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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集锦9篇

时间:2023-09-01 16:49:05

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

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范文1

关键词:残疾学生 体育教学与锻炼 身心健康

前言

21世纪,体育锻炼与身心健康的研究越来越受到专家和学者们的重视。这样的研究己成为体育运动领域的热门话题。过去的研究中,主要是针对正常人群的身体锻炼对身心健康的影响,在国外有许多学者做过关于残疾成年人参加体育活动对其身心健康影响的研究,在国内,也有为数不多的学者做过有关体育锻炼对残疾人身心健康影响的研究。然而,系统规范地关于高校残疾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对其身心健康产生影响的研究在国内外微乎其微。随着《全民健身纲要》的实施和《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贯彻执行,高校残疾学生体育教学与锻炼的科研工作应得到重视和加强。

1国内外残疾学生体育锻炼科研工作现状分析

近年来,国内外一些专家做过关于残疾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研究,残疾学生由于身体的不便,无法参加体育活动,通过问卷了解残疾学生下列情况:(1)残疾史;(2)残疾之前与残疾之后参加体育活动的情况;(3)参与体育活动所带来的愉快;(4)身体与体育活动能力的自我感觉;(5)体育活动带来的结果。研究时还注意到性别在参加体育活动中所起的作用。残疾女学生认为不具有力量、攻击性、独立性和身体能力的特点。残疾男学生将体育运动与身体健康活动看是证实其男子气和勇敢顽强的手段。虽然残疾女学生不具有残疾男学生的那些特点,但是,残疾女学生会利用体育活动来提高自身的力量和健康水平,增强自信心。在研究中发现,残疾学生参与最多的运动是室内健身活动。对于残疾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动机,他们认为获得了公平教育的权利,赢得了学分,享受了在校学生的一切竞争权利。同时增强了自信心,提高了身心健康的指数。

研究还表明,有学者做过有关体育锻炼对残疾学生身心健康产生积极影响的研究。他们的实验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增强体质为主,第二阶段以矫治肢体畸形和恢复功能为主。结果他们发现,在实验前后,残疾学生在身体发育、生理机能、运动能力和身体素质几个方面具有显著的变化。这充分说明体育教育是促进残疾学生身体全面发展、增强体质的有效途径。另外,他们还发现体育培养了残疾学生运动的兴趣、进取心、荣誉感等,使残疾学生的精神面貌发生了良好的变化,增强了自信心。有资料表明对残疾学生进行有氧锻炼处方的研究,以心率为指标制定运动处方,根据残疾学生病情的不同,选择蹬楼梯、跑步、竞走几种有氧锻炼方式,效果是有明显的。由于残疾学生残疾的类型与程度的不同,他们在参加体育活动的能力与强度上受到的限制也有所不同。并且,残疾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心理上往往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这使他们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对不同种类的残疾学生采取不同形式的体育教学与锻炼方法,是提高残疾学生身体素质,帮助残疾学生自强、自立、获得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根本途径。目前,对各类残疾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状况的研究少之又少。因此,加强加这类课题的研究迫在眉睫。体育教育是高校残疾学生所受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2对残疾学生体育教学与锻炼科研工作的意义

2.1体育必须为特殊教育作出贡献

目前,“我国正处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面对国际国内的新形势,我国教育呈现出总体上相对滞后,不适应提高国民素质的需要,……。”我国不仅普通教育的发展落后,而且特殊教育的发展更是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在特殊教育的产生过程中,政治、文化、经济、科技的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而人物主义的教育则是特殊教育最好的教育方式。人文主义教育有较强的亲和力,残疾学生的各种权利和地位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科学是推动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推动特殊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医学、生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学科均为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体育科学也为特殊教育作出自己的贡献。各种康复装置、康复手段,科学、合理的锻炼处方是帮助残疾学生学会自立、自强、自尊的一种手段。

2.2高校残疾学生的素质教育

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基础。在本质上大家都有一个共识,构成人的整体素质的包含有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且,这两者是其他素质教育的基础。虽然国家对残疾人体育事业日益重视,举办的各级各类残疾人运动会,残疾人健身康复中心等等。但是,对于高校残疾学生体育教学与锻炼工作的开展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与发展。对高校残疾学生实施良好的体育与健康教育是提高残疾学生身心素质的必要手段。高校残疾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与锻炼的意义主要表现:

2.2.1体育活动有助于矫正生理上的缺陷,促进身体发展

在从事体育活动时,运动器官受到中枢神经大脑皮质的控制调节。中高强度的锻炼会增加大脑血流量,坚持经常的身体锻炼,能保证大脑氧气的充足供应,促进大脑神经细胞发育成长,有利于提高大脑皮层活动的强度,以及提高大脑皮层的分析综合能力。这对于改善残疾学生高级神经活动功能具有极重要的作用。在体育活动时,人的内部器官,如心脏、肺、肠、胃等,也要接受大脑的控制和调节,相互配合,匀称地发展。体育活动还能增强肌肉的力量,增加身体高度和重量,使残疾学生纠正养成正确的姿势。所以体育运动有助于残疾学生生理缺陷的克服或缓解,促进他们身体的发育成长。

2.2.2体育活动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性特征

由于体育活动在内容、形式、手段与组织、环境和要求上,与其他学科不同,因此,它的特殊功能,不仅能促进残疾学生的身体健康发育,而且有助于良好道德品质和个性特征的培养与形成,通过体育活动锻炼和培养残疾学生的自觉性、组织纪律性、团结协作、集体主义、责任感、义务感、荣誉感以及爱国主义等道德品质。

2.2.3体育活动提高残疾学生的学习效果

体育和智力有着相紧密关系。通过体育活动能改善残疾学生的身体状况,使他们的头脑清醒,精力充沛,注意力集中,提高感知感悟水平,增进记忆力,提高思维和想象能力,从而有助于提高智商能力,提高他们的学习效力。

2.2.4体育活动能形成积极向上、乐观、开朗的性格

长期坚持体育活动的人,能与乐观、坚持、成就联系在一起。除了对成就行为发生影响外,乐观还与自我掌握体验、生理或心理健康相联系。会以多种方式对人的乐观主义倾向的形成产生影响。体育活动通过其对焦虑的影响,影响到乐观的形成,会减少焦虑,从而影响到人的乐观程度。体育活动影响乐观的形成是通过其对抑郁的影响而形成的。有研究资料证明,乐观与低水平的抑郁相联,悲观与高水平的抑郁相联。高校残疾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有助于克服消极的心态、形成积极向上的心态,提高对社会生活的乐观和自信心,形成活泼开朗的性格。

2.2.5提高社会的认同感、增强自信心、形成良好的个性特征

在体育活动中积极地参与一些有益的锻炼,能够有效地提高身体活动能力,增加对生活的热情,提高生活的质量。通过研究还发现积极的体育活动不仅能提高自我防御抵抗危险情境的能力。同时,积极的心态(如充满活力)得到增强,消极的心态(如紧张、情绪紊乱)减弱。高校残疾学生从事体育活动与锻炼,有助于他们身体自我有效感的形成,能改善他们对自己身体外貌、体育能力、抵抗力和健康状况的认知,有助于他们建立积极的身体自我概念,从而有助于他们形成积极的一般自我概念。倘若积极的一般自我概念形成,将进一步有利于提高他们的自信心和自尊心,克服自卑感、胆小怕事、优柔寡断等缺点。最终将有助于他们心理健康水平的提高。

3 结论

高校残疾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与锻炼,有助于他们身心健康水平的提高,有助于他们将来走上社会后能更好地独立面对生活的挑战。因此,加强高校残疾学生体育教学与锻炼的科研工作迫在眉睫。这样,不但能够丰富残疾学生的体育理论知识,加强锻炼与健康科学研究领域的研究力度,同时探索有利于各类残疾学生身心发展的体育锻炼方法,对高校残疾学生体育教学改革产生深远影响。在为高校残疾学生制定体育教学与锻炼目标时,应该体现人文主义精神和科学、实事求是的态度。因此,这项工作的开展将具有较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健康教育、素质教育、终生体育应是体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和主题。广泛开展、深化残疾学生体育教学与锻炼科研工作,是时代的需要,高校体育教育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杨贵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0,26(1):1一9.

[2]刘绍曾.体育与弱智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验研究[J].体育科学1991,11(1):11一15.

[3]卢子洲.特殊教育培养目标的理论基础[J].教育研究与实验1999,(4):37一40.

[4]银春铭.弱智儿童的心理与教育[M].华夏出版社.1996.222一235.

