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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集锦9篇

时间:2024-01-24 17:05:45

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

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范文1

1 立法先行确保科技成果转化

国家制定科技政策和颁布技术法律,以国家意志干预和促进高新技术的是一种国际性趋势。美国为提高科技立法的权威性,早在200多年前就在其宪法中规定:“国会有权保障著作家及发明家对其作品及发明物于限定时间内之专有权利,以奖励科学和实用技术的进步。”这是世界最早对科学技术进步以宪法形式作出规定,它对美国后来和世界各国的科技立法起到积极的指导性作用。根据这项规定,美国政府在1790年颁布了第一部专利法,有力地促进了发明成果的推广应用。美国还制定了与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基本法,如美国国会1980年通过《技术革新法》,该法的主要目的是强调采取多方面的经济立法手段加速技术应用,使美国现有的国内先进技术能够在国内获得充分利用。根据美国原来的法律,联邦实验室的科技成果所有权归联邦政府,这在一定程度上科研机构和推广应用联邦实验室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为此,美国《1980年政府专利政策法》、《1980年专利与商标法修正案》规定,凡已同联邦政府订立合同的学术部门和小企业均可保留及获得其技术发明所有权;这种所有权不再归国家所有,但国家得强制技术专利商业化;允许学术部门和企业制定适合本单位情况的专利转让措施。美国《联邦技术转移法》进一步明确规定,参加联邦实验室合作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可以享有成果权。从而为科技创新主体积极推广应用联邦实验室的科技成果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法国在1985年制定了《科学技术振兴法》,规定了法国发展科学技术的基本方针,该法规定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是国家的优先项目,重点课题是推动企业的研究发展以及技术革新向中小企业转让技术,促进科技成果的迅速转化。

2 明确政府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定职责

在经济发达国家,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许多国家都专门通过立法成立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管理、指导和协调。日本早在1961年5月就颁布了《新技术开发事业团法》,该法规定日本新技术开发事业团的设立目的在于开发推广科技成果,积极推进科技成果流向企业界。英国的国家技术集团、法国的国家科研促进会、澳大利亚的国家技术集团等都是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政府职能部门。政府职能部门的组成人员,也从原来主要由政府科技官员组成改变为由官、产、学、研的人员组成。

美国国会1980年通过的《技术创新法》,明确指出联邦政府对国家投入的研究与发展成果的转化负有责任,要求政府部门推动联邦政府支持的高新技术向地方政府和企业转移,实质上就是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到联邦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中,从而使政府部门的职责制度化、法律化。在英国、欧盟等国,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职责主要是积极引导和鼓励科研部门与企业的紧密结合,增强企业竞争力。政府的重要职能是组织协调,政府的任务不是告诉科技界要做什么,而是由科技界提出要做什么,以争取政府的支持。对于政府支持的成果转化,由政府职能部门制定转化计划,协调企业界和科技界共同行动,实现成果转化。对于一般项目和领域,政府给予提供帮助,如税收减免。对于重点发展的特殊领域,政府直接给予扶持[1]。

3 建立健全鼓励科技创新主体合作的法律制度

世界科技进步的和实践表明,单纯地增加科技的投入,并不必然能增强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进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关键的是要正确处理好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关系,即科技成果的开发、转化和应用之间的关系。20世纪80年代日本经济迅速崛起,它用较少的科技投入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科技成就,一方面是得益于日本通产省资助的产业合作,另一方面是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起制定的《联合研究制度》、《研究交流促进法》等为科技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而类似的合作在美国却因反托拉斯法的实施而无人胆敢尝试,使人们重新考虑如何应用法律促进和保护科技创新主体的竞争与合作。在这种背景下,美国政府开始采取措施减少反托拉斯法对科技创新主体进行科技合作的影响,1984年美国国会为放宽反托拉斯法对相互竞争企业建立合作研究与开发风险机构的约束,通过了《国家研究法案》[2]。1986年美国颁布的“联邦技术转移法案”授权联邦科研机构与州政府及企业的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究。该法案不仅鼓励国内各层次科研力量的合作,还鼓励高新技术的国际合作。据统计,截止1993财政年度,美国与世界上70个国家及地区签订的包括谅解备忘录在内的科技合作协定共有645个,国际合作领域主要有能源(包括核能)、地球科学、核安全、卫生与生物医学、航空航天等[3]。

法国1999年6月正式颁布施行《技术创新和科研法》,其主要宗旨是加强科技界与企业界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和发展公共科研部门与企业的合作关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该法还为科技人员自由流动提供保障,科技人员进入企业工作,保留其公务员身份的最长期限为6年,并可以自由选择回公共部门或者继续留在企业工作。

4 依法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

西方发达国家强调科技与经济的一体化,重视科技与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协调发展。利用产业政策法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在一些国家是行之有效的法律措施。由于政策是引导性的、原则性的,政策的实施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而且政策不如法律稳定,但是法律没有政策灵活。为了使政策能够顺利地实施,将政策加上法律的强制力,法律吸收政策的原则性,两者的结合就产生了产业政策性。产业政策法是指以产业政策为或者以保证产业政策实施为目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日本等发达国家,产业政策有时候是直接以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并充分利用产业政策法推进与的有效结合。在日本的产业政策法中,值得注意的是各种产业振兴法和促进法,从20世纪50年代后,日本先后制定了《机械振兴法》、《工业振兴法》、《飞机工业振兴法》等产业政策法,这些产业政策法体现了国家对相关高新技术产业的合理引导、宏观调控和各种优惠政策,使相关领域成熟的科技成果在更大的范围内得到,迅速地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美国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避免科技与经济、实际需要相互脱节。根据《技术创新法》设立了联邦技术利用中心,收集可能应用而且企业需要的科技情报,提供给各科研机构或者联邦实验室,要求他们在科研项目开始就制定与企业合作的目标,签订与企业合作的计划,以保证开发成果能最终应用到产业部门,使科技创新成果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5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法律保障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介于科研阶段和生产阶段之间,科研经费一般不会用于转化阶段,而企业生产阶段的投入也不包括转化阶段的费用。另外,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较大,机构一般不敢轻易介入投资,导致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不足。所以,为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需求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机制成为各国的共识。

美国1950年制定的《国家基金法》保证了R&D投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据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估计,美国2000年的研发投入实际达到了2642亿美元。美国1988年制定的《贸易和竞争法》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例如该法鼓励研究机构与企业共同实施“先进技术计划”,“先进技术计划”主要是为企业或者企业与科研机构的联合体提供启动资金,推动科技成果的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工作。该计划自1990年实施以来,政府累计投入约15亿美元[4]。英国政府于1981年制定了《贷款投资担保计划》,规定私人银行机构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贷款,其中总金额的80%由政府担保。日本新技术开发事业团,对持有先进技术,但风险较大,难于产业化的项目提供5年期的无息贷款,成功者偿还,失败者可以不偿还。

各国的科研投入都有明确的重点领域。德国法律规定,科研费用的65%用于资助信息技术、新材料和生物技术等。欧盟在1997年5月提出的研究与技术开发框架计划,计划投资150亿~160亿欧元,重点从事生命与生态科学、信息技术以及可持续技术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各国政府都在大幅增加研究开发经费,但是政府的研究开发经费所占的比例却是逐步下降,相反企业已成为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支出的主体。据对科技投入主体统计,在美国是企业最强,联邦政府最弱,州政府居中;日本、韩国则是企业最强,中央政府居中,地方政府最弱。

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周期长、风险大、利润高等特点,这就决定其资金需求难以从常规的商业渠道获得。所以,许多国家都建立起了高技术风险投资机制支持科技成果的转化。正如美国斯坦福国际研究所所长W.F.米勒所说:“由于科学研究的早期有风险投资的参与,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商品的周期由20年缩短为10年以下”。美国有9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得到过风险投资的资助。经济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是为高科技风险投资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如美国分别于1978年、1981年颁布《收入法》和《经济恢复税法》,规定风险投资额的60%免征税,其余40%减半征税,并将风险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率从49%调至20%,使得1982年风险投资额发展到1970年的12倍。法国1985年颁布的一项法案中规定,风险投资公司免税数额最多可达到收益的1/3。新加坡政府则规定,风险投资在最初的5~10年内完全免税。

6 实行税收优惠法律制度

对高新技术产业提供税收优惠实际上就是增加高科技投入,它是各国政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法律手段之一。各国的税收优惠一般以间接优惠的形式为主,同时辅之以直接优惠[5]。直接优惠主要有减免所得税、采用低税率等。如从1962年起,美国对公司投资新设备给予税收减免,但是明确只有在新设备正式交付使用后,才能享受投资直接抵冲其应纳所得税款的优惠,这项规定对公司应用新技术设备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在日本,一方面实行了“个人研究奖金免税制度”、“技术出口所得特别减税制度”,另一方面还规定对中小企业实行实验研究费减税制,在年度实验研究所得税中还允许扣除6%~15%。

间接优惠通常包括加速折旧、投资抵免、费用扣除、税转贷等。如美国对开发研究过程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实行快速折旧,折旧年限率3年,为所有设备中折旧年限最短的。俄罗斯的《税务法典》对科研机构实行税转贷制度,即根据俄罗斯财政部的规定允许科研机构将利润税转为贷款,也可根据俄罗斯各联邦主体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将部分地方税收转为贷款。但是科研机构必须在进行科学研究或者试验设计工作,以及进行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和创新活动时才能享受税转贷[6]。

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范文2

关键词: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

Abstract:Intheprocessofscientificresearch,technologicalachievementinvolvesvariouscontents.UnderthecurrentsupervisionsystemoftechnologicalachievementinChina,technologicalachievementshouldbeprotectedinanappropriateway.Withouttheappropriate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protection,thetechnologicalachievementwillnotbeprotected.

