当把照亮人民黑暗的“火把”当成“太阳”,看似明白,本质上却分不清那照亮人民黑夜的是“火把”还是“太阳”。所谓的“科学理论”,也绝不仅仅是客观的命题。而是种种打造“主义”的高帽。否定派认为,在我们这个时代,政治哲学真的已经声誉扫地了。

    从我们的角度看,否定派说出了什么东西不是政治哲学,但它没有说出什么“正确的东西”是政治哲学;它只是证伪,而不是证实。这种对政治哲学的否定,当然会造成一定现实的和理论的混乱。

    现在谈肯定派的回答。它是什么呢?这一问题我们作以下两个方面分析。

    第一,关于说“不”与说“是”的区分。哲学家给人的印象好像是只能说“不”,而从不说“是”。事情真能这样吗?这是一个值得检验的问题。我们只是提出一点:没有任何科学能够单单在说“不”的范同内;它也必须通过说“是”来证成。也就是说,假如我们根本没有什么“是”政治哲学这样的概念,那么我们同样也没有什么“不是”政治哲学这样的概念。这说明,对政治哲学说“不”,实质上暗示一种“是”。说“不”是批判,是划清界限并澄清前提。如果不是这样来理解什么是政治哲学。对政治哲学概念的证成是不可能的。

    第二,我们应如何看待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定义。施特劳斯把政治哲学的实质内容首先看做是认识政治事物的本性,也在于认识公正的或好的政治制度。在他看来,当我们思考“好公民”、“好人”这些词的含义时,好的社会政治制度概念的实践意义就得到最为清楚的展现:“做好公民的含义完全取决于政治体制”,但“好人的含义时时处处都相同。好人只有在一种情况下等同于好公民——最好的政体中”。若要辨识施特劳斯的好人观念,其理智能力不能限于某一传统或随时随地变化的标准。我们公认施特劳斯是政治哲学家。其原因也在于,他可以算是进行政治哲学证成的肯定派。可是,奇怪的是,在施特劳斯的着述中,我们并不能够满意地找到关于什么是政治哲学的定义。

政治哲学原理及方法论范文9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合法性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0)08/09-0064-07

近几年来,随着政治哲学的复兴,国内西方政治哲学研究者热烈地讨论着政治哲学的基本范式,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也不甘落后,主动、积极地介入政治哲学讨论当中,他们逐渐地意识到需要建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以便有效地与西方政治哲学展开对话,并对西方政治哲学的政治价值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判。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构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首要问题是: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不是政治哲学?如果它是政治哲学,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有没有一个政治哲学的分支?本文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考察:

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

要回答“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这个问题,我们先得弄明白什么是政治哲学。列奥•施特劳斯在《什么是政治哲学》中指出,政治哲学是对获得美好生活和健全社会的知识这一目的性的追求,是试图真正了解政治事务的性质以及正确或完善的政治制度这两方面的知识,是对政治现象进行哲学的或科学的探讨。从施特劳斯对政治哲学的界定来看,他似乎把以哲学的方式处理政治问题看作政治哲学的核心,但在他的《论僭主》中又提出以政治的方式处理哲学问题,这是不是会与他前面的观点发生抵触呢?其实,在施特劳斯那儿,哲学地处理政治问题与政治地处理哲学问题是相互依赖、互为条件的。哲学地处理政治问题体现了政治哲学的现实性,而政治地处理哲学问题则体现了政治哲学的理想性。[1]这样,学界形成了关于规范性与事实性、理想性与现实性相统一的政治哲学话语。

从政治与哲学的关系来看,政治是需要哲学的。哲学能够为政治共同体提供政治价值(善、正义、德行),使当权者依据政治价值制定出良好的法律,维持社会秩序,让人民过上稳定的、秩序井然的生活。相应地,哲学也是需要政治的。哲学不仅探究政治事物的一般性和普遍性知识,而且需要政治为哲学活动的合法性进行辩护,需要在政治上为把哲学理念转化为现实提供条件。这进一步说明,政治与哲学的关系问题是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

苏格拉底死于雅典民主制的事件教育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他们认识到,古希腊城邦政治应该坚守政治地处理哲学问题的方式,这使他们的政治哲学走上一种规范性和理想性的政治哲学之路。自马基雅维里以来,政治与道德的分离,启蒙运动的兴起,商业经济的逐步发展,霍布斯和洛克等人持守的哲学地处理政治问题的方式走上一条事实性和现实性的政治哲学道路。由于他们都没有能够处理好政治与哲学的关系问题,致使古希腊政治哲学走向乌托邦;而近代以来的政治哲学通过马基雅维里掀起第一次现代性浪潮,卢梭掀起第二次现代性浪潮,再到尼采掀起第三次现代性浪潮,最终走向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难怪施特劳斯说西方的现代性危机实质就是“政治哲学的危机”。那么,如何解救这场危机呢?