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范文2

关键词:高校 残疾 体育教学 失误

残疾指:(一)由于身体的残疾而无法完成正常体育课所授内容;(二)因为身体某些器官的严重疾病,机能水平的低下,无法承受正常体育保健课的运动量或运动强度。(三)由于受伤,学期或在校期间无法完成正常的体育教学和考核。

1995年6月20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对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的规定第十四条:广泛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的身体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高校扩招以及对残疾人不平等报考条件的取消,导致高校中残疾人人数逐渐上升。如何对这一特殊群体进行体育教育,使他们通过学习和练习,增强体质,促进健康,培养意志品质和生活自理能力,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是高校必须重视和认真对待的问题。受家庭、学生个人及社会等因素的影响,高校对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普遍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放任自流,表面上是关心、照顾了他们,实质上是害了他们。为了培养残疾学生“健康第

一”、“终身体育”的意识,促进残疾学生的健康发展,高校应转变观念,采取有效措施,发挥体育的积极功能。

1 高校残疾学生群体体育教学现状

对浙江省15所高校残疾学生体育教学情况进行调查,结果见表1。

从表1看出,有73.3%的高校没有针对残疾学生开展相应的教研活动;80%的高校没有采取分班的形式进行教学,由于目前大部分高校体育都实行选项课的教学,残疾学生只能和普通学生选择同样的项目,在同一个班级上课,导致这些学生往往只有看的份,久而久之,就逐渐失去对体育的兴趣,也不利于教师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教学和指导,加上很多教师受社会、学生家庭和学生自身的影响,往往在教学过程中对他们不作要求,而是让学生自己决定参不参加活动和练习,在学期考核时也只是随意地给他们打个成绩,表面上看是在关心、照顾他们,让他们很轻松就过了关,而实质上是误导了这批学生。这种“放羊”式的教学,既不利于残疾学生体育意识的培养,也不利于他们“终身体育”方法和手段的学习。

高校是人生接受学校体育教育的最后一站,因此,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残疾学生进行体育教学和指导,使他们通过学习和练习,掌握“终身体育”的方法和手段,进一步培养“健康第一”的意识,

2 高校残疾人学生体育教学对策

2.1 高校应高度重视残疾学生的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

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是学校体育教育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途径之一。开展残疾人体育运动,不仅能够增强残疾人体质,改善和增强身体的机能,而且通过体育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增添生活情趣,陶冶情操,促进身心健康,扩大生活领域;同时,开展残疾人体育运动还可以通过意志和体能的较量,向生命的潜能挑战,展示人的创造力和价值。中国残疾人运动员在国内外赛场上以其不畏艰难、百折不挠、乐观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和对人生的深刻理解,不仅扩大了我国在世界的影响,激发了爱国热情,振奋了民族精神,而且也为动员和更多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奠定基础。因此,高校应高度重视残疾学生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

2.2 成立相应的教研室,切实把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工作落到实处

高校应成立特殊体育教学研究室,就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积极开展教研活动,交流经验和体会;制定残疾学生体育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度,以指导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切实把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工作落到实处。

2.3 进行分类、分班教学

高校体育实施选修及俱乐部教学为残疾学生进行分类、分班教学提供了良好地机会,根据学生入学情况及对新生进行调查,对残疾学生进行健康分组,组成相应的体育教学班,因材施教,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2.4 实行单元化教学

为了让残疾学生掌握保健理论知识和学会多种运动技能,可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实行单元化教学,把较适宜残疾学生的运动项目作为主要的教学内容,如传统养生类、健身体操类、康复训练类、水上项目、体育游戏等。

2.5 对学生教学及考核提出具体要求,以促进学生积极学习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中,也应对他们作出具体的要求;遵守课堂常规,对掌握理论知识及运动技能情况进行教学考核、评价等。

2.6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竞赛

通过运动竞赛,残疾人可以向社会展示自己顽强的生活力,显示自己克服身体和精神残障的决心和勇气,从而赢得社会的理解、尊敬和支持。因此高校就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竞赛,为培养残疾学生奋勇拼搏、团结合作的精神提供机会。

结束语

体育活动是残疾学生增强体质、促进康复、培养意志品质和生活自理能力最为有效的一种手段,参加体育活动也是促使残疾学生增加社会接触,赢得社会理解、尊敬和支持的一个有效途径。而高校是残疾学生接受学校体育教育的最后一站,也是最关键的一站,因此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各种途径培养残疾学生“健康第一”的意识,促使他们掌握“终身体育”的各种方法和手段。

参考文献:

[1]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事业统计――统计数据[C].1987年全国残疾人人抽样调查概况.

[2]叶立群.特殊教育学[M].福建:福建教育出版社,1997.

[3]卢元镇.中国体育社会学[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

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范文3

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xx年—2015年)

