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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经验交流集锦9篇

时间:2024-03-07 15:43:16

国有资产管理经验交流

国有资产管理经验交流范文1

国家海洋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国家海洋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拟定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邻海、毗邻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二)监督管理海域(包括海岸带)使用,颁布海域使用许可证,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管理海底电缆和管道的铺设,承担组织海域勘界。

(三)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和规范,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督陆源污染物排入海洋,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管理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的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周边国家海域划界及有归属争议岛屿的对策建议;维护公海、国际海底中属于我国的资源权益;组织履行有关的国际海洋公约、条约。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管理“中国海监”队伍,依法实施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

(六)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综合信息、标准计量等公益服务系统。负责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和海洋环境预报(不含天气预报警报)。管理极地和大洋考察工作。

(七)承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承担局机关政务、新闻宣传、机关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文书档案、、保卫、保密工作。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管理海洋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拨给的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二)政策法规与规划司

起草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海洋科技规划等;协助编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地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三)海域管理司

草拟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核准海域使用许可证。具体组织海域戡界,组织监视涉外的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海洋设施、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审核并监督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审核新建、改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联系“中国海监”队伍。

(四)海洋环境保护司

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组织监测监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环境的情况。草拟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规范和标准。草拟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测陆源污染物排海,监测监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海洋环境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

(五)科学技术司

草拟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国家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等科学研究工作。

(六)国际合作司

组织研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组织履行有关国际海洋公约、条约。承办、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人事司

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教育等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八)机关党委

(九)纪律检查委员会

1.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所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规定范围的监督。

2.检查所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要的违纪案件。派驻纪检组和党组纪检组根据有关规定,对所检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部门纪委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检查的案件中的党员作出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决定。

3.协助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指导(领导)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5.受理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完成中央纪委和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监察专员办公室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十一)审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局系统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拟定并组织实施局系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系统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实施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经济效益等的审计监督。

4.组织进行局系统内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5.根据委托,实施对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三)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四)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有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五)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六)研究和指导藏医、蒙医、维医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组织各民族医疗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拟定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各民族医疗、医药机构。

(七)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

(八)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对中医药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并在教育及实践中提高人才素质和专业水平。

(九)组织拟定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并监督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敬业爱岗宣传,提高中医行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十)指导与协调中医药对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的国际传播。

(十一)按规定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办公事务、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十二)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1.研究提出中医行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2.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机构结构布局;

3.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服务;

4.承办国家扶持中医专项资金的划拨;

5.联系中医药行业社会团体;

6.负责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基建和国有资产等;

7.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协调、督促机关各部门的业务工作;

8.负责会议、秘书、文电、档案、保密、等日常事务;

9.负责局机关财务、保卫、后勤等行政工作;

10.承办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与政策法规司(人事司)

1.负责承办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晋升、任免、调配、考试录用和奖惩工作;

2.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4.拟订与完善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参与制订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5.编制中医药行业立法规划、计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6.组织起草中医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审查修改各司、办报送局审议的部门规章草案;

7.组织开展有关卫生改革、医德医风建设等宣传工作,协调、指导中医药行业的报刊、出版工作;

9.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医政司

1.研究并组织实施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等总体部署中中医行业应该承担的任务;

2.拟订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制订和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3.研究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改革及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4.监督和协调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对其它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5.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社会办医和个人办医;

6.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

7.研究和指导藏、蒙、维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

8.依据《执业医师法》,负责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拟定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护理等人员的执业标准,组织中医医师、护理人员执业注册,推行中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9.参加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0.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指导开展临床药学研究,协调药品在临床应用的相关事宜;

11.监督管理按照中医理论研制的药膳及保健品;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科技教育司

1.研究中医、中药科技教育的发展战略。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国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科技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计划与总体规划;

2.组织、协调、管理国家和行业的中医药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开发项目;

3.规划和指导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信息和医学实验动物等科研条件的建设;

4.负责中医、中药重大科技教育成果的奖励和推广,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

5.指导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保密、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

6.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建设,高、中等中医药教育教学工作和成人中医药教育工作;

7.组织制订并负责监督中医药教育质量标准;

8.指导中医药对外教育工作;

9.指导国内外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与资格考试;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国际合作司

1.贯彻执行国家外交和卫生工作及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开展中医药领域有关国际合作和涉外活动的调查研究,制订有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订、组织、实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总体规划;宏观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管理多边、双边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3.负责国外对传统医药政策的调查研究,并汇集有关国际交流方面的信息。负责中医药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组织协调中医药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并负责引进技术、智力、资金等项目;

5.负责配合各部、委执行外国政府及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签定的政府协议中有关中医药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

6.负责驻华使团、国际组织在华常驻机构、新闻机构与我局的联络、拜会的安排及办理有关外事文电;

7.负责中医药在国(境)外办医、办学及来华留学生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中医药国内国际专业会议及中医药跨地区、跨部门对外交流及成果转让、技术合作事宜的审批工作;

8.负责与台港澳地区的中医药合作交流工作,对在内地学习的台港澳学生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对外交流与合作及人员往来的审批、协调及对驻外使领馆的联络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

10.负责中国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台港澳交流合作中心及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国际组织的业务管理工作,并负责联系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社团组织;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局领导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0.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

【代码】175

一、主要职责

(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

(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司

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信息化管理工作;研究金融外汇方面的重大政策,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法律事务;负责新闻、对外宣传、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事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文档管理、、保密工作。

(二)国际收支司

负责国际收支、外汇收支、银行结售汇、外汇账户及相关管理项下的统计制度的设计、实施和相应报表的编制;负责对银行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人民币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研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出人民币汇率政策建议;负责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境内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国际收支、外汇收支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经常项目管理司

负责经常项目外汇监管;制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口收汇核销、进口付汇核销和外汇账户进行监控及非现场检查;承办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四)资本项目管理司

依法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收支、结售汇及账户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统计监测与预警工作;依法制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管理检查司

拟定外汇检查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各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负责组织、协调外汇管理反洗钱工作;对分支机构外汇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六)储备管理司

根据国家外汇储备经营战略、原则,负责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及经批准受托经营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等。

(七)人事司(内审司)

拟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外派、内审监督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派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内审工作。

(八)机关党委

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和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国家档案局

【代码】178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国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军队、群众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收集散失在国外的中国档案材料以及与中国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

(四)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五)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性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和国际交流。

(六)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宜。

国家文物局

【代码】180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三)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

(四)指导大型博物馆的建设及博物馆间的协作、交流。

(五)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六)研究制定文物流通的管理办法;审批文物出口鉴定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七)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情况。

(八)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国务院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文物局设3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人事劳动司)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局机关事务和机关财务工作;研究提出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案;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开展文物、博物馆理论研究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工作;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文物保护司

研究和指导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拟定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工作;组织、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指导重大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考古成果的评审鉴定;承办审批文物建筑维修、设计资格和考古发掘领队资格工作;研究拟定文物流通的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工作;指导抢救、回收社会上特别珍贵的文物;承办审批特许文物的出境工作;协调与国际文物保护机构的关系;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

(三)博物馆司

研究提出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审核国家级博物馆建设方案,指导大型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国家一级文物藏品的登记、调拨与交换的审批等工作;指导直属博物馆的业务建设;联系中国博物馆学会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业务和学术交流;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督促、检查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信息网络的建设并指导运行。

(四)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1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范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担负起研究起草国家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执行相关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协调并指导全国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拟定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制定并认证标志(标识)、合格评定程序和技术规则,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等中介服务行为和活动,对从事认证和与认证相关的业务的各类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负责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等从事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等各类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归口管理、协调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国际合作活动;建立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

(一)研究提出国家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全局性、综合性认证认可政策调研及有关发展研究工作。

(二)研究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法律、行政法规。

(三)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承担审核、报批、和清理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认证认可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专项认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证行政执法;负责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认可违法案件,负责统一受理认证认可申诉和投诉,处理有关申诉和投诉。

(五)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与认证认可有关的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认证认可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七)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协调认证认可行政许可工作,研究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行政许可配套制度;负责认证标志备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质检系统认证认可法制建设工作。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认可监管部

1.负责拟定认可制度、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人员认证制度及其规则和工作规划、计划。

2.研究拟定对认可机构和认证人员注册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负责认可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工作。

3.研究拟定对认证机构、人员认证、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制度以及从业资格审批制度、规定、程序、规划和监督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统计、汇总及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对认证认可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研究认证中介机构的市场运作规律和机制,指导和推动认证中介组织的改革工作。

6.承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实施。

7.负责认证公告的组织工作。

8.组织协调服务认证制度的建立及实施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认证监管部

1.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起草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合格评定程序。

3.负责组织确定承担强制性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并监督检查。

4.研究拟定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对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技术性政策问题。

6.会同有关部门对产品认证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和技术能力的审核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对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9.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审批制度以及特殊认证模式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0.研究提出强制性认证收费标准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注册管理部

1.研究拟定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计划。

2.负责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和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评审、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重大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统一办理向境外推荐企业注册和组织接待境外主管部门来华检查工作。

4.负责进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注册评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卫生注册评审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推广和监督管理。

7.研究拟定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规划和实施计划,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8.研究拟定相关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工作。

9.组织实施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1.统一规范和管理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与技术能力评审、资质审核和资格认定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制度。

2.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实验室国家认可制度和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实验室认可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实验室认可机构授权。

3.组织实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的认定工作。

4.管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能力验证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有关的能力验证活动。

5.负责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授权和相关的后续监督工作。

6.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评审、计量认证、注册和资格认定以及依法授权和验收等工作;会同总局有关部门实施质检系统技术机构和实验室的规划工作。

7.管理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获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备案工作。

8.管理全国检验检测资源调查和信息处理工作;研究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监督管理和规范检验检测中介服务活动。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国际合作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国际合作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及项目计划。

2.研究拟定参加与合格评定、认证认可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活动的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

3.协调和审核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协议、协定和议定书草案,组织协调对外谈判和商签协议工作。

4.负责港、澳、台的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联络事务。

5.负责有关认证认可的技术引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出国培训。

6.研究提出开拓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国际业务的意见建议。

7.负责承办认监委重大外事活动和国际会议;综合、协调认监委参加的国际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的有关事宜。

8.负责WTO/TBT·SPS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9.承担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合格评定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认监委外事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协调安排并监督实施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年度外事计划以及国际合作工作。

12.负责外事礼宾和委领导的外事活动安排和翻译工作。

1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2.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科技及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科技项目、标准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立项、验收/审定、报批、统计及成果评比和报奖工作。

4.承办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跟踪研究国际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转化,组织参加国际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组织科技和标准的学术技术交流、培训和宣贯,并监督检查。

6.负责对认证认可依据用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管理。

7.负责科技和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代码】182

一、主要职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英文名称是:StandardizationAdministrat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简称:SAC。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政府部门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实行业务领导。

其主要职责有:

(一).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计划。

(三).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

(四).统一管理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经费和标准研究、标准化专项经费。

(五).管理和指导标准化科技工作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负责组织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定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批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参与与标准化业务相关的国际活动的审核工作。

(九).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监督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管理全国标准化信息工作。

(十二).在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做好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协议)执行中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三).承担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设六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计划和信息部、国际标准部、农轻和地方部、工交部、高新技术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代码】184

一、主要职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保险市场。

其职责主要有:拟定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推进保险业改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发展改革部

(三)财务会计部

(四)财产保险监管部

(五)人身保险监管部

(六)保险中介监管部

(七)资金运用监管部

(八)国际部

(九)法规部

(十)统计信息部

(十一)派出机构管理部

(十二)人事教育部

(十三)监察局

(十四)机关党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5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工作;负责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工作(对外可使用委办公室名义);负责联系行业协会。

(二)政策法规局

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草案,负责有关法规和重大政策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三)业绩考核局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四)统计评价局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五)产权管理局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六)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七)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八)企业改组局(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九)企业分配局

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十)监事会工作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三)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

(十四)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十五)群众工作局(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

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十六)研究室

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十七)外事局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八)人事局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

负责所属离退休干部机构、机关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所联系协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等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一)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委监察局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国资委出资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国资委出资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处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党员和企业领导人员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协助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其中涉及中央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对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申诉;负责对国资委机关、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处理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受理对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检举、控告;受理上述单位和经国资委纪委监察局负责查处的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申诉;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代码】186

一、学会简介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是在已故总理倡导下于1949年12月成立的。它是新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人民外交的机构。

