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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治理集锦9篇

时间:2024-02-26 14:47:26

粮食安全治理

粮食安全治理范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确保无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切实加强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监管,通过对粮食购销、储存和政策性粮油供应的粮食质量安全进行集中整治,提高我市粮食质量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1、纳入库存检查范围的企业粮食库存自查率100%;

2、纳入粮食统计范围的粮食经营企业建立经营台账和质量档案比例100%;

3、粮食出库检验出证率100%;

4、成品粮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5、全市不发生一起粮食质量安全事故。

三、整治重点

粮食质量安全整治的重点环节为粮食购销、储存和政策性粮食供应,重点单位为全市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军粮供应企业、取得粮食经营资格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一)认真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工作,加强对粮食收购经营行为的监管。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粮食入库出库质量检验制度、粮食经营出证出票和索证索票制度以及相关政策等。10月底前,各地对所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全面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粮食收购经营者签订粮食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加强库存粮食质量检查。对全市库存的粮食进行一次质量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地方储备粮质量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查清责任,限期整改。要加强对储粮药剂残留和真菌毒素污染检测和储粮熏蒸药剂使用的监管。检查粮食经营企业和个人是否按规定购买储存使用储粮熏蒸化学药剂,并建立储粮熏蒸药剂管理使用备案制度,保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食不出库。

(三)加强对政策性供应粮食质量安全整治。重点加强军粮供应质量监管,严格军粮加工准入和军粮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军粮质量季度抽检和年审质量检测制度,对军粮供应的原粮采购、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配送和销售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逐个环节查找安全隐患和监管漏洞。

(四)加强对粮食售销质量监管。督促粮食经营企业和个人建立健全经营台账和质量档案,强化粮食销售出库检验,全市粮食出库检验的比例要达100%,对没有执行粮食出库检验制度的粮食经营企业和个人要按《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坚决给予处罚。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信息系统和质量检验检测系统建设,进一步推动“放心粮油”活动深入开展。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成立专班,加强领导。为切实推动粮食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市粮食局成立了粮食质量安全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邵祖江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许先进同志任副组长,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范围内粮食质量安全整治具体工作。各县市区粮食局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集中力量整治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忌搞“花架子”、“走过场”,要依法查处违规经营粮食企业和个人。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作用,大力宣传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让粮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人心,对好典型及时宣传报导,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曝光。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同时加强对监管对象履行质量义务的宣传,在全市粮食行业形成讲质量、抓质量、保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相互配合,各负其责。根据国家、省粮食局确定的收购、储存、政策性粮油供应、出库销售四个重点环节,各职能科(股)室要做到分工具体,职责明确。仓储、调控负责粮食库存清查及储粮熏蒸药剂、粮食储存安全管理;质检负责出、入库粮食质量检查和卫生状况测报;监督检查负责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与综合协调工作。要密切与卫生、质监、工商等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加强信息通报,建立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五、工作方法和步骤

全市粮食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10月上中旬)。制定粮食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向粮食经营企业广泛宣传发动,督促其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及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并强化舆论宣传,为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实施检查和督查指导阶段(10月下旬到12月上旬)。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粮食购销企业自查和检查,12上旬市粮食局将组织各县市区粮食局进行交叉检查。对在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凡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要进行严格处罚。

粮食安全治理范文2

关键词:粮食法学;创新型法学体系;创新发展;中国特色

中图分类号:DF413

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7.03.03

[HS(3][HTH]一、创新型法学体系的提出

[HTSS][HS)]

我国“十三五”规划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其中对“创新发展”的表述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通过“创新”推动“发展”,通过“发展”引领“创新”。“治国方略论”“人民主体论”“宪法权威论”“良法善治论”“依法治权论”“保障人权论”“公平正义论”“法治系统论”“党法关系论”等九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创新发展[1]。我国正在构建创新型国家,而构建创新型国家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创新发展不仅仅是制度层面的崭新理念,还应当成榉ㄑа芯康恼感吕砟睿从而构建创新型法学体系。

传统法学体系具有滞后性、狭隘性、封闭性等弊端,具体如下:基本原理过于强调固有原理和思维模式,缺乏对新兴法律现象的探索、升华,具有滞后性;核心范畴过于强调私法学与公法学之分,缺乏对新兴法学范畴的包容、吸纳,具有狭隘性;学科建设过于强调本学科的学科体系、研究队伍,缺乏对其他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的借鉴、引进,具有封闭性。创新型法学体系旨在突破传统法学体系的滞后性、狭隘性、封闭性,从而推动基本原理、核心范畴、学科建设的协同创新。具体而言,基本原理的创新发展强调理论基础的跨领域拓展、学科地位的夯实、价值取向的多元,体现前瞻性;核心范畴的创新发展强调主体、权利义务、客体、行为、责任及其救济的创新,体现包容性;学科建设的创新发展强调学科体系的呼应联动、研究队伍的跨界互动,体现开放性。

中国粮食法学是对粮食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研究,是经济法学、农业法学的重大创新,体现了创新型法学体系的发展规律:其一,中国粮食法学具有丰富的基本原理,迎合新兴法律现象的发展潮流,既非“早产儿”又非“畸形儿”,需要创新发展理论基础、研究对象和价值体系,体现前瞻性特征;其二,中国粮食法学需要突破传统私法学与公法学的明确划界,创新发展对主体、权利、义务、客体、行为、责任等的理解,体现包容性特征;其三,中国粮食法学具有完整的学科建设规划和新兴的研究队伍,不断吸纳其他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形成老中青、本硕博为一体的跨学科学派体系,在中国法学界应当有一席之地,体现开放性特征。