为加快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切实推进我市“全国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试点城市”及“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两个创建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7号)精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提供“十二五”规划基础资料》的通知要求﹙邛发改函〔〕39号﹚,特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域”为导向,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的﹑最直接的﹑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以“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维权”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营造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活动,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二、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准确掌握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现状﹑发展差距和突出问题,紧紧抓住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机遇﹑发展潜力,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原则,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政府目标管理机制﹑残工委工作协调机制﹑残疾人事业纳入大局机制﹑部门配合与残联主体作用发挥机制以及残疾人工作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残疾人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三﹚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优先﹑优惠﹑优质政策,统筹和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各施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促进城乡和区域均衡发展,着力构建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四﹚全面覆盖,便捷高效。壮大服务队伍,完善服务机构,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切实为残疾人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服务。三、总体目标﹙一﹚力争到2015年末,建立覆盖全市﹑城市一体﹑硬件一流﹑功能多样﹑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残疾人“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劳有所得﹑学有所教”。残疾人社会保险“全覆盖”,残疾人社会救助“无盲点”,逐步缩小残健之间﹑城乡残疾人之间﹑不同类别的残疾人之间的差距。﹙二﹚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政策制度框架,形成完善规范长效操作性强推广价值高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使全市残疾人服务工作,有标准可依﹑有规范可循。推动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我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达到“三圈层领先﹑创一流”水平。四、工作内容﹙一﹚康复 1.主要任务﹙1﹚力争用五年时间到2015年末,完成全市4.5万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康复需求调查,建档立卡并制订落实“个性化”服务方案录入信息化服务平台。﹙2﹚新建社区康复站14个。选拔培养具有初、中级技术职称的康复工作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26人。50%以上的乡镇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康复科(室)、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50%以上的村(社区)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康复服务率、建档率均达到60%;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人及其亲友康复服务满意率达到80%。﹙3﹚残疾人办证率达到80 %。围绕实现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认真实施助听、助明、助行康复项目。26个镇乡全面开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阶段评审工作。对有康复需求的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率达到60%,其中:机构康复训练率达到30%。康复训练与服务建档率达到100%。﹙4﹚进一步完善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服务功能。在临邛镇建立“阳光家园-康复工场”1个,全市范围培育打造康复示范村(社区)26个。对有康复训练需要的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率达到60%,其中机构康复训练率达到30%;康复训练与服务建档率达到100%。﹙5﹚充分发挥市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委员会中残联的作用,加大三级预防干预宣传力度,完善聋儿康复工作体系,经过训练的脑瘫儿童和聋儿言语能力和智力发展较之训前有明显提高,进入普幼小率达到70%以上,每年开展残疾儿童家长定期培训四期。﹙6﹚配合市卫生、民政、医疗保险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人住院服药﹑各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残疾人必需项目的医疗保障机制和康复救助无障碍体系。对全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贫困残疾人进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7﹚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成果,具备 手术指征并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95%以上达到手术复明,超额完成市残联下达的配用助视器及家长培训任务,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8﹚认真开展“精神病防治无障碍市”和“辅助器具无障碍市”的创建工作,达到精神病患者检出率6‰、监护率95%以上、显好率80%以上,社会参与率65%以上,肇事率下降到0.02%以下。全市精神病患者都能得到医疗救助。有康复训练需求的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率达到60%,其中,机构康复训练率达到30%。使肢体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康复训练与服务建档率达到100%。 2.主要措施﹙1﹚完善“精神病防治无障碍市”和“辅助器具无障碍市”创建实施方案。协助临邛镇做好残疾人“阳光家园—康复工场”场地选址,人员培训、经费筹措、设施建设等前期筹备工作,落实好14个新建社区康复站申报、审查,搭建形成能覆盖全市的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框架。﹙2﹚扎实做好定期业务培训,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为示范,镇乡社区康复站为基础,针对各乡镇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康复需求,邀请省市残联从事康复的专家教授,对乡镇残联专干、康复员,定期开展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从起,社区康复站人员培训每年四期,专干业务培训(以会代训)4期/年,随着康复服务的不断延伸,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3﹚扎实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和康复训练服务。结合“五个宣传日”活动,通过《今日》、《电视台》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残疾人康复事业,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成果,以争创“全国精神病防治无障碍市”、“全国辅助器具无障碍市”为奋斗目标,将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推向新高。﹙4﹚定期督查,强化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进一步明确科室人员岗位职责,细化市、市目标责任到人,目标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有档案可查。建立乡镇残联康复工作目标逐月台账评分制,力争将两个创建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逐步缩小大小镇之间、残疾人服务多少之间及服务质量优劣的差距。﹙5﹚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加大康复经费的投入,将康复专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残保金预算,逐年投入康复经费180万元。﹙二﹚教育 1.主要任务﹙1﹚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符合普教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与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以上。﹙2﹚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培训残疾人1人次。﹙3﹚开展残疾学生学习救助,保证残疾学生不因贫因残辍学。 2.主要措施﹙1﹚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全市特殊教育工作。市委、市政府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重点扶持。﹙2﹚教育部门要整合教育资源,科学规划特殊教育学校布局。在普通中、小学校推行随班就读和设立特教班;把市聋哑学校办成一所集聋教、盲教和培智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特教中心。﹙3﹚教育部门要不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教育、人事部门将残联系统主办、社会力量开办的特殊教育机构教师职称评定纳入教育系统教师职称评定范围。﹙4﹚教育部门统计义务教育对象时要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指标列入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指标体系。﹙5﹚教育、残联等部门要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后进入义务教育阶段的的入学转介工作。﹙6﹚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要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100%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7﹚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要积极开展自强助学、彩金助学、阳光圆梦等助学项目。﹙8﹚特殊教育的学前教育、残疾人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并逐年加大投入。﹙9﹚各级政府要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开办特殊教育机构。﹙三﹚培训与就业 1.主要任务﹙1﹚完善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体系建设。﹙2﹚促进残疾人比较充分就业,鼓励、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使残疾人就业率不断提高。﹙3﹚全面实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新增残疾人就业600人。依法征收,规范管理,合理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就业服务能力。﹙5﹚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2.主要措施﹙1﹚.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依法征收、严格管理、合理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市政府法制办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残疾人就业法规,适时组织起草我市具体实施办法。﹙3﹚各级政府要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配套完善就业服务机构设施。劳动保障部门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的范围。﹙4﹚劳动保障、财政、残联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对吸纳贫困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残疾大中专学生见习给予生活补贴,对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对残疾人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职介机构介绍残疾人就业给予职介补贴,对贫困残疾人个体从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自主创业残疾人予以资金扶持。﹙5﹚民政、国税、地税部门要将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列入福利企业残疾职工计算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企业,加强对福利企业的规范管理。﹙6﹚各级政府要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实现就业创造条件。﹙7﹚各级政府要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非公益性岗位、优先租赁场所等形式安置残疾人社区就业。﹙8﹚劳动保障、残联等部门要进一步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就业能力评估、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工作。﹙9﹚工商、公安、劳动保障、卫生、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盲人按摩行业的管理,规范盲人按摩场所;开展保健按摩师技能鉴定和医疗按摩人员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四﹚扶贫救助 1、主要任务﹙1﹚完善贫困残疾人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2﹚完善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当提高特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家庭“低保”补助标准。﹙3﹚扶持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完成学业。﹙4﹚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医疗救助,每年资助2700名贫困残疾人和残疾少儿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5﹚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租金补贴。 2.主要措施﹙1﹚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救助与保障纳入公共救助与保障范围,统筹安排并优先扶持。﹙2﹚民政部门要将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对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中专学生实施帮困助学;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要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孤残、老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在实施政府“安身工程”时,要优先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3﹚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对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好自强助学金、彩金助学、阳光圆梦等助学项目。﹙4﹚卫生部门要积极开展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5﹚残联要积极开展“广厦行动—助残安居”工程,加大对非低保户贫困残疾人住房的改造力度。﹙6﹚房管部门要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租金补贴。﹙7﹚劳动保障部门要确保残疾职工和农村失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8﹚残联切实开展特困残疾人家庭生活专项补助,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和家庭手工业,开展贫困残疾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参加城乡贫困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9﹚农业、扶贫部门在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实用技术培训、扶贫资金安排上优先安排残疾人,并认真落实康复扶贫贷款项目。﹙五﹚托养 1.主要任务﹙1﹚建立以集中托养机构为示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2﹚发挥各级公共资源,满足各类残疾人的托养需求。﹙3﹚引导社会资源开展托养机构建设和托养服务。﹙4﹚建立全市残疾人托养管理﹑指导和示范机构。 2、主要措施(1)以公办、公助民办、民办等形式,为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庭护理、职业康复等服务。(2)整合现有福利﹑教育﹑卫生和社区服务设施的托养内容,完善敬老院﹑福利院残疾人集中托养功能,开展残疾人托养、康复托养等托养服务。(3)鼓励个人、社会团体和经济实体出资修建综合性、专业化的托养服务机构,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全日制托养、日间照料或家居护理服务。(4)建立市级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指导和管理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六﹚维权 1.主要任务﹙1﹚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2﹚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3﹚广泛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4﹚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残疾人保障法》纳入我市“五五”普法规划。 2.主要措施(1)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规定和残疾人教育条例实施细则。(2)加大对全市残疾人优待和优惠政策的落实监督及检查力度,做到检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3)建立市、乡镇残疾人法律援助站,为残疾人提供优质、优先、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4)乡镇、村及社区扶助残疾人措施,要切实落实到村、到户、到人。(5)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残疾人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6)认真贯彻《条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协调解决残疾人困难,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七)文化体育 1.主要任务﹙1﹚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进全社会的助残意识,培育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2﹚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3﹚进一步促进公共文化机构满足残疾人的文化需求,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有效的服务,开展特殊文化活动。﹙4﹚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5﹚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体育人才的选拔,开展经常性的培训。 2.主要措施(1)高度重视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把开展扶弱助残活动列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人道主义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把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纳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中。(2)充分发挥电视宣传的龙头作用,巩固广播、报刊阵地,丰富宣传内容。(3)社会公共文化设施要对残疾人优惠、开放并提供相关服务,积极鼓励残疾人参加各种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促进残疾人的交流。(4)市、乡镇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特殊艺术的规划、指导,重视人才培养,广泛开展残疾人各类艺术创作,全面繁荣残疾人文化艺术。(5)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市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要关心、重视和扶持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创造条件。制定规划,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残疾人体育工作,推动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6)积极为省、市输送优秀运动员及优秀艺术人才。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应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八﹚基础设施建设 1.主要任务﹙1﹚加强和推进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2﹚全面推进“七位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2.主要措施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满足残疾人的康复服务指导和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辅助器具供应﹑盲人按摩﹑法律救助﹑文体活动等“七位一体”的综合服务需要,做到功能齐全﹑设施配套。﹙九﹚无障碍设施 1.主要任务﹙1﹚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2﹚加强无障碍知识培训和宣传力度。﹙3﹚推进公共设施无障碍、居住环境无障碍﹑家庭生活无障碍建设。 2.主要措施(1)由政府牵头组织成立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出台《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科学界定职责,实现规范管理。(2)新建或改建社区住宅、公共设施时,主管部门、业主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设计人员、施工人员要提高无障碍意识,认真听取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机构的意见。(3)有关部门要依据法规、规定,对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十)组织建设 1.主要任务﹙1﹚以市、乡镇、村(社区)为重点,建立和完善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规范化服务型组织体系,不断巩固和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机构健全、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残疾人组织网络。﹙2﹚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的作用,健全、完善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3﹚加强市残疾人联合会“七位一体”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创造为残疾人服务的良好条件。 2.主要措施(1)制定实施全市残联系统干部队伍培训规划,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2)加强对残疾人干部队伍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数据库,选拔更多的优秀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3)活跃专门协会的工作,健全专门协会组织;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开展适合本类别残疾人特点的各项活动,推进残疾人素质教育,更好地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适当安排专门协会活动经费。﹙4﹚建立健全以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为纽带、村(社区)服务机构为基础的村(社区)残疾人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为全市残疾人提供生活保障、教育、康复、文化体育、权益维护等各种帮扶服务。(5)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础情况和基础数据,完善残疾人服务档案,整合各种公共信息资源,为全市残疾人提供全面优质的“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十一) 信息化建设 1、主要任务(1)依托市政务外网,完善市残联内部办公局域网建设,构建与上级残联和市政府各部门横向信息交换平台。(2)构建覆盖全市残联系统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3)做好残疾人事业信息报送和基础数据统计管理工作。(4)依托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市残联逐步完善公众信息网建设,提高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的服务能力,积极推进网站信息无障碍。 2、主要措施(1)进一步发挥《市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作用,增强高端、中端、低端平台的服务功能。(2)市政府信息办牵头在全市各级职能部门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实现残疾人数据的全覆盖和相关数据的共享。(3)加强统计管理、规范统计渠道,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台帐,推进统计数据电子化。(4)加强残联系统干部职工信息技术普及和专业技术培训,实现全市所有残疾人工作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5)推动全市残联系统信息网站建设,开辟就业信息平台,建立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网上查询系统。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市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抓住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潜力、发展机遇,确保完成本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努力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范文4