外交学会的宗旨是,对世界形势、国际问题以及外交政策进行研究,同世界各国的政治活动家、学者、知名人士以及有关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进行交流,以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中国同各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建立与发展,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同世界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的著名政治家和外交家(包括前国家元首、前政府首脑和外长、议员、政党领袖和部分未建交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活动家和企业界名流、著名国际问题研究机构和学者等保持广泛联系,接待来访和应邀组团出访;举办名人演讲会,组织和参加各种学术报告和研讨会,对国际及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换看法。它还定期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理事中有中国各界知名人士,包括国际活动家、高级外交官和著名国际问题学者。外交学会设一名会长及四名副会长主持会务,设一名秘书长及若干名副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承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秘书事务、会议安排、办公自动化、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研究部

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安全形势,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组办研讨会、报告会及内部讨论会等活动,收集整理加工有关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撰写报告和讲稿;编辑、翻译、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编辑、印发介绍外交学会和人民外交工作的材料。

(三)亚非拉部

负责亚洲地区、中东海湾地区、非洲地区和拉丁美洲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相互了解与合作。

(四)欧洲部

负责西欧地区、东欧地区和中亚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的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五)美大部

负责北美地区和大洋州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具体出访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六)组织人事部

负责学会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劳动工资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学会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经验交流范文2

【关键词】重点实验室 学科群 平台管理

2011年7月,农业部经过长期调研,为了解决农业科研领域长期以来存在条块分割、资源分散、分工不明、协作不力等问题,首次在国家层面以学科群的组织形式在不同的农业科教机构间建立了30个学科群。学科群以联合协作为手段,以提高农业科技资源使用效益和对农业生产的支撑能力为目标,对发展现代农业有重要意义。农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凝聚了最优秀的科技人员,聚集了最先进的实验设施,是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创造者和供给者,是农业科技创新的动力源。农业科技在现代农业的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已经达到52%,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

学科群自建设以来取得了很大成效,按照学科群部署建设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就是把过去“一个一个建”的方式改变为“一群一群建”。学科群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围绕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前瞻性、应急性和长期性技术问题,顶层设计重点实验室布局,统筹部署科技力量,通盘谋划人才团队、平台条件、基地设施等建设,对提升科技对农业产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能力,推进农业科研机构的科学布局和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农业科研体制改革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学科群的网络化布局,点线面结合,上中下游衔接的方式,充分发挥了产学研相互促进的优势。我国农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资源统筹困难、经费缺乏、实验室之间差异大,难以考核,学科群内业务交流合作不够密切等问题。

1.学科群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1学科群重点实验室依托不同单位,难以统筹管理

30个学科群包括重点实验室228个、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269个,每个重点实验室和观测实验站的基本上都依托不同单位建设,因此,这样就有差不多500个单位,分布于全国各地,这些单位有些在大学、有些在农科院、有些在部属三院,隶属于不同管理部门。对同一个学科群而言,包括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专业性(区域性)实验室和科学观测实验站少则有10来个单位,多则有40多个单位,因此,在这个学科群内,要统筹人员和资源或组织人员互相交流都有一定困难。

1.2学科群内交流较少,运行和管理还有待完善

学科群从成立开始就建立了各种规则和制度,并确定了一些交流机制,如学术内人员、技术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科研效果。这些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为学科群的日常运行和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在实际的运行中却没有很好发挥体制的优势,也许是因为经费的限制,学科群内的交流也比较少,在共同培养人才和协同产出方面,几乎没有多少进展和突破,即使有也是成立前的合作基础。

1.3缺乏稳定的经费支持,影响研究目标实现

学科群基本上都是从事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院校,经费大部分都由国家支持,但学科群从建立至今,目前还没有稳定性经费支持,运行费基本上是依靠各依托单位自筹。没有稳定的经费,就没有基本保障,学科群的建设目标和研究方向都会因经费的不足而停滞不前,甚至建设目标会因经费缺乏而落空或改变。经费不足也会导致研究团队不稳定,因此会导致学科群的目标实现,也影响了这个创新体制的潜力的发挥。

1.4各学科群科研基础不一,难形成统一的评价标准

学科群的评估是个必然,学科群评估主要目的是全面检查和了解学科群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学科群更好地实行“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运行机制,促进学科群的改革和发展,为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学科群内隶属于学科和产业,分布在不同的地区,在成立前各学科群的人才队伍、科研条件和研究基础都不是在同一起跑线的,甚至差距是相当大,而且不同产业和学科发展也处于不同发展水平,这些都给考核指标的设计和评价带来很大难度,难以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不同学科群的绩效。

2.加强学科群运行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2.1充分发挥农业部及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的统筹协调作用

要将不同区域的资源和人员统筹起来,农业部要发挥重要的作用,首先农业部要坚定不移地实施这一方针政策,用学科群的建设模式在人员和资源进行统筹协调和管理,使各方面的优势资源相互补充,为共同的产业发展协同攻关。其次因为学科群内涉及单位多,分布广,单靠农业部来管理往往会管理不到位,因此,农业部应充分发挥各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的作用,赋予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应有的职责和权限。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不仅要充分发挥“龙头”的作用,在完成本重点实验室科研活动的基础上,要团结带领本学科群所有重点实验室和科学实验站深入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凝练重大科学问题和中长期科研目标,制定工作规则和工作计划,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联合承担国家任务,有计划地组织人才培养和国际交流活动,推动科技资源的共用共享和成果信息的有序流动;还要发挥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的组织协调作用,负责对上对下的沟通交流,日常事务管理,设立专门的人员或机构,活跃学科群的各种活动,保证学科群的运行有序。

2.2加强领导意识,保证学科群机制高效运行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学科群要努力打造“布局合理、任务明确、协作紧密、运转高效”的重点实验室体系,就要学科群主任重视学科群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学科群体制的运行和管理,充分意识到高水平的管理和良好的运行机制才是实验室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一方面要健全学科群的组织机构,保证学科群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按时召开学科群学术委员会和学科群工作会议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学科群机制建设和管理,重点要加强学科群内的学术交流机制、资源共享机制、人才培养机制等。通过这些机制,使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区域性重点实验室、科学观测试验站之间建立有效地交流与联系机制,搭建学术研讨与科研合作平台,实现科学数据、技术及大型仪器的共享,资源和人才的配置优化。

2.3以项目凝练目标,给学科群稳定的经费支持

俗语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稳定的经费支持,是学科群建设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科技人员潜心研究、持续攻关在相对稳定的方向上开展创新研究奠定了良好基础。因此,要想将创新体制发挥作用,调动各方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要给予经费的支持。但是经费的给予方式也很重要,重点实验室依托的单位多为事业单位,其运行费和人员费一般都有,增加这些费用之后改善不是很大,近年来修缮项目也较多,基本上完备了仪器等科研基础条件,所以各单位缺的是做事的钱。因此,应该根据国家的战略需求,产业需要,以项目的形式给予学科群稳定的经费支持。首先农业部可向学科群征集项目,形成符合支撑产业发展的项目库,然后以专项经费形式或在转基因重大专项、产业技术体系、行业科技和计划等项目中,适度分块支持,有针对性地倾斜,逐步形成稳定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局面。学科群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能进一步凝练学科群目标和研究方向,协调和配置优势科研资源,组建科研创新团队,加强学科群之间的交流合作,也能使学科群的优势资源能相互补充,因而有利于推动学科群体制创新,进而推动学科和产业的发展。

2.4以促进学科科建设为目的,创新学科群考核评价方式

考核评估是加强实验室管理的一个重要环,通过考核与评估,一方面能为重点实验室的研究凝练方向,另一方面可以指导实验室在开放管理上实现更好的交流与合作。科技技术的评价本来就是个难题,何况30个学科群因为学科不同和基础不一,起点本来就不一样,如果用统一的指标评分来相互比较还是有失公平。况且评估的目的本来就是以评估促进学科群的建设,更好地凝练学科群建设目标和研究方向,而不是以淘汰为主。因此,一方面要尊重学科群学科的分类不同,给予学科群特色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可以采取自我比较的方式,通过对学科群的研究方向、战略规划、科研水平、队伍建设、开放联合、管理能力以及产出效益等进行定性和定量比较,对学科群运行的效果、效率、影响、持续性和问题进行的综合价值评价。在实际操作中还要考虑到农作物周期长,受外界影响因素大,出成果较难等特点,考核时间节点应以中长期为主,结合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以五年为一个考核节点,进行评估和交流比较。学科之间的还可以以发展速度、机制创新或科研创新为亮点,每三至五年进行一次交流,让大家能相互借鉴经验,共同促进学科群的发展建设。评价结果也可以作为实验室的动态调整作参考,但调整不宜太快,要针对问题给机会重新调整,第二次评价结果仍然不通过才实行淘汰。

学科群的建设和发展是个长期过程,为了将学科群建设更人性化,我们还要重视学科群创新文化建设,给予科学家更大的环境与空间,还原科研原来的本色,能让科学家在宽松的氛围中取得更多的创新成果。建立有利于促进创新、鼓励原创、符合团队建设需要的人才评价体系、营造“开拓创新、务实奉献、敢为人先”的良性竞争文化;利用学科群年会、内部培训等有利时机,通过专家报告等形式进行学术诚信教育,弘扬作风严谨、讲求诚信、勇于创新的科研精神。

参考文献:

[1]秦长平、刘彬.关于我国新一轮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思考[J].农业科技管理,2011(6)30 24-27

[2]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农业部关于公布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及农业部科学观测实验站名单的通知[EB/OL]http:///zwllm/zxfb/201107/t20110720_2064557.htm(2011-07-8)

[3]王欣.我国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研究[D].硕士论文 华中科技大学,2004

[4]苏丁丁、熊兴耀、程鹏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现状与思考[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1(6)88-91