我国《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在创新发展方面提出,“不断推进体制机制、产业体系、经营业态等各方面创新”,“加快推进《粮食法》立法进程”,“初步形成与国情、粮情相适应的粮食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体系”。从《粮食法(送审稿)》来看,“发展”一词作为促进意义使用出现了10次,“创新”一词出现了2次(即第8条“粮食科技创新体系”、第14条“种业科技创新”),初步体现了其对创新发展理念的重视。粮食安全关乎国计民生,《粮食法》的制定是中国粮食立法史上的浓墨一笔。随着《粮食法》的制定,亟须发展粮食法学,加强对粮食立法的学术研究,有助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推动未来《粮食法》的有效实施。本文的研究问题是,中国粮食法学应当彰显创新发展理念,从基本原理、核心范畴、学科建设三个层面进行创新发展,从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型法学体系。

[HS(3][HTH]二、基本原理之创新发展:创新型法学体系的前瞻性

[HTSS][HS)]

一个学科的构建,都是从基本原理开始的。“创新型法学体系”有必要加强基本原理研究,体现前瞻性特征。值得注意的是,“创新型法学体系”并非具体法学学科的特定研究领域,而是整个法学体系创新发展规律的前瞻性把握。相应地,粮食法学的基本原理要体现创新发展的前瞻性,具体如下:必须具备强大的理论支撑,如唯物辩证观、“软法”革命、系统工程论;必须具备独立的研究对象,成为独立的法学学科;必须彰显自由、公平、效率、安全的价值取向,体现多元化发展趋势。

(一)理论基础之跨学科引入

一个学科的沉淀,需要不断深化理论基础,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唯物辩证观。粮食产业是靠天吃饭的,对自然因素(如耕地、气候、水资源)的依赖性很高[2]。从唯物观看,粮食法学要从中国实际出发。例如,考虑中国第一人口大国的实际,必须重视最大多数人的粮食供给,充分保障弱势群体的粮食权益;考虑中国耕地资源有限的实际,必须制定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考虑沿海和内陆自然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不均,必须制定大城市粮食供给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国家层面的粮食危机应急体系等。从辩证观看,粮食法学要充分考虑自然因素、农业技术、经济管理、制度因素等的内在联系机理,体现普遍联系的思维;粮食法学要在基本原理、核心范畴、学科建设等方面进行创新发展,体现发展思维;粮食法学要全面分析矛盾,客观看待粮食法的优点和缺陷,防止片面性,体现矛盾思维。

第二,软法革命与制度变迁。粮食制度包括粮食硬法与粮食“软法”,粮食硬法即通常所言之粮食法律制度,粮食软法则包括粮食政策、粮食标准、粮食行业自治规则、粮食交易习惯、国际粮食非正式规范等。粮食政策作为基本的粮食软法,具有灵活性、具体性、效率性等优点,但也存在干预性、功利性、波动性等缺陷。相比之下,法律具有粮食政策所不具备的诸多优点,如强制性、严谨性、稳定性,尤其是《粮食法》的制定可以从基本法层面保障中国粮食安全。因此,应当形成以粮食硬法为主导、粮食软法为辅助的制度架构。当然,粮食软法与粮食硬法并非截然分开,粮食软法经过实践检验可以上升为粮食硬法,粮食硬法也可以通过粮食软法加以具体实施。

第三,系统工程论。系统工程理论是自然科学中的传统理论,逐步被引入到社会科学研究中。在影响粮食安全的诸多因素中,我们日益重视制度因素,但不能贬低自然因素、技术因素、经管因素等对粮食产业的作用,尤其是自然因素(如气候变化)始终起着基础性作用[3]。我们强调的是,诸多因素要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在制度层面,法律也并非灵丹妙药,存在抽象、单一、滞后等不足,需要粮食软法加以协助,共同构筑粮食法治系统工程。粮食法治系统工程应当充分考虑自然因素、技术因素、经管因素、制度因素对粮食安全的影响,从中凸显法律因素的研究价值。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本质上是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的系统工程。粮食法治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是粮食产业现代化的有力保障。

(二)学科地位之独立性

粮食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粮食法及其发展规律。粮食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即粮食经济关系。具体体现为:其一,粮食生产经营者之间。粮食生产经营者之间在粮食产业发展过程中具有平等关系,可以自由交易,体现意思自治。其二,粮食行政管理机构与粮食生产经营者之间。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可以对粮食生产经营者施以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产业促进,而粮食生产经营者又可以对粮食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其三,粮食行业组织与粮食生产经营者之间。粮食行业组织可以对粮食生产经营者施以行业自律、行业惩治,而粮食生产经营者同样可以对粮食行业组织进行监督。其四,粮食行政管理机构与粮食行业组织之间。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对粮食行业组织进行监管,而粮食行业组织对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又可以进行监督。其五,粮食行政管理机构之间。粮食行政管理可能存在“九龙治水”的情况,需要构建独立、权威的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其六,粮食行业组织之间。粮食行业组织是多元化的、不同层级的,彼此之间既是平等交流关系,又存在互相监督问题。

粮食法学与其他相邻学科有明确区分,可以成为独立学科。粮食法学与农业法学是有区别的。农业法学是新兴的法学分支学科,研究范围涵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而且是全产业链的研究。粮食生产属于种植业,但粮食法学还要研究粮食政治化(即国家安全价值)、粮食金融化(如“粮食银行”以及粮食期货)、粮食能源化(如玉米能源)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传统农业法学不甚涵括却又非常重要的。如将粮食法纳入社会法的范畴,则同时体现“自发调节”和“国家干预”的双重特征[4]。本文认为,粮食法学应属于经济法学。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而粮食法的调整对象――“粮食经济关系”――恰好是上述“经济关系”的基本组成部分。经济法学的研究范围包括宏观调控法与市场监管法,而粮食法学同样聚焦粮食宏观调控、粮食市场监管,因此,粮食法学是经济法学的独立分支学科。