1.1对残疾大学生进行体育教育是保障残疾大学生受教育权利的客观要求

残疾人同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育……”。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渠道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但受社会经济发展和传统思维的影响,残疾人在教育中仍然处于弱势群体,侵害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情况时有发生。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残疾人教育事业迅猛发展,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等问题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很多的残疾人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在德育、智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方面享受到了和普通大学生同等质量的教育。但由于受师资力量、课程建设体系、物质条件、教育途径等现实问题的制约,残疾大学生在高校体育教育中被边缘化,这严重侵害了参加人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不利于残疾大学生的健康发展。

1.2对残疾大学生进行体育教育是丰富高校体育研究体系的客观要求

当前,我国高校体育研究体系以健全学生作为研究对象,包括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体育竞赛、体育文化、体育管理等内容,旨在通过各种方式,完成学生基本体育知识、基本体育技术和基本体育技能的教育,并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意识和顽强的意志品质。伴随着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残疾大学生成为高校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研究,有利于丰富和完善高校体育研究体系,促进高校体育的协调全面发展。

1.3对残疾大学生进行体育教育是残疾大学生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要求

残疾大学生由于生理的缺陷,被高校体育教育边缘化,失去了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健康的机会,进而在心理上产生自卑、自暴自弃等消极情绪,不仅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会在德育、智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方面产生较大的消极影响。加强残疾大学生的体育教育,根据伤残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体育教育,鼓励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有助于增强残疾大学生的身体素质,改善他们的心理状态,显著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意志力,从而全面提升他们在高校的学习质量,进而促进残疾大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2贵州高校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现状

2.1贵州高校残疾大学生人员分布不均衡

对凯里学院、遵义医学院、凯里学院、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的当代体育科技(ContemporarySportsTechnology)87走访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贵州高校残疾大学生人员分布呈现不均衡的分布态势。贵州高校残疾人大学生院校分布不均衡,普通本科院校残疾人所占比例较低,仅为0.08%左右,高职院校比例较高,可以达到0.5%左右;贵州高校残疾人大学生残疾类别分布不均衡,我国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将残疾人分为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八种类型,贵州高校肢体残疾所占比例达到97.3%,视力残疾占1.5%,听力残疾和言语残疾展1.2%;贵州高校残疾人大学生残疾等级分布不均衡,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语言残疾的残疾等级99.1%为四级,三级以上仅为0.9%,残疾大学生具备独立日常生活能力,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2.2贵州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物质基础薄弱

工业强省战略实施以来,贵州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但贵州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发展滞后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扭转,贵州高等教育的投入仍然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在问卷调查中,有残疾人专项教育经费投入的院校仅占2%;体育场馆设置有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的院校比例为23.7%;设置有残疾人专用体育设施的院校比例仅为3.4%。

2.3贵州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师资力量匮乏

师资力量是开展教育的基础,经过特殊培训的专业体育教师是实施高校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主力军。从问卷调查来看,贵州现有体育院系均未开设康复医学、特殊教育等相关专业,特殊体育教育教师培养力量极为薄弱;在现任体育教师中,参加过专业特殊体育教育培训的教师比例仅为11.3%,参训教师中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短期培训的体育教师比例高达93.2%,88.7%的体育教师未参加过任何形式的特殊体育教育培训;在对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指导调查中,94.3%的院校采用学生申请免修、不参加任何形式体育教育的方式,仅有4.7%的高校对学生进行体育健康等相关知识的传授,所有高校均未开展较为系统的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在看待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态度上,43.6%的体育教师认为没有必要对残疾大学生进行体育教育,27.3%的体育教师认为可有可无,12.4%的体育教师认为非常重要,16.7%的体育教师认为无所谓。

2.4贵州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培养体系缺失

培养体系是高等教育目标实现的具体途径,内容涵盖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体系等一系列现实问题,是学生培养教育实施的基本依据。在问卷调查中,91.7%的高校没有明确的参加大学生体育教育培养体系,8.3%的高校有部分培养要求。在对部分高校残疾大学生的调查中,85.3%的残疾大学生有接受体育教育的需求,12.5%的残疾大学生持无所谓的态度,仅有2.2%的残疾大学生不想参加体育锻炼;对于体育锻炼情况的调查显示,89.1%的残疾大学生未参加任何形式的体育锻炼,10.5%的残疾大学生有零星的体育锻炼,0.4%的大学生能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对于体育锻炼缺乏的原因,35.6%的残疾大学生认为残疾人体育教育缺失是首要原因,28.7%的残疾大学生认为是体育设施不健全,20.6%的残疾大学生归因为自身体育锻炼知识的匮乏,15.1%的残疾大学生认为指导力量欠缺。

3贵州高校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对策

3.1夯实贵州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物质基础

物质基础是开展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重要前提,高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重要意义,将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的整体规划,制定大学生体育教育的系列管理文件,成立专门部门负责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实施;保证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经费投入,通过政府支持、公益捐助、兴办产业等多种方式,积极拓宽参加大学生体育教育的经费来源,将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经费纳入高校整体预算,确保经费的筹措和专项使用;完善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硬件设施,充分考虑残疾人体育教育的实际需求,对原有体育场馆设施进行改造,增加残疾人专用通道,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残疾人专用体育锻炼及康复设施。

3.2加强贵州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师资力量

专业的师资队伍是开展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重要的人力资源保障,贵州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引进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不断充实残疾大学生专业体育教师队伍;大力开展特殊教育培训,采用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方式,聘请专业院校、残疾人组织的专家学者,对现有体育教师开展特殊人群体育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高校体育教师对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丰富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使其具备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基本的履职能力;积极开展教育实践,鼓励教师以开设选修课、体育锻炼辅导、体育康复康复指导等多种方式参加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在实践中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丰富教育实践经验,促进教师在特殊群体体育教育方面的成长。

3.3构建贵州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培养体系

培养体系是开展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重要保障,是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蓝图,培养体系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质量。高校应重视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培养体系的构建,召集专业体育教师、特殊教育专家、残疾人大学生共同参与培养体系的构建工作,充分考虑残疾人体育教育的现实需求和实施的特殊性,使培养体系能真正体现因材施教原则,真正促进残疾人体育在高校的开展。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目的旨在通过体育教育,使残疾大学生掌握体育锻炼的基本知识、基本技术和基本技能,牢固树立终身体育的锻炼意识,全面促进残疾人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健康,实现残疾大学生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内容的选择应以伤残情况为基本依据,严格遵循教育性、科学性、实用差异性的基本原则,精心选择和设计适合残疾大学生实际的项目,使残疾大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显著提高学习和生活质量;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教学组织应采用分类指导的原则,将残疾大学生按伤残特点进行分组,不同组别执行不同的教学标准,教师主要采用讲解、示范、游戏等方式进行教学,学生以实践为主进行学习;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考核方式以弹性考察为主,重点考核其对基本的锻炼保健知识的了解、基本锻炼动作的规范等内容,避免以测验成绩为依据进行硬性考核。

3.4丰富贵州残疾大学生体育教育的教育途径

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范文5

一、农村残疾学生体育教学的现状

1.农村残疾学生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

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必修课程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健康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体育(1~6年级)体育与健康(7~12年级)课程标准(实验稿)》也突出强调:要尊重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性,注重教学评价的多样性,使课程有利于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养成坚持体育锻炼的习惯,形成勇敢顽强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促进学生在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健康、和谐地发展,从而为提高国民的整体健康水平发挥重要作用。2002年教育部出台的相关指导纲要第十条规定:“对部分身体异常和病、残、弱及个别高龄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应开设以康复、保健为主的体育课程。”目前,在体育课程的开设方面,大部分农村学校采取随班就读的形式进行教学,少数学校对残疾学生免修体育课。造成残疾学生体育课开课率低,随班就读的比率高的原因主要在于农村残疾学生的数量较少,没有办法组成相应的教学班,同时学校领导也未引起足够重视,缺乏对农村残疾学生的人文关怀。