国有资产管理经验交流范文3

银行招聘网权威发布2016年杭州银行总行部门核心岗位人才招聘启事,更多2016年杭州银行总行部门核心岗位人才招聘启事相关信息请访问银行招聘网。 杭州银行成立于1996年9月,经过十九年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一家资产质量良好、经营业绩优良、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前列的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12年,按一级资本排名,位列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第339位,较上年排名提高35位。近年来,先后获得了“最佳金融创新奖”、“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最佳科技金融服务城市商业银行”等荣誉。 在三步走发展战略引领下,杭州银行已先后建立百余家分支机构,在舟山、上海、北京、深圳、宁波、南京、绍兴、合肥、温州、衢州、金华、嘉兴等城市设立了分行;自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澳洲联邦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以来,杭州银行从风险管理、市场营销、财务预算、信息技术等全方位学习借鉴战略投资者的先进经验和技能,以“引资”促“引智”,逐步提升综合竞争力。 面向未来,杭州银行将秉承“诚信、创新、效率、尊重、责任”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为中小企业和城镇家庭提供专业、便捷、亲和的金融服务,全力打造员工价值领先、股东价值领先、客户价值领先和社会价值领先的中国价值领先银行。 杭州银行坚持“以人为本、人才立行”的管理理念,不仅提供团队合作与和谐创业的环境、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更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成长空间。 真诚欢迎各类英才加入,共同实现职业发展理想。   应聘须知: 一、应聘人员除满足岗位任职条件外,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应聘主管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认同本行文化,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 4、不属于我行规定的亲属回避的对象。   二、 应聘者可在本页下载《杭州银行应聘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1寸免冠彩照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邮件格式:姓名-应聘部门-岗位。   三、本次招聘的应聘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   四、经初审合格者,本行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谢绝主动来访。当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将分次安排面试。面试时请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应聘材料恕不退还,我行将代为保密。 其它事项: 1、招聘岗位及人数见下表 2、招聘联系人:路小姐 电话:0571-85120720 3、本行对此招聘广告拥有解释权。   五、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部室 招聘岗位 人数 工作职责 应聘条件 1 零售金融部 产品管理岗 2 1、负责各类零售业务产品开发、各类管理系统开发、对产品的市场营销和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联系、协调与零售业务产品相关联的内外部关系;3、负责各类产品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4、负责对零售营销序列人员进行零售业务产品的培训工作; 1、3年(含)以上的银行零售业务工作经验,或5年(含)以上的银行或相关经济金融工作经验;2、了解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与金融领域的专业法律法规;3、熟悉本行零售产品及同业零售产品,有信托业务经验和代销业务经验的优先考虑;4、具备团队开发产品和独立处理产品开发的能力。5、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和写作能力。 2 营销管理主管 1 1、负责组织全行零售业务以客户为中心进行营销管理;2、负责对分支机构零售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服务督导;3、负责零售产品的业务宣传和品牌塑造; 1、零售业务从业3年(含)以上经验,具有互联网业务营销经验者优先考虑;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熟悉银行零售业务;3、具有较先进的营销理念和良好的组织推动营销工作的能力;4、具有较强的指导、沟通表达、业务宣讲和写作能力。 3 风险管理岗 1 1、负责审核零售授信项目,零售业务的各类合作协议;2、负责创新业务、创新产品的风险评审工作;3、负责个人征信管理工作;4、负责零售风险资产的日常监测和清收管理工作,督导分、支行开展清收工作; 1、现从事信贷工作且风险管理工作经验不低于3年;2、熟悉零售信贷产品及相关规定,具备较强的市场形势分析与应变能力;3、已取得信贷类上岗证书或其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认证;4、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与写作能力,并有良好的Excel、PPT、WORD基础;5、具有良好的亲和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4 授信审批部 专职信贷审批岗 5 1、认真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严格执行总行风险政策、信贷政策、制度规定和管理要求,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及授权权限审批授信及信贷业务;2、在分支行的专职审批人,接受总行授信审批部及分行风险总监/分支行行长双线管理,承担所在机构审批人审批职责,促进分支行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3、定期向授信审批部汇报信贷审批工作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4、参与制定相关信贷政策或制度;组织开展信贷人员的专业培训;5、参与完成主管部门布置的行业调研、风险管理工作。 1、从事银行信贷业务工作满5年,且从事审查审批时间不少于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2、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经济法规;3、熟悉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种类、功能和流程,了解信贷业务发展的历史与经验教训;4、熟悉信贷管理基本规定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信贷业务涉及行业的特点、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财务分析方法;6、对各类信贷风险及风险防范措施具有较为清晰的理解和认识,能够做出独立分析、判断. 5 金融市场部 债券交易岗 1 负责利率及信用债券组合管理,债券做市交易报价工作。 1、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金融、经济、管理、数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2、熟悉债券相关产品的业务规则、系统使用等。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和写作能力; 6 债券承销岗 1 1、负责收集各类债券发行信息,与发行人建立承销关系,进行各项债券承销参团工作;2、负责债券投资和发行客户的营销;3、进行债券分销业务的洽谈、审批、合同签署等工作,并跟踪承分销资金的收付到账情况。 1、具有在银行、基金、财务公司等相关岗位从业经验。2、熟悉国家经济、金融政策法规。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和写作能力; 7 资金交易岗 1 1、根据授权开展场内外人民币的投融资业务;2、定期对同业业务进行总结分析,不定期开展新产品创设分析,做出分析报告,提供投资操作建议.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基金、证券研究分析经验者优先;2、熟悉各项资金业务产品,熟悉各项本币融资业务制度和产品操作流程,熟悉各项金融法规;3、具有敏锐的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4、熟悉或掌握金融理论、计划统计原理,国家经济、金融政策;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掌握国际金融市场动态和本行资金运行情况;5、有较强文字功底及逻辑思维能力。 8 同业管理岗 1 1、负责协助部门经理完成全行同业业务的各项管理;2、管理分支机构同业业务,根据授权审查分支机构的各项同业业务;3、推动分支机构同业业务发展,推动各项同业业务产品的营销;4、监控各项同业业务管理指标,并提出指标管理建议;5、定期对全行同业发展状况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管理建议。 1、金融、经济、会计专业优先,具有良好的分析统计功能;3、熟悉各项同业产品制度和产品操作流程,熟悉各项金融法规;4、熟悉或掌握金融理论、计划统计原理,国家经济、金融政策;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掌握国际金融市场动态具有具有敏锐的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5、具有指导或管理过分支机构工作经验的优先。 9 同业风险控制岗 1 1、负责陪同业务人员实地开立账户、核保与面签;2、审查项目手续和合同文本合规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对项目后续情况跟踪检查3、负责对国库现金、公开市场投标的要素审核;4、负责交易价格偏离度的实时监控;5、负责对同业业务合同或协议的签章工作。 1、法律、经济、会计、金融类类专业,法律专业优先;2、具有从事信贷业务工作经验,风险管理、法律合约审查、信贷审查等工作经验者优先;3、熟练掌握信贷、法律法规等业务相关知识。 10 金融市场部 外汇及贵金属交易岗 1 1、负责外汇和贵金属业务发展规划,制订相关制度;2、负责提出交易策略和交易建议,在授权内完成交易;3、负责外汇、贵金属及其相关衍生产品的开发和设计,并做好交易平台系统的维护;4、负责贵金属中立仓申报等业务;5、进行外汇、贵金属业务的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熟悉外汇及贵金属投资及风险管理等基础金融理论,具备金融理论功底;2、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基础;3、具有6级外语水平。4、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汇报写作能力。5、研究生学历及以上者优先。 11 估值核算岗 1 1、对基金资产进行核算估值,并与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核对;2、定期与基金清算人员核对账户余额、证券余额以及其他基金清算数据;3、核对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4、负责基金核算估值相关制度的起草和修订。 1、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熟悉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法律法规;2、具有2年以上公募基金托管业务从业经验,或具有2年以上公募基金会计、投资监督或相关岗位从业经验。 12 投资监督岗 1 1、根据托管业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投资行为进行监督;2、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投资业绩进行分析,并编制绩效评估报告;3、建立投资组合分析监控指标,维护相关系统,履行日常监督,并保持与投资管理人沟通;4、定期对各投资组合风险进行评估,并依照相关规定对投资管理人进行提示。 1、数量统计、金融工程类相关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2、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掌握金融学、数量统计及证券知识,熟悉市场证券投资行为,了解各类金融产品的特征;3、具备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资产管理或托管业务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13 资金清算岗 1 1、负责托管资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交易必需的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做好托管资产实物凭证、业务用章和其他重要资料保管工作。2、通过接收清算、交收数据,生成资金划拨单,并对指令进行复核、审核和执行;3、每日与估值核算岗核对账户余额、证券余额以及其他数据等;4、负责与证券资金清算机构的日常联系和工作处理;5、执行管理人的场外投资指令、负责托管资产的资金清算和证券交收。 1、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熟悉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法律法规;2、具有2年以上公募基金托管业务从业经验,或具有2年以上公募基金会计、投资监督或相关岗位从业经验。 14 投资银行部 项目经理(组合融资方向) 1 1、负责项目尽职调查,提交项目投资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框架协议相关内容;2、对分支机构相关产品进行指导和提供专业化支持;3、负责项目存续期间的服务工作;4、负责与此相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1、经济、金融、财会、计算机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3年以上银行运营岗位或类似岗位工作经验;3、具有较好的财务、会计理论知识基础,熟练运用相关经营分析软件,有较好的计算机基础;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和沟通能力。 15 投资银行部 项目经理(直接融资方向) 1 1、负责项目尽职调查,提交项目投资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框架协议相关内容;2、对分支机构相关产品进行指导和提供专业化支持;3、负责项目承揽和材料承做,并做好存续期间的服务工作;4、负责与此相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1、经济、金融、财会、计算机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3年以上银行运营岗位或类似岗位工作经验;3、具有较好的财务、会计理论知识基础,熟练运用相关经营分析软件,有较好的计算机基础;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和沟通能力。 16 风险管理岗 1 1、负责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开展风险的识别、评估、检测、报告工作;2、负责对业务调查、审核文本进行评估,制订风险防范措施;3、负责审查和验收相关业务资料,确保贷审会意见落实;4、负责组织投行业务的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落实。 1、金融工程、数学、数量经济、财会、审计、金融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备5年以上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行业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经验;3、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 17 法律合规部 法律事务岗 3 1、负责各类合同及法律文书审核管理;指导分支机构的合同管理工作;2、负责法律法规的识别和评估,为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或建议;3、处理诉讼、仲裁事务,为分支机构诉讼事务提供指导和协助;对全行范围内的诉讼案件进行跟踪和管理;对外聘律师进行考核和评价;4、负责本行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管理;5、负责本行知识产权维护,协调、处理知识产权纠纷、诉讼等有关事宜。 1、法律本科(含)以上学历,3年以上银行工作经验;具备律师资格证书者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2、熟悉掌握银行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3、具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逻辑分析和沟通表达能力;4、具有撰写业务报告的文字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5、有司法机构工作经验及银行法律事务相关从业经历者可优先考虑。 18 风险资产管理岗 2 1、做好风险资产谈判、清收、转化工作,做好处置方案的组织实施和跟踪,指导和督促经营机构加强重组风险资产的贷后管理。2、制订年度不良资产工作计划,并对计划进行监督、跟踪与考核。对客户风险预警信号进行跟踪,指导经营机构开展防范工作3、制订本行风险资产管理制度,编写风险案例。定期出具全行信贷资产质量、风险资产清收转化等分析报告,满足本行决策层及监管机构的要求。4、负责牵头组织经营机构呆帐核销申报,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核销工作。5、协同本行法务岗,联系法院、工商局、土管局、房管局等外部机构,查询核实信息。 1、熟悉金融法律法规,具有3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有客户经理、信贷审查、审批经验优先;2、具有良好的综合分析能力;3、有司法机构工作经验及有律师、法律顾问资格、不良资产实际清收处置经验者优先;4、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19 资产管理部 投资经理(债券方向) 3 1、负责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各类债券的询价、谈判、交易等工作;2、及时、有效地完成既定投资策略下的投资工作;3、分析研究固定收益市场的形势,捕捉债券市场投资机会; 1、具有3年及以上银行债券投资经验或证券、基金、保险等相似岗位从业工作经历;2、对债券市场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具备对宏观经济、金融市场以及债券市场的分析、把握能力,同时具备较强的风险控制意识;3、在债券市场具有较广泛的交易渠道及人脉,能够及时把握交易机会,并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4、具有可以证明、持续优秀的投资业绩。 20 风险管理团队主管 1 1、负责各类资产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的识别、计量和管理;2、建立完善部门内部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和管控流程,定期组织排查业务操作风险;3、综合分析反映部门风险状况,提出管理各类风险的策略和建议。 1、金融工程、数学、数量经济、财会、审计、金融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备5年以上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行业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经验;3、具备较强的风险统筹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1 组合风险管理岗 1 1、负责各类投资风险的数据分析,计量模型和系统构建,进行资产配置风险量化分析等;2、负责新产品和新业务的风险管理支持,主要包括参与新产品和新业务投资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咨询等工作;3、负责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估模型,对部门投资业绩绩效进行归因分析;4、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做好各类资产风险的压力测试。 1、硕士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学历及年龄标准;2、具有3年以上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行业组合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有CFA等相关专业资质者优先;3、熟练掌握各类金融投资品种风险分析的数理方法,有扎实的数理分析能力和风险建模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量软件;4、具备较强的市场敏感性和风险识别意识。 22 投资经理(产业基金投资方向) 1 1、负责对具有投资价值的成长性目标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获得超越固定收益的资本回报;2、负责投资项目的数据收集、项目所属细分行业的研究分析、项目材料准备等;3、负责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投资谈判、投后跟踪服务与管理。 1、经济、金融、营销、管理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3年以上银行、证券、信托、私募基金等金融行业产业投资相关工作经验;3、具备熟练的投融资专业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熟悉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具备宏观分析能力。 23 市场营销岗 1 1、负责了解各类理财产品客户需求并设计开发相应产品;2、负责组织委托性理财产品的营销;3、负责理财产品销售相关系统开发设计与需求提出。 1、经济、金融、营销、管理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3年以上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金融行业产品创新与营销相关工作经验;3、熟悉产品运作有关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24 风险管理部 信贷/投资审批岗 2 1、对上报投委会的业务进行预审,识别风险并制定风控方案,参加投委会决策。2、拟定与投资业务相关的政策制度、准入标准和风险指引。3、对相关投资产品和同业进行分析研究,为领导提供参考。 1、信贷业务、金融市场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行业务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2、具备CFA、RFM、证券或基金从业资格、审查资质、审批等资质优先。3、熟悉金融市场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投行业务及其主要产品;4、熟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及实务,有较高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识别和计量能力;5、有较强的业务分析能力、沟通表达能力 25 信用风险管理岗 1 1、负责全行信贷关联客户系统、制度建设;组织全行综合性信贷管理制度建设,提出年度信用风险管理基本政策;2、负责总行业务条线提交的新业务、新产品信用风险初审,并按要求开展产品风险后评估。3、组织开展全行五级分类、信贷客户内部评级、信贷风险分析、风险预警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第三方合作机构风险管理、押品管理及抵质押评估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信贷检查工作;4、负责客户财务分析系统维护、新版客户风险统计数据报送(银监);5、参与或组织全行信用风险管理工具的开发和管理工作。 1、3年以上信贷相关从业经验。2、具有信贷组合管理、或信贷非现场或现场检查能力;有一定信用风险管理经验和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建设开发能力。3、熟悉本行主要信贷业务和信贷产品的业务流程,以及主要流程环节的风险点。4、有较强的分析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26 电子银行部 产品开发岗 2 1、负责电子渠道产品的开发和创新;做好产品开发需求分析和测试工作;组织新产品培训;2、负责相关管理制度建设,3、负责产品的使用跟踪和指导,优化产品和功能;4、加强电子银行业的研究和跟踪,定期出具分析报告;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了解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与金融领域的专业法规;2、具备良好的制度、产品开发设计或方案撰写能力;3、有良好的信息分析、分类与管理能力、服务辅导能力;4、有产品开发工作经验者优先; 27 营销管理岗 2 1、制定电子银行营销策划方案,组织实施营销活动;2、负责分支机构推荐的电子支付商户审批;指导和检查分支机构电子银行业务的营销,出具营销评估报告;3、负责拓展外部重要电子支付客户和收费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做好本行电子银行网页、机构网点宣传资料的设计和制作,密切与商户的关系。4、加强电子支付商户信誉和风险评估,提交分析报告;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2、具有良好的风险识别的能力;3、了解银行客户授信基础知识;4、有良好的银行客户营销技巧,有银行客户营销经历者优先录用; 28 信息技术部 系统管理岗 1 1、负责数据中心小型机、服务器和存储系统的日常运维和管理;2、负责数据中心系统运行管理,及主机系统技术支持、性能优化和参数配置;3、负责数据中心IT系统规划、架构设计和环境搭建;4、负责数据中心虚拟化平台、前置服务器和应用系统维护;5、负责系统服务管理流程制订和运维制度、规范、标准建设;并做好业务连续性计划和应急预案的制订与演练。 1、计算机专业及相关专业,英语4级及以上;2、有IBM、微软、ORACLE和存储厂商专业技能培训经历,或取得相关认证资质证书;3、具有Unix小型机系统3年及以上管理经验,或从事银行数据中心小型机系统2年及以上管理经验;4、愿意在杭州工作。 29 数据库管理岗 1 1、负责数据中心各类数据库系统日常运维和管理;2、负责数据中心数据库系统规划、架构设计和系统部署;3、负责数据中心数据库系统技术支持、性能优化和参数配置;4、负责数据中心数据库维护流程制订和运维制度、规范、标准建设;5、负责数据中心数据库备份策略制订,生产与灾备中心数据备份、恢复与测试管理等。 1、计算机专业及相关专业,英语4级及以上;2、有IBM、微软、ORACLE和存储厂商专业技能培训经历,或取得相关认证资质证书;3、具有数据库系统5年及以上管理经验,或银行数据中心数据库3年及以上管理经验;4、愿意在杭州工作,并且以数据库管理作为职业发展目标。 30 产品研发岗(互联网金融) 4 1、负责应用系统相关产品的可行性分析、规划工作;2、参与产品的需求分析、负责产品设计、开发;3、负责产品开发的任务分解、人员组织工作。 1、计算机相关专业,取得相关专业高级资质的优先;2、具有银行应用系统相关产品设计及开发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有银行从业经验优先,具有移动支付、互联网金融和大数据分析方面开发经验者优先;3、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愿意在杭州工作。 31 数据分析岗(互联网金融) 3 1、负责数据平台的开发设计、负责系统数据应用开发设计;2、负责系统数据抽取、提炼、转换等;3、负责数据仓库、ODS以及数据集市开发、维护。 1、计算机相关专业;2、具有数据分析和数据平台建设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熟悉银行业务,有金融行业数据分析经验者优先;3、有数据治理、数据平台、数据仓库建设或大数据分析相关经验者优先;4、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愿意在杭州工作。 32 安全管理岗 1 1、负责全行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和制度建设;参与信息科技规划设计及编写;2、负责系统架构、外包项目的安全审核和系统安全性评估;落实计算机安全等级保护工作;3、负责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全行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和信息安全培训;4、配合完成信息科技内、外部审计工作;配合监管检查工作;并做好自查及整改落实工作;5、参与科技文档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科技监管报表上报。 1、计算机专业及相关专业,英语4级及以上;2、有3年及以上IT审计、风险或安全管理工作经验;有银行IT从业经验或取得CISSP、CISA、CISP资质者优先,具有相关信息安全咨询服务工作经验,有较好的文字水平者优先;3、愿意在杭州工作。 33 国际业务部 品质管理岗 1 1、牵头外汇业务系统的开发和测试工作;2、负责办理国内信用证业务;3、负责分支机构国际业务的风险和数据报送监控,开展对分支机构外汇业务检查和培训;4、负责外部监管机构、系统提供方和本行信息科技部门的联系沟通;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2、具有外汇单证业务从业经验,熟悉外汇管理政策、主要国际惯例和外汇业务产品,了解外汇业务主要产品的业务流程及特点;3、大学英语四级(含)以上,具备良好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4、熟悉各类办公软件,能熟练运用相关业务系统;5、具有较强的外汇业务专业和系统分析能力。有国际业务系统开发或测试经验者优先。 34 人力资源部 政策研究与规划岗 1 1、制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指导分支机构编制人力资源规划。2、加强对同业人力资源管理和政策的调研分析,定期出具分析报告;3、负责本行组织机构与岗位设置管理,管理部门职责及岗位说明书编写。4、全行人员编制管理,加强人力成本及人力配置的分析。 1、掌握人力资源的基本原理与工作方法;2、掌握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3、具有良好的综合分析能力;4、熟悉人力资源管理软件,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35 绩效管理岗 1 1、制定本行绩效管理政策与年度考核办法;2、负责专业技术序列建设;3、组织落实全行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维护全行员工的绩效档案。 1、掌握人力资源的基本原理与工作方法,2、熟悉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具备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4、熟悉人力资源管理软件,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下载:杭州银行应聘报名表.doc