Keywords:technologicalachievement;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protection

科技成果的概念在我国的科技管理体制下已经存续了多年,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烈的当今时代,由于科技成果的概念产生于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其所包涵的内容并非全部得到我国现行有关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对于科学研究过程中产的科技成果,应该在现行法律规定之下寻求合适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

一、我国科技成果的界定和分类

科技成果,是科学技术成果的简称,指对科学研究课题通过调查考察、实验研究、设计试验和辩证思维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创造性成果[1]的统称,属于科学技术这一特定范畴内的智力成果。科技成果的界定最早可以追溯到1961年4月22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10次会议)通过并试行的《新产品新工艺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从中可以看出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科技成果主要是指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的新产品、新工艺。

此后,原国家科委于1978年11月颁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管理办法》中把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分为三类:(1)科学成果即自然科学方面的具有创造性的理论研究成果;(2)技术成果指使生产多、快、好、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方法;(3)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阶段成果。这是首次对科技成果进行分类。

在1984年2月颁布的《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规定》中又明确了管理的科技成果范围是:(1)解决某一科学技术问题而取得的具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立应用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2)在重大科学技术研究进行进程中取得的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立应用价值或学术意义的阶段性科技成果;(3)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取得的科技成果;(4)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过程中取得的新的科技成果;(5)为阐明自然的现象、特性或规律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科学理论成果。

而在198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中,将被鉴定的科技成果拓宽为科学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以及软科学研究成果;并且还规定了不要求一切科技成果都进行鉴定,规定了三种视同鉴定的情况。此种划分已被沿用至今。

原国家科委于1994年10月26日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中还明确指出:“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并规定:“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对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2)软科学研究成果;(3)已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4)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5)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也就是说,进行科技成果鉴定的只是应用技术成果,科技成果涵盖的范围超出了鉴定的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1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则明确了技术成果的一般规定:“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对技术成果所包含的内容进行了较为具体的规定。总的来看,科技成果是人类的智力劳动产物,与有形物有很大差别。科技成果完成后,其内涵价值基本确定。

二、科技成果权的概念、性质

由于立法规定的粗简,人们对于科技成果权的性质、内容和特征,尤其是对于科技成果、科技成果权与知识产权三者之间的关系缺乏正确认识。

科技成果权作为法律术语最早在我国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第118条规定中出现:“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①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此后,在1993年10月1日实施的《科技进步法》第60条规定中也提到了科技成果权:“剽窃、篡改、假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著作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学技术成果权的,非法窃取技术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从该条规定来看,“科技成果权”与技术秘密也属不同的概念。此外,在《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中关于知识产权的第97条第2款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作为《民法通则》知识产权这一节中的一个条款,可以理解为《民法通则》把科技成果当作一种知识产权,但是,现阶段的知识产权法中并没有针对科技成果制定专门的法律。在制定《民法通则》时,我国尚处在计划经济体制,生产、科研和应用等都依靠国家计划,科技成果归国家所有,科技成果无偿使用,而知识产权源于“特权”,是法律授权获得的一项民事权利,从而造成了作为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却无法得到知识产权法的直接保护,科技成果权与发现权、发明权一样,实质上是一种有权获得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的权利,与受专门法律保护的其他各项知识产权不同,并不是一种智力成果专有使用权,不具有其他知识产权的专有财产性质。

科技成果的完成者可以依照《发明奖励条例》、《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科技进步奖励条例》的要求申请科技成果的奖励,科技成果的权利范围不像专利权那样与现有技术可以明确区分。有专家在解释我国科技奖励制度时指出:“获得自然科技奖励的公民,将对其科学发现享有发现权,获得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将对其发明创造享有发明权,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公民,就对其完成的科技成果享有科技成果权。从权利性质来讲,发现权、发明权、科技成果权属于精神权利。”[23]

三、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保护

通过科学研究活动取得的科技成果,不论成果价值多大,就目前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法律来看,均不能直接产生独占权利,科技成果要想获得法律保护,必须通过获得其他知识产权的方式进行保护。从一定意义上讲,科技成果首先要通过某种途径依法确认才能产生相关的知识产权,也就是说,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属性都有一个依法确认的过程,不是科技成果自然产生的,更不是科技成果完成人所“声称”的。科技成果是重要的无形资产,但要用知识产权来保护才能具备财产权特征,一项科技成果可以拥有多项具备财产权特征的知识产权,但拥有科技成果不等于自动拥有了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一类法定权利,它必须依法产生,任何人不能随意宣布自己拥有某项知识产权,不能宣布自己是某项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所有知识产权都必须得到法律的授权才能得到确认。科技成果是产生知识产权的源泉之一,知识产权是保护科技成果的手段,科技成果中符合知识产权保护条件的应当采取知识产权形式的保护。知识产权本来就是工业经济时代为保护和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商品化而诞生的一种新型权利,是人们对创造性智力活动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其本质是一种智力产品在市场交易中获得的经济权利,其产生、行使和保护与市场紧密结合。知识产权保护一般是根据先申请原则来确定的,如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从而使其享有一定期限的独占权,法律上承认知识产权这一权利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有目的地保护权利人的独占性。

由于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权的客体均是科技成果,两者存在着重合或交叉,但是,知识产权不等同于科技成果权,科技成果广泛存在于知识产权之中,或者说知识产权保护那些需要保护的科技成果,两者是包含、重叠和交叉但不是全部的关系。至于科技成果应该采取何种知识产权方式来加以保护,则应根据具体的科技成果类型来确定合适的保护方式,不管以何种方式来保护科技成果,各种权利的性质、范围和边界是不相同的。

科技成果获得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是知识产权法。依据知识产权法,对科技成果进行产权界定,使其成果的权利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享有科技成果的独占权,并享受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效益,是调动企业、个人乃至整个社会科技创新积极性的重要保证。只有使科技成果取得专利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得到保护,才能最终形成自己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知识产权制度就是一种鼓励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和利益的激励机制,是一种成果权属机制,其植根于市场经济,以明确界定知识成果的产权并为之提供有效保护为其主要特征。

从各国知识产权保护实践来看,科技成果若不申请专利,将得不到国际承认,而且国外法律中也没有“科技成果权”这个概念。知识产权的立法目的则是界定相关产权,明确产权的范围与归属,从而实现科技成果的产权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表明:世界上90%~95%的发明能够在专利文献中查到,并且许多发明只能在专利文献中查到,可以说,专利文献几乎记载了人类取得的每一项新技术成果,它融技术、法律、经济情报为一体,是世界上反映技术发展最迅速、最全面、最系统的信息资源。[4]由此说明,其他国家、尤其是科技发达国家十分注重用专利来保护最新的科技成果。在全球科技经济、法律体系等一体化趋势日趋明显的大环境下,我国现行的科技成果管理体制不具有保护知识产权的作用,对获得的科技成果应选择合适的保护方式,没有有效的保护手段科技成果将无法得到保护。

从法律上看,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明确的,科技成果的范畴涉及科学技术领域内一切智力劳动成果,并非所有科技成果都可以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有些则不能取得知识产权保护,如专利法中对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均不授予专利权①,而以上这些均可纳入科技成果的范畴。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也将随之扩大和增加,但采取何种保护方式应由法律来规定。由于新技术的进步所带来的新的技术成果,可以通过扩大解释现有的知识产权特别法律,将其纳入现行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内。例如,对计算机程序的保护就是通过重新定义著作权法中的作品概念来实现的,也可以制定专门的法律加以保护。我国现阶段对计算机程序、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的保护,均有法律保障,这些成果广义上都属于科技成果的范畴。随着新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领域也将会进一步得到拓展,面对知识产权领域新的客体、新问题,必须通过法律修正和新的立法使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得到丰富和发展,以适应知识创新时代的需要。

四、结论

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和现状表明,并非一切科技成果都可以成为法律的保护对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也不尽相同。科技成果的范围十分广泛,能够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只是其中符合法律要求、具有创造性和单一性的部分。对具有创造性的科技成果能否授予知识产权,还要取决于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国家政策和科技发展水平。对于列入某种知识产权专门法律保护范围的科技成果要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依法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取得知识产权。

参考文献:

[1]曹昌祯.中国科技法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69.

[2]段瑞春.关于科技进步法的主要制度[J].中国科技论坛,1994(3):68.

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范文3

关键词:官产学;创新网络;企业;主导作用

Abstract:Network innovation has become the main form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the innovation network has also become the efficient way to carry out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Government - Corporate - University” innovation network is composed of Government, enterprises, universities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es, and the role of the three main factors in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ctivities is different. Government provides policy support,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e provides intellectual guarantee,and enterprise plays a leading role. Enterprise leading is determined by the nature of business, enterprise and regional development, the nature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market economy.

Key words:Government-Corporate-University;innovation network;enterprise; leading role

一、问题的提出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 技术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 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企业由于自身创新资源的有限, 难以适应这一趋势, 需要寻求其它创新资源的合作,创新网络由此应运而生。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创新网络进行研究,如迟仁勇、陆立军等研究了中小型创新网络的形成机制;魏江、叶波、李纪珍等研究了区域创新网络的形成和演化等等;Cooke、Asheim & Cooke、Asheim & Isaksen对创新网络的类型进行研究。“官产学”创新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创新网络已成为现在研究的热点。“官产学”创新网络把企业作为创新网络的主导,通过政府、企业和大学及科研院所三者之间的互动合作关系推动企业和区域的技术创新[1] 。相关文献中,在理论发展的层面,对创新网络的成因、模式、运行和绩效等领域进行了较多的研究,但对技术创新网络中企业为什么在技术创新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探讨还比较少,本文以此为研究对象做了相关的研究。

二、“官产学”区域创新网络结构及其各主体的基本定位

(一)“官产学”区域创新网络结构

1.官产学创新网络的提出。按照Alaf Arndt和Rolf Sternberg的定义,创新网络被看作不同的创新参与者的协同群体[2]。“官产学”创新网络的创新参与者包括企业、政府和大学及科研院所。政府、企业、大学及科研院所通过组织结构性的安排、制度性的设计等机制, 通过信息互通、资源互享等合作方式,达到科技资源运用效率与效能[3]。

“官产学”创新网络包括政府、企业和学校及科研院所三个主体。 政府主要是通过立法、宏观政策、制定规划, 加大对基础研究、公益研究和高新技术前沿研究的投入, 引导和推动自主创新;学校及科研院所则承担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的应用研究、推广等;企业则进行生产,制造出新的产品,转化成规模产业,从而实现将知识、技术转变为生产力,促进产业进步。具体的说企业是系统的动力源, 是其它主体行动的动力源泉;大学及科研机构是系统的知识库, 为其它主体的行为选择提供理论指导和依据;政府则是系统的调控器, 引导其它主体的行为方向。各个主体通过相互依存相互支撑, 发挥各自的作用才能完成系统整体目标[4]。政府、企业、大学及科研机构这三个创新系统的构成主体,共同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逐步实现科研、产品、市场、科研的良性循环。

在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过程中,政府、企业、大学及科研院所的主体作用和定位各有不同。政府是制度创新的主体,大学科研机构是知识创新的主体,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这种目标和功能上的相互依赖与相互补充,使得政府、企业和大学结合为一个有机整体。