2.农村残疾学生体育教学的情况

(1)体育教学目标。身体康复是农村残疾学生体育工作最根本的目标。一般情况下,体育教师认为农村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目标在于提高学生的身体、心理健康。然后体育教师因地制宜、针对性地传授学生知识、体育技能,并使学生能够根据所学知识技能测试自身健康状况。农村残疾学生本身生活与学习在农村,农村艰苦的环境实质上就是对农村残疾学生的一种考验与挑战,他们通过超越常人想象的艰辛努力,顺利完成学业,这个过程就是残疾学生意志锤炼的过程。因此,体育教师可依据这一特征,实行个性化教学,使这一体质与意志的教育有机地融为一体,有效克服身体方面的困难和阻力,进而磨练和培养农村残疾学生勇敢、顽强的意志品质。同时,农村残疾学生还能够在体育教学与训练过程中获得快乐,这种快乐和成功的情感体验,可以进一步促进他们身心和谐发展。(2)体育教学大纲和教材。调查显示,农村残疾学生体育教材使用情况中,都缺少针对性、专门性的残疾学生体育教材,他们使用的体育教材和普通学生一样,连同教辅类图书也很少见,这将直接影响到农村残疾学生体育教学的效果。众所周知,教材作为教学内容和学校传播知识的主要媒介,其整体结构间的迁移关系以及其在教学实践中的变化规律等体现着体育教与学的交互关联。可以说,根据体育教材实施以恰当的教法,能够多角度地启发学生参与体育学习。(3)体育教学内容。通过调查,体育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乒乓球、羽毛球等球类训练、田径运动、简易太极拳保健活动等,其中,简化太极拳尤为广泛推行。大多数体育教师都是出于对残疾学生的安全考虑,而不愿意引进新的相关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内容。大部分学校和教师对一些残疾学生专用教材与器材设备接受与使用存在着一定的难度。调查显示,农村残疾学生比较喜欢的5个项目分别是气功、游泳、游戏、简易太极拳、球类运动和舞蹈项目。他们追求的都是一些较为时尚的体育运动项目,这些项目并不是因为他们身体存在某种缺陷而缺乏激情。(4)体育教学的组织形式。由于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比较大,运动水平高低不一,仅依照传统的体育教学方法,进行统一授课,很难完成体育教学任务。调查发现,多数学校仍采用分组教学与集体教学法,而个案教学法相对较少,这与缺少残疾体育专业学科背景的教师不无关系。(5)体育教学方法与手段。美国西密执安大学特殊体育学教授张加贝在《试论特殊体育学的内涵与外延》中认为:常规体育与特殊体育在教学方法上存在不同,常规体育教学多是集体教学法,但特殊体育教学必须采用个案教学法。调查显示,河南省农村残疾学生体育教学方法,多与普通学生的体育教学方法相同。例如:鼓励法、讲授法、演示法、矫正法、练习法等方法,仅存在着个别体育教师采用针对性较强的个案教学法。(6)体育课成绩的评定。体育课程考核是反映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是学校检验体育教学是否完成教学目标规定的内容要求的一种手段。农村残疾学生体育考核内容,要充分考虑学生个体发展的特点以及个体健康状况。但是,目前针对农村残疾学生体育课程的成绩评定体系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导致不同的学校对体育课程考核评价标准不同。例如,河南省一些学校体育课程成绩评价过多地注重成绩结果的评价,而忽视教学过程的评价,从而使残疾学生感受到体育教学存在着不公平的待遇。(7)体育教师的业务水平。体育教学过程就是积累经验、研究探索的过程。体育教师需要不断地研究教学过程的特性和规律,更新自身知识结构,尤其针对农村残疾学生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熟悉新技术、特殊器材的运用,努力营造一个适合农村残疾学生个性发展的教学与学习环境。(8)随班就读形式。采取随班就读的形式使得体育教师无法顾及残疾学生,往往是放任自流,造成体育成绩考核随意性很大。而采取免修的形式更不可取,无意识中助长了农村残疾学生的消极性。随班就读在于学校领导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学校资金紧张与办学规模较小、缺失残疾专业学科的体育教师、农村残疾学生生源较少,以及相关的残疾体育教学教材和教辅图书匮乏等。这就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协作,积极支持农村残疾学生参与各项体育运动,以提升他们自身的综合素质。

3.农村残疾学生拥有体育场地及器材设施的情况

体育场地、器材设施是实施体育教学的物质保障。农村残疾学生进行体育运动,使用正常的体育场地、器材设备时,需要体育教师提供一些保健康复运动的辅助设备等,并鼓励农村残疾学生使用这些辅助器材。农村残疾学生虽然所占比例较少,但也拥有相应权利接受各项教育,找到适合自身特殊情况的体育锻炼场地、器材设备等。调查发现,目前河南省还不存在一所学校设置了专门的残疾学生体育教学与活动的专门场地与器材。究其原因在于学校领导对这项工作缺乏重视,学校资金没有到位。为此,学校领导层应及时转变陈旧的思想观念,重视残疾学生的身心健康,建立专项资金,引入残疾学生所需的特殊器材设备,建设残疾学生体育教学与活动所需要的场地设施,满足每个农村残疾学生体育锻炼的需求。

二、加强农村残疾学生体育教学的对策

第一,加强农村残疾学生体育教师的专业化建设。体育教师知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体育教学的质量。作为体育教师,必须具备指导农村残疾学生康复的理论知识、健身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等。因此,学校应重视残疾专业体育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不断走出去,更新知识结构,以适应残疾学生教育教学的需要,包括举行座谈会、专家讲座、课程培训以及学术交流等,促进体育教师在残疾体育方面的业务工作与学术理论水平不断提升与创新。

第二,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在校园规划、场地建设中,应考虑残疾学生的体育需求,而现有的体育场地器材应该为残疾学生提供专门的“体育器材使用证”,使残疾学生优先使用或者免费使用场地器材。

第三,根据残疾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校体育教学的现状,农村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可以采取残疾体育俱乐部的模式展开,不分年级和学龄,在俱乐部内进行分类教学和个别教学,当然也可以采取运动处方教学。

第四,建立残疾学生体育志愿者服务组织,负责帮助和指导残疾学生进行体育活动。对参加志愿服务的相关学生应有相关的激励机制。残疾学生体育志愿服务不仅为残疾学生提供了与健全人沟通交流的平台,更是给广大学生提供了交融心灵的机会,为培养学生健康的人际关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五,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关于农村残疾学生教学评价体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的教学方式制定不同的评价指标,对整个教学过程中的各项教学步骤制定全面的评价指标。评价的主体包括同行专家、学校领导、农村残疾学生等,通过评价使各个主体能够对残疾学生的体育成绩有一个全面、客观、正确的认识,进而促进农村学校残疾学生的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燕丹.生命关怀视野下我国大学特殊体育教育的研究现状与展望.体育科学,2006(2).

[2] 赵国武.山西省特色教育学校体育现状调查与研究.山西大学,2005.

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范文6

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数推算,全国约有0~6岁残疾儿童139.5万,其中听力残疾的有15.8万。①

从残疾状况和致残原因来看,先天性聋哑的儿童将比后天性聋哑的儿童数量多、比重大。造成先天聋哑的原因很多,主要是遗传疾病、近亲结婚、妊娠期疾病以及某些地方病等。

这些聋哑儿童先天的或在婴幼儿时期便无法和周边世界进行正常的交流,由于听力和表达能力的降低,限制了他们与人交流机会, 社交活动的减少、生理上的缺陷, 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他的心理健康,易使他们产生自卑感。因此他们的心理状况和健全的同龄儿童相比会有很大的差异。例如,聋哑学生孤独倾向强于一般学生, 便与他们的自身特点有关。

除了聋哑儿童自身的生理原因外,影响聋哑儿童心理健康的还有很多外在因素。

一、从家庭方面来看,家庭教育会给聋哑儿童心理健康带来很大的影响。一些家长由于不了解聋哑儿童的身心特点,缺少正确的交流方法和科学有效的教育,有的不切实际地按正常儿童的标准去要求他们;有的方法简单、粗暴,动辄拳脚相加;有的悲观失望,对孩子不闻不问,放任自流。如此种种,不但达不到好的教育效果,相反会在一定程度上挫伤残疾少儿的自信心、自尊心,从而形成任性、自私、孤傲、胆怯、自卑、撒谎等异常心理。

二、从学校方面来看,由于一些教师责任心不强,不了解残疾学生心理特点和思想教育方法,对学习成绩不好又经常违反纪律的聋哑学生进行简单粗暴的训斥、挖苦,给学生造成心理伤害。同时,有的教师对学生的学业成绩看得特别重, 一味地追求教学效率,而忽视了学生的心理健康。

三、从社会方面来看,聋哑儿童的模仿能力通常比较强,社会上一些成人的举动影响着他们的行为。如成人抽烟、酗酒、等,他们也会效仿。同时,目前社会上对残疾儿童还存在偏见,视残疾人为“残废”人,对他们冷漠、疏远, 对残疾人的教育、发展没有正确认识,就连有的“普校”、幼儿园的教师都把残疾儿童拒之门外,这也会导致聋哑少儿产生心理异常。

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聋哑儿童心理健康的构建工作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工程,单靠哪一方的努力都是不够得,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通力协作。