国有资产管理经验交流范文4

关键词: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集约化模式;物资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5)33-0139-01

1 物资合同管理流程

物资合同管理指的是企业作为合法主体,依法对本企业物资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以及结算等进行组织、监督、诉讼、协调以及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依法签约和履约物资合同,是保证电力物资供应的基础,同时也是实施物资集约化管理的前提。国家电网公司创建了一套完善的物资合同管理体系,即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ERP系统为主线,电子商务平台为合同管理系统提供文本、签约、合同变更、合同履约、资金结算等业务。

2 物资合同签约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基于物资集约化模式的物资合同管理模式,物资合同签约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同文本、采购结果回传、生成合同、供应商信息等,为了提高合同签订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应该实施集中管控。

物资合同签约的流程表现为:①电子商务平台根据招标采购结果,自动生成合同草稿;②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国家电网公司与供应商进行协同,并确认合同;③合同审批之后,由电子商务平台把合同信息传递至ERP系统,并生成物资采购订单;④ERP系统把合同信息传递至经法系统;⑤物资合同流转会签之后,自动生成合同号,然后回传至ERP系统;⑥合同号回传至ERP系统后,物资合同生效;⑦供应商和物资部门签订合同;⑧签订了物资合同后,正式生成采购订单;⑨交接和归档物资合同资料。

3 物资合同履约管理

合同履约的重点在于制定物资供应计划,及时、准确掌握物资生产、运输以及交货的实际状况,对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进行科学的评价,保证物资准确、及时到货。合同履约流程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①制定科学的物资供应计划,为了保证物资定期交货,应该根据物资需求以及供应商交货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物资供应计划,并根据现场的实际状况,对物资供应计划进行合理调整,同时,还应该制定供货保障机制,基于“三集五大”体系的实际需求,创建配套、完善的物资供应保障体系,能够实现三个方面的转变,履约协调从分段管理向统筹管理方向转变,物资配送由被动方式向主动方式转变,仓储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方向转变,这样能够保证物资按时交货;

②物资生产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应该对供应商的生产状况进行动态追踪,检查其是否按照既定的物资供应计划安排生产,并形成生产进度报告;

③物资运输管理,在需求单位、供应商以及履行专责三方交货过程中,履约专责或者供应商应该根据货期,生成发货通知,发挥通知的内容包括:收货联系人、发货联系人、送货计划以及是否进行现场验收等,对于重要物资,供应商应该制定严格的运输计划,同时在运输的过程中,履约专责需要进行全程跟踪;

④物资检验管理,当物资到货之后,需求单位应该对物资的数量、标号、外观等进行检查,如果在验收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应该及时与供应商联系,通过协商后解决,对于需要开箱验收的物资,应该签署到货验收单;对于不需要进行开箱验收的物资,应该签署货物交接单;如果物资到货后现场不具备收货条件,则需要对物资进行临时储存;

⑤贯彻和落实质量责任体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能够创建畅通、便捷的沟通平台,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能够对采购质量要求、配送计划、质量问题、惩处公示等进行及时的传递,基于此创建共因伤质量责任追溯机制,当物资存在质量问题或者缺陷时,应该及时召回,如果供应商违反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应该追究其责任,例如采取暂停授标、限制授标、动态扣分等措施,以此提高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4 物资合同变更管理

物资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存在许多不可控因素,导致物资合同出现许多变更,变更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设备类物资,在物资单价、规格参数不变的前提下,合同签订数量以及金额增加,如果超过50万,需求单位领导审批以及原合同会签部门审签之后,需求单位和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如果小于50万,由原合同会签部门审签之后,需求单位和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

②材料物资,在物资单价、规格参数不变的前提下,合同签订数量增加,如果数量不超过原合同规定数量的15%,由原合同会签部门审签之后,需求单位和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

③合同物资型号变更,需要重新纳入物资采购计划,需求单位领导审批以及原合同会签部门审签之后,需求单位和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

5 物资合同交付、验收以及结算管理

物资交付和验收指的是物资的交接与验收,物资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到货,在交货之前应该做好物资检验的相关工作,不能出现擅自变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的现象,在制定的交货地点,国家电网公司应该对到货物资的数量、外观、包装等进行验收,必要时进行开箱检测,在供应商、需求部门或者单位、供货商三方的共同监督下进行开箱验收,然后办理《到货验收单》,以此保证所有到货物资的质量,如果存在质量问题、损坏、缺陷或者参数不符等问题,则由保管单位负责。值得注意的是供货商送货到达目的地的方式有两种,一种为送货至仓库,另一种为送货到现场,不同的送货方式,其交付和验收的流程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国家电网公司对于合同物资支付通常采用统一的预支付、到货款、投运款以及质保金支付方式。因此,物资合同结算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当物资合同生效后,供应商应该提交预付款、支付履约保证金收据付款手续;②合同物资交货之后,供应商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到货验收单,办理到货款支付手续;③根据物资合同内容,完成物资的安装、调试以及验收并投入运行后,供应商根据投运单,办理投运款支付手续;④在合同物资质保期期间,如果没有索赔,运行单位提供质保单,供应商根据质保单,办理质保支付手续。

6 结 语

总而言之,国家电网公司基于物资集约化模式的物资合同管理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物资合同管理效率,同时降低物资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因此,文章针对国家电网公司基于物资集约化模式下物资合同管理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郅青.电网企业物资合同管理探讨[J].中国物流与采购,2014,(24).