(三)价值取向之多元化

粮食法学的价值取向是粮食立法的宗旨倡导、目标追求,需要多元化发展,不宜单一独断,试析如下:其一,自由价值。自由价值是基础性价值,在确立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要推进粮食流通全面市场化改革,重点解决粮食产业化、粮食国企改革、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粮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法律问题。其二,公平价值。公平价值是保障性价值,要充分保障粮农的合法权益(如土地权益、粮食收成、国家粮食补贴、社会保障权益),实现权利公平、义务公平、责任公平,为粮农提供粮食公益诉讼等救济机制。其三,效率价值。效率价值是动力性价值,要鼓励粮农进入粮食期货市场套期保值、规避风险,引导大宗粮食生产,提升粮食市场体系的运行效率,加快粮食市场的发展。其四,安全价值。“粮食安全主旨化”应当成为粮食法的基本原则[5]。安全价值是底线性价值,也是崭新的价值形态。要彰显总体国家安全观,守住耕地红线,基本依靠国内粮食供给,严格监管粮食质量安全,慎重对待转基因粮食。与此同时,要坚守粮食定价权,防范由国际粮价波动引发的系统性危机。

多元价值整体上是可以协调统一的,但在创新发展理念的指导下也容易产生冲突,例如,创新发展的“创新”需要自由的市场环境,但强调自由价值亦不是放任自由发展,否则会出现不安全因素,危及安全价值。创新发展不是放弃安全价值,而是强调在安全基础上的发展。与安全价值相对接的还有公平价值,既包括程序公平,又包括实体公平。强调安全就必须强调公平,尊重粮农的劳动成果,保障城乡弱势群体的粮食权,实现社会公平、防止两极分化,才能最终实现粮食安全。当然,过分强调安全价值、公平价值,又会人为制造禁锢、扼杀创新,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最终也不利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在保障安全、实现公平的基础上,关键还是要发展,而且必须辩证对待立法现状,破除制度禁锢,实现创新发展。因此,必须强化自由价值、效率价值,加强粮食流通全面市场化改革,体现市场决定性地位的发展趋势,才是粮食法学应有的社会担当。

[HS(3][HTH]三、核心范畴之创新发展:创新型法学体系的包容性

[HTSS][HS)]

“创新型法学体系”比较宏观、抽象,核心范畴必须涵括不同具体法学学科的概念范畴,才能探索法学体系的整体发展规律,体现包容性特征。相应地,粮食法学的核心范畴要体现创新发展的包容性,具体如下:必须创新发展粮食私权利主体、粮食公权力主体和粮食行业协会,实现公共治理与社会治理的统一;必须创新发展粮食权利义务,深入研究粮食权这一新兴权利范畴;必须创新发展粮食法律客体,在拓展主粮的同时慎重对待转基因粮食;必须创新发展粮食法律行为,推动粮食法律行为国际化;必须创新发展粮食法律责任及其诉讼救济,促进粮食公益诉讼的推广。

粮食安全治理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县统一布署,部门密切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粮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粮食生产、经营和使用,坚决依法打击粮食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使各种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分为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6日)

主要任务:各相关单位在县食安委的具体领导和指挥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积极参与统一执法行动,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各粮食加工、经营业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具体措施:

(一)由县食安委牵头,县粮食局负责,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公安局、有关乡镇配合,重点检查各粮食加工企业的生产条件、卫生状况、加工原料、质量管理、粮食收购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从源头予以规范。

(二)开展粮食经营的专项检查。由县工商局负责,县粮食局、城管局、质监局、有关乡镇配合,重点整治超市、农贸市场和各粮油经营门店,对各经营单位(个人)专用仓库卫生状况、防虫、防鼠设施、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查。

(三)县粮食局负责安排各粮食加工单位加强粮食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粮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发动群众举报粮食加工、销售行业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问题突出和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促进我县粮食行业秩序更加规范。

第二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7日至12月15日)

主要任务:各相关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粮食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具体措施:

(一)由县粮食局牵头,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等参与,组织各相关粮食加工、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树立合法、诚信生产经营意识。

(二)对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活动,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提高我县粮食行业的整体水平。

四、工作要求

粮食安全治理范文4

一、主要经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至6月底止,全市粮食行业总销售收入11892万元,同比增加2326万元,增幅24%。亏损661万元。其中粮食购销企业销售收入11660万元,亏损183万元,减亏299万元,减幅64%。粮食购进879万公斤,其中敞开收购460万公斤。粮食销售4651万公斤。落实对农民种粮直补订单签订任务3300万公斤。春秋两季粮油安全普查“一符四无”存粮、仓容达100%,科学储粮率达95%以上。

二、主要措施和阶段性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精神,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掌握党的方针政策。

我局十分重视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形式抓好学习。始终以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为目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坚持党组中心组和干部学习制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精神、法律知识、市场经济理论、和粮食业务等知识。

(二)开展思想再解放大讨论活动,增强开拓创新意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总书记在广西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关于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玉发)[20*]7号)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了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加强对全局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局成立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确定了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主题:干部职工思想大解放,促进粮食经济大发展。通过订阅有关资料、书报和领导讲话、文件,出版宣传学习专栏等措施,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分组讨论和集中讨论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撰写学习笔记、书写心得体会文章及调研报告并上墙交流经验,使干部共同进步,共同提高,共同解放思想,做好工作,促进粮食经济的发展。共撰写心得体会文章10篇,调研报告材料4篇。

(三)开展大调研活动,带疑问下基层,解决问题在基层,努力寻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办法途径。

按照市委《关于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玉发)[20*]7号)的关于开展大调研活动促进解放思想活动深入开展、促进经济发展、解决存在问题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局本部门实际,进入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第二阶段以来,我局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经过研究,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4人带调研项目分头深入各县(市、区)、基层粮所、局直属粮库等单位开展解放思想调研活动。

甘并福局长以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存在困难、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为调研项目深入七个县(市、区),局直属各企业单位开展调研,调研结果向政府报告,市政府根据市粮食局的调研建议以玉政办电〔20*〕11号下发了传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进展情况的通报》,对推进迅速的县(市)予以表扬,对推进较慢的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要求。