首先、需要优化家庭教育环境,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家庭是聋哑儿童除了学校接触最多的外界环境。学校需要加大同家长的沟通,召开家长座谈会、开展咨询活动等方式帮助家长更新认识,转变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教师与家长统一认识、分工合作,形成教育合力,确保聋哑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

其次、需要提高教师素质、摆正育人观念。对聋哑儿童来说,影响最直接、最明显的就是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因此特殊教育学校应培养教师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提高自身修养,学习掌握残疾儿童心理学,针对每个聋哑儿童的不同心理状态,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使聋哑学生个性心理中的缺陷得以补偿和矫正。同时,教会聋哑学生如何调节自己的心理, 如何抵制和纠正错误心理、完善自己的人格形象。

最后,还要让聋哑学生走向社会,融入社会。学校教给聋哑学生必备的生活技能,使其可以走上社会,了解社会,熟悉社会,正确的人事社会,适应现代社会生活,消除由于封闭而产生的心理误区,消除自卑感,积极健康的融入到社会生活中。

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范文7

帮扶残疾人共同奔小康,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的重要内容,为全面深化扶残助残工作,进一步营造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环境,特制定*区残疾人小康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帮扶残疾人实现小康为目标,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加大政策扶助力度,健全扶残助残机制,构筑残疾人小康工程体系,解决残疾人生产和生活问题,切实代表和维护残疾人的根本利益。

二、目标任务

扶持全区残疾人实现“八有”目标,即每个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都有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每个贫困残疾人家庭都有基本生活保障;每个困难残疾人都有志愿者常年结对帮扶;每个残疾人都有基本医疗救助;每个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都享有义务教育保证;每个残疾人家庭都有房屋居住保障;每个有需求的残疾人都享有康复服务;每个有参与能力的残疾人都有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文明的权利。

三、具体措施

1、实施就业安置的阳光工程。安置残疾人就业是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迈进小康的重要途径。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安置残疾人就业,力争到20*年,全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98%以上。一是全面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经济组织,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对安置残疾人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和部门,实施由地税征收和财政代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工作,以促进和保障残疾人就业。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享受有关税收减免政策。积极提供社区服务岗位和社区工作者岗位,使残疾人就近就便在社区实现就业。二是加快福利企业发展。创造有利于福利企业加快发展的宽松环境,进一步扩大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容量,规范福利企业运作,加强福利企业管理和指导。三是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残疾人个体创业符合再就业优惠政策条件的,优先享受再就业各类优惠政策,劳动、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要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扶助残疾人的若干意见》,为残疾人自主创业提供优惠、优质的服务。继续贯彻落实《*区残疾人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四是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残疾人职工与健全职工同工同酬,签订完善的劳动用工合同,对于残疾人双职工家庭,想方设法保证一人在岗就业。对残疾职工解除合同、辞退、除名和开除的,应事先征求本单位工会和当地残疾人组织的意见,以保障残疾人劳动用工的合法权益。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及各类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对残疾人和接收安置单位免收相关费用。完善区残疾人劳动力市场运作机制,劳动、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各用人单位应保障在岗残疾职工最低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据规定为残疾人职工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同时,在工资定级、职务晋升、职称评聘、人才流动、劳保福利、评比先进和民主参与等方面,残疾人享有与其他职工同等的权利。

2、实施政策扶持的保障工程。要通过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一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享受“低保”补助的残疾人标准可比健全人提高20%,对符合“低保”标准的残疾人,应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资金,发放特困助残金给予补贴。二是建立完善残疾人供养体系。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残疾人,应实行“五保”或安排进敬老院、福利院供养。积极采取政策支持,逐步建立中度、重度智力和精神病残疾人集中劳动、生活的工疗站和庇护所,积极鼓励“民办公助”的福利实体建设,吸引社会资金和力量,搞好残疾人供养、康复服务。三是完善特困残疾人救助体系。要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资金,对重度无业残疾、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低保”边缘的贫困家庭中残疾人发放助残补贴。要建立健全残疾人家庭特发事件救助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残疾人救助、慰问工作。

3、实施扶贫助残的温暖工程。继续加大扶贫助残工作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程度。一是整合社会资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志愿者要广泛开展与贫困残疾人家庭结对帮扶活动,确保特困残疾人家庭结对率达100%。二是创新服务方式。发挥志愿者服务的主力军作用,探索“爱心储蓄”、“义工联动”等志愿服务的新型服务形式,建立多层次、宽领域的志愿服务体系。三是发挥载体作用。策划和培育助残品牌活动,深化扶残助残工作,构建“爱心超市”和慈善互助会等行之有效运作平台,加大扶助捐赠力度。

4、实施医疗救助的康复工程。康复工程是残疾人实现小康的重要环节,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一是健全康复工作机制。要在医疗卫生部门支持下,深化康复需求调查工作,制定康复训练方案,健全康复训练档案,逐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训练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和行政推动网络。区、街道(镇)要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基地和指导机构,80%的社区(村)建立康复室,让残疾人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康复训练,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80%得到康复服务。二是完善医疗康复救助机制。继续开展“助听、助行、助视、启智”行动,让残疾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医疗康复帮助,继续免费为贫困残疾人发放轮椅、助听器等康复设备,免费为特困精神病患者提供药物救助,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复明手术。要将残疾人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范围,对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其个人承担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金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资助,对残疾人看病就医,各级医疗机构应给予优先和优惠。三是搞好康复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四进社区、四进家庭”残疾人康复服务活动,加强残疾人康复知识宣传,预防和减少残疾发生。四是健全康复经费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按辖区人口规定标准,把专项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福利公益金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残疾人康复事业。同时,要积极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推动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持久开展,确保全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在20*年之前实现。

5、实施提升素质的培训工程。残疾人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其平等参与社会的能力,加大残疾人培训教育力度至关重要。一是加强残疾人教育工作。继续实行对大中专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补贴奖励政策,扶助其完成学业。加快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功能完善的残疾人活动中心,完善学习教育设施和阵地建设。二是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积极依托职业技术培训机构,举办多门类、多层次的各类职业技术培训,积极支持特教学校开展职业技术教育,搞好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和致富能力。三是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积极与驻常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开辟“残疾人远程教育基地”和“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基地”,提高学历档次和职教水平。继续搞好“无声沙龙”等残疾人学习型组织建设,强化终身学习的理念,构筑残疾人学习教育新平台。

6、实施改善居住的安居工程。“居者有其屋”是小康的重要标志,因此要着力改善残疾人住房条件。要针对残疾人家庭的贫困状况,加大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协调、安置力度,提高残疾人的居住质量。残疾人家庭拆迁安置时,充分考虑其出行和生活方便,切实维护残疾人拆迁户的权益,使全区残疾人到2010年人均住房面积达30平方米。

7、实施保障权益的维权工程。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参与“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着力抓好。一是完善残疾人维权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法律服务网络,完善法律援助机制,扎实开展创建残疾人维权岗活动,加强残疾人法律宣传教育,增强残疾人依法维权意识和知法、守法的能力,努力降低残疾人违法违规比例,使残疾人刑事犯罪率达到小康社会规定的指标范围。二是完善残疾人工作体系。重视残疾人来信来访,切实解决残疾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和生活困难,确保一方平安。三是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以创建部级“无障碍设施示范城区”为契机,加快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让残疾人逐步实现出行无障碍和沟通无障碍的目标。鼓励社会公众服务资源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公共场所要设立助残服务窗口和标志,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优惠服务,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8、实施平等参与的环境工程。大力营造有利于残疾人平等参与政治文化生活的良好环境,是残疾人实现小康的政治保障。一是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通过“*区残疾人事业宣传周”等载体,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二是提高残疾人平等参与能力。健全完善残疾人优秀人才库,大力选拔和使用优秀残疾人干部,积极向人大、政协推荐优秀残疾人,社会团体要注重残疾人代表的比例,使残疾人广泛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要搞好残疾人专业协会建设,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中有专业协会工作场所和活动场地,完善残联(协)三级组织建设,有效开展各类活动,真正做到“三个活跃”。三是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工作的指导和扶持,创作更多富有现代文明特征的残疾人文化艺术成果。加大残疾人运动员的选拔培养力度,适时举办各类体育赛事,通过文化艺术和体育竞技,展现残疾人的自强风采。

四、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残疾人小康工程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区建立由残联、民政、财政、地税、劳动人事保障、教文、卫生、计生、工会、妇联、团委、老龄办、工商联等部门参加的残疾人小康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切实把残疾人小康工程建设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范文8

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现有312万残疾人,涉及全省五分之一的家庭。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能力还不能满足残疾人服务需求,残疾人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协调。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已经成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xx〕7号)精神,推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和“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为抓手,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健全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努力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坚持“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工作目标。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与健全人共建共享小康成果,使全省残疾人服务设施、服务能力和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力争到20xx年,全省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有适应指征贫困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等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基本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使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九年义务教育。到2020年,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活和医疗康复保障更加完善,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使广大残疾人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有尊严,与全省人民一道迈进小康社会。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在强化党委领导和政府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的发展格局。