国有资产管理经验交流范文5

中航工业沈阳发动机设计研究所沈阳110015

摘要 固定资产是科研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资产,其占单位资产总额的比重较高,是科研事业单位完成科研试验任务和开展日常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不断的推进,对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因此,加强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对保障科研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科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更好的服务国防科技事业都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对科研事业单位现阶段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针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对策,希望能够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提升有所帮助。

关键词 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信息化

1 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1.1 固定资产概念

军工科研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1000 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1.2 固定资产特点

1.2.1 产权特点

科研事业单位为国家投资形成的事业型科研单位,是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非营利性实体。所以,由国家作为所有者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科研事业单位只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资产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

1.2.2 管理关系特点

科研事业单位资产的产权特点,决定了资产的管理关系为委托代理关系。国家委托财政部代为管理资产,财政部委托军工集团公司代为管理资产,这种从上到下的职能分解,实质上是一种依赖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委托代理过程,归纳起来就是委托代理关系。

1.2.3 资产管理特点

资产产权和管理关系的特征,决定了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包括资产配置、使用、出售、转让、出让、变卖、报废等过程都要在财政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施。

1.2.4 固定资产特点

由于科研事业单位性质以及自身承担国家科研研究任务的特点,决定了固定资产大多数由国家投资建设形成,增加速度快,单位价值高,构成复杂,建设期长,建设与投入使用交叉等特点。

2 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账实不符,存量不清

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长期存在着账实不符、存量不清的问题,该问题已经成为各家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顽疾。很多单位财务部门固定资产台账明细与单位实际拥有的固定资产数量相差巨大,业务部门台账与财务部门台账长期不一致。单位到底拥有多少价值的固定资产,拥有的固定资产都是什么,拥有多少数量的固定资产,现阶段很多单位都还是无法准确的理清。

2.2 固定资产采购资金来源复杂追溯困难

由于很多科研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繁多,每个项目组都有一定利用科研经费采购固定资产的权利,导致单位的固定资产采购部门繁多,很多部门可以通过正常渠道或自己部门的科研经费渠道采购固定资产。这样就导致固定资产的采购资金来源多样复杂,有些不是通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基金采购的固定资产也进入到单位部门。并且业务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登记信息不全,固定资产的来源信息都比较模糊,多数主管部门只了解固定资产的现状,却无法追溯固定资产的来源。

2.3 验收制度执行不力,缺乏有效的验收流程

虽然在制度上很多单位都已经规定了如何进行固定资产验收,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流于形式。

很多的固定资产已经交付使用单位,但是在财务报销时才后补验收交接单。并且在制度上也没有明确规定固定资产验收流程,验收各方应该履行哪些职责。

2.4 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不高缺乏流动性

很多科研事业单位都是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不高而且流动性较低,有些单位的固定资产采购后不长时间就开始闲置,而且固定资产在部门之间调拨次数很少,很多固定资产的采购有可能是相对重复的,当某个部门有固定资产需求时,更多时候想到的是去外购买,而很少想到向其他部门调拨。固定资产仍然封闭在部门内部使用,这样就降低了资产的使用效率,没有发挥固定资产的最大使用价值。

2.5 固定资产处置收入较低,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每年科研事业单位都处置大量的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而且固定资产的处置原值总额都较大,但是每年固定资产处置的收入却并不高。固定资产在处置环节往往流于形式,有的资产已经报废了再后补报废申请单;报废技术鉴定小组只给出同意意见,却没有相关的技术鉴定材料;报废过程中缺少资产评估环节;处置部门的资产处置过程缺乏一定的监督。这就导致很多固定资产依然有使用价值却被当做废铁进行处置,有些固定资产被低于市场价处置。

2.6 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缺乏论证和集体决策

很多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缺乏科学合理的论证,有的单位领导“拍脑袋”决策,尤其对较大投资规模的固定资产采购不论证不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导致有些固定资产采购后就处于闲置状态,固定资产利用率较低,固定资产投资低效。

3 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3.1 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长期以来,很多科研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一直存在重购买、轻管理的现象。对购买固定资产的流程和审批把关、控制严格,整个流程设有专人进行业务处理,但是固定资产采购入所后,就缺乏有效的监督与控制手段,没有专门主管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实时的监控与统计,缺乏足够的人员深入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状况进行全面了解。

3.2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机制不健全

很多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还并不健全。有的单位仅有一部制度来管理全部的固定资产。但由于固定资产种类繁多,专业性强,一个管理办法无法满足所有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每类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需要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相应的管理制度来规范。在固定资产管理机制方面,缺乏一个从固定资产形成、使用到处置的全过程的有效管理机制,虽然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管理办法,但各环节的衔接机制并不完善,导致各环节运行相对封闭,信息无法有效传递。

3.3 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不明确

很多科研事业单位中,看似主管固定资产部门较多,但各部门多数各自为战,缺乏交流,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协调组织各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很难,而且各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仍有漏洞,出现对某些固定资产主管单位不明确的现象。大多数主管部门只管实物,对固定资产的来源价值缺乏了解,也说不清楚;财务部门主管价值,对实物的管理和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缺乏了解。在固定资产采购、验收、调拨、处置的各环节各部门职责也非常不明确,看似各部门都监管都在审批表上签字,但却都不明确各自监管范围和职责,发生问题都互相推诿。

3.4 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程度较低

整体来说大多数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整体信息化程度仍然不高,而且应用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五花八门。近些年财政部推行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仍然没有完全推广,各家单位应用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都各不相同,而且一个单位内部也没有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固定资产价值由财务部门主管,数量由业务部门主管,各主管部门的应用软件都是“信息孤岛”无法联网,并且各软件的信息标准不一致,导致各系统的数据信息无法有效的进行交换传递,信息无法共享,使得没有一个信息系统能够提供非常全面的固定资产信息来支持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3.5 固定资产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财务会计信息核算不及时,无法真实反映和有效控制固定资产实物状况。有的固定资产已经采购使用一年多,但报销手续还没有及时办理,导致财务信息无法及时反映该项固定资产。

二是固定资产建设工程结算决算不及时,有的固定资产已经交付使用但在财务上仍显示为在建工程。

三是通过非固定资产购置流程采购的固定资产较多,导致固定资产已经交付使用方使用,但在财务方面却通过经费类或其他方式报销,没有相应增加固定资产。

四是捐赠和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由于各种原因滞留账外不入账,导致形成账外资产。

4 固定资产管理提升工作对策

深入分析以上原因的背后,固定资产管理问题深层次的原因是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代管机制削弱了各单位管理固定资产的主观能动性。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的投资需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这就造成各单位不管需不需要的固定资产,只要能够审批通过就购买;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收入都要上缴国库,这就造成各单位固定资产能不报废就不报废,出现大量闲置或利用率极低的固定资产;这种代管机制造成了很多单位重视固定资产的申请,而轻视对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重视固定资产合规的管理,而轻视了固定资产对单位创造价值的管理,进而出现了很多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局面。

针对以上原因分析,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提升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4.1 引入资产创造价值相关指标对科研事业单位进行考核

长期以来,对很多科研事业单位的考核主要局限在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科研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科研收入情况、事业基金结余情况等范围,而较少有对资产利用率以及资产创造价值情况的考核。建议应效仿企业对经济增加值(EVA)、净资产收益率等考虑资产占用成本及资产创造价值指标的引入,针对科研事业单位的自身特点,设计诸如资产周转率、净资产结余率等适合科研事业单位考核资产利用率及创造收入和价值的财务指标,将指标纳入对当年科研事业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中。这样科研事业单位就有主观动力来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以期能够降低固定资产规模,提升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以最小的资产规模获得最大的收益。

4.2 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及机制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一是设立归口管理固定资产部门;

二是按照资产专业类别,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设定专业主管部门;

三是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职能,对固定资产预算、档案管理、采购管理、处置管理等进行职责划分,设定职能主管部门。

明确各主管部门在固定资产采购、验收、调拨、维修、盘点和处置各环节的管理职责,规避内控缺陷。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归口管理部门发布统领全单位的固定资产一级管理办法,各专业主管部门以及职能主管部门针对各自所管理职责建立所主管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终形成一套涵盖固定资产管理各环节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4.3 搭建固定资产信息化共享管理平台,实现账物相符的目标建立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平台,打破各主管部门的“信息孤岛”,打通固定资产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建立统一台账、统一数据中心,集成计划、财务、合同及采购等系统,形成建设、购置、安装、使用、维修、调动、改造、报废、处置一体化全程动态管理,实现固定资产全寿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账物相符。

4.4 规范固定资产财务管理,抓好评审论证管理

确保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加强固定资产盘点力度,对已交付未办理交付手续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核算。建立大额固定资产论证评审制度,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可行性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证评审,确保固定资产的购置都符合单位的发展需要。

4.5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考核评价机制

将固定资产管理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体系中,应设置如资产使用天数、资产维修次数、资产报废数量等反映资产使用情况的指标进行指标考核。制定可操作性的考核评价办法,促进各单位全员参与到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中。建立固定资产后评价制度,对规模较大的固定资产投资,在交付使用后应进行固定资产后评价,从资产经济价值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价。

综上所述,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国家国防建设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科研试验任务和开展日常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虽然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仍存在诸如账实不符、存量不清、资产使用效率低下、投资决策论证不充分等一系列问题,但通过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建立管理制度体系、提升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动态管理,规范各环节管理流程,一定能够促进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升,对保障科研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的服务国防科技事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财政部科教文司.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暂行办法问题[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国有资产管理经验交流范文6

一、合作教育建设目标

工业设计品牌专业建设目标是提升学科影响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科发展的实力。

1.提升学科实力和影响力

工业设计品牌专业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提升学科的实力和影响力。通过品牌专业的建设,提升工业设计学科的国内外影响力和学科的实力,通过合作教育的方式,提升整体教学水平。

2.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工业设计专业培养具备工业设计理论、方法、技能以及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在制造型企业、科技开发型企业、科研院所、工业设计公司及所有从事以产品创新为重点的设计、技术、科研或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应掌握本专业必须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工业产品设计理论与实践的最新发展趋势;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人才培养必须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工业设计专业的发展应深度关注产品创新设计、可持续设计、企业管理等领域的发展和研究,同时进一步强调跨专业、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培养具有广阔视野和创新能力及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能力、产品创新开发能力、设计协调与组织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制度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涉及学校多个管理部门,由学校主管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修改和清除不利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政策,并采用统一、合理的奖励和鼓励策略推动和优化教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强调改革的持续性、规范性以及有效性,逐步建立良好的制度环境,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发展。

二、实施措施

1.师资力量提升

大力引进青年骨干教师、海内外知名院校博士学历人才及各类专家,实施教师提升计划。包括教师定期出国交流、访问学者,以开拓教师的专业视野;此外,还包括教师学历和经历的再提升、教师教学和科研激励计划等。教学团队方面,专业教师结构明显优化,整体教学、科研水平明显提升。教师综合能力方面,教师要具备企业交流能力或具有企业背景,定期开设企业参观、访问及交流课程,全面优化工业设计教学结构。改革完善教师职务聘任、考核制度,建立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鼓励和选派教师到企业兼职、见习或从事创业和工程实践,吸收和聘用兼备工程实践经验及较好学术造诣的资深企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工程类学科专业教师的职务聘任与考核要遵循特定的规章,例如评价工程项目设计、评估专利产权、评测产学合作和技术服务等,具有在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可以优先聘任。为本校师生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打造交流、访问和实习的桥梁。综合改革教师评价制度,增加教师对开展研究性教学的比重。

2.实验室合作教育提升建设

实验教学方面,坚持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相结合,科学研究与实验教学结合,重视设计中的实验验证,深化实践教学改革,不断优化实验内容和实验方法,将科研项目、设计课题引入实验教学范畴,构建校企联合的实验室教学模式,大力与省市级企业工程中心合作,从设计知识、技术手段、创新方法等环节入手,使技能培养与素质教育相结合,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技能与综合素质。实验队伍合作教育建设方面,培养实验教学队伍爱岗敬业、团结合作,鼓励理论课教师与实验课教师从事交叉教学实践。设备与环境方面,合理配置教学资源的同时,及时进行教学设备的更新与维护,以保证教学内容与时俱进、保障教学质量,在教学环境建设与教学安全防范上要严格符合国家标准。

3.教学环境和条件

教学环境建设要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均衡加强。教学环境主要包括教室的环境以及设备的情况,通过品牌专业建设积极改造工业设计专业的教学环境,提升学习的氛围和学习的效率。

4.学生交流与交换

加强学院国际交流成果和国际交流平台的宣传力度。国外伙伴院校对于学院的了解需要不断地进行推动和宣传,限于目前的语言障碍及国内设计教育工作的整体工作重点侧重,需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成果的宣传,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向国际伙伴和国际设计领域传递学院积极建设国际化平台的信号,建立国际化资源平台,以提升学生的国际竞争力。改进对学生外语学习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培养,调整课内教学时数,开设包括科技外语演讲、翻译、等形式的系列实践活动;开拓中外合办专业以及国际学生交换项目的渠道,加大选派重点课程教师和骨干教师出国培训的力度,积极建设满足教育国际化要求的专业教师队伍。

三、合作教育成果考核

1.师资力量建设的成果考核

师资建设方面,实现教师学科多元化,以应对工业设计的多学科交叉协同发展模式。如市场营销与管理、计算机技术、机械工程、工业工程、应用心理学等方向,如此以具备帮助学生将自己的项目置于工业产品设计与市场开发的大局中深入思考的能力。此外,教师还需鼓励学生长期参与对其他学生项目的建设性批评,以及以案例研究和工作坊等形式帮助学生学习产品及产品市场开发的过程。努力在3年内完成半数以上专业教师的学术交流和进修活动,全方面拓展教师视野,提升教师学术专业修养,有利于教师专业教学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及促进教师双语课程的开设。

2.系列教材和系列专业课精品课程

争取在3年内建设一批专业课程群,形成教学的团队系统,并出一系列的精品教材及课程,如产品设计、交互设计、系统设计等核心课程。积极申报学校、省市以及国家级的教学改革计划项目,积极争取各级各类的教学改革支持。