李德龙、周祖红副局长、杨达志纪检组长分别带着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粮食经营监督检查、粮食储备库存现状三个调研项目深入七个县(市、区),局直属有关单位开展调研。调研近来我市粮食部门的粮食经营管理、库存安全生产情况、粮食包括社会粮食经营粮食质量情况、市管辖区内的各级储备粮油帐实情况和管理情况,提出存在问题的改进意见,重要问题和困难带回局研究解决。

(四)按政策做好对种粮农民直补工作,确保粮食安全。

我市粮食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入今年的粮食直补订单工作,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及时把上级下达的任务分解到乡村,并进行调查摸底落实到农户,与农户签订了合同。各地组织工作组深入村屯,深入农户,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印发传单,版报、出动宣传车等有效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今年粮食直补订单收购政策,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宣传主要内容:一是扩大了直补范围,全区从去年40个县扩大到98个县(市、区),在全区全面铺开粮食直补订单工作;二是增加了直补规模,收购计划从去年60万吨增加到80万吨,直补资金总额由去年6000万元增加到1.6亿元;三是提高了直补资金补贴标准,从去年的普通稻每公斤补0.*元提高到0.2元(含优质稻)。同时调整了兑付方式,简化了手续等。四是收购价格在接近入库前确定,缩小了市场价和收购价的差距,加上目前市场粮价有所回落,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调动农民售粮的积极性,促进粮食收购入库,增加农民收入将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各地粮食部门还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今年粮食直补订单收购政策,明确直补标准、兑付方式、操作规程等,掌握有关政策,完善有关手续,各县(市、区)之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尤其是今年新列入的县(区),主动虚心学习先进县和老订单县的做法和经验,促进了全市粮食直补订单工作的顺利开展。据统计,6月20日止,全市共11.34万户农民签订合同11.34万份,订单数量2951万公斤,占任务的31.2%。但是工作进度不够平衡。

(五)发挥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抓好周转粮食收购和销售以及军粮供应工作。

1月24日召开全市粮食局长会议,市粮食局甘并福局长在会上传达了1月15日—16日在南宁召开的全区粮食局长会议精神,特别是针对当前粮油市场的新形势,结合我市的实际,强调要按照“三个确保”(确保粮油市场供应,确保粮油价格基本稳定,确保粮食安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粮油肉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通知》(桂政发〔20*〕3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粮油市场稳定工作。

加强军粮供应工作。一是军粮供应上报电子版升级工作,市局和军粮供应中心有关人员先后下到县(市、区)军粮代供点帮助搞好调试工作;二是市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办理申报自治区军粮代供点资格认定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治区的规定切实做好申报的各项具体工作;三是搞好部队粮食供应,认真做好慰问部队工作,让驻玉部队官兵春节过得更丰富、更高兴。

(六)按《*市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和《*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应急粮食物资供应。

“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后,我局干部职工同全国人民一样感到震惊和悲伤,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时刻关注灾区的有关情况,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特别是抓好储备粮食的管理工作,随时做好调拨工作。同时,认真组织捐款支援灾区人民抗震救灾和重建家园。我局19名在职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党员干部共向灾区捐款和交纳特殊党费14740多元。

做好市直属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实施办法的前期工作。为了确保《*市粮食应急预案》实施,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稳定市场粮油供应,应急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发生,我局同市财政局积极做好建立市直属成品粮油储备的前期工作,局长甘并福同志与市财政局领导亲自带领有关人员前往梧州市学习考察,回来以后多次开会,反复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市直属成品粮油应急储备的实施办法》。我局纪检组长杨达志抽到市防汛指挥部作为防汛督查组组长深入兴业等县督促检查防汛工作。

(七)抓好粮食储备管理工作。

今年至5月继续深入组织实施了储备粮管理年活动。通过开展储备粮管理年活动,基本实现了储备粮管理的“四突破”,即“储备粮规范管理有所突破,储粮新技术研发应用有所突破,储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有所突破,储粮重点库及硬件设施建设有所突破”,提高了储备粮管理的水平,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确保“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使我市储备粮管理工作朝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低损失、低污染、低成本”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调统一的方向发展。20*年6月按照《广西储备粮管理年活动工作考核办法》组织进行了考核,评选并向广西储备粮管理年活动办公室推荐了先进单位2个:博白县粮食局直属库,福绵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先进个人3名:博白县粮食局局长李开宝,福绵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副经理黎进,南江粮库仓储科科长吴汉贤;示范库1个:博白县粮食局直属库。

(八)集中主要精力,推进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经过努力,今年的国有企业改革取得较大进展。目前一些县(市)区已经开始谋划和进入公司组建前期工作。但大多数还没有真正开始此项工作。工作还是停留在职工置换身份等上。没有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企业兼并、重组,或其他形式,建立壮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县级粮食购销公司,以增强国有粮食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九)扎实开展我市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工作。

根据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开展20*年全区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工作的通知》(桂粮发〔20*〕20号)的精神,我局从3月中旬开始,布置全市粮食部门开展20*年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和仓储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普查的主要内容是:库存粮食的品种、数量、质量和安全情况,仓储制度的执行情况,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使用情况,储备粮的“一符三专四落实”情况,“一符四无”粮仓活动开展情况,科学储粮情况以及仓储设施情况等七个方面。

(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生命安全。

1月中上旬,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精神,提高粮食库存质量,保证粮食供应,确保我市粮食安全。我局组成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周祖红副局长带队,分别深入到博白、陆川、北流、容县等县(市)有关粮食储存点进行专项检查,结果没有发现质量不合格粮食。

开展冰冻灾后安全情况检查。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企业灾情及灾后重建调查工作的通知》,我局组织各县(市、区)粮食局开展冰冻灾后安全情况检查。检查结果,容县杨梅粮所倒塌仓库一间、县底粮所倒塌房屋三间、六王粮所损坏罩棚两座,所在单位对受损地方加固、防护等措施得力,没有因此而引起其他安全事故。