——坚持普惠特惠、全面发展。按照普惠加特惠、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一般性制度安排和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城乡社会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体系。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优先解决广大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残疾人康复、教育和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无障碍建设、权益维护等,加快事业发展和制度建设,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残疾人事业发展,兼顾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特殊服务需求,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残疾人工作给予重点支持。坚持把基层残疾人工作特别是城乡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残疾人工作的重点,把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到基层,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多的服务项目、服务产品和服务技术。

二、完善残疾人的基本保障

(四)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将残疾人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扩大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标准,适度增加保障内容,确保残疾人“应保尽保”。将贫困残疾人列入城乡医疗救助、惠民医疗的重点对象,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看不起病的问题。

(五)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基金,或定期发放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券(卡),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时效。将贫困残疾人购置基本辅助器具所需补助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付范围。加强规划,合理布局,加 快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康复服务网络。各市、县(市、区)都要建立公益性专业康复服务机构与设施,完善功能,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康复服务水平;有计划地在医疗机构中设立康复医学科室;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充分利用城乡社区内各种有效资源,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扎实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切实加强社会医疗机构、专业康复机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间的密切联系,实现资源共享,努力提高康复质量和水平,逐步形成完善的康复服务网络体系。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免费为孤残和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治疗。将残疾人康复人才专业培训纳入政府教育计划,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培训的内容,加大对基层社区康复人员培训力度。支持残疾人康复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

(六)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牵头,相关部门、有关社会团体及专家参与协作的残疾预防工作管理体系。将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配套工作计划,广泛开展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产优生检查。加强对各类人群的健康宣教。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等领域的执法监察,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与发展。建立健全全省出生缺陷与残疾的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监测和0—6岁残疾儿童的监测方案。建立残疾人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工作。

(七)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居住条件。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完善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救助机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补助金,并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逐步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政府救助机构要及时救助、妥善安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将农村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对象,优先落实救助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城市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提供实物配租,减免租金或优先购房。

(八)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政策。各级政府要确保城镇残疾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职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对其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给予相应的补贴。落实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地区要及时将农村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支持各类商业保险机构增设预防各种伤残风险和残疾人专项险种。

三、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九)发展残疾人教育。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科学规划,特别扶持,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教育权利。全面普及残疾人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学前康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保障适龄残疾人享有十五年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残疾儿童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给予减半或免收保育费;对于需要语言和康复训练的聋儿、脑瘫儿和智残儿,凡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予减半或免收教育康复训练费用,相关经费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助。根据残疾人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等情况,构建“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全省特殊教育体系。人口40万以上的县(市)必须建1所培智学校,人口30万以上、智力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应建1所培智学校,设区市的区和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可以采取独立建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点、合作建校、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满足区域内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需要。各市、县(市、区)都要建立扶残助学制度,进一步完善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各级政府免除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住宿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免除学费、代管费;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免除学费、代管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将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纳入资助体系,优先享受免收学费、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贴等政策待遇,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或辍学;对参加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并完成大专以上学业,取得文凭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奖励。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要免费对残疾人开展扫除文盲、职业培训、创业培训,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积极创造条件,创办特殊教育高等学校,鼓励、支持普通高等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和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各类专业人才。鼓励教师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开展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和照顾。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

(十)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所属机构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新录用人员时,除特殊岗位外,录用单位不得设置歧视残疾人的录用标准;未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要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依法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完善地税部门制度,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促进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工场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县(市、区)政府要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的产品作为残疾人庇护工场的专产、专营产品,同等条件下,政府应当优先采购残疾人专产、专营的产品或服务。各级政府要积极出资扶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将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优先提供就业援助。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残疾人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其他新型就业形式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相关政策。将农村扶贫开发和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贫困残疾人家庭,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手工业和多种经营。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和优惠支持。完善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政策,凡具有一定规模、安置残疾人就业和带动残疾人脱贫致富成效明显、被列入省、市、县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依照同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给予扶持。积极组织和推动残疾人异地就业,帮助欠发达地区残疾人增加收入。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增强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的能力。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人才开发和交流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各类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创新职业培训模式,充分调动残疾人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定期举办残疾人技能竞赛和技术比武,充分调动和鼓励残疾人钻研技术、提高职业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一)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体育等部门要将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纳入文化大省、“体育强省”建设内容,鼓励、组织、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保障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文化体育权益”。在推进“文化低保”工程等工作中,加大向残疾人提供免费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的力度。公园、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要对残疾人实行免费开放,支持残疾人参与各类公共文体活动,并提供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服务;城乡健身公共场所要配置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器材;公共图书馆要为盲人提供有声读物,鼓励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图书室,配置盲文版书籍;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有计划地兴建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所,加快建设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加强对残疾人体育运动的指导,市、县(市、区)要建设残疾人文化体育设施,完善管理和训练功能。承办好20xx年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积极开展残疾人体育运动和比赛,市、县(市、区)要每四年举办一届残疾人综合性运动会,省、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每四年举办一届特奥会。积极开展残疾人国民体质监测,建立残疾人国民体质数据库,科学指导残疾人开展健身活动。发展和扶持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办好省残疾人艺术团等特殊艺术团体。定期举办省、市级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比赛和演出,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国内、国际文化艺术比赛和交流。各类学校要创造条件组织残疾学生开展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文艺体育健身活动,增强素质,康复身心。建立残疾人优秀运动员、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选拔、输送、激励机制,完善残疾人优秀运动员的就学、就业、医疗和生活保障,对获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全面提升对残疾人的服务

(十二)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服务业。以残疾人全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为目标,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体、其他社会服务机构为补充、社区服务为基础、家庭服务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权益维护等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服务业纳入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实施计划,建立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托养照料、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辅助器具服务、专门协会活动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机构,同时推动其他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根据当地残疾人的数量及基本服务需求,配备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专业服务人员;将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保证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正常有效运转,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残疾人需求。加强行业监管,推进残疾人服务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通过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进一步放宽残疾人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大力支持面向残疾人家庭的家政服务等社会中介组织及依托信息产业的现代残疾人服务业的发展,为残疾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居家服务。加大对残疾人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依法运用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经费补助和奖励等方式扶持残疾人服务业发展。采取多种灵活措施,为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残疾人服务业减免相关费用,为残疾人优惠提供有关公用事业服务。各地应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时优先保障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公益类项目用地需要,优先安排残疾人服务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残疾人服务领域的科技研究、引进、应用和创新,提高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扶持科研机构开展辅助器具的新产品研发和技术推广,实现产业化生产,促进残疾人服务业的技术升级。

(十三)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规范和标准,实现无障碍设施与城镇发展建设相配套。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社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场所等项目,要实行无障碍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小城镇、农村地区要逐步推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时,要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列入审查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对不依照国家强制性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要含有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内容。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在审查、审批与验收公共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时,要听取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吸收其参加项目验收。强化无障碍设施养护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保证无障碍设施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充分考虑残疾人需求,加大适宜残疾人居家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有条件的地方要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公共交通工具和站所要配置无障碍设备,标明残疾人专用座椅;公共停车区要设置方便残疾人的专用停车泊位,并为残疾人代步车停车提供方便和照顾。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优先购票并优先进站、上下机(车、船),其随身必备辅助器具应予免费携带;盲人、重度肢体残疾人免费搭乘公共汽(电)车、地铁等市内交通工具。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加大投入,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开发信息无障碍产品;公共机构要积极创建信息无障碍平台,推广应用文字转换语音或语音转换文字装置,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县级以上电视台要定期播出手语或配有字幕的新闻节目,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并确保字幕播出的完整性;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要方便残疾人使用。

(十四)加强残疾人事业国际交流合作。鼓励、支持开展残疾人事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以残疾人文化、体育、职业技能比赛等为载体,拓展国际交流领域,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提高国际合作水平,加快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

五、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保障和社会支持

(十五)完善残疾人工作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要建立每年专题研究残疾人工作的制度,在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工作中做到残疾人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承担第一责任,亲自过问残疾人工作;要明确一位党委领导和一位政府领导分别联系和分管残疾人工作,经常听取汇报,及时推动工作。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检查评估、督促落实,并列入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将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的评估考核体系,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纳入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创强”的重要内容。县级以上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的残疾人工作。要强化职责,规范制度,建立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报告、督办反馈、检查评估等制度;落实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级残联承担同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要健全工作制度,配强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并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将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考核结果纳入文明城市和新农村建设的考核体系。