3.实验室改造

争取在3年内建设成诸如交互设计实验室、虚拟现实实验室、以及人机工程实验室等对于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实验室,并购买一批先进且实用的实验室设备。

4.学生合作交流

积极组织学生出国交流和交换,为拓展学生的国际化视野进行积极准备。

四、结论

国有资产管理经验交流范文7

一、一阶段主要成效

遵循“协同创新、重点突破”的原则,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产业引导等体制机制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在环境治理、节能减排、土地利用等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带动整个试验区的改革和建设。

(一)创新资源节约体制机制

运用价格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项目示范等手段,构建节约水、土地、能源三大资源的体制机制。

一是价格改革推动节水节电。长株潭推进城市水价改革,实施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2012年7月开始试行居民阶梯电价,抽样调查显示,9月份居民用电量增幅比8月份下降4.1%。落实“两高”行业专项电价加价政策,执行差别电价的666家企业中有528家实现关停并转和改造升级,执行惩罚性电价的74家企业中有20家通过技改达到国家和省能耗标准。

二是管理制度创新推动节地。建立健全土地市场配置“三大机制”,即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土地价款减免等激励机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投资及产出强度、土地闲置费等约束机制,耕地保护、集约节约用地等考评机制。将耕地保护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内容。探索出农民安置、城市建设、开发园区、新农村建设、道路建设等节地模式,得到国土资源部肯定并向全国推广。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流转交易市场,长沙、株洲等地成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

三是项目示范推动节能。出台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控和改造,试验区城市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100%,施工阶段达95%以上。长沙、株洲两市启动国家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试点。长沙市开展客房新型智能节电管理改造试点,在全国形成示范。实施长株潭公交电动化三年行动计划,投入运营新能源公交车1816台,天然气清洁能源公交车492台,天然气出租车约2500台。株洲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正式投入使用。

(二)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发挥市场化手段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不断完善环保管理体制,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等领域积累和推广经验。

一是探索环境保护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出台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对流域内51个市县实行省级财政生态补偿。实施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全省592家企业投保,实现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险理赔。

二是完善环保管理体制。出台了《湘江保护条例》、《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严格环评审批,出台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长株潭区域产业发展环境准入规定。出台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规定》,从源头控制高能耗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公司。

三是创新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机制。深入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探索形成“分户减量、分散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和“以县为主、市级补贴、镇村分担、农民自治”的运行机制。株洲市攸县城乡环境同治经验得到国家肯定。

(三)创新“两型”产业发展体制机制

制定、实施产业准入标准,运用政策引导、倒逼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构建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一是制定、实施产业准入标准。制定并严格执行产业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出台了长株潭三市共同的产业环境准入与退出政策,制定11大类产品的能耗限额,禁止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项目和列入国家淘汰产品目录的项目进入,限制“两高一资”和投资过热的行业进入。

二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在洞庭湖造纸企业退出、湘江流域污染企业退出中,建立落后产能淘汰标准,对凡是采用国家明令淘汰工艺、设备、产能的企业,超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地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两高”企业,采取综合性淘汰措施。

三是构建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在株洲冶炼厂等企业实施循环化改造,在株洲清水塘、岳阳云溪工业园等园区构筑循环产业链,在全社会推行循环发展,在企业、产业、园区、社会四个层次,初步形成五种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一批国家“城市矿产”基地、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稳步推进。

(四)创新“两型”工作推进机制

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两型”标准体系,实施“两型”考评体系,推进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出台标准体系。出台产业、园区、企业、村庄、景区等16个“两型”标准,行政机关、商场、超市、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等5项公共机构用能标准。严格实施标准, 发挥标准的引导、约束两大功能。

二是构建考评体系。加大统计指标体系中“两型”指标的权重,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等4个方面,设置单位建设用地GDP、单位GDP能耗、“两型”产业比重34个二级指标,建立宏观考量“两型社会”建设水平的指标体系,年、季、月度考评信息。开展领导干部资源环境离任审计、企业“两型”审计试点。

三是推进监管体系建设。开发企业用能监测系统,搭建全国首个综合性节能减排监管平台,建成“数字环保”系统。加强环境联防联控。在三市先行开展PM2.5监测并监测信息。

二、二阶段工作打算

纵深推进二阶段各项改革,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产业优化等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形成比较完善的“两型社会”建设制度保障体系,初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一)创新资源节约领域体制机制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初步形成反映环境成本的资源性产品定价机制。完善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循环经济体系。

一是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继续推进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改革,跟踪阶梯电价执行情况,及时完善相关政策规定;适时将阶梯气价、阶梯水价推广到全省各市州;完善水电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实行季节性气价等;试行非居民用水、用电超定额加价;加大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

二是完善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出台湖南省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制定湖南省餐厨垃圾处置试点管理、清洁生产等规章。建立健全新建项目能效评价制度,提高高耗能项目市场准入标准。创新资源开发管理机制。实施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实行区域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

三是健全循环经济体系。建设一批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和循环农业示范区,构建以有色、冶金、化工、建材等产业为重点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完善循环经济政策支撑体系,初步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和工业废弃物处理认证制度。

(二)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在湘江流域综合治理领域,实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突破。建立健全区域性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一是建立湘江流域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以控制沿江沿湖地区项目准入和开发强度为重点,加强水系、水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和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有效保护饮用水源地安全,探索建立跨区域的流域综合整治和保护机制新模式。发行湘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收益债券,创新投融资模式。

二是完善区域性环境补偿机制。排污权交易方面。从湘江流域八市工业企业着手,探索建立科学公平的排污初始权分配机制、交易机制和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排污权交易价格、标准体系和交易资金征收管理制度。推进排污权抵押贷款改革。组建节能量和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出台碳排放总量控制、有偿使用管理等办法,开展低碳企业、产品认证。

三是健全区域性生态补偿机制。出台长株潭“绿心”保护区、湘江流域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办法,建立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治理修复补偿机制。启动湿地生态效益补助省级试点,并争取国家扩大试点。深入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出台实施环长株潭城市群地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方案,研究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办法和考核考评办法。推进农村再生能源利用。

(三)完善财政、投融资、金融支持体系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立健全支持“两型社会”建设的财政体系,完善相关税收激励机制。

一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放宽行业准入标准,扩大民营资本投资领域,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能源、公用事业、节能环保等领域,以多种方式参与“两型社会”建设。

二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争取尽快设立长株潭“两型”产业投资基金。争取国家支持长株潭发行服务“两型社会”建设的长期债券,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争取国家支持长株潭进入非上市公司场外交易试点。加大支持保险资金进入“两型社会”建设力度。

三是构筑“两型社会”财政支持体系。争取国家设立“两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城市群的财力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综合运用债券、担保等政策工具,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两型社会”建设。争取发行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彩票。

四是完善“两型社会”税收激励机制。争取开展“两型社会”建设的地方税收体系构建改革试点。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技术研发、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开展资源税、环保税试点。

(四)创新产业结构优化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产业发展导向机制,建立优化产业布局的协调机制,以“两型”的理念改造传统产业,构建现代服务业发展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分类引导的产业发展导向机制。完善淘汰产业退出机制,强制高能耗、高排放的企业逐步退出,采用补贴、奖励等方式对淘汰落后产能给予财政支持,开展全国产业退出补偿试点。围绕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现代物流中心、综合性文化产业基地等的建设,在项目核准、土地供应、资金筹措、技术创新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二是建立优化产业布局的协调机制。探索建立企业、项目在城市群内转移的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增强产业集聚功能。积极推行园区法人资格制度,探索开发区发展新模式。

三是加大传统产业“两型”化改造力度,建立现代服务业发展机制。加大对机械、钢铁、有色、石化、建材、食品等传统产业的“两型”化改造力度,全面实行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推进衡阳、长沙现代服务业改革试点,构建现代服务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机制,构筑具有“两型”特色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国有资产管理经验交流范文8

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原名河北省产权转让中心),1996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隶属于省财政厅,1999年9月加挂河北省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牌子,2004年2月由省财政厅划归省政府国资委,并正式更名为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是省政府国资委选择确定的唯一一家从事全省国有产权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是不以赢利为目的,为产权交易提供服务并履行监管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事业法人。截至2008年年底,河北产权市场完成产权交易项目3711宗,交易金额449.70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262.68亿元。《中国产权市场年鉴》统计数据显示,河北产权市场的交易金额在全国22个省及5个自治区中排名第一。

厚基础促规范,着力营造四个环境

法律环境: 2003年8月,省政府颁布了6号令《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公布了第3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3月份出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管理暂行办法》。

制度环境: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3号令和省政府6号令的规定,省产权中心对产权市场相关规则进行了健全与完善,重新修订了《中心章程》、《挂牌公示办法》、《产权交易操作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产权交易程序》、《产权出让申报书》等相关配套指导性文件和制式文书,为产权交易工作建立了规范、完整的制度保障体系,形成了高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市场操作模式,对规范产权交易行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程,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特别是《挂牌公示办法》对产权信息的程序、方式等,做了明确的规定,企业一目了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理论环境: 随着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省产权中心深入进行产权交易理论的探索,取得“两书两报告一课题”的研究成果。2002年10月出版《产权交易实务》,2004年结合国企改革的纵深发展以及产权交易面临的新任务编著《产权交易》,同年10月由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目前已被很多产权交易机构列为业务指导工具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产权交易专业将其选为学生教材。2008年9月,中心组织编写的《产权交易学》作为中德产权交易合作项目成果,由中国金融出版社正式出版,被誉为产权交易的实用教材。“规范建设中国产权市场课题报告”与“企业产权交易统计课题报告”的研究成果被国务院国资委采纳,《构建河北产权交易大市场实证研究》课题获2004年8月河北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软硬件环境: 产权中心现有40名员工,全部拥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1名博士,8名硕士,30名本科,30人获得中级职称,10人获高级职称。具有从事产权交易工作所要求的经济、金融、法律、财会、工程等方面的技术专长和知识结构。 2008年11月4日,中心搬迁到位于石家庄市中心金融圈的庄家金融大厦,总面积5000平方米,功能健全,包括产权交易区、股权托管区、会员服务区、业务服务区、行政办公区五个功能分区,能够完成产权登记、信息、产权转让、股权托管、资金往来、网络建设与维护、法律政策服务、交易监管、项目评价及成交确认等多项职能,具备了一个现代化、多功能的有形产权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的硬件条件。

重创新求发展 积极开展四项业务

产权交易: 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成立十多年来,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为己任,在规范国有企业产权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已经发展成为国有产权退出的阳光通道,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平台,区域性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路径。中心既是我省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定场所,也是全省统一产权大市场的龙头,在统一信息、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出具交易文件、统一监管制度的前提下,与分布在10个地市的分支机构形成规范有序、统一联动的区域性产权大市场,不仅在规范国有产权交易、促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在促进其他产权包括股权、债券、物权和知识产权的流动重组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河北产权市场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极大地促进了产权合理流动和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形成了国有产权重组和有序流动重要枢纽。对于河北省电机硅钢片套裁中心等涉及职工安置、企业未来发展因素比重较大的交易项目,探索招投标的方式进行交易,规范地完成了受让方征集、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对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以及在监察部门监督下的评审委员会抽取、受让方案评审等程序,圆满的产生较理想的受让方,对职工安置有了稳妥的保证,对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达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河北省套裁中心也由评估值的-478万元,通过招标,成交价达50万元。在以往单项资产、股权等简单项目的拍卖基础上,对于河北省旅游汽车公司、河北省水产供销公司等已经稳妥安置职工的整体产权交易项目,积极探索采用拍卖方式进行交易,以达到国有资产交易价值的最大化。对于这样的交易项目,严格审核意向受让方,在对全部意向受让方提出相同的承接债权债务、安置职工等相同的转让条件的前提下,体现价格最大化的原则,通过拍卖,价高者得之。河北省水产供销总公司整体产权净资产评估值为-153.98万元,转让底价1万元,通过拍卖方式,最终成交价155万元,增值154倍。