2.创新网络发展的主导力量: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新兴产业成长壮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技术创新结果的表现之一就是生产出全新概念的新产品或增加原有产品的新功能、新品质。技术创新通过引发产品、产业的更替,促使一些新兴产业不断兴起和发展壮大。技术创新是产业结构升级的前提和动因,因为每当有技术创新出现和创新不断扩散到生产领域的各个方面时,劳动对象、生产手段、生产结果都会发生质的变化,生产要素、生产条件、生产组织都要重新组合,其结果会进一步形成积聚效应,造就和培育出新的高新技术产业部门,或者取代某些传统产业部门,从而促进区域产业结构更新,使一个国家(或区域)的产业结构趋于高级化。因而“官产学”创新网络必须以技术创新作为其发展的主导力量,只有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才能推动产业进步和网络发展。

(二)创新网络结构中各主体的基本定位

1.政府:制度创新的主体。从世界各国“官产学”创新网络的发展来看, 政府在其中的作用主要有以美国、欧盟等为代表的政府引导型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模式和以日本、韩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产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模式。过去由于我国的市场机制不健全, 在技术发展上处于从引进、模仿、消化到自主创新的过程之中, 企业很难主动进行技术创新成为技术创新的主导力量, 那时需要政府在技术创新中发挥主导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机制的建立与健全,政府的主导作用逐渐弱化,创新网络逐渐从主导型向引导型转变,企业已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政府的作用则转变为通过影响技术创新资源的配置,制定制度和法规来改变技术创新的速度、方向和规模[5]。政府通过鼓励和组织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的方式来促进区域网络的技术创新。这些合作形式包括合作开发、项目委托、技术转让等。

政府在“官产学”创新网络中的主体作用主要体现在制度创新上,政府是“官产学”创新网络进行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制度创新的主体。这种主体作用主要表现在完善制度环境和市场规则,犹为重要的是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建立由政府组织“官产学”各方共同参与的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利用各种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同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实现技术创新,提高竞争能力[5]。政府作为官产学合作的拥护者和推动者,必须主动介入和干预,通过制度创新,加强对产学研合作的引导和调控,切实提高官产学合作的实际效能。

2.大学及科研机构:知识创新的主体。大学及研究机构作为知识与技术的源头和专业人才的有效供给者,不仅可以创造新知识与新技术,还可以通过教育、培训以及成果转化等方式,有效地促进创新网络中知识、信息、技术等扩散,为企业技术创新的实现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

在“官产学”创新网络中, 大学的主体作用主要体现在知识创新上,大学及科研院所通过大量的基础研究创造出新的知识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供创新源,他们是“官产学”创新网络中的知识创新主体。大学及科研院所具有丰富的智力、知识、信息资源,基础研究是大学及科研院所的优势所在,对技术创新有重要的支持和先导作用。他们通过所拥有大量学科及综合高级人才,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并对产业升级过程中的关键技术进行攻关。大学及科研院拥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先进的技术设备以及较强的知识创新能力,其学术研究的能力和成果,表现为知识创新与人才创新。大学及科研院所通过与企业、政府合作,充分发挥其创新源作用,从而促进创新网络的技术创新和产业进步。随着市场的不断完善大学及科研院所在推动官产学合作以及创新网络发展中作用越来越重要。

3.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从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到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理论,再到罗默的新经济增长理论,都把企业的创新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杠杆。在国家创新体系理论中,更是把企业的创新作用放在核心地位。如果没有企业的参与,技术创新就没有具体实施者和最终的实现者,技术创新活动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企业是技术创新活动的实际完成者,是技术创新的核心主体。在技术创新体系中所有主体的功能发挥、互动关系的确立及最终目标的实现,都要通过企业这一核心主体[6]。

在“官产学”创新网络中, 企业是技术推力、市场拉力以及其它创新环境影响力的“集中受力点”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通过企业家的认知和运作, 将上述各种动力转化为现实的推动技术创新的动力,这些动力通过企业家的能动性、创造性而作用于技术创新过程。企业作为 “着力点”和“转化器”, 直接推动了创新的进行,并在创新的各个环节起主导、控制的作用[7]。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仅天然具有技术创新的属性,而且更主要的是企业是与市场联系的主体,最了解市场和消费者需求,最能发现、最能准确把握技术创新的方向,最容易运用科学技术成果,在技术创新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三、创新网络中企业主导作用必要性分析

在一般的技术创新框架中,企业就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发挥着主导作用。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指企业在技术创新全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这种主导性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企业必须是研发投入的主体,决定选题立项时的取舍。其次,企业是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把握技术创新方向,组织和推动创新活动。第三,企业是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选择成果运用时机,提供产业化保障。最后,企业是技术创新风险承担的主体,同时也是利益的最大享用者[8]。在“官产学”创新网络中,企业、政府和大学及科研院所相互作用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从而促进区域产业发展与进步。在这类创新网络中,企业不仅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而且相对于政府和大学及科研院所等机构,在技术创新活动与创新网络发展占主导地位和发挥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是由以下几个的方面决定的:

(一)企业性质决定了创新网络的主导地位

阿瑟索尔特爵士把企业定义为“正常的经济体制自行运行。它的日常运行不在集中控制之下,它不需要中央的监查。就人类活动和人类需要的整个领域而言,供给根据需求而调整,生产根据消费而调整,这个过程是 自动的、有弹性的和反应灵敏的” [9]。由企业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企业是市场的产物,它会根据市场的需要而进行调整,企业对市场的感觉最敏感。企业对市场的敏感性决定了企业在“官产学”创新网络中的主导作用。首先,只有企业能够根据市场的变化能使创新网络的资源达到最好的配置,从而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促进企业及创新网络的发展。其次,研究开发工作主要在企业进行,没有企业, 无论拥有多么丰富的资源、无论拥有多么先进的科技创新都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其转化为现实社会生产力。再次,技术创新的本质在于把发明或其他科技成果引入生产,形成新的生产过程的技术解决能力,制造出市场需要的新商品,只有企业是商品的生产者。因此企业在区域创新网络中有着不可替代主导作用和核心地位[5]。

(二)企业在创新网络中发挥主导作用

从企业发展的角度看,企业作为“官产学”创新网络的主体,其目的是为了追求更快、更好的发展。创新网络可以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可以为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可以为企业获取和利用信息资源提供机会、可以为企业提供专业人才和技术支持[10]。从某一角度,创新网络的形成就是为了实现企业更好的发展,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因而企业为了有效的使用网络所提供的信息、人才、文化等资源,实现企业的发展,企业必然要在创新网络技术创新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通过与“官产学”创新网络中其他主体如政府、大学及科研院所相互合作、相互交流实现网络资源利用最大化。“官产学”创新网络中各个主体都是不同的利益主体,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企业只有在网络中起主导作用,才能使整个网络为自己服务实现最大的利益,才能实现企业的发展。

提高区域的整体竞争力和实现区域发展也必须依赖企业的技术创新。区域创新系统的发展是在市场机制调控下进行,企业是拉动整个系统发展的原动力[11]。这是因为区域的创新能力特别是区域内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已成为评价一个区域核心竞争力的最重要的一个指标。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企业的创新能力是提高区域的创新能力促进区域发展的根本保障。因而企业在“官产学”创新网络技术创新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树立企业在创新网络中的主导作用对提高区域的竞争力、实现区域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企业作为整个创新网络技术创新的主导,大学及科研院所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而政府则通过制定政策、信息支持、搭建平台等共同促进企业和创新网络的技术创新,从而实现整个区域的发展。

(三)技术创新的特点要求企业必须在创新网络中发挥主导作用

经济学家熊彼特曾经指出,技术创新与发明创造不同,技术创新是指技术发明的第一次商业应用,是实现技术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一种从未有过的新组合,并将这种组合引入生产系统。技术创新是一种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从新产品或新工艺设想的产生,经过研究和开发、工程化、商业化生产,到市场推广应用整个过程的总和,技术创新是科技与经济有机结合。技术创新的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其市场性,它从市场的需要出发,最终由市场来检验其有效性,由技术创新的市场性我们可以看出,在技术创新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只有那些具有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资源和能力、并且对市场及其敏感的社会组织;技术创新的最终目的在于取得超常的经济效益,对技术创新起主导作用的只能是那些从事生产和经营的赢利性组织;技术创新是经济和技术一体化发展的环境下的产物,技术作为人类的一项基本活动必然和生产活动直接相连,技术创新必然要与生产经营活动相联系,技术创新只有在社会经济的推动和支持的条件下才能够获得成功,对技术创新起主导作用的只能是与社会、经济直接相关的组织;技术创新的最终结果往往表现为新技术、新产品,通过对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实现技术发展和产业进步,对技术创新起主导作用的只能是与新技术、新产品直接相关的社会组织[12]。

在“官产学”创新网络中,企业、政府和科研机构都是创新网络技术创新的主体,政府在创新网络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组织、支持和引导,学校和科研机构的作用在于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培养[13],而企业首先是作为市场的主体,它与市场紧密相连,具有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条件和能力,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科研成果的成败也有企业来承担;同时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它具备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资源和能力:人才、资金、组织管理能力、资源整合能力等;企业是直接进行生产活动的主体,它与市场关系最为紧密,企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企业进行的技术创新活动必然与生产活动直接相连;企业是技术创新成果的最终使用者,技术创新的成果只有通过企业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综上,在“官产学”技术创新网络中对技术创新起主导作用的只能是企业。

(四)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必须在创新网络中发挥主导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企业只有在技术创新网络的技术创新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才可以生存和发展。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它的核心是强调以市场为导向,技术创新作为一项企业行为也必然以市场为导向,这对于我国的技术创新活动尤为重要。在“官产学”创新网络中,只有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只有企业才能承担起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社会产品,只有企业直接参与市场的竞争。市场竞争法则在客观上起着筛选作用,企业必须要进行技术创新,只有这样才不会最终被市场淘汰,企业相对于政府和科研机构更有创新的冲动。企业身处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中,要想使其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不断取得进步而不被市场所淘汰,就必须不断创造出新的符合市场潮流的产品,从而占得先机,而这些,也只有依赖于企业的技术创新;企业身处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沿,与国家独立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创新主体相比,企业能更直接的感受到来自市场的信息,更为敏感的感受到市场需求的变化,更容易捕捉到技术创新的着力点,从而产生技术创新的需求,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产品[14]。综上,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创新网络的技术创新活动只有企业担负起主导作用的重担。技术创新活动必须以企业为主导,紧跟市场需要从而实现企业发展和区域产业进步。