(十六)建立完善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残疾人事业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财政资金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残疾人事业经费每年增幅不低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将残疾人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改造等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给予重点扶持。各地每年应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落实中央和省重点扶助项目的相应配套资金,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残疾人事业投入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经济发达地区要以山海协作、对口援助、结对帮扶等形式,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十七)加强残疾人事业法规体系建设。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出台《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制定、修订相关政府规章,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权利。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出台扶持残疾人的配套政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应充分考虑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代表;尊重残疾人对相关立法和残疾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制定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要听取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的意见;开展与残疾人权益有关的康复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的监督、视察、检查、验收等活动,要吸收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参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力度,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做到“应助尽助”。在各级残联和基层社区、福利企业等残疾人较为集中的地方,可设立法律援助联络部或工作站。各级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要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十八)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自强模范及助残先进事迹,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各地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设专版专栏,刊登播放相关公益广告。教育部门要将人道主义思想纳入中小学德育教育内容。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老龄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对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儿童、残疾妇女和残疾老人的扶助力度。全面开展扶残助残爱心城市、爱心乡镇、爱心单位创建和“自强模范”、“助残先进”等评选活动,并纳入各级各类文明创建内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九)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各级残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并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政职能。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拓宽渠道,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残联承办的社会事务和专业服务项目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健全基层残联组织,乡镇(街道)要通过整合、调剂现有人员编制,落实残联专职理事长,切实加强残疾人基层基础工作;城乡社区(村)要建立残疾人协会,落实残疾人活动场所。加强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其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十)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抓好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当地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关心爱护。大力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充实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各级党委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残联组织中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省、市、县(市、区)残联干部队伍中,都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全面落实残联领导干部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残联协助管理的干部管理体制;上一级残联要履行对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培养、教育、了解、考察及提出使用建议的职责。根据当地残疾人口总量增长和残疾人工作发展的需要,配备必要数量的残疾人专职、专业人员,并落实相关待遇。各级残联专职理事长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与其他同级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可推选为同级人大或政协常委。积极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专业化,逐步完善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建立和规范任职资格评定体系,稳定专业人员队伍。特殊教育教师和从事残疾人工作的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建立服务平台,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建立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二十一)进一步促进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政策和社会助残捐赠政策,鼓励社会支持、参与残疾人福利和慈善事业。按照公益金的使用宗旨,加大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福利和体育公益金要按一定比例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等福利项目和残疾人教育及体育事业。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慈善团体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各市和有条件的县要成立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踊跃为残疾人开展爱心捐助活动。积极培育扶持为残疾人服务的慈善公益组织,广泛募集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创新残疾人慈善募捐的方式和手段,促进为残疾人服务的民间慈善机构的发展。

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范文9

一、目标任务

一)实现特殊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继续全面普及特殊儿童义务教育的同时,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扩大特殊儿童接受1年以上学前教育规模;努力保障特殊教育在校学生至少接受1项职业技能教育,不断提高适龄“三残”盲、聋、智残)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不断扩大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和残疾青年接受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比例。

二)建立和完善促进城乡特殊教育统筹发展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2015年,整合特殊教育资源。建成以重庆市特殊教育中心为龙头,三残”盲、聋、智残)特殊教育体系完善,城乡特殊教育资源整合的特殊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重庆市特殊教育中心(盲、聋、培智、康复等)硬件建设力争达到全国同类学校先进水平;区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教育部和职业教育部,使其成为当地特殊教育的实验基地、资源中心、培训中心和教学研究中心。

三)促进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学生素质均衡发展。从2010年开始,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学校为有特殊需要的校儿童制订个别教育计划,定期检查个别教育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对教师的工作质量和学生的素质发展情况进行评估。2015年,初步建立起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规范,全市特殊教育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二、重点措施

一)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扩大全市特殊教育资源,1.加快特殊教育中心建设。科学规划特殊教育中心功能。健全我市特殊教育体系,增大特殊教育规模,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努力把重庆市特殊教育中心建设成为全市特殊教育的研究中心、培训中心和资源中心,建成与直辖市相适应的市级特殊教育中心。

各区县(自治县)从2011年开始在本地幼儿园开设残疾儿童入学点。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儿童,2.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试点。挖掘特殊教育学校的潜力,并在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内开办学前班。积极鼓励社会团体、个人举办各种类型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康复机构,大力支持社区、家庭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康复、教育活动。

落实特殊教育政策,3.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普及质量。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健全随班就读机制。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规模,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大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4.加快发展残疾学生高中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满足部分残疾学生进一步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让残疾学生通过职业培训扬长避短,掌握必要的实用技能和生活能力,为他平等参加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普通高校应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5.扩大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完善地方高校招收残疾考生政策。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高等特殊教育学院(专业)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扩大招生规模,拓宽专业设置,提高办学层次。全市各地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提供更多方便,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积极发展残疾人成人教育,6.建立健全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依托各种教育资源。利用社区成人培训机构、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和就业技能培训,基本形成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沟通、文化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机结合、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协调发展的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

二)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增强战胜自身缺陷的信心。关注残疾学生的个性发展,1.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学生正确对待自身残疾的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养残疾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依法保护残疾学生合法权益,开展行之有效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残疾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适合残疾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育人氛围。

改进教育教学方式,2.全面实施特殊教育新课程改革。加强特殊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特殊教育课堂教学效益。加强对特殊儿童社会适应能力的研究和评估,将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升学就业指导等内容纳入特殊教育课程体系。根据特殊儿童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体育、美育等工作,努力提高残疾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残疾学生成长和发展需要,鼓励特殊教育学校编订、试行“校本课程”形成教学特色。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促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共建共享。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劳动技能教育,3.努力提高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坚持文化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教育相结合。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帮助解决好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以及就业后的残疾职工培训、继续教育问题;鼓励和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兴办校办企业并积极吸纳本校毕业生就业。

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特殊教育学校定期派出教师对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学工作进行巡回指导。4.提高残疾学生随班就读质量。建立和完善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特殊教育班和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管理机制、管理办法;制定特殊教育班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考评办法。

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5.深入开展特殊教育研究。加强特殊教育专题研究。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校本研究机制,加强特殊教育的国际、地区间交流与合作,提高特殊教育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继续开展盲文、手语研究,使之更加科学、实用。

三)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提高特殊教育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教育水平。将特殊教育内容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范围,1.加强特殊教育培训。加强特殊教育教师的职前、职后培养培训工作。进一步办好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和西南大学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专业。扩大特殊教育专业门类。鼓励普通教育机构教师掌握特殊教育内容。2015年,全市普通幼儿园、小学、中学的职教师接受特殊教育培训不少于24学时;特殊教育培训学时不足的教师,视为没有完成本周期的继续教育任务,需限时补课。

配齐、配足教师,2.保证特殊教育队伍编制。按照相关编制标准。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机构)正常的教育教学需求。实行特殊教育校长和教师持证上岗制,主城区特殊教育教师学历要求本科或同等学历,区县(自治县)要达到大学专科或同等学历。特殊教育转岗和新任教师需进行为期半年的专业培训再上岗,转岗教师年龄不得超过40岁。

对特殊教育教职工待遇从优。全市将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与管理人员的工作列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3.提高特殊教育教职工待遇。国家政策范围内。加大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倾斜力度,积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的生活水平。

四)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

努力增加特殊教育经费;保证特殊教育必需的办学经费,坚持特殊教育经费以地方人民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机构)正常运转。

确保学校无危房和校园校舍的安全,1.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建设。努力达到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要求;按照标准配备特殊教育专用设备,有条件的还要积极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现代化的教学、康复设备和器材,满足残疾学生身心发展需要。加强对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馆(室)建设,尤其要根据特殊教育需要配备有关图书、刊物。

全面启动“校校通”工程,2.加快特殊教育的信息化进程。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特点配备信息教育技术设备。开通远程教育网络,加快特殊教育资源库建设,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优秀的教育教学内容,实现教育资源共享。

三、保障体系

一)基本建设和办学经费方面对特殊教育给予积极支持,建立特殊教育目标责任制度。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制定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并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班)教师的各种待遇。要充分利用儿童福利机构和综合利机构内的儿童教育训练场所,努力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民政部门、残联要共同负责,多渠道安排好残疾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分类鉴定、康复治疗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招生鉴定工作。残联要把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帮助残疾人自强、自立的治本办法;要做好残疾儿童人数的调查统计工作,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登记制度;实施贫困残疾学生和失学、辍学残疾学生救助;协调做好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的录取工作;开展盲文、聋人手语的研究、推广等,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二)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学生参照4倍标准执行。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完善就读经费保障机制。残疾儿童在校学生生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按照不低于我市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的5倍。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的补助水平。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措施和考核办法。加大对特殊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定期进行表彰、奖励力度,加强特殊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市教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拒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学校和不能实现特殊教育目标的区县(自治县)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