我们只有回到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上,从政治与哲学的内在关系入手,去寻找走出政治哲学困境之路。可以说,政治存在是有限度的,无法论证自身存在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它的正当性论证还需要哲学。哲学是从人类追求的伦理目的和政治内在终极价值来思考政治的,它可以弥补政治的缺陷,使政治趋向完善,使政治哲学所讲的美好生活成为可能。因此,作为一种政治哲学应该是规范性与事实性、理想性和现实性的统一,只有这样的政治哲学才可以克服当前“政治哲学的危机”。

列奥•施特劳斯在面对西方政治哲学的危机时,回到了古希腊苏格拉底、柏拉图政治哲学,试图通过恢复古典政治哲学来克服现代政治哲学的危机,但却走上了复古主义和保守主义之路,并没有使现代政治哲学为之改观。罗尔斯通过恢复社会契约的方式重新激活了政治哲学,但复兴的政治哲学内部却矛盾重重。随之,无论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还是国内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转向马克思的经典文本,挖掘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思想,以此回应当代政治哲学提出的问题。

研读马克思的经典文本可以发现,马克思辩证地处理了政治和哲学的关系问题,它既清楚地阐明政治斗争的使命和终极目的,又哲学地为政治斗争指明方向,即人类彻底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它既指明哲学实现的物质力量,即无产阶级,又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精神武器,即哲学。因此,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身。”[2]15-16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站在人类解放的高度,把规范性与事实性、理想性与现实性有机统一起来,是探究人类最终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终极目的的学说。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既秉承西方政治哲学的传统,又超越和克服了传统政治哲学的缺陷。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准确地把握了现代性的病因,指出理性形而上学与资本是导致现代性危机的缘由,从而开启了颠覆形而上学、消灭资本、走出西方现代性危机即政治哲学危机之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既不是对本体论的探究,也不是对认识论的研究;既不是要着力阐释辩证唯物主义,也不是要发展实践唯物主义,而是关切人的美好生活何以可能,进而阐释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联合体问题,这就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成为可能的逻辑前提。

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把存在不变的事物和对象的观点称为形而上学,认为任何事物都受变化和关系的影响,要把握事物性质和特征就得把握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这种规律来自马克思主义关于运动自身的矛盾学说。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和思想发展是由生产制度中的阶级冲突和矛盾所推动,这种冲突和矛盾是无法调和的,最终只有通过社会革命消灭阶级统治和压迫,人类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和解放。因此,“马克思的政治哲学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历史的重建,目的是为了证明历史实际上是受唯物主义辩证法支配的。根据这种重建,每个时代都继承一种生产方式和一套复杂的、与该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种生产方式最终将发生变化,引起变化的原因可能是该生产方式本身所造成的需要的变化,但更直接的是由那些需要所促成的重要发现或发明。新的生产方式产生了,而人们的关系仍然是由旧有生产方式所造成的那些关系。现存社会关系与新的生产方式之间的矛盾,即旧的统治阶级与新崛起的统治阶级之间的对立,是‘历史上一切冲突’的源泉。”[3]936这种“冲突”的终结意味着私有制的废除、压迫的消灭、强制的消失,阶级和国家随之消亡,自由人联合体成为人生存的样态,这些构成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关切的主题。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不是政治哲学

当人们提起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时,自然想到的是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而当人们在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时,却并没有将它视为“政治哲学”,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知道,马克思的“经济学”并不是研究经济活动的微观经济学。从对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再到《资本论》的研究来看,马克思试图通过研究异化劳动、雇用劳动、劳动力、资本、资本积累、剩余价值等范畴进一步剖析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工人阶级是怎样被异化而丧失自由的,以及他们又是怎样遭受剥削的。虽然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肯定了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历史正当性,他说,“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大,还要大”[2]277,但是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这个曾经仿佛用法术创造了如此庞大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现在像一个魔法师一样不能再支配自己用法术呼唤的魔鬼了”[2]278。这就意味着,资产阶级无法解决资本主义内在的矛盾,无法驾驭自己创造出来的生产力。生产力的提高,它所释放出的能量资产阶级是无法吸纳的,最后只好被自己锻造的掘墓人即无产阶级通过革命方式,在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激烈冲突层面上解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如马克思所言:“资产阶级生存和统治的根本条件,是财富在私人手里的积累,是资本的形成和增值;资本的条件是雇用劳动。雇用劳动完全是建立在工人的自由竞争之上的。资产阶级无意中造成而又无力抵抗的工业进步,使工人通过结社而达到的革命联合代替了他们由于竞争而造成的分散状态。于是,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资产阶级赖以生产和占有产品的基础本身也就从它的脚下被挖掉了。它首先生产的是它自身的掘墓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2]284马克思从宏观经济学出发,以政治的方式处理经济问题,通过挖掘经济现象产生的深层政治原因科学地解释资本主义社会工人受剥削不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这样,马克思从经济研究走向政治研究。