四、结论和启示

由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已成为“官产学”创新网络中技术创新的主导力量。明确创新系统中各个主体的角色和作用,对创新网络的良性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基础作用,只有知道各个主体在创新网络中的作用才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更好的实现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产业进步,推动区域发展。近年来,尽管我国在 “官产学”创新网络的研究中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大都是以政府作为创新网络技术创新的主导,很少有以企业为主导,这正是本文的意义所在。在我国的“官产学”创新网络的实践中,明确各个创新主体在技术创新中的定位、相互合作共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区域产业进步。

企业必须明确其在“官产学”创新网络中的主导地位,首先,企业要增强其进行技术创新的动力;其次,企业要在网络技术创新活动发挥其领导作用;再次,企业积极摸索与政府、科研机构的合作模式;最后,企业大胆的进行制度创新,为企业的技术创新建立制度基础。

政府是制度创新的主体,第一,政府要在网络的技术创新过程中积极转变其职能,树立服务理念;第二,政府给与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第三,政府要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法律体系,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营造好的社会环境;第四,政府应加大对企业R&D经费的投入力度和政策扶持,尤其是提高对企业技术创新资助的比重,鼓励企业大幅度增加高端创新活动的经费投入,设立专门面向产业自主创新的产业研究开发基金,同时也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引导和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把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产出成果作为企业资质评价、科研后续经费投入的重要依据,并通过税收减免政策等加大对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鼓励力度。大学及研究院所应根据企业技术创新的需要提供必要的人才培养和智力支持;利用在与企业、政府的合作中在基础研究上的比较优势,建立起以企业技术创新为导向的基础研究体系;积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做好企业技术创新的坚强后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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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杨惠荣.简论技术创新的企业化[J].情报杂志,1999(9):13-14.

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范文4

关键词:科技成果鉴定;成果名称;研究及应用

1.前言

1.1 科技成果含义

科技成果是指由组织或个人完成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并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等属性的新发现、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和新工艺等各类科学技术项目。

1.2 科技成果鉴定含义

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一种重要方法。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是国家法定机关即科技主管部门为了鉴定科技成果,邀请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和规定,对一项科技成果进行鉴定之后,写出的评价性、结论性、权威性的一种技术文件。

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证明文件,可以作为新产品税收优惠、技术转让、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创新型企业认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因此,做好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3 成果名称的作用

在科技成果鉴定中各类科学技术项目的成果名称,又称项目题目,是项目的总纲,是能反映项目最重要的特定内容以及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逻辑组合。在科技成果鉴定过程中,成果名称除了具有概括项目内容、帮助文献追踪或检索和吸引阅者注意之外,还具有如下两点十分重要的作用。

(1)有助送检审查。科技成果鉴定材料准备完成后需送省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其中,成果名称是其首审和必审的内容,如果成果名称确定不当,则将造成诸多的不便。例如,成果名称未被审查通过,申报者不仅需要重新研究确定新的成果名称,重新整理申报材料,而且还要涉及到科技查新等方面的事宜,即需要重新制作和出具《科技查新报告》,最终将直接影响项目的科技成果鉴定进度。

(2)有助于创新展示。这是由科技成果鉴定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的。如果成果名称表达不当,不能准确地反映项目的核心内容,体现其研究深度和创新特点,那么,不仅失去成果名称应有的作用,而且也不利于项目成果的创新展示。

2.成果名称的要求

在科技成果鉴定中成果名称的要求是:以最明晰、最简练的词组,能简单明了、恰当、鲜明、准确地概括项目研究中的最主要的内容,同时又能引人注目。简称为:准确得体、简短精练、突出创新。

(1)准确得体。成果名称应能准确地表达项目的核心内容,应能恰如其分地反映研究的范围和达到的深度,不能使用笼统的、泛指性很强的词语和华而不实的词藻,即应避免使用抽象、形容词、带商业信息的名称和使用范畴过宽的名称。

(2)简短精练。成果名称应简明,使阅者印象鲜明,便于记忆。依据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中的有关规定,成果名称字数“不应超过30字”。我们应把这“30字”视为上限,在保证能准确反映“最主要的特定内容”的前提下,字数越少越好。

(3)突出创新。科技成果鉴定中的成果名称确定与专利名称确定不一样。专利名称的确定可以不考虑突出创新的内容,但科技成果鉴定中的成果名称需要有“创新”研究的含义。

3.成果名称确定易出现的一些问题

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成果名称确定易出现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成果名称反映的面大,而实际内容包括的面窄。

例如:项目成果名称 —— “灰铸铁发动机气缸体制造技术升级”。

众所周知,发动机气缸体的制造技术包括内容很多,不仅涉及冷加工,而且涉及热加工,另外,热加工又可分为金属铸造、热扎、锻造、焊接和金属热处理等方面的制造技术。但在该项目的实际内容中,仅仅涉及发动机气缸体铸造方面的几个关键技术问题研究,显然成果名称的确定过于泛指和笼统。

因此,该项目的成果名称采用“制造技术升级”用词过大。可改为:“灰铸铁发动机气缸体铸造技术升级中的几个关键技术创新研究”。

(2)成果名称未突出创新研究

例如:项目成果名称 ——“大型拖拉机底盘环保柔性自动喷涂生产线”。

该成果名称未突出创新研究,也就是说,这条“自动喷涂生产线”虽很先进,但是否属于研制,是否实施“创新”研究,却未给予表述,即无“创新”研究的含义。可改为:大型拖拉机底盘环保柔性自动喷涂生产线的创新研制。

(3)成果名称文字结构缺乏合理性

成果名称原则上不宜采用动宾结构,而用以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为中心的偏正词组。例如: 项目成果名称 —— “研究轮式拖拉机总装线的电控接车下线设备”

该成果名称采用了动宾结构,即“研究 + 设备”,因此,文字结构缺乏合理性,可改为偏正结构,即,可改为:“轮式拖拉机总装线的电控接车下线设备的研制”。

(4)成果名称选词不准确

成果名称用词应仔细选取,应符合项目所研究的内容,否则出现语意不明或产生逻辑错误。例如: 项目成果名称 ——“铸锻造材料及产品特殊元素分析研究” 。

该项目属于化学分析领域,该项目实际内容,一未涉及锻造材料,用词不准确;二是铸造材料和铸造产品的语意不明,选词不准确。可改为:“铸造特殊元素化学分析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4.介绍一种确定成果名称的方法

这种方法简单地讲,就是研究别人已获科技进步奖项的成果名称特点,来完成自己所需科技成果鉴定项目的成果名称确定。例如,2012年我单位申报的5个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项目的成果名称确定,就是通过上网查询研究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获奖项目的项目名称特点,见图1所示,从中获得启发,并结合自身申报科学技术项目的研究特点,完成了本单位2012年度申报鉴定项目的成果名称确定。

2012年,我单位申报的1个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项目,成果名称原为:“大型感应电炉技术改进及应用性研究”。由于该成果名称未能恰如其分地反映出项目研究的范围和达到的深度,故此,借助2011年度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第5个项目的项目名称 —— “难冶钨资源深度开发应用关键技术”中的“深度开发”四字,如图2所示,得到启发,并结合自身项目特点,完成了该项目的成果名称确定,即为:“大型有芯工频加热保温电炉应用技术的深度开发”,并顺利通过送检审查。

实例说明:该项目2012年12月通过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鉴定结论为:该项目技术水平处于为国际先进地位。

(2)成果名称确定实例二。

2012年,我单位申报的1个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项目,成果名称原为:“大变径轴类零件感应淬火新工艺研究”。由于该成果名称未能反映项目研究的深度,故借助2011年度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的第7个项目的项目名称 —— “南方砂梨种质创新及优质高效栽培关键技术” 中的“创新”和“关键技术”六字,如图3所示,得到启发,并结合自身项目特点,完成了该项目的成果名称确定,即为:“大变径轴类零件感应淬火关键技术的创新研究”,并顺利通过送检审查。

实例说明:该项目2012年12月通过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鉴定结论为:该项目技术水平处于为国内领先地位。

(3)成果名称确定实例三。

2012年,我单位申报的1个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项目,成果名称原为:“铸锻造材料及产品特殊元素分析研究”。同上,由于该成果名称未能反映项目研究的范围和达到的深度,故借助2011年度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第3个项目的项目名称 —— “特殊环境下复杂类型油气田规模高效开发关键技术”中的“特殊”和“关键技术”六字,如图4所示,得到启发,并结合自身项目特点,完成了该项目的成果名称确定,即为:“铸造特殊元素化学分析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并顺利通过送检审查。

实例说明:该项目2012年12月通过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鉴定结论为:该项目技术水平处于为国内领先地位。

5.研究效果与结论

我单位自2011年开始实施科技成果鉴定中的成果名称研究以来,已经顺利完成了9个科学技术项目的省级科技成果鉴定,专业涉及铸造工艺、热处理工艺、机加工艺、化学检验和工艺装备等多个方面。其中,以2012年的成果名称研究的效果最为明显。如下表1所示:

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范文5

关键词:经济竞争;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机制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22-0114-02

一、科技创新的背景

现代社会,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一个企业的经济竞争力的强弱,关键也取决于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的能力。可以说,谁在科技进步方面占据优势,谁就能够把握住机遇,赢得主动,反之它就没有核心竞争力,就没有把握未来发展的主动权。“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把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一项国家战略而提出,充分证明了科技创新的重要性。目前在我国有很多企业的产品质量性能差、成本高、效益低,主要原因就在于它的生产技术落后,技术创新和知识创新能力不强。我国国民经济目前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必须使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显著提高,必须切实加速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通过科技创新,使产品性能提高、降低制造成本、功能增强,保证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

简单的说,科技创新就是指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开拓生产新领域,开发高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新服务,占据新市场,取得新效益。任何一项科技成果的研究、一种新技术的应用,一种新产品的开发设计,都是从最基本研究开始,然后进行不断的完善和优化,这就是创新的过程。

二、科技创新的途径

那么如何进行科技创新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提高企业科技人员及全体员工在思想上对科技创新的认识