开展粮食库存安全大检查。根据自治区粮食局《关于结合春季粮食库存普查开展20*年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桂粮发[20*]24号)的精神,3月下旬我局组织全市粮食部门开展了粮食库存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全市库存粮食帐实相符、储存安全,没有虫粮、高水粮、霉变粮、发热粮等不安全粮食,安全生产制度健全,防火、防盗措施得力,没有安全事故发生。

(十一)坚持不懈地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一把手”工程,开展预防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工作。

从局党组做起,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层层签订责任状,特别是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通过发放书籍、学习讨论特别是正反典型教育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对企业领导班子严格抓好监督管理,对企业特别是有粮食销售、粮食直补涉及农民利益的企业,按廉政建设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促进企业认真抓好廉政建设,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一)存在问题

存在问题主要是粮食企业改革进展不平衡。

(二)下一步工作

长期目标是建立现代粮食企业竞争机制,发展壮大国有粮食企业调控实力,建立长效粮食安全保障机制,保证粮食行业持续高速有效发展。

下一步要全面贯彻党的*和全国两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按照中央、自治区、市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区农村工作会议的和自治区粮食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保障粮油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继续完善和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粮食行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1.创新思路,克服困难,努力寻求企业发展新路子,力争今年9月底完成企业职工安置工作。逐步使企业进入现代运营管理模式,有效改变粮食企业负担重、经营困难的局面。

2.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促进部门行业的经济腾飞。在下半年的第五届玉博会和有关的粮农展会上推介自己,增强与友好城市经济业务联系,争取新的项目、新的资金,并注重抓落实,进一步做大做强粮食企业。

3.抓好粮食安全工作,确保粮食供应,保证市民吃上“放心粮油”。下一步要集中精力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确保直补订单收购任务完成。特别是对种粮农民直补工作抓好监督检查,及时兑付直补资金,确保政策的落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各级储备粮和军供粮的粮源需要。

粮食安全治理范文5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川娃子”为你整理了这篇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班子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班子工作总结

(2021年5月19日)

尊敬的考核组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班子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视察河南深入信阳革命老区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部门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完成“六保”任务,坚持以党建高质量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高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市委综合考核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请市委考核组和同志们予以评议。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扛稳抓牢政治责任

(一)加强理论学习,旗帜鲜明讲政治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制定《中共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各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和“五种方式”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年初制定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研讨4次。举办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副主任郑乃红同志作辅导报告。继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局班子成员全年深入基层调研20余次,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不断提高理论学习质量,通过学习、座谈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组织党员干部用好“学习强国”、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深入学习党的五中全会等最新理论。

(二)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好意识形态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宣传教育管理,制定了《中共信阳市粮食局党组意识形态“五项制度”》、《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三审三校”制度》,搭建信息互通的平台。局党组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全年共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议3次。不断巩固和扩大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和二楼会议室安装电子显示屏幕,广泛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关于粮食安全方面的论述及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等,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二、立足本职突出重点,各项业务工作成效良好

(一)切实抓好粮油供应和救灾物资保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粮食应急供应工作。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始终把粮油保供稳市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及时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粮食应急保障工作方案,成立市粮食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应急加工企业及时复工复产。组织各级储备粮和最低收购价粮食库存出库279万吨,保障市场加工原粮需要。帮助辖区粮油加工及供应企业申请办理运输通行B证130张,疫情交通管控期间,累计运输粮油2340车次38711.56吨。全市应急加工企业复工35家,日产能达1.35万吨,有效地保障了全市粮油供应。

二是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出库工作。加强救灾应急值守,克服疫情防控期人手不足等困难,积极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协调市民政局救灾储备库调拨救灾物资,发放省市级救灾物资6818件,用于支援做好转移人员安置、交通管制卡点人员值守、疑似人员隔离观察、医院床位补给等工作,有力地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有效做好本系统内部防控。提升政治站位,先后11次下发疫情防控相关通知,及时宣传党和国家抗疫防控政策规定和疫情动态,激励干部职工战胜疫情的信心决心,强化办公区、家属区、库区的疫情防控。2020年全系统未出现新冠肺炎病例。

(二)切实抓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的文章

一是粮食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我局认真履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职责,协助市政府协调11家市直成员单位,督促全市各级政府落实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市上下形成了层层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良好局面。

二是扎实做好复杂形势下的粮食收购工作。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国际国内粮食市场不确定因素增多,国际粮食市场供求偏紧的新问题,全系统把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作为落实“六保”任务的有力抓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坚持市场化取向和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并重,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推动形成了优粮优价的市场化收购格局,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全市累计收购粮食超45亿斤,超额完成省定目标。

三是粮食应急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建立粮油价格监测点13个,粮食应急网点183个,应急加工企业30个,应急配送中心18个,应急运输企业23个,粮食应急网点布局进一步优化。开工建设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5个,总投资26936万元。切实做好军粮供应工作,驻信部队对我市军供工作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

(三)切实抓好“三链同构”和优质粮食工程,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粮食产业发展完成顶层设计。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组织相关部门,先后对淮滨县、息县等县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赴南阳市考察学习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代市政府起草了“三链同构加快我市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市政府于2020年12月30日出台了《信阳市关于坚持三链同构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实施方案 》(信政〔2020〕23 号),明确了一系列高含金量扶持政策。

二是优质粮食工程目标基本完成。全市2017至2019年度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114个,2020年已建成108个,新增仓容15万吨,有效缓解了部分县仓容不足的困难。全市9个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全市3个“好粮油”示范县淮滨、潢川、息县支持的20个项目,2020年已建成16个,正在建设项目4个。

三是粮食产业发展成效显著。组织实施主食产业化及粮油深加工投资项目19个,总投资额2.65亿元,2020年已累计完成项目投资额1.86亿元,全市主食产业化率达到60%。会同市财政局审核推荐河南省好(放心)粮油(主食)加工企业6家,获得补助资金786万元。全市粮食加工业总产值130亿元,粮油加工转化率进一步提升,达到89%。