马克思对经济与政治内在关系的研究表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要变革生产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随着资本积累的加深,资本支配一切,人与人的关系以物与物的关系表现出来,人被严重地物化或异化。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严重阻碍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而资本主义的上层建筑(国家政治权力)却竭力维护资本主义的私有制,这就是说,资本主义制度已经丧失了它存在的合理性。既然如此,无产阶级应该承担起历史使命,发动社会革命,埋葬资本主义制度,打碎旧的枷锁,使人获得自由和解放,消除物化或异化状态。于是,我们就把这种研究物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之间的关系及其规律,以及由其经济关系决定和构成的人与人、集体和集体、阶级与阶级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学说称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因而,一旦人们提起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就认为这种经济学就是指政治经济学,就不难理解了。

马克思主义哲学能不能被看作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得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方面,阐述哲学与政治哲学的关系;另一方面,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关系。

如果说哲学是探究智慧的学问,那么,政治哲学就是探究人类政治事物的终极目的和价值的学科,从这个意义上讲,政治哲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它是用关于政治事物性质的知识取代关于政治事物性质的见解的一种尝试。政治事物根据其性质要受到政治主体选择的赞同或反对、接受或拒绝、歌颂或责难,就其本质而言,它不会是中性的,而是要对人的顺从、忠诚、决心或判断提出要求,如果人们不是按照好与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作出判断,认真地提出明确的或含蓄的主张;或者如果人们不按照某种善良与正义的标准去衡量政治事物,人们也就不会理解政治事物是什么。而人们要作出正确的判断就必须了解真理的标准,如果政治哲学希望正确处理本学科的论题,就必须争取获得有关这些标准的真正知识,而这些真正知识则是通过哲学获得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政治哲学只能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就此而言,张桂权教授指出,应把政治哲学视为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从纯正的哲学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角度阐释政治哲学,把政治生活的本质和规律上升到哲学世界观高度分析和理解。一般认为,政治哲学是人们对政治事物普遍性知识的探求,它在最高层面上为评价、判断和概括政治现象提供价值准则和认识方法,它是最高层次的政治理论,是政治学的“元理论”[4],是一门关于世界应当如何而不是何以如此的规范学科。