提高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发展,不但需要广大科技人员的研究和实践,而且还要解放思想,要有敢于冒险、敢于面对失败的决心。要充分认识到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崇尚创新、追求创新的良好氛围,使企业科技人员能够进一步增强创新的勇气,能够充分调动企业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的创新积极性,使一切有利于企业发展创新都能够得到尊重、认可和应用。要进一步激励大家拓宽眼界、增强胆识,积极主动地投入科技创新的实践中来。

(二)积极引进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提高企业科技队伍的综合水平和素质,为企业科技创新奠定基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要素。谁拥有高水平的创新人才,谁就拥有高水平的发展优势。要做到引进人才有方法,培养人才有政策,使用人才有机制。科技人才是企业的第一生产力,要不断培养科技人才学习科技及专业知识,这是企业科技人才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管理能力的需要,要结合企业科技创新的实际和研究课题的内容有针对性的学习。加强与专业院校、同行业的学术交流与探讨,开阔视野,增长见识。

(三)要加大科研资金和科研设备的投入,从物质上支持科技创新

企业要坚持科技兴企方针,舍得投入,敢于投入,加快建立科学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通过加大科研投入,开展针对企业实际运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技术创新的活动,加大新技术开发和推广力度。

(四)要掌握科学的科技创新方法,走科技创新的捷径,提高科技创新的效率

1.要更注重原始性创新,坚持引进技术和自主创新并重。这两者是密不可分的:单纯的引进技术而不创新,就会使只企业的命脉掌握在别人的手里,而企业自身的发展也会陷入“引进一落后一再引进一再落后”的怪圈;而单纯的进行自主创新,而不去接受外来的新事物和新技术,则相当于闭门造车,即使有创新也会有很大的局限性,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因此,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面对各国的技术壁垒和保护,每个企业都要树立开放意识、合作意识,及时了解世界科技发展的最前沿、行业发展的最新技术成果,大力引进先进技术,特别是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主导技术、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的引进,广泛开展国际国内的技术合作。同时把消化吸收再创新作为技术引进的重要目标,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完善和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其次,坚持把以“高精尖”工程技术及产品为主,常规技术和产品为辅的并行开发策略进行科技创新,并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的准则把企业相关技术及产品做大做精做强。

2.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大力实施专利战略,建立自主开发保护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应用的机制。

3.要建立以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为基础的创新体系。要进一步推进“产学研”相结合,不断拓宽广度和深度,提高水平和档次。鼓励企业走出去,主动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技术研发中心,借助外力研究、开发和改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和专有技术。要创新思路、拓宽渠道,推进产学研联合向多样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

(五)建立和健全科技创新机制

要制定和建立与创新体系相配套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要以科技人才为科技创新的核心,以科技管理措施作为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实施科技成果考核奖励制度,以成果定奖励,以贡献论英雄。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作用,把各领域的学科带头人的利益与科研成果挂钩,做到奖罚并施。使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

(六)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的步伐,加快企业经济的增长

无论是任何形式的科技创新,其最终目的是为企业发展服务的。科研成果只有适应市场的需要,才能转化成生产力。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能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迅速调整自己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这对科研成果的转化是至关重要的。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的步伐,就必须建立科技项目推广组织,以市场为中心,推广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科技项目;要建立健全产品推广服务体系,搞好产品推广的全程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向产业化、规模化方面发展;要不断更新科技信息系统,通过举行科技成果展示会、产品推介会、召开成果转化交流会来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大力宣传科技成果。

三、结语

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范文6

关键词:科技成果 转化 途径

中图分类号:C9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4(a)-0218-02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产业等一系列活动。换言之,科技成果转化就是将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领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产生经济效益的过程。中国目前整体的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有着不小的差距,而在科技成果的有效利用方面差距更大,根据有关资料统计,真正有效实现产业化的科技成果与成果总数之比低于10%,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而科研工作是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是企业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如何以市场为导向,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值得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

1 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障碍

1.1 创新能力不足

创新是科研工作最重要的因素,科技成果能否最终转化,首先取决于科技成果本身的价值。企业拥有的科技成果一般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企业自己研发的科技成果;二是与高校和科研院所或其他企业共同研发的科技成果;三是企业为了自身经济、技术发展需求而引进购买的技术成果。就科研成果本身而言,企业的创新能力直接决定了科研成果的质量,目前众多企业都拥有独立的科研部门,但是一些科研人员急于追求效果,思维方式缺乏创新,只追求表面,很少去认真研究科学真谛和成果转化中的细节问题,或者只懂技术而不懂市场,研究的成果找不到出路,一些科研管理部门把项目、经费、文章、奖项等指标作为考核标准,使得科研成果的转化得不到真正的支持,这些因素都从根本上限制了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率。

1.2 政府支持力度不足

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起着调控和组织管理的作用,政府对企业发展寄予厚望,但是对一些关系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领域支持力度不够,政府的作用仅限于引导和协调,只注重转化效果,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关注较少,在很多情况下,政府将科技成果转化视为企业自身的行为,仅仅停留在宏观政策的制定上,而对于成果转化的具体实施则没有详细的指导细则。一些政府的相关科技成果转化部门或仅为纯行政管理部门,对于科技成果的转化作用甚小,很难适应市场对成果转化的需求。

1.3 转化的动力不足

通过艰辛的工作获得的科技成果如能转化为现实的经济效益,对于企业科研工作者来说是一种精神上的极大激励,而一些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过多追求实际效益,忽视了对科研人员的关注,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措施不够。国内很多企业在成果得到生产应用后,相应的研发人员没有得到应有的价值回报,也没有明确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权益,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机制与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实行的让研发人员占有一定的成果(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并鼓励其成果转让、转化的政策相比,具有很大差距。这种状况不利于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不利于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反而科技成果的成功转化使得一些从事利用该成果进行生产工作的员工获利更丰,企业的科技人员长期得不到应有的利益,则会不断地积累不满情绪,使得科技人员仅着眼于完成考核目标,而不考虑科研成果是否能够最终转化,导致科研成果质量下降,这对于企业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是一个非常不利的因素。当然对于研发人员的激励不仅仅局限于经济效益,如成就感、认同感、工作的挑战性等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1.4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

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定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单位,这从根本上使得企业控制了职务发明从申请到授权和使用的整个过程,而发明人没有权利在企业不实施专利的时候要求单位实施,或者可联合其他企业实施,导致了一些本可满足市场急需的成果得不到重视和有效利用。而且,虽然有关法律规定单位对于专利发明人可以按一定的收益比例进行奖励,但是这些规定通常可操作性差,导致科技人员对研发工作失去热情,专利的申请量和实施率偏低,甚至一些企业还出现了科研人员与外单位私下合作谋取利益的现象,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

1.5 人才流动机制不健全

企业既有科研人员,也有生产人员,还有负责市场的员工,很多时候,科研人员只懂技术并不懂生产流程和市场规律,而生产人员只懂得工艺技术,对于科研工作知之甚少,负责市场的员工则更多关注市场和销售,这样就形成了各自为战的局面,科研、生产和市场几个环节之间衔接不够紧密,沟通渠道不畅通,使得一些当前市场急需的科研成果得不到及时的转化和利用,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失去了价值,最终被市场淘汰。

2 提升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主要途径

2.1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企业要想保持持续发展的活力,提升创新能力是企业发展首要考虑的问题。在促进成果转化过程中,企业应该研究市场,跟踪市场,准确把握和判断市场需求,同时要组织研发力量跟踪并研究国内外进展与动向,不断进行产品深度开发并研发当前或未来市场急需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并要以新技术成果能最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目标,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和技术工程化,努力确保有市场潜力的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为有竞争力的新产品。

2.2 加强产学研用结合

一些发达国家比如美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主要模式是以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这种合作实现了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和政府之间的优势互补,企业有资金的优势,政府提供有利于产业化的相关政策以及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条件,而大学与研究机构有人才与技术的优势,强强联合促进了科技成果产业化速度的加速发展。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相对比较薄弱,因此企业应当在产学研用方面多下功夫,比如联合上、下游企业合作进行科技攻关和投资创办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国内高校开展广泛合作,利用高校在前沿基础科学研究方面的技术与设备,共同培养高层次人才以及开展合作研究。与领域内相关企业或科研院所进行合作研发,将创新链上下游企业以及有关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研发力量组合成一个合作创新网络,不仅能促进企业自身的自主研发能力,而且保证了科技成果切合市场需求,可以有效地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可以说,产学研用相结合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主要形式。

2.3 注重科技成果的中试环节

一项科技成果要应用于生产活动,必须是比较成熟而完善的技术,这种技术的成熟是体现在该技术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部的技术突破。实验室产生的科技成果一般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活动,因此中试环节对新产品的开发具有非常重要意义,但却是一个投入更高、风险更大、短期回报少的研制环节。研发、中试和产业化三个阶段可以形象地比喻为“有名无利、无名无利和有名有利”三个过程。而在中试阶段,不仅无名无利,而且需要进行相当多的技术集成和大量的资金投入,是企业乃至科技人员最不愿干的,但却是产业化必需环节。企业必需保持“无形资产只有转化后才有价值”的理念,加强中试环节的支持力度,从众多科研成果中挑选出成熟的科研成果进行中试验证,使已有的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为满足市场需求的紧俏产品,使科研与生产加工制造、产品供应链之间建立高效、顺畅的衔接,加速成果转化的进程。

2.4 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机制

企业必需建立合适的人才培养机制,让科研人员了解生产和市场。例如可将研发活动与生产活动相结合,即不仅让研发人员做科研,还可让其适当的参加科研成果的中试等活动,加强对生产技术的理解,扩展纵向技术水平,让科研人员对转化后的成果进行技术指导,与生产人员共同探讨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问题。同时还要保持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即使是负责将技术进行产业化、市场化的技术研发人员,也应在完成指导工业生产技术和产品生产调试后回到原来的科研岗位,以保证研发队伍的力量稳定与发展。同时,要平衡科研人员与生产人员之间收入的差异,鼓励科研,革新奖励制度,使得科研人员能够安心工作、潜心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巩固研发队伍,保持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保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科研成果的不断产生、转化。

3 结语

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有着本质的区别,经济效益是企业最终的追求目标,经济效益来源于生产活动和市场开发,企业要保持竞争力,开发出的新产品就必需适应市场需求,这就需要企业必需不断保持创新力,建立合理的人才机制,激发科研人员的工作热忱,让科研人员了解市场,结合市场需求开发出市场急需的技术成果,同时通过中试验证将科技成果不断熟化,并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让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培训,最终将研发出的科技成果源源不断的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样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有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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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葛承军.美国提高科技研究与开发能力的经验及启示[J].国研网,2000,12(7).