(四)切实强化粮食流通监管,不断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一是深入推进依法管粮。深入推进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了依法管粮和法治教育培训班,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和各县区120余人参加了培训。认真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我局有18位同志通过行政执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顺利取得行政执法证。开展全市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全市共有390家粮食企业取得了粮食收购资格。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四级十同”工作要求,及时对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并对县区事项调整工作进行了指导。

二是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持续强化。组织开展了大清查发现问题和涉粮问题整改及“回头看”,督促各地各单位建立台账、完善措施,切实整改。严格落实中央纪委监委摸排反馈问题整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自2020年11月8日开始至2021年2月1日,先后组织开展了1次储粮安全问题全面调查摸排、1次回头看专项督查和2次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企业134家,发现问题432项,已整改318项,整改完成率达到73.6%。

三是粮食储备安全监管取得实效。加强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市地方储备粮专项检查、粮食仓储规范化管理调研等,持续推进做好全市粮仓“一符四无”考核,全市库存粮油“一符四无”粮油率达到98%以上。组织对我市新收获小麦和稻谷开展品质测报和质量调查,有效防范了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确定5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监管,严肃值班值守纪律,行业安全生产稳定有序。

三、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积极完成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

局领导班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党建主业意识,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谋划推动。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同推进,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2020年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廉洁从政个人承诺书,党组书记与局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局班子成员每月定期上报“四清单一报告”,按时参加“三省”活动。组织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选择系统内典型案例,深刻剖析案发原因,撰写剖析报告,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市委第七轮巡察和审计反馈的问题,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任务。通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粮食产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三重一大”事项上,实行集体研究,分工抓落实,规范权利运行,完善决策机制。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增强党组凝聚力,避免各自为政。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全年共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局领导班子提前谋划、精心筹备,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明确整改措施,真正运用好民主生活会成果。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自清同志带头讲党课,全年党组成员为基层党员讲党课6次。

(三)抓好基层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主动作为,积极引导局直各单位党组织按照五项基本建设要求对标建设。结合实际,合理调整党员隶属关系,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强化基础保障,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落实党组织活动经费、活动场所。建立局直各单位基层党组织换届台账,及时提醒督促按期换届。11月20日,召开会议听取局直各单位党组织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截止年底,所有支部都达标。

(四)积极服务统一战线

局领导班子按照市委统一战线工作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新时期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一是认真履行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始终把统战工作作为党务工作重要内容。关心、支持党外干部、党外人士,认真听取和采纳他们对局领导班子学习教育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意见建议。二是关心支持党外干部开展工作,九三学社科技支社设在我局,喻艳红同志任支社主委,局党组积极支持喻艳红同志开展工作。强化宗教信仰政策教育和监督管理。三是切实加强对党外干部的教育培养,合理安排使用党外干部,积极选拔使用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目前市直粮食系统共有两名优秀党外干部担任局直单位领导职位。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条例》进行干部选拔。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市直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干部严重空缺实际,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局党组成立考察组深入部分局直单位进行了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并经局党组研究,提拔使用平桥国库和市金达装饰材料中心11人。二是认真贯彻我市“人才强市”战略和省局“人才兴粮兴储”战略,积极推进人才发展与行业发展相融合,精心组织参加全省粮食技能大赛和2020年度河南省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粮食流通统计等专业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行业人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六)大力推进模范机关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将模范机关建设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带头发挥文明单位示范作用,积极配合我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不断提升,精神面貌焕然一新,2020年我局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扎实做好定点帮扶村邱湾村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进一步固脱贫成果。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粮食日宣传等系列活动。认真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积极做好信访保密稳定等工作,有效防控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经过共同努力,我局连续6年被评为全市综治平安建设优秀单位。

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尽管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我市粮食企业仍存在“小、散、弱”状况,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压力较大;地方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体量小、布局分散,历史负债高,存在很大风险和隐患;基层监管队伍不健全,与复杂繁重的监管任务不相匹配;党建引领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在全面从严治党问题上抓得还不够紧不够实等等。

粮食安全治理范文6

(一)加强宏观调控,切实保障*粮油有效供应和市场稳定

适时适度做好粮食宏观调控工作。认真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及时提出调控措施建议,促进粮食总量、品种、结构、供求基本平衡。加强对粮油供求形势、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把握好销售力度和节奏,增强粮食调控的预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重点做好节假日和特殊时段的粮油供应工作,确保粮油货源充足、质量安全。

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继续坚持和完善地方储备粮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做好市级储备粮年度轮换,指导和监督有关企业均衡做好储备粮轮换工作,把握轮换节奏,积极推进储备粮轮换的公开化、透明化,使储备粮轮换更好地适应粮食宏观调控的需要。按照调控有力、高效灵活、规范运作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市、区县储备粮的布局和品种结构,完善储备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规范运作和储存安全。加强军粮供应信息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兵为本、平战结合,提高军粮供应综合服务和整体保障能力,做好军粮和其他政策性粮食供应服务工作。

(二)抓好理论学习,用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四部分“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里专门精辟阐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现实意义重大,历史意义深远。全市粮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刻领会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围绕主题,把握灵魂,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坚持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阶段的工作落实,认真总结、科学决策,用工作成果、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

(三)抓好粮食购销,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贯彻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认真做好粮食收购工作。指导和督促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为全年粮食购销工作打好物质基础。各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收购资格审核和认定工作。

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粮食收购中坚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根据宏观调控和市场供需形势,搞好市场信息服务,积极做好粮食销售工作,指导企业把握好销售节奏,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切实保护粮农种粮积极性。

(四)不断完善粮食购销市场机制和各级政府的控机制

认真完善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市政府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纳入区县域经济考核办法,认真组织好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在全市积极营造“重农、抓粮、保供应”的工作氛围。