股权托管: 为加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防止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非法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股份公司健康发展,省产权中心积极开展了我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托管工作,初步摸清了被托管企业股权结构比例及股份变化情况,建立了托管档案,为托管股份提供分红派息、协议转让等规范服务。同时制定了《河北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及法人股权操作办法》、《股权托管申请书》、《股权托管协议书》,印制了股权证账户卡、分红资金卡,开发了股权托管软件,建立了股权托管数据库,完成了多家企业分红派息、股本回购、派送等业务,受到企业和广大投资者的欢迎与认可。稳步推进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托管转让工作。2003年省产权中心作为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试点单位,与天津、河南等地同时开通了托管股权挂牌转让系统,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实现有序流动提供了规范的市场平台,通过两年来的运行,省产权中心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流转体系基本成熟,企业、市场、股民对这一市场模式逐渐加深了了解,股权托管挂牌系统基本实现了股权的规范、有序流转。省产权中心做了大量市场服务、信息披露和规范流转等相关工作,根据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的统一部署,遵循严谨、规范的原则,稳步推进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托管转让工作,有力地推进了挂牌股权的有序流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行政事业资产处置: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是公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预防和制止腐败的有力措施。省产权中心在做好企业产权交易的同时,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和事业单位改制等所涉及到的资产和产权交易也全部纳入到省产权交易大市场中来,采取全部进场、公开交易的形式,有效地堵住了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截至2008年年底,产权市场公开处置了省监狱管理局、省考核办、省企业工委、省教委、省交通厅等省直单位的多项行政事业资产,资产总额2.9亿元,成交价格比评估价平均增值30%以上,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黄金交易: 中心在深入考察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业务创新,与北京产权交易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探索开展实物黄金销售及回购、Au(T+D)延期交易业务,提升产权市场投融资水平。

展望市场前景 努力赢在未来

2005年,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方向的提出,建立场外交易市场的运作重新开始,《证券法》、《公司法》对证券的公开发行和募集发行作了明确的界定。2006年底,天津市在天津滨海新区申请设立柜台交易市场,并已由国家发改委的会签中,同时,中国证监会成立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公室,而《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有望在近期出台,监管这些将来有可能在柜台交易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月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轮廓和发展方向已然显现。

国有资产管理经验交流范文9

第一次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就要结束了。会前,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国资委的汇报,做了重要指示,会议开始时,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实践经验,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大家认为,黄菊同志的重要讲话通篇贯穿了十六大、十六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精神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辅导报告,在理论上、政策上、实践上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荣融主任作的工作报告,全面介绍了国资委组建以来的主要工作和体会以及下步工作安排,并对贯彻落实黄菊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做出了具体部署。大家认为,荣融同志的报告,介绍一年来国务院国资委探索实践的六条体会和经验,操作性强,部署的九项工作明确具体,对各地组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刚才上海市、重庆市介绍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对做好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很有借鉴意义,各地可以从中得到启发。

大家一致认为,在各地正在组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时,召开这次会议非常及时,非常重要,会议开得成功,是一次统一思想的会、推动工作的会、求真务实的会,是一次动员会、培训会和交流会。大家一致反映,这次会议时间不长,但受启发,收获大。一是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大家认真学习黄菊同志的重要讲话和荣融同志的报告,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有了更加全面和准确的理解,统一了对组建省市(地)地方两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工作的认识,明确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两权"分离、"三结合"、"三统一"、分级代表和分级监管等原则要求。大家说,黄菊同志在讲话中把国资委的职责概括为监管国有资产、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国资委要管国有资产、管出资人的人、管保值增值的事,语言十分简洁,概括十分精辟。二是加深了对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解。与会同志认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要坚持做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大家在讨论中说,黄菊同志讲到"各级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方面负有重要责任",这既是对我们的信任,又是交给我们的历史使命,一定要落实好。三是明确了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政策措施。大家说,黄菊同志的讲话再次强调"国有企业改革仍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深受鼓舞,增强了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会议中大家交流了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和体会,这些在改革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是今后做好工作的宝贵财富。大家围绕荣融同志报告提出的九项工作进行了研讨,拓宽了视野,丰富了思路,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家还对国资委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和意见。下面,我结合大家讨论的意见,就深入学习黄菊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学习领会荣融同志的工作报告,做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极具探索性和挑战性,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大家在讨论中也反映了当前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一些认识上的偏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最重要的就是要全面理解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和精神上来,统一到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上来,统一到《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要求上来。

一要深刻理解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大意义,加快建立起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认真履行好出资人代表职责,管理好监督好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二要全面理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原则,克服"国退民进"、"国有经济从一切竞争领域退出"、"中央进、地方退"等不正确认识。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要通过资产重组、结构调整在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要继续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地方的优势国有企业要做强做大,搞好一批在地方有影响力、带动力的国有骨干企业,继续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三要深刻理解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的重大意义,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盘活国有资产。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制资本相互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规范改制。四要深刻理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实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加强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深化国有企业内部的配套改革。

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我们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来讲,就要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尤其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们要深刻理解中央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统一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之中,统一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之中。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也处于一个重要关口,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要加快建立新的体制框架,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破难阶段。中央号召我们要紧紧抓住本世纪头二十年这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加快改革,加快发展。我们要切实领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握机遇,加大力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健康发展。

二、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抓紧抓实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组建和起步工作

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起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的组织体系、法规体系、产权管理体系,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各地要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再用半年时间,把省市(地)地方两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建立起来,构筑起权责明确、管理规范、上下协调、精干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在抓紧组建新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过程中,大家认为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理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处理好与所监管企业的关系。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三定"方案,使机构、人员尽快到位,保证各项工作的平稳过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有关党政部门要多协商,多沟通,多交流,清晰界定职责权限,做好工作的衔接,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两权分离、分级代表和分级监管的原则,实现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出资人代表职责。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经各级政府授权,专司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管好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与所监管企业的目标、任务是一致的,与企业是一家人。既要依法维护所有者权益,又要依法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享有的各项权利,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决不能因为组建新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而出现"婆婆加老板"的情况,把企业管死。

二是落实省和市(地)两级国资委的职责,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按照分级代表、分级监管的原则,省和市(地)两级国资委分别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要尽快到位。关于监管范围,一些省市的同志提出能否适当扩大到部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金融性国有资产,这方面上海、重庆做了有益的探索,他们的经验可以借鉴,各省市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己妥善决定。关于对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不少省市提出最好由省市国资委党委归口管理,符合"三结合"、"三统一"的原则,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具体方案请各省市党委决定。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上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下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国务院国资委将密切同大家的信息沟通,努力做好自身工作,做好协调服务,今后可以组织经验交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大家的实践经验,对一些重点工作形成指导性意见。地方国资委要认真贯彻执行全国性的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规章,同时要根据本地深化改革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尽快建立健全地方国有资产监管的规章制度。要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内部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流程,尽快开始运转。

三是扎实做好国有资产监管的起步工作。清产核资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两项基础性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去年9月出台的《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组织好本地区的清产核资工作,通过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核实资产质量,真实、完整地反映所监管企业的资产状况,推动新的《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对企业资产损失情况,要根据政策规定规范处理,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要把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作为工作的切入点,特别是要抓好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通过对中央企业的调查研究,我们有一个深刻的体会,就是没有不应该考核的企业,也没有不能考核的企业。业绩考核工作要稳健起步,分类考核,先易后难,逐步完善。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明确经营目标,签订责任书。对企业负责人的激励要建立在业绩考核的基础上,把短期激励约束与中长期激励约束结合起来,针对当前的实际,重点在规范,关键在考核,逐步形成有效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资本收益和支出为内容,也是对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考核方式,大家都很关心。今年我们将与财政部一起组织调查研究,待有初步意见时再与大家沟通。

四是抓住一些难点和热点问题,更好地指导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剩下的都是一些绕不开、躲不过的深层次矛盾和难题,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破难阶段。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分离企业办社会等问题,都是困扰企业多年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要抓住以上难点和热点,大胆探索,搞好试点,力争有所突破,有所进展,为面上指导国有企业提供经验。

三、推进国有企业规范改制,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

大家在讨论中交流了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实践经验,也提出了当前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的来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认真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和国有企业改制的多种途径,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大批国有中小企业通过重组、兼并、联合、股份制、租赁、出售等形式放开搞活,真正走向了市场;许多国有大企业通过改制在境内外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这些国有企业通过改制找到了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资产组织形式,转换了机制,增强了活力,实现了经济效益的持续快速增长。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改革还不够配套,规则还不够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还没有完全到位,在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做法,如低估贱卖、暗箱操作、转移藏匿、自买自卖、逃废银行债务、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甚至发生了侵吞侵占国有资产的违纪违法案件。对此,社会各界关注,群众反映较大,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过重要批示。

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制定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并公开发表,中央新闻媒体对《意见》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意见》在总结过去改制工作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改制的全过程进行了规范,对批准制度、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交易管理、定价管理、转让价款管理等主要环节以及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政策要求,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较强的操作性。各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意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意见》的规定,规范、有序、健康地推进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切实防止借改革之机,一哄而起,变卖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这个文件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重要意义,是《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重要配套规章,是实施《意见》的操作性、规范性文件。《办法》明确提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批准以及交易的操作程序等进行了规范,为产权交易各方公开、公平、公正交易提供了制度保障。大家认为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大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规范产权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明确并落实相关工作责任,推动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序流转。大家所关注的中介机构执业不规范、服务质量差的问题,在《办法》中也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方面我们要把其违规职业的问题通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另一方面,我们可以要求国有企业不再选择他们从事相关中介服务。对国有产权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可以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关责任。

各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上述两个重要文件,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较大的地方和企业要重点监督检查,研究总结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在实践中出现的有关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工作。国务院国资委还要组织力量对各省市贯彻这两个文件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并适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改进发挥作用的方式。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在改进。希望各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改革的精神认真研究并大力改进新时期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积极探索,总结经验,为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要适应企业体制、组织结构、经营机制的新变化,努力创建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新体制、新机制,创新企业党的工作载体和活动方式。在企业改组改制的过程中,要始终做到企业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同步规划、同步到位。在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基础上,按照"集体研究、分别体现、双向反映、科学决策"的要求,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在法人治理结构中体现党组织的意见,建立起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新机制。要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员的教育管理,今年要按照中央和地方党委的部署,开展好企业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讨论中大家提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组建后,驻各地的中央企业党的有关工作应由省级国资委党委统一协调负责,对企业负责人的考察工作应由地方国资委党委配合。我们认为大家的意见是合理的,这项工作主要由地方党委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与各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对口联系和协调配合。

二要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要把党管干部原则、党管人才原则与市场化配置人才的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有针对性地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国有资产产权代表、经营管理者、科技带头人、高技能人才和复合型的思想政治工作人才。要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建立区别于党政干部具有企业特点的人才标准和评价体系,扩大内部竞聘、社会招聘,吸引国际国内一流人才到企业任职。逐步实现出资人代表与经理班子分层管理,研究制定出资人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选聘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的具体实施办法。在这些方面各地可积极探索实践,积累经验。

三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要贯彻实施《工会法》,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深化厂务公开的关键,是要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告诉职工,把面临的激烈市场竞争和严峻挑战传递给职工,把攻坚破难的改革任务交给职工。要教育职工转变观念,理解和支持企业改革,积极投入改革。要扎实有效地开展面向职工的素质工程,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业务技能。要确保职工代表依法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加强对职工董事、监事的培训,提高他们参与决策和监督的能力。要完善维权和帮困救助工作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把企业文化建设融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激励斗志方面的积极作用。要不断弘扬和提炼企业精神,体现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要注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念,从企业的实践中提炼出各具特色、充满生机的经营理念,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发职工创造力。要把"以人为本"的人文观念与培养"四有"职工队伍相结合,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形成诚实守信、服务优良、行为规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要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要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有效监督机制。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纪委第三次全会强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做到"三个不得":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取回扣;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破产中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要切实抓好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效能监察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这四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国有资本投到哪里,产权保护机制就必须建立在哪里,出资人监督就必须跟到哪里。要把出资人监督、企业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健全企业有效监督机制。要坚持和改进外派监事会这一出资人监督的重要方式,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重点检查企业资产和效益的真实性,及时发现危害国有资产安全的重大事项,评价领导班子和企业负责人,密切关注企业的潜在风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成果的作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自身建设

在全党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是总书记着眼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出的一个十分重要而又具有基础性、根本性意义的大事。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精神,对于我们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尤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履行出资人职责,督促企业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必须坚持做到求真务实、踏实苦干。各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领导班子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之真,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之实,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规律之真,务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之实。在这方面,国务院国资委要带头做到。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领导班子要坚持讲团结、议大事、把方向、谋全局。新组建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人员来自党政不同部门,具有不同的经历和经验,肩负着共同的重任和目标。搞好事业的前提是增进团结、加快融合,要加强结合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带动干部队伍的团结、融合。要紧紧把握当前我国处于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又处于重要关口的关键时期,抓住机遇、兴利除弊,推动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要把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认真研究分析改革的重点、难点,促进改革健康有序进行。要按照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发展规划和近期目标,高度重视并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地方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实现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要求国有资产监管人员应同时具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经济管理工作的能力,努力成为复合型人才。一方面,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廉政勤政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廉洁奉公的表率。另一方面,要提高财务投资决策能力,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国有资产监管人员要看得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了解财价税政策,增强财务监督能力;要掌握证券、金融、保险、咨询评估、经济法规等方面知识,提高资本运作的监管能力。各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加强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研讨班、培训班,促进国有资产监管人员尽快转变观念,提高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业务能力,要注意充实各类专业型人才,改善监管队伍结构。