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范文7

如今科技进步已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从现在到2020年,我国处于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发展的一个非常关键的阶段。经验表明,处于这一时期的国家和地区可能出现两种发展前景,一种是重视引进、消化、吸收上积累自身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能力,最终实现自主技术创新,实现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社会进步,顺利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如韩国、台湾;一种是满足于技术引进的短平快、拼资源、拼劳力和资本依赖,不重视技术能力的开发,导致经济徘徊不前,甚至社会动荡不安,如南美一些国家。在这样的环境下,通过实证的方法研究中国的基础科学研究、技术进步以及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具有一定的意义。

1 科技与经济发展

科学技术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作用可以追溯到李斯特[1] 的研究:“每个国家的现在是建立在以前的发现、发明的改进、完善和应用基础之上的,这些构成了现在社会人类可资利用的智力资产,而每个国家现在的生产率和它能够获得和使用的智力资产以及增加这些智力资产的能力密切相关”;“不存在与物理、机械、化学、数学、工业设计等科学无关的工业;在科学研究中也没有任何发现、发明和过程不会对工业和生产产生任何作用,因此在制造业发达的国家里,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一般也很普及。”

纵观发达国家的发展轨迹,不难发现英国的崛起依靠的是纺织、炼铁、航运以及水力等工业部门生产技术的革命,美国的发展则是依靠石油、钢铁和电力等主导产业部门生产技术的进步,德国19世纪末化学工业部门的发展则是第一个以科学研究为基础实现追赶的工业部门[2]。narin等的研究表明,近年美国的公共科学研究和产业发展之间的联系不断增强,最近oecd的一份报告也指出“在知识社会中,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之间的关系在不断强化”[3]。

创新是连接科技与经济的重要因素,对于20世纪末的后来者来说,他们没有机会在新的产业中进行重大创新追赶甚至超越发达国家,而只能沿着发达国家的技术路径进行模仿和学习。dosi[4] 等通过对比研究韩国、台湾与巴西、墨西哥的追赶过程发现,60年代的韩国、台湾还落后于巴西和墨西哥,然而90年代他们成功的追上了发达国家,而后者却仍停留在发展中国家的行列。rapini研究发现韩国和台湾的发展中存在以下明显的特征:科学产出和技术产出之间高度相关,其科学水平和技术能力是同步增强的;同时经济增长和科技产出之间也存在高度的相关性。他们并不是如逆向的线性模型(注:指一些学者推断发展中国家的科技与经济发展有别于发达国家“基础科学资源配置—技术进步—经济发展”的模式,而是呈现“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基础科学发展”的逆线性模式。) 所说,等到经济发展了才去增加科技的投入,在他们追赶的最初阶段就已经非常重视科技资源的分配。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bell和pavitt[5] 的研究指出,考虑到技术创造和变革中的知识需求,现代社会生产能力和技术能力之间的差距无法自动逾越,因此单纯依靠外来的技术建立大规模的工厂并不能提高技术引进国的技术能力,积极的学习对于克服后发劣势非常重要,起步阶段模仿的作用非常大。cimoli和dosi[6] 指出,把技术引进和学习结合起来后,从模仿到创新只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模仿的效果和内在的技术能力有关,起步阶段和追赶过程中都需要一个较强的技术吸收能力。

2 基础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有技术而无科学,中国古代的发明大多为技术而非科学,真正的科学观念没有深入人心,而我们常说的科技一词很容易使人们忽视科学与技术的区别。严格来讲,科学和技术是两个不同的研究主体。按照国家创新系统的理论,一般来说大学和研究机构负责科学研究,而企业专注于技术开发。区分科学与技术对我们研究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的问题有很大帮助,因为在发达国家中科学与技术之间的相互作用较好,在成为科学强国的同时也成为技术开发的强国和经济强国,这种情况在发展中国家却不成立。由于起步阶段科学技术非常落后,急欲发展经济的发展中国家大多数对技术相当的重视,基础科学研究则更多的是和关系国家经济军事安全的学科联系在一起,对和产业技术开发密切相关的基础科学研究支持不足。

pavitt[7] 在研究“为何基础研究对于经济发展很重要”时指出,基础研究越来越重要不仅是因为它是技术进步的直接来源,而且它是对科技人员的一种很好的科学训练,可以提高其科研技能,同时科学成果也常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应用。rosenberg[8] 在讨论企业缘何从事基础研究时指出,基础研究是进入信息网络的“入场券”,正如cohen和levinthal[9] 讨论研发的两面性(创新和学习)时所说的这是一种开发吸收能力的有效方式。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在发展的最初阶段科学研究的主要作用在于创新过程中的学习,随着一个国家的发展和进步,r&d过程中学习和创新的程度会有所变化。

除了增强技术吸收能力以外,科学研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还扮演了另外几个重要角色:

(1)科学研究相当于一个“探测仪”,的科学研究可以探测国外科学研究的进展以及可资利用的科技资源,可以检测到对本国经济发展可能有用的新技术。因此,即使在暂时无法介入的行业中保持一定科学研究也是非常必要的。(2)国家的科研能力的提高是产业发展的支持和保证,它为进入和发展关键产业提供必要的知识。perez和soete[10] 指出,公共的科学研究降低了新兴行业的进入门槛,是抓住机会窗口进行追赶的必要条件。(3)科学知识和增长之间还存在更加微妙和复杂的关系,如科学进展改善了国民的健康状况。(4)现在的技术创新主要产生在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引进和模仿必须考虑技术在新的环境中(国家发展阶段、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人口结构等)的适应性而进行改进,在一个技术发展越来越依靠科学的时代,这个技术改进过程包含了更多的科学内涵。

对于科学和技术的关系,不同的学者得出不同的结论。rosenberg认为科学是外生的,技术领先于科学;klevorick等则指出,基础科学研究为产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了“技术机会”。因此,企业非常重视追踪大学和科学机构的研究进展。当然对于不同的工业部门来说,基础研究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性是不同的。事实上在知识经济社会中,技术发展越来越依赖于科学的发展,技术范式的变革由科学推动的作用更加明显。而技术的发展对于促进科学研究的作用也日益显著。nelson和rosenberg认为科学和技术之间存在强烈的相互作用,科学研究既是技术发展的“先导”,同时又是技术发展的“追随者”。科学的技术化和技术的科学化发展趋势,使科学进步与技术进步互为前提,互相推动,促进了科学技术连续体的形成。

科学和技术的相互作用非常重要,但其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具有不同的特征。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停滞和低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能就是科学和技术之间不能协调发展。bernardes和albuquerque[11] 对120国家的实证研究表明,经济水平越发达,科学向技术转化的转化效率越高。

3 实证研究

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都表明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贡献显著,而众多国家的实践经验也很好的验证了这个结论。然而在我国到底科学技术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这种促进作用的潜力还有多大,我们通过何种方式可以更大的挖掘这种潜力促进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这是我们感兴趣的问题。从前人的理论研究可以看出,科学和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这种促进作用又不是一种简单的确定性函数关系,而且我国人口众多,各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很大。我们希望通过对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连续的样本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隐含在数据背后的统计关系。

3. 1 数据收集和处理

我们选择了中国除香港、台湾、澳门、重庆(在所选时间段内,行政划分有所变动,造成各项数据统计口径的不一致,故没有入选)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1992-2002年间发表的人均国际科技论文数量(以后简称人均论文,用pp表示)、人均国内授权专利数量(以后简称人均专利,用pt表示)以及人均gdp(用gdp表示)数据进行实证研究(注:由于笔者数据搜集的条件所限,这里的数据为1992-1994,1997和1999,2000-2002三个时间段共8个年份的数据。数据来源为各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国际科技论文(ei,sci,istp三大检索系统收录)用来衡量基础科学研究水平,科技论文是一个最为常用的表征基础科学研究水平的指标,然而由于国内发表的科技论文水平和质量参差不齐,我们选择国外三大检索收录的科技论文数作为衡量指标,它代表了该地区高水平的科学产出,是众多衡量指标中较为满意的一个。某一地区的技术水平用人均专利产出来衡量,这也是衡量产业技术能力的一个最常用指标[12]。人均gdp则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最为方便的指标,考虑到通货膨胀和价格变动的影响,我们用工业品出厂指数(1985=100)对人均gdp数据进行了平减。当然,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这三个指标无法反映出三者关系的全貌,但作为科学研究的探索,无疑可以为我们提供非常有益的参考。

3. 2 基于panel data的固定效应模型

本文的研究范围为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水平,因此是基于“省份-时间”的数据组合,建立固定效应影响的模型进行估计。30个省的资料基本上反映了中国科学、技术与经济问题的全貌,然而不同省之间由于经济、科技实力又存在着区域差异,固定效应模型可以较好地反映这种差异。此模型与单独的截面数据模型或时间序列模型相比,不但可以描述某一时期样本数据的规律,还可以观察随着时间产生的变化,更好的捕捉科学和技术交互作用的影响。基于以上数据,我们用最小二乘虚拟变量模型(lsdv)建立了下面这个一般的线性panel data模型:

gdp[,it]=eα[,i]+β[,1]pp[,it]+β[,2]pt[,it]+μ[,it]

i=1,2…30,t=1,2…8

其中gdp[,it],pp[,it]和pt[,it]是第i个省在1992-2002年间第t年的人均gdp,人均国际科技论文和人均国内授权专利观测值向量;μ[,it]是随机干扰项8×1向量;e是8×1单位向量,α[,i]是待估计参数,它反映了不同省份之间的个体影响。在应用eviews3.0软件的分析中,我们采用了white一致性标准差和协方差以减少由于截面数据造成的异方差影响,回归结果见表1。

表1 无交叉项的回归结果 自变量 因变量gdp

coefficient std. error t-statistic prob.

pp 0.016352 0.006262 2.611031 0.0095

pt 0.134681 0.019732 6.825603 0.0000

pp×pt fixed

effect(略)

r-squared 0.888487 mean 0.234298

adjusted dependent var

r-squared 0.871867 s. d. 0.164200

s. e. of dependent var

regression 0.058777 sum squared 0.718575

resid

f-statistic 1657.250 durbin- 1.642963

watson stat

prob 0.000000

(f-statistic)

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调整后的r[2]等于0.8885,表明模型的拟合效果较好,dw值为1.6429,根据判定法残差序列基本不存在自相关,从整体上讲该模型的效果不错。