如果说哲学是关于整个世界根本观点和方法的学说,那么,政治哲学就是对人类政治事物普遍知识的探究。哲学研究的对象是整个世界,即自然、人类社会、思维世界,而政治哲学研究的对象仅仅是政治事物(政体、政治权力、权利和义务、正义等)。因此,政治哲学是一种领域哲学。这种领域哲学是对哲学本身研究的深化,它推动了哲学的发展,但同时使哲学自身很难找到“身份认同”。如康德所言,哲学“就像受到驱赶和遗弃的老妇赫卡柏”[5]。就人类的实践活动而言,人们不可能仅仅局限于政治活动,还需要从事社会活动和思维活动。这说明,政治哲学是不能等同于哲学的(第一哲学),哲学也不能降至政治哲学的高度。如果按列奥•施特劳斯的说法,“哲学就是政治哲学,政治哲学也是第一哲学”,那么,我们沿着施特劳斯对政治哲学的理解思路会发现,他是把哲学与政治哲学放在古希腊城邦之中思考的,认为在古希腊城邦里,哲学与政治哲学都共同用“自然”的眼光审查事物,无论这种事物是政治事物还是其他什么事物。城邦的哲学沉思与政治理性是统一的,城邦生活使人的灵与肉统一。自马基雅维里以来,哲学不再进入政治学的视野,“自然”被“历史”取代,个人权利优先于善。哲学不再是政治哲学,政治哲学从哲学之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批判传统哲学尤其是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从博士论文到《资本论》,马克思一直关注这样一个问题,即人类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早期马克思在论伊壁鸠鲁的原子的时候,就带有很浓厚的人文气息,他所说的伊壁鸠鲁的原子做倾斜运动意图是想指明每个原子一定是自由的,换言之,每个人是自由的。马克思继承经卢梭创造而后被康德系统阐述的“人民”概念,指出:“哲学家……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人民最精致、最珍贵的看不见的精髓,都集中在哲学思想里。”[6]120这意味着,哲学是人民的哲学,而不是少数统治阶级的哲学。马克思在《莱茵报》当编辑时,遇到书报检查令和出版自由及林木盗窃法辩论问题,他在批判反思现实物质利益和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对黑格尔政治哲学表示不满,走向卢梭和康德政治哲学,并站在“人民”利益的立场,坚守哲学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此时,马克思还没有走出资产阶级启蒙政治哲学。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指出,市民社会的任何一个阶级,如果不是由于自己的直接地位、物质需要、锁链的强迫,是不会有普遍解放的需要和能力的。因此,“在德国,不摧毁一切奴役制,任何一种奴役制都不可能被摧毁。彻底的德国不从根本上进行革命,就不可能完成革命。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2]16这时,马克思使“人民”的概念上升为具体的“阶级”,即无产阶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批判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上澄清了与资产阶级政治哲学的关系,批判了那种构成资产阶级政治哲学的根本前提,即自然法和抽象的人,确立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主体承担者――无产阶级。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通过革命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并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它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的存在条件,消灭了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2]294。代替这个旧生产关系的未来社会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294。可以看出,马克思既哲学地处理了政治问题,指明无产阶级意识到自己是统治阶级,通过革命的手段消灭旧的生产关系;同时,马克思又政治地处理了哲学问题,指出人的自由发展成为人类追求的政治价值旨趣。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分析了工人被异化的现实事实和历史原因,但他并不像古典政治经济学家那样通过描述这种经济现象为资本主义的合理统治进行辩护,而是在对异化劳动现象的解剖中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公正和不正义。马克思指出:“劳动的现实化竟如此表现为非现实化,以致工人非现实化到饿死的地步。对象化竟如此表现为对象的丧失,以致工人被剥夺了最必要的对象――不仅是生活的必要对象,而且是劳动的必要对象,甚至连劳动本身也成为工人只有通过最大的努力和极不规则的中断才能加以占有对象。对对象的占有竟如此表现为异化,以致工人生产的对象越多,他能够占有的对象就越少,而且越受自己的产品即资本的统治。”[2]41马克思对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关系的分析指明,社会从私有财产中解放出来,是通过工人解放这种政治形式表现的,而那种扬弃了私有财产的社会就是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产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7]接着,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2]87这里,马克思表明了他对共产主义的看法,即共产主义不是一种理想而是一种运动,一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是克服和扬弃人被异化状态的运动,它构成了“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的运动,也构成人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运动。