积极引导和扎实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引导企业强化管理,切实做好扭亏增盈工作。引导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做到勤购快销,减少资金占用,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切实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核算,努力降低经营和管理费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努力抓好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

进一步健全粮食调控体制。加强和完善地方储备粮体系建设,创新储备粮管理机制,优化地方储备粮布局和结构,积极落实地方储备粮油增储任务。充实地方粮油储备和成品粮油应急库存。加强对粮油供求形势、市场价格变化的监测分析,增强粮食调控的预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正确引导粮食生产、流通,重点关注缺粮地区、受灾地区的粮油供应情况,保证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粮油市场基本稳定。做好军粮和其他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服务工作。加强军粮供应信息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兵为本、平战结合,提高军粮供应综合服务和整体保障能力。

加强粮食行政管理体系。建议政府稳定和加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机构,落实和健全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统计调查职责,保障粮食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需要,确保国家有关粮食方针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切实发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确保粮食安全的职能作用。

(五)依法加强市场监管

加强粮食粮食市场监测。切实加强对国内外、省内外市场的调查分析,加强对粮食生产、消费、市场、库存、质量等监测,建立粮食预警监测体系和市场信息会商机制。加强报告制度,特殊时期实行粮油价格、库存等信息一天一报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蔓延。

依法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我省的实施办法规定,切实履行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粮食收购企业入市资格审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好市场秩序。高度重视并查处涉粮案件,努力建立公平、公正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检查机制。

完善社会粮食流通统计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完善粮食统计调查手段,强化全社会粮食供需平衡抽样调查。

高度重视粮食质量管理。改善检验机构的仪器设备条件,提升我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的手段和水平,为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建立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的长效机制,争取专项工作经费,加大对原粮卫生和粮食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粮食收购、保管、出库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确保粮油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六)进一步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积极推进我省市场和粮食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粮食市场体系。积极发展城镇粮油供应网络和农村粮食集贸市场,提升市场服务功能,大力推广电子商务等先进的交易方式和手段,发挥引导粮食购销市场价格的作用,为活跃粮食流通和政府宏观调控服务。

加快仓储设施功能提升改造。完善和提升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功能,提高粮食储藏管理技术水平,确保储粮安全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投资各类粮食交易市场、粮食物流设施以及高科技粮油加工企业。鼓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利用现有的仓储设施和技术力量向社会提供粮食仓储和技术服务。来源于:

(八)进一步抓好行业指导

加强粮食仓储管理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粮食仓储管理制度建设,指导各地不断提高粮油仓储管理水平。加强仓储安全管理工作。促进现代绿色储粮新技术的学习、推广和应用。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检查、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抓好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和集中整治,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推进粮食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市局电子政务门户网,全面实现办公自动化。逐步实现全市粮食部门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粮食部门的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

积极开展爱粮节粮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活动,加强对农村科学储粮重要意义的宣传、努力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资金及政策支持,形成推动农村科学储粮的协同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粮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粮油食品安全。

(九)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继续贯彻执行省政府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推动落实省政府服务型四项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落实力,强化机关工作人员责任单位、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推动法治机关、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效能机关和廉政机关建设。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干部人事制度规定。配合完全和组织实施局机关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扎实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深化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按中央的要求及市委的部署健全和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交心谈心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坚持团结干事谋发展,提倡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营造想干事、会干事、不坏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坚持“三全一课”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粮食系统党建工作的规律和途径,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着力用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着力增强党性锻炼。广泛深入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在全局上下形成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安定有序、充满活力的和谐氛围。抓好党员互相“八个一”活动和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挂钩扶贫工作,高度重视、主动关心群众生活,深入开展“送温暖、办实事”活动,帮助职工排忧解难,推进和谐机关建设。

粮食安全治理范文7

一、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补机制

坚持粮食直补向产粮大县、产粮大户倾斜的原则。省级人民政府依据当地粮食生产的实际情况,对种粮农民给予直接补贴。

省级人民政府对当地的主要粮食生产品种进行直接补贴,具体补贴品种及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4年补贴标准过低、农民意见较大的地区,*5年要新增一部分补贴资金专项解决这个问题。新增资金的分配,必须用在标准确实过低的产粮大县和产粮大户身上,不搞平均分配。

对种粮农户的补贴方式,粮食主产省、自治区指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原则上按种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如采取其他补贴方式,也要剔除不种粮因素,尽可能做到与种植面积接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切实可行的补贴方式。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方式,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也可以逐步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式,向农户发放储蓄存折或储蓄卡。兑现直接补贴可以与农民缴纳农业税同步进行,但要分开操作,缴归缴、补归补,不许采取直接抵扣农业税的办法,也严禁抵扣其他任何税费。

当年的粮食直补资金尽可能在播种后3个月内一次性全部兑现到农户,最迟要在9月底之前基本兑付完毕。

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必须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对种粮农民包括主产粮食的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直接补贴;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比照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的做法,对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包括主产粮食的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实行直接补贴。

二、粮食直补的资金安排、筹措与拨付

保持粮食直补资金规模的相对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排的粮食直补资金,不得低于*4年的直补资金额度,有条件的省份,可以适当增加,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确保农民已得的实惠不减少。

粮食直补资金,从现行中央对省级人民政府包干的粮食风险基金中优先安排。13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暂时腾不出来,粮食直补资金不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申请,由中央财政根据其粮食风险基金缺口情况给予借款支持,所借资金3年后逐步归还。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粮食直补后,粮食风险基金不足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自筹资金解决。

需中央财政借款支持的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必须在每年的2月底之前提出申请,中央财政在审核后,在3月底之前将借款资金拨付到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省级财政部门要将粮食直补资金与粮食风险基金的其他开支分开,单独测算补贴额度,单独拨付资金。