从回归结果来分析,科学水平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均会显著地促进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然而基础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存在很大的差异。人均科学论文每增加1个百分点,地区的人均gdp可上升0.016个百分点;人均拥有的授权专利每增加一个百分点,该地区的人均gdp可上升0.134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要远远大于基础科学研究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分析原因,主要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技术引进和二次创新获得成功的,基础科学研究能力还很薄弱,由基础科学研究开始进行技术创新进而产业化的源头重大创新能力在大部分领域中还不具备。另一个可能的原因是虽然科学和技术是两个紧密联系的主体,但基础科学研究和产业技术能力二者是不同的主体完成的,基础科学研究水平到技术能力的建立不是自动发生的。国外的经验表明科学和技术水平相互促进和提高,科学和技术的良好互动可以进一步促进经济水平的提高;反之,很可能会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这种情况在科技实力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中较为常见。因此我们对模型进行了修正,考虑了科学和技术相互作用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修正后的模型为:

gdp[,it]=eα[,i]+β[,1]pp[,it]+β[,2]pt[,it]+β[,3]pp[,it]×pt[,it]+μ[,it]

i=1,2…30 t=1,2…8

其中pp[,it]×pt[,it]反映了科学和技术的相互作用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其他各项含义同模型1。回归结果见表2。 表2 有交叉项的回归结果 自变量 因变量gdp

coefficient std. error t-statistic prob.

pp 0.069491 0.011837 5.870763 0.0000

pt 0.135956 0.017232 7.889929 0.0000

pp×pt -0.012114 0.002327 -5.205433 0.0000

fixed effect

(略)

r-squared 0.912233 mean 0.234298

adjusted dependent var

r-squared 0.898665 s. d. 0.164200

s. e. of dependent var

regression 0.052270 sum squared 0.565559

resid

f-statistic 1075.756 durbin- 2.092203

watson stat

prob 0.000000

(f-statistic)

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修正后的模型调整后的r[2]为0.8986,表明模型的拟合效果优于模型1;dw值为2.0922,根据判定法残差序列不存在自相关。各方面来看,模型2都更好地反映了数据间的关系。

对比两个模型的回归结果我们发现,在模型2中考虑了交叉项的影响之后,回归的结果和模型1产生了很大的变化。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有所增强,人均授权专利的系数从0.1347上升到0.1359,即人均拥有的授权专利每增加一个百分点,该地区的人均gdp可上升0.1359个百分点。人均科技论文的系数变化很大,从0.0164变为0.0695,新增交叉项的系数为-0.012,这说明在模型1中由于没有考虑科学和技术的相互作用影响,明显的低估了基础科学研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产生这个结果的原因是,在我国科学和技术的相互作用机制不够健全,在一定的技术水平下,基础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反而影响了经济水平的进步。

以上的实证结果表明,中国科学与技术的相互作用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与经典的理论不符,与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亦不一致。造成这个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的基础科学研究以高校和政府的研究机构为主体,财政拨款始终是基础科学研究资金的主要来源,科学资源分配制度也不尽完善,造成长期以来基础科学研究与产业技术发展脱节,与经济发展脱节。因此,基础科学研究的提高消耗了社会的科技资源,却没有对社会的经济发展产生相应的贡献。改进这一状况,从短期来讲就要促进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基础科学和产业技术的相互作用关系;从长期来看,则要继续推进科技管理体制的完善。

此外从实践上来看,我国企业的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大多数企业是依靠引进-模仿的方式建立最初的技术能力。虽然经过了近年来的迅速发展,大多数企业仍不具备自主研究开发核心技术的能力;我国的工业尤其是制造业总体基础较弱,不可能采取一步到位的发展路子。我国近几年的成功实践也是由于成功地实现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引进——改进——创新”的二次创新过程,更注重硬件设备和生产线的引进,长期不能形成自主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而只能完成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组装、制造等环节。中国的企业虽然已经进入产业链条,但是处于低附加值的环节。但是那些成功实现追赶和跨越的国家经验之一就是,他们更注重引进专利、技术许可证等软技术,较少引进生产线等硬件设施;注重引进国外处于研究开发阶段后期、尚未商业化的技术,这样能使他们快速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走上自主创新之路。在日益开放的国际环境下,我们有更多的途径和方式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科技成果。但是,仅仅依靠引进技术是无法满足我国自身发展对科技的需求的。实践一再证明,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技术创新能力是买不来的。中国科技进步必须牢牢建立在自主创新的基础之上,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4 结论和建议

从上述研究可以看出,总体上来说我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科学、技术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远远大于基础科学研究所起的作用。基础科学研究有待于和产业技术发展进而和经济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起来,而技术进步需要和基础科学研究相结合,完成从二次创新到一次创新地转变,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具体分析30省市的数据可知多数省市的科学研究、技术能力以及经济发展还停留在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三者的和谐发展将有助于我国科学技术和经济实力的进一步提高。从理论分析的角度看,较为理想的情形是基础科学和技术进步紧密的结合起来,二者对经济发展起到直接的促进作用,同时二者的相互作用对经济发展也起到非常重要的正面影响。面对现状,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改变:

(1)在保证科技财政投入总量的基础上,建立合理的科技管理决策机制,完善科技资源分配制度,改革科技成果评价制度。我国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进展较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科学技术的生产和转化有其自身的特点,科学技术的基础性和公益性决定了科学研究机构不能像企业那样成为自负盈亏的主体。因此探索构建适合我国的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及其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成为一个关系科技和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

(2)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以中介机构为纽带的科技服务体系,促进科学成果向产业技术的转化。探索基础科学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有效转化的模式和途径,在提高基础科学研究成果的使用效果的同时,帮助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逐步建立核心技术能力。在经济和科技较发达的省市,可以借鉴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的做法,建立非营利性的产业技术应用研究机构。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并以此建立开放性的平台来联系大学、企业和国外的先进科技成果,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和大学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

(3)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实现二次创新向自主创新的转变,促进企业技术能力的提升。企业是创新链条上的关键一环,也是我们最为薄弱的环节,我国很多企业都以起步晚,资金、技术实力薄弱为由满足于不断引进国外技术。在很多制造业产业部门,尤其是传统产业部门出现的一个情况就是谁得到了最先进的设备,谁就可以获得低成本基础上的竞争优势。然而,我们赖以竞争的低成本优势正在被不断侵蚀,面对日益崛起的中国制造业,发达国家的技术转让条件也越来越苛刻。因此激活企业的创新机能,使之真正成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强者,才能使我国从世界制造车间变为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世界制造中心。

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范文8

截至2006年底,东北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达96家,毕业企业26家。在孵及毕业企业的当年销售收入总额达到45.62亿元,年增就业岗位3200余个,上缴利税3 5亿元,涉及装备制造、数字医疗、信息技术、新材料、钢铁冶金、自动化、数字化仪器仪表、教育培训、节能环保等领域,累计孵化面积已达3.5万平米,并在北京、大连,南海,成都等地建立了科技园企业的研发中心和产业基地。

近年来东北大学不断改善科技园自身的服务水平及相关环境,围绕“加强大学科技园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资本化”主要开展了几项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构建校内科技创新体系 明确科技园的使命责任

东北大学近年来在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科技创新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度东北大学的在研项目达到1270项,当年完成的各项科技成果达到460余项,申请各类专利73项,获得专利65项,科技经费到款达到5.91亿元。可谓辽宁省内主要科研基地之一。

“转化自身科技成果,服务辽宁经济建设”是东北大学改革开放以来科技工作一贯坚持的既定方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东北大学领导紧密结合“985工程”建设,将大学科技园的工作作为学校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学校科技创新体系的过程中,确立了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与工程化、科技成果产业化与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三大平台架构,形成科技创新体系的上、中、下游关系。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工作已经纳入了学校科技创新体系的整体构架之中,在学校发展的过程中不仅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必须做好,这是学校依据社会发展的要求所赋予给大学科技园的重要使命。

对接高校和政府各类资源 争取外界给予更多支持

对接学校资源

除了对接东北大学的科技成果资源而外,东北大学利用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数亿元资金建设起来的科技创新体系,可为科技园企业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这里既包括各类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等研究机构的试验设备,同时也包括学校所能提供的各种相关信息、咨询、人才等企业成长所必须的要素,支持科技园在孵及毕业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其快速健康地发展。

另外在管理体制建设上,也加强了力度。新的体制和管理方式既简化了科技园的管理流程,精简了人员构成,增加了自主能力,又能使学校时刻掌握科技园的发展情况,并适时地给予科技园需要的各项支持。

对接政府资源

政府引导和支持是科技园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争取辽宁省、沈阳市以及和平区政府的帮助与扶持也是科技园常年努力的目标。多年来各级政府对于东大科技园的建设与发展提供积极支持、匹配相应资源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政策支持。2004年6月,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局等7部门联合了《关于加快大学科技园建设和发展实施意见》,对东大科技园等单位给予政策上的鼓励与支持;和平区政府同东北大学签订了联合建立孵化器的协议。约定东北大学科技园内的在孵企业也同样是和平区科技孵化器内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返还支持,可“享受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出入境手续等一条龙绿色通道服务”、“在孵企业房租减半”等政策支持。

第二,资金支持。历年辽宁省、沈阳市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化计划中对科技园内企业都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支持。每年省市两级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种子基金计划,多次对科技园内在孵企业予以资助,截至目前已共有50多家企业先后获得部级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支持。沈阳市财政2007年度对科技园企业提供了贷款贴息1000万元支持。

第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支持。对于科技园用地建设,地方各级政府均提供了相当的优惠。1995年沈阳高新区即以优惠价提供800亩土地用于科技园企业东软集团公司的建设,后发展为辽宁境内最典型的高科技产业园区;2003年高新区又以相当优惠的价格提供近300亩土地,用于东大自动化专业孵化器的建设。同时在最近开发的铁西新区冶金工业园中又以优惠价格规划1000亩土地将用于科技园毕业企业建设。

完善各类服务平台,推进成果转化与企业孵化

大学科技园的主要任务是造就优良的创新创业氛围与环境,为各个在孵及毕业企业成为真正可以立于社会的独立法人实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各类服务。同时为依托高校成果转化与转移营造完善发达的应用平台。为此东大科技园在校领导的支持下努力建设4大平台。