从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认知是建立在对政治社会生活的研究上,如马克思后来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的那样,我的苦恼问题,即关于市民社会的物质利益关系,只有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找。马克思通过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表明:“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革,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更。”[8]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批判与超越了资产阶级的政治哲学,论证一种社会制度必然灭亡绝不是取决于人为主观道德义愤,而是取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否相适应。如果说资本主义制度必然灭亡,那是由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因而它的灭亡就是自然的、正当的。换言之,资本主义制度的存在是不正义的,否则,它不会丧失其存在的合理性。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并不强调价值中立,它不像哈贝马斯所说的那样,“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持守一种实证主义立场”,相反,是将正义价值融进社会规律之中,论证一种制度的灭亡注定这个制度缺乏正义和平等,以此表明政治价值具有客观性。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类政治生活的哲学思考所形成的唯物史观就构成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核心议题。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有无一个政治哲学分支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对象是整个世界,而整个世界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世界,它们之间形成一种严密的逻辑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认识论上所表现的辩证唯物主义是唯物史观的基础和前提。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旨在探究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它站在哲学的高度思考政治社会生活的变化及其发展规律,为人们从事社会政治活动提供政治理念,诱导和规范人们的政治行为,以此实现政治价值。因此,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存在着一个政治哲学的分支,即历史唯物主义。它承担着规范、解释和改造政治现实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具有规范性、解释性和革命性的特点。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主要探究人类的终极价值取向,从人性的完善确定什么是正义的、自由的和平等的,什么是合理的和道德的,什么是值得追求的。马克思用历史理性取代哲学理性,不是将正义和政治社会消融在哲学中,而是消融在合理的经济学中。马克思认为,合理的经济制度是通过自私自利的计较表现出来的,这种“计较”产生的矛盾是制度的发展动力,正因如此,人们由于贫困追求繁荣,由于奴役追求自由,由于私利的解放而追求公益。马克思抛弃了古代和现代传统的愿望和渴求,试图通过合理的经济实现新型人类的再生。古代哲学把自然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整体的善不足支撑政治生活,并且整体的善也无法贯穿于人类生活。现代哲学抛弃了目的论,随之整体的自然的善的观念也将被摒弃,相反,现代哲学证明自然状态的悲惨和不幸,认为这些状况人是可以改变和支配的,但必须遵循自然法则,即科学、政治和经济法则。马克思相信人类的完善,这一点促使他作出这样的断言:“国家和政治制度将完全消亡,人类将过共同的社会生活,奉行绝对的仁爱准则――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与追求自私利益相联系的义务不再被履行。义务与利益之间的联系,即义务服从于利益的情况将被废除,‘义务’和‘利益’的范畴本身都将被废除。因为经济关系将得到改造,新型经济的确立通过超越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将造就充分完善的人性。”[3]949-950由于这种经济促成的人性的完善使得政治社会和宗教必然灭亡,它们最终将被合理的社会所取代。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解释性在于它把视点放在政治现实的根本性质上,阐明人类社会发展基本规律――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阶级斗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等等,它不注重对特殊和偶然的政治现象进行探究。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为人们的政治行动廓清思想迷雾,为人们政治行动(阶级斗争)的实现哲学地提供政治理念。现代西方政治哲学在某种程度上是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作辩护的,坚持一种温和的制度改良方案,它在美化资本主义自由民主制的同时,企图将其永久化。正因如此,他们把唯物史观视为自己的大敌,极力攻击,甚至侮辱和谩骂。他们很难接受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提到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用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的观点。他们对“改造世界”产生恐惧,因而变得不自信。福山在《历史的终结及其最后的人》中断定以自由主义为基准的自由民主政治已经达到了人类生活的最高形式,声称自由民主政治成为人类前进的唯一方向。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革命性特征使得它与现代政治哲学相区别。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革命性特征表明,它承担着指导民族国家争取“政治解放”的斗争进而达到“人类解放”的职能。政治解放是中介,人类解放是目的,政治解放为人类解放提供政治、经济和文化前提,政治解放是走向人类解放的基础,人类解放是政治解放所要达到的终极目的。政治解放还并不能够使人真正达到自由和平等,只有人类解放才能够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和平等。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是从属于人类解放的终极价值的。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与当前西方政治哲学的激烈争论中,首先,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要明确自己的政治立场,不能在与西方政治哲学对话中丧失自己的特质和独立性,被西方政治哲学吸纳,同化为西方政治哲学的一个构成部分,从而使自己在与西方政治哲学对话中变得被动,甚至失语。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应该积极、主动地与西方政治哲学展开对话,同时,表明自己是关注人民大众生存状况的,从哲学的高度思考何种社会形态是最适宜人生存的,是为世界未获得真正解放的人们指明革命斗争的方向、为人们打碎旧的枷锁获得解放的政治行为作有力的哲学论证的。

其次,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不是教条,而是具有开放性和创新性的。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来看,他们善于吸收古典政治哲学和近代政治哲学的思想成果,创造性地完成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提出政治哲学的基本政治理念,批评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平等和民主的虚假性,提出真正的自由和平等的内涵及其实现的条件。这为我们今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现实上提出了规范性和事实性相统一的要求,即坚持理想性正义和现实性正义的统一,从而消除社会分配的不公正,遏制社会严重两极分化,进一步维护和稳定社会秩序。

最后,马克主义政治哲学与西方政治哲学一样面临着国际金融危机和恐怖主义的挑战,这既是政治哲学发展的困境,也是一次机遇。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要把握住世界及中国社会巨大变革的历史机遇,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复兴和发展创造现实条件。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应通过与西方政治哲学的对话,把西方政治哲学作为参照系,以此对自身进行反省,这对推进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提取可资借鉴的理论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今天,我们建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对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应对当前的国际和国内重大政治突变,反思社会主义运动的失误,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具有重大理论意义。我们看到,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在深化发展的同时,又面临着新的挑战,即如何在当今巨大的变动时期规范政治生活?面对政治社会的转型,如何实现政治研究范式的转化,实现规范性政治哲学与事实性政治哲学、理想性政治哲学和现实性政治哲学的统一?在全球化语境下,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要从当代人类存在困境和未来命运出发,哲学地思考如何化解现实的政治风险和矛盾,从而促进人类朝着自身的解放迈进。而作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它应该从中国社会主义历史发展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出发,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公正问题进行切实的、深入的哲学反思,从理论上对中国现实问题作出回应,以形成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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