这里我再强调一下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问题。针对近来重大事故多发的状况,国务院专门召开了常务会议,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迅速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国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两会"在即,要进一步做好稳定工作,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制,认真排查并妥善处理各种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应急工作预案,努力将问题处理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防止群体性上访。希望各省区市国资委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督促所监管企业做好工作,维护好企业和社会的安定。

同志们,会议之后,各地要组织认真学习黄菊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学习荣融同志的工作报告,吃透精神,统一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意见和开局起步的工作举措,及时向省区市党委、政府汇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历史性任务,极具探索性、极具挑战性,我们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统一认识、明确责任,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而努力奋斗。

来源:国资委研究室

同志们:

第一次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就要结束了。会前,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国资委的汇报,做了重要指示,会议开始时,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实践经验,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大家认为,黄菊同志的重要讲话通篇贯穿了十六大、十六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精神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辅导报告,在理论上、政策上、实践上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荣融主任作的工作报告,全面介绍了国资委组建以来的主要工作和体会以及下步工作安排,并对贯彻落实黄菊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做出了具体部署。大家认为,荣融同志的报告,介绍一年来国务院国资委探索实践的六条体会和经验,操作性强,部署的九项工作明确具体,对各地组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刚才上海市、重庆市介绍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对做好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很有借鉴意义,各地可以从中得到启发。

大家一致认为,在各地正在组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时,召开这次会议非常及时,非常重要,会议开得成功,是一次统一思想的会、推动工作的会、求真务实的会,是一次动员会、培训会和交流会。大家一致反映,这次会议时间不长,但受启发,收获大。一是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大家认真学习黄菊同志的重要讲话和荣融同志的报告,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有了更加全面和准确的理解,统一了对组建省市(地)地方两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工作的认识,明确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两权"分离、"三结合"、"三统一"、分级代表和分级监管等原则要求。大家说,黄菊同志在讲话中把国资委的职责概括为监管国有资产、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国资委要管国有资产、管出资人的人、管保值增值的事,语言十分简洁,概括十分精辟。二是加深了对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解。与会同志认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要坚持做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大家在讨论中说,黄菊同志讲到"各级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方面负有重要责任",这既是对我们的信任,又是交给我们的历史使命,一定要落实好。三是明确了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政策措施。大家说,黄菊同志的讲话再次强调"国有企业改革仍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深受鼓舞,增强了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会议中大家交流了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和体会,这些在改革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是今后做好工作的宝贵财富。大家围绕荣融同志报告提出的九项工作进行了研讨,拓宽了视野,丰富了思路,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家还对国资委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和意见。下面,我结合大家讨论的意见,就深入学习黄菊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学习领会荣融同志的工作报告,做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极具探索性和挑战性,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大家在讨论中也反映了当前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一些认识上的偏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最重要的就是要全面理解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和精神上来,统一到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上来,统一到《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要求上来。

一要深刻理解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大意义,加快建立起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认真履行好出资人代表职责,管理好监督好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二要全面理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原则,克服"国退民进"、"国有经济从一切竞争领域退出"、"中央进、地方退"等不正确认识。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要通过资产重组、结构调整在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要继续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地方的优势国有企业要做强做大,搞好一批在地方有影响力、带动力的国有骨干企业,继续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三要深刻理解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的重大意义,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盘活国有资产。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制资本相互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规范改制。四要深刻理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实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加强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深化国有企业内部的配套改革。

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我们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来讲,就要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尤其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们要深刻理解中央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统一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之中,统一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之中。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也处于一个重要关口,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要加快建立新的体制框架,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破难阶段。中央号召我们要紧紧抓住本世纪头二十年这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加快改革,加快发展。我们要切实领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握机遇,加大力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健康发展。

二、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抓紧抓实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组建和起步工作

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起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的组织体系、法规体系、产权管理体系,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各地要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再用半年时间,把省市(地)地方两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建立起来,构筑起权责明确、管理规范、上下协调、精干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在抓紧组建新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过程中,大家认为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理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处理好与所监管企业的关系。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三定"方案,使机构、人员尽快到位,保证各项工作的平稳过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有关党政部门要多协商,多沟通,多交流,清晰界定职责权限,做好工作的衔接,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两权分离、分级代表和分级监管的原则,实现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出资人代表职责。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经各级政府授权,专司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管好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与所监管企业的目标、任务是一致的,与企业是一家人。既要依法维护所有者权益,又要依法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享有的各项权利,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决不能因为组建新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而出现"婆婆加老板"的情况,把企业管死。

二是落实省和市(地)两级国资委的职责,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按照分级代表、分级监管的原则,省和市(地)两级国资委分别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要尽快到位。关于监管范围,一些省市的同志提出能否适当扩大到部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金融性国有资产,这方面上海、重庆做了有益的探索,他们的经验可以借鉴,各省市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己妥善决定。关于对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不少省市提出最好由省市国资委党委归口管理,符合"三结合"、"三统一"的原则,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具体方案请各省市党委决定。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上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下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国务院国资委将密切同大家的信息沟通,努力做好自身工作,做好协调服务,今后可以组织经验交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大家的实践经验,对一些重点工作形成指导性意见。地方国资委要认真贯彻执行全国性的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规章,同时要根据本地深化改革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尽快建立健全地方国有资产监管的规章制度。要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内部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流程,尽快开始运转。

三是扎实做好国有资产监管的起步工作。清产核资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两项基础性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去年9月出台的《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组织好本地区的清产核资工作,通过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核实资产质量,真实、完整地反映所监管企业的资产状况,推动新的《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对企业资产损失情况,要根据政策规定规范处理,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要把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作为工作的切入点,特别是要抓好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通过对中央企业的调查研究,我们有一个深刻的体会,就是没有不应该考核的企业,也没有不能考核的企业。业绩考核工作要稳健起步,分类考核,先易后难,逐步完善。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明确经营目标,签订责任书。对企业负责人的激励要建立在业绩考核的基础上,把短期激励约束与中长期激励约束结合起来,针对当前的实际,重点在规范,关键在考核,逐步形成有效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资本收益和支出为内容,也是对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考核方式,大家都很关心。今年我们将与财政部一起组织调查研究,待有初步意见时再与大家沟通。

四是抓住一些难点和热点问题,更好地指导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剩下的都是一些绕不开、躲不过的深层次矛盾和难题,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破难阶段。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分离企业办社会等问题,都是困扰企业多年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要抓住以上难点和热点,大胆探索,搞好试点,力争有所突破,有所进展,为面上指导国有企业提供经验。

三、推进国有企业规范改制,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

大家在讨论中交流了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实践经验,也提出了当前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的来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认真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和国有企业改制的多种途径,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大批国有中小企业通过重组、兼并、联合、股份制、租赁、出售等形式放开搞活,真正走向了市场;许多国有大企业通过改制在境内外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这些国有企业通过改制找到了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资产组织形式,转换了机制,增强了活力,实现了经济效益的持续快速增长。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改革还不够配套,规则还不够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还没有完全到位,在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做法,如低估贱卖、暗箱操作、转移藏匿、自买自卖、逃废银行债务、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甚至发生了侵吞侵占国有资产的违纪违法案件。对此,社会各界关注,群众反映较大,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过重要批示。

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制定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并公开发表,中央新闻媒体对《意见》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意见》在总结过去改制工作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改制的全过程进行了规范,对批准制度、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交易管理、定价管理、转让价款管理等主要环节以及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政策要求,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较强的操作性。各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意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意见》的规定,规范、有序、健康地推进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切实防止借改革之机,一哄而起,变卖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这个文件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重要意义,是《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重要配套规章,是实施《意见》的操作性、规范性文件。《办法》明确提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批准以及交易的操作程序等进行了规范,为产权交易各方公开、公平、公正交易提供了制度保障。大家认为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大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规范产权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明确并落实相关工作责任,推动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序流转。大家所关注的中介机构执业不规范、服务质量差的问题,在《办法》中也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方面我们要把其违规职业的问题通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另一方面,我们可以要求国有企业不再选择他们从事相关中介服务。对国有产权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可以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关责任。

各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上述两个重要文件,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较大的地方和企业要重点监督检查,研究总结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在实践中出现的有关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工作。国务院国资委还要组织力量对各省市贯彻这两个文件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并适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改进发挥作用的方式。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在改进。希望各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改革的精神认真研究并大力改进新时期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积极探索,总结经验,为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要适应企业体制、组织结构、经营机制的新变化,努力创建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新体制、新机制,创新企业党的工作载体和活动方式。在企业改组改制的过程中,要始终做到企业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同步规划、同步到位。在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基础上,按照"集体研究、分别体现、双向反映、科学决策"的要求,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在法人治理结构中体现党组织的意见,建立起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新机制。要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员的教育管理,今年要按照中央和地方党委的部署,开展好企业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讨论中大家提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组建后,驻各地的中央企业党的有关工作应由省级国资委党委统一协调负责,对企业负责人的考察工作应由地方国资委党委配合。我们认为大家的意见是合理的,这项工作主要由地方党委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与各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对口联系和协调配合。

二要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要把党管干部原则、党管人才原则与市场化配置人才的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有针对性地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国有资产产权代表、经营管理者、科技带头人、高技能人才和复合型的思想政治工作人才。要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建立区别于党政干部具有企业特点的人才标准和评价体系,扩大内部竞聘、社会招聘,吸引国际国内一流人才到企业任职。逐步实现出资人代表与经理班子分层管理,研究制定出资人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选聘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的具体实施办法。在这些方面各地可积极探索实践,积累经验。

三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要贯彻实施《工会法》,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深化厂务公开的关键,是要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告诉职工,把面临的激烈市场竞争和严峻挑战传递给职工,把攻坚破难的改革任务交给职工。要教育职工转变观念,理解和支持企业改革,积极投入改革。要扎实有效地开展面向职工的素质工程,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业务技能。要确保职工代表依法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加强对职工董事、监事的培训,提高他们参与决策和监督的能力。要完善维权和帮困救助工作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把企业文化建设融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激励斗志方面的积极作用。要不断弘扬和提炼企业精神,体现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要注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念,从企业的实践中提炼出各具特色、充满生机的经营理念,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发职工创造力。要把"以人为本"的人文观念与培养"四有"职工队伍相结合,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形成诚实守信、服务优良、行为规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要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要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有效监督机制。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纪委第三次全会强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做到"三个不得":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取回扣;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破产中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要切实抓好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效能监察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这四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国有资本投到哪里,产权保护机制就必须建立在哪里,出资人监督就必须跟到哪里。要把出资人监督、企业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健全企业有效监督机制。要坚持和改进外派监事会这一出资人监督的重要方式,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重点检查企业资产和效益的真实性,及时发现危害国有资产安全的重大事项,评价领导班子和企业负责人,密切关注企业的潜在风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成果的作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自身建设

在全党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是总书记着眼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出的一个十分重要而又具有基础性、根本性意义的大事。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精神,对于我们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尤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履行出资人职责,督促企业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必须坚持做到求真务实、踏实苦干。各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领导班子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之真,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之实,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规律之真,务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之实。在这方面,国务院国资委要带头做到。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领导班子要坚持讲团结、议大事、把方向、谋全局。新组建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人员来自党政不同部门,具有不同的经历和经验,肩负着共同的重任和目标。搞好事业的前提是增进团结、加快融合,要加强结合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带动干部队伍的团结、融合。要紧紧把握当前我国处于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又处于重要关口的关键时期,抓住机遇、兴利除弊,推动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要把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认真研究分析改革的重点、难点,促进改革健康有序进行。要按照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发展规划和近期目标,高度重视并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地方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实现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要求国有资产监管人员应同时具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经济管理工作的能力,努力成为复合型人才。一方面,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廉政勤政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廉洁奉公的表率。另一方面,要提高财务投资决策能力,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国有资产监管人员要看得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了解财价税政策,增强财务监督能力;要掌握证券、金融、保险、咨询评估、经济法规等方面知识,提高资本运作的监管能力。各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加强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研讨班、培训班,促进国有资产监管人员尽快转变观念,提高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业务能力,要注意充实各类专业型人才,改善监管队伍结构。