完善科技孵化服务平台

科技园在其成立之初,主要是为在孵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会议办公等类服务,但这类普通服务已经满足不了目前企业孵化和发展的要求。经过近几年的努力与建设,在学校的支持下科技园打造出一个对于企业而言可以实现明显增值类服务的机构平台。这就是于2004年合资成立的“沈阳东大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可为企业有效提供科技项目与科研机构申报、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对外融资宣传、企业用地购买、发展规划设计、对外技术引进与合资等类综合服务,受到了相关企业的热烈欢迎,由此也收到了非常积极的效果,成立三年来,业绩突出。经过辽宁省科技厅的推荐,该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这是2005和2006两个年度辽宁省被国家火炬中心认定的仅此一家部级创业服务中心。该中心的认定也为日前颁布的有关2008年以后实施孵化器各项优惠政策的享受以及获得的相应支持奠定了基础。

建立创新设计通用技术开发平台

为推动辽宁省特别是沈阳市中小型装备制造企业的发展,适应其产品设计、研发以及技术升级与创新等方面的需求,发挥东北大学机械设计、自动化、计算机等学科优势,科技园在科技部支持下,于2004年开始建设开放式的“装备制造业创新设计技术平台”,并于2006年10月顺利通过验收。该平台创建了一个能为装备制造企业提品创新设计与研发、管理及咨询的门户式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全方位开放式为广大企业和社会服务,提高该类企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和知识水平、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

教育部科管中心支持下,收集到全国著名高校装备制造业领域近万项科技成果,聚集了2000多名国内知名专家,形成大型的专家库、成果库、工具库和数据库,开发了11个具有较强针对性而又免费使用的软件产品。每年至少为1000家企业提供各种技术服务,其中仅为直接应用企业新增产值达3~5亿元以上,并以此同部分企业初步建成了技术联盟的雏形,探索出一条依托科技园而形成的高校、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机制,为我国装备制造行业整体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打造国际冶金技术与人才转移平台

钢铁冶金是东北大学的优势学科,科技园在依托东北大学优势学科的同时,利用自身成果转化孵化平台的优势,积极引进国外,特别是日本的科技成果以及专业技术人才为我所用,满足国内冶金行业的发展需求,转移先进的钢铁冶金技术,推动国内钢铁冶金行业技术升级与产业结构调整。

科技园毕业企业沈阳三建工业炉制造有限公司、沈阳东洋异型管有限公司等就是依据上述原则创建的高新技术企业。他们均引进了成套的技术设备和日本专家队伍。产品已在多个指标上填补了国内空白,其销售收入都达到了亿元以上,在发展壮大自身的同时,也推动了国内有关行业的快速发展。2006年新成立的“东大黑崎”、“东大友联”等公司,也是本着上述理念自日本、韩国引进技术或合资成立起来的在孵企业。

为了发展冶金技术,2005年10月科技园内成立了由东大和日本专家联合出资兴办的“沈阳东大冶金新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日本先进技术的转移平台,公司主要是将日本钢铁企业和大学刚刚退休离岗的知名专家和学者组织起来到中国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现在专家数量已达20多人,每年来华2次,每次7~10人,应企业邀请按专业技术领域举行专题讲座,并为首钢和沙钢引进常年技术顾问2人。

建设公众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东北大学在借鉴各方有关经验的基础上,在科技园内成立东北大学兴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其隶属于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享受科技园有关待遇的基础上,与科技园一同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这里不同于科技处的成果转让与推广之处就在于中心主要项目主要集中在两类项目上。一类是极具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通过中心实体积攒业绩,达到一定规模后独立成科技园内的在孵企业,另一类是需要各类资质的成果或项目。东北大学任何科研人员都可以通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所具备某种资质对外签订有关合同和协议,这在很大程度上跨越了转化项目的门槛。据不完全统计,自中心成立以来对外签订的合同金额达到4000多万元,实际到款近3000万元,成为科技处对外服务的重要补充。

追求现代成果价值理念,系列化资本化转让科技成果

工业领域的科技成果是科技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晶。是知识、智慧和智力劳动的集中凝聚。多数成果如能及时应用可为社会带来技术进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也正是科技成果的价值所在然而科技成果也有其显著的时效性。完成时的先进不能保证永久性先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需要相当基础和条件,并非可以随意使用就能收到理想效果。对于这些现代成果价值理念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东北大学科技园根据自身的能力与特点,系列化资本化转让科技成果。集中表现在:

依托优势学科,将科技成果的时效性影响降到最低

多年来,东北大学科技园在科技成果的转化以及产业化方面,主要选取点是学校自身产出的科技成果,特别是依靠东大科技机构或科技群体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和产业化,培育或落实到某一实体企业,以此可以保证成果的应用不仅容易获得成功,而且可以保证与之有关的技术可以得到学校科技人员的不断支持,将其成果的时效性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不断完善,持续开发,孵化出一个企业,形成一定的规模,以致发展成一种产业。众所周知的东软集团、北方交通、东大冶金所等都是最初源于东大科研人员的某项专利技术或某些系列成果开始应用和创业的,最终形成了一个企业,现在已经形成了具有东大特色的产业。按照这样的势头,再过几年在东北大学的优势学科领域如装备制造、有色金属加工还会有新的集聚竞争力的企业诞生,并形成规模产业。在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中强调科技园与学校相关资源的联合互动。因此可以概括地说,东北大学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道路是依据学校的优势学科来完成的。

看准企业持续转让,不追求短期利润与回报

东北大学科技园建设和发展的这20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从点到面,从南向北。从表及里的发展过程,也是国有企业倒闭、重组以及民营经济迅猛发展的过程。东北大学科技园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采取灵活的态度支持科研人员看准企业后从长计议,系统转让,甚至共同成立研发机构,同时东大和其成果持有人不追求短期回报,放水养鱼,做强做大,主张系统工程。就此东大科技园同多数在孵或毕业企业建立了长久的技术转让与合作关系,同时也真正获得了丰富的回报。据不完全统计,东大通过向在孵和毕业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东北大学带来的净资产达8亿多元,市值40多亿元。

探讨成果转化新形式,实施科技成果资本化

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范文9

[关键词]研究所 科技创新 成果转化机制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6-0362-01

一、科技创新的不同层次及研究所的使命

1.1 科技创新的不同层次

目前社会还是以传统技术为主流,例如发电技术、汽车发动技术和喷气式飞机技术等等,真正的革命性技术创新非常罕见,及时这些革命性技术的诞生了,也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才能普遍运用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迄今我们仍然在分享着20世纪的科技成就,20世纪科技成就主要在实际应用上,解决了新产品发明所必需的工程技术、材料和制造工艺问题。但是如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需要的是革命性技术的创新和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在如今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科技创新可以分为发现、发明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等三个层次。发现的目的在于揭示从宏观到微观的物质世界的存在方式及其运动规律,主要是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工作的科学家的责任和工作重点。发明的任务是根据科学发现所揭示的规律,通过工程技术手段,研制成新材料、新产品或新的生产工艺流程,发明主要是在工程技术层次上的创新。技术创新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和市场化是科技创新的最终目标。科技创新成果需要有企业家把各种生产要素组织起来,把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并进行规模化生产。

1.2 企业研究所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载体

企业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具有通过科技创新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内在推动力,不搞创新,企业就难以生存,更谈不上发展,企业具有重视技术创新的外在压力。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的实践中,能够使科技创新方向和目标的选择更符合市场需求,同时企业具有把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的生产设备、工程技术能力以及社会化的配套能力,它能够把科技要素、工程要素、资金要素、市场要素直接结合起来。对于重大的技术创新项目,应当采取需求牵引,工程依托,以企业为主体,社会化分工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研究所根据企业提出的技术需求,参与技术创新过程,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这一个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过程需要一定的社会化分工,社会化分工是指充分发挥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研究所的的分工与协同。不仅强调集中力量办大事,更要强调发挥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分工合作,充分发挥不同研究所和企业的优势,实现技术集成。

二、研究所科技成果机制探索

2.1 加强政府的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中的作用

在促进研究所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该给予一定的支持和扶持,因为研究所所进行的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不仅仅关乎着一个企业的经济效益,对于我国的科技创新和革命性技术创新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在研究所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和作用。首先政府应该要加强科技政策与经济政策的协调,为企业研究所自主创新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特别是通过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增强企业为未来对研究所进行技术投资的信心。政府还应该要增强政府调动全社会资源的能力,形成多元化科技投入格局,在增加财政科技投入的同时,应调整科技投入结构,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积极建立科技公共基础设施和技术创新平台,整合和提高科技基础设施资源,建立科学、形成适当集中与适度分布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格局,运用共享的机制推动科技资源的社会化。最后政府还可以实行促进企业增加研发的财税政策,准许企业以某年度的研发费用抵销以后年度的盈利,以减少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冲抵以前年度的盈余,申请退还以前年度的部分税款。或者是企业可以从收入总额中提留3-5%的技术开发准备金,技术准备金可以不纳税,但三年内必须用于技术研发。

2.2 研究所清楚认识市场换技术的策略

以市场换技术,是指通过向跨国公司转让国内的市场份额,以换取国外的先进技术。以市场换技术的前提条件有三个:一是国家间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处于不同阶段;二是产品具有生命周期;三是技术存在代际差异。研究所必须要清楚认识以市场换技术策略的优劣之处,其中它的积极作用有与发展中国家最初的技术和产业起点相比,缩小了技术差距、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同时研究所一定要看到以市场换技术的弊端,由于产品生命周期和技术代际差异,发展中国家换来的技术总是第二流或第三流的技术。跨国公司在技术转让时,必然要“留一手”,以市场换技术的国家更不可能获得核心技术。与此同时,以市场换技术还可能形成对本土企业技术进步进行排斥和抑制。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过程中,中国企业的技术进步的历程可以发现,跨国公司所在国企业的技术与中国企业的技术差距对技术引进起决定作用,而决定技术差距的不仅包含自主市场的开放程度,而且包括东道国企业的研发能力、技术吸收能力和技术扩散的速度。因此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促进技术转移的更有效的途径。因此,研究所在探索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时候一定要认清以市场换技术的策略,必须要增加自主创新能力。

三、结语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而研究所是技术创新的领头羊,科技队伍的主体主要集中在研究所内。我国科技创新仍处于发展较慢的阶段一大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落后,要改变这种状态我们首先要认清科技创新的不同层次,并清除认知研究所的使命。在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时必须要处理好研究所与政府的关系,并认清不同的市场策略,这样才能促使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邹本国.产学研一体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科技论坛.2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