三、对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管

粮食安全治理范文8

(一)全面启动市上下达__县级储备粮1400吨的入库工作。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市、县(区)粮食储备任务的通知》(__办函【2016】15号)文件要求及县政府领导批示汇同,与财政、发改、粮油购销储备总公司等部门全面启动市上下达__县级储备粮1400吨的入库工作。

(二)完善、修改经县政府常务会通过的《__县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代拟稿)、《__县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代拟稿)、《__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及《__县粮食局关于县级储备粮(稻谷)轮入实施方案》。

(三)完成了__县粮油购销储备总公司2016年粮食库存交叉普查前期的企业自查、分解登统基础数据、检查人员、检查设备各项工作。

(四)超额完成农户额学储粮专项建设工作。从2016年2月正式启动,我局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方案,落实项目选点、农户自筹资金和县财政补助资金,组织招标采购,严格发放,上下齐心协力,克服困难,通过县粮食局全体人员共同努力,我县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粮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面向__、__、__、__和__五个乡镇,共计实施1071户,于5月27日超额完成了2015年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实际完成1071户)。

(四)加大粮油科普知识宣传力度,为惠农政策的落实和县域粮食安全提供保障。我局积极面向社会,对粮食经销商和广大群众及农户开展粮食相关法制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粮食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各种宣传活动,通过街边宣传、对经销商逐户宣传、深入乡(镇)进行宣传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粮食执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粮食条例法规和粮食惠农政策,指导科技储粮措施,普及粮油安全常识,强化粮食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

(五)扎实开展联乡包村和精准扶贫工作。一是增加了到联系乡工作的力度和频度,切实加强对联系乡灾后恢复重建特别是农房重建、产业发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等方面工作的协助力度。二是扎实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和精准扶贫工作。成立了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组,并对帮扶村__彝族乡杏家村的整体情况和老百姓的生产生活状况展开调查了解工作。结合杏家村实际,科学制定以发展茶产业带动全村经济发展的产业路径。我局通过制定以产业发展、技能培训、基础设施建设、茶叶销售、项目支持、普法依法治理等为重点的具体帮扶思路,全力配合__乡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工作,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杏家村脱贫致富。

(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整改“”不松懈,“治懒治庸”不停步。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着力提高预防源头腐败的能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行政氛围。

(一)深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全面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

(二)继续加强项目工作和项目资金争取力度。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县有关粮食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粮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向上级粮食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汇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力求在项目规模、资金额度上有新的突破,为我县粮食行业的发展、惠农助农、新农村建设、粮食安全创造条件。

(三)努力提高地方粮食安全应急保障能力。一是积极争取各项粮食仓库建设项目,通过建仓增加仓容。二是按市上要求建立县级粮食储备,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进行工作汇报,通过建立县级粮食储备,确保粮食市场调控能力和应急保供需要。三是通过新建粮油加工设施,提高我县粮食应急加工能力,保障市场需求和应急供应。

(五)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两个主体责任”,加强对粮油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确保无安全事故。

粮食安全治理范文9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全县粮食行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活动,动员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严格管理教育,普遍提高广大粮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止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粮食行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坚决确保全县粮食行业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死伤火灾事故。

二、重点内容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是:

1.待报废、需大修等病险仓房(油罐)仍在存储粮油的行为;

2.擅自改变粮仓建筑结构以及立筒仓、浅圆仓进出仓工艺的行为;

3.直接利用包装仓储存散粮或超设计标高、超设计仓(罐)容存储粮油的行为;

4.未执行储粮化学药剂专仓储存,双人、双锁管理和使用规定的行为;

5.未执行粉尘爆炸作业环境有关机电设备配备和操作规定的行为;

6.未执行粮油进出仓作业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7.未执行烘干机等大型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的行为;

8、未执行熏蒸作业、登高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操作规程的行为;

9.未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10.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11.未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和持证上岗规定以及用工未经安全培训的行为;

1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的行为:

13.未给职工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

1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行为;

15.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应急装备不落实的行为;

16.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

另外,高度关注露天储粮设施、简易粮仓、油脂浸出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要把上述设施和环节作为重大危险源管理,切实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以及储粮安全事故。

三、工作步骤

各单位要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的重要意义、目的和要求,积极参与各级政府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的优势,保证专项行动质量。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确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的各项安排落到实处。专项行动和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从2012年6月开始,到党的十闭幕后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15日)。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开展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和措施。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本次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挂牌督办。要按照属地原则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县粮食局。县粮食局做好全社会粮食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8月10日)。按照要求,县粮食局开展执法行动,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全面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要组织专门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突击集中整治治理,彻底消除隐患。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1日-9月30日)。县粮食局通过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粮食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深入开展。县粮食局将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抽查工作,确保粮食行业“打非治违”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十闭幕)。县粮食局要对“打非治违”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总结,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成果,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防止出现因打击整治不到位而导致非法违法生产死灰复燃、违规违章行为重复出现的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县局成立食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方先高同志任组长,邹柏林、潘登云同志任副组长,杜显武、杨建国、张玉萍、吕美海、沈龙成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股;办公室负责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上报数据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把手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抓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把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的各项安排落实到企业、贯彻到基层。

(二)突出重点,统筹实施。要把大型粮油仓储加工企业作为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的重点,实行专门督导、专项统计。要把危仓险库、储粮化学药剂储存与使用、进出仓作业、登高作业、烘干作业、油脂浸出车间等作为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全面清查、重点督导,统一部署,统筹实施。

(三)夯实基础,标本兼治。一是各地要做好“危仓险库”专项调查工作,加大仓储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力度,逐步淘汰待报废、需大修等病险仓房,逐步消除露天储粮、简易仓储设施储粮等安全隐患。二是要深入分析粮食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原因,总结事故规律,加强标准制度建设,堵塞漏洞。三是要严格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制度,切实把好粮油仓储企业“入口关”,禁止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包括业务外包企业)进入粮油仓储市场。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对粮食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粮油保管员和业务外包企业作业人员的培训,落实岗前安全培训制度,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